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最高的,若职位确认书,Offer,公司制度等与劳动合同有冲突的,应以劳动合同为准;2、若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但职位确认书中明确的,职位确认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职位确认书,若具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确认,双方又未签订其他劳动合同的,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认为属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一定名字就叫劳动合同,它还可以有其他名);4、入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超过一个月超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超过一个月后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内的双倍工资。——————————————有疑问,欢迎百度HI我,南方劳动网劳动法律专业律师竭诚为你服务
看是否有相关条款,或者是合同的附加条例的确认书就有法律效力。
如果符合如下情形 属于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入职时填写的职位确认书相当于你与用人单位就工作岗位与你的协商函,用人单位征求你的职位意见,你填上了你对职位的意向,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约定该职位,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应该进一步与你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达不成一致,则应该解除劳动关系。
1、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最高的,若职位确认书,Offer,公司制度等与劳动合同有冲突的,应以劳动合同为准;2、若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但职位确认书中明确的,职位确认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职位确认书,若具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确认,双方又未签订其他劳动合同的,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认为属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一定名字就叫劳动合同,它还可以有其他名);4、入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超过一个月超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超过一个月后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内的双倍工资。——————————————有疑问,欢迎百度HI我,南方劳动网劳动法律专业律师竭诚为你服务
入职时填写的职位确认书相当于你与用人单位就工作岗位与你的协商函,用人单位征求你的职位意见,你填上了你对职位的意向,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约定该职位,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应该进一步与你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达不成一致,则应该解除劳动关系。
1、法院司法确认书与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2、行政确认书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如果经司法审查,发现行政确认书有违法的地方,有权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文书,或认定无效。3、个人作出的确认书,只有在民事范围内有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符合如下情形 属于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看是否有相关条款,或者是合同的附加条例的确认书就有法律效力。
1、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最高的,若职位确认书,Offer,公司制度等与劳动合同有冲突的,应以劳动合同为准;2、若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但职位确认书中明确的,职位确认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职位确认书,若具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确认,双方又未签订其他劳动合同的,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认为属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一定名字就叫劳动合同,它还可以有其他名);4、入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超过一个月超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超过一个月后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内的双倍工资。——————————————有疑问,欢迎百度HI我,南方劳动网劳动法律专业律师竭诚为你服务
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就应该签正式的劳务合同,这样才有法律效应,而且这样做对你来说也是一种保障。
如果符合如下情形 属于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没有,只有合同才有法律效应,这个通知书没有。
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就应该签正式的劳务合同,这样才有法律效应,而且这样做对你来说也是一种保障。
1、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最高的,若职位确认书,Offer,公司制度等与劳动合同有冲突的,应以劳动合同为准;2、若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但职位确认书中明确的,职位确认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职位确认书,若具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确认,双方又未签订其他劳动合同的,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认为属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一定名字就叫劳动合同,它还可以有其他名);4、入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超过一个月超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超过一个月后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内的双倍工资。——————————————有疑问,欢迎百度HI我,南方劳动网劳动法律专业律师竭诚为你服务
如果符合如下情形 属于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