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缌喵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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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ying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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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文是对 UC Berkeley 语言学家 Robin Lakoff 在1972年发表的论文《Language and woman's place》的主题和内容进行解析的文章,摘录了 Lakoff 在文中所提出的部分典型例子、结合她所处的时代/英文语境以及我自己所处的时代/中文语境的体验,进行解析、对比及延伸。

论文总体介绍: 这篇论文常被视为在社会语言学领域、讨论语言与性别关系的具有开创意义的重要之作,启发了往后至今很多关于这方面的话题和观点。Lakoff 认为,当前在日常语言使用习惯中,有很多例子都反映了女性在社会上被边缘化和不被作为独立个体重视(not being taken seriously)的情况,以及根深蒂固且可能无意识的性别歧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现象:

1. 女性使用的词语表达更显“琐碎”(trivial)。 2. 女性不被鼓励使用感情色彩强烈的用语(strong expression)。 3. 一些形容女性的词语需要被委婉语替代/美化(euphemism)。

另外,论文的论点和例子都是基于 Lakoff 自己的研究和生活观察,并没有统计数据做支撑(不过她也在论文开头论述了自己搜集素材和结论的合理性),同时我延伸的例子和讨论也是基于自己的生活体验,因此不免有少虑和多虑的情况,但会尽量避免以偏概全。读者可斟酌接纳观点、或可直接通过评论和私信和我讨论。

Lakoff 首先提出了一个例子:女性通常比男性更能准确地区分并命名颜色,比如紫色里可以分紫色/淡紫色/薰衣草紫(purple/mauve/lavender)等等。我也举个很简单的生活例子——口红的颜色,大家就懂了。

像上图这样的段子很常见,一些男性朋友也常以此自黑。而Lakoff提到:

男性会认为能不能说准口红色号根本不重要(类似的例子包括衣服样式、花的种类等),而从这个词汇现象中反映的则是现实中比较普遍的认知偏见:女性会更专注在一些琐碎的事情上,而在一些重要的事情上不应该让她们做决定(women are not expected to make decisions on important matters),包括商业层面、政治层面的决策等。

为什么说是偏见?因为这些“琐碎”的事情本身不一定是琐碎的,只是被男性认为是不重要的(因为与自己无关),然后冠以“不重要”的标签。久而久之,社会上就形成一种刻板印象——“女性很擅长处理那些琐碎的事务,就让她们干这个吧”——作为降低女性的地位、稳固自身群体地位的借口。

b 句采用了感情色彩比较强烈的用语(通常带粗话),相比之下 a 句的语气比较温和她表示,一般情况下的日常对话中,上面的 a 句更倾向于被认为是出自女性之口、b 句出自男性之口。虽然也有一些女性会习惯使用 b 类句,尤其是当下网络时代,但在面对面对话场景中女性使用 b 类句还是会或多或少被烙以“粗鲁”的印象,而人们对男性使用这类句子的容忍度会更高。

如果把上面两类用语简单分为“女性语言”和“男性语言”,我们会发现另一个现象:一部分女性会开始使用“男性语言”,但反过来,“女性语言”很少被男性使用。Lakoff 基于这个现象引申出:一些以往被男性主导的工作也开始有女性参与,但很少男性会主动去参与以往被女性主导的工作(如家庭主妇、护士)。这可能是因为:

在社会上掌握主导权的群体,他们的言行、观念会被其它群体所吸收接受,反过来却不成立。 在父权社会中,女性如果想被尊重,需要“像男人一样强悍”、证明“我也能做男人做的事” ,而男性没有任何必要去理解女性群体、接纳她们的观点。

回到上面的两个例句,Lakoff 认为这也代表了一种看待男女性的态度的差异(尤其是对孩童):人们希望男孩能有“男子气概”、充满精神斗志(high spirits)、需要强硬一点,而希望女孩能更加温顺、贤惠。在交谈讨论的过程中,使用语气强烈、态度明确的用语,往往能更容易获得对方的注意。同样的,当一个人能自由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情绪时,才能被别人重视(as a real individual in one's own right)。因此,这种在用语上的区别对待也更加巩固了在社会中男性的强势地位。

当一个常用的含贬义的单词或用语、或一个单词常被人联系到一些让人不安、尴尬的事物时,人们就会用一些 委婉词(euphemism) 去取代它/美化它,以便能让人们在公众场合放心地使用它。

其中“woman”这个词就是 Lakoff 提到的一个重要例子。在她观察到的、在英文的很多语境中,“lady”都会作为委婉词去替代 woman,她称 woman 常被联想到 housewife(家庭主妇)甚至是 broad(对女性的不尊称呼,相当于中文的“婆娘”),称呼 lady 比称呼 woman 听起来更有礼貌。

在中文语境也有很典型的例子,就是原本一个很正常的描述“妇女节”,近年来被很多花里胡哨的“女神节/女王节”的称呼取代。主要原因应该还是在于“妇女”这个词常与已婚女性、家庭主妇、年长女性等概念挂钩(即使本来的定义是“14岁以上的女性”)。

我不清楚这个趋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我知道商业市场是其中一大推力。通过对妇女节再包装,冠以女王女神等时尚的名头,本来“平平无奇”的、赞扬女性社会贡献的日子,摇身一变成为电商狂欢节。事实上,很多女性也吃这一套,觉得这种称呼的变化是美化了自己的形象,也让这个日子更加被重视。

但真的是这样吗?委婉语确实可以让人更舒服地去谈论一个事物/概念,但也很容易让人忽视这个事物原本的意义,因为越来越少人谈论它。而世界范围内大部分有关女性权益的组织、官方定义等都以“妇女(woman)”为准,包括妇女联合会、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 等。如果我们都把“妇女”贬义化,避而不谈,那么女性就更有可能被随意定义了。

妇女这个词不被正视,很容易导致女性权益不被正视; 对妇女节的商业包装,很容易导致女性被商业化和物化。

所以可以发现,今年电商平台有关“女神节”的logo或装饰都没以往显眼(上面以及下面的截图已经是个二级页面了),或者直接改为“3·8节”。

另外,Lakoff 也指出了 woman 的另一个委婉语 girl,通常是用作讨好女性、说她们很年轻。 在中文语境里也有类似的例子,比如祝福女性生日快乐时会习惯祝福“年年十八”、“永葆青春”之类的,一些女性自己生日时也会说“又一个18岁生日”。而在偏正式的环境里(比如办公环境),“我们办公室的一个女生/女孩......”,这两种称呼都很正常,但很少会出现“我们办公室的一个男孩......”这样的用法。

形容女性年轻,本身没什么问题,但要知道,“年轻”本身也容易让人联系到“不成熟”、“没担当”等特征。如果过分强调女性都是年轻的,就很容易形成女性都不成熟的刻板印象。

在 Lakoff 37页的论文里,还有很多其它语言现象的例子,能够说明女性在社会的地位是不受重视的,但我们没有必要对每个用语都锱铢必较,或者说要求人们一个个纠正,因为这只是人们在认知层面、社会层面就已经形成的固有思维(对女性地位的不重视)的具体表现,之一。正如 Lakoff 论文结尾所说的:

最重要的还是让人们意识到不公真实存在、广泛存在(这也是这篇论文和我写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重新好好地思考导致不公的原因,重新去了解、认识女性,而不是沿用父权社会一代又一代流传下来的那套观念(包括部分女性也无意识地把自己套到了这些观念里)。引用【My Fair Lady】里的一句台词:

同样的,女性在我们眼中是怎样的,取决于我们以何种态度看待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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吥唥靜尐姐

【女权主义概述】女权主义(Feminism),源自西方,译文理解成一个主要以女性经验为来源与动机的社会理论与政治运动。 女性主义-Feminism一词,最早出现在法国,意味着妇女解放,后传到英美,逐渐流行起来。五四时,传到中国,定为女权主义。在西方,最初是指追求男女平等,首先是争取选举权。20世纪20-30年代,西方国家的妇女,基本上都争取到平等的政治权利,但在社会生活与人们的观念中,仍与男子不平等。女权主义者开始认识到,这其中有一个性别关系,性别权力的问题,所以女权运动就变为分析男女为何不平等,男女的权力架构,强调性别分析。在我国也认识到,先讲女权是不行的,也要讲性别分析。从女权主义--女性主义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而是认识的加深。在国内目前多用女性主义,用性别研究两性权力有深层次的意义,而且用女性主义也容易让人们接受。女性主义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一种男女平等的信念和意识形态,旨在反对包括性别歧视在内的一切不平等。 中国的女权主义,是指女性争取与男性平等,体现女性自我精神与能量的一种女性思想、社会言论及政治协助行为。 男女平等是女权主义最基本的目标,在争取与男性平等的同时,女性还要注重自我的价值表现,展示女性的独特魅力,挖掘并发挥女性的社会力量,为社会各阶层女性的思想与行为解放而努力,要将全世界妇女的利益放在同一个起点,协助官方处理女性主义面临的问题。【女权主义理论】女权主义哲学概括起来,对各类共同关注的理论问题和对各种成功理论的应用,主要表现为如下十大方面: 1.女性境遇的考察, 女权主义发现,女性在社会地下的地位和悲惨境遇,不是男性统治者所说的那样,不是天经地义的。无论是女性的性别,或是女性的社会地位\身份和角色等,都是社会不平的的现实给与的.女性是被构造的,没有选择的权力和能力; 2.女性存在的缺失, 在研究中,人们发现,女性遍布存在于这个社会里,他们只是非存在的,是男性的附属者和屈从者; 女性非存在的状态是社会男性强权统治和不合理的历史造成的,表现力人类整体的存在的缺失。 3.女性权力的实践: 经济权利,政治权利和法律权力等等.男女平等首先是权力的平等,男女平权意识和真正的权力平等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到了今天,女性的权利被排斥和被践踏,仍是不期而至和十分严重的; 4.女性安全的毫无保障,需要警示和社会做出保护措施; 在家庭或社会公共场所里,女性经常受到男性的攻击和骚扰; 男性中心单一性别统治,用强制性的和暴虐的方式对待女性和弱者,导致了女性的性恐怖主义灾难。 5.女性创造力遭受压制和被无视, 女性是人类文化创造的伟大力量,可是他们的创造性被忽视了;更有甚者,女性的创造力和创造物被男性所抢占豪夺成为他们自己所有的;女性创造力收到压制和掠夺,是社会不合理的状态所致。这是社会的损失,是全人类的不幸; 6.女性自觉的自我意识和主体性确立 女性的解放与自由发展,不仅是社会的问题,更是女性自身的问题,需要自我觉醒和自觉发展。女性作为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主体,往往是不被承认的,只有依靠女性自己自强不息地自我奋斗和社会运动相结合,才可能有成功的可能。 7.女性的人道主义公正 对女性遭受歧视的事实揭露, 同时女性承担起实现人类的真正的公正、公平、自由和博爱的职责。包括对女性和对自然,对人类文化和民族文化,对个体和对整体,都要以人道主义的公正来对待。 8.女性的组织建设重整是亟待实现的 以保护女性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可是,在女性的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没有一个可以讨的公道的渠道,没有一个社会力量的支持;这可以说,是社会组织与男性伤害者成了共谋者,甚至是姑息养奸,是对男性伤害女性的罪责变样的支持;女性组织不仅是妇联一家,法院公安和一切社会组织都应该是女性保护的组织形式。 9.女性话语权力,话语主体和话语实践; 由于男性话语和男性统治里面,不包括女性的权利,女性并不存在于其中,而且,男性话语和话语方式,充满着战争和暴力的破坏性和强制性,女性必须为了自己的崛起和人类的发展前景,创建女性的话语权力,成为女性话语实践活动的话语主体,以包容与和谐的方式建造崭新的人道主义的世界。 10,女性发展的身份认同和社会地位确立 女权主义者发现,女性并不住在这一个世界里,占领这世界王国的人是男性,如此大量的一个男性群体,不管其是否白色人种和拥有财富。这个世界的潜在的可信度,权威,安全和公正的报酬,对一个人的人之身份和能力的承认,是这样一个世界,某些人的行为习惯正如其与生俱来的条件,由在他们之中的不同而定。而不是由这一个社会的人性基本情况来确定,但是身份地位的特权,意向特权,存在于其他事物之中,也存在于性属之中。所以女性的发展,是在自我认同和社会身份认同,从而在社会上获得应有的地位和在社会中立足。女性的解放、自由和发展,是女权主义发展的三部曲,归结在女性的发展,创造女性的文化,从而对整个人类走出危机境遇获得广阔的发展前景而做出贡献。 《家庭暴力相关问题探讨》这篇精彩文章由范文搜收集于网络或会员供稿,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范文搜将坚持免费到底,每日为您更新更多与《家庭暴力相关问题探讨》一样优秀的免费精品文章,请随时关注范文搜!论文摘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安宁、温馨的家庭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然而当前,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家庭暴力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家庭暴力的存在严重地侵扰着家庭的安宁,破坏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并且使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因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和保障人权,特别是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及待解决的世界性课题。本文试就从家庭暴力的概念、成因、危害、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以及对策等方面谈一些拙见,以期增强公众对家庭暴力的敏感度,给予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的保护,从而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关健词:家庭暴力 虐待一.家庭暴力概述 就现阶段全国各媒体报道的情况看,家庭暴力日益凸显。作为严重侵扰家庭、社会安宁的刽子手——家庭暴力,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特别是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关于什么是家庭暴力,目前还没有一致公认的界定。但在国外的有关法律特别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中,大多对家庭暴力采用广义的概念,即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造成其中一方生理或心理上的伤害。形式上可分为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受害者包括配偶、前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同居伴侣及前同居伴侣;程度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总之任何对家庭成员造成损害和伤害的行为都可以列入家庭暴力的范畴。家庭暴力的概念是上世纪90年代初才引入我国的。现行《婚姻法》所作出的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是家庭暴力作为法律概念第一次出现在我国法律的层面上。目前,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对家庭暴力尚无界定。实践中所谓的家庭暴力采用的是狭义的概念,主要是指对家庭成员身体上的暴力及因此而引起的精神伤害,如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及性虐待等,受害者为配偶、子女与父母,其中以妇女、儿童与老人居多。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将家庭暴力的概念在司法层面上明确限定为狭义的: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二)家庭暴力的特点1、家庭暴力的行为主体具有特定的亲属关系。其施暴者与受害者相互关系密切,多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中,丈夫对妻子的暴力是家庭暴力最常见的类型。而发生的在一定范围亲属以外的暴力行为,如被家人是家政服务员、家庭经营活动的雇员等,不能视为家庭暴力。2.家庭暴力行为具有隐蔽性。主要表现在(1)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而非公共场所,地点隐蔽;(2)有些受害者基于自身的脸面和家庭的荣誉而往往对加之于己的家庭暴力粉饰隐瞒;(3)公众的漠视和习以为常使人们对家庭暴力现象往往视而不见。3.家庭暴力的行为手段具有多样性、损害后果具有不确定性。手段多样,包括殴打、捆绑、禁闭、侮辱、威胁、精神折磨、甚至还有更为残酷的手段。手段的多样性,加之施暴者对后果的放任态度,使得对受害人的损害后果具有不确定性,有时可能较轻,更多时候却达到惨不忍睹的地步。4.家庭暴力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主要表现在:(1)在世界范围内,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家庭暴力;(2)家庭暴力广泛存在于不同的种族、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阶级、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文化传统、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文化水平的人群中;(3)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是平时还是战时,家庭暴力从未间断过。5.时间的连续性和长期性。一般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中,暴力不会只终止于一次、两次,往往是存在一定时间连续性6.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的复杂性。发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心理的、生活的、婚姻的等等各方面的原因。(三)家庭暴力与虐待的关系1.虐待的概念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的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身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在表现形式上,有作为的行为如打骂、恐吓等;也有不作为的行为如不予衣食,令其冻饿、有病不予治疗等。2.家庭暴力与虐待的异同家庭暴力与虐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家庭成员间的施暴行为,表现形式也有重合的地方,如残害、捆绑、殴打强行等。其二者的本质是相同的,就是对其他家庭成员造成身体或心理伤害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家庭暴力既可能是偶发的,也可能是经常性的,只要实施了打骂、残害等行为就可以构成家庭暴力。而虐待往往是较长时间的,需要一定的连续性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即构成虐待。此外,对于同样造成重伤或死亡的,伤害罪的刑罚远比虐待罪为重。(四)家庭暴力的类型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对家庭暴力作不同划分;1.以施暴者与受害者的相互关系为依据,家庭暴力可分为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父母子女之间的家庭暴力以及其他亲戚间的家庭暴力。2.以被侵犯的权益为依据,家庭暴力分为(1)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的溺、弃、残害。所谓溺、弃,是指采用溺死、闷死、掐死、饿死等手段杀害家庭成员的行为;所谓残害是指从肉体上进行摧残的行为,如冻饿、毒打、故意伤害肢体、器官等行为。另外,对施暴对象公然以施暴行为相威胁,表现为用语言对施暴对象威胁、恐吓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使对方产生恐惧的心理,造成受害者严重的精神损害。(2)侵害人身自由权的家庭暴力。表现为对弱者采取捆绑、非法拘禁、暴力威胁等手段限制家庭成员的人身自由。(3)侵害人格权的家庭暴力。表现为对家庭成员采取罚跪、侮辱人格、强制超体力劳动等,更多地体现为精神上的损害或虐待。(4)侵害婚姻自主权的家庭暴力。对具有婚姻行为能力者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对待家庭成员的结婚或离婚问题。诸如,父母或其他长辈以暴力强行包办、干涉子女的婚事;子女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干涉父母的婚事。(5)侵害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员性权利的家庭暴力。妻子以及其他女性家庭成员的性权利具有不可侵犯性。违背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员的意志,强行对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员发生性行为或有性虐待行为,都是对女性性权利的暴力。(6)侵害生育权和生育自由权的家庭暴力。暴力对象是已婚女性,施暴者一般为丈夫或夫家的其他家庭成员,如公婆、伯叔等。表现为有些人对不生育的或生育女孩的妇女百般难,施以暴力等。 3.依据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可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及限制行为,如:殴打、推搡、禁闭、使用工具攻击等,后果通常会在受害者身上形成外伤,易于发现。精神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经常性的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不法行为,对家庭成员之间的精神折磨为精神暴力的常见形式。性暴力是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丈夫违背妻子意愿,强迫发生性关系是最常见的性暴力。目前,多数国家对家庭暴力的类型采用此种分法。二.目前我国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由于家庭暴力问题的特殊性,需要有一套不同于其他侵权或犯罪的解决办法,这就要求有有效的救助措施和完善的法律责任。(一)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目前,我国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包括:1.各级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措施。此类救助措施的实施主体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另外,妇联组织作为群众组织,也有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救助妇女。2.所在单位的救助措施。此类救助措施的实施主体是所在单位。对于所在单位应理解为施暴者和受害者所在的单位。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所在单位的救助措施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措施的实施条件相同,必须在受害者提出请求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否则有关组织不宜自行介入。3.国家机关的救助措施。此类救助措施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机关。狭义的国家机关的救助措施为公安机关的救助。《婚姻法》第43条第2、3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发生了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以使暴力无法继续,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利益得到保护。公安机关为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可以对施暴者采取批评教育、严厉训斥、间隔距离、将受害者或施暴者带离现场等救助措施。“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让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教训。广义的国家机关的救助措施包括各种法律责任。4.家庭成员的自我救助。家庭成员在受到家庭暴力行为伤害时,依法可以实施自我救助,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等,家庭其他成员也应该及时提供帮助,共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继续,避免发生严重后果。应该及时帮助受害者寻求外界帮助,如向有关基层社会组织提出帮助请求、报告当地派出所等警察机关、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二)法律责任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目前的法律对施暴者规定了三种形式的法律责任,具体而言:1.行政责任对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追究行政责任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承担的行政责任包括警告、200元以下罚款和15日以下拘留。2.民事责任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过错赔偿责任属于民事损害赔偿的一种,是一种对权利的救济,它通过对夫妻双方中无过错一方被侵害的婚姻权利的救济,维护夫妻关系的平等、家庭关系的健康和稳定,并且对过错方进行一定的惩戒。另外,施暴者承担的民事责任还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3.刑事责任我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本身是一类非法行为,并不是一种罪名,但这种非法行为可以导致《刑法》规定的如下犯罪:第一种,实施家庭暴力,故意剥夺家庭成员生命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种,实施家庭暴力,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按《刑法》第234条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残疾或致人死亡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三种,实施家庭暴力,干涉家庭成员婚姻自由的,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应依照《刑法》第257条的规定,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承担的刑事责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还包括过失杀人罪、过失伤害罪、侮辱罪、诽谤罪等。上述三种法律责任既可以单独适用,又可以同时适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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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当前大多数毕业设计管理过程处于人工或半人工方式的状况,于是借用现今流行的。Net平台,设计并实现了基于的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基于。Net框架,应用VS2010和SQLServer2008数据库设计并实现了一套毕业设计管理系统,系统涵盖了系统管理、教学秘书功能、教师功能和学生功能等几个模块,主要解决了学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和毕业答辩管理等问题。

2、以软件工程中的瀑布模型为设计主线,较为详细的介绍了系统的业务需求、功能和非功能需求,系统架构、功能和数据库设计,阐述了界面的设计过程,给出了功能模块的代码,最后展示了系统的功能与性能测试结果。

经过本课题的研发测试,该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基本正常,各主要功能得到实现,满足了毕业设计管理无纸化的需求。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毕业设计管理方面普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在管理方式、管理理念等方面还停留在传统模式上,对整个管理过程缺乏统一规划、规范和协调,缺乏系统观念以及对决策的支持;对管理信息系统的理解偏重于计算机及通讯技术,而忽视了先进的管理思想的支持;在技术上,原有的系统己经落后于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数据资源无法有效共享,各成员的工作也很难协调一致。因而,如何结合先进教务管理理念,整合信息技术资源,形成基于网络的协同办公,构成了本文开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的研究背景。

本文围绕高校毕业设计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实现的问题,运用文献法分析了教育理论基础以及开发设计的理论;采用行动研究法归纳了毕业设计管理系统的需求及其关键要素;使用软件开发方法设计并实现了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本文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分析并论证了毕业设计管理系统相关的理论基础,着重阐述了计算机协同工作理论和软件工程理论。

2、模型。

3、利用UML描述了系统需求、业务流程,分析研究了整个系统的功能模块及概念、比较分析了各类开发技术的优缺点,采用了Java平台下高效的MVC三层架构初步实现了毕业设计管理系统的开发,并己投入试用。

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

1、需求分析的准确性和全面性有所欠缺。

2、总体框架的搭建有一定缺陷,代码存在冗余,后期更改和维护成本较高。

总体而言,本文基于毕业设计管理工作的特点,开发出了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并已投入试用,该系统能够将毕业设计工作流程中的大部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网络化,从而使毕业设计的管理更加科学合理、方便有效,将教务管理人员从重复冗杂的工作中解放出来。

后现代主义的兴起带给当今的建筑界以多元发展的格局,有人认为当今的建筑界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由现代主义独霸天下,而恰恰应该表现出一种百家争鸣的状态。许多建筑师高举反对现代主义中的理性和逻辑性,反对现代主义中的二元对立性等标语的后现代主义大旗,于是,便有了当今建筑界的一片混乱。

针对这种现象,本文根据对哲学中理性精神本质的分析认为,当代建筑非理性的现象从根本上来说是理性的,因为这些建筑所依据的后现代理论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理性的,之所以会这样,都是因为对数学发展的误解造成的。

因此,本文首先通过对数学各个发展时期中所产生的重大发展以及由此带给建筑学的'影响的介绍,表明建筑学的发展变化除了受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受到数学的发展以及由此而带来的世界新图景的不断展现的影响。而数学作用于建筑学的途径则是通过数学理性与数学美。 接下来,本文通过对数学与哲学中理性的比较发现,数学理性不仅是哲学中理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也是建筑理性精神的本质,它是蕴含于建筑各个发展时期中不断变化发展的一条主线。

而通过对建筑美学含义及其发展过程以及数学美特点的介绍,本文指出建筑美学与数学美有着共同的最高追求--和谐,对和谐的追求是建筑学与数学顺应自然发展规律的根本保证。 最后,本文提出建筑师不应仅仅看到建筑学发展变化在浅层次上的影响因素,还应当抓住建筑学中数学理性的本质,去寻求与宇宙万物和谐统一的数学美。

女性主义翻译理论主要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得益于西方的妇女运动和女权主义浪潮,该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与译学研究中的“文化转向”密切相关。女性主义翻译理论主张将翻译理论与女性主义运动相结合,一反传统的翻译观。女性主义者认为,传统翻译理论将译文处于从属于原作,类似于传统观念里女性依附男性一样,翻译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翻译的价值,主张转变传统翻译的“忠实”观,把翻译作为文化介入的方式和文化协调的手段,转变“作者——作品,译者——译文”的二元对立关系,要关注作品原文与译文之间的共生关系,平等对待作者与翻译者,在作者、译者和读者之间搭建一座沟通的桥梁,即翻译,并在其作品中能体现其译者的主体行为。尽管女性主义翻译理论也遭受到不少批评,但是女性主义的发展对现当代的文学翻译具有不可磨灭的价值和贡献。女性主义翻译理论作为翻译理论的一大流派,关注翻译中的性别差异,在文学翻译中一改传统的男性占主导的性别主体意识。女性主义翻译理论以女性作为翻译的隐喻,主张在翻译中用女性的观点重新审视社会文化,注重在翻译作品中突出女性主体身份、女性意识等方面。不仅如此,女性主义翻译理论还给我们翻译者众多启迪,如在翻译过程中要把握女性自身的真正价值,将文本与相应的社会历史文化及其相关文本联系起来研究,在文学翻译中注重翻译者与作者、作品、读者之间的内在关系,从而让其作品更能做到意象、准确与生动,更高地体现其文学水准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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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风水尚

唉看了这题目就伤心,以前我也认真回答过一个类似的问题来着,但是对方很无情地关闭问题了!女性主义思潮 导论 Feminist Thought: A More Comprehensive Introduction (美国)罗斯玛丽•帕特南•童 Rosemarie Putnam Tong 艾晓明 等译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2年10月 我有电子版的,但是版权问题不能发,一共有六个流派的详细介绍,建议你去书店找找这本书或者图书馆借一下。这本书把国外的理论和实践总结的很详细很全面。本人很赞这本书。国内的话,要去看每年相关会议的报告,毕竟在我国还是起步状态。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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