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也是会有淘汰的可能的,所以说一定要表现的非常优秀,非常好才可以,否则容易让比你更优秀的人把你替换下去。
当然有,因为公司招人又不止你一个,肯定会招很多人,就从你们这些人里面选择一个最合适的。
我认为这种时候还是有被淘汰的可能性,这种时候就属于录用期,如果在试用期间犯了比较大型的错误,或者是有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司都可以向员工终止试用期合同。
很难说,很可能再遇到更有实力的人,就会淘汰实力不好的人。
是会的,拟录用也就是把你当成替补人员。这个时候还是要谨慎一点的,不要做一些幺蛾子。
是预录取,考学中的预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考生档案共分6种状态。 档案首先被投到某个高校,这时档案就变成“院校在阅”,就是说学校正在审阅查看每一位考生的基本情况,这是一个阅档的过程。 当院校将它的录取意见或退档意见在计算机里标明出来时,比如录到哪个专业,或是退档并注明理由,然后再提交到省教育考试院,这时考生的档案状态就发生了变化。已经预分专业的考生叫“预录取”,退档的考生叫“预退档”。 如果省教育考试院同意这个意见,那么“预录取”的考生就变成“录取待审”状态,“预退档”考生的档案就重新回到数据里,变成了“自由可投”。 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还有一个纸质的录取表。当省教育考试院把这个录取表经过人工审批后,这些考生的状态就会变成“录取”的状态,也就意味着这些考生被正式录取了。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拟录取和正式录取是有区别的,但是拟录取的话就已经差不多变化不大的了,就等学校发录取通知书就可以了。
是的,不然干嘛叫录取。淡定。恭喜。
这个时候大概率是不会被淘汰了,因为公司已经正式录取了,说明你就有资格去这个公司工作了,但是公司在拟录取之后,还要对员工的一些信息进行核查,对档案进行审查,如果在这些工作中发现你有任何行为不当或者个人人品存在问题的时候,公司也是有资格取消拟录用的。
当然会的。如果你的工作能力有很大的差距,公司觉得你不适合这份岗位,还是可以辞退你的。
我认为这种时候还是有被淘汰的可能性,这种时候就属于录用期,如果在试用期间犯了比较大型的错误,或者是有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司都可以向员工终止试用期合同。
是完全有可能的,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小心谨慎,避免功败垂成,任何时候都不可以放松警惕。
在办入职手续前,提前拒绝公司的入职,说明清楚自己的理由,只要没有签订合同,是可以不去的。
因离家较远所以在入职前拒绝了入职,我觉得面试者也是有拒绝的权利,相反人事有很大的责任,用冲动和情绪来完全展示了自己的业余。
这种情况不合理也不合法,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HR和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沟通,如果对求职者造成损失,求职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当然是不合理的,必须得到公司正面的回复,是因为什么原因,申请被拒绝,而且已经收到了入职通知。
我暂时还没有遇到过公司单方面对offer进行毁约的情况,但是offer作为一种入职要约,如果已经生效,受损失的你是可以向公司追讨损失的。如何判断offer是否已经生效和具有法律效用offer是否已经生效,公司给你的offer中写明了要求收件人自收到offer后3日(一般是2-3日,也有其他要求的)内回复,视offer生效的情况,而你还没有回复之前,既你还没有承诺同意入职,公司先通知你取消offer不让你入职,视为offer还未生效,因为你还没有回复,offer承诺没有达成,这样的情况你只能说这家公司做决策草率,朝三暮四的,没个定性,不去也罢,公司没眼光,然后再看其他工作机会哈,需要自己承担租房等损失了。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offer已经生效,但是offer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offer中只写了预录用你为某某岗位并于什么时候入职这样简单信息的offer,这样的情况去维权很艰难,建议你打电话去和公司人力或负责人询问取消offer的原因,并保留你与其沟通的电话录音,信息,邮件等沟通材料。沟通后你若能理解公司取消的理由,你可以选择原谅,互不为难,日后好再相见,你若不能理解,你可以按照offer约定时间和公司要求强制入职,毕竟offer作为要约已经生效,只是这样的强制入职,得需要你有足够强大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才能克服入职初期不被待见的问题。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offer已经生效,offer中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此时的offer是具有法律效用的,offer属于要约,即希望和应聘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有缔约过失责任,因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可就为入职准备而租房及拒绝其他offer,还有耽误你找工作的时间等对公司进行经济损失补偿的要求。这些都是合理和受保护的。拒不赔偿的可以准备证据提出起诉,要求公司就单方撤销offer承担违约责任,进行经济补偿。
给我发了 over 之后,马上入职了又不录用,我能不能要求这家公司赔偿损失,这个并不可以,因为这家公司也履行了他责任
必须积极沟通,争取最大权益。毁约肯定是要赔偿的,所以建议向就业办的老师进行专业咨询,三方中没提赔偿不代表没有赔偿,应届生的就业教育部门是很重视的,特别是在今年这个大环境下,所以要积极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企业最后毁三方也还至少有违约金可以拿,虽然违约金不能挽回应届生省份和校招黄金期,但是也一定不要妥协,因为这是你应得的。知乎上有位网友被毁约后,他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最终对方补偿了他半个月的工资和报销体检、交通等费用。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不仅可以知道取消原因,获取最大权益,更可以了解目前招聘行情,为下一份工作做准备。若遭恶意取消,可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沟通,又态度不好,给求职者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求职者可以适当维权。首先要保留好详细的录用沟通记录,如录用邮件、录用短信、体检资料等。录用通知书是一种要约,是企业向决定录用员工发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邀请。一旦录用通知发出,对企业就有约束力。保留好证据后,向学校就业办或者当地法律机构申请进行维权。
我暂时还没有遇到过公司单方面对offer进行毁约的情况,但是offer作为一种入职要约,如果已经生效,受损失的你是可以向公司追讨损失的。如何判断offer是否已经生效和具有法律效用offer是否已经生效,公司给你的offer中写明了要求收件人自收到offer后3日(一般是2-3日,也有其他要求的)内回复,视offer生效的情况,而你还没有回复之前,既你还没有承诺同意入职,公司先通知你取消offer不让你入职,视为offer还未生效,因为你还没有回复,offer承诺没有达成,这样的情况你只能说这家公司做决策草率,朝三暮四的,没个定性,不去也罢,公司没眼光,然后再看其他工作机会哈,需要自己承担租房等损失了。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offer已经生效,但是offer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offer中只写了预录用你为某某岗位并于什么时候入职这样简单信息的offer,这样的情况去维权很艰难,建议你打电话去和公司人力或负责人询问取消offer的原因,并保留你与其沟通的电话录音,信息,邮件等沟通材料。沟通后你若能理解公司取消的理由,你可以选择原谅,互不为难,日后好再相见,你若不能理解,你可以按照offer约定时间和公司要求强制入职,毕竟offer作为要约已经生效,只是这样的强制入职,得需要你有足够强大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才能克服入职初期不被待见的问题。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offer已经生效,offer中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此时的offer是具有法律效用的,offer属于要约,即希望和应聘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有缔约过失责任,因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可就为入职准备而租房及拒绝其他offer,还有耽误你找工作的时间等对公司进行经济损失补偿的要求。这些都是合理和受保护的。拒不赔偿的可以准备证据提出起诉,要求公司就单方撤销offer承担违约责任,进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