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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在自己所任职的出版社出版专著所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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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在自己所任职的出版社出版专著所取得的收入

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稿酬必须是以报纸、书稿等形式发表,从而取得报酬;专业画家提供绘画收入,这里并没有以相关载体进行发表,只是该绘画劳务本身取得收入,所以是劳务报酬所得。  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属于稿酬所得。原因: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为稿酬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你可以参考2015年教材P263,关于稿酬所得到的说明进行理解。

为出版社审稿取得的所得

事先和对方谈好,对方可以帮你代扣代缴如果是自己申报的话,要到地税填表如果税务查到这两项没有交税,就是你和对方谈的时候没有说明是要税后收入你就自己去地税报税

稿酬所得出版算一次收入,再版算一次,连载算一次,共计3次。出版的应纳税额=60000*{1-20%}*20%*{1-30%}再版的应纳税额={3000-800}*20%*{1-30%}连载的应纳税额={2000+3200+5000}*{1-20%}*20%*{1-30%}

D

为出版社审稿取得的所得属于

1)出版小说后又加印的,视同一次所得,报刊连载单独视为一次所得因此:出版和加印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10000)*(1-20%)*20%*(1-30%)=57120元;连载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2)对剧本审核取得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1-20*)*20%=2400元3)担任临时会计翻译所得为劳务报酬所提,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4)在A国讲学,国外已交税金的扣除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因此A国讲学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000=200元;B国现场作画所得,国外已交税金的扣除限额=70000*(1-20%)*40%-7000=15400元,因为在B国已交个人所得税18000元,超过扣除限额,只能按限额扣除,同时不用在我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出售专利所有权取得的净收益计入

一般来说,如果是企业使用过的专利权,出售产生的净损益计入其他收益账户; 如果不是企业使用过的专利权,出售产生的净损益计入营业收入账户。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4-2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为出版社审稿取得收入

1)出版小说后又加印的,视同一次所得,报刊连载单独视为一次所得因此:出版和加印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10000)*(1-20%)*20%*(1-30%)=57120元;连载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2)对剧本审核取得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1-20*)*20%=2400元3)担任临时会计翻译所得为劳务报酬所提,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4)在A国讲学,国外已交税金的扣除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因此A国讲学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000=200元;B国现场作画所得,国外已交税金的扣除限额=70000*(1-20%)*40%-7000=15400元,因为在B国已交个人所得税18000元,超过扣除限额,只能按限额扣除,同时不用在我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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