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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伦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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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伦理论文

十五个伦理学论文选题:

1、当前中国伦理道德状况及其精神哲学分析。

2、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

3、当前中国伦理道德的“问题轨迹”及其精神形态。

4、《论语》伦理道德思想的精神哲学诠释。

5、青少年生态伦理道德意识的培育探究。

6、伦理道德,因何期待“精神哲学”。

7、改革开放三十年行政伦理道德法制化问题研究述论。

8、旅游伦理道德判断与结构性分析。

9、科技伦理道德论析。

10、中国少数民族伦理道德的起源和发展规律研究。

11、回归真实需要:食品安全的经济伦理学审读。

12、中小民营企业衰退现象的经济伦理学研究。

13、我国民营企业衰退现象的经济伦理学研究。

14、我国上市公司非公平关联交易的经济伦理学研究。

15、经济伦理学视角下的商业地产开发。

学术伦理是学术人在科学知识的生产、交流、传播以及评价过程中所遵循的内在价值关系要求。学术伦理包括学术道德在内的一切学术规范的逻辑起点和基本原则,也决定着学术人的学术良心、道德理想及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并非一个孤立的、独独只在我们国家才有的现象,它在世界上不同的历史时期,好多的国家都曾经发生过,但是目前像我们国家这样如此泛滥,严重到主张把学术不端界定为学术腐败,却是独此一家。一、学术不端的现象学术不端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但规模之大,范围之广,手段之恶劣,可能是中国学术界最大的特色,一般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1)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抄袭就是窃取别人的文章以为己作;而剽窃的意思是抄袭,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或他人的文字、成果作为己用。其实抄袭和剽窃都是一回事,就是使用他人文章的内容而不注明来源,而把他人作品的内容据为己有;甚至有的只是把作者名字换换,内容几乎是一模一样。(2)一稿多投。同一作者将同一篇论文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同时发表或先后发表。内容大部分相同,只有局部不同,如行文次序调整;或文章名称略有不同,在不同媒体上重复发表。(3)一个学术成果多篇发表。学术人为了追求发表数量,将一篇论文拆分成几篇发表、一次成果多次反复使用、同一成果被拆成多篇文章发表、同一实验被分成多种角度阐发。其实多篇文章主题完全相同,内容大部分重复。(4)弄虚作假。为了提高文章发表机会,学术人不以实际观察和试验中取得的真实数据为依据,伪造虚假的观察和实验结果,伪造论文获得国家重点基金资助。(5)不当署名(未参与创作及未经他人许可)。指学术人在未参加实际研究或者论文、专著写作,通过不正当手段,在别人发表的作品中署名。二、针对学术不端行为,国家相关部门和学术界采取的措施长期以来,为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国内相关部门和学术界都非常关注学术不端的问题,并且已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利用学术界内部力量对其进行治理。教育部于2009年3月发布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提出高等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对于其所从事的学术工作,可采取暂停、终止科研项目并追缴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取消其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以及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和学术奖励资格等处理措施。同时,成立了学风建设协调小组,应用了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2010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学术主管部门不仅开发了各种针对学术不端的检测软件,而且高校、科研机构也纷纷成立了学术委员会,出台了有关学术道德的规范、政策或试行办法等,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倡导学术规范、净化学术空气的作用。三、引起学术不端的原因1.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碰撞。在大学里,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就如哲学的基本问题一样,非要界定出何者为第一性和第二性的问题,或者谁决定谁的问题。而在我们国家的有些学校里,无论是大学、中学、小学、学校的领导对学术人行政干预太多。从而直接导致学术权力在其淫威下失去了话语权;学者在其行政事物的干预下失去了学术创作的自由;某些学校行政领导为了达到其某些政治目地以及学术人为了自己的某些利益也就慢慢丧失做人的底线,丧失了尊严。行政与学术共同发展,且两种权力应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2.高校的考核机制。对于教师来说,高校考核机制是否合理,将会直接影响到教师的教学行为。目前,学校的管理和考核机制都是由学校行政机构主导,且某些行政领导按照他们制定的指标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常常强行让教师干些大量与学校教学无关既违背教育规律且毫无意义的事情。像目前大学考核的指标,职称的评定往往参照是教师每年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文章数量而不是教师的教学量,这就使得教师都把重心倾向于学术研究,轻视教学。教学受不到重视,教学质量下滑;考核机制的不合理,也促使教师在繁忙的教学之余还得应付这些考核的量化指标,变得急功近利,根本无心于自己想做的研究。3.腐败盛行。在全国有一些权威学者,他们利用手中把持的权力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打击异己,以谋取个人和小团体经济利益为目的建立了一个腐败的灰色关系网。具体表现就是在项目评审、重点学科、学位点评审等等环节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只要是他们的利益共同体,就有可能分而食之,其他人只能靠边站。整个学术评审活动被搞得是乌烟瘴气,严重影响了学术界纯粹的学术氛围,也沉重打击了真正有实力和水平的学者。结果,造成有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要依据的是灰色关系网中的内部准则,不愿意遵守各种正式的规章制度。最终导致伦理基础在公共秩序越走越远。4.有的高等学校内设的学术委员会形同虚。2014年3月11日,教育部正式发布《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明确要求将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与学术有关的职权。有的学术委员会作为与学术人最直接接触的监管机构居然对学术道德失范现象麻木,到见怪不怪,甚至百般维护本单位涉嫌抄袭、剽窃的当事人,这种护短行为也令对学术道德失范不满的学者感到无能为力。还有,一些学者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问题持容忍、默许态度,其实这也是一种纵容。四、知识产权制度和创新之于学术不端的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等法规虽然对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术不端的行为的处理有了一些专门规章制度,但是由于这些法规对学术不端行为认定标准模糊,并且在实际应用中却缺乏可操作性,所以就无法有效地规制学术不端者的行为。此时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旨在保护权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领域的智力成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没有创新(创新本就是智力创造的活动,这种创造过程和结果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反之没有创新也就谈不上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是知识创新的智力成果,没有知识创新何来的保护对象)。在学校及科研机构,创新是学术研究活动的根本目的与意义,也是一切学术研究的生命所系。高校是知识创新的主要阵地,是推动科技发展的主体。在当今这样一个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是持续发展的基石,创新是学术的生命。只有全面保护权利人的科技和智力成果及其他们的合法权利,才能调动人们创造的主动性、积极性,继而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总之,要遏制学术不端行为,除了专门规章制度规范其行为,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之外,就是要各监管部门有所作为。再之,从制度设计、舆论引导上摒除急功近利的做法,多给学术一点时间,大力营造宽容、包容的环境,让学术人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个课题,继而使那些真正做学问的人获得更大的认可。还有,学术创作是一个人非常艰辛的过程,任何一位严谨的、具有学术责任心的学者,对学术创新的艰辛都有深切体会,所以社会应对大学有所宽容,对学者有所包容,应当允许学者们做些平庸的事,说些平庸的话。

近些年,高等教育学术界有关著名大学教授、学者抄袭、剽窃论文的事件时有发生,这是否意味着学者们“学术道德的沦丧”。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学术道德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议学术道德问题》

摘 要:近些年,高等教育学术界有关著名大学教授、学者抄袭、剽窃论文的事件时有发生,这是否意味着学者们“学术道德的沦丧”。“学术道德沦丧”的主要原因在于学者学术主体意识的忽视、外部监督机制的缺乏以及在对学者的培养过程中学术道德风尚的弱化,笔者认为学者们自我反思的时刻已经到来,在外部舆论监督之下要发扬大师风范的引领作用。

关键词:学者 学术道德 论文剽窃

近些年,有“象牙塔”之美誉的高等学府及学术研究机构不时传出学术腐败事件,而关于大学教授学术造假、论文剽窃等相关报道也铺天而来,人们在深感不安之余,难以相信神圣的学术圣地正在瓦解,不禁质问: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的大学教授与学者是否仍然代表“民族的脊梁”,如何“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笔者就这一现象,搜集有关问题加以透视,分析其深层原因,从而探究解决之径。

一、问题的提出

以学术抄袭、剽窃和造假为主要内容的学术腐败现象,近年来出现频率极高,一些著名高校的著名教授纷纷爆出丑闻,学术道德的沦丧似乎成为一个客观存在状态,也似乎越来越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共同话题。

近些年来,许多大学教授放弃踏踏实实做学问的本职工作,公然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制造“学术泡沫”伪造数据、侵吞研究经费从而中饱私囊。在一些大学中,论文、成果也成为晋升职称的“敲门砖”或追名逐利的“利器”,因而为了成为教授、知名学者,不惜损毁学术道德的情形也时有发生,总体而言,学者们学术道德呈现整体的滑坡现象,而学术或论文抄袭、剽窃和造假等,这是学术的欺行为,作为一个警醒的提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学术道德的沦丧”。

二、“学术道德沦丧”的原因

在学术界出现腐败现象之际,我国许多学者将其原因归结为外部力量的驱使,如对现行学术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的批判,他们认为一些学术作假和质量低下的典型案例大多与对学术成果的过分数量要求有关,对大学教师的评价过于频繁、重量化轻质化,科研成果、科研经费在教师评价中权重过大,因此造成了学术界急功近利的浮躁学风。

我们应当承认,高等教育中对大学教师、教授与学者群体的评价与学者自身的发展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教师的职称、奖励、晋升、地位、待遇与评价直接挂钩,所以促使大学教师群体们不断地发表论文、申请课题、产出科研成果。这种外部评价机制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功利主义的凸显,助长了学术的批量生产,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学术腐败现象。

就教师评价而言,更多的是一种激励措施,促进大学教师学术研究与献身精神的品质,所以笔者以为教师评价与学术道德的沦丧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由于各国的大学教师评价制度不同,却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学术道德的滑坡,笔者以为高等教育内外部的发展变化会产生一系列影响,但更多的原因在于学者自身,归纳以下几点:

第一,工业化社会对产品、物化的重视而忽视了人本身,从而导致学者学术主体意识的缺乏,相应地也忽视了学术道德规范的建设。

在工业化社会与市场竞争的情形下,以论文为代表的教学科研成果是为社会所认同的大学教师的价值,学者们通过论文展示出在其领域内的辛勤创造与刻苦研究,只有将最终的研究成果发表出来或者产品化,才能表明学者的学术、社会地位与作用,而在成果背后教授、学者的努力及其本人的存在状态被整个加以忽视。因此,大学教师在某种程度上沦为科研的奴隶,只是“学术成果的生产工具而不是学术创造的真正主体。鲜活生动的主体性学术创造为实用的、工具性的学术活动所束缚、所牵累”,①而单纯的追逐学术成果,缺乏学术主体性意识的构建。这导致大学教师、教授自身对学术道德规范的忽视,他们看重结果的产出而忽视了进行教学、科研这一过程本身的价值,忽视学者对研究所负有的道德责任。

学者们在历史中形成的内部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在功利主义和实用理性的影响下,失去了原有的神圣性与纯洁性,成为一个“正在瓦解中的职业”,学者的献身精神消失,道德意识也不同程度地呈下降趋势发展。

第二,学者、教授是高深学问的看护人,是其道德行为的自律者,缺乏外部社会公众的监督,外在评价机制的缺失导致学术道德的滑坡。

目前尚未在学者同行间或社会公众机构中建立对学者学术道德评价的规范与标准,各国对大学教授的评价机制过于侧重于科研成果和学术产出,而没有涉及到对学术道德的评价。这种对学者学术道德外部评价、监督的缺失,加上学者“内部的学术道德标准”的约束力的下降,助长了学术腐败的滋生。而面对已经出现的学术腐败现象和道德沦丧问题,也没有有力的部门、机构或机制加以监管,这种放纵或者纵容的态度必将进一步加剧学术道德的衰退。

第三,高等教育在人才的培养和对学者社团成员的学术训练过程中弱化了学术道德氛围的营造,影响到学术自律氛围的形成。

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各国的高等教育超着大众化的方向发展,在普及高等教育的世界中,精英高等教育受到冲击并出现衰退的迹象。对于人才的培养和学者的训练,工作的重点集中在如何进行科学研究、如何更多更好更快的进行论文的产出。自由的学术氛围的构建在现实状态下被压抑亦或扭曲,而有关学术道德的建设并没有受到重视,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状态。

三、探究加强学术道德之对策

由于学者“内部的学术道德标准”的衰退,是否意味着需要更加依靠外部的诸如法律这样强制性力量的约束呢?笔者以为不然,学者、大学教授作为进行高深学问研究的主体,他们对学术道德负有直接的责任。学术道德状况的改善和水准的提高,最根本的还是要依靠学者和大学教授们的自觉、自律以及努力。

第一,学者和大学教授群体的自身反思。

“治学是学术界的生活方式。治学也有它非同一般的伦理道德。这种伦理道德标准从治学的对象即高深的学问中取得其特性”。②学者是治学的主体,只有他们才能把握学术的特性与内在价值,也只有他们才能理解、制定学术道德规范继而遵守其标准。

他们是治学者,具有自我反思的能力,他们是教学科研的主体,也具有反省的自觉性,所以学术道德的建设更多需要依靠学者们的自我反思,而在现阶段,我们应当积极倡导批判、反思的风气。

第二,学术道德标准的建立以及发挥外部舆论监督机制的作用。

学者“内部的学术道德标准”主要凭借学者的“良心”加以维持,学者道德的基本准则有四条,即: 坚持学者社团中所有成员都必须在高等教育的某一领域受过长期的系统训练;为教授们保留尽可能大的自治天地,允许教授们选择自己的研究课题和实施研究的方法;强调学者对本学科的道德责任,学者必须诚实地面对事实;那些已完全履行了以上责任而又在解释某一鲜为人知的领域中获得成功的人,还要承担起把发现公布于众的责任”。③但事实上,这些基本准则并没有以明确的规范的形式存在并流传,也没有强制性的推广与普及,仅仅依靠自觉行为,这一方式显然不具有强大的约束力,所以明确学术道德规范、树立学者的学术道德价值是必要的。

相对于纯粹的自律行为,高等教育外部舆论监督机制的作用也应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学者学术道德评价的责任在历史中的某些事件,事实上已经转移到了社会公众身上,比如学者发表的与战争有关的研究成果。高等教育外部机构有责任也有义务建立对学者的评价机制,并发挥积极的监督作用,这是解决“学术道德沦丧”所必不可少的。

第三,树立大师风范的学术楷模,倡导学术道德之风。

在中外教育史的发展历程中,曾经出现过诸多学术大师,他们不仅以专业精深、博闻强识而闻名,更以其严谨的学风、独特的人格魅力著称于世。大师风范是学术道德的理想境界,也是学术道德建设的标杆和旗帜,朝着这一方向的价值引导必然可以开辟一条通往理想境界之路。大师风范的学术道德风尚可为世之楷模,从而净化学术领域之名利风气,引领学术潮流的积极健康发展。

注释:

①张济顺.教师评价与学术道德.中国大学教学.2002(9).

②③布鲁贝克著.王承绪等译.高等教育哲学.浙江教育出版社.(3):120,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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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学术伦理

学术伦理是学术人在科学知识的生产、交流、传播以及评价过程中所遵循的内在价值关系要求。学术伦理包括学术道德在内的一切学术规范的逻辑起点和基本原则,也决定着学术人的学术良心、道德理想及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并非一个孤立的、独独只在我们国家才有的现象,它在世界上不同的历史时期,好多的国家都曾经发生过,但是目前像我们国家这样如此泛滥,严重到主张把学术不端界定为学术腐败,却是独此一家。一、学术不端的现象学术不端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但规模之大,范围之广,手段之恶劣,可能是中国学术界最大的特色,一般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1)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抄袭就是窃取别人的文章以为己作;而剽窃的意思是抄袭,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或他人的文字、成果作为己用。其实抄袭和剽窃都是一回事,就是使用他人文章的内容而不注明来源,而把他人作品的内容据为己有;甚至有的只是把作者名字换换,内容几乎是一模一样。(2)一稿多投。同一作者将同一篇论文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同时发表或先后发表。内容大部分相同,只有局部不同,如行文次序调整;或文章名称略有不同,在不同媒体上重复发表。(3)一个学术成果多篇发表。学术人为了追求发表数量,将一篇论文拆分成几篇发表、一次成果多次反复使用、同一成果被拆成多篇文章发表、同一实验被分成多种角度阐发。其实多篇文章主题完全相同,内容大部分重复。(4)弄虚作假。为了提高文章发表机会,学术人不以实际观察和试验中取得的真实数据为依据,伪造虚假的观察和实验结果,伪造论文获得国家重点基金资助。(5)不当署名(未参与创作及未经他人许可)。指学术人在未参加实际研究或者论文、专著写作,通过不正当手段,在别人发表的作品中署名。二、针对学术不端行为,国家相关部门和学术界采取的措施长期以来,为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国内相关部门和学术界都非常关注学术不端的问题,并且已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利用学术界内部力量对其进行治理。教育部于2009年3月发布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提出高等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对于其所从事的学术工作,可采取暂停、终止科研项目并追缴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取消其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以及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和学术奖励资格等处理措施。同时,成立了学风建设协调小组,应用了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2010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学术主管部门不仅开发了各种针对学术不端的检测软件,而且高校、科研机构也纷纷成立了学术委员会,出台了有关学术道德的规范、政策或试行办法等,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倡导学术规范、净化学术空气的作用。三、引起学术不端的原因1.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碰撞。在大学里,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就如哲学的基本问题一样,非要界定出何者为第一性和第二性的问题,或者谁决定谁的问题。而在我们国家的有些学校里,无论是大学、中学、小学、学校的领导对学术人行政干预太多。从而直接导致学术权力在其淫威下失去了话语权;学者在其行政事物的干预下失去了学术创作的自由;某些学校行政领导为了达到其某些政治目地以及学术人为了自己的某些利益也就慢慢丧失做人的底线,丧失了尊严。行政与学术共同发展,且两种权力应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2.高校的考核机制。对于教师来说,高校考核机制是否合理,将会直接影响到教师的教学行为。目前,学校的管理和考核机制都是由学校行政机构主导,且某些行政领导按照他们制定的指标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常常强行让教师干些大量与学校教学无关既违背教育规律且毫无意义的事情。像目前大学考核的指标,职称的评定往往参照是教师每年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文章数量而不是教师的教学量,这就使得教师都把重心倾向于学术研究,轻视教学。教学受不到重视,教学质量下滑;考核机制的不合理,也促使教师在繁忙的教学之余还得应付这些考核的量化指标,变得急功近利,根本无心于自己想做的研究。3.腐败盛行。在全国有一些权威学者,他们利用手中把持的权力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打击异己,以谋取个人和小团体经济利益为目的建立了一个腐败的灰色关系网。具体表现就是在项目评审、重点学科、学位点评审等等环节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只要是他们的利益共同体,就有可能分而食之,其他人只能靠边站。整个学术评审活动被搞得是乌烟瘴气,严重影响了学术界纯粹的学术氛围,也沉重打击了真正有实力和水平的学者。结果,造成有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要依据的是灰色关系网中的内部准则,不愿意遵守各种正式的规章制度。最终导致伦理基础在公共秩序越走越远。4.有的高等学校内设的学术委员会形同虚。2014年3月11日,教育部正式发布《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明确要求将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与学术有关的职权。有的学术委员会作为与学术人最直接接触的监管机构居然对学术道德失范现象麻木,到见怪不怪,甚至百般维护本单位涉嫌抄袭、剽窃的当事人,这种护短行为也令对学术道德失范不满的学者感到无能为力。还有,一些学者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问题持容忍、默许态度,其实这也是一种纵容。四、知识产权制度和创新之于学术不端的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等法规虽然对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术不端的行为的处理有了一些专门规章制度,但是由于这些法规对学术不端行为认定标准模糊,并且在实际应用中却缺乏可操作性,所以就无法有效地规制学术不端者的行为。此时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旨在保护权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领域的智力成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没有创新(创新本就是智力创造的活动,这种创造过程和结果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反之没有创新也就谈不上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是知识创新的智力成果,没有知识创新何来的保护对象)。在学校及科研机构,创新是学术研究活动的根本目的与意义,也是一切学术研究的生命所系。高校是知识创新的主要阵地,是推动科技发展的主体。在当今这样一个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是持续发展的基石,创新是学术的生命。只有全面保护权利人的科技和智力成果及其他们的合法权利,才能调动人们创造的主动性、积极性,继而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总之,要遏制学术不端行为,除了专门规章制度规范其行为,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之外,就是要各监管部门有所作为。再之,从制度设计、舆论引导上摒除急功近利的做法,多给学术一点时间,大力营造宽容、包容的环境,让学术人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个课题,继而使那些真正做学问的人获得更大的认可。还有,学术创作是一个人非常艰辛的过程,任何一位严谨的、具有学术责任心的学者,对学术创新的艰辛都有深切体会,所以社会应对大学有所宽容,对学者有所包容,应当允许学者们做些平庸的事,说些平庸的话。

学术写作注意事项:

一、结构

二、基调

三、措辞

四、语言

需要。理论是每篇论文都要通过的一步,因此研究生的论文发表后是需要过的。论文就是对某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也是学术界进行成果交流的工具。

学术伦理与论文写作

一、选题选题是否成功是研究成功的前提。有一种说法,哲学社会科学不像自然科学,没有成功与不成功之说,只要愿意去做,最后必然成功。此话谬矣。没有好的选题,即便是洋洋洒洒数万言乃至数十万、数百万言,结果都是无用的废话。这就不能视为成功的研究。成功的研究一定是建立在成功的选题之上的。那么,什么是成功的选题呢?简而言之就是选题要有问题意识。问题意识是是什么呢?二、文献梳理和文献的使用文献是写好论文的材料,也是研究的基础。它反映的是研究者的专业基础和专业能力。没有文献,就相当于造房子没有砖块一样;同时,没有文献也像在空中造房子一样没有基础。文献是学术传承和学术伦理的载体。尊重文献就是尊重前人的研究,尊重文献,也体现了学术发展的脉络。因此,文献在撰写论文中至关重要。在撰写论文之前,一是要对文献进行必要的梳理,二是要善于使用文献。三、论证的逻辑研究是一个论证的过程,论证是一个严密的逻辑思维过程。这个过程应该是然而,当前众多的论文缺乏这种思维,大多数用发散性思维来写论文的,因而论文就缺乏深度。四、论文的修改与查证文章不厌百回改。这是研究的一种态度。如今大多数人不愿意修改,也不愿意查证文献和材料。这显然缺乏对学术研究的认真和严谨性。五、论文的结尾论文的结尾既是整篇论文的点睛之处,也是揭示学术在未来研究的发展趋势。因而,结尾一定要有气势,气势磅礴的结尾,往往能够凸显论文的整体品质。

学术论文写作要点 一、研究生必备四本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所以一定要首先养成做笔记的好习惯!作为研究生下面这几个本子是必不可少的 1,实验记录本(包括试验准备本),这当然首当其冲必不可少,我就不多说了; 2,Idea记录本,每次看文献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先记下,由此产生的idea更不能放过,这可是做研究的本钱,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以后翻翻会更有想法的; 3,专业概念以及理论进展记录本,每个人不可能对自己领域的概念都了如指掌,初入门者更是如此,这时候小小一个本子的作用就大了; 4,讲座记录本,这本本子可能有些零杂,记录听到的内容,更要记录瞬间的灵感,以及不懂的地方,不可小视! 这四本是你必不可少的',不过作为我们这些非英语专业的研究生来说,还有一个应该具备的本子就是英语好句记录本。 二、论文写作要点 1、选题要小,开掘要深;不要题目很大,内容却很单薄。 2、写作前要读好书、翻阅大量资料、注意学术积累,在这个过程中,还要注重利用网络,特别是一些专业数据库 3、“选题新、方法新、资料新”的三新原则(老板教导的) 4、“新题新做”和“小题大做 总之,一点之见即成文。 三、如何撰写实验研究论文(唐朝枢) 论文发表意识:基础研究成果的表达方式;是否急于发表(创新与严谨的关系);发表的论文与学位论文的区别(反映科学事实而不是反映作者水平) 论文格式:原著、快报、简报、摘要。不同于教科书、讲义,更不同于工作总结。 撰写前的准备工作:复习和准备好相关文献;再次审定实验目的(学术思想,Idea);实验资料完整并再次审核 : 问题的提出;研究的现状及背景;以前工作基础;本工作的目的;思路(可提假说);对象;方法;结果。在… 模型上,观察 … 指标, 以探讨 … (目的) 2. M & M ⑴ 材料的写法和意义; 伦理. ⑵ 程序与指标。操作程序:能序贯,可操作性;方法: 多指标方法的排序;引出参照文献简述;改良之处;哪些详或简?⑶ 统计学处理 3. Results ⑴指标归类描述,忌流水帐。不分析不解释,但要体现思路 ⑵ 文字、图、表相对独立,但避免重复 ⑶ 避免统计错误:对照,均衡,随即,重复。计量-计数、绝对值-相对值、专一指标—综合指标的转换。盲判与非盲判。技术资料直接概率法与卡方检验;多组资料与两组资料;等级相关与直线相关;多因素与单因素分析;配对资料与独立样本资料;非正态分布资料;例数不当;平行管,混合样本;突出差异(绝对值, Δ值,变化%; 联合×、÷比值,分亚组等)有效位数的保留。统计学结论与专业结论。 4. Discussion ⑴ 背景材料:展开问题的提出;有关本研究的一些基本知识内容(不要离题太远) ⑵ 本实验结果分析:各指标的意义(与文献值比较),结果说明什么问题 ⑶ 进一步对结果机理分析:结合文献 ⑷ 本工作的意义、结语或小结,进一步提出的新问题 其它注意点: ① 引证讨论文献知识太多(不同于学位论文),掩盖了本工作的贡献 ② 分析不合逻辑,结论不当 ③ 讨论太浮浅,文献知识不熟悉 ④ 写成工作总结,缺乏学术高度 ⑤ 要正确使用缩写词,尤其是组别缩写词 5. 参考文献:为什么要引文献 ⑴ 立论依据的文献:新,权威性文献,不用快报或摘要

学术论文写作要点技巧

学术论文写作要点(出自别人之口,我认为值得一读)

一、研究生必备四本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所以一定要首先养成做笔记的好习惯!作为研究生下面这几个本子是必不可少的

1,实验记录本(包括试验准备本),这当然首当其冲必不可少,我就不多说了;

2,Idea记录本,每次看文献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先记下,由此产生的idea更不能放过,这可是做研究的本钱,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以后翻翻会更有想法的;

3,专业概念以及理论进展记录本,每个人不可能对自己领域的概念都了如指掌,初入门者更是如此,这时候小小一个本子的作用就大了;

4,讲座记录本,这本本子可能有些零杂,记录听到的内容,更要记录瞬间的灵感,以及不懂的地方,不可小视!

这四本是你必不可少的,不过作为我们这些非英语专业的研究生来说,还有一个应该具备的本子就是英语好句记录本。

二、论文写作要点

1、选题要小,开掘要深;不要题目很大,内容却很单薄。

2、写作前要读好书、翻阅大量资料、注意学术积累,在这个过程中,还要注重利用网络,特别是一些专业数据库

3、“选题新、方法新、资料新”的三新原则(老板教导的)

4、“新题新做”和“小题大做

总之,一点之见即成文。

三、如何撰写实验研究论文(唐朝枢)

论文发表意识:基础研究成果的表达方式;是否急于发表(创新与严谨的关系);发表的论文与学位论文的区别(反映科学事实而不是反映作者水平)

论文格式:原著、快报、简报、摘要。不同于教科书、讲义,更不同于工作总结。

撰写前的准备工作:复习和准备好相关文献;再次审定实验目的(学术思想,Idea);实验资料完整并再次审核

:

问题的提出;研究的现状及背景;以前工作基础;本工作的目的;思路(可提假说);对象;方法;结果。在… 模型上,观察 … 指标, 以探讨 … (目的)

2. M & M

⑴ 材料的写法和意义; 伦理.

⑵ 程序与指标。操作程序:能序贯,可操作性;方法: 多指标方法的排序;引出参照文献简述;改良之处;哪些详或简?⑶ 统计学处理

3. Results

⑴指标归类描述,忌流水帐。不分析不解释,但要体现思路

⑵ 文字、图、表相对独立,但避免重复

⑶ 避免统计错误:对照,均衡,随即,重复。计量-计数、绝对值-相对值、专一指标—综合指标的转换。盲判与非盲判。技术资料直接概率法与卡方检验;多组资料与两组资料;等级相关与直线相关;多因素与单因素分析;配对资料与独立样本资料;非正态分布资料;例数不当;平行管,混合样本;突出差异(绝对值, Δ值,变化%; 联合×、÷比值,分亚组等)有效位数的保留。统计学结论与专业结论。

4. Discussion

⑴ 背景材料:展开问题的提出;有关本研究的一些基本知识内容(不要离题太远)

⑵ 本实验结果分析:各指标的意义(与文献值比较),结果说明什么问题

⑶ 进一步对结果机理分析:结合文献

⑷ 本工作的意义、结语或小结,进一步提出的新问题

其它注意点:

① 引证讨论文献知识太多(不同于学位论文),掩盖了本工作的贡献

② 分析不合逻辑,结论不当

③ 讨论太浮浅,文献知识不熟悉

④ 写成工作总结,缺乏学术高度

⑤ 要正确使用缩写词,尤其是组别缩写词

5. 参考文献:为什么要引文献

⑴ 立论依据的文献:新,权威性文献,不用快报或摘要

⑵ 自己工作的自引:工作连续性

⑶ 实验结果与文献资料比较:新,可用快报, 会议及个人咨询资料

⑷ 方法学:经典文献,注意引文准确,不要转引

6. 摘要:

问题的提出(Background);本工作目的;对象;方法(指标,分组);主要结果(数据,统计);结论与展望

7.再推敲文章题目:不切题,过大、过小

8.投稿:按杂志稿约修定(留底).引用该杂志文章.忌一稿两投

9.致命伤:目的不明确;重复性工作无创新;方法学问题致结果不可信.临床研究:伦理;病例和对照选择;临床关系充分分析。

四、如何写好论文讨论部分:科学论文的讨论需要结构化

建议科学论文讨论部分使用的结构:陈述主要发现,本研究的长处和短处、同其它研究比较的长处和短处;特别要讨论结果中的差别、研究的意义、未解答的问题及今后的研究方向

讨论一开始要重新说明主要发现,用一个句子表示较为理想。接着全面说明本研究的长处和短处,两者不可偏废。实际上,编辑和读者最注意研究的短处,这是所有医学研究不可避免的。编辑和读者一旦发现研究的短处,而作者未加讨论,他们对文章的信任会发生动摇,心生疑窦:是否还有他们和作者都未发现的其它弱点呢?

其次,将该研究与以前的工作联系起来,不炫耀自己的工作比以前的工作如何好,而是比较其优劣。与其它研究进行对照,切忌将自己的缺陷掩盖起来。重要的是应该讨论为什么会得出不同于别人的结论,作者可以放开去推测;但是如果弄不清自己的研究结果为什么与别人的结果有差别,就不便作这种推测,也不该断言自已的研究结果正确,而别人的错误。

接着应该讨论自己的.研究“表明”什么,如何解释自己的研究发现,以及对临床医生或决策者有什么意义?此刻,作者的境地是危险的,多数编辑和读者能够理解作者的谨慎,不逾实证界限。由读者自己去判断研究的意义:他们是会做到的。作者甚至可以指出研究结果证明不了什么,防止读者得出过度、不实的结论。最后,应点明哪些问题尚未解答,以及要继续做的工作。显然,编辑和读者不喜欢夸大的作法。事实上,作者对论文的这一部分常常写得乱糟糟的。虽然无法阻止作者写一篇充满推测的文章,但切不可因推测而毁了证据。

讨论部分有时也许需要别的小标题,但我们以为,现在提出的结构适合大多数研究论文。尽管统一结构有难度,甚至受限制,我们相信这种结构会降低总的文字长度,防止不恰当的推测和重复,减少报道偏差,提高报道的总体质量。这种设想是完全经得起检验的。我们欢迎BMJ的作者和读者发表观点,如果反映好,我们将使用结构式讨论。

五、关于写英文文章的秘诀

我老板平均每个毕业的博士都有6篇以上的SCI,他从来不强求学生发文章,只教如何做研究。下面的问题,他只和我说过一次,之后我的行动与之不相符就会被骂。现在成了习惯来这样思考,做事,发现真是事半功倍。

1. 你在做研究之前,想过结果能不能发表没有?往哪里发?

2. 写文章的高手是先把文章大框写好,空出数据来,等做完实验,填完空就可以发了。正谓心中有沟壑。

3. 在想不清楚要写什么,要发到哪里去,自己做的与同行做的有什么出色之处,之前,就不要动手做事。去看文献,去想。想不清楚就做,不如不做

要想这样子做,就得先看文献不是?要知道如何把文章架起来,要知道别人是如何讨论的,要知道你自己的数据是不是说明了与别人不一样的东东或别人没有做过。这个过程就是看文献,想的过程,这些搞清楚了,写就简单了。要是先做事,做完发现别人做过,或无法用理论解释,岂不是冤大头?

六、写论文的技巧

优秀论文的要素:1、正确选题;2、合适的切入点;3、简洁明了;4、说清自己的贡献;

5、可靠的/可重现的结果;6、可重复的过程;7、好的文章结构和逻辑流程;8、精选的参考文献

优秀论文的误区:1、Idea越多越好;2、一味追求革命性的,突破性的成果;3、数学、理论和公式越复杂越好——显示自己的聪明;4、追求最好,史无前例;5、显示权威性,引文中大量引用自己的论文。

写文章的条件:1、与研究工作相关,确实有了好的想法,不是为了写而写;2、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学术界有贡献;3、实验成熟,经得起检验;4、已经需要记录下来和其他人分享

写论文的要点:1、写出3~4层的纲要反复修改多次。2、从Introduction开写,回顾已有的工作。3、要声明文章结构,不要直接进入细节。4、声明工作的动机和基本原理,提出潜在的问题,自己进行回答。5、讲明自己工作与前人的不同,说明自己的贡献及其实际应用前景。6、最后写Summary和Abstract,反复斟酌后确定标题。

Reviewer Check List: 1、论文是否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或者给出了已有问题的一个新的解决方案。2、论文的主要结果是什么?3、实验结果是否充分?4、论文技术含量如何?

5、论文是否对所提出的技术/结果的有效性和局限性进行了评价?6、论文写作是否清晰,从而令本行业内多数研究人员可读?7、论文是否适当地引用和介绍了与之相关的历史文献?8、论文是否应该给予嘉奖?

IEEE Transactions on CSVT Review form: 1、在多大的程度上满足本期刊读者的兴趣?

2、论文所使用的方法的评价?3、结果是否具有新颖性?4、主要结果是否正确?5、论述是否清晰?6、是否具有一致性(前/后,论述/结果)?7、引文是否充足?8、Reviewer的意见:(Accept / Accept after a minor revision / Reject / Reject but resubmit after a major revision / Submit to another journal)。

七、论文写作技巧:

1、宣传自己——说明论文的重要性。流程:a)问题X是重要的;b)前人的工作A、B曾经研究过这个问题;c)A、B有一些缺陷;d)我们提出了方法D;e)对D进行实验,和A、B进行比较;f)实验证明D比A、B优越;g)解释为什么D是更优的,而其他的思路(比如E)是不行的;h)阐述D的有效性和局限性;i)对D进一步发展的讨论。要点:j)简洁最重要;k)不犯粗心的错误,仔细验证结果和适当选择用词。

2、细心修改。步骤:a)30%的时间细心思考,70%的时间认真写作初稿;b)把写好的论文放一段时间;c)逐字逐句地阅读论文;d)请其他人帮助阅读和修改;e)在修改的时候,从别人的角度来审视论文(Reviewer / boss / colleagues / proof-reader);f)仔细修改的次数 > 3;修改的总次数 > 5。要点:g)自己读自己的论文很乏味,并且不易找到错误;h)为了论文的小的层次提升,要付出大量劳动。

3、优化英语。步骤:a)自顶向下地组织论文(大纲/逻辑/流程);b)用其他的优秀论文(尤其是同期刊/同系列的论文,优秀书籍)作为范例;c)请别人帮满阅读和修改语法和用词;d)记录自己用词和语法的错误,进行积累。要点:e)用词和语法固然重要,但是结构和逻辑更加重要。

八、优秀论文结构范例:

1、Abstract—— 对自己工作及其贡献的总结:a)阐述问题;b)说明自己的解决方案和结果。

2、Introduction——背景,以及文章的大纲:a)题X是重要的;b)前人的工作A、B曾经研究过这个问题;c)A、B有一些缺陷;d)我们提出了方法D;e)D的基本特征,和A、B进行比较;f)实验证明D比A、B优越;g)文章的基本结构,大纲。

3、Previous Work——说明自己与前人的不同:a)将历史上前人的工作分成类别;b)对每项重要的历史工作进行简短的回顾(一到几句),注意要回顾正确,抓住要点,避免歧义;c)和自己提出的工作进行比较;d)不要忽略前人的重要工作,要公正评价前人的工作,不要过于苛刻;e)强调自己的工作和前人工作的不同,最好举出各自适用例子。

4、Our Work——描述自己的工作,可分成多个部分:a)从读者角度阐明定义和表示法;b)提供算法的伪码,图解和相应解释;c)用设问的方式回答读者可能提出的潜在问题;d)复杂的冗长的证明和细节可以放在附录中,这里关键是把问题阐述清楚;e)特例和例外应该在脚注中给予说明。

5、Experiments——验证提出的方法和思路:a)合理地设计实验(简洁的实验和详尽的实验步骤);b)必要的比较,突出科学性;c)讨论,说明结果的意义;d)给出结论。

6、Conclusion——总结、前景及结文:a)快速简短的总结;b)未来工作的展望;c)结束全文。

7、References——对相关重要背景文献的全面引用:a)选择引文(众所周知的结论不必引用,其他人的工作要引用);b)与前文保持一致。

8、Others——致谢、附录、脚注。

处理被拒:1、理解被国际权威期刊拒稿是一件正常的事情(70%以上被拒),保持良好心态。

2、感谢编辑和Reviewer的意见和工作。3、询问副主编,自己可以怎样处理这篇论文最合适(重投/改投/撤回)。4、继续新的研究或补充修改后改投其他杂志。

常见问题:1、是否可以一稿多投?千万不要!但是一篇会议论文经过修改以后可以再投期刊。2、是否可以建议副主编如何处理自己的论文呢?不行,但可建议他别让某人评阅。3、如4月都未收到副主编回复怎么办?写一封友好的询问信,别催得太紧,别找主编。4、如和副主编意见严重不和怎么办?可以找主编,但是别经常这样做。5、如果和主编的最终决定严重不和怎么办?没有办法了。

学术伦理的论文有哪些

学术论文常见的分类有哪些?学术论文常见的有文科和理科两种两种啊!

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的关系对医学伦理学的界定直接与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有关,即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是谁包括谁亦或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学科?Warren Reich在1971年准备编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时,开始时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称,可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Daniel Callahan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把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相比,认为“医学伦理学是古老的学科,代表很窄的范围,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虽然在现今这仍很重要,但已不足以囊括所有的问题”。“生命伦理学则是指生命科学中更广阔的道德领域,包括医学、生物学、环境中的重要方面、人口和社会科学等。医学伦理学作为一个部分包括在生命伦理学当中,与其他题目和问题共同构成生命伦理学。”《国际伦理学百科全书》也把医学伦理学的学科范围归为生命伦理学。从我国对医学伦理学发展阶段的划分,可看出与以上不同的看法:医学伦理学经历了古代医德学,近现代医学伦理学(传统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也有学者认为,当今的医学伦理学已开始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人口和健康伦理学阶段。可见,我国主要是把生命伦理学作为医学伦理学的一个阶段涵盖进去的。J.Stuart Horner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对此的界定也是如此: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经常混淆,但后者是前者的一个方面,只不过后者这30年一直占主导地位。医学伦理学的定义英国的Thomas 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一书,并首次提出“医学伦理学”这一名词。他没从正面给医学伦理学下定义,但从有关的材料可以分析出他对医学伦理学概念的理解。他认为:“职业伦理学是‘人性的知识’与‘广泛的道德责任’之间的综合”,“医学伦理学的一般体系是使无论是官方正式的行为还是医学领域之间相互的交往都受文雅和正直原则所指导”。这种观点在19世纪被广泛接受。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药理学教授 Chauncey Leake对上述观点提出质疑。他认为:“Percival对‘医学伦理学’这个名词使用不当……,它仅指来自于职业中的、用来管理职业中各成员彼此交往的成规、礼节。……但真正的伦理学与成规、礼节不同,而应从哲学的角度理解。他认为:“真正的医学伦理学是基于伦理学理论并用之来处理医患之间、医生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医学伦理学权威 K. D. Clouser对医学伦理学的理解与 Leake的观点并无本质区别,他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一版中提出:医学道德与一般的日常道德没有区别,含有与一般道德相同的规则。我国对医学伦理学的定义多采用:“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来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中人们相互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一门科学,它既是伦理学的分支(应用规范伦理学),又是医学的组成部分。”以往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有过分强调医学伦理学是应用规范伦理学的一个分支的倾向,对医学伦理学容易有这样的误解:即把医学伦理学只理解为应用规范伦理学,以为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即可解决具体问题。不仅事实并非如此,而且其中也忽视了医学本身对医学伦理学的作用。一方面,医学的本质和目的是为了维护病人的健康,治疗疾病,由此可见医学本身含有一种固有的伦理学——为病人谋利益。而且许多伦理问题的产生是医学科技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伦理道德对医学伦理学的作用也同样明显,如陈实功《外科正宗》中有“先知儒理,然后方知医理”之说,二者的结合便是中国古代的儒医;欧洲中世纪的医德观是基督教式的医德观;从英美医学伦理学中自主原则领先的医患关系模式到南部欧洲的仍以相互信赖式的医患关系为主导模式更能看出伦理道德因素对医学伦理学所起的作用。简要说来,医学科技与伦理道德二因素相互作用是医学伦理学发展的主要线索。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医德(医生的职业道德)是医学伦理学最主要的研究对象,有说法认为医德学是医学伦理学的同义语,是一门学科。邱仁宗同志认为医学伦理学与医德学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个名称问题,它们之间有两点不同:医学伦理学在内容上要比医德学广,医德学一般都是义务论的,不引用任何价值论,并不加以证明。我们所称的古代医德学,其实还不是一个系统的应用伦理学学科,因为它只研究医生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只研究医患关系。医学伦理学则是一个系统的学科,表现为研究对象从医患关系这一核心扩展到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社会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杜治政同志认为,当代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主要由六个方面构成:医学道德的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临床医学中的伦理问题、生命技术及其他高新技术应用中的伦理问题、卫生政策的伦理学、健康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的基础理论研究。这是典型的把生命伦理学看成医学伦理学的一个发展阶段的说法。其实,不管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之间是谁包括谁,就象《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所强调的,医学伦理学这一名词,它不是一个静止的术语,“它的含义和原则已经随着医学被管理成一个职业,到医疗照护被提供和资助,到医学之外的社会整体中的文化因素的改变,而改变”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希波克拉底学派可能是最早对医疗职业和医生的行为提出规范的,但其思想能流传这么久远,主要是因为基督教的思想与之在某些方面一致,特别是不能堕胎和为患者保密的思想,而这两者在古希腊并不是医学界的主流思想。当时许多论述都强调疾病的预后,希波克拉底时期的预后可起到安全保险作用,使医生知道他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从而保护医生避免因治疗失败或拒绝治疗而受到指责。传统的基督教强调诚信对于战胜疾病的重要作用,认为医生应不顾自己的危险来抢救病人,要求医生持一种慈善的观念和对穷人的责任的价值观,事实上早期的基督徒也是这样做的。没有什么能比医院这种新兴机构更能显示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了,它们服务于病人、老人、穷人和流浪者,虽然多负责食宿,很少的医疗,但与其它相比已是很好的了。基督教对医学甚至所有科学的控制,很少能见到教会允许之外的书籍,仅见的是为数不多的希波克拉底和盖伦的著作。中世纪时期的黑死病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医生们没有好的救治办法,很多医生逃离瘟疫,但许多教士却依然留在城市,为死去的人做祈祷,使那些笃信上帝的人临死前得到精神上的安慰,也使死者的家属感到欣慰。在文艺复兴时期,尤其是科学革命给机械科学、物理学和化学带来了巨大成功之后,医学也迈出了更坚定的步伐。哈维的心血运动论最终取代了盖伦的关于血液运动的学说,以后在以机械论为主导的哲学思想的指导下,以解剖学和生理学为主的实验医学在18世纪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世纪的病理学有了长足的进步,在麻醉和防腐两项技术出现之前,外科的全面进步是不可能的,19世纪后期,外科有了真正的进步。近代的实验医学家头脑中有尊重科学的道德理念,认为医学的最高尚的任务莫过于延长人的寿命。由于一系列新的科学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的出现,从而为医生关心、同情病人,为治疗疾病、解除病人的痛苦提供了科学的现实的保障,这都是最基本的医学人道主义的体现。18世纪的早期,英国对医生的伦理学规范已很少提到希波克拉底,而是强调礼节,包括服饰和行为举止,即英国的绅士和淑女风度。近代英国对医学伦理学贡献较大的主要有4个人: John Gregory 1772年出版了《关于医生责任和资格的讲义》;Thomas Gisborne 认为医生不应减弱基督教的慈善色彩,同时认为必须建立一个竞争型的职业,因为他坚信对财富的渴望是至关重要的;Thomas Beddoes强调应用法律手段把庸医赶走;Thomas 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主要是为了防止和解决医院内部纠纷。其中的宗教色彩已大大减弱,即医德开始了科学化和世俗化的进程。Thomas Percival最大的贡献是为美国医学会1847年首次的伦理学法典提供了样本。20世纪初,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医院开支的攀升,尤其是二战后,医院被视为医学诊治的精华之地。在X线之后,影像诊断随着1972年计算机断层摄影和核磁共振等技术的问世而大踏步前进,大量资金花费在了医疗设备上。大约在1960年,第一批免疫抑制剂问世,使得器官移植进入了新时代,当然也带来了道德和法律的困惑,如何时取器官,移植给谁等问题。20世纪随着医学科研的增加使医疗服务取得明显进步,同时也引起更多的伦理学问题,1946年的纽伦堡法典和世界医学会1964年对此修改而成的赫尔辛基宣言(2000年是最新版本)是医学科研中涉及人体实验的重要文献。20世纪中叶以前,传统的医学伦理学主要局限于临床的医疗实践中,为培养医生提供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二战后,延长寿命已不是难事,在医学伦理学的持续发展中加入了新的内容,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Joseph Fletcher和 Paul Ramsey等非医生(这两人均是神学家)所写的一些文章使人们开始审视医学和医学科技在社会的道德层次上产生的影响:首先是以往被封闭在医学之外的哲学家、神学家、律师、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对医学职业提出了他们特殊的看法;其次,随之而来的是这些看法对医学的发展有益,医疗职业中的人对这些外部的看法开始予以接受;第三,医学伦理学扩展其范围,应用到更广的社会伦理学问题领域,如一个社会中卫生服务设施分配的公正性等。因此,在60年代后,医学伦理学本身已经开始从原来全部关心指导临床医生行为的准则和法典中转向社会中的健康和疾病的伦理学方面,70年代后美国开始了对病人自主性的重视,这是当今的医学伦理学中的重要转变。医学伦理学的本质是为了病人的利益,但具体什么才符合病人的利益,这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人们观念的变化而变化。表现在医学模式上,就是从以往普遍持有的“治病”到现在的“治生病的人”,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延长寿命就是对病人最大的善,而二战之后,延长寿命并不是唯一追求的目标,生命质量是人们所重视的主要内容,表现为病人的意愿是否得到尊重。生命伦理学(bioethics)《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对此词条的解释的第一句话就是:“圣经中有一句话说太阳底下没有新事物。但自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从生命伦理学的兴起看出,那么这句话并不正确。”由于新科技的问世和文化及观念的改变,人们重新对生与死、对疼痛的忍受、对自己生命的权利、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等进行思考,于是产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生命伦理学。它代表一种全新的观念的转变,它不仅是指开创一个新领域(伦理学和生命科学的交叉),而且代表一种学术思想、政治因素对医学生物和环境的影响等。狭义地说,生命伦理学仅指在面向科学技术的巨大变化时产生的新领域,广义地说,它已经延伸到法律、政策、文化、历史学科,大众媒体,哲学,宗教,文学等社会科学学科。本辞条所说的生命伦理学是指广义的,即它的研究范围已从临终病人床边的医务人员个体所面对的道德上的困惑,延伸到全社会公民和立法者在努力制定平等的健康或环境政策时所面对的公众的和全社会的选择。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生命伦理学一词最早由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生物学家和癌症研究者Van Rensselaer Potter在1970年提出。然而,很快就被在华盛顿工作的荷兰胚胎生理学家和产科学家Andre Hellegers 和其他与他共同工作并在1971年在乔治城大学成立肯尼迪人类生殖和生命伦理学研究所的同事用来指称不同的含义。Van Rensselaer Potter用此指称“一门把生物学知识和人类价值体系知识结合起来的新学科”,它是科学和人文学科中间建起的一道桥梁,帮助人类生存,维持并促进世界文明。Andre Hellegers和他的同事则狭义地把此应用到医学和生物医学研究中的伦理学领域。Warren Reich在1971年准备编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时,开始时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称,可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西方多数认为医学伦理学是一种传统上的提法,范围很窄,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它已不足以囊括现今所有的问题。因此从范围上看,生命伦理学指称生命科学中的广袤的道德问题领域,如医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人口和社会科学等,把传统的医学伦理学包括在生命伦理学中。在某种程度上,Raanan Gillon的生命伦理学辞条更加全面。Raanan Gillon 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写到:从字意上看,生命伦理学是研究产生于生物学实践领域(包括医学、护理、包括兽医在内的其它卫生保健职业)中伦理学问题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很广,除了生物科学研究中的伦理学,还包括环境伦理学(包括环境污染和人与动物和自然界中其它部分之间的关系),性、生殖、遗传和人口中的伦理问题和各种社会政治道德问题,如失业、贫穷、歧视、犯罪、战争和迫害对人群健康的负面效应。涉及到此学科中的人员也很广,除了医生、护士、生命科学家、患者、受试者外,在学术领域还涉及到哲学、道德神学、法学(这是生命伦理学中的三大学科)、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和历史学。Daniel Wikler 在第三次国际生命伦理学会议上的主题报告——生命伦理学家和社会责任中提出:生命伦理学的主题一直在变化,生命伦理学已经历了三个阶段,第四个阶段正在诞生的过程中。第一阶段以某些专业行为准则的形成为标志,如不允许做医学广告,禁止诋毁同行等,此阶段应称为医学伦理学阶段;第二阶段就是琼森(Albert )在他的《生命伦理学的诞生》中和他的历史学家同行所说的生命伦理学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医生的处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众开始对古老的医学职业中的家长主义、讲真话等提出挑战,此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是病人权利的学术同盟。生命伦理学家需要新的哲学理论和方法,这些新的哲学理论和方法不是个人行动的道德,也不是用传统的伦理原则去定义医生的职业,而是用社会和政治哲学,尤其是分配社会的公正。第三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已研究了卫生保健政策和卫生经济的许多细节,许多国家政府中的卫生官员都曾向生命伦理学家进行咨询。第四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可称为人口保健的生命伦理学,它不仅象第二阶段一样包括专业行动准则、医疗工作者和公众,也象第三阶段超越了传统的医患关系范围,横跨生物和社会科学、人类和管理科学,而且还有自身的特点:高技术医学的出现和应用不是中心问题,而只是其中之一,不再注意医生的两难推理和谁能得到稀有卫生资源等难题,而将注意力集中在多种影响卫生保健的因素上。从美国社会不断增长的不平等,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许多病人都存在的病人疾苦之间的共同点看,有许多信号告诉我们,就较大多数人口而言,卫生保健状况在变坏而不是在提高,我们应把目标放在更大多数人的公共保健系统上,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们要获取那些不熟悉的领域的知识,如公众保健、国际保健、花费—效用分析、保健量制以及将要出现的许多新领域的新知识。生命伦理学产生的历史背景生命伦理学最先产生在美国,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生命伦理学在广义上,是从1900年开始的。20世纪医学的发展可从对医疗服务投入的钱的数量、享受到服务的人的数量、医务人员和专家的数量、医疗服务系统的复杂性和科学技术的含量程度等方面看出。伦理学问题的产生,可从三条主要的线索看出:医院角色的变化、科学技术的主导性和医学专家化的发展。早在19世纪晚期,美国的医院在数量上以很快的速度在增加,最终成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源泉,随着医疗器械和技术在诊断和治疗中的不断增加的介入,在医院中集中提供医疗服务变得比较有效并经济,并能满足人们的需要。1946年的Hill-Burton法案,为地方性的医院提供联邦支持,新的普遍性的医疗保险倾向于给医院性的医疗服务而非私人诊所或家庭式服务提供补偿,这为美国的医院的革命打下基础。1900年左右,科学的医学已成为医疗实践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国医学会改革医学教育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政府不断支持医学科学,尤其是在二战期间和之后,把科研引进医学教育和对病人的照护之中。20世纪50年代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开始成立并支持临床科研,于是涉及到受试者的实验,受试者可能是病人和健康的志愿者,且数量在不断增加。由于医学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增加,使很多的医生走进越来越窄的领域,只能使自己局限于某一专业。随着1917年眼科学会的成立,越来越多的专科学会成立。20世纪上半叶,医生的社会和经济地位明显得到提高,渐渐从中等升至上等,这些非常明显地使他们与很多病人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不同。总的来说,这三方面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浮现。医院中医疗服务的专业化促进了医疗照护的非人性化和组织性,同时疾病的社会、行为、环境和人性化方面被忽视,而过于强调疾病的生物和生理方面,因此病人抱怨医生已失去的病人从整体方面照护的能力,从以前熟悉的密切的关系转变成“床边的陌生人”。对生命伦理学的产生容易有这样的一个误解,即生命伦理学多被简单地理解为只是因为生物医学高科技的出现才产生的,这是其中的主要因素,但事实上,生命伦理学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除了以上医学方面的因素,把公众卷入医疗的伦理学问题中的文化和社会运动也起到史无前例的作用。复杂的医学技术和其人道的使用之间,增长的城市化和随之而来的人口分布的不均匀增加了享受医疗服务的障碍;较高的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使(病)人的思维更加复杂,自我保护的意识明显提高;五、六十年代政府对生物医学科研的加大投入引起受试者保护问题;人们购买医疗保险的能力在30年代因以雇佣为基础机制的引入而戏剧性地得到提高,现由于太注重技术化,美国的医疗服务成本急剧上升,民众购买保险的能力减弱,大部分的美国人仍不能得到足够的医疗照护。另外,60年代末的消费者权益运动(起始于60年代对低劣食物的抗议)开始影响医疗服务制度,70年代的病人权利运动是更大的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妇女运动也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入到对女病人的关心,也影响人们对生育控制和人工流产问题以及家庭和人口政策问题的看法。同时期的和平运动和日益增长的生态运动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到由于战争、环境和污染问题而引发的国际健康问题。因为核武器对人类的健康的威胁,医生的社会责任在1971年被提出。这些思考对医学在维护世界人口的整体健康和完好方面的角色发出挑战。以上这些社会和文化方面的趋向和生物医学科学的发展一起共同构成了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的生命伦理学运动,而且这些也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社会和政治危机。总之,今天我们所了解的生命伦理学根植于公众对个人权利、社会公正和环境质量问题的关心,这些标志着美国在那个时代的文化特征。从具体事件看,20世纪60年代以后,人们广泛使用肾透析、器官移植,但在透析对象的选择上遇到难题;1967年的心脏移植的成功引起死亡标准的讨论以及哈佛提出了脑死亡标准;流产在医学上很安全,避孕药丸、产前诊断、ICU的广泛使用、人工呼吸机等均已普遍出现,但昆兰案件的撤掉呼吸机和安乐死问题引起普遍关注;人们从传统上死在家里到现在的死在医院里,观念上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二战后生物医学研究取得成果后的应用,美国的几起未得到病人的知情同意所做的人体实验引起道德上的谴责;Rachel Carson 的《寂静的春天》的出版,掀起了保护环境的浪潮;美国的民主权利运动、个人主义、女权运动也在兴起……但人们在与之平行的文化进程方面又远未跟上这些变化,这是生命伦理学为何能引起公众如此关注的一个主要原因和历史背景。毫无疑问,美国在生命伦理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最重要的标志是1969年成立的后在1971年更名为海斯汀报告和1971年成立的肯尼迪研究所。但不能否认,欧洲也做了大量工作。1963年英国成立了医学伦理学学会和医学伦理学研究所(注:英国多数称医学伦理学而非生命伦理学),后者在197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杂志(Journal of Medical Ethics),198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简报(Bulletin of Medical Ethics)。哲学的批评式医学伦理学在德国、前苏联和南欧发展起来。医学伦理学在天主教传统的国家本身就是天主教道德神学的一部分,后渐渐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转变原来的行医与科学无关的观念。亚洲和非洲的生命伦理学发展较慢,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渐渐发展起来。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发展起来。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关系到人类生命健康,每个国家的政府必然会通过政策法规等的制定等来对生命伦理学领域的问题进行宏观控制。这不是某一个国家的问题,也不是西方特有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但同时,某个发达国家发生了某类生命伦理学问题,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也一定会出现同样的问题。生命伦理学的理论问题作为一门学科,生命伦理学中有三个普遍性的核心问题:我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过道德的生活并做出道德上好的决定?当我的行为可能影响其他人的状态和健康时,我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我应为社会的公共利益做什么?第一个问题与美德论有关,强调人的品行和一个有修养的人应具备的价值观和目标;第二个问题承认一个人的行为会对他人产生影响,并努力理解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应为他人做什么,我们应从他人那期望得到什么;第三个问题把我们的社会关系更深入一步,看到人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生命伦理学基本的伦理学前提是:尊重自主性;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功利主义;社会公正;四原则;案例分析;美德伦理学;描述伦理学;女性主义伦理学和地域文化生命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研究的问题:卫生服务人员与被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生与死的问题;病人的利益和其他人利益;分配公正问题;概念问题(即各术语的含义);医学科学实践中的伦理学问题-纽伦堡的促进;生命伦理学,科学技术和社会;环境伦理学。面对这些问题,有两个重要的任务需要澄清:一个是事实和价值观之间应划分出一条清晰的线,分清什么是医学问题,什么是价值观(伦理学)问题(一个医生好的医学决定不等于是好的伦理学决定);另一个任务是发展解决伦理学问题的方法论。生命伦理学已出现多样性的特征,随着生命伦理学问题的日渐增加,需要更多的方法论来指导。现在,至少有四个领域已明显地出现了,它们分别是理论生命伦理学、临床伦理学、管理和政策生命伦理学、文化生命伦理学。但在实践中它们经常交叉,不能清楚地分割开。生命伦理学的职能邱仁宗同志认为:人们在证明某一生物医学决定正确时,总是处于某种概念和价值的预设框架内,哲学家的工作能够帮助人们批判地评价与某一行动有关的概念和价值观念,这就是生命伦理学的作用所在。生命伦理学是一种哲学,它要超越特定的社会集团、专业、宗教等,提供一种在多元信念前提下对什么是对、正确、好的共同观点。生命伦理学从哲学和多学科角度对临床实践进行伦理学分析,对医学和生命科学中的问题引发对整个社会的伦理思考;在医疗领域中的医生和其他人员意识到他们身上的责任增加了,能看到由于社会因素对健康的不良影响,如不健康的饮食、吸烟、缺乏锻炼、环境污染和其它的环境威胁、人口过剩、政治分歧、失业、贫穷、犯罪等问题。生命伦理学并不是用一种宗教或意识形态来代替另一种;也不是道德咨询所,给特定问题提供唯一的答案,(在有限的范围内可以做到)。在大多数情况下,结论是试验性的,暂时的,不是绝对正确的。我们既不能采用强制的方法,这并不是伦理学的特点,也不能在社会朝向民主的进程中让社会所以成员都持一种观念,对生命伦理学问题较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协商对话讨论等达成一致。总之,生命伦理学是一个新领域,它还只是一个开始,有待于更准确地定义它和挖掘研究方法。Daniel Wikler 在第三次国家生命伦理学会议上的主题报告——生命伦理学家和社会责任中提出:应把生命伦理学理解为这样的一个学科:它给持有各种观点的所有学者提供了场所。对于生命伦理学的未来,Gillon认为:虽然说很难对生命伦理学的未来进行预测,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即生命伦理学将继续为更多的人们提供平等参与的舞台。

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解说,有的论文还可以加副标题。非凡是一些商榷性的论文,一般都有一个副标题,如在总标题下方,添上“与××商榷”之类的副标题。另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个侧重面,也可以加副标题。如《如何看待现阶段劳动报酬的差别——也谈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开发蛋白质资源,提高蛋白质利用效率——探讨解决吃饭问题的一种发展战略》等。设置分标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楚地显示文章的层次。有的用文字,一般都把本层次的中心内容昭然其上;也有的用数码,仅标明“一、二、三”等的顺序,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需要注重的是: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要紧扣所属层次的内容,以及上文与下文的联系紧密性。目录一般说来,篇幅较长的毕业论文,都没有分标题。设置分标题的论文,因其内容的层次较多,整个理论体系较庞大、复杂,故通常设目录。设置目录的目的主要是:1.使读者能够在阅读该论文之前对全文的内容、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以便读者决定是读还是不读,是精读还是略读等。2.为读者选读论文中的某个分论点时提供方便。长篇论文,除中心论点外,还有许多分论点。当读者需要进一步了解某个分论点时,就可以依靠目录而节省时间。目录一般放置在论文正文的前面,因而是论文的导读图。要使目录真正起到导读图的作用,必须注重:1.准确。目录必须与全文的纲目相一致。也就是说,本文的标题、分标题与目录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2.清楚无误。目录应逐一标注该行目录在正文中的页码。标注页码必须清楚无误。3.完整。目录既然是论文的导读图,因而必然要求具有完整性。也就是要求文章的各项内容,都应在目录中反映出来,不得遗漏。目录有两种基本类型:1.用文字表示的目录。2.用数码表示的目录。这种目录较少见。但长篇大论,便于读者阅读,也有采用这种方式的。内容提要内容提要是全文内容的缩影。在这里,作者以极经济的笔墨,勾画出全文的整体面目;提出主要论点、揭示论文的研究成果、简要叙述全文的框架结构。内容提要是正文的附属部分,一般放置在论文的篇首。写作内容提要的目的在于:1.为了使指导老师在未审阅论文全文时,先对文章的主要内容有个大体上的了解,知道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研究的主要逻辑顺序。2.为了使其他读者通过阅读内容提要,就能大略了解作者所研究的问题,假如产生共鸣,则再进一步阅读全文。在这里,内容提要成了把论文推荐给众多读者的“广告”。因此,内容提要应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了解论文内容的要点。论文提要要求写得简明而又全面,不要啰哩啰嗦抓不住要点或者只是干巴巴的几条筋,缺乏说明观点的材料。内容提要可分为报道性提要和指示性提要。报道性提要,主要介绍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成果以及成果分析等,对文章内容的提示较全面。指示性提要,只简要地叙述研究的成果(数据、看法、意见、结论等),对研究手段、方法、过程等均不涉及。毕业论文一般使用指示性提要。

常见的学术论文有:议论文,策论文,政论文,调研报告等。

生殖技术伦理论文

医学伦理学研究评价与应用论文(共3篇)第1篇:医学伦理学在生殖医学教学中的应用近年来,受婚育年龄推后、环境污染、不良生活习惯等社会因素的影响,我国不孕症发病率逐年升高,亟需高素质的生殖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一门涉及胚胎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妇产科学、男科学等多门学科的综合科学,目前设置专门生殖医学学位授权点的机构并不多,大多仍是作为妇产科学下属的一个专业方向。而原有的妇产科学教学方法并不完全适用于生殖医学人才的培养,如何更好的培养生殖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是目前生殖医学教学的难点。不同于一般的传统学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在临床的应用为医学伦理学带来了新的内容和挑战。为促进ART在临床不孕症治疗中的规范化应用,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于2001年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作为一个独立的文件单独公布,着重强调了医学伦理学在不孕症治疗临床实践中的重要性。我科从2013年开始尝试在培养生殖医学研究生时,增加生殖医学伦理相关教学内容,并通过问卷调查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以下简单阐述我们的教学方法及教学体会,以期为促进生殖医学教学改革提供新思路与新方法。1 / 5

第一节 概 述一,人工生殖技术的概念人工生殖技术,是指用现代科学和医学的技术,方法改变性与生殖的联系或代替人类生殖过程中的某一环节或全部过程.人工生殖技术,从广义上说,包括控制生育技术和辅助生育技术两个方面.从狭义上说,就是指辅助生殖技术.控制生育技术是将性与生殖分离,主要解决人口数量问题;而辅助生育技术是将生殖与性分离,主要解决不育问题. (一)人工授精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是指用人工方式将精液注人女性体内以取代性交途径使其妊娠的一种方法.根据精液来源的不同,人工授精分为夫精人工授精(AIH),即使用丈夫的精子所进行的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AID),即使用供精者的精于所进行的人工授精.(二)体外受精体外受精(In Vitro Fertilization,IVF),又叫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Embryo Transfer,IVF—ET),是指从女性体内取出卵子,在器皿内培养后,加入经技术处理的精子,待卵子受精后,继续培养,到形成早期胚胎时,再转移到子宫内着床,发育成胎儿直至分娩的技术.由于受孕过程的最早阶段发生在体外试管内,因此俗称试管婴儿技术,生育出来的婴儿称为"试管婴儿".体外受精主要解决女性不孕问题,对于开展人类胚胎学和遗传工程学的研究也具有重要意义.(三)代孕母亲代孕母亲(Surrogate Mother),是指代人妊娠的妇女.代孕母亲或用他人的受精卵植入自己的子宫妊娠,或用自己的卵子人工授精后妊娠,分娩后孩子交给委托人抚养.代孕母亲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末. 二,人工生殖技术立法的意义人工生殖技术利用得当,造福人类,利用不当则危害人类.而通过立法可以促进其健康发展,造福人类,防止其异化对社会造成的危害:①人工生殖技术应用,推广于社会,不是一个单纯的,孤立的科技问题,它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传统习俗与道德观念的强烈冲击.立法可以克服社会的某些阻碍作用,促进生殖技术与社会的协调,②人工生殖技术的使用过程有时并不安全.如操作人员失误造成患者怀错孕,引发婴儿争夺战,患者因生殖技术而感染上艾滋病等.立法可以保障生殖技术的安全,并禁止生殖技术商业化,保证其纯洁性;③人工生殖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自然生殖的环节,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立法可以明确有关婴儿的法律地位,父母子女身份,使生殖技术产生的复杂人际关系得到理顺,有助于家庭的和睦,社会的稳定,有助于充分保障公民的生育权利,促进计划生育.第二节 国外人工生殖技术立法 一,人工授精引发的法律问题及相关立法(一)谁是AID婴儿的父亲AID婴儿可以说有两个父亲:一个是生物学父亲(遗传学意义上的父亲),即供精者;一个是养育父亲(社会学意义上的父亲),即生母之夫.那么,谁是AID婴儿法律上的父亲 许多国家的法律认为,养育父亲与婴儿虽无生物学上的血缘关系,但夫妻合意进行人工授精的行为,已表达了愿将婴儿作为夫妻双方共同子女的意思表示,所以应视其为婴儿的亲生父亲. (二)AlD婴儿的法律地位1967年,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法律规定,凡由指定的开业医生进行的AID,并附有夫妻双方同意书的,AID婴儿对其生母的丈夫,具有婚生子女的身份.目前,美国已有25个州制定了这样的专门法规.丹麦人工授精法案规定,在丈夫同意下出生的AID子女,具有婚生子女的身份.日本自1957年第一例人工授精婴儿诞生以来,以民法学家为主开展的对AID婴儿的法律地位,即应否视为嫡子的问题进行了几十年的讨论,仍未取得一致意见.英国则将AID婴儿视为非婚生子女.从发展趋势看,多数国家倾向于主张夫妻合意的AID子女应推定为婚生子女,与生母之夫的关系视为亲生父子关系.妻子进行AID,如果丈夫不知情或未曾同意,他对婴儿有否认权. (三)AID的法制化管理从各国的情况来看,AID应用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如缺乏统一的技术准则;很少对供精者进行遗传学检查;同一份精液被多次使用的情况很普遍,增大了近亲婚配的危险;由于操作者的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等等.因此不少国家都在加强人工授精管理方面的立法,以建立起人工授精管理法律制度.如加拿大实行有偿人工授精制度,规定只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可享受保险,对出生的婴儿要详细记载,定期随访.法国法律规定,对婚姻关系稳定,男方确无生育能力以及有遗传性疾病的夫妇可以免费从本国的13个精子库中获得精子进行人工授精.冰岛有50多个人工授精受孕点,由于人口稀少,为避免血缘婚配,特意从丹麦引进精子.南非规定要详细记录供精者身高,年龄,眼睛,头发和皮肤的颜色,人种,宗教,职业,教育程度和爱好,受者也需要接受相同内容的检查,并保证在生理,身体,社会和精神方面适合人工授精.英国不禁止任何人包括单身妇女接受人工授精,但能否对单身妇女进行人工授精则应由不孕治疗中心的专家做出决定.在做决定时要充分考虑未来孩子的幸福及孩子未来是否需要和承认父亲.匈牙利法律规定,只能是在本国定居,年龄在40岁以下,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经医生同意不能自然怀孕的妇女才可进行人工授精. 德国法律规定,人工授精只许在婚姻关系内(夫妇)进行.美国1986年立法严令禁止使用新鲜的精液进行人工授精,以防止息者感染上艾滋病.利比亚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和欺手段对妇女进行人工授精的任何人应处以监禁,妇女同意人工授精的也要处以监禁. 二,体外受精引发的法律问题及相关立法(一)谁是lVF婴儿的父母在IVF中,因配子来源和妊娠场所的不同,造成试管婴儿有多个母亲,多个父亲的复杂情况.在没有其他变数阶情况下,一个IVF孩子最多可能有5个父母:提供遗传物质精子和卵的父亲和母亲,提供孕育环境十月怀胎的母亲,仅仅承担养育义务的父母.从而将AID提出的"谁是父亲"的问题,扩大为"谁是试管婴儿的父母"的问题. 各国的法律观念一般认为,生下婴儿的妇女应当是孩子的合法母亲.如1990年英国《人生育和胚胎法》规定,一个由植入体内的胚胎或精子和卵子而孕育孩子的妇女应被视为该名孩子的母亲,而非其他妇女.因此,尽管试管婴儿与准备充当孩子养育父母的夫妇双方无任何遗传关系,仍应确定这对夫妇为孩子的合法父母.因为孩子的遗传父母仅仅是分别提供了精子和卵子,他们互不认识,更谈不上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及养育孩子的合意.而养育父母则不同,他们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有作为孩子的父母的共同愿望,因此应视试管婴儿为他们的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一切权利. (二)受精卵和胚胎的处置1.受精卵和胚胎的法律地位.即受精卵和胚胎是不是人 是否享有继承权 销毁或丢弃多余的胚胎是否构成杀人 对此,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是人,因此应尊重他们,不应把他们作为工具,手段来使用,不应未经主人同意就处理掉他们.另一种意见认为不是人,不应该具有同人一样的法律地位. 2.胚胎的研究与处置.胚胎研究意义重大:可以改善体外受精技术;有利于移植胎儿组织治病;有可能解开癌的秘密,有助于征服癌症;可以了解先天性疾病和流产及不孕的原因,有利于及早发现遗传或染色体畸形以及有利于发展新的避孕药具等.但是,它也可能给人类带来灾难.但各国对此认识不同,因而有不同的立法. 与体外受精和胚胎研究相关的还有胚胎冷藏和保管问题.英国《人生育和胚胎法》规定,配子的最长保管期为10年,胚胎的保管期为5年,任何配子或胚胎的保管期都不能超过其法定保管期限,准许在保管期后任由它死去.法国《生命科学与人权》法律草案建议,冷冻胚胎在保存5年后,在其亲生父母由于死亡,离婚,分居而不再是夫妻后必须销毁,但也可以转赠给其他夫妇.同时,各国法律都禁止商业性获取胚胎. 3.限制胚胎植入子宫的数额.生殖技术的一个副作用是比自然妊娠多胎率明显上升.多胎妊娠对孕妇及胎儿的危险是显而易见的,且加重了多胎家庭的负担.多胎妊娠的解决方法之一就是减胎术,这在今天虽已是较安全的手段,但因伦理道德和情感方面的问题而难被接受.因此一些国家如英,德和比利时已有立法限制胚胎移植的数目.如德国《胚胎保护法》规定移植进子宫的胚胎限制为3个.4.遗传物质的来源.根据英国法律,如果没有捐精人的书面许可,任何人也不能使用捐献的精子.德国《胚胎保护法》不允许用已死亡的人的精子或卵子进行体外受精. 三,代孕母亲引发的法律问题及相关立法(一)谁是孩子的父母这有以下几种情况:①生者为母.不论精子,卵子由谁提供,生育婴儿的妇女与其丈夫是婴儿的父母.如澳大利亚的法令规定,生育婴儿的母亲及其丈夫为婴儿的法律父母.②根据遗传学来确定亲子关系.如英国规定提供精子和卵子的男女为婴儿的父母.③按契约约定来确定亲子关系.即代孕母亲所生的婴儿为委托方夫妇的子女.如美国新泽西,密执安等州的法律规定,婴儿的父母是委托代生的那对夫妇. (二)代孕是否合法代孕母亲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出租子宫,被他人看作生育机器,是对妇女尊严的侵犯,也变相地使婴儿成为商品;加之有的母亲替女儿代孕,姐姐替妹妹代孕,祖母替孙女代孕,造成家庭伦理关系混乱.因此,不少国家立法禁止代孕母亲.如瑞典认为,代孕母亲是违背法律基本原则的,所以代生协议是无效的.1992年法国《生物伦理法律草案》禁止代孕母亲,那些已替人怀孕的妇女只能将生下的孩子归为已有,否则要追究其法律责任.1985年英国《代孕协议》法案规定,对从事商业性代孕行为和刊登与代孕有关的广告行为要进行刑事制裁.德国《胚胎保护法》规定,受精卵只能由亲生母亲的子宫来孕育,如果植入其他妇女(代孕母亲)的子宫,医生和代理机构将受处罚. 第三节 我国人工生殖技术立法 一,我国人工生殖技术应用和立法现状(一)人工生殖技术研究和应用我国人工生殖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比发达国家起步要晚,但发展相当迅速.目前,上海,广州,哈尔滨,杭州等地都开展了体外受精技术的研究和临床应用,己赶上和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二)人工生殖技术立法为了制止一些单位滥用人工生殖技术,1989年卫生部发出关于严禁用医疗技术鉴定胎儿性别和滥用人工授精技术的紧急通知规定,人工授精除用于科学研究外,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一律不得开展.为了保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效和健康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2001年2月20日卫生部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同年5月14日卫生部发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并于2003年6月修订后重新公布.卫生部从2001年起论证,批准了一批可以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可以设置精子库的医疗机构. 为了解决供精人工授精所生婴儿的法律地位,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 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目的和伦理原则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目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经过批准的医疗机构中进行.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2.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为安全,有效,合理地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保障个人,家庭以及后代的健康和利益,维护社会公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遵守以下伦理原则:①有利于患者的原则;②知情同意的原则;③保护后代的原则;④社会公益原则;⑤保密原则;⑥严防商业化的原则;⑦伦理监督的原则. (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审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必须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具有与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②具有与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③没有医学伦理委员会;④符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要求.申请开展供精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技术及其衍生技术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卫生部审批.申请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卫生部备案. (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当符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要求.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伦理问题的,应当提交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医疗机构应当与卫生部批准的人类精于库签订供精协议;严禁私自采精;应当索取精子检验合格证明.医疗机构应当为当事人保密,不得泄露有关信息.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不得进行性别选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供精人工授精医疗行为方面的医疗技术档案和法律文书应当永久保存. 1.遵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必须遵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在技术操作上严格掌握各项不同辅助生殖技术的适应证并排除禁忌证.健全,完善病案管理制度,随访制度等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手册并切实付诸实施.涉及伦理问题的,应当提交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2.签署知情同意书.实施人工授精的机构,在实施授精前,必须与不育夫妇签订《知情同意书》及《多胎妊娠减胎术同意书》.供精人工授精只能从持有卫生部批准证书的人类精子库获得精源,并必须向人类精子库反馈妊娠,子代以及受者使用冷冻精液后是否出现性传播疾病的临床信息等情况,记录档案应永久保存;每一位供精者的冷冻精液最多只能使5名妇女受孕; 对每一位受者都应进行随访;并对供受精者双方的档案按规定保密. 实施体外受精与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的机构,必须遵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条例的规定,并同不育夫妇签署相关技术的《知情同意书》和《多胎妊娠减胎术同意书》;对于多胎妊娠必须实施减胎术,避免双胎,严禁三胎和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对于供精体外受精与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还必须向供精的人类精子库及时准确地反馈受者的妊娠和子代等相关信息. 3.实施技术人员的行为准则.《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人员应当做到4个"必须"和11项"禁止".4个"必须"是:①严格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②严格遵守知情同意,知情选择的自愿原则:③尊重患者隐私权;④在同一治疗周期中,配子和合子必须来自同一男性和同一女性. 11项"禁止"是:①禁止无医学指征的性别选择;②禁止实施代孕技术; ③禁止实施胚胎赠送;④禁止实施以治疗不育为目的的人卵胞浆移植及核移植技术;⑤禁止人类与异种配子的杂交;禁止人类体内移植异种配子,合子和胚胎;禁止异种体内移植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⑥禁止以生殖为目的对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进行基因操作;⑦禁止实施近亲间的精子和卵子结合;⑧禁止在患者不知情和不自愿的情况下,将配子,合子和胚胎转送他人或进行科学研究;⑨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⑩禁止开展人类嵌合体胚胎试验研究;11,禁止克隆人. 三,人类精子库管理(一)人类精子库管理的目的《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规定,规范人类精子库管理是为了保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效应用和健康发展,保障人民健康.人类精子库,是指以治疗不育症以及预防遗传病等为目的,利用超低温冷冻技术,采集,检测,保存和提供精子的机构.人类精子库必须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精子的采集和提供应当遵守当事人自愿和符合社会伦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精子的采集与提供活动. (二)人类精于库的基本任务根据《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人类精子库的基本任务是:①对供精者进行严格的医学和医学遗传学筛查,并建立完整的资料库;②对供精者的精液进行冷冻保存,用于治疗不育症,提供生殖保险等服务;③向持有卫生部供精人工授精或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批准证书的机构提供健康合格的冷冻精液和相关服务;④建立一整套监控机制,以确保每位供精者的精液标本最多只能使5名妇女受孕,⑤人类精子库除上述基本任务外,还可开展精子库及其相应的生殖医学方面的研究,如:供精者的研究,冷藏技术的研究和人类精子库计算机管理系统的研究等. (三)人类精子库的伦理原则为了促进人类精于库安全,有效,合理地采集,保存和提供精子,保障供精者和受者个人,家庭,后代的健康和权益,维护社会公益,人类精于库也必须遵守以下伦理原则:①有利于供受者的原则;②知情同意的原则;③保护后代的原则;④社会公益原则;⑤保密原则;⑥严防商业化的原则;⑦伦理监督的原则.(四)人类精子库的审批设置人类精子库应当经卫生部批准.人类精子库必须设置在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内,并符合《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①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②设有医学伦理委员会;③具有与采集,检测,保存和提供精子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④具有与采集,检测,保存和提供精子相适应的技术和仪器设备;⑤具有对供精者进行筛查的技术能力;⑥应当符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五)精于的采集与提供精子的采集和提供应当在经过批准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严格遵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供精者应当是年龄在22—45周岁之间的健康男性,且只能在一个人类精子库中供精.人类精子库应当对供精者进行健康检查和严格筛选,不得采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的精液:①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患遗传性疾病;②精神病患者;③传染病患者或者病源携带者;④长期接触放射线和有害物质者;⑤精液检查不合格者;⑥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患者. 人类精子库应当和供精者签署知情同意书.采集精子后,应当进行检验和筛查.精于冷冻6个月后,经复检合格,方可向获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提供,并提交检验结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严禁向医疗机构提供新鲜精子;严禁向未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提供精子.一个供精者的精子最多只能提供给5名妇女受孕.人类精子库应当建立供精者档案,对供精者的详细资料和精子使用情况进行计算机管理并永久保存.人类精子库应当为供精者和受精者保密,未经供精者和受精者同意不得泄露有关信息.(六)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1.供精者基本条件:①供精者必须原籍为中国公民;②供精者赠精是一种自愿的人道主义行为;③供精者必须达到供精者健康检查标准;④供精者对所供精液的用途,权利和义务完全知情并签订供精知情同意书.2.自精保存者基本条件:①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时,有合理的医疗要求,如取精困难者和少,弱精症者;②出于"生殖保险"目的:需保存精子以备将来生育者;男性在其接受致畸剂量的射线,药品,有毒物质,绝育手术之前,以及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需保存精子准备将来生育等情况下要求保存精液;③申请者须了解有关精子冷冻,保存和复苏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影响,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3.人类精子库不得开展的工作:①人类精子库不得向未取得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的机构提供精液;②不得提供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精液;③不得提供新鲜精液进行供精人工授精,精液冷冻保存需经半年检疫期并经复检合格后,才能提供临床使用;④不得实施非医学指征的,以性别选择生育为目的的精子分离技术:⑤不得提供2人或2人以上的混合精液;⑥不得采集,保存和使用未签署供精知情同意书者的精液;⑦人类精于库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供精,⑧设置人类精于库的科室不得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其专职人员不得参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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