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外加半个月,总共4个半月的答复期限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是4个月,以后每次是2个月; 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均为2个月时间。在计算期限时先加15天推定收到时间,所以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是15天加4个月,后续审查意见通知书是15天加2个月。
法律分析:专利答复驳回决定不可以申请延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修改陈述意见后,仍然被驳回意见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八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专利复审提出有时间限制,申请人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一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法律分析:专利复审的期限是自收到驳回专利申请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是4个月,以后每次是2个月; 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均为2个月时间。在计算期限时先加15天推定收到时间,所以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是15天加4个月,后续审查意见通知书是15天加2个月。
法律分析:实际上法律并没有明文说明专利复审时间有多久,专利复审的时间不确定,取决于发明的内容,但不会比专利申请的时间长,毕竟专利实质审查根据发明内容的复杂程度以及其他方面的程序问题,一般长达6-18个月。而专利复审只是对专利进行形式、程序的审查。实际需要多久也不能确定,大概一年左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法律分析:专利复审的期限是自收到驳回专利申请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法律分析:专利复审提出有时间限制,申请人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一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