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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发表学术论文等奖励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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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发表学术论文等奖励公示

1、学术论文可为论著、综述、临床研究、经验体会、基础研究、统计调查、短篇、病例讨论、译文、个案等多种形式,但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2、论文发表后由医教科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核定该论文的所属形式和级别。CSCD、A类期刊、中华类杂志等级别的认定,以杂志出版当年最新公布的目录为准。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需同时具有CN和ISSN刊号)。

4、在SCI (《科学引文索引》)目录中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5、独著或合著的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6、电子刊物、内部刊物、学术交流文章等原则上不予奖励。

奖学金是提供给特定学生的金钱奖励,颁发对象包括学业成绩优异、操行良好或课外活动如体育、艺术等方面表现杰出者。下文是奖学金评选细则,欢迎阅读!奖学金评选细则一 一、奖励原则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学习竞争机制,营造勤奋进取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注重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奖励年级 初一、初二两个年级。 三、奖励人数、金额及班级限额 每个年级各奖励60名学生,分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10名,奖励每人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0名,奖励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30名,奖励每人2000元人民币。 一二等奖每班各限1人,三等奖不限额。 四、发奖时间 每学年奖励一次,时间为5-6月份。 五、奖励依据及流程 1.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两个方面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含思想道德、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五个方面,并量化计分,以此作为发奖的依据。 2.总分以100分计,其中学业成绩50分,综合素质50分。 综合素质评分:综合素质内容包含思想道德、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五个方面,各10分;如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可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学业成绩评分:第一学期的期中、期末及第二学期的期中,对每位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初二年级再加上物理学科)考试总分进行排序,第1-10名记50分,第11-30名记40分,第31-60名记30分,第61-100名记10分,第100名起不记分。 每年5-6月份,学校将每个同学第一学期期中、期末及第二学期期中的三次得分按2:4:4的权重计算,得出学业成绩积分。 3.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积分和学业成绩积分之和,取年级前60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参评学生的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每次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参加评奖。 六、特别说明: 本校教工子女如进入年级前60名相应奖励等次,一样奖励,但不占奖励名额。 本细则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奖学金评选细则二 第一条 评选范围 表现优异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定向、委培等在职培养类型研究生)。2016级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第二条 奖励额度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第三条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实践能力突出; 5、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前30%。 第四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其中两条 1、获得上一年度的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研究生品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5、在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贡献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经历丰富,表现突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六)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七)有课程不及格; (八)参评过程中提供不符事实的信息; (九)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十)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六条 评审组织机构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七条 评选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步骤 1、对照评选条件,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需要提交获得立项的申报书和立项书。 2、导师签署意见。 3、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评审,按照1比1。2的比例,根据基础评审得分排序确定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学院公示初步候选人名单,公示后一天内接受学生的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4、对入围学生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实行评选。 5、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申诉机构为党政联席会议。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审查,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计分方法 1、综合成绩分数=基本分数×80%+面试分数×20% 基本分数=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40%+科研成绩×40%+司法考试×5%+社会公益×15% 其中学习成绩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课、学位课和选修课,以教务老师给出的总成绩单为准。 科研成绩包括:论文、著作(含译著)、科研奖励、参与课题。 公益项目包括:校文体竞赛、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党务、团务、社团等。 2、科研成绩、司法考试、社会公益计分方法 (1)科研成绩 注:其他级别非法学类期刊参照同级别法学类期刊降一级计分,非学术性杂志等级由评审委员会认定。在各级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每次计3分,但累计计分不超过6分。在华中法律书院担任主讲人每次计5分,但累计计分不超过10分。 专著、译著、参编计分: ①学校规定奖励的十大权威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计90分,译著计60分。 ②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计60分,译著计30分。 ③参编人员加分根据参编人数比例计算。例:三人参编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每人可计30分。四人参编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每人可计15分。 专业竞赛及科研成果获奖计分 ②集体项目参照上表规定在2分之内酌情计分。 3、答辩会 (1)参加答辩会的资格。按基本评分细则评出每位参评者的基本分值,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按1比1。2的比例确定参加国家奖学金答辩会的名单。 (2)答辩会的要求。答辩人提交书面答辩材料(内容包括思想表现、学业情况、科研情况、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工作情况等,其中以从事科研情况为主)。答辩陈述时间为博士七分钟、硕士五分钟,回答评委提问为三分钟。答辩会评委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成员组成。 4、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基本分数、面试分数),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确定。 第八条 附则 (一)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办法由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奖学金评选细则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学金类别和 奖励金额 第二条 学校设立新生卓越奖学金、新生英才奖学金、新生特长奖学金三个类别。 第三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0元;新生英才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新生特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 第三章 奖励范围 第四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英才奖学金奖励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第五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奖励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以及当年预科升入我校本科学习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第四章 奖励条件 第六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一)大文大理类 1.文科: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份一本线50分(含50分)以上。 2.理科: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份一本线60分(含60分)以上。 (二)艺体类 1.音乐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音乐类)和前15名(舞蹈类),或达到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前三名(仅限于无专业联考的省份)。 2.美术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 3.体育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同时,贵州生源学生高考专业成绩进入贵州省联考成绩前10名,贵州省外生源学生在所在省份参加我校校考第1名。 (三)学生在高中阶段(或进校前)在某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或获得国家级以上表彰的,在填报招生志愿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认可,被学校录取并报到就读的,可以发放卓越奖学金。 第七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一)大文大理类 将新生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标准分,按照标准分进行排名,取所在专业前3%的新生进行奖励。 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二)艺体类 将新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折算成标准分,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取所在专业前3%的新生进行奖励。 1.高考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1)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2)高考专业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音乐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40%+专业成绩标准分×60% (2)美术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40%+专业成绩标准分×60% (3)体育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50%+专业成绩标准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和专业成绩标准分各占50%。 第八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不超过奖励总数的20%,二等奖获得者不超过奖励总数的30%。 第九条 凡涉及到用学生高考文化成绩进行计算和排名的,都需扣除政策性加分。 第十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的奖励条件: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相关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科技创新竞赛等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等次奖励的,可以申请新生特长奖学金。 第十一条 学生参加的各种竞赛活动以学校列出的活动目录为准,学生参加活动获奖的项目未列入活动目录的也可以进行申请,是否进行奖励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在高中阶段(或进校前)参加的和本专业有关的竞赛活动获得的奖项不能申请特长奖学金。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 符合新生卓越奖学金奖励条件的新生,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直接进行公示和奖励。 第十四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的评选:学校评审工作小组按各学院新生报道人数分配奖励名额和奖励等次,各学院依据奖励条件,组织学生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新生英才奖学金申请表》,初步确定奖励等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第十五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的评选:学生自行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新生特长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各学院汇总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第十六条 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多项奖学金,同时满足多项申请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请。 第十七条 新生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学校评审工作小组将与获奖新生签订奖学金发放协议。 第六章 奖学金发放 第十八条 设立新生奖学金是对学生既有成绩的肯定,也是鼓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的重要措施。新生奖学金分两个学年发放,第一学年发放一半,第二学年发放一半。 第十九条 学生在第二学年没有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则剩余奖励金额优先用于缴纳相应费用,再发放余下金额。 第二十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第二学年的奖学金将停止发放: (一)新生卓越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10%;新生英才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15%;新生特长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50%。 (二)有违规违纪行为并受到院级以上教育处分的。 (三)有补考科目的。 (四)第二学年未按时报到注册的。 (五)因特殊原因休学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必须无条件退回获得的奖学金: (一)在奖学金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转学或自动退学的。 第二十二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休学未发放第二学年奖学金的,复学后如果达到奖学金发放条件,可以继续发放。 第二十三条 在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学校将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求是卓越奖学金、求是英才奖学金、求是特长奖学金,具体办法由求是学院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2016级新生中开始施行。猜您感兴趣: 1.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 2. 大学班会的会议纪要 3. 优秀班级会议纪要 4. 大学生班会课记录范文 5. 大学会议纪要范文 6. 评选国家奖学金的英文自我评价 7. 班会会议纪要模板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奖励

众所周知,SCI论文意味着专业领域学术研究的方向和水平,于是发表SCI也成了许多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目标,并且SCI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也代表着其高校单位的学术水平。因此很多高校和单位为了提高自身含金量和促进自身科研水平发展,推出了许多鼓励政策。其中最直观的奖励就是——钱! 如果这还不够明确,觉得有点抽象,那我们来列举几所知名高校: 重庆大学 SCI一区/二区 0.8w 郑州大学 SCI一区 2w 武汉大学 SCI(IF≥15) 5w 浙江大学 SCI(IF≥10) 1.5w 湖南大学 SCI一区 2w …… 而这仅仅只是一小部分...更勿要提发一篇顶尖刊物的奖励。比如重大, 一篇CNS论文奖励高达60w! 其他如武汉大学、郑州大学、中山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湖南大学等也有 50w 。 还有前段时间看到的一个科研站“招聘信息”,下面这是他们给出的奖励: 书中自有黄金屋诚不欺我。 不得不说,发一篇SCI论文给作者带来的好处还是不少的,这也是许多作者拼命想发SCI的原因。既可以展现自己的学术科研水平,又可以获得奖励,岂不是美滋滋。 在这里给自己插播一个广告~如果有想发SCI的小伙伴,也可以找我们哦~可以私信留言咨询哈。 CNS是一个英文缩写,确切说是三个刊物的名称首字母缩写,全称是cell nature science,即《cell》(细胞)、《nature》(自然)、《science》(科学),是国际最顶尖的三大期刊。所以CNS并不是一大类期刊,而是特指表示生命科学高水平学术杂志的这三个顶尖刊物。 《CELL》是一种美国爱思维尔(Elsevier)出版公司旗下的细胞出版社(Cell Press)发行的关于生命科学领域最新研究发现的杂志。 《Nature》是世界上历史悠久的、最有名望的科学杂志之一,创刊于1869年。与当今大多数科学杂志专一于一个特殊的领域不同,其是少数依然发表来自很多科学领域的一手研究论文的杂志(其它类似的杂志有《科学》和《美国科学院学报》等)。在许多科学研究领域中,很多最重要、最前沿的研究结果都是以短讯的形式发表在《自然》上。 《Science》是美国科学促进会(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AAAS)出版的一份学术期刊,为全世界最权威的学术期刊之一。《Science》是发表最好的原始研究论文、以及综述和分析当前研究和科学政策的同行评议的期刊之一。该杂志于1880年由爱迪生投资1万美元创办,于1894年成为美国最大的科学团体“美国科学促进会”(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 ,AAAS)的官方刊物。全年共51期,为周刊,全球发行量超过150万份。

有的大学会对获得优秀硕士论文的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把论文推荐到中国知网发表;但是更多的大学对于优秀硕士论文是没有奖励的。

1、学术论文可为论著、综述、临床研究、经验体会、基础研究、统计调查、短篇、病例讨论、译文、个案等多种形式,但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2、论文发表后由医教科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核定该论文的所属形式和级别。CSCD、A类期刊、中华类杂志等级别的认定,以杂志出版当年最新公布的目录为准。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需同时具有CN和ISSN刊号)。

4、在SCI (《科学引文索引》)目录中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5、独著或合著的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6、电子刊物、内部刊物、学术交流文章等原则上不予奖励。

国内期刊百分之95都是要收审稿费(50-100,只要你要审稿就得交钱,不论录用与否),如果你过了,恭喜你可以交版面费了,费用大概是省级期刊要花700-1000左右,如果是核心期刊费用大概是1500-2000左右。再来说说我发过的中文EI增刊(比较水)是通过会议发表的,费用大概是会费+版面费=3900rmb。还有一点要说明国内期刊的评判标准不单是论文水平,还有一些其他的因素,你们懂得!

发表论文奖励请示

首先,你要发表论文。其次,你的论文要投稿。最后的话,如果被录用就有稿费就这么简单。

一、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有关发表sci论文的奖励暂行条例20011、对发表在Nature和Science上的文章,奖励作者个人150000元人民币。2、对发表在影响因子2以上的SCI文章(影响因子以当年中科院评估中心统计为准,下同),奖励作者10000元人民币课题经费(对于所外人员在我所没有课题经费的,只追加个人奖金,下同),另追加个人奖金10000元人民币。对在中科院评估中心SCI入围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也依此办理。3、对发表在影响因子大于1小于2的SCI文章,奖励作者6000元人民币课题经费,另追加个人奖金6000元人民币。4、对发表在影响因子小于1的SCI文章,奖励作者3000元人民币课题经费,另追加个人奖金3000元人民币。5、对发表在国外正式出版物上的非SCI文章(如出版社出版的会议论文文集和书中的文章),只奖励作者人民币2000元。6、对发表在SCI Extension上的文章,只奖励作者人民币1000元。二、福建师范大学不论级别和影响因子,每篇SCI奖励5000,EI奖励3000元。三 、哈尔滨工业大学对SCI论文的奖励:按照一级学科分类,将高水平的SCI期刊(主要是国外著名英文期刊)的影响因子界限、影响因子界限以上的部分著名期刊名称及该期刊的影响因子列出,供广大师生投稿时参考。1、在Nature、Science 上发表论文,予以特别奖励10万元现金。2、对发表各一级学科中影响因子界限以上的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5万元,其中0.5万元现金,1.0万元科研经费;3、对发表各一级学科中影响因子界限以下的期刊论文,每篇奖励0.3万元,其中0.1万元现金,0.2万元科研经费。4、对自论文发表之日起,三年内被他人引用(不包括自引)达10次或10次以上的SCI论文,每篇奖励1.5万元,其中0.5万元现金,1.0万元科研经费。此项奖励针对自2001年1月1日起以后发表的论文而言。科技处受理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5、设置单篇影响因子最高奖、影响因子累加最高奖、论文篇数最高奖,再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0.5万元现金。四、黑龙江大学学校规定:对于SCI论文以我校为第一单位、主要作者(第一名)目前仍在我校工作,按其文章的IF确定。奖励金额按1000乘以影响因子的平方,在扣除所得税。发一篇3.0左右的文章能得7000元左右吧。若是发出Science,Nature,奖励10万。如果影响因子小于1.0,如国内的杂志,则按每篇500元奖励。五、中科院兰化所奖励额度:影响因子×500RMB六、中国科学院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1、对于SCI论文,每篇按照影响因子奖励,一般在1000-5000元。2、EI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通过上述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几个高校及研究所对于学生和员工在sci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奖励政策,可以看到各在单位和高校是比较重视员工和学生在sci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由此也可以看到在sci期刊发表论文的含金量是非常高的。不过,含金量高也就意味着投稿难度大。关于“发表sci论文有什么奖励”就介绍到这里了,有想在sci期刊发表论文的作者,可以咨询期刊天空在线编辑,给您提供专业论文发表服务。关于我们1、期刊天空网具有20年学术咨询服务经验。2、正规期刊。国内、国际期刊齐全。3、服务从论文质量到选择期刊。我们多用心 作者少操心阅读原文

一般发表国家级期刊都是算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发表论文,跟国家性奖励不是一回事儿哦。
论文发表,只能算上一种成果的体现,况且,什么是“国家期刊”奖励,是政府或行业根据成果的水平评价,颁发的奖励。

您好,发表论文是科研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科研成果最直接的体现之一。因此,对于发表论文的奖赏应由多个单位共同负责。首先,研究机构应该是主要的奖赏单位。研究机构为科研人员提供了科研资源和平台,为其开展科研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因此,研究机构应该对其所属科研人员发表论文给予积极的奖励,如提供一定的奖金、晋升职称等。其次,学术期刊也应该是一项重要的奖赏单位。学术期刊是科研成果发表的重要渠道,其对于发表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有着重要的评估作用。因此,学术期刊可以通过提供一定的稿费、特别贡献奖等方式,激励科研人员积极向其投稿并发表高质量的论文。最后,政府和社会也应该为发表论文的科研人员提供一定的奖励。政府可以通过建立科研成果奖励机制,设立科研成果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措施,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研工作。社会可以通过向科研人员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待遇,激励其更加努力地从事科研工作。总之,发表论文的奖赏应由多个单位共同负责,形成多方合力,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公示

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加强研究生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训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对硕士研究生学术水平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一)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

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在省级期刊上,以齐齐哈尔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

鼓励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积极发表学术论文。

二、其它成果认定

1.申请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或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1项(申请人为前三名,且获奖项目与申请人学位论文内容相关),视同在本学科认定的省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申请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申请人为前三名,且专利内容与申请人学位论文内容相关),视同在本学科认定的省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三、认定方式

1.学校对硕士学位申请的受理,一律以学术论文正式发表或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2.凡不符合本规定要求者,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如果研究生已修完规定学分,完成各培养环节,经本人申请,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若学位论文评阅通过,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研究生处批准后,可进行论文答辩;

答辩通过者,先予以毕业。硕士学位申请者在答辩通过后一年内发表论文符合规定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审查其学位申请,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它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学科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和自身学科发展需要的更高要求的规定。各学科自行制定的规定,须以院为单位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齐齐哈尔大学研究院

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教育自1986年与大连理工大学联合招收研究生以来,于199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现有硕士招生一级学科14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7个,形成了以理工科为主,兼有管理学、文学、历史学、法学等门类的研究生培养格局。

齐齐哈尔大学于2010年1月成立研究生学院及其党委。学院下设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培养科、研究生学位科。研究生学院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学生教育等管理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齐齐哈尔大学官网-研究生发表期刊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学院

为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参照国内同类高校材料学科硕士研究生关于发表学术论文等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发展目标,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发表学术论文做出如下规定。一、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前,在满足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应至少发表或被录用:2篇中文核心论文或者1篇SCI/EI收录论文(各类中英文杂志增刊、会议论文除外)。2、专业学位类硕士研究生应至少发表或被录用:1篇中文核心论文或者1篇SCI/EI收录论文(各类中英文杂志增刊、会议论文除外)。二、补充说明1、硕士研究生发表或被录用的学术论文均要求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同时本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2、第一作者特指论文署名排序第一的作者。发表的中文论文以出版的论文为准、英文论文以杂志社官方网站公布的论文或被SCI数据库检索的论文为准;被录用的中文论文以杂志社的书面录用证明为准、英文以杂志社官方网站或者官方邮件通知为准。发表的论文或录用证明的复印件由硕士生指导教师签字后方才能被认定为有效学术论文(视同已发表的论文)。3、论文的界定。SCI/EI收录论文界定:以发表论文的杂志上一年是否被SCI/EI数据库收录为准;中文核心论文界定:以北京大学2016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4、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本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同时本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相当于发表1篇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已公示的发明专利 1项,则相当于发表1篇中文核心论文。三、硕士研究生如取得的学术成果未达到要求,仍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但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待其达到相关要求后才在下一批次评审中对其学位进行审议。四、硕士研究生取得的学术成果如存在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确认属实后,学院将对指导教师和学生本人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五、本规定自即日起开始实施,

学生公开发表论文奖励办法

科研论文奖励办法可以根据自己学校或者是自己机构的科研论文的发布情况,以数量进行奖励,或者是以杂志为主,按着杂志的程度进行奖励。

学位论文是衡量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是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促进我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产出,营造更加浓郁的学术氛围,特制定本办法。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与奖励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 学校设立优秀博士创新基金,在指导教师给予的科研条件基础上,支持学生在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优秀博士创新基金根据学生成果情况,实施滚动支持。

第二条 对有潜力冲击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毕业生,优先考虑留校任教。

第三条 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且留校任教的博士毕业生,国家给予5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第四条 获得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且留校任教的博士毕业生,给予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第五条 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毕业生,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毕业生,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

第六条 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在年度考核和职称晋级方面给予激励: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如现为副高级职称,可作为充分条件直接申请正高级职称;如现为二级以下的教授职称,下一聘期岗位级别可提升一级;且在获奖当年的教师年度考核中 绩效 奖励权重为1,等同于国家级科技一等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和北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直接聘为岗位教授。教师年度考核中 绩效 奖励权重为0.3,等同于省部级一等奖。

第七条 给予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招生自主权和招生名额奖励:北京市(含)以上级别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享有当年名下全部博士招生名额的 自主招生 权;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享有当年一个博士招生名额的 自主招生 权。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从次年招生开始,每年增加一个博士招生名额,连续增加三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的指导教师,可从次年招生开始,每年增加一个博士招生名额,连续增加两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获得一个博士招生名额的奖励。(同一篇学位论文获得招生奖励名额不重复计算,以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条 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给予科研经费资助: 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给予1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的指导教师,给予6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如该篇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过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则在北京市给予指导教师的50万元科研经费基础上补足差额)。指导学生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奖励15000元研究生业务指导费。

第九条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在下一年度招生中给予一个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并奖励6000元研究生业务指导费。

第十条 本办法经2013年7月5日校务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原文地址:

科研论文奖励办法对,如果你知道这是为什么的话,你可以当时见面问一下别人,他们都是会给你奖励的

科研论文奖励的办法都是有原则可查找的,每十年都有新文件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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