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由“借腹生子”相关案例引发的若干法律问题分析姓名:韦小敏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民法指导教师:刘艺工20100501兰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由“借腹生子”相关案例引发的若干法律问题分析据国内外的一些相关数据和调查研究显示,患有不孕不育疾病的夫妇...
应对借腹生子协议和借腹生子生育进行法律规制,保护借腹生子母亲、及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借腹生子”有现实的社会需求,我们不能一味的立法禁止这一行为,但也不能让不法分子利用这种形式钻法律的漏洞取得非法利益,因此国家应该加强引导和规范,一方面立法保护相关利益人的...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蔡李娜瓯江学院法学06法本三班0630115536指导老师:王晗身体权是指自然人维护其身体完全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而身体作为“借腹生子”的载体又再次引发人们对身体权的思考。
本文是一篇法律论文,一、代孕概念及产生原因(一)代孕的概念和分类代孕,一般来说指的是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生育或者不适合生育的人委托能够生育的女性,代为怀孕生子的行为,这种怀孕方式与传统的自然生育不同之处,是利用人工辅助生育技术替代自然生殖过程的一部分或全部¥。
硕I:学位论文第2章代孕的法律界定及其合法性分析鉴于学术界对于代孕的法律界定不尽一致,对代孕行为引发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前,首先应明确代孕的概念、代孕的种类及代孕与借腹生子的区别,以便于之后各章节的说明论证,因为这些是研究代孕法律
此外,“借腹生子”还会给代孕母亲带来潜在的身心伤害。她们一方面要面对妊娠和分娩本身具有的风险——多种合并症甚至死亡;另一方面在分娩后她们还要面临与相伴9个多月的孩子永远的分离,大多数代孕母亲在与孩子分离后都经历了悲痛[18]。
代孕,通俗来讲就是“借腹生子”。针对不断浮出水面的商业代孕现象,民法典怎么看?现有法律能斩断商业代孕的链条吗?已确立禁止人体商业化利用的原则“民法典并没有直接与代孕相关的条款。
"完全代孕"与传统意义上的"借腹生子"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完全代孕"是真正具有互助、慈善、利他性质的代孕行为,它与"借腹生子"在行为主体和目的、代孕方的意愿、受孕方式、血缘关系和法律后果方面完全不同,绝不能混为一谈。
“借腹生子”:科技挑战法律与道德《江西社会科学》2001年第7期|葛飞鹰复旦大学法学院作者认证|导出参考文献★收藏|分享论文服务:摘要:生殖技术的革命通过对自然生殖过程的改变给不孕症带来了福音,但同时也对传统观念提出...
在2000年8月,澳大利亚立法委员会就修改了已实施15年的相关法律,允许非商业性借腹生子的父母成为合法父母。另外,在我国,自1996年第一例代孕母亲诞生至代孕技术被解禁以前,数家医疗机构为实施了代孕技术,而即使在代孕技术被禁止后,仍会有违法实施该技术的实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