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专著啊。学术专著是指作者根据在某一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的成果撰写成的理论著作,与是否是博士学位论文无关。很多高校老师都是把自己的博士论文出版作为学术专著。——上师文化传媒【图书出版】。
著作权归毕业论文的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生前及死后50年,在其死后的50年中,相关权利由其继承人享有,但署名权等非财产性权利除外。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爱默生是 历史 上是非常出色的思想家、文学家,也是充满了灵气的伟大诗人。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文学家爱默生,希望对你有帮助。文学家爱默生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年-1882年),生于波士顿。 美国思想家、文学家,诗人。 爱默生是确立美国 文化 精神的代表人物。 美国前总统林肯称他为“美国的孔子”、“美国文明之父”。1803年5月6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波士顿附近的康考德村,1882年4月27日在波士顿逝世。 爱默生的生平简介 爱默生出身牧师家庭,自幼丧父,由母亲和姑母抚养他成人。曾就读于哈佛大学,在校期间,他阅读了大量英国浪漫主义作家的作品,丰富了思想,开阔了视野。 毕业 后曾执教两年,之后进入哈佛神学院,担任____唯一的神教派牧师,并开始布道。1832年以后,爱默生到欧洲各国游历,结识了浪漫主义先驱华滋华斯和柯尔律治,接受了他们的先验论思想,对他思想体系的形成具有很大影响。 爱默生回到波土顿后,在康考德一带从事布道。这时他的演说更接近于亚里士多德学派风格,重要讲演稿有《历史的哲学》、《人类文化》、《目前时代》等。 爱默生经常和他的朋友梭罗、霍桑、阿尔柯、玛格利特等人举行小型聚会,探讨神学、哲学和社会学问题。这种聚会当时被称为“超验主义俱乐部”,爱默生也 自然 而然地成为超验主义的领袖。 1840年爱默生任超验主义刊物《日晷》的主编,进一步宣扬超验主义思想。后来他把自己的演讲汇编成书,这就是著名的《 论文 集》。《论文集》第一集于1841年发表,包括《论自助》、《论超灵》、《论补偿》、《论爱》、《论友谊》等12篇论文。三年后,《论文集》第二集也出版了。这部著作为爱默赢得了巨大的声誉,他的思想被称为超验主义的核心,他本人则被冠以“美国的文艺复兴领袖”之美誉。 1835年9月,爱默生和其他志趣相投的知识分子创立了“超越俱乐部”,直到1840年7月,爱默生用化名出版了他在1836年9月创作的第一本小品文《论自然》(Nature)。当作品成为超越论的基本原则时,很多人立即认为这是意大利的作品。 1838年他获邀回到哈佛大学神学院为毕业典礼致词。他的评论立刻震惊整个新教徒的社会,因为他说明了当耶稣是一个人时,他并不是神(当时人们宁愿没有听到这样的言论)。因此,他被谴责是一名无神论者,并毒害了年轻人的思想,面对着这些批评他并没有作任何回应或辩护。在之后的40年,他没有再被邀请到哈佛大学演讲了,但在1880年代中期,他的立场规范成为一位论派的教义。 1842年早期,爱默生的长子华都因罹患猩红热而夭折。爱默生在他的两部名作:一首挽歌和他的小品《 经验 》(Experience)中呈现了自己的悲痛。在同一年威廉·詹姆士出生,爱默生同意成为他的教父。 爱默生成了新英格兰及美国南部外其他国家著名的讲演者。当他不能如期出席某些演讲时,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会代替他。爱默生会的演讲有许多不同主题,很多他的作品内容都是摘自于他的演讲。 爱默生的文学代表作 爱默生代表作包括《论文集》、《代表人物》以及《英国人的特性》等书籍,在这些作品之中《论文集》是他最早期时候创作的作品,也是知名度最高的作品。在1840年的时候他在超验主义代表刊物中担任主编,一边工作的同时也一边宣传他的超验主义思想,在这个过程中他将他之前所做的演讲都编成了书籍,这就是后来举世闻名的《论文集》,这部作品并不是单一的一本书,而是分成了不同的集数,其中第一集在1841年的时候出版,其中包括《论自助》、《论超灵》以及《论补偿》等十二篇论文。 而《论文集》的第二集是在1844年的时候出版和人们见面的,这部著名的代表作为他赢得了很多人的支持,而他也因此拥有了很好的声誉。爱默生的伟大思想被人们认为是超验主义的核心思想,而他本人也被人们称赞为美国文艺复兴的伟大领袖。在这部作品中他并没有运用过于华丽的辞藻向人们叙述,而是用深入浅出的方式引导人们进入他的思想之中,是非常典型的爱默生风格。文学家爱默生是谁相关文章: 1. 文学家爱默生的简介 2. 什么是文学家 文学家人物介绍 3. 爱默生英文简介 4. 爱默生简介英文 5. 美国诗人惠特曼的简介 6. 文学家梭罗的简介
2003[教材]《计算语言学概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俞士汶 主编、常宝宝 詹卫东 合编)2000[专著]《面向中文信息处理的现代汉语短语结构规则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2000年。 (包括杂志发表论文与会议论文,独立署名论文与联合署名论文,学术随笔,评论,等等,以时间为序)2007Zheng Ye, Weidong Zhan, Xiaolin Zhou, The Semantic Processing of Syntactic Structure in Sentence Comprehension: An ERP Study, In Brain Research, Vol.1142, pp.135-145. ISSN: 0006-8993, ELSEVIER. 2007 Apr. 20; E-publish 2007 Jan. 18.砂冈和子、詹卫东,言语コーパス利用の中国语电子补语辞典编纂とその课题,发表于“日本中国语学会第1回関东支部拡大例会”,日本,东京,明治大学,2007.3.17。2006詹卫东,汉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状况,《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上编),“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课题组编。商务印书馆2006年。pp.140-154。ISBN 7-100-04988-1/H.1225。柏晓静、詹卫东,汉语“被”字句的约束条件与机器翻译中英语被动句的处理,邢福义主编《汉语被动表述问题研究新拓展》,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pp.1-17。ISBN 7-5622-3372-1/H.268。(本文曾在2003年10月10日至12日于华中师范大学举办的“汉语被动表述问题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宣读)詹卫东,计算机时代的汉语研究——从“面向计算”到“基于计算”,“第二期全国计算语言学讲习班”报告。沈阳航空工业学院。2006.8.19-20。Zhan Weidong, Chang Baobao, Dui Huiming, Zhang Huarui, Recent Developments in Chinese Corpus Research, Presented in The 13th NIJL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Language Corpora: Their Compliation and Application. Tokyo, Japan. 2006.3.6-7. Th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Japanese Language.2005詹卫东,以“计算”的眼光看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位”问题,《汉语学报》,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期。pp.64-73。2004詹卫东 译,语用关系与汉语的词序,《语言学论丛》第30辑,商务印书馆2004年,pp334-368。 Randy La Polla(罗仁地)著,潘露莉(Dory Poa)校。詹卫东,广义配价模式与汉语“把”字句的句法语义规则,《语言学论丛》第29辑,商务印书馆2004年,pp314-333(本文初稿曾在“新世纪第二届现代汉语语法国际研讨会”上宣读,广州·暨南大学,2003.4.10-13)。詹卫东,论元结构与句式变换,《中国语文》2004年第3期。pp.209-221(本文收入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语言文字学》2004年第7期,pp11-23)。詹卫东,范围副词“都”的语义指向分析,《汉语学报》2004年第1期,pp.74-84(本文曾在“第二届肯特岗国际汉语语言学圆桌会议”上宣读,新加坡国立大学,2002.11.27-29,新加坡)。詹卫东,中文信息处理与汉语研究,语言文字周报(上海)2004.1.14第4版。2003詹卫东,面向自然语言处理的大规模语义知识库研究述要,载徐波、孙茂松、靳光谨主编《中文信息处理若干重要问题》,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pp.107-121。王惠、詹卫东、俞士汶,现代汉语语义词典规格说明书,载《汉语语言与计算学报》(新加坡)2003,Vol.13, No.2。(Journal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Computing)pp.159-176。王惠、俞士汶、詹卫东,现代汉语语义词典(SKCC)的新进展,载孙茂松、陈群秀主编《语言计算与基于内容的文本处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本文是全国第七届计算语言学联合学术会议论文/2003.8.9-11,哈尔滨工业大学)。pp.351-356詹卫东,汉语述结式的组配约束及“v+a+n”歧义格式分析,载《语言暨语言学》第4卷第3期“词汇语义学研讨会特刊”(Language & Linguistics, Vol.4 No.3: Special Issue On CLSW, 台北。pp.649-668(本文曾以《汉语述结式论元结构分析》为题在“第三届汉语词汇语义学研讨会”上宣读,台湾中研院语言研究所筹备处承办,2002.4.30-5.6,台北)。常宝宝、詹卫东、张化瑞,面向汉英机器翻译的双语语料库的建设及其管理,《术语标准化与信息技术》,2003年第1期,pp.28-31。詹卫东 译 ,框架语义学,《语言学论丛》(二十七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pp.382-412(C.J.Fillmore 原著,Frame Semantics,原作载韩国语言学会编Linguistics in the Morning Calm,Seoul: Hanshin Publishing Co.,1982,pp.111-137)。2002詹卫东、常宝宝、俞士汶,机器翻译与语言研究,《语言科学》第1卷第1期(2002年11月,创刊号)pp.47-61(本文收入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语言文字学》2003年第10期,pp102-116)。詹卫东,基于合一的汉语短语结构规则,《语法研究和探索》(十一),商务印书馆,2002年。pp.187-203(本文曾在“第十一次现代汉语语法学术讨论会”上宣读,安徽师范大学.芜湖,2000年10月8-10日)。柏晓静、常宝宝、詹卫东,构建大规模的汉英双语平行语料库,载黄河燕主编《2002全国机器翻译研讨会文集:机器翻译研究进展》,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pp.124-131。常宝宝、詹卫东、柏晓静,服务于汉英机器翻译的双语对齐语料库和短语库建设,第二届中日自然语言处理专家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2002年10月)。pp.147-154。詹卫东,龙游语林探胜景 横岭侧峰各不同 —— 评游汝杰、申小龙、袁毓林语言学自选集,《南方论坛》(广西.双月刊)2002年第2期(总第87期),p.44。詹卫东,形式和意义:在简单与复杂之间,《殊途》第3期。(《殊途》是在北京留学的一批新加坡学生办的一个刊物,大约是2000或2001年前后开始办的)2001詹卫东,确立语义范畴的原则及语义范畴的相对性,《世界汉语教学》2001年第2期。pp.3-13 (本文曾在“21世纪首届现代汉语语法国际研讨会”上宣读,香港城市大学,香港,2001年2.1-3日,并收入由徐烈炯、邵敬敏主编的会议论文集《汉语语法研究的新拓展》,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pp.45-64)。詹卫东,面向组配约束的现代汉语语义词典的构建,在“第二届汉语词汇语义学研讨会” 上宣读(北京大学计算语言学研究所承办,2001年5.14-18)。周强、詹卫东、任海波,构建大规模的汉语语块库,黄昌宁、张普主编《自然语言理解与机器翻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pp.102-107(本文曾在“全国第六届计算语言学联合学术会议”上宣读,2001年8月,山西大学)。ZHANG Hong, YU Jiangsheng, ZHAN Weidong, Disambiguation of Chinese Polyphonic Characters, The First 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MultiMedia Annotation (MMA2001), 2001. 1. 30 - 1.31, Tokyo(东京)LIU Qun, CHANG Baobao, ZHAN Weidong, ZHOU Qiang, A News-oriented Chinese-English Machine Translation System,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hinese Computing, 2001.11.25-12.2, Singapore(新加坡)2000詹卫东,语言成分的组合与功能传递,陆俭明主编《面临新世纪挑战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pp.823-833(在“98现代汉语语法学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北京大学中文系承办,1998年8.26-31)。詹卫东,20世纪汉语语义知识工程研究述要,在“21世纪语法和语法理论研究展望研讨会”上宣读(清华大学中文系,2000年8月)。詹卫东,80年代以来汉语信息处理研究述评,《当代语言学》2000年第2期。pp.63-73。詹卫东,基于配价的汉语语义词典,《语言文字应用》2000年第1期。pp.37-43。1999詹卫东、常宝宝、俞士汶,汉语短语结构定界歧义类型分析及分布统计,载《中文信息学报》1999年第3期。pp.9-17。詹卫东,一个汉语语义表达框架:广义配价模式,载黄昌宁、董振东主编《计算语言学文集》,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JSCL'99论文,全国第五届计算语言学联合学术会议,北京,1999.11.1-3日)pp.1-71998詹卫东,“NP+的+VP”格式在组句谋篇中的特点,载《语文研究》1998年第1期。pp.16-23。詹卫东,关于“NP+的+VP”偏正结构,载《汉语学习》1998年第2期。pp.24-28(收入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语言文字学》1998年第7期,pp.100-104)。詹卫东、常宝宝、俞士汶,基于词组本位语法的语义模型,载新加坡《中文与东方语言信息处理学会学报》(Communications of COLIPS)Vol.8,No.1,1998。pp.1-11。常宝宝、詹卫东,一个汉英机器翻译系统中的语义处理框架,载《计算机世界》报1998年第13期“技术与专题”版。1997詹卫东,PP<被>+VP1+VP2格式歧义自动消解,载《中国语文》1997年第6期。pp.424-431。詹卫东,面向自然语言处理的现代汉语词组本位语法体系,载《语言文字应用》1997年第4期。pp.100-105。詹卫东、刘群,词的语义分类在汉英机器翻译中所起的作用以及难以处理的问题,载陈力为、袁琦 主编《语言工程》,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pp.286-291。(本文曾在“全国第四届计算语言学联合学术会议JSCL'97”上宣读,1997年8.15-17,清华大学,北京)。詹卫东、常宝宝、俞士汶,现代汉语短语本位语法体系在汉英机器翻译中的应用及其问题,载吴泉源、钱跃良 主编《智能计算机接口与应用进展》,电子工业出版社1997年版,pp224-229。(本文曾在“第三届中国计算机智能接口与智能应用学术会议”上宣读,1997年,湖南张家界)
法律分析: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肯定算的。论文本就属于文体类作品。
专业学术论文看是哪方面的,如果本身就是文学艺术方面的论文,是可以算作文艺作品的。如果不是这方面的,肯定不能算的。
应该属于,论文一般都是
出版图书是著作,不是学术论文的,不算发表的。学术论文是对某个科学领域中的学术问题进行研究后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理论文章。杂志社发表后在正规网站被收录才算是发表,被收录的正规网站有知网、万方网。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译著:从国外翻译过来的作品
算。一般而言,在全国基础教育全科学术论文选中发表的论文,具有较长的篇幅,非常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的学术论文是可以被认定为著作,不一定仅仅只有书籍可以被认定为著作。论文能否称之为著作,篇幅是一个方面,最重要的并不是文章的篇幅,而是文章的学术含量,如果作者的文章是数万字的sci论文,当然是当之无愧的著作了,一些国内核心期刊的论文也是可以称为著作的,原因就在于核心期刊发表也是国内最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发表。
法律分析: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