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希兮
教育部颁布的首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部门规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根据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包括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等,都在学位论文之列。学位论文作假的五种情形包括: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伪造数据;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学位申请人员论文作假的,未获得学位者,可取消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者,可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同时,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还将面临开除学籍的处分;为在职人员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在校学生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可开除学籍。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与作假,可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指导教师、相关院系及相关责任人未尽到相应职责的,也可能被追责。
蓝星鬼魅
拥有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厦门大学医学院常务副院长等多个头衔,蔡建春近日再次被举报:其申请厦门大学博士学位的论文涉嫌抄袭。
被“抄袭”的文章来自于他的两名硕士生。将蔡建春的博士论文和这两名硕士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比对,发现蔡建春的论文内容与后两者内容大面积重合。其中,正文近一半与一名学生的毕业论文雷同,就连致谢也部分一致。
厦大研究生院曾于7月14日就此事发布情况说明:学校学风委员会已成立调查组依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调查核实。7月25日,我校学风委员会调查正式结束,并形成初步结论。7月31日,按照程序,我校学风委员会正式向蔡建春送达认定结论,同时向蔡建春说明了异议权利及异议提出的程序和要求。截止8月7日24点(送达后五个工作日),蔡建春未对学风委员会相关认定结论提出异议。
8月9日,我校学风委员会正式认定:
1.蔡建春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曾主持“RNA干扰技术在胃癌细胞侵袭力研究中的作用”和“shRNA沉默MMP-9及应对胃癌细胞侵袭力抑制的研究”两个项目。蔡建春及其科研团队成员共同完成上述两个项目,拥有这两个项目研究成果的所有权。蔡建春在他的硕士研究生分别使用了上述两个研究项目的部分实验结果于其硕士论文之后,使用两个项目实验结果于其博士学位论文,不构成对他人科研成果的剽窃。
2.蔡建春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写作和引文上的严重不规范行为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目前,学校已经按照校学风委员会的认定结论正式启动相应的处理程序。
厦门大学
2017年8月10日
教育部颁布的首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部门规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根据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
教育部颁布的首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部门规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根据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
什么后果?后果已经出来了,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赔偿了11.5万元。 其实原告黄阳阳(现就职于某律所,爱丁堡大学博士)为“博士论文被抄袭”这个事坚持了1
这个还需要很长时间的改革。现在很多学校不重视博士生的学习,博士生本身就开始造假。只有学校和学生双方都改正自己,这种情况才能消失
我在想一件事全国有这么多宿舍里面的话都是你唱过我操,你的货相应这有什么什么不可以的呢,就是造假的话会被发现就再也不回来,也不是很大的全国的设施来为那到时候你妈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