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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案例研究启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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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案例研究启示论文

`国外对华反倾销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不断增长,在国际贸易舞台上的地位日益上升。但同时国际上一些国家也将我国的出口商品作为反倾销的主要目标。因此,了解和掌握有关国际贸易的反倾销理论和法规,研究分析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于消除对外贸易障碍、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际贸易中反倾销法的性质和作用 倾销是一种人为地将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它国进行销售,并且给它国带来和将要带来实质性危害的行为。在国际贸易中倾销的动机是多样的,但不管什么样的动机,在本质上却是一种不公平的贸易措施。因此,在实践中不但会遭到进口国政府及企业的反对,而且也是国际社会所不允许的,国际社会和各国对倾销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并通过公约和国内立法进行限制。国际反倾销法产生于1948年1月临时生效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第六条。该条款明确公布倾销行为应受到谴责,各缔约方均享有对倾销的抵制权,从而使反倾销成为GATT的一项基本原则,成为自由竞争条件下的竞争规定,以规范企业参与竞争行为,保护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秩序。 几十年来,国际反倾销法得到不断的发展与完善。在《1967年反倾销守则》基础上形成的《1979年反倾销守则》,进一步赋予进口国在反倾销程序上以一定的灵活性,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取消了倾销应是构成损害的“主要原因”规定,即只要倾销是构成损害的一个原因即可,进一步放宽了实施反倾销的条件;二是制定了“价格承诺”条款。在20世纪80年代的GATT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所达成的《1994年反倾销守则》是在原《守则》的基础上引进了新规则,赋予进口国在其经济免受滥用自由贸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方面以强有力的保护功能,以规范贸易行为,减少贸易纠纷。 实践清楚地表明,国际反倾销法具有贸易保护的性质和作用。无论是历史上的关贸总协定(GATT),还是现今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并不排斥贸易保护,而是在消除多种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大力推进贸易自由化的同时,注重对进口国的适当保护。目前,反倾销已成为被国际社会特别是发达国家普遍认可的用以保护国内工业不受损害的工具。 越来越多的国家根据国际反倾销法的规定修改或制定自己的反倾销法律。因此,正确理解和把握国际反倾销的性质、作用和规则,是我们正确制定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策略,有效减少或避免遭受反倾销指控的重要前提。 二、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基本状况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尤其是与西方国家的双方贸易有了迅猛发展。1999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达3607亿美元,其中进口1658亿美元,出口1949亿美元,贸易顺差达291亿美元。不少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认为,我国在对外贸易中基本处于顺差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国外有关竞争者利用反倾销法,频频指控我国出口商品倾销。 从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盐类和闹钟发起第一宗反倾销调查,至2000年9月初,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总数已达378起,涉及我国出口商品二十多个大类中的绝大部分类别,总金额至少有100多亿美元。据有关资料,近年来国际反倾销案件中,针对我国出口商品的,约占全部反倾销总数的习小。看来,我国已成了国际反倾销的主要目标,我国的出口贸易正面临着严重的反倾销的威胁。 当前,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反倾销,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提起反倾销诉讼的次数频繁。自1979年我国产品首次在西方遭到反倾销诉讼至今,我国产品屡屡遭到反倾销诉讼,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对我国产品提起的指控有增长之势,如欧盟仅在1996~1997年上半年就发动了10起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在1998年7月又将中国的棉坯布作靶子提起反倾销调查,要我国企业作出价格承诺,否则就征收反倾销税。1999年新春伊始,欧盟又宣布对从中国、匈牙利、印度、墨西哥、波兰、南非和乌克兰进口的钢丝绳和钢缆绳征收惩罚性反倾销税。近来,中国产品在国际上接连遭遇反倾销厄运,9家企业刚应诉欧盟反倾销,欧盟又对中国节能灯进行反倾销调查;美国6月开始对中国浓缩苹果汁征收反倾销税,8月中旬又指控中国钢材对美倾销。据有关方面统计,从1999年上半年至2000年上半年,国外对华反倾销起诉达53起,还有10起在立案之中,涉及中国出口商品金额约达15亿美元。 2.被诉倾销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近些年来,西方国家对我国反倾销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只要他们认为危害到或将要危害到本国竞争力差的产业的产品,都可以列为倾销产品的范围。涉及鞋类、电工刀、打火机、油漆刷、自行车、铅笔、抽屉滑轨、箱包、树脂餐具、不锈钢餐具、刹车盘、刹车鼓、电缆绳、彩电以及化工原料和农产品等4000多种商品。尤其是美国的特别301条款和超级301条款相继把保护的范围由一般商品扩展到劳务、投资、知识产权等,其可诉的范围还会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3.对中国产品倾销的确定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一般说,构成倾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产品以低于国内的价格或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向进口国进行销售;二是销售的数量猛增;三是销售的产品对进口国造成实质性的危害,且这种危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联系。但是西方一些国家所确定的倾销并不完全具备这些条件,甚至有时根本不具备任何倾销的条件。在确定哪些是倾销产品方面带有主观性。作为倾销产品的对象,大多数是我国竞争力较强的产业,特别是低附加值、劳动力密集的产品。如中国生产和出口到欧洲的棉坯布价格从1992~1996年一直在上升,但占欧洲的市场份额1995年、1996年、1997年基本持平。在这种情况下还确定为倾销,其意图是十分明显的。那就是发达国家的纺织业在中低档产品上已经失去了对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力,所以他们为了保护这些不景气的企业,减少失业人数,一旦提起反倾销诉讼,则一定会确定倾销存在。在确定反倾销税的征收上也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实践中,常常不用统一标准对待所有出口同一产品的国家。如1998年欧盟对中国、印度、埃及、印尼和巴基斯坦五国的棉坯布的反倾销中,征收的平均税率是12%,但是对中国则是征收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而实际上,俄罗斯出口到欧洲的棉坯布价格比中国低40%。再如1999年2月宣布对中国、印度、墨西哥、波兰、南非和乌克兰的钢丝绳和钢缆征收6个月的惩罚性反倾销税,其中南非是33%,而中国则是%。其目的就是要将中国的这些产品挤出欧洲市场。 4.反倾销税的征收幅度大。西方一些国家反倾销税的征收幅度是很大的,从百分之十几到百分之几百乃至上千。如1993年12月墨西哥对我国鞋类出口征收165%、232%、313%至1105%的关税;再如1997年7月美国商务部对我国几家企业出口小龙虾征收的反倾销税率平均为%,最低的是%,最高的是%。面对如此高的税率,无论哪家企业都无法承受,这也就意味着中国的相关企业将不得不退出已经占有的市场份额。 三、我国出口商品屡遭国外反倾销指控的原因分析 我国出口商品屡遭国外反倾销指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际的,也有国内的;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除了经济因素的影响,还有法律因素的制约。综合起来,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国际经贸形势所迫。一方面,近年来西方国家(除了美国)经济普遍不景气,他们(包括美国)为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于是频繁运用反倾销措施来限制外国产品进入。另一方面,由于乌拉圭回合协议的生效,要求各国大幅度削减关税和取消进口数量限制,各国为抵消这一谈判结果对本国工业的冲击,纷纷采用反倾销这一便利而有效的措施。中国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出口产品种类多、数量大,保持对较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贸易的顺差,自然成了反倾销的主要对象之一。 2.制度差异引起歧视。国际上一些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对社会主义中国怀有偏见,对我国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待遇,专横地以替代国价格作为计算基础,而在第三国参考价格选取上又别有用心或不负责任。并对我国外贸企业以“国有”为由,普遍实行单一的反倾销税率,甚至把对个别企业的反倾销当成对整个国家来裁决,即一家企业遭受反倾销起诉,全国同类出口产品同为被告,这显然有失公正合理。即使欧盟于1998年4月改变对华反倾销政策后,但还称我国为“前非市场经济国家”,对我国仍实施歧视性的反倾销措施,采用“参照图”等不合理做法。 3.价格竞争过烈。我国产品本身就具有低成本的竞争优势,价格比较便宜。再加上出口秩序混乱,出口企业削价竞销,导致我国出口商品价格大幅下跌,对进口国企业构成一定的威胁。 4.出口结构失衡。从产品结构看我国出口的多是劳动密集型的纺织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产品的附加值相对偏低,易给进口国造成低价倾销的印象。从市场结构看,我国直接出口和经香港转口的出口中有65%是以欧美为目标市场的,出口过于集中。如我国金属镁产品向欧盟出口,1993年不足100吨,1996年竟达11000吨,如此巨幅的出口量增长,怎能不为欧盟对华反倾销提供口实。 5.国际营销谋略不足。我国出口企业大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总体把握,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国际市场的居多,对外价格竞争手段重视不够。一方面,一些出口企业由于急于成交,在本企业对进口国市场行情和价格水平真正掌握时,报价较低,易使进口方造成“价廉质劣”的印象;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对进口国消费者风俗习惯的调查研究,不重视口味、款式、包装等方面的改进和创新,往往使一些“好货”卖不出“好价钱”;再一方面,一些企业未能把握国际市场和进口国行情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某些商品大量涌入进口国,增大了对华反倾销的概率。 6.法律应诉不力。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反倾销应诉机制,存在着应诉经费不足、专业人才匮乏、企业应诉意识淡薄等问题。国外对华反倾销案调查后,许多企业因多种顾虑往往不愿应诉。我国反倾销诉讼的被动与消极做法,易给人造成国外对华反倾销易于成功的错觉,结果往往不仅丧失了多年开辟的市场,而且助长了有些国家肆意对华反倾销的气焰。 四、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的思考与建议 面对国外对华反倾销,政府部门和出口企业应加强联手,积极应对,主要可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企业应诉的主动性。众所周知,WTO限制配额、许可证等关税措施的使用,使反倾销的作用更加突出。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出口将进一步增长,因而国外对华出口产品的反倾销案可能还会增加。企业作为市场经营运行的主体,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必须更多地学习和掌握国际贸易的法律,强化自我保护、自我发展意识。尤其是近年来,许多国家改变了过去对中国所有企业裁定统一反倾销税率的做法,诸如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中,大部分都以中方应诉企业实际的"生产要素"为基础计算各个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欧盟自1998年7月份修改了对中国和俄罗斯的反倾销规则后,也规定在满足一定份额条件后,可以给予应诉企业以“分别的税率”。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诉企业有可能取得一个比较低的税率,而不应诉企业得到的"统一税率"往往大大高于应诉企业的税率(如美国对华金属锰反倾销案中,参加应诉的几家企业分别得到3%、5%和20%的反倾销税率,而未应诉的企业则被一律裁定超过100%的高额反倾销税)。因此,面对国外对华反倾销指控和调查时,所有的相关企业都应积极参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样才能在国际贸易的激烈竞争中不断发展与壮大。 2.规范出口竞争秩序,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一要注重对出口产品在国外市场的调研工作,了解并掌握其同行对手生产能力、市场销量和价格水平,防止一哄而上过量出口。二要加速建立市场经济的价格运行机制,尽快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切实做到商品价格由市场决定,从而使西方国家在反倾销中对我国实行价格歧视和借口失去依据。三要加强对企业的宏观调控和协调管理,严禁出口企业低价竞销,以避免出口企业自相残杀而导致肥水外流。四要优化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通过降低成本提高竞争能力。江苏黄海汽配公司从1991~1996年积极应诉与美方打了4场“洋官司”,结果均以美方败诉而告终,关税从156%逐步降至1.23%。这一结果,不仅巩固和扩大了螺母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份额,而且还带动了其他产品进入美国、南非等国外市场。追溯连续几次胜诉各因素,最根本的是取决于严格科学的成本管理。该企业定额管理扎实,原始记录、台账健全完整,经济活动分析资料详细,靠了这些扎实的基础管理,外方调查成千上万个管理数据,从怀疑到相信,从相信到折服,最后起诉方居然成了该公司在美国某地区的总经销商。 3.增强国际营销观念,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出口企业应尽快转换现有的竞争战略及策略,“以廉取胜”为“以质取胜”,学会运用商标、包装、公关、广告等多种非价格竞争的手段,在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创汇率上下功夫,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同时,注重全方位地开拓国际市场,在巩固现有欧美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的海外市场,尤其要加强对东欧、拉美、非洲等市场的开拓,以降低市场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并达到避免反倾销调查之效。 4.加大政府交涉力度,力促取消对华不平等待遇。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在国际上宣传我国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事实,通过政府之间的谈判,要求欧美等西方国家取消参照国做法,按我国国内价格确定产品的正常价格,并对涉诉企业采取实事求是、个别对待的做法。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争取尽快加入WTO,使我国早日成为国际反倾销公约的签约国,以提高我国在反倾销谈判和诉讼中的地位,有效抵制国外对华反倾销的歧视,维护中华民族的合法权益。 5.建立健全反倾销应诉机制,全力做好反倾销应诉工作。为有效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防止和减少国外反倾销造成的损失,我国政府及其出口商品管理部门和司法机构应认真总结经验,深化体制改革,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尽快建立起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协调网络。充分发挥我国驻外商务机构的作用,全面调研驻在国的反倾销法律、法规,随时跟踪我国出口商品被进口国反倾销机构立案调查的情况,并及时地将有关信后、传递回国,以利于国内反倾销应诉协调机构和行业商会及时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应诉。二要设立反倾销应诉基金,由于反倾销应诉需要费用开支,为防止某些出口企业无力承担应诉费用、应诉不力或拒绝应诉等情况的发生,可参照国外的做法,依据各企业出口量的大小确定一定比例的费用份额,并指定专门机构或海关收取,建立起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反倾销应诉和为企业提供国际市场信息。三要强化应诉立法,加大奖惩力度。要把反倾销应诉与出口管理手段结合起来,坚决落实“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有关部门应抓紧制定具体的作细则,对积极应诉和胜诉的企业通过采用出口许可证、海关审价以及其他手段给予补贴和奖励,对不应诉或在应诉中表现消极的企业给予处罚,直至取消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外贸经营权,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四要加紧培养一批从事反倾销应诉的专门人才。目前,我国在反倾销应诉时,均聘请外国律师办案,这不仅要付出高昂的费用,而且在应诉和抗诉过程中往往无法充分反映我方意图,不利于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为此,迫切需要从战略高度出发,从现有的外经贸管理干部以及律师、会计师、经济师队伍中选择一批经贸、法律和外语等方面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优秀人才,进行集中强化培训,以加速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反倾销应诉的专家队伍,为构筑科学、高效的反倾销应诉机制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基础。

1.浙江温岭制鞋企业首次反倾销应诉获胜中广网杭州8月18日消息(记者陈瑜艳 通讯员王文婷)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调查,欧盟日前正式裁定我国劳保鞋出口反倾销案绝对胜诉,位于浙江温岭泽国镇的浙江喜来登鞋业作为应诉方之一取得了满意的结果。浙江温岭制鞋企业首次应诉反倾销调查圆满收场。去年6月间,欧委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从我国进口的两个税则号下的劳保鞋正式开始反倾销调查,浙江喜来登鞋业也涉及此案,如果调查确认有反倾销行为,那么该企业五年内的损失将超过5000万元。对欧盟反倾销应诉工作,浙江温岭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当月,温岭市外贸局、温岭市工业经济局和温岭市鞋革业商会就邀请了北京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来温岭为出口企业作反倾销培训和现场指导,并组织22家鞋企赴温州参加由商务部主办的“应对欧盟劳保鞋反倾销协调培训会”,及时了解掌握应对反倾销的各种程序规定和技巧。喜来登鞋业正是期间在律师指导下开始了应诉工作。浙江温岭市外贸局领导在总结这一案例时认为,喜来登鞋业反倾销胜诉的事例再次启示温岭企业家们,企业是应诉的主体,政府是胜诉的保障,协会(商会)是应诉的桥梁,而专业的律师是胜诉的关键。正是这四方面的成功联动实现了这起中国反倾销史上难得的以“无损害”结果胜诉的成功案例2.浙江13家罐头企业应对反倾销浙江是橘子罐头生产大省,占全国产量的80%,全世界产量的70%,对欧盟的出口量也在全国各省份中居于首位。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橘子罐头进行反倾销调查。目前,浙江省已有13家企业正在积极和律师沟通,准备应诉。西班牙又发难浙江市场导报记者从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了解到,此次反倾销调查是由橘子罐头大国西班牙提请欧盟实施的。今年9月中旬,西班牙加工水果蔬菜国际联合会代表欧共体百分之百柑橘类水果生产量的生产商,向欧委会提出申诉,指控从中国进口的制作或保藏的柑橘属水果对欧共体倾销,并给共同体产业造成实质损害。10月20日,欧委会对从中国进口的制作或保藏的柑橘属水果发起反倾销程序立案。其实,自2004年4月至今,同样是应西班牙企业的申请,欧盟一直对进口橘子罐头实施保障措施(关税配额)。在此期间,出口超过限定配额要缴纳每吨301欧元的从量税。为什么每次发难的都是西班牙,这难道只是偶然的巧合?数据显示,欧盟市场的柑橘罐头年销量近10万吨,过去这个市场基本被西班牙垄断。但是近年来,凭借丰富的优质原料和极具竞争力的劳动力资源,中国橘子罐头在欧盟市场异军突起,西班牙的垄断地位已经风光不再。据我国海关统计,我国对欧出口橘子罐头去年为4401.4227万美元,今年1—8月为3989.2093万美元。浙江、湖南、福建、湖北是我国柑橘罐头生产和出口大省。浙企积极应诉“我们应诉,除了争取2000多吨的欧盟市场份额,还为了给全国同行争口气。”黄岩第一罐头食品厂厂长吴永进说。橘子罐头是名副其实的劳动密集型产业,2000吨产品,涉及三四千名工人的生计。不过,作为全国罐头行业的老大,2000多吨橘子罐头只占黄岩第一罐头食品厂全年橘子罐头出口量的十分之一。少了这十分之一的市场,黄岩第一罐头食品厂仍然可以活得很好,不过,正如吴永进厂长所说,在WTO框架下,有道理就要尽力争取,不能不明不白就退出欧盟市场。与此同时,受浙江巨大实业有限公司聘请的北京国纲律师事务所4名律师也来到衢州,开始为“巨大”应诉欧盟橘子罐头反倾销做准备。浙江巨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巨林告诉记者,“在WTO框架下,应对国际反倾销诉讼责无旁贷,这也是中国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把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契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应对反倾销调查,有两方面的对策,一是行业组织提出抗辩意见,二是企业积极应诉。目前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已经接受委托,打算提起抗辩。不过,“行业抗辩成功的案例有是有的,但不太多。企业应诉后,有可能胜诉,也有可能败诉。但如果要保住欧盟市场,惟一的出路就是应诉。应诉一旦成功,关税就可大大降低;而不应诉的话,到时候最大的关税率(有可能达到百分之几百)肯定将落到你的头上。”3.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10月13日,温州上市企业——华峰氨纶的股价突然扭转颓势,止跌回升,收盘价报元,比前日大涨。就在这一天,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基础得知,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作出反倾销终裁,即日起将对之征收0%至61%不等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这场由浙江华峰氨纶、绍兴龙山氨纶和山东烟台氨纶牵头提起、历时两年半的反倾销诉讼终于以我方的胜利而划上圆满的句号,我国大陆地区的氨纶企业争取到了宝贵的5年“保护期”。在赚钱的时候就开始准备反倾销氨纶,一种合成弹性纤维,主要用于高级休闲服、游泳衣、运动装、针织衫、内衣裤、袜子、医用绑带等领域。作为一种高档纺织基础原料,氨纶价格曾一度“高高在上”:1吨普通氨纶的价格曾高达20多万元。我国的氨纶工业起步较晚,很多产品产业化不到10年。而国外这一产业早已趋于饱和状态,急于向外扩张。2001年以后,随着国内氨纶市场需求急增,进口开始急剧增加。资料显示,进口氨纶2001年不足万吨,2004年增至近万吨;产品价格也从2001年的6427美元/吨,降至2004年的5513美元/吨。然而在2003年,大多数行业内企业还没有意识到危机。当时生产一吨氨纶利润能达到万元,许多企业都在加大投资,新上项目。2003年下半年的一次行业会议上,一位企业代表提出了氨纶反倾销的问题。这位代表就是绍兴龙山氨纶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斌。“我曾经参与过涤纶和聚酯切片反倾销的工作,知道反倾销诉讼从提出到受理,需要一年的调查期,而从受理到作出初裁又需要一年,再过半年才可作出终裁。”李斌回忆说,“虽然这个行业当时还是黄金时期,但是利润快速下滑的趋势已经可见,必须打提前量才能赢得主动。”李斌的想法与中国化纤工业协会不谋而合。由于协会之前一直对重点行业进出口情况进行跟踪,掌握了一定的证据,不久,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相关材料,氨纶反倾销正式提上日程。不出李斌所料,就在2004年,由于受到进口氨纶的巨大冲击,氨纶价格和利润都一跌再跌,几乎无利可图,而2005年氨纶行业整体步入低谷。2005年4月13日,商务部正式予以立案调查。“为什么等到日子过不下去了才想到反倾销?只要受到了损害,我们就可以利用规则,让痛苦的时间缩短一点,”这是李斌总结出来的经验。如何保护产业安全,中间有许多学问据了解,我国的氨纶产业投资规模已经达到了200多亿元。这场及时的胜利,保护了我国还处于“幼稚期”的氨纶行业的产业安全,同时,对于其他行业也具有示范效应。“温州的企业经常遭到国外的反倾销,这是我们第一次对外反倾销取得胜利。”潘基础颇为自豪地说,“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经常被利用的一个手段,我们也应当利用好它,维护企业、行业的正当权利。”“在这起案子中,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代理该起反倾销案的北京市博恒律师事务所贺律师介绍,“在反倾销的案件中,国内的企业往往是竞争对手,如果由企业自己组织,很可能因为费用的问题、谁主导的问题,最后不欢而散。还有一些企业觉得事情多、程序烦,不愿意担责任,别人赢了,就搭便车。而化纤协会不但在企业中做好组织和协调,而且作为集体向商务部反映情况,无疑更有分量。”“博恒”的贺律师表示,韩国作为出口导向型国家,在中国之前就遭受过欧美的反倾销“轰炸”,他们在应诉方面已经非常有经验,因此,这次韩国应诉企业最后被征收的反倾销税就比较低。这也提醒我们的企业,无论是提起反倾销还是应对反倾销,都要精通国际规则,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3月3日代表国内电解电容器纸产业向商务部提交了反倾销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决定自2006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详见2006年4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告)。2006年10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80号公告,公布了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案的初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存在倾销,并由此对中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详见2006年10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告)。根据初裁决定,自2006年10月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的电解电容器纸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15%—%)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2007年4月17日,商务部发布2007年第30号公告,对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调查作出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存在倾销,对我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电解电容器纸是公司的主导产品,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2004年和2005年电解电容器纸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和,受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倾销的影响,电解电容器纸的盈利能力逐年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严重影响,2006年,电解电容器纸实现销售收入17,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商务部的终裁决定,将有利于公司主导产品电解电容器纸的市场开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现将有关商务部最终裁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最终裁定经过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存在倾销,中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征收反倾销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7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为电解电容器纸(未经浸渍或涂布电解质),也称电解电容器原纸;英文名称为:paper for electrolytic capacitor。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8059110。电解电容器纸是每平方米重量在150克及以下的一种特种纸,一般用于电解电容器中吸附电解液的基础材料,并与电解液一起构成电解电容器的阴极。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1、日本高度纸工业株式会社(NIPPON KODOSHI CORPORATION) 22%2、大福制纸株式会社(Daifuku Seishi Co.,Ltd.)15%3、其他日本公司(All Others)三、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自2007年4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的电解电容器纸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四、反倾销税的追溯征收对自2006年10月20日起至本决定公告之日止,有关进口经营者依初裁决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所提供的保证金,按终裁所确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并按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在此期间有关进口经营者所提供的保证金超出反倾销税和与之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部分,海关予以退还,不足部分则不再补征。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之日前,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不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五、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7年4月18日起5年。六、新出口商复审对于上述国家在调查期内未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新出口经营者,符合条件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商务部书面申请新出口商复审。七、期中复审在征收反倾销税期间,有关利害关系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商务部书面申请期中复审。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本案终裁决定及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不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此公告。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7年4月18日5.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盟于2000年6月对本公司展开反倾销调查,并于2000年8月8 日通知本公司,认为本公司存在国家项目补助等原因, 不给予本公司市场经济地位 该事项已于 2000年8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公司经过半年多的积极应诉,现欧盟初步裁定,对本公司生产的一体化电子节能灯产品的欧盟进口商加征 的惩罚性关税,这将使本产品出口欧盟造成极大困难。2000年度本公司生产的一体化电子节能灯出口欧盟市场的销售收入占公司销售收入总额的10%左右, 该项裁定可能对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抗辩,欧盟的正式裁定结果将于2001年8月份公布。----2001年2月27日6.杭州宝晶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杭州宝晶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0年,出口从2003年开始起步,酒石酸的销售量和出口量均占国内该产品的三分之一。面对欧盟于2004年10月正式提出针对我国酒石酸的反倾销调查,宝晶公司全力投入到应诉中。2006年1月,欧盟宣布了对华酒石酸的反倾销案的最终裁决,宝晶公司获得了国内唯一的零税率待遇。回顾这次反倾销的过程,宝晶公司采取了以下六个方面的积极行动,这些行动对于我国其他企业应对反倾销也具有借鉴意义。一是面对反倾销起诉,涉及企业要作出坚决的应诉决定;二是企业经营要有规范的财务管理;三是应诉一定要聘请有经验的资深律师代理;四是企业要依靠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中介组织三种力量,开始要政府联络,应诉则必须由企业直接面对;五是对外贸易要科学管理,避免出口产品底价竞争造成倾销;六是要动员进口商主动“游说”进口国的有关反倾销仲裁的组织和政府,加强沟通。

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美国反倾销指控诉讼案件前后持续了5年时间,由于此案以中方彻底胜利而告终,更由于中国苹果汁企业状告美国商务部并胜诉等让国人倍感扬眉吐气的情节,国内众多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内容较为详尽的代表性文献有“我国浓缩苹果汁应对美国反倾销案启示录(上)、(下)”以及“苹果汁反倾销案”等。本文仅从竞争情报视角对此案例进行解析。主要从竞争情报的基本过程、竞争情报发挥的功能、单体涉案企业需要的外部竞争情报支持三个视角进行考察。 2从竞争情报基本过程的角度考察 涉案企业对竞争情报的需求 本案中,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获得彻底胜诉的首要原因是坚决应诉,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打这场国际官司,而且,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从竞争情报需求角度看,中国苹果汁企业决定应诉意味着已经将应对反倾销指控作为企业最紧迫的、最优先的、最重大的关键竞争情报课题(Key Intelli—gence Topics,KITs),企业的竞争情报功能得以迅速激活,竞争情报资源得以迅速动员,竞争情报工作目标、范围和任务得以迅速锁定,参加应诉的多家企业在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协调下迅速形成了一致对外的竞争情报协作联合体。另一方面,中国苹果汁企业决定应诉,将应对反倾销指控作为关键竞争情报课题,这些企业的老总们自然成为大力支持开展竞争情报工作的“保护神”(Champions)。从竞争情报理论角度看,形成了任务明确、有组织机制与人员经费保障的竞争情报团队(CI Team)。这些为后续的竞争情报收集分析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信息收集 本案中,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彻底获胜的又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方面高质量的信息收集工作。这些信息收集工作既包括关于美国反倾销调查的政策、法规、程序、相关案例之类的资料,也包括应对美方调查的应诉企业之生产成本、生产经营数据,还包括针对美国指控方辩点的相关数据,如相关年份美国苹果汁市场数据,中国、阿根廷、智利、德国、匈牙利五大主要进口国产量、价格、进口数据及其真实构成等。 在双方关于替代国选取、替代国价格成本测算之争中,由于中方及中方律师通过实地调查收集到了有利于我方的证据,迫使美国商务部接受了我方的建议。 由于高质量的信息收集工作,我方数据翔实、说服有力,而美国指控方则相形见绌。信息收集工作成为中国应诉企业获胜的重要保障。 信息分析 反倾销诉讼是一个控辩双方高度对抗的智谋比拼过程,控辩双方要连续多轮“对簿公堂”。 控辩双方在“对簿公堂”——法庭控辩过程中的表现是影响裁决结果的关键。而出庭之前的信息分析质量决定了法庭上的表现。高质量的信息分析能够帮助企业形成合适的应诉策略、帮助企业找出控方的错误和漏洞,利用规则据理力争,在抗辩中击败对手。 在苹果汁案例中,正是由于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苹果汁涉案企业才敢于面对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奋起应诉。也正是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应诉企业才能在法庭上提出真实、详实的数据,据理力争,使美国商务部的初裁结果明显低于起诉方的要求。也正是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应诉企业没有中途放弃,而是坚持抗辩。面对美国商务部的仲裁结果,国内很多参加应诉的人认为已经取得了胜利,可以开香槟庆祝了。李中柯、张志彪能力排众议,决不接受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决定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起诉美国商务部,并在起诉美国商务部的申诉书中确定了替代国的选取、替代价格的选取、一般管理费用比率的计算、煤价格以及运输成本等5个关键辨点,使中国应诉企业告倒了美国商务部、取得彻底的胜利,也是精心进行信息分析的结果。 3从竞争情报发挥的功能角度考察 早期预警功能 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能够获得彻底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企业及早获悉了美国苹果汁行业将要提起反倾销动议的信息,使中国抢在美国商务部立案之前搜集到了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并非低于成本倾销,并采取了系列针对性行动。中国企业在第一时间获知这一信息的过程颇有戏剧性: 1998年8月,美国苹果汁协会举行了一次普通会议,当时唯一的中国会员单位——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亮代表参会。会议途中,高亮被“请”了出去,剩下的人关门继续开会。高亮感觉不妙,四处打探消息后终于得知,他们要酝酿对中国浓缩苹果汁提起反倾销调查。高亮深感问题严重,马上通过越洋电话向陕西省政府作了汇报。接到海升公司的信息后,陕西省政府立即开始行动,并迅速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汇报了情况。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通过相关渠道很快核实了信息的准确性,遂迅速开始了应诉企业动员及相关准备工作。 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能够获取处于萌芽状态的、先兆性的“虚软信息”,是竞争情报能够预警的本质。中国苹果汁行业恰巧在美国苹果汁行业酝酿对我发起反倾销诉讼时就在第一时间获知了这一信息。为迅速开展信息收集、信息分析、对策研究、应诉企业动员与协调、寻找合适的律师等工作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从而为我方最终胜诉奠定了基础。 环境监视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 中国苹果汁行业获知美国苹果汁行业将要提起反倾销诉讼信息后,特别是在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的动员协调下决定应诉之后,迅速部署了对起诉方美国苹果汁协会及其代表的8家企业、此案的仲裁方美国商务部的监测跟踪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美国苹果汁行业近期的重要变化,启动国内国外两支队伍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随时汇报。 从竞争情报角度看,这是启动了环境监测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此举可使我方随时了解美方的动向,正确应对,获得主动,为最后胜诉提供保障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你可以参考下浙江商人网站看看每日商报8月24日7版刊登了《浙江出台国内第一部反倾销地方性法规》的消息,引起广大出口企业的关注。浙江省是全国遭受出口反倾销影响最严重地区,2002年至2005年,浙江遭遇来自美国和欧盟等提起的贸易摩擦案件125起,其中反倾销调查涉案84起,金额近15亿美元,占全国反倾销总涉案数和涉案总金额的40%以上。今年上半年,浙江遭遇“两反两保”(反倾销、反补贴、特保和保障措施)、美国“337调查”10起,技术性贸易壁垒1起,涉案金额亿美元,占全国的24%。为此,记者对浙江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协作联动迎战各种反倾销调查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 从本月开始,饱受反倾销之累的浙江外贸企业,将拥有迎战各种反倾销调查的“底气”。随着《浙江省应对出口反倾销暂行办法》的正式出台并实施,外贸大省浙江将紧紧围绕出口反倾销预警防范、应诉应对和跟踪评估三大基本环节,逐步形成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分工负责协作联动的局面。 四成反倾销与浙企“挂钩” 我国是世界上被提起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之一。而浙江省是全国遭受出口反倾销影响最严重地区。 据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2002年至2005年,浙江遭遇来自美国和欧盟等提起的贸易摩擦案件125起,其中反倾销调查涉案84起,金额近15亿美元,占全国反倾销总涉案数和涉案总金额的40%以上。而且,反倾销调查涉及的大案要案也逐年增多,2002年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反倾销调查案件2起,2003年、2004年、2005年分别为4起、6起、8起。 今年上半年,浙江遭遇“两反两保”(反倾销、反补贴、特保和保障措施)、美国“337调查”10起,技术性贸易壁垒1起,涉案金额亿美元,占全国的24%。 2004年7月份,作为温州制笔主要出口地的巴西对我国出口的圆珠笔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的温州企业达15家,涉案金额超过590万美元。经过各种利弊因素的权衡,温州所有涉案企业最终都决定放弃应诉,温州制笔企业由此丧失了巴西乃至整个南美市场。这仅仅是浙江企业在反倾销路上的一个案例。 “长此以往,浙江产品的出口市场将被筑起一道道‘高墙’。”康奈集团副总裁周津淼表示,由于以前没有相关法规制度指导,浙江企业应对反倾销经常束手无策,处理办法比较简单,应对乏力。 个体利益要尊重行业利益 “在这样的背景下,针对反倾销的规范性文件的出炉就显得非常适时。”据参与《办法》拟定的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公平贸易局的陈巧艳介绍,《办法》的突出特色是明确申明,“企业是应诉主体”,拒不执行应对出口反倾销相关措施的企业将被通报,并记入该企业的信用记录。“企业个体利益要与行业整体利益平衡。而在以前,与此相反的情况很多。”陈巧艳说,在应诉过程中,从立案到裁决,一般需要9个月或12个月的时间。个别企业在等待裁决期间不是集中精力准备应诉,而是抓紧时间多出货,抱着“大不了‘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思想,最终导致整个应对反倾销的被动。 据此,文件提出,应诉企业应以行业整体利益为重,接受应诉组织单位的协调,禁止排斥其他企业应诉,确保行业集体抗辩的有效性。应诉企业在应诉过程中不得从事对国内行业整体应诉工作和应诉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应诉企业之间不得相互诋毁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损害他方利益。 此外,《办法》还规定,应诉企业需要向未应诉企业和有关部门取证的,未应诉企业和有关部门应予协助、配合。证据使用方与证据提供方应当签订证据使用保密协议。 “万众一心,其利断金。只有这样,才能在应诉反倾销中争取最有利的结果。”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徐剑锋研究员说。 行业协会要成为“带头人” 光有企业的团结还是不够的,还必须在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进出口商会和行业协会的共同协作下才能更有效地应对反倾销,《办法》就此专门列出“职责分工”表,这在全国也尚属首次。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应对出口反倾销工作的领导;省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反倾销工作;发展改革部门等其他13个相关部门要适时引导投资方向、做好专业律师培养、严把出口商品质量关等。 从温州打火机行业成功胜诉欧盟反倾销案中不难看出商会组织的重要作用。2002年5月,欧盟宣布对产自中国的打火机进行反倾销立案。但随后一年里,温州市烟具行业协会带领国内15家主要打火机企业集体出资,组织了“中国民间第一(应诉)团”,聘请国内外著名律师赴欧盟交涉,终于在当年的8月,促使欧盟打火机制造商联合会撤诉,温州打火机也取得了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应对欧盟反倾销的第一次实质性胜诉。 因此,“行业协会要成为应诉带头人,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要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磋商、谈判和游说等工作。”陈巧艳表示,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和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要及时了解本地区、本行业的产品出口动态,收到重大的、紧急的预警信息后,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办法》规定,出口反倾销预警等级按紧急程度由高到低设红、黄、绿三个等级:“红色”表示该产品已面临设限威胁;“黄色”表示该产品可能招致设限威胁;“绿色”则表示该产品与设限威胁尚有一定的空间。 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在获知案件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协同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等做好应对出口反倾销工作。 “100万美元”抓住了浙江特色 《办法》的出台带有浓厚的浙江特色。徐剑锋说,浙江是一个以一般贸易为主要出口方式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大省,现有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万多家,并且行业特色明显,集中度较高。 此外,浙江的中小企业数量占到全省企业总数的98%以上,在全省GDP中的产出贡献也占到90%以上。如浙江嵊州,人口70万左右,有1000多家领带厂,年产2亿多条领带,国外100条领带中有40条出自这里。“在此情况下,浙江涉及众多的国际贸易摩擦也就很容易理解了。而众多的中小企业更是频繁遭遇反倾销大棒。”周津淼说。 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表示,针对个别企业不积极应诉的现状,《办法》规定:涉案金额在全国排名前10位的企业或涉案出口金额超过100万美元的企业如不参加应诉,必须及时向当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递交书面说明材料。其中强调的“100万美元”,就是针对浙江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 记者采访中也注意到,在温州市2001年至2004年的11起比较典型的反倾销案例中,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案例也只有2002年6月欧盟对中国打火机进行的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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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千姿百态的花儿述说着千言万语,每一句都述说着美好,特别是现在。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地进步,生活质量不断地提高和对生活的追求。鲜花已经是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点缀!花卉消费近些年来呈越来越旺的趋势,除了花卉本身所具俏丽姿容,让人们赏心悦目,美化家居等功效外,它还可以开发人们的想象力,使人们在相互交流时更含蓄,更有品位这样我们创办网上校园花店以鲜花专递为市场切入点,兼顾网站长期市场占有率和短期资金回报率以抢占市场,以满足个性消费为主题,以鲜花为试点带动其他产品,最终能形成具有地质大学青鸟花店品牌优势的市场。是十分可行的。二、公司项目策化1. 提供鲜明,公司使命有效,畅通的销售渠道,提供产品服务为根本,促进鲜花市场的大发展。我们的青鸟将成为一个可爱的信使,把祝愿和幸福送到千家万户。为人类创造最佳生活环境2.公司目标立足地大,服务武汉,辐射华中。创建网上花店一流的公司(喜盒网)。本公司将用一年的时间在武汉的消费者中建立起一定的知名度,并努力实现收支平衡。 在投入期仅选择网站总站所在地质大学西校区作为试点市场,该区市场容量在3000人以上,较有代表性,试点时间为一个半月。当模式成功后, 以ASP的形式在分站推广。经过3到6个月的运营后再扩张到其余的市场三、经营环境与客户分析1.行业分析地质大学青鸟花店网站是由在校大学生推出的面向650万在校大学生的垂直网站,因此目标消费者定位为在校大学生。该网站除武汉地质大学的总站外,在湖北各高校设有分站,因此,暂定的目标消费群以湖北各高校大学生为重点,将来逐步扩大市场,以中国地质大学为例,各类在校生近2万人,则投入8校共有近20万的目标消费者,而最新的统计表明,全国在校大学生有650万左右,这样的市场规模是相当庞大的,而且考虑到将来在校生毕业后仍将成为网站的忠诚客户这一现实,目标市场的容量将是相当可观的2.调查结果分析本公司对武汉的各高校大学生为重点进行客户分析,主要采取问卷调查(问卷调查表见附录一)和个别访谈的方式。此次我们共发出问卷50份,收回37份。由于时间有限,问卷数量不多,但还是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消费朋友的消费心理和需求⑴有明显的好奇心理,在创新方面有趋同性,听同学或朋友介绍产生购买行为⑵购买行为基本上是感性的,但由于受自身经济收入的影响其购买行为又带有理性色彩,一般选择价位较低但浪漫色彩较浓的品种⑶在校大学生没有固定的购买模式,购买行为往往随心所欲⑷接受和吸收新事物的能力强,追求时尚,崇尚个性⑸影响产品购买的因素依次为:价格,品种,包装,服务等⑹购买行为节日性很强,一般集中在教师节,情人节,圣诞节及朋友生日前后3.目标客户分析在校大学生购买一般不问价格,但从网上定单来看侧重于中档价位。在定单数量上倾向于能表达心声,如大多数订购1支(你是我的唯一),3支(我爱你),19支(爱情路上久久长久),21支(最爱)等等,在教师节这一天往往以班级人数为单位订购鲜花。包装一般倾向于要求高档化,有向个性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对鲜花的质量要求比较苛刻,如不允许有打蔫现象等四、经营策略1.小组成员黄金金(组长) 主要负责网站的制作和维护蒋文敏 主要负责开发计划李 鑫 主要负责经营策略与项目规划王 鹏 主要负责市场调查和结果分析2.营销策略分析 品牌策略网站建设初始,我们便非常重视品牌。 在品牌包装上,由美工人员根据详细的市场调查和大胆预测,采取动态与静态页面相结合的设计方案,从视觉形象和文字字体都经过精心规划,力求具有独特创新 价格策略青鸟网上花店在原料,包装,服务等方面力求尽善尽美,努力给客户最大限度的享受和心理满足。既走价格路线,又走质量路线,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 促销策略⑴宣传策略利用学校广播站,报栏,宣传栏免费宣传另外利用网站本身信息流优势宣传和突出形象,并与各大报社,地方电台与电视台建立良好的关系,采取互惠互利双赢的战略模式⑵服务方面网上花店的服务必须是一流的,对于配送队员而言,只要有定单,就必须按照定单要求按时按地送到,并且是微笑服务。 在售后服务方面,由客户服务部负责采取以下几种方式①打感谢电话或发E-MAIL进行友情提醒服务,并在客户重大节日时发电子贺卡②无条件接受客户退货,集中受理客户投诉③设立消费者调查表,附赠礼品,掌握消费者需求的第一手资料④第一次订购的客户将收到随花赠送的花瓶,并享受价格优惠,成为会员后享受会员价格⑤不定期的在网上或离线召开会员沙龙,交流信息,沟通感情,并解答客户最感兴趣的问题⑥建立客户数据库档案,客户重复订购时只要输入名字,客户的其他信息便自动调入系统 渠道建设就目前来看,网上花店主要是与一级批发商建立业务关系。选择批发商时,一般考察其经营业绩,信誉,合作态度,供货是否及时等方面,要求此批发商在同一城市有位于不同区域的几家营销网点,以便于各高校配送成员就地取花。通常与批发商签订合作协议,就价格与产品质量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3.网上花店策略实施1.市场范围选择 在投入期仅选择网站总站所在中国地质大学西校区作为试点市场,该区市场容量在3000人以上,较有代表性,试点时间为一个半月。该模式成功后,以ASP的形式在分站推广。先在已经建成的另外7个分站试运营,经过3到6个月的运营后再扩张到其余的市场2.重点宣传客户,宣传对象以在校学生为主,他们对流行感兴趣,往往容易领导潮流,而对于逻辑思维较强的工科学生,我们利用先期的受众进行传播达到宣传效果3.现场促销选择每年9月8日和9月9日两天为重点宣传日期,在此之前,将宣传单分发至学生宿舍。 宣传内容包括⑴悬挂统一的彩色横幅,位于校园主干道上,数量为3-5条,以青鸟花店网址和校园花店隆重推出为题搭配悬挂⑵在校园人流量较高的位置如宿舍门口和食堂附近搭一宣传台,摆放3-5台微机,可以上网查询并订购;放置一宣传板详细介绍花店内容,并摆放实物鲜花,在宣传当天将配送礼品现场送出⑶请学校广播站播发青鸟花店宣传部门拟定的宣传材料,在早,中,晚各一次,连续数日⑷为营造气氛,安排两名小姐佩带写有青鸟花店网址的绶带,进行解说,并组织抽奖活动,中奖者可以现场订购20元以下的鲜花,由网站付款⑸在宣传当天,请与学校有关的媒体到现场报道,如武汉晚报,各地方电视台等五,营销效果预测与分析1.营业额收入据调查分析,我们可以预测在主要节假日,每天销售额在1000元以上2.支付方式根据有关材料网上在线支付将会达到20%,我们正积极与招商银行等金融单位联系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促进在线支付3.订货方式E-MAIL定单,直接进入青鸟花店网站校园花店订购,电话订购。另外,我们重点推出倍受学生喜欢的短信订购4.客户特点年轻化,100%为青年人,以男性学生为主;他们信誉高,文化素质高,无坏帐现象5.消费特点60元以下的鲜花最受欢迎6.信息基础设施公司网站主要是以虚拟主机的形式存在的,故公司暂时不需要具备信息方面的硬件设施。对于信息软件的开发和网站的建设,公司将通过内部成员中计算机较好的同学和招聘有这方面特长的成员来共同完成。B2C网站虽然在理论上可以实现零库存,但是现实中要达到这一点却很困难。六、经营成本预估1.原则把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每一分钱的价值2.初期投资这一时期,资金主要用于外购整体网络服务(虚拟主机),产品采购,系统开发和维护,前期宣传,物流配送等方面上。预计需要人民币2万元左右。从网站建立到网站正常运作起来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3.第二期投资这一阶段我们的服务将辐射各大高校和武汉市区。,服务的内容会有很大的扩展,服务的质量也将有进一步的提高。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公司前期盈利的积累和外来资金的引入,如银行的信贷七、系统开发计划1.系统开发计划根据公司创建初期资金缺乏的情况和我们开发小组的实际情况,我们决定选择虚拟主机的方式来建立我们公司的网站。当然随着业务的扩大,资金的充裕,我们会考虑建立公司自己的网站。在系统初具雏形后,公司将根据预定的系统功能要求来逐步进行实时测试。系统的完备无疑是一个测试,完善,再测试,再完善的过程,直至系统功能达到公司预期的要求2.系统逻辑方案系统逻辑方案是实现电子商城的经营目标,策略和方式的总体框架。下面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做出图解说明六大模块:系统商务活动流程,系统总体逻辑结构,系统数据分布,信息处理模块和安全控制模块八、项目小结1.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调查了解到广大大学生朋友的真实需求,而且公司从实现目标,运营机制,项目策略等方面都进行了总体规划。另外,在系统开发计划方面,公司也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参阅了大量的关于网站服务方面的文献,也结合了课堂上所学的电子商务的知识,做出了适合公司的网站运作流程和设计流程,以及适合我们公司的系统逻辑方案最重要的是,针对目前鲜花市场上适合大学生朋友特殊要求的情况,我们自行设计了一系列服务产品,如短信订购鲜花,附带祝福卡片,电话传情等并且制定了合理的价位。与此同时,我们还设立了论坛,不仅满足了广大青年学生等切实需要,也可以满足社会不同年龄层次消费者的需求

市场营销 作为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案例教学在市场营销教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市场营销案例分析 范文 ,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市场营销案例分析范文篇1:希尔顿的微笑服务 美国“旅馆大王”希尔顿于1919年把父亲留给他的12000美元连同自己挣来的几千元投资出去。开始了他雄心勃勃的经营旅馆生涯。当他的资产从1500美元奇迹般地增值到几千万美元的时候,他欣喜而自豪地把这一成就告诉母亲,想不到,母亲却淡然地说:“依我看,你跟以前根本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你必须把握比5100万美元更值钱的东西:除了对顾客诚实之外,还要想办法使来希尔顿旅馆的人住过了还想再来住,你要想出这样一种简单、容易、不花本钱而行之久远的办法去吸引顾客。这样你的旅馆才有前途。” 母亲的忠告使希尔顿陷入迷惘:究竟什么办法才具备母亲指出的“简单、容易、不花本钱而行之久远”这四大条件呢?他冥思苦想,不得其解。于是他逛商店、串旅店,以自己作为一个顾客的亲身感受,得出了准确的答案:“微笑服务”。只有它才实实在在地同时具备母亲提出的四大条件。从此,希尔顿实行了微笑服务这一独创的经营策略。每天他对服务员的第一句话是“你对顾客微笑了没有?”他要求每个员工不论如何辛苦,都要对顾客投以微笑,即使在旅店业务受到经济萧条的严重影响的时候,他也经常提醒职工记住:“万万不可把我们的心里的愁云摆在脸上,无论旅馆本身遭受的困难如何,希尔顿旅馆服务员睑上的微笑永远是属于旅客的阳光。” 为了满足顾客的要求,希尔顿“帝国”除了到处都充满着“微笑”外,在组织结构上,希尔顿尽力创造一个尽可能完整的系统,以便成为一个综合性的服务机构。因此,希尔顿饭店除了提供完善的食宿外,还设有咖啡厅、会议室、宴会厅、 游泳 池、购物中心、银行、邮电局、花店、服装店、航空公司代理处、旅行社、出租汽车站等一套完整的服务机构和设施,使得到希尔顿饭店投宿的旅客,真正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当他再一次寻问他的员工们:“你认为还需要添置什么?”员工们回答不出来,他笑了:“还是一流的微笑!如果是我,单有一流设备,没有一流服务,我宁愿弃之而去,住进虽然地毯陈旧,却处处可见到微笑的旅馆。” 请认真阅读上述案例,回答下面的问题: 微笑服务体现了一种什么观念?希尔顿之所以能留住顾客仅仅是靠微笑服务吗? 简要回答: 体现了顾客为中心的市场营销观念。 微笑服务吸引了顾客,但之所以能够留住顾客决不仅仅是靠对顾客微笑。微笑只是一种形式。其含义是非常丰富的。它体现了一种观念、一种心态。一种把顾客利益置于中心位置的经营理念。在这种理念的支配下,为了满足顾客的要求,希尔顿“帝国”除了到处都充满着“微笑”外,在组织结构上,希尔顿尽力创造一个尽可能完整的系统,以便成为一个综合性的服务机构。饭店除了提供完善的食宿外,还设有咖啡厅、会议室、宴会厅、游泳池、购物中心、银行、邮电局、花店、服装店、航空公司代理处、出租汽车站等一套完整的服务机构和设施,使得到希尔顿饭店投宿的旅客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这才是留住顾客的根本原因。 市场营销案例分析范文篇2:强生公司如何应对危机 强生公司生产的泰乐诺胶囊是一种止痛药,1981年就销售亿美元,占强生公司总销售额的?%,占总利润的17%。1982年9月末的一天,一位叫亚当·杰努斯的患者服了一粒药后当天死亡;同一天,另一对服了泰乐诺的夫妇,也在两天后死掉了。消息迅速传遍了美国。强生公司在止痛药市场上的份额一度从下跌到不足7%,公司面临巨大危机。强生公司迅速做出反应: 第一步,调查并澄清事实。 (1)公司迅速收集了有关受害者的情况、死因、有毒泰乐诺的批号、该药的零售点、药的生产日期、送往分销网的途径等,为此,公司特别请了100名联邦调查局和州的侦探,追查了2000条线索,研究了57份 报告 。 (2)求助媒体,希望他们提供准确及时的消息,以避免恐慌。通过调查,得出报告:有毒的胶囊是有人从药店买了成品后掺入硫化氢又退回商店所致,并不是强生公司生产中出的问题。强生公司把这个消息传达给客户和媒体,仅电报费就花了50万美元。 第二步,评估并遏止事件的影响。“泰乐诺中毒事件”使强生公司损失过亿美元,但最主要的是对其商标本身的影响。强生公司事后进行民意调查,发现49%的人回答他们仍会使用这种药,于是,强生公司又把药摆到了货架上。 第三步,使泰乐诺重振雄风。强生公司为实现这一目标,采取了“稳住常客,渗透新顾客群”的策略,具体步骤如下: (1)请开发此药的麦克奈尔实验室的药学博士托马斯.盖茨在 广告 中向使用该药的美国人民致谢; (2)鼓励胶囊的使用者去试用泰乐诺药片; (3)公司承诺在“中毒事件”发生后扔掉泰乐诺的客户,只要打一个免费电话,就可得到美元的赠券; (4)公司设计了一种新型的防破坏的包装,增强人们的信任感。 强生公司通过一系列周密的计划和行动,仅用了8个月就使公司重新赢得了35%的市场份额,并一直维持到1986年,为强生公司赢得了巨额利润。 请分析: (1)强生公司遇到如此严重的环境威胁,却能在短短的8个月后就将危机化解,重新赢得市场。请用有关企业对环境营销的对策的原理对此作出分析。 (2)从这起事件中我们能得到什么启发? 本题分析应包含以下要点: 环境包含机会和威胁两方面的影响作用,分析环境的目的在于发现机会,避免和减轻威胁。 企业对于环境不是无能为力的,企业在分析环境的基础上,可以增加适应环境的能力,避免威胁,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改变环境。 本案例中,强生公司面对威胁,采取了减轻策略,重新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 市场营销案例分析范文篇3:肯德基及时处理苏丹红事件 2005年3月15日,上海市相关部门在对肯德基多家餐厅进行抽捡时,发现新奥尔良鸡翊和新奥尔良鸡腿堡调料中含有“苏丹红一号”成分.16日上午,百胜集团上海总部通知全国各肯德基分部“从16日开始,立即在全国所有肯德基餐厅停止售卖新奥尔良鸡翅和新奥尔良鸡腿堡两种产品,同时销毁所有剩余调料。” 3月16日下午,百胜发表公开声明,宣布新奥尔良鸡翅和新奥尔良鸡腿堡调料中含有“苏丹红一号”,并向公众致歉。百胜表示,将严格追查相关供应商在调料中违规使用“苏丹红一号”的责任。 肯德基中国公司的部分产晶,含有苏丹红事件在经历了近两周的检测和调查后,肯德基所属的中国百胜餐饮集团总裁苏敬轼2004年3月28日正式公布调查结果:经过各级政府在不同城市对不同原料进行抽检,确认所有问题调料均来自扛苏宏芳香料(昆山)有限公司供应给广东中山基快富公司的两批辣椒粉。中国百胜餐饮集团向全国消费者保证,肯德基所有产品都不含苏丹红。 肯德基公司此次由于苏丹红问题遭受了重大打击。苏敬轼称,针对苏丹红事件的教训,中国百胜餐饮集团决定采取三项 措施 防范部分食品生产供应商不能严把食品安全关带来的隐患:一是将在过去的基础上加强原有的检测能力,投资200万元建立一个现代化食品安全检测研究中心,对所有产品及使用原料进行安全抽检,井对中国食品供应安全问题进行研究。二是要求所有主要供应商增加人员,添购必要的检测设备,对所有进料进行食品安全抽检。三是强化选择上游供应商的要求标准,严防不能坚持食品安全的供应商混入供应链。 请认真阅读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1.面对“苏丹红一号”事件给肯德基带来的环境威胁,百胜集团都采取了哪些对策?试用市场营销学的有关原理评价这些措施。 2.通过这起事件,你认为企业的营销活动在与其营销环境的适应与协调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回答本题应包含一下要点: 1.环境包含机会和威胁两方面的影响作用,分析环境的目的在于发现机会,避免和减轻威胁。 2.企业对于环境不是无能为力的,企业在分析环境的基础上,可以增加适应环境的能力,避免威胁,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改变环境 3.本案例中,百胜集团面对威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停止销售含有苏丹红的产品,销毁剩余调料; (2)公开致歉,追查责任; (3)公布检测结果,并保证其所有产品都不含苏丹红, (4)制定措施,消除隐患。 上述措施均属于减轻策略的范畴,通过这些措施,企业逐步消除了事件的影响,重新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 4.在错综复杂、动荡多变的营销环境中,企业必须不断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应变力,随时把握环境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妥善地解决问题,才能够避免和减轻环境威胁,使企业健康发展。 市场营销案例分析范文相关 文章 : 1. 市场营销案例分析范本 2. 市场营销案例分析的范文 3. 市场营销案例分析范文 4. 市场营销案例分析范例 5. 市场营销案例解析范文

花店营销案例研究及启示论文题目

提供一些营销与策划专业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 理论类 1. 供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问题及对策研究 2. 略论供应链战略联盟的内涵、类型与管理 3. 浅析企业如何获取分销渠道竞争优势 4. 供应链企业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及道德风险的防范 5. 中国企业价格战的原因探析与对策研究 6. 略论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营销意义 7. 关于企业物流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探讨 8. 文化营销——企业营销能力构建的战略选择 9. 顾客忠诚的价值驱动模式 10. 新经济下的企业网络与超市场契约 11. 网络经济下整合营销的新趋势 12. 整合营销在中国市场的实现途径 13. 论企业网络营销中的物流策略 14. 西方的顾客忠诚研究及实践启示 15. 基于供应链伙伴关系的产品定价问题研究 16. 顾客满意度中的顾客竞争性评价 17. 我国企业知识营销现状与对策 18. 谈企业营销费用分析和会计处理原则 19. 实施绿色营销的意义与对策 20. 试论企业销售渠道的创新与优化 21. 牛鞭效应的危害及其对策 22. 企业电子商务盈利策略探析 23. 网络时代的消费特征及营销对策 24. 国际营销中产品的包装、促销与传播 25. 我国企业营销竞争力评价体系的构建及运行 26. 论交易成本与供应链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7. 论关系营销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 28. 市场营销战略失误与民营企业“流星现象” 29. 现代企业的物流革命与营销创新 30. 制约我国企业开展绿色营销的原因及其对策 31. 试论市场营销组合4P’S向4C’S的转变 32. 企业内部营销及其实施策略探讨 33. “定制营销”理念的前瞻及潜力刍议 34. 浅论企业的营销腐败 35. 供应链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36. 供应链中的信息流运作模式 37. 浅谈大市场营销观念对企业的实用价值 38. 应链管理结构模型的分析与研究 39. 网络环境下企业创名牌的营销策略 40. 企业营销失灵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41. 供应链管理模式下企业物流的合理化研究 42. 浅论“知识营销”对企业营销管理的影响 43. 基于环境管理的企业绿色营销对策 44. 试论企业营销战略规划 45. 市场营销观念与商品包装的伦理道德问题 46. 供应链管理的战略思想与战略管理 47. 面对全球竞争的企业营销对策 48. 论企业营销的市场导向 49. 浅论企业顾客关系管理的核心——忠诚度 50. 分销网络的有效管理与创新 51. 用服务“粘住”你的顾客——略论企业的服务营销 52. 论渠道价值链增值管理对策 53. 互联网技术与关系营销的实现 54. 供应链管理环境下的业务外包——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55. 跨文化交际中的跨国公司营销策略 56. 企业营销理念创新的几点思考 57. 略论采购成本的控制 58. 供应链中的合作与模式匹配的研究 59. 论绿色营销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60. 企业如何面对和参与供应链竞争 61. 客户关系管理价值链研究 62. 论市场秩序与企业信用 63. 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渠道战略 64. 新经济背景下的企业营销e化 65. 企业供应链的结构类型研究 66. 企业虚拟经营的营销战略思考 67. 网络时代企业营销策略整合 68. 浅谈产品直销的利与弊 69. 营销道德失范的成因分析 70. 信息传递障碍与营销效率研究 71. 模仿创新的特性与营销环境分析 72. 浅议利用营销中的非价格因素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73. 市场细分和定位技术在后发企业的应用 74. 信息系统在供应链与物流系统中的战略价值 75. “越区销售”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76. 提高顾客价值意识 增强企业竞争优势 77. 企业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研究与开发 78. 影响顾客忠诚度因素探析 79. 降低物流成本的方法与策略浅议 80. 论加强物流管理提高企业绩效 81. 试论企业分销渠道的创新 82. 基于知识经济的企业经营方式与营销渠道的变革 83. 论内部营销策略组合及其应用模型 84. 论企业物流的营销战略 85. 营销策略中广告的运用 86. 产品特点与广告媒体的选择 87. 论消费心理预测 88. 消费心理与广告研究 89. 营销活动中的公共关系分析 90. 论市场渗透策略 91. 营销活动中的定价技巧 92. 微观经济学原理与市场营销的理论渊源 93. 销售管理体系分析 94. 激励因素在销售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95. 谈销售计划制定的客观依据 96. 论销售管理中的目标管理 97. 为某企业设计销售管理体系 98. 谈销售管理中结构组合问题 99. 销售人员销售目标值确定的依据 100. 为某企业制定销售人员培训计划 101. 对社区电子商务服务模式的思考 102. 论“经济人”与“道德人”的统一 103. 工业用户的心理特点分析 104. 商业用户的心理特点分析 105. 代理(经销)商的心理特点 106. 我国不同职业和收人群体的消费心理现状研究 107. 不同性别推销对象心理特点研究 108. 不同年龄推销对象心理特点研究 109. 谈谈与推销对象的交往技巧 110. 论推销中的沟通技巧 111. 如何确定推销对象 112. 对“顾客是上帝”的认识 113. 推销成功的技巧分析 114. 传销与商业成本 115. 为什么要禁止传销活动 116. 销售工作中的渠道组合策略 117. 产品寿命周期与渠道组合策略 118. 如何合理控制销售费用 119. 重视市场调查,拓宽新产品销售渠道 120. 如何克服市场壁垒 121. 对市场分割问题的探讨 122. 民族商业的适度保护问题研究 123. 商业组织形式新探 124. 谈谈产品寿命周期与营销策略的关系 125. 关于商业经营方式的创新问题 126. 建立新型批发体制的构想 127. 论物资流通体制改革 128. 关于连锁经营运行模式的思考 129. 高消费利弊分析 130. 全球市场的形成及我们应该采取的战略对策 131. 谈“绿色”经营与企业发展 132. 客户关系管理中客户发展的理论研究 133. 信息经济中的管理锁定策略及其应用 134. 论协同合作式的供应链管理 135. 中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产品营销策略探讨 136. 如何构建有效而畅通的营销渠道 137. 如何加强营销服务的整体内涵 138. 商品认知价值分析 139. 市场营销渠道的冲突与管理 140. 试论市场整合营销 141. 试论网络时代的客户关系管理 142. 试论以非价格竞争制约价格竞争 143. 网络经济时代企业与顾客之间的新型关系 144. 我国实施绿色营销的主要障碍及对策

第一步,设计微信群特价秒杀,比如“1元秒杀福利”用来吸引顾客进群

首先做用户调研哪个品类的鲜花更受顾客欢迎,确定好后拿出来做活动,提前在朋友圈做好预热,把感兴趣的顾客拉进微信群。

群内通过每晚8点发放秒杀链接,每人只能下1单,一共5个名额,抢到的顾客即可1元购买。

第二步,让群内顾客帮我们邀请好友进群

那么没有抢到1元秒杀的顾客也想优惠购花怎么办呢?这里就可以接着进行第二波,让群内顾客帮我们邀请好友进群,一定要注意好以欢快亲切的态度告知大家,可以说是看大家特别喜欢这个商品,特地给大家争取来的第二个拼团福利,强调只有群里的人才能享受福利。

邀请好友进群有2种方式可以设计:

转发花店海报至朋友圈;

邀请好友进群;

我们先来看第一种:转发海报至朋友圈

这里给一个花店操作过的文案大家参考:

【XX开团啦】大大大福利来啦!今天12点开团,预计10-11号到花。

元一束玫瑰花/10枝,转发海报至朋友圈(或邀请两名好友参团)即可购买,每人限购2束,颜色随机,有花的地方从不缺少美好!一起来团花吧~

第二种:邀请好友进群

准备让顾客帮你邀请好友进群的福利,比如可以送多肉植物,只要邀请规定数量好友进群,除了可以参与拼团,还可额外领取多肉植物1份。

第三步,拼团秒杀

前面的工作都做好后,到这步我们就可以开始做拼团了,鲜花行业比较受女性青睐,因此做活动时一般会首选高性价比的鲜花产品或高价值的福利去维系老用户,这样不仅能有效提高活动期间的下单量还能提高用户的复购率。

花店营销玩法:

朋友圈分享

产品+LOGO+二维码+价格。朋友圈会在无形显示你的品味。因为朋友圈就是花店的脸面,所以你发的内容一定要高逼格,高品位。毕竟你是卖花的,一定要让人和美联想在一起。切勿多次刷屏,这样不仅没有起到宣传效果,反而让人反感。应每天早中晚各发一次即可。

付款方式优化

多添加客户的微信,店铺里不要放付款码,放微信添加码,转账需要先加好友在转账。付款时可以告诉客户如果使用微信付款还可以再打一个九折,这样很多客户都会选择微信付款。坚持一段时间微信里的客户量就会很可观。

联合营销

花店可以和其他价值观相似的品牌一起展开合作,如甜品店、咖啡店等。在甜品店购买甜品后可以获得一份由花店提供的鲜花礼品或优惠券,做好引流工作,将对方的资源导入自己这边,最后进行细分筛选用户群体。

节日营销

例如情人节,父亲节、母亲节、七夕情人节、教师节、圣诞节、元旦都是你收益的商机。开花店一定要抓住这些节日营销商机,多做一些促销活动,做好这些重点节日就可以让你大赚一笔。

我国反倾销研究论文

三、我国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对策思路 中国虽然已加入了wto,从理论上说,不应再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但是,外国对中国企业的出口反倾销不会就此停手。在中国出口反倾销问题上,我们还任重道远。为了尽量减轻国外反倾销对我国外贸乃至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我国必须采取以下相应的对策思路: 1、出口企业要控制好出口产品的价格水平。其标准是要使中国产品的出口价格与同类竞争的其他国家的出口产品的价格水平保持相近,尤其是要贴近出口国竞争产品的价格水平。一些集中供货的产品,国内厂家不多,如大型成套设备或类似产品,应当由行业协会或商会出面,实行价格协调,不应再打内战,要一致对外,不仅要保护本企业的利益,而且要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 2、建立反倾销调查的预警机制。利用现有驻外经商处的力量跟踪当地市场行情,尤其要密切监视我国大宗出口产品的市场及价格状况,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定期向国内提供研究报告,将外国反倾销政策的动向及时反馈给国内,使国内企业和商会尽早得到哪种商品可能被反倾销立案的信息,形成一套较完善的反倾销预警机制。今后这一工作应加速推广,使尽可能多的企业受惠。 3、要控制好出口产品数量的增长速度,切忌某项产品在短期内大量或成倍增长,不顾进口国市场容量以及进口国相关产业生产经营状况如何。纵观过去发生在国外的反倾销案件,很多案件的发生都与中国产品出口过低,出口量过大有关。因此,出口企业加强自律,发展公平、有序的出口贸易,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国外的反倾销案件。 4、提高反倾销应诉率。以往对华反倾销案件中,中国企业应诉率低的原因很复杂,但怕打“洋官司”或希望别人应诉,自己搭便车的想法是最主要的因素。入世后,国内企业应改变旧的心态。具体应诉中,企业除了要聘请精通wto规则、国际法和国际贸易知识的律师抗辩外,关键是做好举证工作,就被诉企业情况、国内市场、起诉国销售情况、生产成本等内容,在律师指导下填写问卷调查。这也有赖于国内反倾销律师和专业队伍的建设,有赖于国内反倾销基金的尽早设立。 5、积极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的独特作用。商会及行业协会在沟通政府与出口企业的关系上有着承上启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反倾销调查中具有政府及企业不可替代的规范和协调作用:通过规范本行业企业行为,尽可能减少败诉案件的发生;通过组织本行业涉案企业应诉,尽可能减少败诉案件的发生。为了使指导、帮助和协调更为有力,可以赋予政府有关部门、商会和行业协会一定的权利。 6、修改现行反倾销法律。我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需要不断完善,与国际反倾销法律接轨。首先,我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例》已经增加了累计评估等新内容,但是对于什么是规避行业,哪些行为属于规避行为,对于进口倾销产品形式的变化如何辨认还要进一步作出明确的规定,提高其可操作性,阻止国外一些企业利用我国反倾销措施的不完善在我境内进行倾销。其次,反倾销调查期限应该缩短。我国规定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至最终裁定公告之日止为12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18个月,这与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立法有差距。欧洲委员会立案的调查期一期在6-8个月内结束,最长不得超过1年。调查时间相对短一些,可以裁定倾销存在的可能性就大些,可以控制倾销者规避法律的行为。再次,我国反倾销的主管机构复杂,涉及到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及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同海关总署进行倾销和倾销幅度的调查,国家经贸委员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委进行损害的调查,这种方式造成了资源浪费,增加了协调难度,降低了效益。最好由一家机构全面负责倾销和损害的调查,管理的简单使反倾销诉讼程序快捷,也使企业利用反倾销程序保护自己的利益具有更大的有效性。 7、增强国际营销观念,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出口企业应尽快转换现有竞争战略及策略,变“以廉取胜”为“以质取胜”。学会运用商标、包装、公关、广告等多种非价格竞争的手段,在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创汇率上下功夫,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力争以质量、价格的双重优势占领市场。 8、通过海外投资转移原产地。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一些产品的生产已经失去或正在失去比较优势,可以转移到内地生产或国外生产。如果这种产品市场主要在国外,就应当优先考虑转移到国外生产。通过改变原产地,规避进口国的反倾销视线,或者转移到进口国生产,就地销售,绕过贸易壁垒。这是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经常采取的措施。 9、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规范会计资料。在反倾销调查中企业必须提供完整、规范的会计资料,由此来认定正常价值,否则由进口国政府选定的第三国同类商品的出口价作为替代价确定正常价值,而进口国所选的替代价肯定对应诉方不利。所以,企业应加强财会工作,使企业会计资料符合国际规则,在进口国的反倾销调查中能够提供完善且符合规范的有关会计资料。我国的一些应诉企业在反倾销诉中败诉,部分原因就是不能提供有关商品生产的会计资料。 10、利用wto规则解决国外对华反倾销中不公正待遇。(1)利用wto反倾销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对其他成员实施反倾销法提出自己的意见。(2)作为第三方,在参与另两个成员间的争端解决程序时,向wto工作组提交自己的法律意见及陈述。(3)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起,努力争取wto成员在采取反倾销措施时给予发展中国家更多的保护。 我国加入wto最大的好处之一,是利用wto成员应有的权利保护我国产品的出口。因此,我国产业界应和政府密切配合,对外国的反倾销措施做出正确评估,以确保中国根据wto反倾销协议所应享有的权利得到真正的保护。PS:直接一点说会有贸易壁垒,比如配额等来进行进口数量限制,对中国贸易不利,一般不要让他们感觉有倾销的行为,就是价格不要太低,数量不要太大。明白了吧。

摘 要:倾销现象在我国由来己久,在我国加入WTO后,随着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的降低,国内市场将更加开放,必然会有更多的国外化工企业通过倾销手段来达到迅速占领我国市场的目的。通过分析近年来进口化工反倾销实践,比较中国化工对外反倾销的成效及引发的一些效应问题。�关键词:反倾销;化工行业;下游产业;经济效应�1 化工反倾销研究现状�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世界石化市场供大于求的地区主要为北美,其次为中东和中东欧。特别是韩国、日本、我国台湾省和中东地区,其石化生产能力过剩更为严重。自1997年12月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应我国新闻纸产业的申请发起了第一例反倾销调查以来,截止到2006年6月,我国已经发起进口反倾销案件45起。国内学术界对倾销和反倾销问题的关注是最近几年的事,但其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中国出口商品频频遭受国外反倾销这个问题的对策上,只有少部分学者将研究的思路延伸到中国对外反倾销这个层面。本文选题的初衷就是尝试从国外化工产品在华倾销及我国的反倾销方面这个角度进行分析研究,就对外反倾销对中国化工行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为今后对外化工反倾销提供更多的理论指导。�2 国外化工产品在华倾销与中国反倾销�加入WTO之后,由于中国关税的大幅度降低,一些原来倾销危害不甚明显的进口产品的危害性越来越凸现。据有关资料,近年来进口钢材、胶合板、汽车、建材、家电、化工等产品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倾销或倾销倾向。自1997年12月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应我国新闻纸产业的申请发起了第一例反倾销调查以来,截止到2006年6月,我国已经发起进口反倾销案件45起。其中中国立案的反倾销案件涉及化工行业案件34起。�2.1 我国对外贸易中进口情况�化工产品需求与经济增长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1998年以来,随着亚洲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渐消退,入世后塑料制品、纺织品和轮胎等下游制品出口量的大幅提高,以及世界经济的复苏和国内经济持续增长,极大地带动了我国化工产品市场需求,石化产品需求每年都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近年来,我国年化工产品进口金额有一个较大的提高(见表1)。�近年来,从化工进口贸易额来看,亚洲、北美、欧盟是我国化工产品进口的主要贸易地区,其中日本、韩国、我国台湾省和美国一直都是中国化工产品主要进口来源的国家/地区的前四位。� 国外化工企业对我国倾销的基本情况�在中国不断降低进口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尤其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后,逐步履行中国入世承诺的情况下,国外产品为了抢占中国市场,纷纷采取低价倾销的形式进入市场,造成中国不少产业的严重损害。自1997年12月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应我国新闻纸产业的申请发起了第一例反倾销调查以来,截止到2006年6月,我国已经发起进口反倾销案件45起,其中中国立案的反倾销案件涉及化工行业案件34起,占进口反倾销案的74%,通信产业占2%,轻工业产品占17%,治金产品占7%。中国对外反倾销案例中,化工产品所占比例最高,倾销的产品包括聚酯薄膜、丙烯酸酯、二氯甲烷、甲苯二异氰酸酯、邻苯二酚等多种化工产品。化工涉案金额约31亿美元,约占同期全部进口反倾销案件数和涉案总金额的76%和46%,涉案国家和地区包括韩国、日本、美国、欧盟、德国、英国、荷兰、法国、比利时、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俄罗斯、伊朗、墨西哥以及“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等。�从我国反倾销案中可以看出国外产品对我国的倾销的一些情况有如下突出特点:� 对我国进行倾销的企业相对集中在几个国家和地区�由于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中国已经成为周边国家和地区化工产品最主要的目标市场,尤其是国内市场狭小的日本和韩国。近年来日本、韩国、台湾省和美国一直都是中国化工产品主要进口来源的国家/地区的前四位,是我国�化工进�口产品的四大主要贸易国家/地区。因此,对我国进行化工倾销的企业中集中在经贸关系密切的国家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如美国、韩国、日本、台湾省、欧盟成员国和俄罗斯。截至2007年3月底,中国对外发起涉及化工产品的反倾销案件共34起,涉及的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韩国、日本、美国、欧盟以及欧盟成员国。其中涉及日本最多,为22例,其次是韩国20例,美国16例,居第三,欧盟为12例,俄罗斯为7例。 国外对华倾销的化工产品多是基础化工原料,在中国存在巨大的需求缺口�国外对华倾销的化工产品中,国内需求量和国内实际供应量之间存在巨大的差额,自给率较低,每年需要大量从国外进口。如2002年涉案产品苯酚也存在自给率不足,近年我国苯酚供需满足率51%——75%,苯酚还存在较大的缺口。(见表2)�3 中国化工对外反倾销的成效�化工进口反倾销能够达到对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和促进结构调整的作用。通过反倾销调查,若采取措施,一般都对国外进口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且经过复审后还可以继续征税,这就有效防范了国外大量低价竞争产品的冲击,为国内产业赢得宝贵的调整时机。以苯酚案件终裁后的进口情况为例,事实证明,初裁和终裁胜诉的涉案产品价格普遍回升(见表3)。从表3中可以看出, 苯酚反倾销措施对进口均价(无论是对象国均价还是非对象国均价)影响比较显著, 进口均价从2002年的美元/吨上升到2005年的美元/吨,一直呈上升趋势,其中,初裁到终裁期间的上升趋势最为明显,进口均价上升了。�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由于我国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减少了我国苯酚的进口。2004年我国苯酚的进口量只有万吨,比2003年减少约。2005年的进口量为万吨,同比增长约。进口产品主要来自于中国台湾、美国、西班牙、日本、德国、比利时和韩国等7个国家和地区,2005年进口量合计达到万吨,约占总进口量的,,原来进口量较大的韩国和日本,由于我国反倾销的影响,进口量仅分别占总进口量的和,其中:日本进口吨,下降;韩国进口吨,下降;美国进口吨,下降;台湾地区进口吨,下降39%。上述统计数据说明,反倾销措施实施后,进口苯酚产品在数量和价值方面呈稳步增长趋势的情况下,进口产品价格止跌反弹,维护了公平的贸易环境,使中国国内苯酚产品市场恢复到了有序竞争的状态。�2004年反倾销措施实施以来,我国国内苯酚市场呈现着火热的局面,生产量和消费量都有了一个较大的提高。上海高桥石化、吉林石油化工公司、哈尔滨华宇股份有限公司等相继采用异丙苯法生产苯酚的生产装置。随着我国酚醛树脂以及双酚A行业的快速发展,对苯酚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加,预计到2010年,我国对苯酚的总需求量将达到约96万吨。由于国内苯酚持续供不应求,因此国内多家企业计划扩建和新建生产装置,近期国内已经建成和正在建设的苯酚主要装置有:2004年初燕山石化公司建设苯酚万t/a苯酚装置,2004年底建成的高桥石化公司万t/a苯酚装置,2004年底投产哈尔滨华宇公司万t/a苯酚装置,2006年扩建投产吉林石化公司万t/a苯酚装置,2006年建成投产广州建滔建设万t/a苯酚装置的。反倾销措施实施,使得国内苯酚销售价格得以恢复,企业出现转机,企业生产设备投入加大,生产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一个产业得到了应有保护和扩大发展。�近年来,我国对进口化工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效果已初步显现,反倾销措施作为WTO规则所允许的贸易救济手段,我国化工反倾销涉案情产品基本上都是低附加值的石化基础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因而采取反倾销的实施易引发上下游产业间继发性保护效应或损害传递效应。我国作为一个运用反倾销规则维护公平贸易的初学者,不仅应当充分发挥这一贸易政策的积极作用,还应对推行这一政策的代价有清醒的认识。在消除进口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同时,也会因反倾销措施的实施使国民经济遭受不利的影响,包括对其他产业的不利影响。我国对进口化工的反倾销实践中,寻求立法保护的绝大多数是中间产品行业,政府是否立案、是否征收反倾销税以及税率的高低,必须权衡本国同类产品生产者、下游产业、消费者等多方面的利有论文需要可以咨询 28391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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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问题研究的论文

按照目前主流的国际贸易理论,倾销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对进口国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反倾销本身无可厚非。但是,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滥用反倾销,即以反倾销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一直以来,西方国家都利用其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条款对非市场经济国家或经济体制转型国家实施歧视性的不公平措施,在反倾销的调查中使用替代国制度,中国是其受害国之一。本文拟从欧美对华进行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制度概况及其原因,欧美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确定的标准,分析替代国制度的不合理性,提出中国对替代国问题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替代国 非市场经济 正常价值 反倾销是世贸组织允许采取的、也是各国公认的维护公平贸易和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合法手段。一些西方国家利用某些贸易纠纷案件,把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的工具,人为的夸大对方国家所谓的倾销幅度。众所周知,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是反倾销调查确定倾销幅度时常用的重要概念。反倾销案发起国的调查当局如果认定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即替代国)的成本等数据计算所谓正常价值并进而确定倾销幅度,施以对应的征税措施。尤其是欧美国家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随意选择替代国,从而对我国出口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损害了我国的对外贸易。一、欧美对我国进行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制度的概况及其原因 近年来,欧美经常把一些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与这些国家经济毫不相干的第三国(替代国)的市场价格来计算这些国家的正常价值,而不按照这些国家产品的实际成本和价格进行计算。这就不能真实反映出口国经济的现实,导致误判。在欧美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一些西方国家把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以替代国价格作为基础,而在第三国参考价格选取上又别有用心。如在欧盟对华彩电的“反倾销”调查中,常用新加坡作为替代国,而新加坡人力成本是我国的20倍,所以很容易得出反倾销结论[①]。这种歧视性的做法,不公正待遇,使我国出口产品本来没有倾销而被裁定为“倾销”,本来倾销幅度轻微而被裁定为高度倾销,给我国出口造成人为的壁垒,给国际贸易公平秩序造成过度的摩擦和动荡。欧美对我国进行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制度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美国家经济普遍不景气,经济增长率低,失业率居高不下,为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和考虑到某些政治利益,频繁运用反倾销措施来限制外国产品进入。在确定倾销过程中,使用替代国制度,增大了倾销幅度,提高了反倾销税,从而有利于欧美国家保护本国利益。2、进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较快,出口产品种类多,数量大,在成本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维持对较多国家,特别是欧美国家的贸易顺差,于是就成为反倾销的主要对象之一。由于中国目前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国家,因此欧美国家对我国进行“制度歧视”,总拿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做文章,随意指定替代国,依据不切实际的替代国价格进行裁决,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对外贸易。3、欧美国家理论界认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企业既无自身利益,又无追求利润的动机和给产品定价的权利,一切活动都是由政府安排和操纵的,因此不应当也不可能将适用于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产品的反倾销法规定同等条件的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产品。于是,许多国家的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条款应运而生,就产生了所谓的替代国制度。二、欧美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确定的标准(一) 美国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确定的标准美国“1974年贸易法”针对原苏联和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专门写了“非市场经济国家”条款,规定要选用“生产相同产品的市场经济的国内市场价格”来确定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美国商务部所指的“非市场经济国家”是指不按市场成本和价格规律进行运作的国家。在确定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的正常价值时,美国采用一个或多个市场经济国家“生产时使用的要素价值加上一般的费用和利润以及内外包装的成本和其他费用,来确定正常价值”。它对市场经济有六个法定要求:一是货币的可兑换程度;二是劳资双方进行工资谈判的自由程度;三是设立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的自由程度;四是政府对生产方式的所有和控制程度;五是政府对资源分配、企业的产出和价格决策的控制程度,要求该企业的产品数量和价格决策没有政府介入,所有重要的产品投入都是以市场价格支付的;六是商务部认为合适的其他判断因素。(二) 欧盟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确定的标准欧盟的反倾销法在确定正常价值上明确规定了有关“非市场经济国家”的问题。在对所谓的非市场经济的国家进行反倾销调查时,欧盟选择一个经济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的第三国的同类产品在该国国内市场消费时的价格,或该国向其他国家,包括向欧盟销售时的出口价格,或该国同类产品的结构价格为基础,以此来计算“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的正常价值。欧盟认为中国还处在一个市场机制转型的过度时期,因而有针对性的搞了一套“市场经济五条标准”,对中国企业申请市场经济资格的五个条件:一是生产投入及销售中,投资的方式要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二是企业要有一套用于所有场合的,按国际会计标准审计的财会帐簿;三是生产成本和财务状况,包括财产的折旧,债务的偿还等,都按市场经济的法则进行,不得有歪曲,不得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转换过程中所遗留的财务问题;四是企业在法律保护下经营,包括受制于破产法和企业财产法的约束,企业不受政府的人为的干预成立或关闭;五是汇率方面遵从市场汇率。“欧盟标准第五条:汇率变化由市场供求决定。很明显,近期有关人民币汇价的争议,将会影响中国能否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为了跟国际接轨,我们相信人民银行在今年内应会对人民币汇价制度作出重要改革。”[②]三、替代国制度的不合理性(一)替代国制度计算方法的不合理欧美等发达国家均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所以对我国出口产品在国内市场的价值,也一律视为非市场过程中的“正常价值”。加之GATT的附件九《诠释与补充规定》中对第六条的诠释与规定说,“应当承认,遇有一个其贸易全为或大体上由国家垄断,并由国家固定国内价格的国家进口货物,在为第1款目的确定可比性时,会有特殊困难···即严格与该国国内价格做比较,常常并不合适”。所以欧美等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以替代国的国内市场正常交易过程的正常价值来代替标准。比如自行车,就找个同样生产自行车的新加坡,中国台湾省等替代。可以设想,中国的劳动工资比台湾地区,新加坡要低的多。本来中国产的自行车的国内售价若与出口价相当的话,若按新加坡,台湾省较高工资水平生产的自行车较高的市场价比,肯定会构成倾销。所找的替代国生活水平越高,算出的倾销差越大,要征的反倾销税就越高。而且这种替代国的计算方法,同样也适用于“推算价格”的计算上,例如在计算生产成本时,对原材料的价格也找替代过生产的原材料。这样推算出的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必然远远超出中国实际较低的生产成本。(二)寻找替代国上的不合理替代国制度的不合理性还表现在主理机关在寻找替代国问题上的自由裁量权的任意性很大。例如欧盟反倾销法规定,这种选择应是“适当的 ”与“不是不合理的”。欧盟委员会据此还为这种灵活性建立了一套选择办法,即要考虑存在相同产品,制造工艺和技术流程和生产标准的相同性,生产规模,价格水平(在充分竞争条件下)等各种因素。但实际执行起来,就对中国产品而言,有半数案件根本没有考虑“相同产品”这个因素。“选择适当的替代国非常困难,如中国的情况,以往的案件没有一个国家有可比性,新加坡、美国、日本都当过我国替代国,印度、巴西也当过,没有一个案子是合适的,比如蘑菇案,替代国不是印度就是印尼,我国的蘑菇是在野地中生长的,所以这个替代国的选择是不适当的,该案我国胜诉了。”[③]又例如,在糖精钠案中,美国商务部选盐酸价格时,在美国每公斤价格为3美分,印度则为美元,美国选择了印度。三)我国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时期,不应当视我国为完全的“非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属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就现实状况而论,我国有不少生产部门和行业也逐步摆脱了计划经济机体制的模式,其产品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生产与销售的。国家计委不久前公布的《中央定价目录》中,又将107种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彻底放开,现由中央定价的仅有13种商品或服务。因此,外国进口国的反倾销法,不应当无视现实,而坚持替代国的做法。欧盟从1998年1月7日开始在涉及中国和俄罗斯的反倾销调查中,欧委会不再必然认为非市场经济待遇是适当的了。“欧盟给予中国‘特殊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使欧盟对中国产品启动反倾销程序更加灵活,更加方便,而中国则处于不利地位,中国目前‘特殊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在很大程度上仍将制约中国向欧盟的产品出口。这一问题也得到中国首份《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的关注,此文件要求欧盟尽早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减少并消除对华反倾销及相关歧视性政策和做法,慎用‘特保措施’,使中欧贸易朝着双赢的方向发展。”[④]四、中国对“非市场经济”问题的应对(一) 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完善产业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鉴于我国现行经济运行机制中的经济运行主体全部属于国有或国家控股的情况较多的存在,由此反映出来的国家通过其所有权来直接管理或者干预企业经营的状况较为普遍,此外资本项目项下的外汇仍处于管制状态,一些垄断性行业的限制进入等等,上述状况一方面反映了现行经济运行模式和一般市场经济模式之间的差异,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各国对我国经济体制的运行方式主要是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生产资料、劳动力和资金的客观评价。“从近几个月推行宏观调控来看,政府仍然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进行调控,较早前中央政府更明令各地要控制物价,防止通胀恶化,种种现象表明,大陆的市场化改革虽然取得重大成就,但要符合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的确存在不少困难。”[⑤]根据入世谈判协议,“如果中国承诺在5年内完成所有行业的市场准入改革,美国现行的反倾销与反补贴实践和歧视性的单方进口限制的做法将予以停止。”[⑥]因此,今后应当继续加强与国内有关产业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建立良性的产业协调机制。同时政府应减少对企业直接管理或者干预企业经营的状况,积极的进行宏观调控对企业加以引导:从眼前看,整顿外贸秩序,改革配额招标,加强企业自律,健全法律法规;从长远看,加紧体制改革,调整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改善出口构成,提高出口效益,从市场、产品、管理等各个领域加快企业改革,尽快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二) 坚持对等原则,加强政府交涉和制裁力度,主攻“市场经济地位”。尽管经过长期交涉,国外对华反倾销政策,特别是欧盟和美国,均有不同程度的改进,但是这并不等于中国完全摆脱了“非市场经济”问题的困扰。由于国外对华反倾销的歧视性政策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从长远看,美国和欧盟对华反倾销的歧视性做法将更多的体现在具体案件中,而不是在明文规定的法律中。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利用政府的各种交涉渠道,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继续加强多方位政府交涉的力度,对进口国保持长期的交涉压力。同时,我国还应进一步完善国内的反倾销立法,以对等原则打击那些对我国采取歧视措施的国家的出口产品,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三) 充分发挥WTO争端解决机制。我国已经是WTO的成员国之一,那么就应该充分利用WTO多边框架下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就美国、欧盟等国歧视的、不合理的反倾销法的有关规定向DSB投诉,以彻底改变我国在反倾销问题上的不利地位。同时我国还应该组织专家深入的研究WTO反倾销法律文本的规定,并与这些国家的反倾销法律进行比较,一旦发现有条纹不符的地方,应积极向DSB进行申诉,以求其修改歧视性、不合理、不公平的有关规定。只有如此才能彻底扭转我国在外国对华反倾销问题上的不利局面。(四) 争取企业单独的反倾销税。在取得市场经济国地位之前,我国政府及企业应当通过自身条件的完善,打破欧美“一国一税”的不合理规则,争取各行业企业的单独反倾销税率。欧盟理事会条例(第905/98号)确定了标准,涉及反倾销调查的公司可以据此证明他们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的,应当使用出口公司的国内(即中国)价格和成本来确定正常价值。弱国获得了市场经济待遇,则在计算单个中国公司的正常价值时,就可以使用来自这些公司的实际价格和成本的资料。目前除个别国家和地区外,多数国家已经比较普遍的采取了给予中国应诉企业分别裁决待遇的做法,因为外国政府认为参加应诉的企业是积极配合的,应该得到区别对待。比如在美国对我国金属锰反倾销案件中,参加应诉的几家企业分别获得了3%,5%和20%的反倾销税,而其他未参加应诉的企业一律被裁以超过100%的高额反倾销税。针对这种情况,我国政府应当以文件形式:下放企业出口控制权,取消出口企业经营和出口许可证的限制制度;出口企业则应当提供:企业产品无需政府许可独立定价,企业有权进行协商并独立签定出口协议,企业的经营、销售等管理因素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自负盈亏且能够保留出口销售的收益等证据。

转载的: 中国面对反倾销:市场经济地位不是灵丹妙药 发布时间:2004-8-28 8:49 来源: 我国正式入世已经快3年了,中国推进市场化改革取得的成果有目共睹,国际上也是颇为认可的。可突然之间,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却成了焦点问题,国家领导人出访要谈,贸易官员谈判要谈,企业反倾销要谈,专家学者媒体更要谈。一时之间,“市场经济地位”成了我国经济外交的头等大事。 据英国《金融时报》6月28日报道,欧盟拒绝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化地位。 这实际上是一个没有结论的报告。该报告承认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又指出中国经济市场化中存在问题。此消息一经披露,“一石激起千层浪”。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希望欧盟充分考虑到中国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事实,尽早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不仅有利于中国,也有利于中国与欧盟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中国商务部官方对此问题表态:“这个结果不公平,但我们将继续解决这个问题。” 商务部欧洲司一位官员也表示,这份报告只是初评而并非最终结果,目前商务部正召集专家就欧盟意见进行研究。 6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曹玉书表示,中国96%以上的商品都由市场来决定价格,在全世界,像这样的国家还说它不是市场经济国家,实在是于理不通。 世界第一加工厂让有些国家感到害怕 中国进出口贸易发展迅速。逐年扩大的产能,日益完善的基础设施,世界工厂地位的形成,都促使中国产品进入世界市场。国际上经常用外贸依存度,即一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2002年中国外贸依存度为51%,2003年提高为为60%,高于美国的、日本的、英国的等发达国家,更高于印度(约20%)和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 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对外贸易发展更为迅猛,现已成为全球第四大贸易国、第三大出口国。近年来,在世界经济普遍不景气、国际贸易增长缓慢的情况下,我国的对外贸易却逆势而上,2002年出口增长,2003年出口增长,达到亿美元,比上年度净增亿美元。 以中国彩电行业为例,从2000年开始,21寸彩电出口到美国的数字是7200台左右,到了2001年,也就是一年以后,增长到了26万台;2002年达到342万台。 美国纺织业团体声称,2003年来自中国的袜子进口,从2001年的不足100万打增至2200万打。由于来自中国的激烈竞争,美国袜子制造从2001年的亿打降至2003年的亿打。美国国内袜子生产商目前在美国市场的占有率已从1999年的76%降至40%。因此,美国袜业要求对中国袜子进口实施配额限制,以便将中国2005年的袜子进口增长限制在的水平,而目前中国袜子对美出口的增长率远远高于这一水平。 法国《快报》周刊3月28日刊登一篇题为《是否应该害怕中国?》的文章。文中称整个90年代,中国吸纳了全世界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23%,几乎相当于另外176个发展中国家所吸纳的总和()。之所以出现这种特殊的情况,是因为中国拥有十分廉价的劳动力,中国仅在20年的时间里就跻身世界经济大国行列,让西方人感到不知所措。 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在迅速增加,相应地,必然有部分其他国家企业的份额在减少。所以,中国成为遭到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一点也不奇怪。 反倾销案件比例只占总出口额的 截至2004年2月,中国遭受的外国反倾销已经超过600起。据商务部报告,2003年国际上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立案59起,涉案金额约22亿美元,而中国2003年外贸出口额高达亿美元。在庞大的出口额中22亿美元仅占。 反倾销是发达国家“专利”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在屡吃苦头之后,潜心钻研,掌握了其中奥妙,也开始频频运用这一武器。中国依然是它们的“靶心”。 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对华进行反倾销有蔓延之势。1995-2001年,发展中国家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已占到同期全部对华反倾销案的。2003年,在针对中国产品采取的反倾销调查案件中,美国有9起;印度、土耳其各有7起;秘鲁有4起;欧盟、南非、墨西哥各有3起。数据表明,发展中国家已经成为对华反倾销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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