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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分析法学派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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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分析法学派学位论文

论中国的死刑废除〔摘 要〕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废除死刑,死刑的废除似乎已经成了一种趋势。既然如此,中国就应该顺应这种历史的潮流,那么中国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关键词〕 中国 刑罚 死刑 废除从封建社会进入近现代社会后,刑罚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古代的极不人道的刑罚如死刑、杖刑、笞刑已经逐渐被近现代西方的刑罚体系所代替。古代那些如凌迟、枭首、车裂等死刑也被一些能尽量减少人痛苦的死刑如枪决、针刑、毒气所代替,尽量减轻死刑犯的痛苦,以示对生命的尊重。可是现在死刑不但失去了其在刑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而且限制、减少死刑乃至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与趋势。 现在尊重人权的呼声越来越烈,而生命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因此许多国家都相继废除了死刑。生命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一旦失去,生命便不会重来一次,所有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我认为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中国应该废除死刑。早在清末时期,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就提出了限制乃至废除死刑的观点,沈家本从传统的“王道仁政”出发坚定地认为:“臣等窃维治国之道,以仁政为先,自来议刑法者,亦莫不谓裁之以义而推之以仁,然则刑法之改重为轻,固今日仁政之要务,而即修订之宗旨也。”并且强调“化民之道,固在政教,不在刑威也。”可见废除死刑的观点是由来已久的,那么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在下文我将浅谈一下我的观点。首先,改革开放后,中国积极加入世界市场,并且中国国际化的程度也是越来越深。从2005年10月4日到现在,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上废除了死刑。具体情况如下:对所有罪行都废除死刑的国家有68个,普通罪行废除死刑的国家有11个,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有24个,所以,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总计有121个,保留死刑的国家仅有75个。而且最近几十年情况显示,平均每年有三个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了死刑。可见废除死刑在整个世界上都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因此,中国若想在世界舞台上更好的展现自己的魅力,赢得更多国家的尊重,就应该与世界接轨,废除死刑。其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观念从西汉就根植到了人的脑海中,或许现在这种观念对人还有很大的影响。但是这种观念并不是成为中国废除死刑的一个障碍。很多时间若是问大家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应该对杀人的人怎么办,大家肯定会说应该给他判处死刑,但是如果情况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呢?比如,甲要强奸乙,乙在甲未得逞之继而因为防卫过当将甲致死,这时候大家可能并不认为乙应该被处死,反而会因为乙的勇敢而称赞乙。再比如,一个男人回家后看到妻子正和第三者通奸,然后火气大发,用菜刀将妻子和第三者砍死。此时,如果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此男人必将会被处死,可大家可能大多数都会有一些同情该男人,认为他不应该被处死,任何男人遇到了这种情况都会一时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的。可见,“杀人偿命”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条件的限制的,人们真想让杀人者死的是那些罪大恶极的,极度危害社会的罪犯。但是这种罪犯在社会上不是多数,为何不废除死刑呢?再次,死刑并不比终身监禁具有更大的威慑力。迄今为止,并没有研究表明重罪的发案率与死刑的存废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有研究表明人在犯罪后被判为死刑对社会的威慑力并不比终身监禁的威慑力大,而且如果被判处死刑,犯罪率依然保持在原先的水平。从实践中考察,死刑也从未对犯罪产生过有效的威慑力。 因为一个人若是明确知道了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死,刚开始可能会恐惧,但是随着他意识上的逐渐接受,到真正执行死刑时却不是太害怕了,可见死刑的威慑力难以持久,而且威慑效果的巩固期有明显缩短的趋势。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整日活在对自己死期的猜测之中,这时的威慑力才是更大的。西方废除死刑的国家对重刑判罪时一判就会判个几百年。中国完全可也借鉴这种刑罚,当人犯也被判几百年后,即使该罪犯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那么他还是无法走出牢狱,对社会的危害也就无从谈起。第四,当谈到一个人被判为死刑时,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想是不是该犯人杀了人。其实并不是仅仅杀了人才会被判为死刑的,一些经济犯虽然并没有犯杀人罪但是却也会判为死刑的。经济上的犯罪无非是官僚贪污了,企业逃税了,盗国家财产了,他们之所以会在经济上犯罪很可能是因为自己思想上一时出了差错或者是受到了他人的教唆,如果立即执行死刑,便等于夺取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是完全有可能在经过改造后重新成为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可是一旦生命权都没有了,还何谈改过自新呢?还何谈更好的建设祖国呢?从矫正论的角度看,是否所有的死刑犯都不能够改造呢?死刑剥夺了刑罚积极的、改造的价值。第五,人无完人,只要是个人即使他再怎么细心也是会犯错的。古往今来,发生了许多的冤假错案,中国古代的窦娥不就是很好的例证吗?冤假错案并不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好比再精密的仪器也有出差错的时候。德国国际记者协会日前在欧洲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对象是欧洲各国的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以及一些律师组织。调查的内容是刑事重罪案件的误判比率。调查结果出人意料,这类案件的误判率为,记协据此得出结论:欧洲每年至少有数百起重罪案件存在误判现象。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德国的冤假错案并没有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那么可以判断出中国每年的冤假错案的数量也是为数不少的。死刑之误判率高,而冤狱之发现与平反又非常困难,所以生命刑应该废止。 如果废除了死刑,虽然嫌疑人被判了终身监禁,可一旦事实的真相被查明,那么嫌疑人就会成为自由身,所有的一切还可以重新开始,如果执行了死刑,不仅仅他被冤枉,而且会给他的家人,亲属带来多么大的伤痛,我相信那个判刑的法官也会一辈子无法安心。有学者以充满人文关怀的语调写道:生命一次性让人对它珍惜;生命的美好使人为它感到伤感;死者亲属的伤痛使人同情;罪犯临行前的恐惧让人怜悯;一旦错判难以纠正使人感到后悔;任何罪犯都有可以让人宽宥的原因。总之,生命是宝贵的,一旦一个人的生命被剥夺,一切就无从谈起,所以从上面的五个方面我一一论述了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理由。可是从现在中国的国情来看,中国废除死刑仍然是任重而道远的。但是死刑已成为强弩之末,丧失了昔日的威风,废除死刑是人类法制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刑罚改革的大方向。 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因此我依旧会充满信心,我相信死刑会走向它的终点,走进历史博物馆,终究有一天中国大地上不会再出现死刑![参考文献]1、崔敏:《死刑考论—历史 现实 未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陈琴:《刑法中的事实错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何显兵:《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4、黄晓亮:《暴力犯罪死刑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5、李交发:《简论沈家本的废除死刑观》,载《现代法学》2005年版。6、赵秉志主编:《中国废止死刑之路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7、赵秉志主编:《死刑改革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

法硕专业课的备考中,需要大家掌握的专业知识点内容是比较多的。这也是考试的难点所在。那么具体的这些备考知识是什么?小编为考生整理了详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西方主要法学流派自然法学派。自然法学派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法学流派。这个时期的自然法学充分体现了自然法、自然权利与社会契约等人本主义法律观,崇尚自由平等,主张天赋人权。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时才是真正的法律。近代自然法学的代表人物有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现代的新自然法学代表人物则有富勒、罗尔斯和德沃金。分析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是19世纪产生的学派,以实证主义哲学为基础,反对形而上学的思辨方式和寻求终极原理的做法,反对超越现行法律制度的任何企图,主张恶法亦法,它试图将价值考虑排除在法理学科学研究的范围之外,并把法理学的任务限定在分析和剖析实在法律制度的范围内。早期代表人物有边沁、奥斯丁;20世纪分析法学派代表则有凯尔森、哈特等。社会法学派。社会法学派起源于19世纪后半期的德国,盛于20世纪西方各国。该学派在德国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艾尔利希,系统地在美国阐述这一学派观点的是霍姆斯和庞德。社会法学派强调研究“现实的法学”,研究法律现实的各个方面,反对分析法学派仅仅对法律进行形式逻辑上的研究,但他们对其的批判是从反科学的立场出发的。他们对于法律的来源、性质和作用的论述,着重于宣扬法的社会性。其他法学流派中,影响较大的有19世纪的历史法学派、哲理法学派;20世纪的经济分析法学派、女权主义法学派等。到20世纪末,还出现了以批判法学、法与文学运动为代表的后现代法学思潮。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法硕备考:西方主要法学流派及其主要观点”,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本频道的持续更新!

自然法学派1)关于法的本质。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从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 。2)法来源于永恒不变的本性、自然性、社会性、理性。真正的法律应当与之相符合,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以理性为基础,它永恒不变,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3)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公意和正义。4)法律及其观念应当与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相一致,自然法是人类寻求正义之绝对标准的结果。实证主义法学1)着力分析真正的法或“严格意义的法”,即国家制定的法律“国家法”,而不是什么自然法,由于这种法律能为经验所感知和真实存在着,因而也叫实在法或实证法。2)实在法或国家法是由法律规则构成的,是一个法律规则或法律规范的体系。3)法律是中性和价值无涉的,也就是说它是一种纯粹技术性和工具性的东西。“恶法是法”。4)一个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好的法律规则体系,即形式上合理性的法律规则体系是以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为宗旨的,执法者只是法律推理的机器,不应当有任何的自由裁决权。社会法学派1)法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秩序,真正的和主要的法律不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则,而是社会立法中的秩序或人类联合的内在秩序。2)法律与国家之间并没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并非一定由国家机关特别是立法机关所制定和实施,在没有国家的时候和地方也存在着法律。3)法律绝非仅仅是规则的体系,而是由规则、原则、政策 多种复杂的要素构成,法律的本身必不是单纯的一种规则。4)法律不仅是一个规则体系,还是一项过程和事业。二、权利与权力(1)二者的区别 ①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而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②法律地位不同。权利可由权利人独自享有,在存在与这相对应的义务人的双边关系的条件下,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权力是单向的,自上而下的,双边关系是不平等的。权力主体对授予它的权力都不得放弃或转让。③推定规则不同。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而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 ④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 ⑤强制性不同。权利和权力都对相对人具有强制性。权力具有国家的直接强制力。因此,权力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利的强制性则是以权力为中介,是间接的。⑥对应关系不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对一个人是权利,对与这相关的特定人就是义务。权力与责任相对应。(2)二者的联系 ①权利与权力是相互渗透的。②权利和权力可以相互转化。权利可以转化为权力。

学术派和流派分析论文

艺术流派:指在中外艺术的一定历史时期里,由一批思想倾向,美术主张,创作方法和表现风格很多相似或相近的艺术家们所形成的艺术派别,统称艺术流派。它是在社会的各种矛盾斗争中,在艺术论争和创作实践中逐渐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艺术流派是艺术发展过程中的产物。不同艺术流派的出现及相互之间的借鉴和颠覆。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议世界艺术史上最早的三大艺术流派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议世界艺术史上最早的三大艺术流派全文如下:

摘 要: 经常说到的艺术流派是艺术发展过程中的产物。不同艺术流派的出现是艺术家在一定的世界观的指导下,运用自己丰富的情感和艺术修养,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来满足人们特殊的精神需要时所流露的美学主张、思想倾向等。不同的流派相互之间的竞赛和斗争是推动艺术发展和繁荣的重要条件。

关键词: 艺术流派 艺术 美学 流派

艺术流派的产生是艺术发展到成熟阶段才出现的现象,需要不同特点的艺术品作基础。形成艺术流派的先决条件是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艺术家队伍和较为丰富多样的艺术表现手段。事实上,艺术创造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产物,包含着许多复杂的内容,艺术流派侧重从艺术史的角度来区分各种具有不同特点的艺术派别。17世纪以来,在艺术史上出现了产生重大影响的艺术流派,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自然主义、现代主义等。

1 古典主义学说

古典主义艺术起源于17世纪的法国,随后波及英、德等国家,指的是以古希腊和古罗马艺术为典范的艺术,一般具有明晰、严谨、形象、和谐的特点,歌颂理想主义、气魄宏大,多以神话、圣经和历史故事为题材。古典主义艺术以希腊的雕塑为最高范本。希腊雕塑表现了非常具体的形象,神总是作为人来表现的,在人体的形象中,神性由特殊转为普遍的人性,但是虽然在个别的形体里神还是要保持他们的普遍性,体现了古典艺术的静穆、典雅和理性主义精神。雕塑是最适宜表现这种特征的,因为它只以静态的方式存在。

拉斐尔对古典主义有着重大影响,作为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画家之一,拉斐尔的艺术以优雅、秀逸、和谐、高度的完美为标志,他的作品充分体现了安宁、和谐、协调、对称以及完美和恬静的秩序。如[意]拉斐尔《圣母子》作品,这一点与古典主义主张的典雅、和谐是一致的。18世纪以前的古典主义具有注意细节的真实强调典型化;具有强烈的政治倾向和理想,艺术作品普遍比较理性化;对于形式的要求很严格,艺术语言精练细腻。到了18世纪下半叶,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法国酝酿着一声场巨大的革命风暴。他们厌恶了过分娇柔和胭脂粉的洛可可艺术,期待着更雄壮、更高尚的艺术出现,大批艺术家以对新的现实主义的探索使古典主义传统丰富起来,掀起了学习和研究古代艺术的热潮,出现了一场新的复古运动,这场运动在艺术史上被称为新古典主义。

2 浪漫主义学说

19世纪上半叶,经过大革命的洗礼,法国的资产阶级的地位逐步确立,此时的政治环境比较宽松,追求个人情感的表达、强调自我成为新的社会时尚。精神需要自由,而古典主义所措以表现的英雄与神的形象毕竟是有局限的,它已经与时代精神格格不入,这个矛盾导致了古典主义艺术的解体,接踵而来的是浪漫主义的艺术。

浪漫主义强调主观、个性、感情和非理性,是与学院派古典主义针锋相对的艺术,向往回归自然,表现理想,抛弃了古代希腊罗马的艺术传统,以强烈的激情和想象焕发出艺术的个性。与古典主义艺术相比较,浪漫主义艺术所表现的是人的主观世界,从物质的现实世界中退回到人的心灵世界里,追寻每个人自己内心的理想美,突出自我的主观性,从而激发了艺术家的创作情感。

在艺术创作中,浪漫主义不再把自然作为原型,而是以它为假托,以一种诗情画意的想象和热情来通过具体的艺术形象寄予个人的情感。浪漫主义艺术家一般都以一种超越现实的精神表达自己对理想生活的追求,追求那种多姿多彩的境界。浪漫主义的特征是有理想性。对理想的追求使浪漫主义艺术家对艺术创作保持激情;有抒情性。浪漫主义艺术家注重表现心灵的世界,侧重心灵对于生活的感受;有非真实性。

在艺术手法上多采用想象夸张,并不追求细节的真实性。神话故事《西游记》,其中孙悟空七十二变,就是运用了丰富的想象与夸张手法;又如英国浪漫主义艺术的先驱者之一布莱克,代表作《上帝创造亚当》,画面上上帝伸着长翅在空中急速向前飞驰,身体下面是被蛇缠绕的亚当,二者的形象都处在十分夸张的色彩和线条的律动中,对上帝的形象做了突破性的处理和想象,在技法和材料上也做了大胆尝试,运用了油画和水彩相结合,这种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把人们带到一种梦幻的、神秘的气氛中。而在法国,浪漫主义运动影响更为深远,以籍里柯、德拉克洛瓦等为代表的浪漫主义绘画艺术代表了一个新的高度。

3 现实主义学说

现实主义是19世纪西欧出现的与浪漫主义相对立的一种艺术思潮,它真实客观地再现社会现实,在艺术形象中能最充分地表现现实生活的典型特征。由于现实主义艺术家的作品大多是对所处的社会的阴暗面进行揭露和批判,所以又被称为批判的现实主义。

法国画家库尔贝在1855年个人画展的前言中,最早直接使用并解释了“现实主义”一词:现实主义像自己所见到的那样如实地表现出那个时代的风俗、思想和它的面貌。但现实主义作为一种创作方法以及形成的艺术流派,在人类历史上可谓由来已久,是人类艺术史上最为重要的艺术创作方法和创作流派之一。现实主义流派一般有三个特征。一是追求生活的真实性,代表作有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让书中的人物“做了在实际生活中常有的和应该有的事,而不是我希望他们做的事。”二是追求典型化,艺术家要对现实生活进行艺术的加工与创造,努力树立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

赵树理在《小二黑结婚》中描写了在当时土改时期由政府做主、自由恋爱这一普遍现象。小二黑和小芹追求幸福的这一勇敢的人物作为典型人物,再现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事实。赵树理把握了典型时期的典型人物,给我们展现了那个时期的生活现实。三是追求思想倾向的隐蔽性。它将表现主观感情、思想倾向与再现客观社会生活情景有机地结合起来。如恩格斯所言:“我们不应该为了观念的东西而忘掉现实主义的东西,为了席勒而忘掉莎士比亚”,“倾向性应当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不应当特别把它指点出来;同时我认为作家不必把所描写的社会冲突的历史的未来的解决办法硬塞给读者”。

我就随便谈谈看法,事物都是在不断发展运动的,绘画学也一样,当巴洛克与洛可可的产物新古典主义发展到巅峰之时还是寸步难行的,艺术家们渴望革新,在一片混沌黑暗的道路上缓慢摸索,但是无济于事,应为自文艺复兴以来诸多巨人已将这一领域的绘画艺术推向了最高潮,再也无法上升,古典派最后希望就是德拉克罗瓦,安格尔,大卫等,可时还是很混沌很黑暗,没有可以超越的了,然而绘画界的顶级代表都没有预见到一股蓄势待发的思潮,他们的眼光始终停留在学院派3个字上,一片宁静之时一道强光犹如闪电一般打破了西方绘画界许久的沉静,那便是印象主义,前期大师莫奈,雷诺阿,华沙罗,西斯莱等运用物理学中光学的研究成果将自然界中的7中原色搬入绘画,但仅是表带视觉冲击,讲究瞬间视觉,无思想性可言。如果说前期是动摇了学院派色彩理论,那么后印象派则是空前的大巨变!后印象主义的3位大师高更塞尚与凡高,直接动摇了上层学院派的根基,完全表现个人主观情感,就如同音乐领域的贝多芬,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如同巨人拿起手中火把点名新的道路,具有开天辟地的意义。塞上被誉现代绘画之父,他的构图模式与绘画中的注重物体块面结构与透视直接影响了后来的立体主义开创者毕加索。印象派的成果犹如大树长出不断细枝,诞生了表现主义,野兽派,超现实主义等一系列抽象的绘画派别,是里程碑式的,是空前的!艺术的新时代宣告到来,文学受其影响,音乐也受到波及,德彪西的印象主义音乐就是如此。它就如同洪水一样,最后发展为海洋

一是课题派,特点是申请课题水平高强,级别高,经费多,影响大。二是论文派,特点是论文级别高,数量多,成果丰富。三是智库派,特点是政府横向课题多,加上最近几年非常重视智库建设,影响日趋强大。

15世纪威尼斯画派的代表人物及其艺术特色 〈1〉威尼斯在15世纪成为地中海沿岸最大的商业中心,实现贵族共和制政体,整个城市充满繁华的世俗气氛,15世纪后半期美术题材就从宗教转向世俗。〈2〉世俗的题材使艺术家把目光转向美丽的自然风光,舒适豪华的生活也带来一种享乐主义的情调,这一切都使威尼斯画派的艺术家为意大利文艺复兴演奏了一段华丽的终曲。〈3〉威尼斯画派追求色彩的热烈明朗与辉煌灿烂。〈4〉威尼斯气候潮湿,也使油画得到发展。(1)贝利尼:A.威尼斯画派的创始人:注重风景的描绘,把自然景色诗意化,作品充满宁静和淡雅的情调。B.成功之处在于将风景的氛围与画中人物的精神状态紧密结合在一起。C.色彩和素描的表现力成为首要的因素,这也是威尼斯画派的共性:a.《有小树的圣母》:用刺眼的色彩安排揭示人物内心壮丽感受和精神状态。b.《神的欢宴》《湖的圣母》:大胆采用外光,色彩明朗鲜艳,流畅的线条富于音乐性.D.这种和谐优美的基调促进了威尼斯画派的形成和发展。(2)乔尔乔纳:A.威尼斯画派全盛时期的人物,第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威尼斯画派的画家。B.诗一般的画面:不仅是一种优美的视觉效果,而且有丰富的人文主义内涵:a.《三个哲学家》《沉睡的维纳斯》。b.《田园合奏》:对美丽的大自然和对幸福人生的赞歌。C.作品有高度的抒情,这种抒情被奇特的理性精神所统领,大自然在作品也变的日益重要。(3)提香:A.作品显得壮丽,热情,富于想像,色彩强烈,用笔奔放。B.人物更为粗旷,更加加意气风发,也更完整:a.《天上人间的爱》:牧歌式的情调,反映出当时在人文学者中流行的新柏拉图主义思想。b.《乌尔宾诺的维纳斯》:追求光与色的波澜壮阔,形象逼真,生动,情节的风俗化处理,加强对世俗欢乐的认同感,反映他的现实主义艺术观。C.晚年内心充满不安的情绪,笔触显得凝重,色彩更加单纯:《丹伊娜》。D.艺术的优点在于笔触的运用方法为造型的表现提高了更多可能性。(4)委罗内塞:作品表现世俗的欢乐与自由:《利未的家宴》《加纳的婚宴》。(5)丁托列托:A.艺术理想是“把提香的色彩和米开朗基罗的形体结合起来”:a.具有宏大的构图,复杂激烈的人物动态和异乎寻常的透视角度:《圣马可的奇迹》。b.《银河的起源》:运用人物动态与光线对比创造出生动欢快的气氛。B.主要关心画面的视觉效果。(6)柯罗乔:画面色调明快,诗意盎然,妇女形象美丽动人:《圣夜》《丽达与天鹅》15世纪佛罗伦萨画派的代表人物及其艺术特色(意大利文艺复兴早期美术) 主要是以人文主义精神来画宗教题材 1)乔托:A.佛罗伦萨画派的创始人,他的艺术是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的分水岭:不仅表现了卓越的绘画技巧,也奠定了文艺复兴艺术的现实主义基础。B.主要创作形式是壁画,用人文主义精神来理解圣经题材,塑造的是典型的人的形象,渗透着崇高的道德内容:壁画《逃往埃及》。C.为了表现真实的生活场面,开始探索写实的技巧,这是现实主义艺术在技法和理论上的重要课题,作为一种全新的艺术观念对文艺复兴艺术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2)继承和发展了乔托艺术传统的是马萨乔:A.为了反映世俗生活,以科学的探索精神,将解剖学,透视学知识应用于绘画,出现科学和艺术的结合,使新的现实主义艺术得以进一步成长。a.《出乐园》:突现了造型的体积感和空间的丰富性,画面充满了悲剧性气氛。b.《纳税钱》:柔和生动的线条和单纯朴素的色彩对比加强了形的表现力。B.人物开始脱离宗教的因素,体现出一种积极入世的宇宙观。C.他是那个时代现实主义艺术的奠基者,在他身上凝结着确立个人尊严的人文思想。(3)波提切利:A.注重用线造型,强调优美典雅的节奏和富丽鲜艳的色彩。B.多取材于文学作品和古代神话传说,更能抒发个性和世俗的感情。B.作品中充满柔情的诗意,表达对美好事物的爱恋,洋溢着人文主义的乐观精神:《春》。C.《维纳斯的诞生》:有独创性的作品,虽然缺乏真实的空间透视,但没有平板的印象,主要是线条的使用,利用有动感的线条来营造形体的体积感。

学位论文的文本分析法

文本分析(TextualAnalysis)是近年来研究者探讨讯息内容性质的一种有力的研究方法,也是文化研究学者常用的方法之一。

文本(Text)主要指由一定的符号或符码组成的信息结构体,这种结构体可以采用不同的表现形体,如语言的、文字的、影响的等等。文本是由特定的人制作,其语义必然能够反映出人的特定立场、观点、价值和利益等。

文本分析方法:

1、“新批评”细读法

“新批评”细读法不是一种自我感兴趣的印象式批评,而是一种“细致的诠释”,是对作品作详尽分析和解释的批评方式。

在这种批评中,批评家似乎是在用放大镜读每一个字,捕捉着文学词句中的言外之意、暗示和联想等,其操作过程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步骤:首先是了解词义,然后是理解语境,再次是把握修辞特点。

2、“叙述学”分析法

“叙述学”探讨的是艺术性言语的叙述手段:一个故事如何通过叙述被组织起来,成为一个统一情节结构的。“叙述学”理论的产生与俄国形式主义、索绪尔语言学、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等20世纪文学文化理论有着密切的关系。

同时,它又是最具体实用的,在它的观照下,我们自以为通晓明白的故事、情节、作者、读者、视角、评论等都有了新的含义;一些习以为常的概念甚至受到了颠覆,一些新的概念迎面而来。

文本分析法是指从文本的表层深入到文本的深层,从而发现那些不能为普通阅读所把握的深层意义。

方法有以下几种:

1,“新批评”法“新批评”的方法很基础,但也很实用,即从文本中细读那些语言的非日常化运用。

2,符号学分析法符号学其实是个相当宽泛的概念,我这里仅指最为经典也最常用的符号学分析方法。

3,叙述学分析法主要是故事分析。包括故事序列分析,故事类型分析等等,与叙述视角分析包括叙述者的人称、位置、可信度;叙述者的声音、叙述的速度等。

文本分析法的步骤:

1、分类必须完全、彻底、能适合于所有分析材料,使所有分析单位都可归入相应的类别,不能出现无处可归的现象。

2、在分类中,应当使用同一个分类标准,即只能从众多属性中选取一个作为分类依据。

3、分类的层次必须明确,逐级展开,不能越级和出现层次混淆的现象。

4、分析类别(维度),必须在进行具体评判记录前事先确定。

5、在设计分析维度时应考虑如何对内容分析结果进行定量分析,即考虑到使结果适合数据处理的问题 分类的层次必须明确,逐级展开,不能越级和出现层次混淆的现象。

用层次分析法的学位论文

AHP层次分析法是一种定性和定量的计算权重的研究方法,采用两两比较的方法,建立矩阵,利用了数字大小的相对性,数字越大越重要权重会越高的原理,最终计算得到每个因素的重要性。

(1)操作步骤:

使用SPSSAU【综合评价-AHP层次分析】。

首先用户需要构建判断矩阵,将专家打分结果填入判断矩阵中。如下图所示:

比如指标2相对于指标1的重要性更高,专家打分为3分。那么就在对应的单元格里填入3。

依次将所有打分结果数值填入,点击“开始分析”,即可计算权重及一致性检验结果。

通过一致性检验,说明计算所得权重具有一致性,即可得到最终权重值。

如果未通过一致性检验,则需要检查是否存在逻辑问题等,重新录入判断矩阵进行分析。

(2)注意事项

如果计算二级权重或准则层权重?

当有多层级指标时,不论是准测层,还是方案层,计算权重的方法均一致,准测层单独录入判断矩阵进行计算权重即可。如果准测层和方案层均均测量了权重,可以手工进行相乘计算得到各方案层最终的权重值。

问卷数据如何使用AHP层次分析计算权重?

如果是问卷数据可以使用SPSSAU【问卷研究--权重】里的AHP权重进行分析。默认自动构建判断矩阵,并计算权重。

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是一种多层次决策分析方法,它在不同层次上对决策问题进行分解,并对各层次因素之间的重要性进行比较和评估,从而确定最终的决策结果。如果你想写一篇层次分析法数学模型的论文,并想了解目录的写法,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一、引言介绍层次分析法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以及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二、层次分析法的基本原理和步骤介绍层次分析法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原理,包括层次结构、判断矩阵、特征向量和特征值等内容。同时,还应该详细介绍层次分析法的具体步骤,包括建立层次结构模型、构造判断矩阵、计算特征向量和特征值、一致性检验等。三、层次分析法在决策问题中的应用介绍层次分析法在实际决策问题中的应用情况,包括解决哪些类型的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和结果,以及优点和局限性等。四、数学模型的建立和求解将层次分析法应用于一个具体的决策问题,介绍数学模型的建立和求解过程,包括层次结构模型的建立、判断矩阵的构造、特征向量和特征值的计算、一致性检验和最终结果的求解等。五、实例分析和结果分析将数学模型应用于实际问题中,给出实例分析和结果分析。分析模型的准确性和实用性,讨论模型的优缺点,并对结果进行评价和解释。六、结论与展望总结本文的研究内容和成果,提出未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和建议。七、参考文献列出本文引用的参考文献,按照国际通用的引用格式进行排版。

这个我就按照你的要求来

在进行绩效评价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同评价要素之间的重要性并不相同,权重就应该有差异。而层次分析法确定加权系数(权重)的方法有许多优势,它通过两两比较提高了权重确定的准确性;通过对结果逻辑性、合理性的辨别和筛选,提高了权重的可靠性;同时,通过编制计算机程序,提高了考评效率,减少了主观因素的干扰,提高了权重确定的客观性。所以采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权重, 建立判断矩阵,逐对比较指标的相对优劣程度,根据一般判断,可得A-C判断矩阵,具体数据可根据考评的目的不同,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

学位论文的分析

论文前言的写作内容如下:

第一层由选题的缘起、目的、意义、主要方法、涉及的范围,其中还包括某一研究领域的文献综述。

第二层国内外该研究领域的现状及前人取得的成就和留下的知识空白及问题,提出目前尚未解决的问题或急需解决的问题,从而引出自己的研究动机与意义。

第三层研究工作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提出自己的新论点并指出本研究工作的先进性、科学性、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第四层研究内容的总体描述。学位论文的分析方法,一般遵循两种程序,一是逻辑分析性程序:分析、综合,二是系统综合性程序:综合、分析、综合。我认为最好采用系统综合性程序,具有高屋建瓴,提纲挈领的作用。

综合性程序的前一个综合是前言中,把研究对象看作一个综合体,对自己的观点进行总体描述。分析就是在综合的基础上,把各个部分按照章节进行分观点的探讨,每一次分析的结果都反馈到上一层次的综合上。后一个综合就是在论文的结语部分,总结全文的研究,概括自己的论文观点。

试论高等教育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

论文关键词:高等教育 研究方法 定量研究 定性研究

论文摘要: 本文对兰州大学教育学院71篇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了研究,对其采用的研究方法及论文的性质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研究方法应用方面存在研究方法表述缺乏规范性、思辨研究当道、实证研究匮乏、研究方法单一落后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加强对研究方法的理论认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并举、多元化、综合化研究方法等建议,以使兰州大学及其他教育学院能够更好地发展,培养更多的高质量人才。

一、研究缘起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研究缘起

兰州大学教育学院(以下简称“我院”)自2002年成立以来,目前已建有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几年来,学院的教学和科研基础良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作为尚在发展的初级学院,我院在课题研究方法的选取和运用上和其他院校尚有一定的差距,为了进一步巩固在校研究生相关知识的学习,培养更高质量的人才,我们有必要引导学生科学地选取和应用研究方法,更好地为科研打好基础,有针对性地指出并及时纠正学生在该方面现存的问题,以便更好地指导实践。另外,从理论层面来看:方法是深入了解一门学科必不可少的工具。有学者曾经指出,一部科学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科学方法不断更新和使用的历史,理论的探索,归根到底是方法的探索。高等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自1984年诞生以来,在20多年的时间里有了很大发展,学科体系逐步建立完善,理论探索水平不断提高,但纵观其研究方法,从“无独特的研究方法”到“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一直颇受争议,其发展的不成熟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高等教育学科的不成熟。教育学者周川曾撰文指出,我国高等教育学理论发展相对滞后的表现之一,即“研究方法尚未成型,研究规范尚待建立。既缺乏严格的科学实证研究,也缺乏严肃的理论思辨研究。”

高等教育中方法本身不成熟的发展状态又极大地影响了高等教育研究方法的应用。高校学生,尤其是高等教育学研究生,他们初涉研究领域,对方法的应用还不能得心应手。本文以兰州大学高等教育学为基点,通过对我院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中研究方法运用的状况研究,揭示其存在的问题,并试图探寻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

2.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厘清我院硕士研究生进行毕业设计时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及他们应用研究方法的规范性程度,分析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对研究方法的掌握情况,以及存在什么样的不足,而后针对不足,探寻出路,同时也力图为今后教育研究方法的教学提供指导与帮助,为我院硕士学位论文研究方法的应用提供一些合理的建议。

本研究的意义,一方面,它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把方法作为研究对象,对方法进行探究与思考,有利于方法自身理论的不断完善;对方法的深入探究,有助于促进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的发展和理论的完善;另一方面,它也具有一定的实际价值:对研究方法的进一步探索,有助于指导学生对方法的掌握和应用,在教学中为课程设置提供参考依据,为学院研究方法整体水平的提高提供借鉴。

二、研究设计

1.研究方法

本研究是以文献为样本,在对所选文献进行梳理、分析的基础上了解当前我院研究生使用研究方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为实现这一研究目的,本研究拟采用文献计量法。文献计量法(又称文献调查法)是情报学与数学、统计学等相互交叉和结合而产生的研究方法。文献计量法产生以后,首先被大量地运用于科技文献中,但近年来,它的理论和方法也逐步运用到教育研究领域,如《论教育研究方法更新与现代教育家的培养》、《我国教育科学发展状况的文献计量学研究》、《通过引文分析看我国教育理论发展的现状》、《教育理论与实践》等,都试图用文献计量法对教育科学的`学科发展及研究状况加以统计分析,并探讨了其中的某些规律,为教育科学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策略启示。

2.抽样方法

由于历史原因,我院建院较晚,可供选择的样本总体较小,所以本研究以完全抽样的形式选择了研究对象。从兰州大学学位论文库里,搜集到高等教育学专业2007学年至2009学年硕士学位论文71篇。

3.研究框架

(1)样本总体中对研究方法的表述情况,列出所有的表述方法,以便观察研究方法叙述的规范程度。

(2)研究方法的总体频次分布情况:用表格直观显示论文中研究方法的使用情况,发现研究方法的应用特点。

(3)从定量和定性(思辨与实证)两个方面统计论文分布情况:用表格直观显示定性和定量论文的研究数量,立足数据,发现问题,寻找规律。

4.研究的结果

通过对学位论文库里的71篇论文的分析,从研究方法部分,共找出了22种研究方法的表述形式,分别如下:文献法、比较法、历史法、调查法、调研法、案例分析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法、访谈法、学科交叉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归纳演绎法、数据分析法、统计分析法、网络调研法、质的研究方法、系统分析法、理论分析法、图表法、资料分析法、经验方法、数据比较方法、经验交流法。

研究方法的总体分布情况:由于研究对象中研究方法应用混杂,叙述模糊不清,本文主要统计几种常用的研究方法,这里的“常用”是指出现频次5次以上的,即主要是文献法、比较法、历史法、案例分析法和调查法。(见表1)

定量与思辨及定量与实证的分类比较:其数量与构成见表2,在71篇学位论文中,定性与思辨论文65篇,占,这一研究结果表明,思辨研究是我院教育科学研究的主要研究方法。定量与实证论文6篇,占学位论文总量的,这一结果表明,在定量与实证研究方法的应用方面,我院有某种程度的欠缺。

三、问题与不足

通过对每篇学位论文中作者自己标注的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的考察与统计,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很多毕业生在表述自己所用的研究方法时,缺乏规范性和逻辑性,存在一定的随意性。比如《大众化下研究生规模化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把研究方法表述为图表法;再如《我国高水平大学教育学科建设研究》,把研究方法表述为规范分析方法。诸如此类的表述混乱现象不在少数。另外还存在一些逻辑混乱、重复表述的现象。比如在介绍自己应用的研究方法时,有把调查法和问卷法并列等现象。

论文开题报告模板!直接套用!

每一个内容都有参考句式,把自己的研究内容往上套即可。

1. 论题的背景及意义

例:...研究有利于全面...的特点,可以丰富现...的研究。

这一...研究可以弥补......研究的不足,深化与之密切相关......的研究......研究。

......角度进行研究,运用相关的......理论分析...问题,突破传统的......的角度去研......的模式,使......的研究能从一个新的角度获得解决方法。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例:......在国际的研究现状;......国内的研究现状。

文献评述(把上面的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总结一下即可)

3.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问题

A研究目标与内容

例:

本文拟......分析......分析两部分。首先对......情况重新审视,深入分析......,然后与其相关的......进行异同比较,最后归纳......的类型,并得......启示。本文的研究重点是.....情况

B拟解决的问题

例:

根据对......的现有研究成果,在全面考察的......情况下,结合......综合考虑......因素,以确定......

绘制相应的......模型后,通过实验结论证实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4. 研究方法

例:

文献研究法:通过图书馆、互联网、电子资源数据库等途径查阅大量文献,理解......等相关知识,理清......的发展脉络及研究现状,学习......有关理论,获取......等相关数据信息,为设计......提供思路和参照。

实验研究法:通过设计......选取......,进行数据分析,考察.......。

统计分析法:运用......数据分析软件,采用人工操作和计算机统计向结合的方法,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经过人工和计算机校对筛选出所有合乎要求的信息,在定量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

5. 创新之处和预期成果

例:

通过与现......技术的结合,使用......软件设计模型,......运用到......方面提供新的视角。

6. 进度计划(根据自己院校修改相应时间即可)

例:

2020年10月中旬-2020年11月底确定论文选题,完成开题报告及答辩。

2020年12月初-2021年1月底撰写论文大纲完成论文前X章

2021年2月初-2021年2月底撰写论文后X章,完成初稿。

2021年3月初-20213月底交导师审批修改,完成二稿。

2021年4月初-2021年4月底进一步修改格式,完成三稿。

2021年5月初-2021年5月中旬查重定稿,装订成册及论文答辩准备。

7. 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例:

已积累了一定的相关文献,初步研读了其中的大部分文献,并将其分类以方便日后查阅参考,基本完成了本研究的准备工作。

8. 已具备的研究条件、尚缺少的研究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已具备的研究条件

例:

已经查阅到相关的论文和著作,并且研读了其的大部分文献,理清了论文的基本思路。

尚缺少的研究条件

例:

由......的使用权限有限,使得搜集到......不多,关......的搜集比较困难。

对......的理论知识的掌握还不够,自己......理论素养还不够深厚。

拟解决的途径

例:

利用图书馆的文献传递功能,向其他高校图书馆求助,同时向老师和前辈寻求帮助。

完毕!

  • 索引序列
  • 浅析分析法学派学位论文
  • 学术派和流派分析论文
  • 学位论文的文本分析法
  • 用层次分析法的学位论文
  • 学位论文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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