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的缴付方式如下:(1)网上缴费。(2)银行/邮局汇款转账。(3)专利局/代办处面交。专利年费的缴费时间是按申请日起算)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到期前一个月内未缴纳的,专利局给一个月的宽限期,如在到期后的一个月内未缴纳费用的,就会产生滞纳金。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其中,“专利年度” 是指该专利自申请日起每满一年为一个专利年度。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1999年6月1日,则自该日起至2000年5月31日为该案的第一年度,自2000年6月1日起至2001年5月31日为该案的第二年度??以此类推。“授予专利权当年”是指专利申请在第N年度授权,第N年即为授权当年,以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所注明的为准。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要求缴纳第三年度的年费,即表示该专利申请的“授权当年”为第三年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专利登记通知书下来缴纳,第二年度的费用,第一年度一般的情况下,不满在审批情况下进行,所以不用交不够一年
先获得授权的,从授权开始,逐年缴纳,这个很好理解。对于授权时间晚的,也是从授权开始缴纳年费。你后授权的,缴纳第二年年费,是不用缴纳第一年年费的。也就是说,你后授权的,也是只缴纳当年的,但是缴纳当年的年费是有区别的。授权早的交的可能少,授权晚的交的可能多。一个专利最多20年,所以从申请日开始,授权时间越晚的案子,理应多交年费。
这个应该看专利局具体的审核时间吧,办登通知书上写的交第几年就按通知要求缴就好,和授权时间没有必然关系
只能等到,
第一年度办理申请的时候就已经缴纳了或者包含在费用里了,所以从第二年度开始缴纳
也见过至少两个客户是一次交2年的 之后都没什么问题 不过 据说是不提倡一次交多年的 毕竟还是谁都有点担心不是
一般情况下的话,再缴纳费用的时候,他会给你注明清楚缴纳的是哪一年的。不会存在你说的问题。
第一年度办理申请的时候就已经缴纳了或者包含在费用里了,所以从第二年度开始缴纳
交授权登记费的时间恰逢年末,所以有的审查员让你缴纳的是第一年年费,那另一个审查员让你缴纳的是第二年年费。已经缴纳第一年年费的专利,应在今年5月时缴纳第二年年费。已经缴纳第二年年费的专利,09年不需要缴纳年费,2010年5月缴纳第三年年费。
专利办等通知书下来了,缴纳第2年度费,第1年不做数,希望可以帮到你。
对的~~~~~~~~
不是。中国专利是在专利授权当年和之后才需要缴纳年费,所以第一、第二年度都不需缴纳。2014年的情况以专利局发出的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通知书中为准。
第一年度办理申请的时候就已经缴纳了或者包含在费用里了,所以从第二年度开始缴纳
可能会被宣告专利无效。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规定期限内补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不交年费的话,就会影响这个专利之后的正常使用,而且这个专利很有可能会被别人抢注,然后也有可能会打官司。
法律分析: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如超过补缴时间仍未缴纳,则专利权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未缴费或者未足额缴费的,会使得专利失效,并且不能挽回。《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