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下列七类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属于公务员: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一、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类,具体划分如下:一级:国务院总理二至三级: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至四级: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至五级: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至七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六至八级: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七至十级: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八至十一级: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九至十二级: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四级:科员十至十五级:办事员二、公务员考试都有哪些职位公务员省考设置的招录职位基本为九至十五级,大多数为九至十四级的科员,少部分为十至十五级的办事员和九至十三级的副主任科员;国家公务员考试设置的招录职位以九至十二级的主任科员为主。但是公务员考试设置的具体职位有哪些这个问题,要看当年政府的人才需求,根据需求提供职位,因此每年公务员考试的职位表都有所不同,以当年官方发布的职位表为准。
市政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市政府委办局:市府办。房管局。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 质监局。人事局。发改委。档案局。招商局。信访办。安全办。文化局。食品药监局。信息产业局。城管办。畜牧局。知识产权局。林业局。 体育局。粮食局。劳动保障局。民宗局。卫生局。采购中心。环保局。地震局。公积金中心。人口与计生委。民政局。民航管理局。社保中心。无委办。就业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方志办。国资委。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气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电业局。广电局。检验检疫局。旅游局。市委委办局。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台办。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共青团委。人民团体:总工会。科协人。妇联。残联。工商联。社科联。公务员分为:选调生、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的职位、省市级公务员招考的职位,选调生是培养国家干部的后备军,国家公务员是直接归属于国家管辖,省市级的公务员是归属于省市级单独进行管辖的。
市政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市政府委办局:市府办。房管局。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 质监局。人事局。发改委。档案局。招商局。信访办。安全办。文化局。食品药监局。信息产业局。城管办。畜牧局。知识产权局。林业局。 体育局。粮食局。劳动保障局。民宗局。卫生局。采购中心。环保局。地震局。公积金中心。人口与计生委。民政局。民航管理局。社保中心。无委办。就业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方志办。国资委。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气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电业局。广电局。检验检疫局。旅游局。市委委办局。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台办。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共青团委。人民团体:总工会。科协人。妇联。残联。工商联。社科联。公务员分为:选调生、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的职位、省市级公务员招考的职位,选调生是培养国家干部的后备军,国家公务员是直接归属于国家管辖,省市级的公务员是归属于省市级单独进行管辖的。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仅指主任科员以下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因为高级职位特别是领~导职位上的公务员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领~导才能和娴熟的业务知识。这些都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锻炼才能逐步积累,而非通过一次考试所能证明。
是主任科员以下,招考不是录用考试,公务员法里说的很清楚的。 到状元坊考试网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公务员录用制度 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法定的程序,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办法,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录用为公务员的制度。 录用的前提条件、职务范围 (1)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的前提条件:①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②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2)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的职务范围包括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录用公务员的原则 (1)录用公务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2)《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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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仅指主任科员以下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因为高级职位特别是领~导职位上的公务员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领~导才能和娴熟的业务知识。这些都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锻炼才能逐步积累,而非通过一次考试所能证明。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职业主要是在国家政府这一块,比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税务局,环保局等等,还有监狱,国务院各部委,县委县政府,省委省政府,比如警察,税务局科员,教育局局长,国家教育部官员,国家外交部工作人员,还有属于国务院管理的事业单位,比如中央党校等。扩展资料选拔条件(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三)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 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
公务员的职业类型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公务员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根据人社部5月30日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扩展资料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依法履行公职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这里所依的“法”,是广义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宪法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因此,政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不同方式参与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决策及实施的活动也是一种履行公职行为。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仅以履行公职为标准,还不能作出明确的界定。有一些在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员,他们从事的也是公务活动,但并未纳入国家的行政编制序列,因而不能认定为公务员。必须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序列、履行公职的人员。对于“编制”一词,实践中有多种用法,除使用行政编制外,还有政法编制、国家编制、机关编制等。这里的“编制”系指各种纳入国家编制管理机关管理的机构序列及人员,不仅限于行政机关编制。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并不是财政供养的人员都是公务员。财政供养人员的很大一部分,如公立学校的老师、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虽然由国家负担其工资福利,但不属于公务员,因为他们不具备另外两个条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
公务员是国家和地方行政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或派出人员 一、公务员考试类型细分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两种,基本包括了各个系统的公务员考试,例如招警考试、海关系统公务员考试等。 除此之外,公务员考试还有其他类型,例如各省市选调生开始、军转干部公务员考试等。 另外一种形式值得单独提出,就是各地、各系统和部门的工作人员考试。需要强调的是,工作人员考试的招考一般是急需充实的部门或单位,主要是安排往年的一些大学生。他们不享受公务员待遇,属于事业编制,因此成了往届大学生重新选择职业的一个重要机会。 二、区分国家与地方公务员考试 1.具体定义上的不同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各项考试单独进行,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2.招考生源上的区别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属于职位性考试,考生须填报先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没有通过则只能在第二年重新参加考试。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是面向全国进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当地的居民和在当地就读的大学生以及本省生源的考生。 3.考试内容上的差异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的笔试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地方公务员考试在此基础上一般还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加考《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 三、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事项 1、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时间基本定为2008年11月24日。 2、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大纲发布以及报名时间大体在2008年10月8日—15日。 3、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只有两科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部分只考查法律基础知识,不考查公共基础知识(马哲、邓论、十六大及三个代表、人文科技常识)。仅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及部分地方公务员考试考查公共基础知识。 5、一直以来,国家公务员考试的难度在不断加大,而且越来越难。这主要是考过的旧题不能再用,必须开发新题型与新题目,同时,报考人数的不断增多也使得考试机构必须加大难度以适应竞争要求。 6、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成绩将于2008年12月24日发布,面试集中在2009年的1月至4月。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以上内容属法定内容,具体而言,各省的公务员待遇有很大差别,主要还是取决于各地的经济状况。 有行政编制的 就是国家公务员 比如警察 税务局 工商局 等等
①执法类: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这是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本质特征。与政府机关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相比,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下列特点:一是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这一点,与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区别尤为明显。二是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②技术类:指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与其他类别职位相比,专业技术类职位具有下列三个特征:一是具有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纯技术性。二是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相比具有不可替代性。三是技术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体现在技术层面上,为行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最终的行政决策权仍属于行政领导。如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痕迹检验、理化检验、影像技术、声纹检验,国家安全部门的特种技术、特种翻译,外交部门的高级翻译等职位。需要指出的是,机关工作大多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许多职位还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但并不是需要专业技术知识的职位都是专业技术职位,专业技术职位与需要专业技术知识的职位,不是一个概念。③管理类: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这类职位数量最大,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综合管理类职位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④其它类以上类别并没有穷尽公务员的职位类别。以后根据实践的需要,还可能划分新的类别。因此,本条明确规定:“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作出这样的授权,是为进一步完善职位分类制度预留制度空间。同时还规定,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这里的“国家另行规定”,是指中央层面的规定,包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章。扩展资料: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本条是对职位分类制度的规定。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是两种基本的公务员分类方式。职位分类,通常是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品位分类,通常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为标准进行分类。两种分类方式互有长短。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的分类,侧重人的资历条件;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两种分类方式有相互兼容融合的发展趋势。参考资料:职位类别_百度百科
A主任科员
是主任科员以下,招考不是录用考试,公务员法里说的很清楚的。 到状元坊考试网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国家级公务员、省级公务员、市级公务员,县级公务员,乡镇级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