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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伦理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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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伦理研究论文

2006年2月,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准则。新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指南三个部分构成。和旧的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从基本会计准则到具体会计准则都作了较大的改动。 例如: 1.资产核算方面 货币资金中的“其他货币资金”的明细科目取消了“在途货币资金”,增加了“信用卡存款”、“信用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 2.应收项目核算方面 (l)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不同。新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购销活动产生的应收账款和非购销活动产生的应收债权(例如各种赔款、存出保证金、备用金以及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都可以提取坏账准备。 (2)计提比例不同。新制度规定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的信息合理估计,没有原制度的3‰-5‰比例限制,但是下列情况不得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当年发生的应收账款;计划对应收款项重组;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3)坏账损失的处理方法不同。原会计制度使用的直接转销法有修于权责发生制,新会计制度一律采用备抵法。 3.负债核算方面 1.流动负债科目增加2个:“待转资产价值”和“预计负债”;报表项目增加五个:“预计负债”。长期负债包括的内容增加了“专项应付款”,取消了“住房周转金”。 2.对于受托代销商品需确认为一项负债“代销商品款”。 3.统一分配给股东的胜利和利润,列为“应付股利”,原制度仅包括现金股利,不含应付利润。 4.对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或有负债,应该确认为现实的负债 5.单独核算的专项拨款,计入“专项应付款”,待项目完工后,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价值转入“资本公积”。 6.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原来计入营业外收入,新制度规定计入资本公积。 7.借款费用核算单独设立准则。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同时发布新的39项会计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即将建立。但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不等于相同。在关联方交易及其交易的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上,新会计准则保持了"中国特色"。 9aM中国论文网 9aM中国论文网 9aM中国论文网 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相关应用指南,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因为新准则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所以本文中举例均以上市公司例。 9aM中国论文网 9aM中国论文网 9aM中国论文网 同现行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变化体现在6个方面 9aM中国论文网 9aM中国论文网 9aM中国论文网 第一个变化:公允价值计量重新得到认可和运用9aM中国论文网 在新基本准则中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其他基本原则如: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得到保留,这就为公允价值原则的运用打开了绿灯。9aM中国论文网 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以体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在我国市场经济规则还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公允价值很难取得,如何做到真正的公平?关键看评估机构如何评估。公允价值的运用是否能带来会计准则制定者所期望的政策效果,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 9aM中国论文网 9aM中国论文网 9aM中国论文网

证券投资者行为偏差研究及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应用摘要:行为金融学是自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金融学说,注重研究证券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的心理特征,利用投资者行为偏差所导致的证券定价误差,发展新的投资策略,来获取超越市场的超额收益。本文从行为金融学角度对证券投资者行为特征、行为偏差进行了分析,展望了行为金融学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应用。关键词:行为金融学;行为偏差;证券市场本文从行为金融学角度对证券投资者行为偏差进行了分析,展望了行为金融学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应用。一、证券投资者行为偏差分析证券投资者,无论是初涉市场的个人投资者,还是精明老练的经纪人,或是资深的金融分析师,他们都试图以理性的方式判断市场并进行投资决策。但作为普通人而非理性人,他们的判断与决策过程,会不由自主地受到认知过程、情绪过程、意志过程等心理因素的影响,以至陷入认知陷阱,导致金融市场中较为普遍的行为偏差。1. 过度自信。心理学家通过实验观察和实证研究发现,人们往往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能力,高估成功的机会,把成功归功于自己的能力,而低估运气和机会在其中的作用,这种偏差称为过度自信(over confidence)。如果人们称对某事抱有90%的把握时,成功的概率大约只有70%。证券市场上存在着“情绪周期”,牛市往往导致了更多的过度自信。遗憾的是,似乎自信度的高低与成功的可能性并无必然的联系。过度自信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人们对可能性作出估计时缺乏准确性;二是人们对数量估计的置信区间太狭窄了。投资者由于过度自信,坚信他们掌握了有必要进行投机性交易的信息,并过分相信自己能获得高于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率,因此导致大量过度交易(over traded)。一般来说,男人比女人更加过度自信一些,网上交易者比现场交易者显得更加过度自信。2. 信息反应偏差。信息反应偏差主要包括:过度反应和反应不足、动量效应与反转效应、隔离效应。过度反应(over reaction) 是指投资者对最近的价格变化赋予过多的权重,对最近趋势的外推导致与长期平均值的不一致。个人投资者过于重视新的信息而忽略老的信息,即使后者更具有广泛性。他们在市场上升时变得过于乐观而在市场下降时变得过于悲观,因此,价格在坏信息下下跌过度而在好信息下上升过度。反应不足(under reaction)是市场对信息反应不准确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与个人投资者较多地表现为过度反应相反的是,华尔街的职业投资人更多地表现为反应不足。例如,证券分析师往往对成长股收益的新信息反应不足,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根据新信息对盈利预测作出足够的修正。动量效应(momentum effect)是指在较短的时间内表现好的股票将会持续其好的表现,而表现不好的股票也将会持续其不好的表现。但DeBondt 和Thaler(1985), Chopra、Lakonishok和Ritter(1992)等学者也发现: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表现差的股票在其后的一段时间内有强烈的趋势经历相当大的逆转,最佳股票则倾向于在其后的时间内出现差的表现,这就是反转效应(reversal effect)。动量效应和反转效应产生的根源在于对信息的反应不足与过度反应。隔离效应(disjunction effect)是指人们愿意等待直到信息披露再作出决策的倾向,即使信息对决策并不重要,或即使他们在不考虑所披露的信息时也能作出同样的决策。隔离效应可以解释为什么有时在重要的公告发布之前,出现价格窄幅波动和交易量萎缩,而在公告发布之后会出现很大的波动或交易量的现象。3. 损失厌恶与后悔厌恶。损失厌恶(loss aversion)是指人们面对同样数量的收益和损失时,认为损失更加令他们难以忍受。同量的损失带来的负效用为同量收益的正效用的倍。损失厌恶反映了人们的风险偏好并不是一致的,当涉及的是收益时,人们表现为风险厌恶;当涉及的是损失时,人们则表现为风险寻求。还有一种情况是短视的损失厌恶(myopic loss aversion)。在证券投资中,长期收益可能会周期性地被短视损失所打断,短视的投资者把股票市场视同赌场,过分强调潜在的短期损失。这些投资者可能没有意识到,通货膨胀的长期影响可能会远远超过短期内股票的涨跌。由于短视的损失厌恶,人们在其长期的资产配置中,可能过于保守。Benartzi 和Thaler(1995)认为,股票溢价之谜可以用短视的损失厌恶解释。后悔厌恶(regret aversion)是指当人们做出错误的决策时,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痛苦。为了避免后悔,投资者常常做出一些非理性行为,如:趋向于等待一定的信息到来后才做出决策,即便这些信息对决策并不重要;投资者有强烈的从众心理,倾向于购买大家追涨的股票,因为当考虑到大量投资者也在同一投资上遭受损失时,投资者后悔的情绪会有所降低。后悔厌恶和损失厌恶能够较好地解释处置效应(disposition effect),即投资者过长时间地持有损失股,而过早地卖出盈利股。因为投资者盈利时,面对确定的收益和不确定的未来走势时,为了避免价格下跌而带来的后悔,倾向于风险回避而做出获利了结的行为。当投资者出现亏损时,面对确定的损失和不确定的未来走势,为避免立即兑现亏损而带来的后悔,倾向于风险寻求而继续持有股票。4. 心理账户。人们根据资金的来源、资金的所在和资金的用途等因素,对资金进行归类,这种现象被称为“心理账户”(mental accounting)。传统的经济理论假设资金是“可替代的”(fungible),也就是说所有的资金都是等价的,但Tversky在研究个人行为时发现,在人们的心目中,隐含着一种对不同用途的资金的不能完全可替代使用的想法,原因在于人们具有把个人财产心理账户进行分类的天性,即投资人习惯于在头脑中把资金按用途划分为不同的类别。Shefrin和Statman(1994)认为,投资者倾向于将资金分为“无风险”的安全部分和可能赚钱的“有风险”部分。Shefrin 和Thaler(1998)认为人们把他们的收入来源分为三类:当前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资产收入和未来收入,并按这些不同收入的现有价值来消费。对于不同心理账户里的资金,人们的风险偏好是不同的。人们允许自己受自己的心理账户的影响,这种倾向可以解释股利之谜即股东要求分红的现象。心理账户认为投资者把投资收益分为“资本账户”和“红利账户”两个局部账户,分别理解资本账户损失和红利账户损失。5. 锚定效应。锚定(anchoring)是指人们倾向于把对将来的估计和已采用过的估计联系起来,同时易受他人建议的影响。Northcraft和Neale(1987) 研究证实,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起始价较高的交易最后达成的成交价比起始价较低的交易最终达成的成交价显著要高。此外,当人们被要求做定量评估时,往往会受到暗示的影响,如以问卷形式进行调查时,问卷所提供的一系列选项可令人们对号入座,从而使人们的回答受到选项的影响。锚定会使投资者对新信息反应不足,包括一些专业证券分析师,他们习惯于提出一个投资建议,然后就停留在那里,而不顾不利于这样做的新证据的存在。研究表明人们对诸如通货膨胀率、失业率、国民经济增长率或者一家上市公司的利润增长率,通常都有一个预期。而这个预期就成为对市场进行快速解释的一个锚。对市场平均预期的较大偏离,对价格在短期内会有重要影响,有时甚至会引起剧烈的震动。锚定现象有助于解释一些金融市场上的难题,如美国投资者在20世纪80年代普遍认为日本股票的市盈率太高,这是因为他们以美国股市的市盈率为参照系数。而到了90年代中期,不再认为东京股市市盈率过高,尽管其市盈率还是比美国的要高得多。因为此时80年代末东京较高的市盈率已成为其比较参照的参考系数。6. 典型启示。所谓典型启示(typical inspire)是指人们喜欢把事物分成典型的几个类别,然后在对事件进行概率估计时,过分强调这种典型类型的重要性,而不顾其他潜在可能的证据。人们给予某些事件、报告或发言更重要或给予它们超过实际价值的更高的权重,而另一些则给予较少的权重。典型启示的后果势必使人们倾向于在实际上是随机的数据序列中“洞察”到某种模式,从而造成系统性的预测偏差。如大多数投资者坚信“好公司(名气大的公司)”就是“好股票”,这种偏差的产生是由于投资者误把“好公司”等同于“好股票”。7. 羊群行为。金融市场中的羊群行为(herd behaviors)是一种特殊的非理性行为,它是指投资者在信息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行为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模仿他人决策,或者过度依赖于舆论,而不考虑自己的信息的行为。由于羊群行为涉及多个投资主体的相关性行为,对于市场的稳定性、效率,有很大影响,也与金融危机有密切的关系。因此,羊群行为引起了学术界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广泛注意。另外,投资者的行为偏差还有赌博与投机(gambling and speculation)、心理分隔 (mental compartment)、遗憾与认知不协调 (regret and cognitive dissonance)、脱节效应(disjunction effect)、歧义想象(magical thinking)、注意力反常(attention anomalies)、可得性启发(availability heuristic)、历史无关性(irrelevance of history)、文化与社会传染(culture and social contagion)等。二、行为金融学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应用市场参与者的非理性造成的行为偏差导致了市场价格的偏离,若能合理利用这一偏差,将给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这形成了行为金融学的投资策略。从国外看,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主要有反价值策略、技术策略和行为控制策略。近年来美国的共同基金中已经出现了基于行为金融学理论的证券投资基金,如行为金融学大师Richard Thaler发起的Fuller—Thaler资产管理公司,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我国证券市场同成熟的证券市场比较,还是一个新兴的市场——历史短、不规范。仅借助于现代金融学的方法无法正确分析我国证券市场,我们应充分重视行为金融学这一新兴理论方法,利用它来发展完善现代金融学,并将其应用到我国的证券市场。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1. 结合心理学、行为科学、基因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进一步挖掘人类行为决策的特征。研究表明,能够在决策中保持高独立性、有较高自我效能感的投资者,盈利的可能性较大。国外通过基因学的研究发现,具有低水平一酰胺氧化酶含量的个体比高含量的个体更倾向于接受经济风险。从决策的角度出发,行为金融学为投资者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建议,如不断反思自己的决策过程与行为特征,检查自己是否过于自信,是否对投资失败的股票持有太长时间或忽视不利于自己投资的负面消息;与观点不同的人进行讨论,避免只关注自己内部的讨论;勇于向股票推介者置疑;比较多空双方的观点,去发现谁是市场上空方与多方的代表者;锚定一个预期是合理的,但是应尽可能地不断对其进行修正;羊群精神是否过强,长时间高强度的羊群效应是危险的;寻找专有信息,研究少数人的观点并检验他们的可信度等。2. 优化预期,引导投资者成为积极型投资者。大多数积极型投资者会努力超越市场,获取超额的比基准组合更大的投资收益,只有消极型投资者才会接受有效市场假说,仅仅期望得到基准收益。公司股票价格很大程度上是由多数人对公司未来收益的预期所决定的,如果今日股票价格是基于市场对未来的预期,那么为了准确预测明日股票价格的变化,人们必须对未来的预期比市场的预期更为准确。可见,提高预测水平是获取超额利润的根源。要取得比市场更好的收益预期,有以下方式:(1)获取公开的信息。大多数传统的投资经理尽力收集更为有用的信息,尽力进行超额利益的预测,尽力去了解一个特殊行业的利润率。(2)使用更好的模型来更有效地处理信息。一些投资经理假设大部分信息都是为投资者共有的,因此他们致力于开发独特的模型处理现有信息,以取得优于市场的收益。(3)利用行为偏差。心理学和决策科学指出,在某种情形下,投资者并不是尽力使财富最大化,并且在某些情形下投资者还会在智力方面犯系统性判断错误,这些行为偏差将导致证券定价的错误。合理利用这些偏差将给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行为型投资经理则尽力寻找由于行为因素而被市场错误定价的证券,从而获得超额利润。3. 合理引导投资者行为,构建证券市场的理性微观基础。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可划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类。根据证券登记中心公布的统计数字,至2003年2月底,在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总开户数达6885万户,其中个人投资者占,机构投资者占。我国个人投资者中,40岁以上的占,30岁以下的仅占,投资者队伍呈老龄化。另外,投资者以工薪阶层为主,的投资者的家庭收入来源于工资收入,这充分说明我国个人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很弱。同时,在我国个人投资者中,中小投资者占绝大部分,其决策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其决策行为的非理性,也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稳定。我国股市的过度投机与波动,与缺乏一个理性投资者队伍有关。因此,应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投资知识和技巧教育,提高他们的投资决策能力和市场运作效率,减少其非理性行为特征。对于机构投资者,要提高其投资管理水平。不仅加快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建设非常重要,对投资者的教育也是刻不容缓的。4. 研究政策对投资者行为的影响,缓解政策因素对我国股市的巨大冲击。王垒、刘力等实证研究表明,认为国家政策对决策影响比较重要和非常重要的证券投资者占,而认为不重要的只占,表明在投资者心目中我国股市还是一个“政策市”。尽管我国证券市场1999年开始加快市场化改革步伐,但目前还是以政府监管为主、市场补充为辅的投资环境,而且在一定时间内这种格局将不会改变。因此,一方面我国证券市场一直被理解为政策市,另一方面,每股市出现重大动荡,人们又不断呼唤政策干预。这种矛盾心理和股市中的诸多双重标准一样,都反映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整个发展过程是在扶持中成长的,人们在试图摆脱这种依赖性的同时,又害怕失去扶持。投资者有一种错觉,认为股市的升降只是政府行为的结果。而现代金融学理论认为证券市场是有效的,许多因素决定着股市的涨跌。我国股民在政策的反应上存在严重“政策依赖性偏差”。在具体行为方式上表现为“过度自信”与“过度恐惧”偏差。投资者的交易频率主要随政策的出台与政策的导向发生着变化,利好的政策出台会加剧投资者的“过度自信”偏差,导致交投活跃,交易频率加快;利空的政策出台投资者“过度恐惧”偏差往往会使交易频率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趋势也持续较长时间。随着我国加入WTO,股市的发展必须符合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投资者的投资理念和行为也要与国际准则接轨。因此,运用行为金融学理论研究政策对投资者行为的影响,对于缓解政策因素对我国股市带来的巨大冲击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参考文献:1.Richard H.Thaler(1999).Historical Stock Market Anomalies.SSRN journal.2.Bannerjee.A simple model of herd behavior.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2,107:798—817.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中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绩,成长为全世界最大的新兴市场。但是,与支撑中国经济起飞的战略目标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尤其是把中国证券市场放在全球竞争背景下,挑战则更为严峻。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更强调于经济晴雨表的宏观意义,忽视了促进企业成长、发展壮大的微观意义,这种导向会使政策市长期困扰中国证券市场,延误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的步伐。因此,当前有必要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功能与定位进行重新思考。晴雨表还是企业成长的孵化器作为比较成熟、完善的证券市场,美国股市的走势与其实体经济一直体现出高度的相关性,证券市场有着强“晴雨表”功效。但从我国的股市走势与经济走势的关系来看,这一关联难以得到有效的实证。如果把证券市场的效率定义为其与宏观经济的相关程度的话,我们的结论是,中国证券市场在此意义上基本上是一个缺乏效率的市场。这种低效率集中体现为股市晴雨表功能的丧失,即中国股市目前还无法正确及时地反映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状况。这种功能定位会从两条渠道造成证券市场的巨大波动:第一,从监管层来说,中国证券市场从创建之初就带有明显的政府直接干预色彩,有所谓“政策市”之说。监管层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和市场习惯采用行政干预手段,容易引起市场跳跃式波动,带来异常冲击,不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干扰市场调节和配置机制,造成股票市场无法按经济信号的指引运行;第二,证券市场周期与经济周期发展不同步,于是,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市场(投资者)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和“依赖”关系。市场(投资者)始终保持着对政策的警惕性,揣摩着政策意图,这样更加剧投资者对证券市场发展缺乏整体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预期,增加了短期投机的程度。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来看,政策周期与证券市场周期高度相关。国家的宏观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证券市场运行。在对中国证券市场“政策效应”具体表现的研究上,人们发现政策对股指的波动有显著影响,一个政策的发布导致的短期日平均超额指数收益为正常水平倍;政策对股指的影响幅度呈收敛趋势;股市效率低下,股市对利好、利空政策反应不一致并且存在明显的预期政策反应。中国证券市场角色定位、发展目标等方面的缺陷是困扰当前证券市场发展的根源。由于一直把证券市场定位于宏观经济的“晴雨表”,监管层承受救市之压,特别是随着近年来股市“非理性繁荣”加剧,监管层表现出对指数特别关注。使证券市场患上了“数据综合征”:每到相关经济、金融数据公布前,市场的运行往往会失去方向感。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宏观经济政策要考虑对证券市场的影响,而不敢出台紧缩政策,而且针对证券市场的一系列制度创新也迟迟不敢出台。如果管理层不把“晴雨表”的负担从肩上卸下,中国证券市场的根本性制度变革很难顺利推进。因此,当前有必要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定位进行重新思考。中国证券市场到底是为谁服务的?我们认为,中国证券市场应该首先定位于企业成长的“孵化器”。依靠证券市场着力培育一批业绩优良、具有高成长潜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公司,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这样在中国证券市场这个平台上,优质企业将实现对于发达国家高科技领域的追赶,并购和重组等市场筛选机制将创造出真正意义上的世界级企业,证券市场的制度化改革才更少地受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影响,走出困扰中国多年的“政策市”怪圈,这才是证券市场最基本的定位。中国证券市场必须实现“价值发现”的功能回归证券市场的效率与功能紧密相连。包括投融资功能、资本定价和资源配置功能以及风险分担与管理功能:另一类则侧重于证券市场运行方面的内部功能,主要指公司治理功能。可见,证券市场效率是证券市场整体功能的实现效率,如果证券市场仅仅发挥了某一方面功能,比如筹集了大量资金,而并没有实现其整体功能,这样的市场仅仅在融资功能方面是有效的,但就证券市场整体而言,显然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我国证券市场功能错位所引发的一系列制度缺陷是造成市场低效率的根本原因。中国证券市场从1990年设立以来,一直主要担当着为国有企业改制、融资、脱困的服务功能,始终将支持国有经济作为其制度安排的重要因素加以考虑。在这种功能定位下会产生两个重大误区:一是把市场融资规模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志,认为融资规模越大,市场功能越强,成绩越大。事实上,筹融资规模只具有表征意义,而不能说明更深层次的资本使用效率,反而恰恰是一种低效率或无效率的表现;二是把股价指数增幅作为一个衡量标志,认为股价指数增幅越大,市场的作用和成绩越大。股价指数与作为指数计算依据的采样股票的数量、价格等因素有关,并不直接反映上市公司手中的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中国需要构建一个现代的金融体系,这个金融体系的核心元素就是发达的健康的资本证券市场。这个金融体系应该具有完善的价值发现、资源配置功能等。要达到这些功能,显然只有证券市场才能完成。如果构建现代的金融体系这个战略目标是确定的,那么这些年来我们关于证券市场的有关政策就不应该反复波动。但目前这些政策经常在反复波动,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证券市场的功能目标还很模糊。尽快向质量提高型市场转变首先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战略的转变。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从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证券市场总体发展战略上,应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提高型转变,树立可持续发展战略。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细胞生命力旺盛,证券市场才能健康发展。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很快,但效益质量不高,美国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大概是7%左右,中国上市公司最低的时候是%、%,因此,引导大规模组织社会资金和引导资本有序流动;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形成对企业的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通过促进技术进步、降低经营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其次,中国证券市场定位的转变。目前是证券市场重新定位的最佳契机。过去,我们一直致力于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然而,当前现代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主战场应该是证券市场。只有在成熟的证券市场基础上重构现代金融体系,资源配置才能进入到更高阶段。“十一五”时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起步时期,为高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重要机遇,要利用和发挥证券市场的优势,在新一轮产业转移中,使资本、技术等高端生产要素,向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向流动。通过建立一整套新技术、新产品的发现和孵化、筛选的创新机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使宏观经济向创新经济转型。再次,是中国证券市场功能的转变。中国证券市场当前的重要功能应该是价值发现功能,但这也是证券市场最大的瓶颈。对于价值发现问题,现在的困难就是估值标准紊乱。股票估值体系与定价机制的重大缺陷。中国证券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具备,并没有形成市场运行效率——市场定价效率——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机制,上市公司估值标准不够规范和稳定。成熟市场上股票定价标准是比较明确的,市盈率在15~20倍左右,新兴市场高一点,市盈率在35倍左右。反观中国证券市场,对股票估值一直缺乏稳定而明确的标准,扭曲股价信号导致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低效配置。股价是金融资源配置的“指示器”。只有在市场公平竞争基础上形成的公正合理的股价,才能有效指导增量金融资源的分配和存量金融资源的调整,使金融资源真正流向业绩优良,成长性好的公司。缺乏科学、自主的估值定价体系一方面造成了股市价值虚高、资产泡沫膨胀,另一方面又被动接受发达国家标准的转嫁,这也是当前证券市场缺乏价值发现的基本制度缺陷。应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发展的目标,准确定位证券市场功能,淡化短期行为及融资功能,突出“优化资源配置和实现投资回报”的功能,要由单纯的筹融资功能,向培育蓝筹公司、价值发现、产权复合、优化资源配置等多方面的功能组合转变。只有坚定证券市场长期制度建设的信念,才不会被眼前的涨涨跌跌毁掉信心。

中国股市健康吗?得去问我们白岩松..

中国证券市场规范与发展研究论文

债券投资论文: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要:证券市场是信用制度与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个风险高度集中的市场,具有风险来源广、传导性强和社会危害巨大等特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与飞速发展的现实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本文从证券市场监管的理论依据出发,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自律监管;行政监管 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及其重要的推动作用。证券市场特有的筹集资金、资产重组、公司价值发现及风险提示等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国经济健康、稳定运行的必要条件。由于证券市场运作机制复杂、资本虚拟性等原因,产生风险的可能性极大。实践表明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可以提高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风险,使证券市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 一、公共利益论简述 公共利益论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世界性经济金融危机之后提出的。这种理论认为,监管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而公众利益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维护公众利益只能由国家法律授权的机构来行使。市场难免存在缺陷,纯粹的自由市场必然会导致自然垄断与社会福利的损失,并且还存在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公平问题。在现实经济中通常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市场失灵:自然垄断。假设在社会理想的产出水平下,只有一个厂商从事生产,该产业的生产成本最小化,那么此时的市场就是自然垄断市场。处于该行业中的每个公司都会在利益驱动下争相兼并扩张,之后形成垄断市场而不是自由竞争的市场。垄断者通过限制产量、抬高价格,使商品价格超过边际成本而获取超额利润,必然带来导致市场效率的丧失。"外部效应。外部效应是指未被交易双方包括在内的额外成本或额外收益。在提供商品及服务时,如果社会利益或成本与私人利益或成本之间存在差异,那么自由竞争就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尽管私人之间可能通过协议来解决外部效应问题,但达成协议的交易费用往往过高,而市场监管却能有效地消除外部效应。信息不对称。在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分布往往不对称,一般而言生产者比消费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生产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而不是按优质优价的原则来出售商品。这样在相同的价格水平下,销售质量更好的生产者被迫退出市场以逃避损失,而质量较差的生产者则乘机占领市场,出现“劣货驱逐良货”的现象。信息不对称要求更多的信息披露,使消费者能够据此区分产品质量的高下,监管正是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方法。由于市场存在上述缺陷,公共利益论认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对其实施监管能提高公共利益。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前,证券市场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体改委、国家工商局等其他政府机构及上海、深圳两地地方政府参与管理的形式。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以后,证券监管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中国证监会作为证券委的执行机构,承担起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任务。国务院撤销了证券委,同年确认中国证监会为证券监管的主管机关。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证券法律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如《公司法》、《国库券条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市场禁入制度》等一系列证券法律法规均已颁布执行。作为根本大法的《证券法》的出台,进一步确立了中国证券市场法律规范的框架。以沪深交易所设立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短短十几年走过了国外证券市场上百年的自然演进的发展过程,应当说政府的积极推进功不可没,然而毋庸讳言,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在快速成长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监管制度缺乏长远规划。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市场发展迅猛,政府监管部门疲于应付大量繁杂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不经意忽略了对市场发展急待解决的根本的监管制度建设。为了尽快解决一些短期凸#显的问题,往往采取急救办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调控市场,虽然暂时缓和了事态,但是很可能为日后的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隐患。监管存在滞后性和弱效性。尽管我国证券监管机构近年来加大了对欺诈与操纵的打击力度,但行政监管往往是事后监管,监管存在显著的滞后性和弱效性。 滞后性。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往往历时弥久,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如“中科创业”、“亿安科技”操纵股价行为在发生数年以后才被发现,而“琼民源”事件的查处过程竟长达两年。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不菲,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被处理,成为漏网之鱼,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弱效性。对违规行为处罚显得过轻。如民源海南公司动用银行贷款和透支操纵“琼民源”股价非法获利))万元,查处后除了没收非法所得以外,仅处以警告和罚款了事。实际上,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却转嫁到公司股东身上,并无过错的中小股东往往受害最深。对应承担直接责任的违规公司的高管人员处罚过轻,弱化了监管效果。"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目前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决定了中国证监会是证券市场的唯一监管机构,一方面提高了证券监管决策实施的权威性,但另一方面却可能有损决策的科学性。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作为政府代表,除了承担监管职责以外,还担负着培育和完善证券市场的职能,而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焦点问题———金融体系的创新与改革———是一项牵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这些背景决定了不同领域的金融法规政策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和制约性。比如,证监会的某项措施可能符合单一证券监管目标的最优化,但由于与其他金融管理机构处于分割状态,其监管决策未必能达到国家整体金融及经济发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在所难免。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不够完善。海外成熟的证券市场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转贴投资者教育机制。对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教育,尤其是加强市场风险教育,有利于投资者熟悉市场、认识市场运作的客观规律,就像对适龄儿童进行系统的免疫接种一样,打预防针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有好处。投资者诉讼机制。投资者可以通过集团诉讼等方式,对作出虚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起诉讼,并且比较容易获得相应的赔偿。投资者赔偿机制。国外的证券市场通常设有赔偿基金: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资者入市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构建防范系统风险的缓冲机制,由市场风险引起的损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赔偿。目前,我国的投资者教育机制刚刚起步,投资者诉讼机制和赔偿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并发挥作用。 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可以预见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监管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高效率的证券监管是保障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以下从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上市公司监管、独立董事制度、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和建议:对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建设问题,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确立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证券监管机构法律地位的条款和细则;加强立法建设,增强证券监管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备性和配套性,提高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增强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法制内容的实效性;-’建立健全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实施机制,杜绝有法不依的现象,加大执法力度;适应证券网络化和市场开放的发展趋势,尽快制订适宜的相关监管规章制度。!从规范和发展两方面抓好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在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同时,努力为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监管激励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加强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派出机构监管绩效考评机制。重点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制度建设,切实搞好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独立董事制度。首先,确立独立董事应有的社会地位,提高独立董事参与上市公司最大决策的程度,培育并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库;其次,明确区分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不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最后,加强关于独立董事的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的监督,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建立一个主体多元化,结构多层次,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高效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逐步改变目前仅由证监会单方面垄断监管规则制订的局面,缩小行政监管直接作用于市场的范围。让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监管主体来填补行政监管收缩后留下的空白,强化自律监管对行政监管的制衡,多方面约束并尽可能减少政府机构执法中腐败现象的发生。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以外,值得一提的是,对监管者的监督在我国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因此要努力推动监管的法制化和市场化,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包括内部制衡机制和外部制衡机制,保障公众及媒体的监督权力,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参考文献: 曹凤岐等 ,证券投资学(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郑燕洪,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与市场纪律———国际金融监管新趋势的模型解析 特区经济 易宪容, 美国金融业监管制度的演进世界经济,高西庆。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监管必须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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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及其存在问题 论 文 提 纲 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 1、国民经济的资源配置 2、证券市场深化和完善了中国的市场经济体系 二、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1、信息失真现象严重 2、证券市场规模 3、证券市场制度 三、中国证券市场发展问题的对策 1、政府推出积极的资本(股市)政策 2、加强投资者教育 3、监管改革 四、结论 摘 要:我国证券市场从有至今,经过高速的发展,已初步形成规模,但仍不成熟,仍存在许多问题,例如证券市场规模过小,资本品种类不足,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投资者缺乏投资理念,不理性投资,证券公司综合竞争能力较弱,法律、诚信环境及监管体系有待完善,监管有效性和执法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问题,而这些问题需要慢慢的改进。 [关键词]证券市场 发展 问题 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在诞生后短短的20年间,迅速成为无论从总市值、募集资金规模、还是交易活跃度都走到世界前列的全球主要市场,跨越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历程,这应当说是一个奇迹。这自然得益于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的坚实基础和大背景。但是,证券市场本身无论在制度建设、交易规范和监管努力等方面的长足进步,也是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因此,我们既绝不可妄自尊大,也不必妄自菲薄。 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 (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到几天的主要成就是它优化了国民经济的资源配置,推动了创业创新和企业成长,从而极大地增进了实体经济的活力和可持续发展。 强大和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使各类优质企业都能有了筹集资金的市场化渠道从而实现加速发展。而股市巨大的财富效应一方面吸引了各种社会资金涌入市场和流向优质企业,另一方面激励了千千万万的普通人燃起创业的梦想,追求创新和成功。资本市场助推了企业家精神的弘扬。 (二)证券市场深化和完善了中国的市场经济体系。 记得早在1980年代引入市场机制的初期,当时的改革者就已经预感到仅有商品的市场化不足以替代原有的庞大的计划经济体系,改革的发展将逻辑地需要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配套,需要期货市场调节和稳定长期供需关系。中国证券市场这20年的发展,通过债券、股票、权证、期货等各种金融工具,提供了多层次的投资和分散风险的手段,使得金融投资既是专业机构的获利避险工具又成为大众理财的通畅渠道。以证券市场为代表的直接金融的兴起,改变了我国 长期以来仅仅依靠银行间接金融的体制,在整体上提高了资金效率和降低了金融风险。这为中国经济在逐步融入全球一体化的过程中,保证自己的经济自主性和抵御外部的金融冲击打下了可靠基础。 二、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失真现象严重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中,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相当严重,有的公司不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录来披露会计信息的,而是根据领导人的意愿捏造会计数据,欺投资者;有的公司设置两套账,以逃避现实有关部门的监督等等。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司领导人为了个人利益或小集团利益授意或强迫会计人员造假是主要原因,社会监督部门监督不力也为虚假信息流入社会创造了条件。 (二)证券市场规模 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以股票为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规模看仍有很大不足。全世界平均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为8%,发达国家约为25%;而我国仅为,至2007 年中期上升至10% 左右。另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 GDP) 的比重看,世界平均为30 % 左右;2006 年前我国仅为,至2006 年股改后,该比例升至43% ;但距发达国家的80%仍有很大差异。而且在我国证券市场总市制中还包括了大量非流通市值。综上所述,我国股市规模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有较大差距。 (三)证券市场制度 (1)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撑证券市场高效、公平运转的基础,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等。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无论从制度本身还是从执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开不够的问题,表现在一些重大信息披露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极大挫伤了股民、债券投资者的信心。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是指证券投资者在获取有关信息后,给予证券投资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实现的制度。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很不健全,使投资者面临的市场风险过大,严重挫伤了股民的投资积极性。 还有我国证券公司综合竞争能力较弱 上市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法律、诚信环境及监管体系有待完善,监管有效性和执法效率低下等一系列原因 三、中国证券市场发展问题的对策 (一) 政府通过推出积极的资本(股市)政策,扩大直接融资,调整经济结构,做大经济总量。 1.应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目前我国债市容量规模比较小,债市融资占直接融资总量的比重与成熟市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从体制机制层面看目前还有很大障碍制约了债市发展。 2.应大力发展场外市场。场外市场一旦打开,会让更多创新型、创业型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从而加大国家科技进步的步伐,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平台。今年加快推进场外市场建设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点工作,场外市场作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有力补充,面向的企业范围应该更大,门槛应该更低,挂牌标准更加灵活,并且有其独特的监管模式。股市不能沦为圈钱工具,不能竭泽而渔,正如央行行长周小川所言,把池子建设好,把热钱、房地产资金、等引入到股市,这样的股市才能健康发展。 (二)加强投资者教育 正如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所言证券市场有风险,一般投资者不要入市。投资者应该有对市场的清醒认识,要树立长期投资观念。作为一名成熟合格的投资者,在证券市场进行投资,如果没有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那注定是会失败的。因此,加强投资者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教育的重要性就特别显著。做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吸引越来越多的机投资者的参与,允许养老金、企业年金入市,使市场变得越来越成熟。 (三)监管改革 1. 在一行三会之上成立国务院金融委,加强“一行三会”之间的协调性,大力支持积极资本政策的推出和执行。 2.开展监管者教育,转变监管者工作作风,培养服务意识,建立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及时与投资人沟通的长效机制; 3.监管者要打破“审批情结”,将IPO上市企业的实质审核(审批)向程序化审核和形式性审核转变。将主要的精力放在监管市场各类主体、交易所和中介机构上,沿着监审分离的方向推进证券监管体制改革。 4.要改变现阶段发审委有权、保荐人有钱、投资人有险的不合理的发行制度。 四.总结 尽管当今中国证券市场仍存在很多新的问题亟待解决,但小的瑕疵阻挡不了蒸蒸日上的势头,我们期待中国证券市场在不断健全发展中开启新的篇章。

可参考:题目:论中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探讨[摘 要]: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驱动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政府驱动发展的模式必然带来某些制度性的缺陷。这种先天的不足和过速的发展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始终处于动荡之中,投机风盛行,大户操纵、违规操作之事屡屡发生,规范市场成为保证和促进证券市场发展的首要任务。用什么来规范市场,由谁来规范市场,如何对市场进行规范,这就是证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所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正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演化的自然结果。按照一般的过程,证券市场的发展应该经历由最初的债券现规范性货市场到股票交易市场,再到相应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这样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渐进发展过程。 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及其不规范性我国的证券市场发端于80 年代初,而真正成型并初具规模是在90年代初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后。短短十几年的时间,我们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几百年的发展历程。股票、债券、市盈率、指数这些数年前还少有人知的概念,如今已成为普通老百姓日常谈论的话题,几千万股民投入到证券市场,随着行情的涨落而起伏跌荡。而我国的证券市场是脱胎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初级阶段,是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产物,在股份制试点阶段,就急急忙忙地建立了股票市场;在股票市场还没有成熟、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化的情况下,又过早的开设了市场化要求更高、风险更大的国债期货市场。这些急于求成的“快速建设”,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就面临着整体经济上处于转轨阶段与证券市场的超前发展的矛盾。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不规范性的表现如下: 1.股权结构杂乱。 目前,我国股票种类分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发起人法人股、募集法人股、定向募集法人股、公众股、内部职工股、职工集体股、优先股、A股、B股、H股等,形成了我国股权设置复杂、种类纷繁的局面。这些股票中,有的上市流通,有的没有上市流通。一家公司既有上市的股票,也有不上市的股票。而且,同一家公司的股票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价格也不同,股权结构杂乱。 2.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从我国现行《公司法》来看,董事会职责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公司资产的处置权、为其他企业提供还债的担保权等是不是董事会职权?能否通过多数决议原则将股东会的职权授予董事会来行使?《公司法》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实践中此类职权的安排较随意。董事长的法定职权过于集中,使得董事长在职权的享有上远远超过其他董事。又由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过度集中,公众股过度分散,董事会很容易被大股东操纵。 经理的权利没有得到制约。公司的日常工作应由总经理负责,总经理行使职权必须以董事会决议为基础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但实际上,总经理改变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决策的情况时有发生。 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是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成员中非职工代表对公司的了解甚少,难以发挥相应的作用;职工代表同董事、总经理在日常工作中又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要他们行使监事权如同纸上谈兵。而且,现实生活中监事开展监督活动,难以在法律上找到可操作的依据。 3.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问题很多。 (1)信息披露不及时。上市公司的信息是时效性极强的资源,信息披露的滞后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2)信息披露虚假。一是发行人为获得发行资格,采取虚增资产、虚减负债、增加待摊费用等方法,达到以虚假信息包装公司形象的目的。二是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缺乏有效性,反映公司信息的合并会计报表过于笼统和模糊,难以揭示不同地区的盈利水平、经济增长趋势和风险状况。三是,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措辞含糊、模棱两可。如在披露股息率时,不提具体数字;披露盈利预测信息没有预测依据;年度报告不披露非主营业务细节和变化情况;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经济业务;缩小负债与亏损。 (3)信息披露不公平。上市公司的消息还没有在证监会指定各大报纸上刊登,却已由其它渠道泄露出来,对中、小散户极不公平。内幕消息的存在是我国现阶段股市的重要特征。 (4)对市场传闻不做必要的澄清。有的公司对于市场传言听之任之,甚至将计就计,推波助澜,使不知道内幕消息的中、小散户疯狂跟进,大量的资金被套牢,损失惨重等等。 4.机构投资者的违规违法情况严重。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上从人数上看个人投资者,占总开户人数的99.7%,机构投资者只占0.3%。但是机构投资者拥有80%左右的流通证券余额,个人投资只拥有20%左右的流通证券余额。一些大的机构投资者就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操纵市场,“对敲拉升”、“造势做局”等违规违法活动不断出现,炒作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关联机构互相炒作、互相买卖,买卖非常频繁,把价格炒上去。另外一种就是由有关的上市公司放出利好消息,然后把股价拉升上去。只要有大量资金,包括从银行筹措的资金人市,就可以把价格炒上去,吸引中小投资者或其他局外投资人跟进。当庄家发现有大批人跟进的时候,就会偷偷地出货,自己逃之天天,而把跟庄的人套住。导致股票市场投机盛行、消息乱飞,价值投资法则、社会道德、法制观念等被投机者抛到脑后。股票市场的投资功能、转制功能等都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 5.证券市场的进入退出机制不健全。 证券市场的基本原则是优胜劣汰。虽然经过发行制度的改革已放宽了证券市场的准入限制,但仍没有实现证券市场进入的完全平等;而证券市场的退出机制则根本没有体现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相当一部分经营亏损的上市公司,不仅没有从证券市场淘汰出去,反而由于有重组题材而受到投资者的追捧,这就严重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质量,从根本上动摇了证券市场的基础。 6.证券交易中心的设置、运作有明显不规范的地方。 证券交易中心从组织形式上来看,基本上是会员制形式、公司制运做。在业务范围上,有的证交中心自成系统、上市交易自己的品种、有自己独立的业务范围而不与证交所联网;也有的证交中心既有自己独立的业务品种,又与沪深证交所作联网业务。整个市场缺乏必要的统一布局,市场运营效率低。 7.证券经纪人制度存在许多不足。 这表现在:(1)目前对证券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和资格尚没有明确的说明。对证券经纪人的业务范围、权利和义务,证券经纪人和券商之间的关系,证券经纪人和客户之间的关系,证券经纪人自身行为规范等均没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发生纠纷,各方都无法找到法律依据,难以从法律角度保护自己。(2)券商在内部实行经纪人制度,会过于注重客户的营销功能,而导致经纪人误导客户,降低服务质量,影响券商的形象。(3)券商实行经纪人制度,目的是扩大成交量,注重营销,而经纪人会受个人利益驱动,不能客观公正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或擅自向投资者承诺收益,约定分担买卖风险,增加投资成本和交易风险。 8.证券监管组织体系缺乏效率。 证券监管组织体系是实现证券监管目标的重要保障,从证券监管部门的机构设置看,目前的组织管理体系与监管层次存在机构重叠、效率不高等问题。 地方证管办由于管理的区域较大,并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形成证监会与地方特派办作用较大,证管办作用不足的现象。 9.证券监管行政管理色彩较浓。 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向市场化过渡时期,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多采用行政监管与市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尽管在监管方法上已向市场化转变,但行政管理的色彩仍然较浓。 除此之外,我国的证券市场中还存在着配股的随意性,证券中介机构评估不实、核收不准、查账不严、出具假证明,证券商欺诈客户、违规投资,国债回购市场买空卖空,投资基金发展不足等不规范现象或问题。 二、证券市场不规范性存在的原因分析 1.整体经济转化与证券市场超前发展的矛盾。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演化的自然结果。按照一般的过程,证券市场的发展应该经历由最初的债券现货市场到股票交易市场,再到相应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这样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渐进发展过程。而我国的证券市场是脱胎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初级阶段,是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产物,在股份制试点阶段,就急急忙忙地建立了股票市场;在股票市场还没有成熟、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化的情况下,又过早的开设了市场化要求更高、风险更大的国债期货市场,以至随着发生了国债期货市场上著名的“3.27”事件。这些急于求成的“快速建设”,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就面临着整体经济上处于转轨阶段与证券市场的超前发展的矛盾,成为证券市场不规范的原因之一。 2.政府推动模式与证券市场自身运作机制的矛盾。 可以这样说,我国证券市场成立的早期是为我国的国有企业脱困服务的。因此在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只能采取走一步看一步的相机决策的办法,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问题解决的滞后性。例如,为了不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对我国的股权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形成了公有股不能流通的巨大压力;为了吸引外资并限制境外资本对我国市场的控制,我们设计了A、B股并存的双轨运行机制,形成了同股不同价的隐患。 3.证券市场发展的法制要求与立法滞后的矛盾。 我国的股份制试点早在80年代底就已进行,证券市场的正式建立也在90年代初,但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根本大法《证券法》却在1998年12月29日才正式出台,1999年7月1日才正式实施,落后了将近10年。立法的滞后,使我国的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失去准绳和标尺。我国在前几年的证券市场发展中,由于证券法未出台,所依据的是政府的政策,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有着随意性、多变性、缺乏连续性的特征,以至形成了多年的政策市、消息市。 4.市场主体错位及激励机制与制约机制不对称的矛盾。 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主要由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构成。从持股比例分析,我国国有股东的身份非常特殊,一方面是国有资产的代表,其行为目标是保持对企业的控股权和国有股权收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他处于管理者和计划者的地位,既要对股份制试点和上市规模进行均衡调节,又要确保股市的价格水平和市场规模,正确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这种双重身份和双重目标的矛盾,使国家股不能流通,无力出资配股,使国家股东更侧重于管理目标而有意无意,甚至无奈弱化股东的目标,这就使证券市场实力最雄厚的行为主体在市场的稳定中没能很好发挥应有的作用。 法人股东,特别是证券流通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仅没有成为稳定市场的中坚力量,相反,却成了证券市场上最为危险的投机者。从我国近几年每次的行情波动,以及各股的强力上扬里面,都能看到庄家的身影。5.游资充斥与金融改革缓慢的矛盾。 我国经济目前正处于市场化的进程中,与此相伴随,我国的金融市场也正处在货币化的进程中。由于居民收入的迅速增长和储蓄倾向的上升,及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我国对货币的投机需求迅速增长。由于我国银行体制改革相对滞后,融资不畅,银行的部分货币流出银行以外出现“脱媒”现象,形成了体外循环的社会游资。另一方面,金融创新工具不够丰富,投资需求无法满足,无法疏导游资,导致社会游资在高风险、高回报的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横冲直撞,直接干扰了这些市场的规范化,影响了市场的稳定。 三、规范化是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首要选择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于经济转轨时期,基础薄弱。政府行为的行政性在证券市场创建初期具有主导作用,但随着我国证券市场日趋成熟,政府行政性主导的负面影响已经显现。随着我国国民经济良性运转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 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将不断扩大。这在客观上要求改变政府主管部门按照证券市场内在规律性,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市场准入、发行、上市、交易、清算、稽查、监控等规范。1.证券市场规范化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规范化的市场能够提升市场的内在价值。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扩大,规范化已成为政府推进市场建设的首要选择。政府行为在推进市场规范化过程中,是否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是否遵循市场化的要求,其根本点在于能否建立起有效的运行体系、 制度体系和保障投资者权益的机制。(1)证券市场规范化过程中的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不能逾越法律规定的界限,包括政府的立法、执法、 监管和服务功能等行为的行使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政府行为要符合行政管理和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掌握证券市场的科学规律, 便不能有效地监管证券市场。证券市场中政府行为的创新和完善必须以市场化为导向, 这是证券市场中的政府行为区别于其它领域的基本点。证券市场的规范化是全球各证券市场自始至终遵循的基本原则, 是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信心、保障市场安全和功能正常发挥的前提。政府作为对证券市场实施规范化的主体,其目的是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 高效和有序的证券市场。证券市场的规范化是以政府行为的有效性为前提的。规范化的市场能够提升市场的内在价值。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扩大, 规范化已成为政府推进市场建设的首要选择。非规范市场必将导致市场的运作无序、信息失真和系统风险, 甚至引发国民经济的崩溃。(2)证券市场规范化中政府行为的判定政府行为在推进市场规范化过程中,是否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是否遵循了市场化的要求, 其根本点在于能否建立起有效的运行体系、制度体系和保障投资者权益机制。 其具体表现为:一是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包括证券市场主体资格、市场准入条件、证券市场交易、退出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规。二是有效的监管执行。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行为必须规范化,执法行为的方式、程序都必须合法、 规范。政府执法行为的滥用往往会导致证券市场主体权益的损害。三是提供冲突解决机制。证券市场参与者利益的不同,必然伴随着冲突。 有效解决市场参与者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既有益于改善市场环境,化解市场风险,又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市场规模的扩张必须按照有效的规划进行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规模必将随着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转和不可逆转的经济全球化而不断扩大。这在客观上要求改变政府行为的运行机制和操作手段, 而要按照证券市场内在规律性,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市场准入、发行、上市、交易、 清算、稽查、监控等规范,以使规模的扩张有序地进行。非规范的规模扩大,不仅带来市场运行的无序,而且必定形成系统性风险。同时,证券市场的性质决定各市场参与主体地位平等,其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但由于市场自身和各市场参与主体行为都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与自发性。因此, 政府行为既要保障每位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更要维护市场秩序,调整、规范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成熟性、参与主体的多样性、 市场发展的扩张性、监控手段的滞后性迫切要求建立系统的运行规则并有效地实施。3.证券市场规范化过程中政府行为的基本原则政府行为在证券市场规范化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法治化原则。政府行为不能逾越法律规定的界限,包括政府的立法、执法、监管和服务功能等行为的行使,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中 ,首要的是政府行为程序的法治化。我国证券市场实行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的监管体制。政府行为规范与否, 与市场稳定的程度密切相关。非法治化的政府行为势必带来证券市场混乱无序, 更谈不上市场安全。二是科学化原则。政府行为要符合行政管理和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政府行为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其运行的机制、主体对象等诸多方面的合力,共同制约着政府行为的实施结果和效率,只有政府行为科学化才能促进证券市场发展。同时,证券市场有其特殊的内在规律性,其突出特点是虚拟资本运行、信息化和市场流动性强等。不掌握证券市场的科学规律,便不能有效地监管证券市场,直接导致“政府失灵”。三是市场化原则。证券市场中政府行为的创新和完善必须以市场化为导向, 这是证券市场中的政府行为与其它领域所不同的基本点。政府必须把市场化作为其行为实施的起点和归宿点,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体现政府行为,尤其是市场体系的完整、功能的增强、制度的创新和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更新等方面, 要始终把市场的内在要求,作为实施政府行为的依据,这样才能推进市场的健康发展。破坏市场内在的机制,政府行为必将导致证券市场的非规范或超规范运作,从而引发市场混乱乃至巨大的市场风险。四、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1。解决国家股、法人股上市流通问题,规范股权结构。 我国限制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对于国家股、法人股的股东实际上是不公平的,也违背了市场经济和股市的基本原则,对股市的稳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允许国家股、法人股流通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要求,公有股的流通有利于政府运用经济手段调节股市,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在进行国有股上市过程中,整个过程要充分体现市场化的原则,市场化原则应当体现在国有股流通的各个环节上。国有股上市可以直接通过公开的证券市场,也可通过其他形式的转让,但最终都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在国有股上市流通这个过程中,政府所担当的角色应当是制定国有股管理和转让的法规,制定统一的游戏规则来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化,而不能过多介入到具体的交易定价和交易规模的界定上。 在解决股权结构问题的同时,可以采取暂缓新股上市节奏,使市场能够轻装上阵。在上市的方式上,可以采取多种渠道分流,以缓冲大量股票上市对市场的冲击。 2.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运作。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础,只有上市公司规范化才有证券市场的规范化。上市公司的规范化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标准来要求和衡量。在进行上市公司的改造时,要确切地使“三会”行使自己的职责,发挥功能。贯彻《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规范和完善上市公司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使企业的制衡机制起到名副其实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公司重大事件的披露。创造更多的绩优公司,通过改革、技术进步、新产品开发、市场开发等途径,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以此增强投资者的长期投资信心。此外,还要为上市公司的规范化创造必要的外部环境,转变政府对上市公司的管理方式,保证上市公司的自主经营。证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力度,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增资配股等加强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完善自律机制,促使中介机构为上市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供公正的服务,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都应遵守行业规则和职业道德,依法公正履行各自的义务。 3.培育并监管机构投资者,减少股市的投机行为。 我国的证券市场历来以散户为主,机构投资者所占比例有限,这是导致股市经常大起大落的原因之一。放宽对包括保险基金在内的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入市限制,使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逐渐按比例投入股市,既可增强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又可活跃证券市场。积极筹建共同投资基金,并把社会各阶层的限制资金集中起来,形成金额较大、相对固定的长期投资基金,增加股市中机构投资者的比重,解决目前股市投机的问题。 加强对机构投资者的监管和引导,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要对机构投资者开户进行必要的审查,对机构投资者要进行信用评级,对不符合规定的机构投资者要进行约束,对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来源、持仓数量、操作过程等情况也要进行必要的监控和调查,使其投机行为受到一定的限制。 4.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 由于证券市场发展迅猛,证券市场法制建设滞后。一是《证券法》的某些内容已不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急需修改、补充。包括《证券法》没有涉及,而证券市场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信用交易问题等;还有《证券法》有规定,但与市场发展有差异的问题。二是需要进一步修改和需要尽早出台的相关法律。如《公司法》中的许多内容已不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急需重新修订、补充。《证券投资基金法》需要尽快颁布。三是与《证券法》相配套的规章、条例的缺乏。《证券法》是证券市场的根本大法,只是规定了证券市场的基本原则,还需要大量加以细化的、具体的、科学的、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而现在的规章、条例远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造成证券市场参与者行为失范,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 5.建立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是证券市场建立统一的法规体系、运作体系的前提。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强化证券监管机构的各项职能,对证券市场实行专门化的管理,并实现对证券市场的公正管理,克服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促进我国结 语完全依靠行政性措施管理证券市场,是政府行为不规范的主要表现之一,给市场造成的损害更大,这已被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经历所证实。因此,证券市场的规范化, 决不是行政干预,决不是简单地以政府意志为导向。现阶段推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化, 首先是要依照市场化的导向建立规范机制并有效地规范政府行为, 才能真正实现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稳定发展。参考文献[1]陈尚前:《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健全与规范》,《开放导报》,2005年05期。[2]宋伟杰:《促进我国证券公司规范发展的思考》,《宏观经济管理》2006年03期。[3]柯原:《规范证券市场 构建和谐社会》,《管理世界》2005年08 期。[4]杨菁菁:《科学的构架和管理 规范的运作与经营——解读澳大利亚证券市场》,《南昌高专学报》,2005年04月。[5]于友伟:《退出机制的完善与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04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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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学》(丁忠明,黄华继/国别:中国大陆)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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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证券投资学

作者:丁忠明,黄华继/国别:中国大陆

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年份:2006-6

页数:554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体现了证券投资相关基础知识点,并力图通过实际案例来加以说明,特别是针对我国实际证券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的严重问题,列出了专门的章节来进行信息披露的讨论,并专门辟出一章,对近年来兴起的行为金融理论在证券投资中的应用,做了有益的尝试。

《证券投资心理学》([德]安德烈·科斯托拉尼)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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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证券投资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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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德]安德烈·科斯托拉尼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译者: 郑磊出版年: 2017-6页数: 232

内容简介

这不是一本教科书,而是一代投资心理派大师的经验之谈,其中包括了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的种种奇闻逸事。在今天,特别是研究行为金融和投资者心理的学者看来,这些观念并无新奇之处,但是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都来自一个证券交易界“骨灰级”大师的亲身实践和体验。这是最为珍贵的传承,是人类精神世界那些熠熠生辉、绵延不绝的闪光思想。这是古老而又最贴近现代证券交易的思想,对于今天这些走入迷途的人来说,有必要阅读经典,拨乱反正,回到本原,站在大师的肩膀上,重新出发。本书正是作者钻研、思考、解读政冶、经济、新闻、社会、资讯与心理学的精华,是他翻滚于股市洪流时,所见的投机客、股票玩家、狡猾老狐狸的真实缩影,也是他看穿股市心理,得以在无数次战役中,最终获胜的亲身体验。

作者简介

安德烈·科斯托拉尼1906年生于奥匈帝国(现在的匈牙利),13岁随家人移居维也纳后,曾于法国、美国从事证券投资,着迷于欧洲各种证券的变化,展开了其绚丽多彩的投机人生。科斯托拉尼35岁时就赚得足以养老的财富,之后常年定居德国和法国,但过人的精力使他不甘就此退休,转而宣传推广证券投机的艺术,游走西欧各国,特别是在德国和法国各地开办咖啡馆证券投资讲座,并为德国经济评论杂志《资本》供稿长达25年。同时,他还写书出版。他一生共出版了13本国际畅销著作。在全世界销售300万册。被誉为欧洲的沃伦·巴菲特和证券教父;全球金融投资类百万畅销书作者;20世纪股市见证人、20世纪金融史上最成功的投资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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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研究论文

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现状分析及其未来发展趋势传统的股票复盘技巧是有四个步骤的,即看异动幅度较大的股票、搜集个股的讯息层面消息、寻找股票异动相关因素、坚持复盘。在操作过程中,其实是很难做到这四点的,一般在复盘中会重点看的内容主要有两点,股票复盘技巧重点看什么?再复盘时最看重的两点即昨天涨停板今天的赚钱效应以及趋势。下面就对这两点逐一的讲解。一、昨天涨停板今天的赚钱效应昨天涨停板今天的赚钱效应是怎么理解呢?简单的说就是:哪一类涨停股次日是有肉的,哪一类股票是持续有肉的。这里的赚钱效应,指的就是明天买进的人后天可以出的。一般有赚钱效应的股票都是最强的那个板块的人气股。相反的,今天涨停的明日闷杀,或者跑路的时间不多,机会很少,那么你就应该小心这类股票了。二、趋势为什么要重视趋势呢?主要是因为趋势是一种客观的存在,而明天的涨跌是一种主观判断。在买卖一只股票的时候,最先要判断的就是趋势,势的重要性要排在量、价的前面,所以是势、量、价。只要趋势判断对了,那么接下来就好办了。当趋势转折的时候,别去接飞刀,别幻想什么回调来第二波,宁愿第二波趋势起来时再去追。市场不好的是由一定要去进行回避,相信自己的感觉,在没有赚钱效应,趋势有明显下跌的行情中,你去投资,那无疑是自寻死路。当然那操作模式是跟个人的性格有非常大的关系的,本人的个性决定了自己以上的复盘技巧,当然并不是人人适合的,结合自己的投资风格去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复盘模式才是正确的。

企业债券和股票一样,是资本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市场结构要求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共同协调发展,这既有利于金融领域的改革,社会信用的优化,同时又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集资金的市场基础。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体系中,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远大于股票市场。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及其结构的完善,进而影响了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 一、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 1.企业债券市场占整个债券市场的比重较小。据统计,1991-2002年间,国债发行总额为30331亿元人民币,企业债券总额仅为3050亿元人民币,占国债总额的10%,实际上,国债市场大于企业债券市场的情况,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都普遍存在。经济与金融发展历史规律研究也表明,政府债券市场大于企业债券市场似乎是必然的现象。但是,中国债券市场与企业债券发展的差距如此之大,却是十分少见的,它远高于国际资本市场的平均水平。 2.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相对较小。2002年末,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托管的债券,再加上凭证式国债,总共为万亿元人民币,债券总值相当于GDP的29%左右。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债券总值与GDP的比例远高于此,如:美国的债券总值占GDP的比例为143%,日本为136%,欧盟15国为82%,全球统计债券相当于GDP的比例为95%.在我国债券总体发行规模小而国债又占相当大的比例情况下,国债发行规模和GDP增长之间保持了较显著的相关关系,国债发行基本上与宏观经济增长态势相一致,而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与GDP增长间不存在正相关,不能对我国GDP的增长作出适应性反应。 3.企业债券融资相对滞后。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来说,企业的价值,在一定范围内,会随着负债的持续增加而上升,企业的融资顺序表现为:内部融资优先于债务融资,债务融资优先于股权融资。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往往过度依赖股权融资,忽略债券融资,造成了我国企业股票发行的规模远远超过了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即存在有股权融资偏好。这种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滞后性不仅导致了企业融资手段的单一,而且影响到股票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充分发挥。 4.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具有明显的管制特征。在发行环节,目前仍采用发行计划规模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具体发行采取审批制的监督管理模式;债券发行进行实质性审批,难以采用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金融工具,从而债券品种的创新受到极大限制;价格受到管制,如债券利率区间的限制,企业债券的利率在管制下缺乏弹性,无法公允反映债券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别,使企业债券和其它金融工具之间难以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同时,证券经营机构的行为受到管制,发行对象和发行区域受到管制等。 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约束和障碍 造成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障碍,也有市场约束。 1.政府政策方面。出于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考虑,政府赋予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和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这两大历史使命,而后者又是主要的。企业债券的作用是为企业筹措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而股票和国债同时还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起着重要作用,股权融资和国债由此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由于这种政策的倾斜,在债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具体表现为我国债券融资的计划性。国家每年都要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货币政策、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证券市场发展等方面的需要,对股票和债券的发行额度作出总量安排和结构控制,债券发行尤其是企业债券发行长期实行多部门行政审批制,因此,出现一些市场差别问题。 2.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第一,企业缺乏独立财产权,造成部分企业债券兑付困难。由于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因此并不能真正承担履行债务契约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他们可以从融资活动中获得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及企业员工福利待遇的需要,却不能真正承担融资失败的财产责任,一旦融资失败,责任最终只能由国家来承担。第二,一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重股轻债”,缺乏发债的内在动力。在我国,有资格上市的公司基本是由国有企业转制而来,国有股一般占控股地位,而国有产权所有者缺位,这种特殊的产权结构导致了“内部人控制”,公司经营者的目标常常并不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经营者自然首选股权融资,后选债务融资。 3.企业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足。我国债券二级市场由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组成。由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不接纳企业债券,原来可以交易企业债券的地方性交易中心又被关闭,企业债券的流通与转让只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这一条路,但是证交所的上市规定又非常严格,存在许多不必要的限制条款,绝大多数企业债券无法流通和转让。截至2003年11月,在深、沪两个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企业债券仅有24只,日成交额平均不足5000万元人民币,每只债券的日成交量只有几手至几十手,有的甚至没有成交。如此小的交易量,对于整个企业债券市场而言,可以说几乎没有流动性,影响到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从而使债券市场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市场发展也受到 4.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发展滞后。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与成熟,主要表现企业债券评价体系是否规范。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都是由拥有独立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并完全靠出售自己的评价结果来盈利生存的信用评级机构独立进行的。我国信用评级也存在一些问题,并没有完全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债券评级机构不对评估结果承担无限责任,这就导致一些评级机构为了达到盈利目的,出具虚假评级。第二,我国信用评级机构不仅所受约束比国外评级机构少,而且在评估技术和经验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导致所评价出的信用级别的参考价值较低。 三、发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对策建议 1.积极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对策建议。政府在政策上应支持企业债券的发展,大力推进债券发行制度的市场化建设。企业债券发行应向核准制、注册制过渡,改变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期限和利率水平由政府决定的状况,不论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及规模大小,都要由企业自己根据自己的信用级别、偿债能力和融资需要,以及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债券发行的利率水平和还债期限,以便使各发行主体的信用差别得到显示,提高企业债券应有的供给弹性和价格需求弹性。政府对债券市场的管理主要是建立健全信用评级、担保、受托人和信息披露等法律制度体系,形成对公司发行债券的硬约束,降低违约风险。同时,要鼓励发债企业在利率形式、债券形式、付息方法、期限品种结构等方面不断创新,以增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2.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实现财产权的分散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途径则是大力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等。只有经过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才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真正市场主体,才能转变“重股轻债”的观念,才能真正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与责任。这是发展、壮大企业债券市场的关键环节。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偿债保障机制,以防止企业负债率过高和财务风险过大,约束企业经营中的道德风险,确保债务本息能够得到正常支付。 3.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国外的经验表明,随着债券流通性的增强,投资者会自动增加投资的需求。因此,发展我国企业债权市场的当务之急是解决企业债券的流通问题。(1)要加快债券二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首先,应配合利率市场化进行改革,规范中介机构行为,防止垄断定价,逐步放开企业债券转让流通价格。其次,对场外交易市场和场内交易市场予以明确的定位,不同发行方式和规模的企业债券可选择不同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市场。(2)要搞活我国企业债券流通市场,还必须培育大量的机构投资者。应允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信用评级较高、风险较小而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企业债券;考虑设立企业债券市场基金,专门支持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为企业债券市场引入更多的资金。此外,还可以在企业债券市场试行做市商制度。由承销商担任做市商,不仅可以活跃企业债券的流通,而且能够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企业债券市场的投资。 4.健全信用评级制度。为了方便投资者判断债券风险、了解发行主体和市场的有关信息、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和对称性、保证市场运行公正合理、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必须充分发挥信用评级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健全信用评级制度。一是建立科学的评级指标体系。有关部门应该组织制定统一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级方法,以便各个评级机构共同遵守,保证评级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统一性。二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评级机构。国家可以委托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三是引入国外信用评级机构。这样可以在竞争中不断地提高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市场信誉,最终形成公允的信用评级体系。四是在信用评级责任方面,将评级的公允性完全交给中介机构,而监管部门只需对评级机构进行监管,由市场来决定评级机构的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耿志民。中国机构投资者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黄少安,张岗。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分析。经济研究,2001(11) 3.江春。产权制度与金融市场[M].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 4.何德旭,李武。关于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问题的思考。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2(8)参考资料: 回答者:335171925 - 助理 二级 4-11 12:35一、 证券市场对于农业发展的功能证券市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标志。作为市场经济的高级发展形式,证券市场浓缩和凝聚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机制、核心要素和基本价值观念,它应该而且可以为农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 筹资与投资功能筹资与投资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企业通过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能够迅速地把分散在社会上的闲散货币集中起来,形成巨额的、可供长期使用的资本,用于生产和经营,从而开辟了不同于间接融资(银行贷款)的直接融资渠道。同时,这些股票、证券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直接投资工具。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改变社会资金配置方式,开辟农业直接融资渠道,有利于克服农业发展的资金制约。 (二) 转制与监督功能 证券市场还具有促使公司转换经营机制的功能。证券市场对经营主体有一定的要求,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必须先改制成为股份公司,按照股份公司的机制来运作。企业要在证券市场发行证券,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要有良好的业绩。这就使企业时时处在各方面的监督和影响之中。这些监督包括:①股东的干预。股东作为投资者必然关心企业的经营和前途,并且通过授权关系或“用脚投票”实施他们的权力。②股价升跌的压力。企业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股价,股价提高,对公司是一种激励;经营不善产生的价格下跌可能导致外部接管,在这种制约下,管理层不得不认真地为公司服务,股东的权益因此得到相应的保护。③社会的监督,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制约,所有这些制约,促使上市公司形成健全的内部运作机制。 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有助于促进农业企业的机制转换,培育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要求它具有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优越的组织形式。相比而言,上市公司具有体制上的优势。对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有利于培育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2)启发和影响各类农业经营组织的企业化转变。证券市场不仅培育农业大中型上市公司,而且以它的标准、效率启发和影响着各类农业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经营方式有较高的效率,传统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方式逐步向面向市场的农业企业经营方式转变;农民从传统的农业生产者逐步向具有市场意识、投资意识、管理意识的农业企业家转变。 (三) 资源配置与结构调整功能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特征会引导资金流向效益好且有发展潜力的部门或企业,从而发挥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功能。在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缺乏一个引导资源尤其是资金流通与配置的市场机制。证券市场恰好提供了这样一种机制:在证券市场上,资金在利益的引导下流向效益好的行业、企业,抛弃收益率低、缺乏增长潜力的证券,从而实现包括资金在内的资源的合理配置。 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消除行业壁垒,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要进入证券市场,要在证券市场不被冷落,必须先要成为能够赢利的行业,成为比较效益较高的产业。在过去农工商脱节、供产销分离和农业劳动力过多的情况下,农业部门仅限于原料性初级产品生产,加工和运销环节的增值流向了工业和贸易部门。然而,在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条件下,农业的比较效益和市场地位可以大大提高。资源配置功能促使农业必须走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增强赢利能力。(2)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遏制和克服重复建设。农业部门的经营性资产中,存在不少重复建设项目,造成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重复建设是计划经济和部门分割的必然产物。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导致重复建设的旧体制还会发生作用。利用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可以有效地遏制和克服重复建设的弊端。这是因为,首先资本的趋利动机会冲破农业经营管理中的部门分割,促进资源的自由合理流动;其次,证券市场大范围的兼并收购、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四) 分散风险功能 证券市场通过提供各种不同性质、不同期限、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证券,既给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投融资渠道,同时也提供了分散风险的渠道。首先,融资方通过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实际上将其风险部分地转移和分散给投资者。上市公司的股东越多,单个股东所承担的经营风险就越小。其次,投资方可以根据不同偏好,通过买卖证券和建立投资组合来转移和降低风险。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特征解决了投资者难以变现的后顾之忧,证券市场的出现,为各种长短期资金相互转化和横向资金融通提供了媒介和场所。人们可以用现金购买有价证券,把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人们也可以卖出有价证券,将其变为现实购买力,以解决即期支付的需要。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农业生产的根本特征决定了它所特有的生产周期长、存在自然灾害等风险。证券市场的分散风险功能有利于化解农业企业的风险压力,有利于农业的长期发展。 (五) 社会功能 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证券市场还有其超越经济领域的社会功能。首先,证券市场的出现加速了中国经济转轨和社会现代化的发育过程,广泛而深入地传播了市场经济的基础知识和价值观念。其次,证券市场成为联系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与公民切身利益的纽带,起到了社会凝聚作用。证券市场是政治、经济的“晴雨表”。国际形势、国家政局、体制改革、经济增长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投资者的投资收。81.证券市场与中国农业发展益,也都会在证券市场中得到反映。证券市场的走势,投资者的心态、倾向也会反馈到国家有关部门,从而影响有关决策。同时,从自身利益出发,企业、投资者必然对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形势、企业经营状况保持高度的关切,并且成为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增长的坚定支持者。 这一功能对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有利于加强政府和公众对农业的关注。在证券市场上,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每天会吸引千家万户的注意,投资者会因此而更加关注农业政策、农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证券机构更会认真研究农业方面的信息,关注农业企业的经济活动。而这些信号会反馈到决策层,从而影响有关政策的制定和决策的实施执行。(2)促进农业部门经营观念的创新。证券市场浓缩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元素。农业与证券市场的联连,带来了经营观念的变化。例如,从只重视产品经营到产品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到既追求利润最大化,也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从只重视土地、农具等有形生产要素,到重视股票、债券等无形生产要素等。这是经营观念、思维方式的重大进步和创新。综上所述,证券市场为农业注入了多种现代生产要素,农业需要证券市场。同时,证券市场也需要农业的参与。农业对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在于:①没有农业的参与,证券市场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将大为降低,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将大打折扣;②农业所形成的食物与纤维系统是世界最大的产业部门,没有它们参与,证券市场是不完整的;③农产品市场是永不衰落的市场,农业为证券投资者提供了适宜长线投资的工具,有利于减少证券市场中的短线投机行为。 二、 农业利用证券市场的途径 (一) 农业利用股票市场的途径 股票市场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主体。在债券、基金等证券品种尚未充分发育的情况下,股票市场率先支撑起中国的证券市场。目前,我国农业对证券市场的利用主要是通过股票市场进行的。至1999年底,共有57家农业概念的股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其主营业务和资金投向涵盖农产品加工、畜牧饲料、种植、种子、渔业、水产养殖、林业、农产品流通、化肥、农用机械等领域,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 农业利用股票市场的步骤是:1.农业企业化。农业企业化的含义是:加快推动各种资源向农业产业化转移,对各种商品化农业的经营性资产实行企业化管理,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企业组织形式。企业化是农业企业进入股票市场的前提。农业经营性资产必须经过企业制改组,才具备进入股票市场的条件。 2.农业企业股份化。农业企业股份化是指农业企业建立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为农业进入股票市场奠定微观基础。农业企业股份化过程表现为多种形式,例如,农户联合兴办股份化的企业;对乡村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农户取得股东资格;农户以其交售的农产品或服务参股龙头企业,作为优先股东,分享企业利益,不参与管理;专业合作社参股龙头企业;龙头企业进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农业产业化链条不同环节的企业间相互持股,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必须指出的是,农业企业化过程是一个多样化的过程,是一个多种模式并存的过程。由于历史的、自然的原因,我国农业经营必然存在多种组织形式,农业企业也会表现为不同形态。这种多元化的组织结构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都会存留下去。 3.农业股份公司证券化。(1)扶持现有农业股份公司上市。在农业企业股份化的基础上,扶持和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股份公司进入国内外股票市场发行股票,走上资本经营的“快车道”。通过股票市场的筹资功能,募集资金迅速扩张企业规模,取得规模效益;通过股票市场的转制功能,提高企业的素质和管理水平;通过股市的资源配置功能,不断培育优质资产,改良弱质资产,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并运用并购、重组等资本经营手段,走集团化、规模化发展道路;通过股市的巨大影响,提高农业上市公司的知名度,扩大企业的无形资产,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让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农业产业化,让农业上市公司成为产业化经营的有力的龙头。 (2)组建新的农业股份公司并促使其上市。新组建的股份公司可侧重发展3种类型:一是大型。主要是原来国家部委直属的大型农贸加工、流通、进出口企业,经改组上市。二是精品型。选择若干著名的农业精品如砀山梨、涪陵榨菜等,组建农业精品股份公司上市。三是高科技型。把我国农业高科技成果、农科基地组成高科技农业股份公司,提高农业上市公司的科技含量。 (3)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随着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深化,农村资产得以量化,产权得以清晰,非上市的股份制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可以通过证券化,在产权交易市场流通转让。目前,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亟待建立。一个规范化的、有约束力的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盘活农业经营性资产,有效节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复建设,为大范围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创造条件,使股票市场与产权市场、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实现有效联连,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效率和规模。 (二) 农业利用债券市场的途径 中国债券市场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规模和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股市,更不能和银行信贷相提并论。中国企业对债券市场的参与程度是很低的。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至今为止还未有一家农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我国应重视和加强对债券工具的运用。 农业利用债券市场的主要方式有3种:①发行公司债券。②发行经营型的基础设施如路、桥、水库等项目债券。③政府发行农业专项债券。目前,可供农业产业化选择的债券类型主要是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

参考文献:[1]李广子.刘力债务融资成本与民营信贷歧视[J].金融研究,2009,12:25.[2]蒋琰.权益成本、债务成本与公司治理:影响差异性研究[J].管理世界, 2009,11:15.[3]肖宇,罗滢.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路径[J].宏观经济研究,2009,02:18.[4]刘星,彭程.负债融资与企业投资决策:破产风险视角的互动关系研究[J]. 管理工程学报,2009,01:15.

关于债券市场的论文

债券远期交易的推出,在市场上赢得广泛关注,对于深化债券市场改革、推动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利率市场化建设等均有积极意义,市场主体对此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这一交易方式推出后,截至9月底,债券远期交易累计成交60笔,金额亿元,成交较为清淡,这说明,目前金融市场形势下,国内机构仍无法借助远期交易获得投机、对冲或者套利的操作机会。尽管国内将逐步推出西方成熟市场的各种基本工具,但市场表现说明“引进”产品在国内仍面临着较长时期的磨合以及被选择的过程,因而,有必要重新审视西方思维模式下,金融市场的行为模式和交易方式。

一、债券市场金融工具比较

美国债券市场主要存在预发行,回购及逆回购、期权及期货、本息剥离工具等金融工具,这些工具的活跃,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降低发行人融资成本。例如,债券发行前活跃的预发行交易能够提前度量市场需求,便于发行人、承销商对债券的定价;回购及逆回购交易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帮助交易机构实现短期融资;债券的期货及期权市场,有利于市场参与者在流动性市场中建立分散化的对冲策略;本息剥离工具产生的零息债有助于实现现金流的重组,满足不同投资群体对不同现金流结构的需求。

近儿年,通过研究西方成熟市场运行状况,国内债券市场逐步引进了一些金融工具,目前已扩大到(质押式、买断式)回购及逆回购交易、本息剥离工具、远期债、远期交易以及即将推出的预发行交易等工具。从市场表现看,质押式回购及逆回购交易工具存在时间最长,已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调节流动性、管理头寸的基本手段,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各交易品种中交易量排名第一,2004年交易量将近10万亿元。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类似,能够向市场参与者提供融资渠道,在国内债券市场基础券种较少、尚未建立连续拍卖发行制度等因素的制约下,2004年交易量仅为1200多亿元。由发行人主导开发的本息剥离工具,由于国内市场流动性不足、不能满足市场参与者的有效需求,交易稀少,国家开发银行也仅试探性地操作了一次。远期债主要为了解决国内资金供给与利率的季节性波动较大的问题,这一安排最早在财政部发行国债时启用。目前,市场资金较为宽松,人民银行在央行票据发行中使用这一制度,用以熨平公开市场操作对资金市场的冲击。而即将推出的债券预发行制度,能够帮助确立价格发现机制,缩短承销时的分销周期,减小承销商的资金占用。

二、远期交易手段及国内发展现状

远期交易是金融市场运用较为普遍的规避利率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与现货交易的根本区别在于延迟了标的交割时间。广义上的金融远期合同,包括远期利率协议、期货、互换和期权。在国内债券市场,远期交易在大概念上包括远期债、二级市场的远期交易和即将推出的预发行制度,而曾经出现的国债期货交易由于当时的监管及市场环境方面的因素,被监管机构叫停后尚未恢复。

按照交易方式、场所的不同,远期金融合同可分为场内集中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种方式,其中,期货和期权这两种交易方式都已制度化、标准化,通常按照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在期货交易所和期权交易所安排上市交易;远期利率协议、互换通常在场外交易,在西方市场基本不属于期货交易法律所管辖的范围。在美国,债券远期交易的场外交易(柜台买卖)制度,源于1974年的商品交易法修正案(CommodityExchangeAct),这一规定通过将国债远期交易排除在期货交易的适用范围外,使远期交易得以在场外进行。而日本债券远期交易的制度化,是在1992年日本证券业协会实施债券远期交易规定后才开始的。在市场建设方面,国内远期交易基本与国际接轨,银行间市场的远期交易由人民银行监管,属于场外交易的组成部分。

在西方成熟债券市场中,远期交易作为一种必要和正常的交易机制存在着。一般来说,远期交易最主要的经济效益在于提供了避险手段,并为市场参与者增加了买卖时机的弹性;而市场主管机构、机构内控部门最关注的是市场中买空卖空的投机气氛是否太浓,且随着交割期限的延长,是否会增加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以及违约交割带来的信用风险。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为有效规避自身的买卖风险,交易双方都会审慎选择交易对象,并且定期重新审核机构间往来的授信额度,因而,对交易风险的控制必然会使远期交易的市场集中度较高,交易的代理也集中在几家大机构手中。

债券远期交易的推出,在市场上赢得广泛关注,对于深化债券市场改革、推动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利率市场化建设等均有积极意义,市场主体对此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这一交易方式推出后,截至9月底,债券远期交易累计成交60笔,金额亿元,成交较为清淡,这说明,目前金融市场形势下,国内机构仍无法借助远期交易获得投机、对冲或者套利的操作机会。尽管国内将逐步推出西方成熟市场的各种基本工具,但市场表现说明“引进”产品在国内仍面临着较长时期的磨合以及被选择的过程,因而,有必要重新审视西方思维模式下,金融市场的行为模式和交易方式。

证券市场诚信建设研究论文

金融诚信是一种规则,它属于道德范畴,其基本含义是守诺、践约、无欺,是社会各种交往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金融诚信论文的 范文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谈创建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诚信制度的思考

论文 关键词: 金融 信用中介机构诚信制度

论文摘要:中介机构是 社会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金融信用中介机构作为金融交易的桥梁与纽带,在培养金融信用、有效降低信用风险、加速金融业 发展 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从加强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立法、执法和依法监督角度出发,探讨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诚信制度建设。

中介机构是指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及个人与单位之间,依法取得资格专门从事服务、协调、评价等活动的机构和 组织。中介组织作为“市场 经济 的看门人”,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金融信用中介机构是面向社会提供信用中介服务的组织。从广义上说,金融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包括为信用交易提供信贷和各种支付凭证、信用证等的金融中介机构,如银行和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交易各方提供客户的资信信息服务的征信机构;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市场主体、各种有价证券等信用状况服务的信用评级机构;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由信用交易活动衍生出来的、为信用交易提供服务的其他机构,如律师事务所、 会计 师事务所、 审计师事务所等。狭义地说,信用中介机构指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本文所讨论的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特指狭义上的金融信用中介机构。

在 现代 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信用中介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主体。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面向社会开展资信评级、信用调查、信用信息加工、信用风险评价及控制、信用知识培训等专业化服务,以其特定的职能和专业服务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是 企业 行为的评价者、鉴定者和利益的维护者,是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信用中介机构作为金融交易的桥梁与纽带,在培养金融信用、有效降低信用风险、加速金融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应承担的诚信责任

中介机构以其信用服务于社会,诚信是其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信用是“信用中的信用”,诚信是其最重要的资本。金融信用中介机构不同于其他企业,它不是价格的竞争,而是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客观性的竞争。它既是诚信制度的维护者,又是诚信制度的 实践者。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规则,保持行为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不得征集或者披露虚假信息,不得提供虚假的资信 报告 、信用评级报告。但由于金融信用中介机构 管理体制不完善, 法律 法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够,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种种非规范行为,特别是各种失信行为层出不穷,如金融信用中介机构为了牟取不正当的利益,蓄意或合谋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发布虚假的信用信息,出具虚假信用评级报告;或借助行政权力,私人关系等开展业务,甚至不惜采取低价格、高回扣、高评级的手段达到扩张市场份额的目的。这样会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使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失信于广大投资者,给我国金融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的损失。

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失信的社会成本是巨大的。它导致交易成本增加,投资者利益受损,助长市场失信之风,危害守信者的合法权益,还导致了资源配置的扭曲及效率下降等间接或隐性的社会损失,影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在当前我国信用 环境恶化的状况下,必须强调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切不可因为一时之利而损害金融市场乃至自身的长久利益。为此,必须加快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诚信体系的建设,建立起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金融发展要求相符合的诚信中介体系,塑造其诚信的社会形象。这是我国金融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信用建立的内在保障。

“安然”和“世通”两起震惊世界的假账丑闻都牵涉到全球著名的安达信会计事务所,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某上市公司造假中所扮演的不光彩角色,使公众对中介机构的信任度大打折扣。会计师行业所遭遇的一系列信用危机,给金融信用中介机构敲响了警钟。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信用经济可以说是进行国际竞争的核心竞争力。金融中介机构的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我国信用环境恶化的状况下,必须强调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

中国 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 体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着眼于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法律制度,使各类市场主体真正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为我国建设金融信用中介机构指明了方向。建立良好的金融信用中介机构不仅可以有效解决目前金融领域中存在的失信问题,而且有利于从根本上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信用制度体系,是中国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必备基础。

从法律视角看创建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诚信制度

我国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许多隐患,这同外部法律环境不成熟有密切的关系。目前创建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诚信制度的难点,在于相关法律法规比较缺乏。由于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和保护,许多业务因无章可循而无法展开,在经营中难以保持超然地位。现代诚信原则的本质特征是它所具有的制度基础。如果仅仅把诚信看作是一种纯粹的道德原则,单纯靠舆论、良心来约束,诚信原则就会流于形式,失去了它的本质内涵。信用发达国家的 经验 表明,发达、成熟的金融信用中介机构是以健全的金融信用法律为前提和基础的,完备的信用法律体系是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健康、规范发展的必然要求。综合考虑我国金融中介服务领域诚信问题的现状及发展的要求,建立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诚信体系,必须优化社会法律环境。

一、建立完善的、符合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

从我国的法律现状来看,《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 保险 法》、《 合同法》、《票据法》、《担保法》、《证券法》、《信托法》以及《贷款通则》、《全国人大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等法律、法规都有关于“诚实守信”的原则性规定,在《刑法》中也有对欺诈等不讲信用的犯罪行为的惩罚规定。一些地方也纷纷出台了以大力培育信用中介机构为重要内容的规范。如2001年深圳市人民政府通过了《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03年上海市政府颁布《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2002年《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部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对所有社会中介机构统一规范的行政规章。

现有关于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规范级别较低,其广度、深度以及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不能满足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发展的需要,不能有效地规范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行为。特别是至今尚无一部关于金融信用中介机构整体发展的法律法规,如此现状远远不能满足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规范运作的需要。应根据国际多边协定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进行清理修改,根据WTO规则和我国中介组织发展的实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从而为打击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活动和非法中介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首先,对一些过时的、不适应市场经济和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发展的法规要及时予以废止和修订,使其适应现有市场情况,促进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的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征信公司信用数据的收集与利用;《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制约了商业银行向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开放企业信用数据。据 统计,我国的个人信用信息大约有50%到60%集中于商业银行,但各商业银行之间并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相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向信用中介机构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时往往会对客户的信息进行保留。仅凭信用中介机构的力量很难及时获得全面且准确的个人信用信息。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法》应明确那些商业银行数据可以开放,取得商业银行数据的方式、数据处理和传播的限制,商业银行数据商业化的原则界定,数据商业化的经营方式等。

其次,在法律上明确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在金融市场上的地位,准确界定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性质、职能、经营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方面。

由于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从一定意义上说它生产的是公共产品,因此对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设立应制订一定的准入标准,如资本金限额、经营条件和设施、执业规则、组织结构、人员构成等。为防止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对个人征信机构的市场准入和资质条件应设立比较严格的规定;对企业征信机构的准入门槛可相对较低;对资信评级机构的准入和管理应更加严格和规范。

2.在信用信息数据的开放方面。

各国的经验表明,信用信息数据的采集和使用首先是一个 法律 问题,各国都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对此做出明确规定。我国对信用信息数据开放的立法应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应该对信用信息数据开放的主体、客体、内容、格式等问题进行统一规范,明确 企业 必须开放的数据,如生产经营情况、不良贷款记录、 合同履约情况、银行信用记录、公用事业费支付记录、司法诉讼记录、违法违规情况等;明确政府部门及其相关机构信用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具体方式,特别要强调政府的相关政务信息的开放; 金融 机构掌握的 社会成员的部分信用信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也应通过合法的 渠道 和方式向有关机构提供并允许合法传播。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为防止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利用其信用 报告限制或损害消费者的权利,应通过立法保护消费者在信用交易中的权益,包括消费者享有接受授信、进行信用交易的选择权、知情权,对信用交易的撤销权、申诉权和隐私权等。划清信息公开和保护国家秘密的关系,划清信息公开和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关系,划清信息公开和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权的关系。

3.明确信用报告的使用条件和范围。

美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取得自身的资信调查报告和复本,其他合法使用消费者资信调查报告的机构或个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否则即使当事人同意也属违法行为:(1)与信用交易有关;(2)为雇佣目的;(3)承做 保险;(4)与合法业务需要有关;(5)奉法院的命令或有联邦大陪审团的传票。我国在立法上应借鉴美国的经验,防止信用报告的滥用及违法使用。

4.明确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客观、独立、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为社会各界提供专业服务。金融信用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真实、合法;对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不得损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不得提供危害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的信息、资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评估报告、证明文件及其他文件;不得利用执业便利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严禁执业人员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同行业中介机构执业;严禁聘用无执业资格人员执业,或者聘用依照本办法规定不得执业的人员执业等。另外,由于金融信用市场产品多样性、 发展 迅速性和复杂性以及与国际 经济 接轨的需要,制定的法律法规应具有前瞻性。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中介机构的失信行为

追求利润最大化是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失信的决定性动机。在我国,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并且还大量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的情况,中介机构失信被发现的概率很低,即使被发现受惩罚的力度也不大。失信者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惩治或惩治力度偏小,使失信者有恃无恐,恶化了金融信用 环境。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的保护主义”。为了将中介机构的负面影响和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各级行政执法、司法部门应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体制,依法整顿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法律越完善且得到有效执行,失信的成本就越高,最终促使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经过理性衡量后,自觉选择守信。

三、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确保诚信原则得以贯彻

监管的目的是促使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合规经营,保证金融信用中介机构提供信息的公正性和 科学 性。确立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诚信监管机构,是树立诚信中介的关键。我国缺乏对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统一监管的部门,对其所提供的信用产品缺乏全国统一的复审、监管机构,这使许多信用中介机构靠牺牲质量来获取业务,难以做到公正、公开、客观地评价经济主体的信用级别。故而,严格责任、强化监管,是现实市场缺陷对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必然要求,也是违法违规现象普遍的我国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发展的必然选择。

确立对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真正的监管主体,力避多头 管理、职能交叉现象的出现。明确这种监督是依法监管,加强对金融信用中介机构业务程序的审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督,而不是对中介机构的随意干涉。除了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之外,行业协会的作用也不可忽视。通过政府外部监管和行业内部自律原则,规范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此外,监管部门作为市场操作的监管人具有相当大的权力。倘若监管部门出现监管不当或滥用权力,必然会对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更坏的影响,所以,还需对监管部门进行再监管,建立对监管者的权力制衡机制。

浅谈金融诚信建设

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它的存在和正常运转有赖于良好的社会。金融诚信环境的恶化在严重影响金融业的同时,也直接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快速发展,重建金融诚信环境,整治金融秩序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关键词:金融诚信 缺乏诚信意识

金融是一种规则,它属于道德范畴,其基本含义是守诺、践约、无欺,是社会各种交往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不同时期、不同人群对本质的理解是不断发展的,现代社会对本质的认识越来越全面,归纳起来至少有以下六种理论:一是工具论,即以货币为工具的支付手段,这是货币经济学研究的主要方向;二是伦理论,即信守诺言的社会道德,这是伦理学研究的范围;三是法学论,即承诺的契约与债务,这是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基础,为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所关注;四是成本论,即最优市场交易成本,这既是制度经济学的重要命题,也是每个市场主体和政府普遍关注的核心问题;五是信息论,即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经济社会的透明度,从而保证公平竞争和提高效率;六是经济论,即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这是稳定百姓预期、启动民间投资和拉动经济增长的根本保证;七是金融生态环境论,即把作为金融生态环境系统工程的重要子系统,这是目前理论研究的新动态。金融就是金融参加者的。金融诚信本质上是企业诚信和个人诚信的整合。金融业的诚信主要涉及三个主体:储户、借款人和银行。

一、建设金融诚信的必要性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罗因此指出,“诚信是经济交换的润滑剂”;社会学家赫希则进一步认为,“诚信是经济交易所需要的公共品德”。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金融诚信是市场经济赖以存在的前提

现代市场经济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及服务的交换,金融业是其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俗称“血液系统”。一旦血液系统出现问题,无疑将直接影响宏观经济的运行。因此,是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将建立健全社会体系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专门的论述,提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诚信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始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在仅仅一年的时间里,完成了次贷危机到金融危机并最终到实体经济危机的蜕变。不仅如此,次贷危机从美国传染到全球,引发全球发达国家的经济衰退,并对中国的实体经济造成较大冲击。这次危机是根源于监管放松、金融创新、杠杆率过高,及华尔街的贪婪,但从理性与实证的角度客观考究事情的来龙去脉,可以发现,宏观经济失衡和诚信过度膨胀导致的危机,才是金融危机的真正主因。

(二)金融诚信是开展金融业务活动的法律准则

自我国的《民法通则》首次把确立为基本原则后 ,《合同法》、《会计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等都在显要位置对原则作了阐释 ,各金融机构也对原则做出了具体规定 ,如中央银行要以诚为本 ,切实履行职责 ;商业银行要以为指导 ,开展业务活动。各级金融监管部门与经营机构的配套法规、规章中 ,也都具体地贯彻。

(三)金融诚信是降低交易成本保证市场效率的重要保障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思说过:自由市场的经济制度本身有局限性,它的本身并不能保证效率,一个真正能产生效率的自由市场制度,需要有效的法律制度保证外,还需要有诚实、公正、公平等方面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这个市场。与企业长期利益成正比,与短期利益成反比。2001年银广夏事件,宣告了“跨世纪大牛股”的终结,众所周知的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三鹿集团为诚信缺失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最好的例证。曾是我们国人引以为荣的传统美德,但在当下中国社会市场经济环境中却成了极为稀缺的资源。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因缺失而造成的直接损失约达5855亿元,相当于我国财政收入的37%,我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减少了2个百分点。

二、我国金融诚信的现状

近年来,由于社会系统的发育滞后于经济的发展,金融问题已成为妨碍我国经济正常运转的严重障碍,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一)个人金融诚信

个人的失信问题主要是个人恶意地拖欠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这种现象在基层的金融机构中比较突出; 个人恶意取银行诚信卡或者恶意透支银行诚信卡, 由此产生银行的坏账; 个人与银行内部人员合谋取贷款。个人的这些失信行为都会构成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例如截至2008年8月,仅民生银行就已发行诚信卡超过了600万张,很多消费者都可以方便的用其在网上购物消费,可曾经发生的支付宝事件,却引发了银行的极度恐慌,很多网民的假消费、真套现,使很多银行都因个人的问题而望而却步,极大地阻碍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二)企业金融诚信

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在履行契约时往往由于自身遇到困难或追求某种利益,存在着大量的失信行为。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企业间签订的合同有 40 亿份左右。合同的履约率较低,能够得到一定程度执行的合同平均不到 70%,有的地方甚至不到 20%。企业之间的失信,严重削弱了商业票据等金融机构诚信工具的应用。不但加大了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也增加了银行的审核业务,影响了金融工具的可信度。2002年10月份,商务部、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诚信评估部组织专家对全国上万家企业进行了诚信调研,结果让人触目惊心:中国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为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损失约55亿元,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另外还有逃税损失以及发生的腐败损失等。

(三)金融证券保险业的诚信

在银行诚信领域,大量银行贷款逾期收不回来,成为呆账、坏账,使银行不良贷款不断增加,金融的系统风险加剧,在证券诚心领域,近年来,上市公司、基金公司黑幕频出,包装上市竞成为公司上市的通用程序。虚假信息使得投资人难以适从,一些发布虚假信息的公司在真实信息被揭露后均宣告破产,特别一些大公司的破产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另外,近年来,基金公司黑幕也相继被曝光。在保险诚信当中,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使用各种策略为自己的利益在彼此之间进行博弈。投保人取保险利益现象层出不穷。保险诚信的缺失是金融诚信缺失的最显著的表现之一。至于信托方面。金融信托在我国起步较晚,相应规范更为稀缺,其诚信状况也就可想而知了。平滑坡等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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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世纪之初,我国证券市场既面临挑战,又面临机遇,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良好条件。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从扩大股票和债券发行规模、丰富证券交易品种加快发展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队伍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力度、努力培育运行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推动我国证券市场迈上新的台阶。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初具规模,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展望21世纪,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我国证券市场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这是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现实课题。本文拟对此作一初步探讨。关键词:金融 证券市场 1 回顾中国证券市场的十年奠基阶段,我们主要取得了如下成就 ①初步构建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制度架构。②市场发展初具规模。截至2001年10月,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公司(包括A、B股)达1152家,市价总值为亿元,流通市值为亿元,这一市场规模表示: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开始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③培育了一支规模较大、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内的投资者队伍。截至2001年10月底,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开户数已经达到万户,有44只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商业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投资于股市,开放式基金已经推出。虽然投资者队伍还需进一步发展,并有待成熟,但是不可否认,整个社会的金融投资意识已经大大加强。④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相对独立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经过十年努力,信息披露规则已经建立。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上市公司,大都能在这个规则框架内及时披露其相关信息,从而使交易市场具有一个基本的规范。⑤建立了一个科技含量较高、富有效率的证券交易体系。沪、深证券交易所从起步阶段就注重发挥后发优势,整个交易、清算、登记、过户系统是世界上技术水平最高的交易体系之一。经过10年的不断改进,我国的证券交易体系运行稳定、效率较高。⑥证券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对风险的防范、控制水平显著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是市场规范发展、防范风险的前提。只有监管的理念、水平有了切实的提高,创新化的市场行为才不会成为新的“风险源”。 2 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充分肯定我国证券市场建设成就的同时,也应认识到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规模小,尚处于不完善阶段。总的说来,这个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债券市场多头监管,宽严不一 从西方各国经验看,一个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是债券市场发展的首要条件。各国将各类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监管整合在证券监管机构之下(除了国债的发行一直由财政部负责之外),形成了统一、高效、互联的债券监管体系。 而我国债券市场的监管构架十分复杂,存在多头监管。债券发行、交易监管以及结算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见图)。最为突出的多头监管在发行监管环节,有限的四种债券分属四个监管机构审批,其中国债的发行审批由财政部负责,金融债(包括央行债)由人民银行负责,企业债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而可转换公司债发行的审批权在证监会。债券市场监管机构的分离造成各类债券在审核程序、发行程序、发行标准和规模、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监管宽严不一,严重阻碍了债券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比如企业债券的发行自2000年以来都是由发改委每年严格控制规模,发行名单和规模指标要报国务院特批,存在审批程序冗长、审批标准太严、发行方式陈旧、信息披露和监管处于真空状态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企业债券市场只能在这种严格控制下缓慢发展,2004年底余额仅为1232亿元,占到债券余额的区区,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0%以上的水平。 我国股票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证券法制法规框架初步形成,证券专业化监管队伍(包括发行监管和公司监管)业已具备,证券执法力度空前加强。目前的监管环境已经今非昔比,企业债券监管模式应该到了彻底反思和调整的时候了,否则这一债券市场重要分支的发展将远远落后于市场的需求。 债券品种单一,非公部门债券带发展 西方发达国家债券市场产品多样,国债以外的非公部门债券,包括金融机构债、资产证券化债、公司债都占有一定的比重。债券市场在企业(包括金融机构)融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国非公部门债券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企业金融严重依赖银行。过去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风险没有暴露,非公部门严重依赖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的需求被掩盖。在近年银行改革未实施之前,储蓄不断增加,银行贷款不断膨胀,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长期以来机构投资者队伍不足。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有足够的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在2001年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出台之前,我国机构投资者发育不足,进入证券市场的机构资金也显不足。三是债券监管体制压抑发展。这一点上面已分析得很详细,不赘述。 交易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合债券交易的需要 从国外的经验看,做市商制度在发达证券市场已有很长的历史,在许多成熟债券场外、场内市场中广泛采用。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有做市商制度雏形。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运行后,债券交易不够活跃,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人民银行于2001年3月发布《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双边报价商的准入条件、权利与义务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要求,确立了做市商制度的基本框架,随后批准中国工商银行等九家金融机构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批双边报价商,并在2004年7月将双边报价商正式改名为做市商,将其数量增加至15家,同时引入市场表现活跃的两家证券公司,丰富了做市机构的类型。但是双边报价商制度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由于目前的双边报价商制度对做市商各项政策支持不到位,实际上是只要求其履行做市义务,而忽略了其做市权利。具体表现在:一是融资融券便利不落实。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对做市商进行融资支持,但没有具体落实措施:对其融券尽管有具体措施,但由于质押券种和折算比例对做市商比较苛刻,很少使用此便利。二是没有承销和配售便利。做市商在承销各类债券时没有得到非竞争性投标一定数量配售等优惠,没有把二级市场做市和一级市场承销配售管理统一起来。三是没有费用优惠。 3 对发展我国债券市场的政策建议 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监管体系 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监管体系应该是统一的,在我国应该由证监会来统一管理。这样做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有利于专业管理。证监会作为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在证券发行审核、发行主体监管、流通市场建设、信息披露监管、中介机构监管、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具有组织保障和专业经验,将债券市场纳入其现行的管理框架,有利于债券市场的专业管理。第二,有利于资源整合。证监会所具有的组织保障可以使债券市场的规范管理建立在不增加更多成本的基础上,在资源整合方面具有优势。第三,有利于我国债券交易市场的全面发展。对于公司债券、市政债券等急需发展的品种应在现有市场构架下尽快安排,从而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全面发展。 大力发展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债券等非公债券 目前我国除了少量可转债以外,还没有真正市场意义上的公司债,公司债的发行也受到严格的行政管制。最近刚刚修订了《公司法》和《证券法》,对公司债发行主体的限制已经放开,公司债发行的审批也改成了核准制,这些都为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提供了良好基础。 大力发展公司债,首先必须理顺发行机制,根据市场化得要求制定发行条件。其次要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为债券市场的发展构建良好的基础环境。目前,我国缺乏权威的信用评级体系,机构,不能客观、实时地根据发债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评定发债主体的信用,这严重阻碍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再次,要加快公司债券品种和市场规模。最后,在法律方面尽快完善《破产法》和债权人信托制度,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利创造法律条件。 交易所交易引进做市商制度 我国证券交易所还没有实行做市商制度,交易所债券交易与场外债券交易相比市场流动性强的特征并没有体现出来,交易量差距还越来越大。交易所应该借鉴银行间市场做市制度的经验教训,尽快在优势品种上推出做市商制度。企业债券一直是交易所上市的传统品种,目前与银行间市场相比在托管量和交易量方面还占有一定优势。应在企业债券产品上推出真正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配合融资融券、承销配售便利、适当减免费用等方面的支持,有利于巩固交易所企业债券份额,在监管体制理顺的条件下快速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交易所推出做市商制度时应该注意不要成为大宗交易平台的副产品,而是应该在真正的交易体系进行改造。

全球征信发展历史简析

世界上最早期的征信机构创建于1803年的英国伦敦,随后美、法、德、日等国先后也相继快速发展起来。我国最早创设的征信机构是1932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中国银行、浙江实业银行联合设立中华征信所,但在相当长的时期由于战乱等种种原因我国征信业一度中断。目前全球最发达的征信业主要集中在美欧等发达国家,近年来新西兰、新加坡和韩国等也发展较快。

全球征信行业发展特征

全球征信行业发展与世界经济繁荣程度密切相关,贸易数量大幅增加促使征信行业发展,在最新行业发展过程中伴随着监管体系、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民众信用意识的提高。

全球征信行业发展模式比较

纵观全球各国征信行业发展历程,大体有三种发展模式:公共征信系统、私营征信系统以及介于公营和私营之间的征信系统(如会员制系统),这三种模式因出资人不同,发展态势各有特点。

私营征信机构具有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且通过激烈的市场竞争后生存下来的都是增值产品开发能力强,能为市场提供优质服务的机构,具有较强的定价权;公营的征信机构由于缺少营利动机,在缺乏出资人监督的情况下缺少创新压力,一般只提供基础的征信产品,增值产品开发能力和供应能力相对较低,市场竞争能力也相对较弱,但是公立征信机构下政府对数据掌控较严格,金融信息安全有保障;会员制征信机构兼具私营征信机构产权明晰特点和公立征信机构非营利性特征,征信机构需要围绕出资人需要,开发增值产品以满足其需求,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同时会员制征信机构的数据掌控机制比私营征信机构可靠,且以非营利为目的,其定价较为合理。

全球征信行业技术应用情况

随着全球互联网时代到来,网络技术快速进步对于征信行业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促进作用,主要包括大数据技术、机器学习、智能算法、数据可视化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等,这类技术应用在数据源处理、数据储存、数据管理、征信应用支持等链条环节。

全球征信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全球征信行业有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的趋势,产品多元化的趋势,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而监管方面也随之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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