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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性精神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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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性精神病论文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考察临床督导对心理咨询师职业伦理意识的影响,以帮助专业人员更好的了解和解决职业伦理困境。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2级心理咨询师论文,供大家参考。

2级心理咨询师论文 范文 一:自然从容的成长

一、自我成长分析

我出生在沂蒙山区的一个小山村,山清水秀,民风纯朴。虽然家里并不富裕,但是简单的家庭,从来也不曾缺少过欢乐。村子里 教育 条件并不好,但我与一群小伙伴们以自然为师,与山水为友,每日出入山间劳作嬉戏,傍晚回家尽情撒野。春来上山寻百草,夏日弥河浴清凉,秋来夜半捉螃蟹,冬日踏雪寻兔踪。有父母无尽的爱,有伴随一生的友谊,村子里清贫的生活不但让我很早就独立自强,还给予了我一生的财富。特别是学了心理学之后,我更明白,童年的经历不但能影响一个人的人格,更是我们对抗苦难的最有力武器。慈祥的父母,爱我的哥哥,山水的滋养,少小当家的磨砺,都是构成我幸福童年的重要内容。拥有幸福童年的人生,无论任何时候都不会害怕绝望。

艰难快乐的求学之路,给予了我坚韧的性格。父母虽未见过外面花花世界,却深知读书的重要性,他们用尽自己的一切能力供我读书。而我也从未让他们失望。上小学的时候,要翻山越岭近一个小时才能到学校。每天早上我都要六点不到就约着一帮小朋友起床,随便吃点东西就得上路。午饭也只能从家里带,随便将就一下。现在看似条件艰苦,当时的我却从未感觉有任何的不适。有一群志同道合的同学,大家都过着这样的生活,谁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留在我记忆里的,全是求知的快乐。我感谢这段特殊的求学经历,无意中最大限度上保护了孩童的天性,为我以后健康快乐的成长夯实了基础。

上初中的时候,学校离家很远,只能住校,每周回家一次。学校的条件依然很差,特别是住宿条件。唯一有床的宿舍要让给女生,男生一律在水泥地上打地铺,可那却成为我美好的记忆之一。因为在这样的地铺上,我们可以随便的打闹翻滚,尽情的角力 摔跤 ,充分释放我们的青春激情。也让我明白,只要热爱生活,精神充实,不管物质条件多么艰苦,同样可以拥有幸福。

调皮打闹其实耽误不了学习,整个初中我的学习成绩一直稳居班里前五名,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县里的重点中学。山里的孩子第一次来到了繁华的县城,对城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但是,因为有了县城

里的孩子作比较,他们生活条件相对优越,吃的穿的用的,都比我们这些山里孩子高出不止一截。而且,我的学习成绩已经不具有初中时那样的优势了,心里第一次产生了强烈的自卑感和失落感。当然,生活毕竟是公平的。我们这些山里孩子有着更能吃苦的韧性,经过一番努力,很快我的成绩又到了班里的前三名。这样的良好状态一直保持到了高三,高考时也顺利的考上了一所师范大学。

充实的大学生活,开启了我求知的心门。美丽的青春让大学生活成我人生最美好的记忆之一,当时我以全系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了思想政治教育系。大一的时候,和大部分新生一样,忙活着参加各种的社团,组织各类活动;大二的时候,认识了现在的妻子,恋爱一谈就是七年,直到现在修成正果,收获了爱情的果实;大三的时候,看各种各样的书和电影,考各种各样的证;大四的时候,怀揣着一份对军营的渴望,成为系里第一个军校的研究生。学的他人看来深奥的哲学专业,方向是伦理学研究,更有幸师从名家学者,不仅学到了知识,更有做人的道理。研一时,第一次见识了大上海的繁华;研二时,书海漫游,聆听大家的教诲;研三为前程奔波,最终来到蓝天碧海、红瓦绿树的岛城。

充实而富有激情的青春最让人怀念,今天的一切都是昨天梦想的积淀。每当回顾这段生命里最美好的时光时,幸福感总会洋溢在我的心里。大学里情同手足的同窗,研究生时一起挥汗如雨的兄弟,那时的真诚,给予我们彼此伴随一生的情感。这将比任何的学说、任何的理论更能让我做好心理咨询这份工作。

部队的经历,让我收获了人生宝贵的财富。从穿上军装的那一刻,生命中便有了十年的军旅生涯。军校研究生 毕业 以后,特别有幸的分到了一线作战部队。因为自己的专业,便当之无愧的从事起军队思想政治工作。更是因为师范毕业,成为政治处分管全团教育的干事。之后,又一线带兵,做过飞行大队的教导员。在长期的实际工作中,越来越发现心理学的重要性,也越来越感兴趣。偶然的机会到了西安政治学院接受一次心理学知识的培训。从此,在心里播下了一颗要成为心理咨询师的种子。

2011年,带着对更广阔天地的向往,我向部队上提出了转业申请,离开了部队这一方热土。2012年,正式进入地方工作。

回首自己的求学生涯,目的是如此的简单。小学时,觉得学习好了就可以尽情的玩;初中的时候,以为学习好了就更能吸引女孩的目光;高中的时候,觉得学习好了就可以考上大学,成为城里人;大学的时候,以为学习好了就可以有一份好的工作;读研的时候,觉得学习好了就可以到自己想去的地方。学习的习惯就不知不觉养成了,基本上成了自己的一种生活方式,从未因此而有过负担。时至今日,能够在书海里遨游,接触无尽的求知,仍然是我人生的一大快事。

二、职业行为分析

我想过很多理由来解释自己为何想要成为一名心理咨询师。是为了更好帮助别人,是为了让自己更好的成长,还是让自己多上一技这长?我知道,心理咨询师助人自助,可以慰藉人的心灵,给失望者以希望,给悲伤者以快乐,给苦难以幸福,给阴暗以阳光。但这仍然不一个完美的理由。因为,带着帮人的目的去做任何事本身便有了“救世主”的情结在里面,无形中增添一丝施舍的色彩,让人无法拒绝我们的好意。一不小心,就会带上道德绑架的味道。因此,对于心理咨询,我不敢妄言施恩于人。任何强加上的目的本身就是对这一职业的亵渎。

细细考量,成为心理咨询师只是我生命自然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之前,生活的磨砺,人生的思考,命运的挑战,都只是为了自己做这样一个选择而做的准备。因此,我也明白了自己为何要成为一名心理咨询师,就是为了让自己的生命里能够找到一份充实感,能让自己的人格不断的趋于完善,进而能为他人送去照亮心灵的阳光。成为合格高尚的心理咨询师是根植在我内心深处的一种渴望。她就是一颗种子,一直静静的躺在我的内心深处。所经历的一切,如同阳光、空气和水,唤醒了这颗种子,让她在此时此刻发芽生长。

我相信自己是能做好心理咨询师的。丰富的生活经历,能让我更深刻的感悟人生;专业的哲学知识储备,能让我更容易找到心理咨询的独特视角;幸福美满的生活,是我做好心理咨询工作的基础;长期刻苦的学习,为我做好心理咨询提供了深厚的知识储备;真诚实在、阳光向上的人生态度,是我做好心理咨询的最有力武器。

苏格拉底说过,最高的智慧乃是知晓自己的无知。因为自己是半路出家,多有感悟,少于理论,需在心理学知识系统化更趋一步;性格有时急躁,不够耐心,更需进一步自我修炼;比较早的独立生活,思考问题偏于理性,总觉人生坎坷无他,许多挫折更不用大惊小怪,不愿将感情太过外露,因此,尤其要提高与人共情的能力。

知弱而后强,成长的道路上容不得一刻停歇。在今后,我将重点针对自己的弱项,系统学习心理学理论知识。我将利用所有能抽出来的时间,利用一切可能条件,一日不敢懈怠,阅读大量的心理学书籍,融会贯通文史哲各类学科,全面系统的学习心理学,力争让自己的心理学知识系统化,并能实践中升华提高。

虚心向他人学习,实现知识人格双进步。心理学是研究人的科学。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的闪光点,都能成为心理学学习的老师。特别是当前国内外著名的心理学专家,更是我学习的榜样。我将充分利用信息社会的学习便利,不但要从那些学界泰斗身上学到知识,更要学到做人的修养。

学以致用,用之中学。实践是知识的最重要来源。因为我已经通过了三级心理咨询师的考试,具备了比较好的心理咨询基础,我将在今后的日子,认真的对待每一次咨询,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咨询实践中,更要在每一次实践中,学习到新的知识。

我也深知,要成为优秀的心理咨询师绝不是光有一个资格证就行,更重要的是要有一种态度,这就是此时此地此身。此时能做的事绝不等到它时,此地能做的事绝不置于他地,此身能做的事绝不推于他人。有了这种务实态度,心理咨询师才能走出坚实的一步。

参考文献:

1.郭念锋主编.《心理咨询师》(基础知识),北京:民族出版社.2012.

2.郭念锋主编.《心理咨询师》(三级).北京:民族出版社.2012.

3.郭念锋主编.《心理咨询师》(二级).北京:民族出版社.2012.

2级心理咨询师论文范文二:心理咨询师二级论文

摘要:对一例出现对狗恐惧的求助者,运用系统脱敏法来帮助来访者对抗对狗的恐惧情绪,从而达到消除焦虑的目的。经过六次的心理咨询治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个月后随访,求助者对狗的恐惧症状明显缓解。在本案例咨询中,咨询师首先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然后逐步帮助来访者学习渐进行肌肉放松法和深呼吸放松法,在此基础上,咨询师与来访者一起建立恐惧情绪等级表,运用想象系统脱敏,对来访者进行对狗的恐惧情绪的脱敏训练,逐渐改善来访者对狗的认知。

关键词:恐惧 系统脱敏疗法 心理咨询案例 报告

一、一般资料

1、人口学资料

求助者,男性,12岁,汉族,小学六年级,独生子。母亲为中学教师,父亲为公务员,家庭关系和睦。家族中无精神病病史。

2、个人成长史

求助者在母孕期营养良好,身体健康,足月顺产,幼时生长发育好,读书成绩一直挺好,一直是家里的宠儿。由于是独生子,对其要求比较严格,母亲从小就对孩子非常宠爱,教育方式也比较专制严格,对母亲的依恋很深,总是喜欢粘着母亲,母亲对于孩子的一举一动都格外的在意,求助者同时又害怕母亲,当母亲在场的时候总是让母亲代替自己表达,当母亲说到自己不好的地方时候,就想反驳。

3、精神状态

求助者穿戴整齐,举止得体,言语清楚,情绪一般,对陌生环境比较敏感。

4、身体状态

求助者身体状态良好,由于最近一段时间对狗的恐惧,造成情绪上的困扰,睡眠质量不佳。

5、社会功能

求助者与父母的关系融洽,在学校的学习成绩没有明显下降,但是没有要好的朋友,同龄朋友也较少。

二、主诉及个人自述

两个月前,我被一条的大狗追,我就使劲地跑,当时狗没有咬到自己,但是我被吓得够呛。从那以后,我看到狗就怕,心里很紧张,回避有狗的场合。在生活的小区外,和妈妈一起遛弯的时候,我看到小狗就赶紧躲在妈妈背后,紧紧的抓住妈妈的衣服,等狗过去了才敢出来。与朋友一起出去玩,见到狗也很害怕,需要躲在朋友的身后。邻居家也养了小狗,我每次出门都要先开一条缝,看邻居家的门开是否开着,等确认门没开,狗没有出来,我才敢出门。

三、咨询师观察、了解到的情况

1、心理咨询师观察到的情况:来访者穿戴整齐,身高160cm,体型偏瘦。咨询过程合作,求助者在描述到狗的时候非常紧张,从脸部表情和身体姿势上能看出对狗的恐惧。对狗的恐惧没有泛化,生活学习方面都很正常,有强烈的求治愿望。

2、了解到的情况

母亲主诉:儿子很聪明,学习成绩也挺棒的,就是不太爱和其他的孩子说话,与他们一起玩。自从那次被狗追之后,就开始怕狗,看到狗就躲,然后紧张出汗。母亲自述自己看到狗也紧张,只是没有孩子那么严重。

四、心理测验结果

SCL-90:焦虑为分,恐怖为分,其余因子分低于2分。

五、评估与诊断

1、根据对临床资料的收集,来访者穿戴整齐,不善与人交往,性格内向,胆小。求助者自从被狗追过后对狗产生了恐惧情绪,回避

与狗的接触,近距离看到狗很紧张和恐惧,身体发冷,颤抖,心跳加速,呼吸困难,但症状没有泛化,只是针对狗才会出现,没有影响到来访者的社会功能,学习生活状态正常。综上所述,初步将求助者的症状诊断为一般心理问题,主要是对狗恐惧。

2、诊断依据如下:

(1)根据区分心理正常与心理异常的心理学原则,该求助者主客观世界一致,对自己的心理问题有自知力,有主动求医的行为,心理活动具有内在一致性,人格完整相对稳定,无 逻辑思维 的混乱,无感知觉异常,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的症状,因此,可以排除精神病性问题。通过正规医院检查,该求助者无器质性的疾病。

(2)与神经症相鉴别:按照许又新教授的神经症与正常的分界标准,该求助者症状表现为2个月,评分1;需要别人的帮助以尽快摆脱,评分2;能照常学习生活,只是外出时有些小影响,评分1。总分4,所以不足以诊断为神经症。除此之外,该求助者对狗的恐惧和焦虑情绪,与某处境相符,为常形冲突,可排除神经症性问题。

(3)该求助者主导症状是恐惧和焦虑情绪,且仅仅局限于狗这种动物,尚未泛化,可排除严重心理问题。

(4)该求助者的情绪症状由现实因素引发,尚未泛化,持续时间仅仅两个月,对社会功能稍有影响。

据此,将求助者的症状诊断为对狗恐惧,未到达恐惧症的程度,为一般心理问题。

2、对该求助者的资料进行整理,得出该求助者产生问题的原因是:

(1)生理原因:没有明显的生理原因。

(2)家庭和社会原因:

①母亲对其要求比较严格,对母亲的依赖性较强,独立性较差。 ②同龄朋友较少,该求助者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帮助。

(3)心理原因:

①人格特征:内向、胆小。

②被狗的恐惧和焦虑所困扰,不能自己缓解。

六、咨询目标的制定

根据以上的评估与诊断,同求助者协商确定如下咨询目标:

1、近期目标:

(1)学会肌肉放松法和深呼吸放松法;

(2)学会自我调节,减低求助者对狗的恐惧情绪;

2、远期目标:消除对狗的恐惧情绪。

七、咨询方案的制定

1、咨询 方法 与适用原理:行为治疗的系统脱敏法。

系统脱敏疗法(Systematic Desensitization)又称交互抑制法,是由20世纪40年代由沃尔普创立和发展的。这种方法主要是诱导求治者缓慢地暴露出导致焦虑、恐惧的情境,并通过心理的放松状态来对抗这种焦虑情绪,从而达到消除焦虑或恐惧的目的。系统脱敏法的程序是逐渐加大刺激的程度。当某个刺激不会再引起求治者焦虑和恐怖反应时,咨询师便可向处于放松状态的求治者呈现另一个比前一刺激略强一点的刺激。如果一个刺激所引起的焦虑或恐怖状态在求治者所能忍受的范围之内,经过多次反复的呈现,他便不再会对该刺激感到焦虑和恐怖,治疗目标也就达到了。这就是系统脱敏疗法的治疗原理。

2、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求助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求助者的责任:

①向咨询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

②积极主动地与咨询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③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

求助者的权利:

①有权利了解咨询师的受训背景和执业资格;

②有权利了解咨询的具体方法、过程和原理;

③有权利选择或更换合适的咨询师;

④有权利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

⑤对咨询方案的内容有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

求助者的义务:

①遵守咨询机构的相关分规定;

②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

③尊重咨询师,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咨询师。

(2)咨询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咨询师的责任:

①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②帮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

③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并说明保密例外。

咨询师的权利:

①有权利了解与求助者心理问题有关的个人资料;

②有权利选择合适的求助者;

③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有权利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 咨询师的义务:

①向求助者介绍自己的受训背景,出示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件;

②遵守咨询机构的有关规定;

③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

④尊重求助者,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求助者。

3、咨询时间

每周1次,每次1小时左右,共进行六次咨询。

4、咨询收费:每次100元人民币。

5、心理测验收费:症状自评量表(SCL-90):20元。

八、咨询过程:

1、咨询阶段大致分为:

(1)诊断评估与咨询关系建立阶段(第1次);

(2)心理咨询进展阶段(第2、3、4、5次);

(3)结束与巩固阶段(第6次)。

2、具体咨询过程

(1)诊断评估与咨询关系建立阶段

 第一次咨询

①目的:

A、了解来访者基本情况,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B、与母亲建立良好的关系,侧面了解母子关系情况;

C、对问题的初步诊断。

②方法:心理测验、访谈法。

③过程:

A、填写咨询登记表,介绍咨询中的有关事项与规则。

B、给来访者做了SCL-90测验,结果表明来访者在恐怖因子和焦虑因子上呈阳性。详见下表。

躯体化 强迫 人际敏感 抑郁 焦虑 敌对 恐怖 偏执 精神病性

C、和孩子进行了良好的沟通,母亲在场,孩子很信任咨询师,对孩子的情况有了相对清晰的了解,初步建立了信任的关系。

D、同时和母亲进行了交流,补充了孩子的成长经历与症状的相关情况,并和母亲阐述家庭和母亲支持的重要性,确定下一步的咨询方法和咨询疗程的具体安排。

④效果

第一次沟通情况良好,双方都比较满意。

(2)心理咨询进展阶段

 第二次咨询

①目的:

A、继续加深咨询关系;

B、学习放松技巧,正确面对恐惧情绪。

②方法:谈话法、系统脱敏疗法。

③过程:

A、与孩子沟通上周的感受,放松孩子的情绪,继续建立良好的关系;

B、与母亲和孩子详细解释了系统脱敏疗法的操作步骤;

C、教孩子学习放松技巧,主要采取雅克布松的渐进性肌肉放松法。从额头、眼睛、嘴巴、颈部、肩部、手、大腿、脚等肌肉先紧张后放松,达到全身的放松状态,让母亲和孩子都参与进来,指导每一个放松步骤,逐步学会放松;

D、教导孩子深呼吸放松,通过腹式呼吸法,学会调整自己的呼吸;

E、布置作业:回家练习肌肉放松法和深呼吸放松,学会紧张恐惧的时候采用这两种放松方法来对抗,要求母亲每天陪同孩子做20~30分钟,练习到能够自如运用。

 第三次咨询

①目的:

A、熟练放松方法;

B、学会评估恐惧情绪;

C、建立恐惧情绪等级表;

②方法:谈话法、系统脱敏疗法。

③过程:

A、让孩子演示两种放松方法,检验孩子掌握程度,并给予相应指导;

B、让孩子将对狗的恐惧情绪进行评估,根据不同情境进行打分;

C、与孩子一起,将对狗的恐惧焦虑情境都列举出来,并根据孩子对狗的恐惧情绪强度建立等级表。共分为六个等级:

1、从书本上看到狗——0分(完全放松)

2、从电视里看到狗——10分

3、听到狗叫声——20分

4、远远的看到狗,10米左右——30分

5、走近狗5米左右——40分

6、狗到自己身边——50分;

D、布置作业:回家继续练习放松方法。告诉求助者当自己出现紧张焦虑情况时采取放松方法来进行对抗,要求母亲陪同孩子并指导孩子进行放松练习。

 第四次咨询

①目的:

A、进行想象系统脱敏训练;

B、巩固对放松方法的掌握。

②方法:谈话法、想象系统脱敏。

③过程:

A、继续检验孩子对放松方法的运用,发现孩子对放松方法已经熟练掌握;

B、根据上次的恐惧情绪等级表,给孩子一级一级的放松,第5、第6层级没有完全放松。由于孩子熟练地掌握了放松方法,所以其他层级的对抗效果比较良好;

C、约定下次继续进行想象系统方法,用时50分钟左右;

D、布置作业:在母亲的指导下进行,让孩子回家后继续根据恐惧情绪等级表放松。

 第五次咨询

①目的:

A、巩固咨询效果;

B、继续想象系统脱敏;

C、改善对狗的认知和看法。

②方法:谈话法、想象系统脱敏。

③过程:

A、检验孩子的作业的进度,效果还不错;

B、通过谈话法,与孩子讨论狗为什么是人类的朋友,因为狗对主人忠诚,讲了义犬救主和给主人守墓的 故事 ,让孩子很感动,并讨论小狗的弱点,给它吃就会对你摇尾巴,对你友好,改善孩子对狗的认知,增强对狗的心理优势;

C、继续给孩子做想象系统脱敏,重点进行第5和第6层级的放松,孩子非常的配合,效果良好;

D、母亲反馈,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对自我情绪的调控能力有所增强,并活学活用放松方法;

E、布置作业:回家继续进行想象系统脱敏训练,要求母亲陪同进行。同时要求让母亲陪同求助者,在现实中从远处看狗。

(3)结束与巩固阶段

 第六次咨询

①目的:

A、巩固咨询效果;

B、结束咨询。

②方法:谈话法、现实系统脱敏。

③过程:

A、想象系统脱敏的效果很好,根据母亲和孩子的反馈,孩子远距离对狗的恐惧减轻;

B、在与孩子谈话时,征得孩子同意,在咨询室里接触狗。预先买了狗粮,然后借来了个头稍大的宠物狗,然后先由母亲拿狗粮喂狗,小狗吃了后很开心,母亲摸摸了狗,然后母亲和咨询师鼓励孩子也拿狗粮喂狗,孩子刚开始有点紧张,后来大胆的拿起狗粮先扔给小狗吃,小狗吃了后,很高兴,对着他摇起了尾巴,扔了几根后,小狗尾巴摇得更欢了,开始接近他,慢慢的他放心了,伸手摸摸了小狗的毛,感觉没有危险性,然后就和小狗玩成一块了;

C、咨询到此告一段落,取得了比较好的咨询效果,求助者基本上消除了对狗的恐惧情绪。与求助者达成私下协议,以后想老师了,可以拨打咨询中心的电话。

九、咨询效果的评估

1、求助者自己的评价:通过咨询,不再对狗产生恐惧,对狗有了清晰正确的认知,对咨询过程和效果都很满意。

2、求助者家长的评价:孩子对狗不再恐惧,在日常生活中自我情绪的调控能力有所加强,对咨询效果满意。

3、咨询师的评估:通过六次的心理咨询,求助者对狗的恐惧情绪基本上消除,并建立了对狗的良性认知,从心理层面消除对狗的恐惧,从现实层面接触狗,获得良好的效果。三个月后的电话随访,称咨询效果继续保持。

3、咨询测量的结果正常,恐怖和焦虑分下降,均没有达到阳性。

参考文献:

(1)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组织编写的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二级). 民族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

(2) 温泉润, 张伯源. 《矫正人生——心理治疗学》. 济南: 山东教育出版社 , 1992.

(3) 徐光兴主编. 西方心理学咨询经典案例集. 上海: 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

一个人的心理健康与否,直接影响着他的人格发展,心理健康使人格发展不仅能正确引导一个人的发展,而且可以使人格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进而培养出一个健全的人格。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结课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课的论文篇一

《大学生活之诱惑》

摘要: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或多或少地遇到一些诱惑,这些诱惑往往会给你的心理带来些许的波动,诱惑贯穿每个人的一生,面对诱惑我们应该调整心态,以正确的方式对付,以合理的方式解决,我们才能成长,成熟。

关键字:诱惑;成长;心理

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曾说过这样一句 名言 :“谁不能主宰自己,谁就永远是一个奴隶。想左右天下的人,须左右自己。”每个人在走向成熟的过程,都是心理的成熟。而在心灵的成熟的过程中都会遇到或多或少的诱惑,有的人勇敢的抵制了这些诱惑,学会成长,慢慢的成熟;有些人则渐渐地别诱惑,从而迷失在自己人生的道路上„„更有的人甚至铸成大错,只有在成功的经历了这个难熬的阶段以后,我们才能感到内心的幸福。

人的一生中,每进入一个新的环境,都会遭遇一系列新的问题,都会遇到一些成长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的新矛盾。人类成长智慧启示我们:成长中的矛盾,正是推动我们进行新的学习、获得新的适应能力的力量,本篇将择要介绍大学生心理健康的一般问题。希望这些知识能够帮助我们建立正确的健康观、人生观,能掌握正确理解社会、 文化 与自我的 方法 ,学会有效筹划自己的大学生活,尽快适应环境,接受新的挑战,以清醒的认识、积极的心态、顽强的意志走向成才之路。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整体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如今的大学生具有开阔的视野,活跃的思维,追求个性化的生活方式,充满着色彩浪漫的情感,但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心理问题和冲突。健康是人生的第一财富。对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来说,心理健康更是学业成就、事业成功、生活快乐的基础。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也有自己存在的心理问题。也许是受常规思维的影响,我也觉得承认自己有心理问题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学习了这门课后,我对这件事有了更科学的认识。我主要是存在学业和 人际交往 方面的问题。进入大学后,要学习专业知识,随着教学内容的深入,我们在理解和吸收上会越来越吃力,心情也会越来越烦躁,这时候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把学习压力转化为前进的动力。大学就是一个缩小的社会,我们会和形形色色的人接触,这就涉及到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大学生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他们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也很容易冲动。还有越来越大的就业压力,很容易造成同学之间的尔虞我诈,极度的不信任。因此,我们要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真心待人。大学生一方面要客观、全面地认识自我,既要看到自己的优点长处,也要看到自己的缺点短处;既要看到别人的优点长处,也要看到别人的缺点短处。另一方面要悦纳自己,优点长处、缺点短处都要接受,一个人的长相、出生是无法选择的,只有悦纳自己,才是最实际明智的态度。

成功与失败不能简单归因。主观努力、个人能力强、机遇好、有外界力量相助、任务容易是获得成功的有利条件;而机遇不好、任务难度大、主观不努力、能力欠缺是造成失败的因素。要分析成功和失败的原因,扩大“视野”,既要看到自身因素,又要看到外部因素;既要看到客观条件,又要分析主观努力程度,从而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和相应的调整。

大学生的心理也需要释放,他们在学业、情感、经济等方面受着困扰,压力也可能失衡,例如马加爵就是典型例子,我们应正确释放自己的压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也是解决压力的正确途径,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免要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遇到不愉快的事情要想开些,不要钻牛角尖,为了一些不值得的事情,生闷气,抽闷烟,甚至喝闷酒,这都是不应该的。现在的大学已经不是某些人想象的那样了,太平凡了,但是同时,由于在现在的大学里,已经形成了一个不好的环境,我们要适应他们,就自己要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去面对他,这是一个过程。总之,有一个好的心态去面对,要学会,自己快乐,同时要做一粒快乐的分子,去调动你周围的积极因素,使你总可以在一种积极地环境中,去最大限度发挥你自己的潜力。

我们时常在各种报刊杂志上看到目前大学生中存在较为严重的心理问题,大学生中有心理障碍甚至精神病的人数还在不断增加。大学生是从为数众多的中学生中选拔出来的佼佼者,在心理上有很强的优越感和自豪感。但是与此同时,大

学生则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大学生往往自视甚高,很容易受挫折,并随之发生一系列心理卫生问题:Ⅰ从外部环境看,当前不断变化的思想观念、社会生活环境等都对大学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大学生必须快速适应紧张的社会生活节奏;就业竞争的加剧所带来职业选择的提前以及与之相关的高强度的心智付出等也使大学生的心理压力进一步加大。Ⅱ从大学生自身看,大学正是人生成长与发展的重要时期,大学生的生理、心理与社会化的协调发展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冲突,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往往会产生矛盾。

我从小学到现在,和大多数的学生一样,都是在父母的要求下,考重点高校,考重点大学。我那时的想法,就是按照父母的期望,好好考大学,好的大学就等于将要有好的工作。每天都是这样说,我就按父母说的,一步一步的走下来,这期间我都没有什么自己的想法,一切都努力往父母说的做,其他的也都是人云亦云,这样一直到了大学开学。我到了大学,离开了父母,我才到了我的低潮时期,这时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人交流,这里我接触到的人,天南海北,各式各样,生活方式也不相同,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生活方面的事。仿佛一切都变的很难,一切都要自己去想,去做。那时的我很迷茫,也想了不少。以前的我,无忧无虑,只要做好学习,一切由父母安排。现在一切都得自己拿注意了。一时不习惯起来。在刚开始的时候,还和同学同寝发生过不愉快。那时的我,觉的和这的生活格格不入,总想回家,每天都过的很压抑。现在未免有些莞尔。到了现在,我也想了很多,也改变了很多。心里也觉的好了很多。我也想到了我的未来该怎么做。所以我现在觉的,大学的生活真是很锻炼人,真是塑造一个人的黄金时刻。这时候的心理是最容易受影响的,而这种影响是会影响以后的生活的。直到了那个时刻,我才觉的,我的生活才刚开始呢。每个人的生活都有高潮和低谷,我知道以前无论如何,都已经过去了,未来才是我该认真考虑和为之奋斗的地方。

我是谁。我的回答是,我就是我,父母只能给予意见,而不能给予实际。一切都只能自己去做。我就是我,别人的所作所为,都是给我的一面镜子,有则改之,无则加冕。我就是我,我的未来,由我自己把握。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我的选择。无论对错,结果只能自己承担。我不知道我的思想是否到了成人的境界。但我知道,我以后该好好的判断自己的选择,好好的走自己的路。我觉的这种想法很重要。至少,给了我走下去的信心和决心。也许我从以前到大学之前,我都是浑浑噩噩的走过来的,但我知道,我决不会浑浑噩噩的走过这大学四年。我一定会知道,这四年我的目标和意义。我的将来,我也无法想象的出来。也许我的判断能力还不够吧,但对我的未来充满信心。我知道该怎么去走。

我觉的每个人的生活方式都不同,每种生活方式都有它自身的道理,我们没有资格去批评别人的生活方式和要求别人和自己一样生活。所以我从不干扰别人的生活,至多给别人一些我的想法。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随意批评别人的想法是不对的,是不尊重别人,所以我从不随意批评别人的意见。我觉得说谎会给人不诚实的表现,即使是开玩笑也不合适,所以我从不说谎,只开开小玩笑。每个人都有自尊心,每个人也都很容易受伤,所以我从不说别人。我很愿意和他人在一起。因为我觉的每个人都有其优缺点,和其他人在一起可以很好的学习别人的优点,借鉴别人的好的地方。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绝对的恶人或善人,真正绝对的恶人或善人都是无法生存的。我觉的我应该好好锻炼自己判断能力。为什么别人能看到的优点我却看不到。这就一定是我自己的原因。不止这,我觉的我还有些地方得加强,比如和他人的交流能力,愿意和别人交流不代表能够很好的交流。还有就是和别人交流的胆量,我还是不能很从容的和陌生的人交流。还有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得加强。在大学,失败和被超越是家常便饭。没有好的承受能力,很容易自暴自弃。

面对这些问题,如果大学生不能很好的适应环境解决问题,就会产生一系列的心理障碍甚至精神疾病。因此,我们应该培养良好的人格品质。良好的人格品质首先应该正确认识自我,培养悦纳自我的态度,扬长避短,不断完善自己。其次应该提高对挫折的承受能力,对挫折有正确的认识,在挫折面前不惊慌失措,采取理智的应对方法,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挫折承受能力的高低与个人的思想境界、对挫折的主观判断、挫折体验等有关。提高挫折承受能力应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树立科学的人生观,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丰富人生 经验 。

参考文献

【1】 文章 《俞敏洪 励志语录 》

【2】文章《大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 》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课的论文篇二

《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探究》

摘要:本文为“心理与心理健康”课程论文,主要介绍了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类型及其应对 措施 ,对每种心理问题或疾病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类。并详细地介绍了两种典型的心理问题——睡眠障碍和抑郁症,对其概念、症状和治疗方法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大学生心理问题;类型;症状;对策

一、引言

大学阶段是一个人身心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健康的心理是大学生接受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前提!然而,由于社会、家庭以及大学生个体等因素的影响,致使他们出现了各种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

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型,主要包括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不良情绪的影响、神经症、人际关系的困扰、人格与行为的障碍和择业的难题等。这些心理问题无疑会对大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疗。

二、心理问题常见类型及应对措施

1、神经症:

(1)焦虑症:患有焦虑症的人,常感到无明显原因、无明确对象、游移不定、范围广泛的紧张不安;经常提心吊胆,却又说不出具体原因。患者过分关心周围事物,注意力难以集中,从而使工作和学习效率明显下降。可以进行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可以进行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发现后及早进行治疗有利于病人的恢复。

(2)抑郁症:详见本文后半部分。

(3)强迫症:强迫症是指患者在主观上感到某种不可抗拒和被迫无奈的观念、情绪、意向或行为存在。表现有强迫观念、强迫意向、强迫行为。可以采用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物理治疗。注意平时的预防。

(4)神经衰弱:神经衰弱也是大学生中极为常见的心理障碍。它的特点是容易兴奋,迅速疲倦,并常常伴有各种躯体不适感和睡眠障碍。

(5)恐惧症:分为社交恐惧症、特定的恐惧症、场所恐惧症。可采用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分为认知行为治疗、社交技能训练。

(6)失眠:失眠者白天出现精神不振、疲乏、易激惹、困倦和抑郁等表现。

(7)嗜睡:其主要症状睡眠期延长,早上难以觉醒;夜间睡眠正常,正常觉醒时间睡眠增多,或者打盹,或者不适当的睡眠发作;感到想睡,并逐渐入睡,而不是体验到突然的睡眠发作。

(8)睡眠-觉醒节律障碍:持久或反复发作的能导致过度睡眠或失眠的睡眠。

(9)睡行症:是一种在睡眠过程中尚未清醒而起床在室内或户外行走,或做一些简单活动的睡眠和清醒的混合状态。持续数分钟到半小时甚至更长,然后就地或重新上床睡觉。

(10)夜惊:主要为睡眠中突然惊叫、哭喊,伴有惊恐表情和动作,以及心率增快、呼吸急促、出汗、瞳孔扩大等自主神经兴奋症状。

(11)梦魇症:是指睡眠中被噩梦突然惊醒,且对梦境中的恐怖内容能清晰回忆,并心有余悸的一种睡眠障碍。

2、人格障碍:

(1)偏执型人格障碍;(2)情感型人格障碍;(3)分裂型人格障碍。

3、适应障碍:

它的主要表现为失落感、冷漠感和自杀。主要采取消除应急源的方法进行缓解。

4、性心理障碍

以前称性变态,指个体性行为方面的心理偏离和行为异常,分性对象、性习惯和性身份异常。

2、应对策略

应对原则:偶尔失眠不用处理;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按时作息,睡前不喝咖啡和浓茶,禁烟酒;切忌紧张担心,更忌讳滥用镇静催眠药,导致恶性循环和药物依赖;如果确有失眠,需寻求专科医生专业帮助。

(1)药物治疗

●传统方法:中草药、针灸、气功、睡眠疗法、胰岛素低血糖疗法。

●目前使用最多:抗焦虑药、抗抑郁药、抗精神药物。

●新近推出:褪黑素、思诺思。

尽量避免使用对一般睡眠障碍者害多利少的药物。

(2)心理治疗

三、两种典型的心理问题

(一)睡眠障碍

睡眠障碍是睡眠量不正常以及睡眠中出现异常行为的表现﹐也是睡眠和觉醒正常节律性交替紊乱的表现。可由多种因素引起﹐常与躯体疾病有关。包括睡眠失调和异态睡眠。专家指出睡眠是维持人体生命的极其重要的生理功能,对人体必不可少。因此,睡眠障碍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长期失眠会导致大脑功能紊乱,对身体造成多种危害,严重影响身心健康。

1、症状

●认知疗法:主要目标是改变患者对睡眠的不合理信念和态度。

●睡眠限制疗法:充分利用在床时间,提高睡眠质量。

●刺激控制疗法:感到困倦时才上床,卧室和床只能用来睡觉,不能进行其他活动。

●松弛疗法:要求患者必须想象出一个情境或某种东西(即诱导物),用来诱导放松练习过程。

●漂浮治疗:漂浮治疗可使与紧张有关的生化物质下降,并可保持几天或几周。

好的效果,比如咨询相关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医生进行就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抑郁的症状。

(3)社会支持

抑郁症的患者一条主要的表现为 自我评价 下降,自信心缺失,因此社会各界应该对此类人群进行照顾和鼓励,尽快让他们重拾信心,提升自我评价,告诉他们不要妄自菲薄。

(4)自杀预防

抑郁症患者由于对自我的评价下降,不由自主地会产生消极念头,最严重的时候可能引发自杀的念头,因此要进行自杀预防,家人和朋友平时要密切关注患者的心理状况,以防危险事情的发生。

(二)抑郁

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

1、症状

抑郁症是以兴趣减退或丧失,情绪低落为主的一类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思维迟缓,始动性下降,活动减少,情绪低落或悲伤,自我评价下降(有时自责、内疚),有时有消极自杀的念头,食欲下降,睡眠多减少(偶有增加),性欲下降。经常伴随有睡眠障碍的出现,比如入睡困难、睡眠不深、早醒等。

参考文献:

【1】课堂使用的课件

【2】李燕.大学生常见心理健康问题研究[D].天津大学,2005.

【3】刘杰.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及干预策略[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4,16(3):82-84.

偏执型精神病论文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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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偏执性精神障碍治疗较为困难,患者要有耐心,配合医生好好的治疗,应用抗精神病药物缓解患者的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或者也可以进行一些心理的辅导,但是心理治疗对偏执性精神障碍的疗效一般。2 在生活中,要正确处理学习和家庭的关系,碰到问题正确对待,冷静的处理,不感情用事,遇到难解决或想不通的矛盾,可找朋友帮助,争取矛盾妥善的解决,及时的缓解苦闷,尽快消除烦恼,不要遇事苦思冥想。3 建议平日多喝水,多食用蔬菜水果类,饮食要以清淡为主,辛辣甜咸都会影响身体健康,多进行一些户外的运动,来提高身体的免疫力,不要有太大的心理压力,以免加重病情。保持愉快的心情。

偏执性精神病是以 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与现实生活有联系。本病的病因未阐明。多在青壮年起病,病程迁延,缓慢进展,有发展为衰退的可能。 诊断依据 症状标准: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内容固定;妄想内容与现实生活有联系,有一定现实性,多难辩是非,主要表现为被害、嫉妒、夸大疑病、钟情等。严重程度标准:妄想使病人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病程标准:至少持续6个月。 治疗原则 1.早发现,早治疗。 2.以抗精神病药治疗为主。 3.恢复期给予心理解释及支持治疗,改变病态认知。 4.提高重返社会的适应能力。 用药原则 1.原则上单一用药。 2.用药时一般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加量,2周内加至治疗量。 3.对拒药及有藏药企图者,使用长效制剂。 4.尽可能用最少剂量,保持最佳效果,避免用超大剂量。 5.伴有忧郁、出现药物性锥体外系反应及难治性病例,可考虑合并用药。 6.应用氯氮平时必须定期复查血象。 7.症状控制后应用小剂量维持2-3年。

偏执型精神病分裂症论文

您好,偏执型精神病和精神分裂症的区别主要有几点:1、妄想是否系统,偏执性精神病的妄想(比如要告别人)有实据,有过程,而分裂症的妄想往往显得荒谬,没有具体事实根据。2、有没有幻听等其他症状,偏执型精神病往往没有幻听等症状,而分裂症有。3、对社会功能的影响。偏执性精神病往往只是在涉及妄想内容时可以看出有病,但生活的其他方面,比如工作、家庭等往往不太受影响。当然,上述区别只是基本的容易理解的几点,疾病的判断不只是靠这几点,还有医生和病人当面的交谈,而且后者更重要。下面针对您的问题给予一一回答。1、由您叙述的前半段我考虑偏执型精神病可能大,但是后面出现的有人投毒以及再后来出现的生活懒散、孤僻以及幻听等症状,考虑精神分裂症可能更大。这两种疾病的关系目前医学研究方面尚不清楚,很可能之前的表现只是分裂症的一个前驱症状或者没有暴露完全的症状。2、发展的方向不好估计,因为没有系统治疗过。

偏执性精神病简介偏执状态和偏执性精神病(paranoid psychosis)有学者认为是同义语。但也有学者认为偏执状态以突出偏执妄想而无幻觉为特点,其临床表现与偏执狂有近似之处,但妄想结构没有偏执狂那样系统,亦不固定。可伴有幻觉,但又与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的妄想分散和荒诞离奇、伴有幻觉,且发生人格衰退等不同。则认为偏执状态似乎是介于偏执狂和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之间的一种状态。偏执状态患者一般预后相对较好,但在随访中,有的患者最后趋向精神衰退。偏执性精神病基本知识是否属于医保:非医保疾病别名: 偏执状态发病部位: 心理传染性:该病不具备传染性多发人群:青年女性相关症状: 被害妄想 诉讼狂 夸大狂 被窃或疑病妄想 迫害妄想 [详细]并发疾病: 暂无相关资料偏执性精神病诊疗知识就诊科室: 心理咨询 精神病科治疗费用: 市三甲医院约(1000--5000元)治愈率:50%

精神分裂症是所谓内因性精神病中的一种,在精神病院的住院患者中60-70%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其发病率约为-。 所谓精神分裂症到底是怎样一种病呢? 精神分裂症的定义是由布洛伊拉提出来的,但是在这之前,克雷佩林把“在人生的早期发病,最终演变成痴呆”的这样一组疾病整理归纳提出“早发性痴呆”这种病的概念。接着又将其分成破瓜病、紧张病和妄想痴呆。早发痴呆显示出情绪的周期变动,它属于人格尚存在的躁郁病。 上述的处理方法是一个包含了疾病经过的概念。但是早发痴呆不一定局限于人生的早期(思春期)发病,而且因为该病所显示的痴呆与脑的器质性病变时所见到的痴呆不一样,所以出现了对早发痴呆概念的批扩评。 布洛伊拉认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基本症状是观念联合机能障碍,即思维不能统一、自闲性故提出了“精神分裂症”的概念。克雷佩林氏的考虑方法是包括发病经过的纵向考虑,而布洛伊拉则是从横向方面去考虑。 精神分裂症分为青春期痴呆型、紧张型、妄想型三种。

出现精神分裂症这样的疾病情况还是建议尽早到正规的专科医院接受 检查治疗,因为这是一种病因尚不明确的重型精神疾病,对患者、患者家属及社会会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对患者的伤害:会给患者心理带来严重的打击或伤害,不能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百,这种伤害严重到自己无法承受,就会形成精神分裂,出现自残或者自杀的行为来寻求解脱。第二、给家庭的伤害:患上精神分裂症度之后患者自身的性格上出现较大的差异,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与家人的关系变的复杂,有些家人因为受不了这种情况选择暂时分开,导致家庭破碎。更多的是家人对他们不离不弃,就这样和患者一起并回不愉快的生活着。患者是需要治疗的,然而经济来源问题给家庭带来负担。并且患者对孩子的成长也有一定的影响,没有办法像其他人一样正常生活。所以为了大家都可以拥有美好的生活还是建议大家当疾病问题出现的时候可以尽早接受治疗。

酒精障碍性精神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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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酒精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护理:1.生活护理 病人多有胃肠道症状和营养不良,应保证水分和营养的摄入,有神经损害加强皮肤护理,必要时给予药物治疗。2.安全护理 对处于醉酒状态和谵妄状态的病人,严密观察生命体征以防意外。对营养不良,意识障碍病人,防止跌倒摔伤、骨折、对易激惹、有冲动倾向的病人,防止发生肇事行为;对有幻觉妄想症的病人,防止发生攻击别人或伤害自己的行为;对有自杀观念的病人,防止发生自杀自伤的行为。有上述危险情况时,不要与病人过多争辩,必要时给予保护性的约束或送专科医院诊治。3.心理护理 酒精所致精神障碍病人可有各种心理反应,如焦虑、恐惧、易激惹、孤独、抑郁等。根据病人的年龄、文化和社会关系背景,给予心理上的支持。对有人格改变的病人要接纳和理解,做好教育和劝导工作。4.健康教育 建立社区团体治疗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病人小组和个别咨询的组织形式,可邀请家属一起参加,共同制定治疗和康复的目标。宣传疾病知识,使家属和病人意识到饮酒行为对身心健康的影响,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指导病人如何处理与其他依赖人员的接触,最大限度地降低复饮的危险因素。强化家庭功能,使病人感受到家庭的照顾和温暖。对不同阶段的病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对不能处理的情况及时联系医院治疗,对酒精依赖或出现精神障碍的病人,应建议其到专科医院进行规模治疗。

酒精导致精神障碍的社区护理论文应该这样写

重性精神病的论文

当代大学生心理问题的现状: 当代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不仅影响到他们自身的发展,而且也关系到全民族素质的提高,更关系到跨世纪人才的培养,大量调查表明,目前我国大学生发病率高的主要原因是心理障碍,精神疾病已成为大学生的主要疾病。具体表现为恐怖、焦虑、强迫、抑郁和情感危机、神经衰弱等。当代大学生心理问题不容忽视。 对当代大学生心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 大学生心理素质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一方面是与他们自身所处的心理发展阶段有关,同时也与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分不开。大学生由于心理发展不成熟,情绪不稳定,面临一系列生理、心理、社会适应的课题时,心理冲突矛盾时有发生,这些冲突和矛盾若得不到有效疏导、合理解决,久而久之会形成心理障碍,特别是当代大学生,为了在激烈的高考竟争中取胜,几乎是全身心投人学习,家长的过度保护、学校的应试教育、生活经历的缺乏使这些学生心理脆弱、意志薄弱、缺乏挫折承受力,在学习、生活、交友、恋爱、择业等方面小小的挫折足以使他们中的一些人难以承受,以致出现心理疾病,甚至离校出走、自杀等。对变化的环境适应不良而出现的各种困惑、迷惘、不安、紧张在明显增加,社会的变革给正在成长着的大学生带来的心理冲击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更强烈、更复杂。各种生理因素、心理因紊、社会因素交织在一起,极易造成大学生心理发展中的失衡状态。心理素质低劣的人自然不能适应高速度、高科技、高竞争的环境,心理负荷沉重便容易导致各种心理疾病。 1、客观方面 :与中学比,大学时期的学习、生活、人际关系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1)学习的任务、内容、方法发生了变化。 中学学的是基础知识,大学学的是专业知识,中学有老师天天辅导,日日相随;大学要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独立地思考和解决问题。新大学生往往不适应这种变化了的学习生活,不知道如何适应和支配时间。 2)生活环境发生了变化。 部分新生在中学有寄读经历,但多数新生仍然是上学到学校,放学同家人居住在一起。进入大学后,班集体成为主要生活环境,宿舍成了主要的生活区,日常生活全要自理,这对那些平时习惯于依靠父母、家庭的人来说,确实是个难题。这种变化给他们带来了一定的精神压力。 3)人际关系较中学时代要复杂。 大部分新生在中学时期居住的比较集中,从小学到中学,都有一些从小在一块儿的伙伴;班主任一任数年,天天相见。熟悉的面孔、相似的语言、习俗,构成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跨进大学,周围的人来自不同地区,素昧平生,语言、习俗各不相同;同学间由原来的热热闹闹、亲密无间变得陌生,有想法也难以启齿。因此,每逢节假日就会想家、想同学,会产生孤独感。 2、主观方面 新生物质生活的依赖性与精神生活的独立意识发生着矛盾;日益增强的自主自立意识以及主观愿望上的自主自立与客观条件上的可能性及能力之间发生着矛盾。这两方面的原因使那些适应新环境能力不强的新大学生很容易产生如下心理问题: 一是盲目自满与自我陶醉 。因为考取了大学,老师表扬,同学羡慕,亲友夸奖,父母庆贺,部分学生在这种自我陶醉中渐渐松懈了斗志,终日悠哉游哉,认为自己是中学的尖子,大学里成绩也不会差,从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盲目自满。 二是失望与失宠感 。有的学生入学前把大学生活过于理想化、神秘化,入学后感到理想与现实差距太大,因而产生失望感,有的学生曾是中学的尖子,是家庭与学校的重点保护对象,进入大学一下子不受重视了,就会产生失宠感。 三是松气情绪与歇脚心理。 有的同学认为考上大学就是端上了铁饭碗,长期拼搏的目标已经达到,心理上得到了满足,生理上希望得到休整。加上进入大学后奋斗目标不明,适应能力不强,竞争的气势也有所减弱,便产生了“松口气,歇歇脚”的心理,再也鼓不起前进的勇气了。 四是畏首畏尾。 因为环境变化而瞻前顾后畏缩不前,社会活动不参加,运动场不光顾。整日除了学习之外,无所事事,生活单一,有碍个性发展。 对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教育措施 : 人的心理素质不是天赋的,而是取决于后天的教育与训练,教育对心理素质的提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1、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作用。 学校心理咨询是增进学生心理健康、优化心理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心理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咨询可以指导学生减轻内心矛盾和冲突,排解心中忧难,开发身心潜能。还能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把握自己,有效地适应外界环境。近年来,心理咨询机构不断完善,增设了多种形式的服务,已成为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最有效的途径。 2、开展大一新生心理健康调查,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与预防。 开展心理素质教育的前提是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素质的状态,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教育措施与方案。采用“心理健康问卷”从中筛选出有心理症状的学生,主动约请他们到心理咨询中心进一步通过面谈分析诊断,区别不同的问题类型与程度,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做到了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及时干预,使学生在入学之初就能得到具体的心理健康指导。 3、开设心理教育必修课,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心理素质的提高离不开相应知识的掌握,系统学习心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知识,有助于学生了解心理发展规律,掌握心理调节方法,增强自我教育的能力。心理素质教育就是要注重培养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心理社会环境。 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健康的心理社会环境,大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离不开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校风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影响学生心理发展的重要条件。良好的校风会潜移默化地优化学生的心理品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有助于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健康愉悦的情绪特征。因此,学校应该花力量抓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和学术活动,形成健康向上的氛围、宽松理解的环境,有助于学生深化自我认识,充分发展个性,改善适应能力。 优良的心理素质在青年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思想文化激荡、价值观念多元、新闻舆论冲击、社会瞬息万变、的世纪,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世界,二十一世纪人才的心理承受能力将经受更为严峻的考验。为此,要不断加强对青年大学生的适应性、承受力、调控力、意志力、思维力、创造力以及自信心等心理素质的教育与培养,使他们真正懂得:要想占有未来,不仅要作思想品德、智能、体魄的储备,更要作战胜各种困难挫折的心理准备,从而引导他们科学地走出自我认识的误区,更新观念,突破时空,超越自我,搏击中,翱翔自如,走向成熟,参与国际人才竞争,迎接新世纪的挑战!

日上三杆尤在眠,这里是怎么睡都睡不够的深空小编。小编整理了半天,给大家带来了这篇文章。不吊大家胃口了,一起来了解一下。严重的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和抑郁症等,给人类精神卫生健康带来了巨大威胁。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转化基因组近日在《分子精神病学》杂志发表论文称,他们开展了系统的遗传学和功能基因组学研究,探索在精神疾病发生中起关键作用的功能性易感位点及易感基因,取得了重要进展。 近年来一系列研究表明,遗传因素在重性精神疾病的发生中起到关键作用。然而,尽管大量全基因组关联分析鉴定到了多个与重性精神疾病显著相关的位点,其中具有功能性影响,在疾病相关生理病理变化中起作用的遗传位点和易感基因仍不清楚。与此同时,累积证据亦表明不同精神疾病可能在某些基因组的部分区域有着同样的遗传易感因素,而这些遗传易感因素则很可能与疾病共有的认知损伤等表型有关。 昆明动物研究所研究员李明等人综合分析了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和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大规模基因组数据和人脑组织转录组测序数据,重点关注了此前全基因组关联分析中报道与这些疾病均显著相关的染色体相关区域,并在这个区域内鉴定出大量能够显著增加多种精神疾病发生风险的独立遗传变异。 他们还发现,这些变异的风险等位基因均与大脑中NEK4、GNL3基因表达的上升,以及RBRM1基因表达的下降显著相关。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变异的精神疾病风险等位基因也对应更差的认知水平和较低的大脑活跃程度。更为重要的是,当人们在体外培养的神经元中分别过表达NEK4、GNL3基因,或敲降PBRM1基因时,这些神经元呈现出蘑菇状树突棘密度的显著下调。鉴于蘑菇状树突棘已被证实在突触传递和认知功能中起关键作用,其密度的降低很有可能是不同精神疾病所共享的一个病理变化过程。 这些研究数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一方面进一步证实了上述染色体区域在精神疾病发生及相关表型中的关键作用,另一方面也为解析其对疾病发生的具体影响提供了线索。欲要知晓更多《精神疾病易感基因仍不清楚?_卵芯糠⑾种ぞ萘础返母嘧恃叮氤中刈⑸羁盏目萍甲恃独改浚羁招”嘟中赂嗟目萍甲恃丁王者之心2点击试玩

了解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情况,探讨实施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依从性的影响方法 对124例精神障碍病人在住院期间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采用电话回访出院后服药情况。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服药依从性最低。 结论 加强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维持治疗中应重视家属的监护作用,以便有利于进行科学的家庭管理,保持维持治疗的有效性。 健康教育;服药依从性;电话回访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生活节奏加快,人们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与各挑战,社会心理因素与生活方式相关疾病明显增,精神疾病已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许多精神疾病由于病因未明,没有特效治疗方法,只能依靠长期服药控制病情。因病程迁延,易复发、致残率高,病人及家属往往对治疗失去信心,在出院后形成停药、复发、再治疗又停药的恶性循环,给人、家庭、社会造成了巨的经济负担。因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的依从性,维持治疗是预防复发、防止残疾、促进康复的有效方法。本文对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对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出院病人服药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现将结果报告如下。1 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选择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出院的本市户籍病人124例,男59例,女65例;年龄14~86岁,平均(±)岁。根据CCMD-3诊断标准,精神分裂症89 例,心境障碍9例,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5例,其他精神障碍21 例。经治疗后临床出院治愈18例,显效59 例,进步41 例,无变化6例。文化程度:大学5 例,高中及大专14例,初中48 例,小学及以下39例,文盲28 例。住院次:首次14例,2次38 例,3次34例,4次及以上38例。 方法 在住院期间对病人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包括抗精神疾病药物名称、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等内容,采用口头宣教、黑板报、健康园地等形式,出院时对家属进行服药重要性与必要性强化宣教。在出院后1月末对受试对象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服药情况。2 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病人出院后服药比例显著低于2、3次住院病人 见表1。表1 精神障碍病人住院次数与出院后服药情况 病人不同的文化程度对服药情况无明显的影响 见表2。表2 文化程度与服药情况 相比其他病种,精神分裂症病人在出院后近个月的停药比例并不高 见表3。表3 病种与服药情况3 讨论 把服药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作提高依从性健康宣教的主要内容 由于对精神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本调查显示首次住院病人出院后停服药物比例较高。首发病人一般年纪较轻、病程较短、社会功能缺陷程度相对较轻,维持治疗对病人的预后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住院期间重点将抗精神疾病药物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对病人及家属进行讲解,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与必要性,坚持维持治疗。在电话回访时耐心解答病人与家属的提问,提供心理支持。药物治疗依从性在精神疾病治疗中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随着住院次数的增加,患病时间的延长,许多病人及家属逐渐失去信心,本调查显示,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近一个月停药比例较高。与张数深在2005年的调查一致[1]。目病人出院后大多以家庭管理为主,家庭监护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病人依从性是否有效。除了呼吁社会多关注这些弱势群体外,在住院期间向病人及家属定期讲授精神卫生知识,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为患者康复创造适宜的环境,帮助家庭成员面对现实,端正对疾病的态度,消除影响康复的不良因素,增加患者、家属、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改善家庭关系与医患关系,促进患者家庭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恢复与重建。 健康宣教对刚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但需加强出院后的继续健康宣教 刚出院的病人服药的依从性是,明显高于2005年6月上海市闵行区在册精神病人调查未维持治疗率[2]。表明住院期间的健康教育能使病人与家属认识到出院期间服药的重要性。但随着病人出院时间的延长,病人对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依从性逐渐降低。同时病人的就医条件、监护人状况等都可能影响药物依从性,从而导致出院期间依从性不良。据统计,有82%的病人在5年内复发,而坚持治疗的病人复发率仅16%[3]。因此,积极开展各种出院后的继续治疗健康宣教,促进病人维持治疗,降低复发率有一定作用。通过健康宣教,使病人及家属在得到科学指导的同时也得到人性化的理解、关怀与尊重,尤其对病人家属,减少病耻感,增加防病治病知识,提高病人在出院期间维持治疗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浅谈精神疾病护理健康与服药依从性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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