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院副校长否认论文抄袭两篇论文内容一致的原因是因为原作者他确实参加了这篇论文的创作,所以不存在剽窃和抄袭的,原因是征得原作者同意以后以个人名义在学院报上发表的论文。
从古至今,作弊行为一直都是让人讨厌至极的行为之一,因为作弊这种没有道德信用的行为会让许多一直在努力奋斗的人们的努力成果化为泡影,这种没有道德底线,肆意践踏他人努力成果的行为自古以来都是受到很大的抵制的。比如在古代的科举中,一旦发现考生作弊那么后果还是非常严重的,而放眼至今,这种作弊的行为也一直是受到很大的抵制,而对于学术舞弊,更是一种会受到强烈谴责与严重惩罚的行为,比如许多国家对于学术舞弊中的考试作弊轻则通报处分,重则开除学籍,对于留学生有的国家如果不是初犯那么可能会向法庭起诉并将其遣返回国,而对于科研造假和论文造假的行为,其后果也更加严重。但是即使处罚这么严重,依然有许多人愿意铤而走险,毕竟其背后的成果确实极其诱人。比如有人发现陕西省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2005年发表的一篇论文存在抄袭情况。而后面经过更加细致的对比发现,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的论文与前一年也就是2004年一名为南江波的发表在《咸阳师范学院学报》的内容几乎是一模一样完全一致,因此如果两篇论文的作者真不是同一人的话,那么就可能真的涉嫌学术造假中的论文抄袭了。但是,面对质疑,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却否认其存在抄袭行为,这究竟是为何。两篇论文均是其参与创作,只是署名的有无问题,属于一稿多投,不属于论文抄袭而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之所以说自己的文章虽然与南江波一样,但并不是抄袭的原因是因为其与已经退休的南江波教授在此前是一个系工作的同事,两个人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研究学术问题,而这篇论文此前是由两人一起进行创作的,在2004年发表时由于南江波需要评职称,因此在征得吕利波的同意后只署名南江波一人,因此便发表在了《咸阳师范学院学报》上面,而在2005年,吕利波也同样遇到了需要评职称的问题,而此时的南江波职称已经评完,但是由于评价等级的提升,需要投核心期刊,而这个时候正好《广西社会科学》向其约稿,因此在征得南江波的同意后吕利波也便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将该论文发表到了《广西社会科学》上面。而对于这张行为到底有没有问题呢?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因为是同一篇学术论文,发表在不同期刊,这一做法属于一稿多投,涉及学术不端。熊丙奇认为,虽然是两名合作研究者协商,但是从学术角度看,后发表、署另一名作者的论文,涉嫌抄袭前一篇论文。两名合作研究者可以共同署名,但不能把论文发两次,署不同作者的姓名。熊丙奇谈到,高校的考核方式虽会重视第一作者的署名问题,但不能因此作出此类操作。
会有抄袭之嫌。。。
目前通报主要说的是大面积雷同,那就是全篇的查重率肯定超过了一定比例,从论文的选题、材料与方法,结果与讨论甚至于论文的综述可能都出现了雷同,这种学术不端行为一定要严肃处理。
这个问题如果你们不是一个单位的,不容易被发现的话,是不影响的!因为只要你们不说,没人会追究你们的文章会一样 但是你用的时间最好错开!
肯定有人在说谎。既然两篇论文内容都是一样的,肯定其中一个人在说谎,希望严查,给大家一个交代。
这有可能是当代大学生的通病,有的大学生为了写论文而在网上东拼西凑,很有可能两篇论文的摘抄点一致,但是想要表达的意思不同。
会涉及剽窃问题
可以合并在一起检测,但是会容易出现结果不准确的现象。
论文检测是检测你的论文跟系统数据库已经收录的论文的相似度,显然你们的论文现在还没有被收录,所以一般是不检测的,但是也不能避免你们研究的方向早就有人研究过,并且早就发表了类似的文章,那么也就有可能本判为相似哦。所以,在上交论文之前,最好先自己检测一下,你可以百度维普gocheck论文检测,他们有提供论文检测自查服务。检测之后,gocheck会出具一份详细的检测报告,通过检测报告可以明确的知道哪里有相似的地方,并且可以借助报告标注的地方有针对性的进行修改。
导师必须对自己的教育声誉和学术声誉负责,要重视对自己学生的指导、培养,要训练、培养他们有良好的学术规范意识。老师必须查明论文的真实性,有真必然有假,不能让付出辛苦的同学辛苦白费,也不能让没有付出的同学白白收获。
发现两个学生的毕业论文一样,论文一样的几率一样是不太可能的,是查重率比较高吗,那导师肯定要驳回重写。
这种情况肯定是存在抄袭了,首先查明情况,给予抄袭者一定的警告,也给他一个机会,因为毕业论文对一个人很重要,让他重新来提交论文。
论文定稿上传都是需要查重的,只要你自己在网上查重没问题,跟同学的相似度部分不会查到的,你就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