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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人论文范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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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人论文范文写作

大潇潇还想找现成的,真是越来越懒了~~

债权让与中的债务人利益保护浅析中文摘要】 由于债权让与制度的设计中,大都遵循着债权让与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的原则,因此,债务人在债权让与中通常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其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如何加强对债务人利益保护,成为债权让与制度中必须确立的一项一般性原则。为了达到保护债务人利益的目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基本都形成了"债务人不应由于债权的转让而受到损害,即受让人不得拥有比转让人为优的权利"的原则。在《魁北克民法典》之第1637条第2款就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他(债权人)不得为损害债务人的权利或加重其义务而实施让与。"①债权人在实施债权让与时,不得损害债务人的权利,也不得加重债务人的义务。一般将债务人对抗受让人的权利区分为抗辩权和抵销权。另外,表见让与制度也是专为保护债权让与中债务人利益而设计的。【中文关键词】 债权让与制度; 债务人利益保护 这个是摘要,感兴趣与你全文

公司法相关论文篇3 浅谈中小企业公司法的运用 一、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中的单方行为 公司法并没有对成立中小企业中发起人单方行为进行规定,例如慈善捐赠、政府捐赠等。实际上,发起人通过单方行为实施捐赠或者获得捐赠时,可能是用自己名义,也可能是用成立中中小企业名义,如果有关立法不进行约束管制,发起人处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会做出不良行为,造成成立中中小企业、债权人等有关主体利益受损。 在本人看来,公司法应增加以下规定内容,来弥补立法缺陷:发起人在中小企业成立过程中用自己名义实施捐赠等行为从而让中小企业受益的,有关所有法律责任由成立后中小企业承担,反之,发起人承担一切后果;而发起人出现接受捐赠等有关行为时,成立后中小企业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对于在中小企业无法成立情况下,因为发起人过错造成交易方利益受损问题处理办法,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比如在中小企业成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 广告 宣传错误造成交易方利益受损,抑或对交易方商业机密造成侵犯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法应进行以下规定来弥补立法缺陷:出现该情形的,按照侵权法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由发起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不同发起人根据过错严重性承担具体赔偿份额。 二、《公司法》对成立中中小企业的责任规定不足与完善 成立中中小企业责任规定有利于保障其行为制度和人格制度有效落实。但是,对于成立中中小企业责任发起和清算内容,公司法规定不够具体全面。 (一)公司成立发起责任制度 责任发起主要针对发起人,根据公司法第28条第2款内容规定,“股份持有者不按之前规定额度出资的,应向已按规定额度按时出资的股份持有者承担违约责任”;而第31条内容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后,如果作为公司成立资本的非货币资产实际价值额度明显少于公司规定的价值额度,该资产出资方应当不足剩余差额;成立中公司其他股份持有者也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的这两条发起责任规定存在一定缺陷,具体包括:首先,规定没有明确提到货币资产出资问题。对于这点,立法机关看来可能是因为货币出资必然要经过验资程序,所以认为发起人出资一定是足额的。但实际上,发起人可以利用虚假出资等 方法 来混过验资环节,抑或和验资机构合伙取成功验资资格,这种情况十分常见。 在本人看来,有关条款中应加入规定“发起人货币出资必须足额”。其次,针对发起人出资行为,我国法律是按中小企业成立前后进行分类的。中小企业成立前,发起人如果不按规定出资就属于违约行为,所以并不直接向中小企业承担出资责任;中小企业成立后,按照合同法第28条规定,如果发起人出资不足,应当负责补足额度,其他有关发起人也要承担责任。本人认为后一种责任规定太过简单。 (二)公司成立清算责任制度 不管公司无法成立,还是成立公司无效,中小企业在成立过程中或者成立后都失去了法人资格而要进行责任清算。但是关于怎样清算以及怎样承担责任问题,公司法并未进行具体规定。在本人看来,立法内容应加入以下规定,从而完善公司成立清算责任制度:第一,中小企业在成立过程中不具备法人主体人格,相当于是一种合伙状态,所以可以按照合伙中小企业法来进行清算;第二,如果成立中中小企业有相应的清算规定,可以按照中小企业规定进行; 第三,清算成立中中小企业时,应把股资返还给非发起人股东,按照普通债权人进行处理。这不仅可以保护非发起人股东利益,也满足公司法中第95条对于发起人责任规定的处理要求。如果成立中中小企业资产无法清偿所有债务,由于发起人承担成立中中小企业债务连带责任,所以由发起人偿还。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公司法应尽早弥补以上立法缺失,基于现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发展,这样才能丰富理论内涵,并科学指导实践活动。只有成立中中小企业民事地位得到法律形式确立,对其性质进行合理解释,重新构建公司成立责任机制,才能协调处理好不同法律关系问题,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从而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法相关论文篇4 浅谈公司法所面临的转变 1、现行公司法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经济体制不断发生变革,而公司法1993年在制定实行之初至今的变动并不大,面对当前市场经济状况难免会力有不逮。公司法的制定是秉持“法律内容应当较为完整,且具备大致的基本规范,拥有合理的法律框架”的基本理念。为了使公司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当前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发展状况,下面我们就对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总结, 以填补当前公司法中的部分空白。 第一,注重法律框架设计,缺乏具体的操作设计。于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对框架设计较为注重,就以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不能说是面面俱到,但也算是较为全面了。“坚持公司法内容较为完整,具备大体的法律基本规范,框架合理”它既是人们的意见,同时也是公司法草案的起草原则。公司法的制定顺应了当时经济发展的状况,具备公司设立及运营的基本架构规则,注意框架设计 然而在操作层面设计上,略显不足,表现为以下几点: 存在法律空白。例如在公司法中没有制定出明确的规定,并将决定权交由其他法律法规或授权国务院,据统计,公司法约有8处法律规定由国务院制定,法律和法规中有8处另行规定,由国家做具有股东大会临时召开的股东大会,它是公司法赋予少数股东的权利。 但在公司法中却未明确该项权利的具体内容,股份持有多久具备该项权利、哪种请求方式属于正当请求、请求不被采纳时应如何救济等等问题在公司法中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一旦遇到股东大会困难,就会产生解决困难;某些“不作为”规定,没有相应的法律后果规定;部分制度存在设计实施障碍和疑点。 第二,重视过程设计,忽略了“行为人”设计。过程是指公司法对办事程序及行为过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行为实施者的具体的义务和责任并未设计。 第三,注重组织设计,轻视了机制与机理的条件设计。公司开展有效经营应当以完善的组织机构为前提,现行的公司法比较注重组织机构设计。在公司法中对公司业务执行、经营决策机关、权利机关以及监督机关的职权和组成均有明确规定。但对于组织机构的机制和机理方面就显得有些薄弱。 2、公司法修改应遵循的指导思想 修改公司法时应当从公司法性质与公司性质两方面出发。公司法与公司具有怎样的性质?首先公司法是商法的~部分,它主要对公司内外关系加以调整,在一定程度具有法律强制性,但调整主体是平等的,因此,将公司法界定为私法领域是毋庸置疑的。公司是企业法人的一种,它是一个扩大的个人,并不是一个缩小的社会。 从民法通则中的第42条可以看出,公司法人是一种经营性组织,可将其看做商事主体。从公司与公司法性质对现行公司法进行修改,就是要增加其任意性规则,减少强行性的规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投资都具有风险,责任自负和风险自担是公司的根本原则。因此,修改后的公司法应对规则的充分性与相关当事人公正性加以强调。我们对修改公司法的指导思想归纳如下: 适应世贸组织要求,借鉴成功的法律 经验 在我国公司法案起草时,公司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普遍的企业形式,因而世界各国在公司法案方面均有所涉猎,为了填补我国公司法的空白,我们应当借鉴过程成功的经验如股东共有限责任原则、股东平等原则等。我们可以从降低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授权制、设立公司准则主义和揭开公司神秘面纱的原则对我国现行公司草案进行修改,增强其实用性和全面性。 实施有限责任公司简化规则,突出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二者之间的区别。我国公司法中将公司规定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其用意无非是将公司形式的决定权交到了投资者手里。而现行的公司法对这两种形式的差别明确的区分,虽然有部分规定了欧诺公司组织结构进行区分,但是仍较为复杂。为了使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的简便易行特点更为突出,公司法是否可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现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制度。我国自1979年的7月以来,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一直实行董事会为公司权力机关的制度,并未在董事会之上设立上位机关股东会。这种体制有别于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制度,由于其已运行了2O年,我们可进行该方面的相关经验总结,吸收对公司法修改有益之处。比方说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对应作出的决议表示同意,就无需再召开股东会会议;或经全体股东同意,可以不经过召集程序而召开股东会会议。注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少这一的特点,注意一些召集股东会与股东议决方式的设计。将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和董事会适用范围缩小,对其进行限制。适当对现行公司法中只设执行董事及一两个监事的做法加以改动。 分别实行国有企业改革立法和公司立法公司法制定之季,恰逢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实行阶段。 因而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公司制作为国有企业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做出了一定的探索,又成为人们的~种共识。因此,公司法容纳了不少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容。在当时的背景下,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也不能不注意到。由于公司立法与国有企业改革立法的混同进行,使公司法中出现了不少仅为国有企业改革或国有投资主体规定的规则,导致规则之间的不协调,不利于公司法的实施。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自身特点很突出的问题,将其与其他立法一起进行,不利于解决这些问题。 相反,单独立法则有利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特殊问题。依此思路,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特殊问题,诸如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财产保护、国有职工的安置、土地使用权处置、国有资产的运营体制、国有股股权的行使,等等,可以单独制定为一个立法文件,譬如命名为“国有企业改制法”。而公司法修改则不必再与国有企业改革扭在一起,而只需完善公司应遵循的共同规则,包括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后遵循的规则。至于国有企业如何为成为公司创造条件,公司法则不必过问了。 应当充分体现我国公司法精神利用法律形式来塑造公司法律人格是我国公司法主要体现的精神,并以公司所有同公司经营分离为前提,通过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来实现对公司法律人格的完善。 3、结束语: 公司法的健全和完善是对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行使权利的保证,同时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表现。本文仅对公司法需要改进的方面进行了浅要的描述,以为我国公司法的不断完善贡献一份微薄之力。 猜你喜欢: 1. 公司法论文范文免费下载 2. 公司法论文范文 3. 公司法论文参考题目 4. 公司法论文题目 5. 有关公司法论文范文

企业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控制的因素影响,财务状况具有不确定性,从而使企业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财务风险的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对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的几点思考

摘要: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筹资、投资、资金回收及收益分配等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或无法预料、控制的因素作用,使企业的实际财务收益与预计收益发生偏离,因而蒙受经济损失的机会和可能性。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防范与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如果财务风险不能有效控制,就会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获利能力。每个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都必须考虑一旦发生财务困难或财务失败时,如何处理企业的财务事宜,如何保护各相关主体的利益,通过财务重整缓解危机并化险为夷。

关键词:财务控制,财务风险,财务重整

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筹资、投资、资金回收及收益分配等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或无法预料、控制的因素作用,使企业的实际财务收益与预计收益发生偏离,因而蒙受经济损失的机会和可能性。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防范与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如果财务风险不能有效控制,就会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获利能力。所以,要用科学的方法分析企业财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时刻面临着各种财务风险,除了因负债而产生的狭义财务风险外,还有遇到许多对于企业财务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它一些风险。如企业投资风险、企业财产风险、资金运作风险、企业市场经营风险等等,这些可以统称之为广义的财务风险。也就是说,凡是可能对企业的最终财务成果或企业财务状况构成影响的风险都可称为财务风险。如因投资失误或因投资不能形成预期的收益使投资收不回或不能按时收回的可能;在经营过程中因市场环境变化使产品销售状况趋坏的可能,等等。这些都会从不同侧面影响着企业的财务成果,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并构成企业的财务风险。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在关注财务风险时,既要关注狭义的财务风险,更要关注广义的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任何一项风险的发生都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财物损失,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和经营。所以,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在理财过程中,必须树立财务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的管理和防范,经常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尽可能防止各项财务风险的发生和将风险的影响减少至最小程度。

一、企业存在的财务风险

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应该密切关注本企业的财务动向,以防止发生意想不到的危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检查企业财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1.检查企业投资、投资回收与资金是否平衡。

要使企业成长壮大,必须先投资。投资主要是设备投资,包括采购机器、现代化设备和兴建工厂等。这种设备投资一步走错就可能导致经营状况急剧恶化。一般在投资前要进行充分的市场研究调查,由于设备投资而增加的经费开支,包括设备本身和维护修理、利息、折旧等费用,要按照这些开支与企业资金投放对资金状况的影响和投资回收、回收期的比较,再决定是否投资。怎么筹集资金也是一个问题。一般是长期贷款或增加资本,但有时也利用短期贷款。经营不好的企业,又不得不使用短期贷款的,则可能招致资金冲击的危险。论文参考网。更增大经营恶化的可能性。执意进行设备投资,可销售额却没能按照预想的那样提高,从而造成设备闲置,资金呆滞,于是那些资金不雄厚的企业,就会面临倒闭的命运。

2.检查企业不良债权的可能性。

为了防止大额不良债权的出现,对每位客户都要规定信任限度,应该控制不超过这一限度的债权。例如,决定A企业在五万元以内,则应经常检查是否在这一范围内。没有风险的买卖是不存在的,必须在充分调查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内容的基础上,决定信任范围,将风险控制在一定限度内。另外在结算方式和销售比率上也要加以控制,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采取现金交易和购销相抵结算,一家企业的销售控制在企业销售总量的一定比率以下等方法。

3.检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增长倾向。

如果对经费开支管理不严格,费用就会增加。经费的增加是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的,所以,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主管随时都要注意检查经费是否出现增长现象。首先要看经费的增长率是否高于销售额的增长率,如果经费增长率高于销售额增长率,说明经费增长并未对销售额的增长做出实质性的贡献。如果出现这样的经费增长态势,就应检查经费开支内容,查清什么原因使经费开支不断增加,然后努力削减。其次要特别警惕诸如交际费、会议费等经费开支的浪费,浪费是经营的大敌,必须消除。最后应该关注可控制经费的管理和节约(如节约用电、节约用油)。

4.检查企业资金总额的变化。

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必须查阅资产负债表填写的资产总额每年是如何变化的。若发生增长过多或资产膨胀,就应引起警觉。特别应注意不合理的拖欠货款,库存积压和机器设备等投资的闲置。资产膨胀会带来经营停滞,同时,资金的周转也会随之恶化,资产效率也会下降。所以,管理上必须想办法使全部资产都运转起来,不发生资产膨胀化现象。

二、企业财务风险防范方法

(一)加强财务控制,防止企业衰落

要提前发现问题,尽早解决问题,企业陷入衰落后当然有可能走出困境,但最好的做法是在衰落迹象显露之前捕捉到企业衰落的预兆。

1.自由资金不足是企业衰落的预兆之一。

企业经营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但在获得利益之前,企业需要垫付大量资金,这些资金主要来自于自由资本和借入资金。商品出售之后,有时需要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后才能收回货款,在这期间,企业垫付的资金有时相当可观。有原材料货款的支出,有工资薪酬的支出,有促销费用的支出,还有其他杂费的支出。如果收支同期吻合的话,企业经营的难度就小的多。但一般来说支出的期限比收入的期限快。也就是说,等不到有收入,就先要支付的情形居多。在这个复杂的过程中,充足的自有资金是应付这一收支期限不平衡的最安全的方法。所以,在业务蓬勃向上之际,不能忘记增加自有资金。

2.企业应收账款不合理的增加是影响资金周转的重要因素,也是企业衰落的前兆。

应收账款不合理增加意味着企业的销货政策有问题,更可能的是反映出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的减弱。一般说来,畅销产品回笼货款都较及时,就如80年代的彩电业。论文参考网。但当产品竞争力下降之后,为了稳定或增加销售,企业就不得不忍受延长付款期限销售货款被挤占的痛苦。所以管理者发现应收账款增加过快时,首先得了解销售部门尽力与否,若销售部门却已尽力,那就意味着应该早点想办法推出新产品了。论文参考网。

3.企业存货的超常增长也是应该注意的预兆。

存货的过度增加引致的增长只是“虚”的增长,只有当存货转化为商品,销售出去了才证明商品的价值得到确认。由于存货是企业占相当比重的资金占用,在经济不景气之时,更为明显,经济低迷会造成销售不畅,从而导致存货过剩,资金拮据,资金周转不畅。

4.设备的过度投资也可能导致企业衰落。

审视企业的资金周转是否良好,有一种简单实用的方法,即将固定资产的总额与自有资本比较,若固定资产的比重过大,一般说来,资金周转就会感到吃力。这是因为经济高涨之时,不少企业会依赖银行借入大量资金进行设备投资,但是一般经济高涨过后就会出现经济衰退,这时,企业容易面临销售量下降,开工不足,收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困境,而设备借款的还本付息将成为一个沉重的负担。可以说设备的过度投资是企业衰落的预兆之一。

5.缺乏科学周密的资金计划。

拟定资金计划,也就是立足现在,预测未来收支的大概情形,考虑应付资金不足的对策,利用各种灵活的周转方法,维持资金余裕。若果拟计划质量不高,那后果要么资金闲置痛失获利之机,要么事到临头手足无措,使周转方陷入进退维艰的地步,进而带来全方面的衰落。所以,无科学周密的资金计划也是企业衰落的预兆之一。

(二) 摆脱财务困境,进行财务重整

日常风险控制和完善的预警系统都不能完全避免财务失败的发生。每个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都必须考虑一旦发生财务困难或财务失败时,如何处理企业的财务事宜,如何保护各相关主体的利益,通过财务重整缓解危机并化险为夷。重整按是否通过法律程序分为非正式财务重整和正式财务重整。

非正式财务重整。当企业只是面临暂时性的财务危机时,债权人通常更愿意直接同企业联系,帮助企业恢复和重新建立较坚实的财务基础,以避免因进入正式法律程序而发生的庞大费用和冗长的诉讼时间。重整的方法之一是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所谓债务展期即推迟到期债务要求付款的日期,而债务和解则是债权人自愿同意减少债务人的债务,包括同意减少债务人偿还的本金数额,或同意降低利息率,或同意将一部分债权转化股权,或将上述几种选择混合使用。在企业经营过程发生财务困难时,有时债务的延期或到期债务的减免都会为财务发生困难的企业赢得时间,调整财务,避免破产。而且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均属非正式的挽救方法,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的协议,既方便又简捷。虽然债务展期或债务和解会使债权人暂时无法收回账款而发生一些损失,但是,一旦债务人从困境中恢复过来,债权人不仅能如数收取账款,进而还能给企业带来长远效益。所以,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

重整的方法之二是实施准改组。如果企业长期亏损,留存收益出现巨额红字,而且资产的账面价值严重不符合实际。如果通过撤换管理部门,实施新的经营方针,可望在将来扭亏为盈。为此,企业便可以通过减资来消除亏损,并采取一些旨在使将来成功经营的方法。例如,企业可以出售多余的固定资产,对有些固定资产或其它长期资产进行重新估计,并以较低的公允价格反映,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建立新的基础,以减少计入将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准改组不需要法院参与,也不解散企业,只要征得债权人和股东同意不立即向债权人支付债务和向股东派发股利,便可有效地实施准改组。

正式财务重整则是将上述非正式重整的做法按照规范化的方法进行,它是在法院受理债权人破产案件一定时期内,经债务人及其委托人申请与债权人合议达成理解协议,对企业进行整顿重组的制度。

重整制度的设置对债权人、濒临破产企业和整个社会经济都有重要意义。利益与权利各方均应树立重在挽救的指导思想,想法使有条件的企业继续生产,使无条件存续的企业尽量减少损失。通过财务重整的挽救方法,濒临破产企业中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能够重新振作起来,摆脱破产厄运,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防范企业眼前的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1]约翰·韦伯.财务审计案例示范[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朱柯.资产评估[M].大违: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财务风险刍议

财务风险是指由于调节、组织、控制资金运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所造成的损失,它表现为目前、将来的费用成本升高或收益减少。由于财务活动是资金筹集、投资、占用、耗费、收回、分配等活动环节的有机统一,各活动环节中都有可能发生风险,因此对财务风险的认识,必须从财务活动的全过程和其总体观念出发,并联系到财务收益上来。

一、财务风险的内容

根据企业资金活动的特点,财务风险可分为以下五种风险。

(一)资金筹集风险

当前,企业的筹资万式和筹资渠道逐步走向多元化。除向银行借款外,企业还可以采用发行股票、债券、实行租赁、联营以及用广泛的商业信用等筹资方式。由于不同的筹资方式和筹资渠道,形成资金成本率不同,不同的筹资结构会对未来的收益产生不同的影响。在期望投资收益率高于利息率的条件下,借人资金对自有资金的比率愈大,自有资金的收益就越低。如果对于所有者投入的资金,投资收益较少,投资者股利分配也较少,企业就面临着投资人低价转让原有投资或不再追加投资的风险。

(二)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是指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从而影响企业盈利水平和资金回收的风险。衡量投资项目是否有风险,一是要看这个项目能不能取得理想的效益,能不能达到一定效益水平。是应以企业目前的资金利润率来衡量。如果投资项目的利润率低于企业目前的资金利润率,就会削弱企业的盈利能力,则对该项目的投资也就是一种风险投资。因此,企业在进行一项重大投资前要做市场调查和科学、周密的测算,认真考虑到投资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减少决策失误。

(三)资金使用的风险

资金使用的不当必然会发生不能及时偿债的风险。由于对资金调度的不合理,对资金的流入、流出和周转,在时间、金额上的规划和安排的不妥,会造成企业资金紧张和调转失灵。另外,由于对企业的效益事先估计不足,对市场信息分析的失误,以及不能迅速适应各种环境条件的变化,造成企业产品销路不畅,产品滞销积压,企业投入生产领域的资金搁浅,借款无法到期归还,企业必然面临着严重的财务和经营危机。

(四)分配资金的风险

企业取得的最终收益,首先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按照所得税法规定,税后的利润一般应由企业自行安排。如何分配税后利润,可能有不同的方案,而不同的分配方案将对未来的收益产生不同的影响。如企业的任意公积金和公益金应提取多少?公积金是否转增资本金或股本?本年的利润是全部分配,还是作为本分配利润结转厂年?这些问题的抉择,都可能产生~定的风险,在股份公司表现得更为突出。如股份公司在股利发放与保留盈余的比例以及支付股利方式的选择上都会影响到公司的股票价格及产生不同的现金流量风险。

(五)资金回收风险

产品售出后,要经过从产品资金转化为结算资金,再从结算资金转化为货币资金。在这两种转化过程中,在时间上和金额上的不确定性,抗是资金的回收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扩大销售,搞活经营,采用赊销方式。这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扩大销售,同时也加大了资金回收的风险,增加了坏帐损失的可能性。

成品资金向结算资金的转化,即要求产品能尽快实现销售,这是影响企业顺利回收的重要环节;结算资金向货币资金的转化。即销售产品的资金回笼。为顺利实现这两种转化,企业必须改善经营管理,努力生产适销对路、质量上乘的产品。同时,要注意商业伙伴的资信状况,利用一些回避和转移的方法,力求降低风险程度,提高经济效益。

通过以上几种财务风险的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发展,在企业真正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目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和市场主体的条件下,就应该研究和探讨财务风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这有助于增强企业财务风险观念,提高企业的经营风险意识。为适应这一要求,我们应当学会规避、防范财务风险的方法,同时还应该把财务风险提高到作为财务管理内容的高度上来,有效地控制财务风险,变被动为主动。

二、防范财务风险的措施

(一)科学组织资金来源,合理确定负债经营规模

现行制度给了企业自主筹资权,同时在会计核算上也明确了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不同权力与责任。通常负债资金的来源有一定的期限、固定的利息,并要求负债到期还本付息;所有者投资是永久性资金来源,一般情况不会抽回,但有权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所以适度负债经营已成为现代经营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负债经营、其负债比重保持在多大限度内,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销售良好,资金利润率高于借款利率,企业以举债方式取得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就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收益;反之,如果企业资金利润率低于借款利率时,就不宜以借款方式组织资金,而应通过增加所有者权益,如增发股票或减少税后利润分配等方式筹集资金。同时,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对财务风险也有一定影响。当企业负债特别是流动负债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过高时,容易发生危机,财务风险就大。一般来说,企业的流动负债大致相当于流动资产时,财务风险就小。因此,企业要正确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把握适当的负债比例,科学组织资金来源,以规避未来的财务风险。

(二)计提坏帐准备金,防范坏帐损失的潜在风险

坏帐损失的处理方法在现行制度中有备抵法和直接转销法两种。针对目前企业的实际情况,为符合会计期间配比原则,均衡负担坏帐损失,正确反映经营成果,采用备抵法更为科学。这样,企业就能避免某一会计期间确认坏帐损失而带来财务危机,充分体现了稳健原则。

(三)预防和降低资金回收风险

(1)注意评估对方的资信状况。一般来说,资信状况良好、信誉高的企业,资金回收的风险较小。企业首先应摸清客户的情况,如单位性质、实力如何等;其次,应对客户进行资信排队,尽量选择那些资信等级高的单位销售产品,对资信度低的单位,则需要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如款到发货或收取定金等。

(2)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处理办法,以预防坏帐损失的发生。如有出口业务的企业,还应办理信用证,委托银行进行监督。

(3)加强销售货款的催收工作。企业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帐龄分析,对各种应收帐款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如发函、上门,必要时还可诉诸法律。

(四)提高固定资产折旧水平,加速固定资产成本补偿

目前固定资产折旧实行多种折旧方法,折旧年限规定有弹性区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加速折旧,允许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企业可依法自行选择折旧方法,自行确定折旧年限。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企业可选择加速折旧法和低区间折旧年限计提折旧,以提高固定资产折旧水平,加速固定资产成本补偿,有利于保证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的需要,也有利于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增强支付能力,防范财务风险。

关于债权人论文范文资料

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生力军,必备的法律素养是其立足社会的核心条件。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方面论文,供大家参考。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后,由借款人作为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因借款人不履行贷款合同给贷款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该业务自1997年开办,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蓬勃发展,并带动了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繁荣。但是,由于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不仅客观上风险要在经营中逐步释放,而且随着保险事故的不断发生和理赔调查的日趋深入,该业务在管理上遗留的问题和导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笔者将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相结合,就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可能涉及的三类纠纷进行法律分析。

一、购车人发生欠款后、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之前,银行或者保险人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的案件

当购车人发生欠款并构成保险事故后,银行有权选择依据贷款合同向购车人、担保人主张权利,也有权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索赔。这种情况下,除非保险条款或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保险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否则保险人没有权利要求银行先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同时,在没有赋予保险人先诉抗辩权的情况下,为防止银行在购车人发生欠款后滥用诉权,即便银行自愿选择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在未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时,该诉讼费一般是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

因此,银行和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首先应关注共同利益、从实际出发,对于购车人恶意欠款或无力还款、确已无法通过催收或协议处分抵押物等方式收回欠款,并且购车人或担保人具有可执行财产能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尽快协商一致,由保险人承担诉讼等经费并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以及尽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

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是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争议焦点主要是保险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实践中争议较大、较难处理的主要有以下二种类型:

(一)涉嫌的案件

涉嫌贷款的,一般是借款人、汽车经销商单独或串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提供虚假材料以虚构汽车买卖关系、同一车辆向多家银行贷款、非法提取贷款现金挪作他用等方式套取银行贷款。此类案件中,有的是购车人伪造、变造或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购车,有的是提供虚假财产状况证明、虚增车价,有的则是虚拟购车主体、担保人或抵押财产等情况。因此,判断保险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应根据实际,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利益问题。《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了“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对于涉嫌的业务,如果贷款人并未实施购车行为,保险人可根据新《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规定而拒绝赔偿。

2.银行审贷和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义务。针对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保险人通常基于《贷款通则》、《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保险条款的约定,以银行疏于履行审贷义务、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作为不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笔者认为,尽管《贷款通则》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银行的审贷义务是独立的,并且银行有审慎地进行资信调查的义务,条款中也通常约定了保险人在因被保险人过错导致贷款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在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实务中,仍然应该根据银行疏于审贷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情形区别判断其法律后果。

如前所述,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具体情形千差万别,但无论是空车套贷、虚增价款或者其他情形,其基本特征均是申请贷款的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既然存在虚假信息,则必然说明银行在审贷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疏忽、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隐瞒了真实情况。

针对保险人关于银行审贷疏忽的抗辩,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条件应以银行的过错为限,不宜包括轻微的疏忽、更不应以虚假信息推定银行存在过错。特别是购车人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情形,笔者认为应构成表见代理,贷款合同成立,保险人不能以银行未尽到资信调查义务或当事人之间没有一致意思表示为由而不承担保险责任。

针对保险人关于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抗辩,笔者认为尽管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对“最大诚信”的要求更高,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仍然应以“有限告知”为原则,同时应逐步确立书面询问的有限告知方式。在有限告知的前提下,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中,由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分离的,被保险人是进行保险索赔的权利人,因此,投保人告知义务的履行以及对投保人有关情况的调查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权益的风险。

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投保人的选择和有关情况的调查是保险人的法定义务,其该义务的履行也关系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因此有人提出要通过双方协议将保险人的审查义务和银行的信贷资产审查结合在一起,或者以银行的资信审查代替保险人的承保审查。笔者认为,银行的资信调查和保险人的承保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不同,前者是依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后者是依据《保险法》,其侧重的专业重点亦有所不同,因此不能混为一谈或相互替代,相反,应分别予以强化。

(二)由于银行未履行作为被保险人的催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未代投保人连续投保车辆险等而引发保险责任争议的案件

1.根据《贷款通则》第32条规定,“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保险条款通常约定被保险人有做好欠款的催收工作和催收记录的义务。

2.根据《保险法》关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的规定,保险条款通常也在被保险人义务中约定被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有潜在的不还款风险或任何可能导致保险合同风险增加的情况,应通知保险人并协助减少或消除风险。

3.为避免投保人因贷款所购车辆自身发生事故损失而产生的不还款风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一般要求投保人一并投保贷款所购车辆的损失险、盗抢险等车辆保险,且保险条款通常约定投保人未按时续保上述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应代投保人投保。银行违反上述保险法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义务,保险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或减小赔偿责任。

三、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后,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的案件

保险人在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但笔者认为该追偿不等同于保险代位求偿。保险代位求偿权,是“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转移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是既不能让被保险人因投保而取得额外的利益,也不能让有过错的第三者逃避其在法律上的赔偿责任。

新《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因此有观点认为,由于保证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即是债务人,其是否还款、是否按约定履行义务直接决定了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与第三人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一般不存在第三人过错致使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当然也不存在保险代位求偿权。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就是没有区分保险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将保险人的追偿权等同于代位求偿权的错误认识。

(一)投保人因主观意愿而发生恶意违约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信用性,与投保人对债务履行的主观愿望具有一定的联系。对于保险人而言,其在依赖投保人的诚信态度的基础上为其信用承保,无法通过一般的询问和告知来了解投保人的主观世界,况且投保人的主观意愿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一旦因投保人主观恶意造成保险事故发生,即出现了保险人承保的不确定性危险的必然发生,保险人得为该射幸率的发生而给付保险金,并将因为缺乏第三方责任因素而不享有代位求偿权。但是,保险人不享有对第三方的代位求偿权,并不等于其不能向投保人(债务人)或担保人追偿;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被保险人对投保人不再享有赔偿金额范围内的债权,该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一并转移至保险人,实务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也会就权益转让问题签署权益转让书。

(二)因受第三方侵害影响履约能力而发生善意违约

投保人因第三方的侵权或合同违约行为而遭受侵害,降低或损害了投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能力,造成保险事故发生,一般称为善意违约。这种情况下,由于投保人最终可以从第三方获得损失的救济,而保险代位权的本质是“一个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过全额补偿,有利于承保人或保险人的原则”(语出1883年案中的布莱特法官),故笔者认为此时保险人既可以向投保人(债务人)、担保人追偿,也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向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发生违约

除了主观因素以外,某些客观上的事件,例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以及战争、武装冲突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意外事件,也可能导致投保人(债务人)不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清偿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合同从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出发,立足于减轻并合理分配风险,一般约定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且不向投保人追偿。同时,此类情形下因无特定第三方的过错,亦不存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一、法律文化的内涵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随着我国文化理论的发展,“法律文化”从西方引入我国,开始引起我国法理学、比较法学和法律史学领域学者的关注,“颇有言必称法律文化之势”。但由于学界对法律文化的内涵缺乏明确的界定和深入的研究,使得法律文化现在仍未形成系统的理论,更遑论一门独立的学科。“法律文化”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劳伦斯•弗里德曼在《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提出的,指的是“与法律体系密切关联的价值与态度,这种价值与态度决定法律体系在整个社会文化中的地位”。而法念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最先英国法学家科特雷尔则认为“法律文化”仅适用于观察法律与文化一体化的初民社会和小型社区以及特定职业人群的法律观念,与“法律意识形态”等同。也有学者把法律文化视为法律传统或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概括而言,法律文化是指植根于一个民族或国家长期共同生活的历史文化过程中公认的、稳定的法律价值、观念以及学说的统称,是人们进行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和指导规范。

二、当前我国法律文化研究现状与问题

首先,我国法律文化侧重与其他法学学科结合来研究某一问题,而缺少对宏观理论的研究。从我国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我国当前研究法律文化,主要集中在:(1)与法制史结合来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包括礼法、无讼、自然法、律等,这部分研究占绝大部分;(2)与比较法结合来研究法律文化;(3)进行地方性研究,来研究少数民族如藏族、彝族、瑶族等的法律文化。而对法律文化本身的理论基础、体系的研究却明显不足。其次,法律文化没有厘清与一些学科尤其是法学学科的关系,从而影响了自身学科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学科交叉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重要。这种跨学科的发展前提是相应学科之间的合作关系,而非简单的包含关系。而且我国法律文化的跨学科研究仅着眼于法社会学和法制史,对于其他学科不够重视。而当前世界中关于法与数据、数字时代、工程学、戏剧、数学、人工智能的研究已经变成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最后,对我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路径这一理论基础问题,我国学者存在认识偏差。不少学者认为打破法律文化区分的制度性法律文化与观念性法律文化这种二元结构并进行整合,使观念性法律文化向制度性转变,是我国法律现代化的路径。然而,深入分析后我们可以发现这种观念背后体系的是一种法律的一元观,即“趋向于附和占据支配地位的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观点”,是“现代科学主义驱动下型构而成的以立法统合整个法律定义”,是“唯法律的”、“现代性的”、“宏大叙事型的”。但就转型期的我国现代化进程而言,我们更多的恰恰是对“现代性”的反思,更关注的是“后现代的”“地方性知识”这样多元格局的存在。我们的出发点不再是看“冲突”,而是看“存在”,不再是进行统一的“整合”,而是研究各自独立的前提下互动的融合来起作用,来满足转型的中国社会现实需要。

三、法律文化研究的理论基础——法律多元主义

马克•维恩•霍克在第23届世界法哲学大会的基调报告中曾讨论了欧洲统合过程中法文化的统一性和多样性,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由于“在不同地域文化传统相互影响愈益强烈的过程中,强势的文化传统往往处于支配地位,并且时常会驱逐、消磨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文化传统中的某些要素”,因此努力保护本地区部分的传统和经济,“提升后发国家的法律地位”,建立国家法和国家内部多元的、部分社会的法规范、以及欧盟法的三元法律构造这一多元体制至关重要。事实上,这种法律文化的多元化正如我们前文所述,是现代社会下,法律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这种法律文化多元主义正是我国研究法律文化的理论基础。提倡法律文化多元主义的学者中,最有影响的一位是日本的千叶正士。其理论的核心观点就是对于作为国家法的正式法与非正式法之间具有复杂的交互关系,应当将包涵多元价值、理念的法前提予以概念化,并运用构成多元法体制的各种概念进行分析。千叶正士针对亚洲不同地域多元法体制下的国家法和移植法、固有法,进行法人类学、法社会学、以及法哲学上的分析论证,提出了法文化上的独创概念——“法文化的操作性定义”。其多元法体制的法文化理论内核可以概况为是三种二元区分下二项对立,具体是指“正式法•非正式法”,“移植法•固有法”,“法规则•法前提”这三方面的二项对立。

债权让与中的债务人利益保护浅析中文摘要】 由于债权让与制度的设计中,大都遵循着债权让与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的原则,因此,债务人在债权让与中通常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其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如何加强对债务人利益保护,成为债权让与制度中必须确立的一项一般性原则。为了达到保护债务人利益的目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基本都形成了"债务人不应由于债权的转让而受到损害,即受让人不得拥有比转让人为优的权利"的原则。在《魁北克民法典》之第1637条第2款就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他(债权人)不得为损害债务人的权利或加重其义务而实施让与。"①债权人在实施债权让与时,不得损害债务人的权利,也不得加重债务人的义务。一般将债务人对抗受让人的权利区分为抗辩权和抵销权。另外,表见让与制度也是专为保护债权让与中债务人利益而设计的。【中文关键词】 债权让与制度; 债务人利益保护 这个是摘要,感兴趣与你全文

在众多法律中, 公司法 的作用是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 措施 。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法相关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谈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问题

摘要:随着 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 不断 发展 ,各种利益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方面的利益调整和 法律 诉求不断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面临着各种法律风险。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提高公司竞争力,成为 热点 问题。本文拟从法律风险防范理念、风险源控制、防范机制的构建及维护等方面加以分析,探索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公司 法律风险 防范体系 探讨

中国 加入WTO之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竞争愈来愈激烈,陷阱也越来越多,正所谓机遇和挑战同在,风险与利益并存。如何控制风险,使公司以最小化风险去实现最大利益,成为所有公司面临的新课题。从 历史 和现实来看,公司风险主要有自然风险、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前两种风险分别是以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为特征,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控性。

而法律风险往往是因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而引起的公司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常常会给公司带来经济上的损失,甚至是灾难性、颠覆性的损失,这种法律风险,通过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能够防范的,具有可控性。因此,一个 现代 企业 的领导人必须把引领企业发展的能力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相匹配,否则很难谈上有真正的发展。可以说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树立正确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

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 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实行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 工作原则。笔者也认为公司首先应当树立以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为主,以事后救济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

1. 事先防范是基础。

事先防范就是公司自身的免疫系统,能够使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患于未然,如果不做好事先防范工作,等到法律风险已经产生并造成重大的损失才寻求弥补,即使是请来了名气再大的“空降兵”,结果也于事无补。因此,事先防范工作是基础,是最重要的,这个理念一定要牢固地树立于公司领导人头脑中。

2. 过程控制是关键。

公司的业务起于谈判签约,之后是履约。谈判签约时法律顾问参与, 合同签得非常完美,对我方很有利,但是合同签完之后,在履约过程中,法律顾问也不参与了,其中双方来往的信函或者为某些履约细节形成了诸多的会议纪要,用法律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信函或会议纪要,它们就是原合同的重要补充部分,甚至足以变更原合同条款的约定。

这些过程必须有法律专业人才去把关,但在多数的公司业务运作过程中,往往大都注意合同谈判签订的阶段,在履约阶段的变更往往无人注意,最终导致法律风险产生,给公司造成损失。因此过程控制也是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足以引起公司的重视。

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构建适合于本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目标就是要形成由公司决策层主导、总法律顾问牵头、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责任体系。

1. 从公司 规章制度 入手,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确保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化。

完善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行为,建立健全风险识别、监测控制和防范机制,使风险管理日常化、制度化,把风险防范工作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因此,公司规章制度从制订、审核到修改,必须有法律专业人才参与,确保公司规章制度合法合规、 科学 高效。在公司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企业法律顾问也应参与,坚持制度管理,重视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加大制度实施的监督力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2. 从机构建设入手,构建由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和企业法律顾问构成的三级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是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核心。

总法律顾问负责领导本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责,企业应保证总法律顾问作为决策成员出席企业办公会议以及涉及重要经济活动的决策会议。企业应当建立法律事务机构,负责具体处理本企业的法律事务,法律事务机构对企业总法律顾问负责。

企业法律顾问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专门人才,应积极履行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审核把关、法律监督管理的基本职责,企业应当保证企业法律顾问享有企业经营业务的知情权和法律审核权,为企业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自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来,目前全部央企都设立了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

据调查,笔者所在的河南省省管企业中,大部分都设立有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也有一部分有实力有影响的大型省管企业设立了企业总法律顾问,按照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理念的要求,运行效果良好。

3. 加大对员工 法律知识 的培训力度,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公司单靠几个法律顾问从事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公司设立、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个环节,法律风险无处不在,每个环节上从事不同工作的每个员工,都应当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实际上,公司从购买原材料到生产环节,再到销售环节、货款回收环节、 财务管理 环节,各种法律风险不同程度地存在,这就要求公司每个员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每个员工都应当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最起码脑子中应当有一根“法律弦”,所以公司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素质,是完全有必要的。

三、重点抓好 合同风险防范和 法律 风险评估 工作

公司的生产经营目的大多是通过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去实现的,合同风险是公司最主要的法律风险源之一。公司决策者或法律顾问只有对预测到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将公司法律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 公司合同风险防范体系。

公司合同风险防范体系的首要目标在于有效防范合同纠纷,努力做到零诉讼,以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笔者结合所在公司的实际情况认为,合同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需做好如下工作:

第一,应当全面梳理公司的合同风险。从客户分类、业务分类、交易模式分类出发,综合考虑产业链风险、 政策法规 风险,对公司的合同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从哪一角度出发更适合公司合同的法律风险分类 管理。

第二,设计本公司合同模板。在对公司不同类型的合同进行归纳 总结 的基础上,建立合同模板。

第三,合同操作指引及风险提示。对合同模板的具 体操 作和操作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一步作出详细规范。

第四,合同流程管理。包括:签订前管理、签约管理、履行管理、凭证管理、预警管理、评审管理。

第五,合同培训。

2. 公司法律风险年度评估 报告 。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构是公司商业风险管理的长期方案和目标。公司法律风险随着公司外部的法律风险 环境和公司内部商业战略的调整而不断地发生变化。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后,法律风险应当重新评估,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也要做相应的调整。

例如《公司法》修改之后,很多原来适用的商业活动规则都将发生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就被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这时,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合同风险防范体系、公司重大重组项目风险防范体系、公司法律风险预警机制都要作出相应的调整。此外,公司外部产业链变化、公司内部商业战略调整、商业安排调整都将使公司法律风险发生变化。

因此,公司有必要经常性地对公司法律风险进行评估。通过全面调查和梳理公司经营所涉的法律事项,并就公司年度商业安排制定出法律风险防范重点,提出防范预案。

主要内容包括:尽职调查、风险披露、方案论证、预案设计等内容。因此,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不是固定的,而应该是动态的,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必须适时作出调整。调整之前的法律风险评估是前提,这也是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内容,必须引起公司的高度重视。

四、重视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维护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形成之后,还须进行日常的维护,这里面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培训。公司的管理层甚至是每个员工,都身处这个防范体系当中,每个人都是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子,在哪个环节上出问题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所以有必要让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中的每一分子都熟知与其岗位相关的操作流程,这就需要进行培训,只有让每一分子自觉地按流程办事,才能保障不出差错;二是解释答疑。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很多问题,员工甚至管理层遇到某些特殊的问题不知怎么办,这里就需要法律专业人员解释答疑,以保障体系运行不出偏差。这种防范体系的日常维护应由公司法律事务机构来执行。

总结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是十分重要、十分艰巨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公司高层高度重视,各个部门密切配合,才能构建好、实施好。只有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各个环节运转良好,公司的法律风险才能得到有效控制,才能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从而降低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以最低的风险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律比较与适用

内容摘要:对现代企业而言,资本是公司的“灵魂”,独立是公司的“基石”,资本充足是公司独立的前提与保障。对于公司资本不足,很多国家是运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予以解决。我国目前虽未引入这一制度,但随着公司制度的日益完善,有必要对资本不足所引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条件进行论证和探讨。

关键词:公司法人格否认 资本制度 资本不足

现代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必须要有足够的资本,为其经营风险提供保障,即“公司的资产必须达到合理的范围”。当公司资产与该公司具体经营运作可能带来的风险明显失衡,亦即公司资本不足时,就有可能导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

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

从资本制度的适用来看,不同法系国家的判定标准不同。大陆法系国家大多实行法定资本制,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不足会导致设立无效或被撤销,因此,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多与其他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结合,以便共同判断是否适用“直索责任”。英美法系国家大多实行授权资本制,公司设立时的最低资本金要求并不严,一般都无明文规定,判断是否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大多根据公司经营的事业要求,考察股东投资是否显著不足。而日本、法国等国实行折衷资本制(又称认可资本制),介于上述两种资本制度之间,在授权资本的基础上,对首次出资数额、授权发行的期限等加以限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往往比较低,一般企业都能达到,因此,资本是否足够不是以达到法律要求的资本最低限额为标准,而应与企业的经营相联系加以判断以准确衡量资本充足与否。

从合同性质来看,资本不足作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因素时,针对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的效果不同。合同之债案件中公司资本不足,对公司的法人格一般予以承认,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合意的结果,当事人应当能够预见合同所带来的风险,因此,对资本不足缺乏足够了解的过失不能要求对方全部承担,但如果股东以欺诈的方式使其他人错误地估量了公司的财力,可能导致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侵权之债案件中,资本不足通常是公司法人格被否认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债权人被动地进入这一民事法律关系之中,并无注意的责任和相应的选择权,特别是当股东转移公司资产造成其偿付能力减少,不足以清偿侵权之债时,可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而毋须考虑公司是否存在规避债务的恶意。

我国法律对公司资本不足的相关规定

我国公司资本严重不足的情形大量存在――既包括在公司设立之初,通过虚假出资证明等形式,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过程中抽逃资本,使公司陷入空壳经营的形式。而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独立人格等制度,公司虽然资本严重不足,股东却依然能够逍遥法外。

为了规范公司经营,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在《关于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出资不足法定要求的,认定其不具备法人资格,而由开办企业的企业承担责任;但对出资已达到法定要求,即使达不到生产经营要求的,仍可认定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而以法人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注册资金投入未达到法规规定最低限额的企业法人签订的经济合同效力如何确认问题的批复》中规定:企业法人注册资金投入未达到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在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时,应根据“1994年批复”的规定处理,即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开办该企业的企业法人承担。为了稳定经济秩序,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这类企业法人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前签订的经济合同,不宜因其注册资金投入未达到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而确认为无效。

从上述两个《批复》可以看出:判断企业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以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来衡量。凡达到此限额的,即使投入资金与注册资金不符,也认定企业具备法人资格,只是在企业被撤销或歇业后,要求其开办企业在差额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凡达不到此限额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开办企业承担所有责任。即使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其签订的经济合同仍然有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应当依据已查明的事实,提请核准登记该企业法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吊销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对该企业的法人资格可不予认定。

我国与西方的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

我国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立法虽然对出资不足作出了一定的规定,但存在以下问题:出资衡量限额问题。我国以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作为企业具备法人资格的衡量标准,企业达到该规定标准并不困难,但在实际生活中,企业所需资本多少往往取决于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单纯从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来衡量企业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显然有失偏颇。对于出资不足引起的法律后果是企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是撤销企业或吊销企业营业执照需借助 其它 主体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进行,存在认定主体和执行主体之间的矛盾冲突。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不同

首先,二者运用法律的后果不同,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是对公司独立人格的个案暂时剥夺,而我国的上述规定是对企业法人人格的彻底剥夺;其次,被适用的主体不同,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被适用主体是实施滥用行为的股东,而我国法律规定的被适用主体不仅包括出资人,还包括一定意义上的直接批准开办公司的主管部门或者开办公司的申报单位;再次,责任人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中实施滥用行为的股东应当承担无限责任,而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主体承担的责任较为复杂,呈现多元化形式,不能简单地称之为无限责任。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趋同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除继续保持已有的立法成果外,通过其第十条创造性的规定了差额填补股东的填补次数,即“开办单位已经在被开办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了民事责任的,应视为开办单位的注册资金已经足额到位,不再继续承担注册资金不实的责任。”从而反向维护了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和有限责任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在《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以收购方式实现对企业控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仍由其自行承担。但因控股企业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致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由控股企业承担。这就具有典型的公司法人格否认性质。

《公司法》28条规定了股东“差额填补责任”,带有明显的公司法人格否认的色彩。

完善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建议

鉴于资本条件对于公司的重要性和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公司资本的不守信用,我国应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并通过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对其中导致的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以维护社会的交易安全。

兼有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优点的折衷资本制是一种新的资本制度,其与授权资本制大体相似,但对首次出资的数额、授权期限等做出限制,已被多数原来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国家认可,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从长远看,我国今后也宜采用这种设立公司比较灵活的出资方式:公司资本除要达到最低限额外,还要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衡量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不但要看是否达到最低资本限额,而且要看是否达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且可以借鉴我国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比例限制的规定,对企业借款的比例做出限制。

在公司资本不足情况下,股东对企业的借款视为投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否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独立地位,也是一种公司法人格的否认;而在公司资本充足时,股东以借款方式所为的投资认定为借款,不得以此享有股权。

另外,公司在出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导致公司资本严重不足,债权人特别是非自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视情况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原则,要求出资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企业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控制的因素影响,财务状况具有不确定性,从而使企业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财务风险的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对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的几点思考

摘要: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筹资、投资、资金回收及收益分配等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或无法预料、控制的因素作用,使企业的实际财务收益与预计收益发生偏离,因而蒙受经济损失的机会和可能性。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防范与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如果财务风险不能有效控制,就会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获利能力。每个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都必须考虑一旦发生财务困难或财务失败时,如何处理企业的财务事宜,如何保护各相关主体的利益,通过财务重整缓解危机并化险为夷。

关键词:财务控制,财务风险,财务重整

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筹资、投资、资金回收及收益分配等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或无法预料、控制的因素作用,使企业的实际财务收益与预计收益发生偏离,因而蒙受经济损失的机会和可能性。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防范与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如果财务风险不能有效控制,就会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获利能力。所以,要用科学的方法分析企业财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时刻面临着各种财务风险,除了因负债而产生的狭义财务风险外,还有遇到许多对于企业财务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它一些风险。如企业投资风险、企业财产风险、资金运作风险、企业市场经营风险等等,这些可以统称之为广义的财务风险。也就是说,凡是可能对企业的最终财务成果或企业财务状况构成影响的风险都可称为财务风险。如因投资失误或因投资不能形成预期的收益使投资收不回或不能按时收回的可能;在经营过程中因市场环境变化使产品销售状况趋坏的可能,等等。这些都会从不同侧面影响着企业的财务成果,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并构成企业的财务风险。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在关注财务风险时,既要关注狭义的财务风险,更要关注广义的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任何一项风险的发生都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财物损失,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和经营。所以,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在理财过程中,必须树立财务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的管理和防范,经常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尽可能防止各项财务风险的发生和将风险的影响减少至最小程度。

一、企业存在的财务风险

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应该密切关注本企业的财务动向,以防止发生意想不到的危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检查企业财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1.检查企业投资、投资回收与资金是否平衡。

要使企业成长壮大,必须先投资。投资主要是设备投资,包括采购机器、现代化设备和兴建工厂等。这种设备投资一步走错就可能导致经营状况急剧恶化。一般在投资前要进行充分的市场研究调查,由于设备投资而增加的经费开支,包括设备本身和维护修理、利息、折旧等费用,要按照这些开支与企业资金投放对资金状况的影响和投资回收、回收期的比较,再决定是否投资。怎么筹集资金也是一个问题。一般是长期贷款或增加资本,但有时也利用短期贷款。经营不好的企业,又不得不使用短期贷款的,则可能招致资金冲击的危险。论文参考网。更增大经营恶化的可能性。执意进行设备投资,可销售额却没能按照预想的那样提高,从而造成设备闲置,资金呆滞,于是那些资金不雄厚的企业,就会面临倒闭的命运。

2.检查企业不良债权的可能性。

为了防止大额不良债权的出现,对每位客户都要规定信任限度,应该控制不超过这一限度的债权。例如,决定A企业在五万元以内,则应经常检查是否在这一范围内。没有风险的买卖是不存在的,必须在充分调查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内容的基础上,决定信任范围,将风险控制在一定限度内。另外在结算方式和销售比率上也要加以控制,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采取现金交易和购销相抵结算,一家企业的销售控制在企业销售总量的一定比率以下等方法。

3.检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增长倾向。

如果对经费开支管理不严格,费用就会增加。经费的增加是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的,所以,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主管随时都要注意检查经费是否出现增长现象。首先要看经费的增长率是否高于销售额的增长率,如果经费增长率高于销售额增长率,说明经费增长并未对销售额的增长做出实质性的贡献。如果出现这样的经费增长态势,就应检查经费开支内容,查清什么原因使经费开支不断增加,然后努力削减。其次要特别警惕诸如交际费、会议费等经费开支的浪费,浪费是经营的大敌,必须消除。最后应该关注可控制经费的管理和节约(如节约用电、节约用油)。

4.检查企业资金总额的变化。

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必须查阅资产负债表填写的资产总额每年是如何变化的。若发生增长过多或资产膨胀,就应引起警觉。特别应注意不合理的拖欠货款,库存积压和机器设备等投资的闲置。资产膨胀会带来经营停滞,同时,资金的周转也会随之恶化,资产效率也会下降。所以,管理上必须想办法使全部资产都运转起来,不发生资产膨胀化现象。

二、企业财务风险防范方法

(一)加强财务控制,防止企业衰落

要提前发现问题,尽早解决问题,企业陷入衰落后当然有可能走出困境,但最好的做法是在衰落迹象显露之前捕捉到企业衰落的预兆。

1.自由资金不足是企业衰落的预兆之一。

企业经营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但在获得利益之前,企业需要垫付大量资金,这些资金主要来自于自由资本和借入资金。商品出售之后,有时需要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后才能收回货款,在这期间,企业垫付的资金有时相当可观。有原材料货款的支出,有工资薪酬的支出,有促销费用的支出,还有其他杂费的支出。如果收支同期吻合的话,企业经营的难度就小的多。但一般来说支出的期限比收入的期限快。也就是说,等不到有收入,就先要支付的情形居多。在这个复杂的过程中,充足的自有资金是应付这一收支期限不平衡的最安全的方法。所以,在业务蓬勃向上之际,不能忘记增加自有资金。

2.企业应收账款不合理的增加是影响资金周转的重要因素,也是企业衰落的前兆。

应收账款不合理增加意味着企业的销货政策有问题,更可能的是反映出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的减弱。一般说来,畅销产品回笼货款都较及时,就如80年代的彩电业。论文参考网。但当产品竞争力下降之后,为了稳定或增加销售,企业就不得不忍受延长付款期限销售货款被挤占的痛苦。所以管理者发现应收账款增加过快时,首先得了解销售部门尽力与否,若销售部门却已尽力,那就意味着应该早点想办法推出新产品了。论文参考网。

3.企业存货的超常增长也是应该注意的预兆。

存货的过度增加引致的增长只是“虚”的增长,只有当存货转化为商品,销售出去了才证明商品的价值得到确认。由于存货是企业占相当比重的资金占用,在经济不景气之时,更为明显,经济低迷会造成销售不畅,从而导致存货过剩,资金拮据,资金周转不畅。

4.设备的过度投资也可能导致企业衰落。

审视企业的资金周转是否良好,有一种简单实用的方法,即将固定资产的总额与自有资本比较,若固定资产的比重过大,一般说来,资金周转就会感到吃力。这是因为经济高涨之时,不少企业会依赖银行借入大量资金进行设备投资,但是一般经济高涨过后就会出现经济衰退,这时,企业容易面临销售量下降,开工不足,收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困境,而设备借款的还本付息将成为一个沉重的负担。可以说设备的过度投资是企业衰落的预兆之一。

5.缺乏科学周密的资金计划。

拟定资金计划,也就是立足现在,预测未来收支的大概情形,考虑应付资金不足的对策,利用各种灵活的周转方法,维持资金余裕。若果拟计划质量不高,那后果要么资金闲置痛失获利之机,要么事到临头手足无措,使周转方陷入进退维艰的地步,进而带来全方面的衰落。所以,无科学周密的资金计划也是企业衰落的预兆之一。

(二) 摆脱财务困境,进行财务重整

日常风险控制和完善的预警系统都不能完全避免财务失败的发生。每个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都必须考虑一旦发生财务困难或财务失败时,如何处理企业的财务事宜,如何保护各相关主体的利益,通过财务重整缓解危机并化险为夷。重整按是否通过法律程序分为非正式财务重整和正式财务重整。

非正式财务重整。当企业只是面临暂时性的财务危机时,债权人通常更愿意直接同企业联系,帮助企业恢复和重新建立较坚实的财务基础,以避免因进入正式法律程序而发生的庞大费用和冗长的诉讼时间。重整的方法之一是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所谓债务展期即推迟到期债务要求付款的日期,而债务和解则是债权人自愿同意减少债务人的债务,包括同意减少债务人偿还的本金数额,或同意降低利息率,或同意将一部分债权转化股权,或将上述几种选择混合使用。在企业经营过程发生财务困难时,有时债务的延期或到期债务的减免都会为财务发生困难的企业赢得时间,调整财务,避免破产。而且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均属非正式的挽救方法,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的协议,既方便又简捷。虽然债务展期或债务和解会使债权人暂时无法收回账款而发生一些损失,但是,一旦债务人从困境中恢复过来,债权人不仅能如数收取账款,进而还能给企业带来长远效益。所以,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

重整的方法之二是实施准改组。如果企业长期亏损,留存收益出现巨额红字,而且资产的账面价值严重不符合实际。如果通过撤换管理部门,实施新的经营方针,可望在将来扭亏为盈。为此,企业便可以通过减资来消除亏损,并采取一些旨在使将来成功经营的方法。例如,企业可以出售多余的固定资产,对有些固定资产或其它长期资产进行重新估计,并以较低的公允价格反映,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建立新的基础,以减少计入将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准改组不需要法院参与,也不解散企业,只要征得债权人和股东同意不立即向债权人支付债务和向股东派发股利,便可有效地实施准改组。

正式财务重整则是将上述非正式重整的做法按照规范化的方法进行,它是在法院受理债权人破产案件一定时期内,经债务人及其委托人申请与债权人合议达成理解协议,对企业进行整顿重组的制度。

重整制度的设置对债权人、濒临破产企业和整个社会经济都有重要意义。利益与权利各方均应树立重在挽救的指导思想,想法使有条件的企业继续生产,使无条件存续的企业尽量减少损失。通过财务重整的挽救方法,濒临破产企业中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能够重新振作起来,摆脱破产厄运,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防范企业眼前的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1]约翰·韦伯.财务审计案例示范[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朱柯.资产评估[M].大违: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财务风险刍议

财务风险是指由于调节、组织、控制资金运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所造成的损失,它表现为目前、将来的费用成本升高或收益减少。由于财务活动是资金筹集、投资、占用、耗费、收回、分配等活动环节的有机统一,各活动环节中都有可能发生风险,因此对财务风险的认识,必须从财务活动的全过程和其总体观念出发,并联系到财务收益上来。

一、财务风险的内容

根据企业资金活动的特点,财务风险可分为以下五种风险。

(一)资金筹集风险

当前,企业的筹资万式和筹资渠道逐步走向多元化。除向银行借款外,企业还可以采用发行股票、债券、实行租赁、联营以及用广泛的商业信用等筹资方式。由于不同的筹资方式和筹资渠道,形成资金成本率不同,不同的筹资结构会对未来的收益产生不同的影响。在期望投资收益率高于利息率的条件下,借人资金对自有资金的比率愈大,自有资金的收益就越低。如果对于所有者投入的资金,投资收益较少,投资者股利分配也较少,企业就面临着投资人低价转让原有投资或不再追加投资的风险。

(二)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是指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从而影响企业盈利水平和资金回收的风险。衡量投资项目是否有风险,一是要看这个项目能不能取得理想的效益,能不能达到一定效益水平。是应以企业目前的资金利润率来衡量。如果投资项目的利润率低于企业目前的资金利润率,就会削弱企业的盈利能力,则对该项目的投资也就是一种风险投资。因此,企业在进行一项重大投资前要做市场调查和科学、周密的测算,认真考虑到投资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减少决策失误。

(三)资金使用的风险

资金使用的不当必然会发生不能及时偿债的风险。由于对资金调度的不合理,对资金的流入、流出和周转,在时间、金额上的规划和安排的不妥,会造成企业资金紧张和调转失灵。另外,由于对企业的效益事先估计不足,对市场信息分析的失误,以及不能迅速适应各种环境条件的变化,造成企业产品销路不畅,产品滞销积压,企业投入生产领域的资金搁浅,借款无法到期归还,企业必然面临着严重的财务和经营危机。

(四)分配资金的风险

企业取得的最终收益,首先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按照所得税法规定,税后的利润一般应由企业自行安排。如何分配税后利润,可能有不同的方案,而不同的分配方案将对未来的收益产生不同的影响。如企业的任意公积金和公益金应提取多少?公积金是否转增资本金或股本?本年的利润是全部分配,还是作为本分配利润结转厂年?这些问题的抉择,都可能产生~定的风险,在股份公司表现得更为突出。如股份公司在股利发放与保留盈余的比例以及支付股利方式的选择上都会影响到公司的股票价格及产生不同的现金流量风险。

(五)资金回收风险

产品售出后,要经过从产品资金转化为结算资金,再从结算资金转化为货币资金。在这两种转化过程中,在时间上和金额上的不确定性,抗是资金的回收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扩大销售,搞活经营,采用赊销方式。这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扩大销售,同时也加大了资金回收的风险,增加了坏帐损失的可能性。

成品资金向结算资金的转化,即要求产品能尽快实现销售,这是影响企业顺利回收的重要环节;结算资金向货币资金的转化。即销售产品的资金回笼。为顺利实现这两种转化,企业必须改善经营管理,努力生产适销对路、质量上乘的产品。同时,要注意商业伙伴的资信状况,利用一些回避和转移的方法,力求降低风险程度,提高经济效益。

通过以上几种财务风险的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发展,在企业真正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目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和市场主体的条件下,就应该研究和探讨财务风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这有助于增强企业财务风险观念,提高企业的经营风险意识。为适应这一要求,我们应当学会规避、防范财务风险的方法,同时还应该把财务风险提高到作为财务管理内容的高度上来,有效地控制财务风险,变被动为主动。

二、防范财务风险的措施

(一)科学组织资金来源,合理确定负债经营规模

现行制度给了企业自主筹资权,同时在会计核算上也明确了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不同权力与责任。通常负债资金的来源有一定的期限、固定的利息,并要求负债到期还本付息;所有者投资是永久性资金来源,一般情况不会抽回,但有权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所以适度负债经营已成为现代经营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负债经营、其负债比重保持在多大限度内,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销售良好,资金利润率高于借款利率,企业以举债方式取得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就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收益;反之,如果企业资金利润率低于借款利率时,就不宜以借款方式组织资金,而应通过增加所有者权益,如增发股票或减少税后利润分配等方式筹集资金。同时,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对财务风险也有一定影响。当企业负债特别是流动负债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过高时,容易发生危机,财务风险就大。一般来说,企业的流动负债大致相当于流动资产时,财务风险就小。因此,企业要正确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把握适当的负债比例,科学组织资金来源,以规避未来的财务风险。

(二)计提坏帐准备金,防范坏帐损失的潜在风险

坏帐损失的处理方法在现行制度中有备抵法和直接转销法两种。针对目前企业的实际情况,为符合会计期间配比原则,均衡负担坏帐损失,正确反映经营成果,采用备抵法更为科学。这样,企业就能避免某一会计期间确认坏帐损失而带来财务危机,充分体现了稳健原则。

(三)预防和降低资金回收风险

(1)注意评估对方的资信状况。一般来说,资信状况良好、信誉高的企业,资金回收的风险较小。企业首先应摸清客户的情况,如单位性质、实力如何等;其次,应对客户进行资信排队,尽量选择那些资信等级高的单位销售产品,对资信度低的单位,则需要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如款到发货或收取定金等。

(2)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处理办法,以预防坏帐损失的发生。如有出口业务的企业,还应办理信用证,委托银行进行监督。

(3)加强销售货款的催收工作。企业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帐龄分析,对各种应收帐款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如发函、上门,必要时还可诉诸法律。

(四)提高固定资产折旧水平,加速固定资产成本补偿

目前固定资产折旧实行多种折旧方法,折旧年限规定有弹性区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加速折旧,允许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企业可依法自行选择折旧方法,自行确定折旧年限。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企业可选择加速折旧法和低区间折旧年限计提折旧,以提高固定资产折旧水平,加速固定资产成本补偿,有利于保证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的需要,也有利于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增强支付能力,防范财务风险。

关于权益论文范文写作

1、摘要中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一般也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2、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比如一篇文章的题名是《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发生的研究》,摘要的开头就不要再写:“为了……,对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的发生进行了研究”。3、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摘要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要按逻辑顺序来安排。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摘要慎用长句,句型应力求简单。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但摘要毕竟是一篇完整的短文,电报式的写法亦不足取。摘要不分段。4、用第三人称。建议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5、要使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文术语的,可用原文或译出后加括号注明原文。6、除了实在无法变通以外,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式,不出现插图、表格。7、不用引文,除非该文献证实或否定了他人已出版的著作。8、缩略语、略称、代号,除了相邻专业的读者也能清楚理解的以外,在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科技论文写作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如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正确使用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等,也同样适用于摘要的编写。摘要编写中的主要问题有:要素不全,或缺目的,或缺方法;出现引文,无独立性与自明性;繁简失当。9.论文结构要清晰,重点突出自己的思想和内容,不要把别人的工作和自己的工作混淆在一起,一定要有自己的东西在里面。10.严格按照硕士论文书写规范进行论文撰写。论文的整体风格,编排要整洁清爽。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增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保护工作亦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从世界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来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只不过是保护消费者法律体系的初级目标,以保护消费者权益来维护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终极目标和价值所在。所以保护消费者权益途径的利弊,应当以是否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否有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为判定标准。为了更好的使消费者权益争议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定了协商和解、调解、申诉、仲裁、诉讼五种渠道途径。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可根据所碰到情况不同的纠纷,进行选择适用。虽然这几种途径最终的目标是一样的,但是在实践生活中,假如选择不同的途径产生的效果也就会有差别。这不但影响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也影响了法律价值的实现。本文通过对我国现有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五种途径进行多层次多方面剖析、比较,提出如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理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我国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一些合理建议。 [要害词] 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纠纷 仲裁 一、引言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经济迅猛发展、我国消费者权益问题日益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非常突出,侵害消费者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不但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而且打击了合法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令消费者怨声载道,并且损害了国家在国际上的声誉。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状况如何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发展程度和法制建设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志。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例如《价格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卫生法》、《药品治理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成为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坚强后盾。本文通过分析、对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五种途径,给消费者指出一条如何保护自我合法权益的清楚思路,并在这基础上,给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提出一些建议。 二、协商和解 和解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的形式分清责任,取得彼此谅解,最后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消费者争议协议的一种方式。协商解决是指在争议发生后,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争议进行协商、交换意见而最终达成解决争议的方案。消费者在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就与自己利益有关的问题与经营者发生分歧时,可以主动与经营者联系,提出自己的要求和看法。这种方式具有简便、高效、经济的特点,且涉及的消费者争议大多数是标的不大,案情比较简单的争议。协商和解在实际生活中最普遍,假如这种方式一旦被接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会受到保护,同时经营者在利润和商誉上也不会受到损害,而且程序简单、节省时间和精力。这种方式对于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都不会产生任何消极的影响与其他的途径相比成本最低,无论是对消费者或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因而也是世界各国消费者与经营者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但是这种方式的效果主要取决于消费者个人的力量和经营者的态度,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因双方处于一种互动的关系中,只有双方都遵循老实信用的原则,才能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消费者与强大经营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无法与具有优势地位的经营者抗衡。假如经营者以消费者的利益为重,就会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假如经营者不讲信用,就可能会推诿,逃避责任,那样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得不到保障。协商和解的缺点就在于缺乏国家强制力,它可能使消费者在碰到不负责任的经营者时候消耗精力、时间而问题仍得不到解决。那样的话就应当寻求其他更好的解决途径。 三、调解 调解指在第三方的支持下,由当事人就有关问题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民间由来已久的解决方式,其中以消费者协会调解最为正规。消费者协会调解是指消费者和经营者将争议提交消费者协会居中调和,双方相互协商调解,从而达成解决争议的方式。调解不同于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和解只有消费者与经营者参加,而调解是消费者、经营者、消费者协会三方参加,由消费者协会居中调解,此时消费者协会不代表任何一方利益,它必须公正的调解;另外消费者协会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无论调解是否达成协议或怎样达成协议,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假如达成调解协议,即由双方当事人自动履行协议,消费者协会不得强迫履行。消费者协会还可以在调解过程中提供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参考方案,但是不能代协议双方当事人做决定。 在我国,消费者协会可谓是联系国家与广大消费者的纽带。各级消费者协会广泛的吸收国家政府机关的代表参加,为消费者协会争取国家对支持消费者保护工作开辟了一条有效道路。续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将每年的三月十五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1984年12月由国务院批准成立之后,全国各省、市、县等各级消费者协会相继成立,目前全国各地已成立消费者协会及相应组织五千多家,每年都要受理全国各地的消费者投诉几十万件,截止2005年3月份、全国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达到224万多件。消费者协会代表消费者与各方进行交涉、调解,为消费者挽回4亿多元的经济损失。消费者协会受消费者委托时,是代表消费者利益的,是消费者的代理人。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并进行处理是消费者协会直接帮助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侵害,往往标底金额较小,消费者不愿意花太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这些小事假如不及时的解决处理,往往又会纵容不法经营者继续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投诉案件并非都表现为争议案件,有时消费者只是希望能够制止某些经营者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并不一定要求经营者给予其赔偿。可以说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对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在总体上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它缓解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部分冲突,承担了一部分社会负担,也是市场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润滑剂。不仅在我国,在其他国家、民间社会组织的调解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途径。但是消费者协会也存在一些弊端,由于消费者协会等民间组织没有法律强制力,实际工作起来没有威慑力度,经常力不从心,使它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限制。所以往往只有依托于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来解决那些令人厌恶不讲老实信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投诉。 四、申诉 行政申诉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向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行政机关予以保护的请求。行政申诉提出后,由行政机关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及行政机关解决一定范围内带有民事性质的争议案件的活动,属于行政裁判行为的一种类型。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目前已制定的法律、法规大多数要由国家行政机关负责行使。行政机关的经济监督,在国家经济监督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在整个国家监督机关的建设中,对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直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关有——负责对一般商品、服务进行综合治理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问题的食品卫生部门;负责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问题的物价部门;负责商品质量、服务标准、商品计量问题的技术监督部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他社会团体对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因此,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制定了一些相应的行政规章,如《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工商行政治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等。工商、物价、卫生、质检等行政部门实际履行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促使其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途径的主要因素有如下: (一) 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上来看:在市场经济中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最高的经济利益,有时会损害社会利益,也包括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假如仅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这就需要政府以“裁判员”的身份出面去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才能保证市场经济迅速健康的发展。而行政机关对消费申述的解决就是一种对市场经济竞争的维护,大量实践证实这是一种相当有效的维护方式。 (二) 从社会利益的角度上来看:通过消费者向行政部门申述,行政部门能够利用强制的执行力及时地打击那些坑害消费者、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行政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尤其是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承担着对市场流通领域商品进行监督管的重要职责,做好消费者申诉工作,将会为国家的经济宏观调控提供良好数据,为繁荣市场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假如按《环保法》的立法模式,予工商行政机关行政裁决权,工商行政治理机就能更好发挥其完备的体系与消费者、经营者联系密切的优势、高效地处理权益纠纷、防止纠纷的扩大化、及时制止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 从消费者利益的角度上来看:要以申诉的方式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纠纷有很多优点;1、以申述的方式解决与协商、调解相比较,申诉的程序比较正规,对于消费者来说可靠性会更强些。《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规定了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的程序,包括时间规定、回避制度等,这些程序上的规定保证了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处理行政申诉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所以消费者可以放心地将纠纷交于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解决。2、以申诉方式解决消费纠纷会更经济。《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规定行政申述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对于小额的消费纠纷,以申诉的方式解决,会更有利于消费者。不会出现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后果。3、另外申诉还有高效、快捷的特点。《工商行政治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规定,以普通程序解决消费纠纷的时间是60天,对于争议金额较小的消费纠纷可以采用简易程序,花费的时间会更短,同其他保护途径相比效率要高的多些。 五、仲裁 解决消费者争议的另一种方式就是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也称“公断”是指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行为。消费纠纷应当以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简称《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与其他处理消费者纠纷的方式相比,仲裁是由消费者、经营者、仲裁机构三方当事人参加,但是必须有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它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并具有公正性、权威性、经济性、快速性、保密性强的优点。 根据《仲裁法》第十五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仲裁委员会,是指依法成立的有权根据仲裁协议受理一定范围的经济纠纷,进行法院外仲裁的机构。而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由此可见我国仲裁委员会属非政府民间机构。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我国大中城市,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有建立仲裁机构需要的其他设区的市,都应设有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因仲裁机构只在设区的市设立,对于其他地区的消费者假如要想以这种方式解决纠纷将会非常的不便利。而且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仲裁的方式,仲裁机构将不受理。所以这种途径在我国并不被争议当事人看好,现在选择仲裁方式做解决消费纠纷的不太多。 美国是最早尝试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国家。美国仲裁协会在1968年接受“福特基金会”的资助,设立了“全国解决纠纷中心”,该中心确立了消费者权益纠纷仲裁制度,并开始在全美范围内进行运作。在美国,一些商家往往通过合同约定将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尤其是在汽车销售、金融服务、医疗和其他家庭服务机构,都将仲裁条款纳入合同的必备内容。假如消费者和经营者愿意选择仲裁为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将是一种对社会和市场经济都有利的方式。我国某些城市也开始了消费者权益仲裁的尝试。例如从2000年湖州消费者协会成立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以来,浙江湖州市消费争议仲裁中心已经为消费者解决了170多起纠纷。经过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费者协会的努力,在同各地区仲裁委员会协商后,我国已经在河南、山东、河北、浙江、辽宁、等地,设立了以消费者协会为依托的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专门受理消费纠纷,尤其是小额消费纠纷案件。当然,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要想正常发挥作用还需法律制度的认可,必须为现有的仲裁法所接纳,其做出的裁决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将仅相当于现在的调解书,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也只不过是现有消费者协会协调解的又一翻版而已。 六、诉讼 在我国消费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争议。诉讼是解决争议最有力的方式。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其判决具有强制力。另外法院可以依自身职权强制执行生效判决。消费者的诉讼可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种。在这,我们一般讲的主要是民事诉讼。虽然这种途径十分有力度也最有效,但是在实践生活当中出于以下几方面因素考虑,民事诉讼不应该成为解决消费者纠纷的主要途径。 (一)社会利益的角度上来看:以民事诉讼保护消费者权益,只能是保护消费者的最终途径,不应当是首选途径。消费者在寻求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不仅自身要花掉一定的费用,而且还要花费法院的司法成本费。假如所有的消费纠纷都交由司法机关解决,那么司法机关必然会不堪负重,社会的公共利益也将会受到损害。所以从考虑社会利益的方面看,分散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将会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二) 场经济的角度上来看:虽然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已经有一些完善,但尚未完全走上正规轨道,大量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充斥着市场,所以必须靠效率高、效果显著的方式调控市场,显然实现这一目标靠行政保护途径要比司法途径更可行些。 (三) 从消费者的利益角度上来看:在我国,一般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差,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听之任之、不到万不得已,不愿到法院打官司。而且,一些消费者对法律缺乏了解,加上其所面对的经营者大多数是财力雄厚的大公司。对其是否能够胜诉缺乏信心,害怕打官司后,不仅受到的损害得不到补偿,而且会造成更大的人力、财力的浪费。伴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的提高,非凡是“王海打假”现象的出现,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法律意识已培养起来。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诉讼中的各种开销费用全有投诉者承担。但由于消费者的收益是有限的,既便赢了官司,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最多能得到增加一倍的赔偿金额。对于那些小金额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要以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显然得不偿失。显然诉讼成本高已经成为消费者选择民事诉讼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绊脚石。 随着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不断的完善,非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等一些法规的出台,使消费者在民事诉讼领域里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中有简易程序的规定,但对于争议标的较小,发案又比较多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来说仍显繁琐,消费者往往不堪费时、费力的诉讼拖累。因此,在程序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我国应当仿效国外设立小额程序,专门受理并解决消费者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争议的金额较小的纠纷案件。 七、结束语 通过我们对比、分析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五种途径。笔者认为现实我国消费者在解决消费纠纷时可根据不同的标的、不同的情况选择其相应的解决途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建立应以行政保护为主,以调解、仲裁为补充,以民事诉讼为最后的渠道。同时加强规范、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法规章,增强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其法律层次。抓紧制定消费者援助制度,消费者援助制度实施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机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另外,还可利用社会传播媒介和消费者运动,广泛宣传消费者维权意识,形成“讲诚信、反欺诈”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自我保护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风气。通过社会舆论,使假冒伪劣商品退出历史舞台。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向前推进,市场经济逐步完善,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将会更加完备、高效。

要啥权益?现实中哪个商家不是黑心鬼啊?有钱就是爷,要那东西干嘛?没钱的人在权益面前屁都不是!

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内容摘要:由于制度上的缺失及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的有待加强,加上人们法制观念认识上的错误和由于利益关系的驱动所致,现实中存在许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不合法、不合理现象,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如何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值得思考并研究的问题,本文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概述入手,分别阐述了劳动者就业选择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安全卫生权、技能培训权、社保福利权、民主管理权及争议救济权,在分析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基本现状的基础上,指出现阶段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之处,探讨并提出了解决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几点建议。关键词:劳动者权益 劳动权保护 救济机制 前 言 当前,劳动关系已成为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已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保证,但破坏劳动关系发展、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因素一直存在,作为劳动关系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屡遭侵犯,由于天生弱势群体的地位,使劳动者在面临自身合法权益每每受到侵犯时往往无能为力、或为了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忍气吞声,让我们忧虑的不只是劳动者自身维权条件的不足,还有相关机构职能的错位及救济保障机制的缺失,笔者试图通过本文揭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及不足、探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方法,为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努力。一、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概述 [1]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对其称呼有:职工、工人、学徒、帮手、帮工等,但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是合法的劳动者,要成为合法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目前,我国《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工伤保险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平等和选择职业权、获取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依法参加工会和民主管理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相关权利进行了规定,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一)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权利即劳动者就业权,劳动者就业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享有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是法律赋予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职业并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一项资格能力。包括劳动者平等就业权、选择职业的权利、非法定情由不失去劳动机会的权利。 1、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权,也称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是一切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源泉,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动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2、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体现,劳动者自主择业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和劳动热情,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有利于建立新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选择用人单位,不受外力的强迫;另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后所享有的辞职权,当然这里并不排除劳动者如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报酬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重要劳动权利之一,这一权利的实现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劳动者实现劳动报酬权的重要形式是工资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按自己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应得工资收入的权利。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有切实的内容,作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各种工资收入(在我国,工资形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的保障工资等),有权获得最低工资保障,女职工有权要求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作为用人单位和国家有义务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实现。 (三)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缩短工时是提高劳动生率的一种手段,也适应了劳动者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既是实现劳动者休息权的重要保障,又是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的一个方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四)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 [3]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由于劳动总是在各种不同环境、条件下进行的,在生产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如不采取防护措施,就会造成工伤事故和引起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大量的关于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了安全技术法律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行政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监督制度,《劳动法》第六章规定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规定了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其中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第56条中还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7章还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为了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国家还通过《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立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起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使用人单位把劳动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与安全卫生的技术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制度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是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权利得到有效保证。(五)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要实现劳动权是离不开劳动者自身拥有职业技能的,在职业技能的获得越来越多地依赖职业培训的今天,公民没有职业培训权利,劳动就业权利就无法充分实现。(六)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4]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疾病、年老等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不断地得到补充和完善,对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解除职工的后顾之优,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七)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 我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因此,只要是劳动者,即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扰和限制;根据《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八)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5]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劳动争议应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在发生争议时有提请争议处理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其他合法权利的保证。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及不足 当前,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令人堪忧,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还严重不足,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面临很大的挑战。(一)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 当前,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的现状还很不理想,首先表现在对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权利方面,在新形势下在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三个方面的招聘广告歧视较为突出。如一则我们极为常见的招聘广告“我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欲招聘3名管理人员。应聘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男性;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本地户口;4、具有两年以上管理经验;5、年龄30岁以下等。”单从字面上看就明显违反了劳动法中的“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的规定;当前在反就业歧视方面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律制裁措施,加上人们的认识观念不强,一些广告制作的部门、发布部门及广告的审核部门没有认真地履行审查的职责,才让这种有违反劳动法的招聘广告看上去有些“合法”了,目前这种违法招聘广告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当前对劳动者选择职业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对劳动者辞职权的侵害,首先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如过高的违约金,让劳动者辞工后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另一方面是在劳动者依法辞工后扣压档案、证件,向劳动者索要“保管费”,特别是毕业不久的劳动者面对这种情况比较多;其次在针对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等方面,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严重超时加班、不依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工资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用“计件制”计算工资来规避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很常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工厂实行计件制,让劳动者多劳多得,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且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过高,一般正常的劳动者出满勤,工资都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迫使劳动者加班加点,加上加班费才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这已侵害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据有关媒体报道,广州番禺市桥东环路上一家工厂近千名员工因不满意“一天要工作近12个小时,几乎天天工作,天天加班。可每个月的工资只有400元底薪,加班费每小时2元,每个月拿到手的只有600多元,就这样工厂还拖欠一个月的工资。”而聚集在工厂门口,要求厂方提高基本工资,保证员工每周能休息一天,并按时发放工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显然这家工厂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竟然还要通过罢工斗争来讨要,这一尴尬局面的出现,折射出了部分工人的权益困局。 如此之多的工人,为何没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呢?笔者认为,想必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不管是谁,只要拿起《劳动法》和其所在工厂对簿“公堂”,或者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调解”,那么结果就可能会是“死路”一条:讨回应得工资后被工厂辞退。也许这正是一些人宁愿离开工厂,而另一些人宁愿罢工也不愿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 由此就折射出部分工人权益的“双重困局”:工人不得不在生存与权益之间做出惟一选择,要么工人索要合法权益而被工厂开除;要么为保住工作而被剥夺某些合法权益。显然,在同样作为生存必须的二者之间做出惟一选择是让人痛心的,这一局面的出现也正是法律的现实尴尬:一边是强势者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一边是弱势者合法权益的被侵害,却又无力拿起法律来对抗,在个体权益受到侵害而又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时,群体式的维权必然被当成最优选择,[6]又如在劳动者安全卫生权益方面,我国每年像矿难、肺硒病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仅2004年就发生多起严重的矿难。据报载,当记者问及矿工井下安全条件这么差,矿难又如此频繁,为什么还要下井工作呢?矿工的回答令记者愕然,答曰:“到井下去,每月有壹千多元钱,不下井一家人的生活将难以为继!”为了生存,矿工们在拿生命作赌注,然而,那些无视矿工生命的私营矿主却抛开法律、法规的规定,只管自己挣钱,还丧心病狂地说:“中国啥都缺,就是不缺人,你不干有人干!”这种事情的不时发生,充分反映出目前我国在安全卫生制度的监督方面还缺乏力度,应加大矿山安全卫生的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和卫生的企业负责人加大处罚力度,坚持遏制住矿难及职业病高发的势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得到各项制度的保障。(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 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在劳动关系的建立上,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只是责令改正,对仍未改正行为没有进一步的处罚措施。在工资支付方面,对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只是设定了50%到一倍的赔偿金;对企业主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没有强制手段。在劳动保护方面,对恣意延长劳动时间、不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的行为缺乏强硬的处罚措施,等等。

关于人人论文范文写作

部分学生对写议论文缺乏兴趣,即使语文教材介绍了一些关于写议论文的知识,但是学生不知道怎样运用,难以从议论文的写作中体会到快乐。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800字议论文范文及赏析,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只翻开第一页,便知字里行间都写了些什么。——题记

有这样一种称谓叫做记忆,有这样一种群体名字叫做旧书。我绝非什么收藏家,也绝非集邮那般的爱好者。

我只是纯粹的喜欢书,因此离不开书。喜欢书,自有那满架的书橱可以例证。喜欢书,喜欢在字里行间品味,捉摸。喜欢书,也自然喜欢买书,可不管有多少书,在书橱最不起眼的一角,始终都放着几本并不起眼的旧书。

书已经很老了,纸张也已经开始有些微微发黄,连封皮上的出版日期也已有些斑驳,只是知道,这里面“年龄”最小的一本也决计不会比我年轻。可那的确不是我的书,我又未尝去过旧书摊淘宝,或许,那里今后会成为我一个顶重要的去处。

那些书,都是上一辈的人留给我的,承载着他们那一代人的心灵寄托。我的书,就在那几本书的旁边,比那些稍稍年轻了十几年韶光,它们是我长大后自己买的。我的旧书,总是翻旧的。

当我终于翻开旧书,看着那相识的话语,望见那点缀于其间的笔画,也给我以性灵的迷醉。有些章节我也注解的密密麻麻,让我也顿时豪气一生,直欲与文章比一比,看谁的字更多一些。正是一个人,启开书。只细望那些写下的字,回首当年的时刻,许久不见,仍带有那几分犀利;再细细品味当初写下的话语,有的似乎我已不大同意,略显幼稚,不成熟,那是如今成长的标志。我拿起笔来,不时地勾画涂抹着什么。

有时它们也会给我以启示,当初的某些观点,我或已忘记,今日又重拾,大有茅塞顿开之感,好不痛快。重读旧书,特别是一本好书,在我看来,与其说是记忆的回归,毋宁说是对于情感的再一次冲击,这种情感的冲击一般是第一次读最为强烈,但每一次重读都会有不同的新的感觉。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话绝非空穴来风。手握一本旧书,就好像抓住一个幸福。而今,这个幸福感还在不断的扩大:在墙角书橱里,翻旧的书还在不断的加入,溢满整个空间,直至“流”了出来。

直到有一天,有人问我:“你有什么财富?”我有旧书,满屋。

赏析:本文既叙述故事,又精要地进行抒情议论,对自己拥有的旧书进行尽情的抒发喜爱之情,阅读旧书还可以回首过去的事情,总结经验教训,思考人生,考生对主旨的把握的确是很到位的。语言上也显得厚重,深沉,显示出一个爱思考、爱钻研的考生独有的素质,深得阅卷教师的喜爱。例如:“重读旧书,特别是一本好书,在我看来,与其说是记忆的回归,毋宁说是对于情感的再一次冲击,这种情感的冲击一般是第一次读最为强烈,但每一次重读都会有不同的新的感觉。”结尾深化了主题。结构清晰,层层深入。

真诚也就是真心诚恳,不说谎,表里如一的意思。人人都喜欢真诚的人,而讨厌虚伪的人,我也不例外。但有人认为真诚是绝对的,不管对谁,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到百分之百的真诚。这个观点,粗一看,有道理,细一琢磨,有问题。

你想呀,当年日本鬼子大举侵犯我国的时候,如果所有的中国人都坚守真诚待人的原则,死守着“别人对我不仁,可我不能对他不义”的古训,那么还会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吗?所以说真诚不是绝对的,其码对敌人就不能真诚,而应该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也许有人会说,对敌人是不能真诚,那么对朋友呢,总应该是绝对的真诚吧!依我看,也不尽然,那得看情况。如果您的朋友得了不治之症,您真诚地对他说明了实情,会怎么样呢?也许会加快他的死亡,这是您愿意看到的结局吗? 也许又有人会说,对朋友也不能做到百分之百的真诚,那么对自己的亲人呢,这总应该做到百分之百的真诚吧!依我看,也不尽然。请您想一想,诸葛亮的亲哥哥诸葛瑾代表东吴向刘备讨还荆州的时候,诸葛亮是怎么做的?他先让刘备拒绝,然后自己代兄哭求,刘备才假装答应先还给东吴三郡,并让诸葛瑾带着书信去找关羽,而关羽明白刘备及军师的用意,说什么将在外军令有所不授,硬是不给,弄得诸葛瑾空手而归。

诸葛亮对刘备是真诚的,可对他的亲哥哥就不够真诚了。这也无可厚非,各为其主吗!由此可见,真诚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亲人的利益与集体、国家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则应该选择对集体和国家真诚。 再者说了,你自己就没有一点隐私?你希望他或她百分之百的了解您?在任何人面前都做个透明人?你愿意把您以前所做的各种傻事去到处传播吗?所以说,绝对的真诚是没有的,如果有的话,你也就不存在了。 总而言之,真诚是相对的,待人真诚要看对象,还要看情况。

赏析:本文是一篇典型的驳论文,作者紧扣“真诚”这个话题,先摆出对方的错误观点,接着摆出三个强有力的事实,将对方的论据驳倒,最后顺理成章地提出自己的观点。驳得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屈原曾说:“何方圆之能周兮?”提出的正是方与圆难以相合的道理。反观社会,园瓶,方盒,方圆之用,各得其妙。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人生的几点智慧。

人生中,“方”是一个人的棱角,是一个人的个性,人人因方而不同。“圆”是一个人的处世之道,“圆”让我们藏其锋芒,在与别人相处时减少“摩擦”。而我们只有融合方圆之道才得成就一个完美的人生。

有人曾说:“方圆齐用,功效俱呈。”处于青年时代的我们却常显刚烈有余而圆润不足,不懂处世之道常让青年人在社会浪潮中屡遭打击。因而作为青年人,我认为要适当收锋芒,提升自己处世之道是十分必要的。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用包容打造“圆”的基础。青年人激情澎湃,追求个性、探寻独立也为时代所需要。但青年人的胸怀却难以容下自己的激情。而成大事者,未有无宽广胸怀者。曹操容下许攸,成就官渡之战的辉煌;蔺相如宽容廉颇,成就了“将相和”的佳话。有人说:“要想自己被社会包容,就要有包容社会的肚量。”青年刚迈入社会,难免会对社会的种种弊端怒不可遏,但如果我们能退一步,多宽容一些,是不是就达到了海阔天空的境界呢?

心静如止水,用冷静作为圆的润滑剂。刚烈而又易激动是青年人的一大特色。激动往往使我们失误,以致作出错误的判断。这时,保持冷静是青年人与世相处的另一个好方法。冷静使我们保持清醒,似隔热层对于火箭,缰绳对于骏马,能束缚住情感,使情感不至于失控。这样当我们遇到社会不公时,就不至于让情绪成为与社会相处时的摩擦力。

我并不是只看重圆,方圆合一,方显人生智慧。只是在我看来,方是每个青年人本来具有的,而如何做圆正是我希望所有同龄人去学的。因而我想说:“把心放宽一些吧,何必要让一些小事折磨你美好的心灵呢?保持冷静吧,日本又拜神社,砸汽车岂能解决?城管凶悍,打人又有何用?”冷静、包容是成圆之道。

让我们一起融合方圆,功用信俱呈,显出智慧吧!

一位哲人说过:春天的鲜花固然娇美,但秋天金色的果实却是成熟的智慧。梁实秋一生洒脱,去世之前却呼唤“快给我很多很多的氧气”,言语之间透露出对生命的眷恋。下面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有关人生的议论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有关人生的议论文1

匆忙行走是人生的劳累,停下思索是人生的从容.

走与停拼接成了人生,奔走中,我们充实着人生,深刻着人生.

也许抚琴赋诗,对酒当歌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可是人生又怎么可以只埋头于书卷,浸没于人海?匆忙行走是人生的劳累,停下思索是人生的从容.

走与停拼接成了人生,奔走中,我们充实着人生,深刻着人生.

也许抚琴赋诗,对酒当歌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可是人生又怎么可以只埋头于书卷,浸没于人海?我们什么时候品读"林花落了春红,太匆匆",咀嚼"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体味"一逝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

是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可是秉烛勤奋夜,残缺了多少圆月;奋笔疾书间,刻深了多少额头;步履匆匆间,流走了几尺年华;奔波忙碌间,苍白了几许黑发.人生要不停走下去吗?还是更要适时剪取一页稿纸的时间,让心停下来思索.

人生需要充实,也许要品读.

走与停,那是置身璀璨俗世亦或竹屋清素间现实与浪漫的.矛盾,是一种心已停下而身犹前行间被撕裂的痛觉,却也更是一种融合,一种劳累充实与从容大气的睿智.

我不反对有人选择发奋于孔子的生无所息,只是劝慰他们可以停留一刻,安闲于陶渊明的归园田居.

疲于奔走时,总会迷路.一味地追逐,不停的行进,反而会让自己方寸大乱,适时地停下来,整理思路,整理人生,同时,我们也会收获思想.人生就应该这样,拼搏收获事业,安闲收获人生.

人生,半日豪情半日凉.

不要埋首于匆匆,踏步一马平川时,也要登高望远,感受飘飞吹衣的人生.案牍劳形时,也要凭窗思索,品味人生真谛.

我,也在匆忙中行走,在人生路上,当然也会偶尔这样停下来瞥一眼霜染的红叶.

是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可是秉烛勤奋夜,残缺了多少圆月;奋笔疾书间,刻深了多少额头;步履匆匆间,流走了几尺年华;奔波忙碌间,苍白了几许黑发.人生要不停走下去吗?还是更要适时剪取一页稿纸的时间,让心停下来思索.

人生需要充实,也许要品读.

走与停,那是置身璀璨俗世亦或竹屋清素间现实与浪漫的矛盾,是一种心已停下而身犹前行间被撕裂的痛觉,却也更是一种融合,一种劳累充实与从容大气的睿智.

我不反对有人选择发奋于孔子的生无所息,只是劝慰他们可以停留一刻,安闲于陶渊明的归园田居.

疲于奔走时,总会迷路.一味地追逐,不停的行进,反而会让自己方寸大乱,适时地停下来,整理思路,整理人生,同时,我们也会收获思想.人生就应该这样,拼搏收获事业,安闲收获人生.

人生,半日豪情半日凉.

不要埋首于匆匆,踏步一马平川时,也要登高望远,感受飘飞吹衣的人生.案牍劳形时,也要凭窗思索,品味人生真谛.

我,也在匆忙中行走,在人生路上,当然也会偶尔这样停下来瞥一眼霜染的红叶.

有关人生的议论文2

一滴水,可以诠释老井的甜美;

一片绿,可以证明生命的存在;

一个举动,可以提炼出人生的价值……

读了这篇《山里走出的“诚信之花”》我的心灵为之震撼!或许是时代的变迁,或许是人心的变化,这样的人或事真的已经不常见了。一个简单的问题——有一天,当你捡到一笔天大的意外之财,你是占为己有,还是物归原主?然而在面对金钱的诱惑时,很多人往往会迷失自己……可是,这位平凡的农村女孩却用自己的诚信交了一份不平凡的答卷。

是否人在金钱面前就会失去自我?不,这位可爱的大姐姐用行动证明——诚信高于一切!不但是拾金不昧,而且在捡到这个装有护照、身份证、120欧元现金、万元的现汇现取汇票、十几个存折的手提包后,她更是拒绝了这位失主的一万元现金酬谢。还记得她那时说的那句那么质朴的话吗?——“这是很平常的一件事。”

如此一位“诚信之花”更是从小就接受到了家庭的熏陶。虽然是贫苦的一家,五口人住在一座土木结构的破旧房子里,靠几亩农田、一点茶山维持着生活……虽然家庭条件不好,但父母却常教导女儿——“我们虽贫穷,但做人要诚实,待人要诚恳,做每件事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正是这耳濡目染的教导,使她的心灵早早的上了一节最重要的人生之课!

天使的翅膀碎了,落到人间,成了我们的忧伤;诚信的背囊抛了,撒到世上,成了散旦的魔杖。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静下心来想想,如果我们身处异地,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在这时刻如果丢失了自己的钱包,你也许会崩溃,会觉得这人世间是这样的寒冷!可是如果每个人都像这位诚信之花一样,你也许就能感到这世界的温暖了吧!

为了避免记者的采访,她毅然地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单位。至今我还铭记着她在入学仪式上说的话“我只有奋发的学习,不断拓展知识,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用于社会的人,才能报答党和人民的恩情的万分之一!”

人生之舟,不堪重负,有得有失。失去了美貌,有健康陪伴;失去了健康,有才学追随;失去了才学,有机智相跟。但失去了诚信呢?那么你所拥有的一切,就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如过眼云烟,终会随风而逝。

我们的世界需要有诚信的人,希望我们人人都能成为“诚信之花”!

有关人生的议论文3

生命,一个多么深奥的词,一个成功人士也许会认为生命就像是天空中绽开的五彩缤纷的礼花;一个失败者也许会认为生命就像是一朵凋谢的花儿,终究还会自信地开放。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是公平的,没有多少之分,你生命的主人是自己,就看你是否能掌握自己所拥有的生命。

一个个因交通事故而失去生命,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事例,让我们痛不欲生。现在科技提高了,家家户户都有自行车、电瓶车、甚至私家车。在去年,我们舟山市的交通事故就有480起,致至死亡的有36人,受伤的有146人,经济损失50多万。

一个年仅8岁的小巍海和两个比他大几岁的哥哥在马路边玩,正巧一辆大卡车开了过来,两个大哥哥老远儿就看见了,于是他们跑到了马路对面。小巍海看见哥哥们跑了过去,他就跟着跑过去,正当小巍海跑到马路中央时,那辆大卡车已经离小巍海很近了。那辆大卡车原先只限载三吨,而它现在竟然载了8吨的水泥,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如果大卡车什么也不装,出会把人轧得粉身碎骨,面目全非;而对于一个将将8岁的孩子,怎么承受得住呢?卡车轧过了小巍海的胸膛,勒骨穿过了他的心脏,才刚刚8岁的小巍海就这样当场死亡。卡车怎么这样无情,去撞一个年幼的孩子?小巍海又是那样的无知,干嘛要去横穿马路呢?这件事晴天霹雳,催人泪下,令人同情。由此,我想到了身边的每一个人。

在上学期的综合实践活动中,我们是《沈四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课题研究小组。我们学校地处十字路口,这是交通繁忙的地段。我们在同学们上学的高峰期,在十字路口旁的红绿灯处记录了遵守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数,发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同学太多了。有一次,一位妈妈带着一位同学,开着车闯红灯,孩子大声喊叫:“妈妈,红灯!快停下来。”可那位妈妈像没听见一样仍然一如既往,这时正好没有来往的车辆,要是有,不是又要出现那凄惨的一幕吗!我真替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们所担心啊!

有些人,等人生的最后时刻才明白生命的可贵;等死神擦肩而过时,才会去珍惜生命。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有了生命才有了资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生命吧!

有关人生的议论文4

一瓶辣椒,一瓶醋,一瓶盐,可以做什么呢?如果你是一名厨师,你一定会将他们合理搭配,做出一道美味佳肴;如果你是一名化学教授,你一定会将它们依次组合,完成一套完美的实验;如果你是一名哲学家,你一定会用那犀利的眼神看透他们,感慨人生的真理;而我,一名平凡的高中生,却有着不同的感受。

相同的瓶子,不同的内容,正因如此,才造就了不同的结果。正如我们,在刚出生时,我们都一样,眼神中充满了纯真与迷茫,对这未知的世界,充满了好奇;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的身心也得到了成长,我们明白了真理,知道了对错,学会了判断事物,同时,我们也有了各自的特长,有了各自的爱好,是这些让我们彼此与众不同,也正因为不同,世界才更加缤纷美丽。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发现有些人在某一方面做得很好,当我们问他们时,他们常常会说:“我就这方面好,别的啥都不行。”也许你会觉得它十分谦虚,但是我们可以这样去想:这方面就是他的特长。“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一点也不错,一个人对一件事物充满好奇和疑问,就会情不自禁的想去钻研它,然后他就开始不懈的努力,从而在这一方面有所成就。

每个人都有特长,但是每个人的成就却完全不同,也许你会说他们太聪明,会说他们智商高,那你就错了。每一个成功的人,对一方面的事物都十分喜爱,但是喜爱远远不够,他们必须付出常人做不到的努力,才能做出超过常人的成功。“别的什么不会,只好做这件事。”这句谦虚的话,会让很多人对说话的人产生敬仰,但我觉得,在敬仰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想一想,这些人为什么取得成功?为什么自己却取得不了成功?我想原因十分简单,因为我们并没有喜爱一件事物达到疯狂的地步,也没有为这件事物付出很多的努力,这就是人与人的不同。

最后,我想告诉那些由于一度失败而心灰意冷的人,不要伤心,要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的真理,每个人都有特长,只要努力,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那些数学家,艺术家,文学家,也都是对自己的爱好不断努力,才取得了令人刮目相看的结果。“什么都不会,只好做这个。”这不仅仅是一种谦虚的表现,更是对自己的努力肯定的表现,世界上没有绝对,只有相对,只要好好努力,再难的事情也会迎刃而解。

亲爱的的朋友啊,不要畏惧前方的困难,努力向前,向着自己的爱好努力吧,实现自己的理想,完成自己的愿望,明白人生意义,这就是人生的价值。

有关人生的议论文5

人生无不时不刻不在变化,或许自己不曾发现,但看看周边的人事就会发现。

我生活在城市里,接触的人事比较复杂。这种复杂的感觉或许在我12岁的生日后就感觉到了,那到底是什么复杂呢?

先从学生谈起吧。小学里,我在一所著名学校学习。因为学校条件很好,所以在校学生人数是很多的,从记忆里估计吧大概有近三千人。小学生们的思想是很简单的、纯洁的,每天大部分学生都能按时回家或者是上学,不来上学的或者请假的学生很少,学校一般不会发生出乎意料的事情来,这或许是老师们可爱可亲因素之一吧。就连调皮的学生都带着一种幼稚的心理。一切都是可爱的表现,极少有压力、极少有情窦初开的感觉、极少有不正当的社会关系……

或许每个小学生都会认为以后遇到不良影响都会挺一挺就过去了,这当然也包括我,但事与愿违,现在的社会或许很难办到了。

自从我上了初中才明白,再也不是像小学那样纯纯的了。有很多不顾正业天天好耍,一伙一伙的围在一起,天天抄作业,天天打架,与不良青年打交道的学生;也有很多争先恐后,不惜一切代价,熬夜学习的学生,这是一场激烈的战争,让你不得不努力学习;有敢于向老师、校长顶撞的学生;有谈恋爱的学生,这是我从未见过的,也是我刚刚见过的。这仿佛一座大城市,而我只是一个山上的小孩,第一次见着这样的世面,但事实总是要去面对,闭眼塞耳又有何用?

再谈谈我曾经的朋友吧。那些曾经比我纯洁、清高万倍的朋友们,现在我们再次见面才知道他们现在的模样,我仿佛意识到他们已经不和我一条船了,因为我们现在相差得太大了,我很爱我的曾经的朋友们,但现在我再也爱不起来了,什么原因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再谈谈社会吧。我原来的很多很多的不知道现在仿佛全都醒悟,我原以为的美丽也随知消失,那些曾经以为的丑恶也不觉得了,这说明什么?说明我在变化。

我在渐渐长大,每长大一点儿我就会明白许多可怕与美好。看得事物多了,经历的事物也多了,不管人世间有多么的复杂,我都要纯纯的,或许纯纯的不是什么好事,但我相信上帝给关掉一道门必会给我另一道门的。

所以我愿意纯纯的,就像小婴孩一样。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一定都接触过论文吧,论文是一种综合性的文体,通过论文可直接看出一个人的综合能力和专业基础。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小学议论文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文章开头引用名言独特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接着从读书能享受人间的无穷乐趣和读书是一种信念两方面来写,结尾总结全文点明中心。文章层次清楚,语言流畅,称得上是一篇佳作。

2、开篇即点明了核心价值观在历史上的重要作用,很有分量。接下来作者说历史,说现在,此为面的交代;又写香港回归的这件事,是点的突破。这样写来,点面结合,更易把道理讲得清楚。

3、这是一篇很不错的议论文,文章开门见山提出了观点:生命是宝贵的,我们应该热爱生命,论证层次鲜明、清晰,麦克的论据很有说服力,语言流畅,结构完整。

4、这篇议论文以理取胜,观点辩证,语言灵活多变,富有自由灵动的色彩。文章开头摆出看法:相信自己不意味固执己见;听取意见也不代表亦步亦趋。。接着阐述我们为什么要听取别人的意见。文章语言简练,重点突出;恰当的引用更使中心得到突出;文末的问句发人深省。本文题目若能改成《相信自己,相信他人》,效果会更好。

5、作者通过讲述自己努力练习自行车,最终熟练掌握的故事,表达了只有克服困难,方能成功的观点。文章语言韵味十足,很好。但是作者对克服困难,努力练车技这个部分的描写太少,有些单薄,可以适当增加。

6、篇议论文阐述了人要不断地追求新目标,不断地去认识新的世界,所以就要一次次车发,赶往心中的下一个目的地。此文多用排比句,使感情更加强烈,语言富有节奏感。

7、这是一篇赞美水的文章,语言深刻、有内涵,文章富有哲理,堪称佳作。“可是,在水温和的外表下还藏有一个执着的心。”一句承前启后,使文章结构严谨。

8、这篇文章作者以“宁静”为话题,以一组排比开篇,不仅写出了宁静的美好,而且写出了宁静对人的心灵的净化。文中作者选取“自然的宁静”、“繁华与战火中的宁静”等,表达了作者对宁静的独特的理解和热爱之情。

9、这是一篇议论文。小作者在结尾处亮明自己的观点“让我们把握时间,去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中间部分运用了比喻论证、引用论证的论证手法,论述语言有理有据,告诉读者人生短暂,我们要珍惜时间。

10、本文开门见山引出本文的主要内容,小作者密切关注现代社会的热点问题,善于思考,紧密结合生活实际,向我们提出了环保的倡议,立意浅显而耐人寻味,引人思考。

11、本文文笔干练,充满力量感,非常好。文章张力十足,一字一句都在坚定的表态“只要生命不息就要坚持到底,我不是为了失败而来到这个世界上,在我的血霾里,已没有失败的血液在流动。”作者坚信自己可以水滴石穿,“一砖一瓦的构筑自己成功的殿堂。”因为他不会“因昨日的成功而感到满足,只会坚持到底!”三年级的学生能有如此文字功力,能有如此深刻的思想,非常好!

12、题记“今日欢呼诚信在,只缘妖雾又重来”,揭示了本文的创作意图——针对现实中缺乏诚信的现象进行鞭挞,呼吁诚信。 全文用文言写成,既显古朴典雅之风,又彰针砭时弊之志。

13、这篇文章作者以“舍弃”为话题,通过列举“亚历山大”、“小男孩”以及“服务员”的例子,告诉我们要懂得在合适的时候舍弃一些东西。文末点题,“成功往往蕴涵于取舍之间。”一句,简洁而富有丰富的意蕴,耐人寻味。

14、本篇议论文,精彩之处在于,立意角度新颖,“我们可能永远也赶不上我们崇拜、羡慕的人,但是我们可以不断超越自己,做一个最棒的自己。”论证过程中引用了丰富的事例。

15、这篇短小的议论文论理深刻,手法多样,精彩语句迭出,结构非常严谨。议论的角度也很关键。不妨学习一下:二段从人都需要磨练勇气的角度议论,三段以课堂为例举例论证,四段从万事开始时需挑战的角度议论,五段道理论证、举例论证兼有,六段从不要后悔的角度论述。()

16、这篇文章以“信任协作”为话题,开门见山,表明了作者的观点。然后,作者选取拿破仑、释迦牟尼、F4和巴西队等经典事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论证层次清晰,论据多样,论述语言有理有据、有力。文末再次点题,再次表明作者的观点。

17、本文是一篇议论文,开篇点题,全文围绕“勤奋”这一进行探讨,用儿童的视角写出了自己的惨痛经历,我们可以看出小作者是一个能从日常小事中总结出人生道理的人。

18、这篇文章作者通篇用比喻和排比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自信的重要性,是“成功的秘诀”、“力量”、“做人的原则”等等。同时引用越王勾践的例子,更加突出了自信的神奇之处,文末直抒胸臆“我自信,我能行!”

19、这篇文章作者以“舍弃”为话题,通过列举“亚历山大”、“小男孩”以及“服务员”的例子,告诉我们要懂得在合适的时候舍弃一些东西。文末点题,“ 成功往往蕴涵于取舍之间。”一句,简洁而富有丰富的意蕴,耐人寻味。

20、题记“今日欢呼诚信在,只缘妖雾又重来”,揭示了本文的创作意图——针对现实中缺乏诚信的现象进行鞭挞,呼吁诚信。全文用文言写成,既显古朴典雅之风,又彰针砭时弊之志。

21、这是一篇典型的论说类文章,本文主要论述了开卷有益,读书好处多的观点,有理有据,论述精确,本文作者能够用最有说服力的论据加以详细说明,从而有足够的说服力。

22、这篇议论文阐述了人要不断地追求新目标,不断地去认识新的世界,所以就要一次次车发,赶往心中的下一个目的地。此文多用排比句,使感情更加强烈,语言富有节奏感。

经过数据统计,如果有老人摔倒在地,的人选择直接走开;的人会选择找到证人之后再扶;12。6%的人则选择拨打110;仅有5。4%的'人选择毫不犹豫的主动扶起老人。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

原来是因为现在的“碰瓷”事件太多,弄得人们不得不防,甚至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如果扶了,那么对方讹诈自己怎么办?如果不扶,道德与心灵上又会受到谴责。那么,对于这种事件我们又该如何去面对呢?

在我个人看来,对于“老人摔倒扶不扶”这个问题,其中心点在于人们对于这种“碰瓷”事件的处理方法,当然,其中有一部分的原因和道德有关。

为了塑造一个和谐而道德的社会,对于摔倒的老人我们也不可以不管不顾,而且“碰瓷”事件也不是百分百会发生的,所以我们需要一个来解决此类事情的好方法:

一、老人摔倒,我们不应该马上去扶,应该迅速上前询问伤势,观察老人的状态。因为很多患有疾病的病人跌倒是不可以随便搀扶的,会导致病人的二次受伤,如果老人当时发生了骨折等情况,你的好心搀扶就有可能导致病情的恶化,在这样的情况下,绝不能轻易移动。

二、我们应该迅速观察老人的伤势之后再决定下一步应该如何进行。如果老人伤势并无大碍,他不需要搀扶也能够站起来;如果老人伤势较重,那么,你就应该联系老人的家属并及时联系警察和救护车,让他得到更专业的救护。

在这一过程中,你可以不搀扶老人,但是你完全可以选择守护在老人身旁,替他遮阳挡雨,递上水,保护老人的安全,做你力所能及的事情,而不是简单的搀扶,这才是正确的选择。

要知道,对于摔倒的老人,要“敢扶”也要“会扶,”对于此类事件我们要按情况处理,不应拘泥于老的处事方法,要有一定的应变能力,这样才可以造就美好社会。

以上是我的论点,谢谢!

蜡烛固然不美,但它在人们陷入黑暗时燃烧着自己,给人们以光明的享受;彩虹固然短暂,但它那雨后天晴瞬间的存在,给人们以美好的回忆。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忠诚谋士们的写照。自古以来,诸葛亮的事迹被广为流传,不仅仅是因为他那出众的谋略,更是因为他有着奉献的精神。为了报答刘备三顾茅庐的恩情,他“抗吴联曹”,帮助刘备三分天下;为了完成刘备临终前托付与他的重任,他六出祁山、七擒孟获,辅佐刘禅兴复汉室.其中,他“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更体现他是临危受命,很多人都会有着这样的想法:奉献是可做也可不做的事,何必再去拼命地做呢?为何不直接敷衍了事?可是诸葛亮没有这么做,他不仅奉献了,而且是尽心尽力地奉献;他不仅奉献了,更让奉献二字在他身上得到了升华!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是老师们的写照。还记得那个为救自己学生而被双腿截肢的张丽莉老师吗?仅有29岁的她,是黑龙江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的一名普普通通的老师.20xx年5月8日晚,一辆失控客车撞向学生,危急之下,张丽莉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人们怎么也想不到,一个看起来文弱的女老师,在关键时刻怎会有那么大的勇气,那是因为,她有一颗无私奉献的心,她的心在那一刻鼓舞她去做,要求她去做.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英雄们的写照。76秒,多么平凡而又短暂的时间,而一位司机用这短短的76秒保住了车上所有乘客的生命.这个司机叫吴斌,48岁,是杭州长运二公司司机.20xx年5月29日,在高速公路客运行驶中,吴斌被迎面飞来的铁块砸中.他强忍巨痛将车缓缓停下,疏散乘客.在告诉大家注意安全后,自己倒下了,后因伤势过重而不幸逝世.在出殡的这一天,全市的人为他送行,“一座城送一个人”,是什么使全市那么多的人为他这么做?那是因为,吴斌那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打动了他们!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们无法延长它,无法让它永存.但是我们可以奉献自己的一切,若如蜡烛长久付出,或如彩虹展现瞬间的美好.我们可以用奉献来体现生命的价值,用奉献来换得生命的永恒.

小学阶段的习作训练主要以写记叙文为主,到了中学后不少学生对如何写议论文束手无策。我们在小学适当指导一些议论文的习作方法,对于学生升入初中后能得心应手的去写议论文有很大的帮助。基于教学实践,笔者着重渗透议论文的写作方法,让学生感受议论文的写作特点,从而为议论文的习作打下扎实的基础,也让孩子们从心理上觉着写议论文对于他们一点儿也不难,人人都会写议论文,能写好议论文。

一、基于课文《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的议论文教学实践

1、讲解课文时我首先让孩子们明白议论文要开门见山,提出观点。讲课文之前让孩子们明白:论点是作者对所论述问题的见解和主张,是议论文的“眼睛”,是议论文的“灵魂”,确立论点是写好议论文的前提。恰当地提出观点,能是议论文得以突出,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能从自己的想法中提炼出论点,是写议论文的起点。紧接着让孩子们看课文《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中的第一部分(第一自然段)就在“开门见山,提出观点”。明确指出:“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本身就是“真理”。这就是这篇议论文的论点。

2、讲解课文时再让孩子们明白能运用事例,证明观点。告诉孩子们论据是用来证明论点的理由和根据,它解决“用什么来证明”的问题。论点因为有了论据支持才持之有效,言之成理,具有说服力。要想做到有很强的说服力,运用的事例必须要准确、典型、鲜活。论证就是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是解决“如何进行论证”的问题。《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中的第二部分(第二、三、四、五、六自然段)就在“运用事例,证明观点”。

第二部分是文章的主体部分,文章引出科学发展史上的三个准确、典型、鲜活、有代表性的事例。第一个事例是谢皮罗教授从洗澡水的漩涡中发现问题,通过反复试验和研究,发现水的漩涡的旋转方向和地球的自转有关。第二个事例是英国著名化学家波义耳偶然发现盐酸会使花瓣变红,继而进行了许多实验,终于发明了酸碱试纸。第三个事例是奥地利医生从儿子做梦时眼珠转动这个现象,经过反复观察和分析,推断出凡睡着眼珠转动时都表示在做梦的普遍现象。

最后课文又对三个典型事例作了总结,强调这三个事例“都是很平常的事情”,却都发现了真理。因此,只要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就一定能“从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成就”。

3、让孩子们记住文章的最后一定要总结全文,重申观点。让孩子们去观察《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中的第三部分(第七、八自然段)就在“总结全文,重申观点”:指出科学并不神秘,也不遥远,关键在于见微知著,不断探索,善于独立思考,具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二、基于《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课文的议论文延伸教学

学习完《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我马上结合孩子们感兴趣的事例进行习作指导。课间刚刚发生的事情:我班何一健同学流着眼泪来找我,说,他坚决不和谢延恺坐同桌了。谢延恺同学太讨厌了。上课后我“乘热打铁”,问孩子们,想想:针对这件事情写议论文,该怎么写呢?

我先让孩子们尽情讨论,然后指名集体交流,最后我进行总结。经过讨论后孩子们帮何一健同学“开门见山,提出的观点”是谢延恺这个小男生太讨厌,经常欺负同学,连课堂上也不例外,同桌被老师误以为在捣乱而受到批评。

最后我从另一个角度强调了尽管我们的谢延恺同学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毛病,但我们可以积极地去帮助他,用我们的正面的证例感召他来纠正错误。至此,孩子们对写议论文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三、小学生的习作实践

这时大部分孩子急于想写议论文了,我就让孩子们依照老师指导的方法马上去写,从当堂写出的作文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大多数都掌握了议论文的写法。

如一中等学生写的习作《先苦后甜》。习作内容摘抄如下:

有了苦,才能有甜!这句话有几个小学生真正能体会到呢?但我体会到了。我因为一直以来学习目的不明确,态度不端正,成绩一直不好,以至于我渐渐对自己的学习失去了信心。但自从李老师五年级第一学期接我们这个班后,她一次次耐心地教导打动了我。李老师善于鼓励学生,我班的很多同学在她的鼓励下各方面都有很大的进步。王韵宁同学在她的鼓励下,上课发言积极,学习成绩突飞猛进,开始我妒忌王韵宁同学,后来在老师的开导下我只想超越她。

我对自己进行了反思,反思后马上有了具体的行动:每天早上六点我就起床,复习前一天学的内容,然后预习新课。上课时我专心听讲,积极开动脑筋,踊跃发言,经常被老师夸奖。写作业时独立完成,写完后精心检查,生怕出一点点差错……

努力并没有立刻见效,吃了不少苦头,但我提醒自己坚持不懈。后来成绩提高了,老师没有一节课不夸我,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这个孩子的议论文习作思路十分清晰——开门见山,提出观点;运用了两个具体的事例证明自己的观点;总结全文,重申观点,成为了一篇典型的议论小范文。

你们在学校一定看到过“创新”两个字吧!“创新”就是不断地发展,取得好的成绩。

我们时时刻刻都离不开“创新”。在学校学习时,同学们都要创新:写作文要创新,题材要新颖,内容不能写得一直是平常写的,要让人看了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写字不能写得一塌糊涂,要不断地练习,那样才能使你的字越写越漂亮。在工作时,工人们也要创新:如果是设计师,那就要把衣服设计到人们的“心里”去。现在的人适合哪种形式的衣服,老人、小孩又适合哪种衣服。总之,就是不仅要合适,而且又适合,颜色、款式都也不一般,因为现代的多数青少年都追求流行、时尚的那种衣、裤;如果是工程师,就要把人的房子造好。当然,不仅是造好,而且更是造得更完美。哪种房子应该造在哪种场合,房子是越造越高好还是中等高才画稿。我上次看到有一种房子就比较有特色:三层楼虽然都是橘黄色的,但形状和团都各不相同,很吸引人。

怎么样才能卓有成效的“创新”呢?你们在大街上或者在别处听到过许多流行音乐吧!有的人还为那动人心旋的乐曲所痴狂呢!流行乐曲竟有那么大的魔力吗?答案是肯定的。流行乐曲都表现了人们的激情。

所以,“创新”不仅要好,而且要吸引人,那样,“创新”就真正得体现出它所谓的“新”来。

创新吧,让我们创新吧!只有我的不断创新,才能使我们的明天变得更美更炫!

关于话语权论文范文写作

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文秘专业教育迅猛发展。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改革的深入,文秘专业在课程培养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评价等诸多方面都暴露出不少问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文秘专业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虽然高职院校已经意识到了提高文秘大学生人文素养的重要性,但是受专业教学理念、教学机制、课时分配等诸多因素局限往往难以有举措来应对。网络文化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载体,通过网络文化这一途径可以提高高职文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

[关键词]网络文化;高职文秘专业;人文素养

1前言

高职教育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已经在社会上取得了较高的影响和地位,其培养的学生因其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过硬的实践技能得到了行业的好评。受学制设定、课程安排、办学理念、教学师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高职学生虽然在就业方面并不输于本科生,但是毕业后在职业生涯中却容易受到综合素质不足的瓶颈制约,大大抑制了其发展空间。在这些综合素质中,人文素养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项。众多调查显示,人文素质较高的人,工作期间胜任度和创造性方面都占有优势。[1]“大致来讲,人文素质涉及的是人自身如何处理与自然、社会、他人的关系以及人自身的理性、情感、意志等社会属性方面的问题,它通过观念意识、品德情操、心理性格、价值取向和文化修养的外现而展示自我,它涉及人文知识和人文精神两个层面。”[2]高职文秘专业大学生的培养尤其应该注重人文素养的提高。这来源于秘书职业的特殊性。首先,秘书岗位的重要性决定着秘书必须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秘书因为经常与外界联系,可以说是一个企业的门面,代表着企业的形象。秘书的谈吐、礼仪和能力往往被认为是其他单位了解企业的重要指征。而交际公关、礼仪规范等能力虽然可以通过一定的实训课程有所提高,然而要从根本上改善秘书的该项能力,还需要在本质上有所提升,那就是丰富的人文涵养。如果没有相应的人文素养作为基底,只能是徒有虚表。其次,秘书岗位应有的写作功底决定着秘书必须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秘书曾经被戏称是“秘密的抄书”。可见秘书不仅要会“写”而且还要能“读”,只有“读书破万卷”,才能“下笔如有神”。明清时期的“秘书”———绍兴师爷曾经提倡多读经史可以代替读律法。在写作中,如果没有深厚的文学底蕴,就不能在写作中用笔自如,因此很多资深秘书除了公文以外,往往能写得一手好文章。最后,秘书岗位要求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决定着秘书必须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秘书在企业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上司与员工之间的纽带。秘书不仅要能够正确理解上司的意图,与上司进行沟通,而且还要注意和其他员工搞好关系,以便使领导指示的工作能够更加顺利更加通畅地下达到各个部门。这就需要秘书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而该能力的培养并非通过某一门课程的设置或进行几次实践活动就能提高的,它需要人文素养的积累和沉淀,因为只有通达人情世故才能从本质上提高自己的沟通协调能力。然而,高职文秘大学生因为年轻,涉世不深,往往很难做到人情练达,这就需要从文艺作品中去提炼,从人际交往中去体会。尽管在高职院校增设人文素质课程、拓宽人文选修课等诸多建议曾被众多研究者反复提及,但是,受专业教学理念、教学机制、课时分配、部门利益等诸多因素局限,这些措施往往在落实上存在着不小的难度。[3]由于秘书经常要处理的是人与人的关系,而不是像理工科专业的大学毕业生那样主要的工作对象是机器和器械,所以对于人文素养的要求更高。虽然高职院校已经意识到了提高文秘大学生人文素养的重要性,然而却鲜有实际的举措来应对,当然,客观条件的制约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高职教育由于学制短,在人文素养的提高上确实受到了一定的制约,但是也并非无路可通。网络文化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载体。网络文化是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借助网络技术而产生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的总和。[4]21世纪,网络文化已经变成当代文化的一种重要存在方式,它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态度和价值取向。《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底,我国网民达亿,较2013年年底增加了1442万人。其中,手机网民规模亿,较2013年年底增加了2699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较2013年年底提升了个百分点。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率达,较2013年年底提升了个百分点,并且首次超越了传统PC整体的使用率,手机作为第一大上网终端的地位更加巩固。[5]作为朝气蓬勃的大学生,当然接受了这一新兴事物。可以说,大学生是全国网民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对于大学生的影响也是日渐深远。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正面影响又有负面影响。无论是大学的德育工作还是其他学科的教育工作,研究者都持有一致的观点,那就是充分利用网络带给教育的便利,摒弃网络阴暗面带来的不利影响。关于网络的正负面影响,因为研究者众多而且不少研究已经相对成熟,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2利用网络文化提高高职文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

第一,网络文学作为网络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提高高职文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

在过去几年,网络文学往往被认为是精英文学以外的补充,但是随着文艺大众化,后现代化语境下的文学作品已经不是传统媒体上的纸质作品了,越来越多的网络文学作品为人们所接受和赞同。这几年以来,网络小说中的优秀作品被不断地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如《步步惊心》《倾世皇妃》《甄嬛传》《盗墓笔记》《何以笙箫默》《花千骨》等均来自网络小说,这些作品在市场上受欢迎的程度可以证明其存在的价值。网络小说已经成了影视作品改编的重要后备军。虽然网络小说由于数量众多,良莠不齐,有不少作品粗制滥造、情节单一、错字频现、语病百出。甚至一些小说中有大量不健康的描写,宣扬迷信、歌颂暴力、传播色情,成为危害社会的“毒草”。然而,也有一些网络小说是精心制作的,一些网络小说还有意模仿了名著的写法,如穿越小说《木槿花西月锦绣》的开头几章基本上模仿了《红楼梦》的写法。如果这时经过老师的引导,完全可以激发大学生读《红楼梦》的兴趣,从而完成经典的阅读。当然,网络文学的遴选和解读的指导变得非常重要,这不仅需要人文课程教师具有良好文学鉴赏能力,而且还需要人文课程教师自身不断适应网络文化的发展。通过优秀网络文学的阅读,不仅能够大大提高文秘大学生的文学素养,而且还能够使得学生从中得到一些社会常识和地方民俗风貌,以便毕业后能更快地融入社会中。并且,文学作品反映的是人性,而人情世故的了解恰恰是年轻的大学生所缺乏的。网络文学的特征之一就是门槛低,网络小说的作者大多并非专职的作家或研究者,而是来自各行各业,有白领、学生、工人、农民等。其中大学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文学中的不少作品完成于大学读书期间,如《甄嬛传》等。虽然秘书写的是公文,然而良好的文字功底能够促进应用文的写作水平。秘书在写好公文的基础上能够写一些散文、小说等,不仅能陶冶情操,而且能够提高公文写作水平。高职文秘专业的大学生不妨尝试写一些文艺作品,在网络上发表。因为网络具有开放性,作品一经发表就能得到网友的建议和意见,这样能迅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而且从笔者多年的写作课程教学中,发现大多数学生在写作课程的学习上过于偏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对于实践能力的培养即写文章的环节往往不能很好的保证质量,写作中马虎、不用心的现象较多。而写作恰恰要靠很多的练习才能有所提高。究其原因,是因为公文写作课程布置的往往是一些应用文写作题目,较为死板枯燥,不能有效激发高职文秘大学生的兴趣。如果能写自己喜欢的文章,则可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创作一些自己喜欢的小说、散文、诗歌无疑能提高自己对于文学的兴趣。并且,为了使得自己的文艺作品更加吸引人,笔者往往会借鉴一些名著或优秀的作品,这样,就起到了很好的良性循环作用,其实也完成了写作实践的任务。网络是平民化的,不用于纸质媒体由编辑等少数人控制着话语权,在网络中,人人都是自媒体,都有发言的权利,大学生能够在发言的同时听到不同的声音,可以更好地促进自己的写作水平。

第二,网络文化的开放性可以提高高职文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

美国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说过:“网络是一组互相联结的节点,是一个开放的、能无限扩展的结构,所有的节点,只要他们共享信息就能联系。”[6]网络上的海量信息使得网民可以不再仅仅依赖纸质媒介,鼠标轻轻一点就能获取很多知识和信息。我们不出家门就可以从网易公开课等网站上享受著名专家和学者的讲课和演讲,从一定程度上说,可以补充高职文秘大学生学制短的弊病。高职文秘大学生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诸如文学、美学等课程来提高自己的人文素养。当然由于网络信息往往泥沙俱下,需要自己练就火眼金睛去过滤和鉴别。笔者认为,懂得过滤与鉴别也是大学生要学习的一项本领,既要能快捷的从网络中获得自己想要的信息,又要不沉溺、不过于依赖网络,这对于以后的职业生涯有很大的帮助。“信息素养”是人们在全球信息化的过程中需要具备的一种基本能力,是新世纪对大学生的基本要求和客观需要。[7]网络文化具有共享性,在这种情况下,学习知识变得更方便更快捷。例如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库甚至国外的一些文献在网络里均能查询。高职文秘大学生如果能够很好地利用这些资源,对于提高自己的人文素养有较好的效果。当然,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最好能得到老师的指导或建议,例如选择哪些课程、选择哪些优秀的网站等。同时,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最好能穿插一些互动性较强的学习实践活动。目前,一些高职院校已经意识到了地方文化对于高职教育的重要性,因为大多数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将留在省内工作,所以了解地方文化对于将来的可持续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鉴于此,一些高职院校开设了地方文化课程,如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从学生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围绕湖州人文特色资源,结合学校人文素质教育实际,编写人文素质教程,建立湖州文化网,极大丰富了人文素质课程资源。[8]将中国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放到网络背景下进行宣传和学习,无疑能更加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激发学习兴趣。

第三,网络文化的交互性可以提高高职文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

互联网和传统媒介最大的不同就是其互动的频繁和便利。无论在任何互联网的空间或网站,都可以看到有别于传统的、全新的社交模式。在网络文化的影响下,老人和小孩、男人和女人、教师和学生、富人和穷人、精英和草根,在互联网的牵引下,都可以平等的进行交流和沟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高职文秘大学生还仅仅从传统的社交模式中学习礼仪规范和人情世故,无疑是极大的资源浪费。高职文秘大学生因为年轻往往在人情世故上略逊一筹,这在秘书接待及上下沟通中会受其牵绊。高职文秘大学生因为接触面狭窄导致交往的朋友以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居多,互联网恰好能够补充其不足。通过网络的社交平台,高职文秘大学生能结识更多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朋友,以便将来能更好地融入社会大环境。当然不少专家和学者担心网络社交平台因为过于虚拟容易使得大学生耽于幻想脱离现实,然而通过互联网结交朋友了解社会实际上已经成为当下年轻人的一种生活方式,与其粗暴禁止不如积极疏导。通过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指导和社会对于网络不良现象的遏制从而使得大学生能够通过互联网进行健康的社交。

3结论

网络课程的开放、人文网站的设立都为高职文秘大学生提供了很好的学习的平台。网络对于教育最大的贡献不仅仅在于提供了海量的信息,还在于挑战了传统的教育模式。在互联网时代,教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时刻充满了全新的挑战。近年流行的翻转课堂教学、慕课、微课教学等均是对于传统教学模式的颠覆和创新。在互联网时代,老师和学生已经不同于传统的师生关系,更多的是朋友模式。在教学网站上,学生可以任意的提问甚至质疑课程的内容。尤其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许多学科和知识将重组和变革,这就要求大学生能够改变自己的学习理念和调整自己的学习方式。高职文秘大学生不同于理工科的学生,文秘工作面对的是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下的人和事,高职文秘大学生通过网络文化的交互性来提高自己的人文素养无疑是很好的途径选择。

参考文献:

[1]王旭善.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现状的分析与思考[N].光明日报,2006-11-06(002).

[2]杜时忠.人文教育论[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156-157.

[3]郜大军.浅谈高职专业课教学与人文教育的融合———以文秘专业应用写作课程为例[J].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2):100-102.

[4]成秀萍.网络文化的时代特征与应用价值[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85-91.

[5]CNNIC.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

[6]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270.

[7]阎惠英.网络文化环境下的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4(19):80-81.

[8]杨群欢,吴新华.新时期秘书职业能力调查与高职文秘人才培养对策[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11):

摘要: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入学教育能否为文秘专业学生日后的中职学习打下良好基础,直接影响学生未来3年的专业学习与成长,直接影响班主任日后的教学与日常管理工作。所以,新生入学教育需要不断研究探讨,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关键词:文秘专业;入学教育

一、中职文秘专业学生的特点

1.对专业认识不足,学习积极性不强

文秘专业的学生之所以选择文秘专业的原因可以归纳为几类:没有别的喜欢的专业可以选择;父母的意愿;初中的同班同学读文秘专业。大多数学生不了解文秘专业,对文秘专业认识不足,加上初中时的学习基础较差,对学习有畏惧心理,学习目的不明确,容易感到前途渺茫,学习动力不足,学习积极性不强。

2.自卑心理严重

中职学校学生普遍存在自卑心理,文秘专业的学生也不例外,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学校属于中专科层次,进来读书基本不看分数,与高中生相比有自卑心理;二是社会上对中职学生有认知偏见。

3.人际关系是新生难以解决的问题

“95后”的中职学校学生多成长在独生子女家庭,来到陌生的学校环境,面对来自不同地区的同学,同一个教室下有着不同的成长背景、生活习惯、人情风俗,他们渴望结交新朋友,却因为“自我为中心”的习性不懂得如何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班集体的凝聚力不够,班集体活动无法开展,同学之间相对冷漠,课堂教学活动也受到影响。

二、中职学校文秘专业新生入学的教育意义

1.入学教育是中职学校一项重要的教育活动内容,是新生进入中职学校教育活动的起点,内容包括:中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安全教育、适应性教育、对文秘专业的认识。

2.根据“首因效应”可知,个体在社会认知过程中第一印象作用最强,持续的时间也长,比以后得到的信息对于事物整个印象产生的作用更强。所以,作为新生入学后的第一节课,入学教育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入学教育有利于文秘专业班集体的建设,班主任可以充分利用军训、入学第一堂课等内容选拔合适的班干部人选,通过活动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

三、中职文秘专业入学教育方式探索

1.加强专业教育,引导学生热爱文秘专业

班主任应该向新生详细介绍学校的情况,以及文秘专业的专业介绍、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就业方向及岗位等,组织新生参观图书馆、文秘专业实训室等学校设施,使新生尽快熟悉学习和生活的环境,了解学校、了解自己的专业,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氛围和校园文化,使新生入学后就能了解文秘专业是培养从事秘书、文书、档案管理、公关礼仪及计算机文字处理等办公室程序性的人员。教育学生既来之,则安之;既安之,则学之。

2.注重专业兴趣培养

中职学校文秘专业的很多学生对所学专业并不了解,有的甚至根本不感兴趣,这势必影响学生以后的学习积极性。每年9月开学一个月内,会有少部分学生要求调换专业,甚至退学。针对这种情况,学校要对中职文秘学生进行职业及职业道德的培养,向新生介绍文秘专业的发展前景和掌握专业技能的重要性,介绍秘书岗位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中的地位、作用,组织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参观企业和机关单位。学生看到文秘专业将来就业的工作环境,增加从事文秘专业的责任心、使命感和自豪感,使新生逐渐树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思想,提高学生学习文秘专业的兴趣,调动学习专业的积极性,脚踏实地地把学习搞上去。

3.加强文秘专业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是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的职业教育。中职学校学生一是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适应社会需要而学习;二是通过3年的中职学校的学习可以有机会进入到高等职业院校继续深造。中职文秘专业的学生文化基础相对较好,对高等职业院校继续深造更为渴望。所以,入学教育应该帮助学生认识到用人单位对秘书人员的要求有两个方面:一是注重综合素质,即要求秘书人员德才兼备;二是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入学教育应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重新评估自己,审视自己未来的人生之路,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目标,引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确定最佳的职业奋斗目标,从而把专业学习与将来的就业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使学生具有努力的方向和潜心学习的动力。

4.加强人际交往教育

俗话说:“会做事,更要会做人。”这句话很好地说明了在中文文秘专业的入学教育中加强人际交往教育的重要性。由于个性差异、生活习惯差异,很多学生却不太会处理人际关系,他们不懂得如何与室友友好相处,甚至有部分学生不愿意与班上其他同学交往,课余时间基本用来上网、玩手机。糟糕的人际关系影响了文秘班集体的凝聚力,班级活动难以开展,学生难以得到更好的锻炼和成长。因此,中职学校应帮助学生尽早地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逐步培养自信、自强、诚信、友爱等诸多方面的健全人格。通过建立班级QQ群、微信,满足学生对网络的依赖,丰富入学教育形式,增加学生之间的联络,深入学生的内心世界。

5.加强生活常识和心理的教育

大部分中职学校学生第一次离家生活、学习,缺乏社会阅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文秘专业班主任应在入学教育时对学生加强生活常识教育。例如,向学生介绍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危害,提醒学生注意财产安全问题。班主任还应该对学生进行摸底,重点关注心理有障碍、贫困生、孤残及单亲家庭的学生,及时了解他们的动向,给予关心和爱护,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咨询,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实现自我身心的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入学教育能否为文秘专业学生日后的中职学习打下良好基础,直接影响学生未来3年的专业学习与成长,直接影响班主任日后的教学与日常管理工作。所以,新生入学教育需要不断研究探讨,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提高办公室文秘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有效策略分析陈斓;办公室业务2014-04-052

2、高职文秘礼仪课程教学法研究黄建聪;办公室业务2014-11-052

一、引言人是意识能动的主体,是实践的存在。人类通过社会实践不断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创造各种条件,从而实现自己的全面的自由的发展。作为人类实践活动之一的媒体也应该体现人的真正存在,媒体自由作为一种理念,是指媒体的行为不受外在力量的强迫压制,出于本心而采取的行动。自由精神是媒体伦理精神的重要内容:“自由出版物的实质,是自由所具有的应用的、理性的、道德的本质。”梁启超也曾说:“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此三大自由者,实惟一切文明之母,而近世种种现象皆其子孙也。”媒体自由理念的形成,是和人的本质相吻合的。媒体自由,体现了媒体工作者对自由的向往与追求.标志着社会文明的进步。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内在于自由理念之中的价值合理性与伦理道德责任渐被人们忽视,取而代之的是工具价值渐备受推崇。在当今社会转型阶段,为经济利益所驱使的媒体,忘记甚至抛弃自身的伦理道德责任,背离了真实的媒体自由,由此新闻伦理道德的命题摆到了我们的面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重申媒体自由的伦理意蕴,重构真正的媒体自由。二、媒体自由失范表现媒体自由,象征着媒体主体独立地位的获得。鉴于此,任一媒体都要“自由地、平等地、公开地和无所畏惧地服务于全体人民”,但是媒体组织及工作者,不能假借“自由”名义来侵犯被报道者的权益。时下,某些媒体组织及人士为经济利益所诱惑、征服、驱使,背弃自由的初衷,媒体自由已经不再坚持原真意义上的自由价值取向,已经出现失范现象。1.人生价值观引导背离在市场理念的指导下,媒体自由迅速扩张,其价值导向也出现背离现象。无所顾忌地追求“娱乐化”、“刺激性”,追求把新闻事件做得所谓“好玩”的倾向。有舆论导向功能的媒体应该引导人们关注并反思社会现实问题,引导人们追求真、善、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端正人生目的,积极探寻人生价值,这样媒体在价值导向上才避免走向媚俗与庸俗。媒体在自由理念的这一外衣下,变成了一个“自由”的媒体,成了一个只能满足受众感官刺激的工具,缺乏思想内涵与审美品位,“真、善、美”从精神家园的高峰堕落为看得见的感官刺激享受。再有,刺激、好玩的信息也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道德发展。珀杜大学研究生格伦·斯帕克斯也认为,电视暴力使社会失调,尤其是儿童中的失调成为可能。霍勒斯·格里利撰文批评传媒娱乐化的反面教化:“《便士报》热衷于蛰伏在社会内部恶魔般的欲望煽动点火,他们也许不会被指责犯有谋杀罪。但是,他们的的确确是犯了制造谋杀者这种更恶劣的罪行。”一些媒体逐渐失去了道义评判能力及社会责任感,因此饱受社会批评。有的媒体打着“受众有这个需求”的招牌,为所欲为,以此做文章来招徕受众,吸引眼球,提高关注度和收视率,很不道德。在这一过程中,媒体失去了同情心、责任心、道德心,让有良知、有道德责任感的民众很是反感。其实,“一个职业化组织,当然是以为公众服务为趋向。这种‘服务’,不能以专门组织自己利益为基础,但也不是自己的‘顾客’要什么就给什么,而是基于他们的需要。”伦理道德要求媒体对受众合情合理的需求要满足,不合情不合理的需求绝不能迎合,还要做好批评和引导的工作。所以,媒体应本着为民众负责的态度,绝不能忽视它对民众的教化功能和舆论导向功能。对于新闻机构和从业者,要记住的是,对媒体职业要有最诚挚的道德责任感和合乎伦理的媒体事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媒体事业。在商业气息浓厚的社会,媒体工作者既要有对职业的忠诚度,也要有提高的自身素养自觉强化新闻伦理道德的理念,深刻意识到自己的伦理选择对社会、对他人、对受众的重要意义所在。2.媒体权力营私自由的媒体是民意和官方的双向代言人,可以代表民意说话,也可以代表政府发言,媒体所具有的双重身份,使得媒体具有非常大的话语权,为此需要有效监督,否则可能变成一种腐败权力,事实证明确实如此。某些媒体机构及从业者把媒体当成他们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于是以公共话语权寻租的活动也出现了。(1)商业广告盛行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媒体被推向市场,于是许多媒体认为自己面临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的两难抉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下,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媒体在运营方式方法上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商业化取向,这也是人之常情,本无可厚非,但是某些媒体的做法值得商榷,比如商业广告的盛行。商业广告是广告主支付给媒体一定数额的金钱,为达到招揽大众、吸引大众的目的,或提高自己品牌的知名度、或扩大自己品牌的影响力,借助依附媒体以吸引尽可能多地消费者来购买自己的产品。可以说商业广告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在电视剧中插播,在某一档节目中插播,尤其是收视率高的节目或作品之中广告更是泛滥成灾,在商业广告中,广告主对某些特定时段的节目编排有很强的影响力。“商业广告的大显身手表明,大众传播媒介已经找好了买主,顺利实现了收大于支的经济循环”。媒体为了巨额的广告费,受经济利益所驱使,甘愿去媚俗,甚至造假,比如前段时间某些卫视为某品牌瘦身机做宣传,瘦身机通过甩掉身上多余脂肪,从而达到瘦身效果,后经专家证实瘦身机瘦身不但不可能,而且还有可能会给消费者造成身体伤害。(2)虚假新闻不断伴随着媒体逐渐走向市场,有偿新闻、甚至虚假新闻也应运而生。目前有偿新闻的主要表现是电台、电视台将时段或报纸,杂志将版面按照行业标准核算成具体数额与个人或组织集团进行交易。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媒体工作者收受了他人钱财唱赞歌编写虚假报道的事情,或者以曝光对他人不利的真相要挟勒索钱财,得逞后便厚颜无耻地颠倒黑白。虚假新闻,表现形式为与事实严重不符,无中生有、随意捏造,其本质是一种肮脏的钱权交易,是媒体话语权与他人利益的一种交换。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新闻伦理道德的严重缺失,已不是他个人的问题,由于媒体的影响力之大,对社会、对他人、对受众会产生广泛的不良影响,鉴于此,媒体工作人员要把好传播新闻信息时的伦理道德“关”,由此媒体从业人员“新闻伦理道德”的养成教育问题也进入有识之士的视线,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媒体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滥用自由权利,为话语权力寻租,极大地损害了自己的形象,抛弃了自由理念所赋予的道德责任,无形中也侵害了广大受众的利益,这社会上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应当说这是媒体自由进步的副作用。殊不知,媒体的这种话语权来源于民众,这一桂冠是民众授予的,是民众把自己的知情权、说话权等集中起来,交付给媒体。鉴于此,媒体更应有以事实为根据来说话,遵守诚信原则,表达代言民意、关注民生的社会责任。3.人文关怀失位新闻媒体在“人文关怀”正日渐向“受众本位”回归的这一过程中,滑向了媚俗的边缘。在媒体眼中,重要的不是人们的心理状况、行为处境及价值取向引起的社会反思,而是事件本身可能带来可以炒作的猛料,以提高点击率或收视率或关注度。炒作、恶搞、有的甚至超出了道德底线,触及了法律问题,这也增加了群众对媒体的不满意度。在过度的不着边际的炒作、恶搞中,相当一部分媒体失去了应有的社会良知及对人应有的尊重与关心。媒体声称张扬人文关怀,但又总在自觉不自觉中伤害了许多善良、无助和受害的人。媒体过于关注和满足大众需求,而对社会弱势、边缘人群缺乏关注,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边缘群体的边缘化与弱势化。所以,对于大众媒体而言,真正的人文关怀不仅是以受众为本位,而更应当以对受众,尤其是社会的困难群体、边缘群体的人生终极关怀为最终目的,这是真正的媒体自由所担负的社会责任的应然内涵。三、媒体自由理念重构实际上媒体自由是有伦理的限度的。但现实社会中的媒体自由已经背离它的最初价值意义,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鉴于此,需要重构媒体自由理念。1.客观原则任何时候,客观是媒体机构及工作者坚持的首要伦理原则,也是媒体的生命所在。对于新闻媒体而言,客观,即是实事求是。梁启超《敬告我同业诸君》一文,说:“西哲有言:‘报馆者现代之史记也。’故治此业者不可不有史家之精神。史家之精神何?鉴既往,示将来,导国民以进化之途径者也。故史家必有主管客观二界,作报者亦然。政府人民所演之近事,本国外国所发之现象,报之客观也;比近事、察现象而思所以抽绎之,发明之,以利国民,报之主观也……主观之所怀抱,万有不齐,而要之以向导国民为目的者,则在史家谓之良史,在报界谓之良报。”当今社会,媒体故意歪曲事实甚至隐瞒事实的情况时有发生,引起了人们的普遍不满。李大钊曾说新闻是现在新的、活的、社会状况的写真。所以在新闻报道方面,严格说来媒体组织与媒体从业者都必须具有一种实事求是的精神。近几年,每年都评出“十大假新闻”,可见“虚假”性的严重程度。“虚假新闻”的存在,不仅是新闻界之耻,更是整个社会之辱,损害了新闻的基本价值与信誉。著名人士克伊尔安说:“新闻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价值载体。假定新闻工作者在报道新闻时施加其基本的价值预判于其中,任何一个事件都将成为由各种不同的术语重新描述的作品。因此,为了压过其他媒体以确保独家报道而寻求某种对消息的‘合理的更正’是毫无意义的。”从媒体伦理的角度而言,它要求工作者必须学会发现真相、还原真相。可以看出,客观公正报道事实与有偿虚假报道,本质上是势不两立不相容的。但是这一原则的坚持,这关键取决于媒体机构及媒体工作者的道德抉择,因此,媒体机构及工作者的道德责任愈发显得重要。2.正义原则“正义”是一个复合词,是由“正直”与“义气”两词组合而成。“正义”是华夏文化流传千载不衰的正统思想,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精髓。源远流长的华夏文化传统认为正直是为人必备之本,义气是为人必守之节。正义是伦理学的基本范畴,是相对邪恶而言的,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能否秉持正义和公道,是媒体能否获得支持的关键所在,也是媒体的又一原则,。媒体应当充当代表最广大人民的社会舆论的工具。马克思说:“人民的信任是报刊赖以生存的条件,没有这种条件,报刊就会完全萎靡不振。”“揭发招摇撞的职责,在我看来是报刊的首要职责”。媒体要发挥自己的“手术刀”功能,勇敢地时时解剖社会疮痂,以捍卫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好的秩序,为人类的和谐幸福追求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尽自己的一份责任。3.仁爱原则孔子首倡“仁者爱人”,孟子继承和发扬孔子的这一思想,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强调“不忍人”的恻隐之心是一个正常社会人所当具有的德性与品行,当然对于媒体机构及其从业者而言,这更是他们做人的道德准则。媒体追求自由,但是也有边界,所以任何媒体机构不能以“自由”的名义侵犯被报道者的权益,比如对于公众人物也要手下留情,给予他们一定的私人空间,要掌握适度原则,不要侵犯隐私。某明星夫妇之女先天性唇腭裂,部分不良媒体争相高价购买该女囡的照片,有些网站甚至用其他同病女婴的照片以假乱真,来提高自己的点击率,媒体的这种行为根本无恻隐可言,无仁爱可言,深深地刺痛了做父母的心。再如在报道一些社会弱势群体的时候,要保护他们的隐私,维护他们的尊严,不能以自由名义无视被报道者的自尊,侵犯被报道者的利益,也不能含沙射影。比如曾有过媒体记者对于一个举报者做采访报道,本来答应被采访者不会泄露其任何信息,谁知采访稿见诸报端之后,被采访者的姓名、住址一应俱全,结果被采访者为了逃避打击报复,只能背井离乡,一家人过着离散不能团圆的日子。媒体的初衷本是要揭露非法和黑暗、保护弱者的,结果适得其反,伤害了被报道者。所以要对某些媒体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道德教育,通过外在的教化和自身道德的自觉与修养等培育媒体的仁爱思想。4.诚信原则“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古人十分重视诚信问题,视诚信为自己的生命,认为诚信乃立身之本、立人之本、立国之本。* 的老师顾毓琇于96岁高龄时在美国华盛顿饭店赠言朱镕基:“智者不惑,勇者无惧,诚者有信,仁者无敌。”“诚者有信”之外三句分别参见《论语·子罕》:“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宪问》:“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顾老活学活用《论语》,添此一句,足见前贤于“诚信”寄望后生之重。诚信是伦理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对于媒体,诚信乃媒体立身之本,没有诚信,也就无所谓媒体伦理。诚实守信既是社会进步的需要,也是自身健康发展的前提之一。时下,不少媒体有背离诚信原则的报导,或故意夸大或缩小或隐瞒事实或歪曲事实的新闻事件,或非故意导致报道与事实真相大相径庭的例子,甚至断章取义、胡拼乱凑的人物专访稿。诚信作为媒体工作者的道德操守和职业规范,有下列要求:第一,要以诚实的精神,向大众传播真实的新闻事实,以诚实态度面对所采访的人物、事件,有些采访对象出于对媒体的信任和敬仰,向媒体人士提供信息,但要求不要见诸报道,但是媒体人士不顾采访对象的感受,依然我行我素地进行报道,深深地刺伤了采访对象;第二,要以诚信的品质呈现给受众喜欢的高质量的情节内容和高尚的精神产品,从而获得受众认可以提升形象价值;第三,创造精神产品的媒体与作为消费者的受众,需要建立起一种诚信度较高的契约关系。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媒体在揭露事实真相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有些媒体工作者为了取得第一手的新闻资料,置自己的性命于不顾,如很多矿难的报道,也是通过媒体工作者的真实报道,让公众知晓的。这样的报道,既体现着媒体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也是他们诚信原则的体现,有助于社会进步和政治文明建设。总之,现实中不乏道德情操高尚的媒体工作者,但面对不断的经济诱惑,原来坚定的道德信念防线渐被冲垮。因此客观、正义、仁爱、诚信四原则,作为媒体从业者的个体自律有时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健全的行业制度和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发挥强制约束功能。因此,在对待媒体自由变质的这一问题上,德性的力量无法发挥作用的时候,行业法规、法律法规才具有真正的规范作用。四、结语健全的道德人格,高水平的道德修养是一个媒体从业者最起码的入门资格。1904年普利策在《北美评论》上撰文指出:报人应怀抱崇高的理想,并负有急公好义的使命,对本身所触及的问题具有准确的知识和最真挚的道德责任感,以造福大众为目的,不应屈从于商业利益或任何个人权力。汕头大学胡兴荣教授给予很高的评价:“本文的立论立足于报业的社会功能,强调了报人的社会责任,被誉为新闻伦理的奠基之作。”凸显了媒体自由伦理中的社会责任,强调了媒体对社会的道义责任。媒体工作者要行使好党和人民给予的“传播权”,发挥好自己的放大作用,媒体工作者要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文化品位、精神情操和道德修养,这才是扩大自己影响力的根本所在,也是受众的最终认可。媒体自由是其正当的权利,但是媒体也要注意自由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媒体在追求所谓的自由时应当深思的一个问题。所以,媒体对自己应有一个正确的社会定位,即客观、正义、仁爱、诚信,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媒体自由,才是媒体所真正追求的自由。

可以用举例子,摆事实的说明方法来进行写这篇作文 。这篇作文写成说明文比较合适 。论点是实力决定话语权 ,论证围绕这个论点进行论证 ,论据根据这个中心进行举例,摆事实进行论证

如何使用好话语权——答网友关于如何与周围的人融洽沟通刘植荣话语权成了时下人们议论的焦点,大家都争取话语权,话语权是民主的主要内容之一,可有了话语权怎么用,那就是个人能力和素养问题了。话语权也是把双刃剑,用好了,能成为你走向成功的阶梯,用不好,也会伤着自己的。不少读者给我来信反映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和周围的人不能友好相处,自己也很豁达,但就是和他们无法交心;自己说的话人家不爱听,他们说的我也听不进去。我想,这就是行使话语权的技巧问题了。日常交往中是这样,政论也是这样。读者朋友肯定见过或听说过这样的人,他满腹经纶,口齿伶俐,也很谦恭,似乎是能说会道,可在交往中总不得要领,找不到知音,交不下朋友,周围的人们甚至有意疏远他。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孔子说:“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对天资好的人,可以用深奥的理论和他交谈;对天资不好的人,就不能和他讲高深的大道理。我们对孔老夫子的这句话扩而广之,就是说我们和人交谈,一定要根据他成长的环境、受教育情况和民族特性等因素来决定谈论什么内容、如何交谈。也就是说,我们谈话要有的放矢,能做到“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样才算做是能说会道。我们可以从中国宇航员和美国宇航员在太空和地面领导的谈话来领悟在谈话中如何有的放矢。先看2003年10月,中国宇航员杨利伟在“神州”五号飞船上与军委副主席曹刚川的对话。曹刚川:你辛苦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杨利伟:感觉良好,谢谢首长关心。曹刚川:现在,我在北京航天指挥中心与你通话。目前各系统工作正常,着陆场准备工作已经就绪,飞船将按计划返回。在此,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代表江主席,向你表示诚挚的问候!对你为我国航天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你再接再厉,精心操作,把预定的各项工作完成好,祖国和人民期待着你凯旋。杨利伟:感谢首长对我的关心和鼓励。请首长放心,我一定努力工作,把后续工作做好,向祖国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案。再看看1969年7月美国“阿波罗”11号飞船上的三名宇航员和美国总统尼克松的对话。尼克松:我想问一个问题,这也是人人都想问的问题。看到你们在地球外的座舱颠簸得如此厉害,让我不得不认为你们现在处于这次旅行的最艰难时刻。你们有人晕船吗?阿姆斯特朗:没有,不晕船。这虽然是我们航行中最艰难的时刻,但也是最舒服的时刻。尼克松:还有,你们知道最近美国发生的事情吗?听说过明星赛吗?阿姆斯特朗:知道,先生。控制中心的发言人每天给我们提供消息。柯林斯:他们天天向我们报告情况。尼克松:你们支持国家队还是美洲队?阿姆斯特朗:我站在国家队一边。奥尔德林:我保持中立,先生。柯林斯:是的,我也保持中立。尼克松:你们小组里也有政治家,对吗?阿姆斯特朗:你没有看上这次比赛,我们觉得很遗憾。尼克松:是啊,是啊。我没看明星赛的事儿你们也听说了?阿姆斯特朗:我们还听说……尼克松:下雨?阿姆斯特朗:下雨。而我们现在还没有能力控制天气,但是我们可以把这作为明天要攻克的难题。尼克松:是的,是的。我不想耽误你们更多的时间,你们还有许多事情要做。真了不起,你们看上去真的很精神。你们的健康状态像你们的外表一样好吗?阿姆斯特朗:是的,我们感觉棒极了,总统先生。读者朋友可以想想,如果让中国宇航员和美国宇航员对调角色,那就会让人觉得非常滑稽可笑,甚至不和情理。中国宇航员和领导的谈话是下级对上级的汇报,像是政治宣誓,谈话简短得像程序指令。但如果让杨利伟和首长像美国宇航员那样“侃大山”,我们就会觉得不伦不类,没大没小,杨利伟下来肯定会挨批的。而美国宇航员和总统的谈话就像是聊天,像是伙伴们开玩笑,让人感到轻松惬意,人情味甚浓,甚至感觉不到这是奔月飞行的伟大壮举。这就是说,文化传统的差异决定着谈话内容和谈话方式。人们常讲“三句话不离本行”,和陌生人交谈,通过对方的一言一行,我们很快就能判断出对方的文化背景、民族习惯和生活环境。有诗为证,“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一个人不管浪迹到哪里,骨子里的东西是不会改变的,这正是俗话说的“山难移,性难改。”一次我去法国的枫丹白露宫参观,我和一起参观的法国人没聊几句,他就知道我来自中国大陆。一些中国人试图和法国人做生意,但很难谈成。中国人通常先说出一个宏观的计划,法国人听得云里雾里的,一直期待着以下话语:要达到的具体目标、投入多少资金、人员如何配置等等。因此双方总是谈不拢,仿佛谁也看不到对方的诚意,最后不欢而散。其实双方都有诚意,只是谈话时没有考虑到对方的民族习惯而已。我们说谈话要有的放矢,决不是要求读者去投其所好、阿谀逢迎、随波逐流、不讲原则,而是要使谈话顺应对方由文化、种族等特性所形成的思维逻辑。为了使谈话有的放矢,做到能说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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