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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nthia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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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林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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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保险与消防互动的管理模式是我国火灾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可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摘 要 本文通过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及其参与各方的特征分析,按照消防与保险的发展规律,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服务机构、投保人、行政监管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以期充分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推动责任保险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 火灾 责任保险 体系研究

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分析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主要形式,它既是法律制度走向完善的结果,又是保险业直接介入社会管理的具体表现。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火灾责任保险起步较晚,2009年新修订的《消防法》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首次作出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就目前的发展来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法律保障、保险条款、保险费率、风险评估等方面尚不完善。

一运用保险管理风险和转移风险的意识尚未形成。虽然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但因其针对的物件是第三者的补偿,导致社会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主动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意愿不强。同时,社会公众对 *** 职责认识不清,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便自然地希望 *** 承担其全部或大部分的损失补偿,自助自救的意识不强,过度依赖 *** 的救济补偿,影响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

二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尚未建立。火灾风险评估是根据特定评估物件,综合其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评估其火灾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定其承受火灾风险的能力,制定消减和优化火灾风险的对策。在保险合同中,当保户向保险公司交付了保险费,就意味着同时将可能发生的火灾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而火灾的发生受可燃物、环境、防灭火装置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故而利用完善的火灾风险评估标准对投保标的进行准确评估,成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顺利推广的先决条件。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火灾风险评估起步较晚,尚无统一的评估标准,制约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推广。

三保险公司重“投保”轻“售后”的情况还较为严重。近年来,随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不断扩大,个别保险公司之间为了拓展业务,争夺市场,恶意压低保费,随意削减承保期间的各项防灾服务,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保险公司参与防灾防损工作,督促被保险企业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火灾风险的社会监督辅助功能日益减弱,没有防灾工作计划,没有具体的防灾措施,防灾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又缺乏必要的技术知识,导致防灾工作在保险各项业务中成为最薄弱的一个工作环节。

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特有属性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所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目的是发挥责任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用市场机制和商业手段解决火灾责任赔偿。

一承保方式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在独立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专门的责任保险单,它与特定的物没有保险意义上的直接联络,而是完全独立操作的保险业务。在附加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单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必须参加了一般的财产保险,即一般财产保险是主险,责任保险则是没有独立地位的附加险。

二承保标的的特性。保险人在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时,通常要规定若干等级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自己选择,被保险人选定的赔偿限额便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超过限额的经济赔偿责任只能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三保险费率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费率与保险标的火灾风险高低成正比。通过对不同火灾场景发生的概率和其造成的不期望后果的乘积组合,并以此量化评估其火灾风险,使投保方、承保方都能清晰掌握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如果企业降低了火灾风险,则相应地降低保险费率;相反,企业若未能按要求降低风险,则保险公司有权提高保险费率或中止合同。通过运用保险费率这一杠杆,促进企业加强自我防范。

四灾后赔偿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赔案,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损害并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条件,必然要涉及到受害的第三者,而一般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赔案只是保险双方的事情。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赔款最后并非归被保险人所有,而是实质上付给了受害方,这种赔款实质上是对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方即第三者的补偿,从而是直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间接保障受害人利益的一种双重保障机制。

三、保险中介机构介入火灾风险评估的利益基础

保险中介公司是商业保险制度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也是现代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搭建了一个相互沟通的桥梁,作为第三方,公正评价投保标的火灾风险,开展防灾服务,有助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良性发展。其产生和发展是保险市场供需双方的客观需要。

一提供全面的风险评估服务。对于规模巨大的公共建筑或者对消防安全要求较高的生产行业,保险公司本身往往不具备丰富的专业技术和行业经验。从事风险管理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能够依据自身对规范、标准和技术的了解,为保险公司提供客观准确的风险分析依据,协助保险公司更准确的随时掌握保险标的火灾风险的变化。

二协助投保人追求利益最大化。保险中介公司可以提供保险精算、损失控制和理赔管理等服务,这些与企业风险管理服务联络在一起,能够达到降低风险、购买保险保障和自留风险之间的最佳平衡。

三客观监控投保标火灾风险。将技术监管工作交给具有资质的独立中介评估机构完成,有利于客观评价保险标的的火灾风险,防止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意竞争和保险费率的不当浮动。同时,采用保险公司、中介服务公司、投保人三方合作的保险模式,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色彩,使其回归市场运作。

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良性发展的基本路径

一转变 *** 职能,树立公共服务社会化观念。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建立公共服务型 *** 的发展方向,应贯彻“自助先于公助”的原则,将 *** 公共服务作为一种自助之外的补助形式,增强社会公众的消防意识和保险意识,充分发挥经济调控的职能作用,协调 *** 各部门,采取行业自律、部分行政强制等形式引导行业、团体、企业参加火灾责任险。

二培育中介市场,完善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基于各方利益基础的火灾风险评估是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良性发展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推动和支援从事风险管理和保险策划的保险公估公司、保险经纪人等保险中介机构,培育保险业中专门从事消防安全相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加强人才储备,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完善防灾防损检查等保险服务制度,促进保险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实现资源共享,谋求长远发展。保险公司、中介公司、消防部门应构筑资讯交流平台,实现消防监督与保险风险评估资讯互通,利用费率杠杆促进承保单位隐患整改,从而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一方面,中介公司应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提供诸如风险评估服务、防灾防损检查和培训、联合火灾事故调查等服务,定期向消防部门提供承保标的的消防安全状况检测报告,确保各方动态掌握标的火灾风险变化情况。另一方面,各方联合建立消防基金,主动参与防灾防损研究工作,将利润部分转向消防部门改善条件,提高技术、增加装备,促进消防事业的发展,从而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和保险持续发展的良性结合。

参考文献:

[1]杜兰萍.火灾风险评估方法与应用案例..

[2]张申宁.浅谈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经营风险的有效规避.上海保险..

[3]闫石.公众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共能.经济研究导刊..

[4]高炜.火灾公众责任险推行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法制与社会..

[5]郭丽军.论完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保险研究..

日本、韩国、俄罗斯、瑞士、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都由法律规定,公共场所实施包括火灾责任的公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就会有相应的保险公司来迅速妥善地解决善后问题,避免了 *** 的财政浪费,合理地利用了社会资源。

现实中,消防和保险是整个社会防灾减灾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两者之间性质不同、手段不同,但它们都以危险的存在为前提,都将危险的预防和处理作为自己的任务,都是以减少危险损害和加强社会预防的综合能力为主要目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被保险人因为火灾造成的第三者的伤害,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转移经营者风险的保险。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事故发生后,利用公众场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其火灾事故的补偿机制,可以保证补偿资金的及时性和充分性,是一种较好的补偿形式。

火灾保险起源于欧洲

火灾保险起源于1118年冰岛设立的Hrepps社,该社对火灾及家畜死亡损失负赔偿责任。

16世纪初期的德国,频繁发生的火灾导致德国城市中出现了救火的会员制互助组织,当其会员遭到火灾损失时,可申请互助组织的援助。1591年,德国的工业和航运中心汉堡市发生了一起重大火灾,特别是酿造行业的损失尤为惨重。灾后,各酿酒厂为了筹集钜额重建资金,维护不动产的信用而设立了火灾合作社。1676年,汉堡的46家火灾合作社联合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 *** 火灾保险组织――市营公众火灾合作社。此后,德国皇帝颁布法令,在全国推广这一做法,规定各城市都要联合起来,成立市营火灾合作社。不久,又在全国实行了强制火灾保险的特别条例,开创了世界公营强制火灾保险的先河。

真正意义上的火灾保险产生于英国,是在伦敦大火之后发展起来的。1666年9月2日,伦敦城被大火整整烧了5天,市内448亩的地域中373亩成为瓦砾,占伦敦面积的,13200户住宅被毁,财产损失达1200多万英镑。19世纪后期,火灾保险如燎原之火,开始在全球蔓延开来。

强制是为了合理利用资源

目前,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运用市场化风险转移机制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其中伤亡人员的赔付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日本、韩国、俄罗斯、瑞士、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都由法律规定,公共场所实施包括火灾责任的公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就会有相应的保险公司来迅速妥善地解决善后问题,避免了 *** 的财政浪费,合理地利用了社会资源。

据统计,全球每年由火灾造成的损失大约为100亿美元,这还不包括间接损失。因而,火灾保险对全社会起到极其重要的分散风险、分摊损失的作用。

因为有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国外许多成熟的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防灾防损服务,建立火灾保险科研机构,开展预防火灾的技术研究,有的还设有防损工程部,为客户和准客户提供防灾防损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实地勘察,以对火灾风险进行综合性评估,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交书面整改建议。美国的损失管理服务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提供包括火灾在内的危险管理咨询,依据自身在危险控制方面的专业优势,对企业做出深入的调查,估测潜在危险,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或者设计新的方案。美国还有一家名为FMFactoryMutual的防灾科研咨询机构,拥有全球最大的火灾试验馆和装置齐全的检测中心,用来为美国三大工业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只有通过FM的标准,才可在三大保险公司投保,享受低费率、高赔付的好处。出于自己的利益,保险公司还要对重点客户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如何制定消防应急程式及动火许可制度等。许多国家对火灾保险费率的制定,是按行业、建筑结构、周围环境以及消防措施予以区分,规定有很明细的费率表,在承保每笔火险业务之前,必须派人员对保险标的进行查勘,根据其建筑的结构、用途、环境情况、防灾设施以及标的物本身的危险程度来确定费率。企业也愿意花很少的费用来加强防灾措施,以取得较低的保险费率或优惠条件,减少保险费的支出。一旦承保发生火灾,保险公司就必须按合同理赔。

日本有好几家专营的火灾保险公司。当投保人因火灾造成财产损失需要保险公司赔偿时,先向管区内消防署递交申请,然后持消防署出具的受灾证明书及火灾原因、损坏程度证明档案等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火灾保险公司也主动参与受保单位的火灾预防工作,如东京海上保险公司每年要检查两次受保单位的火灾隐患。在日本,房屋所有者一般都是贷款建房、购房,银行内部规定,如果房屋所有者不参加火灾保险,银行会有借贷风险,可以不发放贷款。日本出租房屋的租金往往明确写明含火灾保险费对于不动产,出租者一般要求承租者对其使用的东西购买火灾保险对于动产。

韩国在《火灾保险及赔付法》中不但规定了实行强制火灾保险的特定建筑的范围及其赔偿责任、保险责任等,而且授权由非人寿保险公司发起成立的韩国消防协会按照财政监察委员会的许可,从事防火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安全检查,开展消防科研和推广新技术等活动。同时,该法规还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的 *** 建筑、教育设施、商市场、医疗设施、娱乐场所、旅馆与住宅建筑、工厂、公寓以及《韩国总统令》中明确的其他人员密集的建筑为特定建筑,要求强制实施火灾人身伤害特定保险。此外,韩国在建筑法律中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商场必须办理火灾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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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哥哥哥哥哥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火灾已成为一种多发性灾难,严重威胁着公共安全、威害着人们的生命财产。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每天发生火灾一万起左右,两千多人因此而丧命,三、四千人因此而受伤,每年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上10亿元,尤其是造成几十人、几百人死亡的特重大火灾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2013年以来,我国发生了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2013年吉林省吉林市老金厂“”火灾造成10人死亡,28人受伤;2013年吉林省德惠市“”火灾,造成121人死亡,70人受伤;2013年湖北襄阳市“”火灾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伤;2014年浙江温岭“”火灾造成16人死亡,多人受伤;2014年山东寿光“”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不禁让人胆寒,令人谈火色变!为什么会接连不断地发生火灾?怎样才能预防火灾的发生?怎样才能将火灾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避免悲剧的不断重演?这些都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导致火灾不断发生的原因很多,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层面认识不到位。消防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水平不足,有些人认为只要准备了灭火器就可以应付上面的检查了,对于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自救逃生却没有认真思考,甚至有些单位和企业从来没有过应急逃生的演练,以至于灾难发生时慌了手脚,乱作一团,造成不可想象的损失。二是消防监管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当前,有些单位和企业的消防监管机制不健全,管理人员不专业,导致管理缺失。有些地方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在检查消防安全工作过程中不够深入,敷衍了事,虽然指出了一些问题,但整改不落实,没有坚持好消防整改工作回头看,导致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三是消防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滞后。一些单位和企业的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好后便束之高阁,不闻不问,多年不更换,以至于设备严重老化、滞后。四是电力安装从业人员不专业,私拉乱接严重。一些工厂、企业或居民楼在施工和装修过程中,没有按要求招用专业的电力安装从业人员,导致了电力安装的不规范、不科学,也为火灾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对此,笔者认为,要预防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带来的损失,避免悲剧的不断重演,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要高度重视,增强忧患意识。领导要充分认识减灾防灾的重要性,深刻理会“火灾猛于虎”的道理,要全方位地重视减灾防灾工作。二是要加强监管,排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防范监管机制,加大安全隐患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工厂企业、营业性KTV和学校等人口相对集中场合要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及时整改消防安全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逃生演练,学会火灾自救。对人员相对集中的工厂企业、营业性KTV和学校等场合,要经常性开展逃生演练,掌握一定的火灾自救的方法,避免因方法不当而造成伤害。四是加大电力从业人员培训,严格实行佩证上岗。总之,火灾往往是由安全管理不落实、擅自违章搭建、违法违规经营等人为因素引起的,只要我们严把安全关,消除安全隐患,悲剧就可以避免。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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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天夏天

浅谈电动汽车火灾预防研究内容及应注意的问题论文

新能源汽车在未来10 年面临飞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我国高度重视电动汽车的发展,在2011 年3 月出台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把新能源汽车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提出要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开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研发及大规模商业化示范工程,推进电动汽车的产业化应用。

然而最近几年,因电动车引发的火灾和造成的人员伤亡都呈现高速增长的势头,电动汽车由于使用大量易燃的高分子材料,一旦发生火灾,火焰和浓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这引起了消防部门和全社会的关注。

1 电动汽车工作原理及火灾预防研究简介

近年来,城市的汽车数量逐年攀升,随之而来的汽车尾气污染、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一系列问题尤为突出。同时,随着石油资源的紧张、油价上升和社会对环境污染的关注,零排放、无噪声、行驶成本低廉的电动汽车日益受到关注。

1. 1 工作原理

电动汽车是全部或部分由电机驱动、并配置大容量电能储存装置的汽车,它分为纯电动汽车( BEV) 、混合动力汽车( HEV) 、燃料电池汽车( FCEV) 。电动汽车中的主要器件有控制器、充电器、充电电池和电机等。基本的工作原理: 蓄电池→电流→电力调节器→电动机→动力传动系统→驱动汽车行驶。它具有突出的优点: 环境污染小; 噪声低; 高效率; 结构简单,易于操作,使用维修方便; 经久耐用,使用范围广,不受所处环境影响等。研究表明,电动汽车的能源效率超过汽油机汽车,电动汽车的应用可有效地减少对石油资源的依赖。

1. 2 火灾预防研究简介

近年来的电动汽车火灾频发也引起了国内外消防人员和其他科研人们的关注。例如: 参考文献中,贾广华等对一起电动公交车的自燃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是电动汽车的一组电池箱内部电池发生故障产生高温自燃起火,引燃车厢内可燃装饰材料蔓延成灾,他认为在加强消防力量的同时,应该对新研发的节能电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特别是电池供电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作进一步改进。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方面的技术标准,但是由于国内外动力电池生产的自动化程度、控制精度、系统设计上存在差异,企业生产的每一个单体电池的内阻和容量有差异,最终影响所有单体电池串联在一起的效果,从而在生产源头仍有火灾隐患存在。由于近几年全国各地都有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人们对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危险性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结论,但是这些研究集中在对较小的电动自行车起火原因方面,对电动汽车没有系统深入的研究。电动汽车的电池容量远远大于普通的小型电动自行车,其电池重量甚至高达400 ~ 500 kg 以上,而电池的容量越大,其火灾危险性也就越大,另外,它们的蓄电池的类型也有区别,故不能机械地把由电动自行车得来的经验用于电动汽车。此外,电动汽车还有较电动自行车更为复杂的控制系统和附属装置。至今人们对电动汽车的研究较少,也有学者对锂离子电池的危险性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得出了一些基础的数据,但是还缺乏电动汽车在不同行驶状态和充放电过程中的大量数据。由于电动汽车的特殊性,在全球都在关注和推广电动汽车之际,对电动汽车的安全性和火灾隐患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已经提上日程。

2 电动汽车火灾预防研究内容

针对电动汽车的三个主要部分: 储能装置、传输路线、控制和附属装置进行火灾预防的研究。首先对电动汽车的储能装置进行研究,然后对传输线路、控制和附属装置进行研究,最后对整车运行时的数据进行测量,结合案例和实验做综合评判,对所得数据进行验证,并形成结论。

2. 1 研究储能装置的性能

对不同的老旧蓄电池进行充放电研究,并将其与新电池进行对比,得出不同使用时期电池的性能对比,特别是电压与储能的关系、电池内部的压力、电极和电解液情况,电极在不同时期的受损情况、升高温度,电解液的可燃性能; 蓄电池受到外力作用,外层保护受损后,检测出现电解液泄露和气体泄露的情况。

2. 2 研究输送线路的性能

对传输线路进行研究,研究车辆在不同加速情况下,传输线路所承受的电流大小,所需要的线径规格和绝缘级别,长时间使用时线路的发热、过负荷的情况、绝缘外层的老化情况; 线路发生短路时,对其周围装置的引燃情况。

2. 3 研究控制和附属装置的性能

对控制装置和附属装置的研究,电动机、控制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反应灵敏度,在不同天气条件下,是否出现短路情况; 附属装置自身是否具有火灾危险性。

2. 4 测量整车运行时的数据

对电动汽车整车运行时的状态进行研究,得出在实际运行时的数据,并与以上三个方面的数据进行对比; 结合最近几年的电动车火灾案例和火灾物证鉴定中遇到的实际案例进行反复对比,得出电动汽车的不同部位、在不同状态下的火灾危险性,并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用于规范电动汽车的制造、使用和管理。

3 电动汽车火灾原因分析及应注意的 问题

3. 1 火灾原因

( 1) 通过多起汽车和电动车火灾的调查研究发现,蓄电池、发电机、电气控制装置、附属电气装置和输电线路在实际运行中都可能引发火灾,对于它们的火灾危险性和防范措施,成为当今迫切需要深入系统研究的问题。

( 2) 电动车行驶中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由于未安装电气安全装置或电气安全装置不合格,不能及时有效切断电源,大电流引燃绝缘或其他易燃、可燃材料而引发火灾。充电过程中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电动车自身电气线路短路、充电器线路过负荷、电动车电池故障引起。

3. 2 应注意的问题

( 1) 因不同类型和容量的电池在充放电时的发热量和电池内压力等情况; 电池在不同温度、不同使用条件和受到不同外部损坏时的表现,释放气体的多少,内部电极的状况,以及内部电解液的可燃性能等。

( 2) 不同温度下电池的工作性能,温度的变化对电池的SOC、开路电压、内阻和可用能量产生的影响。

( 3) 电源输送线路通过不同电流时的火灾危险性,如何选用合格电气线路,并规范敷设,电源控制系统和附属系统引发火灾的可能性等。

( 4) 如何在电动汽车上设置欠压、过流和短路保护装置,控制和减少易燃材料使用,提高电动车安全系数。

4 结束语

随着电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电动汽车生产和使用过程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技术标准不健全、生产维修质量控制不严格、没有针对电动汽车操作人消防安全方面的行为规范,这都为引发火灾埋下大量先天性隐患。从国家能源的战略角度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需要对电动汽车的火灾隐患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从而为普及推广电动汽车铺平道路。建议尽快制定出一个《电动汽车防火安全技术规范》,用于规范和指导电动汽车的生产和操作使用,规范管理,提高电动汽车的可靠性,将该类火灾风险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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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屋美眉

在百度里搜索“ Qom大型技师网 ”这个网站里,找到“驾驶技师论文”这个类别,里边有很多这方面的论文,我去年在这里要了几篇,通过了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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