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与法治同行主题 作文 怎么写?我们要努力学习科学 文化 知识,模范遵守法律。法律永远和我们相伴,让我们与法同行。一起来看看青春与法治同行主题作文5篇,欢迎查阅!
青春与法治同行主题作文1
有一种武器,摸不到看不着,却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保护弱者,那就是法律。我们每个人都接受着法律公正的保护,同时也接受法律严明的监督。当你有利益冲突时,它让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在你遭受不幸时,它向你伸出温暖的双手;当你面临危难时,它挺身而出,为你排忧解难;当你在人生道路上迷失方向时,它永远为你指明前进的方向。《普法 教育 读本》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它是我的法律的启蒙老师,教给我法律的知识。
这本书以青少年三个主要成长环境即家庭、学校、社会为背景,向我们传授了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律和生活常识。书中讲到许多有关未成年身上发生不幸事件的案例,有青少年犯罪的,也有青少年受到别人伤害的,从中让我们了解一些基本 法律知识 、与学校有关的学生权利,以及预防犯法、犯罪和被害的.知识。书上还告诉我们:不管在哪种情况下,都要记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法律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安宁生活的同时,也约束我们冲动犯错或者无知触法。
我国学生群体中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在我的身边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我村的王某在小学读书时,时常拿别的小东西,经老师多次教育仍不悔改,甚至发展到参与抢劫,以致被抓进了牢房,他的父亲整天唉声叹气,母亲则整天以泪洗面,而他自己则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牢房中度过美好的青春年华。看来触犯法律不仅仅是要被抓起来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会给他人和家人带来伤害,让自己走向深渊。
韩非子曾说过:“活败则国乱。”可见假如没有法律,人们的生命财产就受到严重威胁;如果没有法律,犯罪分子会日益猖獗;如果没有法律,假冒伪劣产品就会充斥大街小巷……那时的社会将是一片混乱。几千年的历史已经证明,用法律治理国家是最好的治国 方法 。
让我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一起与法同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还要以自己遵纪守法的言行影响身边的人,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学法守法知法的队伍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大家重视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减少法盲对社会的犯罪危害,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
让我们与法同行,让法律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
青春与法治同行主题作文2
成长路上,遍布荆棘。与法同行,阳光满地,周道如砥,前途光明!法制生活的时代已经来临,法时时在我们身边。
我想大家对“法”这个词并不陌生。无论是看书读报,还是看电影、电视,我们都能感受到法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密不可分,那么,究竟什么是法律呢?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目的在于为护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
常言说得好,有规矩才成方圆,有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校园。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二、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我们身旁的骑士,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保障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有人说“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跨入21世纪的名片,而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才是跨入21世纪的'通行证”。
走在成长的路上,蓦然回首,昨日的生活早已成为了一段曾用哭声、笑声,泪水、汗水 编织 起来的历史。与法同行,让文明之花竞向开放;与法同行,为生命的航船指明方向;与法同行,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的人生道路阳光灿烂,不再迷茫!
青春与法治同行主题作文3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次,我和妈妈在云和街道行走,看见两个小孩在马路边追逐嬉戏。突然,从左边急速驶来一辆小轿车,那两个小孩仍然在你追我赶,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到来,轿车司机紧急刹车,这才没有引起一场车祸的发生,但却把司机惊出了一身冷汗。
还有一次,我悠闲地走着,只见前面的一辆大货车对红灯毫不理会,飞速地闯过红灯,差一点把一辆面包车撞上了。如果所有的司机都像这个司机那样的话,一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就会在一瞬间凋零。
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阳光少年,应该遵守学校的各种 规章制度 ,遵守社会上的各类法制法规,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小学生,决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愚昧无知地跟着他人犯法。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青春与法治同行主题作文4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不起眼的小事,比如:“在楼道上堆放杂物、在公共场所或在家里制造噪音。”这些事情看似小事,其实都和法律有关。
在我们居住的小区,有部分人喜欢在楼道上堆满杂物。平时大家都不怎么在意,只要过得去就行了,所以就没人管。有一天,不知道谁家把二十几盆兰花摆在了过道上,大家走路都小心翼翼。虽然大家心里不舒服都只在私下议论:“是谁呀?”“太没有公共道德了。”一个腿脚不方便的叔叔走那过不小心打碎了几盆兰花。摆兰花的那家人就和叔叔吵了起来还要叫叔叔赔。邻居们看了都过来劝。我当时在想:“怎么办呢?如果家家都这样的话,那还创什么文明城市呢?”事后我看成都电视台有一个节目叫〈〈庭审进行时〉〉上面讲了一个跟这个差不多的案例,法官最后判摆杂物的人把东西搬回走。因为楼道是公用区域,不是私人财产,这个人违反了占用公共区域法。哦,原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平时在家里 唱歌 、跳舞觉得影响不到别人,其实在国外如果你在家里唱歌、跳舞,声音大,影响了邻居。邻居们就会去投诉你,严重的还可能让警察抓你。不过,最近几年我国这方面也在加强管理,每年高考、中考国家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不能影响考生有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的好环境。
所以,我们从小要学法、懂法,就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青春与法治同行主题作文5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如:赌博,斗殴,偷窃……
我们应该踏踏实实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自爱自重,珍惜自己,在一生中对社会有作为,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与法同行,爱护自我,保护自我!
很多人,都不知道法制应该怎么去遵守,比如有一次,我和妈妈在街道行走,看见两个小孩在马路边追逐嬉戏。突然,从左边急速驶来一辆小轿车,那两个小孩仍然在你追我赶,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到来,轿车司机紧急刹车,这才没有引起一场车祸的发生,但却把司机惊出了一身冷汗。
还有一次,绿灯亮了,我悠闲地走着,只见前面的一辆大货车对红灯毫不理会,飞速地闯过红灯,差一点把一辆面包车撞上了。如果所有的司机都像这个司机那样的话,一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就会在一瞬间凋零。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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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领带与小说的故事 美国的一家大百货店里出售许多漂亮的领带。在这个城市里大家戴的几乎都是从这家商店里买的。百货公司的经理们很希望作家海明威也能成为他们的顾客。 因此,公司给海明威寄去了一条漂亮的领带并附上一封信:“人们非常喜欢戴我们的领带。我们真希望您也成为我们的顾客,盼为这条漂亮的领带寄给我们2美元。” 对这封半是认真半是玩笑的信怎么处理呢?老老实实寄去2美元显然不好,可置之不理也不好。海明威稍作沉思,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几天以后,百货公司收到一个邮包,里面也有一封信:“人们非常喜欢读我的书。我很希望你们也会成为我的读者,并购下我新近出的一本小说,现通过邮包寄上。小说定价2美元80美分,因此你们还应付还我80美分。” 9、绝妙的回答 师傅想拿学徒开开心,就吩咐学徒说:“卡尔,你拿这个罐子去给我们打啤酒来!” “师傅,拿钱来!” “要用钱的话,哪个笨蛋还不会打啤酒?快去吧!” 学徒去了。他知道这是师傅在刁难自己,这可怎么办呢?他左思右想,想出了一条妙计。 几分钟后他回到师傅跟前,把空罐子递给师傅。“您痛快地喝吧,师傅!” “你这蠢驴,这罐子是空的!” “对不住了,师傅。罐子要是装满啤酒的话,哪个笨蛋又不会喝呢?” 师傅在聪明的卡尔面前哑口无言了。 10、瓦伦达心态 心理学上有一种“瓦伦达心态”, 瓦伦达是美国一个著名的高空走钢丝表演者,在一次重大的表演中,不幸失足身亡。他的妻子事后说,我知道这次一定要出事,因为他上场前总是不停地说,这次太重要了,不能失败,绝不能失败;而以前每次成功的表演,他只想着走钢丝这件事本身,而不去管这件事可能带来的一切。 后来,人们就把专心致志做事本身而不去管这件事的意义,不患得患失的心态,叫做“瓦伦达心态”。 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一项研究也表明,人大脑里的某一图像会像实际情况那样刺激人的神经系统。比如当一个高尔夫球手击球前一再告诉自己“不要把球打进水里”时,他的的大脑里往往就会出现“球掉进水里”的情景,而结果往往事与愿违,这时间球大多都会掉进水里。 这项研究从另一方面证实了瓦伦达心态。 11、神秘之结 传说公元前233年冬天,马其顿亚历山大大帝进兵亚西亚。当他到达亚西亚的弗尼吉亚城,听说城里有个著名的预言: 几百年前,弗尼吉亚的戈迪亚斯王在其牛车上系了一个复杂的绳结,并宣告谁能解开它,谁就会成为亚细亚王。自此以后,每年都有很多人来看戈迪亚斯打的结。各国的武士和王子都来试解这个结,可总是连绳头都找不到,他们甚至不知从何处入手。 亚历山大对这个预言非常感兴趣,命人带他去看这个神秘之结。幸好,这个结尚完好地保存在朱庇特神庙里。 亚历山大仔细观察这个结,许久许久,始终连绳头都找不到。 这时,他突然想到。 “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行动规则来打开这个绳结?” 于是,他拔出剑来,一剑把绳结劈成两半,这个保留数百载的难解之结,就这样轻易地被解开了。 12、把最坏的日子捱过去 梵·高在成为画家之前,曾到一个矿区当牧师。有一次他和工人一起下井,在升降机中,他陷入巨大的恐惧。颤微微的铁索轧轧作响,箱板在左右摇晃,所有的人都默不作声,听凭这机器把他们运进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这是一种进地狱的感觉。事后,梵·高问一个神态自若的老工人:“你们是不是习惯了,不再感到恐惧了?”这位坐了几十年升降机的老工人答道:“不,我们永远不习惯,永远感到害怕,只不过我们学会了克制。” 有些生活,你永远也不会习惯,但只要你活着,这样的日子你还得一天一天过下去,所以你就得学会克制,学会忍耐。 你不习惯黑夜,但黑夜每天适时而来,你忍耐着,天就亮了;你不习惯寒冷的冬季,但冬天的脚步渐渐逼近,你忍耐着,那春天还会远吗? 面对日子,把最坏的都捱过去,剩下的也就是好的了。 13、都是聪明人 严冬的清晨下着小雨。马路上一个仅穿着背心、短裤的长跑者正艰难地冒雨前行。 路旁车牌下,三个穿着厚重的上班族男女在寒风细雨中缩颈跺脚,小声地议论:“瞧这长跑的,这样的早晨不躺在温暖的被窝里享福,情愿吃这份苦,真傻!” 长跑者与另一位长跑者相遇。前者说:“你刚才看到那三个等车的吗?我几乎天天看到他们在那里乘车上班,其实才三站地的路程,他们情愿忍着寒冷等车,而不想走着或者跑着去,顺便出点汗、锻炼一下身体,真傻!”后者颌首称是。 长跑者、不长跑者都从对方比较中享受做聪明人的乐趣。 14、生命旅行的真谛 一个胆小如鼠的骑士将要进行一次远途旅行,于是他竭力准备好应付旅途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他带了一把剑和一副盔甲为的是对付他遇到的敌手,一大瓶药膏为防太阳晒伤皮肤或毒藤挂伤皮肤,一把斧子用来砍柴火,一顶帐篷,一条毯子,锅和盘以及喂马的草料。他出发了,——叮叮,口当口当,咕咕,咯咯,似乎一座移动的废物堆。 他来到一座破木桥的中间,桥板突然塌陷,他和他的马都坠入河中,淹死了。临死前那一刻,他很懊悔,他忘了带一个救生筏。 15、快乐的密码 我住在姐家的时候,常常要去买菜。 一次,我去买菜,菜市场中有个中年男子,笑得让人觉得不买他的菜就欠了他的的情似的。他给我选了几个茄子,“四块。”他说。我非常舒坦地交给他一张百元大钞。 “找不开啦!小姐。”可是我当时确实没有零钱。“这样吧,你先拿去,我明天早上要回乡下,两三天回不来,等我回来再还给我吧!怕不方便吧?”他豁达一笑:“没事没事,只要你记得,一星期也可以。”于是我坦然地把那几个茄子拎回了家。 三天后,我在众多的摊贩中找到了他。他一见我就笑了:“买点什么吗?”并不提钱的事。我选了几条黄瓜,连那天的4元算在一起,给了他7元。他照样笑了:“小姐好讲信用啊!”我说:“是你先信任我的。” 彼此道了声再见,转身走在脏乱不堪的菜市场中,忽然发现自己心情很好。 信任别人,也值得别人信任,这就是快乐的密码。
有克制才会有自由经常看到这样的意见,文娱明星不必追,而科学、文化的明星需要追。这种看法且不说是歧视文娱活动,也是对科学、文化明星的误解。因为科学、文化的明星不需要追,不应该追。他们的精神是“追”不来的,他们的本职就是创作和研究,同时,他们的成果是需要被超越的,而不需要追逐。或许我们不知道,当幼儿能够自己吃、喝、拉、撒的时候,父母是多么高兴。当孩子知道不能随地大小便,不能毁坏人家的东西等等一系列“不能”的时候,大人们就会默认或者夸赞“这孩子长大了”。人类社会就是在这样的自我克制当中寻求秩序追求和谐的,“克制”可以说是人类理性的代表之一。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克制”是成长的必备要素。未成年人在思想和身体都还没有发育成熟的阶段,了解“克制”的作用可能更为必要。比如,我们可以从大家熟悉的“追星”现象来讨论一下。 没有明星的社会是死气沉沉的,因为总有一些人的特殊才华和高超技艺需要得到表现,值得人们赞许和学习。但是,任何明星都是有限的个体,也就是说,他们值得人们赞赏和欣赏的实际上只是他们的某一种成绩,他们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且不说有一些明星素质很差,甚至为了出名不择手段,就是形象良好的明星也是有血有肉、有缺点的人。所谓的“狗仔队”就是专门对明星的“绯闻”和其他负面消息穷追不舍,大肆渲染的不良记者。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也说明走下舞台的明星其实很平凡,甚至很脆弱。比如,有相当的小朋友哭着闹着要见“小燕子”,有的甚至以上吊抹脖子来威胁父母。可就是这个“小燕子”旋即穿起了日本军旗装招摇过市,惹得大家群情激愤。可见,不克制自己,大明星也会犯大错误。有的明星则很坦率地告诉追星族“辛辛苦苦,要我的签名有什么用?”面对明星自己的质问,我们应该明白,任何成就的价值都不需要无限放大。同时,我们对明星的追捧实际上也妨碍了他们的生活,所以才出现明星的保镖伤害了歌迷,甚至明星本人出手打人的事件。“追星”很容易使自己受伤,也会使别人受伤。 另外一个方面,真正的明星都是克制了自己的懒惰,克服了各种困难才“闪亮登场”,而“追星族”们往往本末倒置,不肯像他们一样埋头苦干,而只羡慕人家得到的鲜花和掌声,说到底,是好逸恶劳的性格在作祟。回过头来看看那个“小燕子”,能够有勇气道歉,能够走出阴影,依旧活跃在影视界。这说明,对自己的懊悔心态也要克制,不能无限制地谴责自己,以致精神萎靡,意志消沉。实际上,明星遇到的打击和挫折,要远远多于常人,没有自我克制的能力,最多也只是昙花一现。 经常看到这样的意见,文娱明星不必追,而科学、文化的明星需要追。这种看法且不说是歧视文娱活动,也是对科学、文化明星的误解。因为科学、文化的明星不需要追,不应该追。他们的成果有历史的评判,他们的精神是“追”不来的,他们的本职就是创作和研究,同时,他们的成果是需要被超越的,而不需要追逐。钟南山院士最近就为社会活动太多,给他的奖励太多,对他的采访过多发了一些感慨,希望自己有更多的时间去临床,去实验室,去课堂。实际上,真正的钟南山不是捧着鲜花和奖章的钟南山,而是不惧高度危险,将危重病人接到自己医院,精心医治,不迷信权威,不隐瞒观点,不墨守成规,也不故弄玄虚的钟南山。钟南山自己说,“没有这些奖励,我也照样这样做。”这才是英雄本色。一股脑儿地追他,对他本人,对我们自己有什么好处呢? 我们看到另外一些追星的人,自己不学无术,游手好闲,常常以“明星的朋友”自居,招摇撞;或者和明星的一次谈话和一个合影都会成为他们炫耀的标志。也许有一天,某明星终于对他说了一句话:“你给我滚”,也会成为他念念不忘的口头禅———鲁迅先生讽刺过的现象并不仅仅在过去才存在。 有些人以为不追星就没有个性,赶不上“潮流”。实际上,“追星”就是放弃个性,被“潮流”所吞噬的过程。 “克制”是在放纵和压抑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会带来郁闷和痛苦。但是,“克制”,却是每一个人健康成长所必需的,有克制才会有镇定;有克制,才会有从容;有克制,才会有自由
学会克制坚强的意志对把握人生机会起重要的作用。一个集团要招聘人才,这家集团招聘人才的条件看上去放的很宽,只有简短的一句话:“招聘:一个能绝对适合本公司的人。”“绝对适合”看上去很简单的一句话,时间长了,人们就开始议论它的不平常了,因为每次人才招聘时,这家集团都会出现,可见进集团工作并非易事。这就引起了很多大学生的思考,很多人都是带着好奇的心里去求职的。每个求职者都要经过一个特别的考试。考试情况大概是这样的-----“先看这本书,同学。”“好的,经理。”“你能读一读报纸上的这一段吗?”经理把一张报纸放在求职者的面前。“可以,经理。”“你能把这段文字写下来吗?”“可以,经理。”这些项目都是在经理的私人办公室里进行。有的同学在看书的时候,经理不停的在翻东西制造声音,嘴里还不住的说着什么,同学就抬起头去看,而忘记了自己的角色。有的同学在读报纸的时候,经理就放出几只可爱的小花狗,小花狗就跑到了同学脚边,这太过份了,同学经不住诱惑要看看美丽的小花狗,由于视线离开了报纸,又忘记了自己的角色,读错了。有的同学在写字的时候,经理故意出去,这时有电话打来,同学就停止写字去接电话,拿起电话是没有声音的,同学又一次忘记了自己的角色。当然这些人都失去了就职的机会。就是这样,经理打发了很多人,终于有一天,一个男孩不受诱惑完成了任务,经理很高兴,他们之间的对话是这样的:经理问:“在读书的时候,杂乱的声音没有影响到你吗?”男孩回答道:“没有,经理。”“我想你应该知道有几只小狗的存在,对吗?”“对,经理。”“那么,为什么你不看一看它们呢?”“因为你告诉我读这一段文字,我不能停。”“写字的时候,电话铃响,你没有接,也是这个原因吗。”“是的,经理。”“你总是遵守你的诺言吗?”“是的,我总是努力的去做,经理。”经理用手指着男孩高兴的说,你就是绝对适合本公司的人,明早七点钟,你来上班吧。我相信你大有发展前途。男孩的最终发展的确如经理所说。克制自己是成功的基本要素之一,太多的人喜欢玩小狗,而不能克制自己,不能把自己的精力投入到他们的工作中,完成自己最终的使命,这可以解释成功者和失败者之间的区别,青年人,即使天掉下来,你也要克制住自己,要学会自我克制,这是指品格的力量,要有克服困难的意志,能够驾驭自己的人,比征服了一座城池的人还要伟大,是“意志”造就男人,造就机遇,造就成功。
1、荆轲
战国时期的赵国人荆轲,少习剑术,外出时剑不开封(剑在使用前都是钝的,若要使用需在铁匠铺开封,带剑不开封,意思是不愿伤人)。曾在与人谈论剑术时为一莽夫所辱,仓惶逃走,留在旅店的行李都不及带走。
尔后被燕太子丹的门客,一田姓长者所赏识,引荐给燕太子丹。因燕太子丹曾在秦国做客时为秦国人所辱,加之秦国有灭燕之势,于是太子丹请求荆轲趁入秦献地议和之机,刺杀秦王。
荆轲的逃走是因为他明白自己人生的使命和价值不在于在小事上计较,与其争执不清,不如走为上。
2、韩信
韩信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主要靠钓鱼换钱维持生活,经常受一位靠漂洗丝棉老妇人的 施舍,屡屡遭到周围人的歧视和冷遇。
一次,一群恶少当众羞辱韩信。有一个屠夫对韩信说:你虽然长得又高又大,喜欢带刀配剑,其实你胆子小得很。有本事的话,你敢用你的配剑来刺我吗?如果不敢,就从我的裤裆下钻过去。
韩信自知形只影单,硬拼肯定吃亏。于是,当着许多围观人的面,从那个屠夫的裤裆下钻了过去。史书上称“胯下之辱”。
3、司马懿
司马懿更加善于克制自己,因其一生谨慎,在政治和军事上没有大败。因为他特殊的权谋能力和不凡的识见,曹操是赏识他又暗地提防他的,但他很懂得克敛和保护自己。
在初次为人引荐时,故意在内穿上棉衣,造成天冷却因胆怯冒汗的假象,从而让政治对手低估他,当然这也可能只是后人的诋损和附会。在与诸葛对阵的时候,他是很好的克制住自己,从而没吃上大亏的。
扩展资料:
人物形象
1、荆轲
荆轲是一个反暴的英雄人物。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功绩是应该肯定的,但并不是说荆轲就是要维护割据的反面人物。
秦国在统一的过程中对人民构成了伤害,人民赞成统一,但不一定赞成秦国这种残暴的统一方式,虽然秦不采取武装暴力的方式也不行,但荆轲的作为还是正义的,我们应该把荆轲刺秦和荆轲之死看成统一大业中人民必然要付出的代价。
2、韩信
“国士无双”、“功高无二,略不世出”是楚汉之时人们对其的评价。作为统帅,他擒魏、取代、破赵、胁燕、东击齐,南灭楚,名闻海内,威震天下;作为军事理论家,联合张良整理兵书、序次兵法,并著有《韩信兵法》三篇 。
3、司马懿
就史料记载而言,真实的司马懿,跟世人印象中的司马懿不同。
诸葛亮先生受托孤后,并没有曹爽般的政敌,李严的窃弄威权,一纸命令便告解决,而曹爽先生确是将司马懿整个排除,司马懿对曹爽虽然不满,但一直到244年,曹爽先生攻击蜀汉帝国,大军被雨困在峡谷,司马懿仍忧虑他会失败,劝告退军。
就司马懿本身而言,他所受到的诟骂与诅咒,并不公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荆轲
百度百科—韩信
百度百科—司马懿
小时候,在草地上放风筝,因为没有风,风筝怎么也飘不起来。于是,我沮丧地站在那里,等待风的来临。 父亲走过来,问:“为什么不让手中的风筝飞起来呢?” “没有风,风筝飞不起来。”我说。 “没有风?你自己不就是一股风吗?” “我自己就是一股风?” “对呀,你跑起来,不就是一股风吗?” 我开始跑起来,好象自己真的成了一股风,一股奔跑的风,一股热情奔放的风。于是,风筝慢慢的升上了天空...... 从那以后,每当遇事束手无策时,我就会想起父亲的这句话:跑起来你就是一股风!
美国经济危机时胡佛采用自由放任的政策,导致美国的经济危机更加严重社会动荡,而罗斯福上台后采用国家干预指导经济的政策,最终化解危机。纯手写,望采纳。
自由还有限制,我们一听就知道是一对反义词。因为自由的意思就是没有限制,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干什么。限制呢,就是指规定的范围,不许超过的限度;约束。所以说,自由与限制,按平常的意思来讲,确实是完全相反的。不过事实上,自由与限制的关系是复杂的,绝非相悖那么简单。
著名美国诗人金斯伯格曾经说过:“自由只存在于束缚之中,没有堤岸,哪来江河?”他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说自由是有些许的前提的,而这些前提不是限制是什么?言外之意也就是说自由是一个相对的东西,是有一定的范围的。我看过一本杂志,上面有一篇很有趣的小漫画:一个人正在吹一个象征着自由的小气球。气球越变越大,她也得到了更多的自由。气球大到一定的程度时,她竟然起飞了。然而,气球飞到一定的程度时就爆炸了,那个人也重重的砸到了地上。这说明,自由与限制一定是同时存在的,就好像两根被放到一起然揉之后产生的线团,总是联袂而行,并不单一存在。
我小时候的愿望就是快快长大,长成大哥哥大姐姐,然后爸妈就管不到我了,我就自由了,就解脱了,就想干什么干什么了,那多爽啊!于是我就在日夜的盼望之中慢慢长成了大哥哥大姐姐。确实,这个年龄的我们比起之前有了更多的自由——至少出门的时候不用家长陪了,可以有更多的零花钱了,买东西也有了更多的自由度。然而,岁月的风铃摇落了童年的欢笑,同时也在我们头上强加了许多的负担。作业,考试,口若悬河的老师的谆谆教诲,升学...等等。这些就是限制,是枷锁。 有了自由就一定有限制 ,就好像数学里的反函数,其中一个量增大,必然伴着另一个的减小。
平时没什么事的时候,我会抬头看看天上的云彩。那天我看着看着,突然我想到了火影忍者里我最喜欢的角色奈良鹿丸,因为他就很喜欢看天上的云。云就那样这天上飘啊飘,好不悠闲,那是多么的自由,多么的令人向往啊。低头一看,桌子上的一坨坨经济作业、微积分作业、英语书、sat真题…好不鲜明的对比!多希望我也是天上的一片云彩,天天就在天上悠闲地飘着,俯视众生,享受那无尽的自由,而不是被限制在教室,天天在这儿苦了叭唧的背单词写作文考试。这样的日子天天再重复,一周上演5遍,一个月上演20遍。一年上演240遍…合着我这一年的生活是如此的枯燥,就好像被格式化了一样!你说我以后会不会蓦然回首,才发现曾经的生活是如此无聊枯燥乏味? 于是我心里略有些不爽。于是静下来打算仔细想一想如何着手当下决算未来,不仅丰富人生还要当个赢家...结果越想越心烦…最后我索性不去想了,戴上耳机听着音乐,趴在桌上头侧着瞪着大而无神的眼睛去看天上的那一片云彩,哇噻好舒服哦。那片云彩在天上飘着,悠哉游哉,仿佛在向麻木无知被格式化了的人们秀这自己的优越。它就这么飘着,飘着,向一大片自己的伙伴汇集而去。此时我的目光在发散的思维下,仿佛具备了穿越时光的能力,看见了它的结局:云彩越聚越多,最后变成了积雨云,化为漫天的“线”“毛”或“猫狗”拥向大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我惬意的趴着,感受着生活的美好,幸灾乐祸的想,哈哈我的一生比你还要长哩,而且我的未来肯定要比你更加辉煌哦!想着想着,我觉得豁然开朗,目光穿越了重重迷雾,看到了更多。云看起来悠闲,高高在上俯视众生,但它是没有选择的,是风在牵着它跑,而且它并不能存在很长时间便会消散。这是就它所受到的限制!而我们呢?虽受到了重重限制,但我们能选择,还可以拥有自由。我选择了现在这几年的苦、累与汗泪,是为了未来的海阔天空,随心所欲,是大自由。平时身在限制之中,我也能苦中作乐,充分享受那刹那间的小自由,别提多舒服。
自由与限制,在此时,成了你能自己选择与支配的特殊存在,合理分配,着手当下,决算未来!
诚信古今说 记得孔子曾说:“言必信,行必果,然小人哉!”这话我不同意。有时我想,会不会是弟子们编《论语》的时候记错了老师的话呢?“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孔先生若是在船上,是决计不会抛下那个装着“诚信”的背囊的。这我相信。 中国本来有“已然诺”的传统,说不定比德国人还守信些。《战国策》里已不乏其例,何况还有“尾生抱柱”这样极端的例子。该足以让后辈自豪了吧!但是很奇怪,恰恰相反,后来的演变很出人意料。先是韩非子把“诚信”好好消解了一番;后来,好多权术家将开头孔子那句值得怀疑的话奉为圭臬。无怪康有为写了一本《新学伪经考》,说《论语》是后世无赖伪造的。这种转变在文学作品里也不乏其例。《三国演义》里鲁肃的诚信有目共睹,到头来落得毛宗岗一句批语:忠厚乃无用的别名。有点可悲。悲谁呢?鲁肃还是毛宗岗? 话或许说的有点过分,但真真是因为有些失望之故。新文化运动把这些不好的“文化”都扫除掉了,此乃大大好事,值得拍手。我们接下来面临的任务,就是尽力提倡“诚信为本”、“一诺千金”的优良传统,并亲自蹈行。这儿说一件事,或许是值得深思的。一位大学新生去北大报到,当天事务确实很多,拿饭票,领学生证,铺床,买热水瓶……这位新生带着沉重的行李,不知如何是好。恰巧对面走来一位老人,新生以为是工友,就说老师傅替我看个行李成吗?老头说行。后来新生就去忙乎了。从早忙到傍晚,新生忽想起自己的行李还在校门口让老头看着呢。他满心愧疚地往校门口跑,也没抱多大希望。谁知那老头颤巍巍地还在那儿等他,白头发在风里飘啊飘的。新生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第二天入学典礼,新生这才知道老人就是著名学者、北大副校长季羡林。 几年后新生也毕业了,老校长说不定又在替哪个刚报到的看行李。新生是我哥,他说这件事的时候眼里仍闪着泪光。 老一辈人给我们留下了多好的榜样!旧的糟粕多半剔除,新的风尚正在形成。我们青年该怎么做,是不言自明的。写作此文时,我脑海里回响着康德的名言:“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令,同样使我们敬畏。”当然,不能忘记的,还有季老在风中飘动的一头银丝啊……
法学论文的选题,虽然没有固定的模式,但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欲写出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
(亦称“法学学术理论文章”),必须既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坚实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
功底,又掌握并且能较熟练地运用写作技巧。现就与此有关的问题,阐述如下。
一、法学论文选题的作用
选题在论文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论文题目选得准、选得恰当,写作就能顺利进行。所谓论文题目选得好是“论文写作成功的一半”之说,就是这个道理。选题的作用主要有:
1、能确定研究方向。法学研究发展很快,门类繁多;法学中待研究的题目也不少。
2、能促进构思活动。法学学术论文写作是一种精神劳动。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是为获得法学研究成果而进行劳动的体现,也是客观事物在作者头脑中经过反复思考后反映出来的产物。
3、能指明写作思路。学术论文的题目选定之后能促使自己构思怎样开头,怎样发展,怎样深入,怎样完篇。
二、法学论文选题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1、有研究价值。它是指法学论文题目有学术价值,即有助于法律专业和法学学科的发展。
2、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指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指导或促进作用。
3、有创新性。它是指该题是前人没有研究过,根据这个题目写出来的法学学术论文,能填补本专业的空白。
4、有深入研究的必要性。它是指自己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的题目虽然有人已经写过,但内容不深刻或不全面,或有疏漏甚至是谬误之处。
5、有强烈的创作欲。由于写作法学学术论文需要付出艰辛的脑力劳动,要克服重重困难,而要做到这些,就需要自己有主动的强烈创作欲望。
6、符合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这是指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题目,是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内的题目。法学学术论文,是法学专业性、学术性很强的文章。
7、吸收相关学科的知识,使法学专业知识与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逻辑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等知识相融合。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写出创新突出,紧跟时代发展潮流的学术论文。
知识产权法方向
1.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
2.网络游戏直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以耀宇诉斗鱼案为例
3.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的版权问题探析——以新浪网诉凤凰网中超体育赛事直播案为例
4.同人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以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案为例
5.论我国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完善
6.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研究
7.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研究——兼评奇虎诉江民案
8.我国引入局部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思考
9.专利当然许可制度研究
10.中国好声音商标侵权案评析
11.王老吉加多宝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评析
12.我国声音商标的法律保护探析——以腾讯声音商标案为视角
13.网络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14.实用艺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15.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关系探讨
民法方向
1、论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
2、论预约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
3、论买房“跳单”行为的法律定位与责任
4、论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法律责任
5、小区车位归属问题研究
6、论所有权行使的限制
7、论快递服务合同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8、快递丢失与毁损的赔偿责任
9、论快递服务合同之保价条款
10、网约车违约的法律问题研究
11、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12、论“恶意差评”行为的法律定位与责任
13、小区道路公共化的民事问题研究
14、论不可量物侵害的认定与赔偿
15、论有限合伙人的管理权
国际法方向
1.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发展的新路径
2.国际海底遗传资源法律地位探讨
3.论设立公海保护区的国际法基础
4.论“冰上丝绸之路”的国际航运法律挑战
5.美军“航行自由行动”之国际法合法性分析
6.论海平面上升对海洋法的影响
7.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制度探析
8.论网络主权原则
9.论网络犯罪国际合作的新趋势
10.朝鲜半岛停和机制转化的国际法探析
11.英美法对叙利亚动武与“人道主义干预”的未来
12.恐怖主义犯罪与“或引渡或起诉”义务
13.论国际法上的审慎义务(due diligence)
14.国内法院解释国际公约的路径分析——以中国实践为中心
15.南海仲裁裁决中“岩礁”裁决理据之国际法分析
16.预警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的习惯国际法地位之法律实证分析
17. 2018年东帝汶与澳大利亚强制调解案的国际法解读
18.国际法院查戈斯群岛咨询意见案之咨询管辖权研究
19.论国际海底开发的环境法原则——《“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草案)》相关条款评析
20.应对IUU:渔业补贴规则最新进展
经济法方向
1、论国有资产流失及治理的法律对策
2、对当前社会征信体系完善的法律思考
3、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路径
4、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关系研究
5、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制度研究
6、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研究
7、对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法律界定标准研究
8、反垄断法的实施问题研究
9、互联网背景下的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问题研究
10、对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研究
11、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
12、当前背景下的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眼睛
13、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研究
14、产品召回制度研究
15、虚假广告法律治理研究
法理学方向
1、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析
2、论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研究
4、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研究
5、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维稳工作探析
6、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治腐败问题研究
7、人治与法治辨析
8、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探析
9、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对策分析
10、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探析
11、试析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
12、试析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
13、试析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
14、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及解决
15、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探析
16、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17、对某一社会热点问题或某一案件的法理学分析(具体题目自拟)
商法方向
1、公司人格制度研究
2、论累积投票制度对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作用
3、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
4、独立董事制度研究
5、试论公司资本比较研究
6、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
7、试论少数股东权的法律保护
8、试论公司法的价值
9、公司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研究
10、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
11、论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方式问题的修改与完善
12、试论一人公司
13、完善我国公司法股东表决权制度研究
14、试论公司法的理念及变迁
15、公司法功能之比较研究
16、董事勤勉义务比较研究
17、试论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18、试论公司的社会责任
19、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比较研究
20、公司登记制度比较研究
21、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比较研究
22、股东资格问题研究
23、公司治理模式比较研究
24、试论公司债
25、试论公司的发起人
26、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研究
27、试论公司法中表决权排除制度
28、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
29、我国公司法监事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30、公司担保行为效力因素分析——兼评《公司法》第十六条
刑法方向
1、“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
2、刑法因果关系研究
3、针对网络犯罪之认定探讨——兼评刑罚相应立法的完善
4、网络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
5、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界定:兼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立法现状
6、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7、论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
8、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
9、试论死刑适用应设年龄上限的合理性
10、关于社区矫正若干问题的思考
11、论转化犯
12、期待可能性研究
13、论数罪并罚的根据:兼论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14、试论诱惑侦查在我国的法律规制
15、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16、有关安乐死的立法问题的几点思考
17、浅谈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及现实对策
法制史方向
1、从法制史的角度看死刑在我国的存于废
2、浅析我国奴隶制时期“礼”的思想
3、《唐律疏议》在中国封建社会法制史上的地位及影响
4、唐代两税法研究
5、试析唐代赋税制度的变迁
6、从唐代法典看儒家思想对古代立法的影响
7、洋务派“中体为用”法律思想评价
8、论汉律中的礼法融合
9、论董仲舒政治法律思想
10、从“春秋决狱”看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
11、对“亲亲得相首匿”合理性思考
12、容隐行为出罪化思考
13、论投匿名文书告人罪
14、唐代官吏职务犯罪研究
15、唐律共同犯罪论
16、唐律中涉外法律规范的意义
民事诉讼法方向
1、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的民事规制
2、主观预备合并之诉
3、论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
4、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探究
5、举证妨碍问题探讨
6、民事诉讼自认制度探究
7、论法官释明权
8、既判力的作用及其正当化根据
9、论法官强制调解的原因及对策
10、论当事人处分权的程序保障
11、连带债务诉讼研究
12、民事诉讼中预决事实研究
13、论强制反诉
14、执行参与分配制度之探析
15、论被执行人的变更和追加
刑法方向
1、试论风险社会背景下刑法的谦抑性
2、试论刑法解释的限度
3、试论正当防卫的限度
4、试论偶然防卫
5、和谐社会视野下非刑罚处理方法的适用
6、刑法的刑事政策化及其限度
7、试论我国刑法中的身份犯
8、试论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
9、共同犯罪停止形态探析
10、片面共犯若干问题思考
11、试论间接正犯
12、单位犯罪自首制度初探
13、试论不作为犯罪的先行行为
14、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的思考
15、试论我国刑法中的罚金刑
16、资格刑的反思与重构
17、限制死刑的价值考量
18、试论刑法中的严格责任
19、社区矫正立法的若干建议
20、“扒窃”认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探析
21、试论危险驾驶罪
22、试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23、试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24、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司法认定
25、试论转化型抢劫罪
26、诉讼行为的性质辨析
27、试论寻衅滋事罪
28、恶意透支行为的司法认定
29、试论受贿罪的主体
30、考试作弊犯罪若干问题的思考
刑事诉讼法方向
1、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研究
2、亲属间的拒证特权研究
3、刑事缺席判决制度构想
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
5、侦查程序中的人权保障研究
6、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刑事诉讼的影响
7、沉默权制度研究
8、死刑复核程序法律监督研究
9、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研究
10、论证据裁判原则
11、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及其在我国的适用
12、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保障
13、论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制度改革
14、试论我国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15、浅析当前我国法律援助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16、刑事速裁问题探究
国际经济法方向
1、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最惠国待遇研究
2、美国贸易法“301条款”探析
3、论我国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策略
4、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意义及中国的实践
5、论国际经济法中的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6、论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
7、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及后果分析
8、信用证欺诈及相关问题研究
9、一带一路”区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
10、WTO争端解决机制与ICSID机制的比较分析
11、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法律问题研究
12、外国对华出口商品反倾销比较研究
宪法、行政法方向
1、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思考
2、地方人大保证宪法实施职能研究
3、合宪性审查制度研究
4、人大监督权与宪法实施研究
5、我国宪法实施路径与方法研究
6、论宪法解释的功能
7、论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权保护
8、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研究
9、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定位与职能调整研究
10、设区市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
11、论我国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定位
12、论公务员的廉洁义务
13、论教师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
14、行政诉讼跨区管辖改革研究
15、社区矫正的现、问题与对策--以六安市某县(区)为例
16、公共服务外包法律规制
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方向出
1、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
2、刑事冤假错案的成因与防范机制研究
3、论未成年人逮捕制度
4、未成年人犯罪封存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5、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与矫治制度研究
6、“留守型”未成年人犯罪社会预防机制研究
7、大数据背景下隐私权的刑法保护
8、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问题研究
9、侦查阶段律所会见权问题研究
10、我国刑事辩护的困境与出路
1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有效辩护
民法方向(总则部分)
1、施救者注意义务制度研究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2、论民事主体制度的完善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3、论非法人组织制度的完善
4、论法人的分类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5、论民法的渊源 —从国家政策到习惯
6、民法基本原则司法化探讨
7、论民事时效制度的完善
8、死亡宣告申请人顺位制度研究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9、监护制度研究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10、民事行为效力制度研究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11、合伙制度研究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12、特别法人制度研究—以民法总则为语境
13、论个人信息保护—以个人权利最大化和社会管理效率平衡为语境
14、论代理行为的效力
15、现代化背景下的人身权问题研究
学术堂整理了一部分新颖的法律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思考2、地方人大保证宪法实施职能研究3、合宪性审查制度研究4、人大监督权与宪法实施研究5、我国宪法实施路径与方法研究6、论宪法解释的功能7、论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权保护8、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研究9、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定位与职能调整研究10、设区市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11、论我国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定位12、论公务员的廉洁义务13、论教师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14、行政诉讼跨区管辖改革研究15、社区矫正的现、问题与对策--以六安市某县(区)为例16、公共服务外包法律规制
1 “郎顾之争”的法律分析 2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3 论民事纠纷证明责任 4 论民事诉讼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5 论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6 论名誉权的损害及其法律责任 7 人民陪审制度问题研究 8 论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9 论网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10 国有企业MBO的法律分析 11 论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 12 论网络世界“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13 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 14 我国信托业发展的法律环境探讨 15 信托关系当事人法律地位探析 16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与处理 17 电信互联互通的法律思考 18 对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重构研究 19 各国信托业比较研究 20 关于刑讯逼供的理性思考 21 合法垄断刍议 22 互联网域名抢注的法律思考 23 环境民事侵权的规则与救济 24 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法律责任探讨 25 家庭暴力问题浅析 26 建立中国宪法法院—探析与重构 27 论保险代位权 28 论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的建立 29 论表见代理 30 论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 31 论不当得利之请求权 32 论沉默权制度 33 论程序正义 34 论驰名商标的保护 35 论驰名商标与域名保护争议中的冲突与解决 36 论大陆法对清末法制形成的影响 37 论代位执行 38 论单身女性生育权 39 论单位犯罪主体及其处罚 40 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重塑 41 论缔约过失责任 42 论动产抵押权的效力 43 论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公司中的应用 44 论法律解释 45 论法律行为在法律关系中的意义 46 论非法人组织 47 论非法证据 48 论夫妻财产制度 49 论腐败与法制监督 50 论妇女权益保障 51 论格式合同及其规制 52 论根本违约、情势变更与合同解除 53 论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54 论公司法注册资本制度的完善—以一种价值比较之角度 55 论公司合并 56 论公益诉讼 57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 58 论共同犯罪 59 论共有知识产权 60 论国际私法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 61 论国际直接投资之国际法调整 62 论国民待遇不构成WTO体系的基本原则 63 论合同的撤消权 64 论合同的效力 65 论合同无效 66 论合同罪 67 论环境法的公众参与原则 68 论环境法制建设 69 论缓刑制度的适用 70 论回避制度 71 论会计信息失真及其法律责任 72 论婚内强奸的认定 73 论货物贸易中的国民待遇适用标准 74 论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1、网约车违约的法律问题研究2、论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研究3、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讨4、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以XX县为例5、校园暴力的成因及法律预防6、论我国持有型犯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7、论大学生兼职的劳动权益保护8、论法律行为和情谊行为的区分9、小额贷款公司法律问题研究10、论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制度11、论共同犯罪中刑事责任的扩散12、论合同罪13、论网络时代的隐私权保护14、企业高管人员适用劳动法问题研究15、网络交易平台消费者保护法律责任以上论文题目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法制史论文—我国刑事制度我国是一个有几千年文明历史的国家,是世界上的文明发源地之一,也是人类社会法制文明起源较早的重要地区。当然,我这里指的法制并不是现代所讲的成文法,乃至法典。只是说在原始的公有制社会的末期已经有一定规范。下面我将谈谈我对我国刑事制度的发展历程,和我从中得到的一些结论。从原始社会开始,我国已经有了法制。当然法制并不代表着成文法,只是存在与当时社会比较适应的社会规范,当时主要是以习惯法和传统习俗为主的社会规范。也就是说,但是法制就是习惯法,由于当时的对与犯罪的习惯就是复仇,然后“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便成为了当时的刑事制度的主要形式。在现代人看来,这种简单的一命抵一命是一种野蛮的,血腥的手段,但是对与以前的无故杀人,无疑是一种进步。..因为在原始社会,能给他们最大的约束的就是传统的生活习惯和部落的生活习性。这种表面上看来的血腥手段,恰恰是当时的争取公正的正义诉求,而并不具有厚实的那种征服,奴役或者压迫的强权性质。到了原始社会的后期,我们以夏商为典型例子。我先来列举当时的主要的情况,政治上实行的是中外朝制度,经济仍然是农耕经济为主,关键是文化,因为立法本来就是一个文化活动,所以当时的文化风格和立法的规范有极大的关系。原始社会的后期,那种神学观是非常浓重的,对与神当时的人单纯地抱怨一种敬畏(没有利用的心理),因此当时的立法思想;受天命制法,宗教神权色彩浓厚。可能大家觉得我写原始社会的末期的刑事制度没有明确地区分刑法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区别,因为在我看来,在原始社会的末期,法律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条理非常不明确,它调整的一个标准都是习惯法,就是说自由度非常大,而且其中的保障制度往往涉及到刑罚,所以在我看来,这种习惯法调整的社会中,判断它有没有刑事制度的性质,只有看有没有涉及刑罚。到了周朝,开始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制法的标准,西周有周公制礼,吕候制刑。礼作为习惯法的一种形式,是西周习惯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周礼的制定,反映了西周立法的等级制度的精神。吕候对西周的刑事法制的贡献主要在于制定9刑。9刑的基本精神在于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刑事犯罪。到了春秋,开始制定成文法。秦朝,封建制度建立,为了加强社会稳定,采取轻罪重罚的制度,显示了当时刑法文明的落后。以后还经历了诸多的朝代,刑事制度也经历了不断地反复,应当作为公法的刑法始终逃不出调整社会各个方面的规范的作用,这种跨界的调节,往往导致了刑罚的不公平和滥用。而且导致其他法律部门的畏缩在我看来古代一切的法律制度,无论是习惯法还是成文法无不涉及到刑事制度的运用,在古代,刑即法。虽然在秦代以后把法律分成各个法律部门,可是却没有形成相应的法律部门独特的调节制度,而全部仍然运用刑事制度调整。这无疑是一种错误。这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发展的不完善和制度的不成熟,民众的法律意识没有建立起来。正如柏拉图说说:一个法律并不用多么有新意或多独特,因为在一个有法律意识的社会中,人民心中自然会有守法的意识,在一个没有法律意识的社会中,人民没有守法的意识,无论法律多新鲜,多独特,人民终会创造机会来违反。这无疑说明了,法律的有效运用,并不在于刑罚有多重,而在于人民对法律有一种敬畏,有一种敬仰,有一种信任,这3个情绪缺一不可。
法律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也越来越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本科法学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近代中国私立法律 教育 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从无到有,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
【关键词】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现代化
中国传统教育向来是官学和私学并存,及至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仍承袭了这一传统。但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清末一度是被官办学校所垄断的,后因立宪形势紧迫才开通禁令。就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而言,其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私立法律教育从无到有,再到大量涌现,并很快遍布全国。虽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在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是对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种补充,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毋庸讳言,由于其发展中呈现出泛滥成灾的趋势,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本篇拟以办学理念为视角,探索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并 总结 其正反两方面的历史 经验 和教训。
一、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
近代中国的新式法律教育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发展起来的。写作论文在清末法制改革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清政府不得不把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制变革紧密结合起来,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 方法 来培育法律人才。但在其起始阶段,私立法律教育并未纳入清廷政策的许可范围。1904年的《学务纲要》明令规定:“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直到1910年清廷才明令准办并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此后,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
第一,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清末,由官治走向自治,在时人看来,“所有议员自治职员审判官吏,非有法政之素养不足以趋赴事机,需才既众,自宜广加培成以资任使,若专恃官立学堂为途未免稍狭”,需要另辟办学 渠道 、扩大办学规模,进而培养大批具有法学专门知识的人才,进入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部门。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之下,1910年学部奏议复浙江巡抚折,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同年,为进一步适应立宪形势发展的需要,学部在改订法政学堂章程的立学总义中.将此前的“以造已仕人员,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足资应用为宗旨”,[2]改定为“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3]这一培养宗旨的调整,不仅突破了先前“以造已仕人员”的局限,将招生对象扩大了,而且用“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置换“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很显然较之前更强调法政学堂教育的应用性。
第二,取法日本法学教育模式,与官办法政学堂整齐戈哇一。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虽明言“参考各国学制,拟具改订法政学堂章程三十一条”,但无论是其课程体系设置,还是其课程所反映的教学内容大多都蹈袭日本,这一局面及至民初也没有大的改变。为整肃私立法政教育,不仅在此前颁布的《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致折》中规定,“各科课程、学生入学程度均按照官立法政学堂本科章程办理”,而且在《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又申令,此后京外新开的私立法政学堂,均按照此改定章程办理。
第三,适应时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因时制宜调整办学层次和规模。在《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中,为防范“趋于简易,以滋速成之弊”,明令私立法政学堂“附设别科,惟不得专设别科”。但时隔半年之久,面对当时中学毕业生人数过少,各处法政学堂的正科难以正常开办的实际困境,为应一时之需,学部认为“自应量予变通,准其先设别科,以应急需,俟将来中学堂毕业生渐多,再将别科章程废止,¨做了应时变通的调整。及至民国二年,“各处法政专门学校纷纷添设别科,入学新生,动辄数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无专门之实。”学部为遏止流弊的发生,则严令“不得再招考别科新生”。同年,教育部又通咨各省,严令“所有省外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非属繁盛商埠、经费充裕、办理合法、不滋流弊者,应请贵民政长酌量情形,饬令停办或改为法政讲习所可也。”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关闭了一些条件不合格的私立法政学校。
第四,适当放宽办学地点,使用统编的审定教材。1910年,清廷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之始,为便于监督,参照日本的做法,将私立法政专门学堂的办学地点限于省会。但时隔不到半年,鉴于“按照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奏定逐年筹备清单,省城及商埠地方等处各级审判厅须于第三年内一律成立。则通商口岸须用司法人材实与省城同关紧要,自应将私立法政学堂限于省会一节,酌量推广”,规定“凡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经费充裕课程完备者,一律准于呈请设立法政学堂,以广造就。”[7]与此同时,学部基于“各国法政之学派别不同,各有系统,必折衷于一是,始可以杜歧趋而崇政体”的判断,拟取京师法政学堂和京师法律学堂的各科讲义,“慎选妥员审定刊行,以资研究而端趋向,庶于制宜通变之中,仍寓划一整齐之意。”[8]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的同时,设想以颁发统一教材的办法来加以调控。
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对新式法律人才的需求,而由于私立法律教育本身是在转型社会矛盾运动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其办学理念自然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某些它自己无法彻底解决的矛盾,清末民初私立法政教育的畸形繁荣就是其外在的表现。
二、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
任何时代的特定社会的教育,都是这一时代和特定社会的产物。写作毕业论文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也不例外。其办学理念所体现的就是尽可能满足和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可以说,它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构成。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产生和发展不仅仅表现在新式法律教育量的增加和扩展,更体现于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中。具体而言,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
在1904年《学务纲要》中,清政府出于对濒危政治统治自救的目的,一方面,肯定了学习外国法律的重要意义,反对那种认为学堂没立政法一科将启自由民权之渐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害怕学生们可能会反对它而闹事,会蔑视皇帝的权威和不分轻重地一味坚持他们的权利”,极力诋毁人们谈论民权自由,严令“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切实考察禁止”,、法律教育完全官方垄断而排除私人加入。[10]
但在新政浪潮的推动下,法律教育变革的风帆已经高高扬起,没有任何势力能阻止其前进的步伐,转型社会的历史推动着清政府不由自主地进行变革。1907年10月,清廷谕令在中央设资政院不久,又令各省在省会设咨议局,并预筹各府州县议事会。接着,1908年7月22日颁布《咨议局章程》62条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l15条,限令各省于一年内成立咨议局。新政的迅猛发展,要求打破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开禁民间法律教育.从而满足社会变革对新式法律人才的广泛需求。为此,1909年浙江巡抚增韫上奏清廷,要求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1910年,学部奏准“各省私立学堂专习法政,以广教育而重宪政。”[11]自此,近代中国法政教育官方一统的垄断局面彻底被打破,办学主体走向多元化。
清政府由严禁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到明令准办并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这不仅在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带来了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而且更重要的是办学主体观念一定程度的转变也促进了教育体制的完备,法律教育的布局、层次和结构日趋复杂多样。在私立法政学堂开禁之初,虽规定开办地点应局限于省会,但此后不久,这一规定即被突破,私立法政学堂扩展到包括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官办和私立法政学堂迅速地遍布全国。在1913年,仅江苏一省就兴办了15所官办、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学生数为4742人。其中,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有13所。[12]
为配合法政教育的发展,1910年,学部参考各国学制,拟定了改订法政学堂章程,出台了一整套法政教育的具体规划。分设正科和别科,正科分法律、政治和经济三门,均四年毕业。别科不分门,三年毕业。如因学生过少,正别两科不能同时许设的,准其先办一科。正科学生须在中学堂得有毕业文凭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别科学生以已仕人员及举、贡、生、监,年在二十五岁以上、品行端正,中学具有根底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每年级学生名额,按照各地方情形酌定,但每级至少在百名左右。[13]列官办法政教育与私立法政教育并重政策的制订,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以往法政教育偏狭的局面,推进了法律教育的大发展。
教育体制的完备要求教学内容的相应改善,其努力方向是进一步规范专业教学的课程设置,提升办学层次。自清束至民国,学部(教育部)都与时俱进改革原有课程,增设新课,对于法律门(科)的应设课程作了详细规定。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其明确规定:“从前所定法政学堂章程,其应修改者,约有三端:一日课程。当订章之际,各种新律均未颁布,故除大清会典、大清律例之外,更无本国法令可供教授。今则宪法大纲、法院编制法、地方自治章程等,均经先后颁行,新刑律亦不日议决,奏请钦定施行,此后法政学堂此项功课,自当以中国法律为主,此应改者一。”在其法律门课程表下又特附注:“民法、商法、诉讼等法,现暂就外国法律比较教授,俟本国法律编订奏行后,即统照本国法律教授。”及至民国,教育部在1912年公布的《专门学校令》中,又首次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的教育宗旨,规定“专门学校学生入学之资格,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将法政专门学校完全定位为高等学校层次。与此同时,在同年教育部颁布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十条中,又把法律科的必修课目定为:宪法、行政法、罗马法、刑法、民法、商法、破产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外国语;把法律科的选修课目定为:刑事政策、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财政学和法理学。此时,法律教育虽仍处于模仿引进阶段,但较之以前课程设计明显趋于成熟。
三、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历史 反思
在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向现代法律教育的转型中,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具体而言有:
第一,法律教育不应是政治的简单附庸,不应是服务于短期政治目标的实用工具。教育既有别于政治,写作硕士论文又从属于政治。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都不可能游离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史不仅反映了近代中国法律命运的变迁史,而且也折射出了近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新政”之初,在清廷统治者看来,“盖科学皆有实艺,政法易涉空谈,崇实戒虚,最为防患正俗要领”,因而私立法政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一直至1910年,才因立宪政治对新式法律人才的急需而有限开禁。很显然,新式法律教育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不单单是教育事业自身发展的结果,政治因素的影响也至为明显。清政府在法律教育发展之初就已把兴办法律教育与政治稳定联系在一起,且服从于政治发展的需要,对法律教育本身的价值和特点重视不够,忽视了其发展的独立性。这就导致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染上了政治至上的病毒,并一直隐藏于其肌体中起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性作用,严重制约了法政教育的健康发展,使得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产生的阶段就是个先天不足的畸型儿。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之所以表现出贫困和幼稚,这可以说是病根之一。
第二,时代落差造成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其形式上的模仿并不等于已认识到了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真正内涵。由于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并非是传统社会的自我演进,而是在西方法 文化 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冲撞交融中整合而成的,从已经凝固的文化心理、情感和观念出发,中国传统法文化必然对西方法文化产生某种抗阻。在新式法律教育中,往往是封建思想的束缚依然故我,“新式法律教育”培养的只是“本领要新,思想要旧”的“新人才”。以《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为例,清廷学部就明言:“学术之所宗,必求与政治相应”,“盖君主立宪政体之国,一切法制必择其与国体相宜者然后施行,无杆格之弊,此则讲求法政学者所必应共喻者也。”[15]很显然,中国新教育的主持者并未真正领悟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精髓,不过是为消解内忧外患的交相煎迫,运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推证,极力模仿西方法律教育制度而已。这就使得在磨难中产生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陷入既丰富多样又肤浅粗糙的困境,最终难以形成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严密的法律教育体系。
第三,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价值目标和高昂的教育理想,法律教育发展就会丧失意义和迷失方向。清末民初,为适应国家由专制而走向立宪、进而创共和的形势需要,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遍布全国,出现了举国学法政的繁荣景象。但其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并未同步实现。据1913年教育部经过调查后发现,数量众多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多为迎合人们寻找新的入仕之阶而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而无专门之实。创办者视为营业之市场,就学者藉作猎官之途径,弊端百出,殊堪殷忧”,[16]一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办学已完全背离了教育部制订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沦为失去灵魂、见利不见人的“教育工厂”。
第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畸形繁荣,导致教育设置的结构性失调。私立法政专门学堂自清末设立并推广后,进入民国即在数量上高居不下,写作医学有泛滥成灾之势。黄炎培在《读中华民国最近教育统计》一文中径言:“盖当民国初元,国家乍脱专制而创共和,社会对于政治兴味非常亢进;一时法政学校遍于全国,有以一省城而多至八九校者,其获列于政府统计,仅其一部分耳。”据其在民国二年的调查统计,在江宁、苏州、上海、镇江、清江等五处,即办有13所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对此,他大声疾呼:“诸学校之学生,与法政学校之学生较,其数乃不足十之一。”[17]这种私立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的发展态势,自然阻碍了此时整个教育体系中门类的协调和均衡的发展,带来法政人才的相对过剩。与此同时,这种畸形的比例又掩盖了另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据(1916年8月一l9l7年7月全国专门学校统计表》统计,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和察哈尔等省份,名义上虽已遵照新学制办起了高等教育,但实际上仅仅办了一所法政专门学校,造成地区分布上的严重失衡。这种教育结构发展不合理的现状,必然会对一些地区社会文化的综合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长期以往,将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带来长久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超级秘书网
第五,在谋求现代化急速发展的后进国家,法律教育必须协调好发展规模与综合国力的关系。清末民初,为满足政治制度由封建帝制到民主共和的人才需求,私立法律教育一哄而上。但此时因综合国力太弱,造成师资、生源、经费、设备和校舍等配套条件都无法跟上。私立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大致以各校无基本金,仅恃学费收入,支给校用”,“教员资格不合,学生程度甚差,规则违背部章,教授毫无成绩,学额任意填报,学生来去无常,教习常有缺席,实属办理敷衍”,[18]教育质量毫无保证。1913年,教育部虽通咨各省酌量停办私立法政学校或改办讲习科,但并未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以一个法治健全社会的标准衡量,这种局面是极为危险的,因为法学的失误可能导致灾难性的结果”。[19]
平心而论,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对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既有适应和促进的一面,又有制约和滞后的一面。而在此双重效应中,适应大于制约是毋庸置疑的。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中产生的问题,比之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统局面,总是一大进步。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社会极其动荡的环境下仍有较大发展的事实中得到证明。可以说,近代中国波涌浪击、多元并争的法律教育浪潮,拓展了中国教育界的视野,促进了中国新式教育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昭示我们:法律教育制度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其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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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13年教育部派员察视私立法政之结果[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47.
[19]杨振山.中国法学教育沿革之研究[J].政法论坛.2000,(4)。
简单提纲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可以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
中国法制史的内容丰富,涵盖了几千年的传统法律文化主要的发展变化过程。本教材将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分为十二个时期,引用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史书记载等来阐述每个时期的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对当时中国社会各方面的影响。
并在每章都设了“学习目标”、“本章小结”、“参考案例”、“关键概念”和“思考题”等栏目,使读者能对本教材内容提纲挈领、加强理解。
内容特点
关于夏代的刑罚制度的实际情况,多是后人的臆断或揣测,如“夏后氏之王天下也,则五刑之属三千“、“夏后氏正刑有五,科条三千“、“大辟二百,膑辟三百,宫辟五百,墨各千”等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