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术论文可为论著、综述、临床研究、经验体会、基础研究、统计调查、短篇、病例讨论、译文、个案等多种形式,但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2、论文发表后由医教科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核定该论文的所属形式和级别。CSCD、A类期刊、中华类杂志等级别的认定,以杂志出版当年最新公布的目录为准。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需同时具有CN和ISSN刊号)。
4、在SCI (《科学引文索引》)目录中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5、独著或合著的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6、电子刊物、内部刊物、学术交流文章等原则上不予奖励。
一般发表国家级期刊都是算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发表论文,跟国家性奖励不是一回事儿哦。
论文发表,只能算上一种成果的体现,况且,什么是“国家期刊”奖励,是政府或行业根据成果的水平评价,颁发的奖励。
表彰奖励有利于增强各位工作的能动性。下文是表彰奖励实施办法,欢迎阅读! 表彰奖励实施办法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及服务等岗位全面育人、全面服务、为人师表、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学校将每两年表彰奖励一批在学校各方面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表彰项目 第一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项:“十佳奖”: 十佳师德奖、十佳教师传帮带奖、十佳教师公共服务奖、十佳青年教师教学奖、十佳关爱学生教师奖、十佳辅导员奖、十佳医德奖、十佳管理服务奖、十佳教学辅助人员奖、十佳后勤服务人员奖。 第三项: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 各单位要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十佳奖”的评选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统筹考虑。 二、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 3.奖励优秀,调动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完善长效机制。 三、评选名额 1. 全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100名(其中优秀教师50名,优秀医务工作者2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5名); 2.“十佳奖”各表彰10名; 3.“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 表彰10名。 四、评选条件、范围及办法 (一)基本条件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十佳奖”及“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师德高尚,求真务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奉献,出色履行岗位职责; 3.在“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服务”的育人新理念的指导下,坚持以学生为本、经常把育人工作放在第一位,并贯穿教书育人的始终; 4.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搭建与学生交流沟通的平台,经常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善于开展有效工作,积极主动解决学生学习、生活和心理上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师生关系融洽,学生评教成绩优秀; 5.无私奉献,积极为校院两级的改革、发展和建设献计献策,主动参与校院两级各类活动,兼职承担校院两级各类工作,热心为师生服务,参与、关心校、院两级公共事务,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的、近两年发生教学事故的、损害学校和集体利益等行为的不能参加评选。 (二)各“十佳奖”及“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的评选具体条件、范围及办法见附件2~8。 (三)评选范围 1.各单位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原则上我校在编在岗每年年度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职工个人可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2.从事教学、科研、医疗卫生的人员参加优秀教师或优秀医务工作者的评选;党政管理人员以及为教学、科研、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及科技产业的人员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1)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工作有朝气,创新意识强,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近年来单位的各项工作取得较大的进展。 (2)规章制度健全,科学管理及民主管理作用发挥得好。 (3)在教学、科研、医疗、科技产业、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管理等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完成了学校的任务且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或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4)顾全大局,在维护国家、学校利益方面成绩突出。 2.先进个人 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及医疗卫生、科技开发、企业发展、抗灾抢险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推荐评选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教书育人,培养优秀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在刻苦钻研业务、严谨治学、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图书、网络建设、学科及专业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及研究生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5)积极主动承担各项科研任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获得国家各种奖励,在开展横向联系、推广应用科研成果、进行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医疗诊治技术精湛,医德医风良好,在医疗工作中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并能积极运用新技术,成绩显著,得到同行与病员的好评。 (7)在优化学校育人环境,搞好生活后勤服务、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8)在保护国家公共财产及人民生命安全中见义勇为,在维护学校安定团结、保障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爱校、护校中事迹突出。 (9)在校办工厂及企业生产中为学校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10)全心全意为学校教学、科研、医疗和师生职工服务,勤政廉洁,在党政管理、后勤服务、实验室管理、图书与网络保障体系等工作中坚持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并取得突出成绩。 (11)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者应优先推荐。 (五)评选程序及申报材料 1.候选人采取单位推荐、本人自荐及其他教师或学生推荐的方式产生。由本人自荐及其他教师或学生推荐的方式产生的候选人需由本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签署意见。 2.各级单位可自愿申报先进集体,申报以学院、业务实体、机关党委或党总支为单位(机关部处由机关党委)统一归口申报,校“评优领导小组”对申报和推荐到学校的单位组织集体答辩,每个单位进行10分钟汇报,最后由校“评优领导小组”考核评定。 3.先进个人的推荐以学院(单位)党委(直属总支)、机关党委、后勤党委为单位组织,按分配名额推荐。 4.在推荐过程中,各单位要认真把关,为确保评选工作公正性和透明度,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师生职工的意见,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5.各单位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项候选人的评选和公示工作及对先进集体的推评工作,并将推荐出来的先进集体,公示后的先进个人候选人材料报学校人事处。 6.学校召开评优领导小组会,对先进集体进行评定,对先进个人进行认定。 (六)学校评优领导小组 组长:校党委书记 校长 常务副组长:校党委常务副书记 主管人事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学院负责人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 五、奖励及表彰办法 1.对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十佳奖”和“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学校将召开表彰大会给予奖励。每双年在教师节前夕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单年进行“十佳奖”的奖励表彰,其中“十佳关爱学生教师奖”、“十佳辅导员奖”在年末进行表彰奖励,其余“十佳奖”在教师节前夕表彰奖励;“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每年评选一次,在年末进行表彰奖励。 2.学校在校刊、宣传橱窗、校园网及学校电视台上广泛宣传受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十佳奖”和“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获得者的先进事迹。 3.先进集体15个,每个单位奖励5000元。 4.先进个人100名,每名获奖者奖励1000元。 5.各类“十佳奖”共100名,每名获奖者奖励2000元。 6.“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共10名,每名获奖者奖励2000元。 7.获得“十佳奖”的教职工,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育职员岗位聘任、宝钢教育奖、各级教学名师奖、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奖等项目的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推荐。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学校评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表彰奖励实施办法二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全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不断推进教育强区建设,促进资阳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表彰奖励对象 (一)三年一度的表彰奖励分三类: 1.教育工作典型(优秀教师、名师、师德标兵、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 2.教育质量优秀单位(1-3所学校)。 3.尊师重教先进单位(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企业、社会团体)和先进个人。 (二)六年一度的表彰奖励增设“教育功勋奖”,奖励1-3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教学理念创新,积极承担学校的公开课、示范课等,在教学改革、教材选编、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师德高尚,热爱学生,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深受学生爱戴。 4.在同等条件下,农村学校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二)名师评选条件 1.德艺双馨,学生满意,同行认可,社会公认度高。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行家。 2.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富有特色。精通业务、严谨治学,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在区域内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特别突出。 3.注重个人专业发展,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并获得相关合格证书。撰写的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获市级奖或3篇以上获区级奖;教研员需提供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教育理论论文1篇以上,主持区级以上课题至少1个,每年在区级以上作专题讲座至少1次。富有团队、合作意识。在区域内发挥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参与校本培训工作,辅导青年教师且有成效。 4.必须为教学一线教师,并已获得“区骨干教师”称号。近5年,曾获得过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市级单项奖励),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近5年来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比武至少获奖1次。参评幼儿园名师人选必须为全区幼儿园教学能手,参评职业学校名师人选必须为“双师型”教师。 (三)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能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遵守师德师风行为规范方面表现突出,师德高尚,具有特别感人的事迹和独特的人格魅力,在全区教育系统具有标杆作用。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爱学生,重视学生素质教育与品德教育,从教行为规范。 3.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具有极强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优秀校(园)长评选条件 1.担任正副校(园)长5年以上(含5年),并取得校(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廉洁公正,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深受学校教职工的信任和赞誉。任校长期间,个人曾获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近5年,单位及本人的年度绩效考核,至少有1次以上被评为区级优秀。 3.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理念先进,积极开展校本研训并取得显著成效。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管理改革,教育教学形成特色,管理实绩突出。教育教学质量在区域内同类学校中居于领先位置。 4.所主持工作的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本人及学校无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设施完善,近5年学校未发生较大的安全责任事故。 5.关心教师专业发展,为教师的培养培训建立了制度,并予以落实。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教学设施较完备,能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有效推动教育信息化工作。 (五)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刻苦钻研业务,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奉献精神强。 2.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尽职尽责,能创造性的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为教学服务方面成绩显著,得到教职工、学生、家长的充分认可。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顾全大局,协作互助,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突出贡献。 4.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所承担的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或年度考核评估中成绩突出。3年内年度绩效考核必须有1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5.在同等条件下,长期扎根农村学校的教育工作者予以优先考虑。 (六)教育质量优秀单位评选条件 1.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方面对全区有示范引领作用。 2.教学成果特别丰富,教育质量提高幅度大,或办学特色十分鲜明,社会和业内专家评估认可度、满意度高。 (七)“教育功勋奖”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拥有比较先进的教育思想与理念,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实事求是,在资阳区从事教育工作年限至少10年以上的教育工作者。 2.在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教育改革、教育管理或教书育人等方面,能够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拥有比较独特的、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模式和切实可行的举措,并形成理论体系,能示范引领,对全区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的提升起了关键性作用,创造了较大的社会效益。 3.教育业绩特别突出,业内公认,首屈一指,具有标杆性的引领人物,其优秀事迹在市级以上的范围或媒体进行了宣传推介,在全市甚至全省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力与知名度。 4. 每六年经区人民政府“一事一议”研究确定。 (八)尊师重教先进单位或个人评选条件 长期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在捐资助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化解教育矛盾等方面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乡镇、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奖励工作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区人社、监察、教育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选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评议推荐。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履行评选推荐程序,保证推荐评选工作中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评选的对象要特别强调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和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育教学服务管理、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办学特色等方面的实际贡献,防止单纯用升学率或高分为标准评价教师的倾向,有效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教育和激励作用。 (四)参加评选的单位要将评选对象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五)区教育局组织评审组根据评选对象的材料、实绩进行评审、确定、公示,经人社、监察部门核准后报区人民政府研究批准。 (六)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情况,应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聘任、职务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称号,收回奖牌或证书,取消获得的相应待遇。 1.在表彰奖励活动中弄虚作假、取荣誉称号的; 2.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家教家养、以教谋私等师德缺失行为的; 3.存在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触犯法律,已丧失先进称号资格的。 四、奖励标准 按照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于教师节前后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宣传优秀事迹。 (一)尊师重教先进单位或个人颁发奖牌、荣誉证书等。 (二)教育工作典型:三年一度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不低于1000元/人,名师、师德标兵、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不低于2000元/人。 (三)教育功勋奖:一次性奖励不低于20000元。 (四)教育质量优秀单位:一次性奖励不低于50000元。 五、表彰奖励时间 每年教师节前后进行表彰奖励。每三年由区人民政府召开教师节庆祝大会进行表彰奖励,其余年度由区教育局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奖励,如遇上级要求或周年大庆等需组织表彰奖励“一事一议”。 六、附则 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表彰奖励实施办法三 为促进宁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充分调动各类学校(幼儿园)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激发广大教职员工的教育热情,近日,宁强县紧扣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参照省、市、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出台了《宁强县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实施办法》,对教育系统提高教育质量的各类先进单位以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 据悉,办法中首次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首次纳入县政府表彰奖励范围,具体实施由县教体局按照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考核奖励办法,每年年底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后,在次年3月份召开的全县学校管理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奖励。办法规定,各类奖励名额分别不突破学校、幼儿园总数的40%,每学年对各层次学校、幼儿园综合考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授予“提高教育质量先进单位”、“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分别奖励每所学校、幼儿园人民币1万元、8000元、5000元。办法中指出,在每年中考中,成绩位列全市192所初中学校前15名、16至30名、31至50名之间的学校,分别奖励每所学校人民币3万元、2万元、1万元。每学年高考中,成绩位列全市高中学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普通高中学校,授予“提高教育质量先进单位”称号,并分别奖励每所学校人民币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新的表彰奖励办法提升了奖励级别、扩大了奖励范围、提高了奖励金额,明确奖金主要用于奖励单位教职员工,为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提供了政策支持,将有力促进宁强县教育系统“比、学、赶、超”的新局面,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各类学校(园)办学水平,推进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猜您感兴趣: 1. 表彰奖励意见 2. 关于表彰奖励的决定 3. 关于表彰奖励的决定 4. 表彰奖励范文 5. 关于表彰奖励的决定范文 6. 公司员工表彰奖励请示范文
一、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有关发表sci论文的奖励暂行条例20011、对发表在Nature和Science上的文章,奖励作者个人150000元人民币。2、对发表在影响因子2以上的SCI文章(影响因子以当年中科院评估中心统计为准,下同),奖励作者10000元人民币课题经费(对于所外人员在我所没有课题经费的,只追加个人奖金,下同),另追加个人奖金10000元人民币。对在中科院评估中心SCI入围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也依此办理。3、对发表在影响因子大于1小于2的SCI文章,奖励作者6000元人民币课题经费,另追加个人奖金6000元人民币。4、对发表在影响因子小于1的SCI文章,奖励作者3000元人民币课题经费,另追加个人奖金3000元人民币。5、对发表在国外正式出版物上的非SCI文章(如出版社出版的会议论文文集和书中的文章),只奖励作者人民币2000元。6、对发表在SCI Extension上的文章,只奖励作者人民币1000元。二、福建师范大学不论级别和影响因子,每篇SCI奖励5000,EI奖励3000元。三 、哈尔滨工业大学对SCI论文的奖励:按照一级学科分类,将高水平的SCI期刊(主要是国外著名英文期刊)的影响因子界限、影响因子界限以上的部分著名期刊名称及该期刊的影响因子列出,供广大师生投稿时参考。1、在Nature、Science 上发表论文,予以特别奖励10万元现金。2、对发表各一级学科中影响因子界限以上的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5万元,其中0.5万元现金,1.0万元科研经费;3、对发表各一级学科中影响因子界限以下的期刊论文,每篇奖励0.3万元,其中0.1万元现金,0.2万元科研经费。4、对自论文发表之日起,三年内被他人引用(不包括自引)达10次或10次以上的SCI论文,每篇奖励1.5万元,其中0.5万元现金,1.0万元科研经费。此项奖励针对自2001年1月1日起以后发表的论文而言。科技处受理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5、设置单篇影响因子最高奖、影响因子累加最高奖、论文篇数最高奖,再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0.5万元现金。四、黑龙江大学学校规定:对于SCI论文以我校为第一单位、主要作者(第一名)目前仍在我校工作,按其文章的IF确定。奖励金额按1000乘以影响因子的平方,在扣除所得税。发一篇3.0左右的文章能得7000元左右吧。若是发出Science,Nature,奖励10万。如果影响因子小于1.0,如国内的杂志,则按每篇500元奖励。五、中科院兰化所奖励额度:影响因子×500RMB六、中国科学院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1、对于SCI论文,每篇按照影响因子奖励,一般在1000-5000元。2、EI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通过上述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几个高校及研究所对于学生和员工在sci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奖励政策,可以看到各在单位和高校是比较重视员工和学生在sci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由此也可以看到在sci期刊发表论文的含金量是非常高的。不过,含金量高也就意味着投稿难度大。关于“发表sci论文有什么奖励”就介绍到这里了,有想在sci期刊发表论文的作者,可以咨询期刊天空在线编辑,给您提供专业论文发表服务。关于我们1、期刊天空网具有20年学术咨询服务经验。2、正规期刊。国内、国际期刊齐全。3、服务从论文质量到选择期刊。我们多用心 作者少操心阅读原文
您好,发表论文是科研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科研成果最直接的体现之一。因此,对于发表论文的奖赏应由多个单位共同负责。首先,研究机构应该是主要的奖赏单位。研究机构为科研人员提供了科研资源和平台,为其开展科研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因此,研究机构应该对其所属科研人员发表论文给予积极的奖励,如提供一定的奖金、晋升职称等。其次,学术期刊也应该是一项重要的奖赏单位。学术期刊是科研成果发表的重要渠道,其对于发表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有着重要的评估作用。因此,学术期刊可以通过提供一定的稿费、特别贡献奖等方式,激励科研人员积极向其投稿并发表高质量的论文。最后,政府和社会也应该为发表论文的科研人员提供一定的奖励。政府可以通过建立科研成果奖励机制,设立科研成果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措施,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研工作。社会可以通过向科研人员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待遇,激励其更加努力地从事科研工作。总之,发表论文的奖赏应由多个单位共同负责,形成多方合力,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
有。高检院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第七条组织奖按照各单位人员发表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数量和档次的总得分进行排名,每年奖励前三名。属于奖励范围的成果,每部专著5分,每篇论文1分,在权威报刊上发表一篇论文另加4分,在知名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另加1分,其他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文章不另加分。
有。高检院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第七条组织奖按照各单位人员发表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数量和档次的总得分进行排名,每年奖励前三名。属于奖励范围的成果,每部专著5分,每篇论文1分,在权威报刊上发表一篇论文另加4分,在知名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另加1分,其他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文章不另加分。
奖励:在所列刊物文章正式发表后,实验室将给予博士生本人一定的奖励。其中第一类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第二类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将给予5千元人民币的奖励。博士研究生发表外刊文章的规定为了提高移动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科学研究水平和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经实验室领导研究讨论,从2004年春季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除执行《东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申请答辩、授予学位前成果考核标准(试行)》外,还需执行如下规定:1)在发表科研论文方面,要求至少有一篇发表在本室认可的第一类或第二类学术刊物上,或者至少有两篇在本室认可的第三类学术刊物上,而且博士研究生本人必须为该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本人为第二作者;2)本室认可的第一类、第二类及第三类学术刊物参见附件;3)考虑到所列清单中有的刊物文章发表周期长等原因,博士研究生取得录用通知书可以申请答辩,但在正式授予学位之前,该文必须正式发表;4)博士生在所列刊物上发表文章的版面费由实验室负责支出。
1、学术论文可为论著、综述、临床研究、经验体会、基础研究、统计调查、短篇、病例讨论、译文、个案等多种形式,但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2、论文发表后由医教科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核定该论文的所属形式和级别。CSCD、A类期刊、中华类杂志等级别的认定,以杂志出版当年最新公布的目录为准。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需同时具有CN和ISSN刊号)。
4、在SCI (《科学引文索引》)目录中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5、独著或合著的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6、电子刊物、内部刊物、学术交流文章等原则上不予奖励。
这个根据学校的不同,规定也不同。
例如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奖励为:
1、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4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4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20万元;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者奖励现金2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0万元。
2、获得“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万元。
3、获得校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4、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5、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00元。
扩展资料:
评选方法及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根据优秀硕士论文分配名额(附件2),投票产生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名单,并且按照优秀程度进行排序。
2、培养单位公示。各培养单位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各培养单位的校级优秀论文候选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校级优秀论文进行审议,如果没有异议则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果,如果委员对部分论文存在异议,则投票表决,获同意票三分之二以上者具备校级优秀论文资格。
4、学校公布。研究生院将拟获得校级优秀论文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
5、确定省优参评名单。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排序名单和分配名额,在已经获得校级优秀的论文中,产生各培养单位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名单。
6、报送材料。研究生院将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向湖北省教育厅报送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参评材料。
有。高检院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第七条组织奖按照各单位人员发表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数量和档次的总得分进行排名,每年奖励前三名。属于奖励范围的成果,每部专著5分,每篇论文1分,在权威报刊上发表一篇论文另加4分,在知名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另加1分,其他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文章不另加分。
该学校老师是有奖金的。重庆交通大学鼓励老师发表高水平SCI收录论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于在SCI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的论文奖励3万元左右。学校会按照nature、science、PNAS等详细划分的,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的分区进行奖励等级的划分,这种奖励是一种激励机制,一方面为了鼓励老师多多进行科学研究,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学校教学资质。所以重庆交通大学老师发sci有奖金。
sci大部分都是收作者版费的,对于质量很好的稿件,杂志社会给一些稿费但是不多,远低于支出版费
主要是看发表的sci论文实际情况,大多数时候是没有报酬的。尤其是向收取版面费的sci期刊投稿发表,还需要作者花钱。至于sci论文发表成功了,本单位是否有奖励,那要看本单位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