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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时间顺序写,分为三大部分,分别是浪漫主义时期,现实主义时期和现代时期。每个时期列举几个相应的代表性作家,浪漫主义有艾默生,霍桑,惠特曼等,现实主义有马克吐温、迪金森、德莱赛,现代时期有庞德、海明威、福克纳等,阐述一下他们的代表作品,然后总结下这一时期的总体特色,应该差不多了。

《剑桥美国文学史》共有八卷:第一卷:1590年至1820年;第二卷:散文作品——1820年至1865年;第三卷:散文作品——1860年至1920年;第四卷:19世纪诗歌——1790年至1920年;第五卷:诗歌与批评——1910年至1950年;第六卷:散文作品——1910年至1950年;第七卷:散文作品——1940年至1990年;第八卷:诗歌与批评—— 1940年至1995年2005年1月,中文版《剑桥美国文学史》“第七卷:散文作品——1940年至1990年”由中央编译出版出版出版,孙宏主译。该卷中文版长达110余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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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e perfect women characters were Charles Dickens’ This dream made him feel lost in his real It is also made these characters lack of But Charles Dickens was still one of the greatest author of critical re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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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的象征意义关键词:红字 象征主义 中国论文 职称论文摘 要:分析了《红字》中红字“A”丰富而深刻的内涵,指出作者通过塑造“小珠儿”的形象,增强了美与丑,善与恶的对比,寄托了作者对爱的绝对自由的向往。关键词:红字;A Pearl;象征主义纳萨内尼·霍桑是浪漫主义时期美国最具天赋的小说家。他开创了美国文学史上“象征浪漫主义”的创作手法。作为生活在19世纪中期的浪漫主义作家,霍桑深受清教意识、超验哲学和神秘主义三种思想的影响,他对社会充满了怀疑,使得他的作品具有强烈的象征主义倾向。长篇小说《红字》是霍桑的代表作,作品以一通奸案为题材,通过描述小说人物的思想矛盾和生活遭遇来揭露黑暗的社会。霍桑在《红字》中艺术技巧独具匠心,特别是广泛地运用象征手法,像变魔术一样给予平凡的单词以不平凡的意义,给人以深刻的启示。《红字》中使用的象征手法有其深刻的思想根源和美学理论基础,体现了霍桑对“生命力受到压抑”的切肤之痛。鲁迅曾经指出“生命受到压抑而生的苦闷懊恼是文学的根底,而其表现手法乃是广义的象征主义”。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正是在继承传统象征意义的艺术手法的基础上,开创了象征主义的新篇章。作为小说名字的“红字”贯穿于故事的全过程,并带有不同的象征含义,具有多义性和不确定性。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红字“A”的内涵发生了由Adulteress到Able再到Angle的变化。这种象征的多义性和不确定性正是作者思想矛盾的反映,同时,作者一方面控诉清教对人性的摧残和压抑;另一方面又认同清教的道德观和教义。《红字》以17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取材于1642—1649年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故事一开始的场景发生在该镇监狱的门前,而这个场景的主角是海丝特·白兰,一个年轻、美丽的女人,她怀里抱着3个月大的女婴———珠儿,站在刑台上,等待政教合一的加尔文教(即清教)政权在大庭广众面前宣布对她的判决。那么,受审的女罪犯是什么人?她又犯了什么罪?故事开始于几年前,出身英国破落贵族家庭的白兰嫁给了一个畸形的年老学者。婚后,两人决定移居波士顿。途径荷兰时,丈夫因有事留下,妻子先独自来到波士顿,一住近两年。期间丈夫毫无音信。据传他在赶来的途中被印第安人俘虏,生死不明。在独居生活中,海丝特与当地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生下了一个女婴。显然,她犯下了基督教“十戒”中的“一戒”,即通奸罪,为清教的教义所不容。她被投入监狱,法庭判她有罪,令她在刑台上站立三个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带一个红色的字母A(英文通奸Adultery的第一个字母)作为惩戒。但是作者霍桑赋予了在刑台上的“A”更深层的含义。对于压抑人民和毒害人民思想的清教而言,红字“A”为通奸的标记,事实上“A”不仅是海丝特深爱着的恋人Arthur Dimmesdale名字的第一个字母,也是法语中爱情Amour这个词的第一个字母。从字里行间中,读者可以品味出作者霍桑同情海丝特对爱的追求,甚至认为那是人的纯真本性,笔下洋溢出对海丝特的赞美之词:“斯特胸前红色的“A”字之精美仿佛不是屈辱的标志,而是艺术饰品。这个红色的“A”字是用细红布做的,四周用金色的丝线精心刺绣而成,手工奇巧。对于这个“A”字,霍桑设计的独具匠心,包含了丰富而华美的想象,配在她穿的那件衣服上真成了一件美丽的装饰品”。文中的描写给读者的感觉是海丝特仿佛不是一个“犯下无耻罪行的犯人”,而是一个怀抱圣婴的美丽端庄的妇人。随着故事的发展,霍桑不断地赋予了红字“A”更多更深层的含义。海斯特是一个向往纯真爱情,渴望幸福的女人。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体上的耻辱,但是她的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激情澎湃,无法遏制。为了维持生计,她为别人刺绣。她的绣工巧夺天工,精妙绝伦。她精心地绣制各种美丽的“A”字。除了维持生计,海丝特别无所求,把寄托着她的青春,激情和才气的绣品换来的钱施舍给比她幸运的穷苦百姓。尽管她乐善好施,但是海丝特仍然没有摆脱精神的痛苦和世俗的磨难。但她始终没有消沉,反而变得坚强而成熟,依然反抗着清教并坚信着对丁梅斯代尔的爱情。时间是最好的证明,渐渐地她胸前所佩戴的红色字母“A”在众人的心中有了另一番含义:“没有人能够像她那样乐善好施,那样喜欢接济贫困者”;“那刺绣的红字闪射出非凡的光芒,给人以慰藉。在别的地方他是罪恶的标志,但在病房里却成为蜡烛。”虽然还有那些“执着的清教徒”认为海丝特的红字是耻辱的象征,但是更多善良的人们拒绝再用原来的意思解释“A”,他们说那个字的意思应该解释为“能干”(able)的意思。她以自己的美德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和敬爱,她无尽的同情心和勇于献身的精神产生了巨大的力量,在众人眼中,红字“A”反而具有了天使的内涵———纯洁,美丽,善良,博爱。通过作者对红色字母“A”的驾驭,我们可以看出霍桑对主人公海丝特热情、善良、坚强、勇敢的天性的赞美。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作者的另一个写作意图,通过美与丑,善与恶的对比,霍桑对清教徒的卑劣行径刻画的入木三分,痛斥得酣畅淋漓。“清教徒倡导勤俭、反对奢靡,无疑是净化社会的一剂良药,但是标榜禁欲,让世人过苦行僧般的生活,多少有些泯灭人性之嫌”。而主人公海丝特正是祭奠清教徒狂热宗教信仰的无辜羔羊。通过“A”的不断变化,作者为我们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实图景。如果说红字A在清教徒的眼中是通奸的代表,那么赋予了象征意义的红字A就象征着善良、美好、坚强和勤劳。如果说小珠儿是永不磨灭的活着的红字的话,那么赋予了象征意义的小珠儿就象征着纯真的爱情、这个时代的曙光。Pearl(小珠儿)是这部小说中唯一的一个阳光人物,她像珍珠一样纯洁,像天使一样善良快乐。在四个主要人物中,只有小珠儿在道德上是完美没有残缺的,她象征着人性中最无暇的一面。小珠儿的出现并非是作者的心血来潮,读者从对海丝特女儿名字的设计上就可以体会到。她是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的女儿。Pearl这个词来源于圣经,意思是“十分珍贵的东西”。在圣经中记载,上帝让一个商人卖掉所有的财产去买一颗珍珠,并告诉他这颗珍珠即是他的天堂。海丝特为这段爱情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可以说女儿在她心中占据绝对重要的位置,是她的天堂。同时,霍桑在小珠儿情节上的设计也是恰到好处,独具匠心。小珠儿既是海丝特爱情的象征,同时也是她耻辱的象征,是活着的红字。作者总是会有意无意地描写小珠儿对红字近乎天生的热爱:小珠儿出生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母亲胸前灿烂的红字A而且小珠儿十分的喜欢,伸手去抓,“眼里总是含着奇怪的表情与特殊的微笑”。正是珠儿的存在才时刻提醒着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他们曾经犯下的“罪行”,督促他们净化自己的灵魂改过自新。正是因为小珠儿的存在才使丁梅斯代尔有勇气在公众面前承认自己的“罪行”。可以说,小珠儿寄托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纯真爱情,和追求善良无暇的人性的向往。是作者的希望所在,也是社会的希望所在。总而言之,正是由于霍桑在《红字》中独具匠心的象征手法的运用,使《红字》成为美国第一部象征主义小说,也正是因为霍桑在《红字》中象征手法的成功运用,成就了《红字》在文学领域的重要地位。参考文献[1] 常耀信美国文学简史[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 任晓晋,魏玲红字中象征与原型的 模糊性、多义性和矛盾性[J]外国文学研究,2000,(1):121-[3] 於奇新编美国文学选读[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4] 田俊武霍桑红字人名寓意研究[J]外国文学研究,1999,(1):52-[5] 胡尚田论红字中的红字[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1999,(4):45-[6]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A study of sym bolic m ean ingsof The Scarlet L etterZHANG W en-si(Fudan U n iversity,S hangha i 200433,Ch ina)Abstract:The author gives many rich and p rofoundmeanings of the scarlet letter A to contract beauty w ithugliness besides kindness and Moreover,Haw2thorne reposes too much hope by molding the im age ofPKey words:“the scarlet letter”;A Pearl;symbolism

传承与嬗变-----美国浪漫主义文学浅说 浪漫主义思潮于1820年至1860年间在美国盛行。而此时欧洲的浪漫主义思潮已经趋于衰微,逐渐被现实主义思潮所代替。浪漫主义思潮在欧洲各国的发展也不尽相同,美国作为后起之秀对欧洲各国浪漫主义的吸纳表现出综合性的特征。在19世纪初期,英国浪漫主义诗歌曾在美国掀起一阵狂热,但是持续时间较短。20年代末德国浪漫主义思想经斯塔尔夫人、柯勒律治、托马斯�6�1卡莱尔的过滤介绍被美国大学学子视为经典,催生出美国浪漫主义的新生儿超验主义。然而超验主义对散文和诗歌的偏爱、对小说的排斥虽然代表了清教主义的正统思想,却不符合浪漫主义崇尚自由的思想,也无法吸引大众读者。此时随着美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大众读者需要的是轻松、娱乐、想象性的读物,小说是他们的首选。美国作家面临艰难的处境:他们的作品既要拥有大量的读者,又要符合批评界的常识标准——真实。从洛克的经验哲学发展而来的常识哲学使得维护清教传统的美国人越发将事实和想象看成对立的两极,无法调和共存。美国小说家在创作过程中发现。他们无法创造绝对的真实,所以只能借助罗曼司已经获得的想象的诗学许可进行自由的创作。美国小说家对中世纪罗曼司中的爱情故事和超自然现象丝毫不感兴趣,他们唯一需要的是浪漫主义所崇尚的想象力和罗曼司所具有的自由表达想象的特权。浪漫主义时期开始于十八世纪末,到内战爆发为止,是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时期。华盛顿�6�1欧文出版的《见闻札记》标志着美国文学的开端,惠特曼的《草叶集》[2、3、4]是浪漫主义时期文学的压卷之作。浪漫主义时期的文学是美国文学的繁荣时期,所以也称为“美国的文艺复兴。”   19世纪初,美国完全摆脱了对英国的依赖,以独立国家的身份进入世界政治舞台。这时期作家们跟英国浪漫主义作家一样,强调文学的想象力和感情色彩,反对古典主义的形式和观点,歌颂大自然,崇尚个人与普通人的思想感情,并且寻根问祖发幽古思情。美国社会的发展哺育了“一个伟大民族的文学”。年轻的美国没有历史的沉重包袱,很快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成长为一个独立的国家。这一时期也是美国历史上西部扩张时期,到1860年领土已开拓到太平洋西岸。到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已由原来的十三个州扩大到二十一个州,人口从1790年的四百万增至 1860年的三千万。在经济上,年轻的美国经历向工业的转化,影响所及不仅仅是城市,而且也包括农村。蒸汽动力在工、农业生产上的运用、工厂的建立、劳动力的大量需求以及科技上的发明创造使经济生活得到了重组。另外,大量移民促进了工业更加蓬勃的发展。政治上,民主与平等成为这个年轻国家的理想,产生了两党制。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国家的文学和文化生活。随着独立的美国政府的成立,美国人民已感到需要有美国文学,表达美国人民所特有的经历:早期清教徒的殖民,与印第安人的遭遇,边疆开发者的生活以及西部荒原等。这个年轻国家的文学富有想象,已产生了一种文学环境。报刊杂志如雨后春笋,出现了一大批文学读者,形成了十九世纪上半叶蓬勃的浪漫主义的文学思潮。   外国的,尤其是英国的文学大师对美国作家产生了重大影响。美国作家由于秉承了与英国一样的文化传统,形成了同英国一样的浪漫主义风格。欧文 (Irving)、库柏(Cooper),坡(Poe),弗伦诺(Freneau)和布雷恩特(Bryant)一一反古典主义时期的文学样式和文学思潮, 开创了较新的小说和诗歌形式。这一时期大多数美国文学作品中,普遍强调文学的想象力和情感因素,注重生动的描写、异国情调的表达、感官的体会和对超自然力的描述。美国作家特别注意感情的自由表达和人物的心理描写。作品中的主人公富有敏感激动的特质。注重表现个人和普通人是这一时期作品的强烈倾向,几乎成了美国的信仰。富雷诺、布雷思特和库柏等人的作品对客观自然的描写有强烈的兴趣。富雷诺在"帝国的废墟"主题中对过去情景的描写绘声绘色,布雷恩特对北美五大湖区的史前印第安人描述引人入胜,欧文对哈德逊河传说的巧加利用炉火纯青,库柏的长篇历史小说深入细致。总的来说,美国浪漫主义时期的文学上接英国文学传统,下开美国文学之风。   虽然美国文学受到外国文学的影响,但这一时期著名的文学作品表现的却是富有美国色彩的浪漫主义思想。“西部开拓”就是一个说明美国作家表现自己国家的恰好的例子。他们大量描述了美国本土的自然风光:原始的森林、广袤的平原、无际的草原、沧茫的大海、不一而足。这些自然景物成为人们品格的象征,形成了美国文学中离开尘世,心向自然的传统。这些传统在库柏的《皮袜子的故事》(Leather Stocking Tales〉、梭罗的《沃尔顿》 (Walden)以及后来马克�6�1吐温的《哈克贝里�6�1芬历险记》(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中都得到了明显的表现。随着美国民族意识的增长,在小说、诗歌中美国人物都越来越明显地操本地方言,作品多表现农民、穷人、儿童以及没有文化的人,还有那些虽然没文化但心地高尚的红种人和白种人。美国清教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对美国人的道德观念产生了很大影响,在美国文学中也留下了明显的印迹。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比起欧洲文学, 美国文学的道德倾向十分浓厚。在霍桑(Hawthorne)、梅尔维尔(Melville)以及其他一些小作家的作品中加尔文主义的原罪思想和罪恶的神秘性都得到了充分的表现。   美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足能标炳的是新英格兰的超验主义运动。该运动开始于19世纪30年代的新英格兰的先验主义俱乐部。本来,这个超验主义只是对新英格兰人提出来的。它是针对波士顿的唯一神教派的冷淡古板的理性主义而提的。而后来逐渐影响到全国,特别是在高级知识分子和文学界人士当中影响颇大,成为浪漫主义运动的核心。超验主义,它崇尚直觉,反对理性和权威,强调人有能力凭直觉直接认识真理,人能超越感觉获得知识。超验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是爱默生(Emerson)[5]和梭罗(Henry Davd Thoreau),他们的作品对美国文学产生了很大影响。超验主义理论的奠基人是爱默生,他的《论自然》曾被称为超验主义理论的“圣经”。超验主义“承认人类具有本能了解或认识真理的能力,能够超过感官获取知识”。爱默生[5]曾说:“只有人心灵的尊严才是最神圣的。”超验主义还认为自然是高尚的,个人是神圣的,因此人必须自助。在诗歌方面,新英格兰地区比较出名的诗人有郎费罗,在波士顿有惠蒂诶,他的长诗《大雪封门》被称为“一部优美的新英格兰田园诗”。 这一时期涌现了许多作家,著名的有富雷诺(Philip Freneau)、布雷恩特(William Cullen Bryant)、郎费罗 (Henry Wordsworth Longfellow)、娄威尔(James Rassel Lowell)、惠特 (John Greenleaf Whitter〉、爱伦�6�1坡[6] (Edgar Ellen Poe)、以及惠特曼[2、3、4、8] (Walt Whitman)。19世纪最伟大的美国浪漫主义诗人是惠特曼,惠特曼1855年出版的《草叶集》[2、3、4、8](Leaves of Grass)是美国十九世纪最有影响的诗歌。《草叶集》[2、3、4、8]标志着美国文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另一位革新诗人是狄金森[7、8],她被誉为美国20世纪新诗的先驱。浪漫主义时期两位最重要的小说家是霍桑和梅尔维尔,在浪漫派作家中埃德加�6�1爱伦�6�1坡[6]是第一位美国主张为艺术而艺术的人。美国浪漫主义时期的小说富有独创性、多样性,有华盛顿�6�1欧文的喜剧性寓言体小说,有爱伦�6�1坡[6]的歌德式惊险故事,有库柏的边疆历险故事,有麦尔维尔长篇叙事,有霍桑的心理罗曼史,有戴维斯 (Rebecca Harding Davis)的社会现实小说。美国浪漫主义作家在人性的理解上也各自不同。爱默生、梭罗等超验主义者认为人类在自然中是神圣的,因此人类是可以完善的,但霍桑和麦尔维尔则认为人们在内心上都是罪人,因此需要道德力量来改善人性。《红字》[9]一书就典型地反映了这个观点。总之,美国浪漫主义文学在一定程度上与欧洲浪漫主义文学之间有衍生性,与启蒙思想相悖,强调感情、想象和主观性。但大部分美国浪漫主义文学作品还是典型的美国化作品。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特征与其产生的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渊源相关,反映了美利坚民族一个“真正全新的经历”、深受美国清教主义运动的影响、信仰个人主义和直觉的价值、追求民主与政治上的平等、强调“使命感”以及多样化的创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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