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吹萧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读完《红楼梦》不知怎样写读后感的开篇,只是感觉肚子里有许多感受一齐迸发。不知先写什么,只有把 曹老先生的开篇诗《金陵十二钗》拿出来借用一下。《红楼梦》是中国人引以为骄傲的文学名著,也是世界文化宝库中光彩夺目的瑰宝。我认为它是一部小说体的清代百科全书。从《红楼梦》中可以看到清代的政治、经济、文化、服饰、饮食、爱情、习俗、哲学。文学价值方面:人物的生动描写 、故事的情节发展、特定的历史环境都写的有声有色。《红楼梦》的各种价值数之不尽、用之不竭。由此也产生了专门研究《红楼梦》的红学派。其他东西我们先不提,单是读《红楼梦》的第一感觉那就是人物写的极其生动、精彩。也许大家都看过电视版的《红楼梦》,不是电视拍的不好,这种对人物的生动描写确实感受不到。举几个例子,书中描写黛玉的,描写贾家三姐妹的“肌肤微丰,和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没,观之可亲。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身量未足,形容尚小”。简简单单的几句话把三个小女孩描写的栩栩如生,就像三个人站在自己面前。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描写不止从表面更从生性特点背景进行描写。从精神上到体态上都表现出了唯美。贾宝玉自幼受到祖母的溺爱,在祖母这边屋里住。“和姐妹一处娇养惯了的”,“无人敢管”。他在十二三岁时受到贵妃姐姐贾元春之命,随从姊妹搬到大观园去住这就使贾宝玉的现实生活环境产生了独特。使他有机会与封建现实进一步隔离开来。在另一种与封建主义范畴相被的生活方式中生活,并未受到封建主义的统治势力熏陶 。他生活在与罪恶腐败的统治势力鲜明地对照的女孩世界里。对于林黛玉我感觉她那种病态美:矫柔造作、敏感多疑、爱使小性子的有机化合的性格表现的惟妙惟肖、淋淋尽至。她是悲惨的,对于她的悲惨我想用一句李商隐的诗来形容“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在 《红楼梦》第九十八回里书中的主人公林黛玉终于熄灭了她生命的火焰!人们仿佛特别感到这个少女的生命价值。他活者是大多数人的夙愿!林黛玉生根于我们的记忆中正是她用爱情,用反抗有她特有的眼泪和痛苦以及她所特有的多疑、多愁善感等等有机化合的性格。在林黛玉对香菱说的一段话中:“你说他这‘上孤烟’好,你还不知到他这一句还是套用了前人的。我给你一句瞧,比这个淡而现成”。说着把陶渊明的‘嗳嗳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翻了出给香菱林黛玉在她的诗中所表现的那种哀怨纤愁,清研雅丽的风格,并不防碍她欣赏陶诗的自然朴素。《红楼梦》中每一个人都写的惟妙惟肖王熙凤的尖钻刻薄但又不失一个精明能干的好管家,把贾府治理的有条有序!充分显示出作为大管家家的风范,薛宝钗是一位典型的中国古代好女子形象。在贾府可谓是知书达理、通晓是非的人。《红楼梦》可谓是中国古代典型人物百科全书。一部小说最主要的是要有吸引人的故事情节。《红楼梦》全篇以宝黛的爱情为主线。风花雪月、儿女情长之事占了极大篇幅。但是,以我们今天的眼光看来,这一片风花雪月是对生命本身一份极其新鲜浓厚的兴趣。就宝黛二人的婚姻而言,这种以个人私欲为基础的爱情婚姻必然与当时封建社会权衡利益婚姻产生矛盾。在四大家族中,裙带相连,亲上加亲,进一步高攀权贵加固靠山。宝黛的爱情最终也只能以悲剧作为结局。渴求自由恋爱婚姻自由的主观乐园也只能在梦幻中的境界里找到。宝黛的悲剧也折射出时代的悲剧。然而全书所展开的内容是那样的广阔。《红楼梦》是属于那种世界文学使上为数不多的巨大作品,它不是从生活中抽取了某一个故事来写。出现的人物限制在这一个单一的故事范围之内,而是在我们面前就像展开了生活的本身。人物是那么的复杂,纠葛是那样的杂乱。但四大家族中主次分明,主要写了荣国府。也可以说,这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环境。作为大学生我不知道是否应该谈恋爱,也许大学生活中的恋爱就像宝黛的爱情一样都有可能是悲惨的结局。作为学生我们没有经济来源。恋爱只是梦幻中的境界,不现实吧!不过找到林黛玉那样的女子。即使在虚幻的境界里也值。作为文学的瑰宝《红楼梦》的艺术意蕴是最值得探究的。《红楼梦》在问世之初,人们大都把它作为一部言情小说来加以理解和对待。但齐裕琨先生在其主编的《中国古代小说演变史》中将中国古代小说分为志怪传奇小说、神魔小说、人情小说、讽刺小说和公案侠义小说八大类。将《红楼梦》归结为人情小说,并称其为“人情小说的最高范畴”。其实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给男女主人公们以相对自由的发展空间。但只是梦中境界。大观园终究不能脱离当时的社会而自成世界。这表明没有所谓的“世外桃源”任何事物都要有一定的环境,大的环境决定一切。宝黛的爱情悲剧有强烈的震撼力和感染力!其实宝黛之间的感情纯真、执着。黛玉对宝玉一往情深。更为难得的是他们的感情是建立在对生命之美的共同感知与不舍之上的。林黛玉的《葬花词》感慨生命的奢华与残忍时,竟能让宝玉意乱情迷,恸倒在山坡上。他们这一刻的相通,实际上是一种心有灵犀一点通,生死与共的心灵感应。对这种情感是无人能理解到的和感受到的。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是全书的高潮部分,这也是人们同情黛玉的原因之一。晴雯在临死时还可以与宝玉交心相谈,但黛玉没有得到一点的安慰。她的一片痴心抛空了。最终把各自的心事埋藏在心底。导致心事“终成空话”的结局。那份无奈,那份悲哀痛彻肺腑,刻骨铭心。使他们的悲剧爱情具有如此强的震撼力和感染力。“在那种时代,一切美好的东西----美的情感,美的人美的心灵,美的情操,只能有一个命运----毁灭。那是一个容不的美,容不得真,容不得人性的时代。一切的美,越美就毁灭的越快、越残、越彻底。(张海英著《红楼梦对》我说》)。这是真理啊!一个权利益交横的封建王朝。怎容的下这些美?他们只注重权利、利益,相互利用、相互斗争。完完全全抛弃了人性。这也体现了对感情对人生对社会的诸多诠释。我想曹雪芹的化身是艺术化了的宝玉,只不过通过小说的形式展现出来呈现给我们。他对当时的现状深恶痛绝。体现了启蒙思想的内涵,是中国的启蒙思想家。只是以小说的形式展现思想内涵,这也许是被列为“禁书”的原因之一。韩愈说:“夫和平之音淡泊,而愁思之声要渺;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亦好也!”艺术上好象有这么一条归律:越是忧愁哀思的东西,也就越具优美,有动人的魅力。正所谓“文必穷而后工”《红楼梦》的悲剧感染力也印正了一点。其实,不然一件完美无暇的玻璃球在你的身旁打碎,你心中会没有一点感觉?《红楼梦》就是在这样一个美女如云、才华横溢的大观园人群中。一个个相继病倒与死去,你会一点感觉也没有?正是这悲剧给我们无比的震撼力和感染力。使我们产生了怜惜。《红楼梦》还给我们无比丰富的中华文化像饮食、服饰等等!让我们先看看几段《红楼梦》中的饮食吧!第四十四回“每人跟前摆一张高几,各人爱吃的的一两样,在一个什锦攒心盒子里。盒子样式,仪随之式样,每一人把乌银洋錾自斟壶,一个什锦珐琅杯......”在这里主要写充满雅趣的饮馔方式和款仪,渲染排场和礼仪。《红楼梦》的菜谱可谓丰富多采,如果照其烹饪,可以开一家美食餐厅。《红楼梦》描写了封建贵族的日常生活。如吟诗、作对、猜谜、行酒令、绘画、下棋、观戏、游园、饮食可谓文化百科大全书,文化大观园。贵族家庭的日常生活,从衣食住行到送往迎来。内部的你争我斗、婚丧嫁娶应有尽有。中华风俗习惯表现的淋淋尽致。读一遍《红楼梦》获得许许多多知识。再读一遍获得许多感悟。难怪会有“红学”的专门研究派别。这么好的一本书像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它不仅仅是一部言情小说,更重要的是它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谁能解其中味”让我们一起解其中味!领略其中的韵味!
似曾相识SaMa
在语文教学中,在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倡少做题、多读书的同时,还要鼓励学生自主选择阅读材料。要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教师有必要把课外阅读纳入教材编排体系,突出和强调课外阅读的重要性。作为一名语文教师首先要从名著阅读的认识开始,找出学生阅读兴趣所在,制定一个合理的阅读计划,从而教学相长,共同在名著阅读的愉悦中提高文学素养。据了解,学生家里能提供文学名著,并支持文学名著阅读的不到15%,不能提供文学名著的却达12%,不支持阅读文学名著的,更是高过31%,其中怕影响学习的占94%。这部分家长往往认为上学就只是学习课本知识,考个高分,而对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知之甚少,对课外阅读的重要性理解得不够到位。因此,如何转变家长观念,增强学生名著阅读意识是当务之急,是通过学生文化素质的提高进而改变家长的观念。在应试教育下老师的评价机制,导致整个教学环节只重视短期效应,拼命练题,名著仅仅提到为止。而大部分教师不重视学生因此,语文教师要转变观念,从思想上重视课外阅读,把课外阅读当作语文学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学生来说,阅读是语文学习中基础的基础,关键的关键。他们知识面可以通过阅读来拓宽,他们思维不够活跃,可以通过阅读来促进;他们语感可以通过阅读来培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有一定量的积累才有质的飞跃,唯有博览群书,才能在潜移默化中受益。缉怠光干叱妨癸施含渐语文教师必须将语文文学名著的阅读与语文教育引向一个良性循环的道路,语文能力的提高必须有量的积累,文学名著阅读可以锻炼学生的自读能力,有助于他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文学名著的阅读是培养学生人文素养、训练思维品质的最好范本,名著阅读还有助于解决工具教育与人文教育的矛盾。文学名著阅读对青少年心灵,人格的培育有特殊功效。文学名著的容量,所反映的社会现实丰富而深刻,文学名著阅读对于本身缺乏生活经验的学生来说是一种特殊的营养,对建构学生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心灵,人格的培育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总之,针对当前初中生名著阅读的现状,作为语文教师要切实肩负起责任,用富有个性的教育技巧,引导学生、激发学生的名著阅读。
小宝151205
一.目前我国房地产中介市场发展现状加入WTO后的中国,房地产中介市场这块蛋糕的诱惑力越来越大,二手房、写字楼和住宅租赁市场的预期利益至少还有十几年的荣景,房地产中介服务仍然大有可为。笔者就以中介服务最为活跃的上海为例,2002年之前在上海,外资中介机构在国内主要从事的是中高档物业,如以豪宅、休闲不动产、商业不动产等为主的租赁买卖业务,而本土传统的中介机构则主要从事中低端的物业,如普通二手房、商品房……今天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再是单一的房地产咨询、价格评估,还有房地产经纪等活动,房地产中介企业也不再是单一为卖方(即一级房地产市场中的房地产开发商和二级房地产市场中的房屋产权人)服务,更多的要对消费者即购房者负责,充当着"中间人"这一角色。在这些专业的交易活动中必然产生专业类型的风险,因此参与房地产中介法律关系的各个主体需要对房地产中介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风险加以了解并作出积极的预防措施。二.房地产中介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房地产中介从法律角度解释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中各个主体的联系主要是通过与房地产中介有关的合同。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常见的合同有委托代理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等。作为房地产中介机构以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购房者等合同主体其签订合同最基本的目的是在交易过程中尽可能地避免风险,实现交易目的,获得预期利益。(一). 通过中介进行房屋买卖是目前房地产中介机构容易出现法律风险的一项业务,其中比较常见的法律问题有:1. 来自交易主体方面的风险。交易主体的风险一般指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的主体缺乏必要的法律要件,就是说出卖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对于不同的房产所有人,其在房地产市场进行交易的动机各不相同,有的人想卖小房换大房,有的人想低价买高价卖,有的人则是由于出现法律纠纷或陷入债务危机,还有的人是由于婚姻变故或是家庭纠纷。例如,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房屋产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将房屋出售;职工不告知单位便把单位拥有部分产权的公房出售等等。上述情况在认定合同法律责任时一般认定合同效力待定,或者直接认定合同无效。买方委托中介机构选购房屋,是出于对中介机构专业人士的信任和信赖,因此,对于交易主体是否合法,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果中介机构未尽审查义务,导致合同无效,给交易一方造成损失了,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2. 来自交易标的物的风险。交易标的物即是用于交易的房屋,中介机构应当对房屋的有关情况予以调查,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中介机构应当告知该交易标的物不能进行转让:①交易标的物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人拆迁范围;②房屋权属有争议或者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而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③房屋已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权属转让的;④交易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瑕疵等。如果房地产中介机构明知该房屋存在上述情况而未尽告知义务,给合同一方(一般指买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是委托人(一般指卖方)刻意隐瞒制造虚假证明等而给房地产中介机构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由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来自交易合同、交易手续方面的风险。房屋属于不动产,其交易规则有别于一般动产。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并不意味着就此产生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法律后果。买卖双方要交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才会核发过户并颁发产权证书。但是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如果双方对交房时间、付款期限等约定不明引发争议,其中一方的权益必然受到损害。为保证交易目的的顺利实现,房地产中介机构还应提示交易双方对诸如交房时间、付款方式等条款作出明确的约定,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使房地产中介机构避免不必要风险和损失。房地产中介机构如何防范以上述及的诸多的法律风险,关键是应当在交易前对交易房屋的产权等情况作一个彻底的了解,谨慎与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委托代理、独家代理等关联合同。同时为了避免给委托人造成损失,还应认真审查该房屋产权证明、有无权利限制等情况,如中介机构未能尽到谨慎审查的义务,致使房屋产权人或购房者因此遭受损失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二). 房地产评估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风险:1、过失引起的风险。这一风险包括估价师未尽到义务、受客观条件限制,对可能存在的事项未能如实披露等。一般情况下,估价风险与主观因素关联较大,如因专业能力和工作态度导致产生风险。专业方面的风险如估价人员未能正确掌握房地产价值标准对估价的影响,使估价目的与估价方法、估价价值不匹配,或估价报告文字叙述不当,造成委托方误解,或估价人员对评估参数及评估信息资料真实性的甄别、价格含义等缺乏正确的把握,而导致估价结果与事实相差悬殊,从而引发估价纠纷风险。由工作态度引发的风险,主要表现有估价人员工作态度不认真,估价报告质量低劣,或受自身执业能力限制,使估价结论发生较大偏差,在未明确委托评估房地产的情况下,就盲目估价,导致估价不实。另外在对国家相关政策理解不够充分的情况下,轻率确定经济性贬值率或贬值额,以及估价人员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使估价结论失去公允性,从而发生经济纠纷的风险。2、非过失风险,主要系客观因素引发的风险。包括估价师与他人恶意串通、明知对方有隐瞒行为仍出具虚假估价报价等。除估价人员本身原因外,由客观外界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风险也比较多,通常情况下有,委托评估房地产的情况未能真实告知评估人员,或有意拖延提供有关证件而造成评估不准确造成了经济纠纷,例如隐瞒产权不明晰、产权证明文件不完整等情况,致使估价严重失实。同时,法律、经济政策等方面不可预料的变化也会导致某些风险。另外,由于我国统计资料的发布存在不系统、不完全、严重滞后的问题,给估价操作带来难度,易造成估价失实而引发争议。委托方对估价报告使用不当,也容易产生风险,造成经济纠纷。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其中专章对房屋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和机构、业务的管理予以了规定,对于其法律责任未有专门明确,只是强调了违反管理规定的一般罚则,即行政责任问题,对于刑事责任规定了"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泛的法律责任还包括民事法律责任,通常,合同责任既包括合同约定的责任,同时也包括法律规定的责任。其中,合同各方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违约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责任;对于没有约定的情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追究违约方责任。中介机构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以及居间代理业务等方面的服务,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有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赔礼道歉等,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对此《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已有明确规定。 ·······························说行天下 朋友推荐的小说网站大全好东西和大家一起分享的哦
安吉拉pig
写作思路:根据题目要求,以“阅读古典名著的重要性”写一篇议论文,书写阅读古典名著的好处和重要性,从不同角度的观点对阅读古典名著进行衬托,正文:
什么是名著阅读?顾名思义,就是阅读有名的书。但是,书又分很多种类。所以,我们要挑适合自己的书,那些对自己有帮助的书,其实也算得上是“名著”了。当然了,切切实实的名著还应该是文采斐然,文学价值高的书籍。
为什么要进行名著阅读?一说到名著阅读,很多同学就会叫苦。说:”这本书一点意思也没有,内容也不精彩,我一点也不喜欢,不看。”还有的人会说:“每天这么多的作业,等着我去完成,哪里还有什么时间去名著阅读呢?”
等等诸如此类的话,我已经是听多不见怪了。尽管名著阅读的确会花费一些我们的日常时间;有些名著也确实难以下“咽”。但是名著阅读背后带来的好处还是非常有诱惑力呢。
对于日渐严格的高考来说,毫不夸张地说,得语文者得高考。文言文阅读、现代文阅读,无疑是占了很大的分值,而考试的题材也是越来越多样化,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如果没有浓厚的课外积累,你拿什么和人家竞争呢?
其二,名著阅读既可以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放松我们的身心,培养自己对于课外阅读的兴趣,更是可以修身养性,何乐而不为呢?
可能对于一部分的同学来说,进行名著阅读只是为了完成老师交代的任务。于是他们就从老师给予的任务表里,挑着读。更有甚者,连书也不会去买或者说去借。我个人认为,名著不仅要看,还要慢慢的品味,细嚼慢咽才能体味到名著里的文学味,最好是反复多读几次。这样才能找到藏于文字中的精髓。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古话鲜明的体现了名著阅读的必要性。我曾在网上见过这样的一幅图。图中把书作为台阶,你的阅读量越多,你的台阶就越高,你对于这个世界的了解就越多。没看过书的只能看到世界的花花草草,有了一定阅读量的看到的是世间的人情冷暖,而积累的大量阅读量的则站在了云端上。
这并没有夸张,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难道不是如此吗?必要的名著阅读,可以开拓你的眼界,增加你的学识,更能从一定的程度上,改变你的气质。活到老而学到老。因此,名著阅读是十分必要的!
昌乐育才双语学校 刘金婷 一、课题提出的背景 一是课程改革的需要,小学语文课外阅读指导方法的研究。《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小学语文教学应当让学生“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
论文格式怎么写 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中文题目。(二号宋体加粗) 2、作者姓名:作者所在单位名称,所在省和城市名称,邮编,如多名作者则分行依次排列。
第一步要先初筛论文,可以根据论文的标题及关键字来判断,这一篇论文是不是自己需要阅读的。第二步是阅读文章,着重注意图表以及注释,还有引言。第三步是精读文献,仔细阅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读完《红楼梦》不知怎样写读后感的开篇,只是感觉肚子里有许多感受一齐迸发。不知先写什么,只有把 曹老先生的
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生力军,必备的法律素养是其立足社会的核心条件。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方面论文,供大家参考。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借款人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