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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高铁漏水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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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高铁漏水问题研究论文

中国高速铁路安全摘要:通过对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稳定的“三大因素”(设备、制度、人员)相互关系的探讨,提出消除影响运输安全的不稳定因素,奠定支撑运输安全坚实基础的要求措施。在施工组织过程中,加强整体协调运转,明确结合部的分工和责任,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的持续稳定。关键词:铁路运输;安全稳定;因素;设备;施工;影响、影响运输安全的“三大因素”维持铁路运输生产所必备的先进技术设备、完善的规章制度和高素质的运营人员是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稳定的“三大因素”。铁路运输企业的设备、制度和人员情况在其安全生产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1)铁路设备对安全的影响。对行车设备的改造施工及故障处理,多数情况需停止信号联锁的使用,要在无联锁的情况下接发列车,操纵台无显示、信号停用、道岔失去联锁,从准备进路、交递凭证、引导接车到区间列车的掌握均由人工来完成,对接发列车安全影响较大。2000年全路发生的17起行车重大、大事故中,有7起(占41.2%)是在施工情况下发生的。设备临时故障是在作业人员无准备的情况下,信号及联锁设备发生变化,一般在水害、雷击、暴风雨雪等自然环境下及设备老化等时,易发生临时故障,对运输安全影响也较大。哈尔滨铁路局每年发生影响接发列车安全的设备故障约1200起。
(2)规章制度对安全的影响。规章制度有遗漏、不严密,与现场实际不符等均会影响运输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的原因主要是:①深入现场实际不够,未能随设备的变化及时修改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制度;②工务、电务部门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影响车务部门对《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的修订、补充和完善,以及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③没有针对设备的临时变化,及时制定作业办法和安全措施,使作业过程缺乏安全保障。
(3)作业人员对安全的影响。①作业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掌握或理解有误,影响作业安全;②作业人员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简化作业过程,影响作业安全;③作业人员应变能力差,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影响作业安全。1999年8月2日5:10,哈尔滨铁路局万乐站因3#道岔故障(1—3联动道岔光带和表示灯无显示),影响上行出站信号不能开放,使用路票发车,5:38 Y212次旅客列车进2道停车,值班员确认3#道岔是定位后,对故障的判定和处理不当,误认为1#道岔也是定位状态,5:40列车启动行至信号机前司机发现l#道岔是反位,停车构成未准备好进路发车的险性事故。
综上所述,在设备改造施工及临时故障等情况下,如果规章制度不完善,设备作业人员应变能力差,就会影响运输安全。因此,强化设备、制度、人员及其相互间的协调配合,是确保运输安全稳定的关键。2、强化“三大因素”的协调管理设备是基础、制度是保证、人员是关键,三者是相辅相承、紧密相联、互相制约的统一体;同时,三者只有在动态的变化中保持相对的协调和稳定,安全才有保证,忽视了三者的动态协调与统一,维持安全稳定的支撑就将倾斜。2.1强化施工管理,提高设备质量从运输安全的角度规范施工,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施工方案给定的时间进行施工;实施施工、验收质量责任追究,避免低标准的重复施工,尽可能减少施工次数;接收部门要严格执行日常维修、检查制度,及时处理潜在的设备隐患,减少设备故障率。在设备发生意外故障后,能在最短时间(查标定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使用。2.2跟踪设备变化,完善规章制度(1)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规章制度。随时掌握设备变化情况,以及现场设备的特点和性能,及时修订安全防范措施,修订有关规章制度。(2)完善施工与交接、培训制度。施工部门应有对车站技术管理人员(包括接收部门的工电维修部门)和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义务和责任,有跟踪、处理使用中发生意外问题的责任,限定最少跟踪时间;接收部门的维修人员要尽快掌握设备特点、性能和处理故障的能力。(3)严格培训上岗制度。(4)制定特殊情况下,接发列车作业标准。哈尔滨铁路局正在研究制定适合本局设备特点的《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作业标准》。2.3强化人员素质,执行作业标准(1)强化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知应会培训。制定各工种应知必会范围,定期学习、考核和举行技术比武,引进激励机制和岗位轮岗制度。(2)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增强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作业人员对规章的理解。(3)强化停电、施工、设备临时故障等情况下《接发列车作业标准》的学习,经常进行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实作演练,提高非正常情况下的应变处理能力。(4)施工中严格执行登记、消记制度,严格执行单一指挥的原则。把握好威胁运输安全的3个时候:施工开始的时候、施工完了进行调试的时候、设备临时故障的时候。(5)严格管理,造就一批训练有素,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化的职工队伍。3消除不稳定因素,奠定坚实安全.“三戒”:一戒推诿扯皮。避免各部门的本位主义,相互扯皮、责任不明易产生安全漏洞;二戒信息梗塞。从提报施工方案到施工的全过程,各系统间、系统内部各业务科室间,以及各工种间要强化信息的沟通与联系,避免不了解情况的盲目作业;三戒各自为战。施工中要考虑各系统间的协调配合,互为提供方便条件。“五强”:①强化施工方案的提报和审批。施工部门提报的施工项目、内容、影响范围、施工时间要准确无误;运输部门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科学,避免施工中发生意外事件。②强化总工程师室在施工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和权威性。③强化施工协调会的作用。所有与施工有关部门汇报的施工准备、配合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总工程师室负责督促检查落实,任一方未落实均不能施工。④强化车站对施工安全结合部的控制。根据车站设备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重点把握5个环节:影响范围、关键作业、关键岗位、作业程序、达到标准。⑤强化作业标准的执行。各系统要严格执行施工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施工中严把“七关”:①把住施工协调关。涉及多部门、多单位的施工,对结合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②把住请点关。严格落实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原则,能纳入“天窗”内的维修作业,一律在“天窗”内进行。③把住现场监控关。监控干部要重点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④把住施工试验和列车放行关。施工接近尾声时,施工现场和人员易出现忙乱现象,不完全具备开通条件时,坚决不放行列车。⑤把住施工中行车设备运用和控制关。严禁超范围施工,施工方案中没有涉及的行车设备,一律不准动,特别是不准提前动行车设备进行施工准备。⑥把住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作业关。严把施工中的“闭塞、进路、凭证”三关。⑦把住列车运行组织关。机务、车务部门要认真学习《施工方案》,按调度命令正确出示《运行揭示》,编制《施工明示图》;机车乘务员、运转车长要熟悉施工方案,认真抄录《运行揭示》。铁路是大联动机,须各工种协同作业。随着铁路新技术、新设备的大量采用,加强施工过程中设备、制度、人员之间的协调、配合,以及结合部的管理,必能达到自控、互控、他控,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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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论文摘要关键词这样写:中国高速铁路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围绕着中高速铁路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展开抒写

国内外高铁现状以及高铁特点简介1964年,日本建成世界上第一条高速铁路——东海道新干线,并以时速210km/h投入商业运营。由于修建高速铁路可以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高速铁路的辉煌业绩深受世人瞩目,法国也及时发展了独具特色的可能是目前唯一没有任何盈利色彩而享誉世界的法国产品TGA高速技术,并在1981年率先建成西欧第一条高速铁路。从此TGV一直牢牢占据高速轮轨的速度桂冠,目前的纪录是2007年创下的 公里/小时。欧洲有关部门做出的长远规划是到2015年,全欧高铁铁路总长达到3万公里,其中新建段9100公里,约占30%。 紧接日法之后,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都相继修建了高速铁路。并且德国研制独自的ICE(Intercity-Express)机车,美国研制了具有美国特色的Acela。从1972年以后,又相继出现了磁悬浮和摆式列车,而其中的摆式列车由于其性价比较高,有可能是一种在大规模成熟铁路网基础上完成提速的高速铁路技术。 我国的高速铁路研发及建设均起步较晚,但是我国高速铁路建设近几年的发展速度有目共睹,从2008年8月1日我国第一条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速铁路——京津城际铁路开通运营,到之后的武广高速铁路、郑西铁路等高速铁路的开工建设及投入运营,我国高铁建设一直得到国家大力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特别是在过去两年,我国多项高铁建设项目开工并建成投产,宁波~台州~温州、温州~福州、福州~厦门等客运专线相继建成通车,特别是世界上里程最长、时速350公里、全长公里的武广高速铁路开通运营,成为中国高速铁路的又一里程碑。 高速铁路在不长的时期内之所以能取得如此的发展势头,根本原因是基于轮轨系的高速技术充分发挥了既先进又实用的特点,特别是在中长距离的交通中的独特优势。实践表明,高速铁路已是当代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的象征。高速铁路虽然源于传统铁路,但借助于多项高新技术已全面突破常规铁路的概念,已形成一种能与既有路网兼容的新型交通系统。同时高铁还具有一些其他列车无法比拟的优点:(1)输送能力大:目前各国的高速铁路几乎都能满足最小行车间隔4分钟及其以下(日本可达3分钟)的要求。(2)速度快:法国、日本、德国、西班牙和意大利高速列车的最高运行时速分别达到了300公里、300公里、280公里、270公里和250公里。如果作进一步改善,运行时速可以达到350~400公里。(3)安全性好:高速铁路由于在全封闭环境中自动化运行,又有一系列完善的安全保障系统,所以其安全程度是任何交通工具无法比拟的。(4)受气候变化影响小,正确率高:高速铁路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可以全天候运营,除非发生地震。由于高速铁路系统设备的可靠性和较高的运输组织水平,可以做到旅客列车极高的正点率。(5)方便快捷:高速铁路一般每4分钟发出一列车,日本在旅客高峰时每3分半钟发出一列客车,旅客基本上可以做到随到随走,不需要候车。(6)能源消耗低:如果以“人/公里”单位能耗来进行比较的话。高速铁路为1,则小轿车为5,大客车为2,飞机为7。(7)环境影响好(8)经济效益好:高速铁路投入运行以来,倍受旅客青睐,其经济效益也十分可观。日本东海道新干线开通后仅7年就收回了全部建设资金,自1985年以后,每年纯利润达2000亿日元。德国ICE城市间高速列车每年纯利润达亿马克。法国TGV年纯利润达亿法郎。

偷税漏税问题研究论文

市场经济运作的结果,使国家靠税收调节整个国家机器的运作。而一但偷税漏税形成气候,国家的财政支出计划和民众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也就谈不上社会的福利,整体社会也得不到进步。偷税漏税是贫富不均的直接导火索。有些税务工作人员该收不收吃回扣,不按标准收拿好处。授礼者和收礼者皆富,国家和百姓欠收。第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和记帐凭证。所谓伪造帐簿、记帐凭证,是指行为人为了偷税,平时没有按照税法设置帐簿,为了应付税务检查而编造出假凭证、假帐簿、无中生有、欺他人;所谓 “变造”帐簿和记帐凭证,即把已有的真实帐簿和凭证进行篡改、合并或删除,以此充彼,以少充多或以多充少,或者帐外设帐、帐外经营、真假并存,从而使人对其经营数额和应税项目产生误解,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以此使税务人员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第二,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行为人通过此举以图减少应税数额,达到偷税目的。主要方法有,(1)明销暗记;(2)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3)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4)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5)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帐,等等。此外,多行开户,同时使用,而只向税务工作人员提供其中的一个,也是行为人隐瞒收人的常用方法。第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如实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纳税资料。行为人往往通过对生产规模、盈亏情况、收入状况等内容作虚假申报,来达到偷税目的。行为人有时虚报一项,有时虚报数项。伪造、变造帐簿、记帐凭证,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偷税方式。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一般是不建帐或不按要求建帐,使税务人员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如某个体商店业主将收支情况记到自制的纸本上,采用一些只有自己才明白的数字和文字符号,经多次检查督促,仍以“没文化”、“不认字”等理由拒不建帐,其实是借机偷税;国营、集体企业也往往采取伪造、变造帐簿的方式偷税。企业必须建帐,因此在这一点上企业多采用少造帐簿的方式偷税。如某集体企业是个生产火柴的厂家,该企业负责人为了少缴税款,在帐簿上“作文章”,重计材料人库、重列成本、多提乱提费用、少提折旧等,偷漏所得税、增值税。对职工个人采用工资之外多支利息的方式偷漏个人收入调节税、通过上述手段,使帐面收入与实际收入、帐面支出与实际支出之间出现巨大落差,结果少缴各种税款达50多万元。2、私设“小金库”,建立帐外帐。纳税人建置真假两本帐,真帐自已实用,却把假帐当作真帐交给税务人员检查,作为纳税依据。他们有的是盈利企业,即在假帐上人为制造"亏损",有的将大宗经营额计到真帐上面,而将小宗经营额记人假帐,造成经营状况不佳的假象,从而少缴税款。

1、偷税漏税严重干扰了改革开放方针和税收改革法令的贯彻执行,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2、偷税漏税破坏了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3、 造成国民收入分 配不公平,打击了靠勤劳致富的群众的生产积极性;4、腐蚀了一部分干部职工,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 气;有害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 文 明 建设。补充: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如为了少缴纳或不缴纳应纳税款。有意少报、瞒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有意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应税所得额;转移财产、收入和利润;伪造、涂改、销毁帐册票据或记账凭证等。偷税损害了国家利益,触犯了国家法律,情节严重的构成偷税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对构成偷税罪的要依法惩处。

(2)对高收入调节乏力,税收流失严重。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分项纳税情况为:工薪所得比重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比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比重,劳务报酬所得比重,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比重,其他所得比重,偶然所得比重,来自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2001年工薪所得比重上升到50%左右,而上海、北京、厦门等地却高达60%以上。从以上情况看,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工薪所得,工薪所得主要来源于企业账面工资、奖金。对工资外的奖金,福利补贴等征税很难;另外,对较难掌握收入来源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等高收入项目征税很少,调节力度不够,使得有些高收入所得并没有真正进入征税范围。长期以来,对高收入者征税是件很难的事,据广东省统计,2001年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亿元,其中来自高收入者的税款仅占,偷漏税现象相当普遍。2成因分析以上情况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潜力远远没有发挥,影响所得税作用发挥的原因,并不完全在于制度本身,但是从制度上分析其原因,是完全必要的。(1)分类所得税制存在缺陷。分类所得税制是指同一个纳税人的各类所得或各部分所得,如薪金、股息或营业利润的每一类都要按照单独的税率计算纳税。这种模式便于实行源头扣税,具有计征简便,征收成本低的优点。当大多数人的收入方式都比较单一且收入水平较低时,宜于采用这种模式,但当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且收入逐步上升时,采用分类所得税就难以控制税源,也难以衡量不同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就是采用这种模式,共分11个项目征收,税率从5%~45%不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其缺陷越来越明显:1)对不同来源的收入采用按月或按次计征,年终不汇总的方式,无法全面衡量不同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收入来源分散但综合收入高的人,可能比收入来源集中且总收入不高的人缴纳更少的税,难以对真正的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调节。2按月或按次计征,年终不汇总的规定,容易引发避税行为,纳税人只要将本为一次收取的收入分散,化整为零,便能可“合法”地少交或不交税。(2)费用扣除规定脱离实际。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净所得减去固定的费用扣除后纳税。关于费用扣除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应分为两部分:第一是为取得收入所必须支付的费用,以体现所得税是对所得课税这一特征;第二是基本生活需要的部分,这一部分应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情况分别对待。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实行综合扣除方式,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方法,这种扣除方式对纳税人的各种负担考虑不够周全,特别是定额扣除。在现行税制下,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月扣除标准是800元,这一标准明显偏低。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在1994-2000年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了,按这一指数计算,2000年的必要费用扣除应为800×(1+)=元。结果表明,物价变动使一部分低收入者进入了纳税人的行列,大量低收入者进入纳税人行列,既违背了公平原则,又降低了税收效率,增加征管成本。

明星偷税漏税层出不穷。2018年某着名女星因巨额逃税案被处以亿人民币的罚款。亿罚款额创下了明星因偷税漏税所受处罚的最高纪录。这一事件使中国演艺界明星逃税情况又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明星是中国的高收入群体,其通过各种形式逃避国家税收,在娱乐圈数见不鲜。明星偷税漏税会造成哪些危害?我国税制存在哪些问题,会导致明星偷税漏税行为屡禁屡犯?如何通过个税税制规避这一问题,使偷税漏税者无计可施?因此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明星;偷税漏税;税制      1、明星偷税漏税的危害      、侵蚀国家税收      偷税漏税最显着、最直接的后果是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和应上缴国库金额的流失,这必然会导致国家的财政支出计划和民众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危害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国家征税的本意是调节经济、造福百姓,正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任何偷税漏税行为不仅直接导致国家财政收入来源的减少,而且间接影响公民对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的福利享受。      相比于工薪阶层,影视明星歌星等属于高收入群体,高收入导致高税款,那些通过各种手段逃避公司或个人应当交纳的所得税的行为直接侵蚀国家财政税收收入。      、导致税收不公      明星作为高收入人群和公众人物,偷税漏税行为屡有发生,而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却遵纪守法按月纳税。网易研究局曾出具一份调查结果,结果显示自2005年以来,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中坚力量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工薪族,他们是个税的主力军,贡献了中国大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此外,按照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特聘院长甘犁乐观估计,至多有亿居民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换言之,中国仅有不到两成的人口才是实至名归的纳税人。更为严峻的是,由于税制缺陷,非工薪高收入群体很难被税务监控征税,因此可以大胆地偷税、漏税、逃税。辛勤劳动的工薪阶层老老实实缴税,而拿着天价报酬的明星却以各种途径渠道逃税,这显然导致极其严重的税负不公。然而上述种种问题对于素有“万税国”之称的美国而言,显然没有任何生存土壤。因为美国人对于税收的态度,正如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言,“在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是确定的,除了死亡和税收。”      个税的目的在于调节收入分配,意义在于高收入者多缴税、中低收入者少缴税甚至不交税。在普通人拿着五六千元工资仍然依法纳税的情况下,明星拿着天价片酬却偷税漏税,这不仅使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无法发挥,更是一种极端严重的税负不公平,特别是在我国实行累进制税率的情况下,更是严重影响到税收作为社会再次分配调节工具的实现。      、破坏税收秩序      逃税必然造成政府收入的流失,为了弥补损失,确保财政收入的充裕性和完成既定的财政目标,政府会通过提高税率和开辟新税源,拓宽税基等方式出台新的征税措施。这必然会加重纳税人的纳税负担,逃税者偷税漏税金额越大诚实纳税者的纳税负担越重,恶性循环不断造成了税负不公,更加打击了靠勤劳致富的诚实纳税者的积极性。税收的职能之一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偷税漏税行为破坏税收秩序,使税收职能无法正常发挥。      2、我国税制存在的问题      、纳税意识薄弱      纳税意识是指公民在了解税收作用时产生的纳税意愿。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开征以来,公民的纳税意识一直没有提高。我国个税目前纳税方式主要有两种:代扣代缴和主动申报。代扣代缴占多数,只有强制要求时才会向税务局主动申报,有些甚至想尽办法避税逃税。纳税意识低下往往会导致纳税人采取各种手段尽可能的逃避纳税义务。导致纳税意识薄弱主要原因有历史原因和权利义务不对等两个方面。在过去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封建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对老百姓横征暴敛,百姓生活苦不堪言,“苛捐杂税猛于虎”这种传统文化滋生“税收是可恶的”错误观念。现如今,我国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人需要知道他们所缴的税用哪去了、花在什么地方,即老百姓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果国家政府工作者能够及时公布税款的用途并接受群众监督,百姓就会更加深刻地理解税收用之于民的真正含义,才会积极主动纳税。相反,如果纳税人对自己所纳税款的用途和去向毫不知情,就会削弱其主动纳税的意愿,降低其积极性和主动性。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消极纳税,甚至逃税和抗税。      、税收制度不健全      据了解,我国明星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四种渠道: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取得固定工资薪金收入或公司为了激励员工给予的股权激励、接拍杂志广告等取得劳务费、近几年热门的房地产投资等方式取得的投资理财收入、成立独立的工作室收入。虽然明星收入渠道多样,但并不影响其缴税,我国税收针对不同的收入类型都有不同的征收条款。在中国劳动者收入中,明星的收入一直遥遥领先,特别是当红歌星、影星。2019年《福布斯》全球明星收入排行榜中,成龙以近4亿元人民币的收入成为唯一上榜的中国明星。明星因为高收入在税收七级累进税率中,适用的是第七级,也是顶级。据业内人士介绍,明星为了逃避税收,会费尽心思想出各种方法,如成立独立的工作室,精选注册地等。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星取得的劳务报酬以个人身份缴纳的劳务报酬类别所得税额是最高的。如果明星成立独立工作室或公司等形式,缴税可以按照个体户或公司的个人所得税身份缴纳,取得的报酬与工资薪金合并征收,实行累进税率缴税,大大降低所缴税额,这种形式在近年来成为一种风潮。      除了税收法律制度不健全给纳税者提供了偷税漏税机会,税收征收手段落后、管理监督不到位、信息传递不及时、奖惩不合理,这些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偷税漏税行为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在存在合理避税的方式下,依然有很多明星选择偷税漏税了。      、社会监督不足      税收监督是税务部门在日常征管工作中,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进行的监察和督促。社会监督是指由国家机关以外的广大媒体、网络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主要有以媒体为导向的舆论监督、电台报纸等网络监督和个人自发的群众监督。这种监督的特点是非国家权力性和非法律强制性,国家的民主化水平和人员的法律意识、民主观念、道德水平以及社会舆论对监督作用能否很好发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目前社会监督意识尚未成熟,广大媒体、普通群众甚至趋向于盲目追星,没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税收犯罪的遏制作用。全民的协税意识薄弱,没有真正意识到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是维护税收公平的重要手段,也没有意识到偷税漏税是件非常不光彩的行为。      3、对策      、提高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提高纳税意识不仅仅是针对公民,社会全体都应该提高纳税意识,形成自觉依法纳税良好的税收环境。国家要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加大宣传。首先,宣传要目标明确。税法宣传要从提高纳税意识为目的出发,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的不同心理,结合依法纳税光鲜的正面形象和违法逃税处以法律制裁的实例,进行宣传教育。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意,宣传自觉纳税最光荣、偷税漏税最可耻的社会荣辱观,使自觉依法纳税不仅仅是经济行为,而且上升成为文化、道德观念。税法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比如网络、电台等。其次,政府部门要做好奖惩分明,奖励模范纳税户、惩罚违法纳税人。最后,提高纳税意识要从小抓起,在学校开设纳税知识的宣传教育课程,从小形成“依法纳税人人有责、主动纳税最光荣”的纳税意识。      、建立健全现代化税收征管制度、加强税务监查与处罚力度      完整的税收征管法制是保证税收征管有法可依的前提。因此,应把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作为治理偷税漏税的基础工作。税收征管的健全包括申报纳税、立案稽查、违规处理、保护纳税人权利等。税务部门的权威性是税收工作强制性的保障,税法执行的权威性是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保证。税务部门要明确征税强制性原则,努力排除各种干扰执法的障碍和阻力,银行、海关、工商等部门有义务配合税收执法行为。对依法纳税人要维护其合法权益,对违法逃税者必须强制处理。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处以重罚,导致违法犯罪成本低,越来越多的逃税者报以侥幸心理钻法律漏洞,这是逃税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应该加大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对纳税人偷税、漏税、逃税的处罚措施,严正执法,绝不心慈手软。加大偷税漏税的机会成本,从而减少偷漏税行为的发生。      、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信用机制      仅仅依靠国家和政府依靠法律手段监督和治理偷税漏税行为是不够的,在当今信息化时代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优势。由于我国有“明哲保身”的传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会给偷税漏税者提供各种空挡。因此,当崔永元曝出逃税行为时,一度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一方面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打击了违法逃税行为;另一方面也为群众“如何做好监督者”提供了模范示例。建立举报奖惩机制,对举报有功者重奖,对偷漏逃税者重罚,让偷税漏税者无处可逃、无计可施。加强社会监督的同时建立纳税信用机制,与银行、支付宝等平台合作,加强银税互动。类似于银行贷款,把依法纳税与个人征信结合,将偷漏逃税行为写入个人征信违法记录,促使每个人都能依法纳税,杜绝偷税漏税行为,建立良好的信用机制,让偷逃税者处于“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境地。

日本枯山水研究论文

枯山水是日本为适应日本地理条件而建造的缩微式园林景观,现多见于小巧、静谧、深邃的禅宗寺院。无高山,丘陵,无河、湖、泊、溪的地理限制,使日本在园林艺术设计上探索精巧,细致,注重景观形式的象征和心理的感受,枯山水用石块象征山峦,用白沙象征湖海,用线条表示水纹,如一副留白的山水画卷。在其特有的环境气氛中,因其无水而喻水,因无山无水而得名。

7世纪,中国隋文帝曾经赠送过日本天皇一盆景(无法考据),这副盆景对日本的园林艺术未必有着正真的历史意义,但凑巧成为了一个象征。日本写意庭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盆景式园林,他的集中代表就是枯山水。

日本僧人荣西是最早入宋求取禅法的高僧,1192年回国后弘扬禅宗教义,寺院园林接受禅宗思想侵润而形成禅宗风格的园林—禅宗园林,为反映禅宗修行者所追求的苦行及自律精神,日本园林开始摈弃以往的池泉庭园,而是使用一些如常绿树、苔藓、沙、砾石等静止不变的元素,营造枯山水庭园,园内几乎不使用任何开花植物,以期达到自我修行的目的;禅宗园林风格的成熟期则是在"书院造庭园”出现以后,庭园面积压缩,由早先的"园"转化为"庭"。

最严格意义的枯山水就是京都府龙安寺方丈楠庭(传1450年)和大仙院方丈北庭和东庭(约1509年)。此外还有退藏庭、灵运院书院等的庭院。他们都是些闲庭小院,面积不大,却要在“方寸之地幻出千岩万壑",方法就是写意、就是象征。象征就是调动观赏者的想象力,也就是观赏者的哲学、文学、艺术修养。

枯山水庭园是源于日 本 本 土的缩 微式园林景观,多见于小巧、静谧、深邃的禅 宗寺院。在其特有的环境气氛中,细细耙制的白砂石铺地、叠放有致的几尊石组,就能对人的心境产生神奇的力量。它同音乐、绘画、文学一样,可表达深沉的哲理,而其中的许多理念便来自禅 宗 道 义,这也与古代大 陆 文化的传入息息相关。历史上真正的枯山水庭园起源于镰 仓时代,但在室 町 时代达到了极至。日 本室 町时期的朝 廷 贵 族、禅 宗 僧 侣是当时社会上 层人物,贵 族们在自己的居住地里为享乐 造 起庭院,禅 宗 僧 侣 们为建造修身的场所造起了庭园,开 始通过置于空地的石块来表达山岛之意 象。这一时期诞 生的著名的京 都 龙 安 寺 庭 园则是枯山水庭园的代表之作。早在平 安时代的造园专著《作庭记》中写到:“在没有池子、没有用水的地方安置石子、白砂造成枯山水。枯山水庭园以石头、白砂、苔藓为主要材料。这个就是它的特点。且用白砂和形状各异、大小不等的石头来组合大自然。所谓枯山水就是用石头、石子造成偏僻的山庄、缓慢起伏的山 峦,或造成山中 村 落等形象。”其中,所提及到的枯山水庭园并非现在通常所指的那种以砂代水,以石 代 岛的枯山水,而仅仅指无水之庭。不过那时的“枯山水”可以说具备了后世枯山水的雏 形。

枯山水,也称为唐山水、乾山水,修松为林,树石为山,平砂成海,犁砂成波,可理解为无池无水的庭园。它不仅是一种造园手段,更代表“物哀”、“空寂”、“幽玄”的审美意识。枯山水讲究“自悟自修”、“无念为宗”的禅宗思想在镰仓时代传到日本,枯山水的石、沙、砾、青苔、型篱、都给人一种静寂的力量。僧侣藉此感悟自我,实现心灵上的修行;作为岛国的日本对大海十分崇敬,但古时京都缺水,所以寓海于石、砂,赋予无生命之物以生命的枯山水,用以满足精神上的寄托。枯山水是日本脱胎于中国园林的延伸,很大程度上是贯穿着日本“朝花夕落”以及对于“岛屿生存忧患”的意识,充满了对生命早逝的悲哀,以及大和民族对“死寂”的世界观,是“一花一世界”的抽象理念的寺庙园林。 白砂的曲线可以代表大川、海洋,甚至云雾。

越南日本战争问题研究论文

摘要: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及中国人民造成了极大损害。考虑到中日人民友好关系,中方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宣布放弃中国政府的损害赔偿,但并未声明也放弃受害人民的损害赔偿,中国受害人民向日本政府提出损害赔偿是完全正当的要求。日本法院不应剥夺中国受害人民向日本政府求偿的权利。 关键词:侵华战争;战争赔偿;政府赔偿;民间赔偿;国家赔偿法 1999年9月22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侵华战争的中国受害人提起的索赔诉讼首次作出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这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尽管日本司法部门对其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理由”作了详尽的阐释,但从国际法的角度看,其所谓“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本文将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如下: 一、侵华战争的性质和战争损害赔偿的范围 日本法院一方面对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给中国人民造成的极大的损害这一历史事实及原告受到的悲惨遭遇予以承认:另一方面却认为战争导致的个人损害应通过国家间的和平条约及其他外交途径解决,甚至说和平条约缔结后受害人提起诉讼会扰乱和平条约确立的友好关系。为了避免两国回到战争状态,否定个人的诉讼权利是合乎情理的①。以上由东京司法部门作出的判决书中的理由表面上看似乎有一定道理,但是从国际法的角度仔细分析,其理由是明显站不住脚的,驳回中国受害人的个人诉讼请求是滥用法律,显失公允的。日本政府发动这场反人道的侵略战争行为的性质早有定论,就连在上述的驳回中国受害人诉讼的判决书中也不得不承认“日本对中国人民的这场战争是毫无辩解理由的,只能是基于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意图的侵略行为而己。”② 一国违反国际法对他国进行侵略,违反战争法对他国施行反人道暴行,必须承担国家责任,这早己为国际法和国际惯例所确认。现代国际法规定,实施侵略战争的国家承担国家责任主要形式有惩罚战争罪犯、限制国家主权、赔偿、道歉等。对于战争罪犯除了按国际法予以严惩外,其所属的发动侵略的国家还应当对受害国及受害国民给予战争赔偿。战争赔偿的范围包括两部分:其一是对国家主权、军队、国有财产、历史文物等所受损害的赔偿,即政府赔偿;其二是对受害国国民在战争期间因遭到敌军不分皂白地屠杀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即民间赔偿。战争赔偿的范围划分为政府赔偿和民间赔偿两个部分,这是国际法确定无疑的准则。作为发动侵略战争的国家不仅要对受害国政府给予赔偿,还应对受害国国民给予赔偿。 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政府在发表的联合声明中规定:“日本政府对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中国国家领导人对于《中日联合声明》中关于中国政府放弃战争赔偿问题的声明曾作过深入的解释和阐述。1992年原国务院副总理吴学谦公开表示:民间赔偿和政府赔偿不是一回事,遭受战争创伤的中国人民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他们的索赔要求是完全正当的。1995年3月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再一次明确了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中日联合声明》并没有放弃中国人民以个人名义行使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的权利。”③因此,所谓放弃战争赔偿是指中国政府放弃战争赔偿,并不包括中国民间受害个人对日本政府侵华暴行造成损害的求偿权。总之,中国政府己明确解释了放弃战争赔偿的范围不包括民间受害个人的损害赔偿部分。 二、解决民间战争赔偿的法律途径 如上所述,日本对中国的战争赔偿范围包括两部分,即政府的损害赔偿和民间的损害赔偿。《中日联合声明》中,中方承诺的仅仅是“中国政府放弃战争赔偿”,显然并不包括放弃民间的损害赔偿。作为受害的中国民间个人有向日本政府求偿的权利。然而,民间索偿途径与国家索偿途径是不同的。作为国际法主要主体的国家向他国求偿,可以通过政治外交途径,如求偿国可以与被求偿国进行国家间的谈判、协商,可以有第三国的斡旋、调停,可以进行国际调查、调解,也可以通过法律方法来解决问题,如进行国际仲裁或诉讼至国际法院。但是民间个人为求得因战争而导致的损害赔偿所采用的索偿途径不同于国家,这主要是因为民间个人不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国际法院只受理政府之间的争端,而无权受理一方为政府另一方为个人的诉讼。民间受害人的求偿只能向被请求国法院提起诉讼,依照被请求国国内法即国家赔偿法进行处理。 法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民间受害人向被请求国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该国的民事法律规范而不是国家赔偿法。其实,起诉所适用的法律是日本的民事法规还是国家赔偿法,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明确的具体的被告,且被告的侵权行为不是出自政府授权(即公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只能基于管辖国的民事法规来追究被告的民事赔偿责任。但中国民间个人的起诉对象不是自然人或企业法人,而是日本政府的授权行为,且日本国已经设立了国家赔偿制度,原告就应该以日本的国家赔偿法为依据,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解决为妥。 国家的国家赔偿法或行政诉讼法从本质上说没有理由剥替因其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而造成外国国民损害所引起的起诉权的。被请求国对外国受害国民根据其国家赔偿法提起的诉讼,按国际惯例,应以国民待遇原则来处理。----希望能帮助到你 千万别忘记点击采纳答案和顶一下哦-----

天下久分必合,久合必分

帮你写是不可能的,给点资料你看看好了。 美国大兵眼中的越战 收音机里有广告说,如果你想学飞直升机的话,参加陆军的直升机飞行员培训队。十七岁就取得私人飞机驾驶执照的罗伯特·梅森,想都没想就报了名。 从二战到越战幸存的11个普通美国老兵,希望通过本书让中国人知道他们在战争中的内心感受。直升机驾驶员梅森参加了美国政府发动的越南战争后说:“没有人,或者任何事实能够说服我我们在越南干的事情是正确的。我感到羞愧……” 收音机里有广告说,如果你想学飞直升机的话,参加陆军的直升机飞行员培训队。十七岁就取得私人飞机驾驶执照的罗伯特·梅森,想都没想就报了名。他终于成了一名出色的直升机驾驶员,但没想到他的飞行生涯都是在地球的另一面的上空度过的。 他在越南的上空执行了一千多次飞行任务,凭着精湛的飞行技术,在枪林弹雨中活了下来。他的越南战争回忆录《怯鹰》,成为美国持续二十年的畅销书。提起他的名字,几乎家喻户晓。 2005年3月,我们一家三口专程从麻省飞到佛罗里达,访问了梅森和妻子贝森丝。 “我不知道……” “我去越南之前,根本不知道越南的历史。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按照日内瓦协议,1956年应该在越南举行民主选举,却被美国撤销了,因为当时胡志明十分得人心。我更不知道,我们美国政府支持的是一个腐败的政府。我只知道一个事实,我想飞。世界上我惟一想要飞的是直升机。”梅森说。 1965年,美军经过两年的试验和准备,组建了陆军的“第一空骑师”,主要由步兵组成,配有两个营的直升机。梅森被分配到第一空骑师229进攻直升机营的B连。梅森吻别了一岁的儿子和靓妻,乘上载着直升机的航空母舰,向越南驶去。 梅森坐进了他即将驾驶的“惠义”直升机,细细察看,他发现驾驶员座位周围加了装甲保护!哎呀……21岁的小伙子慌了:“我从小就梦想开着直升机去救洪水中的遇难者,搭救漂亮的姑娘,或者悬在树尖上摘苹果。但从来没有想到,有人会向我开枪!”“惠义”直升机上只配有两名机枪手,不像武装直升机,驾驶员没有机枪,无法还击。 “他们中谁是越共呢” 在岘港以南的归仁和波莱古之间的平溪村以北,美军将建立营地,第一空骑师要扎在这里,把“越共”清除出去。整个营区还在建设中,包括建直升机机场。这天午饭后,梅森负责指挥几百名越南民工清理出平地来。排长对他说:“你的任务主要是防止他们捣鬼。”美军已经发现好几次,地面上插了一些削好的树枝,都正好指向他们的迫击炮和机关枪的位置。显然,民工里有“越共”。 工头过来和梅森打了招呼。梅森见一群青少年围在一起,遥望着营地,指指划划。他问工头:“那些人在干什么?”工头转过头去,用严厉的声音说了什么,这群人散了。 梅森想,“他们是越共吗?这工头是越共吗?”迄今为止,他只听说过“越共”而已。谁是兵?谁是民?谁是敌,谁是友?梅森首次遇到了美国兵在越南十二年都搞不清的问题。梅森说:“当东方人的脑袋碰到这么坚固的障碍,他们会用智慧或柔道的方法来穿透障碍。” “总是像有人通知了‘查理’” 那一阵,战斗越来越频繁。敌人在各处着陆点的火力越来越强。大家谁也弄不清为什么“越共”总是了解美军的部署,知道他们要飞向哪一个着陆点。这一带有一千多个直升机可以着陆的停机点,但是不论美军选择哪个点,总是像有人通知了“查理”。 梅森记得老飞行员纳德对他讲的一件事:那天纳德和大家一起飞进去,他旁边的武装直升机报告说,看见着陆点上有一根铁丝或绳子,一直拉着穿过整个着陆点。武装直升机向着陆点的中心发射了一枚火箭,打断了铁丝。突然,一根巨大的桩子,有一棵树那么高,像一支巨大的箭从着陆点的这头射到那头。呼……简直不敢相信! 美军虽然在军事技术上占优势,但因为人数有限,占领不了土地。往往是占领了阵地,交给南越伪军守着,不久,南越伪军就把阵地丢了。在这种情况下,美军的战术是打消耗战,以打击和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为主。 “双料的失败者” 转眼之间,梅森就快服满一年的兵役,就该回家了。梅森对我说,这时,他变得更加烦躁不安。我觉得不解,要回家了,应该放松了嘛。他摇摇头说,他觉得被打死的可能性更大了。梅森经常在噩梦中惊醒。不飞的时候,他变得愁眉不展,甚至乖僻。梅森终于活着拿到了回国的命令。 梅森成了一名美军直升机教导员。而夜间成了他的地狱,最终发展成晕眩和幻觉。梅森被迫告别心爱的蓝天,回到大学,学习摄影。看到学生们反对越战的示威,梅森觉得自己是个双料的失败者:“现在我才知道去了越南是多么的愚蠢。” 越战十二年后,梅森开始写作。没钱了,贝森丝送报纸,给别人打扫卫生,最后梅森也送报纸了。梅森经常无故发怒烦躁。他说:“你知道走投无路的人干什么吗?我告诉你,1981年1月我因走私大麻被判了五年徒刑。” 梅森的越南回忆录《怯鹰》出版了。他星期三上了电视节目,星期五就进了联邦监狱。入狱之前,贝森丝问他,你想对公众说什么?梅森说:“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是犯罪的,但我冒了这个险。我觉得就像在越南执行任务一样,我知道这是件坏事,但我坚持做到底了。”

日本政府防疫问题研究论文

第1点日本也开始了学习中国的这种防御的措施,第2点也开始了集中的隔离,让大家能够配合,第三呢也采取了疫苗的这种接种,让他们都能够平安度过这个周期

因为日本人在疫情面前还会聚会,他们在出门的时候不戴口罩,更不会把疫情放在心上。

从这个现象就可以看得出来,日本现在的疫情还是非常严重的,而且日本的医疗水平也不是很发达,所以才会出现资源紧张的情况。

日本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再创新高,为什么日本的疫情一直控制不住呢?日本其实很多地方都将新冠肺炎当做普通的疾病,对他们来说,新冠肺炎可能就是像一场普通的感冒甚至流感一样,就算是感染了,很多人过了一段时间就会自行恢复,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根本就不害怕这个传染病,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新冠肺炎一直控制不了的主要原因吧,但其实新冠肺炎是一种非常可怕的传染病,一旦感染的话很有可能会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尤其是那些有基础疾病的老人和抵抗力较弱的孩子。

日本此次的新冠肺炎来势非常凶猛,而且很有可能会使更多的人传染,但是日本政府根本不把这种传染病当做一回事,很可能他们想要像其他的国家一样选择躺平,但如果想要达到群体免疫的话,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日本当地感染的人数简直让人无法想象,其实相比于中国来说我们是非常重视这个传染病的,一旦哪个地方发现有感染的,会第一时间将这些人隔离管控起来,而且还会采取居家隔离的措施,只有实现了社会面清零之后,当地才会彻底解封。

日本专家表示此次新冠肺炎感染的状况是之前前所未有的,也就是说这一次他们的新冠肺炎来势非常的凶猛,而且很有可能每一个人都会被感染,这对于他们来说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而且还有很多重要人物也被感染了,希望当地能够重视这个新冠肺炎,如果一旦所有人都感染的话后果是很严重的,但是面对此次疫情急速扩散的状况,日本政府表示不会再次采取任何防御措施,而是要尽一切可能确保医疗系统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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