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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经济学论文发表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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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经济学论文发表笔记

6.1.1信息经济的概念和特征

在信息生命周期全过程中都需要人的参与,需要人、财、物等资源的消耗和支持,并在信息活动中可以为信息使用者带来经济价值。因此,可以说信息具有商品所应具备的最基本要素:价值和使用价值。由此可以认为,信息本身就是一种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信息在买卖、交换的过程中,形成了信息市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信息产品和服务的商业化程度也迅速提高,信息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信息产业逐渐形成,从而产生了信息经济(Information Economy)。

美国的马克卢普(F.Machlup)和波拉特(M.U.Porat)以信息生产和使用中的转化过程为视角,将信息经济定义为国民经济中所有与信息从一个模式向另一个模式转换有关的经济活动领域。我国学者马费成教授认为信息经济是指信息从一种形态向另一种形态转换的相关经济活动的总称。

美国经济学家兼企业家霍肯(P.Hawken)则以信息所带来的好处为视角,认为信息是减少产品和劳务中的物质消耗,提高其中的智能和信息比重的经济。该定义体现了每一件商品或服务中都包含物质和信息两种成分的观点。当物质的比重大于信息的比重时,就是传统的“物质经济”,反之则是“信息经济”。也就是说,信息经济是指依靠更多的知识和信息,生产出物质和能源消耗更少、质量更好的产品的经济。

我国学者乌家培教授从宏观和中观两个层次分别定义了信息经济。从宏观层次上,信息经济是以现代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为物质基础,信息产业起主导作用的基于信息、知识、智力的一种新型经济;从中观层次上,信息经济是指信息经济部门、信息经济活动,不涉及农业、非信息的制造业和服务业等其他经济部门。

汇总以上各方观点,可将信息经济的定义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把信息经济看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部门,即信息产业经济,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区别;第二类是把信息经济看做是一种社会经济结构,即从经济中信息与物质的比重,以及信息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能耗比等方面来对信息经济进行界定。

信息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形态,与传统经济形态不同,具有如下特征:

(1)信息成为生产要素之一。在传统经济学中,生产三要素是劳动力、资金和土地(又称生产资料)。19世纪前后,西方发生了一系列技术变革使技术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很多学者将“技术”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组成“生产四要素”。20世纪以来,随着进入信息社会,人们逐渐对信息的作用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一些学者认为生产要素应该包括劳动力、资金、土地、技术和信息,即“生产五要素”。

(2)信息成分比重大的产品或服务占据主导地位。在社会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过程中,信息技术越来越广泛采用,同时社会产品或服务中信息的搜集、传输、加工、使用等过程也需要支付一定成本。因此,在社会产品或服务的成本构成中,信息所占的成本比例越来越大。有些情况下,信息与物质一起构成了产品或服务。有时,信息本身就是一种产品或服务。

(3)信息市场和信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信息产品或服务的交易需要,信息市场逐渐形成,并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结构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日益成熟的信息市场环境下,信息产品或服务的交易量越来越大,信息产业逐渐发展壮大并独立出来,成为一种新兴产业。

6.1.2信息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

信息经济学是信息科学与经济学相结合的一门学科,其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6.1.2.1 信息经济学的形成阶段(20世纪50年代以前)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由于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信息投入所占比例不高,信息的更新速度非常慢,信息对社会经济结构的影响不大,从而使物质经济在社会经济结构中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兴起,信息经济和信息产业得到发展,使得信息经济学被逐渐被关注起来。1959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马尔萨克(J.Marschak)发表了《评信息经济学》一文,标志着信息经济学的诞生。6.1.2.2信息经济学的初步发展阶段(20世纪60~70年代)

在这一阶段,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分为两条主线:宏观信息经济学和微观信息经济学。

宏观信息经济学又称情报经济学、信息工业经济学,以马克卢普(F.Machlup)和波拉特(M.U.Porat)为代表人物。1962年,马克卢普在其《美国的知识生产和分配》一书中,提出了“知识产业”的概念。这是一部奠基性的、具有国际影响的、在宏观信息经济学中影响最大的信息经济学著作。

微观信息经济学又被称为理论信息经济学,以斯蒂格勒(Gorge J.Stigler)和阿罗(K.J.Arrow)为代表人物,是从微观的角度入手,研究信息的成本和价格,并提出用不完全信息理论来修正传统的市场模型中信息完全和确知的假设,并重点考察运用信息提高市场经济效益的种种机制。1961年,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在美国《政治经济》杂志上发表了著名论文《信息经济学》,研究了信息的成本和价值,信息对价格、工资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的影响,并第一次将信息作为经济活动的要素和经济运行的机制加以研究。

在这一阶段,出版了大量有关信息经济学的论著,如美国的约维兹(M.Yovits)、英国的爱尔金森(J.Ilkeson)等。1976年,美国经济学会在经济学分类中首次列出了信息经济学,1979年首次召开了国际信息经济学学术会议,为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国际性论坛。

6.1.2.3信息经济学的成熟与蓬勃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

20世纪80年代以后,信息经济学理论日益系统化、逻辑化,各方面研究更加深入,并有多项成果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逐步成为当前最活跃的研究领域。

1983年,美国经济学家罗默(Paul Rome)提出应把信息当作一种生产要素,重视信息在经济中的作用。罗伯特(Robert)、保罗(Paul)等人通过大量实证研究,认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不均的原因不在于有形资本的多寡,而在于无形资本(如知识、教育、信息)的差异。2001年、2005年、2007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都授予了在信息经济学作出杰出贡献的经济学家们。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引进并接受信息经济学这一新兴学科。一般通过邀请外国信息经济学家来华讲学和翻译有影响的信息经济学著作等方式,将国外信息经济学研究成果传入我国。

6.1.3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6.1.3.1信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

信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研究主要是探讨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学科体系、学科性质、相关学科、发展规律、发展历史、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等。

6.1.3.2信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

信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研究主要探讨信息不完全与不对称原理、信息共享与再生原理、信息公共物品原理、信息商品化原理、信息产业边际收益递增原理等基本原理的内容和应用范围。

6.1.3.3博弈论和非对称信息经济学理论

博弈论和非对称信息经济学理论主要探讨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信息不确定与预期效用理论、信息不确定与实物期权理论、不确定性下的信息决策、委托-代理关系、信息不对称下的最优激励合同、委托-代理关系的多阶段博弈动态模型、道德风险与锦标制度、逆向选择与信号传递等。

6.1.3.4信息商品

信息商品的研究着重探讨信息商品的需求与供给及其供需平衡、信息商品的消费过程与消费效益、信息商品的成本与价值、信息商品的定价策略与定价方法等。

6.1.3.5信息市场

信息市场的研究主要探讨信息市场的内涵与特征、信息市场的功能与作用、信息市场的运行机制、信息市场的管理等。

6.1.3.6信息资源及其配置

信息资源及其配置方面的研究主要探讨信息资源的构成与特征、信息资源的功能与作用、信息资源配置的目标与原则、信息资源配置的层次和内容、信息资源配置的机制与模式、信息资源配置的效益与评价等。

6.1.3.7信息产业

信息产业的研究主要探讨信息产业的含义和特征、信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规律、信息产业的产业结构、信息产业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等。

6.1.3.8信息经济学发展问题

作为新学科的信息经济学,无论是研究领域、研究内容还是学科体系都尚未成型。因此,需要将信息经济学看做是一个动态体系,随着社会进步和环境改变,需要不断完善信息经济学的体系。如近年来出现的网络经济学、电子商务经济学、信息生态经济学等。

【简介】信息经济学是信息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一门研究信息的经济现象及其运动变化特征的科学,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信息的经济作用。主要研究信息的经济属性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功能;信息技术的发展完善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信息与社会生产的规模、结构形式、组织管理的关系;信息经济模式在经济结构中的应用过程和作用等。2.信息的成本和价值。主要研究信息价值的定性和定量描述;信息的价值和成本的关系;信息价值的表现形式;信息价值的计量标准和计算方法等。3.信息的经济效果。主要研究信息的使用价值量与劳动消耗量的比例;信息的经济效益计算和考核;信息工作在社会生产中的最佳投资和投资效果;影响信息经济效果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提高信息经济效果的途径和方法等。4.信息产业结构。主要研究信息产业结构及其发展规律和趋势;信息产业与部门经济结构、服务性行业结构、教育机构的关系;信息产业结构对就业结构的影响;国民经济结构变化的信息因素和非信息因素的分析等。5.信息系统。包括如何建立和发展完善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的聚集与分散对信息系统价值的影响;从经济角度考察信息系统评价的标准和方法;信息系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及其相互关系;信息系统经济的管理;最优化信息系统的选择等。6.信息技术。用技术经济原理研究信息技术对提高信息经济效益的作用;比较各种信息技术的应用,提出采取新信息技术的最佳方案;了解信息技术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等。7.信息经济理论。包括对信息经济学的对象、内容、性质、方法、作用、历史等基本问题的研究。【非对称信息环境与微观信息经济学】非对称信息指交易双方各自拥有他人所不知道的与交易有关的私人信息。在“囚徒困境”中,囚犯互相不知道同伴是什么样的选择,因而选择坦白交待;产品市场上著名的“柠檬市场”(次品市场),卖主比买主拥有更多的关于产品的信息;在劳动市场上,存在工资、激励及逆向选择问题,老板不了解众多下属中谁最具有能力做经理。也不了解上任的经理是否可以把全部精力投入工作,而下属则不了解老板的利润究竟是多少;还有腐败的滋生与惩治;虚假广告与假冒伪劣商品的治理等,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息经济学把拥有私人信息的一方称为代理人。不了解这些信息的一方称为委托人。因此,一般不对称信息问题都可归结为“委托一代理”模型。在非对称信息环境中。“委托一代理”关系的成立条件是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支付不低于后者参与这个契约的机会成本,同时又要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在这种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的条件下,委托人的最优选择应该是什么?博弈论学者哈萨尼对此做了深入研究定义了贝叶斯-纳什均衡,以寻求最优的契约或制度安排,使代理人吐露实情。委托人还可通过一些信号,如价格、荣誉、广告等,获取信息。非对称信息环境是微观信息经济学重要的既定条件之一。微观经济学的完全竞争模型在现实中很难真正存在。对不完全信息状态下市场的研究逐渐发展为微观信息经济学。国内在20世纪90年代初逐渐开始介绍六七十年代西方微观信息经济学的成就,随着中国经济理论与实践发展的需要,引起了一定的重视在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两位信息经济学的研究者之后,国内对于信息经济学的研究越来越重视,各类介绍、研究与应用的论文与著作逐渐多了起来。【宏观信息经济学】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马克卢普和斯坦福大学的的波特创立的宏观信息经济学,把信息产业视为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的第四产业,以统计数字及数量分析来说明信息经济的发展,它是信息产业及信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及必然结果。以乌家培为代表的信息经济学者认为宏观信息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内容为:信息产业的产生与发展,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有关信息市场的问题,如信息商品的价值与价格计算,市场主体行为的考查及市场容量的扩展;信息商品的生产、交换、消费、分配规律以及对信息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的研究:国民经济的信息化问题以及如何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的工农业,还有以信息技术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信息系统的研究等。总体来讲,宏观信息经济学既研究信息产业的经济运作,也研究社会宏观经济的信息化问题。【微观信息经济学与宏观信息经济学的结合】目前,在信息经济学的研究进程中,经济学界更多地关注微观信息经济学的发展动态。十分重视对微观信息经济学的介绍及对各种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经济问题的研究。而对于宏观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则较少涉足。尽管信息与商品有着不同商品的特点。信息产业作为一种新型的产业,也有其特殊的经济规律,但它受到信息学者的重视要远远超过经济学者。也正因为如此,信息经济学给信息学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在信息学界有一些极为活跃的信息经济学研究者,他们不但从事信息商品与信息产业的经济学研究。也逐渐进入微观信息经济学领域,并且试图将两者结合起来,纳入一个完整的体系。主要方法是从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契约理论人手,进而研究信息(各种信号)的搜寻,以及信息的成本及交易成本,逐步过渡到宏观信息经济学的领域。【信息经济学的应用研究】尽管微观信息经济学又被称为理论信息经济学,但它的应用研究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宏观信息经济学。近两年来微观信息经济学的应用研究在当前中国经济改革与转型时期的制度安排及市场规范方面有着不町低估的作用,是信息经济学极具前景的研究领域。如前所述,微观信息经济学是研究在不确定、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如何寻求一种契约和制度来安排规范当事者双方的经济行为,又称为不对称信息经济学或契约理论。在此前提下,任何经济行为的结果都是确定的和惟一的。因此,微观经济学的任务是最优化决策问题,即如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效率最大化。而且它在自身的发展中形成了许多有效的分析方法,这都使得微观信息经济学相对于传统经济学而言实用性更强,更能广泛和深入地研究和解决实际经济问题。【总结】从本质上说,西方信息经济学是非对称信息博弈论在经济学上的应用,是微观经济学的新发展。博弈论研究的问题是决策各方的行为发生相互影响时各自的决策以及这些决策所能达到的均衡,而信息经济学研究的问题则是决策各方的行为发生相互影响时存在着非对称信息。在这里,非对称信息指的是某些参与人拥有但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信息经济学所讨论的信息即指这种影响双方利益的信息,而不是讲各种可能的信息。不对称信息按内容可以分两类。一类是双方知识的不对称,指一方不知道另一方诸如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这是外生的、先定的,不是双方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于这类信息不对称,信息经济学称之为隐藏知识、隐藏信息。第二类不对称信息是指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拥有的信息是对称的,但签订合同后,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无法管理、约束,这是内生的,取决于另一方的行为。对于这类信息不对称,信息经济学称之为隐藏行动。比如在签订合同后,雇员是努力工作还是偷懒,雇主不能自由控制。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实行一种激励机制,使雇员采取正确的行动。比如用什么样的工资制度或福利制度,使雇员努力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会在两种情况下遇到不对称信息的问题。按不对称信息发生的时间,在事前发生的信息不对称会引起逆向选择问题,而事后发生的信息不对称会引起道德风险问题。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是信息经济学两大基本研究课题。比如,选择一个企业经理,如果事先董事会不清楚经理的能力,而经理自己清楚,会出现逆向选择问题;如果事先双方都知道经理的能力,但签约后不清楚经理的努力程度,则出现道德风险问题隐藏行动;或者事先都不知道经理的能力,但签约后经理发现了自己的能力,而董事会不清楚,则也是道德风险问题?隐藏信息,因为经理离任有可能带走客户。在非对称信息情况下,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是随时可能发生的,西方信息经济学认为,减免的办法就是建立起激励机制和信号传递机制。

经济论文的写作,是对经济学专业的学生所学的知识结论性 总结 。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经济学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经济学论文篇1:《“经济学基础”教学环境的革新》 经济学基础在当前经济管理类型专业中属于非常核心的课程,在其相关专业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发挥关键重要作用,尤其现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处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对于经管类人才需求量非常大,我们必须加大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经济学基础的教学水平。[1]同时经济基础课程教学目的重在实践,但是其内容体系过于庞杂、知识偏重理论,但是日常的课堂教学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然而当前教学环境发展较为滞后难以满足新时代对经济学基础教学要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型教学模式以及 教学 方法 的实施,阻碍了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升,不利于实用性经管人才的培养。 1“经济学基础”教学环境发展现状 1.1“经济学基础”教学课程的安排偏重理论 现阶段,多数学校的“经济学基础”的课程安排偏重理论性知识,而经济学基础的课程本身内容体系庞杂,相关观念和理论抽象复杂、晦涩难懂,纯理论性讲解无法使学生对知识有更加清晰的理解,甚至适得其反,教学效果非常不理想,这也极大地削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降低了学生学习的兴趣。[2]长久以来,院校使用的考评系统更多关注的是教师的理论水准,没有重视对教师实践能力的考查评估。这些年,各院校致力于知识理论的研究,院校教师也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理论研究以及论文的发表方面,忽略了对经济学基础中应用性教学的研究,而此类学科对实践性和理论性都具有较高的要求,这使得教学效果并不明显,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同时,现在大多数教学只是单纯掌握了理论性知识,基本没有从事任何经济学实践活动,也没有开展过任何经济业务。如此一来,教师在课堂上只能进行理论知识的灌输,无法给学生提供有效的经济学案例,课程内容空洞无趣、枯燥无味,不仅不能使学生很好地了解课程的内容知识,甚至极大消磨了学生的耐心,极大地打击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较之实践性教学,教学效果不理想。 1.2教学案例的使用水平偏低 众所周知,经济学基础知识理论性太强,单纯照本宣科学生难以理解知识内涵,加之该学科对实践性还有很高的要求,所以在课程中增加教学案例分量既是学科本身的要求,也是众多经济学专业的学生的学习需求。[3]但是,当前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教学案例分析课程安排较少,案例内容质量不高,脱离实际生活,案例分析不到位、不合理,使得最终案例教学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出现以上情况的原因是涉及方方面面。其一,一般情况下,案例教学具有一定的人数限制,理想的授课人数大约为30人,但是各大院校实行扩招,学生规模持续壮大,然而与学生对应的教学资源并没有都得到很好的满足,班级人数不断增加,加大了授课压力,普通教学班人数扩大到60人左右,甚至部分学校由于人数过多组织合班授课,班级人数超过百人,这直接导致教学质量的下降,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案例教学效果。其二,教师普遍缺乏较强的案例教学能力。较之传统的教学,案例教学在教学能力等方面对授课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学校没有开展案例教学的相关培训,教师也普遍缺乏案例教学的学习,在开展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授课老师往往不得要领,使得案例法的教学成效大打折扣,没有很好地发挥该教学方法的积极作用。其三,学校经济学授课教师大都没有参与过专业相关的工作实践,经济学管理真实的工作情况根本不了解,在案例讨论环节无法对学生实施科学的指导,使得教学最终流于形式,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4] 1.3缺乏完善的教学实践基地 当前阶段,多数院校的经济学专业基本不存在实践课程,多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这门课程在经济管理专业中非常重要,而且这类专业对实践具有很高的要求,在课堂上开展简单的实践活动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众所周知,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现代企业制度已经广泛实行,经济现代化趋势明显,具有现代经济意识和经管能力的人才极度匮乏。[5]同时越来越多的学生也要求各个院校建立经济教学实践基地,实践基地必须对经济管理环境进行尽可能的模拟,以提高学生对经济学相关问题的体验和学习。 2“经济学基础”教学环境的革新 措施 2.1增强教学的实践性 现阶段,国内大多数院校的经济学专业的授课教师都具有相对高的学历,其专业的理论知识储备比较丰富,然而受制于种种条件,授课老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极为匮乏,甚至完全不了实际的企业经济运行状况以及管理工作的实施程序。这也是长时间以来造成经济学课程枯燥、空洞非常关键因素。[5]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必须制定相关措施,有效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不仅需要关注教学质量的提升,更要加强教师实践水平的提升。对于该专业的教师增强工作审核,要求授课老师适当压缩课程教学时间。首先,要求教师从事专业对应的实务工作,增强对相应职业具体工作的了解,定期组织教师参加 社会实践 活动,比如到银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和企业等单位,参与其经济管理工作,掌握经济管理工作的最直接的资料,根据自身实践,对教学案例资源进行完善、充实,使之更加贴合生活,更便于学生理解。其次,激励授课老师尤其是年轻教师参加银行从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等经济学专业资格考试,充实教师各层次的知识,有助于教师水准的提升。最后,从校外邀请 经验 丰富的经济学基础教学经济学专家或者企业经济管理者组织专题讲座,不仅可以对课堂教学进行很好的补充,同时还可以有效地拓展学生的知识和眼界。 2.2提高案例教学水准 经济学基础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高效的案例教学可以很好地帮助学生理解专业知识,还可以实现教和学两方面互相影响和促进,共同都得到提高。同时,在案例教学涉及的相关考试可以鼓励学生尽可能表达自己的见解,无须顾及试卷的限制。授课老师可以学生实际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水平,对案例教学进展进行合理的控制,同时在教学活动中,有意识地关注学生的课堂表现,注意学生对案例的反映及其观点,站在客观的角度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同时还可以把该项评估情况加入学生的最终的成绩中,作为学生成绩评价的一个有效参考。 2.3经济学基础实践基地建设 现阶段,多数企业并不乐于接收实习学生,然而学生可以进入的银行、事务所、咨询公司的数量毕竟是有限的,进入之后也只能从事一些基础性工作,甚至是劳力工作,无法真正涉及非常专业经济管理工作。因此,学校建立经济学专业实验室更加科学,效果更加显著。在实践基地,可以对企业的经济管理进行模拟,利用模拟情境,学生进行相关操作,处理相关的经济问题,进而更加深刻地掌握,改善教学状况,实现更加理想的教学效果。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的工作环境进行高效模拟,尽可能再现企业发展情况,综合各类专业知识,一方面,有效帮助学生系统巩固教材知识,另一方面,可以很好地锻炼学生的适应能力,培养其动手操作能力,符合当前复合型人才的发展要求。 3结论 综上所述,当前的经济学基础教学存在较多问题,教学模式刻板,教学环境封闭,无法满足实践性经管人才的需求,同时也无法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现状。文中笔者从增强教学的实践性、改善案例教学质量、建立实践基地三个方面革新“经济学基础”的教学环境,提升专业教学水平,满足现代企业经济人才需求。 经济学论文篇2:《《国际经济学》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国际经济学》是一门研究国际经济活动的学科,集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金融理论于一体,是传统经济活动在跨国领域的运作和延伸。该课程一般开设于大二学年上学期,是经济相关专业的学生接触到的第一门“国际类”课程,在整个教学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的教学方法运用得当,可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课堂教学的效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国际经济学》相关教材的选择 《国际经济学》作为经济专业的一门传统课程,教材版本众多,选择余地大,但是由于理论发展迅速,内容庞杂,各版本教材的内容差异较大,选择不同的教材可导致学生学到的理论差异很大。比较经典的国内教材是人大版和高教版的21世纪系列教材,也是国内众多院校选择的教材,这类教材中规中矩,尽量选择的是国际经济学中的传统理论,去掉旁枝末节,只对核心部分加以阐述,基本能满足教学要求。缺陷在于这类教材一般理论性较强,知识更新速度慢,实例和练习题较少,导致教学手段也比较单一,不能很好的举一反三。国际上关于该课程的经典教材也比较多,像克鲁格曼和萨尔瓦多的版本,都是一版再版,受到许多国内985和211院校教师的追捧。这些教材内容全面,知识新颖,一般都配以大量实证分析和习题,并有网络教学资源加以利用,教学效果更好。但此类教材一般难度较大,计量模型类分析较多,基础差的学生学习起来比较吃力,容易放弃。对于普通本科院校的学校,我们建议还是以国内学者编撰的教材为主,以国外经典教材为参考书或课外阅读书籍,做到有的放矢,深入浅出,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二、《国际经济学》教学内容的调整 《国际经济学》与 其它 课程由浅入深的内容编排不同,一开篇就是难点,关于西方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难度较大,不好理解,依赖于较好的微观经济学基础,否则部分学生会觉得雾里看花,对该课程首先留下了晦涩难懂的印象。比如相互需求理论和提供曲线,不结合微观基础理论分析会觉得理论突兀,结合基础理论部分学生又无法理解,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的主张是保证课堂教学的紧凑性,只讲解核心部分内容,并提供整个理论分析的参考资料供有基础的学生课外阅读,并把相关曲线的分析编入习题中,让学生熟悉它的推导过程。 《国际经济学》中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国际贸易理论部分,分成不同的流派,形成不同的观点,许多派系直到现在仍然在发展充实。教师在进行这几章内容的备课时,一定要注意分类整理,避免逻辑混乱,并且在同一派系中还有不同分支,观点不尽相同,一定要注意分析和比较,让学生在思考中掌握问题要点。其中有几个理论,诸如贸易保护理论和生命周期理论等,在现代国家的发展中有很好的运用,所以适合结合实际来分析,避免就事论事。否则,学生也会在其它课程里面从另外的角度再次学到这些理论,那么他们就会心存疑虑,认为这些理论描述不一致,很难对理论信服和认可。我们建议教授《国际经济学》的教师和教授《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师必须有集中备课的习惯,以便于知识的传承和衔接。关于国际金融理论部分的知识也在讲授中的一个难点,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是需要进行讲解的,但是该部分与《金融学》和《国际金融》的理论都有所重叠,许多教师甚至直接把备课的内容在这几门课上重复运用,没有做到严格区分,容易让学生觉得这些课程重复太多,学起来没用的假象。 在讲授该部分内容时,应侧重金融知识为贸易知识服务的重要性,国际经济活动是多重性的活动,实体贸易经济最终需要货币结算和资金流动等一系列的活动来配合完成,这才是《国际经济学》中编排金融知识的目的。所以金融理论知识的讲解一定要跟前面的贸易理论知识结合起来,主要贸易领域资金结算和投融资活动的分析,这样才能把《国际经济学》两部分的内容更好的融合,保持整体性和连贯性。开放经济政策下的宏观经济政策是该课程的又一个难点,这部分内容是宏观经济学的延伸和运用,同时也是近几十年来经济学者比较集中研究的内容。要引起学习的积极性,可以布置一些课堂任务,让同学们下去查询相关学者取得的成就和经济政策在不同国家的运用,让他们主动发现这部分内容的重要性,有了心态上的主动认识再加上课程的讲解,对经济政策的运用和不同国家的比较就可以学得更加透彻。《国际经济学》的内容众多,需要选择和取舍,分清主次,这就需要任课老师一定要根据学生的基础因材施教,有的放失,才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国际经济学》教学习题和案例分析的甄别 (一)教学习题方面 《国际经济学》是一门承上启下的重要课程,必要的练习是帮助学生更好理解教学内容,掌握解题思路的手段之一,国外众多版本的教材中都有较多参考资料,但是难易程度不一,需要选择。诸如在讲解提供曲线时,许多教材都在习题中对这个问题以习题形式来分析,但难度比较大。教师可以把这部分内容编入课堂教学中,以课堂思考题的形式直接提出并进行分析解答,可根据课堂反应来判断讲解的深入程度如何。纵观国内教材,习题编撰比较单一,一般都以简答或名词解释的形式呈现,没有任何新意,这就需要教师根据课堂教学内容进行习题编写,融入选择、判断以及计算分析等多种题型。比如在讲述区域经济一体化内容时,往年习题集中于问答题型,但讲授时可以把中国关于自贸区的政策介绍进去,那么习题编写时就可以考虑到时事部分,把关于自贸区的内容变成填空、选择或判断题,来考察学生在课后是否认真了解了这些经济时事政策。在讲述外汇和汇率时,可从贸易角度讲述金融结算方面的知识,那么习题就可以出一些计算分析题,国际经济活动中不同情形需要用什么汇率结算,怎样计算和分析等,这样学生就可以对该问题的应用有了更深的了解。 (二)案例分析方面 《国际经济学》的案例众多,选择性大,所以要选择合适的案例,要分析得当,讲解有深度,而且要为理论知识服务。比如在讲解国际直接投资和跨国公司的相关内容时,关于跨国公司的案例很多,但我们可以选取世界500强公司的前三十名进行比较分析,近三年来该榜单有什么变化,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经济形势对跨国公司的经营产生了怎样的影响,通过该案例的分析再来讲解跨国公司的相关理论,课堂的教学效果就非常好,学生理解起来也非常直观。在讲解国际收支相关内容时,除了罗列国际收支平衡表让学生理解分析外,还可把这几年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变化列出来给学生看,让其分析原因,再结合中国的“走出去”战略,让学生在学习国际收支平衡表内容的同时也知道了当前国际经济新形势下新的战略和选择。案例分析也要与时俱进,也要注重实例分析为理论服务的特点,才能达到较好的效果。 总之,为了把《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工作做得更好更透彻,任课老师应该充分作好各种准备工作,多阅读参考教材,将各类素材整理归纳到课堂上来讲解,多准备案例教学,让案例导入理论,从理论归纳到做法,从做法再总结出案例,循序渐进。每一章都要编写配套习题,习题内容要与课堂教学内容配套,做到相辅相成,相互融合,才能起到习题的训练效果。另外,国际经济的活动日新月异,跨境电商贸易和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给该门课程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我们在讲授时也要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做到知识更新,才能取到更好的效果。 经济学论文篇3:《农业信息化建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引言 如今我国各地区的贫富差距仍然较大,一些农村可能还在温饱阶段,而我们的社会已经不满足于小康社会,已经逐步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转型,这样发展的严重不均衡,使得农村经济发展更加落后。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就在于农村。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人民对于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在农村实施农业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缩小贫富差距,而且对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是一个重大的推动力。中国农业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农业信息化的道路。 二、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农业信息化是指在农业领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方法手段和最新成果的过程。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直接制约着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所以为了加速发展农村经济,农业信息化建设至关重要,它不仅仅可以促进农业增效,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还可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一)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业信息化建设可以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民享受现代社会的文明成果,推进农村科技、 文化 、 教育 、医疗等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有利于改变农民的消费观念 农业信息化可以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促使农民的消费观念和方式的改变。通过农业信息化的建设,农民可以利用网络了解关于农业生产的各种信息与技术。农业信息扩大了农民的视野,丰富了农民的文化娱乐生活,使他们不再封闭在自己的世界中,抵制消费,而是由注重物质文化生活的消费,向注重精神文化生活消费的转移。 (三)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通过农业信息化的建设,可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在现代信息化的时代,捕捉信息的 渠道 很多,信息化的建设就是信息来源的渠道之一,没有信息化的建设,到达农村的信息就是迟缓的、过时的,农民就无法得到有价值的信息,就无法掌握经济市场,和生产经营的主动权。如此农民就会丧失机遇,陷于被动,从而遭受经济损失。如果农民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就能快速抓住有价值的信息,为自己的农业生产创造条件。农业信息化提高了农民的整体素质,为他们的学习提供了更多的资源,以及为他们的经营管理提供了更多的方法。 (四)有助于促进农民走进社会市场 以前农村的生产基本上是自产自销,没有与社会市场连接,缺乏市场信息观念。对于社会市场信息不灵通,导致价格制定不合理,造成农副产品的生产大起大落。但是随着农业信息化建设,农民不再盲目生产,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了管理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加快了农业的全面发展。 (五)有利于推动农村农业的进步,实现农业现代化 现在农业技术在不断地发展,农业信息化也被普遍运用于农业生产。农业信息技术的出现,带给了农民一种新的体验,这种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使农民能够通过网络进行远程技术培训和教育,弥补了原先农民农业生产知识和技术的缺乏。它促进了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科技意识的增强,从而加快了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之路。 三、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阻碍 (一)基础设施落后 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物质保证,完善的基本设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我国一些农村经济发展之所以缓慢,就是因为基本物质条件太差,比如道路交通不完善,交通网络结构单一,水、电、通讯不健全等,这些都是导致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低下,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农业生产方式落后 在农业信息化建设进入农村之前,不少地方的农民都是依靠传统的耕耘方式进行农业生产,使用的农业生产工具也是需要大量劳动力的传统工具,农村的农业生产方式落后,阻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 (三)农村资源开发利用率低 作为我国资源的宝库,农村具有较强的潜在资源优势。但是目前我国广大农村资源的开发力度低,资源开发利用率低,因此造成了大量资源闲置、浪费,无法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从而无法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农村经济发展对外开放程度低 我国农村普遍现象是农村较为封闭,导致外部资金无法进入,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才也难以引入,农村市场无法与外部市场接触,农村产生的经济难以推动整个农村的经济发展。 这些问题使得农村的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而农业信息化的到来,解决了这些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从而加快了农村的经济发展。 四、农业信息化建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农业信息化可以实现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深入,在基本实现小康社会的情况下,我国正在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如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应该重点关注农村经济发展,所以农业信息化在农村的实施不可避免。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还比较落后,农业生产各方面的条件和机制都不够完善,而通过农业信息化建设,能够逐渐缩小贫富差距,让农村的经济发展一步步走上正轨,改善农民生活,从而逐渐实现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二)农业信息化可以提高农民收入 我国的传统农业模式正在慢慢转向信息化农业模式。以往农村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落后,使得自然灾害容易对农业生产造成巨大的损失,而农业信息化的引入,改善了农业就业结构。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农业信息化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有效的避免了自然灾害等因素所带来的影响,也就是在农业信息化的带动下,农村居民的收入提高了。另一方面,从整个社会来说,农业信息化提高了农业资源的利用率,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水平和生产效率,效率提高了,所得到的回报也就更多。 农民收入的提高也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农业信息化减少了市场交易的风险。农业信息化结合了生产、分配、消费等各个方面,它连接了买卖市场,减少了流通环节,节约了交易费用,也避免了消费过程中的各种纠纷,从而提高了农民收入。二是促进了农业经营模式的改善。以前农民都是通过自身的经验来生产产品,经营管理也没有系统的方式。然而通过农业信息化的建设,可以向农民传输科学知识以及农业生产的相关信息,使他们的经营管理规范化,从而使他们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三是加快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农业信息化可以有效的解决农村信息落后的问题,信息通过网络和多媒体技术把农业生产技术传递给农民,使农业生产科技得到发展和推广。 (三)农业信息化可以发展农村的市场经济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期以来,农业成本高,投入大,效率低,科技含量低,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消费观念低下,相对落后的生产和销售方式制约着农村市场的经济发展。农村生产的产品量大时,即使低于城市多倍的价格销售,仍然解决不了大量积压产品,农村市场经济的不完善,使得产品没有销路是农村市场经济难以发展的原因之一。我国在几十年的农村改革中,农村市场经济通过农业信息化的建设,让农民进一步了解了社会的需求,供求走势,价格行情等,有效促进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农村经济发展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四)农业信息化可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农业信息化有助于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可以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农业信息化的建设,让农村居民在教育、医疗、科技等方面逐渐拉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差距,以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 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化发展的途径 (一)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农业信息化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许多困难和矛盾,如果没有政府的大力扶持和资金支持,农民对农业信息化难以信服,特别是一些思想封闭,技术落后的农村。没有政府扶持的农业信息化建设就会像一盘散沙,没有企业化经营的管理人员,以农业信息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那么农业信息化要真正地走进农村并被作用于农业生产等方面是很难的。 (二)需要培养农村信息人才,以此来推广农业信息化的应用 原本农民的文化程度都不高,他们因为农村的落后、种种因素和不利条件而无法接收良好的教育,这些原因使得农村人才匮乏,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农业信息化对农民生活有诸多的好处,农民无法把它运用到生产农业事业中,那么农业信息化只是一场空谈。所以培养农村信息人才极其重要,有了这些专业的信息人才,农业信息化才能发挥它最大作用,农民也才会因此而受益。培养农村信息人才不仅是为了传播农业信息化的功能,也是为了激励农民工提高信息意识,自觉的关注信息和利用信息,培养他们使用信息的习惯和调动他们依靠信息的积极性。 六、结语 农业可持续发展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实行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困难,但是只有坚定不移的走农业信息化的道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才会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相信在农业信息化的建设下一定会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猜你喜欢: 1. 大一经济学论文范文 2. 关于大一经济学论文范文 3. 关于大学经济学论文范文 4. 经济学术论文范文 5. 大一经济学论文范文精

经济学论文发表笔记

《经济学原理》是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大师曼昆所著,记得这是第二次看这本书,本书总共有13篇,分为36个章节。在读完此书之后,感觉全书结构合理清晰,语言通俗易懂,曼昆教授将一些深奥的经济学理论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向我们解释得很清楚。尤其是经济学十大原理,讲得出神入化,曼昆教授用语简单朴素,用简单的文字和简单的案例深刻的阐释了经济学中的十大原理,做到了用朴素的语言讲解深奥的知识,让人印象深刻。 同时,曼昆教授在此书中用重点讲解应用与政策,而正规经济理论则次之,这真正让读者领会到经济学的学以致用。本书主要讲解了供给与需求的关系、企业行为与消费者选择理论、长期经济增长与短期经济波动、以及宏观的经济政策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等知识,让我学习到了很多经济方面的知识。 其实对于一个外行来说,我觉得本书的最大价值并不是有多少深奥的理论体系,而是在简单的语言中教会我们形成一种经济学思维。教会我们用经济学的知识去认识日常生活中的经济现象,要有经济意思,要把理论知识变成有价值的实际行动。 本书内容丰富,结构合理,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做了大量的学习,因为有些知识的确似懂非懂。我相信这些知识对我以后的理财有很大的作用,肯定会受益终生。

第037讲|经济计算问题 人际之间的效用不可比较。每个人对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偏好,不同个人估值。一旦遇到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协调的时候,到底苹果重要还是香蕉重要?用一把什么样的尺子来衡量?经济学里有一个根本的观点,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效用是不可以比较的。 个人的偏好,是不能做横向比较的。我们说,人际之间的效用不可比较。 个人,他有明确的目标,他知道自己的效用所在,所以他会追求他心目中的目标;一个企业,要协同不同的资源,也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也可以朝着那个目标去进攻。但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每一个人的目标,每一个企业的目标都不一样,所以整个社会你不知道朝哪个方向去努力 数据不可得。在自然界,我们只要有大数据,掌握了数据和拉普拉斯假说,就能够预测。但是到了人类社会,情况可就复杂了。 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兴趣排序是怎么样的;人们会误导你,因为人是有能动性的,人口普查目的取决于人们对人口普查目的理解;人会对预测本身做出新的反应,你预测什么会流行,就会倒过来,影响什么会流行的。 奖惩很难恰如其分 怎么样才能适当惩罚 第038讲|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 人类社会跟自然界一个根本的区别是,自然界是循环往复的,而人类社会每天都在接受各种各样变化的冲击。 哈耶克说,《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他这里讲的知识,不仅仅理解为科学知识和课本里面知识,更多更重要的知识,是关于谁在什么地方需要什么东西,需要什么样的品质,需要什么样的数量,而他愿意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来获得这些东西—这些具体的信息,哈耶克称之为—"知识"。 哈耶克也讲到,怎么奖惩对错的问题,价格能够提供近乎完美的解决方案。人际之间的效用不可以比较,通过价格人们就能够找到一个共同的尺子。因为每当出价,人们就知道每个人愿意用什么样的代价获得商品,这时候,价格就是一个可观察的、可统计的、可加总的数据。价格传递关于稀缺的信息,什么东西不够了,那个产品价格就会上升。价格传递关于稀缺的信息的时候,它是用最经济的方式去传送的。它也只会传到相关的人那里。 价格不仅仅能够传递关于稀缺的信息,它同时也能指导生产,指导人们在不同的生产方式当中,选择适当的生产方式。 第039讲|如何分饼决定饼做多大 人的感情,对于理解社会运行的客观规律,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要点小结 我们对价格最地道的理解,是要理解价格形成机制,价格永远是由一宗一宗的具体交易,一个一个人具体需求出发,来形成一个综合指标。我们不能把这个逻辑顺序给搞混了。 价格三个作用:传递需求信号;指导生产以及指导分配,这三个作用里面,指导分配这个作用,奖惩的作用最重要。也就是说,如何分饼会决定饼能做多大。 课后参考题 反过来想一下,到底什么样的商品,确实是应该由政府进行价格指导? 摘抄黑板报 A,根据《价格法》第十八条规定,政府对下列五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1)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2)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3)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4)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5)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B,弹性需求小于1商品,由政府指导。 第040讲|换个角度看发国难财的行为 价格不是请客吃饭,价格永远起调节的作用我们在经济学当中学到的最重要教训之一,就是要把愿望和结果分开来看。愿望是一回事,但是愿望造成的结果是另外一回事。 供给永远是不够的,在供给不够的情况下,价格永远要起到调节的作用。价格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开玩笑的。 一个人想要买最便宜的苹果,但是当他进入市场寻找最便宜的苹果的时候,他的寻找行为本身就使得苹果的价格上升了。 一个人想要卖最贵的苹果,但是当他进入市场,想要把自己的苹果以最高的价格卖出去的时候,他的行为本身就已经使得苹果价格跌了。 问答|为什么人工智能不能替代人 需求是不可预测的,因为人们的需求是无限的,需求不断得到满足,这一点是确定的。但是他们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满足他们的需求,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是不断变化的。 攀比是永远存在的,需求是不断增长的,但是攀比什么需求什么,这跟当时的条件、当时的技术水平、生活水平高度相关,而这些都是不可预测的。 数据永远是根据观察、观点、立场和理论而来的。先有想法,先有角度,才会有数据。理论、观点和立场,数量上是无限的,我们必须通过人类的价值观、取向、好恶来做一个选择,选择那些有用的观点,选择那些有用的理论、有用的角度,而这些都必须由人来完成。人的想象、价值判断,也会随着技术的变化而变化,最终世界走向何方是不可预测的。

经济法学论文发表笔记

法学本科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

(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

(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

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

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

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

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

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

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

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学经济法学的感受和收获示例:

通过经济法课程的学习,我有一些自己的感想和体会,虽然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但我还是抱着一种学习的态度来对待。

它使我对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更正了自己以前许多错误的观点,对我自身的经济法律知识是一种很好的补充。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同时也是法律社会的背景下,这样的一门课程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

经济法中的《公司法》和《合同法》是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阐述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首先,从我个人说起,我自己比较喜欢了解一些新闻,获取一些当前国内外的大事和报道,更喜欢对事件有深层次的了解。但是由于我个人知识的限制,我很难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如果事件涉及到经济法律知识,我就更不能做到从深层次了解经济现象了。

仅仅通过不到十八周的经济法课的学习就想获得足够的法律知识那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但是我还是可以发自内心的大声说:我收获很多,因为它让我收获了一种意识,一种自我保护的意识!

要把经济法学好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因为对于我们来说它是一门新学科,它与我们以前了解的民法、行政法等有区别也有联系,因此我们应该对经济法的概念、作用范围、具体实施等认真分析与比较。

经济法专业毕业以后主要从事的工作

有考法检系统公务员的,有到公司当法务的,还有念完博士教书的,也有转行做市场营销的。这是我们院经济法专业毕业生的大致情况。

其实念法律的要想在法律这一行做下去,而且还能做得好的话,要看个人能力了。如果活动能力强,专业基础也扎实做律师也几年就出来了,要是理论功底深厚,那可以努力成为知名法学家。其它庸庸碌碌,水平一般的,基本都转行了。

法学方向研究论文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法学方向研究论文,欢迎浏览。

《 惩罚性赔偿经济法学分析 》

内容摘要:法律中的惩罚性赔偿一直具有较高的争议,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惩罚赔偿制度在各国普遍建立起来,但是,具体的赔偿责任判定却并不相同,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惩罚性赔偿一般被视为公责任,但是在英国等国家则将其看作是民事责任。我国的法律界对惩罚性赔偿的责任认定也主要从民事责任角度出发。但是,分析角度不同对惩罚性赔偿的责任认定也不同,因此,本文从经济法的宗旨、属性要求等角度对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基础、作用等进行分析,对惩罚性赔偿进行准确定位,从而促进我国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设和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经济法学;理论分析

惩罚性赔偿顾名思义是由通过强制的方式令侵权人对受害人进行的补偿。我国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是根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中的相应条款执行的,我国对惩罚性赔偿的定义不仅仅指惩罚侵权行为并对受害者进行补偿,而是通过这种方式对侵权人进行一定的警告和威慑,起到遏制侵权事件发生的作用。任何法律规定的制定究其本质原因就是为了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我们从这个角度去看,惩罚性赔偿的属性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分析就是为了对其进行更好的定位,发挥其遏制和预防不法行为侵害他人利益的作用。

一、经济法的属性要求

我国对于经济法的认识主要是认为经济法是以社会为基础,经济法存在的根本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中的公共利益,所以,将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定义为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在法律上,惩罚性经济赔偿会使得原告获得高于损失的赔偿,这部分赔偿就相当于奖励原告维护社会秩序和利益。这主要是因为在经济活动中,一旦发生了欺诈行为,就会对经济市场的整体利益造成损害,包括利益受害者和消费者,所以原告对于欺诈行为的揭露,不仅仅只保护了自身的利益,还保护了整个社会的利益,对整个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基于原告对社会经济作出的这样的贡献,更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所以对原告实行奖励。

二、经济法的.主要宗旨

经济法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经济正常运行而诞生的,所以经济法的宗旨主要是: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市场资源,保证经济运行中经济总量平衡,推动经济正常发展,协调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惩罚性赔偿就起到了很好的维护社会经济平衡的作用,因为惩罚性赔偿金远远大于对原告利益损失,被告不仅要为自己对原告侵权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还要对由于侵权对社会整体利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惩罚性赔偿金能够震慑不法分子,考虑到赔偿金的数额较大,打消犯罪的念头,进而转向正常的市场交易。惩罚性赔偿金对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效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对于维护良好的社会市场环境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三、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基础分析

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建立最早是在英美法系,其制度的规定与大陆法系不同,大陆法系在最初是反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因为大陆法系对公法与私法的区分比较严格,一般意义上说,在经典理论中认为民法主要是为了赔偿受害人,刑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但是,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入手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两者之间并未有明显的区别。例如,我国的民法中对精神损害补偿也不仅仅局限在对财产的恢复,而是在进行精神赔偿的确定时无法准确定性,达不到民法的“同质补偿”原则。

(一)道德苛责性要求下的惩罚性赔偿。法律的产生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它的制定基于社会道德最低限度,为了更好地调整社会秩序,引导人的行为,同样,法律还关注人的主管状态。恶意侵犯他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所以,在具体判定侵权行为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侵权人的主观状态是故意还是过失;第二,侵权人是否处于明知道侵权后果仍希望发生或者放任不管;第三,侵权人是否通过侵权行为而获得利益。通过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是导致恶意侵犯他人的主要原因,他主要反映了侵权者令人憎恨的心理,惩罚性措施体现了道德的等价原则。因此,侵权行为中,惩罚性措施的实施有其正确性和适当性。

(二)惩罚性赔偿符合经济学中的“等价交换”。我们都知道,民法提倡同质补偿,主要是补偿受害者直接损失,没有额外的补偿,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补偿办法具有相当的不足之处。在经济学上,我们对事物的满足讲求效用最大化,人们能够理性对待一切事物。现在我们建立一个模型来反映这个现象,即无差异曲线。如果将无差异曲线X轴定义为健康,Y轴定义为财富,一个人的健康和财富分别为70、70,现在由于一场事故导致此人健康下降到40,为了保证满足效用最大化,必须要提升财富值,但是赔偿只会赔偿已经用掉的医药费,即财富再次提升到70。我们都知道,由于事故的影响,健康不可能再次回到70,所以同质补偿存在不合理性。所以惩罚性赔偿在一定程度更能够体现公平、正义。

四、惩罚性赔偿的主要作用

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及制度的建立已经开始逐步走上正规,但是在理论界对其的讨论依旧没有停止,尤其是关于惩罚性赔偿对社会实践的作用、主要功能的学说很多。其中,比较容易让人接受的有陈聪富教授对惩罚性赔偿的作用认识:对受害者进行损失赔偿;预防侵权;惩罚违法行为;私人执能。王利明教授认为惩罚性赔偿的主要功能为:预防侵权;制裁犯罪;遏制犯罪。从这些学者的观点中能够清晰看出,惩罚性赔偿对社会实践的主要作用在于补偿、预防和惩罚三点。但是在经济法学角度看来,惩罚性赔偿的主要作用集中在激励预防、资源配置等方面。

(一)惩罚性赔偿具有激励和预防作用。惩罚性赔偿从经济法学角度分析具有激励和预防的作用,其作用的发挥主要是站在侵权者的角度进行的,主要理论构建就是有助于将侵权者追求利益与保护他人权益结合。可以说,惩罚性赔偿在制度的设计上就考虑到了预防侵权者造成的损失和受害人权益损害的补偿,在侵权人没有采取预防措施对受害人权益进行保护的时候,其行为就造成了侵权,也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从责任体系的角度去看,决策者在进行决策的时候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就会采取一定的措施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这也是从经济法学的角度为解释了为何要建立和提出惩罚性赔偿制度。

(二)惩罚性赔偿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惩罚性赔偿对于法律个体意味着公平和正义,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去看,惩罚性赔偿的制度设计有助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提高。根据科斯定理二,不同的权力配置影响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因此,我们在具体惩罚性赔偿法律规定的实践中发现,其明确的条款和规定对一些经济主体的赔偿诉讼解决提供了依据,减少了诉讼泛滥和司法资源的浪费。

五、结语

惩罚性赔偿的属性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分析,即是为了发挥其遏制和预防不法行为侵害他人利益的作用,从而预防、惩罚不正当行为。对惩罚性赔偿进行准确定位,有助于促进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设和健康发展,并且有助于充分发挥其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程琦早成.经济法责任视野下的惩罚性赔偿初探[A].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南湖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C].2012

[2]邓纲.争议与困惑: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研究述评[J].现代法学,2012,1

[3]王真平.从经济法视角看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3,15

[4]张超.论经济法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27

经济学论文发表笔记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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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论文写作方法指导

经济学论文是用来阐述经济问题、提示经济规律、公布经济研究成果的论述文章。它是人们从事经济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也是进行经济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要有论题、论点、论据等等,但经济论文的写作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要求。

经济论文实际上是对某一经济问题的研究,并将研究成果描述出来。经济论文的写作具体说主要包括选课题、搜集资料、研究他人成果、学习理论、调查研究、整理分析资料、提炼观点、撰写文章等步骤。下面,我为大家详解介绍每一部分的写作技巧。

一、选择课题

选择研究课题。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是指选择写作经济论文的题目;广义是指选择研究领域、确定科研方向。这里我们主要是指前者。正确的选择题目是经济论文写作的关键一步。

1、选题的一般原则

(1)学术价值和社会急需原则

要选择有科学价值的课题。经济领域中有科学价值的新发现、新创造、新成果、新经验,是每个经济工作者努力追求的目标。科学价值体现在提示规律、探求真理、有益于经济事业发展上。因此。对于凡是有科学价值的课题。都应在选择之列,尤其是要选择处于经济学科前沿领域和经济体制改革中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2)量力而行原则

选择课题要充分考虑主观条件与客观条件,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主观条件主要是指个人兴趣与爱好、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等统筹考虑,切不可好高骛远,强行为之。实践证明,凡是勉强为之的题目,是不可能出好的成果的。而选题适中,难易适度,通过努力可以取得成功。

2、选题方法 每个人从事经济论文的基本条件都不同,因而选题方法也是不同的,我们必须在坚持上述选题原则的基础上,寻求适合自己的基本条件的选题方法,才能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个人偏好法。

即从自己的专长和兴趣人手选题。经济理论文章大体可以分为总结实践经验的理论文章、探讨研究经济理论、政策的文章等。可以根据自己擅长和兴趣,进行选择。

(2)尖刀法

选择问题的开口要小,就是说选题在保证有充分的发挥余地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小一些,小一些的问题容易说透,如同尖刀,可以插的深一些一样。还以消费信贷问题为例,如果笼统的写如何开展消费信贷,或如何解决消费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当然也可以,但显然缺乏足够的深度,但是如果仅仅写消费信贷某一方面的问题,就较容易写出深度来,例如,个人信用制度建立问题、个人信用调查问题、个人信贷风险防范问题、个人信贷保险问题等等。

(3)眼观六路法

即充分利用已有的知识储备,尤其是经济学科研究历史与现状的.知识储备,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与创造力,在多方面开拓思路,不能局限于某一方面或某一角度,而应从更广泛的领域,更高的视点来观察研究选择课题。选题本身就是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要选择出理想的课题,就需要调动自己的知识储备,全方位开拓思路,进行创造性思维。具体地说:①延伸法,即对某个总是的研究方向不变,增加深度。②补差法,即对所研究的领域中尚未研究或研究不充分的问题进行研究。(爹杂交法,即利用其他学科研究成果,运用于经济学科。④比较法,即通过对几种事物或同一事物的几个方向的比较研究来认识事物。⑤换角度法,即对同一问题可以选取一个新的角度加以论述。这样从不同角度来研究同一问题,研究相对也较为容易一些。

3、选题思路

首先要围绕核心观点。“观点鲜明、突出”是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因此,在写论文的过程中就必须围绕核心观点。其实,一篇论文的核心观点往往由多个分论点组成。这些分论点就是论文的主要组成部分。为达到观点突出,大学生在下笔之初就应该对论文的整体框架有一个清晰地认识。在把握整体框架的情况下,一部分一部分地写作,一部分围绕一个分论点,众多分论点的集中就构成了核心观点。其次讲究层次清晰。层次性是论文脉络清晰的重要保障,一篇论文一定要讲究内容的层次,使读者有清晰的层次印象。大学生初写论文,最容易犯的错误是思路混乱。有很多大学生写的论文,从整体看,可以基本知道他想说明什么问题,但是,他一个自然段一个意思,上下不连。前后颠倒。已经开始阐发意义,下一段又拐回去总结了。所以,逻辑思维比较混乱,材料只是堆砌,而不会有机运用;第三,要有合理的布局。学术论文若要准确清晰地表达出核心观点,必须有合理的布局。一般而言,论文的正文由几大部分组成。合理的布局就是要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

二、搜集资料

搜集资料是经济论文写作的基础和前提。搜集资料、占有丰富的资料,不仅仅需要勤奋,还必须掌握科学方法。具体说:

1、对所选题目中得出的结论和资料进行分类排队,弄清主次真伪,以便有重点、有计划、有目的地加以运用。经过筛选,有的用于总论点,有的用于分论点;有的用于叙述.有的用作于论证;有的用以详细阐述,有的用于以旁证补充,以使有用的适得其所,无用的加以扬弃。

2、以自己的选题为中心,到各种金融期刊、经济期刊、论文集及其他文献资料、经济统计报表、经济年鉴、以及各种有关文件中等搜集资料,并可结合自己的论文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

3、对搜集来的材料在消化的基础上,进行认真而刻苦的研究,努力做到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特别是对于他人的研究成果和见解,要采取严肃的科学态度,使之成为鉴戒或起点。总之,在完成课题、动手写作之前,应尽可能地收集、了解他人对这一课题已经发表的意见,并用它同自己所得相比较,以使从中得到启发和借鉴。

4、做好数据处理。数据是经济论文写作的重要资料,对有关数据的搜集主要从有关的公开刊物、年鉴等方面取得。对数据的处理主要包括:详细列出有产数据;对某些数据根据需要进行整理和运算;保留科学有代表性的数据;尽量运用图表,显示变化的规律和在不同变化条件下的数据状态,更直观地标志。并对数据进行必要的分析,得出正确的结论。

三、提炼观点

观点的形成与提炼大体上有两情况:一是在实践中产生形成;二是随着搜集材料的增多形成,在占有大量材料的基础上产生、形成。但无论哪种情况,观点的形成和提炼都有一个或长或短的过程,都是对材料进行深入理性的分析、科学综合、反复思考提炼的产物。

四、精心撰写

有了新颖的观点与丰富的材料,并不意味着就有了好文章。观点加材料算不上理论文章。一篇好的经济理论文章,必须形成自己的理论系统,观点与材料高度统一,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介绍的经济学论文写作技巧啦,你是不是已经掌握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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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信息技术论文发表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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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信息技术论文模板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论文吧,借助论文可以有效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小学信息技术论文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要: 在教学发展进程中需要根据时代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的不断创新。微课在小学信息技术教学中的应用能够增强教学效果,使得教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获得更好的教学成效。

关键词: 微课;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设计

1、引言

微课教学具有短小精悍的特点,能够极大地提升教学效率,而且针对不同学生掌握情况还可以进行合理调整,对相关知识进行快速浏览或者仔细重复地观看学习。在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中,在应用微课的基础上进行教学设计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拉近学生与信息技术之间的距离,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信息技术教学顺利达到预期效果。

2、微课教学的特点分析

学习内容碎片化微课的内容需要与教学内容相一致,将原有的结构化的知识进行分解,使其成为构成微课的知识碎片。在微课设计中需要抓住教学的重点与难点,通过多媒体技术的辅助去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在更加轻松的环境中去学习相关知识。但是教师应该注意不能为了满足微课的简洁性而省略一些必要的教学程序。学习时间零散化利用微课开展教学能够大大缩短教学时间,一般控制在10~15分钟,主要是通过微视频的方式进行知识的教学,学生可以在任何时间通过网络或教学平台去进行视频的观看与学习,时间上更加自由。

而且这种学习方式为学生提供了更加开放的学习空间,学生的学习可以在课堂或课下进行,实现移动学习及远程学习。学习资源情境化微课教学在发展中实现了技术上的不断进步与创新,学生能够利用微课程展开自主学习活动,而且资源库中能够找到丰富的教学资源,形成比较完善的情境化资源包,有利于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

3、基于微课的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设计原则

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结合的原则教师主导是指教师设计并决定教学的进程、内容、方法及具体实施;学生主体是指学生不是消极被动地学习,而是作为认知和发展的主体积极主动地去开展学习活动[1]。这两种概念的结合中,教师主导的发挥是前提,教师可以在教学中充分调动学生积极主动的情绪,引导学生开展思维活动,主动去获取知识,然后将知识结合自身的理解去应用到实际的.生活与学习之中。这种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相结合的原则与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是相符的。信息技术知识的学习,需要学生更多地去理解与应用,学生只有在亲身操作和探索的基础上进行思考探究,才可以真正地将学习到的知识转变成自己的知识。因此,在以这一原则为指导进行教学设计过程中需要注意:

1)教师需要充分发挥出主导性作用,能够对自己设计的教学内容的知识结构、重难点等有足够的理解;

2)教师需要掌握所教学生具备的实际知识水平与接受能力,这样在教学中才能选择有效的方法去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教师的教学方式应该是灵活的,设置的学习任务也应该难度适中,能够引导学生主动去思考一些问题,逐步达到一定的教学目标,这样信息技术的教学效果才能得到有效增强。以学习目标为导向的原则在实际的教学中需要按照教材中的内容以及具体的教学情况,为学生制定合适的学习目标,学习目标明确后,教师需要把学习目标作为教学设计及实施的依据[2]。学习目标与教学设计之间关系密切,影响这教学具体实施的步骤及方法等内容。同时,学习目标对学习者通过学习后会达到的某种程度进行了明确,能够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学习活动也更加有目的性。

通过学习目标,学生能够对自己取得的实际成果进行客观评价,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成就感。学习目标可以说是学生学习的指明灯,使自己一直朝着目标前进。在小学信息技术教学中,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需要充分理解课程标准中相关的教学目标说明,理解不同环节中教学方面的实际要求,根据学生的能力水平去设计一个合理的学习目标,对学生的学习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4、基于微课的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设计策略

结合知识类型特点设计微课信息技术知识可以分为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及策略性知识这三类:第一类主要是信息技术相关的概念、事实、原理等内容;第二类是通用方法与应用技能,这部分内容比例最大;第三类属于一种特殊的程序性知识,主要关注的是学生内部思维的发展[3]。在小学信息技术微课教学设计中包含的主要是前两种知识类型,其具备的设计特点也是不同的。陈述性知识的微课教学设计主要应该关注学生对这类知识学习所需要的基础性知识内容。

微课所呈现出来的画面与声音也需要与小学不同年级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相符合,增强画面的形象、生动性,声音也要尽量清晰,表达明确,注意对教学重点的突出。程序性知识的微课教学重点应该是注重对学生计算机操作技能的训练,提供给学生更多的机会去进行计算机操作实践,通过实践练习加深对相关概念的理解,还能使自身技能得到提升。小学阶段的程序性知识微课教学的操作比较简单,操作步骤也应该是比较容易理解与模仿的,在不同的操作步骤之间需要留有一定的停顿,让学生能够进行重复性练习。比如在指法练习中的基准键位学习中,先通过微课视频对正确的基准键位指法进行示范,然后留出几秒钟的时间让学生对自己的基准键位指法进行调整。学生能够在这一过程中反思自己的基准键位指法,然后在微课视频的引导下进行正确的操作与练习。

加强其他学科与信息技术的联系学科之间的知识都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不同学科之间存在一种相互补充、交叉的状态,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之间也是如此[4]。比如信息技术中相关的发展进程及概念,与数学中的数学运算以及语文中的言语理解之间存在关联,信息技术的编程知识与英语学科存在一定的联系。信息时代的发展使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愈加重要,在学习中应该注重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的联系,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比如在学习“键盘与指法练习”时,学生掌握的语文知识状况会对拼音打字的速度产生直接影响,在生疏的字词面前,学生的打字速度就会下降。同时,英文字母和汉语拼音相对应的熟练程度对打字速度也有密切的影响。因此,在学习“键盘与指法练习”这部分技能时,需要根据学生实际的语文及英语知识水平,设计难度适中的指法练习内容。

5、结束语

微课已经成为现代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辅助性手段,微课教学的适用性是比较广泛的。在小学信息技术教学中通过微课教学方式能够提升教学效率,提升学生学习的独立性,为课堂教学提供很好的辅助,学生也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加入学习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与模式,进而提高信息技术方面的专业素养。

参考文献

[1]黎标.基于微课的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设计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14.

[2]钟奇澎.基于微课程的小学信息技术课教学设计与应用[D].辽宁:渤海大学,2016.

[3]熊开武.微课在小学信息技术教学中的设计与应用[J].中国信息技术教育,2014(9):42-44.

[4]李娜.基于微课的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设计探讨[J].中小学电教,2016(1):53.

信息技术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运用,不但改善了教学效果,提高了教学效率,而且发展了学生的学习能力。那么,信息技术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运用如何呢?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信息技术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运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信息技术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运用全文如下:

【摘 要】 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现代信息技术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利的学习工具,成为一座架设在教师、学生和教材之间的不可替代的桥梁,而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更是势在必行。小学语文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整合应注意以人的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在情境设置、突破重难点、树立信息意识、激发学生的想象力等环节上寻找最佳整合点,提高语文教学的实效性。

一、信息技术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作用

1.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让信息技术走进小学语文课堂,既能给学生提供形象、直观、生动的视觉享受,又能挖掘学生的想象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令他们耳目一新。如在教学《悯农》时,教师可以利用这个契机,播放农民劳作的影像资料,阐释粒粒来之不易的道理,借此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古诗的含义,加深对课文内容的理解,懂得珍惜粮食和现在的幸福生活。

2.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

在备课时,教师可以考虑怎样将信息技术融合进语文教学中,利用信息技术更好地锻炼学生的思维。如在教学《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教师可以搜集相关童话故事的视频、场景、话剧等,然后设置“小女孩为什么在寒冷的冬天出来卖火柴?”“小女孩死时为什么带着微笑?”等一系列问题。学生在观看多媒体时,就会带着这些问题去看,并不断思考,达到锻炼学生思维能力的目的。

3.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

虽然小学语文教材信息量丰富,但是小学生自身的生活经历和生活积累不足,以完全掌握这些教学内容。因此,小学语文教师应该利用多媒体信息技术辅助小学语文教学,将课程内容、文本及动画等元素整合起来,通过信息技术较强的表达力,有针对性地开展语文教学,帮助学生保持长期的注意力,丰富课堂教学,活跃课堂气氛,提高课堂效率。

二、在小学语文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存在的问题

1.不重视信息技术

部分小学语文教师,特别是年龄较大的教师,思想保守,比较抵制新生事物,很少主动学习信息技术,对相关信息技术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也应付了事,这直接导致信息技术的利用率不高。

2.忽略与学生的互动

运用信息技术辅助小学语文教学的初衷是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强师生的互动。但是在语文教学过程中,有些教师只是单纯地向学生展示多媒体课件,让计算机来唱主角,教师置身事外,偏离了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忽略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缺乏与学生的情感沟通和交流。

3.忽视学生抽象思维的训练

信息化辅助小学语文教学可以使课堂直观生动,但忽视了训练学生的抽象思维,它容易导致学生对信息化教学产生依赖心理,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

三、信息技术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运用方法

1.语文教师要重视信息技术

在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语文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不断加强信息技术的运用,改变以往的形式主义,用科技手段来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将信息化运用作为教学的重要辅助手段。因此,教师要重视优选课件,运用多媒体特有的优势深入浅出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呈现出由知识点到知识面的转变效果。

2.通过信息技术加强小学语文课堂的互动性

小学语文教师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互动性,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促进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性、计算机与学生的互动性、学生间的互动性等,通过多方位的互动建构语文知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在课件中,教师可以适当地增加网络链接,拓展课件内容的内容,实现课堂与网络的互动性。通过一系列的互动活动,能使信息技术成为学生自主探究、主动学习的重要工具。

3.启发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学习

语文教师不仅要利用信息技术辅助小学语文教学,而且要让学生学会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学习,所以教师要努力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让学生掌握运用信息技术寻求知识的方法。这样一来,就把信息技术与小学语文课程有效地整合起来,使语文课堂更具趣味性、开放性和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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