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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理论文章往哪里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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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理论文章往哪里发表

1,要深入学习相关理论知识。要想撰写一定的理论文章,必须要在相关的理论知识学习上下功夫,只有打好自己的理论基础,才能够提高自己对现实社会问题的认识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同时,也能够在撰写理论文章中,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新看法、新措施。这些理论知识学习,主要包括政治管理、党务管理、市场经济管理、信息化管理、企业化管理、产业化管理等各相关方面的理论知识,从而为自己撰写理论文章奠定雄厚的理论基础。2,要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是撰写理论文章必须要打好的一个基础。对于现代法治社会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是必须要应用法律知识来加以衡量的。这些问题,包括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精神文明领域等各相关方面出现的诸多问题,都是需要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加以阐述,从而使理论文章在法律的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深刻论证。这样,才能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才能符合国家法治精神。3,要深入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我们知道,理论来源于实践,同时又高于实践,从而对实践产生相应的指导作用。所以说,要想写好有针对性的理论文章,必须对文章所涉及领域的业务知识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并且,掌握相关领域事业发展规律,从而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去深入研究新问题,探索新观点,提出新思路。这样的理论文章,才能够有新意,才能够对相关领域业务工作有借鉴性、有指导性。4,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我们常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任何理论研究都是基于对社会现实生活问题的深入分析,都是基于对现实社会生活问题的充分印证。所以,要对理论文章涉及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调研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即可以深入基层调查访问,也可以进行问卷调查,还可以进行相应的数据分析,更可以进行相关的网络征信,从而不断提高调研研究的准确性和实效性。5,要学习理论文章的写作技巧。撰写理论文章,不同于撰写行政公文那样简单。撰写理论文章,需要有较强的分析能力,特别是能够对社会问题做到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够找到相关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且能够找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这就需要你有较强的归纳能力,有较高的分析能力。特别是能够对错综复杂的现实材料,进行高度的概括,进行系统的分析,进行综合的整理,从而使这些第一手材料更加准确精炼。另外,还需要进行较系统的理论阐述,也就是对相关的观点进行深入细致的阐述。从而,使理论文章做到内容翔实,阐述深刻,观点鲜明,层次分明,阐述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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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太宽啦啦啦啦,另外,监狱干部,现在都叫做监狱警察,或者监狱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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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监狱体制改革进程中出现的历史新课题,直接关系到监狱的改革、发展与稳定。随着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不断推进,健全监督机制、构建公正高效行刑环境,实现人力资源平衡互动,是支撑其体制改革的根本以及促进其向前推进的不竭动力。本文就监狱体制改革中的“人力资源”整合谈一些看法,旨在抛砖引玉,引起各级领导及同行的重视和关注。 一、 监狱体制改革中人力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和历史必然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全额保障、监企分离、收支分开、规范运行”为核心内容的监狱体制改革正按计划进行。强化行刑职能、转移社会职能、分离经济职能,纯化监狱功能的重要措施是深化监狱工作改革,也是体现监狱本质属性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人力资源”是最活跃、最积极、最具主动性的生产要素,是推动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一)、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体制改革的新时期,实施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现代化文明监狱成果,推进监狱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也有利于依法治监,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促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和提高监狱工作整体管理水平。 (二)、人力资源是监狱发展的最基本的组织保障 监狱职能、行刑目标和任务的实现,除了硬件设施以外,主要是依靠监狱的人力资源去执行,依赖于监狱人力资源的技能与潜能去完成。因此十分重视监狱人力资源的研究,认真分析队伍现状,明确工作目标,探索科学的激励机制,是我们必须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三)、目前监狱人力资源存在的诸多弊端 体制改革,实现监企分离引起的人员分流和身份置换,使传统监狱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暴露出一些更为突出的问题: ⑴、目前监狱工作人员配置不合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对不同岗位的工作专业性要求不明确;二是工作职责太笼统,缺少分工;三是工作标准和要求难以界定,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太宽泛等。 ⑵、监狱内部分配奖惩制度不合理、用人机制不健全、人员使用不科学、政策执行出现偏差、传统观念束缚以及工作环境制约等因素阻碍了人力资源的开发,影响了监狱功能的正常发挥。 ⑶、现有民警综合素质适应不了新形势的变化:一是部分民警只停留在简单纯粹看守性的工作,而对如何矫治罪犯,解决教育改造中的深层次矛盾缺思路、少方法、没措施,致使教育改造工作质量一直上不去;二是部分民警责任意识不够强、缺乏敬业精神。面对社会上不同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待遇差异,造成心理失衡,产生了消极情绪,缺乏工作热情,以致到岗不到位、到位不尽责,严重阻碍了教育质量的提高;三是法治观念淡薄,缺少政治免疫力。在改造与反改造、腐蚀与反腐蚀的风口浪尖上,少数思想觉悟低、意志薄弱的监狱民警面对各种诱惑,逐渐丧失了各种警惕性,站错了位,徇私舞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严重损害监狱警察的形象。 ⑷、监狱工作与社会断层,使得监狱人力资源在某种程度上缺少依托和保障。 二、体制改革中人力资源整合的基本思路 人力资源整合是监狱体制改革中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进行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以至形成公正高效的执法机制 (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与利用,构建资源整合体系 监狱体制改革必然非常突出监狱的专政职能和教育改造的核心功能,而核心功能的成功到位,关键因素是人才到位。在监狱工作实践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多维的人才观,盘活现有人力资源;既要重视有所成就的监狱民警,又要关注潜在的人才;既要重视优秀年轻民警,也要重视各个不同年龄层次的民警,发挥人才整体优势,逐步实现人才资源的配置,建立与民警贡献相适应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生产要素流动到监狱参与收益分配,通过肯定其贡献的市场价值来显化和肯定监狱民警的价值。 1、转变传统观念,合理分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新刑罚和法治文明必然要求监狱活动的规范化、专业化。按照现代监狱功能对监狱民警进行科学分类、合理分工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监狱应当以开放的姿态与社会广泛融合,创造条件让社会团体和公众广泛参与监狱活动,逐步形成由高素质监狱人民警察、监狱机关雇员和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教育改造专业队伍。具体地说一是监狱人民警察,负责监管安全、教育改造、罪犯刑罚的执行的相关工作和罪犯的待遇保障,纳入现行公务员制度管理。二是监狱机关雇员,借鉴政府雇员制,按照市场化契约化的概念和做法吸收教育学、精神学、心理学、犯罪学、医学等专业领域和行业的优秀人才为监狱机关服务,从事罪犯教育、心理矫治、思想转化、医疗服务等技术性服务。监狱机关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利,但可享受与公务员同等的休假、工伤、抚恤等福利待遇。监狱机关雇员对原来所处的环境领域有着深刻的了解,又求真务实,会把大量的社会信息、技术知识和学术成果带进监狱工作中,既打破了监狱警察为主导的“大公务员机关”模式,又降低了监狱管理成本,提高了教育改造水平,解决了监狱工作人员能进不能出、终身制和不能合理流动的弊病。三是社会工作者,以制度化、系统化的形式规范非政府民间力量参与监狱工作,突破现有社会帮教的可为、可不为、不可为三者界限模糊的状况,并注重由单一的思想教育“看望型”、“安慰型”向给罪犯送知识技术和思想教育并重转变,由单方孤立的社会帮教向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多方参与型转变。 2 、健全用人机制,科学管理,激发人力资源内动力 在体制改革中要彻底改变一些束缚监狱人力资源的传统观念,有效革除用人机制中的弊病,注重调查研究,适应形势,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实践中把握几点:⑴、不断创新和完善适宜于人才成长的环境,设法建立本单位内部科学分工和公正评价机制,为民警提供一个适合成长并充满希望的平台,鼓励监狱民警参与与监狱形象和任务有关的个人目标的设定。⑵、改进干部人事管理体制,理顺奖励升迁机制,实现动态管理机制,用人力资源的一般规律来规范人才选拔工作,实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化;扩大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规范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同时从根本上打破干部工作神秘化、封闭式运作的做法,改变由少数人中选少数人的状况,逐步扩大民主,依靠群众选贤任能。⑶、建立健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力度,严格淘汰机制,把人才的“出口”打开,“公务员铁饭碗”,其弊端显而易见,平庸者能够在公务员队伍谋得一个职位,就等于找到了一张长期饭票,逐月领取“饭票”,不利于竞争。⑷、根据“彼得原理”,在各种组织中,由于习惯于对在某个等级上称职的人员进行晋升提拔,因而雇员总是趋向于晋升到其不称职的地位。实践中要彻底改变根深蒂固的“根据贡献决定晋升”把部分民警晋升到不称职的岗位上的管理理念。目前在监狱基层,优秀民警通过晋升提拔而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剩下的一批多是年老体弱或者升迁无望导致监狱基层一线执法水平的低循环徘徊。因此,应十分注重对基层民警的培养和提拔,将这些民警安排到可以胜任的岗位,并通过制度创新将竞争和激励机制不断引入,注重培养具有较强潜力的接班人,保证及时补充基层的新鲜血液,在人力资源上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潜力。⑸妥善处理新老更替问题。①现实中,在基层一线的监狱人民警察,一旦没有得到职务的晋升,面临的现实问题就是在50岁左右(有的单位甚至是45岁左右)退居二线养老,而这种年龄,对于绝大多数监狱人民警察来说,正是干事业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许多单位有了这种政策,就使许多基层一线的监狱民警一过40岁,就感到“船到码头,车到站”,丧失了继续奋进的信心,因此要适当延伸老民警的工作舞台。②为了优化年龄、知识、性格等结构,加快新老更替,因此建议把这些退下来的民警尽量向监狱管理中的入监、出监两头倾斜,随着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趋势的不断加强,这两个岗位的工作成了刑罚执行关键性环节,但工作量较之其它平时行刑过程相对轻松。这既可以使老同志发挥经验丰富的优势,突出行刑的“两头”工作,又能够激发工作热情,使其更好地实现其身价值。⑹、在民警的使用上尝试监区党支部对基层民警优势特长的二次分配,设立若干较少、职能较强的岗位,面向基层民警开展竞聘,把交流轮岗、竞聘上岗意识渗透到基层每个民警。 (二)、创新理念,强化教育培训,推动资源长效发展 在改革中要求结合行刑模式和发展趋势,深化人力资源的思路创新,突出教育培训,与时俱进地抓好队伍建设,从法律上和财政预算上强化并分期、分批切实组织好基本素质培训、业务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知识更新培训、交叉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干警轮训,并把培训的立足点从封闭的环境转向到社会上接受培训,把培训重点从准军事化、监管安全、法律法规为导向转向人文技能为导向(能够理解人类的行为、动机、成长和发展的复杂性的监狱民警将会是最成功的教育改造能手)。⑴通过培训必须达到监狱民警对时代要求的变化要敏感并有积极回应的目的,使其更好地面对日益严峻的来自于适应时代变化需要的监狱工作的挑战;⑵委派条件合格的监狱民警到地方大学学习,开展与其他部门间的参观、交流,组织人员出国考察,甚至是到外国大学和研究机构进行比较研究,熟悉世界其他监狱管理的最新发展成果,吸取先进经验,适应押犯形势和体制改革要求。(3)、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继结合,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当前行刑社会化、开放处遇制等一些新理论运用越来越频繁。在实践中“重具体事务,轻理论研究以及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日趋明显,在监狱系统并没有形成一支能够与监狱实践紧密联系的监狱理论研究力量和研究机构,对研究人员的安排多半带有安置的性质,监狱班子成员也鲜见有监狱理论研究出身的人。没有理论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因此,平时要多举办讲习班、多开展经验交流会或者论文(或理论)研讨会,倡导监狱民警尤其是监狱管理人员重视理论研究、创新,运用科学的理论、思维和方法,研究和把握监狱工作规律。 (三)、依法治监,健全监督机制,构建公正高效行刑环境 体制改革后的监狱内部设立的纪检、监察等机构并未从监狱分离出来,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行刑执法权、行刑监督权集中于某个行政部门,难以从监狱的影响力中解放出来,因此在实践中必须规范人力资源的执法环境:(1)、要求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监狱建章立制、规范制度,监狱逐步实现程序化、标准化管理;(2)、要求依法治监理念进一步落实,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成为自觉行动;(3)、监狱多渠道、全方位地执法监督,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监所检察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监狱视察委员会进行行刑监督以及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社会团体以及新闻舆论参与监督,尤其要邀请人民群众参加监督。 (四)、面向社会,实现平衡互动,打造资源共享社会格局 利用体制改革的契机让监狱从神秘、封闭、孤立的境地中走出来,监狱应当积极向社区、团体、学校做演讲,介绍情况,组织民警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组织社区矫正、教育改造、狱政管理、狱内活动等展览,鼓励文学创作力量深入监狱体验、挖掘题材,以期改变公众对监狱的看法,并在其心目中形成良好的印象;积极宣传监狱工作和改造成果,提高监狱透明度,建立一支关心、理解和支持监狱工作的基本力量,利用当地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进行新闻报道或者设立如“忏悔录”、“监狱生活”、“狱警手记”等专栏,在广播电台开办如“大墙内的声音”等直播节目,既扩大监狱人民警察的社会影响力和树立执法形象,又配合社会的法制教育,使监狱工作与社会进步同步发展。 在体制改革时期,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监狱民警社会地位、政治待遇、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生活福利并通过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建议通过立法提高监狱工作人员的法律地位,明确监狱工作人员的待遇、权利问题,增加实质性内容,建立有效的法律保障机制,切实提高监狱的政治待遇;①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可以借鉴英国内务大臣直接管理监狱,并每年向国会报告监狱工作的管理模式。在我国,每年一次的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却没有监狱的声音,因此,司法部也应该每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汇报监狱工作,有利于监狱引起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注;②对监狱机构和级别进行适当的调整,目前一些市属监狱享受副厅级别与省属监狱反差太大,因此建议把部分押犯在万人以上的大型监狱下设的监区调整为分监狱,按副处级配置,既适应押犯规模,又适应提高监狱政治待遇,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③突破民警交流范围,实现监狱领导与地方领导的双向交流,特别是要定期安排一定数量的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张扬和实践现代精神,注重监狱民警的情商培养,是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的有效途径。长期从事基层一线工作的监狱民警,生活圈子狭窄产生孤单寂寞和厌烦的心理,复杂多变的狱情导致紧张的心理,罪犯抗改和违规又使产生焦虑畏惧心理。因此,要十分关心监狱民警的心理健康,关心其精神存在,关心其生活、家庭,体现警察队伍的“人性化”建设;其次,与时俱进,张扬和实践“权利、法治、公正、平等、效率、文明”的现代精神,以此来提高监狱民警的满意度、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三是注重情商培养,关注民警情绪宣泄,提高自控力、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和挫折承受力以及对他人的理解和宽容,重视非理性因素的长期积淀,促进人力资源全面、和谐发展。

讨论中国监狱行刑社会化问题的主旨是增强对行刑社会化的理性认识,促使我国监狱行刑由传统向现代模式转化。然而,行刑社会化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既是一个目标,也是一个过程,更重要的是行刑社会化包容的内容和要达到这个目标所必须的条件与中国监狱过去、现在以及将来在中国这个特定环境下诸多因素影响密切相关。所以,我们在研究中国监狱行刑社会化问题的时候,必定要明确行刑社会化的内涵,客观必然性和实践可行性,并联系中国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基本特点和制约因素来展开,从而研究行刑社会化比较科学的方法与思路。 一、什么是行刑社会化 所谓行刑社会化,是指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要调动监狱外的一切社会积极因素,合力救助改造罪犯,并保证和巩固行刑的效果。行刑社会化要求,监狱不仅是国家机关,而且是社会事业的一部分,对犯罪的防治应该是社会整体的防治,即整个社会对犯罪人的教育改造都有联系,应该利用各种社会手段来改造罪犯。行刑社会化是一项伟大的特殊的希望工程,对于提高改造质量,减少和预防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西方一些国家在这方面已经有了较深的探索,我国的行刑社会化也有一些引进雏形,但还远远不够。从中国社会发展未来远景看,我国应大力倡导行刑社会化,充分调动社会改造不良分子的潜能,尽量减少带有“罪犯人格”的人,把那些主观恶性比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轻刑犯、过失犯、渎职犯等尽量放到社区,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改造。同时要健全和完备基层监督体制。逐步扩大假释和监外执行的比例,把那些可以放到社会服刑的罪犯,依法让他们回归社会。这样,就可以减少监狱的押犯数量,使之能够集中人力物力加强对那些罪行严重主观恶性大的罪犯的监管改造工作。 二、行刑社会化的客观必然性与实践可行性 行刑社会化是我国行刑法制发展的客观需要。从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后半叶的情况看,在广泛的国际范围内犯罪非刑罚化和刑罚非监禁化是一个明显的倾向。这一趋势明确地昭示人们,在非刑罚和非监禁措施大量代替刑罚和监禁刑的今天,对监禁刑的执行和实施,从未来发展上看,还是应当逐步提高服刑人员在监禁设施内的自由度,而不应当加强和提高人身监禁的严厉程度。从实践意义上看,刑罚的上述趋势已经发育得比较成熟,表现比较明显的国家,其监禁刑的执行也相应地表现出了宽缓的趋向。尽管这并非意味着中国监狱行刑的发展也将会如此或者应当如此,但是,至少其中对我们思索监狱行刑的未来发展不无借鉴意义。因为这种可能的发展与强化专政职能和刑罚惩罚犯罪的作用并不矛盾,而只是这种职能和作用实现的表现形式的科学、文明与进步。这一点也反映在世界范围内的刑法改革和发展的趋势:犯罪非刑罚化和刑罚非禁监化。同时,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公、检、法、司等国家专门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而且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这一历史背景下,行刑社会化必然成为我国犯罪与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向,在未来的行刑法制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与之相适应,开放式处遇、短期监禁刑的替代,减刑和假释的大量适用等行刑社会化的措施将被广泛运用。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体系 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监狱一样,我国监狱也面临经费严重不足和人口过快增长两大问题。所在在推进监狱体制、行刑模式改革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完善刑事执法体系,并建立相应的社区服刑的强制机构,以便对某些罪犯进行监督改造,和我国目前的监狱行刑系统一起构成国家统一的刑事执行体系。 1、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具体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为了使社区矫正这一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力,有必要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如司法部可设立矫正司,各省级司法厅可设立矫正局,各市县级司法局设立矫正处(科)配备专门的矫正官员,来管理和监督在本社区内服刑的轻刑犯、缓刑犯、假释犯等。其中司法部矫正司的任务是检查、督促各省社区矫正工作的落实,研究社区矫正制度在理论上与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方针、政策上给予具体指导。省级和市级社区矫正机构管理本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2、明确社区矫正官员的职责,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作用。社区矫正官员的职责是监督和考察在社区内服刑罪犯的表现,防止他们重新犯罪,危害社会,在生活上和工作上关心他们,帮助其实现应有的权利。对于缓刑犯、假释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当让他们在指定地点进行汇报,工作人员有及时提请法院对缓刑犯、假释犯减刑或撤销缓刑和假释建议的权利。 3、充分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实行综合矫正。矫正罪犯工作是一项内容十分广泛的社会性活动,必须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检、法机关在进行以社区为基础的矫正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公、检、法机关应协助矫正机构监督和管理社区内的罪犯,同时矫正机构还可以聘请社会上的知名人士、法律学者、社会学者、心理学者、医生、教师、罪犯的亲属来参与对犯人的教育和改造,共同完成对社区内服刑的罪犯的矫正工作。(六)健全刑释人员社会保障机制,维护合法权益 1、建立刑释人员就业保障机制。在当前社会劳动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对刑释人员的再就业要充分发动社会的力量,积极采取市场吸纳、政府帮助、社会援助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最大限度地予以关心解决。 (1)要把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劳动力市场和再就业中心,人才交流市场。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除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外,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首先,要把他们纳入当地劳动力市场和再就业中心的统一管理,进行劳动登记,与下岗职工、待业青年享有同等的就业机会;其次,对服刑期间表现较好,有一技之长或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要允许他们进入人才交流市场,以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社会作贡献。 (2)要开辟六条安置渠道,实行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安置就业。一是设立多种形式的安置帮教基地。以刑释人员为主体建立安置基地;从原有社会企业中选定若干为安置基地;鼓励社会企业重点吸收刑释人员就业。二是建立和发展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就业企业,适当安排一时难以就业的人员,尤其是要优先吸纳改造和现实表现都较好,原系初、偶犯和未成年犯而又无一技之长的刑释人员就业,或开展职业培训,然后逐步向其他企业分流。对安置就业企业在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三是继续发挥大、中型国有企业、集体和私营、合资企业的潜力进行安置,特别是本企业的违法犯罪分子回归后,尽可能作为社会责任动员企业安置。四是大力提倡和支持刑释人员自谋职业;五是组织和开展劳务加工、社区服务;六是在政府指导下,有计划、有组织地实行劳务输出,广开就业门路。 (3)制定刑释人员就业的政策性规定,对少数家有特殊困难、本人悔改表现明显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释人员,地区劳动部门要积极帮助安置就业,以体现党的改造政策的延续性。 (4)监狱根据罪犯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为在押服刑人员办理刑满释放的生活保障保险,从而巩固刑释后改造成果,促进服刑人员刑释的一再就业。监狱规定罪犯投保险的条件必须是认罪服法,服从管教,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政治、文化、技术教育,改造表现较好。 2、落实刑释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监狱法》第37条规定:“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根据《监狱法》的规定,各级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关心本地区刑释人员的生活;对有上述几种特殊困难、无基本生活来源的刑释人员应当会同民政部门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并做到经常检查、督促,使救济费定期按时发放,不忽视,不遗漏。有条件的地方,可把上述无基本生活来源的老年刑释人员安置到养老院养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演算法》于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历经四次审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会关于修改〈预演算法〉的决定》,并决议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预演算法在出台20年后,终于完成了首次修改。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新预演算法对监狱财务管理的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试论新预演算法对监狱财务管理的影响全文如下:

监狱是一种特殊的国家机构,监狱的财务管理工作不仅为刑罚提供资金和物质保障,也不断发挥自身的价值和责任,创造相应的社会价值。2015 年1 月1 日,新预演算法的实施不断完善了预演算法的完整性,增加了预演算法的约束力,建立了透明、公开的预算制度。监狱财务管理预算作为监狱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新预演算法的实施也对监狱财务管理有着深远影响。

一、监狱财务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监狱的财务管理主要包含会计核算、资金筹集、预算管理、建设制度的几大方面。监狱财务管理实际上就是对监狱每项财务支出和关系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监狱财务管理与监狱的全域性建设息息相关,也是监狱建设的基础部分。

我国市场经济和社会不断的创新和改革,为了符合社会经济的需求和实现监狱管理的目的,监狱管理方面还应该建立完善的多样化追求利益的目标,合理的把各种资讯进行联络,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明确监狱财务管理的各种概念,切实做好监狱财务管理的规范建设。监狱财务管理工作具有很大的风险,怎样处理好监狱财务管理中出现问题和风险,这时就需要我们充分掌握监狱财务情况,合理利用财务资讯,不断分析和研究经济市场的动态,对于存在的财务管理隐患给予及时处理和解决。

二、新预演算法对监狱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促进监狱会计核算的精细化

依据新预算的相关规定,预演算法的草案应该与新预演算法相符合,并且依据算数、决算数以及调整预算数进行分别列出。依据上述规定,在监狱管理会计核算中不仅需要遵照经济分类法进行核算,也应该依据功能分类进行核算,与此同时,新预演算法还提出对各 *** 预算进行着重审查。为了配合人大审查的实际需要,应该依据预算口径进行适当转化,达到预算草案与实际预演算法相适应的目的。但是想要做到与报表达到一致,最根本的就是切实做好日常会计稽核。

一般情况下,监狱的会计稽核需要充分适应不同部门的不同需求,此时就需要真实全面地反映监狱整体财务情况的前提下,切实做到会计核算的精细化,也就是说合理使用资讯软体,设定不同的会计专案、科目以及主体通过多维模式进行稽核,从而不断满足监狱财务管理的需求,此时也应该满足合理的资源配置。

二促进监狱财务管理的规范和公开

经过不断改革和创新的新预演算法增加了25 条规定,其中大部分条例都是促进预算规范和公开以及增加监管审查的条例,新增的条例对于增加监狱财务规范化管理提出了很多的具体需求和规定。监狱作为国家的特殊机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全民GDP的不断提高,社会越来越关注犯罪的改造率和监狱财务资金的使用情况,人们也越来越期待再次犯罪的情况不断减少。与其他的财政资金相比较,监狱改造资金变得更加敏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监狱财政的效益性和规范性也受到重视。因此,有关监狱财政公开和规范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三公问题。监狱作为国家的特殊机构,应根据中央的相关规定,应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问题,不能出现超支现象。第二,债务问题。由于国家不断重视罪犯教育和改革,不断落实财政资金,也严格控制了监狱的债务问题,监狱应该更加注重自身债务问题。第三,绩效问题。新预演算法相关规定指出,各部门、各 *** 都应该明确绩效评价的条例。

监狱担负著改造人才,预防犯罪的历史使命,要不断坚持勤俭节约,充分利用好每一分钱,注重资金的使用和效益。第四,资金管理规范。新预演算法中指出,对于 *** 的支出和收入进行国库收支管理、两年内没有使用的资金,必须全部归纳为结余资金管理的条例。上述两条规定都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规范的要求,也对资金的使用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充分体现资金的时间价值,降低结余资金,以发挥其最大的效益。

三促进监狱预算管理精细化

新出台的预演算法案,在各部门进行编制、调整、执行以及决算对比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应的细化规定,着重强调了预算的严肃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现阶段,我国预算收支编列主要包括两大体系,分别为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目前的财政公开基本上都是按照功能分类来划分的,但是新出台的新预演算法规定,财政支出在进行功能分类以后还应该进行经济分类,从而进一步促进了财政预算的精细化,也可以说明预算的各种职能以及实际差别。新预演算法提高了预算的精度,与此同时也提高了预算编制的难度,也对预算的要求变得更高。

现阶段,监狱财政预算方面一般都有两种预算方案,一套是内部管理预算方案,一套是上报上级部门的预算方案。在出台新预演算法以后,这种预算方式很难发展下去,这是因为新预演算法中的预算编制逐渐变得更加立体化,对预算调整和预算对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监狱内部和外部的预算方式不统一,就变得很难执行。监狱进行财政预算编制的时候,必须遵守几上几下的编制方式,对各部门进行财政编制预算,切实做到内外统一的预算编制。监狱想要切实做到预算的精细化管理就应该做到以下几方面。

第一,早规划。监狱财政应该做好顶层规划,依据监狱财政的特点明确当年的工作任务;第二,早实施。依据相关规定,尽可能早的开展批报工作,明确年固定资产以及维修工程,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从而增加资金的执行率。第三,早编制。监狱预算应该早于财政部门的编制预算,建立合理的预算平台,提高预算的规范性。

四促进监狱加强预算管理

依据新预算的规定,相关部门应该把全部支出和收入归纳到预算中。随着预算管理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国家已经逐渐取消了预算外部资金,全部财政收入都归纳到 *** 预算,这一条例完全符合社会的发展、现代化的完整预算需求,不断体现预算管理的新方向。现阶段,监狱财政管理机构逐渐把监狱中各方面的财政收入归纳到预算中。

依据新预演算法的要求和精神,逐渐被纳入监狱预算收支中的范围还在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方向都会被归纳到预算中,与此同时,预算年限也会被相应延长,现阶段的监狱预算基本都是一年一预算,根据新预演算法的新要求和规定,逐渐实行跨年度预算,接下来监狱需要不断进行跨年度预算分析,不能只看到当年的预算,应该进行长远考虑。也就是说,需要监狱建立大预算的财务管理观念,实行监狱全面预算管理方法,在编制财务预算的时候不仅仅需要基本的财政预算,还应该编制其他收支方面的预算。想要切实做好监狱的财政预算管理,就需要从三方面着手。

第一,全员参与,监狱财政预算管理不仅是财政部门的任务,也是所有部门的任务,需要监狱全体上下都进行参与,做到每一个人都拥有预算管理观念以及维护预算的责任,

第二,全额管理。监狱的衣食住行方面的资金支出都应该归纳到预算中,这也是简单、传统预算的扩充套件。

第三,全程管理。在对监狱财政预算进行管理、编制、执行、调整、分析以及监控的过程中,需要做到整个过程的管理,建立一定的管理制度,增加监狱的内部控制,确定分工,真正的发挥财政预算的作用,切实做到预算的精细化管理。

监狱里能发表论文吗

您好,我能回答您的问题。成岗一行人在狱中是如何出版的?成岗一行人在狱中出版的书是由他们本人编写的,他们利用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将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写成书。他们在狱中编写的书,有的是纪实文学,有的是历史文学,有的是小说,有的是诗歌,有的是报告,有的是研究论文,有的是记录历史的文章,有的是关于社会现象的文章,有的是关于政治和经济的文章,有的是关于文化的文章,有的是关于哲学的文章,有的是关于宗教的文章等等。他们的书在狱中出版,有的是由他们本人出版,有的是由他们的家人出版,有的是由狱中的朋友出版,有的是由狱中的出版社出版,有的是由外面的出版社出版。他们的书在狱中出版,有的是在狱中印刷,有的是在外面印刷,有的是在国外印刷,有的是在国内印刷,有的是在网上印刷,有的是在纸质上印刷,有的是在电子版上印刷,有的是在网络上发表。他们的书在狱中出版,有的是在狱中发行,有的是在外面发行,有的是在国外发行,有的是在国内发行,有的是在网上发行,有的是在纸质上发行,有的是在电子版上发行,有的是在网络上发行。

是可以邮寄的。内衣内裤可以,外衣用不着。至于鞋子,各地有不同规定,如果寄的话,也别邮寄带金属的就可以了。同时你也可以给他寄点钱过去,他可以自己买一些东西。

首先你要确定那个监狱能够接收邮寄的包裹。很多监狱是不收的,因为怕里面夹杂一些别的东西,很麻烦。你问清楚了能寄再寄。如果能寄,鞋子,不要带鞋带的,衣服不要带拉链的,裤子寄运动裤比较实用。祝你好运。要支持你哥哥,鼓励他好好改造,早点出来。

我在监狱工作。你说的衣服和鞋子可以寄但不能夹带现金和其他任何东西。监狱收到后要检查的,有违禁物品一律没收。

监狱里可以发表论文

不要去触犯法律,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自己,都要学习。

在狱中学习法律给自己一个重塑的机会。他用监狱里的碎片时间来学习,两年半专科毕业又报名本科自考。他的论文试题非常贴近自己的狱中生活,选题为是否有必要废除死刑制度,题材加上他在狱中的见识,给了他很大的启发。

我个人觉得监狱犯人是可以写作的,当她完成了一个作品之后,有机会被认可且出版发行的话,作品的版权还是在犯人本身,可以署明。

我的感触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不过他还是一个挺励志的人,没有放弃自我。我觉得这种行为也挺人性的,可以让他以后更好的融入社会。

22岁的大学生在看守所内完成了论文答辩,他触犯了法律,所以被判。然而学校并没有看出他的学籍,并且只要他能够在视频上完成论文答辩,就能够顺利毕业。

一个普通的家庭要培养出一名大学生真的挺不容易的,有些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上大学,他们省吃俭用。他们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就对孩子付出了很多的心血。

然而孩子来到大学以后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对他们的父母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对年轻人自身来说也是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结果。

在监狱里面那位年轻人还能够想着论文答辩,这种行为也值得肯定。虽然他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但是如果能及时悬崖勒马,及时改正错误,那也应该给他们一次机会。

这位大学生看守所给羁押了,但是学校并没有开除他的学籍,只要他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视频论文答辩,他就可以顺利毕业。

我觉得学校的这种做法可以帮助那位大学生将来更好的融入社会。如果他因为违法犯罪而被开除了学籍,那么将来他走出监狱以后可能就很难再找到工作。

我觉得允许犯人在监狱里面进行论文答辩,这种做法挺人性化的。这种做法也能够减少犯罪率的发生。这样的做法可以换帮助犯人以后更好的谋生,减少机会让他们重操旧业。

监狱里可以发表论文吗

因为他的论文是相当优秀的,而且立意也很新颖。他的建议可以说相当大胆了。

我的感触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不过他还是一个挺励志的人,没有放弃自我。我觉得这种行为也挺人性的,可以让他以后更好的融入社会。

22岁的大学生在看守所内完成了论文答辩,他触犯了法律,所以被判。然而学校并没有看出他的学籍,并且只要他能够在视频上完成论文答辩,就能够顺利毕业。

一个普通的家庭要培养出一名大学生真的挺不容易的,有些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上大学,他们省吃俭用。他们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就对孩子付出了很多的心血。

然而孩子来到大学以后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对他们的父母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对年轻人自身来说也是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结果。

在监狱里面那位年轻人还能够想着论文答辩,这种行为也值得肯定。虽然他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但是如果能及时悬崖勒马,及时改正错误,那也应该给他们一次机会。

这位大学生看守所给羁押了,但是学校并没有开除他的学籍,只要他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视频论文答辩,他就可以顺利毕业。

我觉得学校的这种做法可以帮助那位大学生将来更好的融入社会。如果他因为违法犯罪而被开除了学籍,那么将来他走出监狱以后可能就很难再找到工作。

我觉得允许犯人在监狱里面进行论文答辩,这种做法挺人性化的。这种做法也能够减少犯罪率的发生。这样的做法可以换帮助犯人以后更好的谋生,减少机会让他们重操旧业。

当然可以了,只是限制自由,没说思想和灵魂都要束缚吧!

我觉得这个大学生真的是非常勇敢,而且有毅力,居然这么艰苦的环境仍然可以完成,可见她在抛弃一些外部因素的时候还是一个好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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