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有雨啊
《偷书贼》该小说以独特的第一人称的死亡视角来描述 故事 ,用拟人的手法将“死亡”还原成一个人的形象,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偷书贼》 读后感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偷书贼》读后感
“马克斯,没死,太好了,他没死!”
在《偷书贼》最后的篇章,马克斯回来了。真是太好了。但是,休伯曼夫妇和鲁迪怎么就死了呢?死得那么突然,太戏剧了,我有点接受不了。可是,人生不就是这样不可理喻吗?
看完后,我盖上书本,一边又一边得摸着书皮,感叹着生命的坚强与脆弱。那一幕幕感人的片段清晰得浮现在我的脑海里。爱读书的莉赛尔、拉手风琴的汉斯、打不死的鲁迪、犹太 拳击 手马克斯和汉密尔街三十三号……
《偷书贼》描述了在残酷的战争中,一些淳朴而善良的故事。这本书,可以说是我看过那么多部外国小说中,最让人揪心,最让人寒冷,却又最让人感到温暖和爱的一本书。书里描写的是黑色的纳粹德国时期,一个充满恐惧、饥饿、寒冷、灰暗和死亡的时期。所以,书里的第一主人公“我”不是人,是“死神”。作者通过“死神”的角度,把我们带入偷书贼的世界。
在冰冷的列车车厢里,一群憔悴的犹太人,一个咳嗽得很严重的小男孩。深夜,死神悄悄得带走了那个咳嗽的小男孩。这时,他发现一个女孩一直看着他。就此,死神认识了莉赛尔。那年,她9岁(1939年1月),亲眼目睹了弟弟的死亡。在弟弟的埋葬仪式上,她偷了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
汉斯
在失去亲人后,莉赛尔认识了休伯曼夫妇。由于经历了太多无法承受的痛苦,莉赛尔每晚不停得发噩梦,恐怖让她无法入睡。就在这时,汉斯每天晚上都会在床边看着女孩,哄着女孩睡觉,有时会为被噩梦惊醒的莉赛尔弹奏手风琴,温暖着女孩的心灵。这是一个多么慈祥和善良的“父亲”。等莉赛尔上学了,汉斯会坚持每天晚上爬起来,拿着油灯,与女孩一起在地下室读书认字。有时甚至整夜不眠,陪女孩读书。
汉斯曾经有个犹太人朋友,所以他并不赞成纳粹。在那个疯狂的时期,书里的汉斯是少数有良心和信仰的人,真正的人。他会在饥饿的犹太人倒地后,伸手扶起,并递给面包。即便这样让他遭受了纳粹官兵的鞭打。他会免费帮穷人刷油漆,即便没有回报。他会信守诺言,冒着生命危险,与全家一起保护一个犹太人。
汉斯是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角色,因为他善良,纯粹的善良。
鲁迪
随后,她的生活里出现了一位活力四射的小男孩鲁迪。一个调皮捣蛋但心是温暖的小男孩。他很重感情。当莉赛尔的书被人丢到冰冷的河里时,他可以奋不顾身得跳下去水里帮她捡起来。即便这样让他大病一场。他很勇敢且机智。在看到那些饥饿的犹太人时,他会骑着单车,冲向犹太人队伍撒面包块,且能快速躲避纳粹士兵的追打。他很细腻。在看到飞机残骸里的快要死亡的飞行员时,他会急忙从飞机的工具箱中,拿起小熊玩具放到飞行员的怀里,让他含着微笑死去。
可是,死神最终还是夺走了他,一个年轻的男孩。真是可恨。
马克斯
让莉赛尔改变一生的,应该就是马克斯了吧。一个犹太人,一个战无不胜的拳击手,一个头发像羽毛一样的二十几岁的小伙子。
为了躲避纳粹,他的德国朋友帮他安排了车票找到休伯曼夫妇,住在了他家地下室里。也是他的出现,把小说渐渐推向了高潮。让我们真正体会到休伯曼夫妇的伟大,也让莉赛尔学会照顾人,真正得成长。
为了不被人发现,马克斯每天只能在地下室度过。下雪天,地下室会很冰冷,汉斯不顾被别人发现的风险,执意让马克斯上屋在暖炉边睡觉。每周二,莉赛尔会特地到垃圾堆里找废旧报纸,找空的字谜给他填。每天晚上,莉赛尔会下到地下室跟马克斯一起分享噩梦,一起读书。
还有很多感人的片段,这些都深深记在我的脑海里:
莉赛尔生日那天,马克斯发现自己没有礼物可送,他就自己画了一本书给她。
在 圣诞节 ,外面下着雪,莉赛尔想着跟马克斯一起分享雪,就一桶桶得把雪往地下室搬,与马克斯一起堆雪人。但也因此差点要了马克斯的命,就在马克斯与死神抗争时,莉赛尔守候在床边,送了13个礼物,不停得读书给马克斯,不停得读……
在所有人都跑去防空洞躲避飞机袭击时,马克斯偷偷得上楼拉开窗帘看了下外面的世界。这是22个月以来,他第一次看外面的世界,唯一的感觉是“从汉密尔街的一扇窗户望出去,星星灼伤了我的眼睛”……
当马克斯不得不因为要躲避纳粹搜查离开汉斯家时,他在约定的树下留下了最后的留言“你们为我做的已经够多了”。从那以后,汉密尔街三十三好成了一所沉默的房子。沉默不是安静或镇静,也不是平静……
就是这样一个充斥着死亡的时期,他一个犹太人,为了活下去,在地下室渡过了近2年的不见天日的日子。然后又为了不再拖累别人,含着感动和愧疚的心情主动离开,勇敢得去面临死亡。这是怎样的一种心里挣扎。我一次又一次被他感动。
在马克斯失踪后的几个月里,经常会有犹太人囚犯的队伍经过他们的小镇。莉赛尔每次都要认真得在人群中去寻找马克斯的脸,她很不安,很纠结。即想知道他是否还活着,又怕在囚犯堆里见到他。直到最后,在最后一个队伍中,她找到了他。
“游街的队伍里,到处都是犹太人的胳膊和大腿,破烂的制服。还没有士兵发现她,马克斯警告她。‘离开这里,莉赛尔。’他甚至师徒把莉赛尔推出去,但女孩比他还强壮,马克斯瘦弱的胳膊推不动她。她继续在这群肮脏的饥饿的人中行走,一脸迷茫。“
这个片段,让我心痛,很伤心。我和主角一样,都在哭泣。
那次之后,我们都以为马克斯会死去。但最后,他又回来了。在莉赛尔再次一无所有时,马克斯回来了。上帝是眷恋莉赛尔的。
《偷书贼》是一本让你感到爱和温暖的书。虽然它是死神写的,但是它却充满着人性的善良和爱的温暖。是那种纯粹的善良,不为什么,不求什么。是那种真挚的爱,真心的交流。这种善良让爱跨越了种族,这种温暖让绝望的人找到希望。
这就是在发生在那个变态的纳粹时期,是那么的真实,那么的伤感,那么的感人。试想,换做是我们在哪个时期,会像汉斯那样愿意顶着被鞭打和死亡的风险,给予无助的犹太人帮助吗?试想,换做我们,会坚持帮助一个犹太人,让温暖和爱给予他重生的勇气吗?试想,换做我们,在受到鞭打或惩罚后,还会一如既往得继续做好事帮助别人吗?试想,换做我们,我们会不被局势所迫,坚守信诺,不背弃朋友和自己的良心吗?这些我不知怎么回答。
文学作品的正能量是无穷的。《偷书贼》就是正能量的发源体,它给我们读者带来无穷的正能力,很温暖的著作,你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偷书贼》读后感
这是一次盗窃!
每个人都应该读马克斯·苏萨克的《偷书贼》!
——菲利普·亚尔达(英国著名 儿童 文学作家)
在《偷书贼》中,那个收留了犹太人马克斯·范登伯格的男人叫汉斯·休伯曼,他是个油漆匠,也是个业余的手风琴演奏者。他收留这么身份这么特殊的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马克斯的父亲在一战时救了自己的命。他和妻子罗莎还收养了一个名叫莉赛尔的女孩,她就是本书的主人翁。莉赛尔和休伯曼,以及马克斯·范登伯格的关系就是本故事的主要线索。
为了展现是死神自己在讲述的这个故事,先得描述莉赛尔的弟弟的死状,对于本书的主旨来说,这也许有点让人不太舒服。但在苏萨克的笔下,这种叙述的设置非常独特。他让叙述者死神用一种冷静而富有感情的语调来评论人类对人类的残暴。在叙述时透露一点尚未发生的事呈现出一种雅致的平衡:有时让人误解,有时又全是对的。
在书中我们看到不同类型的德国人,从效忠纳粹的到汉斯·休伯曼这样的,苏萨克并不偏向哪一方,只是对人类纯洁的灵魂给予极高的评价。
在《偷书贼》中,除了莉赛尔,还有一些很特别的人物,像从来不承认儿子已经死去的市长夫人,莉赛尔的养父母等。
作为纽约时报的畅销书,《偷书贼》在有些国家被视为青少年读物,有些国家则作为成人读物。我能说什么呢?毫无疑问,大家都应该读。使人不安的、引人思考的、喜剧的、悲剧的,专断地说一句,这本涵括的内容惊人的广泛,它是部相当重要的作品,怎么评价都不过分。
普利策儿童文学获奖作家苏萨克大胆地尝试着写了一本给成人看的小说。
小说的叙述者很亲切地介绍了自己,却拒绝说出自己名字:死神。他的工作是 “把灵魂传送到来世”,不久,他将会非常忙碌。
是死神在讲述莉赛尔的故事,“只是个真实的小故事”,莉赛尔的乐观向上,还有那些她面对死神来临的艰难时刻。
《偷书贼》显示了自我力量的胜利。虽然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死神享有毁灭一切的自由,但是它对德国人造成的伤害从来没有毁灭年轻人的勇气,它只是轻轻地告诉了我们如何度过这岁月。
苏萨克在而立之年写了一部最不平常、最引人注目的澳大利亚当代小说。他把书中的最后一句话留给了死神,死神承认:“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
我们在书中遇到的那些人也把勇气转给了读者。
——皮特·皮尔斯 澳大利亚教授
《偷书贼》读后感
这是一个死神讲的故事。
让死神也为之动容的故事。
讲述的,是与他遇见三次的“偷书贼”——莉赛尔·梅明格这个小女孩的故事。
二战期间的德国并不太平。
莉赛尔在短短两天内经历了弟弟死亡,妈妈把她送到养父母家然后狠心离去。所幸,莉赛尔的养父母休伯曼夫妇对她十分的好,虽然家境并不如何,尤其是莉赛尔的爸爸——汉斯·休伯曼总能给莉赛尔许多惊喜与乐趣。在莫尔钦小镇,她结识了一位喜欢她的小男孩——鲁迪·斯丹纳。他们将一起走过许多时光。莉赛尔因为当时的年代背景和家境经历了生离死别、和爸爸妈妈一起窝藏一个犹太人,甚至偷书。偷书贼这个名号起先是鲁迪赐给她的。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下去,正当莉赛尔为之感到满足的时候,变故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先是鲁迪青年团精英夏令营给看上了——不过好在,上帝保佑,他最后没有去。但是鲁迪的爸爸和汉斯·休伯曼给纳粹党征入了军队。几个月后汉斯·休伯曼失小得大,因受了点伤而得以回家。
死神之前就已经告诉我们。
两年之后。莫尔钦的许多灵魂会被他带走。然而其中,仅仅不包括莉赛尔·梅明格.
炸弹最终还是来了。那个夜晚,莉赛尔正在地下室沉迷写作然后就在桌子上趴着睡着了。收音机没有发出布谷鸟一样的声音,警报也整夜未响。她最终还是亲吻了那个头发是柠檬色的男孩——尽管他已经感受不到了。而她最爱的爸爸妈妈,店主迪勒太太,霍菲佩茨尔太太,还有……都死于这场没有预警的空袭。
死神也提到了,战争是他也非常不喜欢的东西。他也会累。他不明白人类为何要自相残杀,更不懂犹太人被屠杀的原因。战争是残酷的,种族歧视也是残酷的,然而作为战争挑起者的德国,它的子民们也并不好过,读完这本书的我也十分震撼。整本书的道理浅显易懂。相信我会更加珍惜现在的和平日子,保卫和平,倡导和平。珍惜当下努力学习。
而莉赛尔对文字的热爱也深深令我触动。文字已经不只是物质,显现的工具,更是一种精神食粮。而我,对每本作品已经书籍,突然就无比尊重起来。
全本书并无过多华丽的修辞,因为是客观角度描写死神并无过多的情感流露。但却把每个人物的情感表达的淋漓尽致以及各种环境天气,只是简单的几笔却生动传神。
这可能会是我一生受益及难忘的,它将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始终生机勃勃地清醒着,让我形成一种与生俱在的感觉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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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我的读书故事初三作文800字
我以前是一个不爱读书只喜欢玩游戏的顽皮男生,整天想着玩,什么“三国杀”、“天天爱消除”、“造梦西游”等等我都玩得烂熟于心。自从姐姐有了一间漂亮又宽敞的书房,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一次,我顺手拿了一本《吹牛大王历险记》,随手翻阅几页,不料,却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住了。我告别了游戏对我的诱惑,沉浸在吹牛大王的世界里。这是一篇世界名著,讲的是一个叫孟豪森的人,是有名的吹牛大王。他幻想了许多异想天开的冒险故事。比如他可以利用眼睛冒出的火星打中野鸭;用一根串了猪油的针串到了七只松鸡;骑着炮弹飞行等等。吹牛大王的故事风趣幽默,丰富的想象力令人难以置信,让人爱不释手。看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几本书,忽然觉得书中的世界比游戏更广阔、更好玩。从此,我就喜欢上了这些蕴含着各种知识的书籍了! 为了能够读到姐姐珍藏多年的书,我和“惜书如命”的姐姐多次发生了“战争”。在“战争”中我与姐姐斗智斗勇,各有胜负。因为我不小心把姐姐的一本《球球老老鼠》弄丢了,姐姐大发雷霆,把我痛斥一番,扬言再也不借书给我看。以前我只要写下借条,约好什么时候还就可以把书借到手了。自从把姐姐的书弄丢之后,她就把我列入了黑名单,不愿意借书给我,甚至还把书房的钥匙给藏起来了。这可怎么办呢?我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读书的欲望如同倾泻而下的河水——一发不可收拾!我绞尽脑汁,一定要想办法找到钥匙才行。我天天到她家,把她家的角角落落都翻了个底朝天。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天后,我终于找到了宝库的钥匙了!我欣喜若狂却又不得不偷偷摸摸的像小偷偷珍宝一样的去偷拿姐姐的书看。 有一次因为书的内容太搞笑了,我看得入了迷,没有及时拿回家慢慢看,正当我沉浸其中哈哈大笑的时候,书房门口突然传来姐姐的一声大喝:“好啊!终于被我逮了个现行!我总感觉我的书被人动过,原来是你这个偷书贼!”姐姐一把夺过我正在看的书,冲我恶狠狠地叫道:“说!你又弄丢我几本书了?”“冤枉啊!全部都在的,我只是看看,一本都没弄丢。”我委曲地小声辩解。“那你以前怎么把我书弄丢了的呀!你说你说呀!”姐姐又开始像母老虎一样发威了。幸好妈妈闻声而至了,她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对姐姐说:“你这个爱书如命的人呀!不要和弟弟吵了,我再给你买十本,不过以后你得把书借给弟弟看,弄丢了还是以一赔十这样可以吧?”“成交!”姐姐一听立刻眉开眼笑。感谢妈妈,我就这样被她从姐姐的黑名单里解救出来!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精神的粮食,是我们的好老师、好伙伴,我们要趁着青春年少多读书、多好书,为将来奠定基础。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吧!
②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800字
我的读书故事 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酒瓶,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那颗颗耀眼的星星。 谈到读书,我便忍不住把自己的心里话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我从小就会听大人们讲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的内容很有趣。而且,我还认为读书是每个人在人生必须经过的一条路。书可以让整个世界变得更有趣,令人生变得丰富多彩,让个人变得更有品味。 我仍然依记得,在我7岁的时候,我读了拼音版的《国王的新衣》,我觉得故事中的两个非常狡猾、可恶。9岁时,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以前那天真而可笑的想法时,不禁为自己的幼稚感到有趣。12岁时,我再次读此书时,我感谢故事中那个诚实的孩子给我的启示。现在读此书,我看到的是国王的虚伪和大臣们的贪生怕死令来感到可笑、可悲。 我爱看书,是书令我自由地邀翔在知识的海洋里;是书令我写意地徜徉在科学的世界中,是书令我学会了真、善、美;是书令我明白了是非黑白;是书教会了我独立自强;是书让我领会了人生的真谛……在看《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敢、坚强,不畏困难的精神。想到了做人也要勇敢、坚强、不畏困难。在看《爱的教育》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书中人物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有一颗“同情之心“。在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知道了中知道了中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读书,可以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让我知道了作为女性的尊严,像裴多菲说的“若为自由放,二者皆可抛。”伏尔泰曾说过“劳动是快活的根源。”这句话中,我知道了劳动也是一种快乐。达尔文说过一句话让我感动,他说:“幸运喜欢照顾勇敢的人。”这句话使我懂得做人就要勇敢。 我感到我就是一个朴实的劳动者,辛苦的耕耘,而上帝喜欢照顾勤劳的人。我得到的不是水中月,而是累累硕果,似蜜的甜泉。我真佩服卢俊,他说:“耐心虽苦,成果却甜。”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③ 我现在想要一篇关于“我的读书故事“的800字作文。
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酒瓶,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那颗颗耀眼的星星。 谈到读书,我便忍不住把自己的心里话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我从小就会听大人们讲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的内容很有趣。而且,我还认为读书是每个人在人生必须经过的一条路。书可以让整个世界变得更有趣,令人生变得丰富多彩,让个人变得更有品味。 我仍然依记得,在我7岁的时候,我读了拼音版的《国王的新衣》,我觉得故事中的两个非常狡猾、可恶。9岁时,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以前那天真而可笑的想法时,不禁为自己的幼稚感到有趣。12岁时,我再次读此书时,我感谢故事中那个诚实的孩子给我的启示。现在读此书,我看到的是国王的虚伪和大臣们的贪生怕死令来感到可笑、可悲。 我爱看书,是书令我自由地邀翔在知识的海洋里;是书令我写意地徜徉在科学的世界中,是书令我学会了真、善、美;是书令我明白了是非黑白;是书教会了我独立自强;是书让我领会了人生的真谛……在看《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敢、坚强,不畏困难的精神。想到了做人也要勇敢、坚强、不畏困难。在看《爱的教育》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书中人物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有一颗“同情之心“。在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知道了中知道了中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读书,可以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让我知道了作为女性的尊严,像裴多菲说的“若为自由放,二者皆可抛。”伏尔泰曾说过“劳动是快活的根源。”这句话中,我知道了劳动也是一种快乐。达尔文说过一句话让我感动,他说:“幸运喜欢照顾勇敢的人。”这句话使我懂得做人就要勇敢。 我感到我就是一个朴实的劳动者,辛苦的耕耘,而上帝喜欢照顾勤劳的人。我得到的不是水中月,而是累累硕果,似蜜的甜泉。我真佩服卢俊,他说:“耐心虽苦,成果却甜。”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的读书故事 以树的年轮计算,长一岁,就多一圈年轮。那棵树应该多了6圈年轮了吧,因为它已伴我成长了6年。 我早晚习字读书,总不会忘了它,每学会一个字,就在它的绿装上写下这个字。 日复一日,再在上面写时,发现一些字的墨迹已不复存在。应该是被它吸收了,它同我一起增长了知识。 我想把它们留住,就把写了字的叶片摘下来,夹在我的书本里,成为我读书的印证,还在上面标上日期。 当捧起书本时,我感到很愉悦,因为有这么多的好伙伴陪我一起读书。 可是,好日子总比坏日子短,那些绿装换成了新装,全身黄黄的,已经干枯得不成气候了。那些墨迹也渐乎淡去,“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现在,是播种的季节。我想把它们埋葬地下,希望它们能够重新生根发芽,培养出下一代,让知识一代一代流传下去。真可谓:“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年复一年,我掌握的知识渐渐增多了,我的好伙伴也多了起来。他们有繁盛,也有衰败的时刻。面对繁盛,他们一如既往地辛勤劳作,有了收获,也不会自满;面对衰败,他们没有轻言放弃,而是在不断地磨砺自己,坚信“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一天,我做了一个梦,梦到那些伙伴都在相互攀比,说:“我比你强,你看我的字笔画最多,所以我的字是字中之王……”他们争论不断,最后让我发表看法。我镇定从容地说:你们都是胜利者。因为字是连通的,你们如果能够团结在一起,互相拼揍,就能出现一大串一大串知识。获得了独有及同别人互相学习得到的知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这个梦,让我清晰地认识到,团结就是力量,知识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滴水能够成川。 我的读书故事 我特别喜欢读书,像杨红缨、沈石溪、秦文君、冰心、梅子涵、鱼在洋……我都是他们的忠实粉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不错,但对于我而言,“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才算更贴切。 我说起来,还是有一段令人“感慨”的“书史”。 都说“多看书,多识字”真是一点都不错。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天天和我看《格林童话》、《红楼梦》、《安徒生童话》……中的情节。可我什么《上下五千年》、《红楼梦》只识字,不认情节。因为我觉得那些书太枯燥,没意思。在一年级识字比赛中有三四千字,也许是书看得多,一下就认了两千多个。 长大后,我也痴迷于读童话、现代小说、故事。我有一个雷打不动的铁习惯---每天晚上看挺长时间的书。爸爸不让我在睡觉前看书,因为我一看就忘了时间,第二天早上要老爸揪我耳朵才爬的起来。为了不让老爸老妈发现,我便和他们打起了“游击战”。他们来了我就把灯迅速关掉,他们走了又把灯打开。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老爸假装走进房间关了门,可实际上人还在门外。我中了计,老爸走进来责备了我两句,把房间电闸给关了。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想不到我还有一手:手电筒!为了老爸不在门缝看到灯光,我就躲在被窝里看。躲在里面闷了,就换口气,继续看,连老爸也那我没办法。 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也给我很多的“养分”---像阳光、像雨露,滋润我这棵小树能够更加的茁壮成长! 我爱读书。 是她释我—我的读书故事 打开一本书,世界便大了,心亦豁然开朗。 七年前的那个下午,窗外雨水涟涟,一如我心底的泪,滴打着屋前芭蕉。“一个女孩,读点书就行了,不用再上学了!”父亲的话惊雷般时时炸响耳畔。 抑郁中,随手翻开一本书,几行字句随意而来。“今手泽如新,而墓木已拱,悲夫!昔萧绎江陵陷没,不惜国亡而毁裂书画;杨广江都倾覆,不悲身死而复取图书。岂人性之所著,死生不能忘之欤?或者天意以余菲薄,不足以享此尤物耶?抑亦死者有知,犹斤斤爱惜,不肯留在人间耶?何得之艰而失之易也!”由于断章取义,不知其所以然,但其中的“或者天意以余菲薄,不足以享此尤物业?”于我竟是那么贴切,于是我重读此文,迫不及待。读罢方知,当年易安居士的无奈和失落历经千年穿越山川,如今复加于我身上。她为着遗失的文物古籍,我为着失却的读书学习。因为身有同病之苦,所以我惜她怜她,其实又何尝不是惜己怜己呢。 我借遍了所有能借到书的地方,读完了所有她写的书和写她的书。她,一个乱世女神,我为她的魅力深深折服。但历史大多只记住了她的“人比黄花瘦”和载不动许多愁的双溪蚱蜢舟,给她定为慢词代表,留给后人一个愁绪满怀的凄凉嫠妇形象。刚开始,我仿佛看到渐入暮年的她,孤守一冷清小院,依门北望,秋风扫着缤纷落叶在门前盘旋。慢慢地,她告诉我:的确,她是愁苦的,但她的愁少有离愁,多的是“北人不惯起来听的”家恨国愁;她是忧虑的,她忧己更心忧天下。“木兰横戈好女子,……但愿将相过淮水”她心灵深处的抗争和呼喊,一点不亚于名臣宗泽病危时拥被坐而喊的“过河!”但是,她看到的只是偏安都城的虚假繁华、岳飞的含恨离去和民族义士们的血泪呼喊;她看到的只是“才藻非女子事”堂而皇之的出现在那个孙性女子的墓志铭上,由爱国大诗人陆游亲手书写,并大赞其好。她无话可说,环顾女界无同类,再看左右无相知,其中凄凉她只好一个人独自咀嚼。没有放弃,她以心抗世化愁为美。“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其中真情大志,直须千年品评。“秋风秋雨愁煞人”,她终于等来了自己的知音,只是,时光荏苒,一去已经三千多年了。 现在回想,我之何幸,在无奈苦闷之际,能遇上千年前的乱世女神,能一“睹”她的迷人魅力;我之何幸,在即将绝望之时,能和千年前的乱世美神对话,知道了有一种生活叫抗世。 诚然,我家贫寒,可比之于三千年前那个乱世,这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女子读书无用”的余毒较之于千年前的那个时代,亦是那么的不值一提。李清照,在那个动荡昏暗的年代,尚可以黄花般瘦弱的身子与世抗争,让自己超俗。我,没有理由就此放弃。 我收拾其书包,也收拾好心情,回到了学校,来到了大庆石化,有幸和大家分享我的读书故事。
④ 怎么写自己读书的故事800字作文
在我成长的路上,书,成了我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每当我看见书,它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
有一次,我在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小说回来看,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看得如醉如痴。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不知不觉,已经读到傍晚了,妈妈催我吃饭。当时我根本听不见,因为我还在书的王国里遨游。直到妈妈走进我的房间,拍了一下我的脑子,我才从书的王国走出来。于是我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
还有一次,我向同学借了一本《三国演义》,里面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阴险奸诈的曹操,义薄云天的关羽……可把我看入迷了。渐渐地,夜深了。妈妈已多次催我快点睡觉。为了瞒住家人继续看书,我把能伸缩的台灯降到最低,放在床上,躺着看。当我看到"三英战吕布"时,我真想加入其中去参战。此时的我,心中多么的快乐,也很惧怕。快乐是因为书中的场景让我激动;害怕是因为怕被妈妈发现,受到严厉的训斥。不要说,说曹操,曹操就到。妈妈走进我的房间,看见我还在看书,非常生气,说:“都11点了,还在看闲书,赶紧睡觉。”我不甘心,偷偷地把它放进柜桶里,等妈妈离开房间。我又继续看。那天,我看到三点才睡。
我的读书经历是丰富多彩的,有快乐、有惧怕、有忧、有喜……所以,我爱看书!
⑤ 谁能提供一篇关于“我的读书故事”为话题的高中800字作文
上面给你提供 // 一篇关于“我的读书故事” 为话题的高中800字作文的!
⑥ 高中我的读书故事作文800字急
我的读书故事 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酒瓶,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那颗颗耀眼的星星。 谈到读书,我便忍不住把自己的心里话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我从小就会听大人们讲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的内容很有趣。而且,我还认为读书是每个人在人生必须经过的一条路。书可以让整个世界变得更有趣,令人生变得丰富多彩,让个人变得更有品味。 我仍然依记得,在我7岁的时候,我读了拼音版的《国王的新衣》,我觉得故事中的两个非常狡猾、可恶。9岁时,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以前那天真而可笑的想法时,不禁为自己的幼稚感到有趣。12岁时,我再次读此书时,我感谢故事中那个诚实的孩子给我的启示。现在读此书,我看到的是国王的虚伪和大臣们的贪生怕死令来感到可笑、可悲。 我爱看书,是书令我自由地邀翔在知识的海洋里;是书令我写意地徜徉在科学的世界中,是书令我学会了真、善、美;是书令我明白了是非黑白;是书教会了我独立自强;是书让我领会了人生的真谛……在看《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敢、坚强,不畏困难的精神。想到了做人也要勇敢、坚强、不畏困难。在看《爱的教育》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书中人物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有一颗“同情之心“。在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知道了中知道了中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读书,可以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让我知道了作为女性的尊严,像裴多菲说的“若为自由放,二者皆可抛。”伏尔泰曾说过“劳动是快活的根源。”这句话中,我知道了劳动也是一种快乐。达尔文说过一句话让我感动,他说:“幸运喜欢照顾勇敢的人。”这句话使我懂得做人就要勇敢。 我感到我就是一个朴实的劳动者,辛苦的耕耘,而上帝喜欢照顾勤劳的人。我得到的不是水中月,而是累累硕果,似蜜的甜泉。我真佩服卢俊,他说:“耐心虽苦,成果却甜。”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的读书故事 以树的年轮计算,长一岁,就多一圈年轮。那棵树应该多了6圈年轮了吧,因为它已伴我成长了6年。 我早晚习字读书,总不会忘了它,每学会一个字,就在它的绿装上写下这个字。 日复一日,再在上面写时,发现一些字的墨迹已不复存在。应该是被它吸收了,它同我一起增长了知识。 我想把它们留住,就把写了字的叶片摘下来,夹在我的书本里,成为我读书的印证,还在上面标上日期。 当捧起书本时,我感到很愉悦,因为有这么多的好伙伴陪我一起读书。 可是,好日子总比坏日子短,那些绿装换成了新装,全身黄黄的,已经干枯得不成气候了。那些墨迹也渐乎淡去,“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现在,是播种的季节。我想把它们埋葬地下,希望它们能够重新生根发芽,培养出下一代,让知识一代一代流传下去。真可谓:“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年复一年,我掌握的知识渐渐增多了,我的好伙伴也多了起来。他们有繁盛,也有衰败的时刻。面对繁盛,他们一如既往地辛勤劳作,有了收获,也不会自满;面对衰败,他们没有轻言放弃,而是在不断地磨砺自己,坚信“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一天,我做了一个梦,梦到那些伙伴都在相互攀比,说:“我比你强,你看我的字笔画最多,所以我的字是字中之王……”他们争论不断,最后让我发表看法。我镇定从容地说:你们都是胜利者。因为字是连通的,你们如果能够团结在一起,互相拼揍,就能出现一大串一大串知识。获得了独有及同别人互相学习得到的知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这个梦,让我清晰地认识到,团结就是力量,知识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滴水能够成川。
⑦ 求一篇我的读书故事作文800字
亲 先菜纳后一一解答
⑧ 我的读书故事 800字作文 求原创!!
读书是人的一大乐趣,书是知识的源泉,里面有我的一方净土.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我的一大爱好,我爱读书,所以我快乐. 每当到星期六星期天时,我都会迫不及待地到书店里去看书,买书,以致于我的写字台上面堆满了书,最后索性在上面搭了一个小书架,在书的海洋里自由地遨游.记得有一次,我在家看书入了迷,妈妈叫我去买包味精,我答应了,但没有动身.妈妈从厨房出来,看见我在看书,生气地对我说:"你怎么还不去呀!"我这才出了门.在路上我边走边看书,没想到到了商店一摸口袋才发觉钱没带,原来是刚才看书忘记了,我回到家跟妈妈说明了原因,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使人心明眼亮,在书中,我可以找到我想要的东西.曾经我读过许多名著小说,如《西游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三国演义》、《水浒传》、《爱的教育》、《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等一些文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了坚强,面对困难要有毅力;《爱的教育》让我知道了同学、老师、父母之间要和睦相处,让我懂得了要爱老师、爱同学、爱父母、爱亲人.而《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彻底把我给带进了童话世界等.就拿《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来说,保尔真不愧为无产阶级英雄.他把整个生命和精力献给了人民,献给了革命事业.他顽强的毅力、崇高的思想境界,正是我们这一代所应具备的.《爱的教育》非常有教育性,让我从中吸取了许多知识.小说以小男孩安利柯的眼光,从10月份4年级开学的第一天写起,一直写到第二年7月份.全书共100篇文章,包括发生在安利柯身边各式各样的感人的小故事和父母姐姐在他日记本上写的劝诫启发性的文章,以及10则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精彩的"每月小故事"."书中叙述之爱,师声之情,朋友之窗,社会之同情,都已近于理想的世界,虽是幻影,使人读了却感觉到理想世界的情味,以为世间要如次才好,于是不觉就感激地流泪."我爱读书.书真是让我着迷. 书的是我的好朋友,我和它形影不离,有了书,我就有了劲头;有了书,我就有了进步.书,你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所以说,我读书.我快乐!
⑨ 作文 我的读书故事 800字 务必原创 急! 谢谢
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酒瓶,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那颗颗耀眼的星星。 谈到读书,我便忍不住把自己的心里话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我从小就会听大人们讲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的内容很有趣。而且,我还认为读书是每个人在人生必须经过的一条路。书可以让整个世界变得更有趣,令人生变得丰富多彩,让个人变得更有品味。 我仍然依记得,在我7岁的时候,我读了拼音版的《国王的新衣》,我觉得故事中的两个非常狡猾、可恶。9岁时,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以前那天真而可笑的想法时,不禁为自己的幼稚感到有趣。12岁时,我再次读此书时,我感谢故事中那个诚实的孩子给我的启示。现在读此书,我看到的是国王的虚伪和大臣们的贪生怕死令来感到可笑、可悲。 我爱看书,是书令我自由地邀翔在知识的海洋里;是书令我写意地徜徉在科学的世界中,是书令我学会了真、善、美;是书令我明白了是非黑白;是书教会了我独立自强;是书让我领会了人生的真谛……在看《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敢、坚强,不畏困难的精神。想到了做人也要勇敢、坚强、不畏困难。在看《爱的教育》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书中人物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有一颗“同情之心“。在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知道了中知道了中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读书,可以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让我知道了作为女性的尊严,像裴多菲说的“若为自由放,二者皆可抛。”伏尔泰曾说过“劳动是快活的根源。”这句话中,我知道了劳动也是一种快乐。达尔文说过一句话让我感动,他说:“幸运喜欢照顾勇敢的人。”这句话使我懂得做人就要勇敢。 我感到我就是一个朴实的劳动者,辛苦的耕耘,而上帝喜欢照顾勤劳的人。我得到的不是水中月,而是累累硕果,似蜜的甜泉。我真佩服卢俊,他说:“耐心虽苦,成果却甜。”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kiss小妮妮
以下仅供参考《偷书贼》读后感——死神的爱你听过死神为人类讲的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 这是一个特殊的故事,这是一个如此动人的故事,故事的讲述者是死神。一定很意外吧,我也一样。 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也是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书中的死神更具人性化,他的内心也充满了无奈,看见人们一个个死去,他带走的不仅仅是人类的灵魂,还有欢声笑语,悲欢离和,我想当他从莉赛尔身边带走她的弟弟的时候,当他带走莉赛尔的养父母,当他带走莉赛尔最好的朋友鲁迪的时候,他一定也心存不忍,却有无可奈何。 1939年的德国,一个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和她的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可她的弟弟却在途中不幸死了。而在弟弟冷清的葬礼中,莉赛尔十分意外得到她的人生中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她的不容易不平凡的一生中,这将是14本为她带来无限安慰的书之一。 她是个孤苦的孩子,父亲被打上了共产主义者的烙印,被纳粹带走了;母亲随后也失踪了(大概也死了)。在弹奏手风琴的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尽管生活艰苦,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莉赛尔,这个被死神称为“偷书贼”的可怜女孩,在战乱的德国艰辛地寻找一个个小小的裂缝并努力地生存着,并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这是个讲述书是如何振奋灵魂的令人难忘的故事。莉赛尔在开始了她的阅读旅程后,就再也没有停止过,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以第三人称的视角进行描写时,作者充当了死神的角色,于是莉赛尔的故事里有了个默默观察她的人。那人很特别,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最温柔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他对活着的人、刚刚脱离肉体的灵魂有着充满悲悯的关切,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而我,不知道他是否会后悔去当死神这个让人惧怕却永远无法摆脱的职业。这是一个残忍的职业。 死神曾说过,他不是战争的朋友,相反战争是他的老板,老板的命令他必须服从,或许他并不愿意。“同样的一件事情,怎么会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有关于此的文字和故事怎么可以这么具有毁灭性,又同时这么熠熠生辉?”这本书的名字就叫作《偷书贼》。《偷书贼》:死神眼里的人性之光“透露一点真相:人会死。” 一本描写二战时期德国儿童的书,以这种冰冷的语气开头。说上述话的是“死神”,它为我们讲了一个《偷书贼》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莉赛尔,跟《悲惨世界》中的珂赛特一样,她是个命运多舛的小女孩。只不过她的生命中没有一个冉阿让的护佑。纳粹当道,莉赛尔和弟弟被迫迁往寄养的家庭,但旅途中弟弟不幸死去。莉赛尔在弟弟简陋冷清的葬礼上,捡到了一本《掘墓人手册》。 寄养的家庭位于慕尼黑一个名为“天堂”的街区,听上去很美,可实际上是一个凋敝的贫民区。莉赛尔每夜抱着《掘墓人手册》入睡,噩梦连连。养父虽然没有冉阿让那样强健完美,但是也不乏慈爱。为了助小女孩安眠,他每晚给莉赛尔朗诵讲解这本手册,并开始教她识字。夜深人静的时候,父女二人坐在斗室里,养父说,将来我死之后,你要用这本书教授的正确方法把我埋葬。小女孩严肃地点了点头。 莉赛尔没有学会埋藏尸首,但在暴虐的命运面前,她变成了无情世界的掘墓人。尽管生活艰难,缺衣少食,但她找到了比食物更珍贵的东西——文字,并由此痴迷上了文字的载体——书。她开始偷书。文字助莉赛尔超越了苦难,不仅如此,还把慰藉散布开去。她给躲在地下室的犹太人朗读,为躲避空袭的邻居讲故事,让一颗颗惶恐不安的心得到抚慰,让他们粗鄙的性情得以改变。 莉赛尔躲过了屠杀,在澳大利亚终了一生。 多年以后,当死神前去迎接她的灵魂,死神坐在路上,忍不住慨叹:人哪!人性萦绕在我的心头不去。人性怎么能既如此光明,又如此黑暗? 本书作者马克斯· 苏萨克是澳大利亚一位刚过而立之年的作家,《偷书贼》就是根据他父母讲述的故事写成的。本书一经付梓,立即上了英语国家图书的畅销榜。 在网上我看到了台湾吕玉婵译本的片段,译文极佳,老妇能解。 相比之下,台湾的吕译生动质朴、富有韵律,内地的孙译版本则堆砌词藻、叠床架屋,两个译本,高下立见。 尽管如此,还是推荐你看一看这本《偷书贼》。再透露一点真相,死亡虽有一个冰凉的名字,但爱让生命温暖柔软。在死之前,也许这本书能帮助你认识到这一点。原文链接:《偷书贼》读后感有一半的世界很丑陋,另一半却很美好。所以,我愿意把这看成是一本希望之书。至少结尾,莉塞亚并没有在14岁时死去。如果这故事又是真的,那么,我还将对人类善良的天性感到欣慰,并觉得一切还充满希望。关于书里丑陋的那一半,当然是战争,饥荒,红色黑色占据着的天空。就象死神最后说的:人类真是让人琢磨不透。在那些最坏的年份,这世界就变成了一锅炖坏的烂菜,你陷在粘腻腐臭的深渊,却毫无办法,恨不得被死神的镰刀收割走才好。那么多人被文字所吞噬,成为盲目的连为什么也不知晓的机器豺狼。在战场上互相杀戮,面无表情的将与自己相同的物种成千上万的送进焚烧炉。甚至是,挥起鞭子,毫不留情的鞭打一个小女孩。这一切可真都乱了套了。可等一切过去,便又都象吃错了药终于清醒过来一般,极力撇开那些记忆“上帝那不是我,我怎么会做那些畜生不如的事,我被文字蒙蔽了眼。我本来是如此善良的一个人。”可你必须相信,在最丑陋的年代,人是真的可以失去人性的。并且很多人是很清醒的在释放内里那些不为人知的兽性。所以不管是为了什么理由,战争始终是一场灾难。它让你离自己的灵魂太近,有时又太远。不过幸好,还有一半是美好的。在文字吞噬灵魂的同时,它又喂养了灵魂。莉塞亚是不幸的,成长于战乱年代,幼年便失去父母成为寄养的孤儿。可她又是幸运的。从她站在汉密尔街三十三号大门不肯进去的那刻开始,她生命中之后遇到的那些人都是如此善良。忘了什么犹太人、日尔曼人,忘记血统吧。莫尔钦镇其实就是一个缩影,它告诉我们,其实无论在哪里,无论什么国家,大多数的人类还是有着善良的秉性。你看,这样的世界才让人觉得充满希望。我不打算说爸爸。虽然看过书的人都知道他才是莉塞亚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他教会她读书写字,为了在她被噩梦惊醒时有人在身边,甚至每晚都是在坐起来定然不舒服的椅子上睡觉的;我也不打算说妈妈,她矮胖如门框的身材,还有一声声“猪猡”贯穿始终,可我们都知道她是如此善良;我也不想说马克斯,虽然他为莉塞亚写了两本很好看的书,虽然他和莉塞亚在犹太人游行队伍里第一次重逢时曾让我泪流满面,虽然在结尾的某一瞬间,我曾以为他们会在一起……我只想说说鲁迪。那个把自己涂成黑炭以为自己是杰西欧文斯的小男孩,那个有着蜡烛光一样金发的男孩。整本书里,我最爱的其实是他。他对莉塞亚的爱从10岁那么小,居然就开始了。这与情爱似乎无关。就只是遇得那一个人,便不求回报的想对她好。单纯得比水还清透,一眼便望得见那颗心。那颗心啊,在肮脏的皮囊之下是如此干净,满满的心爱,表现出来却是那么笨拙。为了一个亲吻,费劲心思,时时记挂.可他终究还是没得到。这真叫人遗憾。我甚至都不知道在死去的时候,他是否知道他全心爱着的那个女孩其实也是很爱他的。还好,莉塞亚最后还是吻了他,即便他的嘴唇都已焦黑。可死神说了,他的灵魂很轻很柔软。即便身躯已经残,可他,还有所有莫尔钦镇的善良死难者都将升入天堂。最后说说颜色吧。丑陋与美好交织的这些文字在我看来更多是是分明的黑与白两色。即便有时在黑暗之中人会看不到希望,可就象这地球总有一半是照的到光的,当你面对阴影之时,阳光其实就在身后,只要你转头,就看得到。
保尔柯察金成长经历如下: 保尔·柯察金出生于贫困的铁路工人家庭,早年丧父,凭母亲替人洗衣做饭维持生计。他因痛恨神父平时瞧不起他,往神父家用来做复活节蛋糕的面团上
论文可以写成长经历以及感想。 不要指望,麻雀会飞得很高,高处的天空,那是鹰的领地,但是如果麻雀摆正了自己的位置,它照样会过得很幸福。而今的我们就是那不起眼的麻雀
双城记解读——乔治 纽林
是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根据对自己的家庭及成长过程的回忆,是一本小说化的家庭日记,一本道德家世小说。书中描写了一个家庭中四个迥异的女儿的成长历程。她们经
不知从何时起,心里便有了心事,薄薄的记事本多了一把小小的锁,说话做事多了一份谨慎,少了一份往日的天真与冲动,与人相处学会了怎样小心防备。 不知道是不是人越长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