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上与所审议事宜有关联关系的大股东须回避表决。如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他小股东即使提起诉讼,也不存在法律风险。
董事会在召集程序上的诸多不当做法,在形式上违反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效果上损害了股东的正当权利。在此场合下,违反了召集程序的股东会决议,究竟只是程序违法而可以撤销的决议,抑或是构成内容违法而应当认定无效?
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第二十六条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报经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应当符合...
最后,如果是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理论上统称为程序违法和违反章程,属于可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的范围。因此,实践中,对于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效力的分析首先应当对应《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来看,是属于认定无效还是可撤销的范围。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在新冠疫情影响下,为避免人群集中,除外来返岗人员需要在住所隔离14天等措施外,各大办公楼、园区等均采取了隔离防疫措施,势必导致很多公司原定近期…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当当网旗下公司很多,现仅以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为例,注册资料显示:这两家公司的执行董事均为俞渝,这就表明这两家公司都不设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应由执行...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的通知: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08〕58号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促进保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
从召集程序看,佳动力公司于2009年7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由董事长葛永乐召集,三位董事均出席董事会,该次董事会的召集程序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中应当审查: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以及决议内容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董事会没有违反上述规定,解聘总经理职务的决议所依据的事实是否属实,理由是否成立,不属于司法审查范围。
股东会和董事会均包括法定职权和章定职权。无论是法定职权还是章程规定职权,强调的都是权利,在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况下,权利可以行使、可以放弃,也可以委托他人行使。其实这也就意味着公司章程可以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部分职权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