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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外星人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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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外星人的论文

多看玄幻电影和小说

宇宙中有外星人,试想一下:宇宙中有无数个星球.它的数量就好比沙漠里的沙子.一粒沙子是一个星球.在这无数个星球中不可能只有我们地球孤独的存的生命体''就是中国人口众多'从中相貌都有长一样的人'因为数量多存在的比例就大

外星人肯定有,但是假如他们没来过地球,你怎么举例子

这样的文章UFO中文网有很多

外星人杂志

杂志上面已经说了,下面的是论文.伊朗地方政府10日证实,一个不明飞行物(UFO)当天早些时候在伊朗中部省份克尔曼坠毁,坠毁时发生剧烈爆炸并引起螺旋状浓烟,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伊朗克尔曼省副省长纳斯鲁拉希否认了任何飞机坠毁的可能性,“因为当时所有在附近的航空器在接受询问时均报告平安”。而新年伊始,就有消息称法国航天局打算近期在线公开不明飞行物(UFO)等奇观的档案。一直受人关注的UFO研究再次掀起了热潮。 (一)宇宙 宇宙探索 宇宙探索网 (二)考古 中国考古 考古新发现 (三)大自然 《大自然探索》 美丽的大自然 (四)未解之迷 世界未解之迷网 世界最具悬念的未解之迷(组图) 未解之迷 探秘全球十大怪物(图) (五)UFO UFO探秘 UFO难解之谜 (六)侦探悬疑 悬疑小说 侦探悬疑每日一题 在法国公布研究档案之前,英国已根据《信息自由法》公布了部分UFO报告。这批报告显示,不明飞行物不仅真实存在,并且美国空军士兵还曾用手触摸过飞行物的外壳。1980年12月26日,一架不明飞行物就曾降落在英国兰德萨姆森林中,而美国的一个空军基地就驻扎在附近。一名美国军方目击者不但靠近了这架不明飞行物,还曾用手触摸了它的外壳,并看到外壳上刻着酷似埃及象形文字的符号。当不明飞行物飞走后,调查人员曾测试发现,该地区的辐射明显超标。 根据多年的研究,笔者将UFO分为十多种,其中5种能用已知的自然或人为现象解释,包括火流星状、光斑状、亮星群状、飞棒状和飞棍状UFO。其实火流星状UFO主要是由陨石穿入地球大气层产生的,少数是火箭碎片返回大气层造成的。光斑状UFO多数是由地面强光等向上反射到低层云造成的。亮星群状多数是夜间飞鸟群飞过城镇上空,反射灯光造成的,少部分是由夜间高空气球群在30公里上下飘动时反射高空阳光造成的。飞棒状UFO有一部分是阳光从某个角度照射飞机时,从地面只看到机身亮光,看不到机翼的反光造成的。飞棍状UFO有一部分是摄像机在较低的拍摄速度拍摄飞蛾等生物时造成的。 而另外7种UFO现在还难以用已知的自然或人为现象解释。这包括螺旋状、扇状、光团状、球状闪电、空中怪车、飞碟状、悬停的纺锤状UFO,其中螺旋状、扇状、光团状UFO可能与外星智慧生命的飞行器有关。比如,1981年7月24日晚22时33分至52分出现的螺旋状UFO和1995年7月26日晚22时0分至25分出现的扇形UFO。我国有10多个省、直辖市都目击了这两次大规模UFO事件,目击者上百万人之众。我国天文工作者对这两次UFO事件的深入调查、分析和计算表明,它们都有令人瞩目的特征。1981年7月24日晚出现的螺旋状UFO从内蒙古自治区南部与陕西北部交界地区上空飞至新疆南部地区上空,飞行距离约2000公里。不少人都目击到其有高空悬停现象。UFO飞行高度为大概650公里,后半段的运动速度约为公里/秒。1995年7月26日晚的扇形UFO飞行高度为1460公里左右,飞行速度仅为公里/秒。 从这两个UFO的基本特征可判断这可能是具有反引力的空间飞行器。因为,人类所能看见的物质和难以看到的暗物质,都是受万有引力支配的。直升机空中悬停只能在十几公里以下的对流层,这里空气较稠密,直升机螺旋桨旋转时,将空气往下喷射,向下喷射的喷流给直升机反作用力,使之与重力平衡,从而能使直升机悬停。而这两个不明飞行物飞行在650公里至1000多公里的空间,那里大气十分稀薄,而且观测表明它们也没有向下喷射物质。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很难悬停或以极低速度向前持续平飞。因此,这种飞行器可能具有反引力。不过,外星的飞行器与外星人驾驶的飞行器访问地球并非同一件事,就像人类的飞行器探测火星与人类登上火星的区别。 外星人研究遭遇低潮 UFO研究比较活跃的地区有北美、欧洲和日本,其次是澳大利亚、韩国和墨西哥。在英国,国防部是最先开始其研究计划的,而这个计划的启动者就是英国首相丘吉尔。一直以来,英国国防部对于不明飞行物存有怀疑派和信仰派两个派别。而进入新世纪,有关不明飞行物的新资料很少,怀疑派势力占据了上风。为避免提到UFO这个字眼,调查人员不得不在内部文件中将它改称为未知航空现象(UAP),并在一份总结性文件中写道:“UAP现象的存在是毫无疑问的,但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它们存在敌意或处于特别的控制中。” 值得一提的是,位于伦敦的英国飞碟研究所。这个成立于1953年的机构是世界上第一个观察和研究不明飞行物的正式民间机构,该机构还进行了近50年的不明飞行物编年史撰写工作。但在2001年4月,英国飞碟研究所正式宣布关闭。该机构承认,近年来世界各地发现不明飞行物的事例日渐稀少,飞碟热大大降温,众多研究人员只有改行从事其他研究项目。 美国官方开展UFO研究始于1948年,1952年,他们开展蓝皮书计划,1977年初,有关此项计划的所有资料和档案,均送到美国档案馆处理,内容包括12600个目击报告。其中12000个报告所述的UFO,当局均以已知物体作出解释,例如飞机、气球、云彩、流星、鸟、人造卫星及光线反射等等。但对另外585个UFO报告却无法用一般的物理及大气现象来说明。 搜索地外文明在继续 上世纪60年代,人们开始尝试接收地外文明世界发出的无线电信号,地点设在美国西弗吉尼亚州西部绿岸镇附近的国家射电天文台。并启动了奥兹玛计划,目的是搜索“外星人”来电。奥兹玛计划在3个月中,累计监听150小时,最终未获得任何结果。 此后,各国又提出过多项搜索地外智慧生命的计划。他们的共同认识是:(1)就像人类的情况一样,生命很有可能产生在地外“太阳系”;(2)射电望远镜能“听到”的最好频率范围在1000到10000兆赫之间,这时的噪声最低。因此,想同外界建立联系的外星人可能会选择这一被称作“微波窗口”的波段进行星际对话;(3)如果我们想同其他星球建立联系,应利用电磁波,因为它以光速进行传播。遗憾的是,科学家没有接收到任何可确认为来自外星人的信号。 不过,科学家们并没有放弃。哈佛·史密森天体物理中心的天文学家计划2008年对1000颗星体进行搜查,寻找外星人的电视信号和其他信号,以确定外星人是否也和人类一样看电视。

《文明》还不错,主要是人文地理方面。

有本杂志<<飞碟探索>>

这两天,在《自然》杂志上的一篇学术研究文章引发了热议,文章标题为《The 2,000 stars where aliens would catch a glimpse of Earth》,翻译成中文大概意思就是《外星人可以在2000颗恒星上观察地球》,看到这我第一反应是标题党、营销号终于登陆国外学术期刊了,我很欣慰。 先不说这个文章写的是啥,类似的题目,像什么“地球监狱”、“人类圈养”、“外星人监视”等话题,早都被国内的营销号做的烂大街了,没想到还有热度,我也是服了。 言归正传,我们来说说这篇学术文章里的新发现。事情是这样的,西班牙《世界报》网站在6月23日报道中表示,在寻找外星生命的过程中,科学家一直专注于寻找可能有条件容纳生物的星球。 但有一组研究人员改变了角度,并提出了另一个问题:谁能找到我们?从宇宙的哪些地方可以看到地球?同一天,英国《自然》杂志上的一项研究公布了答案,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篇文章。 文章内容大概就是说,在过去5000年中,从1715个恒星系上可看见地球,其中有29颗行星可能宜居,如果有外星人的话,并且拥有相关技术,他们将能够看到地球并接收我们发送的无线电信号。 我们都知道银河系里有非常多的恒星,太阳只是其中的一颗,恒星会有恒星系,恒星系里边还有行星,但是处在宜居带的行星却并不多。 宜居带是指一颗恒星周围的一定距离范围,在这一范围内水可以以液态形式存在,由于液态水被科学家们认为是生命生存所不可缺少的元素,因此如果一颗行星恰好落在这一范围内,那么它就被认为有更大的机会拥有生命或至少拥有生命可以生存的环境。 文章中所提到的29颗处在宜居带的行星,是科学家使用了欧洲航天局“盖亚”卫星观测了2034个相对较近的恒星系,然后找到的。 这些恒星系与地球的最大距离为326光年,从这些恒星上可以看到地球,或者在未来的时间内看到地球。上述1715个恒星系可以在过去5000年中看到地球,还有319个恒星系将在未来5000年看到地球,其中几个星系有类地行星。 科学家又分析了这2034个恒星系统中,它们上下各5000年期间曾经、正在或将要进入地球凌日带的恒星系数量,其中117个距离地球100光年,75个处于能够探测到地球生命的位置。 文章重点就是这29颗处在宜居带的行星,因为处在宜居带,就表示它们可能会有生命迹象。其实探测地外行星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容易,恒星本身发光,比较好观测,但行星要暗淡很多,并不好探测,所以这次的发现还是值得肯定的,并且也是此次科研探测最重要的成果。 看完文章你应该恍然大悟了,根本就和外星人没有半毛钱关系,纯属是为了吸引眼球而已。就这么点事,但换个牛X的标题,效果就不一样了。

外星人论文的参考文献

科学专题:生物性别演化的基元在近日《北京科技报》中有一篇《人为何分出了男女两性》的文章,该文介绍了一个观点,即是将生物性别的演化说成是细胞“灵性意志”的结果,如文章中就有如下这样的说法:“......近年有人提出了一种比较合理的解释,认为这是基因组“争斗”的进化妥协结果。基于在一般的有性生殖中,都有通过不同性别的生殖细胞融合,重新组合起成为一个整体,来源于不同细胞的线粒体基因组或叶绿体基因组为了各自的利益、为了更多地复制,就有可能会产生一些可以“消灭”来自另一个细胞的线粒体或叶绿体的变异。这种细胞器官的“互相残杀”将会导致整个细胞的灾难。为了使有性生殖能顺利进行,生物进化必须产生出一种能避免发生细胞内“战争”的方式。最简单的解决办法就是形成只有两种性别的有性生殖体系,其中一种性别放弃把细胞质的遗传物质传给下一代的机会,而另一种性别则享有把细胞质的遗传物质传给下一代的权利。”我们是不同意这种说法的。我们研究性别演化许多年,发现性别演化与地球自身的运动以及天体导致灾变等因素密切相关。地球有限的资源决定了物种进化的模式,也决定了繁殖的模式。繁殖模式的进化完全是生物自身演化的结果。假如地球资源无限,那么生命的繁殖方式应该是极其简单的,不会因为需要争夺资源而提高他们物种的生存能力。遗传只是地球大系统环境下生物之间的生存表现形式。比如说,地球有昼夜之分,有春夏秋冬四季之分,为什么生物群落也随四季而兴衰涨落呢?为什么绝大多数高级一点的生物都会选择季节来繁殖呢?为什么许多生物会长距离迁徙呢?这就说明,地球大系统首先会对生物繁殖和演化进行限制。生物繁殖中具有决定意义的减数分裂也同样是如此的情况。是什么导致减数分裂了?是如何进化到生殖中有减数分裂这一步的?又是何种条件下形成的呢?虽然这是一个难解之谜,但我们确信找到了这个难解之谜的答案。我们的研究认为,生殖细胞减数分裂还是与地球大环境的选择性有关系。这可能与地球在外天体(比如彗星)撞击下长时间形成了一种非常稳定的环境有关系。比如偏碱性,大气或者水环境中某种物质含量超标,影响到了细胞的繁殖,特别是在染色体分裂中导致染色体不能正常复制,从而形成只有进行减数分裂的细胞通过再次融合的方式才能达到物种繁殖。我们认为,早期的地球是偏酸性的,而不是偏碱性的。这一点还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到。这也是决定生物繁殖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其次,某些金属离子和物质的突发性过量也是导致染色体复制不能稳定的因素。在酸性环境中,诸如酵母菌等能够很好地生长,它们的繁殖也是最为简单原始的。但是在碱性条件下,这一类的生物繁殖就不是很好了。地球早期阶段,最为大量的可能是酸性环境下生长良好的生物个体,当然,这些生物体绝大部分都已经消失了。生命的真正演化,可能起始于一次彗星撞击地球,这颗彗星所拥有的大量碱性物质改变了地球环境,使地球表面从酸性环境跳跃性跃迁到了碱性环境。我们认为,这样的彗星中应该存在大量的含钙、钠等碱性物。他们来到地球不仅增加了盐度,而且还大大改善了地球的酸碱性水环境。所以,现代的海洋依旧是略呈碱性的。由于这次碰撞发生得很早,以至于生物性别演化发展到高级阶段而呈现出了模糊不清的情况。我们研究了大量的酸性条件下生物的种类,我们发现他们一般都是很原始类型。细胞分化也都非常原始。我们也发现一些从酸性环境到碱性环境过渡的生物种类,它们的演化和繁殖方式就高级许多。比如真菌一类,它们的环境就是有些变化的,它们的繁殖和演化方式也非常有趣。又比如说蕨类物质,它们所需要的条件也是非常有趣的。有些物种为了生存甚至自己会制造出适宜的酸碱性小环境。我们的实验告诉我们,酸碱性是影响生物演化和繁殖方式最为重要的外在条件。当然,地球早期就是在遭受天外小天体撞击以后,其地壳本身也是存在酸碱性分布不均衡的问题。正是这种不均衡性,也使得地球得以保存下不同酸碱条件下的生物物种。也许有人要问,那么雄雌两性又是怎么形成的呢?这当然还是与酸碱性有密切关系。在细胞分裂中,由于地球环境中气候的影响,尤其是夏季雨水的变化,导致有些地区酸碱性在一年中许多次变化,这就导致了环境尤其是生物所依赖的水环境或碱性或酸性的往复跳跃,这种跳跃就使得生物必须适应酸碱水环境的变迁,由此也就形成了适应酸碱性环境的两套细胞组合,这就是雄雌生殖细胞的产生和演化过程。至今,我们发现一些生物繁殖中子一代雄雌数量都会与酸碱性环境有极大的关联性。哺乳动物中似乎也有这样的情况。这种现象是非常有趣的,我们的研究也正在继续进行。生物的性别演化是一个非常古老的疑迷,又是极其重大的科学课题。很可能,我们的研究和发现更加接近生物性别演化的真实。

引发思考的费米悖论

人类拥有文明至今,人类在好奇自己从何而来的过程中,认知也不断发生变化。在古代,人们认为地球上的生命都是“神”创造出来的,认为地球就是宇宙的中心,当然,那个时候的人类还并没有宇宙的概念,他们也不知道天上的星星事实上都非常遥远,而且几乎每一颗都要比地球还要大。

伴随着哥白尼提出了“日心说”,人类也迎来了第一次天文革命,特别是伴随着达尔文环游世界后提出了进化论,出版了《物种起源》,数千年来人类信服的“神创论”也开始坍塌,于是,一个新的问题被提出:地球之外,还有生命存在吗?

在印证地外生命是否存在的问题上,一直到今天,都是争议不断,不过,通过多年来的研究可以看出,目前科学界的主流观点,是相信地外生命存在的,而且从宇宙演化的角度来看,也是完全有可能存在高等文明的。

那么,又一个问题被提出:如果高等文明(外星文明)真的存在,那么,为何他们不来拜访地球呢?对于这个问题,如今又有研究者提出了新的看法:拜访地球的成本太高了,可能高等文明承受不起。

为何他们不来访问地球?

在1905年,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爱因斯坦,第一次提出了狭义相对论,后来又过了10年,爱因斯坦又提出了广义相对论,人类对于宇宙的了解,也更加深入了。

爱因斯坦认为,宇宙中最快的速度就是光速,任何物体都不能超过光速来运动,当然,无限接近光速是可以实现的。

宇宙有多大呢?目前研究者们认为,宇宙直径是930亿光年,当然,这是以地球为参照物来进行计算的,如果我们在另一颗星球之上,如果我们飞出太阳系,可能这个距离就会发生变化,毕竟真正的宇宙可能大到我们无法想象,而我们发现的,只是宇宙的冰山一角。

拿地球来说,距离地球最近的系外行星,是光年之外的比邻星,这意味着,即使是用光速来飞行,从比邻星抵达地球,也至少需要年的时间,如果是用人类目前的速度,则需要8万多年才能够到达。

所以,如果一个外星文明想要拜访地球,那么,他们必须要寿命足够长,而且还可以无限接近光速,或者是找到了爱因斯坦预言中的“宇宙捷径”才可以。

不过,即使这几点他们都满足,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这个外星文明拥有足够的能量,而且他们足够富有。

毕竟在太空旅行的过程中,充足的能量是一切的基础保障,而拥有充足能量的基础,就是足够“有钱”,拿地球上各个国家的科学技术发展来说,你会发现,那些科学技术水平突飞猛进的国家,都是相对富有的国家。

举个例子,人类第一次登上月球,是在上世纪60年代,而美国为了实现阿波罗计划,总共的花费是254亿美元。

而如今美国登月已经过去了将近半个世纪,人类 社会 的发展也让通货膨胀,如果说今天美国再想登月,那么,按照当年花费的金额按照现在的“行情”来计算,则至少需要1500亿美元才搞得定。

此外,建造一艘飞船的价格也是非常昂贵的,如果想要建造一艘可以飞出太阳系的飞船,那么,按照目前的价格来看,可能至少需要万亿美元,这是什么概念呢?我们都知道,美国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之一,而想要建造一艘顶级的飞船,可以让人类有机会去拜访其它文明,则需要用全年国家经济收入的78%才可以。

更加直白一点来说,美国一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最多只能建造10艘这样的飞船。所以,如果外星文明和我们一样,都是一点点发展起来的,那么,他们同样也会面临和我们一样的问题,那就是在无法100%确认外星文明存在,而且他们是友好的之前,贸然耗费巨资来建造飞船去拜访他们,是一个非常冒险和疯狂的举动。

所以,外星人也不傻,没必要花那么多钱、浪费那么多时间来到地球上看一眼,当然,如果他们的文明程度是我们无法想象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参考文献

sciencealert——《The Cost of Visiting Earth May Be Too Astronomical For Aliens》12-27

UFO 外星人是存在的

外星人是对地球以外智慧生命的统称 古今中外一直有关于“外星人”的假想 在各国史书中也有不少疑似“外星人”的奇异记载 但现今人类还无法确定是否有外星生命 甚至是“外星人”的存在 1977年9月5日发射的旅行者1号太空探测器 是人类第一次以科学的方法尝试联系“外星智慧” 虽然科学家鉴于星球间存在着巨大的距离 认为即使有外星人 也不可能飞抵地球 但他们并未否定外太空存在智慧生命的可能 外星人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 很多人声称见过飞碟 甚至见过外星人 同时他们也拍到了各种各样的有关飞碟的照片 这一切到底是真是假 外星人真的存在么 据自称见过外星人的人们描述 他们所见到的外星人大多是一些个子矮小 脑袋圆大、嘴巴窄长如裂缝、身穿紧身衣的类人生物 另一些人则热心于寻找外星人在古代留下的痕迹 他们认为撒哈拉沙漠壁画上人物的圆形面具、复活节岛和南美的巨石建筑以及金字塔等种种无法解释的史前奇迹都与外星人有关 还有的学者提出人类是外星人的后裔 或人类中一些民族(如玛雅人)是外星人与地球人交配的后裔等种种观点 但这些也只能作为猜测和假说 其中大多数仍缺少足够的证据 美国康奈尔大学的著名天文学家卡尔·萨根曾指出 在整个银河系中差不多有二千亿颗恒星 这些恒星中有相当一部分带有行星 在这些行星中 与地球环境近似的 估计可能多达一百万颗 既然生命能够在地球上产生和演化 那也就可能同样在这些行星上产生和演化 并发展出智慧生物 而其中必定有一部分 要经现在的人类文明更为先进 因此 这些天文学家们认为 在地球以外的别的星球上出现智慧生命 完全是可能的 但萨根却对世界各地常常有人遭遇外星人的消息嗤之以鼻 他认为 这些 都是把一些人类掌握的科技加到所谓外星人身上 所描述的外星人形象也大多是人类的变形 而在别的星球 生命进化过程千差万别 外星智慧生命的演化形态很可能与人类完全不同 其掌握的科学技术也会与人类完全两样 而且这些可能产生智慧生命的星球 离地球的距离都在几千或几万光年 因此以为每年甚至每天都有外星人来访的说法 更是完全不现实的 萨根的看法 大致可以代表严肃的科学家们的意见 这就是说 外星智慧生命的存在 从理论上讲是完全可能的 但各种发现外星人的消息 却大都不足为信 然而仍有一些被认为可靠而目前科学界尚无法解释的事件 以至某些不可理解的史前奇迹 又是否与外星智慧生命有关呢 这一切仍然是个谜 对于目前外星人的存在情况 科学家们提出了种种可能的设想 这些设想很大胆 现在看来也很离奇 但是谁又能责怪人类的想象力呢 也许这些幻想有一天会变成可观的存在

明星人设研究论文

以中学的教育角度出发,有如下题目:

1、中学XX探究学习方法运用的研究

2、将研究学科性学习引入中学XX教学初探

3、范例教学法在XX课堂中运用的研究

4、中学XX学科反思教学促进教师成长的研究

5、中学XX情景---体验教学法

6、初高中XX学科衔接的研究

7、初中XX活动课的研究

8、中学XX课堂情景教学模式的运用研究

9、常规教学中如何发挥好自学指导的教学功能

10、XX课程资源的开发与信息技术整合

11、校本课程、地方课程的研发与应用

12、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验

13、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指导与效果检测研究

14、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与效果的方法、途径研究

15、教学环节的高效创新研究

16、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的有效途径研究

17、营造班级良好XX学习氛围的研究

我并不相信艺人们的人设,因为我认为这些人设都是经纪公司为了提升艺人的知名度而包装出来的。

拟剧理论下现象类选秀节目的自我呈现研究——以《乘风破浪的姐姐为例》张彪(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摘 要:现如今的很多综艺节目,明星嘉宾的表演有很大一部分是其“后台表演”的“前台”呈现,嘉宾们在其中努力进行印象管理,成为一种新的媒介景观,本文借以拟剧理论,分析《乘风破浪的姐姐》选秀节目中明星嘉宾参与者“后台表演”和“前台呈现”的关系,具体了解选秀综艺节目的真实与表演,重新观察作为被消费的明星嘉宾的自身符号及“人设”符号是如何应用到综艺节目当中的,并思考如何处理这种关系才能更长久地有利于节目、受众与嘉宾的多方发展,以此为女团成长类综艺节目的传播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拟剧理论;自我呈现;印象管理;《乘风破浪的姐姐》 引言在新媒体时代下,无论打开哪个视频软件,都会看到各种各样的综艺节目充斥着受众的眼球,在此环境下选秀综艺节目的出圈显得极为困难。《乘风破浪的姐姐》是一档主打30岁+女性成长类的选秀节目,自开播以来因议题和姐姐们的舞台表现和个人形象频繁登上热搜,可以说是2020年现象级综艺。在2021年年初,该节目又推出了第二季,在当前众多“养成类”偶像选秀中脱颖而出,在收视率和反响度上取得良好的成绩,在真人秀节目差异化竞争中走出了自己的特色,利用媒体平台展示的综艺节目就好比欧文·戈夫曼“拟剧理论”中所称的“舞台”。从过去的非主流《超女》《快男》到现在的人设综艺,都在显示选秀节目通过对符合受众价值期待的符号呈现视听节目,以期达到控制观众心理、吸引用户参与的目的。1 国内选秀综艺节目的概述选秀综艺节目的发展现状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量高质量的综艺节目应运而生,成为大众文化消费时代的主要文化产品之一。为使节目不出现同质化的问题,选秀节目也划分为好几种类型,早期的《快乐女声》《加油好男儿》,重点打造素人偶像;到前几年出现的《中国好声音》开始聚焦有舞蹈或演唱功底的选手;再到后来引进国外节目版权的《创造101》《青春有你》等,是以打造团体为主,参赛选手几乎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练习生,这些节目的出现填补了国内偶像市场的空白,通过选拔男团、女团来打造新一代的偶像。这些选秀节目一经播出,就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在播出期间,热度居高不下。目前,国内选拔男团、女团的选秀综艺节目的受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人们对偶像团体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这类节目的选择也越来越丰富。《乘风破浪的姐姐》播出现状《乘风破浪的姐姐》是芒果TV的一档综艺,选取30位年龄在30岁以上的女艺人聚集在一个房子里,通过为期3个月的培训与练习,最后进行唱跳比拼,由现场观众投票选拔,最终突围者组成女团出道。该节目通过聚焦大龄女艺人,使在不同领域已经有所成绩的女艺人重新以练习生的身份来挑战唱跳,并通过团体公演来决定是否可以最终成团出道。这样的节目设置打破了人们对这些已经出道多年的女明星的固有印象,迅速吸引了观众的眼球。除此之外,其也因为立意深刻并且是本土原创的选秀综艺而获得了较高的社会评价。2 戈夫曼拟剧理论与选秀综艺节目自我呈现——理想化的表演后台表演与前台呈现戈夫曼将社会生活分为前台和后台。前台是指个人扮演正式角色的社会场所或接触活动,他们在进行“舞台表演”。后台则是人们积蓄支持力量并为更正式场合的互动做好准备的地方。后台类似于剧院的后台或者摄制电影时镜头之外的活动。当安全地躲在场景之外时,人们才得以放松,并可以宣泄一下感情,充分表现自己的行为风格,这与他们在台前一直拘谨的行为完全不同。在属于比赛竞演环节的过程中,选手们的唱功和舞蹈,服装道具,整体的舞台展示最能够带来看点,带来受众对节目的点击量还有评论。在竞演的筹备过程中,选手之间的互动,选手们与工作人员的交流,以及选手们自己的准备阶段,在这个后台里,他们身上的符号包括他们的个性也会成为节目的看点,观众因为喜爱某个明星,便想要关注他除了舞台表现之外的东西,当然,受众在认为观看到选手背后的真实个性,也会对其有新的认识和标签。当嘉宾的“后台表演”与原有人设和受众期待重合度较高时,即“前台呈现”与“后台表演’”相似时,观众会认为嘉宾在前台上“本色出演”,如呈现选手在台上的高光时刻和台下的艰苦训练,符合受众对选手“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越努力越幸运”的期待。例如张含韵在沉寂了近十年在《乘风破浪的姐姐》以一首《Wonderful U》征服了很多人的耳朵。蓝盈莹微博里发的关于年度总结与她在节目里对团队的选择相契合,于是有了关于“蓝盈莹好胜心”“蓝盈莹拼命三郎”等热搜,“人设”已经把姐姐们“符号化”了。当“后台表演”与原有人设和受众期待存在差异时,综艺节目呈现出嘉宾台前台后的“反差萌”,如张雨绮身上的自信,李斯丹妮舞台上的飒爽女风与她们在台下却打打闹闹、互相调侃,与成熟姐姐身上的沉稳感觉带来一种“反差萌”,不符合受众原有的刻板印象,具有惊喜感和话题度,容易引发讨论,节目组也可以在社交平台引爆话题。同时, 嘉宾身上的“反差萌”可以拉近他们和观众的距离,通过嘉宾的“ 接地气”来打造节目的“亲和力”,带来综艺节目的“综艺感”。全方位展现嘉宾,塑造更立体的形象,在符合众期待的同时,满足受众的好奇心,受众会继续观看和窥视行为,增强对节目的黏性。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把握好这种反差的度,容易导致节目过度娱乐化, 受众注意力“失焦”,偏离节目原有的设定,与节目想要传达的价值背道而驰。我们在社交媒体上晒出自己经过包装的形象属于“理想化表演”,这是一种经过包装而塑造出来的个人形象,张雨绮在《乘风破浪的姐姐》里的“憨憨”表演等就是“理想化表演”成功的范例。引发社交媒体多触点传播除了综艺节目的类型和节目自身的内容,受众会把节目对明星嘉宾的选择作为他们是否会是该档节目的忠实观众的评判条件。综艺节目组请到年轻用户喜欢的嘉宾,明星嘉宾自带流量,这样在节目的初期便会引来关注度。在节目进行的过程中,用户会关注嘉宾的微博,以及关于他们的新闻。在节目进行的过程中,一些嘉宾依靠他们自身的人设和前台、后台的表现,会使一些潜在受众“路转粉”。在鲍德里亚消费观里,只要可以引起注意力的都可以作为消费对象,受众可以对明星外表所携带的符号进行消费,同时,选手身上的角色定位、社交网络、人际关系,都可以成为综艺节目中被消费的对象。对综艺节目来说,选择明星嘉宾并将其后台行为和真性情呈现给受众,可以给节目带来以下增益。节目播出前,节目组利用选手进行前期宣传,制造话题。选秀节目发布预告时会利用姐姐们的舞台表现来做出蒙太奇式的剪影照片,从而制造看点和悬念,引发受众的兴趣,也会提前放出选手们在为比赛准备的照片,接受采访的视频,截取具有选手个性特色的片段,而在节目播出之后,就明星嘉宾的舞台表现自然会引来受众的讨论,这其中不乏节目组为了节目热度,也会有意“制造”话题,所以在《乘风破浪的姐姐》播出期间,微博热搜总是有很多关于姐姐们话题,黄晓明作为节目的主持人,唯一出现度最高的男明星,与姐姐们的交流,也为节目组带来一系列的话题度。 “媒体奇观”是那些能体现当代社会基本价值观、引导个人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并将当代社会中的冲突和解决方式戏剧化的媒体文化现象。媒体奇观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其具体表现一般为“盛大场面”“名人文化”“娱乐经济”等。媒体通过符合受众心理期待和刻板印象的人设符号,制播出具有话题流量的节目和热点事件,营造出了各类奇观化的图景,制造出各类明星和热点事件。印象管理——自我形象管理人们会在特定的情境中,不同舞台上认识到别人对我们行为的期待以及我们对他人思想、情感和行动的期待,会不但地根据自己身处舞台以及交往对象来调整自己的行为。姐姐们通过前台的表演进行印象整饰,印象整饰即印象管理,它是指个人试图影响他人对自己印象的现象与过程,也就是自我形象的管理。综艺节目的嘉宾选择与角色设定网友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内容不仅仅局限于节目中姐姐们的表现,网友们更是发挥集体协作的智慧,将话题延伸至姐姐们的私生活中,深扒姐姐们的“黑历史”和私生活。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姐姐们个个都是出道10几年甚至30几年的圈内资深艺人,每位姐姐身上都沉淀着许多段精彩的经历,黄圣依的奥斯卡晕倒事件,伊能静早年的婚变八卦,张雨绮的打前夫等瓜都顺着节目的热议话题被一起牵出来。网友新瓜旧瓜一齐吃,使得一些姐姐辛苦塑造的完美人设受到了一些颠覆性的破坏。经过网友柯南式的深扒,我们会发现私底下的姐姐与我们通过媒体深度报道的看到的姐姐形象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反转,是因为姐姐在节目中的呈现是通过“表演”来对自己进行形象整饰,姐姐们所呈现的只是她们想要观众看到的内容,而真正的姐姐是怎样的,她们并不会直接表现。人的表演区域也有前台和后台之分,前台是人们进行表演的地方,后台则是为前台表演做准备的、不想被观众看见的地方,因此人们前台与后台的行为是不一样的。姐姐们在萤幕上呈现的状态与行为举止,就是前台的表演,私底下的生活则是姐姐们的后台,是姐姐们不希望被发现的部分。印象管理中的个体人格表现 一面是“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是非”的刻板印象,以及部分受众对于节目冲突性的期待;一面是“打破标签”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对于积极的女性形象的期待,这档综艺未播先火。姐姐们拒绝被定义,努力突破成长 的态度与节目主张的“天生青春”和“姐姐”们张扬的女性主义,形成了吸引受众关注、产生传播热点、扭转观众认知的力量,成为其热播的重要原因。因此,嘉宾的选择和表现对综艺节目的成功至关重要,综艺节目需要精心挑选出镜嘉宾,严格把关。“剧班”表演所带来的受众心理满足就像一部电影的制作完成需要剧组人员一起创作努力,戈夫曼所提到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的“表演”中,需要一套“剧班”,来保证演出圆满完成。同样,在《乘风破浪的姐姐》中,三十位姐姐组成了一个剧班,表演区域是舞台中央的唱跳表演和后台的精心准备,表演剧本是节目的赛制和流程,表演主体是选秀团员,剧班里强者相逢,集合的都是爆炸性的话题人物,《乘风破浪的姐姐》的核心话题离不开一个字“撕”。“综艺太后”宁静、“Battle至尊”张雨绮等等会发生舞台前和舞台后什么样的摩擦,能够让受众获得心理上对全新节目形态的满足。3 现象类选秀综艺节目对前后台界线的挑战与传播策略“前台”与“后台”界线模糊在《乘风破浪的姐姐》节目中,嘉宾除台上表演之外,在后台的表现,如姐姐们的人际交往、人际关系、真实情绪等,竞演的过程是即表演的前台,嘉宾需要以个人或团体的形式完成演出。而他们的准备工作则是在进行一种“后台表演”,但因为此时也有镜头,所以是在前台上展示自己的后台。相较于舞台,选手们的的社交账号也是另一个“前台”的展示,嘉宾在社交账号上发布综艺节目有关的内容,这是他们与节目的互动,在每一期播出前,不光是节目组,明星嘉宾都会在社交平台上发出预告,这其中会有节目的播出时间和本期看点,而在该期播出后,不少嘉宾还会在社交平台上发表自己的感悟,引发二次传播,为节目增加热度。后台成为观众窥私欲的场所《乘风破浪的姐姐们》的选手多为出道的成熟艺人,不至于出现前者那般近乎重复的人物形象。嘉宾参加节目之前自身就有的知名度和参加节目之后所带来的话题度能够为节目引流,观众对于他们看好喜爱的的嘉宾有一定的好奇心,节目组满足受众对其舞台背后的窥探,也就将受众的注意力从明星本身转移到了节目上。《乘风破浪的姐姐》的传播策略众多女团综艺节目定位于女性成长,《乘风破浪的姐姐》也是如此,从接到任务后进行训练的场地、集体居住的宿舍和在后台接受节目组采访,这些画面的都是通过一种真人秀与比赛竞技所结合的方式所呈现出来的,节目组所打造的姐姐们共同生活的特定环境,在大众媒介创造的“拟态环境”,在这里凸显出了人与人、人与环境的矛盾。此后的女团成长类综艺节目,可以采用舞台竞技的方式呈现,这在一定程度上是选秀节目的,但此后更多的综艺选秀节目可以不再如之前一样以批量的工业化女团形象为参照,而是掺杂更多的人性情感与个人经验对照,形成女团形象的新认知,就像《乘风破浪的姐姐》里,三十位有着各自不同的生活经历和鲜明个性,舞台隐喻关照到了大家的日常生活,观众在看她们无论是舞台前区还是后区的表演,便会产生共鸣。通过艺人全方位形象的呈现,受众会得到情感的反馈,并且会探讨社会对30岁女性的包容,4 结语目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众对选秀综艺节目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内的选秀综艺节目也在紧跟形势。首先,国内选秀综艺节目正在不断丰富选秀对象的选择,增加节目的多样性;其次,《乘风破浪的姐姐》的出现,显示出国内选秀综艺开始注重节目的精神内核,不断增加节目立意的深度,并且开始丰富节目内容,注重节目效果的专业性;最后,国内逐渐开始出现原创综艺,并增加节目的创新性。同时,国内选秀综艺节目的发展仍然面临一些问题,例如后台形象前台化位移,明星形象在经历了节目塑造之后所发生的变化,以及通过这档节目,在社交平台话题引爆效应,还有嘉宾姐姐们社交账号引流带来的粉丝经济,后台表演的前台呈现应如何应用才能更长久地有利于节目、受众与嘉宾的多方发展等。只有不断增加节目的创新性和内涵,才能为大众呈现出更好的作品。六、参考文献[1]陈朝彦. 拟剧理论视阈下《吐槽大会》中明星的自我呈现研究[D].浙江师范大学,2018.[2]徐明明,徐昕.从纪录片到真人秀——拟剧理论视角下《世界上的另一个我》第二季研究[J].电视研究,2017(09):63-65.[3]沈成菊.真人秀节目中的拟剧特点分析——以湖南卫视《爸爸去哪儿》为例[J].科技传播,2014,6(22):228-229.[4]高涛.湖南卫视《爸爸去哪儿》之“拟剧理论”浅析[J].南方电视学刊,2014(04):74-76.[5]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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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再多心思打造而成的“人设”,都是一种人为的、刻意的弄出来的假象,而它的本质就是一种为吸引更多人的关注和提升自己知名度的营销手段。在现在的网络平台里,我们不难发现有很多的明星,甚至是网红都会标有特别明显的个人特点,虽然在这些行列当中,他们大多数主打着美妆、搞笑、唱歌、幽默等旗号。正是因为这些明星和网红们树立的人设。常常也能吸引着很多的粉丝,所以通过树立符合正确价值观的“人设”形象,在当下时代的娱乐文化和粉丝文化当中是非常正常的现象。“人设”其实就是人为的给自己定位的人物设定,这种人设通常会有学霸、女神、男神、吃货、**黑洞……等等。然而,当平台设立人设的时候,应当要考虑自己是否能给社会带来正向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不能一味地追求自己的个人利益,而偏离社会正确的价值导向和商业规则;更不能人为设定一些名不副实、浪得虚名的人设。比如说有些人为了树立自己的“学霸人设”而进行学历造假,这样子做,不仅会给自己带来消极的舆论,还会给社会产生不良影响。我们要明白,人设是人们为了达到营销的目的,而刻意制造出来的一种形象,所以一个明星的真正自我素养,始终还是体现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体现在他对待生活和工作各个领域。所以我认为身为一个明星就应该要做到给社会给自己的粉丝带来更多的正能量,而不是通过营造出来的人设满足自己的私欲、得到自己的利益。

明星代言论文国内外研究

从唐国强、解晓东代言的北京新兴不孕不育广告,到葛优代言的亿霖林业;从刘嘉玲代言的SK—Ⅱ,到文清代言的眼保姆;从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到傅艺伟代言的“胡师傅”不粘锅;无不存在虚假广告的问题。通过这些虚假广告,其代言人——明星的责任问题,引起了广泛的争论。虚假广告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代言明星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虚假广告的社会根源虚假广告存在的社会根源是浮躁、虚夸的社会风气,是拜金主义和崇名主义的价值观。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这种错误的价值观,是虚假广告得以产生、存在的沃土和根本。也就是说,虚假广告的存在只是浮躁、虚夸的社会风气,只是拜金主义、崇名主义价值观所体现出来的一个表象。实事上,官僚主义的浮夸政绩观,文化领域的浮躁现象,新闻媒体的虚假报道,娱乐圈的恶意炒作,商业领域的霸王条款,垄断行业的欺行霸市,教育界的面子工程等等,无不是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错误价值观的外在表象。真正的社会根源是人的思想、价值观的没落。虚假广告的存在只是诸多社会问题的一个链接。虚假广告的本质责任,是社会的不良风气,是人的思想及价值观的扭曲。从根本上根除虚假广告产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和根除其它的社会丑恶现象是一体的。虚假广告的主要责任虚假广告从策划到播出这么一个过程中,谁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呢?是生产厂家?是广告策划者?是代言的明星?还是播出这些广告的媒体呢?我认为都不是。毫无疑问,虚假广告的生产厂家、广告策划者、代言的明星、传播媒体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不是根本的责任者。对虚假广告承担主要责任的应该是广告的审查、监管、审批部门。面对虚假广告,我们不得不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这些虚假广告为什么能存在?他们是怎么通过审查的?大量的虚假广告的存在说明,我们的立法,以及对《广告法》的贯彻执行上,存在巨大的漏洞,说明我们的监管、审查体制的缺失。这是一个值得反思的根本问题,也是根除虚假广告所要加强的根本工作。建立健全广告审查、监管体制,通过立法,通过对《广告法》的严格执行,从根本上堵住虚假广告的生存之路,我认为才是治理虚假广告的根本。因此从法律上、从体制上,治理虚假广告,是根除虚假广告的长久之计。首先要建立健全审查、审批、监管体制,以《广告法》为法律依据,要求生产厂家、广告策划制作单位,提供支持其广告内容的法律材料是关键,也是免除审查部门自身法律责任的保障,也是查处、打击虚假广告的法律依据。资料的提供者,不论是什么专家,还是什么这学会、那组织,其法律责任也通过这样的资料得以体现。所以如何完善广告审查体制,健全监管体制是治理虚假广告的首要工作。生产厂家、广告策划者的法律责任生产厂家、广告策划者、代言的明星、传播媒体,四位是一体的,他们都是虚假广告的受益人,而唯一的受害人是消费者。四者之中,生产厂家与广告策划制作单位是虚假广告的罪魁祸首。在强调审查、监管的主要责任的同时,必须对生产厂家与广告的策划制作单位的责任问题进行追究,而且要严厉的追究。目前对虚假广告的关注,往往集中在生产者身上,而忽视了对广告公司的追究。严厉打击造假的生产厂家固然重要,严厉打击广告的策划制作者同样重要。因为这些骚主意正是来源于他们的创意。所以是否打击、如何严厉打击违法厂商、制作虚假广告的广告公司,是治理虚假广告的重要工作。之所以有这么多的虚假广告的存在,与治理打击工作不力有很大的关系。尤其是对广告策划人打击更是欠缺。实事上虚假广告的存在,生产厂家和广告策划制作单位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材料的支持。传播媒体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相对于生产厂家、策划制作者而言,传播虚假广告的媒体,其法律责任是认证的过程,即播出的广告是否通过了严格的审查。从法律程序上讲,这种审查的存在是广告播出的前提,也是广告的播出者免除法律责任的前提。相对于法律责任而言,媒体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一旦被证实是虚假广告,虚假广告的传播媒体就必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社会责任,完全有责任向虚假广告的受害人——消费者,作出道歉。代言明星的道德责任从法律意义上讲,虚假广告的存在,单单谴责代言的明星是讲不通的。虚假广告的代言明星的法律责任是不存在的,从《广告法》上讲,也没有法律依据支持。但是法律责任的免除,并不能否定代言明星的道德责任。一些提法,明星是否试用,甚至要求明星进行产品质量鉴定等等,我认为是没有道理的。但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拒不承担其道德责任,拒不向受害人陪礼道歉,则是无耻的。因此如何依法治理虚假广告,完善审查、监管体制是根本。严厉打击虚假广告的生产厂家和广告策划者是治理虚假广告的重要工作。同时,广告的传播媒体和代言明星要承担其应负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

“明星代言”,简单地讲就是商家请明星出任自己产品或品牌的形象代言人。 “明星代言”是国内外流行的一种广告形式,通过请固定的明星为自己的产品在不同媒体上进行不同形式的广告宣传,给受众以全方位的信息刺激,广告的最终目的常见有四:  (1)明星代言:使产品随着明星的知名度以最快的速度深入人心,例如刘翔奥运夺冠后代言业务便纷至沓来!  (2)美女代言:使产品随着明星的美好形象也在受众心中建立美好形象,例如挺美内衣广告起初代言人并非明星,但模特甜美的外形和曼妙的身材却为目标客户所向往;  (3)名人代言:借用名人身份所蕴涵的社会、经纪、文化背景,在特定细分市场受众群中建立产品的差异化品牌形象,例如某地产大亨客串广告,广告商可谓独具慧眼;  (4)动漫代言:利用动漫形象、卡通明星的亲和力加深受众印象与好感,例如迪斯尼形象从来就倍受广告商的青睐,而七喜小子和脑白金的“爸妈”也是非常成功的案例。如果要有专家学者解释等详细资料请到中国知纲,搜索

明星或者其他公众人物代言广告,这种现象早已存在,国外早已有之,然而,近年来新兴医院事件、亿霖事件、SK-Ⅱ化妆品事件、藏秘排油茶事件等等层出不穷,这些事件使得公众熟知的明星们站到了风口浪尖上。尤其是去年的三鹿奶粉事件,这些事件将公众的目光聚焦到了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问题上,使他们成为了社会舆论的焦点。笔者不怀疑媒体有炒作之嫌,但基于职业习惯,更有兴趣将明星“代言门”问题引入法律场域加以思辨。一、明星代言是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在市场经济的运作中,消费需求与市场的占有份额往往成为企业的追逐对象,明星和品牌合作自然也无可厚非,最好的结果是:品牌借明星之力提升了自己的知名度,明星也借品牌的推广增加了媒体的曝光度,提升了自己的价值。然而,由于代言广告过分夸大产品的功能与品质,在客观上误导了消费者,而且由于给部分消费者造成了人身以及财产方面的损害。在谴责商人无良、政府失察之余,我们更须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明星代言是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我们知道,明星代言产品或者品牌,是要收取不菲的代言费的,而这笔代言费并非像明星们认为的那样:是商家自己出资给付的。而事实上, 这笔费用最后会计入产品或者服务价格之中,最终由广大消费者埋单。因此,虽然,代言明星没收消费者钱,也没做产品,更没卖产品,根据现有法律体系从技术上分析,明星与消费者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既然二者之间没有法律关系,就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明星代言引起公众指摘,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然而,利益与风险相一致乃是法律基本原则,高额代言费对应几近于无的法律责任,显然违背了法律的宗旨,法律技术的适用结论与法律原则的内在精神发生了背离,不能就以此表明纯粹根据法律技术推理的合理性。这首先关涉到法理学上法律调整对象的理论。一般认为,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规制不是无界限的,法律必须尊重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此固有理,但法律与道德存在交叉领域,一些重大的、关乎公益的道德问题往往也上升为法律问题。据利益与风险相一致原则可知,这不但是起码的商业伦理,也是基本的法律精神。不能仅仅放任处于彻底的商业逻辑支配之下,更应该将其行为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并且在具体规范设计上寻求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利益与责任的平衡,在明星广告泛滥的当下,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和事实上的合理性。二、明星代言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获高票通过。该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一条确立了在食品领域虚假广告代言人的连带责任。但是,《食品安全法》毕竟是特殊法,适用的范围也更加有限,除此之外,我国关于明星代言的法律规定几乎属于空白。基于此,笔者主张再从民法的角度进行具体审思。民事主体之间相对性的法律关系,主要有合同和侵权两种主要类型。根据合同法,合同的核心要素是意思表示,其成立是要约与承诺的合意,但明星代言的本质与合同迥异。首先,明星与特定的消费者并不属于合同的相对方,主体不适格;其次,明星代言并不具有意思表示的因素, 更没有与消费者形成某种法律关系的意图;再者,明星代言通过媒体向不特定的公众发布,这与要约针对特定相对人的特征不符。那么明星代言是否适用侵权法那?毒奶粉致婴儿肾衰竭,属于产品责任这一特定侵权类型,法定责任主体是制造者和销售者。从字面上看,代言明星并不在责任主体之列,根据“法无明文不加责”的原则,法律上似乎无从非难明星。笔者以为,法律具有明显的滞后性特征,仅仅靠道德来调整是不足以维护大多数人的权益的。不能让代言问题产品的明星们的行为游离于法律责任的藩篱之外。但是,侵权的救济手段也面临着一定程度的问题:若为一般侵权,那么即使存在问题产品,存在对公众的致害后果,但是这种后果与明星的代言行为似乎毫无因果关系,所以不属于一般侵权,而在几种特殊侵权的规定中显然也没有规定这样的条款。然而不问良莠唯利是图的代言行为已经使得伪劣产品大行其道、流毒更广,从损害控制的目的出发,明星代言需承担一定的“准侵权责任”。而法律技术上的问题我们可通过扩张解释来实现。1、主体上的扩展解释。在如潮水般的代言广告中,我们发现不仅仅是明星,在关系到人体健康的食品、药品领域甚至所谓的专家、学者也不乏之,如果仅仅局限于明星这一狭小领域,显然不能达到良好的规制效果。所以应该对“明星”做扩张性解释为:为公众所熟知的,能够对人们的心理起到一定引导、暗示作用的社会公众人物。2、通过对产品责任规范进行目的性扩张解释,将代言行为视为“准销售行为”。这种主张绝非荒谬。其一,收代言费时依据商业规则,代言产品出现事故时却援引道德庇护,这种双重标准有违“利益与风险相一致”原则。其二,高额的代言费意味着明星对产品瑕疵有较高的注意义务,明星在代言时即应当对可能的产品责任有一定预见。其三,明星代言行为属于间接致害行为。人类步入信息社会以来,明星借助各种媒体已深入社会生活,吸聚公众信赖,其代言行为对消费行为的诱导或强制作用不容否认,社会观念上已逐渐认定明星代言与产品损害之间的间接因果关系;同样是具有合理公信力的中介行为,明星代言也应与时俱进地纳入侵权法视野。3、对于明星代言行为实行差异性的归责原则。根据法学上的共同侵权理论,若明确规定代言问题广告当然承担连带责任显然过重。我们也必须注意到,在产品责任中,明星与制造者、销售者所处的角色、地位毕竟不能一视同仁。认为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应该不同于生产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明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可能导致让明星去承担生产商的责任,因此承担“差别责任”。这种“差别责任”应当将广告代言的法律责任种类扩大到绝对责任、严格责任或无过错责任,而不仅仅是“过失责任”。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连带责任”本质上仍属于民事上“过失责任”的范畴。首先,依笔者之见,应当区分明星的主观心态并依据广告代言人他或她所代言的产品与人的权利的密切程度的不同或广告对象的不同来详定法律责任,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相应的过错责任”。 一般说来,食品和药品,这些东西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健康权甚至生命权,对于这种与生命和健康密切相关的产品的广告代言人,法律应规定承担“绝对责任、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才符合“损益相抵”的原则。从这个角度讲,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连带责任”还是有些偏轻,而不是过重。这样做是不是太严格了呢。一点都不严格,在有些国家,食品代言就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有些国家干脆规定严格禁止代言药品广告。其次,还应当从广告对象角度来考虑问题,而实行差别责任。比如对象为儿童或老年人的广告,其责任就应当加重。这个原则在很多国家就是这样适用的。这种差异性也应当在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上有所对应。比如代言内衣广告的责任应当重于代言外衣广告的责任。与此类似,代言与皮肤密接触出的化妆品广告的责任就应当重于代言其他与人身没有接触的产品的责任。如果确无过错,则应当在实际取得代言费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补充责任,在制造者、销售者或保险公司(如有责任险)无力赔偿情况下始引发这一责任。从合理分配责任的角度来看,较之比照产品责任的思路,也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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