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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比较研究.预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ofcontract),又称为先期违约,源于英美法系。.是英美法以判例发展起来的特有制度。.它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肯定地、明确地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
关于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各国法律的规定不尽相同。法国民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只限于合同,而且只在买受人破产或处于无力清偿状态时才能成立。德国法的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比之法国法要广,但在行使不安抗辩的条件上比法国法严格,即只限于一
摘要:抗辩权是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享有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权利,只有正确理解合同法中的三大抗辩权,才能在实践中正确地使用,也才能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键词: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合同…
关于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双务合同履行后的制度性安排,《民法典》第528条通过“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引入合同解除权和承担违约责任请求权,创设了新的“预期不能履行”的预期违约类型。
这几天就要论文选题了,但是我的头脑一片空白平常没有积累,现在已经追悔莫及更倾向刑民,贴近生活的选…一、经济法类二、商法类三、民法类四、诉讼法类五、刑法类六、宪法、行政法类七、国际法类八、法制史,法理学类一、经济法类1.论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
国际商法导论(二版).ppt,****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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