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xiaANDY
我想问下你仲裁赢了吗,我们公司现在遇到的情况和你一模一样,公司辞退一大批人
不怎么管用的,一般劳动局不管这个,
劳动者试用不合格,包括完全不具备录用条件和标准,部分不具备录用条件和标准两种。无论属于那种情况,用人单位都必须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否则就会因举证不能而无法与劳动
录用是有编制的,招收没有编制
【法律分析】录用条件的设定可以从共性与个性两个方面来进行。所谓“共性”,即所有的员工都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诚实守信,比如不负竞业限制义务等等,共性的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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