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共同第一作者也是第一作者,两者对文章的贡献是差不多的。但是在评职称等作用上,sci共同第一作者用来评职称,有的单位可能就只会认可排在首位的作者,所以这也就可能会使排在第二位的共同第一作者评职称无效,作用会不大。因此,就算是共同一作,也一定要将位置标注清楚,在署名前与其他作者、杂志社、单位进行沟通与确认,在署名时做好相应标注,以免因署名问题影响到sci论文发表。
共同一作可以有,但有几个共同一作,这篇论文就认几分之一。另外,都是本校的通讯作者,只认第一个。如果一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非同一个人,那其中一个人已经用这篇文章来参评职称了,另外一个人就不能用其来评职称。这些办法不一定科学,但可以有效地杜绝成果一文多用,降低共同一作、共同通讯作者等在职称评审中的功效,对这类行为不明确限制,但也绝不鼓励。
这就要要你们单位的要求了、最好是第一作者、第三作者的作用很小、就是挂一下名、没什么实际大用处!
不算吧,共同第一作者不都是在刚开始标注吗
共同一作可以有,但有几个共同一作,这篇论文就认几分之一。另外,都是本校的通讯作者,只认第一个。如果一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非同一个人,那其中一个人已经用这篇文章来参评职称了,另外一个人就不能用其来评职称。这些办法不一定科学,但可以有效地杜绝成果一文多用,降低共同一作、共同通讯作者等在职称评审中的功效,对这类行为不明确限制,但也绝不鼓励。
这就要要你们单位的要求了、最好是第一作者、第三作者的作用很小、就是挂一下名、没什么实际大用处!
不会有用吧。。。第三作者比第一作者的地位低很多的。。。
共同一作可以有,但有几个共同一作,这篇论文就认几分之一。另外,都是本校的通讯作者,只认第一个。如果一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非同一个人,那其中一个人已经用这篇文章来参评职称了,另外一个人就不能用其来评职称。这些办法不一定科学,但可以有效地杜绝成果一文多用,降低共同一作、共同通讯作者等在职称评审中的功效,对这类行为不明确限制,但也绝不鼓励。
虽说共同第一作者也是第一作者,两者对文章的贡献是差不多的。但是在评职称等作用上,sci共同第一作者用来评职称,有的单位可能就只会认可排在首位的作者,所以这也就可能会使排在第二位的共同第一作者评职称无效,作用会不大。因此,就算是共同一作,也一定要将位置标注清楚,在署名前与其他作者、杂志社、单位进行沟通与确认,在署名时做好相应标注,以免因署名问题影响到sci论文发表。
不算吧,共同第一作者不都是在刚开始标注吗
为毛SCI要写致谢呢? 既然都是共同第一作者,为毛要写在致谢里面呢? 如果你是某SCI的共同第一作者,把你的名字写在致谢里面,你心里会爽?总结:个人觉得不算。
虽说共同第一作者也是第一作者,两者对文章的贡献是差不多的。但是在评职称等作用上,sci共同第一作者用来评职称,有的单位可能就只会认可排在首位的作者,所以这也就可能会使排在第二位的共同第一作者评职称无效,作用会不大。因此,就算是共同一作,也一定要将位置标注清楚,在署名前与其他作者、杂志社、单位进行沟通与确认,在署名时做好相应标注,以免因署名问题影响到sci论文发表。
不会有用吧。。。第三作者比第一作者的地位低很多的。。。
这就要要你们单位的要求了、最好是第一作者、第三作者的作用很小、就是挂一下名、没什么实际大用处!
重要,这个涉及到利益分配的问题。排在最后的一般是通讯作者,基本上是导师。剩下来的位置有用的就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即使排在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的人是被列为共同第一作者,排在第二、第三的人也只能说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SCI,而排在第一的人可以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申请基金、课题,基本上是看重排在第一位置的文章数量和影响因子,除非发影响因子十多分及以上的,那么第二、第三也可以有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