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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韩令后的粉丝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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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韩令后的粉丝研究论文

(1)对国家的安全考虑。如果诸位精英分析南朝鲜这个国家就可以发现这是一个畸形的国家。大多数国家的企业是归属国家或个人的。而南朝鲜这个国家是归属他们国内几大企业的,乐天就是几个企业中的一个。所以,这种情况下无论南朝鲜的明星多么赚钱,他一定是回国消费,那么他回国消费的资金就会流进企业中,为中国国家安全完成了威胁。(2)对中华的文化考虑。南朝鲜的文化冲击对我国年轻一代有着深远的影响。它的冲击对中国五千年文化的影响非比寻常。如果不及时的限制,那么所谓的脑残会越来越多,对于我国的未来发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中国五千年的文化底蕴深厚,并且对未来的发展有着指导性的作用,他可以帮助我们中华民族重新现在国际之颠。所谓存在即合理,五千年的文化一直存在,所以说明它是合理的,有着深远作用的。(3)对娱乐的方向考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真正的娱乐应该是以综艺节目和影视剧向我们传达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而南朝鲜的所谓的艺人们传达的都是什么东西呢,准确的说不是东西,什么也不是,就是空洞的娘炮丝的帅,以及他们的个人素质实在是不敢让人恭维。并没有什么价值,这也诞生了人们常说的脑残粉的存在。真正的明星就是老一辈的艺术家,他们才是真正的引导方向。为我们贡献了一大批优良的综艺和影视作品。

影响肯定会有一点 但不像媒体吹捧的那么高 什么股价下滑 (刚开始下滑了 现在都正常有些比之前还高了) 限韩令对韩国那些公司和艺人来中国捞金肯定有影响 因为中国给的钱多 两国之间艺人的收入 平民的收入相反 韩国平民个人所得比中国高 但艺人的收入比中国低 所以韩国艺人出国捞金回国缴税 对国家也有贡献 但中国艺人? (韩国国民主持刘在石韩国跑男一集片酬人民币不到六万 中国跑男邓超 网络报道1200万-3000万不知道那个是真 但是很明显相差很大)电视剧也是韩国很红的明星也就30-60万左右 但是国内基本就百万开始 还得买韩国娱乐要不就直接抄袭 韩国艺人在国外挣钱给国家缴税 中国艺人在国内挣钱在国外买房子买大厦 中国文化娱乐就是个取款机 给那些艺人取钱移民 去国外买房子的用处而已 中国文化娱乐和中国足球是国家的两大祸害 但是享受着世界最好的待遇

对于这个政策,笔者只能说相当的不错!“限韩令”在百度百科上的解释是:随着萨德系统的部署,传言中国政府限制韩国艺人和节目的举措全面开启,中国广电总局的禁令包含:禁止Bigbang、EXO等团体中国演出;停止新的韩国文化产业公司投资;停止韩国偶像团体面向1万名以上观众演出;禁止新签韩国电视剧、综艺节目合作项目;禁止韩国演员出演电视剧在电视台播放等多项规定的措施已经传达到各电视台,并要求在9月1日开始实施。

我不知道你们在这里面看到的关键词是什么,我看到的是“萨德”和“传言”,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并不是传言。我无法理解那些在网络上批评这个政策对待艺人不公的那些人,你们难道不知道那些艺人他们都是要交税的嘛!难道你们想要的就是韩国人拿着在中国赚的钱,不顾中韩友谊,部署“萨德”来伤害中国吗?你们总是说艺人无罪,那你来告诉我,他们是中国的艺人还是韩国的艺人?韩国都不顾他们的利益,为什么我们还要担心他们能不能在中国赚钱?我们可能会想,这是国家的事,我们没有能力去改变什么。我们追星是我们的权利。是的,这是你的权利,没有错,但是,假如有一天,你的权利伤害到了你自己,你还会认为你当初做的是对的吗?这并不是说捆绑着你的爱好,而是,这是一个关于民族尊严的事情。尊重从来都是双方的,韩国背弃了中韩两国的情谊,难道我们真的还要视而不见吗?我们还要继续养着韩国的艺人,给他们的出场费甚至比本国明星高出数倍?那么,我们的民族尊严呢?

所以,我希望的,是中韩两国能够平等的交流,是双方都能够给对方足够的尊重!所以,我并不反对这一政策,我也希望,那些反对的能换个角度思考一下!

“萨德”风波下,有关“限韩令”的传言在互联网上甚嚣尘上。近日,外交部已明确表示并没有下发所谓的“限韩令”,中方对中韩之间的人文交流一直持积极态度。中方坚决反对美国在韩国部署“萨德”反导系统。中国民众也对此表达了不满,相信有关方面应该注意到了这种情绪。两国之间的人文交流是需要有民意基础的。

政治娱乐化,娱乐也在政治化。二者其实颇多通性,都需要极强的群众基础和煽动性。与之前引起冷嘲热讽和哀鸿遍野的“限娱令”和“限外令”不同,“哈韩”的“迷妹”都选择理智的站在国家层面,纷纷打出“国家面前无偶像”的旗帜,着实令人欣慰。另外又有很多国民在看到“限韩令”的消息一经发布,就高举爱国主义旗帜,打着很多“打倒韩国棒子”、“早就看韩国棒子不爽”、“韩国棒子滚出中国” 等旗号,盲目的支持,对于这点,我想说,这真的有失理性。

当“鸟叔”红遍全球,作为中国人,在跟着“鸟叔”欢乐的同时,大概也会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凭什么是韩国歌星?是的,从“韩流”开始冲击中国那一刻起,中国人就有点不服,这一点很像经常输给韩国足球的中国足球一样,怎么输都不服,怎么不服也是输。

难道中国就制作不出优秀的综艺节目,优秀的影视作品了吗?当然不是,影院里评分高的很多还是中国导演讲的中国故事,中国自产的本土小鲜肉也一个个崭露头角,综艺节目这块虽有所欠缺,但各大卫视也在尝试改变。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应对“限韩令”一说持支持的态度,毕竟祖国利益第一,不过即使电视、视频网站没了欧巴,也可以在字幕组、网盘里寻找,毕竟不花钱消费韩国欧巴,想必国家也是支持的。但在行动上切不可做出过于偏激的行为。我们应理智的对待韩国艺人,以及韩国的优秀影视作品,做理性的观众,不盲从,不跟风,对待文化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但是同学们想过没有,爱国不需要理由,需要的是理智,爱国主义永远也从来不是孤立的概念,他一定是和国家的根本利益紧密相连的,时代需要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的行动者。作为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大学生必须将爱国激情和理性思考有机结合,树立理性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开放、包容、自信、进取的良好心态,将爱国热情转化为实际行动,让青春在为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中焕发出绚丽的光彩。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勤奋学习、热爱生活,通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具体形式,做到知行合一、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努力提高报效国家的本领,展示新一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粉丝研究论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高中我看追星现象议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如今的娱乐化大爆炸时代,追星族越来越多,所带来的粉丝消费也在呈指数型增长。那么追星是好是坏,是否就代表着花痴、疯狂呢?追星是否只是空穴来风呢?

在我看来,“追星”二字,若只放在娱乐圈的明星身上便太狭隘了。什么是“星”,可以是某个科学家,艺术家,也可以是某个伟大的历史人物,更可以是某个领域的佼佼者,只要他有某些值得你仰望、赞叹的东西,都是值得追的。我毫不隐瞒地说,我也在追星,是一个毕业于新加坡理工大学研究生物方面的研究员。我甚至连所追的“星”的姓名、样貌都不知道,看似很可笑,但我却好像在追逐某种梦想、某种生活似的傻傻地追,刨根到底,我在仰望别人优异成绩的同时,也在向往、赞叹别人丰富多彩的旅游生活,被他们的优秀所折服。追星只是在追逐某种梦想、某种生活、某种期待,仅此而已。

万事万物都有两面性,当一切超过“适度”一词时,所有好的一面便全部向坏的一面倾斜、移动、重压。在新闻上不乏可以看到“某某粉丝为见到偶像一面倾家荡产……”又或“粉丝自杀……”等类似报道,触目惊心,又让人不由心生叹惋。追星是一个单方面的伪社交,对方可能连你都不知道是谁,不过可以把其当做成爱好,在过程中获得快乐,甚至获得动力、信心。

犹记前年的“十一”假期,父母陪同我去上海看某明星的演唱会。当时的兴奋与激动溢于言表,可在我回来之后反而对他的热情淡了很多,不知道在对什么失望,是因为他所谓“一张照片一张脸”,还是现场的表现不如想象中的惊艳,亦或是自己不够铁杆。总之对他依然关注但并不特别热切,倒像一个站在一边冷静关注的旁观者。追星有时在被现实打破后,可能并不如你想象那么好,但一番略显盲目与幼稚的热情倒是难得,你可以趁机将其放在你的方向与目标上,跌跌撞撞地以此为支撑动力向前冲,岂不是更好吗!

那么,如何做到“适度”呢?首先要端正态度保持自我。苏轼的“守其初心,始终不变”已为我们启示,在任何情况下做到保持自己的本初之心,不管有没有人注意到,认真做好自己。其次是量力而行。可以理解粉丝们有着学生时代的追逐与疯狂,但是要在热情与燃烧之余,留下理智的影子,学会无论在时间、财力亦或是精力上量力而行,因为太沉重的追逐,任何人都受不起。最后便是维持自己的生活节奏。三毛有一句话:学会主宰自己的生活,即使孑然一身也不算太坏的结局……那份柳暗花明的喜乐和必然的抵达,在于我们自己的修持。

追星没有错,只要为自己的理智留下一席之地,把追星当做一种精神上的支持与并肩战斗,在各自人生道路上努力,看着他们的努力,自己也能受到鼓舞继续前行。

“追星族”这个词对于大家来说并不生疏,现在的明星越来越多了,追星也随之愈演愈烈。追星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个姑且不说,但作为学生,我认为追星应该有目的的追,不能盲目地追。

大部分人都有自己崇拜的明星,而将他们作为自己的偶像,大都是因为他们长的帅、漂亮或喜欢听他们的歌,看他们演的戏。有的人说自己很了解自己的偶像,并搜集了许多关于偶像的资料。他们所谓的了解就是知道明星的爱好,喜欢的颜色,喜欢吃什么等等。他们以为了解了这些就称得上是一个超级funs了。而知道这些对自己有什么用呢?这样做无非是在浪费时间做无聊的事。有些人更为可笑,为了自己的偶像居然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记得在一张报纸上曾经看到这样一则报道:“一个女孩因为没买到自己偶像的演唱会门票而起了自杀的的念头。这样做值得吗?要我说,这样的人就太无知了,为了一个和自己不相干的人,居然可以舍弃自己的生命,这样的人也太傻了。

而另一部分人追星却是有目的的。我也赞同像他们那样的追星族。他们所喜欢的明星不只是因为美和帅,也不只是因为他们会唱歌,会表演,更重要的是,他们所追求的是明星的气质以及他们成功的经历。他们不会经常无聊地去搜集明星的资料,更不会因为某一个明星而放弃自己的生命。因为在他们眼里,自己崇拜的明星是他人生道路上一个榜样,追星是为了帮助自己进步。

许多明星之所以成名,是因为他们付出了许多心血和汗水。他们的人生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许多明星的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郑智化,他虽然是残疾人,但他身残志不残,毅然选择了自己所喜爱的事业——演艺。他靠坚强的意志,唱出了许多好听的歌,大家都熟悉的《水手》就足以证实。……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不值得我们崇拜吗?王杰也是一个有名的歌手,他的成名不是靠运气,而是凭自己的实力取得的,他所走的人生道路是艰辛的。曾被生活所压迫的他,从未向命运低过头,他当过推销员,出租车司机,不管生活多么苦,他总是以微笑来面对,最终走向了成功。难道这样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像这样的明星不胜枚举,这样的明星值得我们崇拜,值得我们敬仰。

不管你是多么的抱怨命运的不公,还是碰到多么大的困难,你都没有理由说放弃,只要你确定自己的目标,并且向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奋斗,只要你不说放弃,那么你一定会成功。

愿真正的追星族越来越多,让追星不仅仅成为一种时髦,更多的是成为学习上和生活上的动力。

无论那个时代,都不缺乏明星,当然,追星之人也不在少数。

柳永天性风流,文采熠熠,生前便有“凡有井水处,即能歌柳永”的盛景,死后众多歌妓前去吊唁。白居易的诗闻名于天下。荆州有一名叫葛清的街卒,“自颈以下遍刺白居易诗,凡三十余处”,“若人问之,悉能反手指其去处,沾沾自喜”。此等疯狂,令人惊叹。现今,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追星现象更是普遍。然而有这样一群人,以偶像为天,以偶像的话为真理,以偶像的喜好来要求自己,关于偶像,一言不合便开骂。甚至有人在现实生活中为偶像与父母发生争执甚至有人与断绝关系,这样的新闻屡见不鲜,甚至还有增长的趋势。我们将之形象的称为“脑残粉”。而今,随着网络的发展,很多脑残粉化身“键盘侠”,本着“我偶像最大”的理念,在网络上恶意攻击他人,污染网络环境,然而更加令人惊讶的是,总有一群不明事理的群众加入进来,使脑残粉的队伍更加壮大。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使人不禁拷问,追星,是否真的无错。

回望历史,追星之人并不在少数。李白曾在谢灵运住处赋诗一首,“谢公宿处今尚在,渌水荡漾清猿啼。”以表达自己对谢的敬慕之心;杜甫曾作《赠李白》、《冬日有怀李白》、《春日忆李白》、《梦李白二首》、《天末怀李白》等十五余首诗赠与李白,对李白的喜爱之情溢于言表;王安石在作文《四家诗选》中以杜甫为第一,认为杜诗是“非人之所能焉”,对杜甫的赞赏有加。

除了对才能出众的人推崇外,人们还对容貌出彩的人喜爱有加。《世说新语》中记载“卫玠从豫章至下都,人久闻其名,观者如堵墙。玠先有羸疾,体不堪劳,遂成病而死。时人谓看杀卫玠。”卫玠到底有多貌美,已无从所知,但从这只言片语中,便可得知,人们对美好事物的喜爱与追求从未停止。

纵观古今,无论被追的对象是才华横溢的人物,或是一幅美丽的皮囊;无论是追求的人是肤浅无知,还是境界高远;无论年龄大小,心智成熟与否,追星都是一次自我感情的释放,更是对美好事物的追求与渴望。

追星本无错。错的是那些盲目追星的人们,用对偶像狂热的言语和浮夸的举动来掩饰内心的浮躁与空洞;把屏幕上的一行行恶语当做所谓时髦的毒舌犀利。错的是为追星丧失自我,三观崩塌的那些人。追星本身并非什么错事。如同李白之于谢灵运,杜甫之于李白,王安石之于杜甫,这样的追星倒也不失为妙谈一桩。

有人曾说,真正的追星,是用一辈子的时间,去成为像他那样杰出而伟大的人。不是口头上的喜爱,是将他当做夜空中最亮的星,去充盈自己。不求像偶像那般闪耀,但求不负自己,不负初心。

保持本心,培养鉴别黑白是非的能力,不盲目追星。于此,共勉。

当今社会,“追星”也成了一种时尚。“追星”,就像社会生活给青少年出的选择题,是随波逐流、人云亦云,还是独立思考、理性行动,需要我们找出正确答案。

其实,“追星”不一定是坏事,它也有好的一面。明星们哪个没有坚强的意志?没有优点?主要还是在于我们如何抉择。明星们对我们是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的,有的人会梦想着将来能成为明星,这就需要有件事的文化功底。更何况,“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明星的前提条件便是能吃苦耐劳、有坚强的意志。

看过这样一则故事:

刚刚卸任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庄园举办了一场慈善晚宴,旨在为非洲贫困儿童募捐,应邀者都是富商和名流。晚宴即将开始时,小露西来到庄园门口,她手里捧着瓷罐。

“抱歉!除了工作人员,没有请柬的人不能进去。”保安说。

“叔叔,慈善不是钱是心,对吗?”小露西问保安,保安愣住了。

“我知道收到邀请得人有很多钱,他们会拿出很多钱,我没有那么多,但这是我所有的钱,如果我真的不能进去,请帮我把这个带进去吧!”说完,她把储蓄罐递给保安。

巴菲特被她深深感动了,把她带进了庄园。当晚,巴菲特捐出了300万美元,比尔·盖茨捐出800万美元,而仅捐出30美元25美分的小露西却成为了当晚的明星!

显然,我们对明星的理解始终停留在华丽的外表、排场等方面。真正的明星,需要的更是一颗博爱之心,需要以自己的吸引力来感染其他人奉献出爱心。再如“壹基金”的创始人李连杰,他说“演戏是我的职业,而公益慈善是我终生的事业。”我们真正应该崇拜的、追随的,应该是他们身上这种奉献精神,是他们无私的爱心。

“追星”,不应该用“盲目”之类的词来形容,只是得自己把握好分寸,寻找到适当的目标。这样的“追星”,才有意义、有价值,才是我们应推崇的!

现在这个时代,有许多的人都喜欢追星,又特别体现在我们中小学生这一大片。现在的中学生把追星都看得很重要,有时甚至胜过生命。

我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女生非常的崇拜刘德华,她几乎买了刘德华的所有唱片,在她的卧室里面全是刘德华的画报,她非常想与刘德华见一面,于是拿了家里的钱去香港找刘德华,而到了香港却没有找到刘德华,她非常的伤心,但她却没想到过家中的父母,家里的父母都非常担心,自己的孩子外出了那么多天,还未回家,会不会出什么事,父母两人恨恨的吵了一架,这一架让他们俩离了婚,而在香港的女儿什么也不知道,爸爸由于伤心过度,自己跳河自尽了。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追星的危害性,让一个家庭彻底破裂。

追星这一现象对我们中学生是不利的,既影响了学习,而且还会让自己的成绩大幅度下降,我们不要一味的去崇拜,应该好好的想一想,他们不是我们崇拜的对象。现在,我们的任务是学习,应该好好的去向那些伟大的科学家们学习,他们才是我们学习的对象,同学们追星真的不适合我们。

同学们,好好学习吧,不要一味的去追星了。

生活中,“追星”是普遍存在着的,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喜爱的明星,所崇拜的偶像。我们平时,总是说谁是谁最忠诚的粉丝。但“追星”对吗?我不知道,也许是对的,也许是错的`。

有人说,“追星”是错的,因为它会让一个人对自己的“偶像”如痴如醉,而不再重视自己的学习,自己的生活。我想这句话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我们在书中,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们为了自己的“偶像”而吵架的例子简直是多如牛毛。有人会像自己的偶像一样穿着,一样打扮,刻意地去改变自己。其实,人生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必要去为了谁,去改变自己本身的面貌。自己有几斤几两,不会因相貌的变化而变化。

也有人说,“追星”是对的,因为他会让你去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去让我们体会到一个明星成名背后所遇到的艰难险阻,让我们学习明星在困难面前那种坚韧不拔的毅力和顽强拼搏的精神。有人说,当明星是世界上最美的差事,拍一个电影,一部电视剧,甚至是一个广告,都会有几百万的身价。其实他们曾经遭受过常人难以忍受的挫折与打击,才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我赞同他的说法。他是换一个角度去看待明星,去体会明星。

对于“追星”现象,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只是因为明星的片面之处而去喜欢他,崇拜他。更多的是要学习他们为梦而战的品质。因为没有人知道一个明星的成名背后要付出多少,没有人知道他要承受多大的打击,多大的痛苦……

提起“追星”就会有人问那是好还是坏呢?那就要看你“追星”的程度和追星的原因啰!所以我觉得“追星”是有利也有弊呀!

弊在哪呢?首先一些人“追星”是因为看到明星长得美,长得帅就盲目地追求爱慕她们的美貌,为她们神魂颠倒。据报道。一个女孩十分崇拜一位女明星,所以便不惜当掉家产去整容,要整成和那位女明星一个样,结果在整容过程中失败了,不但没整成,反而弄得毁容。还有说一位女孩十分喜欢刘德华,她家里并不是很富有,她见到刘德华买过的,穿过的衣服都要买,一次,她听说刘德华要在哪里开演唱会,她就让父亲卖掉值钱的东西和她一起去找刘德华,结果她不但没有找到刘德华,自己的父亲却因为经不起饿跳海自杀了。如果盲目地“追星”那就是这种结果。

利又在哪呢?当然追星也有好的一面啦!如果一些人追求明星们的高尚精神,自己也学习这种精神那就是有益的。在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一个男孩,他十分敬佩刘翔,他喜欢他那种毫不怕困难,努力奋发的精神。于是他就下定决心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这种精神,要向他学习。当他考试时,失败时他就会对自己说:“要有像刘翔一样的精神!”所以不管有多困难他都挺了过来,最终他终于考上了大学,实现了人生目标。

总而言之,“追星”是有利也有弊,如果想要驾驶好这艘船就看你能否有好的技巧,让自己取得好的一面。

“你偶像是谁?你有他的写真集吗?你看过他演唱会吗?……”我不屑一句,“我不追星。”现在社会,追星成为了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可以说不追星在班里和同学们是没有共同话语的——比如我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大部分追星的人,都是因为明星长得帅、长得美,就盲目的追求他们的美貌,为他们神魂颠倒。看着他们为偶像的疯狂,我被震惊了。有人为了买到自己偶像演唱会的门票,不惜身体健康半夜带着黑眼圈坐在电脑前抢购门票;有人为了买到偶像穿过的衣服,用过的东西,不顾父母阻挠,不惜倾家荡产……我笑了,真的觉得他们好愚昧,明星,他也只是一个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只是名气大了点罢了。为他们寝食不安,为他们愿意放弃一切。作为一名学生,到头来,不都是什么也没得到。荒废了学业,浪费了青春。

不是不赞同追星,只是觉得作为一名学生,应该适可而止。而且追的明星不该是反面教材,那样会让自己误入歧途;追星不能只看到明星的外表,应该追求明星们的高尚精神,以他们为学习的目标,完善自己的个性。犹如我的哥哥,他曾经是一个成绩很差的学生。他很喜欢刘翔的坚持不懈,遇困难不退缩。于是他以刘翔为目标,经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实现了自己的目标。

追星是一门学问,作为一名正处于求学阶段的学生,希望大家不要迷失了方向,误入了歧途。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信息被注入到人们的生活中。现在电视、手机上随处可以见到一些流量明星,因为影视公司的精心包装和网络中的信息传播,让更多的人开始关注明星。

中学生的追星现象较为严重,具体表现为:追求明星同款、买各种明星海报、每次电视上出现有关明星的内容就不顾形象大喊大叫……家长认为追星严重影响到了中学生的学习生活,于是有些家长就采取了很多强制性的措施:撕掉明星画报、没收掉那些“不三不四”的明星同款服饰等等。可是,家长的这些“善意”举动反而引起了子女们的极力反抗,让家长们很头疼,学生们的学习也因为执着于与家长的对抗而变得一塌糊涂。

为此,我查阅了相关资料,总结出“中学生追星是成长的表现,应适当地鼓励他们追‘星’”这一观点。虽然有时会超常规一点,但这都属于正常现象。随着年龄增长,他们也会慢慢理解并自己做出调整。

据我所知,大多数中学生“追星”仅限于听一些该明星的歌曲、追一些该明星的有关影视剧、搜集并收藏一些该明星的画板等等。若仅仅是这样的话,我认为父母不应该过多干涉孩子追星,在孩子紧张学习之余,让他们听听流行歌曲放松一下,也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

如果父母发现孩子追星,不妨尝试着同孩子一起追星。父母只有对孩子追的"星"有所了解,才能与孩子有共同话题,才能更好地交流。同时,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对于孩子的行为发表的客观理性的评论,对孩子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也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青少年的我们往往会把这些明星当做生活中的榜样和楷模、人生努力的方向。父母可以尝试针对孩子对偶像的热情进行适当干预,把热情转化为努力前进的动力,为孩子的成长指导好正确的目标和方向。

父母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带孩子去了解各方面的“明星”。在学校里、班级中也应该树立楷模,树立各种明星。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让孩子去崇拜“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劳动之星”等各种“明星”,更加有利于培养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你继续发光,我努力跟上。

在关系杂乱的娱乐圈里我认识到了属于自己的一位明星,他干净澄亮,眼里有星辰和大海,出淤泥而不染。我希望自己是在正确的时间认识到了一位正确的演员,我希望他可以保持初心不变,我希望他永远岁岁平安。

事实上,我并不是一个很足的追星女孩,甚至可以说自己是三心二意,就像抖音评论里面所说的“看一部剧爱一个人”。我并不知道对于他我可以坚持多久,但是讲真的,他是第一个让我在备忘录的男明星,也是第一个愿意让我自己花点小钱买一些自己喜欢的周边,我愿意去了解他,追逐他。

追星这个词很普遍,可是很多人打着追星的带着粉丝的头衔去“控制”明星,给自家的明星招黑。明明追星一词是那么的积极向上,可总有那么一些人要侮辱并且诋毁追星一词。追星,追光追逐阳光一直,你在前我在后。是追星而不是摘星,不要试图去摘星,会违背自己的意愿,会离开自己的初心。

第一眼见他是从电视上的大屏幕上,八月的某一天,他穿着学校的校服,在我的眼里演绎,我没有妄图想成为女主角,只是心里一想“哇哦,这个明星好帅啊,好爱”然后我每天最期盼的就是每天的星期几拿着小板凳来看他的电视剧,我似乎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再后来,我向朋友们都安利他,说他如何如何好,甚至我还对自己说希望能粉久一点,别再三心二意了。

我开始买关于他的所有东西,壁纸和聊天背景都换成了他,我开始了解他所有的事情,把抖音的视频大部分全都刷成了他,每次一打开抖音,陷入眼帘的是他。在一个晚上,我搜索全部的资料,加入粉丝群,关注他所有的账号,查看他的行程,虽然说我只是在800多万粉丝的其中一员,虽然很多人都不知道我喜欢他,虽然我只是一个萌新,可我仍然喜欢到不要不要的,这大概就是追星的快乐吧。

我在八月的某一天,在电视的大屏幕上认识了一位演员,他明媚似阳光,叫我不敢忘。他爱笑,会做饭,喜欢小孩,每年的六月一日都会祝福我们小朋友,有点胆小,非常宠粉,他阳光,他是少年。

我的追星日记未完待续。

希望每一个追星的女孩子都可以见到那个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偶像,希望你们能够理智追星,希望你们可以和优秀的人一起进步,愿每个追星女孩和她们的偶像可以岁岁平安。

我追星并不会像别人一样去买海报,大雨天拼车去看演唱会。我追星更像一种敬仰,化作我好好学习的动力。

第一次看见她的文章是在一次考试成绩出来以后。那天回到家,妈妈并没有责怪我,但从她的神情上看出,她既生气,又很难过——考试考砸了,而且还是期末考试。在那淅淅沥沥下着小雨的天气,想听一首自我安慰的歌,无意间点进了同桌发给我的链接,看到了一篇小说,然后又情不自禁看了起来,最后又不自觉的笑了,笑着笑着豆大的泪珠噼里啪啦的滚落下来,落在手背,又温又凉。

从那以后,我便有了好好学习的动力,我把手机里的游戏删了,制订了一个自主学习的课表,业余时间偷偷地看“她”写的小说,我的心态也越变越好。

又是一年期中考试,我奋笔疾书,到了写作文的时候,又受到她的启发,把作文的文风写得幽默风趣。发试卷的当天,我早早的来到了学校,老师也来了,她把我拉了过去,满脸微笑地对我说:“你这次考得很好,算了一下,你的总分是全班第一,特别是你的语文,占了很大的优势呢!”我笑了。晚上一回到家,我就把这个喜讯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也十分高兴,带我出去吃了一顿大餐。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想把她告诉妈妈,可又不知道为什么,不敢说。妈妈看了出来,问道:“你是有什么事想告诉我吗?”我点了点头,说:“我最近很敬仰一位作家,很崇拜她的文笔,也喜欢她的文风,这次考试作文的文风就是受她的影响。”妈妈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挺惊讶的,你年纪这么小,思维方式却又不同于一般同龄人,以前还担心你会不会因追星等原因导致成绩下降,最后步入歧途,现在看来应该是不会了,如果你口中的‘她’能帮助你面对生活,面对学习,那我也就不担心了。”我松了一口气,笑了。

有一天,妈妈过来问我:“你上次说的‘她’到底是谁呀?”我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不知道她的真名,只知道她的笔名,叫‘墨香铜臭’,我们一般都叫她‘秀秀’。”“那,她为什么叫这个笔名啊?”“那是因为秀秀上大学的时候想选文学,可她妈妈偏让她选经济,说让她以后赚钱了又可以业余进行文学创作,这不是既‘墨香’又可以‘铜臭’吗?”妈妈又问:“那她现在去哪了呢?”我沉默了……

我的偶像,她,可能正在“生老四”吧!

都说粉丝行为,偶像买单,良好的行为氛围才能使得这个艺人更加红火更加受人尊敬。真正的追星应是理智的,文明的,对于追星,我们当如此。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我对追星现象的看法 议论文 作文 范文 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我对追星现象的看法议论文范文一

最近,我的远房表妹因为沉迷于“追星”而受到父母的斥责,心里很烦闷。对此,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追星,其实就是崇拜偶像。汪国真说:“谁也不崇拜的人,他不是太优秀,就是太狂妄。”我认为,崇拜是一种正常的心理。自古以来的名人、伟人,在他们的少年时代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文天祥从小崇拜苏武等民族英雄,以此为楷模,终成一代名臣,而他本人,后来也成为抗清英雄张煌言的崇拜偶像,鞭策后人永葆崇高的民族气节。

的确,崇拜能激起人们无穷的力量,催人奋发向上,当然这还要看崇拜什么,追求谁了。现代青少年的“追星”,大多是“追”港台的歌星、影星,沉溺于他们的举止,容貌,歌声之中往往不能自拔,那“等待一昼夜,只为一个签名”的事常有所闻。固然这些“星”也有青少年值得“追”的方面,但抛下一切不管、荒废学业、虚度光阴,到头来有何益处呢?美国电视连续剧《成本的烦恼》中,本的 故事 发人深思:本十分崇拜一名星,全家人历尽艰辛为他搞到一张这名歌星的专场票。本偶然在幕后接触到生活中的这名歌星,原来这人十分粗鲁无礼,令人大失所望。我们青少年如此狂热的追星,有不少是和本开始时一样的心情,沉醉于一个被包装出来的工艺品,可一旦拆封,可就大吃一惊了。

人有种.种,“星”也如此。一代伟人,国之巨星,科技明星……这些不也是“星”吗?我们应当用辩证的眼光来对待“追星”的问题,“追”那些值得崇拜的人,才能陶冶自己的情操,激励自己的斗志。

中国是一个泱泱大国,古往今来,出了多少伟人,多少颗“星”!屈原,文天祥,孙中山,刘胡兰,雷锋……这些“星”曾经激励了多少炎黄子孙力挽狂澜,为中华之崛起建功立业。所幸在今天,有识之士重新呼唤雷锋他们,呼唤这些闪亮的“星”来照亮人们的心灵。

我想,如果有一天人人都去追这样的“星”,那么,中国将会以更新的面貌突飞猛进!

我对追星现象的看法议论文范文二

如果提起现在的潮流趋势,除了名牌衣服、时尚鞋包、刷微博、登QQ……,那就莫过于是追星了。

“追星”这个现代社会流行的“大势”。在许多人认为是有害无益的,应当完全拒绝的。但是,任何事情都是有它好的一面与坏的一面。所以,我认为追星也是一样的。

就先说它坏的一方面吧!追星这种现象它的主要所在的人群就是学生。我认为它是使追星这种现象变得恶劣的原因。因为毕竟都是一些未成年的学生,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很容易就会被娱乐圈中虚幻的美好所吸引。毕竟是未成年的人,做事都很难掌握一个度。就像以前有一个报道说是一个女学生为了见到自己的偶像,以自己的生命相要挟。有些同学为了去看自己的偶像的演唱会,而逃学……,这样的做法是不应该的。记得暑假的时候我在网上经常看到这样的事:两个粉丝因为谁的偶像更红,谁的偶像更帅等等问题而争吵,完全丢尽了颜面。可是这些人这样做有什么用呢?就算你的偶像再红再帅,那也只是他的,和你毫无半毛钱的关系;或许也可以说那些只是过往云烟一眨眼就会不见。

就像我刚才所说的任何事情都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追星对于我们来说只要把握好一个度就会变成一件好事。例如,我们可以在空闲的时候看看自己偶像的电视剧或听听他们的歌,以缓解自己的学习压力。大多数人都会喜欢当红的明星自然我也不例外,但是我们要知道他们背后付出的努力,偶像的力量虽不大但也不小,或许我们可以以此来激励自己努力学习呢?

我对追星现象的看法议论文范文三

现实生活中,“追星”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偶像,但是,“追星”现象对吗?当然,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对的,也许是错的。

有人说“追星”是错的。因为追星会让自己对“偶像”如醉如痴。他们会一心沉迷网络,了解关于偶像的一些信息。成绩却一落千丈。而且,有些人会想尽一切办法买到偶像最喜欢穿的衣服。像前段时间在湖南卫视热播的《快乐男声》。每周的淘汰赛,既令人兴奋又令人悲伤。而我记忆最深的是:饶威在一次比赛中不幸被淘汰,他的粉丝们就站在快乐城堡门口为他送行。他的粉丝们穿着有饶威设计的T-恤衫,高举着饶威的牌子,一个个人都是泪流满面。看着挺令人心酸的。其实,在我看来,根本没有必要为一个人改变什么,只有做会真正的自己才是好。因此,我认为“追星”是错的。

有些人认为“追星”是对的。因为他们会让你去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原因之一是因为他们能够成为当红明星都是通过他们长时间的努力才实现的,而不是想当就当上的。就像现在我们年轻人最喜欢的韩国男,女子组合,喜欢他们不只是因为他们的歌唱得好,而是因为他们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直到实现的那一天。其实他们在实现梦想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而是经历了太多的困难和打击的磨练才走到今天的这一步。所以我认为“追星”是对的。

对于“追星”现象,我们不能只追他们的相貌而去喜欢他,崇拜他。而是去追求他们努力实现梦想的精神。因为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经历了多少苦难多少艰辛!

我对追星现象的看法议论文范文四

“追星”不应是盲目的追随,而应是一种精神的追求。

现在“追星”的人大多数只注重外表,而不求内涵。绚烂的霓虹灯,新潮的服装,动感的音乐,再配上一副美丽的皮囊,往往是被关注的焦点,哪怕他的歌唱得多么没有技巧,没有感情,他的舞跳得多么枯燥,多么无味,也没有人在意。更可怕的是“羡慕”,“羡慕”众明星的美貌,“羡慕”得去动手术将自己的容貌往自己喜欢的明星那儿看齐,完全忘了自己的独特和唯一,沉沦在对外貌追求的荼毒里。曾经有人去整容,没有成功,她的一生就这样毁了。可见,追星不应该失去自我。

明星们的耀眼使人疯狂迷恋。有一个女后女孩痴迷刘德华,看见他所代言的衣服就买,他的新歌发行不到两天就会唱,每一场演唱会都少不了他的身影。就连刘德华的生肖,生日,星座,喜欢的东西等等,她都了如制掌,可是她的家庭并不富裕,她卖了自己的肾仍然没有见到心中的偶像,生活与心灵的双重压力将她向死神推近。可见,追星要适可而止。

当然,许多明星也是值得肯定和学习的。周杰伦,新一代亚洲天王,在舞台上备受关注,而先天性脊柱僵直给他带来的不便与痛苦又有谁能体会?现在,他依旧唱着他的歌作着他的曲,别人猜想着他是法是否会江郎才尽,我却对他保持着一如既往的期待。蔡依琳,先天的歌者,后天的舞者,最初的青涩以不见,化茧成碟的她仍在挑战极限——鞍马、吊网、无重力丝带……她喜欢挑战,所以她成功了。古天乐,一位实力演员,无论在拍戏中受多大的伤,他都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他懂得满足和感恩。他的片酬不低,可大多数的钱都被他悄悄的捐给了灾区和希望工程,他坚忍的性情值得我们学习,他善良的心地我们也应该具备!

“追星”,就是要追逐明星的闪光点,追逐崇高的精神,用来培养出自我最独特且唯一的心灵之花。

书目 《粉丝文化读本》(主编陶东风) 这是一本关于国外粉丝研究的论文集,是非常不错的案头研究资料。

推荐阅读章节: 粉丝研究经典研究 亨利.詹金斯《文本盗猎者:电视粉丝与参与性文化》(Textual Poachers: Television Fans and Participatory Culture),本书中节选了第一章的内容

詹金斯借用了德赛都的“盗猎者”概念,将媒介粉丝定义为通俗文化的盗猎者,他们挪用通俗文本并以“为我所用”的方式对其进行重新解读,将看电视的经历转为 一种丰富复杂的参与性文化 。粉丝是消费者是非常活跃和善于表现的一个亚文化群体。 举例子 :福尔摩斯的粉丝,当柯南道尔想让福尔摩斯退休时,他们却强烈要求重返小说。

詹金斯认同德赛都等其他研究者的看法,虽然粉丝缺乏直接接触文化生产工具的途径,影响娱乐工业决策的资源极其有限。但仍保留一定自由性。 思考 :在互联网时代,粉丝的可以运用的资源更多了,比如投票、打榜、社会化媒体的声量等等。

詹金斯澄清了盗猎的概念,是挪用(appropriation)而不是误读(misreading)。误读有评判的意味,有学院派正确和民众非正确的差异。德赛都的模式认为各种竞争和矛盾的阐释都具有效力。

其次,詹金斯解释了盗猎与编码解码理论的重要不同。 盗猎模式强调了意义制造的过程和大众阐释的流动性 。粉丝的阐释并非总是对抗性的,粉丝之所以从所有文本中挑选出那些媒介产品, 恰恰是因为那些产品能够成为表达粉丝现有的社会承诺(social commitment)和文化利益的工具。

詹金斯认同感德赛都的另一个洞见,粉丝是“游牧民”。总是在移动,既不在这儿,也不在那儿,不受永久的财产权所束缚,不断向其他文本挺进,挪用新的材料,制造新的意义。 詹金斯认为我们不能从粉丝对某系列节目或文化的独有兴趣的角度来理解媒介粉丝文化,因为媒介粉丝(media fans)会在一系列广泛的媒介文本中做出互文性的联系,并以此为乐。 举例子 《迷失太空》粉丝,还会看其他的科幻小说,其他兄弟情小说。 研究表明,英国青年不仅是通过和特定音乐文本的关系形成了另类文化,还依靠从主导文化中挪用一系列更广泛的物品,并在对立的语境中为那些物品赋予新的意义。 所以,研究者会特别关注文化所插入的语境,比如如何在工作场所被讨论,如何为社会行为和个人的身份提供的样本。 总结,媒介粉都是一个集合了各种文本和类型兴趣的话语逻辑。虽然一部分粉丝只忠于单一的节目或明星,但更多的粉丝将单部影视剧系列作为进入一个更广阔的粉丝社群的起点,并把各种节目、电影、书籍、漫画和其他通俗材料连成了一个互文性网络。 粉丝用他们对媒介的共同兴趣作为讨论和友谊的基础,形成不稳定的联盟。

延伸 到偶像与粉丝研究,粉丝也会爬墙其他偶像,并相互借鉴形成一种粉丝通用的文化。在社交媒体上,用偶像作为头像和账户名称,自己的言行会受众约束。

德赛都的观点,读者意义的生产都是临时和短暂的,是游牧过程中匆忙生产出来的,一旦不再有用会遭到抛弃。詹金斯不认同,他认为个人的阐释经过和其他读者的不断讨论而被塑造和巩固。 媒介粉都构建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特艺术世界,比如科幻粉丝群体的创作对女性作者的培养。很多粉丝会将粉都当作永久创造力表达的渠道。 延伸 同人文世界、饭拍饭绘。

网络粉丝文化研究论文

相信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特别是作文中不可忽视的议论文,议论文是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的文章体裁。那么大家知道优秀的议论文是怎么写的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网红的议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提到网红,大家所想的,一定是什么楚楚动人的姑娘,可是卸妆后却是个大妈;什么美味无比的食物,实则难以下咽;什么清荣峻茂的天堂,却只是门前的水沟……这些网红其实是“网”,其背后的原因令人不耻。

前年冬天,我们一家人在武汉游玩时路过一家名为“秃师傅”的蛋糕店,我马上回忆起这不就是爆红网络的那家蛋糕店吗?网上的主播都在吃这种蛋糕,都在说如何如何好吃。于是,我进店,买了一个“招牌”起司蛋糕,品尝后,全家骂娘。这什么吗!明明就是去了皮的超大号达利园小蛋糕吗!这样的人经营一定不会长久,不出所料,下一年,此店果然关门大吉。

回家后,我马上把父母手机中的抖音卸载。

有次和同学聚会,在一家网红餐厅,聒噪的口水歌,人头攒动的吧台,只有我一个人面对悲剧般的“食品”。同学在那拍照,他们东拍拍西拍拍,我顿时明白“网红”只是一个面具,给自己戴的面具。

这个面具是什么?是商业的炒作。店家会给“网红”们好处费。人们都来吃,是一种攀比,“网红在吃,大家在吃,我和他们有什么区别,我也吃!”这便是人们吃“网红”食品的根本原因。因我吃,故我在;因我吃,故我红。这全是虚荣心在作怪。

出现以上情况,是人们没有正确的批判思维,“大家都说好吃,一定好吃!”“我觉得不好吃,大家一定会笑我不懂,我也得说好吃!”这样,屎一样的食物成了抢手货。这可不是嘛!燕窝好吃嘛?鱼翅好吃嘛?鹅肝好吃嘛?不用说,不好吃。人云亦云,商业炒作,以讹传讹,人云亦云,这样“网红”食品,深入生活,却毫无营养,可是,人们还在上演着以讹传讹的闹剧。没有人说出第一声“不!”这时便需要一位英雄,挺身而出,大骂“网红”,揭露他们对社会的误导作用。

不人云亦云,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一块小小的“起司蛋糕”竟引出如此大的哲学问题。

随着网络文化的日益丰富和迅猛发展,越来越多普通人因各种原因走红网络,而“网红”一词顾名思义即为在网上走红。尽管网红现象似乎已经让人见怪不怪了,不过网红之风盛行所带来的影响,也许更应被大家所注意。

网民形形色色的“网红”如雨后春笋般在网络上发展起来,尤其是社交网络等居多,这其中有的因个人才华而受到关注,也有的靠作秀和另类博取关注。而一些“网红乱象”则很有必要让社交平台、观众、网红个人等多方面来一起努力,做到净化这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

对于社交平台而言,应规范和管理好其用户在网上的公开言论和发布的内容。网络红人多在各类社交平台走红,各类社交平台在给使用网络的人们带来了更多交流的便捷和娱乐的方式的同时,也不能只注重其平台的发展,更应规范其用户在网络上的行为,对其用户加以适当、正确的引导,而不只是相互竞争。平台发展和合理规范一起做好,既顺应了平台不断发展得更好的目标,也尽到了其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部分网红乱象的出现。

对于网民观众而言,需客观、理性和包容的看待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和其影响。作为普通的网民看客,对于网红现象没有必要全盘否定。更好的方式应该是尊重网红当中那些合理的努力方式。对于网红那些充满正能量的、积极向上的内容以及作品,则可以给予肯定和鼓励,但对于粗制滥造而又有低俗等不良因素的网红视频和其网络衍生品,则应保持理性,抱着不随意追捧、不盲目支持的心态去对待,以免低俗的网红乱象在网民看客中相互传播。

对于网红个人而言,需注意和规范自身在网络上的言论行为及其影响。网红并非是许多人所看来的贬义词,若是能靠个人才华等合理的方式持续受到关注,那么也不失为一种通过努力而收到成果的、达到目标的体现。所以若更多的网红个人能做好这点,依靠其很好的互动性,发挥其优势,创作出更多有“营养”和有内涵的、积极健康正能量的、引人向善的内容,那那些靠取悦大众、博取注意的作秀、另类的网红乱象则会因关注渐少而逐渐减少。

面对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中那些低俗、作秀的方面,需要社交平台、网民看客、网红个人的来一起努力加以抵制或改善,才能更好地净化这网红之风。

2018年作为网红经济爆发元年,网络红人正在创造新媒体经济的奇迹。在这些网红背后,更多被颠覆的是受众接收信息的习惯。未来网红将会打通全产业链,整个存在方式都会发生改变。

每一次互联网的换代都会造就一批网络红人,但仅靠犀利言辞或另类行为保持长期的热度很难,需要有持续不断的特色内容,并紧跟媒介传播方式的变化。

首先,节目的频次一般不会太低,至少是一周,甚至是每天,“最好是频次高一点,跟观众接触的概率要增加”。

其次,网红节目背后一定要有一个主线,或者说是有一个核心价值观,有一个灵魂,“你只有这个灵魂、价值观才会吸引到跟你一样价值观的粉丝跟你对话”。

再者,还要能够持续,所谓的“持续”,不仅仅是网红本身节目的持续,更意味着其背后的商业性价值开发,即“商业变现”。

她们把自己真实的生活状态分享给粉丝,就像跟朋友分享一样。这也是网红的影响力逐步扩大的基础。粉丝们在网红的生活里找到了自己向往的影子,并且觉得这比明星更真实。

一些隐藏在网络背后的人,希望披着“网红”的外衣混入商圈、娱乐圈。随着这种现象增多,“网红”越来越不是草根红人的闪亮标签,而演变成为一个充满贬义的头衔。在看待“网红”时代的到来,我们要更加理性和客观的去看待。

“网红”现象呈现井喷状态,由于公众的求乐猎奇心理、各方的逐利欲望都似脱缰野马、肆无忌惮地在网络平台中竞技,才受到了大众的热捧。一方面,不得不承认,“网络红人”以其极具创造性的造型或行为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娱乐,拓宽了人们在日益紧张的社会竞争中的展示或宣泄途径;与此同时,一些正面的网络红人在不同领域为公众树立榜样,成为新时期的“英雄人物”传播着正能量,其草根性和亲切感使其较传统人物有更好的效果。但另一方面,“网络红人”反传统的张扬和表演,扭曲了公众的审美观和价值观,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令人担忧;再者,其爆红后的巨大利益回报,助长了社会上的急功近利、不劳而获思想,对我国传统的文化标准带来巨大冲击;最后,在毫无规范约束下的“人肉搜索”、“被爆红”等行为,更是对隐私权的践踏。“网络红人”现象的双面性,既提醒我们要区别对待其发展,又敲响了规范网络文化的紧急号。

对互联网的信息的管理亟需加强,这也是任重道远的。第一,政府要加强正面引导,加强管理。政府要对信息的发布严格“把关”,建立一个清洁的网络信息环境;第二,媒体一定要找到自身对社会担负的责任。媒体要通过宣讲、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进行传播带来的滞后性不能满足快节奏下的信息需求,互动交流的缺失;第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要为脱缰的“网红”加上一把枷锁。例如,针对网络直播中的一些低俗现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通知中规定了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必须使得这些三俗内容的网络信息做到有法可依,坚决抵制。

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所有的一切我们仿佛都可以在网络上实现,为了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一个新的职业——网红诞生了。

网红指的就是在网络上走红的人,他们靠发视频、在网络上与网友互动来博取关注度,以此来赚钱。不少人觉得网红这一个职业十分有吸引力,因为他们觉得网红可以轻轻松松月入百万,可以随便拍拍视频就出名,如果是这么想的,那他们的眼界就真的像井底之蛙一般狭隘。他们所看到的只有网红们光辉的外表,孰不知他们走过的路上都踏满了汗与泪的脚印。

为何有这么多人盲目地扑向网红这一条路呢?不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有做网红的潜质,而是因为他们无知。那些网红凭什么可以月入百万?凭什么可以有百万关注度?凭什么可以靠拍视频来养活自己?因为他们够努力。有多少网红为了留住粉丝,不惜牺牲大量的时间找素材,到处奔波拍视频,他们看似简单的一个视频,有时却可能会耗费他们一个月的时间,甚至更多。我们不是不知道他们的辛苦,只是他们身上的光芒太耀眼,我们选择性的忽略其弊,只见其利。就像2018年11月的两个小女孩一样,她们想当明星,所以留下了一封信给自己的父母后,就一起离家出走去“追寻梦想”了,然而最后她们两个竟然因为没有带身份证而无法买火车票,导致“明星之路”以失败告终。两个小女孩的无知让她们心中充满了对网红的向往,结果呢?她们连买票的能力都没有,谈何成为网红和明星呢?无知会引导着人们向错误的深渊一步步走去,最后悬崖勒马都来不及了。

条条大路通罗马,职业的选择亦是如此。在生活中我们有许多道路可以通向成功,但有一些天真的人还是争先恐后地扑向了一条名叫“网红”的道路。那条路迷雾缭绕,看不清方向,但可以看见远处有一座山头上堆满了黄金,那些成功的网红就站在上面,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正在吸引着那些人往这座山扑去,然而扑进去之后才发现里面荆棘遍布,险象环生。而侥幸心理便是这些人盲目跟风的“倚仗”:只要通一下宵就可以做出好视频了,只要出一下丑就可以博取到关注度了,只要我肯做网红就肯定可以轻轻松松月入百万,只要……有太多太多的“只要”和不切实际的幻想,太多太多的人抱着侥幸的心态认为可以随便成功,最后还不是都被现实还以当头一棒。一味追求成果,而不想付出;一味追求成名,而不看过程,这些人最后只会如同社会废渣,被倒入名叫“失败者”的垃圾桶。

没有什么低付出高回报,没有什么网红赚钱易成名快,都不过是幻象的浮云罢了。网红的确是一条可以通向成功的道路,但它一定不是一条捷径。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所以不要盲目跟风,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网红,并不简单。

要理解为什么网红崛起,代表了市场的互联网大变革,就要理解商业未来最重要和根本的趋势:从B2C到C2B。消费者成为一切商业行为的起点,他们要求个性化、实时关注、随时消费……毫无疑问,C2B的变化将推动市场的根本性的改变。这个改变,及其带动的改变将会是多么“根本性”?简单回顾一下历史即可找到答案。现代工业经济体系,除了大家熟悉的流水线大生产之外,大品牌、大流通等都与之紧密结合在一起。它们是同一个系统的不同组件,配合联动。

工业时代第一个成功的品牌是宝洁的象牙香皂(Ivory Soap),它打出了第一个全国性的`广告,时为1879年。广告和品牌之所以在那个时间点出现,是基于铁路网的大流通,使全国性市场成为可能。而全国市场一旦建立,销售规模呈几何级数放大,非现代化的流水线生产不能满足。全国性市场的另一面,是对大品牌的需求。因为商品要超出一个地方性的销售区域,传统的信用背书鞭长莫及,品牌就变得很重要。接着,品牌催生了媒体和广告紧密结合的商业模式,这在当时是跨时代的创新:媒体通过内容获得海量用户,再通过广告,获取收入。品牌商通过媒体做广告,再通过渠道销售商品,这是工业时代基本的商业范式。传统市场是从B出发,从厂家出发去推一个事先想好的品牌形象,如寻找气质与品牌相契合的明星代言。一条10秒钟的广告,有明确的信息传递,通过反复沟通,媒体高强度覆盖,在消费者脑中形成品牌认知。

简单总结一下,市场,是工业时代最大的商业创造之一,也是最基本的骨干,与媒体、渠道、生产紧密咬合,形成了B2C的基本范式。牵一发而动全身。牵了市场这一骨,B2C渐变为C2B,将带动如何规模的商业巨变?

网红崛起,品牌运营模式和市场已从根本被改变。网红的典型运营方式,是以C为核心构建社群认同。在社区中,B、C不再割裂,而是融合为一个共同体,服膺共同认可的价值观。网红本人,则是社区价值观的人格化表现。

同时,网红又利用互联网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低成本、全方位、立体、及时地展现自己的方方面面,以及背后想要表现的价值体系。视频、微博、直播平台……生活中各方面的分享,都是用低成本、高科技的方法,更丰富地构建一个社区,让目标人群产生认同。

社区本身并不凝固。网红和粉丝的互动不能停顿,也不能有过重的表演痕迹。互动,是网红、粉丝之间不停进行的双向选择——在价值,远非区区价格层面双向确认。

这是比传统品牌效率高得多的一种品牌建立方式,也是效率高得多的B—C互动的方式。它建立在互联网大发展的基础上。万物互联,互动的手段越来越丰富,成本越来越低,时效性越来越高。所以,网红是移动互联网平台上产生出来的native citizen。没有移动互联网,就没有她们诞生的可能。

网红的进一步演化,不仅仅会从根本上摧毁传统媒体的生存方式,也将摧毁传统的品牌广告模式。所以,在网红经济下,大家最直接感受到的就是对明星代言商品的冲击。因为一方面,网红产生的门槛大幅降低;另一方面,明星代言的商业价值,又快速转移到了网红所营造的社区。这是一个双重打击。

有人说,“所有网红的归宿都是开网店”。近年来以“反转基因斗士”的身份出现在大家视野之中的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应验了这句话,也把自己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崔永元名下电商所出售产品被指价格高、检验标准低等,其在个人微博上对于相关争议予以驳斥,并称“再吵吵,还涨价,说到做到”。

只要交易公平守法,市场行为上没有程序瑕疵,崔永元的网店商品卖什么价格,这是无须质疑的事。但是耍名人性子、用赌气的态度对待消费者,这实在不是一个合格商人的做派。

有些人成为网红则是被动的,本不想在网友视线中刷存在感,却因自己的行为举止变成“红不让”。5月22日,新华网官方微博发了一段视频,并写道:“老人在高铁上嗑瓜子,被保洁员劝阻后,当场起身,将瓜子扔向几乎整节车厢”。网友纷纷站出来抨击,希望老人们能够自尊自爱,带头讲文明、不逾矩,给年轻人做好榜样。对于继续“倚老卖老”的“为老不尊”者,应该让他们在道德、法律的规制下,有所敬畏、有所畏惧。

生活里的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里往往呈现出多元解读。5月24日,演员黄小蕾在微博上控诉上海迪士尼乐园游乐项目“七个小矮人”的工作人员反复刁难自己身高符合标准的孩子,不让其游玩该项目。随后,一名疑似上海迪士尼乐园工作人员的网友发文回击,并解释当天是黄小蕾对工作人员辱骂不停,还动手推搡。双方各执一词,事件原貌一时难以看清。但不难发现事件背后的实质是权利与安全之争,或许还有利益之争。

网红现象背后往往代表着注意力经济,而有些“网红”(新闻主角)如果能够提醒民众注意防范,则是善莫大焉: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3岁女孩命丧高速,这种夺命扣千万不要用”,呼吁“安全带插扣应当下架”。原来事故发生时女司机没有系安全带,车辆正副驾驶座的安全带卡扣上,都插着安全带插扣。安全带插扣一时成为热搜词汇。

据记者调查发现,就是这种潜藏巨大危险的安全带插扣,无论在线上还是线下都有销售,并未发现有任何干预和制约。网友纷纷呼吁,有关部门不应对此视而不见,而要在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上有所作为。

有红自然有黑。近年来,随着网红文化的不断发展,受雇网上诋毁辱骂他人的黑粉这一群体也越来越被大家所熟悉,甚至还出现了专门以此营利的团队。这些人被称为职业黑粉,也被普通粉丝简称为黑子或职黑。职业“黑粉”也因此被网友指斥为,“这才是真正的脑残粉”,“污染社会风气”。在人品的指斥抨击之外,这种网络生态也亟须对应的法律、规则等来廓清,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不清晰,也会导致更多人行动的变形。

“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

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如今的文化圈,特别是大众文化圈,已经不再单纯。电影、电视、文学、音乐、传统艺术,这些领域中再精彩的节目也不可能如十几二十年前的“前辈”一样,几成所有中国人的集体记忆,而平民狂欢造就的网络红人更被许多人视为“一种喧嚣的泡沫”。这是多元的时代使然,并非人力可以扭转。在这片繁花似锦中,有人看厌了中伤和争吵而倍感失望,也有人因为有数不清的自由选择而如鱼得水。那么,网络红人和传统名人有什么不同,归根到底只是成名的平台不同。

网络红人分成三代:

一、文字时代的网络红人;

二、图文时代的网络红人;

三、宽频时代的网络红人。

在《咬文嚼字》编辑部发布的2021年十大流行语当中,“网红”一词赫然在列。有人说,这是一个“红生万物”的时代,随着网络的发展,催生了网络红人,出现“网红”产业,兴起“网红”经济。很多青少年,甚至竟将“网红”定位为将来最期望的职业。

目前大量“网红”让人感觉品位低劣,且有很多抖机灵、爆粗口等粗鄙表现,所以一说到“网红”,大众最容易想起来的就是那种经常在微博上活跃,想起假脸,想起卖假货,想起无休止地互相谩骂互相揭短的一批网络红人。可见,在中国,这一行业早已被破坏。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网红”跟大多数公众人物一样,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无数关注,他们必须要考虑到自己的言行举止给大众带来的影响。更何况,“网红”的大部分粉丝都可能是未成年的青少年,不良的示范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当然也有不少“网红”是凭专业精神、生活智慧来获得公众关注,向大众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不管是此前的中学教师教学视频被追捧,还是横空出世的阿尔法围棋,甚至是作为世界顶级物理学家的霍金,只用了3天时间就成为一个“超级网红”,从他们身上都可以看到“积极网红”的因子。他们增加了人们对于科学知识的了解,增加了对个人奋斗精神的激励,这些人也为互联网世界增添了更多的积极因素。

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红”在资本和利益相关者的热炒之下成为了风口。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当下的各种“网红”乱象,监管要管、平台要治;对于我们普通大众来说,应该理智看待网红现象,不要盲目追风,不能忘记本质;而“网红”们更当自重自强,当“网红”不能放弃底线,应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网红”才会红得长久、红得有价值。

总之,“网红”是个新生事物,社交媒体兴起也没多长时间,它能够成为什么样,首先取决于我们把它想象成什么样。也不要简单抱怨网络和社交媒体的肤浅,而要多想想它为什么像现在这样肤浅。

该话题较适合写一篇议论文。开篇点题粉丝是什么,粉丝文化是什么,有什么表现。第二段写粉丝文化产生的原因及影响。影响分为好坏两部分。着重写某一侧影响,比如坏影响是什么。最后呼吁大家理性追星,要把时间花费在重要的地方。同时也不应对粉丝及粉丝文化产生刻板印象,要辩证的看待他们的出现。

粉丝文化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随后迅速成为媒介文化研究的新热点。三十年来,粉丝文化研究经历了三次浪潮,并且呈现出两种研究偏向:将粉丝视为非理性的病态人群,或是赞扬粉丝通过主动性和创造力抵抗主流意识形态。进入21世纪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普及和大众媒介文化的高度发达为粉丝文化带来了不小的变化,粉丝群体规模空前扩大的同时,其活动也更为频繁,更具有组织性和目的性。针对这些新发展,学者将粉丝视为网络社区成员、狂热消费者或免费劳工,从不同路径更为深入地探究粉丝文化。20世纪90年代,以香港“四大天王”为代表的港台歌星红透大江南北,也随即在中国内地掀起了一股追星狂潮,“追星族”这个以学生为主的群体开始走入了人们的视线。2005年,湖南卫视《超级女声》火爆荧屏,缔造了中国电视史上的许多奇迹,“粉丝”这一词汇逐渐开始为人所知。其后,伴随着媒体产业的发达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普及,粉丝群体更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与高调姿态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商家看中粉丝的消费能力,制作者看重粉丝的意义,学者则关注粉丝的产生及他们的活动这一传播现象。粉丝是fans的音译,是一种比较通俗的称谓,有学者更倾向于将fans意译为迷。在西方,关于粉丝和粉丝文化的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末已经兴起,并且迅速成为媒介文化研究的热点。其中,1992年美国文化学者詹金斯发表了著作《文本的盗猎者:电视粉丝与参与式文化》,对《星际迷航》系列科幻剧的粉丝进行了深入研究,被认为是粉丝研究的经典奠基之作。但这一研究领域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还比较短,中国内地最早的粉丝研究成果是在2006年才出现在新闻传播学类的学术期刊上;至2009年,才出版了第一部比较系统地介绍国外粉丝研究理论的论文译集,即由陶东风教授主编的《粉丝文化读本》。此研究旨在回顾粉丝研究三十余年简要历史的基础上,梳理当下国内外粉丝研究的主要趋势。一、粉丝的界定“每个人都知道粉丝是什么,但是在涉及粉丝文化和涵盖狂热崇拜媒体问题的学术研究中,读者可能仍然期望一个理论化的粉丝的定义”。经过三十年左右的发展,诸多学者从政治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精神分析学、文化人类学等不同的理论角度对粉丝进行了深入研究,粉丝研究取得了许多开创性成果,但究竟什么是粉丝,目前学术界尚未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尤其是当下互联网发展,更使得界定粉丝成为难题,因为可能存在非正式的粉丝以及专注的粉丝,前者表现得更像消费者,他们阅读文章及搜索图像;后者则更进一步,他们创作文章及创造图像。尽管如此,还是能从一些学者给出的定义中勾勒出粉丝的形象。牛津词典将粉丝定义为“对特定的人或事物有强烈的兴趣或赞赏的人”。桑德沃斯认为粉丝是“所有与文化文本及对象形成持续有意义的情感关系的消费者和用户”,他们“有规律地、情绪性地投入一个叙事或文本”。寇帕则指出,狂热电视节目“发展了大量的、专注的追随者,他们即使在这些文化文本不再播出之后也继续参与,并且以创造性的方式回应源文本”。从这几个定义中不难看出,“规律的”“持续的”“情绪”和“情感”投入文本是粉丝的一个重要表现。詹金斯认为,仅仅“迷恋、仰慕或崇拜”还不足以指明粉丝的特征,粉丝不仅是特定节目的固定观众,还会将这种收视行为转译为一些类型的文化活动,他们和朋友分享关于节目内容的想法与感受,甚至加入讨论共同话题的社区。这种界定强调了粉丝的主动性与分享性。此外,“过度性”也是界定粉丝的一个关键词。台湾学者简妙如认为,“过度”正是粉丝的特质,在某段时间内,当阅听人为特定文本所吸引,并对该文本有一定程度的认同与涉入时,就有可能成为粉丝。尽管学界曾将粉丝的这种“过度”表现视作病态的和危险的;但费斯克明确指出:粉丝和其他不太过分的大众读者的差别只是程度上而非性质上的差别。诚如英国学者希尔斯所说,粉丝并非一个可以简单予以分析的事物,它总是具有表演性,它是人们所宣称(或否认)的认同,同时它也表现文化活动。二、粉丝文化研究简史1.粉丝文化研究的三次浪潮根据格雷、桑德沃斯和哈林顿的观点,粉丝研究可以大致区分为三种:“粉丝是美好的”、“粉丝文化与社会阶层”以及“粉都与现代性”。这也分别代表了粉丝研究兴起以来所经历的三个研究浪潮。在第一次粉丝文化研究浪潮中,学者们从德赛都关于“策略”和“战略”的区分中得到灵感,将大众媒体的消费视作权力斗争的场所,重点关注了粉丝的主动性。他们欣喜地发现粉丝能通过解读文本、转化文本和批判文本来颠覆社会不平等地体制关系,反抗主流意识形态。总的来说,在这一研究阶段,粉丝被认为是具有“抵抗性”和“颠覆性”的“积极受众”。然而,有学者批评了这一阶段的研究过度吹捧了粉丝的“权力”。20世纪90年代中期,粉丝文化研究进入第二次浪潮。学者们对于粉丝的乐观看法逐渐消退,他们不再简单地把粉都视作赋权的工具,而是让粉丝回到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大背景下,从一个更综合的角度去考察粉丝活动,从而强调粉丝和亚文化对社会、文化等级的复制,“粉丝对象的选择和粉丝消费的实践,是通过作为我们社会、文化和经济资本的反映和进一步表现的惯习来结构的”。然而,尽管这一阶段的研究有效地证明了粉都不是文化自主和抵抗的先锋空间,却极少关注粉丝作为个人在文化消费过程中的动机和愉悦。因此,在粉丝文化研究的第三次浪潮中,学者们开始回答粉丝的动机以及粉丝活动中的快感等问题。他们不仅将粉丝视作研究对象,更将粉丝当作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粉丝消费的微观层面,研究探索了粉丝之间的关系”;“在宏观层面上,对粉丝的研究认为粉丝的阅读、品味和实践与更广泛的社会结构相关联,但将概念上的重点从霸权和阶级问题扩展到了我们时代全面的社会、文化和经济转型,包括全球与地方之间的辩证法上”。

书目 《粉丝文化读本》(主编陶东风) 这是一本关于国外粉丝研究的论文集,是非常不错的案头研究资料。

推荐阅读章节: 粉丝研究经典研究 亨利.詹金斯《文本盗猎者:电视粉丝与参与性文化》(Textual Poachers: Television Fans and Participatory Culture),本书中节选了第一章的内容

詹金斯借用了德赛都的“盗猎者”概念,将媒介粉丝定义为通俗文化的盗猎者,他们挪用通俗文本并以“为我所用”的方式对其进行重新解读,将看电视的经历转为 一种丰富复杂的参与性文化 。粉丝是消费者是非常活跃和善于表现的一个亚文化群体。 举例子 :福尔摩斯的粉丝,当柯南道尔想让福尔摩斯退休时,他们却强烈要求重返小说。

詹金斯认同德赛都等其他研究者的看法,虽然粉丝缺乏直接接触文化生产工具的途径,影响娱乐工业决策的资源极其有限。但仍保留一定自由性。 思考 :在互联网时代,粉丝的可以运用的资源更多了,比如投票、打榜、社会化媒体的声量等等。

詹金斯澄清了盗猎的概念,是挪用(appropriation)而不是误读(misreading)。误读有评判的意味,有学院派正确和民众非正确的差异。德赛都的模式认为各种竞争和矛盾的阐释都具有效力。

其次,詹金斯解释了盗猎与编码解码理论的重要不同。 盗猎模式强调了意义制造的过程和大众阐释的流动性 。粉丝的阐释并非总是对抗性的,粉丝之所以从所有文本中挑选出那些媒介产品, 恰恰是因为那些产品能够成为表达粉丝现有的社会承诺(social commitment)和文化利益的工具。

詹金斯认同感德赛都的另一个洞见,粉丝是“游牧民”。总是在移动,既不在这儿,也不在那儿,不受永久的财产权所束缚,不断向其他文本挺进,挪用新的材料,制造新的意义。 詹金斯认为我们不能从粉丝对某系列节目或文化的独有兴趣的角度来理解媒介粉丝文化,因为媒介粉丝(media fans)会在一系列广泛的媒介文本中做出互文性的联系,并以此为乐。 举例子 《迷失太空》粉丝,还会看其他的科幻小说,其他兄弟情小说。 研究表明,英国青年不仅是通过和特定音乐文本的关系形成了另类文化,还依靠从主导文化中挪用一系列更广泛的物品,并在对立的语境中为那些物品赋予新的意义。 所以,研究者会特别关注文化所插入的语境,比如如何在工作场所被讨论,如何为社会行为和个人的身份提供的样本。 总结,媒介粉都是一个集合了各种文本和类型兴趣的话语逻辑。虽然一部分粉丝只忠于单一的节目或明星,但更多的粉丝将单部影视剧系列作为进入一个更广阔的粉丝社群的起点,并把各种节目、电影、书籍、漫画和其他通俗材料连成了一个互文性网络。 粉丝用他们对媒介的共同兴趣作为讨论和友谊的基础,形成不稳定的联盟。

延伸 到偶像与粉丝研究,粉丝也会爬墙其他偶像,并相互借鉴形成一种粉丝通用的文化。在社交媒体上,用偶像作为头像和账户名称,自己的言行会受众约束。

德赛都的观点,读者意义的生产都是临时和短暂的,是游牧过程中匆忙生产出来的,一旦不再有用会遭到抛弃。詹金斯不认同,他认为个人的阐释经过和其他读者的不断讨论而被塑造和巩固。 媒介粉都构建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特艺术世界,比如科幻粉丝群体的创作对女性作者的培养。很多粉丝会将粉都当作永久创造力表达的渠道。 延伸 同人文世界、饭拍饭绘。

论文怎么研究粉丝经济

论文题目多参考下别人发表的过的文章,多看看资料吧(世界经济探索)还行吧

“粉丝经济”下时尚杂志转型的营销策略研究是有一些作用的,因为粉丝的粘性特别的高,可以为了喜欢的偶像而购买杂志。比如说某某明星登上了某某杂志的封面或者主刊,其粉丝就会疯狂的购买,比如说一人买10本或者20本。有的时候杂志社还会进行饥饿营销,先放出5000本,让粉丝们进行抢购,这样就可以让没有买到的粉丝更加的念念不忘,催促杂志社再次开售。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很多人都不想去看杂志了,大部分人都习惯在网络上接收各种各样的信息,比如说明星为杂志拍摄的时尚大片。但杂志社是要活下来的,所以就会和一些流量非常高的明星和做,这样就能让杂志的销量升上一升,这已经成为了大部分杂志社的做法。一旦发现哪个明星在短时间内爆红了,就会让主编或者旗下的记者去邀请明星拍摄杂志。而有些明星是会同意的,毕竟杂志的受众群体比较的大,能够让明星的名气更加的广。有一些杂志社就比较的惨,可能需要一些明星来救场,这个时候就会给予明星很高的拍摄费用,这也是明星赚钱的一种方式。

小编在前面所说的粉丝联系也相当于粉丝的忠诚度,在这种情况下情感会驱动粉丝去购买杂志,这是一种精神上的需求,而不是物质的需求。一旦某明星与杂志社建立的合作关系,就会在社交平台上放出各种各样的物料或者合作的信息,也会让粉丝群中的大粉通知其他的小粉丝去购买杂志,还会将买杂志的数量与喜欢偶像的多与少挂上钩。其实不仅是杂志有着这样的营销方式,现在很多偶像推出的专辑或者新单曲其实也是这样的,只要可以赚钱,就是在薅粉丝们的羊毛。不过粉丝们可不在意,他们只是喜欢偶像,再为偶像花一些钱,是他们心甘情愿的。

如果你喜欢上了某一个偶像,可以适当的买一些杂志,但也不能过度消费。

没有什么是百度解决不了的

网红从本质上来看,是一种基于闲暇时间来分享个人才艺,从而获得收入的方式。网络红人将自己剩余闲置的才能、时间等资源通过微博、微信、电商等平台进行整合,以达到需求方和供给方的最优匹配,最终实现双方利益的共赢。网红借此树立起个人品牌,企业产品则借助共享经济平台,降低了成本,使社会资源得以合理配置,并不断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体验。这样,网红就成为网络时代的新职业,令无数年轻人心驰神往。什么人都可以成为网红,无论你是一名自由职业者,还是一家创业公司的老板,抑或是一名网络写手,只要你有知识、才能和时间,拥有吸引网众眼球的事件和供其消费的新鲜话题,加上专业经纪公司的包装和网络水军的灌水,没准儿在一夜之间就走红网络,成为新一代网红。在这种情况下,传统就业模式受到巨大冲击,朝九晚五的金饭碗岗位对年轻人的吸引力不再,大量新型工作和就业机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如今,网红早已不是单靠颜值的时代,人们对内容和专业的需求推动知识型网红的崛起,拼才华的网红时代悄然到来。2016年5月,果壳网旗下的在行推出一款新型产品分答,它是基于付费语音问答的应用。用户借助文字用价格进行提问,专家使用语音进行回答。不同于uber的分享车子和Airbnb分享房子等实物资源,分答专注于知识技能的共享,在这里聚集了8000多位行业专家、学术界大咖等,提供专业问题的答疑解惑,甚至会有一些定制化的服务。他们在工作之余,可以借助自己的专业知识获取额外的报酬。首先,这种以知识共享为核心的模式打破了知识精英们对知识的垄断,知识的获取从未如此的快捷和精准;其次,这种C2C模式将知识直接转化为了商业价值,大大降低了知识生产的门槛和成本。比如王思聪进驻,依靠3000元一条的问答自爆隐私赚了21万元;最后,分答知识付费的形式是鼓励用户内容生产、保护版权的体现,证明了优质内容可以持续带来回报。共享经济催生了知识型网红的崛起,并成为互联网的又一红利点。 粉丝经济助推网红变现 网红的发展之所以如此迅速,都离不开其背后聚集的大量粉丝及形成的粉丝效应。网红借助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通过对粉丝的积累、增加、迁移和扩展,已初步形成一个闭合的内容+社交+变现的产业链条。只有将围观的人群变为网红的铁粉,将铁粉转化为购买力,才能最终实现商业价值。 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5年中国女性数字时尚用户白皮书》,从2011-2018中国网购市场规模及服装类占比看,服装类网购市场规模占比20%,其中网红服装市场规模有望超过1000亿元,可见网红市场潜力巨大。以网红店铺为例,它的经营模式主要是以社交平台和快速反应的供应链为核心,网红通过对社交平台的运营与维护,增强粉丝粘性。网红作为导购买手与粉丝进行沟通,提供建议,从而确定上哪些新款式,并采用提前预定销售的模式,将粉丝引流到电商平台,从而实现经济上的变现。这种小批量、高质量、精确且快速的供应链改变了传统服装业的商业模式,降低了外部成本和内部管理成本,规避了库存过多所带来的风险,创造出了巨大的市场空间。随着网红市场规模的壮大,网红孵化器即网红经纪公司出现,又使得网红这一主体经过培训变得更加专业化,也更加丰富和完善了整个网红产业链。 网红变现以粉丝经济为内核,采用大数据精准营销的方式,形成了垂直细分领域的市场,避免了同质化的竞争,很好地抓住了目标消费群,开辟了新的利基市场。而且现在以90后为代表的新兴消费群体,大多是建立在互联网上的社交关系,意见领袖在整个购买决策中占据主导地位,所以传统企业要抓住网红经济的发展契机,善于借助网红的个人品牌和其所带来的巨大流量,为自己所用,从而实现自身的转型和发展。网红加上对个人设计师品牌的大力推广,通过直接赢得消费者的喜好,来推动企业品牌价值、个性设计和运营渠道等多方面的内在变革。所以,粉丝经济助推网红变现正在为传统实体经济注入新的生命力。 网红现象的负面效应及治理 在共享经济和粉丝经济助推下呈现爆发式增长的网红现象,也存在一些负面效应,从过去的经验看,网红一般具有短时期的风靡效应,但是否能形成现象级发展趋势很难说。目前来看,市面上大多数网红还是以年轻貌美的美眉为主,以简单吸引人眼球为目的,缺乏优质的内容作为其核心竞争力,具有个人产品风格的品牌网红不多,粉丝的转化度也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状态。 更有人为了成为网红,不择手段,各种低俗、无节操、色情、道德败坏等内容充斥网络,这种现象在网络直播平台更为明显。比如虎牙平台直播中就出现过群体斗殴现象,熊猫TV在今年3月初被网友爆出不雅视频截图,而今年4月,papi酱视频也因涉嫌爆粗口而被广电总局勒令整改,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促使我们对网红现象进行反思:网红到底能走多久?它的明天又会怎样? 上述由网红引发的负面效应,不仅会对社会、经济产生消极影响,也会阻碍网红经济自身的发展。因此,对于网红传播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我们应该坚决划定一条清晰的法律和道德的红线加以规范。首先从国家层面,我们要尽快出台一些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对网络传播中出现的含有淫秽色情、暴力等内容明令禁止,并对违法现象加以惩戒;其次,行业组织要联合起来向社会发布自律公约,加以规范化管理,将发布一些涉暴、涉黄内容的主播加入黑名单,并借助网络平台进行实时监控;最后,网红自身要加强专业素养和道德规范,要明白只有摒弃低俗文化、深耕内容之道,方能走得更远走得更好。

粉丝和爱豆的关系研究意义论文

如果只是一般的路人看演艺圈的话,就会发现近年来流量的爱豆逐渐被捧上顶流。在这一个智能完全渗透入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推送一个顶流明星,其实无关他的演技实力如何,只需要他在市场上占据着重要的份额。而他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流量池,吸引着众多的目光,所有人被他所吸引过来的流量都要慢慢涌入这个池子里。池子的水会越装越满,既得利益者除他之外,当然就是他背后的团队了。

始终的粉丝可能会觉得自己所钟爱的idle受到冷落了,但其实经纪公司操作方法有多种,可以和新人联动一起开心营业,也可以将新人捧上位,取代这位爱豆,从而狠狠地虐一把粉。粉丝心疼的时候就会不断的在花钱,让公司重新力捧爱豆,将注意力转移到他们心爱的宝宝身上。

经纪公司这种一石二鸟或者一石多鸟的方法其实是常规操作罢了。

要和经纪公司切开利益链的时候是很痛苦的,肯定会在舆论上给他造成负面影响。对家也会趁机好好的拉踩一番,这都是为了争夺自己的利益罢了。一番腥风血雨过后,这个爱豆依然可以屹立不倒,接到源源不断的业务时,其实也就是他个人价值的充分体现了。

这时候他所吸到的粉丝势必会比以前更多也更牢固。

恋爱结婚生子对于一名爱豆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除非他自己有着过硬的业务技能,否则的话,这一番操作下来,他的粉丝都会跑得差不多的,其实娱乐圈的蛋糕就这么大,一不小心就会被推下顶,而落入凡间的爱豆,和平常人也并无差异。

偶像和粉丝之间的关系是介于爱情和友情之间的第三种情感。一、粉丝和偶像是鱼水关系,偶像是鱼,粉丝像水。没有粉丝,偶像就像无水之鱼,而优质的偶像也会让一潭水生机勃勃。二、对于偶像来说,粉丝就是他们的基础。偶像、广大粉丝是一个紧密的结合体,也像是一种朋友关系。而偶像待粉丝就像是朋友或者孩子般。罗志祥也经常邀请粉丝到台上互动和台下互动。所以,粉丝和偶像之间,是一种特殊的亲人朋友关系。三、这两者之间是一种相互给予的关系。娱乐圈的规则是很残酷的,如果没有名气就代表你的作品没有人认可,以后就没有挑戏的机会,就代表失败。谁都希望自己喜欢的人好,粉丝自然也希望自己的偶像能越来越好,得到想要的剧本,做着喜欢的事,事业能更上一层楼。所以说粉丝给予了偶像名利。四、粉丝和偶像之间的关系很微妙,它就像一种看的见,摸不到的一种东西,粉丝喜欢偶像,可能会不断潮着偶像努力,比如去看演唱会,和偶像见面,当粉丝见到自己喜欢的偶像时就会特别的激动,但是粉丝和偶像的拒离又比较远,因为你认识他,他不认识你。

客观来讲,明星和粉丝之间的关系本来就是互惠互利的明星,提供梦想,粉丝提供钱和关注

力的作用的相互的,在粉丝经济大行其道的今天,我们一方面感慨于粉丝群体的无尽爆发力,另一方面也为这股力量的难以把控而隐隐担忧。

有人说,粉丝对偶像实则是在“用爱发电”,即为自己喜爱的东西付出时间、精力与金钱,并不计较世俗意义上的经济成本。

他们之间不仅仅有着商业交易关系,还存在着由魅力、人格等建立起的情感上的无缝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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