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无端2325
科举制度是先秦诸子选贤举能思想的社会产物,是儒家“学而优则仕”思想的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论语·卫灵公》记有孔子关于读书做官的名言:“学也,禄在其中矣。”在孔子之后,孟子、荀子等人也是春秋战国时期倡导以贤任官的儒家代表人物。《荀子·王霸》“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仪,则归为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仪,则归之卿相士大夫”,明确的倡导政权开放,社会阶层上下流动,这在当时社会环境下无疑是进步的,科举制度正是将“学而优则仕”的儒家政治付诸实践的结果。科举制度萌芽于南北朝,初创于隋,到了唐代,这种政治制度已经日趋完善,成了一种为封建社会选取人才的手段,并且封建 社会的教育紧密结合,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统治制度的一块坚实的基石。唐代的科举,自唐初经百年演变,至开元年间已日臻完善,唐代的科举制度在中国官吏选任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以考试为主的科举制度,与唐朝以前实施过的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相比,更能体现任人唯贤,见人为才的相对公平的选士精神,并对唐朝的社会政治产生着极其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还绵延着整个封建社会。唐代的科举制度对唐朝的政治统治有积极的影响,其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扩大了唐朝的统治基础,巩固加强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 两汉的察举制最主要的科目是孝廉,官贵和富豪子弟要占应试者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更是以家世定品,以门贤入仕,寒门庶士无门路登进,这使得考试的入选面十分有限。选官的范围实际上只限于地主阶级中的头面人物,这种状况,对于统治者取得社会支持,具有明显的负面效应,而科举制度是在士族地主势力逐步衰退,庶族地主势力逐渐上升的情况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冲破了九品中正制设立的门第界限,为庶族地主开辟了入仕之途,使大批庶族地主知识分子进入士流而登上政治舞台。唐朝初年,特别市从唐太宗到唐玄宗统治的年间,是士庶势力发生更大变化时期,出现了“门第兴替”不常的变化。李肇《唐国史补》载:“张燕公好求山东婚姻,当时皆恶之,及后与张氏为亲者,乃为甲门。”这一材料乃是庶族势力增强的最好例证。我们还可以从玄宗朝宰相的数字加以说明,玄宗朝宰相三四十人,其中庶族宰相为十八人,占玄宗朝宰相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三,科举出身的宰相二十三人,占其总数的百分之七十。在二十三人中,庶族宰相为十四人,占科举宰相的百分之六十,并且玄宗朝的重要宰相如姚崇、宋璟、张说、刘幽求、郭元振、张九龄等人为庶族出身。玄宗以后,庶族地主通过科举途径取得高官的人愈益增加。 但是士族地主并没与因此而被排挤在仕途之外,他们虽然丧失了在魏晋时期的种种特权,然而在经济和文化传统上却仍然粗语优越的地位,他们同样地把科举考试作为其晋身之阶进而跃居高职。唐代科举承杨隋旧制,早在高祖定鼎长安就开始悬禄取士,其考试科目尤以进士科为著,士族为谋求高官以隆显家族,对进士科考试之热情绝不让于寒素。第二,由于科取士,唐朝统治集团上层不断更新,地主阶级内部各阶层的力量对比也不断变化,士庶势力一消一长,最终引起士庶合流。 唐初,李世民排定《氏族谱》时下诏曰:“···不顺论数世之前,至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其修订的方针是不拘泥于数世之前的士族特权,而是“崇重今朝冠冕”。“官至五品者皆开士流”。这样一来,士族地主在政治上受到了沉重打击出现了世家大族中“每姓第其房望,虽一姓中,高下悬隔”的情况。而庶族出身位至五品者,则可以升入谱限。自此以后,唐代官品的高下之分,便逐渐取代了士庶之分。 由于以官品的高下区分其享受特权的不同,因而唐代知识分子竞趋于科举考试,特别是进士一科。到唐代后期就逐渐产生了一个具有特权的新的户等,即“衣冠户”。衣冠户的正式出现是在唐武宗时期,武宗会昌五年(845)诏:“或因宦游,遂轻土著,户籍既减,征徭难均。江淮客户及逃移规避户税等人,比来虽系两税,并无差役。或本州百姓”,子弟才一沾官及官满后,任住邻州,兼于诸军,诸使假职,便称衣冠。广置资产,输税全轻,便免诸色差役。其本乡家业渐自典卖,以破户籍。所以正税百姓日减,州县色役减少。从今以后,江淮百姓非前进士及登科有名闻者,纵因官罢职,居别州居住,亦不称为衣冠户。其差科色役,并同当处百姓流例处分。”这一诏令说明,衣冠户是一种特殊的户等,在经济上有许多特权,而这个阶层中既有原来的士族出身者,又有庶族出身者。衣冠户的产生,无疑是科举出身的五品以上官员享有种种特权进一步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士庶合流的必然趋势。第三,唐代科举为唐政府培养了大批的官僚。 根据徐松的《登科记考》,唐代及第进士六千多人,今可考察的有两千余人。据刘海峰的统计,新旧《唐书》有传之官员,除去后妃官宦和宗室、宦官等特殊出身者,及武功出身任武职者,共有官员1383人,而其进士有469人,占总数的40%。唐后期697名官员中进士出身者达344人,占总数的49%。看到唐代的进士科对其文官的培养起到巨大的作用。进士出身的官员操纵了部分政治权利,他们掌握了省、部、寺台(御史台)、府(京兆、河南)各中央机构以及各州县刺史、县令、参军、丞、尉、主薄等地方官职。甚至在玄宗之后,行政系统之外而能影响唐代政治的翰林学士也大都是进士出身者所把持。这批进士出身的人,其升任大都从九品的主薄、丞、尉开始,最后登上高职;而且唐代三百多名宰相,科举出身的宰相数字是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而不断上升的。通过科举取士,将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利都集中到了中央使得大批士庶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通过科举进入官僚机构形成了一种“大者登台阁,小者任郡县。”的局面。对于唐代有着重要的贡献,有节气、有学问,在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有专长并有实干精神的人物,不少都是科举出身,特别是进士一科。杜牧《上宣州高大夫书》就指出:“国朝自房梁公以降,有大功立大节,率多科第人。”他列举了房玄龄、郝处俊、来济、上官仪、李玄义、娄师德、张柬之、郭元振、魏知古、姚崇、宋璟、刘幽求、苏环、苏颋、张说、张九龄、张巡、杜黄裳、裴度十九人,其中姚崇、刘幽求、张说三人为制举,其余均为进士科出身,他们有功于唐代,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也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又如政治家狄仁杰,理财家刘晏,古文运动的倡导者韩愈,思想家刘禹锡、柳宗元都是科举出身的并有卓越才能的人。通过科举制度,唐政府把一些学有专长的地主知识分子不断地吸收到官僚队伍中来,这样就提高了唐代官吏的文化素养,加强了吏治,最终把唐朝建设成为一个雄踞于世界东方的封建大国。总的来说,作为封建社会上层建筑一部分的科举制度,在唐代的历史条件下,在这政治上无疑是具有重大积极影响的。科举制度是封建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它在唐代被正式确立,比起两汉的察举制度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有极大的优越性,它使得封建国家把官员的选用权集中于中央,以适应于大唐帝国统一的政治局面的需要,科举制度面向地主阶级整体,招徕人才,这说明,科举制度对唐朝的社会政治是起了积极影响的,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唐朝科举制度它在唐朝后期的发展完善中,出现了许多的弊病,使得对唐朝的文学、政治统治产生了消极的影响。注意到这一点,对于我们认识唐朝的社会、政治、文化都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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