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中国专利局的PCT处(PCT指的是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专利合作条约)提交,中国作为受理局可以接收国内申请人的国际申请文件,再传送到国际局。
不可以,专利具有地域性
是可以的。申请国际专利的途径如下: 国际专利,申请国际专利1、首先提出中国专利申请一般情况下,中国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后可以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家申请。在12个月优先权期限内提出国际申请,并要求优先权。申请人就有12个月的时间考虑是否有必要向外国申请专利,通过什么方式提出申请,以及为提出申请进行必要的准备。根据有关规定,中国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之后也可以直接提出国际申请,但是,必须在该申请中指定外国的同时也指定中国。2、准备申请费用。向外国申请专利需要向外国专利局和专利代理人支付数目可观的费用,并且是以美元结算的。申请人提出国际申请同样需要支付相关费用(但支付的时间可推迟8个月至18个月)。而且,还要支付PCT国际阶段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中国专利局征收的传送费、检索费和国际初步审查费和国际局征收的基本费、指定费和手续费等。想要申请国际专利建议到高沃咨询一下。高沃是由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构成,专业从事国内和国际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法律服务机构。业务主要涉及专利、商标、版权三大知识产权领域,是一家从申请到诉讼一站式服务的专业代理机构。高沃现有员工超过1300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拥有多名商标和专利代理人,以及一批长期从事知识产权维权的专业律师,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10强,成为全国领先的大型代理机构之一。关于更多信息建议到高沃咨询一下
一、在国外申请的专利,如果要在中国保护,需要递交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有12个月的有效期,外观专利有6个月的优先权。二、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国际优先权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相同主题的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中国应当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该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还得到中国申请的,因为各国的法律不同,保护的范围不能超出本国法律所保护的范围,所以需要到另一个国家重新申请专利的
专利保护具有地域性,所以在中国受到保护的专利,在国外不受到保护,除非是通过公约途径在国外要求优先权并进行保护申请,授权后,则可以获得保护。
美国的专利局才可能全球通行,如果其他国家的专利都能全球通行了,那美国限制全球的专利壁垒就很可笑了
只能在中国有效,你可以垄断国内该产品的市场。但是你的专利公开之后,国外无法再次针对你的产品进行专利申请。国外的所有人都可以制造销售,你也可以去销售,只是竞争激烈些。
转知汇专利服务平台为您解答:关于外国人申请专利,我国将外国人分为两类:即在中国设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和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并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两类不同情况处理方法:对于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要求在中国取得专利权的,根据《专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可根据下列三种不同情况处理(1)外国人所属国与中国签订有双边协议的,按照协议的规定处理。(2)外国人所属国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按照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3)按照互惠原则处理的两种类型一是如果某一外国的专利法无条件地允许外国人在该国申请专利,则中国也允许该国公民与法人享有中国公民与法人的待遇;二是如果某一外国的专利法规定,以他国给予该外国国民以国民待遇为条件,允许其他国家国民在该国申请专利,则中国专利法可给予该外国国民以国民待遇。凡与上述三种情况均不相符的、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不能在中国申请专利。根据《专利法》,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申请专利的,必须与中国人一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要求保护其发明创造的法律文件。这些文件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和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的依据,同时也是申请人取得专利权后受专利法保护的权利范围的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作了统一规定。申请人提交的各项申请文件一律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统一表格,文字统一使用中文。如果外国人名、地名或科技术语没有统一的中文译文,则应在该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如果外国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外国申请人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和摘要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请求书和有关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同时应说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以及该产品所属的类别。提出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即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
您好: 根据现行的专利法,这种情况可能存在,前提是:中国人在中国申请时,英国人在英国的专利权已经申请,但是尚未公开。 此时由于该专利权未公开,则他人不应得知,于是中国人的申请具有新颖性。同时,由于英国人只在英国申请了专利,没有申请中国的专利,所以中国人的申请也不破坏英国人的先有权利,此时申请有效。 但是,如果英国人的专利已经公开,则构成了该专利的现有技术,无论英国人的专利是否仍然受到保护,中国人的申请已经不再新颖,就不能再获得专利了。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
可以申请,但是除非你准备在美国推广你的产品,否则没必要花那冤枉钱。当然了,如果你很有钱,那就另当别论了。另外,美国专利批准很费时间,通常要5-7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