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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辉窗帘布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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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201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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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对于诗歌表现方法的归纳。它是根据《诗经》的创作经验总结出来的。最早的记载见于《周礼·春官》:“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后来,《毛诗序》又将“六诗”称之为“六义”:“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对此解释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今人普遍认为“风、雅、颂”是关于《诗经》内容的分类;“赋、比、兴”则是指它的表现方法。“赋、比、兴”之说提出后,从汉代开始两千多年来,历代都有许多学者进行研究和论述,但在具体的认识和解说上,一直存在着各种分歧意见,众说不一。汉代对赋、比、兴的解释 汉代解释“赋、比、兴”最具有代表性,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的是郑众和郑玄两家。郑众说:“比者,比方于物……兴者,托事于物。”(《毛诗正义》引)他把“比兴”的手法和外在世界的物象联系起来,认为“比”是修辞学中以此物比彼物的比喻手法,“兴”是“起也”,即托诸“草木鸟兽以见意”的一种手法。论述虽较简单,但总的说,是抓住了“比兴”这一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的。郑玄的解释则不同,他认为:“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毛诗正义》引)这里,除了讲“赋”的特点是表现手法上的铺陈其事,比较符合实际外,其他的解释则都跟政治、教化、美刺联系起来,这就把一定的表现手法看成了某一特定文体的特征,不免牵强附会。《毛传》、《郑笺》中对于《诗经》的解释,常常在径情直遂的诗歌中,离开艺术形象去寻求有关君臣父子的“微言大义”,例如把爱情诗《关雎》说成表现“后妃说乐君子之德”等,和这种对于“赋、比、兴”的穿凿曲解,是有直接关系的。所以后来孔颖达就不同意郑玄把“比兴”分属“美刺”的说法,指出:“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毛诗正义》不过,郑玄把“比兴”提到美刺讽谕的高度来看待,对唐代陈子昂、白居易等所标举的“美刺比兴”说,是有启迪作用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论述 魏晋南北朝时期,论述“赋、比、兴”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挚虞、刘勰和钟嵘。挚虞继承了郑众的观点,认为:“赋者,敷陈之称也;比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辞也。”(《艺文类聚》卷五十六)他并且对汉赋的不“以情义为主”而“以事形为本”、极尽闳奢巨丽之能事,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赋”的表现手法在汉赋的创作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发展,以致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体,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相当一部分汉赋专门去铺采□文地描摹宫室之美、田猎之盛等,以致缺乏深刻的、有意义的思想内容。挚虞对汉赋的批评是切中其弊的。由于汉赋中大量运用了比喻性的辞藻,容易使人误认为“赋”与“比”有较密切的联系,和“兴”似乎无关,所以刘勰在谈到汉赋时,称其“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结果是“比体云构”,“兴义销亡”(《文心雕龙·比兴》)。实际上这里所说的“比”是“赋”中之“比”。由于这一原因,同时也由于中国古代抒情诗远比叙事诗发达,所以人们有时略“赋”而标举“比兴”,以“比兴”概括诗的“三义”。刘勰对“比兴”的论述,曾受到《毛传》和《郑笺》牵强附会说诗的影响,如他说过“《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尸鸠’(指《召南·鹊巢》贞一,故夫人象义”(《文心雕龙·比兴》)等等。但他同时又继承了郑众的见解,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认为:“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又认为“比”的要求是“写物以附意,□言以切事”。这就概括了“比兴”作为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他还指出“诗人比兴,触物圆览”。即认为“比兴”的思维和手法必须建立在对外部事物观察、感触的基础之上。这些意见,都是很可取的。刘勰之后,钟嵘对“赋、比、兴”的论述,有了更多的新内容。他说:“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强调“兴”的特点是“文已尽而意有余”,应该有诗味或“滋味”(《诗品序》),从而把艺术的特殊的感人作用与艺术的思维表现特点联系起来,这是一个明显的进步和对传统的突破。正是由于这一点,后来一些株守传统观念的人对钟嵘的这一贡献不仅不予承认,而且颇加非议,如说他“解比兴,又与诂训殊乖”(黄侃《〈文心雕龙〉札记》);“说得不明不白”(黎锦熙《修辞学·比兴篇》)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钟嵘还正确地指出“赋、比、兴”“三义”各有特点,各有所长,不能割裂开来对待和运用。他说:“若专用比兴,患在意深,意深则词踬。若但用赋体,患在意浮,意浮则文散,嬉成流移,文无止泊,有芜漫之累矣。”因此,他要求兼采三者之长:“闳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诗品序》即认为真正的好诗,既不能单用“比兴”以致“意深”、晦涩,又不能单用“赋”法以致“意浅”、芜累,只有兼采三者之长,酌情运用,才能感动人,“使味之者无极”。钟嵘的这一见解无疑是正确的。写诗要把事情写清楚,为读者所了解,就少不了要用“赋”的手法。同时,诗歌要抒发情思,驰骋想象,感染读者,耐人寻味,就又少不了要用“比兴”的手法。钟嵘的“闳斯三义,酌而用之”以及“文已尽而意有余”的观点,是符合诗歌创作的艺术规律的,对后代诗论有很大的影响。唐宋时期的论述 唐代评论家对“比兴”的论述,又有新的发展,即不仅仅把它看作表现手法,而是赋予了美刺讽谕的内容要求。这跟郑玄的说法,是有继承关系的。不过,郑玄是用政教美刺去牵强附会地解释“比兴”的本义和《诗经》的篇章;唐人则是运用“比兴”的概念来表述自己的创作主张,强调诗歌应发挥美刺讽谕的作用,这就不存在牵强附会的问题。刘勰、钟嵘谈论“比兴”,有时也是涉及内容的,如刘勰所说的“诗刺道丧,故兴义销亡”(《文心雕龙·比兴》),钟嵘所说的“兴托不奇”、“托谕清远”(《诗品》卷中)等。唐代评论家更进一步把“比兴”称之为“兴寄”,如陈子昂批评齐梁诗风“采丽竞繁,而兴寄都绝”(《修竹篇序》,元稹批评唐初“沈、宋之不存寄兴”(《叙诗寄乐天书》),而认为自己的诗“稍存兴寄”(《进诗状》)等,所说“兴寄”,也就是“比兴”。陈子昂又说:“夫诗可以比兴也,不言曷著?”(《喜(嘉)马参军相遇醉歌序》)殷□也批评齐梁诗风说:“理则不足,言常有余,都无比兴,但贵轻艳。”(《河岳英灵集》序)所说“比兴”,也就是“兴寄”。可见,唐人论“比兴”,大都是从美刺讽谕着眼的。柳宗元就明确地指出:“导扬讽谕,本乎比兴者也。”(《杨评事文集后序》)白居易甚至还把“美刺兴比”作为一个词组来使用,如说:“凡所适所感,关于美刺兴比者,……谓之讽谕诗。”(《与元九书》)他们标举“兴寄”或“比兴”,强调诗歌要有社会内容,要发挥社会作用,这对于促进唐诗的健康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宋代学者对“赋、比、兴”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欧阳修在《诗本义》中、郑樵在《诗辨妄》中,都对汉儒解诗的穿凿附会之风提出了批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李仲蒙和朱熹,他们对“赋、比、兴”的解释,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李仲蒙认为:“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尽者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者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者也。”(胡寅《斐然集·与李叔易书》引)他分别从“叙物”、“索物”、“触物”的角度来解释“赋、比、兴”。所谓“叙物”,不仅是一个“铺陈其事”的问题,还必须和“言情”结合起来,把作者的情感和客观的物象表现得淋漓尽致、惟妙惟肖。这就比传统的解释大大前进了一步,更加符合诗歌创作中对于“赋”这一表现手法的要求,从而对后来关于“赋”的研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为数不多的古代叙事诗中,也存在着这类范例。例如长达1745字的叙事诗《孔雀东南飞》,除了发端两句用“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起“兴”外,通篇全用“赋”体,而叙述惟妙惟肖、出神入化,正如沈德潜所说:“淋淋漓漓,反反覆覆,杂述十数人口中语,而各肖其声音面目,岂非化工之笔!”(《古诗源》)其后象北朝的《木兰诗》、杜甫的《石壕吏》,白居易的《卖炭翁》等,也都具用“赋”法而表现出类似的特点。所谓“索物”,即索取和选择物象以寄托感情,不仅是一个运用比喻进行修辞的问题,还必须在比喻中寄托作者深挚的感情。这样的“比”法,自然就会具有艺术的感染力,而不会象汉赋那样成为各种比喻性的词藻的堆砌排比。所谓“触物”,即接触外物而引起作者主观感情的冲动,也就是梅尧臣所说的“因事有所激,因物兴以通”,“愤世嫉邪意,寄在草木虫”(《答韩三子华韩五持国韩六玉汝见赠述诗》),由外物的激发以兴情,又把情感浸透、寄托于所描写的物象中。显然,李仲蒙对“赋、比、兴”的阐述,较之他以前的许多解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他的这些论点,后来曾被南宋王应麟的《困学纪闻》、明代王世贞的《艺苑卮言》、杨慎的《升庵诗话》等辗转引载,后人的见解也大都是对他的观点的引申和发挥,很少新的突破。朱熹对“赋、比、兴”的解释是:“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诗集传》)这和黄彻所说的“赋者,铺陈其事;比者,引物连类;兴者,因事感发”(见《诗人玉屑》),基本是相同的。朱熹虽然比较准确地说明了“赋、比、兴”作为表现手法的基本特征,但他的概括不如李仲蒙的解释更切合文学创作的实际。他的说法之所以在后世发生了较大的影响,主要是由于他的思想学说在封建社会后期受到统治者大力倡导的缘故。朱熹虽然也批评过汉儒解说《诗经》的某些迂腐论点,但是,他自己论诗也不乏微言大义的迂腐见解,如他在《诗集传》中注《关雎》一诗说:“兴也。”“周之文王,生有圣德,又得圣女姒氏以为之配。宫中之人于其始至,见其有幽闲贞静之德,故作是诗。言彼关关然之雎鸠,则相与和鸣于河洲之上矣;此窈窕之淑女,则岂非君子之善匹乎?言其相与和乐而恭敬,亦若雎鸠之情挚而有别也。后凡言兴者,其文意皆放(□)此云”。像这样来分析《关雎》的“兴”义,显然是受了《诗序》、《毛传》、《郑笺》牵强附会说诗的影响。而且他也没有象钟嵘那样注意到“三义”在创作中不可或缺的互相作用,往往把一首诗简单地归之为“赋也”、“比也”或“兴也”,甚至对《楚辞》也这样加以分解,结果不能不生穿硬凿,招致后人的讥议。如陈廷焯在《白雨斋词话》中就说:“风诗三百,……后人强事臆测,系以比、兴、赋之名,而诗义转晦。子朱子于《楚辞》,亦分章而系以比、兴、赋,尤属无谓。”应当指出,这种离开诗歌的具体艺术形象而去探求形象以外所谓君臣、父子、夫妇微言大义的做法,在宋及宋以后仍是比较普遍的。黄庭坚就曾对宋代穿凿附会解说杜诗的现象提出过尖锐的批评:“彼喜穿凿者,弃其大旨,取其兴于所遇林泉人物、草木虫鱼者,以为物物皆有所托,如世间商度隐语者,则子美之诗委地矣。”(《大雅堂纪》)在南宋胡仔的《苕溪渔隐丛话》中,也有不少这方面的记载。不仅说诗,还有说词。如清代常州派的词论就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周济论词的某些观点也曾因此遭到王国维的批驳。清代的统治者甚至接过这种穿凿比附、深文周纳的方法,不止一次地大兴文字狱,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后果。明清时期的研究 明清时期关于“赋、比、兴”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有明代的李梦阳和清代的周济。明代前七子的首领李梦阳曾引王叔武的话说:“诗有六义,比兴要焉。夫文人学子比兴寡而直率多。何也?出于情寡而工于词多也。夫途巷蠢蠢之夫,固无文也。乃其讴也,□也,呻也,吟也,行□而坐歌,食咄而寤嗟,此唱而彼和,无不有比焉、兴焉,无非其情焉,斯足以观义矣。”(《诗集自序》)在当时缺乏真情实感的诗文普遍流行的情况下,李梦阳虽然也提倡拟古主义,但他又指出“比兴”出自真情,真诗乃在民间,主张正统诗文应该向民歌学习,这一意见是正确的。清代的周济则将“比兴”用之于词论,提出了“非寄托不入,专寄托不出”的著名论点(《介存斋论词杂著》)。“寄托”即“比兴”的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在创作中的运用。诗词写作,既不能没有寄托,又不能刻意追求寄托,不然的话,就会影响作品的感染力。这意见也是比较精辟的。此外,像王夫之所说的“兴在有意无意之间,比亦不容雕刻”(《□斋诗话》),强调了“比兴”的运用应当自然浑成;陈启源所说的“故必研穷物理方可与言兴”(《毛诗稽古编》),强调了广博的生活积累对于“比兴”运用的重要性;沈祥龙认为“兴”是“借景以引其情”,“比”是“借物以寓其意”,要求“比兴互陈”(《论词随笔》),则把“比兴”和艺术描写中的情与景结合了起来。但这些论述,大都比较零星,缺乏特别值得重视的见解。在专门的研究著作方面,陈沆的《诗比兴笺》和姚际恒的《诗经通论》,较有可取之处。总之,关于“赋、比、兴”的研究,除了穿凿说诗的消极影响外,它的积极意义是:通过长期地研究和探讨,不仅认识到这些富有民族特色的艺术表现方法各自的特点,它们在文学创作中的相互作用和影响;而且认识到广博的生活阅历、真挚的情感、形象化的表现等等对于它们的重要性,以及意余言外的浓郁诗味对于读者产生强烈美感的重要性,这样,就使得关于“赋、比、兴”的艺术思维和表现方法在理论上的认识日趋深刻和完善,在创作中的表现和运用日趋丰富和完美。这些对于创作规律的认识,大大丰富了中国古代的文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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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嘎多~

诗经学·宋代诗经学及元明两代的 《诗经》 研究

宋代《诗经》研究的主要特点是:一,学者不满于汉唐以来孜孜于章句饾饤之学而忽视经书大义的情况,开始要求明其本义,进而发现与质疑汉儒诗说中与经义不符及自相矛盾的情况,从而疑序、疑传以至要求删改《诗经》本身。二,思辨风气的兴起,使得学者在讨论《诗经》本义的同时,发扬独研义理、横生议论的精神,突破传统的传疏章句之学的形式约束,自出机杼,大胆议论。这两个方面互相联系、互为促进,构成了有宋一代《诗经》研究的独特风貌,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作为宋代诗经学的代表的,北宋时有欧阳修、苏辙等人,南宋时有郑樵、程大昌、朱熹、王柏、王质、杨简等人。其中欧阳修、苏辙可以说是首开风气者,欧阳修《诗本义》,顾名思义,是要为明了诗篇大义而作。他本孟子“以意逆志”之法读诗,选择其中有代表性的诗篇,逐一指出前人已失解的“大义”,敢于议论《诗序》和毛、郑的是非,发前人所未发。苏辙撰《诗集传》,于《诗经》各篇前的序文只取首句,认为只有首句是子夏所传的毛公之学,其他皆为东汉卫宏集录,因而只取其发端一言,其余悉从删汰。他们的观点和方法给《诗经》研究带来了新的生气,已初露宋代诗经学精研义理、横生议论的端倪。所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欧阳修《诗本义》说:“新义日增,旧学几废,推原所始,实发于修。”

研讨义理,不可能不注意到《诗序》与《诗经》本文的扞格凑泊之处,故宋代学者集中论辨的也是《诗序》。宋代支持《诗序》者,有北宋王安石、程颐,南宋吕祖谦等。他们遵从《毛诗》,一并遵从《传》、《序》,笃守不失。虽然他们是一代名臣、大儒,治学态度受到推重,但毕竟不能成为主流。怀疑《诗序》的则有王得臣、李樗、郑樵、程大昌、杨简、王柏等人,可谓声势浩大。其中尤以郑樵(1104—1162)最为尖锐。郑樵字渔仲,学者称夹漈先生,生平著述闳富,其中有《诗辨妄》一书,说“《诗》、《书》可信,然不必字字可信”。又说:“乱先王之典籍,而纷惑其说,使后学至今不知大道之本,自汉儒始。”他的言论对朱熹产生极大影响,使朱熹自尊序派转为疑序派。《朱子语类》卷八○中,记载朱熹对弟子说:“《诗序》实不足信。向见郑渔仲有《诗辨妄》,力诋《诗序》,其间言语太甚,以为皆是村野妄人所作。始亦疑之,后来子细看一两篇,因质之 《史记》、《国语》,然后知《诗序》之果不足信。”由于《诗辨妄》一书观点犀利,语言激切,问世未久,便遭到同时人周孚的攻击,周孚撰《非诗辨妄》,列举郑樵之文,逐一加以反驳,《诗辨妄》一书也很快亡佚,只有若干片断保存在《非诗辨妄》中,以及《语类》中所引“村野妄人所作”《诗序》的一条。此外题为郑樵撰的,尚有《六经奥论》一书,此书 《夹漈遗稿·献皇帝书》中郑樵罗列自己著述时并未提及,故或疑此书并非郑樵所作。其中《诗序辨》谓《诗序》“牵合为文,而取讥于世”,《风有正变辨》、《雅非有正变辨》谓《邶》、《鄘》、《卫》等“变风”中也有美诗,可称为“变之正”,《雅》则只有小大之分,而无正变之别等,亦颇多新解。

王柏(1197—1274),字会之,是朱熹的三传弟子,著有《诗疑》二卷。他比其他人更为激进,不信毛、郑,不信《诗序》,不信《左传》中的记事 (如季札观乐之说),也不全信他的太老师朱熹。他从疑《序》、疑 《传》进而疑 《经》,如说 《周南》、《召南》都应各有十一篇诗,故将《召南》 中 《何彼秾矣》和《甘棠》归入《王风》,削去《野有死麕》。他还认为全部《诗经》中,有三十二篇“淫诗”,不是孔子删定的原本,而是汉儒给窜入的,所以必须削去。虽然王柏是出于卫道的目的,要删削《诗经》中的“恶行邪说”,但这种做法,“始于疑经,渐至非圣”,动摇了经书的神圣地位,有碍于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故未能实行。

至于宋人在说《诗》时喜发议论,欧阳修《诗本义》亦首开风气。其书以议论诗篇大义为主,兼评毛、郑与《诗序》得失,不拘泥字句训诂,也不采取章句注疏的旧形式。他如周尧卿《诗说》(已佚)用孟子“以意逆志”之法说诗,“不专于传注,问辨思索,以通为期”(《宋史·儒林传》),也是长于议论。程大昌《诗论》十七篇(《学海类编》本作十八篇),一论古有二 《南》而无 《国风》 之名,二论 《南》《雅》《颂》为乐诗、诸国为徒歌,三论《南》、《雅》、《颂》之入乐无疑,四论 “四始” 名目,五论 《国风》之名出于《左传》、《荀子》,六论《左传》、《荀子》创立《风》名之误,七论逸诗有 “豳雅”、“豳颂”而无“豳风”,等等,更是洋洋洒洒,自出机杼,其言甚辨,宋人议论之风,于此可见一斑。

最终奠定宋代“诗经学”,使之真正能与汉代诗经学分庭抗礼的大师,乃是朱熹(1130—1200)。朱熹字元晦,后改仲晦,号晦庵、遯翁、 *** ,撰《诗集传》,在学术史上有深远的影响。《诗集传》并未抛弃传统注疏的形式,也不是长篇大套地发挥论议,但宋学的怀疑精神却深刻贯串于其中,令人耳目一新。其主要特点在于:

(1)疑古辨经,态度谨严。《诗集传》仍把《诗经》置于不可动摇的儒家经典的地位上,但对“经”以外的序、传、笺、疏均加以考察,本着“本之二南以求其端,参之列国以尽其变,正之于雅以大其规,和之于颂以要其止”的 “学诗之大旨” (《诗集传序》)来读《诗经》。但他并非对以往的成果一概否定,而是选择去取,态度谨严。如 《诗集传》不录 《诗序》,但并非简单地抛弃《诗序》,而是另撰《诗序辨说》,对《小序》逐条批评是正。他认为“盖所谓有序者,类多世俗之误,不解诗人本意处甚多”(《朱子语类》卷八一),但对于一些于史有据的诗篇,《小序》不误的,朱熹也都作了肯定,如《鄘风·载驰》、《陈风·株林》等,体现了“务求真是之归”的态度。

(2)谈义理而不废考据。朱熹《诗集传》在训诂方面兼用毛郑,并采诸家之说,下以己意,准确简明,从而使其义理之学具备坚实的基础。如《卫风·考槃》,为一首隐士诗,其首句:“考槃在涧,硕人之宽。”《毛传》:“考,成;槃,乐也。”按考训老,引申为成。槃训为乐,乃是训作“喜乐貌”的“昪”字的假借。《毛传》释“考槃” 为 “成乐”,稍嫌迂曲。《诗集传》则释为:“考,成也。槃,盘桓之意。言成其隐处之室也。陈氏(按指宋人陈傅良)曰: ‘考,扣也,槃,器名。盖扣之以节歌,如鼓盆拊缶之为乐也。’二说未知孰是。”按三家《诗》槃作“盘”,陈氏即用“盘”字本义为训,扣盘成乐,最为通达。朱子并列其说,不加轩轾,而其义自见。故《诗集传》的训诂,既是言义理的基础,又是深味《诗》理的结果。明义理而不废考据,有批判而不轻改字,注解准确又简明扼要,集中体现了宋学的优点。

(3)能够突破经学的观点约束,初步从文学的角度解《诗》。朱熹作为理学家,曾为儒家经典中有如此之多的情诗而迷惑不解,但还是承认这些情诗是“男女戏谑之辞”,“男女相悦而想念之辞”,无疑比汉儒强解为“刺 *** ”一类的说法高明。在读《诗》的方法上,他也强调要吟咏讽诵,“观其委曲折旋之意”,“沉潜讽诵,玩味义理,咀嚼滋味”,像读“今人做底诗”一样来读《诗经》(均见《朱子语类》卷八○),能够窥见一些《诗经》作为文学作品的堂奥。

但朱熹的《诗经》研究,仍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首先,他不能完全摆脱封建卫道士的偏见。虽然承认《诗经》中爱情诗的存在,却仍指斥这些诗篇为“淫奔期会之诗”。因为朱熹的《诗经》研究,根本上仍是宣扬封建教化,为封建统治服务,故在“诗教”观点上,宋学与汉学并无实质的不同。其次,他批评《诗序》又不能脱离《诗序》。清代姚际恒《诗经通论》已讥朱熹“时复阳违《序》而阴从之”。这虽说明《序》也还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另一方面,也说明朱熹的思想仍与《序》的美刺教化之说相合,从而无法得到《诗》的本义。另外,在《诗集传》中也有牵强附会、训释失当之处,在注释字音时,则采用了当时人吴棫(字才老)的“叶音说”,这是缺乏科学根据的。朱熹未明古今语音的变化规律,简单地为押韵顺口而临时将某字改读某音,造成字音的混乱。

《诗集传》代表了宋代《诗经》研究的最高成就,也暴露了其无法克服的缺点。“卫道”与“疑经”,都在朱熹的后学那里发挥到极致;元明以下,学术流于空疏,耽于主观臆测,空谈义理,也实由宋学发端。

元明两代的《诗经》研究,仍承宋学遗绪,有突出成就的学者不多。朱熹学说在元兵南下时传至北方,学者翕然从之。元仁宗延祐年间定科举法,多遵程朱理学,《诗经》即以朱子《诗集传》为准。元代《诗经》的研究著作,如刘瑾《诗传通释》,以《诗集传》为本,严守宋学体系而逐篇加以训解,其议论亦尚笃实。另如梁益《诗传旁通》、朱公迁《诗经疏义》、刘玉汝《诗缵绪》、梁寅《诗演义》等,大体皆本朱子《集传》为宗。此外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 中,对前人之说多所辨订,值得参考。

明初胡广奉永乐帝敕撰《五经大全》,其中《诗经大全》即本元代刘瑾《诗传通释》而略加损益。清代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已讥《大全》收刘瑾之说太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干脆说明广乃是“剽窃旧文以应诏”。又明代何楷撰有 《诗经世本古义》,把《诗》三百篇打乱了次序重加编次,按二十八宿次序分部。其书把 《大雅·公刘》、《豳风·七月》、《小雅》中 《甫田》和 《大田》、《周颂》 中 《丰年》和《噫嘻》等归并一处,谓为夏代之诗,置于书首;把《曹风·下泉》列为周敏王时诗,放在最后。钩棘字句,牵合史传,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讥其为“大惑不解之书”,于此可见明代《诗经》研究状况之一斑。较为平实、兼采汉宋或以汉学为主的研究著作,则有李先芳《读诗私记》、朱谋玮《诗故》、姚舜牧《诗经疑问》等。考证名物制度的著作,则有冯应京《六家诗名物疏》。要之明代学术界,“束书不观、游谈无根”的风气弥漫,后期更以王阳明“心学”占据主导地位,至认为“六经者,吾心之纪籍也,而六经之实则具于吾心”(《王文成公全书·稽山书院尊经阁记》),《诗经》研究也不能不受影响。故清代人至为鄙薄明代学术,认为元人 “株守宋儒之书,而于(汉唐)注疏所得甚浅”,“明人又株守元人之说,于宋儒亦少研究”(清皮锡瑞《经学历史》第九章)。然亦不能以一概论之,明末陈第《毛诗古音考》,能以历史发展的观点破除宋儒“叶音”之说,排列 《诗经》韵字,研究“古本音”到今音的变化,实开清代古音学研究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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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angduola

以比、兴、赋之名,而诗义转晦。子朱子于《楚辞》,亦 分章而系以比、兴、赋,尤属无谓。” 应当指出,这种离开诗歌的具体艺术形象而去探求 形象以外所谓君臣、父子、夫妇微言大义的做法,在宋 及宋以后仍是比较普遍的。黄庭坚就曾对宋代穿凿附会 解说杜诗的现象提出过尖锐的批评:“彼喜穿凿者,弃其 大旨,取其兴于所遇林泉人物、草木虫鱼者,以为物物 皆有所托,如世间商度隐语者,则子美之诗委地矣。” (《大雅堂纪》)在南宋胡仔的《苕溪渔隐丛话》中,也 有不少这方面的记载。不仅说诗,还有说词。如清代常 州派的词论就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周济论词的某些观点 也曾因此遭到王国维的批驳。清代的统治者甚至接过这 种穿凿比附、深文周纳的方法,不止一次地大兴文字狱, 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后果。 明清时期的研究 明清时期关于“赋、比、兴”的 研究,值得注意的有明代的李梦阳和清代的周济。明代 前七子的首领李梦阳曾引王叔武的话说:“诗有六义,比 兴要焉。夫文人学子比兴寡而直率多。何也?出于情寡 而工于词多也。夫途巷蠢蠢之夫,固无文也。乃其讴也, □也,呻也,吟也,行□而坐歌,食咄而寤嗟,此唱而彼 和,无不有比焉、兴焉,无非其情焉,斯足以观义矣。” (《诗集自序》)在当时缺乏真情实感的诗文普遍流行 的情况下,李梦阳虽然也提倡拟古主义,但他又指出“比 兴”出自真情,真诗乃在民间,主张正统诗文应该向民 歌学习,这一意见是正确的。清代的周济则将“比兴” 用之于词论,提出了“非寄托不入,专寄托不出”的著 名论点(《介存斋论词杂著》)。“寄托”即“比兴”的 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在创作中的运用。诗词写作,既不 能没有寄托,又不能刻意追求寄托,不然的话,就会影响 作品的感染力。这意见也是比较精辟的。此外,像王夫 之所说的“兴在有意无意之间,比亦不容雕刻”(《□斋 诗话》),强调了“比兴”的运用应当自然浑成;陈启源 所说的“故必研穷物理方可与言兴”(《毛诗稽古编》), 强调了广博的生活积累对于“比兴”运用的重要性;沈 祥龙认为“兴”是“借景以引其情”,“比”是“借物 以寓其意”,要求“比兴互陈”(《论词随笔》),则 把“比兴”和艺术描写中的情与景结合了起来。但这些 论述,大都比较零星,缺乏特别值得重视的见解。在专门 的研究著作方面,陈沆的《诗比兴笺》和姚际恒的《诗 经通论》,较有可取之处。 总之,关于“赋、比、兴”的研究,除了穿凿说诗 的消极影响外,它的积极意义是:通过长期地研究和探讨, 不仅认识到这些富有民族特色的艺术表现方法各自的特 点,它们在文学创作中的相互作用和影响;而且认识到 广博的生活阅历、真挚的情感、形象化的表现等等对于 它们的重要性,以及意余言外的浓郁诗味对于读者产生 强烈美感的重要性,这样,就使得关于“赋、比、兴” 的艺术思维和表现方法在理论上的认识日趋深刻和完善, 在创作中的表现和运用日趋丰富和完美。这些对于创作 规律的认识,大大丰富了中国古代的文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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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现家

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它收集了从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大约500年间的诗歌305篇。先秦称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 编集 关于《诗经》的编集,汉代有两种说法:①行人采诗说。《汉书·艺文志》载:「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诗经》305篇的韵部系统和用韵规律和诗歌形式基本上是一致的,而它包括的时间长、地域广,在古代交通不便、语言互异的情况下,如果不是经过有目的的采集和整理,要产生这样一部诗歌总集是不可想象的。因而采诗说是可信的。②孔子删诗说。《史记·孔子世家》载:「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唐代孔颖达、宋代朱熹、明代朱彝尊、清代魏源等对此说均持怀疑态度。《诗经》大约成书于公元前6世纪,此时孔子尚未出生;公元前544年吴公子季札至鲁国观乐,鲁乐工为他所奏的风诗次序与今本《诗经》基本相同,说明那时已有了一部《诗》,此时孔子年仅8岁。因此近代学者一般认为删诗说不可信。但根据《论语》中孔子所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可知孔子确曾为《诗》正过乐。只不过至春秋后期新声兴起,古乐失传,《诗三百》便只有歌诗流传下来,成为今之所见的诗歌总集。 体例分类 《诗经》所录,均为曾经入乐的歌词。《诗经》的体例是按照音乐性质的不同来划分的,分为风、雅、颂三类。①风。是不同地区的地方音乐。《风》诗是从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等15个地区采集上来的土风歌谣。共160篇。大部分是民歌。②雅。是周王朝直辖地区的音乐,即所谓正声雅乐。《雅》诗是宫廷宴享或朝会时的乐歌,按音乐的不同又分为《大雅》31篇,《小雅》74篇,共105篇。除《小雅》中有少量民歌外,大部分是贵族文人的作品。③颂。是宗庙祭祀的舞曲歌辞,内容多是歌颂祖先的功业的。《颂》诗又分为《周颂》31篇,《鲁颂》4篇,《商颂》5篇,共40篇。全部是贵族文人的作品。从时间上看,《周颂》和《大雅》的大部分当产生在西周初期;《大雅》的小部分和《小雅》的大部分当产生在西周后期至东迁时;《国风》的大部分和《鲁颂》、《商颂》当产生于春秋时期。从思想性和艺术价值上看,三颂不如二雅,二雅不如十五国风。 思想内容 《诗经》全面地展示了中国周代时期的社会生活,真实地反映了中国奴隶社会从兴盛到衰败时期的历史面貌。其中有些诗,如《大雅》中的《生民》、《公刘》、《绵》、《皇矣》、《大明》等,记载了后稷降生到武王伐纣,是周部族起源、发展和立国的历史叙事诗。 有些诗,如《魏风·硕鼠》、《魏风·伐檀》等,以冷嘲热讽的笔调形象地揭示出奴隶主贪婪成性、不劳而获的寄生本性,唱出了人民反抗的呼声和对理想生活的向往,显示了奴隶制崩溃时期奴隶们的觉醒。有些诗,如《小雅·何草不黄》、《豳风·东山》、《唐风·鸨羽》、《小雅·采薇》等写征夫思家恋土和对战争的哀怨;《王风·君子于役》、《卫风·伯兮》等表现了思妇对征人的怀念。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西周时期不合理的兵役制度和战争徭役给人民带来的无穷痛苦和灾难。有些诗,如《周南·芣苢》完整地刻画了妇女们采集车前子的劳动过程;《豳风·七月》记叙了奴隶一年四季的劳动生活;《小雅·无羊》反映了奴隶们的牧羊生活。 还有不少诗表现了青年男女的爱情生活,如《秦风·兼葭》表现了男女之间如梦的追求;《郑风·溱洧》、《邶风·静女》表现了男女之间戏谑的欢会;《王风·采葛》表现了男女之间痛苦的相思;《卫风·木瓜》、《召南·摽有梅》表现了男女之间的相互馈赠;《鄘风·柏舟》、《郑风·将仲子》则反映了家长的干涉和社会舆论给青年男女带来的痛苦。另如《邶风·谷风》、《卫风·氓》还抒写了弃妇的哀怨,愤怒谴责了男子的忘恩负义,反映了阶级社会中广大妇女的悲惨命运。 艺术成就及其影响 《周礼·春官·大师》云:「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六诗在《毛诗序》中又作六义。其中,风、雅、颂,是指体例分类来说的;赋、比、兴,是就表现手法而言。关于赋、比、兴,宋代朱熹在《诗集传》中做了比较确切的解释:「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例如《豳风·七月》、《卫风·氓》都是赋体:前者铺叙了奴隶春耕、采桑、纺织、田猎、造酒、贮藏和准备过冬等一年四季的全部劳动生活,表现了阶级的对立和奴隶们的悲愤之情;后者倒叙了弃妇与氓由恋爱到结婚直至被氓遗弃的悲惨遭遇,表现了弃妇的哀怨和决绝。又如《魏风·硕鼠》、《邶风·新台》都是比体:前者把剥削者比作贪婪的大老鼠;后者把淫乱无耻的卫宣公比作大癞蛤蟆;二者都寄寓了极大的讽刺之意。另如《周南·关雎》、《魏风·伐檀》都是兴体:前者以贞鸟雎鸠的「关关」叫声起兴,联想起人的男女之情;后者以奴隶们的「坎坎」伐木声起兴,联想到奴隶主阶级的不劳而获。在《诗经》中,赋、比、兴手法常常是交替使用的,有「赋而比也」,有「比而兴也」,还有「兴而比也」。如《卫风·氓》是赋体,但诗中「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吁嗟鸠兮,无食桑葚」又显然是「兴而比也」。另如《卫风·硕人》,用铺陈的手法描写庄姜美貌,但其中「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齿如瓠犀,螓首蛾眉」传神地表现出庄姜的天生丽质,这显然又是「赋而比也」。赋、比、兴手法的成功运用,是构成《诗经》民歌浓厚风土气息的重要原因。 《诗经》以四言为主,兼有杂言。在结构上多采用重章叠句的形式加强抒情效果。每一章只变换几个字,却能收到回旋跌宕的艺术效果。在语言上多采用双声叠韵、叠字连绵词来状物、拟声、穷貌。「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此外,《诗经》在押韵上有的句句押韵,有的隔句押韵,有的一韵到底,有的中途转韵,现代诗歌的用韵规律在《诗经》中几乎都已经具备了。 《诗经》是中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光辉起点。由于其内容丰富、思想和艺术上的高度成就,在中国以至世界文化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它开创了中国诗歌的优秀传统,对后世文学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诗经》的影响还越出中国的国界而走向全世界。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很早就传入汉文版《诗经》。从18世纪开始,又出现了法文、德文、英文、俄文等译本。 (引自《中国大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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