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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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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论文

1、关于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问题的研究。 2、中国传统政治体制与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3、中国古代经济结构与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4、中国体统文化意识与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5、关于资本主义萌牙的研究。6、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原因与性质的研究。7、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商品经济特点与水平的研究。8、关于个体小农经济与中国古代社会性质的研究。9、历史时期北方地区生态环境的变迁及其成因。10、关于重农抑商政策的研究。11、战国秦汉时期的经济区域。12、商品经济与战国秦汉社会变迁。13、秦、汉重农抑商政策比较研究。14、西汉经济政策述评。15、豪族与两汉社会。16、两汉土地制度研究。17、秦汉时期的移民问题19、汉代儒学的发展及其影响。20、门阀政治形成的原因。21、门阀士族与魏晋文化的发展。22、门阀士族与魏晋隋唐社会23、六朝时期江南经济的开发与经济重心的转移。24、府兵制与关陇集团。25、商品经济与唐宋社会变迁。26、唐宋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27、科举制度与唐宋社会。28、唐宋时期的经济政策与社会经济。29、汉、唐外交方针之异同研究。30、隋唐地方权力研究。31、地方行政体制与魏晋南北朝的长期分裂。32、门阀集团与隋唐政治。33、 唐宋时期的城市和城市经济。34、古文运动与儒学的复兴。35、佛教与唐宋文化。36、道教与唐宋文化。37、元代文化政策研究。38、行省制与元代的地方发展。39、明朝经济政策及其历史影响。40、朱元璋与明初政治。41、明清流民与山区开发。42、明清时期的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43、清代边疆地区的开发。44、唐以前的国家、社会与水利。45、宋以后的国家、社会与水利。46、秦汉隋唐的地方行政与社会控制。47、宋明清的地方行政与社会控制。48、士大夫阶层与宋明社会研究。49、地主阶层与中国体统政治研究。50、唐宋科技与社会、文化研究。51、汉唐时期的陕西。52、宋明时期的陕西。53、汉唐时期的乡村社会。54、宋明时期的乡村社会。1.秦汉时期的移民政策及其影响2.秦汉与匈奴的战争评述3.秦汉时期北部边疆的开发及历史意义4.秦汉时期北部边疆的开发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5.中国古代重农政策的历史作用6.试论西汉的商业政策7.试论汉代的农业政策8.西汉时期汉匈人口流动及影响9.东汉对南匈奴政策评析10.试论汉武帝的用人方略11.司马迁的民族观略论12.汉代外戚集团的形成与擅权13.论西汉后期的社会问题14.两晋南北朝士族门阀的特征15.试论唐太宗的民族政策16.试论唐太宗的人才思想17.汉唐异同论18.试论辽代的双轨行政制度19.宋辽对峙格局的形成及历史意义20.宋金战争爆发的原因21.宋代冗官及其社会影响22.金代的重农政策23.元代文化的特点24.《盐铁论·散不足》所反映的西汉社会生活25.东汉的赈灾政策26.自然环境变迁与十六国割据政权的关系27.康熙在维护国家统一中的作用28.清末移民实边政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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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1892年~1978年),男,汉族,中国现代著名学者、文学家、历史学家、古文字学家、社会活动家。1892年11月16日出生,原名郭开贞,四川乐山人。1958年9月至1978年6月任中国科技大学首任校长。郭沫若早年赴日本留学,后接受斯宾诺沙、惠特曼等人思想,决心弃医从文。与成仿吾、郁达夫等组织“创造社”,积极从事新文学运动。这一时期的代表作诗集《女神》摆脱了中国传统诗歌的束缚,充分反映了“五四”时代精神,在中国文学史上开拓了新一代诗风,是当代最优秀的革命浪漫主义诗作。1923年后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提倡无产阶级文学。1926年参加北伐,任国民革命军政治部副主任。1927年蒋介石清党后,参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南昌起义。1928年2月因被国民党政府通缉,流亡日本,埋头研究中国古代社会,著有《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甲骨文字研究》等重要学术著作。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回国,任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后改任文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团结进步文化人士从事抗日救亡运动。1946年后,站在民主运动前列,成为国民党统治区文化界的革命旗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选为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历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院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职,当选中国共产党第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主编《中国史稿》和《甲骨文合集》,全部作品编成《郭沫若全集》38卷。郭沫若本人真实照片(10张)郭沫若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主要创建者之一。1958年5月,为了实现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加速培养国防建设和尖端科学技术方面急需的专门人才,当时任中国科学院院长的郭沫若联合部分著名科学家,向党中央提出由中国科学院创办一所新型大学的建议。建议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聂荣臻等的支持,以及中央书记处会议的批准。同年9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北京正式成立,国务院任命郭沫若兼任校长。此后,郭沫若担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长达20年,显示出渊博的知识和深邃的教育思想。在他的领导下,科学院贯彻“全院办校,所系结合”的办校方针,实施科研与教育一体化政策,充分发挥科学院各研究所师资力量雄厚、科研设备优良的优势,全力支持科大建设;确立了教学与科研、科学与技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原则,倡导了“勤奋学习,红专并进,理实交融”的优良校风,建立了培养新兴、边缘、尖端科技人才的新型教育体制,形成了开明开放、兼容不同学派的民主学术氛围,这些都在中国科大以后的办学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为学校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科大于建校30周年之际,在东区校园树立郭沫若铜像。生平郭沫若(1892年-1978年),原名开贞,1892年11月16日生于四川乐山沙湾镇,祖先原居福建省宁化县龙上下里七都,即今福建省宁化县石壁镇。郭沫若少年时上过私塾,14岁以前对先秦学术和文化知识打下良好基础。 1914年春赴日本留学,先学医,后从文。先在岗山第六高等学校读书,毕业于日本九州帝国大学医科。这个时期接触了泰戈尔、歌德、莎士比亚、惠特曼等外国作家的作品。 1918年春写的《牧羊哀话》是他的第一篇小说。1918年初夏写的《死的诱惑》是他最早的诗。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他在日本福冈发起组织救国团体夏社,投身于新文化运动,写出了《凤凰涅磐》《地球,我的母亲》《炉中煤》等诗篇。 代表作诗集《女神》(1921年出版)摆脱了中国传统诗歌的束缚,反映了“五四”时代精神,在中国文学史上开拓了新一代诗风。 1921年6月,他和成仿吾、郁达夫等人组织创造社,编辑《创造季刊》,并出版第一部诗集《女神》。 1923年,他在日本帝国大学毕业、回国后继续编辑《创造周报》和《创造日》。 1923年后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提倡无产阶级文学。 1926年参加北伐,任国民革命军政治部副主任,大革命失败后,拒绝蒋介石的殷切拉拢,写下《试看今日之蒋介石》的讨蒋檄文后参加“八一”南昌起义。 郭沫若、卫聚贤考古中合影1924年到1927年间,他创作了历史剧《王昭君》《聂嫈》《卓文君》。 1928年因受蒋介石通缉,旅居日本,从事中国古代史和古文字学的研究工作,著有《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甲骨文字研究》。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回国,任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后改任文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团结进步文化人士从事抗日救亡运动。 1941年“皖南事变”后,他写了《屈原》《虎符》《棠棣之花》《孔雀胆》《南冠草》《高渐离》六部历史剧和战斗诗篇《战声集》以及杂文《甲申三百年祭》(该书后被定为中共整风学习文件)。 1946年后,站在民主运动前列,成为国民党统治区文化界的革命旗帜。 1948年当选南京国民政府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但他拒绝了这个头衔。 新中国成立后,坚持文学创作,出版了历史剧《蔡文姬》《武则天》等多部诗集等作品,所著《奴隶制时代》等书,提出中国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分期在春秋、战国之际的见解。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兼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主任、历史研究所第一所所长、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主席、中日友好协会名誉会长、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中国文联主席等要职;郭沫若是中国共产党第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二、第三、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郭沫若(中)与周恩来(右)郭沫若的重要著作还有《两周金文辞图录考释》《金文丛考》《卜辞通纂》等,曾在学术界引起轰动;生平著述收有《郭沫若文集》(17卷)和《郭沫若全集》。一生主要文学著作有:诗集《女神》《星空》《瓶》《前茅》《恢复》《蜩螗集》《战声集》等;散文《我的幼年》《反正前后》《创造十年》《北伐途次》《沸羹集》等;戏剧《三个叛逆的女性》《屈原》《虎符》《棠棣之花》《高渐离》《蔡文姬》《武则天》等;另有《沫若诗词选》及翻译歌德的《浮士德》等。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有《郭沫若全集》。 1978年6月12日,郭沫若在北京逝世,终年86岁。 郭沫若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历史学,考古学等领域享有崇高的地位。他是继鲁迅之后,中国文化战线上又一面光辉的旗帜。著作结集为《沫若文集》17卷本(1957~1963),新编《郭沫若全集》分文学(20卷)、历史、考古三编, 1982年起陆续出版发行。许多作品已被译成日、俄、英、德、意、法等多种文字。其中《天上的街市》和《静夜》被选入七年级人教版课本。《雷电颂》被选入八年级课本。 郭沫若相关图注文化界评价郭沫若曾以歌德自况并被文化界广泛认可,如周扬曾对郭沫若说“你是歌德,但你是社会主义时代新中国的歌德。”,沙叶新则引用恩格斯对歌德的评价指出郭沫若作为伟大天才和凡庸公民的两面。相对于专业的研究者对于他的极度推崇,一般的社会民众中间也存在对于郭沫若因为不了解,对他性格和心理的误读以及对这位天才型人物的苛求而产生的轻视,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教授等一些严肃的研究学者将这种“学院派”中间和社会民众间对郭沫若截然相反的态度称之为“两极阅读”。甲骨文字学成就卜辞通纂郭沫若是甲骨学四堂之一:鼎堂。著作如《甲骨文字研究》《卜辞通纂》《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青铜时代》《十批判书》 《奴隶制时代》等。 在中国上古史和考古学领域中,甲骨学“四堂”的名气无人不晓。唐兰先生对四堂的评价是:殷墟卜辞研究“自雪堂(罗振玉)导夫先路,观堂(王国维)继以考史,彦堂(董作宾)区其时代,鼎堂(郭沫若)发其辞例,固已极一时之盛”。这四堂基本上代表了1949年之前甲骨学研究的历程与成绩,他们的学术贡献及地位亦在伯仲之间,难以权衡出个高低轻重。但若从甲骨学学科理论与体系建设这一角度而论,董作宾先生出力尤多。如果没有他在科学发掘甲骨文与断代研究方面的卓越贡献,甲骨学这一崭新的学科或许不会如此迅速地从金石学古老的母体中脱胎出来。近读《甲骨学五十年》(以下简称《五十年》),此种感触尤深。编辑本段笔名的来历与含义郭沫若的母亲杜邀贞说她怀孕时,曾梦见一只小豹子突然咬着她左手的虎口,所以给郭沫若起的乳名叫“文豹”。他在家排行第八,母亲称呼他为“八儿”。郭沫若四岁半上私塾。家里给他起学名叫郭开贞,号尚武。“郭沫若”是他常用的笔名;为什么取名“沫若”呢?他家乡四川省乐山县沙湾镇有两大河流,大渡河(古称沫水)以及流入大渡河的雅河(古称若水)。汉朝司马相如的《喻巴蜀檄》有关“沫若”一句,指的就是大渡河与雅河的汇流。郭开贞于1919年9月11日在《时事新报·学灯》上发表早期诗作时首次用“沫若”笔名,随着《女神》诗集的出版,“郭沫若”为人们所熟悉。 郭沫若一生使用过的名、号、别名与笔名多达五十余个。计有:郭开贞、尚武、文豹、八儿、汾阳主人、竹君主人、定甫、沫若、夏社、郭沫若、沫、爱牟、郭鼎堂、鼎堂、高浩然、麦克昂、吴诚、林守仁、杜顽庶、杜荃、杜衎、坎人、易坎人、石沱、石沱生、李季、阿和乃古登志、蒙其外史、王假维、郭爱牟、蒙其生、蒙侄、谷人、高汝鸿、郭石沱、佐藤和夫、安娜、鼎、杨伯勉、杜衍、白圭、戎马书生、牛何之、羊易之、丁汝成、龙子、克拉克、江耦、有孤、藤子丈夫、佐藤贞吉、郭麦弱、高鸣以及和夫人于立群合撰文章所用的于硕等。 郭沫若几个主要笔名的含意是:麦克昂:“麦克”是英文maker(作者)的音译,“昂”者我也,麦克昂就是“作者是我”的意思。南昌起义失败后,1928年1月他在《创造月刊》一卷八期上发表文艺论文《英雄树》时,第一次启用这一笔名。 杜衎(kàn):郭沫若母亲姓杜,性格衎直(即刚直),取此名以纪念其母。郭沫若在留亡期间思念老母,1929年他在《东方杂志》上发表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有关论文,署用此名。 杜顽庶:郭沫若母亲是侧室,自己是“庶出”。他发表《中国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等重要史学研究著作,署名“杜顽庶”,纪念母亲。 坎人、易坎人:郭沫若少年时得过重症伤寒,留下听觉半聋的后遗症。《易经》上的坎卦,说其“于人也为聋”,坎人、易坎人即为聋子之意。郭沫若从1928年起翻译美国作家辛克莱的《石炭王》《屠场》《煤油》等书,用的都是易坎人的笔名。 鼎、鼎堂、郭鼎堂:郭沫若原名郭开贞,《说文解字》上说,“古文以贞为鼎。”贞、鼎两字通用。鼎而附之以堂取其音为“丁当”,取其义“鼎当”。1931年郭沫若在《东方杂志》上发表《毛公 郭沫若(右)与陈毅元帅(中)鼎之年代》,即署名鼎堂。 石沱、石沱生、郭石沱:与鼎有关,周代末期的鼎铭中称鼎为石沱,这是鼎的别名。1934年,商务印书馆的郭沫若译作《生命之科学》,即署名石沱。 郭沫若笔名、化名很多,有“郭鼎堂”“麦克昂”“羊易之”“杨伯勉”“白圭”等,而用得最多的是“郭沫若”这个笔名。因为他家乡四川乐山的两条水,一条是沫水(即大渡河),另一条是若水,他少年时饮二水长大,所以他后来发表新诗时,就用了“沫若”这一笔名。编辑本段中科大主要创建者之一郭沫若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主要创建者之一。《黄浦江口》 《女神》(诗集)1921年,泰东 《瓶》(诗集)1927年,创造社 《前茅》(诗集)1928年,创造社 《恢复》(诗集)1928年,创造社 《水平线下》(小说、散文集)1928年,创造社 《我的幼年》(自传)1929年、光华 《漂流三部曲》(小说、戏剧集)1929年,新兴书店 《山中杂记及其他》(小说、戏剧集)1929年,新兴书店 《黑猫与塔》(小说、散文集)1931年,仙岛书店 《后悔》(小说、戏曲集)1930年,光华 《黑猫与羔羊》(小说集)1931年,国光 《今津纪游》(散文集)1931年,爱丽书店 《桌子跳舞》(小说、散文集)1931年,仙岛书店 《文艺论集续集》(论文集)1931年,光华 《创造十年》(回忆录)1932年,现代 《沫若书信集》1933年,泰东 《豕谛》(历史小说)1936年,不二书店 《北伐途次》(散文)1937,潮锋出版社 《甘愿做炮灰》(剧集)1938.北新 《战声》(诗集)1938、战士出版社 《创造十年续编》(回忆录)1938,北新 《羽书集》(散文、论文集)1941,香港盂厦书店 《屈原》(剧本)1942,重庆文林出版社 《蒲剑集》(散文、论文集)1942,重庆文学书店 《棠棣之花》(剧本)1942,作家书屋 《虎符》(剧本)1942,群益 《屈原研究》(论文)1943,群益 《今昔集》(论文集)1943,东方书社 《孔雀胆》(剧本)1943。群益 《南冠草》(剧本)1944,群益 《青铜时代》(史论)1945,文治出版社 《先秦学说述林》(论文)1945,福建永安东南出版社 《十批判书》(史论)1945,群益 《波》(散文集)1945,群益 《苏联纪行》(散文集)1946,上海中外出版社;改名《苏联五十天》,1949,大连新中国书店 《归去来》(散文集)1946,北新《筑》(剧本)1946,群益 《南京印象》(散文集)1946,群益 《少年时代》(自传)1947,海燕 《革命春秋》(自传)1947、海燕 《盲肠炎》(杂文集)1947,群益 《今昔浦剑》(散文、杂文集)1947,海燕 《历史人物》(史论)1947,海燕 《沸羹集》(散文、杂文集)1947,大孚出版社 《天地玄黄》(散文、杂文集)1947,大孚出版社 《地下的笑声》(小说集)1947,海燕 《创作的道路》(理论)1947,文光 《抱箭集》(小说、散文集)1948,海燕 《蜩螗集》(诗集)1948,群益 《雨后集》(诗集)1951,开明 《海涛》(散文集)1951,新文艺 《奴隶制时代》(史论)1952,新文艺 《沫若文集》(1—17卷)1957一1993,人文 《雄鸡集》(诗集)1959,北京 《洪波曲》(自传)1959,百花 《蔡文姬》(剧本)1959,文物 《潮汐集》(诗集)1959,作家 《骆驼集》(诗集)1959,人文 《武则天》1962,中国戏剧 《李白与杜甫》1972,人民 《郭沫若全集》四川人民 1982一1987著名文学家,剧作家,诗人,历史学家,古文字学家,书法家,学者,社会活动家。著述颇丰。致力于世界和平运动。中国新诗奠基人。是继鲁迅之后公认的文化领袖。郭沫若这一生就写过一篇有价值的文章,1944年甲申三百年祭,加上某人为这篇文章写的编者按才是一篇完整的文章,“郭先生根据确凿的史实,分析了明朝灭亡的社会原因,把明思宗的统治与当时农民起义的主将李自成始末作了对照的叙述和客观的评价,还给他们一个本来面目....无论如何,引起满清侵入的却决不是李自成,而是明朝的那些昏君、暴君、宦官、佞臣、不抵抗的将军,以及无耻地投降了民族敌人引狼入室的吴三桂之流(吴三桂在后来又‘变卦’了,而且真的变卦了,不像现在有些吴三桂们,表面上‘反正’了,实际上还在替日本主子服务)。”这篇文章对革命战争的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郭沫若之后的人生发展和生存就全靠这篇文章了,毛在二十多年历次运动中从来就没有想过打倒郭沫若,保护郭老,最多也只是让他做一下自我批评也就过去了,郭沫若这一生歌颂过杨靖宇,1949年咏杨靖宇将军,这是他一生写的最好的一首诗,头颅可断腹可剖,烈忾难消志不磨。碧血青蒿两千古,于今赤旆满山河。郭沫若骨气还是有些的,歌颂过杨靖宇,民族气节没丢,有些民族精神。

中国古代农商富民社会研究论文

1、关于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问题的研究。 2、中国传统政治体制与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3、中国古代经济结构与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4、中国体统文化意识与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5、关于资本主义萌牙的研究。6、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原因与性质的研究。7、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商品经济特点与水平的研究。8、关于个体小农经济与中国古代社会性质的研究。9、历史时期北方地区生态环境的变迁及其成因。10、关于重农抑商政策的研究。11、战国秦汉时期的经济区域。12、商品经济与战国秦汉社会变迁。13、秦、汉重农抑商政策比较研究。14、西汉经济政策述评。15、豪族与两汉社会。16、两汉土地制度研究。17、秦汉时期的移民问题19、汉代儒学的发展及其影响。20、门阀政治形成的原因。21、门阀士族与魏晋文化的发展。22、门阀士族与魏晋隋唐社会23、六朝时期江南经济的开发与经济重心的转移。24、府兵制与关陇集团。25、商品经济与唐宋社会变迁。26、唐宋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27、科举制度与唐宋社会。28、唐宋时期的经济政策与社会经济。29、汉、唐外交方针之异同研究。30、隋唐地方权力研究。31、地方行政体制与魏晋南北朝的长期分裂。32、门阀集团与隋唐政治。33、 唐宋时期的城市和城市经济。34、古文运动与儒学的复兴。35、佛教与唐宋文化。36、道教与唐宋文化。37、元代文化政策研究。38、行省制与元代的地方发展。39、明朝经济政策及其历史影响。40、朱元璋与明初政治。41、明清流民与山区开发。42、明清时期的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43、清代边疆地区的开发。44、唐以前的国家、社会与水利。45、宋以后的国家、社会与水利。46、秦汉隋唐的地方行政与社会控制。47、宋明清的地方行政与社会控制。48、士大夫阶层与宋明社会研究。49、地主阶层与中国体统政治研究。50、唐宋科技与社会、文化研究。51、汉唐时期的陕西。52、宋明时期的陕西。53、汉唐时期的乡村社会。54、宋明时期的乡村社会。1.秦汉时期的移民政策及其影响2.秦汉与匈奴的战争评述3.秦汉时期北部边疆的开发及历史意义4.秦汉时期北部边疆的开发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5.中国古代重农政策的历史作用6.试论西汉的商业政策7.试论汉代的农业政策8.西汉时期汉匈人口流动及影响9.东汉对南匈奴政策评析10.试论汉武帝的用人方略11.司马迁的民族观略论12.汉代外戚集团的形成与擅权13.论西汉后期的社会问题14.两晋南北朝士族门阀的特征15.试论唐太宗的民族政策16.试论唐太宗的人才思想17.汉唐异同论18.试论辽代的双轨行政制度19.宋辽对峙格局的形成及历史意义20.宋金战争爆发的原因21.宋代冗官及其社会影响22.金代的重农政策23.元代文化的特点24.《盐铁论·散不足》所反映的西汉社会生活25.东汉的赈灾政策26.自然环境变迁与十六国割据政权的关系27.康熙在维护国家统一中的作用28.清末移民实边政策的作用

提供一下有关重农抑商的材料。希望对你的论文有所帮助。1.“重农抑商”(l)原因:社会上出现商业与农业争夺劳动力、影响农业生产、甚至危及封建统治等问题。根本原因:适应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的需要。(2)根本目的:保护农业生产和小农经济,确保赋税征派和地租征收, 巩固封建统治。(3)产生:战国时期, 商鞅在秦国首倡。(4)发展:①西汉:汉武帝推行货币官铸、盐铁酒专卖、官营贩运、物价管理以及向工商业者加重征税、等, 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富商大贾的势力。②明清:封建政府依然固守重农抑商政策, 继续实行专卖制度, 对民营商业加征商税, 危害:抑制了工商业的发展,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强化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2、如何理解重农抑商政策?重农抑商政策是中国历代王朝采用的最基本的经济政策,其主张是重视农业,以农为本,限制工商业的发展。它作为一项完整的政策,最初萌芽于战国时期。从商鞅变法规定的奖励耕战、禁止弃农经商的原则,这一政策长期得到继承。中国古代王朝采取这种政策,归根到底是由其经济基础决定的。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种经济的主要部门是农业。农业是古代决定性的生产部门,提供给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农业生产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存亡。为此,历代统治者都把农业当作根本性的大事来抓,采取一系列督促、鼓励、组织农业生产的措施,在国家经济政策上向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方向倾斜。通过发展农业,专制主义王朝可以征收稳定的土地税来保证财政收入,还有利于社会稳定,将农民紧紧束缚在土地上。统治者认为,工商业的发展会加剧劳动力从土地上流失,造成种种社会问题。因此,重农抑商、以农立国就成为中国历代王朝的传统治国主张。3、评价认识:重农抑商政策在封建社会初期对当时农业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起到了积极作用。如商鞅变法积极推行农战方针,鼓励发展农业生产,从而促进了秦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物质基础。西汉初期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汉初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重农抑商政策的弊端日益暴露。自然经济阻碍社会分工,难以形成完全意义上的商品生产。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产品的流通和交易又是必然的,抑商政策阻碍了产品的流通和工商业的正常发展,打乱了社会经济结构的内部平衡,妨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到了明清时期,这一政策的消极作用就更明显。明朝中后期,生产力水平提高,商品经济空前活跃,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在这种形势下,统治者依然把商业和农业对立起来,采取各种措施,极力压制和束缚资本主义发展。抑商的结果迫使商业资本流向土地,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土地兼并,严重影响了商业资本积累,从而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违反了经济发展规律,这样就失去了其产生之初的进步性。重农抑商政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中国社会落后的原因之一。4、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富民”措施。(1)“民本”思想:商鞅变法提出重农抑商,奖励耕织。“民本”思想的倡导者孔子主张统治者要爱惜民力,行“德政”;孟子主张“民贵君轻”,给农民一定的土地,不侵犯农民劳动时间,宽刑薄税。唐太宗提出“存百姓”的思想等。(2)“富民”措施:这表现为多种形式,如政治上的开明之举与轻刑罚,或经济上的完善制度与轻徭薄赋,或民族关系上的华夷一体与重交往等。最突出的事例如隋唐实行的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王安石变法中的一些措施(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有意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两税法、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改革,放松了对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控制等。5、注意教材上提到的“抑商”措施:西汉时汉武帝开始货币官铸、盐铁酒专卖、官营贩运、物价管理,以及向工商业者加重征税,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富商大贾的势力,对私营工商业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唐朝政府设置市令或市长,对市场交易进行严格管理,并对市的买卖规模和时间都有限定;明中后期,政府设立众多关卡,对商业收重税;明清政府海实行“海禁”和闭关锁国政策,禁止或限制海外贸易。(详见必修二第17——18页)6、另外要注意重农的表现:农业专著①《夏小正》:夏朝历法中最早纪录农事等内容;②《范胜之书》:西汉范胜之撰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农书;③《四民月令》:东汉后期关于农事活动安排的专书;④《齐民要术》:北魏贾思勰著,是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农书;⑤《农桑辑要》:元朝向全国颁发指导农业的书籍;⑥《农政全书》:明末徐光启著,综合介绍了我国传统农学成就,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农学体系,并介绍了欧洲先进的水利技术和工具;⑦《天工开物》:明末宋应星著,总结了明代农业、手工业的生产技术,还收录了一些国外传来的技术,国外称它为“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7、在中国古代重农抑商政策下,中国古代商业为什么还会取得发展。(1)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必定会促进商业的发展。(2)国家的统一、政局的稳定。(3)政府的政策,统治者的需要,政策有放宽的趋势。(4)交通的便利。(5)商人的作用。

经济发展为社会进步提供物质基础,中华文明几千年来历久不衰,并在世界上独具特色,这与古代经济的高度繁荣密切相关。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古代经济论文,供大家参考。

《 以比较的思维看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 》

理解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的特点是个避无可避的问题,结合多版教材的论述,从耕作方式、经营方式、生产模式等多角度探讨,通过比较的思维进行分析,帮助大家厘清思路。

1 研究思路

什么是基本特点。特点是指人或事物所具有的特别或特殊之处,这势必要有参照物,即“与……相比,该事物的特征”;基本即主要。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就是指它的主要特点。

确定比较角度。应该抓住影响农业经济的基本要素进行探讨,如耕作技术、经营方式、土地制度等。

确定参照物。从纵横两个方向同性质比较,横向是跟世界其他地区对比,纵向是跟近现代中国比较。

2 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

耕作方式、耕作技术、生产模式

耕作方式:铁犁牛耕是传统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耕作方式偏重于使用什么样的生产工具,原始农业刀耕火种,传统农业铁犁牛耕,现代农业机械化生产。中国古代农业耕作方式经历了三个阶段:远古社会的刀耕火种,夏商周的石器锄耕,春秋战国开始的铁犁牛耕。耕作方式也可理解为以什么单位进行耕作,同于经营方式。

耕作技术:耕作技术不断进步。广义的耕作技术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业生产工具,二是水利工程和灌溉工具,三是具体农业生产技术和 方法 ,含土地使用(休耕、轮作、套作)、田间管理、节气、选种、收获、晾晒、储藏等。狭义上是指在同一种耕作方式上进行的具体技术创新,如从西汉藕犁到东汉一牛挽犁,耕作方式还是铁犁牛耕,但耕作技术却在不断进步。

生产模式:精耕细作。随着农业耕作技术不断进步,精耕细作的农业生产模式日益完善。它区别于原始农业粗放型的生产模式,特征有①拥有较高的农业生产技术和比较发达的水利设施 ②小农户个体经营,农民采取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在自己有限的土地上投入了较多时间和劳动力 ③农产品亩产量逐渐提高。当然,生产模式也可理解为男耕女织的经营方式或自然经济形态。

土地制度:以封建土地私有制为主要形式

原始社会是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商周井田制是土地国有制,春秋战国开始的土地私有制是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基本形态,有别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土地公有制。

经济形式、经济形态、经营方式

经济形式:农业是古代中国最基本的经济形式。农业是手工业、商业发展的基础,高度发达的工商业只是农耕经济的补充。农业被统治者看做立国之本,农业税成为封建王朝的主要经济来源。中国古代的重大文明成就,都是在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取得的。

经济形态: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经济形态包括三种:自然经济(自给自足)、商品经济(产品交换)、产品经济(共产主义设想中的按需分配)。很显然,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生产出来的产品绝大部分用于自己消费,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经营方式:以小农户个体经营为主。经营方式是经济单位经营的具体形式,商周时期是奴隶大规模集体耕作,封建社会时期是小农户个体经营,近代资本主义则采取大规模农场经营。小农经济伴随着耕作技术进步和土地私有制确立而形成,它的特点是①分散性:以家庭为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②封闭性: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自给自足,交换少。③落后性:注重精耕细作,但容易催生满足的社会心态和民族性格。④脆弱性:易受天灾人祸的影响。

小农经济、自然经济、封建经济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小农经济是指经营方式,自然经济是指经济形态,封建经济是指封建专制统治的经济基础,三者其实都是指中国古代农业经济,因此古代小农经济也叫封建经济。

产业结构:以 种植 业为主、家畜 饲养 业为辅

广义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四种产业形式,狭义农业指种植业,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和绿肥等农作物的生产活动。在农业文明的古代中国,种植业在第一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中均占主体地位。随着工业化的发展,种植业在整个国民经济比例中所占据的比重已经明显下降,数据显示早在2002年,第一产业占GDP比重是,第二产业占,第三产业占。

农业起源和生产水平:历史悠久、独立发展、技术领先

从世界范围来看,存在三个农业起源中心,西亚、东南美洲和东亚,东亚的起源中心主要是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相比,中国古代农业历史悠久、独立发展、自成体系,耕作方式先进,对世界文明的进步做出了卓越贡献。

地域分布:各地区发展不平衡、地域特征鲜明、经济重心呈现南移过程

经过先民创造性的劳动,原始农业很早就在黄河、长江流域一带出现,逐渐形成南稻北粟的地域特征。中国农耕文明首先在中原地区达到很高水平,而后伴随着北方人口的南迁,从魏晋南北朝到南宋时期,逐渐完成了经济重心南移的过程。

3 结束语

很多历史概念和问题本身复杂甚至存在争议,不同教材也是自成体系,教师自身理解上必须整合课程资源,从不同角度去分析。对于实际教学,与其百般纠结不如潇洒放开,建议按照本省教学要求和教材,立足于学情,必要的时候采用模糊处理,甚至不讲,使知识体系主干化清晰化,减轻学生的负担。

《 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的缺陷 》

多少年来,无数从事 经济 思想 研究 的学者一直在思考这样的 问题 : 中国 古代先秦诸子百家的经济思想已经有了相当的 发展 ,完全可以与古希腊思想家色诺芬、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的经济思想相媲美,但是中国古代经济思想成果为什么始终未能从“前 科学 ”状态发展成具有近代科学形态的古典 政治 经济学等系统经济学 理论 ? 本文试通过将中国古代经济思想与同 时代 的西方经济思想进行对比,发现中国古代经济思想与古典经济学等系统经济理论的距离。

一、同时代中西经济思想比较

与色诺芬、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古希腊学者大约同时代的中国古代学者,提出了一系列在学术史上应该与上述古希腊学者形成的经济思想相齐的经济思想:

古希腊思想家色诺芬、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在也公元前三世纪虽然发现了商业和手 工业 的存在和作用,并且初步论证了 社会 分工,但他们却鄙视手工业和商业。然而,在他们之前的约公元前645年,管子就提出一个 职业划分理论,将人们按职业划分为士、农、工、商四民.这一划分,比色诺芬、亚里士多德的职业划分理论早300多年。管子充分肯定手工业和商业的作用,认为手工业可以提供生产工具、作战武器和生活用品,商业则可以沟通有无,沟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 联系,打破生产和消费的界限。

色诺芬在《经济论》中认为从事 农业是一切职业中最重要、最高尚的职业。柏拉图把农业看作他的“理想国”的经济基础,《理想国》一书中和很大篇幅是论述农业的。与色诺芬约同时代的中国古代学者李悝提出了一切财富根源于农业的重农主义思想。其鲜明程度却接近于后来法国的重农学派。他还提出了劳动生产率的概念。

亚里士多德认为,生财之道有两种:一种是属于家务 管理的一部分,一种是“货殖”,即无限制地追求货币增殖。前者是把大 自然 提供的生活资料安排好,积累对家庭具有使用价值的财富,取得这些财富是为满足消费,这种财富是有限并合乎自然的。后者的目的是增加货币,因而这种财富是无限的,也是违反自然的。他还在《政治论》中把奴隶制下的社会分工当作自然分工,用天生的人的差别(性别、种族和生理等)来论证奴隶制度的自然与合理。然而大约与亚里士多德同时代的孟子提出恒产论,主张维护私有产财产制度。孟子还提出轻视体力劳动的观点,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亦是不谋而合。

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一书中从分工出发看到了分工、交换、货币和商人之间的关系,认为货币是为交换服务的,意识到了货币可以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然而,远在柏拉图之前的公元前524年,单旗就周景王“将铸大钱”,针锋相对提出子母相权论,意识到货币有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两个职能。

以上通过对古典经济学形成之前这一段时期中西经济思想的比较,可以看出古典经济学正式产生之前, 中国学者形成的经济观点与古希腊学者是大体类似,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超前性。

二、中西 “自由主义” 经济思想比较

早在公元前时期,中国古代学者就提出了诸多与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近代经济理论极为类似的观点。这些观点是构成近代经济学极为重要的理论基石。

司马迁的《史记》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他虽然恪守“述而不作”的原则,但在对先秦历代帝王经济 实践的 总结 与批评中,明显地表露了他的诸多经济主张。这些主张在近代和 现代 西方经济学中或成为重要理论基石,或成为重大学术流派的基本观点。 《史记•货殖列传》仅5000字,但是通篇极力推崇和讴歌“货殖”这一经济活动,围绕这一核心,司马迁提出了诸多堪与亚当•斯密理论相齐的思想。

(1)肯定人的物质和经济欲望,与“经济人”假设有异曲同工之妙。

近代经济学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肯定人类的谋利动机,肯定人的“经济人”特征。经济学即研究人类经济欲望与稀缺性的关系的学问。离开对人的经济欲望和“经济人”特征的肯定,经济学难以确立。

司马迁认为社会经济发展是有内在的动力的,不需要谁去命令,召唤,自己就会不停地运转。这种动力是人的求富的欲望。司马迁对这个问题的论述是从批评老子的所谓“小国寡民论”开始的。老子曰:“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必用此为务,挽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老子的理想社会是人们安于现状,没有什么追求。而司马迁认为如果以此作为治国的标准,那就是把百姓的耳目全部遮塞起来,是万万做不到的。

司马迁认为,要把这作为现实政策付诸实施,就必须限制和压抑人民的经济欲望,到头来只能是无法实现的空想。他肯定人的经济欲望本能。他认为,现实社会是普通人的群集。要讨论现实社会的经济,就要勇于承认普通人所共有的欲望,应把人的物质欲望当作已知条件来讨论经济.他写道:“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已。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矜势能之荣。使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眇沦,终不能化。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这就是说,人的经济欲望是自然的东西,它作为原动力,产生想要提高生活水平的欲求,从而经济活动也就活跃起来了。经济政策顺应人的经济欲求,使经济活动自由扩张,是最上者;运用权力予以压抑和限制,继而与民争利,则是最下者。

相对于先秦思想家而言,司马迁的这一思想在思想 方法 上具有明显的现实性。在先秦儒家看来,人的经济欲望应被限制在不至于给精神生活带来障碍的程度。道家则从贬斥人为而提倡无为的立场出发,把满足欲望也看作是人为而加以否定,主张去欲、绝欲,宣扬“知足”。墨家则较为重视经济,尊富,也认识到形成财富的财货生产的重要性。墨子可以说是中国 历史 上第一个提出以“利”作为 哲学 指导原则的学者。《墨子•经上》说:“义,利也”。在他看来,义以利为依归。“利”被看作是社会伦理的基础,而分辨义与不义的标准是以其行为之利人与否。利人为义,不利于人为不义。可见,墨子所谓的“利”是广义的,包括物质利益,也包括非物质利益。法家也重视财富生产,但他们主要是从富国强兵角度提出这一主张的,而且强调的重点是农业生产。司马迁的思想则明显比儒家、道家的思想要务实和实际一些,继承了墨家和法家重视增加社会财富的思想,同时将增加社会财富的动机最终追溯到人类基本的经济欲望这一根源上。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其现实性与积极意义更为明显一些.

(2)提出社会分工自然形成和自然调节学说,近似于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

司马迁认为社会分工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是受到自然调节的。他认为整个社会经济是自动地有秩序地发展和运行的。人们“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史记•货殖列卷》)这种社会经济的自动运行是符合自然和人的本性的,用司马迁的原话说,就是“道之所符”和“自然之验”

司马迁的社会分工理论也是继承和发展了先秦思想家有关思想的。《管子》最早将人按职业进行划分,即划为士、农、工、商四民。士即奴隶主阶层的下层,农主要是指从事农业的平民和奴隶,工即官府控制下的手工业奴隶。商包括商人和商人、官府控制下的奴隶。管仲第一次肯定了工、商的作用。司马迁的农、虞、工、商之分与管仲的士、农、工、商之分有明显的继承关系。而且在社会分工的形成原因与协调机制以及社会分工的意义等方面有所发展。

翻阅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我们发现,亚当•斯密也是从这个角度阐述国民财富之源。他写道:“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来的物品。”可见,亚当•斯密的国富源泉论与司马迁如出一辙。

(3)主张经济自由化,可以与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相媲美

司马迁的经济运行思想继承了管仲轻重思想中强调经济依其 规律 运行的一面,批判了孟子过分强调国家干预和 计划经济的思想。 理论上,他肯定人的谋利动机与行为是自然的,商品生产与流通也如“水之趋下”,是自然规律作用使然。因此,经济的运作听其自然为上策,凭借权力的干预和统制是下策。他的这种观点还体现在他对汉初经济自由化政策及结果的充分肯定上。汉朝兴起,秦末四分五裂的局面一经统一,就废除了秦朝各种统制政策,试图实行经济自由化,即开关梁、弛山泽之禁等,采取了刺激经济活动的积极政策。其结果是,“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平准书》叙述了汉兴以来70余年间的繁荣,其中写道:“国家无事,非遇水早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

自由放任思想是贯穿亚当•斯密所有经济观点的主线。斯密主张不需要计划,不需要国家元首的统治,因为市场会解决一切。与自由放任思想相适应,斯密认为政府应该仅仅充当“守夜人”的角色,而不应直接干预经济生活。可以发现,斯密主张的“自行调节的自然秩序”与司马迁所说的“若水之趋下”,“道之所符”是何等相似,斯密所设想的政府的“守夜人”角色与司马迁所说的“善者固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之,最下与之争”如出一辙。三、 中国 古代 经济 思想的缺陷

以上通过两个维度的比较不难看出,尽管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在当时已经是相当先进、发达,完全可以与同 时代 的西方相媲美。然而 历史 的 发展 ,以前西方并不系统的经济思想后来发展成为系统的经济学 理论 —古典经济学以及后来的 现代 西方经济学等。而中国古代经济思想为什么没有最终产生系统的经济学理论呢? 本人认为主要是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具有“先天不足”的缺陷:

首先,经济学范式的缺乏。如中国古典经济思想缺乏构建古典经济学所必须的理论抽象和一系列基本范畴,如商品、价值、价格、货币等。司马迁没有达到构建类似于古典 政治 经济学那样的完整经济理论体系的理论抽象高度。之所以如此,又是因为:一方面,当时中国的商品经济并不发达,更谈不上资本主义经济的发生和发展,而古典政治经济学首先是商品市场经济的理论抽象。是资产阶级要求在经济思想上的反映;另一方面,先秦思想家和司马迁都没有在古典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即价值上作多的 研究 ,没有形成系统的价值理论。而且,中国传统经济思想中的概念是模糊的。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经济理论范畴和经济概念的非确定性,无论外延、内涵都因时因地因人而异.比如本末、奢俭、兴利、除弊、富民、长技、商战、轻重、子母等,都没有明确的公认的定义,谁也说不准它究竟指什么,也不顾前人、旁人的用法,用意会的办法去理解并运用各个经济概念。

与之相反,西方早期经济思想家所建立的经济学范式是其后来以至现在西方经济学理论不断发展升华、推陈出新的坚实基础。因为范式是一门学科内被人们共同接受、使用并作为交流思想的共同的一套概念体系和 分析 方法 。按照美国 科学 哲学 家汤姆斯•库恩的说法,任何一门科学知识的历史演变和发展过程都是一个演化与革命、积累与创新、连续与间断交替发生的过程,典型的形态是受某个既定的哲学范式支配的积累性常规研究与突破旧范式的创新性非常规研究交替出现的历史进程。西方古典经济思想提供了一系列经过理论抽象的基本范畴,如商品、价值、价格、货币等。它们共同构成了经济学理论的范式。在这个既定的范式的支配下,古典经济思想研究最终形成了一个对经济学 问题 进行系统解答的经济学理论体系。有了这个共同的范式,一方面,同时代的经济学家能够有一个以自己的信念或基本观念为背景的概念和文字表达系统,这样相信这个范式的从业人员就有了共同的学术 语言,彼此用这种语言进行学术研究和交流;另一方面,不同时代的经济学家就可以“交流”了,特别是后代的经济学家就能够继承前人,不断地修正或发展前人研究成果,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将经济学理论愈来愈深化,愈来愈科学化。

这一点几乎是导致中西经济思想发展不同结局的根本原因之一。经济学范式的缺乏应该是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的“致命伤”:那里不同的概念体系、学术语言成为学术交流的严重障碍,也是理论难以形成共识,进行代际交流从而不断走向深入的“鸿沟”。

其次,中国经济思想缺少形成系统的经济理论体系所需的一切重要的理论品格。司马迁以后,中国的经济理论走向衰落,理性色彩褪化,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窒息经济思想理性的特性,中国经济思想逐渐丧失了形成系统的经济理论体系所需的一切重要的理论品格。这些特性包括:

(1)浓厚的道德伦理色彩。西欧中世纪经济思想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文艺复兴运动及人文主义将经济学从神的统治中解放出来,经济学因此跨上了理性的轨道。

然而, 中国古代在“道德哲学家”孔于思想支配下的中国经济意识形态领域里,具有的不是宗教色彩,而是道德伦理色彩。中国人的道德 心理特别强烈,2000多年都在克制那种“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这种强烈的道德心理存在,不仅大大地妨碍了经济思想的成就,成为中国传统经济思想贫乏的重要原因,而且迫使历代思想家披上道德外衣,像中世纪西欧思想家披着宗教外衣一样,研究经济问题。在他们的思想中夹杂道德伦理意识。例如,安插流民,募民屯耕。薄赋敛。抑兼并,体恤民众生计,爱民如子……是因为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仁者爱人;抑末;困辱商人,禁止穿戴“奇装怪服”,严禁奢侈品生产和流通,反对进口“奇巧淫技”……是因为担心破坏纯朴、敦厚的 社会 风气,扰乱了愚钝、麻木的民性,消费标准上的僭越、财富分配上的凌夺,商品交换上的欺诈。 农业生产领域中主佃关系的紧张……是因为世风不正,人心偏邪.解决经济问题的办法, 自然 也离不开道德方面的整顿。直到晚清,开近代风气的社会激进批评家龚自珍还著书坚持“统之以至淡之心”,来调剂贫富悬殊、维持财富占有上“小不相齐”的局面,以达到王朝久安长治。这种道德伦理对经济思想的制约力较之宗教要更为强大。道德伦理具有巨大的历史张力,阻碍经济思想肯定人的谋利动机和谋利行为,反对围绕“利”思考社会经济生活,反对基于此 组织社会经济生活。

(2)疏于 理性思维 。司马迁以降,先秦典籍如《管子》中许多优良传统,例如,重视用数字、重量、尺度 统计方法研究经济问题,重视理论探讨和充分说理的学风等,都没有被继承下来。中国历代经济思想家从来没有想到通过深入研究、仔细观察建立真正“以不变应万变”的理论体系。征赋纳税的办法、修正方案倒是很多,就是没有赋税原理;铸钱、行钞议论纷然,就是没有货币理论;土地问题时常出现,土地改革方案(名田制、井田制、占田制……)汗牛充栋,就是没有国土经济原理;抑商喊了2000多年,商人照旧衣锦食肉,就是没有人对商业资本进行过认真研究.两汉以后,经济思想的实用更加明显,他们在理论上很少突破先秦经济思想基本框架。著名学者甘乃光说:“我国经济思想除了先秦以外,汉以后的思想家实不能越先秦思想家的雷池一步;汉后的经济思想不过是延先秦的余绪罢了……汉后什么王莽、李觏、王安石,以至最近谭嗣同等实在无特别研究价值。”这个说法虽然过激、绝对、片面,但从理论成就上说,决不是毫无道理的。经济思想的实用性,大大妨碍了它本身的一般性指导意义。

(3)中国传统经济思想是封闭性的,是在这块生养不息的“神州”大地独立产生的。谁能找到它受过外来经济思想的 影响 痕迹? 谁能说在佛教输入、游牧民族入主中原、西域商人来华贸易以及明末清初西学东渐等几次较大的来自外部 文化 的冲击运动中,经济思想受过什么冲击? 因此,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经济思想大致分为两个极端:一是纯中国的,以整个古代和资产阶级改良派经济思想出现以前的经济思想为代表;一是纯西方的,以资产阶级改良派经济思想出现以后的经济思想为代表。西方经济思想,即便是在早期、中世纪,也是开放型的。亚里士多德、柏拉图等古希腊、罗马思想家几乎成了西方所有国家的人类的精神童年偶像;托马斯.阿奎那一个人几乎代表了西欧中世纪的思想,亚当。斯密的理论影响遍及欧美各国。西方各国的、历代的思想家几乎是超时空的。

由于上述原因,中国古代辉煌的经济思想并没有像西方古代经济思想那样,自然演化产生了影响深远的古典经济学和后来的现代西方经济学等系统经济学理论。通过以上中西对比,分析出的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的天生缺陷,不难得出中国经济学发展的落后仍然是社会经济演进的合理结果。这也正好印证了经济学本身的历史属性:经济学理论自身的发展过程,没有任何超越历史性质的要素产生,因为任何经济学理论都只能产生于历史发生过的经济问题与经济现象之中。

参考 文献 :

陈岱孙,《从古典 经济 学派到马克思》,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郭庠林,《 中国 封建 社会 经济 研究 》,上海 财经 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蒋自强、史晋川等,《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2001年版。

刘泽华,《中国古代史》,(上、下),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马涛,《经济思想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谈敏,《法国重农学说的中国渊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赵靖、石世奇,《中国经济思想通史》(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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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鞋研究论文

都是用布做的

中国鞋的发展历史有兽皮鞋、草鞋、布帛鞋、皮鞋、布鞋等等。

1、兽皮鞋

这种鞋的时期要追溯到远古时期,那时候的远古人类在狩猎一只野兽后,将其剥皮抽筋,然后把毛皮割成条,裹在脚上,这样就保护了脚部不被沙石割破,大大提高了捕猎效率。

2、草鞋

三国时期刘皇叔曾以编织草鞋为生,可见在中国古代,鞋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必需品,每个人必须有鞋才能出门,于是也产生了一系列的衍生行业,例如编织工等。

3、布帛鞋

随着中国古代纺织技术的不断发展,鞋的种类和做法也在迅速扩大。人们开始用丝织品做鞋子,有布制的也有缎制的,五花八门的鞋子开始涌入市场。

4、皮鞋

在秦汉时期,皮革资源逐渐丰富起来,皮鞋开始盛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草鞋、靴子等退出了历史,相反,在某些领域,一样繁盛。在这一时期,鞋子叫作“履”,男人穿方头鞋履,这代表了阳刚从天(这遵循了古代天圆地方说)。

5、布鞋

汉代时候,布匹制作技术渐趋成熟,布鞋开始在民间光为流传。“绣花鞋”开始出现,人们开始在鞋上绣上各种花,甚至一度成为女性出嫁时的嫁妆或者定情之物,赋予了鞋以浪漫的气息。

鞋本为服装中的足衣。上古时常以兽皮制鞋,因此鞋的称呼多以革字为边旁。古代的鞋有许多名称,如履、屐、靴、屣、屦等字均为鞋的别称。最早的鞋子式样是很简陋的。人们推测古人将兽皮切割成大致的足形后,用细皮条将其连缀起来即成为最原始的鞋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纺织业的进步,布料、丝绸等物亦用来制作鞋子,并与皮革、麻草组合应用,出现大量的鞋制品。到了殷商时期,鞋的式样、做工和装饰已十分考究,用材、施色、图案也根据服饰制度有了严格的制度。每个朝代鞋的造型、色彩都随着制服形式而变化。周朝末期靴的使用来自北方胡人的鞋式。胡人游牧骑乘多穿有筒之靴,而赵武灵王主张习骑射,以利于战事。汉代的鞋靴在造型上已有很多变化,如丝织的靴有色彩和图案上的变化,造型也很简练,较符合足部的形状。鞋靴使用的材料也很广泛,有牛皮、丝织物、麻编物等。南朝时期盛行木屐,上至天子,下至文人、士庶都可穿着。与此同时,草鞋是一般士人或百姓所着之鞋,由南方多产的蒲草类植物编结而成。唐代靴制袭唐代的六合靴,后改为长靿靴为短靿靴,并加以毡。妇女鞋子的形状,前为凤头式。其他的鞋,有高头、平头、翘圆头等式样,有的绣出虎头纹样或鞋身饰有锦文。宋代的鞋式初期沿袭前代制度,在朝会时穿靴,后改成履。用黑革做成靴筒,内衬以毡,各官职穿着不同的颜色依服色而定。一般人士所穿的鞋有草鞋、布鞋等,按所用的材料取名。南方人多着木屐。如宋诗人“山静闻响屐”,形容着木屐在山中行走的情形。女子的鞋常用红色为鞋面,鞋头为尖形上翘,有的做成凤头,鞋边上加以刺绣。劳动妇女亦有穿平头、圆头鞋或蒲草编的鞋。明代的服制中,对鞋式的规定很严格,无论官职大小,都必须遵守服制。在何种场合得穿着何种鞋式,如儒士生员等准许穿靴;校尉力士在上值时准许穿靴,外出时不许穿;其他人如庶民、商贾等都不许穿靴。清朝鞋制沿明代制式,文武各官及士庶可着靴,而平民、伶人、仆从等不能穿靴。清代的靴多为尖头式。靴底均厚,因嫌底重,采用通草做底。后改为薄底,成为“军机跑”。一般人士的鞋有缎、绒、布料制作,鞋面浅而窄,有作鹰嘴式尖头状鞋,也有如意挖云式。百姓有草鞋、棕鞋、芦花鞋等,拖鞋也在各等人士中流行开来。南方雨天穿着钉鞋,北方冬天则出现冰鞋。近代鞋式的变化根据服装款式的变化而形成了新的格局。造型简洁、精美,尤其是由手工操作慢慢过渡到机器加工,制作愈加精致。各种材料都被合理地应用于鞋靴的设计与制作,各种高新技术使材料的质地、质量更加完美。如果说历史上鞋靴的产生主要以实用为目的,逐渐过渡到使用与审美相结合的形式,当今鞋靴的发展变化则被赋予了更多因素。人们不但追求鞋靴的适用与审美,还不断研究鞋靴的各种功能,如透气性、保暖性、舒适性,并从卫生科学的角度加以追求。

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研究论文

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之风呈现蔓延、扩张趋势。 作为一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腐败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化特点。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腐败产生的经济学根源进行了分析: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腐败的经济原因;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严重恶化经济环境,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阻碍经济增长。 基于此,作者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遏制、削化腐败,并且倡导建立一门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尝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 一、腐败——种病态经济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也像瘟疫一样在神州大地滋生、蔓延。从1982年起,中国共发起五次“严打’高潮:1982年、1983年、1988-1990年、1993年、1995年。时至今日,全国范围的腐败之风非但没有抑制住,反而呈现出规模增大、频率加快趋势。(见图表1、图表2) 从1988—1992年的五年中,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1431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818人,追回赃款、赃物计25.8亿元,涉及县处级638人,厅局级38人,省部级4人。 而从1993—199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87352件。其中:立案侦查贪污案102467件,贿赂案70507件,挪用公款案61795件,徇私舞弊案5507件,玩忽职守案2221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亿元。五年中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181873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903人,厅局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 1998年检查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共立案侦查徐炳松等3名省部级干部、103名厅局级干部和1714名县处级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50万元以上案件1773件。 1999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8382件,比上年增加。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亿元。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2061人,厅局级干部136人,省部级干部3人。 世纪之交的2000年,更是腐败分子“前赴后继”、大案要案频传的一年:先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行贿受贿被判处死刑,继而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收受3700万元巨额贿赂而被送上断头台,紧接着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被公诸于众,这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首批案件涉案14人被判处死刑,25名涉案党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包括8名厅级干部。 这些数据警醒我们:中国的腐败速度正以远远超出GDP增长速度“同步逼进”:一方面腐败主体由中低权力层向高层甚或最高权力层蔓延、渗透、扩张;另一方面,腐败数额呈现高额、巨额特征,具有惊人化、高速化发展趋势。(见图表3) 数字,令人振聋发聩;现实,更加触目惊心。 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正在危及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经济不稳定的“重磅定时炸弹”。有识之士不无忧虑地指出:今后最有可能中断中国改革与现代化进程的因素来自恶性腐败。 现实的严峻和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从经济学角度对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进行理性分析与冷静思考。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行为。该定义的假定条件是一国制度和法律是完善的,即腐败是违反制度和法律的一种与权力相关的活动,适用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腐败是一种“制度化逃避”现象。这里,制度化是指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体系(即具体社会制度和规章制度)的程度以及与之相符合的过程,亦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状况。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实质是“权钱交易”。马克思说,货币是特殊商品,其实在特定经济条件下权力是一种更加特殊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跟着这样干,在消 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被称为“权力泛化”的社会现象。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在与其它商品,包括货币这种特殊商品交换时,权力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用权力和社会做 生意,百分之百赚钱,简直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本世纪70年代,美国的泽.布坎南等学者提出一种“寻租理论”,他把种种生产要素供求差价及优惠条件,亦即支付给要素所有者的报酬中,超过要素在任何可替代用途上所得到的报酬的那一部分,称作“租金”。这些租金是政府管制、干预市场的结果。“寻租活动”就是指企业为了寻求租金,向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得这些差价。通俗地讲,寻租就是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取较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泽.布坎南认为,要克服“寻租”现象,根本出路就是解除行政权力对市场干预和管制,通过市场开展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应有明确规范,提高透明度。 腐败虽然给寻租人带来收益,但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的社会经济资源,使得资源配置低效率以及资源严重浪费,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由于寻租活动具有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寻租者不需通过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轻而易举地获得高额甚至超高额利润,这为寻租者提供强烈激励,同时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寻租活动,造成更大范围的腐败蔓延。 作为通过权力上市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资源和公共财富非理性侵吞和占有的反经济行为,腐败这种病态经济现象,不是基于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而只会造成对经济秩序的震荡与破坏。腐败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种反动。 二、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形式上,腐败具有多样化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生活腐化,挥霍国家资财,为特殊利益者提供优惠便利,任人唯亲,兼职经商,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 从1988一1998年这10年中,在社会坐标图上,贪污贿赂案件呈曲线上升趋势,此间全国检查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立案侦查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共计万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100余人。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往往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深恶痛绝,而对危害同样严重的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并未引导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1991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玩忽职守案件高达3189件,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多达亿元,平均每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有26万余元之多。同样,经全国各级纪检部门处分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错误的党员干部就有3339名之多,立案标准仅局限在10万元以上。 据有关人士最保守评估,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腐败行为,一年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也在十几亿到二十亿元,加上间接经济损失,估计约有30个亿。惊人的数字意味着全国12亿人平均每人每年都要掏出2-3元钱来填补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损失的经济“黑洞”,意味着人均3000元年收入的100万名职工一年劳动成果被付之东流。 从某种程度上说,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要比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给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更大、更多、更惨重。 三、产生腐败的经济学根源分析 (一)从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 l、欲望的无限膨胀及扩张超过“欲望满足均衡点”,此时占有欲处于强势、统驭状态。 在市场经济中,官员作为经济人具有自利性动机,以欲望的满足为追求目标,而人的欲望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在经济学中,理性的经济人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因此,政府官员具有自利动机并非不正常。但是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人的欲望无限扩张趋势和社会经济满足欲望实际状态之间差别不断加剧,意味着人的“满足欲望压抑”的增强。为了弥补这种差别,人们便产生了“补充压抑”需要。于是在利益动机驱动下,腐败主体欲望逐渐逼进或超出“欲望满足均衡点”,而这种欲望的满足要通过权力上市和权钱交易的顺利完成来得以实现。 2、自利性动机扩张一(导致)公共权力异化一(获取)个人特殊利益一(诱导)寻官、跑官、要官一(形成)“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公职人员自利性动机扩张,他有可能将公共目的(利益)转变为他的个人目的(利益),当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时候,实际上的公共权力异化便出现了,其实质是将国家的目的和公共的利益变为官员个人的目的和利益,即官员个人获得了特殊利益。这种现象诱使人们去“寻官”、“跑官”、“要官”,甚至不惜重金“买官”,然后又以官捞本。权力和官位在这里代表着名利,在权、钱的关系上,权力占居主导地位,从而使权力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和诱人光环,权力大小和职位高低成了衡量人的价值标准。于是,“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在整个社会盛行开来。因为人们深信,不经济怎么改革,只要政府还管经济,权力就永远是最有价值的财富。 3、主体行为的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 寻租活动具有恶性循环趋势。由于寻租活动具有学习示范效应,其本身是企图获得一种垄断和特殊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其他人或部门就会感到“吃亏”,进而也想“不拿白不拿”、“不干白不干”,这样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寻租活动。由此出现从上到下,从官到民,形成比以往更普遍、更广泛的腐败。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基于经济特权与垄断权的上市而形成的不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造成的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形成产权虚置、资产流失,以及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等,都是腐败产生的经济原因。 l、权力上市形成不平等竞争。 前面讲过,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一旦这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超越法律和制度限制之外的经济特许权或垄断权作为市场要素投入市场,便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并且保证百分之百赚钱。 而这一切与经济学中的“机会均等”原则是完全相悖的。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创造个人收入的机制,只有在平等基础上的竞争所带来的收入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符合“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的第二平等原则。竞争,通俗地说就是人们在市场上的竞相争先以及人们为此付出的努力。所谓的“竞争基础”其实是指个人参与竞争之前手中所掌握的生产要素产权的大小,个人找到和进入竞争场所的可能性大小,以及竞争过程中“裁判”的执法在每个人之间保证公正一致性的大小。人们又把竞争基础的平等称之为获胜机会的均等,即“机会均等”。 权力作为市场要素上市所形成的非经济的强暴力造成了机会不均等和不公平竞争,它使各经济主体一开始便处在不同的起跑线上,因此获胜机会对不同主体来说是不可能均等的。 2、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 改革以来,在市场经济转型条件下,政府过度干预造成价格扭曲,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仍存在少数商品价格双轨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迅速扩大,商品价格双轨制正趋于向市场价格单轨制过渡。目前农副产品价格、社会商品零售额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中由国家直接控制或者计划指导的比重已经很小,然而部分租金仍然存在,这就为寻租者提供了相应的市场活动空间。 3、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导致产权空置和资产流失。 这里产权指的是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统称,即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现实中由于国有经济产权关系的模糊,导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落空,而国有资产运营及保值、增值有效监督机制的空白或不健全,使得企业对出资者不承担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现象。传统的国家所有是理论上的公有(所有权虚置),现实中的空有(造成经营者对生产资料的离异),这种产权责任主体模糊不清,是与现代市场“企业所有,经营者权、责、利界定明确,二者各司其职,共同配合,保证企业有效营运”要求相悖的。 4、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势必使人们在心理上存在着个人欲望膨胀与扩张,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 (三)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已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而新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导致法律空缺滞后,直接影响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的规范化。加之受部门利益比较均衡化的驱使,司法机关一些掌权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法谋私、贪污受贿,走上执法犯法的道路,直接导致司法腐败。 体制转换时期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权力制衡外部力量软化,约束机制悬空,使得权力失去有效的监督制约,从而导致权力泛化、滥用,使其作为要素进入市场,权钱交易盛行,造成寻租活动和腐败的滋生与蔓延。 四、腐败的经济破坏性与危害性 (一)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 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扭曲政府的经济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其执行、实施,危及政府形象,破坏改革开放声誉。而行业不正之风,又使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和劳动者重负难堪,进而挫伤其生产积极性,在社会上产生动荡和不安定因素,是政府掘墓人。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中腐败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 市场经济是商品化、货币化经济。一切商品是由金钱来衡量、买卖,金钱往往越界,对权力产生极大的腐蚀性。由于权力的上市,使得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扭曲,导致市场竞争一开始就处在不同的起跑线,机会均等原则在权力要素面前显得无可奈何、苍白无力。这种非经济的强暴力直接导致市场化改革步伐与进程放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腐败的恶性化趋势甚至可以断送中国改革与现代化已取得的成果。 (三)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并使公共财富受到掠夺和破坏,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腐败虽然会给寻租者带来个人收益,但却增加了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社会经济资源。它不是以“看不见的手”来对经济资源进行公正、合理、有效的配置,而是通过政府对微观经济的过度干预来获得部门垄断利益,而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在竞争中受损。经济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使得社会财富在不均等竞争中受到破坏和掠夺,而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四)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阻碍经济增长。 腐败造成经济环境污染,使得投资者对市场望而却步,一些本应付诸实施的投资项目也因此“流产”。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在不平等竞争机制下显得犹豫不决,投资曲线呈左下趋势,而经济的增长也因此而受阻。 五、遏制、削化腐败的经济学途径 (一)“制度创新说” 一些学者认为,现行中国社会腐败是与市场经济转型过程相关的,包括制度缺陷、体系变动、法制不完善等,当腐败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时,必须以制度创新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 所谓“制度创新”,就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包括取消价格双轨制,取消经济特权,取消经济垄断,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贸易自由,限制特殊利益,纠正政府过度干预,减少政府失效程度。通过堵塞经济体制中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反腐败与市场化改革并不是相互矛盾、相互对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所谓“标”就是已经形成的腐败现象,所谓“本”就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体制、机制、法制、思想、世界观问题,是带有根本性的原因。治标就是惩治腐败现象,治本就是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基本原因,铲除其得以滋生的土壤。治标和治本,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而在治标与治本的着力点上,又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加大治本力度,以“预防为主”;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腐败现象的特点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确定治标与治本的对策以及各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到各有侧重;第三种观点认为,在当前腐败还没有得到根治及治本措施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要继续着重治标,同时,要加大治本力度,并使两者紧密结合。 (三)“国际反腐败协议公约”说 由于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所以一些人士指出,要在国际上采取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对成员国国内企业贿赂外国政府官员也要进行惩罚。而持反对观点的学者则认为,虽然谁都明白腐败在全世界造成的有害后果,但国际社会难以采取共同行动,因为在国际性腐败中存着一种经济学家所说的“囚徒困境”,所有有关方面都可以从没有腐败的世界得到好处,但是,促使一个国家单方面采取反腐败措施的刺激却非常小。 追本溯源,中国社会现阶段寻租活动的猖獗,从制度上讲,主要是源于资源分配权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与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资源配置不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承担,而是由各级政府代行市场功能来进行资源配置,从而使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介入国家资源配置,导致腐败现象丛生,寻租活动蔓延。 基于此,本文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来遏制、削化腐败。这里的‘制度创新”包含五个层面:一是经济制度创新,即推进市场化改革,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二是政府行为改革,即政治权力从经济活动中退却,或者如哈耶克所讲,社会与国家应分开;三是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即加强法制建设,真正朝“依法治国”方向迈步;四是构建强有力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新闻监督体系,对寻租活动说“不”;五是国民意识创新,即全力提高民族整体素质,树立、倡导国民“纳税人”意识、民主意识、忧患意识。 作为现代化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后来者,中国可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花费上百年时间,付出巨大代价不断发展完善的制度创新经验,包括制度框架、经济体系和法律规范,为我所用,发挥所谓的“后发优势”。 六、创立“腐败经济学”的紧迫性 在当今文明社会,贪污腐败现象被人们视为公敌,称作“灰色瘟疫”。环顾全球,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也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制度下,腐败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严重地危害着社会和公众利益。 当中国政府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向腐败现象毫不妥协宣战的时候,世界上其他国家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惊呼“狼来了!”。德国《经济周刊》曾以“贿赂风行全球”为题向世人警示——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面对腐败的滋生与蔓延,国外的经济学家们不无堪忧地指出,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和经济增长,会在全世界造成有害后果。因此国际社会应当采取强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进而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向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举起“达摩克利斯剑”。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政策的执行、实施,是政府的掘墓人,成为社会经济不安定因素。腐败的滋生与蔓延,成为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社会经济环境。正如投资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一样,腐败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亦不可能完全消除,只可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削化,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程度之内,使社会经济资源在市场化、规范化基础上得到较为公正、合理配置。因此,经济学界应该像医生那样,对处于病态的社会机体及时进行治疗,使之早日恢复健康。 由此看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已势在必行,而作为研究腐败现象产生根源、表现形式、造成危害、治理途径的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的创立,应该真正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建设法治化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试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摘 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改革已深入我国各个领域,法治建设被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创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已经刻不容缓。本文主要论述法治建设在中国的形成历史与发展,以及它的现实意义。 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政治 报告 ,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中央领导人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此后我国开始走上了法治建设的道路。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当中,法治建设始终走在最前沿,有了法治的保驾护航才能维护国家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 文化 建设提供稳定的环境保障。中国近代的法治建设之路可以说是在曲折中逐步走向成熟,它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法治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法治是一种社会状态,是使个人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国家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制约的一种平衡状态。我们在理解法治的时候要把个人权利的保障和控制国家权力结合起来,而不能一分为二。各国的法治总是由各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之相适应的。法治建设就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法治建设它是一种国家制度,是确立一国阶级统治关系的基本制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成果。中国的法治建设是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法治建设保障的主体是人民的各项合法权利,通过立法、司法、执法维护人民的利益。 二、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法治建设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历史车轮的迈进,从封建社会的人治,到如今改革开放的依法治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已经日趋完善。法治说到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是保证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它的根本目标就在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恰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一个进步的社会,它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公平正义,就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文明。 法治建设是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社会各项事务都能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下运行,是推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石,社会主义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治的维护。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建设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纵观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史,不难发现轻视法治建设对治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值得我们反省的例子比如苏联的肃反文化,而在我国轻视法治也曾经造成了惨重的损失,““””是我国忽视法治建设的典型。这两次重大错误的发生,都是背离了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 新社会我国的法治建设又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报告论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明确将“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并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同时报告还首次提出了“法治思维”。“法治思维”要求我们对工作方式思想思维进行转变,宣扬法律精神,捍卫法律原则,将依法行事贯彻实施。可以说这对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机关独立司法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人民的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这是培根的 名言 ,相信我们并不陌生。我们要追求公平公正善于运用法治建设国家,运用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在人的能动力作用下将法律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同时将法治建设进行到底,用法律进行社会管理,调节社会关系,用法律保障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定。回顾我国的法治建设之路,是漫长而曲折的,但是前途却是光明的。从过去的人治到现如今的法治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开创了一片崭新的局面,在中央集体领导人的带领下,相信我国的法治建设将会走上更加辉煌的道路。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及其建设》 【内容提要】 本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出发,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初步分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文化 建设途径 法治作为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它不仅是有形的制度,同时也是无形的文化。法治是否昌明、法治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法治的成果能否真正有益于社会进步与社会和谐,从根本上取决于是否有良好的法治文化作为支撑。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是以平等、公正、自由、诚信和人权等为主要 思维方式 和行为方式的文化,本身具有权利和义务一致的规范性。因此,弘扬法治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 我国著名法学家龚瑞祥教授指出:“所谓‘法治’,不仅仅是指‘以法治国’,还包含着用于法治的法律必须遵循的原则,如‘公正原则’、‘平等原则’、‘维护人的尊严的原则’等。也就是说,法律是确定的、公认的理想,而非我们通常所称的‘长官意志’。法治高于法律是立法者和司法者用以检验法律能否生效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体系是一种以“正义”为价值取向的、以西 方法 治文化为范式的、以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为根基的法治文化。它在显型结构层面上表现为:制定良好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组织和法律设施;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程序。在隐型结构层面上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体的信法、守法、用法心理;较强的民主意识、正义观念和权利观念;法律的权威至上观念、依法办事的精神和法治的思想等,是一种内容结构和谐统一的法治文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本质所在。而围绕这一本质展开的各项条件、 措施 和效果,即以法治为特征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精神文化的全面生成,则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具体要求和现实标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生成属于一种“后发混合式”的模式。从其生成的动力来讲既有外在动力也有内在动力。一方面,其生成依赖于中国社会的内在力量,这些内在力量就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民主政治、法律(良法)、道德、 教育 和社会主体需求的转向等社会因素。另一方面,它一直受到外来法治文化的刺激,特别是西方法治文化的刺激,这种刺激表现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各个方面。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其独特性。 1. 民族性。中国传统法治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文化传统积淀的产物,经世代相传而取得了稳固的地位,形成一种“超稳定形态”,即使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它也会坚守自己的阵地,至今仍在影响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法律观念、法律情感以及行为模式,并已内化为中华民族法律文化的心理和性格,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行为模式的选择。 2. 现代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现代性表现在它能与当代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伴相生,是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市场经济呼唤法治文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之相适应,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对法治文化也产生了深刻而全面的影响,法治文化以市场经济为根据,进行理论创新,以一种新的形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3. 开放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开放性表现在它从不固步自封,善于吸收人类有益的法治文化成果,特别表现在对西方“法治”思想和理论的移植和借鉴上。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以及法律趋同化现象的出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西方的法治文化必将互相融合并存,整个人类社会都将向“大同法治世界”的方向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 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时代性。建设法治文化,不仅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防止权力异化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切权力为人民”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人民当家作主为逻辑起点,强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求权力服从于宪法和法律,并使权力始终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轨道上运行。同时,法治文化在为监督与制约国家权力提供思想保障的同时,也通过合理借鉴国外的先进制度并结合中国实践进行制度创新,从而为权力的有效监督与制约提供智力支持。 在新的历史时期,仅仅注重对权力进行制约是不够的。因此,构建法治文化同时还要保障权力的有效行使。权力具有客观性,只要将权力运用好,就能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但怎样用好权,从而使权力既有限、又有效地得到行使,必须有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导。法治文化要求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力,不越权、不滥权、不惜权,最大限度地履行法定职责。同时,法治文化还要求国家机关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程序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包括维护程序法的权威。因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程序行使权力,从而不仅实现正义,而且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正义,同时提高权力运行的效率,更有效地为人民谋利益。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任何社会建设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也离不开必要的文化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之一,可以在多重意义上满足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必须调动整个社会的积极性,使整个社会的成员充满活力。整个社会成员要充满活力,要求每个成员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以及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都需要法律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也就通过它的这些作用,为社会的和谐提供最生动、最富有生机的力量。和谐社会要谋求安定有序,而任何安定有序,都是在规则的基础上,无规则便无秩序。而在所有的秩序中,法律的秩序规则是最明确、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因此,法律在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上有着它不同于道德、传统、习惯的独特作用。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法治在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谐社会要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标,没有法治文化作为基础是断不可能的。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党的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中国现代法治不可能只是一套细密的文字法规加一套严格的司法体系,而是与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相联系的”。因为任何制度都需要人去制定,更需要人去遵守,如果没有人的道德信仰、价值理念相配合,再好的制度也会被侵蚀得面目全非。只有当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中,有关法治的价值理念占有了稳固之地并渐成一种法治文化,并进而成为中国文化传统内容的一部分时,我国的法治才有了真正坚实的社会人文心理基础。因此,目前只有努力培养我国民众的法治理念,建设法治文化,改良、培育中国法治的“土壤”,才可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指出:“在任何一项伟大的事业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精神的力量,尤为重要的是这种精神的力量一定与该事业的背景有密切的根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努力。 1. 培育公民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 法治文化的培育旨在为法治国家奠定尊崇法治的社会文化意识基础。一个社会能否建立起法治,先决条件之一就是这个社会有无尊崇法治的心理,是否培养起了追求法治的信念。法治文化形成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前提。社会主体的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的灵魂,是法治文化的精髓。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法律自身的正义性。博登海默指出:“法律是正义和秩序的综合体”,法律必然体现为一种社会正义。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来自于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公平、正义和对人类的关爱精神,社会主体正是基于这种信仰而对法律自觉遵守。二是法律实施的正义性。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在于因法律实施的正义而对法律的神圣产生高度认同感,在于法治历程中对法律强烈的自觉意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普法教育,不仅是普及现代 法律知识 ,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逐步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法律信仰的塑造、法治文化的形成。只有唤起个人的权利意识,才有可能真正树立起现代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另外,还应该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等良性法律实践的教育活动,增进公民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培育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心理。 2. 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既体现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符合法治文化的一般特征,又富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因此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报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和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然而,民族精神在某种意义上说,与法治存在着密切联系。我们应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中华文化体系之中,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将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融入中华文化的价值内涵,体现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理念,使法治文化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一旦如此,就能进一步发挥宪法和法律的文化功能。使分处各阶层的社会成员,能从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中获得切实利益、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并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新标志。使之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精神的新载体。 3. 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 改革创新是我们时代精神的核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注入新鲜血液。坚持理论创新,推动法治文化的一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创新,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没的重大理论问题,才能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体系。坚持制度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治体制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中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环节之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改变原先不合理、不科学的体制.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相应的制度依托。坚持实践创新,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实践素材。法治文化是广大人民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实践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不竭动力。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化形态。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丰富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实践基础。 参考文献: [1] 赵学昌.试论法治文化的培育[J].当代教育论坛,2007,(7). [2] 张波.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多样性及中国特色法治文化的生成[J].南京社会科学,2001,(11). [3] 齐艳苓.法治文化及其培育探析[J].理论月刊,2007,(6). [4] 孙晓媛.论构建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J].广西社会科学,2003,(4).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浅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摘 要】法治建设是一个整体,其中的每一部分、环节都有一个如何科学发展的问题,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法制系统之中,最基本的组成单元是需要内在元素自身的协调,应当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只有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依法各个部分或者环节的发展才是协调的、可持续的,也才具有强大的活力。从法律运行来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法律体系来看,各个法律部门都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以构建和完善;从法律价值来看,科学发展观体现了我国法律的核心价值。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所以,科学发展观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理论指针。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指国家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手段进行控制和治理,即“依法治国”;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治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优秀成果,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思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内涵十分丰富,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以个人的意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权威的标准。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发展民主,健全法治,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我国的依法治国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30年的法治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1978年到1994年,这是从人治到法制的转变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开始。但那时法制的主要理念是把法治当作专政的工具,法制对于社会生活、经济活动、国家制度文明进展的制度价值几乎没有。 第二个阶段是从1994年到2004年,是政策之治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政策有一定的程序性、权威性和公开性,并以文件、规范、规章等合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十年里非常突出的一个现象就是用政策、文件来治国。政策之治是追求短期效果,缺乏法律本身应有的一些基本特征,而法制要求规范,要求它的规则性具有可预期性以及有相应的司法机构来支持,这些都是政策之治不具备的。 第三个阶段从2004年至今,是从政策之治向法治的转型。这一阶段的立法,大多数涉及我国改革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的最深层的矛盾、最重大的利益冲突。2004年修宪,第一次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私有财产及其权利写进宪法。其后《物权法》、《 劳动合同 法》的制定,《 公司法 》、《证券法》的修改等都是涉及人们利益的法律。 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及问题 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方式、程序必须由法律规定并予以保障。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最可能通过法治的方式表现出来,而社会主义法治也必须从民主中获得自己政治的和道德的合法性。没有民主,法治就缺少了其重要的基石。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治是法律规则的统治,规则的制定是实行法治的前提。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制定的民主程序把人民的意志反映在法律当中,因此,法治就是按照人民的意志治理国家。 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途径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依法治国之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道路。当前,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方位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局面。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只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地推进,才能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二)把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目标。改革开放近二十年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的发展,立法数量急剧增长,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以加强和完善执法、司法为目标,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和司法制度改革。经过几十年特别是近20年的探索,我国初步建立起了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司法制度。从总体上讲,行政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等各方面,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律文化,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以继承、发扬人类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符合人民意愿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为其思想基础与文化资源。我们在普法教育中,要以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教育为重点。只有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重要意义,才能真正认真地执法、守法、监督法律的实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我们要在继承历史上和国外合理的进步的法律文化基础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精神,努力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参考文献 [1] 武育香.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J].理论建设,2006(1):45-48. [2] 谢鹏程.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J].中国社会科学, 2007(1):79-80. 猜你喜欢: 1.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2.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3. 学习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4.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5. 浅析法治社会思修论文 6. 论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2000字

在 2014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在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小标题下,用了 1000 字左右的一段话,阐述了一个新的执政理念———社会治理。具体的提法是: “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1〕此前,在官方文献、学术着作和新闻媒体中经常使用的一个类似概念是 “社会管理”。新的 “社会治理”的概念的提出,引出了一系列问题: 什么是社会管理? 什么是社会治理? 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是什么关系,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为什么要用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要讨论以上问题,恐怕就要回顾一下新世纪以来的历史,并且从社会管理概念的提出和发展说起。一、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乍一看,“社会管理”一词似乎很 “社会学”,然而搜遍西方社会学经典,此概念却芳影难觅。不过在前苏联,有奥马洛夫所着的 《社会管理》,〔2〕此书 20 世纪 80年代中期被译介到中国。书中的 “社会管理”,被定义为“管理主体对社会系统的有科学根据的影响,为的是使系统实现它面临的目标和任务。”显而易见,这本书中的“社会管理”,是在计划经济的理论框架下以当时风行世界的 “系统论”的语言表述的。2002—2003 年爆发的 “非典”,给党和政府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极大的震撼。于是,“社会管理”一词被提上了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2004 年 9 月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中,“社会管理”一词首次亮相,当时的提法是 “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3〕试图用一个复合名词,从建设和管理两个不同的政策视角,对社会领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给予特别的关注。“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的提法,得到了学界的积极回应,郑杭生论述了广义的和狭义的 “社会建设与管理”。他指出: 广义的界定是指 “整个社会的建设和管理,即包括政治子系统、经济子系统、思想文化子系统和社会生活子系统在内的整个社会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狭义的界定则着重指 “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子系统并列的社会子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这里的社会指的是作为整个社会这个大系统中一个子系统的狭义的社会”。〔4〕到了 2007 年党的十七大,作为对学界的回馈,“社会建设”与 “社会管理”被分成了两个独立的概念,“社会建设”与此前提出的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合二而一,并与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一起,并列为 “四大建设”,①对 “社会管理”的新提法则是“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5〕对于这个变化,学界再次作出热烈响应。2006 年,王思斌在 《社会行政》〔6〕一书中,对 “社会管理”作了界定,他认为: 社会管理 “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也提出了加强社会管理的任务,这里的社会管理是相对于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而言的,指的是由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社会治理和管理活动”。2007 年,何增科撰文提出: “为了推动学术研究走向深入,学者们倾向于从狭义上来界定社会管理的含义”,“狭义上的社会管理,一般与政治管理、经济管理相对,指的是对社会公共事务中除了政治统治事务和经济管理事务以外的那部分事务的管理与治理”。〔7〕然而,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另外一种声音,将 “社会管理”界定得更为偏狭。譬如说: “狭义的 ‘社会管理’主要集中在社会治安、信访和公共安全工作方面,主要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8〕这个说法与当年 “压倒一切”的 “维稳”挂得很紧,只能被看作是一个与党政部门的行政职责或工作任务密切相关的操作性定义。但真正为学界认可的 “社会管理”虽然也被看作“狭义”,其词义也要比 “维稳”广泛得多。何增科认为:“社会管理是政府和民间组织运用多种资源和手段,对社会生活、社会事务、社会组织进行规范、协调、服务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会生活质量。”〔9〕李培林认为: “社会管理通常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的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在内的社会管理主体在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10〕值得注意的是,在王思彬和何增科定义 “社会管理”时,已经出现了 “治理”一词,并将其与 “管理”相并列。也许是为了与 “维稳”作一词义上的切割,在公共管理学界早已得到普遍认可的 “治理”一词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使用。譬如张敦福、沈叶认为: 与学界常说的“社会管理”词义更为贴近的英文名词,实际上是 SocialGovernance,而 “Governance ” 一词在学界被译为 “治理”,“最常涉及的领域包括社会资本对当地地方行动者的作用、社区治理、社会服务、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社会团结、社会不平等。这些领域均与基层老百姓的社会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民生领域的重要问题。”〔11〕以上的研究成果,最终在 2011 年胡锦涛的重要讲话〔12〕中体现出来,这个讲话的标题是 “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2012 年召开党的十八大上,胡锦涛再次强调: “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13〕二、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要进一步讨论 “社会管理”和 “社会治理”,就要展开讨论 “管理”和 “治理”。这通常会涉及到三个英文单词——— “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和 “Govern-ance”。前两个单词翻译成中文,都是 “管理”。但 “Ad-ministration” 是指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管理,尤指政府机构中科层制架构中的行政管理; “Management”则取自于市场,因此蕴含着经营管理的意思。新公共管理理论试图用“Governance”一词来取代前两个常用词,并赋予一种新的涵义。中国的学者在接受这个新的概念时,为了表示与“管理”的差别,将其翻译成了 “治理”。“Governance”或 “治理”的概念,在 20 世纪后半期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风行而得到学界和政界的青睐。上个世纪 90 年代,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对 “治理”的界定是: “个人和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并列出了 “治理”概念的四个特征: 其一,治理不是一套规章条例,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其二,治理的建立不以支配为基础,而以调和为基础。其三,治理同时涉及公、私部门。其四,治理并不意味着一种正式制度,但确实有赖于持续的相互作用。〔14〕值得关注的是,在这段对 “治理”特点的表述中,可以概括提炼出四个关键词,即 “过程”、“调和”、“多元”和“互动”。按对 “治理”的理解来看 “社会治理”,是否可以作这样的界定: 在社会领域中,从个人到公共或私人机构等各种多元主体,对与其利益攸关的社会事务,通过互动和协调而采取一致行动的过程,其目标是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行和满足个人和社会的基本需要。参照以上提出的 “治理”的四大特征,对比 “社会治理”和 “社会管理”这两个概念,也可以概括出 “社会治理”的四大特征:其一,社会治理必须强调 “过程”。在这里,“过程”的涵义是: 社会治理的动态性、发展性和延续性———社会治理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背景下进行的,所以既不能靠制定一套 “一刀切”的规章条例,试图在任何时空条件下都以不变应万变; 同时也不能靠一场 “运动式”的大轰大嗡,试图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而这两者,恰恰是以往 “社会管理”的最显着的特点。其二,社会治理必须倡导 “调和”。社会本身是一个有自组织能力的有机体,通常处于一个生机勃勃的过程中。所以,不能试图用某种强力乃至蛮力去 “支配”社会。而是要让社会本身发挥其自我生存、自我发展乃至自我纠错、自我修复的功能。所以,社会治理需要高超的“治理艺术”,在收放张弛之间拿捏得恰到好处。而以往的社会管理的缺陷,恰恰是过于迷信强制力量。其三,社会治理必须兼顾 “多元”。社会是由各个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构成的,不同的阶层和群体的经济利益、社会地位和政治诉求都是不一致的。因此,社会治理必须非常重视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不论多数少数,不论强势弱势,不论公立民营,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分享发展成果。而以往的社会管理常常错把高高在上的施恩赐惠当成了最高境界,而且极具 “社会排斥”的色彩。其四,社会治理必须注重 “互动”。要引导全社会达成利益共识,尤其是针对长期目标的利益共识,就要建立一个适合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框架和社会机制。使多元主体都能够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然后在沟通交流、相互妥协、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社会共识。在行动上,也应该是互动型的,上下配合,同心同德。而以往的社会管理常常是 “一言堂”,急功近利,短视而只顾眼前利益。综上所述,以往的社会管理已经暴露出很多的认识误区和制度缺陷,诸如一刀切、运动式、压制型、堙堵式、恩赐性、排斥性、一言堂、功利心……不一而足。这恐怕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要用一个新的概念,其实也是一种新的理念———社会治理来取代以往长期使用的社会管理一词的根本原因。具体而言,当代中国的社会治理,就是要在承认个性化、多元化的基础上,通过互动和调和———沟通、对话、谈判、协商、妥协、让步———整合起各社会阶层、各社会群体都能接受的社会整体利益,最终形成各方都必须遵守的社会契约。从理论上说,现代社会最突出的特点应该是 “理性”二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 “经济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个人利益的 “气场”就可能像水面上的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去。但时空条件是有限的,个人利益的 “气场”不可避免地发生摩擦和碰撞。如果大家都坚守自己的 “气场”丝毫不让步,其结果就必然会导致社会冲突,其结果可能就是 “双输”或 “多输”。因此,理性的选择是以 “妥协”为号召,请大家坐下来进行谈判,大家都在利益最大化的立场上后退一步,适当地收敛一下自己的 “气场”。通过妥协和让步,找出一个双方或多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按照老祖宗的古训,退后一步天地宽。也只有这样做,才能避免碰撞和冲突,才能营造一个实际上是 “双赢”或 “多赢”的和谐局面。究其原委,是因为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创造的。在市场经济社会中,资本和 “知本”常常表现为稀缺资源,所以其占有者在竞争中容易占上风。如果我们假设获得稀缺资源的机会本来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均等的,但从结果看,这些稀缺资源最终却被一部分人所占有。那么,从最初的机会均等到最后的赢者通吃之间,必然暗含着竞争失败者对机会的 “出让”。赢者所以成为赢者,是输者对游戏规则大度的认可,如果输者蛮横不认输甚至借助于阴谋和暴力,那么,这样的市场上是不可能有赢者的。所以,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占有了稀缺资源的赢者也应该 “出让”他们的一部分盈利来回报社会,以争取社会对他们的占有的合法性的认可,亦即以此来换取输者对机会的 “出让”。当然,共享结果不应是平均主义的 “大锅饭”,而是按贡献大小的有差别的分享。还要强调的是,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沟通、协商和妥协是建立在对社会整体利益认识一致的基础上的。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一切,所有参与竞争的人都必须维护,这样才能使这场游戏能够可持续地进行下去,而不是当自己不如意时就用非理性的手段来毁了这场游戏。要让各阶层都应该认识到,虽然在这一次竞争输了,但可以把取胜的期望寄托在下一次。只要游戏继续进行,所有的人就终究都能从中分一杯羹。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整体利益就是使一个可以被社会各阶层接受和维护的游戏可持续的进行下去。在这一点上,所有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都应该服从大局。当然,矛盾总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倾诉和倾听,是使相关利益者保持沟通和达成谅解的最好手段。所以,如果公众———无论他们在社会上是多数还是少数———都能够把与他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心里话都说出来,而整个社会,尤其是政府都能够去用心倾听,用心考虑,这就能使社会最大限度地保持一致。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即使有些问题一时还不能得到解决,也不至于使矛盾积聚和激化。三. 社会治理和政社分开十八大以来,还有一个与社会治理关系非常密切的新概念——— “政社分开”,在党的最高层次的文献中虽然总被提及,但非常遗憾的是,在近年来的学术研究和媒体宣传中,对政社分开却少有深入的讨论。什么是政社分开? 看起来似乎是一个非常深奥的命题,但其实不然。上个世纪 80 年代,前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在倡导社区服务时说: “凡是社会和群众可以做的就尽量放手,做不了的,就由政府按照行政程序来承担。”〔15〕其实,这就是用人人都能听懂的大白话表述的政社分开。这个理念无疑与社会治理强调的 “过程”、“调和”、“多元”和 “互动”是一致的。政社分开,其实是要让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社会治理。人民群众要参与社会治理,就需要组织起来,于是社会组织发展的议题凸显出来。社会组织要发展,要服务人民群众,又需要理论、方法和技术,于是社会工作发展的机遇应运而生。从理论上说,现代社会通常被分为三大部门,即政府部门、市场部门和社会部门。因为政府部门 “有权”和市场部门 “有钱”,为了确保社会的良性运行,这两个部门都要受到法律上的严格限制。按照中国的特殊国情,对政府部门而言,这些 “受到限制”的事情应该包括: 其一,权责范围受限; 其二,上级、公众问责; 其三,领导意图不明。对市场部门而言,这些 “受到限制”的事情主要是缺乏投资冲动。于是,在处理这样一些 “受到限制”问题时,社会部门,亦即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的优势就充分体现出来了。对此,美国学者利维特评论说: 以前人们往往把社会组织一分为二,非私即公,非公即私。这种划分太粗陋,忽略了一大批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社会组织。〔16〕这些社会组织所从事的是政府和私营企业 “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首先,由于 “利益相关者”的模糊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并没有明确的、固定的职责权限范围。通常,他们扮演的角色是弱势群体的代言人。但是,有时他们也能代表政府 ( 譬如,当政府向他们授权或购买服务时) ,有时他们也能代表企业 ( 譬如,在接受了企业有明确意向的捐赠钱物时) 。其次,与政府部门不同的是,遇到某些问题,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通常可以把自己放在 “民间的”社会角色上,所以不用过于担心受到上级或公众直接的问责。在具体工作中,政府部门因权责所限,有些事情虽然对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但他们仍有可能会有所顾忌。遇到同样的情况,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反倒可以放手去做。再次,当政府领导因为种种原因举棋不定时,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通常也可以以自己 “民间的”社会角色,按照自己的理解和解释去办事。如果办得好,当然会得到政府的认可。如果没有办好,也可以作为是一种民间的“社会实验”。因此,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通常被认为具有在 “开发新的服务种类以满足新的需求”〔17〕方面的先锋作用。既然如此,失误乃至失败也是可以容忍的。最后,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扛起了 “非营利”的大旗,凡进入这个领域的资金都将成为以改善贫弱群体处境为目标的 “社会基金”。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分红牟利的动机,或者说,根本就不存在为图 “利润最大化”才来投资的股东。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兴趣”在这里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正因为上述特点,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常常会自觉不自觉地显示出一种 “扩张性”,主动地将自己的工作扩展到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的 “传统领域”中,“越界”发挥自己的特长。在此时,理性的或曰聪明的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往往会乐观其成。于是,在靠近政府部门这一边便形成了政府直属的服务机构,在中国称为 “事业编制”或“事业单位”,在靠近企业这一边则有近年来时髦起来的“社会企业”。在与社会治理和政社分开相关的研究中,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还有一个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作用似乎很少被提起,这个重要作用就是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能够在政治权力和私人利益之间起到区隔间离的作用。当前,“反腐倡廉”是中国乃至全世界的一个热门话题。抓老虎、打苍蝇,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但从长远考虑,要彻底铲除贪污腐化,就必须要逐渐形成一套完善的社会机制。造成中国严重的贪腐问题原因很多,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基层政府和公务员对于法律规章的 “自由裁量权”过多过大。这种超然于法制之上的 “自由裁量权”最终造就了一种不受限制的权力,而不受限制的权力则一定会造成腐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的这种区隔间离作用最终能使公共机构和公务人员的 “自由裁量权”受到严格限制。在发达国家,公众对于政府公务员的评价会低于社会工作者。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可能是有意而为之的制度安排。在发达国家若与政府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打交道,经常会有一种铁面无私、公事公办、缺乏人情味的感受。公务员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章,绝对依法办事———法律上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要多少时间办完就多少时间办完,绝少通融的余地。但是,一个社会要完全处于这样的氛围中一定会形成社会张力。于是,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民众有什么难事,首选的行为并不是直接找政府,而是找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由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帮助他们跟政府、跟社会打交道,帮助他们寻找解决问题的经济、社会或其他的资源。所以,在发达国家,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享有非常高的职业声望。与此同时,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公众和政府机关之间又起到了区隔间离的作用: 公务员有行政权力,但只限于依法办事,完全没有 “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交给了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但他们没有行政权力,他们只能帮助受助者去寻找资源。这样的制度安排,是真正把权力关进了笼子,而毋需把人关进笼子。所以,对中国社会而言,要向社会治理转型,政社分开绝对重要,不但在社会领域,其影响还会辐射到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得益于政企分开,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终于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市场部门,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作个理论假设,如果在社会领域也能够形成一个独立的部门,中国的社会福利和社会进步是否也会有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快速发展呢?

中国古代小说研究论文

1(1重视写人,尤其重视写人的思想性格,这是中国古典小说的艺术传统。 (2)受古典散文的影响,精于艺术构思。 (3)讲究语言精练,追求简约美。 (4)受民间传说和“说话“艺术的影响,形成了讲故事的传统。 (5)受史传文学的影响,形成纪传体的传统和现实主义的艺术传统。 (6)受古典诗词的影响,多在叙事中穿插诗词韵语。 (7)受古典绘画的影响,讲究传神写意,在人物塑造中追求神似。2、我国古代小说有如下特点: ⑴注意人物行动、语言和细节的描写,在矛盾冲突中展示人物形象。 ⑵情节曲折,故事完整,这是我国古代小说独特的艺术传统。 ⑶语言准确简练,生动流畅,富于个性化。这是古代小说吸收民间口语、继承古代散文的传统而形成的又一重要特点。 ⑷叙述方式明显带有说书人的印记。叙述是表述小说生活内容的一种方式。3、简述明代白话短篇小说反映了哪些时代特征? ⑴反映了明代社会生活的新特点,主要是市民(特别是商人)的生活的思想感情。如《施润泽滩阙遇友》中小手工业者依靠劳动发家致富的故事,生动地反映了明代江南地区丝织业的繁荣情况,以及小手工业者如何依靠自己的劳动发家致富的具体情景。 ⑵爱情婚姻小说中表现出的新思想、新观念。这主要有两类。一类从正面表现市民阶层在爱情婚姻问题上的新观念、新追求,如《卖油郎独占花魁》。另一类是描写情与礼的矛盾,或以悲剧结局来揭露和控诉封建礼教对妇女的迫害,如《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或以喜剧结局来否定礼而肯定情,如《宿香亭张浩遇莺莺》。 ⑶揭露社会的黑暗和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这也可分为两类。一类直接描写恶霸压迫人民,如《灌园叟晚逢仙女》,另一类通过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揭露其凶残阴险的本性,如《沈小霞相会出师表》。4、在确立中国古代文言小说的范围时,应该考虑的三个小说文体的基本要素是: ⑴必须是写人的,以人为中心,比较着意于刻画人物形象; ⑵必须有故事,有情节,反映社会生活中一定的矛盾冲突 ⑶必须有非纪实性的特征,作品在反映生活时有选择、有提炼、有虚构,在艺术上概括和集中。5、古代的史传文学和寓言故事对古代小说的发展产生过很大的影响,但它们都不是小说本身,它们和小说文体的异同主要是: ⑴寓言故事和小说都重视故事,但是寓言的目的在于说理,而小说则要通过形象的塑造来反映生活、表现作者的思想倾向。 ⑵史传文学和小说都重视叙事和人物描写,但史传文学要符合史实,不容夸饰、虚构,而小说则离不开夸饰和虚构。6、为什么说唐传奇标志着中国古代小说真正走向成熟? (1)传奇的作者有了自觉的小说创作意识和山此而决定的小说新的市美特征,这是古代小说走向成熟的最重要标志。 (2)在内容上,由志怪走向现实,题材扩大,反映了丰富的社会生活内容。 ⑶在形式和艺术表现手法上也有很大提高。这代表了中国古典小说发展的一种质的新变。7、宋元时期的话本小说的基本特点: ⑴创作目的与唐传奇有很大的不同,是为了满足听众的文化娱乐需要。 ⑵题材内容上几乎都是反映现实生活(尤其是作为听众的市民阶层的生活)的。 ⑶表达根据是在口语基础上加工提炼而成的白话,通俗性是其最鲜明的特色。 ⑷故事性很强,有头有尾,线索清楚,生动曲折,关于布置悬念,非常引人入胜。 ⑸注意写人物,特别注意展示人物的命运。在表现人物的思想感情和性格特点时,多从人物自身的语言和行动来刻画,而且多在故事的流动发展过程中完成,很少静止的剖析性的心理描写。⑹在结构形式和表现手法上,开头常有“入话”,中间或结尾常穿插或引入诗词韵语。8、明清小说繁荣的三个标志是: ⑴中国古典小说的各种形式体制都已经完备成熟,出现了全面繁荣的局面。 ⑵作家辈出,名作如林。 ⑶现实主义艺术,在创作方法和具体表现手法上,都已经成熟。总的特色是丰富、细腻、深刻。9、在明清长篇小说名著中有四部代表作,它们分别属于什么小说类型?如下: ⑴历史演义小说,如《三国演义》。 ⑵英雄传奇小说,如《水浒传》。 ⑶神魔小说,如《西游记》;⑷人情小说,如《金瓶梅》、《红楼梦》。 ⑸讽刺小说,如《儒林外史》;⑹公案侠义小说,如《三侠五义》。10、简要谈谈中国古典小说的思想传统; ⑴由于中国古典小说最初的源头来自民间,在后来的发展中又始终同民间文学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它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和愿望要求。 ⑵有训诫的传统,同时又强调小说要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要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 ⑶中国古典小说作家有“发愤著书”的传统。

从“女儿国”看时代——《西游记》和《镜花缘》对比赏析 增大字体 泊头师范语文组:黄冬冬 摘要:《西游记》、《镜花缘》都是中国古典文学史中的文化瑰宝,在当今时代仍是魅丽不减,两部书作者不同时代背景不同,是女儿国这个意象把两者紧密联系在一起。无论是从女儿国本身还是他们的荒诞、诙谐之风中,我们都可以找到许多共性的东西,但“文以载道”、“明其本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于表面,还要逐层深入,挖掘实质,找寻其时代意义。关键字: “女儿国” 封建礼教 “女尊男卑” 实质 时代意义 《西游记》、《镜花缘》都是中国古典文学史中的文化瑰宝,在当今时代仍是魅丽不减,两部书作者不同时代背景不同,是女儿国这个意象把两者紧密联系在一起。无论是从女儿国本身还是他们的荒诞、诙谐之风中,我们都可以找到许多共性的东西,但“文以载道”、“明其本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于表面,还要逐层深入,挖掘实质,找寻其时代意义。掀起“荒诞”、“诙谐”的现象外衣,我们要立足于时代背景、作者的社会经历来探求两部书中女儿国所蕴含的社会实质和时代意义: 首先我们从两部作品“女儿国”内女性所处的角色来分析。西游记中“女儿国”虽也有“农士工商皆女辈,渔樵耕牧尽红妆”的涉及,但作者并没有展开来描绘,而是把视角放在女王求爱和举国臣民女子对男人的态度上,说明在这个女儿国中作者目的是突出女性作为爱情主角的实质。而其现实意义也生发于此。《西游记》成书于明中叶,当时程朱理学统治着整个社会,他们主张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为大”,对女子这种三从四德、从一而终的教化根深蒂固。在这种封建伦理道德的压制之下女性本身也成为扼杀自己的刽子手。在宋元时代作品就已出现了许多列女形象,她们把自己的贞操看得比生命还重要,有的女性手被男子碰一下就认为有辱自己名节而自断手臂。而如果女子稍有反抗则被舆论灌之为“坏女人、不贞不洁的妖妇”之恶名。《水浒传》中潘金莲、潘巧云和卢夫人等女性由于背叛丈夫、没有从一而终,而只有落得被杀的下场。这些作品中作者的思想还没彻底开化,她们是被封建道德束缚了手脚。而今我们在幻想的“女儿国”中看到另一图景:女王得知御弟驾临,立即对众臣子宣布:“寡人愿招御弟为王,我愿为后,与他阴阳配合,生子生孙”。这是何等大胆的求爱之举呀!而举国上下女子对男女交合之事无任何羞怯之态。作者也敢于涉足这一方面,勇气可嘉!在现实社会中女子从小处于深闺之中,习熟“礼教”,万事遵礼教而行,即使心中青春萌动,也羞于出口,而最终往往在家人的摆布之下葬送个人幸福。构想中“女王”则勇敢的冲出了这个樊笼,女王从没接触过男性,但他对情爱有着强烈的渴求,他对唐僧大胆的求爱实质是理学禁欲主义窒息下妇女们发出的心灵呐喊。但“女儿国”在描述这种正义之举时,也向我们展示了在礼教桎梏下女性心理的扭曲变态发展。唐僧一行刚进入西梁边界就从一中年妇女口中得知:“那年小之人”不忘“风月之事”,“那个肯放你过去!就要和你交合,假如不从,就要害你性命,把你们身上肉都割了做香袋”。这是何等的凶残与变态呀。这正寓指:在现实社会下由于封建道德、礼教的压榨,女性不能自由、合理追求情爱、幸福,最终使她们走上邪恶之路而不能自拔。如《水浒传》中潘金莲、潘巧云等就是这种扭曲人物。两者都是在封建包办婚姻下背夫偷情,更甚者潘金莲和西门庆狼狈为奸毒害亲夫。他们大胆追求幸福的勇气可嘉但不道义的行为又让人生恨。是封建社会扼杀了他们的躯体,泯灭了他们善良的灵魂。《西游记》作者正是站在社会高度逆时代不能为而为之,这种冲破时代枷锁的壮举实为可敬。但《西游记》的“女儿国”只是局限于女性自身情爱角度,没有上升到社会层面。而《镜花缘》女儿国中女性角色则发生了变化,已经成为社会活动参与者。有人会认为《西游记》中“女儿国”也是由女子来掌管国家、处理社会事务。但那只是虚渺的假象,因为在此国中作者向我们突出展现的是:河水受孕、女王求爱、国师说媒和摆席设宴。只要从深层次探求,便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原型,即现实社会中“女主内、男主外”大环境下女主母的行为:处理家务,管理婢妾、内眷。这种“常理”行为对封建礼教冲击力度不大。吴承恩展示的“女儿国”只在个人圈子里徘徊,他本人也难以想象女子还有社会的一面。由于作者这种局限,是他回避了这方面的渲染。而李汝珍则把重点停留于此,而且进行了大胆设想:“女主外,男主内”让女性管理国家,处理社会一切事务。这在其中“治河除水患”中得到精彩体现。此项工程虽是由唐敖这一外来男性协助,但如此庞大的工程一直是女王、国舅操心费力之事,而且这么艰巨而繁重的劳动还是由国中“女百姓”来担负完成的。它们有制铁造具上的“心灵手巧”,也是力量上的强者。书中对此工程的艰巨作了详细描述:挖坑、推坝、搅土且“要费许多力气”。“娇弱”女子们完成如此重任,的确难以想象,但作者所传达给我们得女性却做到了,而且还做的很成功,这不得不让人敬佩、叹服。由此及彼,让我们也会联想到“女儿国”中女性在其他国家事务、社会劳动上的潇洒身影。在此作者把女性的才能、智慧和力量充分体现出来,让现实中的男性看了也不得不汗颜。这些俗人们整天叫嚣“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的谬论,但一向“柔弱”、“浅薄”的女子在“女儿国里”则成了社会的主力军,这对现实社会的冲击非同一般呀。 其次我们从两部作品“女儿国”内:女王外来男性的态度上挖掘深层次的进步性。《西游记》中西梁女王对唐僧总体上采取屈卑的求爱。当女王得知唐僧已来本国,立刻按耐不住向臣子们宣布:“寡人以一国之富愿招御弟为王,我愿为后”,这就把自己放在了第二位上,紧接着又派国师去说媒,“礼”字为上。在见到唐僧后那种娇羞、妩媚、风流尽情展现,且又“御弟哥哥”叫个不停。这表明在她心目中仍是男性占主体地位,男性统治女性才天经地义,男尊女卑的意识没有改变。在这一点上作者仍受时代局限,没有重大突破。与吴承恩相距几百年的李汝珍却提出了“女尊男卑”的石破天惊的设想。在这个王国中女王对外来男性“林之洋”就没有了礼遇,而是强制性的逼娶,逼林之洋“穿耳”、“缠足”,做其“王妃”。在国王眼中“男性”是处于屈卑之地,应顺从自己。此国中体现的“女尊男卑”意识,虽有些矫枉过正之感,实则是作者在向社会呼吁“人人平等”思想,让男女倒置,唤起世间南子正视封建社会对女子近百年的摧残。这种女子苦痛遭遇的转嫁的确让女子们扬眉吐气了一回。这在时代进步和现实意义上已远远优越于《西游记》了。 从以上两大方面的分析对比,让我们切实感受了《镜花缘》中“女儿国”的优越与进步。是什么因素导致的呢?两位作者都是在封建专制大环境中成长起来,在逆境的压抑下,使他们有此惊人的创造和成就。但两人所处的毕竟不是同一时代,而他们的个性风格也应有所差异。明中叶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并发展,启蒙思潮也在兴起,但明前期近一个世纪的政治高压和文化封锁,使此时的经济文化在休养生息中没完全摆脱出来。而此书又是作者对前人作品的综合和完善,放不开手脚,创造性不大正是作者的这种成书经历和时代的局限,才使《西游记》中女儿国的现实意义稍逊色了些。到了清中后期,经历了时代的更替、社会的进步和人们思想意识的升华。封建专制虽仍甚严,但也是“秋后的蚂蚱,蹦不了几天了”,资本主义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人们的思想异常活跃,文学创作也进入繁荣兴盛期,李汝珍正是这个时代的产儿,他虽然和吴承恩有着相似的个人经历,可他生存于高度发展、高度激越的时代,生性乐观豪放,正是时代的熏染和作者的狂放不羁之风才有了我们的《镜花缘》,也才为我们构筑了奇妙的“女儿国”。而我们正是通过两部作品中“女儿国”片断的对比赏析才真正透彻的从立体上审视了时代的进步和作者思想的升华。 参考资料:赖力行 《中国古代文学史》 吕晴飞 《〈镜花缘〉为妇女大唱赞歌》(山东师大学报)章培恒/骆玉明 《中国文学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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