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夕夕1976
没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书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因此,没有法律效力。在录用通知书的设计、发送及撤销方面都很随意,容易引发大量劳动争议。录用通知书中一般包括工资待遇、试用期、社保、福利、报到时间等与工作相关的全部主要事项。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一项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所谓“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成立并产生法律约束力。性质上,录用通知书符合要约的全部特征,其由公司向拟聘用员工发出,包含和明确了与工作相关的全部主要信息,构成要约,也就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拟聘用员工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如期报到或者同意的回复行为表明了接受录用通知书全部内容的意思表示,属于对公司发出要约的承诺,因此,录用通知书对公司和拟聘用员工均产生法律约束力,所以,任何一方违反都应承担违约责任。不过,在录用通知书送达劳动者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回,该通知即不会产生“要约”的法律效力。但是,一般情况下录用通知书是不能撤销的,因为录用通知书上往往载明了期限,而且应聘者可以主张自己相信录用通知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做好了上班的准备,从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香蕉2015
应届生与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而且规定了违约金,如果选择不去工作,则违反了协议,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有特殊原因,得到公司的谅解,经协商双方自愿解除协议,可以不缴纳违约金。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不需要的。只是签订录用通知书,并没有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也未从事任何实质性的工作,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失,因为人才很多。如果是签订劳动合同了,已经入职工作了,相
童鞋啊,这个最好还是自己参考资料去写,论文想抄很简单,不过这样你不觉得自己对不住自己这些年的学习嘛!我发些资料给你,用心写吧,就当是写给自己的一个学业总结!
不需要。因为双方没有达成合作的协议,而且也没有签订合同,所以是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
回答 不同地区标准不同,几万元不等。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
如果合约有一些规定的话,是需要遵守规定的,如果合约没有规定就不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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