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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1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作用
有利于维护社会各方面的利益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同时也与中小投资者相关,也与代表着国家利益的大股东相关。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企业制定出合理的改革,对企业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运作,可以起到主导作用。
有利于促使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股票市场的运营中,国有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可靠的财务报告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的支柱。因此,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对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支配作用。保证上市公司的标准化操作,必须加强外部监督管理和加强内部控制。通过实证研究表明,外部监督和管理非常重要,但只扮演着外部监督的角色,只有改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规范其操作,才可以促进资木市场的成熟,使市场规范的发展更加规范。通过对于内部控制和内
部审计的理解,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对上市公司的管理、研
究和探索,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分不开的。
2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公司监管结构不健全
①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的过度集中、国有股份的内部人员控制严重。
②责任淡化,对独立董事和管理者缺乏有效的监督,很难实现监管责任。
③董事会和监事会缺乏权威性,不能发挥监督作用。
④董事长兼总经理的现象非常普遍。
我国的许多上市公司都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从表面上看,我们的监督和评价存在先天不足和后天体制不完善两大问题。中国的资木市场相对落后,相关体制改革滞后,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导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产生缺陷。其次,审计领域审计职能的狭窄和过于单一,不合理的内部培训机构,培训人员素质和道德素养不高等,是后天发展不完善的表现。
上市公司没有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由于上市公司缺乏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理解,对于怎样弥补内部控制缺陷的问题引起了许多上市公司的热论。由于内部控制人员对控制理论知识的缺乏,没有准确认识内部控制的目标、内容和原理机制,导致其干扰了内部控制环境,导致出现风险控制机制薄弱、监管不力等问题。
事实上,我国的许多上市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系统,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管体制,特别是对监管部「l缺乏约束力,很多规章制度被忽视,缺乏有效的措施来保证和实施内部控制体制。风险管理意识差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使市场竞争激烈,我国上市公司正面临着战略调整和结构周期性调整的双重压力。上市公司有着强大的规模,充足的资木率,虽不像中小企业会因为资金短缺和毁灭性的金融风险而受到发展限制,但由于风险管理方面的不足,这样的大型机构可能也会面临新的危机。
上市公司缺乏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上市公司缺乏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一部分,而且内部控制的审计在整个内部控制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目前,大多数上市公司的审计不能充分施展其功效,最主要的原因是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缺失。
首先,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粘附现象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很难做内部审计。
其次,对内部审计职能的理解存在一些偏差。
再次,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许多会计人员兼任审计职责,审计时不能很好地运用相关的`知识。
最后,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力度不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或在某种程度上能反映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实施期间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到只有少数上市公司设立执行委员会和董事会,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全面的在上市公司内部实施,内部控制在很多上市公司只流于形式。
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评审技术的掌握不够
在审计实践中,我国内部控制评价的使用并不乐观。从我国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审计的内部控制评价过低。因为每个组织管理水平有限,内部控制系统并不健全或执行不力,控制的审计评价技术掌握不充分的原因,使科学和标准化的内部控制评价没有得到应有的审计。国家的审计模式仍然泛应用于各种领域,分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即使是发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审计,也经常关注和评价会计控制,忽略了其他相关的内部控制工作、
3如何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管
加强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处于稳定状态的中国上市公司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然而近年来,全球经济危机的爆发和蔓延,中国上市公司遇到了史无前例的困难和挑战,随之对风险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中国上市公司需要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风险预测,降低企业风险。此外,中国的上市公司也应该学习发达国家的企业的经验,借鉴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提高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和预测水平。
改善企业的内部监督
必须有效地改善内部监督,改善内部监督的有效性。为了保证内部监管的独立,应该多目标决策,充分发挥监事会的各自功能,通过外部监督系统,引入完全外部监事或独立董事,加强监督职能。在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内部审计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所以公司需要增加高度重视内部培训,在第一时间组织结构,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充分调动有关人员的积极性。 其次是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的监督功能。
会计舞弊产生原因及治理摘要:文章分析我国存在的部分企业会计舞弊现象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当前我国遏制日益严重的会计舞弊现象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关键词:会计舞弊;原因;审计对策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舞弊方面的丑闻不断。从最早的“原野”、“琼民源”、“红光”、“郑百文”、“张家界”等,到2001年的银广厦事件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会计舞弊行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因此,探讨分析会计舞弊现象、成因,寻求审计对策,对遏制此起彼伏的会计舞弊案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一、会计舞弊的产生原因分析(一)法律监督不力近年来,我国在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健全会计核算、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企业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刚刚起步,资本市场的发展还极不完善,因此,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法制建设明显滞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迄今为止,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主要不是依靠法律手段而是依靠行政手段来处理会计造假行为,对违法的处罚力度明显不够。造假即使被查出来了,对造假者的处罚也可以说是不痛不痒,而未被查出则可以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于是违法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的反差,使得很多上市公司的管理者甘愿铤而走险,会计舞弊现象屡禁不止。(二)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不合理、监督不到位我国目前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进行监督的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而这些监督部门又按一定的权限分别划定监管范围。财政部门按《会计法》的规定对所有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审计部门按有关法规规定也只是对涉及国有资产的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又按国有资产和资金的隶属关系划分了管辖范围,国家审计署对于中央级企业所属的二、三级企业和中央垂直单位在财务会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不到位、纠正不及时,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证监会在负责股票上市过程中,承担了一个全能的角色,既负责新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也负责日常上市管理,包括对上市公司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也不希望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引发资本市场危机。银监会、保监会对其监管对象也受制于成本效益原则,不可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去实现事事调查,也不应该细管到不会有任何违规发生的程度。 (三)社会监督缺乏有效性从社会监督来看,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等方面不足,使独立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一是审计的独立性不足。独立性是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审计结果得到社会公众信任的基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实际由内部人决定,股东大会的批准只是一种形式,由内部人委托事务所审查自身,这无疑易使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削弱。二是收费制度不科学。在审计工作中,一般而言,所费时间与执业质量呈正相关性。因此,为保证执业质量,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按审计时间收取审计费用,但我国目前盛行的收费制度是与公司资产或净资产总额相联系的,而与审计时间脱钩。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为了平衡自身的成本效益,往往有不合理缩短审计时间的倾向,有时还会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以牺牲执业质量为代价换取自身经济利益的增加。三是审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欠佳。目前国内确实有一些业务素质过硬的注册会计师,构成了审计职业界的中坚力量,但从审计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来看,则不容乐观。另外,各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重视不够,从而使得不少审计执业人员理论基础不扎实,知识结构单一,职业胜任能力不足。(四)会计政策前瞻性不够任何一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会计实践中的一切业务,它们只能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规范和原则,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也就是说,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标为标准随意地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当会计人员存在舞弊的冲动时,就会利用对会计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会计处理,这样的会计舞弊行为往往具有极大的欺性。(五)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条件下,所有者、董事会和高层管理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责权关系而构成的组织结构,是处理公司中各种合约,协调和规范公司各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由于改制上市的时问比较短,公司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依然比较严重,故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
审计实证研究硕士论文
我国的法律环境和证券市场的发展程度与西方国家存在着巨大差异,在此情况下,适合于西方经济条件下的审计师选择信号传递理论在中国是否依然成立,目前尚缺乏充分的证据,我国关于此方面的研究也很少。以下是审计实证研究硕士论文,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实证思想在审计理论研究中的渗透和贯彻,实证审计学的研究将会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重视。我们要理解审计,必须把它放入现实中,并观察审计是怎么运行的。解析运行中的各种现象,是需要审计事实(审计主体行为的集合)的,而审计事实的取得要通过收集各种资料并对资料进行 分析 。这就需要借鉴实证法了。本文把审计风险与实证法相结合来对审计风险相关 内容 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审计风险;重要性
实证审计理论研究内容涉及若干个课题。笔者仅就作为 现代 审计理论的一项重要研究成果———审计风险的实证研究做一探讨。这个课题的研究包括三个大的方面:对重要性概念的实证研究;建立分析审计风险的模型;确定重要性概念的内容。
一、对重要性概念的实证研究
审计重要性直接决定着审计工作开展的范围、审计检查的内容、采用的审计 方法 和必须实施的工作步骤,直接决定着审计工作质量的高低。因此,对重要性概念的认识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方面的研究可以采用实证的方法:
1.市场研究。即研究公开财务信息对股票价格的 影响 。根据市场对某项财务信息的反映来确定它是否重要。但是在市场研究中,我们不能肯定市场反应来自某种特定的信息,因此要设计有控制的实验来调查某一财务信息变量的市场反应,从而确定其重要性。
2.实验研究。实验通过使用假想的数据,了解实验对象针对这些数据的相应对策,这些变量是根据诸如净收入的百分比、事项性质、流动资产的百分比、盈利趋势等来安排的。实验对象可以是审计师、财务人员和一般百姓,这样可通过对统一财务变量进行不同的数据实验来确定该财务变量的重要界限,而且还可以发现在 社会 中哪些事项是相对重要的。
3.对审计实务的描述性研究。主要是对 会计 师事务所的实务指南的描述,以及法院对一些自身建立的判决结果。研究证明,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重要性的定量化依据的。美国学者Lee在1984年的一项研究中描述了30个大的英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程序中有关重要性的内容,结果仅7个没有。
二、建立分析审计风险的模型
《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随着审计风险影响范围的扩大,审计风险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前者一般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 法律 责任以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而后者是指审计行业因审计风险而可能遭受的损失,一般表现为因审计失败而引起的中介市场份额的减少或业务范围的受限。本文要讨论的是狭义的审计风险。因而建立的模型是 目前 审计职业界普遍使用的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83年提出的审计风险模型,该模型认为审计风险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三要素组成,由于审计过程中三要素的存在,未能揭示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漏报给审计关系人造成客观损失,其可能性(审计风险)用P表示。P=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审计主体总是希望将P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并以此估计检查风险。如果审计主体高估固有风险、控制风险,若再主观上将检查风险控制在一个较低水平,会产生误拒风险,这时必须扩大审计范围,增加审计程序,来尽量降低检查风险;反之,若低估固有风险、控制风险,而主观上又将检查风险控制在一个较高水平,将产生误受风险和道德风险,可能发生在审计过程中未查出重大错报和漏报,或有意减少审计程序和审计成本,此时审计人员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将审计风险降到可接受水平。根据上述模型,审计主体在确定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时,首先要评估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在此基础上推算可接受的检查风险。
审计风险能直观反映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后果。但在 应用 该模型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模型可以扩展;(二)模型并不唯一;(三)模型可以定量、定性或定量定性结合使用;(四)模型具有主观性。
三、确定重要性概念的内容
在市场 经济 环境中,审计人员面临的信息资料多如牛毛,在成本———效益的原则下,支出和时间是非常重要的,审计人员总会把记忆力集中在重要的经济业务、会计事项甚至舞弊和差错等方面,而不会与鸡毛蒜皮的事纠缠不休。为此,人们提出了重要性概念,并对它加以规范和补充。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对重要性的定义是:“如果信息的错报或漏报会影响使用者根据会计报表采取的经济决策,信息就具有重要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重要性的定义是:“一项会计信息的错报或漏报是重要的,旨在特定环境下,一个理性的人依赖该信息所做的决策可能因为这一错报或漏报得以变化或修正。”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对重要性的定义是:“重要性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中出现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由此可见,各国对重要性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也就是说,可以这样来定义重要性:信息的错报或漏报可能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即为重要性。
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运用重要性概念的情形有二:
①是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重要性被看作审计所允许的可能或潜在的未发现错误或漏报的程度,即审计人员在运用审计程序以检查 会计 报表的错报或漏报是所允许的误差范围。
②是在评价审计结果时,重要性被看作是某一错报或漏报(或汇总的错报或漏报)是否 影响 会计报表使用者判断和决策的标志。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对重要性作初步判断时要结合以往的审计经验,并同时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企业 规模及特定的环境。企业规模的大小对重要性的判断有重要影响。一般来说,规模大的企业,重要性的绝对数较大,相对数较小;反之,其绝对数较小,相对数较大。同样,不同企业面临不同的环境也会影响重要性的判断。如某一金额对某个企业会计报表来说是重要的,而对另一个企业来说就可能是不重要的。而且,对某一特定企业来说,重要性还会因时间的不同而有所改变。
2.有关法规对财务会计的要求。财务会计法规越来越要求企业必须采取更加稳健的会计政策,以断绝企业粉饰财务报告的路子。如果有新的财务会计法规需要企业去实施,那么这些法规的目的无外是为了真实反应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当有关法规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特别的要求,或者企业存在可由管理当局自主决定处理的会计事项时,审计人员应从严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
3.审计项目。对于不同的审计项目,要有不同的重要性标准。审计人员应对数额高、波动幅度大、会计报表使用者比较关心的项目,从严制定重要性水平。
4.错误的.性质。如果错误的性质严重,即使错误的金额较小,也应看作是重要的错误。例如,现金短缺800元,如果短缺是由于盘点差错引起的,则属于不重要错误;如果短缺是由于出纳监守自盗引起的,则属于重要错误了。因为故意的错误说明管理不善,而管理不善往往隐含着更严重的 问题 。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错误,是要看作重要错误的。
5.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性质及相互关系。会计报表项目的重要程度是有差别的。一般而言,会计报表使用者更关心流动性较高的项目,审计人员应对此从严制定重要性水平,由于会计报表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因此在制定重要性水平时,必须考虑这种相互联系。
6.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的评估结果。由于被审计单位建立的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限制,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注意内部控制对审计的影响。如果内部控制比较健全,可依赖程度高,可以将重要性水平定得高一些,以节省审计成本;反之,应把审计重要性水平定得低一些,以保证审计的质量。由于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呈反方向关系,如果审计风险评估为高水平,则意味着重要性水平较低,此时应收集较多的审计证据,以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
[1]葛家澍等著。会计大典。第十卷,1999年。
[2]石爱中等著。审计 研究 ,2002年。
[3]罗伯特。K.莫茨(美国)等著。审计 理论 结构,1990年。
[4]财政部。审计,2004年。
审计费用的研究在国外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Simunic(1980)首次构建了审计收费定价模型,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了1977年美国377家上市公司的包括审计费用在内的数据,考察了可能影响审计收费的10大因素,发现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是决定审计收费的最重要因素,虽然我国对于审计费用的研究起步较晚,但也涌现出许多成果,大部分都集中于影响因素的研究。本文的目的就是以 Simunic 模型为基础,建立一个检验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收费影响因素的回归模型,并据此对我国审计收费影响因素及其含义进行判断和分析。
一、研究假设和模型设计
(一)研究假设
根据上文的文献回顾,学者们大都认为被审计单位的规模是影响审计费用的最主要因素,在美国,公司规模对审计收费的解释力度可以达到50%以上,这种影响力在我国市场中也是不容忽视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上市公司的规模越大,其经纪业务和会计事项就越多,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也会更加复杂,其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也可能越高,注册会计师需要相应地增加内部控制测试范围和实质性测试范围,这必然会导致审计工作量的增加和审计费用的提高。据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被审计的上市公司规模与审计费用正相关。
审计风险一直被认为是影响审计费用的重要因素。审计风险越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审计意见后面临的被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大,审计费用也就越高,
本文选取了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比率、资本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作为审计风险的衡量指标。其中,我们预测存货周转率与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审计费用负相关,因为存货与应收装款愈多,注册会计师进行盘点和函证的工作量越大,占用的审计资源就越多,审计的复杂程度更高,审计风险也会相应增加。同时,我们预测流动比率、资本负债率与审计费用负相关,两者越高,公司的偿债能力越强,偿债压力越小,审计风险也就较小,审计费用相应较低。净资产收益率与审计费用负相关,以为该指标越低说明公司面临的管制风险越大,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越大,审计风险增加,审计费用就相应的增加。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相对较高。
二、研究样本与实证结果
(一)研究样本
本文以公布2007年至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的深沪两地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总体,数据来自于CCER经济金融数据库,数据分析软件为SPSS。为了确保研究的意义和精确性,在选择2007年至2010年的数据为样本时,我们进行了如下剔除:
1.为了体现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剔除了披露不规范、不完整的上市公司数据(例如未披露审计费用)
2.剔除了从CCER经济金融数据库收集不到的有关审计和财务数据的上市公司。
3.为了体现一般审计费用规律,剔除了被ST、PT的上市公司。
4.剔除了金融类上市公司。
根据以上标准,我们共筛选出4748组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数据。
(二)实证结果
1.描述性统计
a.存在多个众数。显示最小值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审计费用的均值较大,而标准差为,说明取对数后的审计费用在各上市公司之间的差距较大;总资产取对数后均值为,数值也很大,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规模较大;ROE的均值较小,但极大值,极小值,可见ROE在我国上市公司间的差距比较明显,我国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在我们分析的所有数据中,获得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占79%,说明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都得到了注册会计师的肯定;而聘用“四大”作为审计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只占到5%,说明大部分上市公司为了以较低的审计费用获得令自己满意的审计意见,通常会聘请“四大”以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
2.相关性分析。我们选择了与审计费用相关的八个变量就他们对审计费用的影响程度进行研究,列示了各变量之间的Pearson相关系数及其显著性,其中剔除了Big4与Opinion两个品质型变量。
3.主成分分析。我们将数量型数据进行标准化,利用SPSS对上述8个解释变量进行主成分分析,对于初始特征值,前五个变量的累积解释程度达到了,而进行旋转后的变量成分解释程度有所降低,但是前五个变量仍然能够达到。旋转成分矩阵的结果并不十分理想,不能筛选出我们需要的数据。
三、研究结论及不足
本文对影响审计费用的因素进行了初步探讨,通过上面的实证研究,我们发现上市公司规模、审计风险、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审计报告意见是影响审计费用的主要因素,他们对审计费用的决定作用不容忽视,其中上市公司规模和审计事务所的作用更加明显。“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相比我国国内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要高很多,这不利于我国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
结束语:同时,本文在研究中也存在一些局限性:第一,本文并未考虑审计事务所变更和上市公司子公司数量对审计费用的影响。以前的学者上市公司子公司数量会影响审计复杂程度,从而影响审计费用。本文认为,审计的复杂程度可以通过上市公司规模或者周转率等财务指标衡量,因此未进行考虑;第二,没有考虑上市公司行业在审计费用方面的区别。这些因素可能对本文的研究结果带来一定的影响。
首先推各行业大型企业。比如贵州茅台,伊利股份。第一,这种选择一般选择行业比较有代表性的;第二,公司要有一定的规模;第三,最好又是大家都能知道的公司。,消费里面的,制造业里面,上汽集团,宁德时代。地产企业,万科A等。要注意行业不同报表差别很大,这里就不说银行和保险了,报表项目都差别很大。拓展资料:财务分析是以会计核算和报表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采用一系列专门的分析技术和方法,对企业等经济组织过去和现在有关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分配活动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增长能力状况等进行分析与评价的经济管理活动。它是为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及其他关心企业的组织或个人了解企业过去、评价企业现状、预测企业未来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或依据的经济应用学科。因此,在应用企业效绩评价结果和评价指标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未进行资产评估调账的老企业。这类企业资产负债表的项尤其是资产项目以及由此计算的指标值与新办企业和经过评估调账的企业比较相差甚远,因此,对这类企业的财务指标计算值,应做进一步的分析。2.未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调整的会计报表数据。这类企业由于未按国家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进行调整,其会计科目和对应会计科目的数据,缺乏可比性,由此计算出的指标值,也就缺乏可比性。3.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等虚拟资产项目和高账龄应收账款、存货跌价和积压损失、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等可能产生潜在的资产项目。对这两类资产项目,一般称之为不良资产。如果不良资产总额接近或超过净资产,既说明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可能有问题,也可能表明企业在过去几年因人为夸大利润而形成“资产泡沫”;如果不良资产的增加额及增加幅度超过利润总额的增加额及增加幅度,说明企业当期的利润表数据有“水份”。
内部控制审计刚刚起步,发展不超过20年,朝阳行业,理论还是百花齐放的,个人觉得还是比较好写,多看资料,多了解行业现状。
企业盈利能力的分析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盈利能力分析可以为企业的未来作出很好的规划等等。那么企业盈利能力分析的方法主要有哪些呢?服务博成都兼职财务会计表示,一般有如下的3种分析方法。(一)盈利稳定性的分析盈利的稳定性主要应从各种业务利润结构角度分析,即通过分析各种业务利润在利润总额中的比重判别盈利的稳定性。我国损益表中的利润按着业务的性质划分为,商品(产品)销售利润、其它业务利润、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等。各利润项目又是按获利的稳定性顺序排列的,凡是靠前的项目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重越高,说明获利的稳定性越强。由于主营业务是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一个待续经营的企业总是力求保证主营业务的稳定,从而使得盈利水平保持稳定,所以在盈利稳定性的分析中应侧重主营业务利润比重的分析,重点分析主营业务利润对企业总盈利水平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二)盈利持久性的分析盈利的持久性,即企业盈利长期变动的趋势。分析盈利的持久性通常采用将两期或数期的损益进行比较的方式。各期的对比既可以是绝对额的比较,也可以是相对数的比较。绝对额的比较方式就是将企业经常发生的收支、经营业务或商品的利润的绝对额进行对比,看其盈利是否能维持或增长。相对数的比较方式,是选定某一会计年度为基年,用各年损益表中各收支项目余额去除以基年相同项目的余额,然后乘以100%,求得各有关项口变动的百分率,从中判断企业盈利水平是否具有持续保持和增长的可能性如企业经常性的商品销售或经营业务利润稳步增长,则说明企业盈利的持久性就越强。(三)盈利水平分析的几个指标分析企业的盈利水平,通过计算相对财务指标评价企业盈利水平。这些指标一般根据资源投入及经营特点分为四大类:资本经营盈利能力分析、资产经营盈利能力分析、商品经营盈利能力分析和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分析。成都兼职财务会计表示,包涵的基本指标有: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收入利润率、成本利润率、每股收益、普通股权益报酬率和股利发放率等等。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分析主要指对利润率的分析。
学校一般都会买国泰的资源,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都能查到,但考虑到论文的可行性,还是写金融类上市公司比较好,有行业特征,关注的人也多,找参考论文的时候会比较好找
提供一些资料,供参考。会计论文参考选题1.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问题研究2. 我国资产减值的会计确认问题的初步探讨3. 我国会计确认问题的几点思考4. 固定资产减值计量问题的分析5. 公司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的会计处理问题的研究6. 资产减准备对所得税的影响分析7. 论社会经济环境对会计的影响8. 计提坏账准备若干问题研究9.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研究10. 长期投资决策方法研究11. 存货计价模式的研究12. 论通货膨胀对会计原则的冲击13. 稳健性原则的实施及其局限性14. 论稳健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关系15. 论我国会计目标16. 关于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的研究17. 论知识经济对传统会计提出的挑战18. 论负债经营的利弊19. 企业最优资本结构研究20. 股份制改组财务问题研究21. 论现代企业制度与财务管理体制22. 变动成本法和制造成本法的应用问题研究23. 论财务与会计的关系24. 企业利润分配政策研究25. 国有企业亏损问题研究26. 论企业降低成本的途径27. 基于标准成本的成本核算与控制方法研究28. 我国公司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剖析29. 对作业成本法的认识30. 基于作业管理的利润敏感性分析31. 作业成本法对经营杠杆的影响32. 作业成本计算法的战略思维33. 作业成本法下的产品定价模型初探34. 作业成本管理系统的设计程序问题分析35. 价值工程在成本控制中的作用36. 利用外部资源降低企业成本37. 基于信息不对称的国有企业成本控制问题的探讨38. 降低成本费用的有效途径探寻39. 运用ERP推行作业成本系统问题的研究40. 建立现代企业成本管理制度问题的探讨41. 外汇风险的类型与防范42. 财务风险的分析与防范43. 货币时间价值的研究44. 非盈利组织会计模式的构建45. 我国政府会计制度的缺陷与不足问题的探讨46. 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不足与改进建议47.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方法探寻48. 关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探讨49. 政府收入的确认与计量问题的探讨50. 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成本及其控制51. 关于成本的动因问题研究52. 论企业净利润与现金净流量的关系53. 会计报表分析的基本思路与方法54. 财务状况变动表与现金流量表的比较研究55. 论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意义56. 所得税会计若干问题研究57. 会计和税务要素确认的差异比较58. 论SPE的会计问题59. 论管理会计的发展方向60. 对商誉会计处理的研究61. 质量成本核算研究62. 责任成本核算研究63. 论财务管理目标64. 论杠杆效应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65. 论企业财务分析的意义66. 会计收益与经济收益的比较及评价67. 论会计实证研究方法68. 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意义69. 会计控制职能研究70. 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的探讨71. 论金融衍生工具对现代会计的挑战72. 公允价值计量问题的探讨73. 关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问题的思考74. 我国金融衍生产品会计问题的研究75. 公允价值与会计计量原则76. 期货套期保值会计问题的探讨77. 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控制研究78. 套期活动会计与公允价值计量79. 会计的国际化协调问题的探讨80. 表外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分析81. 论控制企业成本费用的对策82. 对社会责任会计有关问题的思考83. 论资本保全观的选择84. 论管理型财务软件的开发85. 会计软件的设计如何适应会计控制的要求86. 论责任会计的理论结构87. 论对会计人材素质的培养88. 论财务经理的素质89. 财务预警系统管理的探讨90. 运用财务比率预测财务危机的模型及其局限性91. 企业财务风险管理问题的初步探讨92. 现代企业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指标系统的构建93. 化解公司财务风险的主要方式94. 财务风险度量指标的分析95. 对建立责任成本控制系统的探讨96. 我国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分析及强化措施97. 关于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法律责任探讨98.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研究99. 经营杠杆与财务杠杆研究100. 价值链财务管理理论结构的探讨答案补充一、写作原则 (1)超前性。在论文选题前,要选择具有前瞻性的题目,即对我国职能部门制定有关方针、政策时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论题。(2)实用性。我们在做论文写作时切忌空谈,切忌重复已过时的东西,要选择工作中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现实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新的见解。(3)时间性。特别提醒撰写会计方面论文的同学,由于2001年财政部颁布了现行会计制度,因此,我们在进行论文写作时要注意参考2001年以后刊物发表的文章。如:写会计信息失真方面的文章同学注意。自从现行制度颁布后,从制度层面已将会计信息造假问题杜绝了,建议这方面的论题就不要再选了。(4)观点正确。论文写作时,其观点不要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定相违背。(5)论题要严格限定在会计、财务、审计和会计电算化方面;或写财务会计专业与其他学科交叉方面的论题。如:"税收筹划对企业理财活动的影响"等。其主旨必须体现出财务会计专业的内容。否则就离题了。答案补充发不完!超字数啦!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的并购浪潮风起云涌,而一起成功的收购活动往往会导致巨额的收购溢价。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讲,其结果表现为巨额商誉资产(仅考虑购买法下的处理)的确认以及以后会计期间巨额摊销费用的发生,这导致许多企业在并购以后要报告巨额亏损。举例来讲:时代华纳的并购案中,140亿美元中的80%是为商誉而支付的。即使选择了长达40年的摊销期限,时代华纳每年所要注销的商誉价值仍要高达亿美元,这导致其在并购以后的第一年报告了亿美元的净损失。于是商誉资产到底要不要确认,如果确认的话要不要摊销,再一次成为争论的焦点。一、商誉是否应该被确认首先,援引70年代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设计储备确认会计(这个公告要求石油和天然气公司披露已经证实的未来可采储备的价值,为了作出披露,这类公司必须对尚未钻探仍处于地下的石油和天然气数量作出估计,而这种估计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时的解释说明:企业对现有资源可能带来的未来收益作出报告,为决策者所增加的决策相关性远远弥补了估计上的不精确性所造成的影响。一定意义上讲,现代企业的竞争就是创造能力的竞争,作为核算这部分能力的价值的商誉,对于衡量企业未来的竞争优势,从而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可谓至关重要,因此有理由相信商誉确认所增加的决策相关性会远远弥补其估计的不精确性。因此,商誉应该作为一项资产被确认。其次,资本市场的反应也验证了我们的判断。经验研究的结果表明;报告的商誉资产价值与股价之间是相关的,并且在商誉已经摊销5年之后仍然相关。同时相关的研究还显示:报告了商誉价值的企业,其市场价值与帐面价值的比率比较低。也就是说,帐面价值更接近于市场价值,这从另一个侧面支持了商誉的确认的确使得会计信息更加有用。因此,商誉资产应该被确认。最后,会计分期的本身就隐含了会计核算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精确,不确定性是会计实务随时都在面临的问题。事实上,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可以预期固定资产的经济寿命与物理寿命之间的相关性将会进一步减弱,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作出可靠的估计将会更为困难,但是固定资产却不会因为计量的可靠性问题而不计提折旧,那么商誉也没有理由因为计量问题而不予确认。二、商誉资产如何被确认(一)商誉的入帐时间问题。本文认为当前只有发生并购业务时才确认商誉的价值的会计处理欠缺合理性。原因是:首先,我们都知道并不是并购活动、而是企业持续地开发创造知识产权的努力形成了商誉的价值,因此从商誉价值形成的角度来看,并购活动是一个无关事项,不应该成为确定入帐时间的标志。其次,仅仅确认并购企业的价值同时也导致并购企业与非并购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我们知道财务数据只有在不同的企业之间进行比较时才具有决策价值,但是仅仅部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包含了商誉,这一方面导致投资者利用商誉信息时更加无所适从,另一方面也导致并购企业和非并购企业的财务比率因为计算口径不一致而存在显著差异。既然在发生并购业务时才确认商誉的价值欠缺合理性,那么商誉的入帐时间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首先,按以往的惯例,应以准则或者规定出台的时间为起点,要求所有的企业必须在过渡期内选择披露商誉价值的时间。其次,从过渡期结束之日开始算起,统一规定一个时期(比如1年或者3年)要求所有企业披露重估以后的商誉价值。最后,允许企业在满足法定资产重估条件(比如合并、分立等非持续经营状态)时调整商誉的价值。这样,商誉资产的确认一方面保持了与其他资产确认原则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又兼顾了商誉资产价值容易波动的特殊性,同时也减少了随意调整商誉入帐价值以实施盈余管理的机会。(二)商誉的入帐价值问题。对于商誉的入帐价值,我们认为应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来选择不同的方法。首先,上市公司的商誉以修正后的股价减去帐面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定。以最近一年(除去异常走势区间)股价的平均数代表修正后的股价,这个修正后的股价代表了市场对企业价值的一个客观评价,可以认为代表了企业的实际价值。修正后的股价与帐面价值的差异包括两个部分:帐面资产的历史成本与现行价值之间的差异和帐外资产价值。通常我们认为帐外资产的价值也就是商誉的价值。因此,以修正后的股价减去帐面资产的公允价值代表了商誉的价值。这种处理方法与当前关于商誉入帐价值的确定也保持了一致性。当前会计实务是以收购价减去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认商誉价值,也就是以收购溢价作为商誉的价值。构成收购溢价一般包括两个部分:并购以前未入帐的商誉价值以及并购以后预期会实现的协同效用的价值。而这部分协同效用可以视为并购活动所引起的企业创造开发能力、竞争优势的变化,也就是企业商誉价值的变化。可见,当前商誉价值的确认,也是以修正后的股价减去帐面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定的,这样我们就保证了处理方法的连续性。其次,非上市公司商誉的价值,以与形成创造开发能力相关的支出的资本化价值来确定。综合国外的研究成果,本文认为可以根据企业一年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市场营销活动的支出(包括广告支出等),以及为管理层与技术人员支付的培训支出和报酬(没有包括在研究开发支出中的部分)乘以各自的权数(这个权数将因行业的不同、因企业的生命周期不同等而不同)所计算的结果,再乘以一个换算系数(这个系数比照同类上市公司的商誉价值来确定),作为非上市公司商誉的入帐价值。三、商誉是否应该被摊销商誉作为一项资产被确认以后,是否应该在以后的期间予以摊销呢?美国前会计原则委员会的第17号意见书要求企业的商誉在最长不超过40年的时间内予以摊销。而澳大利亚、中国等也都要求商誉在一定的年限内予以摊销。本文认为由于如下的原因,商誉不应该被摊销。首先,商誉所核算的是企业创造和开发知识产权的能力的价值,商誉的帐面记录应该与这部分价值保持对应。我们知道,企业与创造知识产权相关的能力并没有随着时间而丧失,事实上大多数企业会随着时间而提高这部分能力,可是如果对商誉予以摊销的话,作为反映该能力的商誉的价值却随着摊销逐渐减少、消失。这违背了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原则,因此商誉不应该被摊销。其次,固定资产中关于土地等再生性资源的处理也为商誉不予摊销提供了一个有用的先例。《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要求不对再生性资源计提折旧,而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也都要求再生性资源保持帐面价值不变。实际上,企业创造开发知识产权的能力也具有持续性,可以相伴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始终,那么援引当前关于再生性资源的会计处理,企业的商誉也不应该被摊销。再次,研究与开发支出、广告投入、为管理层和技术人员支付的培训支出是与保持企业的创造开发能力密切相关的投入,那么既然目前的会计处理已经将这些支出在发生的当期就费用化了,商誉自然不必再进行摊销。最后,资本市场的反应也支持了我们关于商誉不应该摊销的判断。经验研究的结果表明:报告的摊销费用与股票回报之间没有明确的关系,这或许提供了一个证据——投资者或许认为商誉并不是一项可摊销的资产。会计核算的使命是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资源状况作出如实的描述,商誉所核算的这部分资产的价值能够保持持续性,那么商誉也就没有了进行摊销的理由。四、商誊资产的减值是否应该予以反映商誉价值一经确定,按照本文的思路一般要经过几个年度才重新调整,那么如果在这段时期内企业的创造与开发能力出现显著的持续下降时,企业是否应该作相应的处理以反映这部分减值呢?参照国外以及我国无形资产准则关于资产减值的处理规定,企业应该设置减值准备帐户。当已经有明显的迹象(比如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离职,与产品质量相关的重大诉讼等事项)表明企业的商誉出现永久性减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而当表明商誉发生减值的迹象全部或者部分消失时,应将以前年度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者部分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得超过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的帐面余额。
论文范文题目:商誉摘 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年来企业间合并和企业间竞争不断增加,商誉作为一项无形资源,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商誉问题于20世纪二十年代进入会计理论和实务的研究,并成为会计理论研究的几大难题之一.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商誉在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对商誉的研究也越来越重要.本文从商誉的由来入手,主要探讨了商誉的价值及减值风险,以期对企业并购重组中资产核算和会计处理起到积极作用.关键词:商誉;商誉价值;商誉减值风险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01随着经济的发展,商誉作为现代企业的重要资产,对企业的现实收益和未来发展均产生重要影响.商誉既不属于有形资产也不是无形资产,它不能单独出售,和整个企业紧密相联系,是一个企业的内在价值.一、商誉的由来“商誉”一词最早是作为商业上的词汇出现于16世纪中后期,“商誉是企业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的一切有利条件.”直到 19世纪末,商誉问题才引起会计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和广泛讨论,这时商誉概念演变为“商誉是业主和顾客之间的友好关系”.20世纪初,随着经济发展形成了超额利润观,认为 “商誉是导致超额盈利的一切因素”.20世纪40年代以来,还有另外两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即剩余价值观和无形资源观.超额利润观点使人们对商誉的特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但这种观点只是提供衡量商誉价值的手段,并没有解释善意的性质;剩余价值虽然描述了商誉的计量方法,但尚未界定商誉,而企业估值的总体价值,低估或高估资产将影响商誉的准确性;无形资产观从资产的角度定义商誉,抓住了商誉最本质的特性,即商誉是一种企业资源,但是,该种观点认为商誉是一种未入账的的无形资源是不妥当的,因为商誉是一种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且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衡量其价值的资产.因此,上述对商誉的种种定义都存在缺陷.商誉具有能够为企业带来超额经济利润的经济价值,由于商誉本身的特殊性以及复杂性,使人们对于商誉产生了很多不同层面的理解和认识.商誉的确认和计量一直是会计界争论的焦点.新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商誉是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企业合并的情况下,企业的购买成本和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二、商誉的价值商誉是指公司未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可以分为自创商誉和合并商誉.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自创商誉在会计上不予确认,不列入资产;合并商誉在企业合并过程中产生并予以确认,列入资产.也就是说,在会计意义上,没有合并,公司的标准资产负债表中就不会有商誉;商誉是公司合并当中才会产生的.对于采取并购策略进行扩张的公司来说,商誉是一个无法绕开的话题.现实中,对商誉进行定价是非常困难的.很多人把商誉和无形资产混淆在一起.两者有相似之处,都没有实物形态;但是两者更有明确差异:无形资产必须是单独可辨认的、可以一一对应的东西,比如专利权、着作权,而商誉是无法单独辨认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一是所谓的并购协同效应,包括管理协同效应、经营协同效应和财务协同效应等.获得协同效应是企业实施并购的主要目的和动机.并购方愿意以一定的溢价收购目标公司,这部分溢价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商誉.在此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指所付出的溢价属于事前和固定的,然而协同效应却往往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当并购战略失败的时候,商誉就会被高估或者荡然无存.二是超额收益能力.从某种程度上讲,商誉主要是指对未来收益情况进行预期之后的闲置要高于正常报酬的那一部分.本文中的超额收益一般是指在相对较长的时间段之下所获得的超出同行业平均水平的收益.通常情况下,商誉情况以及公司整体之间是相互结合的,两者是共存的,很难进行单独辨认,当公司有了商誉之后,就意外着有了服务潜力,可以提升盈利水平.可以说,商誉主要是借助整体创造超额收益的方式进行集中表现的.超额收益能力具体到财务上,那就是高于同行业的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三、商誉的减值风险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商誉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是运用直线法按照不超过十年期限实施摊销逐渐转换为每年终了实施减值测试.此外,需要引起高度注意的一点在于,商誉资产组或者是说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回收金额比账面价值要低的.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实际损失情况.在新会计准则当中,商誉层面的后续计量往往是选用减值测试的手段,该手段和美国的相关规定是相一致的,主要是不断提升商誉所具有的信息含量.但减值测试的主观性使得其成了很多公司调节报表的手段.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形成巨额商誉.溢价商誉无需摊销不增加成本,并购可以增加公司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表面看起来公司业绩改善,而实质可能并非如此.现阶段,在资本市场大力发展的背景下,并购重组现象比较明显,大部分上市公司为了在一定程度上追逐市场热点以及做高股价,采取了高溢价收购方式,从而造成商誉持续不断的增长,这种情况下,企业当中的商誉减值将会引发业绩下滑,最终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少数上市公司的商誉占净资产比例超过100%.不管会计上是否对商誉计提减值,对那些商誉金额占净资产比例较高的上市公司商誉是否真正具有经济意义上的价值?每一轮并购后,都会引发商誉减值高峰.管理机构已经注意到此类问题,并多次做出风险提醒.我们将深交所作为研究案例进行分析,从2014年到2016年相关上市公司的年报分析情况来看,深交所已经连续三次提出了,溢价并购造成的业绩下滑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企业在主营业务逐渐丧失增长动力的时候,是不能够盲目追求相关热门概念的,非常容易造成资产标的高溢价,进一步形成高额商誉.当企业并购情况得到顺利解决之后,企业的经营业绩不能够仅仅依靠并购对象,不然若收购方变脸,则会对商誉减值带来巨大冲击.参考文献:[1]杨雅,洁蒋涛.关于企业并购商誉会计问题的思考[J].知识经济,2015(5):82-82.[2]王超.上市公司对商誉计量、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月刊,2015(10):16-18.[3]卢胜兰.合并商誉相关准则的变化对企业行为的作用及影响[J].中国经贸,2016(14):99-99.[4]罗芳.我国企业并购中的商誉减值风险分析和应对.江苏商论,2016(23):161-162.作者简介:王春燕(1978-),女,汉族,山东寿光人, 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会计师,现任职淄博市地方税务局.(论文范文来源:学术堂)
给你一篇完好的论文,按上面的结构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修改吧会计毕业论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研究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日益成为证券市场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鉴于界定有关各方法律责任对治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本文拟分别公司及管理当局,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以及其他法律主体,剖析应如何认定其法律责任以及应由何者来认定,并分析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优劣,提出了有关的政策建议。最后简要探讨了对财务报告粉饰可能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 [关键词]财务报告粉饰 法律责任 法律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是一种公共产品,使用者为数众多,包括政府部门、大量的投资者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将可能产生严重的经济后果,进而引发诸多法律责任问题。近年来,这一问题呈愈演愈烈之势。以1998年为例,该年因财务报告粉饰,投资者先后状告山东渤海公司和红光实业公司;琼民源公司董事长及财务主管“开创”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先河”;东方锅炉公司的前任董事长、总经理亦受到刑事制裁。这些案例昭示着研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法律责任问题已经非常迫切了。本文拟不揣冒昧,对此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涉及的法律主体除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外,还可能包括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为其进行资产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等机构和人员。 (一)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要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如何认定虚假财务报告以及由谁来认定,却没有明确规定。 首先,判断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虚假的标准不统一。对于虚假财务报告的判断标准,在会计专业人士看来,通常以会计准则为依据,即只要符合会计准则,不管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是否有出入,都不能认定为虚假财务报告;非会计专业人士对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则比较直观,即只要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有所出入,就认定其是虚假的。显然,这两种认定标准存在重大差异,会计专业人士强调的是会计的过程,非会计专业人士强调的是会计结果。然而,从各自的角度看又都有道理。这种分歧势必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的困难。为此,一方面应该加强对会计准则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增加了解;另一方面,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必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尽量缩小会计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的认识差距,便会计准则真正具有公认性,真正成为“公认会计准则”,只有这样,依据会计准则来认定虚假财务报告才可能被社会各界所接受。 第二,如何认定虚假财务报告产生的原因,是故意还是过失,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也是追究公司及其管理当局法律责任必须慎重考虑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公司管理当局对故意、一般过失、重大过失三种情况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但有关法规没有对此做出具体规定。这必然给实际认定工作造成困难,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是很难在故意与过失,尤其在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之间作出明确区分的。为便于准确认定法律责任,必须提供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认定指南。 第三,有关法规对虚假财务报告应由谁负责判定留有空白。这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财政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审计部门均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虚假财务报告进行认定的混乱现象,这对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是很不利的。在虚假财务报告的判定机构上,应该予以适当统一。 (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告时,为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否承担法律责任呢?按有关法规规定,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出具了虚假审计报告,但是,何为虚假的审计报告?如何认定虚假的审计报告?虚假审计报告由谁来进行认定呢?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的澄清。 1.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 首先分析一下会计界是如何认定虚假审计报告的。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第21条的规定,判断虚假审计报告的关键在于是否遵循了有关执业准则。该法第35条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据这一规定制定了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8和9条以及《审计报告准则》的有关规定表明:会计界对审计报告的真实与虚假是从审计过程的角度来进行认定的。这一点在《错误与舞弊准则》第7条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它规定:由于审计测试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依照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不能保证发现所有的错误与舞弊。由于现代审计本身的特点,以及抽样审计及制度基础审计或风险导向审计的运用,使得注册会计师即使恪守审计准则,也不能保证发现公司所编制财务报告中的虚假或隐瞒之处,从而可能导致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与事实不符。从重要性原则来看,即使财务报告有失实之处,如果不重要,也不影响审计意见。 然而在非会计专业人士眼中,尤其在司法实践中,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包括虚假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时,应如何认定证明文件属虚假文件,常常引起争议。这些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很难断定其重视的是过程的真实还是结果的真实。一些法律界人士将其解释为结果的真实。例如法律专家刘燕认为:“这些条款充分揭示立法者在使用‘虚假报告’等概念时所希望表达的意思,即‘虚假报告’是指。‘内容不真实的报告’。因此,法律上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验资报告’中的‘虚假’一词,应该是指验资报告的内容和结论与出资人实际的出资情况不相符。”她是从验资报告来论述这一命题的,因为审计报告与验资报告是类似的,其论述应同样适用于审计报告。她还更进一步阐明:“在法律界以及公众看来,如果说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满足了审计准则的。真实性'要求,就不能认为其工作的结果是‘虚假’的,其逻辑是很荒唐的。”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分歧的实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注册会计师职业执业状况与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现行的独立审计准则尚不是“一般公认审计准则”,缺乏足够的权威性。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生存和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注册会计师行业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逐步缩小期望差距,其关键在于使独立审计准则成为“一般公认审计准则”。 2.虚假审计报告产生原因的认定 有关法规也末对虚假审计报告产生原因做出详细的规定。我们不妨借助国外的经验来对此进行详细分析。在国外的司法实践申产生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可分为三类,即过失、重大过失、欺诈。 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过失责任。通常将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普通过失(ordinary negligence)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重大过失(gross negligence)则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按专业准则的主要要求执行审计。首先,如果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重大错报事项,注册会计师运用标准审计程序通常应予发现,因工作疏忽未能将重大错报事项查出来,就很可能在法律诉讼中被解释为重大过失。其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项目的证实审计是以其内部控制结构的研究与评价为基础的。如果内部控制结构不太健全,注册会计师应当扩大抽样范围,这样,一般都能揭示出由此产生的错报,否则,就具有重大过失的性质。如果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本身非常健全,但由于职工串通舞弊,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失效,由于注册会计师查出这种错报事项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因而法院一般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对此没有过失或只具有普通过失。 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欺诈就是为了达到欺他人的目的,明知公司的财务报告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例如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作案具有不良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诈与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的主要区别之一。与欺诈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推定欺诈”(constructive fraud),是指虽无故意欺诈或坑害他人的动机,但却存在极端或异常的过失。推定欺诈和重大过失这两个概念的界限往往很难划定,美国许多法院将注册会计师的重大过失解释为推定欺诈,特别是近年来有些法院放宽了“欺诈”一词的范围,使得推定欺诈和欺诈在法律上成为等效的概念。这样,具有重大过失的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就进一步加大了。 3.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机构 在实际工作中,对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机构也包括多个部门,这种状况必然带来了一些混乱,从而对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造成不利影响,应予以适当统一。 (三)其他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法律责任还可能涉及其他法律主体,如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等。对他们的法律责任如何认定以及由谁来进行认定,亦是解决财务报告粉饰中有关法律问题的重要方面。 对于资产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作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其他有关法规也作了类似的规定。然而,何为资产评估结果失实呢?在原来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下,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结果需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以确认,通常不大可能发生失实的资产评估结果。但在资产评估管理体制改革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再确认资产评估结果,仅确认资产评估确认方法;与此同时,陆续出现了非国有上市公司收购非国有资产等所进行的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无关的资产评估。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就可能发生失实的资产评估结果。 由于资产评估这项工作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即使两家水平相当、非常注重质量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同一项资产进行评估 ,也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换言之,要想认定一项资产评估结果失实,从技术的角度看非常困难。或许正因如此,实务中才会出现“公司上市前的资产评估是‘财务包装’的一项重要内容”,上市公司利用资产评估——进行“利润包装”的案例也才会屡见不鲜。至于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认定机构,有关法规也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由此,我们认为应该重新审视有关法规,采取某种类似"釜底抽薪"的做法。例如,在公司改组上市时,严禁按照资产评估结果调账。 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现行规定描述 1.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现行的许多法规,包括《刑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会计法》等都对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因粉饰财务报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具有如下特征: (1)相关法规的规定间存在着一定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如下表所示):一是对公司本身要不要进行处罚,有的法规做出了规定,有的没有;二是这些法规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给予哪些处罚的规定不尽相同;三是这些法规对罚款数额的规定不一致。显然,这种状况下,在具体对某一公司或某人进行处罚时,到底依据哪一个法规便成为一个大问题。为此,应尽快统一相关法规的规定。(2)有关法规对公司管理当局因粉饰财务报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或是没有规定,或是仅仅作了原则性规定。例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此仅作了原则性规定《证券法》则末作规定。也许这是要我们援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民法通则》第106条也只是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本身亦十分原则。 2.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样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刑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会计师法》等法规均对此作了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因提供虚假审计报告所受到的处罚可能包括:(1)行政责任,即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全部或部分经营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撤销事务所等。(2)民事责任,即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册会计师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而可能受到的处罚包括:(1)行政责任,即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等。(2)刑事责任,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其他法律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其他法律责任主体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类,我们不再加以详述。 (二)行政责任 由以上叙述可见,因财务报告粉饰问题而受到行政处分是当前追究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并且,行政处分的形式也多种多样。然而,行政处分真的那么有效吗?对行政处分作简单的分析后,我们就会发现其不少弊端。 首先,行政处分的威慑作用不够。警告处分不疼不痒,因为警告是建立在人们十分珍惜荣誉的基础上,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人不以受到警告处分为耻;撤职或开除处分,由于上市公司等通常没有主管部门,其管理当局无所谓来自主管部门的撤职、处分,只可能受到来自证券监管部门的处分,对许多人来说,这并不能形成一种威慑力,因为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处分往往演变成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许还有可能得到提升;没收违法所得的处分是理所当然的,但要知道,查到的违法收人在实际违法收人中所占的比重往往不是很高,对一些人来说,也许还是“有利可图”的;罚款处分时,为数不多的罚款也不能形成威慑力,因为这点罚款往往早在、或以后会在其他事项中得到补偿;吊销资格证书的处分理应具有较高的威力,但在实际中没有资格证书的可以从前台走同后台,工作照样千,薪酬福利照样拿。由此看来,行政处分的威力并没有立法者所想象的那么大。 其次从行政处分的时效性来看。《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这在客观上给行政处罚的运用造成了很木的限制,不少人也因此萌发了侥幸之心。 从上述分析知,行政责任虽然是追究财务报告粉饰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形式,但由于其存在上述弊端,我们不应对其过于看重。 (三)刑事责任 尽管相关法规中己经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上相关法律主体的刑事责任,可遗憾的是: 第一,因粉饰财务报告被处以刑事责任的案例并不多见,就是被处以刑事处罚,处罚也不是十分严厉。就拿轰动一时的琼民源案来说,最后判决的结果是两人分别被处以两年和三年徒刑,与该案件本身的恶劣程度相比,严厉与否不言自明。导致这一情况的根本原因何在?一来可能与我国这种只有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才定罪量刑的刑事制度有关,许多案件难以寻找到确凿的证据;二来可能与财务报告粉饰问题较为严重,以至法不责众有关。然而,“规定了刑事处罚,执行时不得不稀稀拉拉,这就象狗光叫不咬人,久而久之,人们就不把它当作回事了。” 第二,对某些人来说,刑事责任并不会让其“望而却步”。对他们来说,“如果通过内幕交易等非法行动能够狠狠‘发它一笔’,坐两三年牢快活后半生,也是值得考虑的买卖。” 第三,对法人犯罪,刑事责任无用武之地。纵然法人犯罪,可以追究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但这可能无法对法人犯罪形成威慑力。追究某些个人的刑事责任,则有可能出现“替死鬼”的现象。 以上的分析表明,针对当前状况和刑事责任本身的特点,一方面需要加强刑事处罚的力度;另一方面,在追究有关法律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时,也需要考虑刑事处罚效力的局限性。 (四)民事责任 现有法规就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相关法律责任所体现出的重视行政及刑事的法律处罚,轻视民事法律调节的倾向,与市场经济是不相适应的。因为"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各经济主体之间具有自主性和平等性并且承认其各自物质利益基础之上的,而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矛盾绝大部分又都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民事法律来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各主体的经济利益。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民事赔偿具有调动有关利害关系人起诉的积极性,提高对财务报告粉饰者的威慑力等方面的优势。大量的案件告诉我们,多数刑事案件的受害者没有报案的积极性,但对于民事案件,如果受害者知道惩罚侵害者可望得到赔偿,他们就有了举报违法行为、协助政府部门调查以及起诉的积极性。“这不但是较低成本的执法行动,而且通过提高违规者被发现和处罚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制裁的威慑效果。”同鉴于此,应尽快建立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要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建立“信赖假定制度”。在一投资者起诉红光实业案中,法院以原告无法证明其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的因果关系为由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显然,在民事诉讼中,我们不希望这种情况经常出现。但要证明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的因果关系,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建议引入国外的“信赖假定制度”,即假定原告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已经信赖了被告提供的虚假陈述。 第二,要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由于个别投资者的利益有限,他们往往不愿意去起诉大公司、大机构。原因是告倒大公司、大机构费时费力,告倒它们的难度大。这一问题不解决,势必难以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而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以发挥集团诉讼的作用。 第三,要对民事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做出详细的规定,这既是起诉人在起诉时需要了解的,也是实施民事赔偿制度的关健。但迄今为止,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赔偿哪些经济损失,在法律上还是一个非常模糊的问题。 (五)法律责任的分担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中可能涉及的法律主体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法律责任的分担便显得十分重要。就刑事责任而言,《刑法》第25条到29条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就民事责任来说,如何确定有关法律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则是十分棘手的问题。本文结合红光实业案来剖析这一问题。该案中被告除了红光实业原董事外,还包括为红光实业上市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上市推荐人的法人代表和负责人。假定原告胜诉,那么,有关各方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有关各方的归责原则。就发行人红光实业来说,我国《证券法》规定了发行人的无过失责任。只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红光实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所难免。但原告并没有起诉红光实业。 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经理,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仅是“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负有连带赔偿责任,这里实行的是推定过错责任。同样,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一样承担无过错责任,主承销商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负有推定过错责任。对于其他法律责任主体而言,《证券法》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此规定,我们只能理解为这些机构承担的也是推定过错责任。 对于法律责任的分担问题,若任何一项法规均末予以规定,其结果往往是引用“深口袋理论”(Deep Pockets Theory),即采取谁最有能力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就由谁来承担的原则。这种分担方式使得法律责任转移到有经济能力承担的一方,由此将导致过失与法律责任的不相匹配,同时又怂恿了那些没有经济能力者去粉饰财务报告。在这一间题上,建议借鉴美国《私有证券诉讼改革法令》中的做法,即根据被告错误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法律责任的确定性与严厉程度 面对愈演愈烈的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我们必须做好一件事:强化有关的法律制裁。从犯罪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决定制裁的威慑效果取决于两个变量——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和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法律责任愈严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愈大,威慑效果就愈强,反之就愈差。因而,制裁的威慑效果取决于这两个变量的最佳组合。要提高威慑效果,就必须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或严厉程度,或者同时提高这二者。应该说,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的严重性与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低下有着极大的关系。因此,要解决这一间题,就必须设法提高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而其具体措施只能是在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与严厉程度两个方面想办法。 就提高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来讲,加强行政处罚和充分利用民事赔偿制度是理所应当之举。诚如前述,某些行政处罚本身的威慑效果十分有限,但我们可以从其他方面予以弥补,例如提高罚款的金额等。对于民事赔偿,这一方面更是大有空间的。 在现阶段,仅仅通过提高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难以有效地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我们还应在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上采取一些有力的措施。对于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程度,需要采用这样两项举措:一是在相关法律上充分明确有关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二是改革现行的司法制度,让应承担法律责任者确实受到应有的处罚。
要:本文利用我国A股上市公司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数据,实证研究了内部控制与审计费用之间的相关关系。研究发现,内部控制质量的提高有助于降低审计费用,但这种关系仅在审计质量较低(非四大审计)的情况下成立,而在审计质量较高(四大审计)的情况下明显减弱,这说明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与审计费用二者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显著影响。同时还发现,过度竞争是导致国内所审计质量较低的重要原因。为提高国内所的审计质量,建议尽快培育寡占型的审计市场。关键词: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审计费用一、引言2001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将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审计费用)予以披露,这为与审计费用相关的研究提供了数据来源,使关于审计费用方面的实证研究成为可能。我国关于审计费用方面的已有研究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直接研究审计费用的影响因素,另一类则分别研究公司治理、盈余管理、审计师变更、客户风险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特征对审计费用的影响。对于到底哪些因素会影响审计费用,已有的研究已经足够,即使再运用不同的样本得出相同的结论也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因此,应深入研究某一因素对审计费用的影响。而国内鲜有研究考察内部控制与审计费用的关系,本文基于我国A股上市公司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经验数据,以研究审计质量对二者关系的影响。二、文献回顾(一)国外文献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需求来自于经理人员和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及代理成本(Healy和Palepu,2001)。财务报告使用者认为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能促进公司完善内部控制系统,加强对内部控制系统的监督,为投资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Hermanson,2000)。由于管理层和公司有责任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往往含有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陈述,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增加了管理层和公司的法律责任,但可以向外部使用者发送信号,使本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与其他公司区别开来。公司规模越大、净利润增长越快、销售增长越慢、审计委员越勤勉、机构持股比例越高,越有可能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Bronson,2006)。根据信号传递理论,高质量公司的管理层有动机将公司高品质的信号(如较好的业绩、较好的内控及风险防范信息)及时传递给投资者,并采用如聘请高质量审计师等策略增加信息披露的可信度,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最终使公司股价上涨。(二)国内文献内部控制质量越高的公司,越可能基于信号传递的目的披露由审计师提供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林斌、饶静,2009)。在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报喜不报忧”的披露管理行为,凡是公司董事会承认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均未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凡是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公司,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均认可了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这些都表明,内部控制质量越高的公司,越有可能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林斌、饶静,2009)。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息的披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内部控制质量的高低(杨德明,2009)。纵观以上国内外已有的研究,他们一致认为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往往意味着公司实际的内部控制质量较高。因此,本文以是否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代表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高低,将内部控制变量设计为二元哑变量,披露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取1,未披露的取0。三、研究设计(一)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理论上质量较低的内部控制从两个方面导致较高的审计费用:内部控制质量较低时审计师需要增加审计投入,包括测试和改变审计程序;合伙人花费时间与客户管理层讨论;花费精力决定一项内控缺陷应划分为重大缺陷还是重要缺陷,因此审计师会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内部控制质量较低时,内部控制风险较大,这往往意味着公司整体风险水平较高,从而审计业务的诉讼风险也较高,审计师会因此加收一部分风险溢价(Raghunandan和Rama,2006;Hogan和Wilkins,2008)。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问题越严重,审计费用增加得越多。由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假设:内部控制质量越高,审计费用越低由于近些年国内发生了一系列审计失败的案例,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审计行业的监管。因此,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质量较低的情况下,审计师面临较高的审计风险,这时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比较谨慎,不会减少审计程序和实质性测试范围,审计时间花费较多,因而审计费用较高;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质量较高的情况下,审计师面临的审计风险较低,因而有减少审计程序和实质性测试范围从而降低审计费用的动机。而国际四大长期以来在世界范围内享有较高的声誉,这为其创造了声誉溢价。因此,国际四大十分注重维护长期以来在审计市场上树立的良好形象,另外,国际四大在国内审计市场中面临的竞争激烈程度远低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因而更加注重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即使当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质量较高时也不会减少审计程序和实质性测试范围,仍然会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应的工作规范去执行审计业务。因此,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与审计费用之间的关系会产生显著性影响。(二)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本文关于上市公司是否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控股子公司数量、公司所在区域的数据均来自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而年度报告主要来自巨潮资讯网,在巨潮资讯网找不到的年度报告则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余数据从国泰安数据库获取。本文以2007年和2008年两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在此基础上,删除了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以及两年内有任何一年未披露或未区分支付给境内和境外事务所审计费用的上市公司,最后剩余1749个样本数据。(三)模型建立及变量定义本文通过构建以下模型来检验假设:InFee= 1Control+ 2Control*Big4+ 3InAsset+ 4ROA+ 5inventory+ 6receivable+ 7Subcom+ 8year+ 9D1+ 10D2+ 11D3+ 12D4+迥P椭杏泄乇淞慷ㄒ寮ū 1)。已有研究结果表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规模越大,其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也越多,其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水平也可能越高,相应地注册会计师就需要扩大审计测试的范围,增加审计时间;同时,注册会计师所面临的审计调整事项也越多,因此,上市公司的规模越大,审计费用也就越高(伍丽娜,2003)。经济业务复杂程度越高,审计费用也越高,一般将控股子公司数量作为经济业务复杂程度的替代变量,它与审计费用显著正相关(朱小平、余谦,2004)。客户经营风险越大,审计师所承担的诉讼风险就高,因而审计费用也越高,应收账款及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总资产收益率可作为审计师风险的替代变量,应收账款及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与审计费用正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越大,品牌越好,其所具有的敬业精神、专业素质和职业声誉也越高,其审计质量也越高,随之而来的审计费用也越高,因此,国际“四大”收取的审计费用相对更高。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物价水平较不发达地区高,因此按物价水平制定的审计费用标准同样是经济发达地区高于不发达地区。为了研究地区因素对审计费用的影响,本文利用卢遵华等的研究结论将全国各地区分为五类:(1)上海、北京、天津、广东、浙江;(2)福建、江苏、山东、辽宁;(3)黑龙江、吉林、新疆、海南、湖北、河北;(4)安徽、四川、广西、重庆、湖南、江西、内蒙、河南、山西、云南、西藏;(5)贵州、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因此,本文选择InAsse(t公司规模),ROA、inventory、receivable(审计师风险),Subcom(经济业务复杂程度),yea(r年度变量),D1、D2、D3、D4(地区因素)作为控制变量。四、实证结果分析(一)描述性统计从(表2)来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待进一步加强。如Control均值为,这反映了仅有17%的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绝大部分上市公司不愿意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统计中还发现与林斌、饶静一致的结论,上市公司在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时,存在着明显的“报喜不报忧”的披露管理行为。这体现在:凡是公司董事会承认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均未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凡是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公司,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均认可了董事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样本数据中,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差别较大,ROA最大的是ST炎黄,在2008年达到,最小的是ST丹化,在2007年是。存货和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在各上市公司中差异也非常大,存货占总资产比例最大的是荣盛发展,在2007年达到,而有35家公司的存货几乎为0,通过查找他们的年报发现,这些公司要么是电力、交通、软件等行业的企业,由于行业本身性质而使得拥有的存货几乎为0;要么是因为公司正处于重组、停产状态,较长时间没有生产经营活动。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在各上市公司中差异也非常大,样本最大值为中江地产的94%,而有29个样本公司在该比例上为0,其原因也是这些公司大部分处于停产或重组状态,较长时间没有生产经营活动,其余公司则是因为发生大规模的资产置换,将应收账款较多的资产置换出去了,或是将应收账款全部转让给专门的应收账款催收公司。控股子公司数量最多的是保利地产,拥有66家控股子公司,而有68个样本公司没有任何控股子公司。由四大提供审计服务的公司占样本总数的5%,虽然这一比例较低,但四大审计服务的对象基本上为资产规模非常大的客户。有37%的样本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北京、天津、广东、浙江五个省、直辖市,18%分布在福建、江苏、山东、辽宁四省,12%分布在黑龙江、吉林、新疆、海南、湖北、河北,23%分布在安徽、四川、广西、重庆、湖南、江西、内蒙、河南、山西、云南、西藏,其余10%则分布于贵州、青海、甘肃、宁夏、陕西。(表3)是主要变量相关系数矩阵。从(表3)来看,模型解释变量与各个控制变量之间相关系数的绝对值不超过,说明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二)回归分析(表4)给出了模型的回归结果。从(表4)来看,内部控制与审计费用存在一定的负相关关系,而审计质量(Big4)对内部控制与审计费用之间的负相关关系产生了显著性影响。在审计质量较低的情况下(非四大审计),内部控制质量越高,相应的审计费用越低(内部控制的系数 1显著为负);在审计质量较高的情况下(四大审计),内部控制与审计费用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明显减弱(交叉项系数 2显著为正)。这说明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与审计费用之间的负相关关系产生了显著性影响,随着审计质量的提高,内部控制与审计费用之间的负相关关系被弱化。从理论上分析,目前我国审计市场竞争激烈,尤其是对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更是如此。所以,国内会计师事务所都希望通过降低审计费用来赢得客户,这主要通过减少审计程序和实质性测试范围来实现。由于近年来国内发生了一系列审计失败的案例,如中天勤审计失败案,这又使得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比较注重控制审计风险。因此,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质量较低的情况下,审计师面临较高的审计风险,这时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比较谨慎,不会减少审计程序和实质性测试范围,因而审计费用较高;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质量较高的情况下,审计师面临的审计风险较低,因而有减少审计程序和实质性测试范围从而降低审计费用的动机。而国际四大长期以来在世界范围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其提供的审计服务被认为是高质量审计服务的象征,良好的声誉为其创造了声誉溢价。因此,国际四大十分注重维护长期以来在审计市场上树立的良好形象,另外,国际四大在国内审计市场中面临的竞争激烈程度远低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因而非常注重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即使当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质量较高时也不会减少审计程序和实质性测试范围,仍然会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应的工作规范执业。目前,国内一些研究(刘峰、周福源,2007)并不认为国际四大能提供相对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认为合资和外资事务所在中国可能有降低审计质量的倾向(原红旗、李海建,2003)。而本文的回归结果恰恰说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质量较高时有减少审计程序和实质性测试范围的倾向,但并没有发现国际四大存在这种倾向。可以说,国际四大相对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来讲提供了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五、结论本文利用我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年度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数据,揭示了内部控制与审计费用二者之间的负相关关系。研究发现,内部控制质量的提高有助于减少会计师事务所收取的审计费用,但审计质量对二者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有显著性影响。审计质量越高,内部控制与审计费用之间的负相关关系越弱。验证了国际四大相对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而国内审计市场的过度竞争是造成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较低的重要原因。为了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我国审计事业,提高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就必须解决国内审计市场过度竞争的问题。由此,本文建议我国应尽快培育寡占型的审计市场,减少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避免过度竞争。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本文的局限性,由于国泰安数据库中很多上市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数据缺失,导致这部分样本数据被排除,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文结论的信服力。参考文献:[1]林斌、饶静:《上市公司为什么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会计研究》2009年第2期。[2]朱小平、余谦:《我国审计收费影响因素之实证分析》,《中国会计评论》2004年第2期。[3]刘峰、周福源:《国际四大意味着高审计质量吗》,《会计研究》2007年第3期。[4]Healy,.,and Palepu,Information Asymmetry,Corporate Disclosure,and the Capital Markets:A Review of the EmpiricalDisclosure Literature,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01.[5]Hermanson,Heather M.,An Analysis ofthe Demand for Reportingon Internal Control,AccountingHorizons,2000.[6]Bronson,Scott N.,Joseph ,and Kannan Raghunandan,Firm Characteristics and Voluntary Management Reports onInternal Control,Auditing:A Journal of Practical&Theory,2006.[7]Raghunandan, Dasaratha ,SOX Section 404 Material Weakness Disclosure and Audit Fees,Auditing:A Journal ofPractical&Theory,2006.[8]Hogan,Chris E.,and Michael ,Evidence on the Audit Risk Model:Do Auditors Increase Audit Fees in the Presence ofInternal Control Deficiencies?,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2008.【文献出处】:《财会通讯》
审计学是在审计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经过实践检验和证明了的,是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审计学论文题目的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审计学论文题目(一) 1. 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管理体系研究 2. 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控制研究 3. 现代企业内部审计发展趋势研究 4. 审计质量控制 5. 论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审计 6. 我国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 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 8. 论审计风险防范 9. 论我国的绩效审计 10. 萨宾纳斯――奥克斯莱法案对中国审计的影响 11. 审计质量与审计责任之间的关系 12. 经济效益审计问题 13. 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 14. 我国电算化审计及对策分析 15. 浅议我国的民间审计责任 16. 试论审计抽样 17. 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18. 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 19. 论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的构建 20. 论电子计算机在审计中的应用 21. 电算化系统审计 22. 关于会计电算化审计中的若干问题的探讨 23. 计算机审计与舞弊 24. 审计的风险与防范 25. 新会计法实施后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审计学论文题目(二) 1、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探讨 2、关于企业集团内部审计若干问题的探讨 3、会计报表审计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 4、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现状与审计对策浅析 5、论电子商务时代的网络审计 6、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7、民间审计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8、内部审计在企业的作用 9、企业费用成本审计 10、浅淡经济责任审计 11、浅谈经济责任审计 12、浅谈审计风险的综合控制 13、浅谈审计判断绩效及其影响因素 14、如何提高审计效率 15、审计风险的研究 16、审计风险及其控制研究 17、审计职业判断业绩评价 18、审计专业判断研究 19、我国民间审计的现状与对策的分析 20、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低透明度的独立审计研究 审计学论文题目(三) 1. 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控制系统研究 2. 企业会计电算化审计中的问题及对策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分析 4. 社会保障基金的绩效审计研究 5. 会计信息系统审计中数据的提取和转换问题研究-基于XX公司审计案例的分析 6.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低透明度的独立审计研究 7. 公司财务报表粉饰手段与审计策略 8. 试论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措施 9. 民间审计风险及防范 10. 审计风险成因及其防范控制的探讨 11. 烟草商业企业内部审计探析) 12. 论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3. 审计风险及其防范 14.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 15. 探索ERP环境下内部审计工作 16. 试论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实务 17. 审计风险的综合控制 18. 政府审计机关如何应对挑战的探讨 19. 当前财政审计制度的缺陷及策略分析 20. 我国审计体制的改革及其对策 21. 审计人员辨别财务报表的不实 22. 审计判断绩效及其影响因素 猜你喜欢: 1. 内部审计毕业论文题目 2. 会计审计论文题目 3. 会计与审计论文题目 4. 关于会计论文题目 5. 关于会计毕业论文选题 6. 财务论文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