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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研院【2019】4号根据《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盲审暂行办法》,为了方便院系、导师、博士生安排论文答辩有关工作,正确理解、处理盲审意见和结果,特发布此实施细则。一、抽检盲审论文的评阅周期为50天,四次论文评审预定的完成时间为2月20日、5月20日、8月20日、11月20日。
由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匿名评阅,另外两份学位论文可同时进行公开评阅。二、匿名评阅方法1.为保证专家有充分的时间评阅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以下简称论文作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评阅意见返回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请博士生根据自身情况要求,合理安排学位论文送审时间及答辩时间,以免耽误学位授予事宜。四、评审结果查询研究生可通过“管理系统”中“学位论文送审情况”…
4、学位办指定专人向评阅专家送交聘书及评阅材料(论文、评阅书等),评阅时间不少于3个月。评阅专家应在认真审阅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论文是否可提交答辩、是否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等提出明确意见。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生学位工作日程安排发给你们,请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博士生的学位申请等相关工作,并请提前通知博士生严格按照学位工作日程做好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评审、答辩和学位申请等工作,确保博士学位论文质量。
步骤四、资格论文审核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于10月10日前携带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检索报告、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见附件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其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应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
各有关人员:为做好2020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通知如下:一、网上申请:所有论文评阅申请人须在2020年1月8日前,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相关申请:2016级及以前的研究生请登录旧版“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IE浏览器直接访问网址:http...
博士生在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和博士学位论文达到上述要求的基础上,经导师、所在学位点预审同意后,方可向校学位办提请论文评阅和答辩。在举行论文答辩前,校学位办应聘请不少于5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为论文评阅人(校外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
按照校学位办通知,2021年秋季及以后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全部按照新的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以下两种情况按照老文件相关政策申请:1.已按照旧规则评阅的学位论文,继续按照旧规则完成所有论文评阅工作。
很多评阅意见指出论文选题、研究方法或论证分析的学术性、科学性不强;或者直指整篇论文、整个研究的学术性不足;更有评阅意见直接指出,是否具有学术性是博士学位论文区别于“教科书"、“工作报告”、“材料总”或“政策调研报告”的核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