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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发表作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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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发表作者论文

1.《“天地以生物为心”——朱熹哲学的生本论》,《哲学研究》2006年2期2.《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会通的审视及反思》,《哲学研究》,2010年1期3.《国学的原义、演变及内核》,《光明日报》,2008年9月8日4. 国学:民族自信力的试金石, 《光明日报》2007年1月11日5.《儒学的目的性问题》, 《中国哲学史》2003年第4期6. 《寻求“精英思想”与“民众观念”的统一》,《南京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7. 《儒学对唯物辩证法形成的影响》,《马克思主义研究与现实》,2007年第3期,8.《17、18世纪欧洲文化视野的孔子》,《 孔子研究》,2001年第4期,9. 《从巫仪文化到实践理性——以<周易>和“三礼”为视镜》,《人文杂志》2002年第2期10. 《义务乎 幸福乎 爱乎 》,《世界文化论坛》(美)2009年第3期11.《 论怀特海哲学对牟宗三的影响》,《哲学门》2009年4期12.《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会通的审视及反思》,2010年1期13.《吕祖谦的心学及其对浙东学术的影响》,2013年4期

在《哲学研究》、《现代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光明日报》等发表论文40余篇论文:启蒙与救亡:在自由与富强之间——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严复个案 《哲学研究》2007.9两个世界与一个人生——以孔子、柏拉图与黑格尔为例 《哲学研究》2005.5两个世界的内在张力与理性-非理性的动力结构——黑格尔历史理念片论 《哲学研究》2002.12理性、自由与普遍法治——读《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 《哲学研究》2001.9民主与科学的追求:洪仁玕的近代理念及其悲剧, 《哲学研究》2000.6试谈孙中山哲学的理念及其意义 《哲学研究》1999.3谭嗣同:以仁—通开启近代——戊戌维新百年祭 《哲学研究》1998.6论康有为的哲学思想及悲剧性格 《哲学研究》1997.11在历史与伦理之间——现代性问题的一种考察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6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化的哲学回应——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中国个案 《现代哲学》2007.6两个世界与历史理念——一种历史观念的解读 《现代哲学》2002.4理论创新是实践创新的先导 (笔名金西秋) 《光明日报》2003.6.17 专著: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中国个案,光明日报出版社201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题研究(合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编著:马克思主义18讲(作者之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编(主编之一),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民族复兴之路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作者之一),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作者之一),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马克思主义哲学简明教程(第一主编),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

项羽自刎于乌江,今安徽和县乌江镇。项羽(公元前232年―公元前202年),名籍,字羽,楚国下相(今江苏宿迁)人,楚国名将项燕之孙,他是中国军事思想“兵形势”代表人物(兵家四势:兵形势、兵权谋、兵阴阳、兵技巧),以勇武闻名的军事家,李晚芳对其有“羽之神勇,千古无二”的评价。项羽早年跟随叔父项梁在吴中(今江苏苏州)起义反秦,项梁阵亡后他率军渡河救赵王歇,于巨鹿之战击破章邯、王离领导的秦军主力。秦亡后称西楚霸王,定都彭城(今江苏徐州),实行分封制,封灭秦功臣及六国贵族为王。而后汉王刘邦从汉中出兵进攻项羽,项羽与其展开了历时四年的楚汉战争,期间虽然屡屡大破刘邦,但项羽始终无法有固定的后方补给,粮草殆尽,又猜疑亚父范增,最后反被刘邦所灭。公元前202年,项羽兵败垓下(今安徽灵璧县南),突围至乌江边自刎而死。

乌江自刎的计正山先生依据《史记》、《汉书》中的《灌婴传》,认为项羽并非在乌江“自刎而死”,而是在定远东城就被“搏杀而死”。东城即定远东南五十华里、项羽葬虞姬首级处。冯文指出,只有在项羽被杀、汉军“尽得其军将吏”之后,才是“下东城、历阳”(《史记·灌婴列传》),如果项羽不灭,则东城还不能“下”,接着是下历阳。历阳离定远东城二百四十华里,要走这么多路才能到达历阳(乌江所在地)。由此可见,项羽不可能在“自度不得脱”、“今日固决死”的险恶情况下,步行二百余华里,由定远东城来到乌江“自刎而死”。而娄文则认为此一说不能成立,“项羽从阴陵至东城,也绝不是进驻和坚守东城,而是沿着东城县的道路,拼命向东边的乌江方向奔逃。其中,不存在二百四十华里远的‘无能为力’。双方就是这样逃着杀、追着杀。这一点,司马迁在《项羽本纪》中已经写得很清楚……”呼安泰先生也不认同冯文和计文的这种推测,他首先历述了东城县的历史沿革。呼文写道:“两汉时期的东城县,是江淮之间的一个辖境广阔的大县。从今定远东南境的池河上中游地区,越过江淮分水岭,包括今滁县西南境、肥东东境、全椒西南境,直到今和县乌江的沿江一带。三国时,江淮战事频仍,‘其间不居者各数百里’,大都‘虚其地,无复民户’。直到‘晋太康六年始于东城县界置乌江县’(见《太平寰宇记》)。由于长期争夺、战乱,郡县侨置变易繁杂,社会紊乱严重,为顺应这种形势,东晋于历阳置郡,梁时改为和州,乌江方为其属县。到梁武帝时,才以江淮分水岭北侧原东城县之部分地区及秦置阴陵县之南部地区初置定远县。明确了这些,细心查阅、分析一下有关史籍的记载,便能对项羽‘身死东城’之东城有一个比较准确的结论。”为此,呼文举出了一些史籍记载,以证实项羽死于东城乌江。据《太平寰宇记》载:“乌江本秦乌江亭,汉东城县地,项羽败于垓下,东走至乌江,亭长檥舟待羽处也。”唐朝宰相李吉甫在其《元和郡县图志》中也持如是说。宋元之际史学家马端临所著《文献通考》载:“乌江本乌江亭,汉东城县”。方志学奠基人章学诚在《和州志补沿革》末篇中说得很明确:“秦为九江郡之历阳及东城乌江亭地……晋太康元年属淮郡,其历阳及东城乌江亭地如故。”明代《和州志·城域》篇中记载更直截了当:“东城即乌江城,项羽败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即此”。这在古代诗文中也同样能找到旁证。北宋著名词人秦观在《汤泉赋》中开头就写道:“大江之滨,东城之野,有泉出焉。”这里说的汤泉即今与和县乌江毗连的江浦汤泉。曾任和州巡检之宋代诗人贺铸,在《迁家历阳江行夜泊》诗中写道:“黄泥潭口杈征蓬,回首东城只眼中”。“黄泥潭口”即今离乌江很近的石跋河的一叉江口。东城即乌江,句意十分明白。北宋姑熟(今安徽当涂)进士郭祥正《姑熟乘月泛鱼艇至东城访耿天骘》的诗句,也印证东城即乌江,“姑熟皇东城,长江八十里。”按《康熙字典》注:“皇为往返也。”当涂至乌江来回水程正好八十华里。再早如家住乌江之唐代著名诗人张藉,在《闲居》诗中云:“东城南陌尘,紫幌与朱轮”,描绘东城南区风情,繁华如绘。东城即指乌江,毋容质疑。太史公笔下项羽之死,前说乌江自刎,后说“身死东城”,实际上是一回事,无非是修辞上的“变文避复”,并无矛盾可言。因争议涉及《太平寰宇记》中的史实记载,冯其庸先生经考证指出,此书未必可靠。“按《太平寰宇记》为乐史著。乐史,五代宋初人,成书于北宋太平兴国间,‘所载政区,主要太平兴国后期制度’,宋乐史故世以后,出于‘后人改补’(《宋版太平寰宇记·王文楚前言》)。故所载政区,离秦汉已甚远。只要读读《灌婴传》里的‘下东城、历阳’一句就可以明白。如果当时东城辖地包括乌江在内,则司马迁只要说‘下东城’就够了,没有必要再说‘历阳’。正因为当时的和县是在‘历阳’境内,不属东城,所以要说‘下东城、历阳’。表明连下两城。查谭其骧先生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秦’‘淮汉以南诸郡’图,明确标着‘阴陵’‘东城’‘历阳’。可见在秦时这是并列的三个县。再看‘西汉’‘扬州刺史部’则明确标着‘阴陵’‘东城’‘全椒’‘历阳’四个县。可见到西汉‘东城’与‘历阳’之间又新增一个‘全椒县’,‘东城’与‘历阳’已经完全不接壤了。而项羽自刎东城的时候,当然还是‘秦’的建制。由此可见《太平寰宇记》的记载,已非秦汉旧制。其所说‘乌江县,本秦乌江亭。汉东城县地’,实不可信。”娄文不同意冯文的说法,他认为:“一部书,不论是一人所著,还是伴有后人增补,这与内容的真实性没有关系。如果说后人增补,改补,就不可信,那么《汉书》不也是由班彪、班固、班昭等四人,经历两代才最后完成的吗?司马迁的《史记》,不也是在其父司马谈已有重要积累的基础上撰写而成的吗?难道我们能否定《史记》、《汉书》内容的真实性?”“乌江自刎”是民间传说还是历史真相冯其庸先生将《史记》中有关项羽之死的全部文字,以及《汉书》、《资治通鉴》、《通鉴纪事本末》等史籍中有关部分都尽行检阅,除《项羽本纪》中有“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檥船待”涉及乌江外,其余无一处写到乌江。相反,却是明确说“身死东城”,“使骑将灌婴追杀项羽东城”、“婴以御史大夫受诏将车骑别追项籍至东城,破之,所将率五人共斩项籍”、“破籍至东城”、“击斩项羽”等等。由此观之,项羽确是“身死东城”(今定远)而不是自刎于乌江。至于《项羽本纪》中涉及乌江的文字,冯文认为可否作一些合理推断。如“项王乃欲东渡乌江”的“欲”字是表明意向,并非已经到达乌江;再从后文项王不肯渡江来看,前后互为矛盾,据此可以推测,前句“项王”之后是否可能脱漏“之众”(大意)二字。“乌江亭长檥船待”确实让人产生错觉。但是,项羽既然未到达乌江,乌江亭长不可能从天而降,如果要勉强解释,这个亭长就是项羽身边残剩的将士二十八人之一,他也许原是乌江亭长,是当年跟随项羽从征的八千子弟之一,现转战至此,熟知吴中情况,也熟知乌江渡口的渡船,故劝说项羽东渡。冯文指出,项羽"乌江自刎"之说,现在所能查到的最早资料,是晋人虞溥撰写的《江表传》。此书已逸,《玉函山房辑佚书补编》已辑入。《史记正义》转引《江表传》云:"项羽败至乌江,汉兵追羽至此。"这是"项羽败至乌江"的最早的文字,但并无"自刎"之说。其次是《史记正义》引《括地志》的说法。《括地志》是唐人萧德言、顾胤等所著,已佚,清孙星衍有辑本。《正义》所引《括地志》文云:"乌江亭,即和州乌江县是也。……《汉书》所谓乌江亭长檥船以待项羽,即此也。"文中也未及"自刎"之类的说法。所以,项羽乌江自刎之说,到唐代似乎还未有文字可稽。现在看到最早的项羽乌江自刎的文字资料是元代中期剧作家金仁杰的《萧何月夜追韩信》杂剧,其中形象地描写了项羽乌江自刎。也可能正是戏剧的作用,"乌江自刎"的传说才得以广泛传播。计正山先生依据史料进一步推论,项羽只可能被汉军斩杀而不会自刎。他认为:项羽在垓下突围选择去江东是非常正确的。因为长江以南东楚会稽是项羽自己的地盘,又是他的发祥地,此时衡山王吴芮、临江王共尉都还臣服项王,尤其是南楚临江王共氏,直到项羽死后仍忠于项王,抗拒刘邦。江南完全可使项羽重振旗鼓、卷土重来,再一次击败刘邦。说到击败刘邦,项羽也是有信心的,因为三年前,他就曾以三万轻骑大败刘邦五十六万大军,彭城大捷至今他还历历在目。这就是项羽眼看大势已去,仍毅然挟裹起虞姬首级突围南驰,一往无前的原因。再者,虞姬之死也是为汉王刘邦所逼,项羽为虞姬报仇的决心也足以使他不会自杀。假如说,项羽到了乌江反而有船不渡却自刎而死,那么,他死后才真的无颜去见虞姬和死去的江东子弟哩。对冯、计二位上述论点,呼安泰先生认为考据和推论不当。项羽"自刎而死"是太史公的记述,不是后人的臆度。说元代金仁杰把项羽之死戏剧化之后才使得"乌江自刎"的传说得以广泛传播,更是有违史实。金仁杰这出杂剧即使影响再大,也只能影响元代中期以下的历朝历代,元以上有关项羽自刎乌江的文字记述,当作何解释?这里有史可稽的就有:唐开成元年(公元836年)宰相李德裕的《项王亭赋并序》云:"……檥舟不渡,留骓报德(指项羽赠乌骓予乌江亭长),亦可谓知命矣。自汤武以干戈创业,后之英雄莫高项氏。感其伏剑此地(自刎乌江)……尚识檥舟之岸焉,知系马之树(即遗址项王之系马桩)。望牛渚(对江之采石矶)以怅然,叹乌江之不渡。……谢亭长而怅然,愧父兄兮不渡,既伏剑而已矣……周视陈迹(项王亭周围之古迹),缅然如素……追昔四聩(今驷马山,在和州北五十华里左右)之下,风烟将暮,大咤雷奋,重瞳电注,叱汉千骑,如猎狐兔……"唐朝著名诗人杜牧,慨叹、惋惜项羽不渡江鸠合江东子弟卷土重来,作《乌江亭》一首绝句云:"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女重来未可知。"宋朝宰相、文学家王安石在其《题乌江霸王庙》诗中云:"百战疲劳壮士哀,中原一败势难回。江东子弟今犹在,肯为君王卷土来?"提出与杜牧观点相左的看法。宋乌江县令龚相,在其《项王亭并叙》中云:"……慷慨悲歌,溃围南出,临江不渡,留骓报德"。宋朝诗人陆游,在其一首七绝《项羽》中云:"八尺将军千里骓,拔山扛鼎不妨奇。范增力尽无施处,路到乌江君自知。"对项羽只凭勇武,奋其私智,败亡在乌江,理当反躬自省。类此散见于历代的诗文还有不少,都是认定项羽自刎于乌江。元代杂剧"讹传",怎么也不会"讹传"上至唐宋诸代。再检阅清人梁玉绳《史记志疑》,近人张森楷《史记新校注》,日人泷川资言《史记汇注考评》诸书,也都对项羽自刎于乌江的史实未有异议。可是一般就是说是在乌江

光明日报发表的论文的作者

梁衡,当代作家,山西霍州人。1946年出生,196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是著名的新闻理论家、散文家、科普作家和政论家,曾荣获全国青年文学奖、赵树理文学奖、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和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等多种荣誉称号。他历任《光明日报》记者、国家新闻出版署副署长等职,现任《人民日报》副总编辑、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中国记者协会全委会常务理事、人教版中小学教材总顾问。现任人民日报副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中国记者协会全委会常务理事、人教版中小学教材总顾问。他的主要作品有科学史章回小说《数理化通俗演义》;新闻三部曲《没有新闻的角落》、《新闻绿叶的脉络》、《新闻原理的思考》;在散文创作方面,过去二十年他主攻山水散文,深得古典山水文章的传统,行文草本有灵,水石有韵。近年来又致力于人物散文,特别是历史名人的写作,《觅渡,觅渡,渡何处?》《红毛线、蓝毛线》等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有散文集:《夏感与秋思》、《只求新去处》、《红色经典》、《名山大川感思录》、《人杰鬼雄》、《当代散文名家精品文库——梁衡卷》、《人人皆可为国王》、等.学术论文集:《为文之道》、《壶口瀑布》、《梁衡理科文集》、《继承与超越》、《走近政治》、《梁衡文集》九卷;有《晋祠》《夏》《觅渡、觅渡、渡何处?》《武侯祠,一千五百年的沉思》、《跨越百年的美丽》、《把栏杆拍遍》等多篇散文入选中等学校课本,另《梁衡理性散文》中的《壶口瀑布》被选入上海初一第一学期课文。 《青山不老》被选入小学人教版六年级上册第16课。《跨越百年的美丽》选人小学人教版六年级下册18课。《夏感》被选入初中人教版七年级上册。《夏》被选入初中苏教版七年级上册。

但在具体评价中却有一种意见,认为邓小平只是这场讨论的“支持者”。原因是引发这场讨论的,由《光明日报》1978年5月11日公开发表的“本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下简称《实》文),是其他人倡议和组织撰写的,邓小平事先并不知道,当然也没有参与,而是在文章发表以后,特别是听到了文章引起不同意见、党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不满并加以谴责,才使他特别关注并阅读了文章,不久就在1978年6月2日全军政治工作会议总结讲话中,公开明确地支持《实》文的观点。 这种“支持者”的说法在社会上流传一段时间。光明日报社的一些同志发现以后,曾经在1999年光明日报五十年大庆时出版了一本《光明日报与真理标准讨论》专著,该书全文收录了从胡福明的第一篇来稿、胡福明和光明日报编辑的历次修改稿直到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同志的修改定稿的原文,还收录了光明日报编辑的回忆文章和对历次修改稿的说明。这本书由光明日报出版社于1999年6月出版,出版前的1999年4月1日曾送请国家新闻出版署转请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审读。以下是他们审读后的意见: 本书比较清楚、真实地介绍了真理标准讨论发动的经过及历史背景,为读者能够全面、客观地了解这一历史过程提供了较为详细和珍贵的历史资料。政治观点和思想倾向均无问题,有出版价值。其中,尤其是第三部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写作和发表经过,讲得更为全面、准确、可信。 但书稿的几个部分在事实把握和叙述风格等方面还显得不够一致。主要是: 一、《走进新时代的序曲》,这部分对于邓小平等老一代革命家在真理标准讨论中的作用、这种作用对于光明日报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讲得还可以再充分一些。对于《解放军报》发表的关于真理标准的文章也应有比较清楚的交待。建议在定稿时作适当补充。 二、第二部分,即“实文”的组稿、修改和发表,虽然事实介绍的比较清楚,作者的看法也有一定道理,但有些地方语言表述过于尖刻,……等等,易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建议将这类语言删去。重要的是把事实讲清楚,而不必对其他说法作过多的批驳,读者自会作出判断。 三、书里引用了不少历史材料,但很多材料没有注明出处,为提高本书的资料和学术价值,最好能补充一些关键的注释。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中央党史研究室1999年4月 我们本来以为,为了对历史和人民负责,介绍事件真相、澄清不实传言而出版的《光明日报与真理标准讨论》一书,通过无可争议的原始资料,已经把《实》文的来龙去脉交待得清清楚楚,用不着再浪费笔墨。但以后的情况并非如此,这种不实传言仍在社会上流传,以致有关方面表示,光明日报的同志应该出来说话,否则以讹传讹,不实的野史就会变成了正史!这样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 《实》文的发表是邓小平关于要准确地、完整地运用毛泽东思想体系,反对两个“凡是”思想的启示下进行的,由此文引发的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更是由邓小平发动、组织和领导的。 事实胜于雄辩,流言止于智者。 由于这个问题涉及到一个出版界长期困惑的作者与编者的定位问题,剖析这个问题,对弄清楚什么是《著作权法》上的作者,什么是编辑,正确处理作者与编者的关系,也有重要意义。 (一) 胡耀邦是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在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期间,他在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解放老干部等诸多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胡耀邦亲自参与了《实》文的修改、发表,审定了由中央党校《理论动态》送去的《实》文清样,批准刊登,对推动《实》文在《光明日报》上公开发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人们对此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否定。但不能不说,《实》文并非如某些书刊所说是由他“亲自组织撰写”的。 不是事实的事怎么会形成一种到处流传的舆论呢?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实》文的源头在哪里?也即文章的作者究竟是谁?是北京的孙长江还是南京的胡福明? 孙长江当年是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的研究人员,参与编辑《理论动态》。胡耀邦那时曾担任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胡耀邦对《理论动态》情有独钟,除了亲自审读《理论动态》上的文章外,也常常与刊物的编辑们讨论当前的思想理论问题,策划重大选题。如果说《实》文是由孙长江撰写的,由胡耀邦“亲自组织”甚至由他策划、倡议是非常有可能的。 胡福明当年是南京大学政治系一名普通教师。胡耀邦与他没有任何工作上的关系,也没听说他们相识。如果说《实》文是胡福明所撰写,由胡耀邦“亲自组织”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胡福明“撰写”一篇重要论文,则有悖于常情! (二) 解开作者之谜的关键在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同志的稿子(以下简称“中”稿),究竟是光明日报送去请他们修改的稿子(以下简称“光”稿)即胡福明投来的《实》文的第7、第8次改稿,还是如社会上流传的是他们自己撰写单独成篇的稿子,或者是由以他们写就的稿子为基础,吸收“光”稿的少许内容由孙长江“捏合”而成的稿子。 “中”稿除了开篇导言(第一段)以外,分成四个部分,连导言在内共有19个自然段。“光”稿除了导言(第一段)以外,也分成四个部分,连导言在内共分17段。 让我们逐段逐句进行对照。 首先,从《实》文的总体内容来看,“中”稿19个自然段,只有末一段是“光”稿中所没有的,其他18个自然段的内容,除了个别新引用的马克思主义导师的语录和极个别的几段话以外,都可以在“光”稿中找到。 其次,那个时候的学风、文风的特点是常常引用马克思主义导师的语录,以增加文章的权威性。“中”稿共引用了15条语录,除了2条是新增加以外,13条语录都是来自“光”稿。如果一篇论文,不仅内容的绝大部分均来自另一篇论文,而且连援引的语录绝大部分也一样,能认定这篇论文是独自成篇的吗?“中”稿作为论据,举了几个例子。自然科学史方面,举的是化学元素周期表的发现和证实的过程,哥白尼的太阳系学说从假设到成为真理的经过;社会科学方面简要介绍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从提出到被确认为真理的历史等。但这些内容无一不是在“光”稿中被列举过,特别是占整个文章四分之一篇幅的文章第三部分,举的例子是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党宣言》修改个别论点和列宁对它的评价,“中”稿和“光”稿并无不同。大千世界,悠悠万物,一南一北素无往来的两名作者,分别构思和撰写自己独立成篇的文章,选取的事例居然也如此雷同,这能是巧合吗? 第三,再从文章的具体章节段落来看,第一段导言,“中”稿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这是早被无产阶级革命导师解决了的问题。”“光”稿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早被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解决了的。”只是把“这个”改为“这是”,把“问题”挪了个地方。 “中”稿的第2段也是照抄,只是把“光”稿第2段中引用的一段毛主席语录摘取出来,移到“中”稿的第3段中,而这段语录就成为“中”稿新添加的。 像这样整段照抄照搬,或略加增删修改的,还有“中”稿中的第4段、第5段、第6段、第7段、第9段、第12段、第18段等。 有意思的是第13段,文字不长,照录如下:“毛主席说:‘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97页)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辩证唯物主义。” 按“中”稿的说法,这一段是新加的。但仔细一对照,这段话前面两句耳熟能详的语录,原来出自“光”稿中的第6段,而后面的三句话,有两句出自“光”稿的第12段,“中”稿加了“坚持马克思主义”一句,第13段也就变成新添加的了。 这里请细心的读者耐着性子阅读对照“中”稿的第14段和“光”稿的第13段,从中可以学到一些如何做好编辑工作的知识,区分什么是作者,什么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的编辑。 以下两段文字依次是“中”稿和“光”稿: (“中”稿)马克思主义导师们不仅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且亲自作出了用实践去检验一切理论包括自己所提出的理论的光辉榜样。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待他们所共同创造的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科学文献《共产党宣言》的态度,就是许多事例当中的一个生动的例子。1848年《宣言》发表后,在45年中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直在用实践来检验它。《宣言》的7篇序言,详细地记载了这个事实。首先,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不管最近25年来的情况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个《宣言》中所发挥的一般基本原理整个说来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同时,他们又指出,“这些基本原理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28页)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新实践的不断检验,包括新的历史事实的发现,曾对《宣言》个别论点作了修改。例如,《宣言》第一章的第一句是:“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恩格斯在1888年的《宣言》英文版上加了一条注释:“确切地说,这是指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1页)《宣言》发表以后人们对于社会的史前史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特别是摩尔根的调查研究证明:在阶级社会以前,有一个很长的无阶级社会;阶级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并非从来就有的。可见,说“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并不确切。恩格斯根据这种新实践得出的新结论,作了这个说明,修改了《宣言》的旧提法。《宣言》还有一个说法,谈到无产阶级要用暴力革命夺取政权,以推翻资产阶级。1872年,两位革命导师在他们共同签名的最后一篇序言中,明确指出:“由于最近25年来大工业已有很大发展而工人阶级的政党组织也随着发展起来,由于首先有了二月革命的实际经验而后来尤其有了无产阶级第一次掌握政权达两月之久的巴黎公社的实际经验,所以这个纲领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过时了。特别是公社已经证明:‘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29页)列宁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个说明十分重视,他认为这是对《共产党宣言》的一个“重要的修改”。(《列宁选集》第3卷第208页)。 (“光”稿)马克思主义的导师提出了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并自觉运用它检验和发展自己的理论,以至修改个别结论。现在来看看马克思、恩格斯是怎样根据实践来检验《共产党宣言》的。1848年《宣言》发表后,他们在45年中一直根据实践来检验《宣言》,《宣言》的7篇序言正是生动的说明。首先,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不管最近25年来的情况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个《宣言》中所发挥的一般基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28页)130年来,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实践证明这个结论仍然是正确的。同时,他们根据新的实践经验,发展了自己的学说,并且修改了个别观点。这里举一个修改《宣言》的例子。《宣言》第一章的第一句是“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恩格斯在1888年的《宣言》英文版上加了一条注释:“确切地说,这是指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1页)在1847年,社会的史前状态,全部成文史以前的社会组织,几乎还完全没有人知道;后来,陆续发现土地公有制的世界各地原始社会的基础。特别是摩尔根在夏威夷岛土著居民中调查研究了几十年,发现了氏族的真正本质及其对部落的关系,揭示了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内部组织的典型形式,从而证明:在阶级社会以前,有一个很长的无阶级社会;阶级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并非从来就有的。可见,说“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并不确切,因此,恩格斯作了修改。此外,《宣言》还有一个重要修改。马克思恩格斯说:“由于最近25年来大工业已有很大发展而工人阶级的政党组织也跟着发展起来,由于首先有了二月革命的实际经验而后来尤其是有了无产阶级第一次掌握政权达两个月之久的巴黎公社的实际经验,所以这个纲领现在有些地方已过时了,特别是公社已经证明:‘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29页)在《宣言》中说,无产阶级要用暴力革命夺取政权,以推翻资产阶级。在1848年2月革命和巴黎公社的实践基础上,马克思得出新结论说:无产阶级必须用革命暴力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列宁指出:这是一个“重要的修改”(《列宁选集》第3卷第208页) 两相对照,“中”稿只是从语法修辞方面比“光”稿精炼,实质内容上并无区别。 (三) 对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的同志在参与修改《实》文中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做出的重要贡献,光明日报同志在所编辑出版的《光明日报与真理标准讨论》一书中已作了高度评价,认为“保持了基本观点,质量上有了提高”,具体包括:对原稿作了不少删削;加了毛主席修改个别提法的例子,使文章论据增加了份量;加了小标题,使主题更加鲜明,最后一段写得更加有力;加强了针对性等。 但不能据此推断出“中”稿就是一部独立的作品。 与“光”稿对照,首先,“中”稿的主题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变更,依然是论证实践与理论的关系,确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其次,基本观点、主要论据也没有变化。“中”稿和“光”稿都是四个部分,只不过“光”稿标以(一)、(二)、(三)、(四),而“中”稿使之具体化:“检验真理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革命导师是坚持实践标准的榜样”、“任何理论都需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中”稿和“光”稿所引的经典著作的语录和所援引的实际例子基本相同,论据也基本一样。 解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者之谜(下) 第三,任何有影响的论文,都应当有体现其个性和特色的核心内容。“光”稿的核心内容其实就是两点,一是反对两个凡是,一是强调唯一标准。“中”稿在这两个方面均没有突破。 (四) 《实》文在组稿、修改、发表过程中,作者、编者(光明日报)和参与修改者(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三方的定位也是很清楚的。光明日报作为新闻出版单位,与胡福明从一开始就是编者与作者的关系,光明日报向胡福明约稿,胡应约投来了《实》文;光明日报选中了《实》文,并提出修改要求,胡进行了修改,光明日报也作了修改,最后在《光明日报》上发表。光明日报与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及孙长江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是一家新闻出版单位与“特约编辑”的关系,即光明日报总编辑听说孙长江也在构思同一主题的文章,决定把孙请来参加修改胡福明来稿的讨论会。光明日报后来把“光”稿送去,也明白告诉是请他们帮助修改。这一点,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的同志心里完全明白,所以在《理论动态》正式刊出《实》文时,经过他们的再三斟酌,仍在文章后面专门注明“《光明日报》社供稿,本刊作了些修改”。 如此在1978年5月明白无误的事情,后来怎么又模糊起来,到了20多年以后的今天,甚至变为《实》文是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自己写的,而且成了“胡耀邦亲自组织撰写”的呢?光明日报1984年曾经发生过一件事情,由于它与《实》文有关,这里不得不介绍一下。 1984年是新中国成立35周年,也是1949年6月16日创刊的光明日报建社35周年。1982年年底组建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决定举办一次1979—1983年度优秀理论文章评奖活动,纪念国庆、社庆,扩大报社影响。在评奖过程中,光明日报有关部门的一位负责同志发现评选出来的年度优秀理论文章,反映不了报社的理论成就。能够代表成就的是《实》文,而它又不属评奖范围。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决定设立只有一个名额的“特别奖”,奖给《实》文及其作者,奖金为1000元。本来这奖金是只奖给胡福明的,后来考虑到《实》文经过了多次修改,光明日报的同志修改过,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的同志也修改过。光明日报的编辑,修改作者文章属于本职工作,无须嘉奖,而党校理论研究室的同志纯为尽义务,应酌情奖励,给多了不适合,太少了又拿不出手,就从给作者的奖金中分出300元,作为修改文章的“劳务费”。从光明日报的同志来说,纯属一番好意。可能党校理论研究室的同志对此另有看法,他们拒收这笔“劳务费”。授奖单位颁发奖金,接受单位拒收,虽然有些反常,但总的来说也还可以理解。 但是让人不可理解的是,这件纯属业务活动的寻常事,后来却被炒作得沸沸扬扬,有的同志一方面说“这是公然篡改历史和严重的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又说,这是一个“大人物”导演的,旨在“抹杀中央党校特别是胡耀邦在真理标准讨论中的重要作用。”致使光明日报社蒙受了一次不白之冤。 (五) 为了把作者的谜团进一步解开,有必要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正确认识作品、作者和编辑的定性、定位,正确处理作者与编者(编辑)的关系。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是直接创作作品的人。创作作品是指作者将自己的创作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方法,借助于一定的符号形式写出表现自己的思想、观点和个性、特色的作品。 编辑则指编辑作品的人。所谓“编”,在古代指用以穿联竹简的皮鞭或绳子,今指编织、编列;“辑”古指协调驾车的众马,今指连缀、搜集。把“编”和“辑”联结一起,编辑即指搜集材料并将之连缀汇集,加以鉴别、选择、分类、整理、加工和校勘的过程。 弄清了作品、作者和编辑的概念,联系到《实》文发表的实际,我们认为:《实》文是一部文字作品,有它不同于其他作品的独立主题,即论证实践与理论的关系,宣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一主题贯穿全文始终。尽管实践与理论关系,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并不是新的课题,但这一命题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中国提出,却有着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 作为一部作品,光有主题是不够的,还要有围绕主题展开的基本内容(包括基本观点和论据、论证)。在《实》文中,不论胡福明的初稿和历次改稿(三个部分),还是光明日报的两次改稿(四个部分),其基本内容均是:(一)阐明任何理论,区别是真理还是谬论,归根到底是由社会实践来检验的;(二)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则;(三)马克思主义导师们如何坚持实践标准,修改自己著作中的个别观点,批判“两个凡是”;(四)揭批林彪、“四人帮”是如何反对实践标准,歪曲毛泽东思想,提出要肃清其流毒和影响。 作为一部作品,除了主题、基本内容以外,还应有属于它自己的个性和特色的地方。在《实》文中,除了它特有的论据以外,主要是两处:一是通过理论论证和马克思主义导师修正自己个别论点的实例,强调实践标准的正确性、重要性,反对“两个凡是”。二是强调检验真理的标准只有一个即实践,没有第二个标准。在这一点上,“中”稿比之“光”稿没有什么新的东西。 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同志的修改说到底就是一名编辑所应该做的,不能因为对原作进行了修改,编辑就可以自封为作者。如果这样,编辑工作就不是“为他人作嫁衣裳”,而作者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保护。 有的同志可能会问,如果小修小改,当然编辑不能成为作者,但如果改动得多、大,是否就可以成为作者呢?也不能,除非主题、基本内容、核心问题、文字风格都改得面目全非。 从《实》文修改过程来看,光明日报同志的修改并不小,包括标题突出“唯一”、框架由三部分改为四部分,修改后篇幅增加了1/3;突出了邓小平要完整地、准确地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体系的观点,批判了“两个凡是”;文章结尾部分提出“科学无禁区。凡是有‘禁区’的地方,就没有科学”,指出现在仍有“禁区”,有待于我们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武器把它冲破,等等。如果按照“中”稿对待“光”稿的同一标准,“光”稿应该认定为一篇全新的文章,光明日报的同志也就应该从编辑变成了作者。但光明日报的同志从来就没有想过把《实》文当成自己的作品,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因此就变为作者。他们认为这不仅不符合历史事实,而且也有悖于新闻出版职业道德,违背《著作权法》的立法精神。 列宁说得好:“只要再多走一小步,仿佛是向同一方面迈的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错误。”(《列宁选集》第31卷第85页)在《实》文问题上,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的同志,作为参与修改者,是有重要贡献的,但如果再向前迈一小步,把自己当作文章的作者,“真理便会变成错误”,如果把这个问题硬扯到中央党校甚至胡耀邦那里去,可能就要犯更大的错误。

一般来说,光明日报等正式媒体的新闻稿件中并不设有“通讯作者”这一署名方式。在学术论文等科技论文中,通讯作者是指拥有最主要贡献并负责与期刊编辑、论文评议人员之间的沟通的作者。而在新闻稿件等非学术性质的文章中,重点在于报导事实和事件,不必要对作者进行类似于学术论文中的详细说明和署名方式。一般情况下,新闻稿件去署名的方式是按照作者的重要性和与文章相关性来确定的,而通讯作者这一署名方式只属于学术性质的文章中。

梁衡,1946年出生于山西霍州,196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著名散文家、学者、新闻理论家、政论家和科普作家。曾任《内蒙古日报》《光明日报》记者、国家新闻出版署副署长、《人民日报》副总编辑。

代表作有《觅渡,觅渡,渡何处》《大无大有周恩来》。先后有《晋祠》《觅渡,觅渡,渡何处》《跨越百年的美丽》《壶口瀑布》《夏感》《青山不老》《把栏杆拍遍》等60多篇次的文章入选大、中、小学教材。

曾荣获全国青年文学奖、赵树理文学奖、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和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等多种荣誉称号。2018年12月,荣获第六届范敬宜新闻教育奖。

扩展资料:

主要作品

1、科学史章回小说《数理化通俗演义

2、著有新闻三部曲《没有新闻的角落》《新闻绿叶的脉络》《新闻原理的思考》。

3、新闻四部曲:《记者札记》《评委笔记》《署长笔记》《总编手记》。

4、学术研究集:《影响中国历史的十篇政治美文》《毛泽东怎样写文章》《我的阅读与写作》《官德十讲》等。

5、论文集:《为文之道》《壶口瀑布》《梁衡理科文集》《继承与超越》《走近政治》《梁衡文集》九卷、《梁衡文存》三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梁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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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难度,除非很有理论深度、很有指导意义的文章,而且每期的定调不一样,有时候你的文章这一期发不了,下一期,与主调一致了,就有可能给你发了。普通人就发论文一般就在理论研究刊,副刊就刊发些小杂文

没有。投稿要求要严格,而一些高校硕士博士想要顺利毕业,只要在像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文章,就都可以加分用得上,可见这几个报纸的权威级别和价值分量。当然,在这类报纸刊登发表文章,对投稿文章质量水平要求是非常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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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就是1966~1976年的文革以后,人们要求对"文革"中的错案进行平反,然而,当时党中央的主要领导人提出"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为了反对这个错误方针,思想理论界展开了一场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徐圻1982年从贵大哲学系毕业,曾留校任教17年,主要从事西方哲学、科学技术哲学、东西方文化比较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随着岁月的流逝和学识的增长,他的学术视野和思考层次、研究领域都不断扩大和深化。1994年7月6日《光明日报》发表徐圻的论文《保持自身特质是振兴哲学的前提》,在国内产生较大反响。1995年8月10日的《光明日报》又发表了徐圻撰写的《马克思主义:一个不可超越的文化论题》,该文批评了当时学术界在热烈讨论文化价值问题时却不愿涉及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近现代文化史上的地位问题的倾向,同样在国内引起较大反响。他的论文《冲突中的交融——论当今中国三种文化形态及其关系》,被《新华文摘》1999年第1期全文转载,并获省“五个一工程”优秀论文奖。《道德自律是精神文明的最高实现形式》一文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据不完全统计,1984年以来,徐圻共发表150多篇论文,其中有10余篇发表或转载在《光明日报》、《新华文摘》、《社会科学战线》等权威报刊上,有20多篇被《复印报刊资料》、《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核心期刊全文复印或摘引。至今,他已出版专著6部。如此之多的论文、专著从一个侧面向人们展示了徐圻这位扎根于贵州高原的学者,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淡泊名利、勤于思考、与时俱进、不懈追求的精神。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他奠定了自己在贵州学术界的地位和在国内学术界的影响。

《光明日报》发表一文论文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文章指出,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任何理论都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这是从根本理论上对“两个凡是”的否定。

1905年5月11日,冼星海诞生。冼星海是中国著名音乐家,广东番禺人,生于澳门。

其作品《黄河大合唱》《在太行山上》《到敌人后方去》等歌曲至今仍为人们喜爱。著作有《论中国的民族音乐形式》《民歌与中国新兴音乐》等。1945年10月30日冼星海在莫斯科病逝,年仅40岁。

1950年5月11日,中国与丹麦王国建交。丹麦位于欧洲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以南,波罗的海和北海之间,首都哥本哈根。

1953年5月11日,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在北京成立,包尔汉当选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委员会主任。

光明日报创刊于1949年6月16日,是中共中央主办,以知识分子为主要读者对象的思想文化大报。作为党和国家联系广大知识分子的桥梁和纽带,光明日报始终得到中央领导集体的亲切关怀。

收数学教育学是东北师范大学作为一所综合性师范大学的传统学科,体现着鲜明的师范特色。从1950年东北大学易名为东北师范大学,数学系就有初等数学教学组,这就是今天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教育系的前身,是早年的东北师范大学数学系最早建立的四个学科之一。我国老一辈的著名数学教育家马忠林教授、刘梦德教授、梁植文教授等等都曾经为该学科的发展做出过积极贡献。    数学教育系一直以来秉承着为基础教育服务的优良传统不断发展壮大,目前数学教育系有教授4名,副教授2名,讲师3名。其中史宁中教授是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方向的博士生导师,东北师范大学校长,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国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修订组组长。有《数学与数学教育》、《数学思想概论》等数学教育著作多部,并先后有《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创新:一所一流师范大学的灵魂》、《教师职业专业化:新世纪教师教育的重要使命》、《走向尊重的教育》等多篇论文在《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哲学研究》等报刊上发表。其中他在《教育研究》上发表的《关于教育的哲学》一文,被美国柯尔比科学文化中心评为优秀科学论文,被30多家杂志和出版社转载。多次应邀赴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等国讲学和开展合作研究。高夯教授为全国高师数学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兼职教授,吉林省数学会常务理事,东北地区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常务理事。主持国家、省部级项目多项,著有《高观点下的中学数学》等著作。数学教育系不仅有学术造诣深厚、在国内的课程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教育问题上具有相当影响的知名专家、教授,近十年来也有一大批新毕业的年轻博士陆续充实都教师队伍中来,使得师资队伍年龄结构更加合理、研究方向更加均衡,数学教育系教学和科研水平堪称一流。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公开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这篇文章在广大干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1978年5月11日在《光明日报》发表的特约评论员文章,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文章指出,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任何理论都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这是从根本理论上对“两个凡是”的否定。

这场讨论冲破了“两个凡是”的严重束缚,推动了全国性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解放运动。门捷列夫根据原子量的变化,制定了元素周期表,有人赞同,有人怀疑,争论不休。尔后,根据元素周期表发现了几种元素,它们的化学特性刚好符合元素周期表的预测。这样,元素周期表就被证实了是真理。

哥白尼的太阳系学说在300年里一直是一种假说,而当勒维烈从这个太阳系学说所提供的数据,不仅推算出一定还存在一个尚未知道的行星,而且还推算出这个行星在太空中的位置的时候,当加勒于1846年确实发现了海王星这颗行星的时候,哥白尼的太阳系学说才被证实了,成了公认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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