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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区法学论文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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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区法学论文研究方向

你的专业啊。是研究生的专业。例如对于一张脸高中是整张脸 大学是半张脸 研究生是一个鼻子。对于研究生来说这个鼻子就是研究方向 。

这个并没有一个固定的评判标准,在决定自己的法学论文选题之前,一定要做好各方面的筛选准备,比如是否是自己感兴趣的,是否有论据可证,是否是导师赞成通过的选题,这些都是影响你论文选题是否好写好过的因素。

法学论文选题主要主题方向如下:

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经济法、法学院、实践教学、法学理论、案例教学法、法学教学、法理学、教学改革、方法论、民法学、案例教学、法律问题研究、司法考试、法学家、民法典、教学模式、法学思想、研讨会、教学中的应用、教学方法、法学本科、法学课程、模拟法庭、国际法、法学本科教育、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法学实践教学、中国法学会、法律规制、高校法学等。

法学论文选题次要主题方向如下:

司法实践、马克思主义法学、罗马法、法律规则、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学学科、教学改革、法学本科教育、教学模式等方向。

所以,没有特别难的论文选题,只有你的知识扎实,就能顺利通过学校老师的层层考核,顺利毕业。主要按照你擅长的领域来选择论文。

如下:

1、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研究

2、论刑法的机能

3、论刑罚权的根据

4、罪刑法定原则研究

5、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6、论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7、刑法溯及力问题研究

8、刑法立法方法研究

9、刑法解释研究

10、刑事司法解释研究

11、刑事判例研究

12、犯罪论体系研究

13、论犯罪的特征

14、中外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

15、刑事法律关系研究

16、刑事责任研究

17、论犯罪化与非犯罪化

18、犯罪课题研究

19、论刑法上的行为

20、论不作为

21、持有型犯罪研究

22、刑法因果关系研究

23、西方国家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评介

24、刑事责任能力研究

25、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

藏区方言调查研究论文

古代2000年官方方言是洛阳读书音,到南京形成金陵雅言六朝隋唐宋国语,明朝清朝中华民国国语南京官话,普通话是满族方言

康巴藏区是中国3大藏族聚居区之一,在中国西南边疆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历史上有“治藏必先安康”的古训,当代又有“稳藏必先安康”的战略审视。康巴历史和文化是藏族历史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康巴藏区和藏族为研究对象的康巴研究(康巴学)是中国藏学的有机组成部分。20世纪上半叶,国内外学者对康巴的探险、考察和研究,尤其是民国时期以任乃强、谢国安、李安宅为代表的藏学先驱对康区的研究,奠定了康巴研究的坚实基础,逐渐形成了“康巴学”。中国藏区按方言划分为3大区域,藏学研究的分支应当相应划分为卫藏研究或卫藏学、西藏学,康巴研究或康巴学,安多研究或安多学。康巴学,就是研究通行康方言的康巴藏区的学科,它是藏学的重要分支,是中国藏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康巴学的学科体系应包括:康巴地理、康巴历史、康巴文化、康巴宗教、康巴经济、康巴政治,也包括国外的康巴研究,如国外的康巴人、康巴文化在国外的传播和影响、国外的康巴研究等。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康巴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反思康巴研究的历程和进展,总结中国康巴研究的成果,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康巴研究,揭示康巴研究对康巴藏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指出康巴研究存在的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即必将推进康巴研究,构建康巴学的学科体系,繁荣中国藏学,建设具有康巴特点、中国气派和国际水平的康巴学;而且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即促进康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三个文明”建设、维护藏区稳定和边疆安全、构建康区和藏区和谐社会、形成卫藏、安多和康区良性互动的格局。21世纪上半叶,康巴研究前景广阔,任重道远,至少应从以下3个方面开展工作:阐明康巴历史和现状的内涵,强化康巴研究的地方特点。了解和认识卫藏与安多的特点、卫藏与安多研究、中国藏区区情、国外藏人与国外藏学;了解和认识兄弟民族的历史和现状、充分认识中国国情世界大势,中国藏学研究人员不仅要了解康巴、认识康巴、研究康巴,而且应了解和掌握国内和国外康巴研究的进展、前沿和动向,把握康巴文化和康巴学的特点、规律和走向。深化康巴研究,建设具有康巴特点、中国气派和国际水平的康巴学。中国学者的康巴研究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与康巴藏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中国藏学的发展形势还有较大的差距。和卫藏研究相比,国内外藏学界对安多和康巴的研究相对薄弱,重西藏而轻青、康的现象极为突出,这既不利于藏民族内部的团结、整个藏区社会的协调发展,也不利于我国藏学学科体系完整性的保持和发展。康区特殊的地理区位和自然环境,使之有条件成为藏文化与中原文化直接碰撞和交汇的枢纽。可以说,没有对康文化的全面、深入的研究,就不可能深刻理解藏文化自身的多元性质及其博大精深的丰富内涵,也看不清藏文化的全貌。这样的藏学研究无疑是片面的,不完整的。同时还应当认识到,国外的康巴研究一直很薄弱。随着国外藏学的发展和“西藏问题”国际化的演变,国外藏学界对康巴的研究有所加强。在21世纪,国内外的康巴研究都亟待加强。中国藏学工作者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国学者的康巴研究传统,吸收和借鉴国外的康巴研究成果,加强对康巴藏区的研究,促进康巴藏区的发展,提升康巴研究的整体水平,形成康巴学的完整体系,繁荣祖国的藏学事业,建立具有康巴气派、中国特色和国际水准的康巴学,为康巴现实服务,以康区已出版的地方志为基础,深化康巴研究,早日出版《康巴百科全书》、《康巴名人录》;为康巴学术服务,早日出版《康巴学》、《康巴史》和《康巴通史》。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康巴研究的“经世致用”功能。重视国内外康巴研究对康区发展的人文价值、政治价值和经济价值,促进康巴藏区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继承和发展康巴文化的优秀传统、繁荣康巴学术文化、建设康巴新文化,提升康巴藏区的知名度、促进康巴藏区的旅游业和经济发展、加快康巴的开发和开放、早日实现康巴藏区的现代化。

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我这儿有很多地方方言的论文,随便一篇就可以吗?

康巴藏区位于横断山区的大山大河夹峙之中(即四川的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部分)、木里藏族自治县,西藏的昌都市,云南的迪庆藏族自治州,青海的玉树藏族自治州等地区)。藏区有典:法域"卫藏",马域"安多",人域"康巴"。康巴亦称康区或康巴地区,这里人杰地灵,山川秀丽。那嵯峨峭拔的冰山雪岭,奔涌腾跃的急流大川,澄澈湛蓝的高原湖泊,牛羊遍布的绿色草原;那剽悍粗犷的康巴汉子,婀娜多姿的藏族姑娘,以及那绚丽多彩的民族风情,无不令人耳目一新,心胸坦荡,神往流连。由于特殊的民族文化和独特的地理环境,康巴藏区的民族节日丰富多彩。从冬至春,从盛夏到金秋,藏历新年、酥油花会、转山会、赛马会、央勒节、金马节、望果节、迎秋节,一个个充满着吉祥和欢乐的节日将人们带到一个无忧无虑的世界之中。

藏文论文的研究方法

没有语言和符号,就没有人类文化。人类社会中的许多重要的文化要素,主要是通过语言和各种符号系统来相互传递的。语言人类学所关注的恰恰是人类不同群体之间的沟通方式,不同群体之间的文化在沟通过程中的表现形式,以及沟通手段与适应策略的关系等问题。 人类社会性的生产和其他活动,是产生语言的先决条件。作为语言本身,与人类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方面,文化能够影响语言的结构以及语言的内涵,而语言的差异也是在一定的条件下由于文化而产生的。另一方面,语言也可以反过来影响文化的发展,很显然,文化与语言的关系,是一种相互关联、彼此制约的关系。 藏民族的语言文字作为一个系统,与创造和使用这种语言文字的民族所处的地域、经济和社会文化等有着密切的联系。藏族语言和文字符号的功能,以及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变化,都是由这个社会环境中的语言群体所制约的,是属于他们的社会行为。语言文字也会随着藏族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修正、补充和完善,不断走向丰富。客观环境的变化必然会促使人们重新认识自己的语言,调整自已语言的表达方式,使之最大限度地与客观环境和需要相适应,这正是推动藏民族语言文字进步的动力。一、藏语的基本特征语言是原始人类在劳动和互相交际中产生出来的,语言和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的产生表明,人的发音器官已逐渐形成,人的抽象思维能力即意识也在不断走向成熟。语言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成了人们不可须臾离开的、最为重要的沟通手段。语言一旦形成,就成为社会成员约定俗成的符号系统,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也具有共享性。 当原始部落发展到民族的时候,便出现了民族语言。语言从一开始就打上了民族的烙印,并且随着民族的发展演变而不断发展变化。一个民族的社会状况和生活方式也要通过语言来表现。因此,民族语言不仅反映民族经济、历史和文化,就连共同的心理素质也通过语言来表达,而且依靠语言来维系民族内部的联系和情感。因此,民族语言是民族文化的核心。 从民族学的角度看,民族语言既是构成民族的第一要素和重要特征,也是区别民族最显著的标志之一。 藏语是藏民族的主要语言。藏语的使用区域主要是在我国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和云南各省区的藏区。一些与我国接壤国家的部分地区也使用藏语。 按照语系分类,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根据1998年的统计,在我国少数民族中汉藏语系人数占70%以上。汉藏语系中的语言,有着不同于其他语系语言的一些特征:如在语音上,大部分词以单音节词根为基础,每个音节都有声调区别意义,声调和声母有一种互相适应的关系,如清塞音声母只出现在单数调上,浊塞音声母只出现在双数调上;在语法上缺乏形态变化,主要以虚词和词的次序表示各种语法关系;另外,还有一类表示事物或动作天然单位的词又称量词,这是在其他一些语系的语言中所没有的,此外,汉藏语系中的各语言间都有一定数量的同源词。 藏语在汉藏语系各语族、语支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中,是价值极高的语言之一。藏语言的历史,实际上是藏民族社会发展史的一部分。藏语的形成与演变,伴随着藏族历史的发展和变化。这是因为语言自身蕴涵了反映社会变迁的机制,社会的变化会促使人们改进语言的表达方式。语言也总是在服务社会,总是在一个动态环境中逐渐走向成熟。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因素以及发展状况,对语言的要求有所不同,因此导致藏语在不同历史阶段上的差异。 国内外学者对藏语发展阶段的界定不尽一致。我国一些藏学者将之划分为五个时期:1.上古时期(公元6世纪以前),即远古部落时期的藏语口语。在吐蕃王朝之前,经历过漫长的原始部落和部落联盟时期,延续了长达31代吐蕃部落王统传承。当时,青藏高原上有着许多小邦国或部落,其分布范围很广,包括现今克什米尔的拉达克、巴尔提等地。这一时期,以古老的象雄文明为代表,产生了藏族原始宗教苯教,并产生了最古老的文字“象雄文”。苯教的传播和发展,构成了7世纪以前藏族文化的主要面貌,并对包括语言在内的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重要而又持久的影响。2.中占时期(公元7~9世纪),此时为吐蕃王朝时期的藏语口语。松赞于布征服苏毗王朝和象雄王朝,完成了西藏本土的统一大业。这一对期是青藏高原大开放、大发展的时代,是藏民族整体文化的孕育时期,也是藏族语言发展的重要时期。根据研究,藏语声调也是在区一时期产生的。吐蕃时期对外部文化的学习和吸收,对吐蕃及以后藏族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极为重要的是,吐蕃时期创制的藏文字从那时起得到了大力推广和应用。从此,藏民族有了用目已的文字撰写的各类文献资料,包括传承至今的敦煌吐蕃藏文写卷,早期的佛经、译著等。文字的出现从根本上克服了语言交际在时空上的局限,不仅使语言得以记录和保存,也大大促进了语言的丰富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吐蕃周边国家的语言、佛教的传人对藏族语言文字的形成与演变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3.近古时期(公元9~13世纪)。从吐蕃王朝崩溃到元朝统一治理西藏之前的400年间,西藏大小部落各自为政,不相统属。然而,在古格王朝时期(公元1l世纪)仍然顺利完成了藏文字的第三次厘定,使藏族语言文字步入了规范化的轨道。4.近代(公元13~19世纪)。自西藏归属元中央政府,施行统一治理以来,藏区社会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对于藏族社会系统状态的变迁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大量高水平的藏文文献典籍的问世,不仅提升了藏族文化的整体水平,也极大地推进了藏族语言文字的改革与创新。5.现代时期(公元20世纪以来)。进入现代社会之后,藏语出现了一些明显的变化,如借词和外来词汇愈来愈多等。由于更多新名词和科学术语的出现,不仅使词汇更加丰富,语言的表述也更加准确。 语言是没有国界的,是人类共同的财富。藏族语言的使用范围,不仅限于我国境内的三大藏区和其他地区。除我国之外,如不丹王国、锡金王国和尼泊尔王国等国家的一些地方也在使用藏语,只是他们所使用的藏语同国内藏族地区的语言有着较大的区别。藏民族的语言同世界其他一些民族的语言一样,在其发展与传播过程中,形成这个语言的中心地区往往会对周边地区产生影响,且具有辐射作用。同样,一种语言在某一地区被选择和使用也具有历史的继承性和连续性。 藏语作为藏民族表达思维活动的口头形式,主要包括语音和词义两个部分。在藏语的语音结构中,声调是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藏语的重要语音特征。在语音系统中,将声调识别为与辅音和元音同等重要的语言要素,并作为特定语音分析层次的一个功能单位来对待。实际上,藏语声调的变化较小,各地的调类和调值比较统一。藏语声调产生和分化的条件清楚,调值与声韵母还保持着比较自然的联系。与此同时,各地声调发展不平衡,现代藏语中几乎保留了声调发展各个阶段的不同形态。复辅音声母是藏语语音的一个重要特点。历史上,藏语有着丰富和复杂的复辅音声母。随着语音的发展和变化,复辅音声母已经逐渐简化和消失。现代藏语方言中所保留的复辅音声母同藏语书面语(藏文)中的复辅音声母比较起来,显然已经简单得多了。但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诸语言中,除嘉戎语外,现代藏语方言中的复辅音声母还是比较丰富的,它基本上反映了藏缅语族语言这一语音特征。现代藏语三个方言中,安多方言有比较多的复辅音声母,而卫藏方言除一部分地方有带前鼻音成分的复辅音声母外,多数地方复辅音声母已经消失。所以,复辅音声母也是划分方言在语音上的一个重要标志。藏语调类的分合、新音位的产生、浊音的清化、元音的复化等现象,都和复辅音声母及其发展变化有关。古藏语有30个单辅音声母,220余个复辅音声母。古藏语的复辅音系统极为繁杂,大致可以分为五种类型,第一类是带前置辅音的复辅音声母;第二类是带后置辅音的复辅音声母;第三类是带前置辅音和后置辅音的复辅音声母;第四类是带复合前置辅音的复辅音声母;第五类是带复合后置辅音的复辅音声母。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极为普遍,第三类占有一定的比例,第四类则较少,第五类只有在个别情况下出现。到后来,藏语的单辅音声母一般为30个左右。复辅音声母主要有前置辅音加基本辅音,基本辅音加后置辅音两类。在能够反映古代语音的书面语中有180多个复辅音声母,而且还有三合、四合复辅音,但现代藏语中主要是二合复辅音。韵母分单元音韵母、复元音韵母和带辅音韵尾的韵母三类。 藏语像其他藏缅语言一样,是以动词为中心的语言。藏语中动词的属性常常能影响句中其他词语语法功能的变化。然而,藏语动词虽居句末,但在用格上常常支配前面的名词。换句话说,藏语动词的性质决定作为主语名词的标记。如A能否控制B,主要表现在动词语尾上,而A对B的控制程度的强弱则表现在主语名词的用不用施格上。就是说,动词上同样需要体现主语名词的一定语法功能,如人称、自主性等,而且用不用标记会改变主语名词与动词的语法关系。 现代藏语的主要特征表现为:1.复辅音趋于简化和消失,只在部分方言土语中保留着带前置辅音的二合辅音。2.浊辅音声母肝清化,现代藏语某些方言中所保留的浊声母均源于古代复辅音声母的浊基辅音。3.单元音或复合元音构成的韵母明显增多;元音有长短之别,且与声调形成了互补关系。4.辅音韵尾趋于简化,从而促使带辅音韵尾韵母的简化和元音的变化。5。除安多方言之外,具有完整的声调系统。6.谓语是后置表系统,属典型的“动居句尾”型语言,而且现代藏语多数方言其谓语的语法意义由谓语之后的语法成分来表示,因而形成了极为丰富的表达语法意义的助词,其作用也在不断增加。7.有丰富的体范畴,也有时式范畴。8.卫藏方言有着严格的敬语与非敬语的区别。9.主要以虚词和词序来表达句子的各种关系。句子语序是主语在前,谓语在后;宾语在主语后,谓语前,若是双宾语,间接宾语在前,直接宾语在后;人称代词、名词作修饰语时,在中心语前,需加表领属的助词;形容词、数词、指示代词作修饰语时,在中心语之后;动词或形容词的修饰语在中心语前。构词以复合法为主,即通过修饰、联合、支配、表述方式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根语素来构成复合词。 假如我们对属汉藏语系的藏语和汉语进行一些比较,不难发现二者有着一些共同的特征。如藏汉语言都具有以虚词和词序作为表达语法意义的共同框架。藏语以虚词和语序作为主要语法表达手段,从动词虚化而来的辅助动词与虚词、助词有着同等重要的功能。另外,从语言发生学的分类上看,藏汉两种语言也有着亲缘关系。如在词汇的应用上,藏汉两种语言之间有着较多的同源词;在语音上,都有以声母、韵母为单位的独特的语音结构。所不同的是,汉语没有藏语那么多的复辅音声母。二、各具特色的方言民族语言分布的复杂性,以及语言与历史的关系问题,可以说是研究群体之间社会亲缘关系的基础。所以,这一研究领域也总是受到语言人类学家的重视。 人们生活的地域环境的差别、集居状况的不同,使操持同一种语言的民族出现了语言之间的差异,,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方言。一般认为,隔离是产生语言差异的重要条件。既是在同一区域内,地理距离越大,语言的差别也就会越大。 对藏语方言的划分,主要是以语音的差异以及历史渊源来确定的。研究表明,藏语方言语音的结构特点以及方言在语音上的实际差异,与藏民族的历史扩散及现代地理分布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我们一般以传统的国内地域概念——三大藏区(卫藏、康、安多)来进行方言分类的,即卫藏方言、康方言和安多方言。卫藏方言,指西藏自治区境内的前藏(拉萨等地)、后藏(日喀则等地)、山南地区和阿里地区的方言。康方言,是指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和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范围内的方言。安多方言,指青海省大部分藏区(除玉树藏族自治州之外的),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天祝藏族自治县和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境内藏族的方言。 因为这里要介绍的藏族方言是一个语言范畴的概念,所以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某一块地域。否则,就很难较为全面地了解藏语方言。为使读者在更广泛的领域内了解藏语方言状况,这里参照江荻先生的论点,以我国藏区地理方位的卫藏为中心,分为中部、东部、西部、南部和北部五大区域,并将临近我国藏区并使用藏语的一些境外地方也囊括其中,采用传统的藏语方言分类和境内外地理名称并用的方式,对藏语方言的语音及其特点进行一些介绍。 总的看,在各地方言中,单元音韵母多少不一。如卫藏方言,在拉萨语中单元音达16至17个,有单辅音声母28个。卫藏方言中有鼻化元音。康方言中的德格语中,单辅音声母有42个。康方言中也有鼻化元音。现代藏语中卫藏、康方言元音分长短,配合声调,并与声调互补。在卫藏、康方言中,复元音韵母主要是二合的复元音韵母。按性质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真性复元音韵母,几个元音并立,不分主次。与此同时,紧张清晰的元音结构,呈现为藏语语音的一大特点。在有的地方话中,如普兰话不仅有非鼻化的真性复元音,还有鼻化的真性复元音。第二种是假性复元音韵母构成的元音。在安多方言中,元音不分长短,单元音的多少不一。如甘肃的夏河话中单元音只有6个。但总的看,藏语是一个单元音占优势的语言,复元音较少,并且多为后起现象。带辅音韵尾的韵母一般为30个左右,可以作尾的辅音有8个。保留韵尾较多的是安多方言,最少的是康方言,而卫藏方言介于二者之间。在不同的方言土语中,声调数量不等,一般是4个。如拉萨话有4个调,工布话有6个调,木雅话有两个调,安多方言无声调。声调有着区别词义和语法意义的功能。藏语还有一个轻声,主要是音节弱化的结果。藏语中相邻音节的连读,声调会发生相对固定的变化,而且不限于词的内部,词与词、词与语法成分之间也会发生变调。 三、藏文的形成及推广应用历史告诉我们,一个民族的文字的创制和推广应用所带来的文明成果是多方面的,它所产生的影响也是难以估量的,甚至会改变一个民族的历史。语言文字既是文化现象,也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人类正是凭借文字的记录功能,不断积累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在继承前人劳动成果的基础上,创造出了更加灿烂的文明成果。 藏民族最早的文字是象雄文。象雄文出现在公元前l至2世纪的古象雄王国。象雄王国是曾经雄霸青藏高原的一个古老王国。其疆域最大时,西起今阿里地区的岗仁波齐,东至今昌都丁青。汉史中所谓“羊同部落”,就是指象雄王国。正如《册府元龟》所记:“大小羊同,东接吐蕃,北直于阗,东西千余里,精兵八九万……”象雄王国在公元7世纪被松赞干布吞灭之前,一直是一个独立王国。象雄文字也叫“玛尔文”,它类似汉族的甲骨文。在那时,“玛尔文”主要用于苯教的咒誓、祭祀、禳祓活动和记载他们的经文等。由于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这种文字没有能普及到大众社会。但在藏区一定范围内,这种文字的使用至少延续了千年以上。有资料显示,吐蕃最初也曾使用过“玛尔文”。公元7世纪初,苯教的巫师们仍用象雄文来缮写苯教的经文等。有学者认为,松赞干布最初遣使分别向尼泊尔和唐朝求婚时,书信很可能是用象雄文写成的。也有苯教徒称,早期的许多苯教文献是由象雄文翻译成藏文的,不知真假。还有一些藏学专家认为,藏文是在象雄文的基础上,学习克什米尔和印度的文字而创制成功的。我国藏学专家黎蔷则认为:“目前藏语中的借词,有些是从象雄文转借而来的。而玛尔文(通常称‘象雄文’)同古代的旁遮普文和克什米尔文有很相近之处”。在丹麦学者艾立克•哈尔所著的《来自西藏苯教的语言——象雄语词法词典》,德裔美籍学者劳弗尔所著的《藏语的借语》中也有类似观点。藏学家南喀诺布在《关于藏族古代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一文中称:“在西藏的古老寺院里,有不少藏书是古象雄文的手抄本,是用称作‘玛尔体’的高体,短元音的草书写成的……就是今天我们使用的藏文草书字”。当然,这些看法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研究。众所周知,因在较长的时间里佛教与苯教之间不断进行极为残酷、激烈的斗争,加之后来的统治者推行“崇佛灭苯”的政策,以及其他诸多的原因,导致苯教文献几乎全部被毁或失散在外。时至今日,象雄文在国内几乎很少有人知晓。近年来,国外编有象雄文词汇与藏文、英文对照词典。我们面对这个古老的文字,要做出符合历史的科学结论,还需要考证和深入研究。公元7世纪,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执政时期,向民众推广新创的藏文字。自此,形成了藏民族记录藏语的统一的文字符号系统。藏文字的诞生和推广应用在藏民族的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从此,藏民族为自己的文明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自从有了藏文字,藏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所积累下来的珍贵史料、文献典籍难以计数,其种类之繁、数量之多是惊人的。在我国各民族中,藏民族的文化遗存仅次于汉族,位居第二。 藏语的助词基本上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位于词和短语后面表示句子成分之间各种关系的结构助词;第二类是加在动词后面表示时态意义的时态助词;第三类是加在句子末尾或句子中表示语气的助词。结构词在藏语语法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它相当于藏文文法中所讲的格助词;结构助词分施动、领属、存在、趋向、缘由和比较6种。 藏语的数词为十进位,基数词都是单音节的单词。高位数词如“百”、“千”、“万”、“十万”、“亿”等,是用不同的词来表示的。十位数和个位数可以连用,只是个别的语音稍微有点变化。

1、文献阅读法。通过网络资源、高校图书馆网络数据库资源、校图书馆馆藏图书等方式,获得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献资料。2、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一些如经济总量分析、人员迁徙、消费结构等涉及量化指标的分析,需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行业和企业则多以官方统计数据和年报季报为基础,采用经济模型进行了定量分析。3、微观与宏观分析相结合。从宏观处着手,找到各类影响因素,然后再以某一行业为例,即从微观的角度,进一步论证其准确度。在此基础上,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分析更加能够印证某一领域的发展状况和进展情况等。4、理论与实际分析相结合。论文研究必须经过一定的理论基础,但只有理论,论文显得枯燥,加上一些实际案例,比如以公司、实例为例,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使研究结果建议更具有科学性。5、调查法。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

法学方向研究论文

要想写出一篇优秀的 毕业 论文,少不了论文拥有一个新颖的题目,论文题目足够有吸引力能够顺利答辩评审老师。那么关于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方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刑法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1、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

2、论中国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立法控制及其废止

3、中立的帮助行为

4、网络空间中犯罪帮助行为的制裁体系与完善思路

5、累犯从严量刑适用实证研究

6、罪数论与竞合论探究

7、我国反恐刑事立法的检讨与完善

8、论《刑法》第383条之修正

9、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

10、言论自由与刑事犯罪

11、刑事立法:在目的和手段之间

12、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3、也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

14、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刑法教义学的阐释

15、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制裁思路

16、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修订:以律师为视角的评判

17、《刑法修正案(九)》的犯罪控制策略视野评判

18、从业禁止制度的定位与资格限制、剥夺制度的体系化

19、贪污贿赂犯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体系化评析

20、刑法中“致人死亡”的类型化研究

21、论警察防卫行为正当性的判断

22、旅游型海岛的犯罪现象:鼓浪屿案例研究

23、交叉式法条竞合关系下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24、共谋射程理论与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

25、犯罪的定义对犯罪构成边界之限制

26、违法相对性理论的崩溃

27、论共犯关系脱离的具体认定与法律责任

28、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29、自首与立功竞合时该如何认定问题研究

30、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性质与界限

31、外来人口、户籍制度与刑事犯罪

32、犯罪竞合中的法益同一性判断

33、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

34、刑法总则的修改与检讨

35、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研究

36、义务犯理论的 反思 与批判

37、结果的推迟发生与既遂结论的质疑

38、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规制:理念检视与路径转换

39、克服正当防卫判断中的“道德洁癖”

40、不作为因果关系的理论流变与研究进路

41、行贿受贿惩治模式的博弈分析与实践检验

42、论我国想象竞合的规则及其限制

43、客观归责论再批判与我国刑法过失论的完善

44、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

45、刑法职业禁止令的性质及司法适用探析

46、传统与现代:死刑改革与公众“人道”观念的转变

47、新刑法工具主义批判与矫正

48、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的路径选择及评析

49、论间接结果及其扩张刑罚功能之限制

50、立法论视角下嫖宿幼女罪废除之分析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参考

1、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2、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

3、法治社会建设论纲

4、“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私法精义

5、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中国语境中的法律实践概念

7、软法研究的多维思考

8、地 方法 治建设及其评估机制探析

9、法律人思维的二元论兼与苏力商榷

10、论法律视域下社会公权力的内涵、构成及价值

11、法教义学的应用

12、论国家治理现代化框架下的财政基础理论建设

13、“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

14、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5、全面推进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法学解读

16、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论纲

17、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18、全球治理视野下的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

19、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理论问题

20、论协商民主在宪法体制与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21、法治评估及其中国应用

22、共和国法治认识的逻辑展开

23、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内容相关性实证分析

24、媒体负面报道、诉讼风险与审计费用

25、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中的“法民关系”

26、中国法学研究格局的流变

27、社科法学及其功用

28、法学研究进路的分化与合作--基于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考察

29、论中国法治评估的转型

30、“失败者正义”原则与弱者权益保护

31、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研究范式的中西考察

3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33、社科法学的传统与挑战

34、建构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35、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的优势与缺陷

36、“法治中国”建设的问题与出路

37、论社会权的经济发展价值

38、法治精神的属性、内涵与弘扬

39、法律人思维中的规范隐退

40、法学研究及其 思维方式 的思想变革

41、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

42、新中国法学发展规律考

43、立法与改革:以法律修改为重心的考察

44、法律 教育 的起源:兼议对当下中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启示

45、法律程序为什么重要?反思现代社会中程序与法治的关系

46、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思想维度

47、法律世界观紊乱时代的司法、民意和政治--以李昌奎案为中心

48、中国法治评估进路之选择

49、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纲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知与解读

50、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

电子商务法论文题目

1、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专题研讨--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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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

5、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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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

8、 关于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设想

9、 中日韩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比较及启示

10、 借鉴美国立法 经验 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11、 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构建

12、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研究

13、 假货治理在电商时代遭遇的法律困境及其应对

14、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国际接轨与中国特色

15、 出口导向下跨境电商的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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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制的缺失及完善路径

18、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研究

19、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与电子商务法的互动关系研究

20、 电子商务平台性质与法律责任

21、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机制的构建

22、 浅议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构建

23、 电子商务法律救助体系构建研究

24、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25、 浅析网络消费者权益之法律保护

26、 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27、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

28、 中国电子商务纠纷在线治理研究

29、 消费者网购现状与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

30、 中国电子商务信用法律体系的完善

31、 网络团购的法律关系及规范化建议

32、 电子商务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

33、 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

3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求偿权的法律保护

35、 网络购物维权的困境及法律救济

36、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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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GATS中的电子商务法律规则研究

39、 医药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制探究

40、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分析

41、 法律视角下电子商务退货运费险费率问题

42、 浅析电子商务领域犯罪及其对策研究

43、 电子商务中信用炒作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4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45、 法律视野中的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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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法律问题

51、 浅析电子商务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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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法律视角下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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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国际经贸电子商务对中医药贸易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

57、 论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路径

58、 C2C交易模式下的物流法律纠纷

59、 电子商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法律机制分析

60、 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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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以下是法学系小论文范文参考,请阅读!

我国违宪审查机制的构建研究【1】

摘 要 违宪审查是宪政的基本理念之一,也是宪法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具有重要的作用。

我国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取得了部分成就,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有待从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从而真正实现民主与法治,推进宪政文明的发展。

关键词 违宪审查机制 模式 基本理念

作者简介:周玥彤,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031-02

一、违宪审查与宪法文化

宪法是文化的产物,同时它又代表着一种文化现象,作为文化的产物,宪法是多种文化因素交织而成的作品。

本文采用周叶中教授的观点,认为宪法文化是基于商品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的综合作用而产生的关于宪法、宪政制度和宪法结构等的认识总和。

当今社会,在众多写宪法文化的文章中,无论作者在其他方面有何分歧,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宪法文化的核心是宪政。

宪政的基本理念主要包含了宪法至上、政府守法、违宪审查以及保障人权等。

宪政是宪法文化的核心,因此这些基本理念也是宪法文化的核心。

由此可见,其中的违宪审查作为保障宪法实施最重要的形式和宪法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违宪审查的含义及模式

违宪审查作为宪法监督的一种,是宪法保障机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

当今世界范围内,以违宪审查权的归属为标准,可将违宪审查划分为四种模式:司法机关审查模式、立法机关审查模式、专门机关审查模式、复合审查模式。

司法机关审查模式多为美国、日本采用,它的优点在于以司法机关制约立法机关,从而保证权力的分立和制衡,但依靠法官自由裁量,自由心证的司法活动难保绝对中立;立法机关审查模式的优点在于监督的直接性与快捷性,缺点在于立法机关自己审查自己,欠缺公正性;专门机关审查模式兼具了前两制度的优越,既避免了立法机关自己审自己的尴尬,又避免了法官的主观任意性,但实践中专门机关多为政治机关,带有强烈的政治倾向性,很难保证客观公正的监督;复合审查模式多为法国、英国采用,它的优点在于多重主体相互分工和密切配合,能够使违宪案件得到有效的审查,但多重主体也意味着权力分散、不统一。

每种模式都是精心制定,经过若干年历史的检验,不断修改,才得以沿用至今,但每种模式都有利有弊,随着时代的变迁,需要通过完善来适应新的社会变化,以保证宪法的权威性与有效性,这就成为了值得我们在实践中反思的一大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62条和67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宪法的实施。

因此享有违宪审查权。

同时,《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司法机关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的合宪性、合法性问题进行审查。

这就表明了,我国表面采取的是立法机关审查模式,实质上采取的是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相结合的的审查模式,由两个机关共同行使违宪审查权。

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国采取的是复合审查模式。

三、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现状

纵观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的现状,不难发现,继现行宪法和一些单行法律颁布之后,我国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该制度作为宪法监督的一种,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障宪法顺利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的作用,也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视。

但是,它也并非十分完善,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我国虽然采取的是复合审查模,但正如前面所说,多重主体共同审查必然导致权力的分散,实践中难以统一。

并且,司法机关只在特定的法律规定下才享有有限的违宪审查权,其余超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范围的,司法机关则无权行使,只有依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行使,由立法机关自己审查自己,在实践中必然会出现偏袒和怠慢,不可能达到完全公平,这使违宪审查流于形式。

而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只举行一次,在本次会议中要解决若干与国家和人民息息相关的重大问题,可谓工作繁重,这无疑加重了全国人大的工作量,反之也难以保证审查质量。

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全国范围内的事宜,宪法规定共21项,更是无暇顾及。

长久下来,这就成为了一大被忽视的问题。

第二,我国现行宪法中未明确规定违宪审查程序的启动机制。

涉及违宪审查制度的仅有第5条、62、67条,以及第116条。

而其中几乎未涉及违宪审查程序的启动机制,唯一涉及的启动主体仅有立法机关,方式仅有事前的备案和批准,事后的撤销。

通过立法机关事前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自我审查模式来启动违宪审查程序,是有必要的,但若将其作为唯一的途径,必然达不到效果。

就宪法性法律而言,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略有涉及此内容。

根据立法法第90条第2款规定,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由此看出,公民有违宪审查的建议权,可以向立法机关提出进行违宪审查的建议,这是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一大突破,但仔细揣摩,弊端显而易见。

公民只享有建议权,最终是否启动该制度还是由立法机关决定,也就是说,启动主体仍然只有立法机关,而在国家公权力面前,公民个人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并且,就立法机关是否必须接受,及其工作时限,公民事后的维权救济等都未涉及。

法律赋予公民权利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实现,权利就如同一纸空文。

2003年由“孙志刚事件”引发的三位博士上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是否违宪,在当时一度引起舆论热潮,该案最终取得让人欣慰的结果,这是中国公民首次行使违宪审查建议权。

血的教训背后,换来的是新办法的出台,但对于违宪审查机制本身的启动,并未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据报道,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事件发生及学者上书后,并未给予任何形式的违宪审查或调查程序甚至是回应,可见,公民的建议权实属渺小,若非轰动一时的大案,恐怕上书也只会不了了之,并且程序上也存在重大问题。

该案距今已10年,而违宪审查启动机制的构建仍然是一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

第三,缺乏程序保障,宪法以及现行的各种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违宪审查的审查程序。

除了该制度的启动机制没有依据外,进入审查后约束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工作程序也没有依据。

立法法第90条规定由某个机关或机构来审查;第91条规定了制定机关的义务;第92条规定由报备机关具体规定。

总之,对于审查机关审查的时间、期限、程序等方面几乎没有约束,对于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以及不按规定作为的法律后果更是没有涉及。

因此,实践中必然会

出现久拖不办,搁置了事的情况,可见该制度亟待完善。

第四,我国至今没有一部有关违宪审查制度的专门性的单行法律。

实践中涉及此类案件并不常见,因此该问题在理论界探讨多年,但始终未被立法机关重视。

现在只能在《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一些单行法中模糊地看到违宪审查制度的“身影”,一直没有形成系统的体系。

因此,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并予以实施,将其从学界转化为法律条文,是有必要,也是可行的。

四、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构建

我国法治得以恢复的30年,也是飞速发展的30年,在这30年中,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到目前已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模式,即国家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相结合,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统一的违宪审查模式。

但随着人们法制意识的提高,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它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前面提到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第一,立足中国国情,建立专门机关审查模式为主,复合审查模式为辅的审查模式。

我国现行审查模式是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相结合的复合审查模式,审查主体多层次且单一,权力分散,难保公平。

而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涉及宪法问题的事绝非小事,因此,审查模式应该建立多重并用的方式,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即独立的宪法专门委员会,专门负责违宪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予以协助,相互分工,密切配合,统一工作。

目前全国人大中设有法律委员会,协助全国人大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但并不专门针对宪法,因此缺乏针对性和专业性。

而设立宪法专门委员会则解决了这个问题,其内部的工作人员必须为宪法专业人士,这就避免了全国人大中非法学专业人士对违宪审查的过多参与,保障了审查的科学性。

同时,宪法专门委员会工作内容专一且明确,就无久拖不办的借口了。

这样既减轻了立法机关的工作负担,又提高了专门机关的工作效率,还保证了审查的科学性与公平性。

第二,制定一部专门的单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违宪审查法》。

违宪审查作为宪法监督的一种,有些学者很早就提出我国应该制定一部专门的宪法监督法,在其中对违宪审查程序作出详细的规定。

这个建议是可行且必要的,但至今仍然未实现。

笔者认为,宪法监督包含的方面太多,在短时间内出台是不现实的,而当今社会又急需一部有关违宪审查制度的法律,因此可以先出台一部专门的违宪审查法,在日后再制定宪法监督法予以补充完善。

在违宪审查法的结构设计中,在机构设置方面,明确规定我国的审查模式,设立宪法专门委员会,规定各自的地位、分工与合作。

在程序方面,首先明确规定启动机制,扩大启动主体和方式,如规定公民行使建议权时,除了可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还可以直接向宪法专门委员会提出,而国家机关必须受理等;其次,分别针对三个主体,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专门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方式、步骤、时限以及公民的救济做出明确的羁束性规定,建立程序保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在违宪责任方面,加大对违宪者的制裁,明确规定一旦审查某项立法或者某种行为违宪,对其惩罚的主体、程序以及方式,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形成全民监督。

具体而言,大力在高校、国家机关、老百姓当中开展普及宪法的工作,树立民主与法治的氛围,形成全民自觉守法,相互监督的社会风气。

五、结语

违宪审查作为宪政的基本理念之一,也是宪法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从建立至今,不断发展和完善,成为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大亮点,同时又反过来推动了我国的民主与法治。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这是值得我们欣慰的,但是仔细研究,不难发现,我国只是初步建立起了现有的审查模式,其中仍然存在众多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教学方向论文研究方法

一、从教学实践的感悟中选题与教学有关的事件时刻发生在教师的课堂教学中。面对不同的学生选用不同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与学生交流过程中闪现出的思维火花,与同行交流争论时思维的碰撞,教学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学反思的总结等,都是论文写作的题材。尤其是教师对课堂教学过程的反思,是一位教师获得成长的必备品质。反思教学设计与教学实践过程中的冲突,反思教学重点、难点的定位与实际教学吻合度,反思在基础知识落实过程中学科核心素养的达成效果,反思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程度、教学评价是否到位,反思教学是否关注到学生的个性差异,反思学生活动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总之,教师通过对课堂教学多方位、多层次的反思,撰写而成的论文,实践性和针对性强,对中学教师有着切实的指导作用。教学实践是论文写作最肥沃的土壤,教师要随时对教学实践进行研究。在新课改的教育理论指导下,真正将培养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中心任务落实到教学实践中去,该过程会应运而生出许多创作的灵感和素材[1]“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抓住教育实践的课堂应是论文写作的活水源头。笔者在课堂中喜欢留白,让学生有时间讨论与交流,教师的思维也常被学生的提问激活,从而将课堂引向深入。当然,有时也会遇到课堂预设之外的事件发生,这让笔者有了深入思考的激情和查找资料的动力,收到课堂预设之外的良好效果。课堂教学实践应是中学教师写作选题的主要来源,认真研究课堂也提升了自己的教学功力。二、从教学改进的实践中选题教师的教学对象是人,因此,教师教学的指导思想、教学方式等应与时俱进,在现代教育理论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革新,尤其是老教师更应引领基础教育的改革。备课时,我们通常会对一节课的教学内容、一个单元或一个章节的教学进行四问:教什么?怎么教?怎么学?教学效果如何?“教什么”是针对教学内容而言,如本单元中大概念、重要概念、次位概念分别是什么,在教材中地位如何等;“怎么教”是指教法,涉及教学设计、重难点的处理方式等,它们是值得教师深入研究的课题,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基本功;“怎么学”是指学法指导,即教师指导学生如何理解、掌握并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等;“教学效果如何”是教学评价,教学评价的角度和方式等也是值得研究的课题。对于不同层次的教学对象需要因材施教,此中的改革实践都可作为创作的素材。因为“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教改一定会收获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例如,开展“如何设计课堂教学,提升课堂教学效率”的研究,如何“合理设计教学评价,提升教学质量”的研究;如何“构建知识体系复习法,提升课堂效率”的研究等,都是对课堂教学改革的思考。这类对教学改革的研究催生了教学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效果,推动了教学的发展,具有示范性和推广性。例如,笔者常根据学情对教学内容的顺序进行调整处理从而开展教学,使得教学内容逻辑性更符合学生的思维过程,学习起来更为顺畅,往往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最近我也在写论文的开题报告。下面是我复制的,百分之百正确。调查法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观察法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实验法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实证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定量分析法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个案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功能分析法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数量研究法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模拟法(模型方法)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探索性研究法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信息研究方法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当前,正处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信息方法就是根据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和整理获得知识,并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新的目标。信息方法是一种新的科研方法,它以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揭示事物的更深一层次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和掌握运用规律的能力。经验总结法经验总结法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描述性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它将已有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给予叙述并解释出来。它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叙述,更多的是解释别人的论证,但在科学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弊端,描述现象,介绍经验,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实例很多,有带揭示性的多种情况的调查;有对实际问题的说明;也有对某些现状的看法等。数学方法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思维方法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系统科学方法20世纪,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它不仅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科学方法论的体系。这些新的方法,既可以作为经验方法,作为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来使用,也可以作为理论方法,作为分析感性材料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方法来使用,而且作为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加明显。它们适用于科学认识的各个阶段,因此,我们称其为系统科学方法。

调查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 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 实验法 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 定量分析法 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 定性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 跨学科研究法 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 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功能分析法 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 数量研究法 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 模拟法(模型方法) 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 探索性研究法 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 信息研究方法 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当前,正处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信息方法就是根据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和整理获得知识,并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新的目标。信息方法是一种新的科研方法,它以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揭示事物的更深一层次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和掌握运用规律的能力。 经验总结法 经验总结法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 描述性研究法 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它将已有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给予叙述并解释出来。它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叙述,更多的是解释别人的论证,但在科学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弊端,描述现象,介绍经验,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实例很多,有带揭示性的多种情况的调查;有对实际问题的说明;也有对某些现状的看法等。 数学方法 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 思维方法 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系统科学方法 20世纪,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它不仅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科学方法论的体系。这些新的方法,既可以作为经验方法,作为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来使用,也可以作为理论方法,作为分析感性材料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方法来使用,而且作为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加明显。它们适用于科学认识的各个阶段,因此,我们称其为系统科学方法。

教学论的主要研究方法有如下:

1、调查研究法

研究者通过亲自接触和广泛了解教育现状,对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从中发现某些规律或倾向性问题的研究方法。

2、观察研究法

人们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感官和辅助一起对处于自然状态的客观事物进行系统考察,从而获取经验事实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具有目的性、客观性和能动性的特点。特点是有助于研究课题的选择和形成,检验原有理论观点的正确性。

3、实验研究法

通过人为地控制某些因素,揭示某些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方法。特点在于检验现有教育理论的科学性、先进性、并改进教育教学的过程与方法,为发现和揭示新的教育特点和规律提供必要的基础,对引进的教育理论进行检验、变通、改造与发展,为新的科学理论假说应用于实践寻求操作程序。

4、人种学研究法

又叫实地研究或定性研究。它是为特定情境中的教育系统、教育过程以及教育现象提供完整、科学的描述。它强调被研究者的经历,强调实地研究以及情境性,强调以整体的全局的观点看问题。

教学论简介:

教学论又称教学法、教学理论,是研究教学一般规律的科学。教学论是教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由教学在整个教育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教学目的、任务、教学过程的本质与规律、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内容组成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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