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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争议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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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争议型论文

1、学术型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预测性上具有的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上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

学术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

2、应用型论文:是指以应用型为定位,具有的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总结。

主要特点

科学性

学术论文的科学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进行严谨的论证。

创造性

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

这是因为科学的本性就是“革命的和非正统的”,“科学方法主要是发现新现象、制定新理论的一种手段,旧的科学理论就必然会不断地为新理论推翻。”(斯蒂芬·梅森)因此,没有创造性,学术论文就没有科学价值。

理论性

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一般来说,学术论文具有论证色彩,或具有论辩色彩。论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符合“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既分析又综合” 的科学研究方法。

平易性

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

专业性

是区别不同类型论文的主要标志,也是论文分类的主要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术论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论文

比如这个论文是谁写的?研究的是什么?将会是团队合作吗?是ai写的还是人类写的?什么时候发布,在哪里发布。

1、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 论文摘要和关键词。

2、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而不应是各章节标题的简单罗列。摘要以500字左右为宜。

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

3、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

4、引言(或序言)。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

5、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

扩展资料

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是训练学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可以使学生了解科学研究的过程,掌握如何收集、整理和利用材料;如何观察、如何调查、作样本分析;如何利用图书馆,检索文献资料;如何操作仪器等方法。

撰写毕业论文是学习如何进行科学研究的一个极好的机会,因为它不仅有教师的指导与传授,可以减少摸索中的一些失误,少走弯路,而且直接参与和亲身体验了科学研究工作的全过程及其各环节,是一次系统的、全面的实践机会。

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同时也是专业知识的学习过程,而且是更生动、更切实、更深入的专业知识的学习。首先,撰写论文是结合科研课题,把学过的专业知识运用于实际,在理论和实际结合过程中进一步消化、加深和巩固所学的专业知识,并把所学的专业知识转化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院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学术论文,仅供参考! 法院学术论文篇一 基层法院功能探究 摘 要 自2010年以来,全国已有600余家基层法院开设了官方微博。基层法院官微的预设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公开、释案普法、自我宣传、新闻发布、回应 热点 、转发微博、主题交流、业务探讨等内容。但在实践中,功能定位不当、内容创新不够、互动沟通不畅、专业素养不足成为法院应有功能实现的障碍。 关键词 基层法院 功能 官方微博 基金项目:2013年度江苏省 教育 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层法院的功能厘定与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3SJB820015)。 作者简介:徐骏,法学博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律系讲师;华震,法学硕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3)12-115-02 2010年是中国的微博元年,从这一年起微博开始影响并深刻地改变着每一位国人的日常生活。开通微博、与网民进行密切互动也成为国家机构改变工作作风,实现权力公开运行的有效方式。彼时急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法院,正着力于通过制度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微博的兴盛恰恰为司法公开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互动式平台。 2010年10月,湖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成为全国第一家认证的法院官微。迄今已有600余家法院开设了官微。表现尤为突出的是河南省法院系统:高院于2011年11月10日开通@豫法阳光微博,至2012年该省三级183家法院全部开通官微。上述600余家开通官微的法院,绝大多数为基层法院。以这些法院的官微为考察对象,可以从一个侧面探究当前我国基层法院的日常工作和实际功能。 一、基层法院官微主要的功能 (一)信息公开 官微成为法院与公众进行沟通的新型平台,发布案件的开庭公告以及对热点案件进行庭审直播成为法院官微的一个基本功能。在实践中,基层法院会通过官微发布本辖区内典型、重大或影响力较大案件的开庭公告,北海中院、广州中院等两广地区的法院还经常借助微博直播个案的庭审。 (二)释案普法 随着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型的社会矛盾涌现出来,法院在裁判新型案件时,往往需要在立法原旨的指导下,能动地适用法律,这就不可避免地引发一些猜测和争议。此外,一些关系到婚姻、继承、住房、环境等具有普遍性和民生性案件的裁判,对公众也具有较强的指引作用。法院往往通过官微,对于这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裁判理由和结果,结合个案进行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及法律风险提示。 (三)自我宣传 法院官微的低成本弥补了基层法院建设官网人力物力不足的缺陷,一些基层法院把官微作为法院工作宣传的重要工具和对外窗口。在这些法院的微博上,经常晒出法院或法官所获得的各种荣誉、领导视察、对外交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工作创新等信息。 (四)新闻发布 官微也是法院重大活动新闻发布的重要 渠道 。2013年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顺德法院于4月23日召开顺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顺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8-2012年)》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当天官微对该发布会进行了全程直播,并在微博上发布了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以及十大典型案例的概要。@京法网事在2013年9月26日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宣判后,即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五)回应热点 2013年9月,各地法院审理了多起大案要案以及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件,如王书金、__、李某某、夏俊峰等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体现司法公开,主动占据舆论高地,受理法院采用了包括微博在内的各种媒介回应了外界的关注。这也促成了一些法院认识和运用到微博的力量, 取得了良好的回应效果。 (六)转发微博 当前基层法院发布的大多数微博仍为转发微博。转发的类型包括时事新闻、上级法院微博、同地区其他政法单位微博等内容。广州中院则别出心裁,每天第一条微博发布的内容是法律警句格言。还有一些法院则会发布一些生活常识、养生之道。北京晚报的记者在各区县的官方微博中各随机选取100条连续发布的博文,经统计分析后发现,涉及商业活动、旅游景点等宣传推介类微博占,养生、生活窍门、天气预报微博占。 (七)主题交流 在最高人民法院“完善司法为民 措施 ,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群众更方便地参与诉讼,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思想的指导下,微博成为法院与社会公众进行实时互动、无缝对接的有效渠道。如广东省高院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10点,联合广州白云法院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共同在线,并邀请两位来自基层刑事审判一线的法官,就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相关的问题与社会公众进行了一场微访谈。 (八)业务探讨 作为主要业务专业性强,且与社会公众并无直接的、日常性联系的法院,其微博的关注者主要集中在行业内部,基层法院的关注者数量就更少。也正因此,有些法院的官微拓展了小众的业务探讨的功能。广东高院在2013年4月3日首次对外界公开发布了奇虎诉腾讯的判决书,全文长达5万字。该条专业性极强的微博获得了远超过其他微博的评论和转发量,评论和转发者多为法律人士。 二、基层法院官微存在的问题 (一)功能定位不当 为数不少的基层法院官微把自己定位为官网或官网的补充,所发的微博中充斥着官方语言,发布的内容也是四平八稳的领导视察、 总结 汇报、工作纪要等流水账,虽难言面目可憎、令人生厌,至少难以使网友产生与之沟通交流的兴趣和欲望,甚至无法吸引网友阅读微博内容,更不要说自愿成为其粉丝。大量的基层法院官微因为缺少关注而逐渐成为死微博。 与高级法院不同,基层法院处理了全国绝大多数的法律纠纷,其所作所为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作为与当事人直接接触的机构,基层法院的口碑直接折射出社会公众对法院的观感。在法院日常工作中,已有机关报刊、传统媒体、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对法院的工作、成绩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如果把官微作为另一个法院宣传的阵地,实属多余,且效果亦不及传统做法。 (二)内容创新不够 基层法院普遍陷入案多人少的困境之中。在审判业务尚无法自如应对的情况下,要求基层法院开设官微必然会给其造成人力和物力方面的负担。目前基层法院的做法多是由法官来兼任微博管理员,或外聘人员进行管理。因为法院官微并非专职法官专门打理,也没有合适的考核和评价手段,管理人员发布微博时就缺乏内容创新的动力。转发时事新闻和上级法院的微博就成为最简单省事,也是最安全的办法。以2013年4月24日为例,在五分钟内,某县法院转发了58条微博;另一个县法院在十多分钟内转发了37条微博。转发的内容则大多来自@豫法阳光。 虽然缺少全国性普遍性的关注,但在所属区域内,基层法院是社会矛盾最集中,群众关注程度最高的国家机关之一。一些法院能够积极地利用官微,通过个案分析的方式,回应社会对热点、敏感案件的追问,提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风险,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普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律适用等常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互动沟通不畅 微博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社交平台,最大的特征在于互动性。微博等新媒体的出现革新了舆论表达的固有模式,打破了传统媒体的话语霸权,实现了弱势群体的媒体接近权,发挥了日益强大的舆论引导与社会监督作用。法院官微的勃兴,理应顺应时代的互动特质,助推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但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基层法院把发布微博作为单向宣传的工具,以及上级交办的任务,因此忽视与网友的互动交流。笔者以普通网友的身份向105家基层法院官微提出疑问和建议,约半数官微能够进行简单的回复,只有十余家能够与笔者进行充分的交流和坦诚的沟通。最令人惊讶的是河南某县的一家法院,对于笔者提出其缺少原创性内容、随意转发微博的委婉批评非但置之不理,反而将笔者设置到禁止评论的黑名单。 (四)专业素养不足 相较于高级法院,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有一定的差距。加上基层法院对官方微博重视程度远不及高级法院,人力物力也难有保障,因此发布的微博中就难免会出现一些差错。一类差错属于新闻传播理念和素养的不足,如重庆某县法院官微在转发周克华女友张贵英受审的相关新闻时,仍使用早已被证实为盗用他人的照片作为配图。经笔者提醒后,其及时进行了删除,并未造成不良影响。但另一类差错属于法律理解和适用的错误,这就足以对法院的公信力形成不利的影响。2013年7月12日,湘西34亿集资案主犯曾成杰被长沙市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曾成杰之女发微博质疑称,其父被执行死刑前,家属连最后一面也没见到。长沙市中级法院官微对此先是回应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该微博迅速引起网友质疑,随后该微博被删除。随即,长沙中院官微又发布微博称,曾成杰临刑前并没有提出会见家属的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就该条被删除的微博,长沙中院发布道歉声明称:由于微博管理人员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想当然办事,导致发出了一条错误信息并在领导发现后删除。 三、结语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基层法院应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始终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落脚点,确保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牢牢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基层法院是贯彻司法为民的主要载体,其应努力通过转变观念、准确定位、提升素养,以充分实现司法的应有功能,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注释: 如河北高院为审理王书金案,特在2013年6月20日开通新浪微博。6月25日庭审当天,粉丝达到了2万。济南中院2013年8月22日开审__案,于8月18日开通微博,粉丝高达38万。 参考文献: [1]公丕祥.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2(7). [2]2012年度新浪政法微博 报告 .,2013-10-6. [3]政务微博缘何爱“养生”.北京晚报.2013-9-24. [4]周强.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法制资讯.2013(4). [5]苏力.审判管理与社会管理——法院如何有效回应“案多人少”.中国法学.2010(6). [6]徐骏.司法应对网络舆论的理念与策略——基于18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法学.2011(12). [7]长沙中院回应未会见亲属质疑:曾成杰未要求.南方都市报.2013-7-14. 法院学术论文篇二 浅议法院执行工作 摘 要 本文旨在讨论民事执行问题,首先阐述当前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接着就法院执行中形成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最后提出一些相关的解决 方法 和措施。 关键词 执行 执行难 措施 作者简介:王丽、王启锐,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33-02 法院执行案件指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仲裁案件通过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仲仲裁,被告没有履行,经当事人申请后,法院依法应进行的工作。执行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最后一个阶段,但它是生效的裁判文书得以实现的保障,故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本文着重讨论民事执行问题。强制执行是行使法律已经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债务人必须服从,这是实现司法公正和维护当事人权利的要求。强制执行有专门的法定机关进行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对他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强制他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当事人的纠纷已经解决,法院已经有明确的判定结果且已生效,但是一方还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就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局作出执行通知开始执行。执行是民事法律程序的最后阶段,在民事法律程序中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当事人通过选择打官司,是因为相信法律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这种维护不仅是打法律白条,而是要让权利最终得以实现,如果仅有法律白条,无法实现当事人通过法律实现权利的目的,反而增加当事人诉累,从而会降低公众对法律的信赖,法律的权威、法治也就无从谈起;只有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强制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才能实现民事法律程序的任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法制的统一和人民法院的威信。正如列宁所说:“如果没有一个能迫使人们遵守法权规范的机构,法权也就等于零。” 一、当前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执行难问题。执行难,是困扰着人民法院工作,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人们对我国审判机关裁判执行状况的公认评价。造成当前法院执行难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既与法院执行机构运做有关,又与当前的社会法律环境有关。目前,执行难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执行人无力履行。某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自然人收入偏低,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被执行人被迫的逃、废、赖债。现在涉及民间借贷件较多。由于民间借贷是自发行为,不是任何部门的监督和约束,所以使其具有金融机构不能享受的政策上的竞争优势,在竞争环境下,容易诱发金融机构经营违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被执行人在无力偿还借款后举家外出,无法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使得案件不能执行终结。 2.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交往常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无视已经生效的裁判,个别当事人素质低,法律观念非常薄弱,认为只要他坚持不履行法律并不能把它怎么样,藐视法律权威;二是故意折腾,有的当事人即使输了官司也会故意拖延履行义务,给对方或者法院玩猫着老鼠的游戏或者制造各种障碍,给执行造成主客观的难度;三是侥幸心理,认为通过故意拖延,转移财产等办法能够逃脱履行责任,或者逼迫对方做出让步;四是暴力抗拒执行,因为当事人之间存在过往恩怨等,个别当事人受情绪影响走极端,与执行人员对抗,不惜暴力抗拒执行。 3.协助义务人拒不协助执行。协助执行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与执行标的有关的单位协作、帮助执行的一项制度。协助执行人的作用是协助法院完成执行任务,应该是以义务为本位的概念,所以,协助执行人的权利应该是普通的权利,如当受到违法执行和当事人损害其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赔偿。协助执行人务是根据法院的协助通知及时高效的配合,并且尽诚实信用义务全面提供相关信息,为保证执行达到理想的效果,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强制执行权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执行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代替法院行使;但是,有的执行标的物或执行财产不在被执行人手中,由有些单位和个人占有、保管,有的与标的物密切相关的财产权证照须由有关单位办理转移手续,这就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才能完成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当事人的权利才能得以实现。 4.外界干扰。地方政府出于各种目的,往往会做出一些指示,干扰执行。比如,为了保护地方经济,可能就会干扰对一些地方企业的执行;出于安抚当事人情绪,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往往也会干预执行。由于信访维稳考核的不科学等因素,导致地方出于政绩或者维稳压力,造成有关部门不顾事实真相和法院判决,对执行进行干预。另外,社会各界出于自身的一些利益,往往也会为执行设置障碍,配合、协助的少。 二、执行难形成的原因 (一)被执行人 文化 素质问题 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一些被执行人欠缺最基本的 法律知识 ,认为拒不执行也无法将他怎么样,藐视法院裁判的权威,甚至还会纠集亲朋好友、左邻右舍阻扰执法、暴力抗拒执法,辱骂、殴打执法人员。二是许多倍执行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通过隐匿、变卖、转移财产等方式,或者完躲猫猫的游戏就能够逃避执行,或者以此逼迫对方跟自己再次协商和妥协,从而获得更多利益。三是故意拖延,有些被执行人本身知道无法逃避执行,但是抱有折腾对方的心理,故意借口收账、时间太忙等忽悠当事人或者执行人员,不及时兑现履行,增大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实现成本和法院的执行成本。 (二)法院裁判自身问题 一是裁判质量问题。不可否认,当前在基层法院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队伍中,有一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所欠缺,加之近年来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法院办案人员比较紧缺,让审判人员应接不暇,故造成案件审理质量不高等问题,从而导致了当事人对裁判的不服和抵触。其次是过分强调调解。当前基层法院的调解撤诉率往往达到80%以上,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对审判工作不科学的考核外,主要是因为调解本身的特点。调解程序相对简化、灵便,能够节省办案时间喝经历,另外调解结案的不能上述,减少办案风险,降低上诉率、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等。 (三)执行环境问题 一是有关单位和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不予协助执行。法院民事强制执行工作并不是仅仅依靠法律部门就可以解决,它涉及很多部门和行业,需要多个不同部门的配合,这就加大了执行的难度。比如,经常涉及协助履行的金融部门,当法院要求协助履行查询、冻结、扣押、划拨时,往往嫌麻烦或者怕影响业务而拖延履行,或者不予协助履行。同样,要求国土部门、房管等部门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也相当难,往往延误执行时机,影响了案件执行。二是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的干扰。当被执行对象为党政部门,或者一些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单位时,地方党政部门为了部门利益或者地方经济发展、税收等目的,可能会要求从大局出发,为大局服务,从而对执行行为进行干预。 (四)执行机构之间缺少合力 由于我国目前执行案件管辖多以财产所在地为联结点,对于人财分离,财产分散各地、财产不在本法院管辖区域内的案件,委托执行必不可少。而委托执行往往因无考核要求,且增大自身办案压力,或者因地方利益保护等原因,受委托法院不予积极配合。而上级法院也无有效协调和监督措施,从而不能形成合力。 (五)执行工作缺乏强硬手段 一是执行方面法律规定多为程序性规定,惩戒性规定少,可采取的拘留、罚款等措施的适用条件高、要求严,且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院长审批,程序复杂。据不履行生效裁判罪因为条件高、要求严等更是极少适用。二是出于维稳等压力,法院在执行时尽量避免适用强制性措施,久之纵容了当事人暴力抗拒执行,极大影响了执行威慑和法律权威。 三、解决执行难的办法和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提出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探讨法治中国建设,当前应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行政、司法等领域改革,以解决执行难等问题,促进司法权威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1.加大法律宣传,提升当事人法律素质。要借助法律七进等,拓展法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借助巡回审判和公开审判等,审结一案、教育一片;构建和完善法院公开平台,完善裁判文书公开、裁判流程公开等程序,增强群众对法院审案的认知和支持;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及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等服务,促进当事人知法、守法、用法。 2.改变不科学的考核指标,坚持依法调解。按照法律规定,调解应以基本事实为依据,以尊重当事人意愿为前提,故应改变对法院调解率的强制要求,和改变和完善对上诉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考虑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避免对调解的过分依赖从而导致以判压调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减少和稀泥式判决引起的当事人的不满和抵触。 3.加强培训和监督,提升司法能力。增加对法院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丰富法律知识,提升审判、执行能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通过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等,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审判,完善促进司法公信。 4.加快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避免司法行政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减少裁判文书的审签程序,完善合议庭评议制度和法官联席会议等,坚持合议庭独立办案和法官学习交流制度。 5. 推进改革,减少司法地方化。除着眼于长远,实行法院人、财物由省直管,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还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6.完善执行组织,形成执行合力。一是加强上级执行机构对下级执行机构的指挥协调能力,构建强有力的层级执行体系。执行组织不同于审判组织,各级法院审判组织之间是相对独立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有监督和指导作用,但是执行工作强调配合协作,不同于审判组织,因此要加起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指挥协调,从而形成合力,强化执行力量。二是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推动实行执行权和审判权相分离的体制,避免执审互相影响,实现执行工作的专门化。三是完善委托执行的程序,完善约束机制,将办理委托执行纳入考核,科学限定执行期限,增强各地法院对执行工作的协作。 7.完善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对故意隐匿、变卖、转移财产的,故意拖延执行、态度恶劣的,或者暴力抗拒执法的,应该完善司法解释,细化适用情形,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还应完善司法解释,扩大和明确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适用范围,增强刑罚的威慑力。

论文学术争议

会被同行排斥,这是严肃的问题,曝光证明他已经没有脸面了,也解释不了什么,未来事业可能会上升比较慢。

因为人们把这些结果作为自己实验的起点,可能误导了全世界的阿尔茨海默病研究长达16年。

论文是自己大学上必须要写的,并且论文中得出的数据都需要真实有效,不能是自己随便捏造的,这些论文都是概括了社会上的一些事情以及一个事件中有多少人使用, 如果要是要有一个数据造假的话,那么这篇论文简直就是一个又费时又耗力,但是最后还没有结果的论文,所以自己也一定不要因为一个小小的数据而导致自己整篇论文不成立,在大学的时候,自己也一定要写许多的论文,还需要拥有论点论据论证。

她发表的论文没有问题,有网友计算出她平均每三个月发表一篇论文,这样的效率是非常高的,所以很多网友会担心她今后的发展。

学术争论型论文范例

亲,多少字啊,好的。

据学术堂了解,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形式,为了进一步探讨和掌握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毕业论文进行分类.由于毕业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毕业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后三种论文主要是理工科大学生可以选择的论文形式,这里不作介绍.文科大学生一般写的是理论性论文.理论性论文具体又可分成两种:一种是以纯粹的抽象理论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严密的理论推导和数学运算,有的也涉及实验与观测,用以验证论点的正确性.另一种是以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调查、考察所得观测资料以及有关文献资料数据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抽象,通过归纳、演绎、类比,提出某种新的理论和新的见解.按议论的性质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立论文和驳论文.立论性的毕业论文是指从正面阐述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一篇论文侧重于以立论为主,就属于立论性论文.立论文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密,以理和事实服人.驳论性毕业论文是指通过反驳别人的论点来树立自己的论点和主张.如果毕业论文侧重于以驳论为主,批驳某些错误的观点、见解、理论,就属于驳论性毕业论文.驳论文除按立论文对论点、论据、论证的要求以外,还要求针锋相对,据理力争.按研究问题的大小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宏观论文和微观论文.凡届国家全局性、带有普遍性并对局部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论文,称为宏观论文.它研究的面比较宽广,具有较大范围的影响.反之,研究局部性、具体问题的论文,是微观论文.它对具体工作有指导意义,影响的面窄一些.另外还有一种综合型的分类方法,即把毕业论文分为专题型、论辩型、综述型和综合型四大类:1、专题型论文.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如本书第十二章例文中的《浅析领导者突出工作重点的方法与艺术》一文,从正面论述了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的意义、方法和原则,它表明了作者对突出工作重点方法的肯定和理解.2、论辩型论文.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性质吗?》一文,是针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性质"的观点,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和分析,以论辩的形式阐发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没有改变农村集体所有制"的观点.另外,针对几种不同意见或社会普遍流行的错误看法,以正面理由加以辩驳的论文,也属于论辩型论文.3、综述型论文.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4、综合型论文.这是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如《关于中国民族关系史上的几个问题》一文既介绍了研究民族关系史的现状,又提出了几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因此,它是一篇综合型的论文.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论文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也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论文的类型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竞争议论文典型素材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借助论文可以达到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目的。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竞争互赢的600字议论文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广阔的社会天地里,各种各样紧张激烈的较量竞争在时时处处进行着,它们不是为了供人观赏,而是推动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动力。如果在竞争中,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伤害别人,这是极大违背了竞争存在的意义,竞争以共同提高为原则,所以我们要团结互助,通过良好的合作来促进竞争,不仅达到自己的目的,还未社会贡献了更大的力量。

合作,这个耳熟能详的词,不同的人对它有着不同的理解。科学家说:“合作是几种物质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生成一种新的物质。”字典的解释是:“合作是为了共同的目的,互相配合做某事或共同完成某事。”

纵观古今中外,凡是在事业上成功的人士不都是善于合作的典范吗?拿计算机这个行当来说,绝大多数好的软件都是集体创作的成果,作出创造和贡献的最主要的研制者也常常不止一个,单枪匹马很难有大作为。所以说,在今天的科技发展中,善于合作的科学家取得大成就的机会更大。有一个例子是:一个年轻人能力出众,干活麻利可靠,他真诚坦白,从不骄傲,对同事也没有小心眼,与合作者关系融洽。后来他到一家公司主持开发软件,当他发现下属编的程序有错误时,采用委婉的方式指出来,下属也改正了错误。讨论软件制作时,同事们各抒己见,而他也择优选用,使得该软件很快在市场上有了一定的地位。这件事也体现了合作的:不仅自己才华横溢,而且能够让比他更出色的人充分施展才华。

说到合作创造双赢,不得不说一个小故事:有两个饥饿的人,碰到一个渔夫,渔夫给了其中一个人一条鱼,另一个人得到一枝鱼竿。可是一天过去了,有鱼的人把鱼吃光了,最后还是饿死了;另一个人因为饥饿过度,没有力气去钓鱼,也饿死了。其实他们完全可以合作,一起享受鱼。再一起去钓鱼······

做一个善于合作的人,能在竞争中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希望大家都能与同学互助合作,把我们的班建设成一个生机勃勃的共赢共享的集体!

小学时,我的成绩特差,上课经常走神,考试总是不及格。有一次上数学课,数学老师让我做一个简单的解答题,而我却无从下手,老师气愤的在我面前扔下一句:“真笨!”顿时,教室里响起了同学们的笑声。那一刻,我伤心的哭了,任同学们的取笑在我耳边回旋,我幼小的心灵差点崩溃。

我狼狈的冲出教室,一路小跑冲回家,妈妈听了我的事情后,脸色顿时阴沉了。然后她抚摸着我的头,严肃的说:“孩子,记住,落后就要挨打,人,只要努力,别人有的,我们也会有的。”妈妈讲完这句话时,我分明看见她的眼圈湿润了,这是我出生以来第一次看见妈妈哭,从那一刻起我记住了妈妈的话,我不再让妈妈为我流泪。

从那以后我每天拼命在学,如果上课走神,我会在自己手掌心上写一个“心”字,意思是要提醒自己专心致志,别人能用一分钟学会的,我不会,那么我就用十分钟,一小时,直到学会为止。

就这样,我凭着这份苦劲和勇于尝试的精神,在期末考试中有倒数上升到班排名前第三。我的进步,使老师和同学们吃了一惊,他们想不到原先一个“真笨”的人,竟然能取得如此惊人的进步。

当我从老师手里接过鲜红的奖状时,我的眼泪不知不觉流了下来。我终于用我的不断尝试证明了我不是一个“真笨”的孩子。

我拿着奖状跑回家,小心地递给妈妈。顿时,妈妈傻了眼,等我回过神时,妈妈已经紧紧的把我抱在怀里,嘴里颤抖地说:“你做到了,你做到了。”

那一刻,我的心里彻底明白了,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再去尝试。其实失败就是成功的开端,只有在失败中成长,在失败中尝试,才能经受住暴风雨的袭击。

竞争是残酷的,是要靠自己的实力才能与别人竞争。

五岁的我就开始拉小提琴,那时的我还不懂事,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竞争。记得第一次参加“贤銮杯”小提琴比赛时,其他与我同龄的小朋友,个个昂首挺胸,摆出一幅要搏斗的样子。我觉得十分奇怪。因为我基本功好,所以拿了二等奖,当时我并不是很在意,觉得这只是表演,获得一等奖的小朋友从我身边走过,还“哼”了一声,妈妈告诉我:“他们比你的参成绩好,所以十分骄傲、自信。”我似东非懂的点了点头。以后的每一天我都沉浸在那琴声中,以因为我懂得了什么是竞争,我要当上竞争的.胜利者。一天,我到老师家上课,听到了优美的琴声,比自己那枯燥乏味的琴声好听100倍。我的琴声是没有乐感的,于是,我经常听VCD,看看别人是怎样拉的。“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琴技提高了许多,是老师得意的弟子。

20xx年,我又参加了“贤銮杯”,这次,我的自信心增强了许多。当轮到我时,我抬头挺胸的走上台,因为我相信自己的实力,相信自己能够成功。在几百双眼睛的注视下,我开始拉《丰收渔歌》,整个人都沉浸在那优美动听的琴声中。当最后一个音拉完时,台下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我知道自己已经博得了观众的喜爱,已经迈向成功的第一步。当然,我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我要获得胜利。主持人宣布成绩时,我的心绷得紧紧的。终于,我听到了我渴望听到的那句话:“郑楚忻荣获小学

高年组一等奖第一名”啊!我胜利了,我成功了!但是,我为了台上的这一分钟,在台下苦练了7年啊!

“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竞争就是怎么残酷,你有实力你就上,你没有实力你就下,要想获得成功,就要有实力,要有实力就要练习。

有一分汗水,才有一分收获啊!

有些人认为,竞争是为了拼个输赢,除了这,便再没有别的意义,可是却不知道那些藏在竞争中的精彩。

竞争,可以让自己对某事更加地努力,更加地用心。

我妈妈总是拿我跟张林萌比,总是说:“你看看人家张林萌,多么懂事,多么会说话,语文成绩比你好得多!”我每每听到这话时,心中总会不服气,会下定决心,要把语文成绩超过她。

所以我每天都认认真真地背诵古诗词,文言文,还要默写每课的词语。多阅读,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理解能力,这些都有助于我学好语文,而之前,我从不这样认真。

竞争,还可以激发自己的斗志,发挥自己最好的一面。

在每次运动会比赛中,那些跑步的选手,都不愿让自己落在自己对手后面,如果落后了,就会拼命冲向对手的前面,想跑赢对手,而在没有人与你竞争时,你就会跑得极慢,没有目标,就不会超越自己,并走向成功。学习也是一样,有了同学之间的竞争,才会有学习的动力,才会奋发进取,争取获得好成绩。

竞争,可以让生活变得有乐趣。

在平时,除了那些有自制力的人,其它人都很少会自己去主动学习,主动练某种技艺,就算学,也会觉得很枯燥,很无趣,但是一旦有人和你竞争,和你比拼,你就会很努力,很认真地去练、学,不觉得枯燥,无味,甚至会觉得很有趣,很好玩。

所以,说到“竞争”就不能总想到“赢”“输”“竞争”有如此多的好处,还能带给我们“拼劲儿”。

要多竞争,交些可以与我们竞争的朋友,使我们变得更完美。

要多感谢和你竞争的伙伴,是他们让你有了前进的动力,让你一步步走向成功。

说到竞争,人们的脑海中总会想到不择手段得到利益或地位的人,也可能想到竞争中的痛苦。我却不这样想,我觉得竞争是快乐的。

说到竞争是快乐的,就不得不提我的“对手”了。她矮矮的个子,一双黑亮的大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这就是我的对手和好朋友张梦溪了。在早读课上,我俩是早读班长,在班级里,我是班长,她是作文能手,在成绩上,我们不相上下……

期中考试的数学成绩,我们相差的分数只有4分。我们互相交换了卷子,看过后,让我惊讶的是,我的失分都是因为不细心而造成的。有了这次的教训,相信我以后再也不会犯这类错误了。

还有一次,我俩把写得自认为满意的作文拿给老师看,老师说我的作文和张梦溪的都很好,让我们把作文读给同学们听,我俩都很高兴。上课后,我先把作文一字不漏地读完,然后认真地聆听着“对手”的作文内容。我一边听一边仔细地对照着自己的作文,发现自己的许多词语用得都不太恰当,句子有的写得不怎么生动,不吸引人。

我把原来的那篇“好文章”又修改了一下,在日记本上又抄了一遍。这时,我突然想到了语文老师说的话:“好作文不是写出来的,而是修改出来的。”此刻,我才明白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通过这件事,我增长了写作知识,提高了写作水平,使我又知道了一个写作小技巧。我如获至宝,心里美滋滋的。

在与张梦溪的竞争中,我俩既提高了学习成绩,又加深了情谊,真可谓是一举两得呀。同学们,你的“对手”是谁呢?你能从竞争中体味到快乐吗?

在各领域中,大家都接触过论文吧,借助论文可以有效训练我们运用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的能力。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论文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竞争的议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昔日号称“日不落”帝国的英国被美利坚取代时,你想过原因吗?当昔日庞大的斯柯达现在倒闭的时候,你想过为什么吗?当昔日销量第一、无人能敌的诺基亚渐渐地退出潮流时,你想过为何吗?我想过。

他们昔日庞大,对手不服,努力赶超,知道他们被击败时,却没有去竞争,他们服输了,真正地被淘汰了。我们也是一样,要去竞争,及时落后也不服输,否则,被淘汰之日不过指日可待而已。因此,我们要秉着“去竞争,不服输”的精神,奋斗。

斯柯达、诺基亚没有去竞争,渐渐脱离了市场,他们的停滞不前只是给了自己喘息的机会,却成就了别人的超越。反之,以前被他们踩在脚下的奥林巴斯、三星却在努力竞争,他们没有服输,是他们“去竞争,不服输”精神成就了自己受世人瞩目的丰功伟业。世界就是如此,优胜劣汰,倘若他们及时落后也不去竞争,结局必然也是被淘汰的。所以,这种精神之于团体,乃至个人都是意义非凡的。只有秉持这种精神,我们才会有所进步,才有可能击败对手。

回归到正处于学生时代的我们,难道不一样吗?面对堆积成山的课本和试卷,我们会叫苦喊累,而那些正为自己未来拼搏的人已经在埋头苦干了;当我们天未亮就起床时,也许我们觉得这已经很早了,细心一看才知道他们才熬了一夜;当我们读一份报纸、看完一本有意义的书时,也许我们会认为自己知识渊博、见识远大,和他们一比,才知道自己真是难以望其项背啊!也许我们已经觉得自己很努力,但是比自己聪明的人更努力。他们秉着这份精神,及时暂时不及别人,也不服输,他们去竞争,在为自己理想的未来奋斗。如果我们甘于现状,及时领先于人,也终会被超越了;若是已经落后于人,现在奋斗尚可望其项背,若到了望尘莫及的一天,怕是后悔莫及吧?只有秉着这份精神,我们才不会为之后悔。

所以,难道我们就不应该秉着“去竞争,不服输”的精神,为自己的未来而奋斗吗?

现在的你,有这样的精神吗?

钢琴大师格拉芙曼在被采访时,说出了对中国学生的评价。他认为中国人太强调竞争。对此,我认为:竞争本身并没有错。我们应该时刻保持竞争意识。

“一位记者问钢琴大师格拉芙曼……”是的,记者问的是钢琴大师格拉芙曼,不是钢琴家格拉芙曼,也不是钢琴教师格拉芙曼。何谓“大师“?不就是指在某一行业或某方面出类拔萃的人么?若格拉芙曼不去竞争,而是选择安分地做个普通的钢琴家,他还会成为成为大师么?所以,格拉芙曼自己本身就是竞争中成功的例子,却又大言不惭地批评中国人强调竞争,实在有点五十步笑百步。

“我觉得中国人太强调竞争,尤其要争第一……“这是格拉芙曼评价中的一部分,这句话几乎揭示了中国近代几十年快速发展的原因。中国能够如此迅速蓬勃地发展靠的不就是这股强烈的竞争意识吗?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写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如果不去竞争,不时刻怀着竞争意识,中国根本不可能在险恶的国际环境中生存,更别提发展。所以,时刻保持竞争意识于个人、于国家都是极其重要的。

幸运的是,时至今日,竞争的意识和观念已经深入国人的心中。

“……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不自觉地强调这种观念。”这是格拉芙曼评价中的另一部分,通过这一部分可知:重视竞争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没有一颗常怀竞争的心是无法站在高处的。20xx年5月分,位于临高县的临高中学,在海南省运动会篮球决赛中,大比分战胜夺冠热门海南中学,于15年后重新站上领奖台。海口是海南的省会,临高却只是一个年收入仅3亿的贫困县。可海南中学败了,事后教练反省,可以总结为两个字:轻敌。这个实例恰恰说明了无人竞争是多么可怕的事。无敌会让你自满,骄傲,最终导致失败。

有些人认为:时刻保持竞争意识会让自己变得很累。没错,但舒服是留给死人的,不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去拼搏,难道要死了才去努力吗?全力去竞争不一定会让你活得很舒服,但会让你死的时候很充实。

中国作家大冰说过:你喜欢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有能力去喜欢,是否有尽力去触碰,是否有定力去坚守,是否有权利去选择。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去竞争,便什么也不会得到。

钢琴大师格拉芙曼对于中国琴童和家长的评价是太过于强调竞争,尤其是第一。我认为争第一并没有错,错的是中国人的唯第一论。不应以第一论英雄。

格拉芙曼大师之所以有如此感慨,是因为争第一这种追求精神在中国人手机变了质。争做第一要求我们多努力,多获得知识与技术等,丰富自身。而如今的争第一,完全追求虚名,其他人的努力与进步无法得到认可,只因为不是第一;他掩盖了许多可贵的人和事,只因为不是第一。追求第一,不可置否,这是我们必须要有的奋斗精神,是促使我们进步和发展的动力。但是追求第一不能忽略了其他,完全以第一论英雄反而会使我们整体落后,毕竟社会靠的是大家一起努力发展,这不是一个第一所能达到的。应追求第一,但更应该注重整体所取得的成就,所获得的进步。

格拉芙曼还提到了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会不自觉地强调这种观念。这说明了争第一已成为传统而且深入人心,而不是在朝夕之间形成的。过分的追求第一反而会使自己在生活上,精神上有很大的负担。

追求第一,其中一个深层原因便是攀比,才使我们不自觉地强调这种观念。而仅是因为攀比而追求第一的,才使得如格拉芙曼大师这一类人所不认可。攀比心理在政治学中是一种病态的价值观,这种心理让人不顾自身地与别人争,从而获得一丝精神上的满足。也就是老话说的“死要面子活受罪”。我们的争第一虽然还不至于如此,但始终坚持攀比性第一的话,离那种境地也不远了。

我们不能放弃追求第一,但也不能以第一论英雄。追求使我们奋斗,奋斗使我们进步。不因为攀比而争第一,不在注重唯第一论,而是在追求第一中取得进步,就算未获得第一,但所取得的进步能被认可,那真是皆大欢喜了。

那样的理想竞争不会很遥远。在今年的里约奥运会中,洪荒少女傅园慧,就是用她的纯真与真性情,教会了很多人竞争的道理,动摇了中国人的唯金论传统,更是感染了许多国外友人,在各大媒体都有报道。虽然她没能得金,但取得个人最好成绩的`她取得的铜牌,也广泛被认可与支持。这让许多专家意外,而后欣慰:理想竞争不为传统观念所禁锢,我们会越来越强大。

不以成败论高低,不以第一论英雄。在追求第一中取得进步,在取得进步中获得认可,在获得认可中造福未来。

格拉夫曼对中国人太执着于竞争的评论让我深有同感,确实,中国式竞争太过盲目,刻意追求第一已经成为了一个消耗的过程,而非收获的过程。

中国人强调竞争,从几千年前就已经开始,从状元,榜眼,囊萤映雪,独占鳌头,到现如今被立为标杆的衡水中学,中国人时刻用这些来刺激自己与他人。人若挑灯夜读,我便悬梁刺股。竞争欲使一批批人争着付出更多的健康甚至生命以超越别人,赢得第一。其实,有相当一部分人并不清楚自己到底在争什么。只是被社会压力、家庭期冀驱策着,蒙着眼去消耗生命而已。朝着别人的方向奔跑,只怕会南辕北辙,浪费了生命与激情,徒添无用的冠冕。

大师说中国人在生活中就不自觉地强调这种观念。好一个“不自觉”!其实很多人已经察觉到盲目竞争是对生命的浪费,但最终他们还是被社会的洪流裹挟着前行。浸润其中,不自觉地被同化。陶渊明也曾因外部条件“以心为形役”,但他没有像当今许多人,“一入尘网中”便无可自拔,而是拂袖而去。牡丹之爱,虽宜乎众矣,但并不适合每一个人。遁着心之所向,为梦想而奋斗,虽九死其犹未悔。这样的竞争才有意义。谁道唯有牡丹真国色,只要凝聚血汗与热情,清淡雏菊也能“我花开后百花杀”从心而行,不随波逐流,更为重要。

有人会质疑:竞争是发展的动力,竞争意识有何不好?从心而行,奋力拼搏当然好,但为竞争而竞争,只为“高人一等”的竞争就是本末倒置,“目的不纯”了。前苏联本是工农阶级在资本主义世界中团结起来追求幸福的一隅乐土,但后期因与美国盲目竞争,大搞军备竞赛,劳民伤财,耗空了自己。人如果沉迷于无益的竞争,才是对生命的浪费。如果坚定自己的志向,大可以“风雨兼程”,留给世界只能是背影。

每个人都是一枚流火,即使如闪电般迅乎,也要在自己的轨迹上迸发光芒。而不是沿着别人画好的轨迹盲目比拼,与别人挤得头破血流,找到自己的方向并为之努力,才是最重要的。

一次,书法老师对我和一个初中女孩说:“新年就快要到了,前埔那儿要举行一个书法大赛,而且还是整个福建省里的比赛,之后再去参加全国大赛。我这里呢,只能有一个人去,最好的也就是你们两个。回去后,你们俩各选一首自己曾经有写过的宋词,下周日再来这儿现场写,谁写得最好,谁就可以去比赛。

我回到家,把宋词字帖翻开,想找一首词句优美,选材新颖的宋词。精心挑选之后,我选中了苏轼的《水调歌头》,虽然大部分人都有读过,但我觉得它是一首浪漫而优雅的词。周日那天,我去了书法学院那儿,向书法老师说明了情况。可是,那位初中女孩选的词也是苏写的,却是大气,带有英雄之势的《念奴娇·赤壁怀古》!我大吃一惊,心想:没搞错吧,选一首这样气势豪壮的词,我的《水调歌头》似乎没有可比的余地了!当书法老师递给我宣纸时,我紧张极了,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念奴娇·赤壁怀古》我也很喜欢,可惜我并没有写过。可正在这时,我忽然想起一则小故事:从前有个养羊场,那儿经常有狼来袭,因此羊有了对手,开始拥有了强大的竞争力量,使它们变得健壮,有了生存的竞争意识……顿时,我想:是啊,羊有了狼这样强大的对手,同是也有了竞争的力量,因此变得健壮;现在我也是和一个强大的对手在“战”也要拥有竞争的意识,对手强,我才更要强,才能使自己获得胜利。

这个小型选拔赛开始了。我轻轻地用毛笔沾了墨汁,在砚台的边沿上刮去了多余的墨汁,才缓缓地落笔,手腕回旋了几圈,在笔画中带折的地方更加有力;写到最后一个勾,我在那一竖向左折了点,转成一个均匀的形状,把笔尖给转成像梅树枝的枝角那样,才写成了“明”字。我稍稍把宣纸压平,如果又写在纸的折痕上,字很容易变形。整个过程中,我一点儿也不紧张,浑身似乎充满了一种强大的力量,我在心里明确地知道:这就是竞争给我带来的力量。全场静得只听见自己和对手的呼吸声,我听见,对手的呼吸声很快,我猜想她一定非常紧张。几十分钟后,我终于写完了最后一个“娟”字,那时对手早已写完,正在检查。我俩把各自的作品给老师看。老师先看了对手的作品,之后对她说:“前面都写得不错,但是‘小乔’的‘乔’字不是很好,结构不整齐,‘人生如梦’后面几个字也没写好。”他看着我的字,说:“基本上都不错,就是‘舞’和‘婵’字落笔轻了些,其他的都不错。既然这样,这次比赛就你去吧!”我欣喜若狂。

有时候,在对手比自己强的情况下,比的是谁的心里素质更强。那一次,使我获得胜利的,是—竞争的力量!

兰州大学论文学术争议

是“真垃圾”。这些本科生为了图省事,从各个文献抄录了一些文段,直接用在自己的论文里,根本没有自己的见解。

是关于医学方面的研究,关于脊髓损伤后神经功能重建方面的研究,目前已经发表了多项论文,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

是关于机械业,农业,医疗业,教师行业,法律行业的,我觉得她真的很厉害。

美国对兰州大学的评价还是挺高的

作为中国有名的985双一流重点高校兰州大学可以说是受争议最多的一所院校了,因为地势较偏所以可以算是国内最少报考人数最低的985院校了,但在最新的校友会公布的2019全国百强高校的名单中,兰州大学位于第35名,相较去年上升了一名,作为地势最偏僻的985双一流,兰州大学的竞争力确实比其他中心地区的双一流院校要小得多。那么兰大为什么可以成为985呢?难道真的就是教  育质量优渥吗?去过兰大的人可能不得多,兰大的校园的确很大,但是建筑却都很老旧,并没有像北大清华那样看起来就很宏伟的样子,但其实作为985院校,兰大每年也会像清华北大一样获得国家的大量的财政拨款,只不过这笔拨款兰大没有像其他的大学一样把大部分用在硬件建设上,而是用 在了科研经费和学科建设上,所以兰大的每年的科研成果无论数量和质量在全国甚至世界都是有名的”。这也是为什么兰大在国外的评价要比国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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