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均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各诸侯国内,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国等置执圭、执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唯受命于诸侯。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普遍废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而实行郡县制,出现了有别于之前卿大夫的封爵。战国各大国出现了侯爵,如秦有彻侯、关内侯,楚有通侯,其他各国均有侯。除侯外还有封君,侯、君封地或以县计,或以户计,但仅能食其封地的租税,无军政司法独立权,不世袭。除此以外,各国还有一些特别的爵称,如楚国的封爵还有执珪、执帛。如通侯、君等。这些新设的封爵有大小不等的食邑,但不能世袭。战国时代,王室衰微,已经失去了中央政府的地位,成为一个很小的地方政权。 六卿/五官/宫内官 六卿、五官分掌国家事务,在他们之下是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等较为低级的官员。大都,管理诸侯以及周天子宗亲们的采邑;小伯,管理卿、大夫的采邑;艺人,泛指有专门技术的如卜、祝、巫师、工师等官员;表臣百司,泛指在六卿、五官府上执行具体事务的低级官吏;太史,撰写国史、记录周天子和百官举止,草撰周天子的册命;尹伯,位次五官的总执行官;庶常吉士,位次大夫,是最低级的世袭官员。 周天子除了朝臣之外,还保留了很多专门管理王室内务的官员,如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携仆、百司、庶府等。虎贲,周王的禁军;缀衣,管理王室的衣服装饰,与后世的尚衣相仿;趣马,管理王室车马;小尹,总管一类事务的王室总管;携仆,管理王室日常使用的各类器物;百司,执行各类勤杂事务的小官吏;庶府,管理王室财物。 周行分封制,王京周围大约千里范围之内的属於周天子直辖,其他地区分封给周天子的亲族、功臣、臣服的前朝诸侯、以及蛮荒地区的地方首领。主要的诸侯都是周天子的亲族,同姓的称「伯父」、「叔父」;异姓的称「伯舅」,「叔舅」。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并分封自己的亲族、家臣为卿大夫。卿大夫拥有世袭采邑。协助卿大夫管理诸侯国事务以及采邑事务的官吏是士,士的身份是世袭的,但是没有采邑。周天子与卿士、国君与卿大夫的关系都非常类似,古称「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就是说周天子以嫡长子继承,天子的子弟就被封为诸侯;诸侯以嫡长子继位,诸侯的子弟就被封为大夫;大夫以嫡长子继位,其他大子弟就获得士的身份。由此,自天子直至诸侯、卿、大夫、士,都是各自大小不等的宗族的族长,官职等级和宗法制度严格的结合,构成周朝政制的最主要特点。 诸侯列国的重要职官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司徒治民,掌户籍;司马治军;司空管理土地、建筑、田赋;司寇掌管刑狱诉讼。 中原诸侯国的地方政权组织基本为国野制。国为国都(诸侯国的京城以及较大的城市),野泛指农村和普通城镇。据《国语?齐语》载,齐国在国中以五家为轨,设轨长,十轨为里,设里有司,四里为连,设连长,十连为乡,设乡良人,爵为大夫;在野以三十家为邑,设邑有司,十邑为卒,设卒帅,十卒为乡,设乡帅,三乡为县,设县帅,十县为属,设属大夫和属正长各一人。 春秋中后期,诸侯国普遍设立县,由国君派大夫治理,称县大夫。县大夫下设有县师、司马、司寇等官。县本来设置在一国的边境,其目的是为了加强防守。至春秋中晚期,内地也设县,如晋国就曾在旧都绛(今山西翼城县)设县,称为绛县。由於县的大量设置,就逐渐取代了国野制,县郡官吏也就成为地方政权的主要官吏。当时的晋国设郡作为县以下的一级政权,与后世的郡县制不同。 卿大夫的封地称为家、或邑。强大的卿大夫拥有的封地甚至有六、七县之多。代表封君管理封地事务的称为邑宰。邑宰由封君任免,由封君支付俸禄,只是卿大夫的家臣。不过由於卿大夫世执国政,所以这些家臣也就实际上掌管者政府事务,甚至有些家臣挟持封君,不但把持卿大夫的家政,而且把持者国家的政务,例如鲁国的阳虎。 战国时期,由於连年的兼并战争,周朝的数百个诸侯国已经被合并成为魏、赵、韩、齐、楚、秦、燕七个强国,以及宋、卫等几个小国。这些国家的疆域远远超过之前的诸侯国,甚至连周朝鼎盛时期的周朝直辖地区也不能与之相比。在这个时期,出现了强大的常备军、以及为维持这支常备军而建立的新型的政府体制。官职开始文武分流,世卿世禄制度被废除,俸禄取代了封地。君权等到极大的扩张,国君的亲族开始逐渐退出政治的中心。 相,直到春秋时期还只是承办礼仪事务的小官,在战国时期已经成为仅次於国君的百官之长,列国普遍设置。秦国称相邦,齐国设左、右相,赵国称丞相,后各国均称丞相。 战国之前,文武不分,所谓出将入相。但是这种制度是以家族政治和家族军队为基础的,随着战国时大量常备军的设立以及连年的战争,专门的武将开始现。燕、赵、魏、齐等国设立将军职位,统帅常备军,位次丞相。秦国则只有在发兵出征的时候才临时任命将军,平时以大良造为最高武职,以国尉次之。 虽然官职的世袭制度被废除,但是爵位得到保留。齐、燕、赵、魏等国的爵位分卿、大夫两等,卿分上卿、亚卿,大夫分为长大夫、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这些爵位其实就是之前的官职名称,反映了之前周朝官爵不分的情况。秦国的爵位制度非常发达而特别,除少数爵位外,大部分爵位也是官职。秦国的爵位共设二十级:第一级公士,第二级上造,第三级簪袅,第四级不更,是相当於士的,第五级大夫,第六级官大夫,第七级公大夫,第八级公乘,第九级五大夫,第十级左庶长,第十一级右庶长,第十二级左更,第十三级中更,第十四级右更,第十五级少上造,第十六级大良造,第十七级驷车庶长,第十八级大庶长(卿),第十九级关内侯,第二十级彻侯,其中第十六级以下官爵合一。 战国时期,郡县制得到普遍的施行。县,本来作为特别行政区设立於边地,於卿大夫的封邑不同,县直属於国君。郡是春秋末年才出现的,始见於晋国,郡当时设在新占领的边地,当时的郡隶属於县。《左传?哀公二年》云:「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郡的长官也因为郡为边地之因而初为武人专任,称守、郡守、太守,郡守之下设立统领一郡军队的高级军官-都尉,以及国君派遣监督郡守的监御史。随着被征服的地方逐渐稳定,人口日渐繁盛,郡之下又分设县,形成后来的郡县二级制。战国时期,仅齐国不设郡,全部分为五都,都设大夫,统领一都军政,其实与他国的郡没有区别。 在县一级地方,主要的官职为令(秦国称大啬夫)、丞(秦国称啬夫)、尉、司马、司空。县令是一县之长,按照中国古代行政、司法合一的原则,县令也是县的最高法官。县丞位次县令,辅佐县令处理政务。县尉管理刑狱事务,负责地方治安与案件的侦缉。和中央政府的司马主管军政不同,县的司马专门管理养马事务。与中央政府的司空一样,县的司空也是主管公共建筑的官员,由於战国时代的公共建筑一般由受到刑罚的犯人从事作业,所以县司空也有管理监狱刑犯的职能。令、丞、尉、司马、司空均各自拥有属吏,称令史、史、尉史等。此外,韩国、魏国的县设御史,这里的县御史只是书记官,没有监察职能。韩国的县设有司寇,行使县尉的职务。秦国在蛮夷之地的县级政权称道。专门管理王室私用领地以及王宫所在的县级政权称都,都不隶属与郡,直接隶属於内史。 县以下,设乡、里等,乡有啬夫,里有三老。这些不是官吏,是地方族属中地位较高者,可以代表县官处理轻微的纠纷,帮助徵收税赋和安排劳役等。设於边地、要地、以及交通线附近的乡一级地方称亭,设亭长,为低级小吏,负责监视动静、捕捉逃犯、解送服役者等。 战国时期,各国在地方普遍设置一些专门职务,如陆地诸关口设关吏、重要水道设置津吏、在较大的集镇和市场设置市掾、专门管理水利事务的河丞等。 战国以前,各诸侯国内部的爵实际上有卿、大夫、士三级,每级又分上中下三等。各国按国大小待遇不同,如《左传》中载“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同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大,下当其下大夫。”有不同的食封标准,如《国语》中载“大国之卿,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左传》中也载赵简子曾有“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之语。 战国时,各国的爵大致有卿、大夫等。如各国都曾有“上卿”、“亚卿”、“客卿”等,均为将相所得的高爵。大夫一级如有上大夫、中大夫、国大夫、五大夫等。战国各大国出现了侯爵,如秦有彻侯、关内侯,楚有通侯,其他各国均有侯。除侯外还有封君,侯、君封地或以县计,或以户计,但仅能食其封地的租税,无军政司法独立权,不世袭。除此以外,各国还有一些特别的爵称,如楚国的封爵还有执珪、执帛。 “相”有辅佐之意,作为一种官称,春秋时代就已经有了,那时只是一种地位不高的礼宾官。“邦”就是国,相邦就是辅佐国君办理军政大事的官员,就是国君下面的大总管。汉人避刘邦讳,改相邦为相国。先秦的古书如《庄子·盗跖》称宰相,《战国策·赵策三》则称丞相,指的都是同一官职。“宰”作为官名,甲骨文就已出现了,春秋时代某些国家,已有总领百官的冢宰、太宰,也有助卿、大夫总管一家一邑事务的家宰和邑宰。这些冢宰、太宰或相,还是某些强大的卿大夫的世袭官职。作为一国最高行政长官的相,其设置当萌芽于春秋齐景公时,景公曾设左右相。相的职权,据《荀子·王霸篇》云: 相者,论列百官之长,要百事之听,以饬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度其功劳,论其庆赏,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 战国时期的相职一般多由文人充任,相之外又设擅长兵法的人统兵打仗,镇守边邑,称为将或将军。从《秦简》看,“将”是简称,法定官名应叫“将军”。将军原是春秋时晋国“六卿”的称号。不过晋六卿是合军政于一身,不单是统兵官的专称。原来春秋时的卿大夫不仅有统治的权力,而且有宗族和“私属”的军队亲自统率着。到战国时,由于统治范围的扩大,官僚机构的庞大复杂,常备兵的建立和征兵制度的推行,以及战争规模的扩大和战争方式的改变,在官僚机构中不得不文武分家,产生文官的首长——相,以及武官的统领——将。作为最高军事长官的将,其职位仅次于相。例如魏国,在魏文侯时,曾先后以魏成子、翟璜、李悝为相,而另有乐羊、吴起、翟角为将。又如齐国,齐威王曾先后以邹忌、田婴为相,而另有田忌、申缚为将。燕国的乐毅,赵国的廉颇,魏国的吴起,齐国的田忌都是战国时代赫赫有名的将军。 后来,丞相专事文职,而大良造专为武职,例如白起屡建战功,封为列侯,官职还是大良造。秦设将军的官职,是在秦昭王时,秦昭王初立时以魏冉为将军,保卫首都咸阳,从此秦才有将军,但是,秦国的将军不是固定专职的,往往是在出征时由国君临时委任的。 原来春秋时代晋国的上、中、下三军还设有尉,因为中军地位最尊,中军的尉又称元尉,元是大的意思。战国时代各国仍有中尉的官名。《史记·赵世家》载:“赵烈侯使荀欣为中尉,选练举贤,任官使能。”这和《礼记·月令》所说太尉的职责“赞桀(杰)俊,遂贤良,举长大”是相同的。后来赵国在将军之下又设有国尉、都尉。秦国在昭王时,也在大良造下增设国尉一级。例如白起,初为左庶长,继升为左更,再升为国尉,最后升为大良造。在秦国设丞相以后,大良造便成了高于国尉的武官。后来秦国不设大良造,国尉便成为中央最高的军事长官。秦国在统一全国后以太尉掌管全国军事,便是沿袭国尉这个职官而来的。 御史在商周时代已有设置,这个官职在战国时代本是充当国君秘书之类的差事,别国使臣来献国书,往往由国君的御史接受,国君临朝接待外宾,御史常立身边。《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云: 秦王饮酒酣,曰:“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鼓瑟。”赵王鼓瑟。秦御史前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 国君宴会群臣,御史也常陪同在旁。《史记·滑稽列传》云: (齐)威王大说,置酒后宫,召(淳于)髡赐之酒。问曰:“先生能饮几何而醉?”……髡曰:“赐酒大王之前,执法在旁,御史在后,髡恐惧俯伏而饮,不过一斗径醉矣……” 《秦律》规定,廷尉每年要到御史处核对刑律。这些都说明战国时代的御史是保管文书档案、负责记录,与国君十分接近的官员。秦统一中国后,三公中的御史大夫,还是秘书兼监察性质的官,这当是沿袭战国时代的官制的。 县令下的丞,在县中的地位是相当于国君的相的。韩、魏等国在县令之下还有御史,县御史在县中的地位相当于国君的御史大夫。 司寇,掌管司法的官职,战国时代各国均有设置,但名称不一。三晋沿用司寇之名,赵国的李牧曾任此职。秦国虽然也有这个名称,但根据《秦律·司空》的记载,它却是一种刑徒。秦国掌司法的官称为廷尉。廷尉的取名,可能与东周王期的“讨奸之官”尉氏有关,是一种殿中的执法官。齐国中央政府掌司法的官称为士师,《孟子·公孙丑下》云: 孟子谓蚔◆(W1音蛙)曰:“子之辞灵丘,而请士师,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矣,未可以言与?”又云: 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 从孟子谈话的语气,士师应是齐国殿中的执法官。士师一名是沿袭周朝的官称,周的士师就是司寇官属。 战国时期各国的中央官主要由上述几个官称分别掌握由中央到地方的军、政、法各部门的权力。 战国时代是以地主的统治代替了领主的统治,其封建社会和封建政权的本质并未改变,还是维护着等级制度。站在这等级最高阶层是国君,在国君之下有各种等级的爵位。三晋、齐、燕的爵位,大致是沿袭春秋时代,可分为卿和大夫两级: 一、在卿当中有上卿、亚卿之分。例如魏国翟璜“欲官则相位,欲禄则上卿”。赵国蔺相如、虞卿都曾“拜为上卿”,在齐国,孟子曾做过卿。在燕国,乐毅曾为亚卿,荆轲曾被尊为上卿。 二、在大夫之中,有长大夫、上大夫、中大夫等。例如魏国,吴起做西河守时,奖励军功,曾以长大夫赏人。后来须贾曾为魏中大夫。在赵国蔺相如做过上大夫。在齐国,淳于髡、田骈、接子、慎到、环渊等都做过上大夫。 战国时,秦国的爵位比较特殊,商鞅曾分为二十级。第一级公士,第二级上造,第簪袅,第四级不更,是相当于士的,第五级大夫,第六级官大夫,第七级公大夫,第八级公乘,第九级五大夫,是相当于大夫的,第十级左庶长,第十一级右庶长,第十二级左更,第十中更,第十四级右更,第十五级少上造,第十六级大上造,第十七级驷车庶长,第十八级大庶长,是相当于卿的,第十九级关内侯,第二十级彻侯,是相当于诸侯的。级高位尊。同时,秦的官和爵是不分的,大概第十六级大上造(或称为大良造)以下,既是爵位名称又是官职名称。秦国还有所谓客卿,凡是别国人士入秦,得到卿的爵位的就通称为客卿 三、郡县地方制的确立及其长官的设置 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大国往往把新兼并的地方,建设为县。到春秋中期,楚国新设的县已逐渐多起来,有所谓九县(九指多数)。春秋后期,晋国又把县制推行到内地。在卿大夫的领地里也分别设县。最初县都设在边地,是带有国防作用的。县与卿大夫的封邑是不同的,县内有一套集中的政治组织和军事组织,特别是有征赋制度,其中包括征发军实和军役,以加强国防力量。如《左传·成公七年》载:楚围宋之役,“子重请取申、吕(二县)以为赏田”,申公巫臣说:“不可,此申、吕所以为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晋郑必至于汉。”楚王听了申公巫臣的话才没有答应子重的请求。战国初期,秦国还不断在东部边疆设县,公元前456年开始在频阳(今陕西富平县东北)设县。公元前398年在陕(今河南陕县)设县,公元前374年又在栎阳(今陕西临潼县东北)设县。这些地方置县的目的,是为了防卫外敌,保护边疆,这是很清楚的。 郡是春秋末年才开始设置的,最初出现在晋国,是在内地推行县制以后设立的。郡本来设在新取得的边地,因为边地荒陋,地广人稀,其面积虽然较县为大,但是地位要比县为低,《左传·哀公二年》云: 简子誓曰:“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斩艾百姓,欲擅晋国而灭其君。寡君恃郑而保焉。今郑为不道,弃君助臣,二三子顺天明,从君命,经德义,除垢耻,在此行也。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 杜预注引《周书·作雒篇》:“千里百县,县有四郡。”可证春秋时县大于郡。到战国时代,边地逐渐繁荣起来,人口逐渐增多,因为郡地盘太大不易管理,便在郡下划分为若干小县,产生了郡县两级地方组织。这种郡统县的制度,也是三晋最先推行。例如魏的上郡有15个县,赵的代郡有36个县,韩的上党郡有17个县。后来秦、楚、燕三国也效法三晋的郡县制度。 战国时代的郡都是设在边地,主要是为了巩固国防,所以一郡的首领称为守,也称郡守、太守。《战国策·赵策一》云: (韩王)令韩阳告上党之守靳◆曰:“秦起二军以临韩,韩不能有。今王令韩兴兵以上党入于秦,使阳言之太守,太守其效之。”靳◆曰:“人有言,挈瓶之知,不失守器,王则有令,而臣太守,虽王与子,亦其猜焉。臣请悉发守以应秦,若不能卒,则死之。”韩阳趋以报王。王曰:“吾始已诺于应候矣,今不与,是欺之也。”乃使冯亭代靳◆。 从这段记载得知,太守是国君直接任免的,都是由武官来充任的,有权征发本郡役卒。代行或试用期的郡守称假守。郡的署衙称府,郡守以下设有主管军务的都尉以及负责监察的御史。 战国时,只有齐国始终没有设郡,但有类似郡的都的制度。齐国共设有五都,五都均设有选练的常备兵,即所谓技击,也称“持戟之士”,因而有所谓“五都之兵”,也称为五家之兵。《战国策·齐策一》云: 苏秦为赵合从,说齐威王曰:“……齐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粟如丘山,齐车之良,五家之兵,疾如锥矢,战如雷电……。 又《战国策·燕策一》载,齐宣公令“子章将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众以伐燕。” 都的长官仍旧称为大夫,平陆是齐的五都之一。 《孟子·公孙丑下》云: 孟子之平陆,谓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伍,则去之否乎?” 齐桓公时,管仲整理政治军事,实行“叁(三)其国而伍(五)其鄙”的政策,曾把鄙分为五属来统洽。战国时,齐设五都,可能是从五属演变而来的。五都不同于五属,就是五都已带有郡的性质。 当时各国郡的设置,虽仅限于各国的边区,但县的设置已很普遍。大概凡是有城市的都邑都已建为县,所以史书上县和城往往互称。只有秦国在战国初期还未普遍设县,因而普遍设县也就成为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 县的官僚组织主要有县令、县丞、县尉、县司马、县司空。 县令是一县最高的行政长官,秦国的县令也称大啬夫。县令的属官有令史,助县令掌文书,调查案件,率卒捉拿人犯等。县令(县啬夫)有缺,令史可以代理。令史有属官叫令史掾。 县丞,地位仅次于县令(县啬夫)。县丞分管经济和司法,包括粮草的征收和亲自审问案件。县丞有属官称丞史。 县尉,分管县内军务,有权发一县役卒,监督役卒服役和督造文书等,其属官有尉官吏(或称尉史)、士吏等。 县司马,《秦律》规定,若马匹不好使用,司马要受处罚。可见这个官与一县的马政有关,或许是专司一县马匹的征调和使用。其属官有司马令史和司马令史掾。 县司空,本主管县工程建筑(以军事性质为主),但因建筑工程多用刑徒,所以又是分管刑徒的官。其属官有司空佐史、司空啬夫、士吏等。 据《韩非子》、《战国策》的记载:韩、魏的县还设有御史。从新郑出土的韩兵器铭可知,韩国县还设有司寇,主管县的刑法,也管兵器的制造。但是秦国的司寇则是一种刑徒。 秦国相当于县一级的地方官职还有道和都。道是设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设道官,又叫道啬夫。都是设在有王室私产和宫室的地方,有都官。不属县令管辖而直属中央内史,自己有一套机构,属官有佐、史、啬夫之类。 在县之下有乡、里、聚(村落)等组织。乡的组织在春秋时代已出现,据《国语·齐语》、《左传·宣公十一年》(前598年),襄公九年(前564年),及三十一年(前542年)载,齐、宋、郑、楚等国已经有乡的设置。乡以下里的组织在春秋战国间也已出现。《墨子·尚同》里所提到的行政系统是天下、国、乡、里。《吕氏春秋·怀宠篇》里所提到的行政系统有国、邑、乡、里。邑有大有小,大邑相当于县,小邑是隶属于乡、里。所谓聚,就是民众聚居的地方,实际上是相当于一个村落。据《史记·商君列传》载,商鞅在秦变法时,曾合并乡、邑、聚为县。乡中的小官吏有三老,掌一乡之教化;啬夫,掌一乡狱讼和税收;游徼,掌乡中捕盗。里有里正,或称里典。秦国充任里典的多是乡间豪强有勇力之人,即所谓“率敖”。里中的居民统称里人,以家为单位,按什伍编组,并设有伍老。编入伍的居民统称伍人,也叫四邻。编入伍的各家男丁称士伍。 此外,战国时代还有“亭”的设置。《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魏吴起为河东守时,秦在其边境设亭,起攻亭,一朝而拔之。 由上述可知,战国时期各国地主政权的统治机构,从国到郡、从郡到县、从县到乡,已有系统地分布到各个角落,控制着整个国家和社会,形成一个非常完善的官僚体制。 战国时期,各国还有一些地方性的专职官吏,如在关津要道、贸易中心设置关吏、津吏、市者、市掾;在重要河道水利处设置河丞等。 四、郡县征兵制和常备兵制的推行 春秋时代,各国的军事组织是封建割据的。各国卿大夫有其独立的军事组织,有宗族部队和“私属”部队。这些部队都是凭着封建从属关系组织起来的。各国军队主要成分除“国人”外,还强迫征发所隶属的农民服役。中原各国的国君,由于宗族的内讧和对外战争,由于“国人”的叛离和农民的反抗斗争,因而权力逐渐削弱了。而某些卿大夫却在逐渐强大,国的军事组织不可避免地为卿大夫所分割而瓦解。如《左传·襄公十一年》载: 季武子将作三军,告叔孙穆子曰:“请为三军,各征其军。”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武子固请之……正月,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 晋国到平公时,公室势力也已削弱,《左传·昭公三年》载: 叔向曰:“然,虽吾公室,今也季世也。戎马不驾,卿无军行,公乘无人,卒列无长,庶民罢敝,而宫室滋侈。” 旧的军事组织在瓦解分裂,而新的军事组织——郡县的军事组织却在不断的生长和发展。县原来就有一套征赋制度。所谓赋,包括军备和军役在内。《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说 楚◆掩为司马,子木使庀赋,数甲兵。甲午,◆掩书土、田……量入修赋,赋车籍马,赋兵车、徒兵、甲楯之数。既成,以授子木,礼也。 到春秋后期,县的军队已成为很有力的部队了。到战国时期,各国边地都已分设郡县,中心区也普遍设县,于是征兵制度就推行到全国,郡县成为征兵的地区单位。据《战国策·齐策一》载: 苏秦为赵合从说齐宣王曰:“……临淄之中七万户,臣窃度之,下户三男子,三七二十一万,不待发于远县,而临淄之卒,固以二十一万矣。 韩国的大县宜阳,城方百里,也有“材士十万”,整个魏国如果“悉起其百县胜兵”,也不下三十万。这时期各国在战争时征兵,大都以郡为单位。 战国时服兵役的年龄,大概从十五岁到六十岁。《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记载长平之役说: 秦王闻赵食道绝,王自之河内,赐民爵各一级,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遮绝赵救及粮食。 《战国策·楚策二》记载,楚国大司马昭常防守在楚的东地,曾对齐的使者说:我典主东地,且与死生,悉五尺至六十,三十余万弊甲钝兵,愿承下尘。 当时各国遇到大战,往往征发全国壮丁、倾国以赴。如长平之役,赵国“悉其士民,军于长平之下,以争韩之上党”。秦国灭楚之战,秦将王翦带了六十万人伐楚,他曾说“今空秦国甲士而委我”。但若是一般小战。则只征发与敌国邻近的郡县壮丁去作战。其他郡县就休养生息,以备将来。 战国时代,各国除实行以郡县为单位的征兵制外,还建立了常备兵制度。春秋末年,各国已有奉养力士和挑选训练勇士的风气。晋国世卿虊怀子曾有勇士州绰、邢蒯和力士督戎等。吴王阖闾曾选猛士五百人和跑得快的三千人为前阵,并曾教练七年,要带甲士兵一口气跑三百里才得休息。战国时,由于各国建立了集权的封建政权,常备兵制也就建立起来。李悝曾教魏文侯“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吴起曾教楚悼王“◆(裁)减百官之禄秩,损不急之官,以奉选练之士”。商鞅曾教秦孝公“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 这时各国的常备兵大多是考选出来的,有特殊的待遇。例如魏国考选武卒时,“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箙)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通过这几种严格地考核,中试的就可以免除全户徭赋和田宅的租税。当时各国出兵时,往往以常备兵带领新征发来的士兵作战。
这个太多没人答的,而且没悬赏,有悬赏也不知道你给不给
兔唇、在你心里想说这样扔到床下填词床上看电视边吃边说道!好吗!好吗!好吗!好吗!好吗!好吗、哦?我也好的确很久没有联系你!好吗、在你
管仲和鲍叔牙都是生活在2650多年前春秋时期的齐国人,也都是当时齐国著名的政治家,他俩年轻时就成为了好朋友,后来他们一起经历了许多的风风雨雨。我小时侯比较喜欢读春秋战国这段历史,司马迁在《史记》中也重点记述了不少春秋战国时期的故事,现在许多的成语典故也出自那个时期。
想必大家都读过管仲与鲍叔的故事吧?
鲍叔和管仲是好朋友,所以很了解管仲。在管仲和他做生意时,出的本钱少,拿的钱却多,鲍叔不认为管仲不讲友谊,而认为管仲是家里穷,需要财物。又在管仲参加战斗时,从战场上逃了回来,鲍叔说管仲没有贪生怕死,只是要供养家里年迈的老母亲罢了。
后来,在公子小白与公子纠争夺王位时,鲍叔帮公子小白,管仲帮公子纠。管仲为了让公子纠快点儿继承王位,朝公子小白射了一箭,恰巧射到公子小白的腰带,小白连忙装死,过了公子纠,和鲍叔一起赶在公子纠之前登上了王位。
公子小白登上王位后,想杀管仲,鲍叔却极力劝阻,说管仲的能力在自己之上,并推荐管仲当宰相。后来管仲果然在齐国做了一番大事业,带着齐国走向了繁盛。
鲍叔发现管仲的才能,可谓识才,他又多次包容了管仲,可谓爱才。正是鲍叔的识才之慧和爱才之度,让管仲的才能最终得到了最大的发挥,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管仲之前的多次过失,与他后面的成就比起来,就不值一提了。倘若,鲍叔前面只要有一次计较,废掉管仲的话,后面作文历史就要改写,也就看不到管仲才能的巨大闪光了。多次的包容,保证最后的成功。
人无完人,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有优点和缺点。当缺点暴露,导致过失时,要适度地包容,要给出改过自新的机会,给出优点发挥出来的时间。包容就是要心胸开阔,宰相肚里能撑船。我们从中可以悟出了道理——识才贵在爱才。
管仲曾曰:“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牙也。”冯梦龙曾曰:“浪说曾分鲍叔金,谁人辨得伯牙琴!千金交道好如鬼,湖海空悬一片心。”曾巩曾曰:“夷吾鲍叔贫贱间,分财亦不辞多取。”这些话都赞扬了鲍叔的识才、爱才。
历史上,惜才爱才的例子很多,结果都取得了成功。又如,晋文公重耳有一段时间曾流亡在外,很多人想陷害他,甚至有贪生怕死者,偷着财宝跑了。而重耳却心胸宽广,不计前嫌,事后,将虽然陷害过他,但有才能的人都封了官,结果这些人都帮他做出了贡献。
借鉴鲍叔的识才爱才,我们在与人打交道时,也要善于识友爱友。要结交有才能的人做朋友,朋友之间的矛盾要包容和化解,多欣赏朋友的优点。互相帮助,互促成功。
选贤任能一定要坚持正直原则。
春秋时期,齐桓公任用管仲改变了齐国的落后面貌,富国强兵,齐国一举成为“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由此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不过对于怎样选拔人才,齐桓公并没有不十分明确标准。
一天,齐桓公在管仲的陪同下,来到马棚视察养马的情况。他一见养马人就关心地询问:“你觉得哪一件事最难?”养马人一时难以回答。其实,养马人心里是十分清楚的:一年365天,打草备料,饮马溜马,调鞍理辔,接驹钉掌,除粪清栏,哪一件事都不是轻松!管仲在一旁见养马人尚在犹豫,便代养马人回答说:“以前我也养过马,依我看,编排用于拴马的栅栏这件事最难。为什么呢?因为在编栅栏时备用的木料往往有弯的也有直的。
如果想让所选的木料用起来顺手,使编排的栅栏整齐美观,结实耐用,开始的选料就显得很重要,下第一根桩的时候尤其要慎重。如果在下第一根桩时用了弯曲的木料,随后你就得顺势将弯曲的木料用到底,像这样弯曲的木料之后紧接着使用弯曲的木料,那些笔直的木料就难以派上用场。相反,如果一开始就选用笔直的木料,继之必然是直木接直木,曲木也就派不上用场了。其实,选拔人才同编栅栏选料的道理是一样的,国家在起初选拔肩负重任的人才时,必须慎重行事,从一开始就把握正直的标准,以便今后按这样的标准选贤任能。”
听了管仲的这一番高论,齐桓公深为佩服,确定了以正直作为国家选拔贤才的标准,世代相传。
最佳答案首先是地理环境:希腊是环绕着爱琴海发展起来的,由多个岛屿组成的海洋国家。同时期的中国(具体时间得自己查查,大概是西周末以及春秋战国时期)是以黄河流域为核心发展起来的陆上国家。两者最大的差别是:一个是围绕着海洋发展起来的文化与经济强国,一个是以陆地河流为核心发展起来的军事强国。由于地理环境的区别,造成了2国在经济,社会生活,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区别。首先,最根本的区别是经济基础的本质不同。希腊以爱琴海为核心,利用便利的海上交通,建立了与小亚细亚、埃及北非各国的贸易往来。(希腊的主要出口品是陶器,橄榄油)并逐渐成为地中海的贸易主体,希腊各城邦从这种贸易往来中获得了巨大的利润,并逐渐发展为一个强国。而东方的中国,由于是围绕大河进行生产和发展的,于是形成了自给自足的农耕文化。商业在社会生活中处于次要地位, 商业在对国家的贡献远不如希腊。其次,由于经济的差别,使得社会阶级关系和政治制度有明显的差异。在希腊,商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它们控制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在希腊产生了“共和制”以及“议会”,商人通过这种手段获得政治权力。而由于是由多个岛屿组成的国家,各个岛屿都希望享有自主的经济权力,又同时希望能有一个可以维持秩序与安全的中央,所以在希腊形成了联邦制。各个城邦都具有高度的自主权。所以希腊的政体是:共和制,政治制度或国体是:联邦制。而中国,由于以定居的农耕文化为核心。拥有土地的奴隶主或早期的地主是社会的统治主体。他们更加需要一个稳定而强有力的中央来维护他们的统治,因而国家的政治制度倾向于“中央集权制”发展(分封制与郡县制都是中央集权的体现),并以发展农业作为国家富强昌盛的核心,因而国家的基本特点是“重农抑商”。由于经济形式与政治统治秩序的差异,当两个国家逐渐发掌壮大之后,两者产生了更大的区别。希腊强盛之时,仅在地中海沿岸建立了几个殖民地,作为贸易据点,希腊对外扩展是为了获取更多的贸易市场,其目的是为商人追逐更多的利润。而中国的扩展更多的是为了获取土地和人口,因而在中国完成了统一与发展之后,国土都一直在扩展。在文化上。由于松散的中央控制以及相对独立的联邦制度,希腊的文化相对较为活跃,并且多样。大家所熟知的亚里士多德,阿基米德等伟大的古希腊哲学家,物理学家等等都出自于这个时期,这个时期的希腊文化是人类古文化上最闪亮的一颗星。而相对于此,中国的文化就显得不甚活跃。虽然中国的分裂时期曾产生过灿烂的文化,但国家一旦统一,为了维持政治秩序,统治者一般都采取抑制思想自由的政策。相对于统一的希腊,中国在这点显得逊色许多。而相对希腊,中国也有其自身的长处,由于政治的统一,使得国家相对稳定,对周边国家和其他具有很强的向心力。而由于领土扩展带来了广阔的领土,大国具有较大的回旋余地。尽管国家曾多次遭遇少数民族的洗劫和侵占,(早在原设社会的西周,就是被北方的戎狄给灭了的)但文化从未断裂过,相反是将周围的落后国家给同化进来,促进了自身民族的发展壮大。而希腊,自从被亚历山大大帝洗劫之后,国家就不复存在了,但是强大的文化还是继续往外扩展,并为罗马帝国所继承。证明了希腊文化强大的生命力。打了这么多,真是累...找点材料进去,够楼主写篇论文了!选中了记得加分。我回答过一个类似的问题,可以让你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我没写过啊 不过是议论文可以仿写 只要论据充足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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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为监察政府官员,维护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制度。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的统一,参与并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是中国古代监察机构及监官的主要职责。 沿革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甚早。战国时,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就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秦代开始形成制度,之后便成为历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这一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备。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建立起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并创建了监察制度。中央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以贰丞相,御史府为其官署,掌握天下文书和监察。在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各项工作。 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严密。在西汉,中央仍设御史大夫作为长官,御史中丞为副,兼掌皇帝机要秘书和中央监察之职。在地方上,西汉初年废监御史,由丞相随时委派“丞相史”,分刺诸州。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叫州部,每个州部设刺史1人,为专职监察官,以“六条问事”,对州部内所属各郡进行监督。丞相府设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朝官如谏大夫加官给事中,皆有监察劾举之权。郡一级有督邮,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宣帝时,会侍御史二人掌法律文书,也有评断决狱是非之权。因特别使命而设的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监军御史、绣衣御史(亦称绣衣直指)等,分别行使御史的职权。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御史府改作御史台,由御史中丞主管监察事务。东汉时,御史台称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但职权有所扩大。御史台名义上转属少府,实为最高的专门监察机关。它与地位显要的尚书台、掌管宫廷传达的谒者台,同称“三台”。东汉侍御史,掌纠察;治书侍御史,察疑狱。把全国分成13个监察区,包括1个司隶(中央直辖区)和12个州。司隶设司隶校尉1人,地位极为显赫,朝会时,与尚书台、御史中丞一样平起平坐,号曰“三独坐”。司隶校尉负责监察除三公以外的朝廷百官和京师近郡犯法者。每州置1刺史,用以监察地方政情、受理案件、考核官吏。由于事权混杂,后来刺史逐渐变为凌驾于郡之上的一级地方行政长官,失去监察作用,故改称州牧,州也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地方监察制度便基本瓦解。 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基本处于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各朝的监察机构名目不一,但体制与汉代相同,亦有部分变化。魏晋时,御史台不再隶属少府,而成为由皇帝直接掌握的全国性的监察机构。南梁、后魏、北齐的御史台(亦称南台)和后周的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北魏称御史中尉。由于监察长官权势日大,出现了防范监察官员犯法渎职的规定。群臣犯罪,若御史中丞失纠,也要罢官。魏晋以后,为防止监察机构徇私舞弊,以发挥其监察效能,明确规定大士族不得为御史中丞。晋以后,御史中丞下设殿中御史、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等,分掌内外监察之权。此时,地方上不再设置固定的监察机构,由朝廷不定期地派出巡御史监察地方官员。此外,御史“闻风奏事”的制度也在这个时期形成。 隋唐时期隋代时,中央的监察机构仍为御史台,改长官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下设治书御史2人为副;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共12人,专执掌外出巡察。唐代发展了隋代的监察制度,使监察机构更趋完备。唐初,中央设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为台长,设正四品御史中丞2人为辅佐。御史台称宪台,大夫称大司宪。武则天时,改御史台为左右肃政台。中宗后又改为左右御史台。御史台的职权是“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唐六典》卷十三)。御史台下设三院:①台院,侍御史属之,“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②殿院,殿中侍御史属之,“掌殿廷供奉之仪式”;③察院,监察御史属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同前)。唐初全国分为10个监察区,称10道(后增为15道),每道设监察御史1人(先后称为按察史、采访处置使、观察处置使等),专门巡回按察所属州县。唐代进一步扩大了监察机构和御史的权力。御史台享有一部分司法权,有权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案件。 谏官系统在唐朝也趋于完备。谏官的设置,秦汉时已有,魏晋南北朝时有较大发展。至唐代,中央朝廷实行三省制,其中门下省的主要职责是匡正政治上的得失,以谏诤为任。门下省置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其中右补阙、右拾遗隶中书省)、给事中等职,举凡主德缺违、国家决策,皆得谏正。其中给事中掌封驳(即复审之意)诏制,权力更重。 宋代监察机构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发展而加强。中央沿袭唐制,御史台仍设三院。地方如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号称监州,有权随时向皇帝报奏,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此外,路一级的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等,也负有监察州县的责任。为保证监察御史具有较多的从政经验,宋代明确规定,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按规定,御史有“闻风弹人”之权,每月必须向上奏事一次,称“月课”;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从此开御史滥用职权之例。御史可以直接弹劾宰相,亦有劝谏之责。御史台还有权分派御史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 元代中央设御史台,御史大夫秩高从一品,“非国姓(蒙古贵族)不以授”(《元史·太平传》)。还在江南和陕西特设行御史台,其组织与中央御史台相同,作为中央御史台的派出机关。这是元代监察制度的重大发展。全国分为22道监察区,各设肃政廉访使(即监察御史)常驻地方,监察各道所属地方官吏。 明代监察制度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强化而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备。中央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主纠察内外百官之司”。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和佥都御史。下设13道监察御史,共110人,负责具体监察工作。监察御史虽为都御史下属,但直接受命于皇帝,有独立进行纠举弹劾之权。明代还建立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出巡之官受皇帝之命,可兼管地方其他事务。担任总督和巡抚的官员,其权力比一般巡按御史要大,有“便宜从事”之权。都察院除执行监察权外,还握有对重大案件的司法审判权。战时,御史监军,随同出征。 明代还将地方分区监察和中央按系统监察相结合,专设六科给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旨在加强皇帝对六部的控制。礼、户、吏、兵、刑、工六科,各设都给事中1人,左右都给事中各1人,给事中若干人。凡六部的上奏均须交给事中审查,若有不妥,即行驳回;皇帝交给六部的任务也由给事中监督按期完成。六科给事中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科道官虽然官秩不高,但权力很大,活动范围极广。因此,对科道官的选用十分严格。同时还规定,对监官犯罪的处分比一般官吏要重,“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明史·职官志》)。 清代清代监察机构沿袭明代,又有所发展。在中央,仍设都察院。早在入关之前,皇太极即下诏:“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贪酷不清、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言无隐”。“倘知情蒙弊,以误国论”(《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八)。各级官吏均置于都察院监督之下。清代都察院以都御史为主事官,他与六部尚书、通政使、大理寺卿等重要官员共同参与朝廷大议。都察院下设15道监察御史(清末增至22道),专司纠察之事。雍正年间,专察六部的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和各道监察御史共同负责对京内外官吏的监察和弹劾。唐代的台、谏并列,明代的科、道分设,清代的科、道则在组织上完全统一。监察权的集中,是清代监察制度的一大特点。 清代,一方面允许监察官风闻言事,直言不讳;另一方面为了防止监察官权力过大,规定御史对百官弹劾要经皇帝裁决。到宣统年间,新内阁成立,都察院被撤销。作用与特点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的监察制度,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清□除害,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起了一定的作用。它成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强化皇权、巩固封建统治的重要手段。但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监察制度是皇权的附属品,它能否发挥正常作用,与皇帝的明昏有密切关系。同时,由于封建政权和封建官吏的阶级本性所决定,监官本身因贪赃枉法而获罪者也不乏其人。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①组织独立,自成系统。自两汉后,监察机构基本上从行政系统中独立出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专门机构和职官,自成体系。地方监察官直接由中央监察机构统领,由中央任免;作为“天子耳目”的监官有相对的独立性,从而为监察制度的逐渐完善和监察效能的发挥提供了组织保证。②历代对官吏的监察渗透于考核、奖惩制度之中,并实行重奖重罚。③以轻制重,对监官采用秩卑、权重、厚赏、重罚的政策,给级别低的监官以监察级别高的官吏的权力。④监察机构的权力来自皇权。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皇权的膨胀,监察机构的权力也随之提高,甚至被任意扩大或滥用,从而使监察制度畸形发展,如元代的监察制度带有民族压迫的性质。元世祖时明确规定:“凡有官守不勤于职者,勿问汉人回回,皆以论诛之,且没其家”(《元史》卷十,《世祖纪》),但蒙古人不在此限。明代除了公开的监察机构六科和都察院外,厂卫等秘密的特务机构也成为监察网的组成部分。
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中,辅助皇帝处理国家大政的最高长官,通称宰相。宰是主持,相是辅佐之意。历史上各个朝代对宰相的称呼是各种各样,名目繁多,宰相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也确实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古代中国宰相制度的演变过程1.秦朝三公的设置——宰相制度正式确立宰相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但当时名称不固定,职权也并不显赫。春秋站国时期,伴随社会的大变革,各诸侯国已普遍设立相职,建立起各自的宰相制度。其中,辅助齐桓公建立霸业的管仲就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宰相之一。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正式创立宰相制度。丞相是皇帝的第一助手,百官之长,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秦朝初建,实行的是一相制,后来也曾置左、右二丞相。秦始皇时,王绾、李斯等先后任丞相。御史大夫是副丞相,负责撑理奏章、下达诏令和监察百官。太尉,“掌武事”,负责全国军事事务,其地位与丞相一样。但秦始皇并未任命过太尉,而是自掌军权。2.西汉“中朝”的建立——宰相制度的重大调整汉承秦制。汉高祖刘邦和汉惠帝刘盈分别以第一代功臣中功居前列的萧何、曹参为丞相。丞相的权力迅速膨胀。《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说:丞相的职能,是“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当时的丞相作为皇帝的高级助手,实际上是朝廷掌握行政实权的总理大臣,在西汉的政治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丞相“位高权重”,构成对君权的威胁。汉代,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很快便进入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用内朝官来压抑外朝官以分割相权,是汉代中央政治制度发展的一个突出特征。汉武帝时,为了分散和限制丞相的权力,形成了“中朝”和“外朝”。“中朝”也称“内朝”,主要由皇帝左右原亲信近臣组成,重要政事往往在宫廷之内就先自做出了决策,“中朝”逐渐成为中央实际的决策机构。而以丞相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的“外朝”,其实际职能逐渐退居到执行的地位。这样,汉武帝将丞相拥有的决策、行政两大权力分解开来,从而形成中枢权力之间的制约机制,这种做法对以后两千多年的中国古代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汉武帝为什么要把执掌朝政的实权,由外朝的宰相转移给内朝的尚书呢?主要因为:第一,内朝官地位很低,可以减少皇帝对臣下盗权窃柄的顾虑;第二,内朝官多是皇帝宠幸的近臣,能很好地贯彻皇帝的旨意,不致受到外朝大臣的牵制;第三,内朝官多由外戚、宦官充任,这些人本是卑微之徒,皇帝可以随意更换,这样既能保持外朝相府传统地位的稳定性,又可以加强皇权对相权的制约力量。3.唐朝三省制的完善——宰相制度的成熟决策权和行政权分开后,国家治理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决策是否适当。于是,魏晋南北朝时又尝试着建立对决策权的制约机制,这就是在隋唐时代成型的三省六部制度。隋文帝综合汉魏以来的官制,在中央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唐太宗时进一步明确划分了三省的职权。三省六部职权相互牵制,互相监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从而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统治的力量。在这种制度下,三省的长官同为宰相,且各有分工,这就使秦汉以来的宰相权力一分为三,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古代官制史上的重要变革。但必须注意,三省六部制与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有本质的不同,具体表现在:中书省只能秉承皇帝的旨意草拟下令,门下省仅有封驳权,没有裁决权,尚书省负责政令的执行,三者都必须绝对听命于皇帝。这种制度能减少中央政令的失误,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4.宋朝相权再分割——宰相制度的衰落宋朝再次分割相权是废除丞相的前奏。北宋统治者鉴于唐朝藩镇割据的影响,故不断削弱和分割宰相的职权,以进一步加强皇权。宋太祖将宰相的职权一分为三:在宰相之下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院管理军事,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三司管理财政收入等,分割宰相的财政权。这样就形成了三权分立的局面,宰相“事无不统”的局面被打破,唐末五代时期那种君弱臣强的局面在宋代不复存在。5.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宰相制度的废止忽必烈即位后,实行中书省一省制。宰相权力很大,是上层权力核心的重要部分,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继承,是皇位争夺战中的重要力量。元朝的相权是中国古代加强皇权、削弱相权趋势下的一次重大反弹。明初承袭元制,在朝廷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丞相权力很大。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历史上宰相“专权乱政”、妨碍皇帝行使权力的教训,利用丞相胡惟庸谋反案,正式废除丞相职位,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隶属于皇帝,并且明确宣布成立为定制。秦汉以来的丞相制度从此废止。此后,为适应处理政务的需要,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的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内阁只是皇帝的侍从咨询机构,没有决策权。尽管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但其权力与前代宰相不可同日而语,更谈不上制约皇权。清代设置军机处,起初仅是单纯处理军事,其后逐渐扩大到其他事务。军机处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最重要的中枢机构。军机大臣均由皇帝钦定,只能秉承皇帝旨意办事,因而军政大权进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军机处的设置,标志着清代封建专制主义集权政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历史上丞相制度的残余荡然无存,君权得到极大加强,皇帝真正实现了“乾纲独揽”。二、规律和认识1.古代宰相制度演变的趋势宰相制度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君权和相权的矛盾伴随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始终。在古代中国,尽管君权与相权在此消彼长中间有波折,但总体上说是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受到抑制、消弱,直到丞相一职被废除。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宰相人数的增多。秦朝设置左右丞相,唐朝三省的最高长官都是丞相,往往出现七八个宰相共同议政的局面,到北宋,多人位居宰相之职,最多时达10多人以上,这些都极大地削弱了宰相的权力。第二,频繁更换丞相。汉武帝在位54年间,先后用相12人,其中多数被免职或处死,使相权受到打击。又如,武则天当皇帝21年,用了76个宰相。第三,宰相的权力日益受牵制和分割。秦朝丞相的职责是协助皇帝,助理万机,可以说他既是国务总管又是皇帝的家务总管。汉武帝时重用“中朝官”,丞相的权力受到一定的削弱。唐宋三省制的建立使相权分割,减弱了其对皇权的威胁。第四,君臣等级关系日益森严。明史专家吴晗在《朱元璋》一书中这样描述:“在宋以前有三公坐而论道的说法……到宋朝便不然了。从太祖以后,大臣上朝在皇帝面前无坐处,一坐群站,……到了明代,不但不许坐,站着都不行,得跪着说话了。”从中可以看出丞相地位日益低下。2.相权的存废服从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需要丞相是封建皇权的伴生物,宰相制度的演变与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密切的关系。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世卿世禄体系被官僚体制冲击,血缘关系被地缘关系冲击,乡里制度、郡县制度开始确立,中央集权开始形成。由于政事繁多,国君一人难以应付,以宰相为首原官僚集团的确立也就水到渠成了。然而,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君权是整个君主专制政体的核心与代表,而相权则是实现君主意志和君主专制的工具。因此,丞相“位高权重”必然构成了对君权原威胁,“君”和“相”的矛盾也就不可避免。因此,历朝历代无不采取措施削弱相权。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空前强化,为确保君王的绝对权威,废除丞相制度也就不可避免。3.正确认识宰相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内部的双重作用明太祖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相抗衡),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明太祖实录》)明太祖错误地认为宰相的设置是国家政治动乱的根源,因此,废丞相,集权力于皇帝一身。事实上,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内部发挥了双重作用。宰相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也可能因权力过重而威胁君权,甚至造成政治动乱。综观古代中国,有辅政功勋卓著的贤相名相,如汉高祖时的萧何,武则天时的狄仁杰,唐玄宗前期的姚崇等,他们因为汉唐盛世的出现立下了汗马功劳而青史留名;同时也有专权乱政的奸相权相,如秦二世时的赵高,唐玄宗后期的李林莆等,他们成为加快国家败亡的小人背负千古骂名。明太祖没有也不可能看到问题的本质所在。在封建社会,皇帝拥有至高无上、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而宰相是对皇帝负责而非对人民负责,这也就是宰相的悲哀所在。贤相与奸相的出现,一方面与皇帝的贤愚和担任此职的个人品性有关,更重要的是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本质决定的。
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中,辅助皇帝处理国家大政的最高长官,通称宰相。宰是主持,相是辅佐之意。历史上各个朝代对宰相的称呼是各种各样,名目繁多,宰相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也确实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古代中国宰相制度的演变过程1.秦朝三公的设置——宰相制度正式确立宰相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但当时名称不固定,职权也并不显赫。春秋站国时期,伴随社会的大变革,各诸侯国已普遍设立相职,建立起各自的宰相制度。其中,辅助齐桓公建立霸业的管仲就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宰相之一。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正式创立宰相制度。丞相是皇帝的第一助手,百官之长,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秦朝初建,实行的是一相制,后来也曾置左、右二丞相。秦始皇时,王绾、李斯等先后任丞相。御史大夫是副丞相,负责撑理奏章、下达诏令和监察百官。太尉,“掌武事”,负责全国军事事务,其地位与丞相一样。但秦始皇并未任命过太尉,而是自掌军权。2.西汉“中朝”的建立——宰相制度的重大调整汉承秦制。汉高祖刘邦和汉惠帝刘盈分别以第一代功臣中功居前列的萧何、曹参为丞相。丞相的权力迅速膨胀。《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说:丞相的职能,是“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当时的丞相作为皇帝的高级助手,实际上是朝廷掌握行政实权的总理大臣,在西汉的政治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丞相“位高权重”,构成对君权的威胁。汉代,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很快便进入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用内朝官来压抑外朝官以分割相权,是汉代中央政治制度发展的一个突出特征。汉武帝时,为了分散和限制丞相的权力,形成了“中朝”和“外朝”。“中朝”也称“内朝”,主要由皇帝左右原亲信近臣组成,重要政事往往在宫廷之内就先自做出了决策,“中朝”逐渐成为中央实际的决策机构。而以丞相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的“外朝”,其实际职能逐渐退居到执行的地位。这样,汉武帝将丞相拥有的决策、行政两大权力分解开来,从而形成中枢权力之间的制约机制,这种做法对以后两千多年的中国古代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汉武帝为什么要把执掌朝政的实权,由外朝的宰相转移给内朝的尚书呢?主要因为:第一,内朝官地位很低,可以减少皇帝对臣下盗权窃柄的顾虑;第二,内朝官多是皇帝宠幸的近臣,能很好地贯彻皇帝的旨意,不致受到外朝大臣的牵制;第三,内朝官多由外戚、宦官充任,这些人本是卑微之徒,皇帝可以随意更换,这样既能保持外朝相府传统地位的稳定性,又可以加强皇权对相权的制约力量。3.唐朝三省制的完善——宰相制度的成熟决策权和行政权分开后,国家治理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决策是否适当。于是,魏晋南北朝时又尝试着建立对决策权的制约机制,这就是在隋唐时代成型的三省六部制度。隋文帝综合汉魏以来的官制,在中央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唐太宗时进一步明确划分了三省的职权。三省六部职权相互牵制,互相监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从而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统治的力量。在这种制度下,三省的长官同为宰相,且各有分工,这就使秦汉以来的宰相权力一分为三,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古代官制史上的重要变革。但必须注意,三省六部制与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有本质的不同,具体表现在:中书省只能秉承皇帝的旨意草拟下令,门下省仅有封驳权,没有裁决权,尚书省负责政令的执行,三者都必须绝对听命于皇帝。这种制度能减少中央政令的失误,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4.宋朝相权再分割——宰相制度的衰落宋朝再次分割相权是废除丞相的前奏。北宋统治者鉴于唐朝藩镇割据的影响,故不断削弱和分割宰相的职权,以进一步加强皇权。宋太祖将宰相的职权一分为三:在宰相之下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院管理军事,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三司管理财政收入等,分割宰相的财政权。这样就形成了三权分立的局面,宰相“事无不统”的局面被打破,唐末五代时期那种君弱臣强的局面在宋代不复存在。5.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宰相制度的废止忽必烈即位后,实行中书省一省制。宰相权力很大,是上层权力核心的重要部分,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继承,是皇位争夺战中的重要力量。元朝的相权是中国古代加强皇权、削弱相权趋势下的一次重大反弹。明初承袭元制,在朝廷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丞相权力很大。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历史上宰相“专权乱政”、妨碍皇帝行使权力的教训,利用丞相胡惟庸谋反案,正式废除丞相职位,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隶属于皇帝,并且明确宣布成立为定制。秦汉以来的丞相制度从此废止。此后,为适应处理政务的需要,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的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内阁只是皇帝的侍从咨询机构,没有决策权。尽管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但其权力与前代宰相不可同日而语,更谈不上制约皇权。清代设置军机处,起初仅是单纯处理军事,其后逐渐扩大到其他事务。军机处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最重要的中枢机构。军机大臣均由皇帝钦定,只能秉承皇帝旨意办事,因而军政大权进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军机处的设置,标志着清代封建专制主义集权政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历史上丞相制度的残余荡然无存,君权得到极大加强,皇帝真正实现了“乾纲独揽”。二、规律和认识1.古代宰相制度演变的趋势宰相制度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君权和相权的矛盾伴随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始终。在古代中国,尽管君权与相权在此消彼长中间有波折,但总体上说是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受到抑制、消弱,直到丞相一职被废除。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宰相人数的增多。秦朝设置左右丞相,唐朝三省的最高长官都是丞相,往往出现七八个宰相共同议政的局面,到北宋,多人位居宰相之职,最多时达10多人以上,这些都极大地削弱了宰相的权力。第二,频繁更换丞相。汉武帝在位54年间,先后用相12人,其中多数被免职或处死,使相权受到打击。又如,武则天当皇帝21年,用了76个宰相。第三,宰相的权力日益受牵制和分割。秦朝丞相的职责是协助皇帝,助理万机,可以说他既是国务总管又是皇帝的家务总管。汉武帝时重用“中朝官”,丞相的权力受到一定的削弱。唐宋三省制的建立使相权分割,减弱了其对皇权的威胁。第四,君臣等级关系日益森严。明史专家吴晗在《朱元璋》一书中这样描述:“在宋以前有三公坐而论道的说法……到宋朝便不然了。从太祖以后,大臣上朝在皇帝面前无坐处,一坐群站,……到了明代,不但不许坐,站着都不行,得跪着说话了。”从中可以看出丞相地位日益低下。2.相权的存废服从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需要丞相是封建皇权的伴生物,宰相制度的演变与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密切的关系。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世卿世禄体系被官僚体制冲击,血缘关系被地缘关系冲击,乡里制度、郡县制度开始确立,中央集权开始形成。由于政事繁多,国君一人难以应付,以宰相为首原官僚集团的确立也就水到渠成了。然而,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君权是整个君主专制政体的核心与代表,而相权则是实现君主意志和君主专制的工具。因此,丞相“位高权重”必然构成了对君权原威胁,“君”和“相”的矛盾也就不可避免。因此,历朝历代无不采取措施削弱相权。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空前强化,为确保君王的绝对权威,废除丞相制度也就不可避免。3.正确认识宰相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内部的双重作用明太祖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相抗衡),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明太祖实录》)明太祖错误地认为宰相的设置是国家政治动乱的根源,因此,废丞相,集权力于皇帝一身。事实上,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内部发挥了双重作用。宰相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也可能因权力过重而威胁君权,甚至造成政治动乱。综观古代中国,有辅政功勋卓著的贤相名相,如汉高祖时的萧何,武则天时的狄仁杰,唐玄宗前期的姚崇等,他们因为汉唐盛世的出现立下了汗马功劳而青史留名;同时也有专权乱政的奸相权相,如秦二世时的赵高,唐玄宗后期的李林莆等,他们成为加快国家败亡的小人背负千古骂名。明太祖没有也不可能看到问题的本质所在。在封建社会,皇帝拥有至高无上、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而宰相是对皇帝负责而非对人民负责,这也就是宰相的悲哀所在。贤相与奸相的出现,一方面与皇帝的贤愚和担任此职的个人品性有关,更重要的是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本质决定的。
可就齐桓公、管仲的改革的经济改革等方面的内容,结合当代的改革进行论述, 论文题目要尽量简介明了的讲清楚你要说的主要内容,需要包括论文中的关键词,至于类似作文一类的题目可以免了
你可以同世界近现代史联系,研究国际关系与角逐以及地球统一的问题,以下可以参考,具体史实自己罗列、核对,我非历史专业,不过见得比较多。可能有帮助,也可以讨论,JY3375@126近现代史列强争霸的春秋战国本质“天下熙熙,皆为名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地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历史总是如此惊人的相似,又总是如此的作弄天下人,原来我们早已处在这慌乱的春秋战国乱世之中了。 美国--秦国,地处西鄙,东为黄河、华山崤山函谷关天险,南有秦岭阻隔,其他中原强国难以成功致命攻击,北、西皆为戎狄之地,南为巴蜀,构不成威胁,反而成了秦国的战略预备空间;美国地处美洲,东西皆为大洋所隔,极占地利,其他各列强难以致命攻击使其灭国,北美南美皆是小国弱国,难以构成威胁,反而成了美国的后院,别国休要染指;起家之路:秦国靠勤王有功,美国靠两次世界大战;结局很难预料。 俄罗斯--楚国,地处南蛮之地,不被中原各国认同,独自在南方发展,开疆拓土,以致能问鼎于周,称王,后灭吴、灭越,东至于海;而俄罗斯地处欧洲北方苦寒之地,从莫斯科公国四处征伐,北出北冰洋,西见波罗的海,南开黑海北岸,东方越过乌拉尔、西伯利亚,直达太平洋沿岸。一直不被欧洲各国看重认同,二战后能同美国叫板,不知以后能灭掉现在的吴越不?拭目以待。 德国--魏国,地处中原,四战之地,四出扩张皆未果,对内被同出于晋的赵韩牵制,在外被齐楚燕秦围困。而德国也一样,地处欧洲大陆中心,四战之地,四出扩张,两次世界大战都失败,在大陆上法国、意大利、俄罗斯围困,海上还有英国、美国虎视,中国、日本、朝韩相隔于东方尚未陆上接壤。现在被美国军事上控制住。 法国--赵国,与魏国一样,地处中原,四战之地,向北扩张成功,对内被同出于晋的魏韩牵制,在外被齐燕秦围困。而法国也一样,地处欧洲大陆,四战之地,四出扩张,向南殖民非洲最为成功,拿破仑时代进攻德意志、俄罗斯,两次界大战都有参与,其中差点灭国,在大陆上有德国、意大利牵制,海上还有英国、美国虎视,中国、日本、朝韩相隔东方尚未陆上接壤。 意大利--韩国,与魏国一样,地处中原,四战之地,对内被同出于晋的魏赵牵制,在外被齐燕秦楚围困。而意大利也一样,地处欧洲大陆,四战之地,四出扩张,向南殖民非洲最为成功,两次界大战都有参与,两次骑墙,在大陆上被德国、法国牵制,海上还有英国、美国虎视,中国、日本、朝韩相隔较远尚未陆上接壤。 英国--燕国,地处北疆,北为燕山、东至辽河流域,西南同赵国接界,东南同齐国交土,可惜没能抓住时机向上天赐予的内蒙古草原、松嫩平原拓展,造成没有战略空间的窘境。而英国隔海相望与法国、德国,其他面皆为大洋,抓住时机击败西班牙舰队称霸海上,在非洲、美洲、亚洲、澳洲成功经营,这是有目共睹的。 中国--齐国,地处泰山之北、东,东、北皆临大海,富产盐铁,贸易而富足,北有燕国(事实上灭齐一次),西有赵魏、在西边秦国更是阴谋百出,南边隔着泰山与鲁国为邻,修着齐长城防备鲁国,可见是肘腋之患。再南边楚国野心勃勃。春秋五霸之首,可叹没能及时南灭鲁国、并淮泗诸国,灭吴、越,西占宋、郑进而占据中原,统一中国。中国也是这样的,地处喜马拉雅山脉--青藏高原之北、东,东、南皆面海,富产磁丝,靠世界制造、贸易发展壮大,北有强敌俄罗斯熊视耽耽,东有日本垂涎三尺,相隔中亚、东南欧小国与德、法、英向望,东边远隔重洋的美国暗施诡计,喜马拉雅山脉--青藏高原之南印度蠢蠢欲动,中国时刻警惕,只差没修(齐)长城了。最久远的文明古国,宏图的秦汉帝国,大唐帝国,令世界战栗的蒙元帝国,七下西洋的明帝国,到晚清后来败落,列强瓜分,日寇蹂踏。现在巨龙苏醒,若国人昏昏暗暗,不以史为镜,刻苦经营,南灭印度,东南合并东南亚澳洲,西边进取中亚、西亚、东南欧、非洲、东边合并美洲,凭国力角逐欧洲、太平洋,最后中国也将是现代版败亡齐国,不是被秦国(美国)、楚国(俄罗斯)灭掉,恐怕连称霸的吴国(日本)、雪耻图强的越国(朝韩)都能轻松的灭掉。 日本--吴国,地处江南,西与强楚相邻,北邻齐国,南边为同山水之便的越国,吴越世代交恶,互相攻伐,后来越国勾践“二十载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吞吴”,吞吴后又被楚国所灭。日本地处亚洲东北端海上,北与朝韩共日本海之便,西为中国,北邻俄罗斯(楚国),东边是其又敬又恨的的美国(秦国),差一点在称霸后灭掉中国(齐国),多次殖民朝韩(越国),只是天不予时。被同盟国击败。 朝韩--越国,地处江南,西与强楚相邻,北边为同山水之便的吴国,越吴世代交恶,互相攻伐,后来越国勾践“二十载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吞吴后又被楚国所灭。朝韩地处亚洲东北端半岛上南与日本共日本海之便,西为中国共山水,北邻俄罗斯(楚国),再东边是其救星的的美国(秦国),多次被日本殖民,在美国(秦国)、俄罗斯(楚国)、中国(齐国)扶持下独立发展强大,与日本角斗,而美、俄、中壁上观角斗,使其势均力敌,不一方独大。 另外还有:印度--鲁国,隔着喜马拉雅山脉--青藏高原(泰山)与中国(齐国)相邻,对峙。 土耳其(扼亚欧非之枢纽)--郑国(扼守中原),中亚、西亚、东南欧各国如春秋战国的淮泗小国,东南亚澳洲如汉水小国,南美如秦国西部的戎狄,非洲如百越诸国一样,(只就形势,并非贬诋他国)不一而道... ... 大唐太宗李世民说过:“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明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现在中国巨龙苏醒,若国人昏昏暗暗,不以史为镜,不明兴替,不刻苦经营,南灭印度,东南合并东南亚澳洲,西边进取中亚、西亚、东南欧、非洲、东边合南美洲,凭国力角逐欧洲、太平洋,最后中国也将是现代版败亡齐国,不是被秦国(美国)、楚国(俄罗斯)灭掉,恐怕连称霸的吴国(日本)、雪耻图强的越国(朝韩)都能轻松的灭掉。警醒吧! 也许我杞人忧天吧,但愿我没洞晓这现代版春秋争霸战国决雄的残酷现实,也许还活的轻松些。不知所谓,不要见笑!
通用性的有一个《中国官制大辞典》。
也有许多专门研究先秦官制的论文:
如果有条件,可以直接看《礼记》。
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代表参加的大会,大会主要审议全国政府工作报告,科学决策国家发展规划,审议并通过国家法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处理地方事物,科学决策发展道路。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地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的实现。由于我国人口多,不可能由人民直接参加各种会议,要想充分地反映人民的真实想法,只有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参加全国大会,这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我国为了保证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在少数民族人口聚集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他们拥有自主决策,自主发展,有充分的自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利益,促进了少数民族的发展,维护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现在我国实行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的有:西藏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有利地保证了人民当家做主,推进了民主建设的发展,充分地保障了人民的政治参与权利,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有利保障。
科举制 第一,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1>隋朝兴起: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使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吏;隋炀帝时开始设立进誓愫闷,科举制形成。<2>唐朝完善:唐太宗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人数,还首创了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的明显区别是选拔官吏不再以家族名望而是以考试成绩为依据,选官的权力不在地方而是收归中央。科举制的创立是封建选官制的一大进步:它抑制了门阀世族势力,扩大了官吏来源,实质上反映了隋唐时期阶级关系的变化;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有利于政治的清明;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需要指出的是,科举制虽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但它仍然是地主阶级的选官制度,是为地主阶级服务的。 第二,宋朝科举制的发展。宋代科举制比唐代有了进一步发展,而且具有自己的特色,这主要表现在殿试成为定制和“糊名法”的实行,采取的名额也比唐朝大大增加了。科举制的发展为地主阶级各阶层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也进一步扩大了北宋的统治基础,还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第三,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变化。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以四书五经的文句命题,解释以朱熹的集注为依据,文章格式为八股文,不能随意发挥。八股取士的实质是一种文化专制制度,它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严重地阻碍了文化科学的发展,是造成近代中国科学技术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原因。清末戊戌变法曾改革科举制,废八股,改试策论。科举制在中国古代选官史上存在了近 一千三百年,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 在官僚系统中,地方官员,无论是临民之官,还是封疆大吏,如何选用,事关统治根基的稳固与否,受到历代统治者重视。纵观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之演进,地方官的选用,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秦汉至隋唐以前,地方官选任以察举和荐举为主,以“贤能”为标准,地方权力较大。从选拔上看:在先秦时,实行乡里举荐的制度,在血缘与地缘政治相结合的情况下,基层举荐实际上跳不出“荐人唯亲”的框框。汉代实行察举制度,规定由地方主要长官每年推荐一定数量的人为官,推选的标准以德行、经学、乡闾清议为主。察举实行荐举者与被荐举者连坐的制度,制度之初还是比较严慎的,但由于察举的标准笼统,主观评价的成分多,容易出现请托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被举荐者多为“门生故吏”,无真才实学,随着吏治的败坏,到东汉末年此制也败坏不堪了。魏晋以后实行九品中正制,选拔推荐的权力不再交由地方官,而是由朝廷统一任命“中正”官,专门负责举士选才。这些中正官担任本籍州郡的大小“中正”,由他们把地方人才划分为九个等级,上报给中央,由中央任用。中正官评价人才的标准包括了察举制度所规定的内容,还增加了“家世”和“才实”等条目,注重品德与能力相结合,比汉代较为完善,一时间“儒雅并进”,起到一定积极的效果。但此制度也存在缺陷:一是选官的人,即“中正”官,多为本地的豪族大家所把持;二是选拔标准多以家世出身为重,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选才结果,阻塞了寒素人才入仕。 从任用上看:从秦代起地方上长史一级的官员就要由中央任命,以后历代一直延续,秦汉地方层级分郡、县两级制,地方主官,都由中央下派,郡守如此,县令也如此。但同时也规定,地方长官有自辟僚属的权力,郡守、县令都可以在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内选择任用官员。 第二阶段从隋唐至明清,选任方式以科举为主,以“考试”为标准,用人权完全收归中央。从选拔上看:隋唐实行开科取士,隋炀帝以科举制取代了九品中正制,成为选拔各级官员的主要方式。全国各地的士子不用通过荐举,直接报名考试,经过公开的逐级考试,由官府择优录取。士子在通过逐级政府和中央的笔试之后,要由吏部再进行面试,内容是考察“身、言、书、判”即身体容貌、言语应对、书法笔迹和判词书写。科举考试的内容以儒学为主,兼及见识才能。大致说来,科举考试由礼部考才学,吏部考能力。明朝中期出现八股文,这是一种严格的排偶分股的应考文体,考生易于掌握格式,评卷标准也较为客观。科举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过立废之争,朱元璋就曾一度下诏停止科举,但始终未能找到一种超过科举的有效选官方式,所以,不得不在停科举九年后再次恢复。科举制度以相对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选拔和收揽人才,为整个政治机体输送新鲜血液,在政治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从任用上看:地方主官仍然由中央统一任用,这一点一直未变。变化的是,取消了地方主官自辟僚属的权力,地方官不能再自行任命属下官员,所有进入流品的地方官员都由中央政府任用,《文献通考》中记载,隋朝时“海内一命之官并出于朝廷,州郡无复辟署之事”。从隋朝起,地方主官的用人权被中央收回。 古代地方官员选任制度对政治的影响 地方官的选任,不仅仅是一项文官管理制度,它关涉到
一米等于100cm,古代不同时期,一尺长短不同 商代,一尺合今,按这一尺度,人高约一丈左右,故有“丈夫”之称; 周代,一尺合今 ; 秦时,一尺约 ; 汉时,一尺大约—— ; 三国,一尺合今 ; 南朝,一尺约 ; 北魏,一尺合今 ; 隋代,一尺合今 ; 唐代,一尺合今 ; 宋元时,一尺合今 ; 明清时,木工一尺合今。
材料、问题、假设与历史研究,《史学月刊》2009年第一期,2009年1月《贞观政要》导读,《名家谈国学》,人民出版社,2008年6月唐高宗的真相·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说唐太宗·序,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年3月盛世中国系列之贞观之治,《世纪大讲堂(第14辑)》,凤凰卫视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07年4月孟宪实讲唐史:从玄武门之变到贞观之治·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论唐代中后期的政治制度变化《清华历史讲堂初编》,三联书店,2007年3月关于“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的几个问题,《历史教学》(中学版)2007年第2期我看隋唐史研究,《文史知识》2006年第4期、2006年第5期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变化与选官制度的发展,《部级领导干部历史文化讲座·2004》,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6月汉唐明比较一兼论中国古代秦以后的社会变迁,《唐研究》第十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试论中国中古社会变迁,《中国中古史论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中国传统文化在21世纪的地位和作用,《“中国传统文化与21世纪”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华书局,2003年隋唐政治体制的发展变化(提要),《文化的馈赠(史学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武则天,《中华文明之光》第二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唐太宗与贞观之治,《中华文明之光》第二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翦伯赞的史学思想及其对我们的启迪,《翦伯赞纪念文集》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传统文化与历史学,《庆祝邓广铭教授九十华诞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隋炀帝的历史功绩,《〈隋炀帝〉电影创作与隋炀帝研究》中国电影出版社1997年三省的发展和三省制的确立,《唐研究》第三卷,1997年〈贞观政要〉与贞观君臣论治,《国学研究》第三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唐代农业发展的几个有利条件,《卞麟锡教授还历纪念唐史论丛》唐史论丛编纂委员会,韩国汉城,1995年汪篯〈汉唐史论稿〉简介,《北京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唐代文化发展的三个高潮,《唐代文化研究论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唐玄宗治国之策与唐朝的盛衰,《北京日报》文史第四期,1993年6月23日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国历史文化》,韩国高丽大学出版部,1992年汪篯传略,汪篯《汉唐史论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论武则天的建言十二事,《武则天与文水》,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唐朝的特性,《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三秦出版社,1989年均田制讨论综述,《文史知识》1986年第4期中国古代农民战争口号的发展,《自修大学》1986年第9期唐代三吴与运河,《运河访古》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唐贞观廿十二年敕旨中有关三卫的几个问题一一兼论唐代门荫制度,《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文集(第三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唐代官制概述,《自修大学(文史哲经专业)》1986年第11期,光明日报出版社唐代进士考试科目和录取标准的变化,《历史研究》1986年第4期唐代士族及其衰落,《唐史学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唐太宗政治思想的形成,《唐太宗与昭陵(人文杂志丛刊第六辑)》陕西省社科院出版发行室,1985年唐代土地兼并的发展,《自修大学(文史哲经专业)》1984年第9期,光明日报出版社唐末阶级矛盾激化的几个问题,《北京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黄巢,《百代英杰》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唐太宗与“贞观之治”,《文史知识》1982年第10期唐高宗和武则天时期安西四镇的废置问题,《丝路访古》,甘肃人民出版社,1982年进士科与唐朝后期的官僚世袭,《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1期科举制与唐代高级官吏的选拔,《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1期唐代科举概述,《电大文科园地》1982年第2期天宝之乱是由于是相非其人吗,《内蒙古社会科学》1981年第1期唐代科举应举和录取的人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1年第1期
《黑龙江晨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张晨报。《黑龙江晨报》自1992年底创刊以来,积极适应报业市场的发展趋势,不断创新和改革,追求自身的发展和完善。报纸 从创刊之初的 4 开 8 版、周二刊,发展成为现在的日报彩印、 4 开 48 版;报社的规模也不断壮大, 目前 编辑部和发行公司、广告公司共有 从业人员达 700 余名,拥有固定资产 3000 多万元和一幢智能化采编大楼。 《黑龙江晨报》始终秉承 “做深、做精、做大、做强”的办报理念,坚持办报的高质量、高品味、高标准、高要求,不媚俗、不迎合低级趣味,努力探索思想性和现实性的有效结合。 根据中国新闻研究中心发布的《 2003 中国内地报刊杂志影响力公信力调查报告》显示,《黑龙江晨报》是黑龙江省最具成长型的报刊,成为最受黑龙江省,特别是哈尔滨主流群体关注的大众媒体,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 目前已经形成了集报纸出版、发行、广告为一体的完整报业架构。 《齐齐哈尔日报》是齐齐哈尔日报社主办的一张党报,是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的机关报,始创于1954年,现已有50多年历史。 《齐齐哈尔日报》以刊登权威资讯为主,着眼于齐齐哈尔市的大政方针、民情社情、经济社会发展,是一张导向正确、信息权威、舆论公正的主流平面媒体。 《齐齐哈尔日报》每日对开八版,现有编采人员100余名,发行覆盖齐齐哈尔七区九县市。 佳木斯日报社目前主办两张报纸:《佳木斯日报》和《三江晚报》。 《佳木斯日报》是佳木斯市委机关报,拥有50年的历史,对佳木斯各条战线的工作具有指导性作用,及时传达国家和省各项政策、信息,使全市各级党委及时掌握有关政策,及时了解上级政策,在上情下达上具有重大作用。同时,市民的要求、愿望也是通过这张报纸传达给上级部门,使上级部门掌握第一手材料,根据市民的要求愿望制定修改有关政策,这张报纸是联系党和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 《佳木斯日报》是佳木斯地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一张生活类报纸,除了提供上级部门相关的各项政策外,还有老百姓日常生活所关心的问题,这张报纸对于指导老百姓的生活,丰富老百姓的生活具有重大作用。 《鹤城晚报》,创办于1985年7月1日,是齐齐哈尔市委主办的一张党报,由齐齐哈尔日报社鹤城晚报编辑部编辑出版。现有编采人员100余名,自创刊伊始,就像一只报春的燕子飞入寻常百姓家,是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发行量最大的市民生活类报纸。 《鹤城晚报》创刊之初只有四个版面,现已发展到24个版面,彩色印刷,版面内容包括本地新闻、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副刊、专刊、图片等,突出特点是时代感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在鹤城百姓心中占有重要地位,为鹤城市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份报纸。
齐哈尔医学院位于闻名世界的丹顶鹤的故乡,风景秀丽的嫩江江畔,是黑龙江省一所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始建于1946年,至今已有62年的办学历史。学院占地面积1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亿元。学院简介 学院现有教职工3387余人,副高职以上人员847人。学院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0081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4841人,外国留学生22人。学院本科设有14个专业及6个专业方向,专科设有8个专业,成人教育设有17个专业。其中本科临床医学、精神医学、药学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精神医学专业被教育部评为国家一类特色专业。 学院与协和医科大学、日本金泽医科大学、日本香川大学、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南岸学院、俄罗斯联邦赤塔州国立医学院、东西伯利亚科技大学、菲律宾法蒂玛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积极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 学院建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实验动物中心。天然药物抗肿瘤研究与开发实验室被列为省级重点实验室。药理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被列为省级重点学科。病理学、医学心理学、局部解剖学及预防医学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精神医学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 学院设有齐齐哈尔医药科学研究所、精神卫生研究所、妇产科学研究所、血液病研究所等10个研究所。齐齐哈尔市心理卫生协会等8个学会(协会)设在学院。近年来学院主持和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和院级科研项目430项,其中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获省科技进步二、三等奖3项,获厅局级科技成果奖61项,获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4项。出版教材60部,获省优秀教学成果奖11项。学院现主办三种期刊杂志:《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中华现代护理杂志》、《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均为国内公开发行。学院图书馆藏书总量72万册,并建有光盘检索系统和电子阅览室。此外,学院还建有先进的校园网络系统,拥有各类网上教学资源2837部。 学院有9所附属医院,其中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所。直属附属医院总床位2190张,高级卫生技术人员500余人,拥有核磁共振、螺旋CT、彩超等先进设备,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10亿元。此外,学院还设有34所临床教学基地。附属医院、教学实习医院总床位11114张。 2008年4月,学院整体从富拉尔基区搬迁到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有利于学院未来的大跨越式发展。[编辑本段]历史 齐齐哈尔医学院是黑龙江省西北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医学院校。它踏着共和国的脚步前进,六十余年来,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 1946年2月,根据东北革命根据地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黑龙江军区卫生部建立了黑龙江军区军医学校。地址设在当时黑龙江省政府所在地北安市, 隶属黑龙江军区卫生部领导。1947年初,黑龙江军区卫生部将黑龙江军区军医学校更名为黑龙江军区卫生学校。1948年秋,黑龙江军区卫生部随军南下,黑龙江军区卫生学校移交给地方政府,建立了黑龙江省卫生学校,隶属黑龙江省政府民政厅卫生处领导。 1948年10月,根据当时西满地区卫生防疫事业的需要,嫩江省政府在省政府所在地的齐齐哈尔市建立了嫩江省立卫生学校,录属嫩江省政府民政厅卫生处。 1949年5月,嫩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同月,黑龙江省卫生学校与嫩江省立卫生防疫学校合并,建立了黑龙江省立卫生干部学校,隶属黑龙江省政府民政厅卫生处,校址设在齐齐哈尔市光复街。1951年1月,全国中等技术教育整顿会议后,黑龙江省立卫生干部学校改建为黑龙江省医士学校,隶属黑龙江省卫生厅和文教厅,并列为东北人民政府所属中等卫生学校的实验学校。1952年,黑龙江省立第一医院(现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作为学校的教学医院。1953年1月根据国家教育部校名按地名称谓的规定,黑龙江省医士学校改称为齐齐哈尔医士学校。1959年齐齐哈尔市第三医院(现第一附属医院)划归学校作附属医院。1961年9月学校校址由齐齐哈尔市光复街迁至富拉尔基区。 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齐齐哈尔医士学校改中等专业体制为高等专科体制,建立了齐齐哈尔医学专科学校。1982年黑龙江省卫生厅决定将嫩江地区中心医院作为学校的第二附属医院(暂隶属嫩江公署)。1988年1月随着嫩江地区与齐齐哈尔市合并,嫩江地区中心医院正式过渡为学校第二附属医院。 1986年3月,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复黑龙江省政府,齐齐哈尔医学专科学校改建为齐齐哈尔医学院。1995年国家教委决定对学院进行教学工作合格评价,1996年8月学院搬迁至原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校址,1997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教委的合格评价。2000年以来,经省政府批准,齐齐哈尔铁路中心医院和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专科医院成为学院直接领导的第三、第四附属医院,大庆龙南医院、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成为学院非直接领导的第五、第六附属医院。目前,学院已经发展成为黑龙江省西北部地区医学教育、医学科研和医疗服务中心。[编辑本段]机构设置党政机关机构纪检委与监察处 党委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统战部学工部 团委 学院办公室 教务处 工会外事处 人事处 审计处 保卫处 武装部科技处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总务处 机关党委教辅机构教学研究与评估部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期刊社 图书馆后勤机构基建办 后勤服务总公司[编辑本段]院系设置基础医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药学院成人及继续教育学院 社科部 体育部 外语部 护理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 第二临床医学院 第三临床医学院 第四临床医学院[编辑本段]领导 党委书记:邱福利 党委副书记、院长:刘吉成 教务处 处长:张晓杰[编辑本段]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药学院 护理学院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成人及继续教育学院[编辑本段]出版期刊《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 《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杂志于2000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新闻出版署批准为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神经、精神科及精神(心理)卫生领域科技类学术性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23-1479/R,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9-6574,2001年正式创刊。自杂志创刊以来,紧紧依靠专家办刊,以提高杂志质量为核心,以创名牌为目标,在期刊标准化、规范化上下工夫,取得了一些成绩,建立了包括海外编委在内的高层次的编委会队伍及审稿者队伍;策划和举办了多次编委会及国内、国际的学术会议;聘请了海外英文编辑;2002年由创刊时的季刊改为双月刊,页码由64页增为82页,解决了来稿刊登周期长的问题。2004年进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扩展版)。2006年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现在本刊已成为广大神经、精神科及精神(心理)卫生领域科研人员、临床医师及相关社会工作者的良师益友。 2005年获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颁发的精品工程提名奖。《中华现代护理杂志》 《中华现代护理杂志》(CN11-5682/R)于2008年1月18日正式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创刊。本刊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齐齐哈尔医学院承办、中华现代护理杂志社出版,是护理学科领域综合性学术期刊。《中华现代护理杂志》主要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护理工作者、高等医(药)院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中与护理学科相关的教学、科研人员及护理专业学生为主要的读者、作者对象,报道内容涵盖护理学科中的教学、科研、管理、文化等诸多方面,并将不断地扩大护理学科领域的学术交流水平和提高本领域的学术影响力。 《中华现代护理杂志》是由原《现代护理》杂志变更而来。2008年《中华现代护理杂志》正式加入中华医学会,成为“中华系列杂志”群体中的一名新成员。目前已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并被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AJCED)、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收录。 《中华现代护理杂志》为旬刊,每月6、16、26日出版。主要栏目有述评、论坛、专题报道、论著、讲座、综述、研究荟萃、管理·教育、技术·方法、国内外学术动态、继续教育园地、读者·作者·编者、会议纪要等。《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 《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为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类期刊,刊号为:CN23-1278/R、ISSN1002-1256。本刊主要反映学校科研、教学、医疗方面的新成果、新技术、新经验、报道中国外医学新动态,以促进学术交流,提高医、教、研水平。内容包括基础医学、临床病理(例)讨论、新技术新方法介绍、短篇报道、文献综述、专题讲座、文摘等。 《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创刊于1979年,已经走过29个年头,1999年由于季刊改为双月刊,2001年更为月刊。现在已出版发行了80期,刊出了4000余篇文章,并建立了稳定的作者队伍。本刊为了更好地为作者和读者服务,2002年决定加大改革力度,并面向全国各高等医药院校、各医疗单位征集论文并择优刊发,实现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办刊目标,使本刊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并力争与国际接轨。[编辑本段]齐齐哈尔医学院论坛 齐齐哈尔医学院论坛,简称齐医论坛.完全由齐齐哈尔医学院同学自行组建,自立更新,自主管理的校园BBS。于2009年10月10日正式运营.由于拥有顶级域名,独立服务器和齐齐哈尔地区最大的QQ群组,在三个月内跃居齐齐哈尔第一大校园论坛.齐医论坛为非官方校园论坛,却在学校成立了齐医论坛社团.为校园BBS开启了一个新的发展途径. 齐齐哈尔医学院论坛站长:齐齐哈尔的天使[编辑本段]科学研究所 齐齐哈尔医药科学研究所隶属于齐齐哈尔医学院科技处,承担着科研和研究生培养任务。在刘吉成博士的带领下,建成了设备条件一流、研究领域跨学科整合、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影响、学术氛围浓厚的研究机构。 医药科学研究所以抗肿瘤的基础研究、神经精神药物的药理研究、新药和功能保健食品的研发为科研重点,下设: 1、药物研究与开发研究室 2、药理研究室 3、药物化学研究室 4、天然药物抗肿瘤研究与开发黑龙江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齐齐哈尔医学院)
江苏省一名精神专业未收到录取通知书,
每个杂志都有他的录取标准 你不应该抱侥幸心理要靠自己的实力 平时没事就与那些编辑沟通 这样对于提高你的写作水平是很有帮助的。青春校园类的杂志很多的比如漂亮瓶 许愿树 许愿草 芳草 男生女生 80后 推理 推理世界 火花 雅米 薄荷 这些杂志都是一个类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