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着朝阳醒来的每一天,都是迎着希望在前行,很多让人感动的文章,无论我们什么时候读,都总是可以找到内心柔软的地方,动情的掉下眼泪。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情感动人的文章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作者:别来无恙M
在不懂爱的年纪遇见了爱是一生中最美好的遗憾-题记
看惯了身边的分分合合也还是没有了爱与被爱的感觉。这些年,我遇到过喜欢我的还有我喜欢的。被人喜欢是一种感动,喜欢人是一种幸福。无数个夜里都会想起当年的那个他。虽然没有在一起,但我还是感谢他。在操场跑步的时候摔破了腿,他跑了很远的路给我拿药,一句心疼死了让我感动。突如其来的表白把我弄得不知所措,他一次次的表白我一次次的拒绝,逃避着也不再联系着。他买的零食水果我都没有吃,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来学校找我,没有说话但我知道他的意思。每次他远远的看着我想靠近的样子让我不知道该怎样做才会让彼此都不会受到伤害。他不是第一个追我的人,但他却是唯一一个让我想要感谢的人。但是我也知道,感动并不是爱,多么可悲。
我喜欢的那个他有着小虎牙,有着干净的脸庞。记忆中的他是很爱笑的。因为很多原因我们没有在一起,最后莫名其妙的当了我的兄弟。或许对我们来说,朋友比恋人更会长久吧。喜欢他还是想要忘了他,多么伤悲。没有在合适的年级里遇到同时喜欢的,可能也只是一个遗憾吧。朋友对我说,怎么这么长时间还不愿意找个男朋友呢,老是对比怎么能好好相处呢。我笑笑说,我在等的那个人,有着和他一样的爱笑的模样。只会对我一个人好,最好是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他不会是任何人的代替。我想要的,是一起走到白头的爱情。不过那个他还没有来,我也没有遇到。不过我还是愿意等待。因为如果真的爱,那所有的条件都不再是条件了。以前辜负了爱,以后我不想再辜负爱了。
匆匆走过,只是过客罢了。在回忆的深处偶尔想起,如今想起来却是再也没有了无奈,有的只是遗憾。始终坚持着,在爱的世界里宁缺毋滥。
作者:别逃
有一种情,叫做爱情,留在心底默默回忆。
有一种情,叫做友情,陪在脑海久久守候。
——题记
夏天,是一个雨季,也是一个告别的季节,而哪些离别的痕迹,被不知是雨还是流的泪洗了干净。
2016的午夏,十六七岁的我们聚在一起,作一次暂时的告别,也有永远的告别。分别在即,心有不舍,但我知道,现在的我只有祝福,祝福以后彼此都很好,祝福以后还能够再次相见,只是希望那份爱情,哪些友谊,不会因为这一次的分别而真的分别。
坐在树旁,风吹过,落叶与我的好心情一起凋零。
我记忆里的那份爱情,来的毫无预兆,见到她的时候,可能就是一见钟情。以后,和往常一样,只是她的身边多了一个人的模样,陪她笑,陪她哭,陪她逃课,陪她疯狂。我小心的爱,沉默的爱,眨眼就已经过了730天。哪些回忆,在夜晚被傻傻的记录在一页页洁白的纸张。两年了,已经写完了三本,却依然写不够,写她已经成为我的习惯,爱她也成为我的习惯,烙进骨头,刻进心里。可有一天,她走了,走在了我的前面,也将我的心一起偷走了,去寻找属于她的结局。
往事,在我的脑海里流动,不断重复播放过去的片段,似平静的心海总有波浪起伏。
翻书的时候,一片树叶悄然滑落。我弯腰,站起,发觉这是分别时同桌送给我的,背面写着 珍重朋友,不知道当初是否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只是现在,树叶背上涌满滴滴泪滴。想起,心中有一股深深的感动,久久不散。不知现在,他可安好,是否也会在月夜下默默的想起我,是否也会感动的流下珍珠般的眼泪。如今,哪些岁月浅过的心坎淡淡伤痕时,虽然留下了无奈、遗憾、沮丧,但在这斑斑点点的记忆深处,仍然留下了属于友谊的温暖和感动。
这些年来,他们走了,身边又出现了一群人,和他们玩笑,和他们生活,一起分享生活的悲伤和感动。曾经的爱情,曾经的朋友,已经好长时间不联系了,也联系不上了,哪些留的电话,留的地址,已经找不回熟悉的记忆,唯有那几本一直写的习惯,陪在身边。过去的点点滴滴,磕磕绊绊,一幕幕若隐若现,如水般倾泻。忽然,想起了曾经与我相识的人,眼泪触及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记得那年夏天,午夜的车声渐渐稀疏的远去,划过我疲惫的耳际,细数得到和失去的一切,发现心还是隐隐约约的伤痛。
或许,过去那份爱情,哪些友谊,是我人生旅途的一份风景,相反,我也是他们人生路上的一份风景。他们走了,我的身边还是会出现一些人,像从前的我们。他们的身边也会出现一些人,陪他们生活。
流逝的日子如一片片凋零的枯叶和花瓣,渐去渐远的是青春的纯情和浪漫。
一份沧桑早已爬上我的脸,疲惫的身体像揉皱的纸被再次展开,一种难以言说的惬意由心头滋生,向全身扩散……
再见,少年!
再见,曾经的自己。
再见,少年,再相见!
作者:平平仄仄
窗外的落叶飘浮,拂动了我的心 微风冷凉 ,凉了我的指,思绪旋转/转动了我的眼,而我望月亮,月亮的缺勾起了我的心弦。我想到:晨曦的美好是初遇时的喜悦,艳阳的高照,见证了美丽的玩闹,余光中的晚霞一定是夕阳离别的不舍。夜晚日光借射在月亮照下孤寂的影子是对路上行人的陪伴,而月光的余日温度应该是给夜半人驱寒用的吧!可人的记忆在脑海里没有月光,没有眼睛却时时逼上人头,放映脑海,有目的的寻思,出现某个人,使思维在行走,心灵在运动,眼泪在打转,脑海思遍,这应该是涌动的青春吧!
心是用来感受的,脉搏是用来跳动的,而大脑是用来储存的。在心与大脑之间,心中的感动是短暂的,而大脑的储存却是永恒的。用大脑永恒的储存心中的感动,那是必是让心感动了脉搏传送到大脑,化作永恒的感动。在很久以后,这永恒的感动/感动了我们的眼,记忆愈发清晰,泪水也会像阳光照射下的露珠在月光中变得愈发晶莹,这或许就是回忆吧!
某些时候,人的记忆和被搁浅置窗台的枯叶一样:没有春叶嫩芽初黄时的淡淡芬香,没有夏日翁郁木叶逼仄似烟的鲜亮。俟其春夏落幕,秋冬至来,遗落下一片淡黄枯败的景象。而枯叶与记忆又是何尝的幸运:风起时,枯叶可以在岁月的长河中移动,任时光消散,在深秋露珠眼中绽放;在深冬之时拥抱大地,俯望天空,伴随一片一片飘落的大雪共眠大地。
有人说随着岁月消散,人也会被洗尽铅华,渐渐成熟,而原本的记忆也会失去颜色,随人变老,像白发一样淡薄。而我认为淡薄的记忆或许会催人变老,但淡薄记忆的花瓣却会慢慢积厚,可散发出更醇的香味,供人沉醉。
有人说拥有沧桑岁月的记忆有时会使人像积石积沙拥裹腹内的贝壳一样痛苦,在遇到相似旧场景也会使其痛哭一场;就像珍珠一样/一样散发光芒,但它们所发出的光却是微弱的,甚至在白天阳光下显得更加黯淡。但是朋友请不要忘记,痛苦的贝壳孕育的是珍贵的珍珠。白天的光可以消了他的颜色,但是夜晚的黑却可使他发出耀眼的光,供我们欣赏。而这时我们也会像贝壳卵珍珠一样笑看人世沧桑,心里却是欢喜的。不信且看那黑夜闭合的莲花,虽与外界隔绝,却在心中独自欣赏美丽的花蕊,回想白日绽放的娇容。
我想回忆的人一定是美丽的,回忆的事一定是美丽的。而我们能够在最美的年龄里遇到最美的人,在最美的岁月里发生最美的事;在最美的回忆里回忆最美丽的人和事,这一定是最美丽的。那或许会淡,但是不会忘;或许会迷茫,但是还是会激起浪,因为回忆是熟悉的。
在情感方面,并不是每个人都是专家,我们都需要指点,那么情感励志好文章都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爱”和“喜欢”的区别很简单,如果你爱花你会给它浇水,喜欢则会摘下它。同理一个人,如果你爱一个人就会悉心呵护她,喜欢则想要不择手段占有她。
原谅是容易的。再次信任,就没那么容易了。所谓的百毒不侵,也不过是人麻木的表现而已。
你对着一个异性讲出一些很肉麻但是你自己却不认为肉麻的语句时,你可能已经爱上这个异性了。
但凡真爱上一个人,你会患上感情洁癖,忍受不了对方一点点感情不洁,不论身体还是精神上。
有时候人就像只刺猬,当别人抱着他,血滴在他身上时,他说“我把你伤害了”,可他却不知道那血是那个人的。
人总是这样,对亲近的人太苛求,对陌生人显得过于宽容。
其实有时候要想想,是真的爱的深,还是因为不甘心。
上帝之所以创造指纹,是因为他想让人们知道:其实,每个人都有伤痕。
手牵手比分享一张床还意义重大。
想要忘记一段感情,方法永远只有一个:时间和新欢。要是时间和新欢也不能让你忘记一段感情,原因只有一个:时间不够长,新欢不够好。
强迫和乞求来的爱情是不牢固的。 如果你为了对方和你在一起而奴颜卑膝,而改变自己的个性和原则,而耍手段、玩阴谋,这样的“爱情”必然是以破裂为结局,到时候你会发现,你失去的不仅仅是爱情,还有你自己的灵魂。
喜欢一个人是种感觉,不喜欢一个人却是事实。事实容易解释,感觉却难以言喻。
爱情不是1+1=2,而是。两人各削去一半自己的个性和缺点,然后凑合在一起才完整。如果没有相互的忍让和包容,很难最终两个人成为一体而各分东西。
作者:晚睡姐姐(作家、情感分析师)
“不作死就不会死”这句话已经成为网络流行语和朋友之间的俏皮话了,每每看到有人过于矫情、冲动、偏执,这句话必定默默浮出心底。
但有时候,这可不是俏皮话,而是惨痛的现实。
前几天的一个视频相信很多人都看了,一家小夫妻带着孩子和岳母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游,据说是因为夫妻发生了口角而在园区内停车,坐在副驾驶的老婆气哼哼地走下车,跑到另一侧的驾驶位上打开老公的车门,质问着老公什么。没等男人下车,一只老虎从角落里窜出来,把女人扑倒,她妈妈奋不顾身下车救人,结果被另外一只老虎袭击身亡,她本人也在抢救中,没有完全脱离生命危险。
什么事情,能令人失去理性?什么样的是非纠缠,值得搭上自己母亲的一条命?
相信身在病床在生死关头挣扎的女人现在一定会后悔,都是一家人,谁也不是谁的敌人,没有不能化解的深仇大恨,就算男人再怎么过分,有多么的气人,都不值得用这样的方式置自己和家人于险境。
网上骂声一片,都是骂女人太作,尤其是很多男人,估计平时被自己家的女人欺压多了,终于逮住一个能被批判的对象,可得好好发泄一下胸中块垒。其实这也不是女人独有的问题,前段时间网上还有一个视频,是一对情侣在商场吵架,据说是因为没有买到女朋友要求的电影票,然后突然之间,男人从商场6层上跳下来身亡,其行为之激烈,吓得旁观者连声尖叫。
走极端当然是不对的了,但人就是这样,往往可以对路人有涵养,可以对不相干人的错误一笑置之,但在情感关系中,对于和自己亲密的人,因为关系太近了,反而会要求更高,更加缺少耐心。可以想象,在当时的情景之下,当她被愤怒和冲动完全占据身心的时候,根本没有理智思考的能力,少说一句话都觉得能把自己憋死,不做出点极端的事情就难以表达自己的情绪。
我也曾经体会过男女之间因为吵架而完全失控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像漂浮在情绪的水中,找不到能够借力的土地,令人惊慌而绝望,最后,忘了争吵的初衷是为了沟通,只顾混战到底。
曾经有读者给我讲过她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某天早晨,她和老公因为一点琐事吵了起来,然后双方都有点憋着气,一起带着孩子和保姆开车去办事,半路上不知道怎么又吵了起来,于是她就失控了,站起来狠狠地打老公的头,老公忍着痛继续开车,没有还手。等把车开到安全地带,老公停下车,和她厮打了几下。
她还觉得自己很冤枉,原因是老公对自己使用了暴力,她问我是不是该离婚。但作为旁观者,感觉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是否该离婚,而是当高速行驶的车上有自己的孩子、保姆,她居然还敢动手打司机,这暴露出了她过于冲动,无法控制自己情绪的弱点。
老公不合适可以换,自己却永远逃不过自己的局限。
有哲人说,吵架是生活中的盐。这话没错,再恩爱的夫妻也难免会有意见不合的时刻,吵一吵,作一作,也是一种沟通的方式。不过这把盐要加得恰如其分,不多不少,伴侣之间,如何吵一场不伤筋动骨的架,如何有益身心的作一作,可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大学问啦。
作为一个资深的作女,在这么多年的婚姻生活中,我总结出以下几点关于吵架的心得体会,和大家交流一下。
1、不能指望通过一场吵架就能解决问题
有的夫妻之间之所以吵到停不下来,就是因为在思想深处有一个误区,他们总希望通过这次吵架来彻底解决彼此之间的问题。尤其是女人,会觉得一定要让男人低头认错,或者以后这个问题永不再犯,才算是彻底胜利。
这是不可能的,急于生气的人其实是急于把对方击倒,对方所有的行为此刻在眼中都代表着侵犯和敌意,所以在盛怒之下解决问题是达不到目的的。
生活就是一个小毛驴拉磨的过程,一圈又一圈,周而复始,那些我们身上无法互相接受的棱角和缺点,是被时光磨掉的,也是被天长日久的默契洗刷掉的,却从来都不是吵架吵没的。彼此之间的隔阂与矛盾,能拿得起来,也要能放得下去,留待以后慢慢去解决。
2、永远都要记住少说一句才是真理
两个人吵架吵到不可开交的时候,旁人劝架总是会说:“都少说一句,少说一句”。这不是盲目的和稀泥,而的确是一个降低情绪沸点的好办法。
吵架当中,话都是越说越难听的,所谓“打架无好手,吵架无好口”,要想让两个人不进入互相刺激的恶性循环,就一定要记住,你最想说的那最难听的一句,要放在心里,在心里打个转就行了,千万不要说出来。
少说一句话,不要彼此的情绪搞到最糟,就总有回转的余地。
3、坚决不做让自己吃亏的事情
像这种两个人吵架女的跳车,男的跳楼的情况,表面上看起来是性情刚烈,其实内里的原因是愤怒产生了无助,因为无助而变得极端,甚至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牺牲。
自残,是自我伤害,也是道德胁迫,让对方看到,“你竟然如此伤害我,你会后悔的”。但这是很难达到目的,这更多的会引发对方的厌恶,“你真是可怕。”绝对得不偿失。
所以能控制住自己不走极端,不仅是一种修养,也代表着人格的完整,以及自我管理的能力。
再怎么生气,也要该吃吃该喝喝,不要离家出走,不要自我伤害,千万别让自己吃亏。要告诉自己,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把自己照顾好,别人才能懂得珍惜你。
4、错了就要认错
为什么越是婚龄短的夫妻,越容易吵架,一是互相不够了解,二是谁都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都想要坚持到最后,害怕输一次就会输掉自己在感情中的地位。
强硬往往是心中充满恐惧的表现,而真正强大的人从不介意认错。
有时候朋友会羡慕我,“你看你在家里地位多高,先生对你多好”,我哈哈大笑,“我认怂的时候也不会让你看见”。如果发现自己错了,或者某件事情是我的不对,我认错的态度绝对诚恳。为什么要坚持错误呢,人的心都是肉做的,你永远占据上风的代价就是有人永远被踩在脚下,没有什么比一句“我错了”更能有效的平息战火,安抚对方心灵的了。
刘青云和郭蔼明的17年“黑白配”美满婚姻叫人羡慕,他们之间必然有自己的相处技巧,才能保持这么多年的和睦关系,但其中一点就是他们是那种吵架都吵不起来的人。刘青云曾经说过,有时两个人吵架,吵着吵着他就乱了,因为郭蔼明就开始飙英文了,他听不懂了……那英文就是他们之间的缓冲,他借着这听不懂,不再穷追猛打,顺势离开这种负面的环境。而她,说着他不懂的语言发泄了自己的情绪,而又没有造成伤害。
爱是慈悲,是疼惜,是关键时刻少说一句,是悄悄默默地退让和妥协。做一个会吵架的人吧,那是爱情的需要,也是幸福的需要。
作者:谢可慧(专栏作者)
徐小丹可能是我见过最慢热的人之一。我就和这样一个姑娘交了十年的朋友。
2006年秋天,新生入学的第一天,所有人都手舞足蹈地表演着自己的开朗和热情,希望尽快融入这个陌生又以为会熟悉的群体。只有她一个人坐在寝室的一个角落,看着我们叽叽喳喳。
我们讨论的时候,她就笑笑。
我们说,你怎么没话说啊。她竟然有些羞涩。
你说她内向也好,讷言也罢。她就是这样一个慢到让你遗忘的人。
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少有交集。
显然,她只是那只躲在一边刺探我们内心的小猫。心思细密如她,绝无坏心,也懂得分寸,后来,她说,友情、爱情,在一起时候的闹哄哄不如多日之后的相濡以沫。
熟知我的人,也知道,我偶尔会逢场作戏。但大多数时候,也是那个沉默不语的人。隔壁班的女生曾和我说:总觉得你友好又有距离,熟了才知多逗。
而两个慢热的人在一起,一切不习惯也慢慢习惯。
起先,从寝室到教学楼,十多分钟的路,我们两个一路走,可以一言不发,从起点到终点,却从不尴尬。有人说,你们怎么一路都不说话。我们对视而笑。不说话的时候,我们知道对方的不爱说话,而下一次,又可以继续高高兴兴地走在身边。
感情这件事,如果要长久,就要火小久煮。
或许是在一起沉默久了,才知有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是多么不容易。
于是情投意合地便有了开始。只是一直到如今,也常常说着说着,会说不下去,然后,依旧可以安静地走一路。
经常有人问,两个慢热的人在一起一定很无聊吧。
我想说,很少秀闺蜜之情,不是不愿意秀,而是一切都理所当然的事,实在不值一提。
比如早已做了所有闺蜜该做的事,一起睡卧铺去旅行,一起吃一碗面,一起旅行睡同一张床。只觉得所有情感都是润物细无声一般地渗入,早就没有了任何大喜大悲,成为了似水流年而已。
两个慢热的人,在十年的友情岁月里徜徉,在彼此心中毫无芥蒂地越走越深。
热闹的人易散场,慢热的人最情长。
慢热的人,是不容易在感情中大喜大悲的,他们从来不会在感情的路上,起先就冲刺,而是会在认定一个人之后,慢慢加速。他们用一生在直抵另一个人,也用一生在保护那个爱别人的自己。
热闹的人,为什么容易散场?
因为至始至终,他们的情绪占领了上风,他们并没有希望真心想了解你。他们只是负责这一份当下的热度,在一切物是人非之后,就可以全身而退。
慢热的人,为什么容易情长?
在继往开来的日子里,他想和你在一起,会看着彼此合适不合适。他们的每一步都顺其自然,他们的每一步都步步生辉,他们只会让你的感情岁月可回首,绝不让你流落四方,又无可奈何。
现在想来,好像真的是这样。
有一年,参加一个大型的酒会。席间有一个男孩子走过来。男孩子显得特别活泼,见谁都叫“姐”和“哥”,从一堆人游刃有余地跑到另一堆人,似乎和谁都有说不完的话。
场面上的事,大多会有些说不清,你也不知道是对是错,是好是坏。就看着他热络地跑到我们中间,热情地和我一道同去的朋友打招呼。
可能是第一次见我,于是和我朋友寒暄之后,就开始与我聊天。
他说:
第一次来,你可要多喝两杯!(我摇摇头,见谅,喝一杯就极限了)
我发现你长得特别像汤唯。
你是不是住在城西,我们以后可以多爬山。
其实,我已经明显有一种被交际的感觉。我没有说话,一直笑着。酒会就是这样,有人过来了,你就得招呼,觥筹交错间,都彬彬有礼又假装熟悉无比。
他和我说得高兴。还好,我已经没有了从前年轻时候的错觉。等到我这个年纪,就开始懂得一个道理。所有的场面,只会让你让你认识一些人,而并不会让你立刻拥有朋友。
而像男孩子这样的人,并非一定坏心。只是瞬间就像一壶水烫热你的身体,又会在抽丝剥茧后离去,不留下一丝足迹。
男孩走后,我朋友走了过来:聊得愉快吗?
我说,还好,就是初次见面。看得出,是个挺热情的人。
她说,戏演得太猛,生活就暴露得太明显。
我们散场的时候,男孩走在我们后头,他和另一个男孩子在闲聊,我和他打了个招呼。男孩子冷冷地看了我一眼,歪了歪嘴,继续跟另一个男孩闲聊。
判若两人。
谈不上任何伤害。只是觉得当时自己的猜测得到了应证,又觉得略略有些寒心。所有对别人略有偏颇的预料,在狠狠敲上章之后,还是会难过。
热闹过后,就是一阵风静的荒凉,好像真的是这样。
热闹是用力气,而长情是用心血的。
所有的一切,力气是今时今日的事,而心血却是在你的命脉里,不停流转的一切。
我曾看到许灵子的一句话:速热的人易速冻,慢热的人最长情。
那时就觉得在缓缓而至的人生里,长情大概比热情重要许多。
而如今,更是在情感中,赴汤蹈火又小心翼翼,陈香四溢,又何愁一时之快,要知道,那开了一夜的昙花,到底是不如那些傲娇的四季的花啊……
读《绿屋的安妮》有感《绿屋的安妮》写得不错,内容也很有味道,好!11岁的孤儿安妮被错送到住在绿屋的一对夫妇家,因为安妮的可爱,那对夫妇收留了安妮。于是绿屋的安妮上学了,发生了许多让人又可气又可笑的故事……看完了这本书,我不又喜欢上了安妮这个人物形象,她活泼、大胆、可爱、聪明、善良,最重要的是她极富想象力,乐观极了,在她眼里,什么都是美好的。她爱说话,中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我倒希望和她交朋友,有她在我永远都不会寂寞了。我希望能做个像安妮一样的女孩,讨人喜欢的可爱女孩。因为女孩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读《命运》有感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意。《童年》读后感《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着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哭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而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而小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詹天佑》读后感《詹天佑》一文描写了在1905年,清政府提出由本国工程人员独立修筑铁路干线“京张铁路”。在英俄等多数帝国主义国家的要挟下,詹天佑毅然接受了修筑京张铁路的艰巨任务。在勘测过程中,詹天佑常勉励工作人员:“技术的第一个要求是精密,不能有一点模糊和轻率,‘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能工程人员之口。”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他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他总是把这句话作为前进的动力,所以他遇到困难总是毫不畏惧。这让我不得不敬佩他。在山势高,岩层厚的居庸关开凿隧道时,山顶的泉水往隧道里渗,詹天佑身先士卒,带头提着水桶去排水,他常常和工人们同吃同住,不离开工地。詹天佑对全线工程曾提出“花钱少,质量好,完工快”三项要求。京张铁路经过工人们几处奋斗,终于在1909年9月全线通车。原计划六年完成,结果只用了四年就提前完工,工程费用只及那些帝国主义国家估价的五分之一。文中的一句句话语,一个个片段充分表达了詹天佑对工程的负责,身先士卒的精神,和一颗爱国心。再想想我们自己,如果在学习生活上遇到困难也像詹天佑那样有毅力,也不退缩的话,那么还有什么完成不了的任务和学不会的知识呢?如果我们也像詹天佑一样事事为国家,为集体着想,身边会有多少活雷锋出现呢?如果我们在学习中也像詹天佑那样有着精密的要求,还会有因为粗心出现的错误么?虽然我们不能像詹天佑那样有那么伟大的业绩,但我们要学习他的精神和他的优秀品质,让“中国近代工程师之父”——詹天佑的伟人事迹和他那不屈不挠,身先士卒的精神,一代代流传下去。《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读《永别了武器》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哈姆雷特》读后感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基督山伯爵》读后感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释梦》读后感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著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著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红与黑》读后感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基督山伯爵》读后感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红与黑》读后感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朱自清的荷塘月色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今晚在院子里坐着乘凉,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子吧。月亮渐渐地升高了,墙外马路上孩子们的欢笑,已经听不见了;妻在屋里拍着闰儿,迷迷糊糊地哼着眠歌。我悄悄地披了大衫,带上门出去。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折的小煤屑路。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荷塘四面,长着许多树,蓊蓊郁郁的。路的一旁,是些杨柳,和一些不知道名字的树。没有月光的晚上,这路上阴森森的,有些怕人。今晚却很好,虽然月光也还是淡淡的。 路上只我一个人,背着手踱着。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世界里。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像今晚上,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树,而杨柳最多。这些树将一片荷塘重重围住;只在小路一旁,漏着几段空隙,像是特为月光留下的。树色一例是阴阴的,乍看像一团烟雾;但杨柳的丰姿,便在烟雾里也辨得出。树梢上隐隐约约的是一带远山,只有些大意罢了。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采的,是渴睡人的眼。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忽然想起采莲的事情来了。采莲是江南的旧俗,似乎很早就有,而六朝时为盛;从诗歌里可以约略知道。采莲的是少年的女子,她们是荡着小船,唱着艳歌去的。采莲人不用说很多,还有看采莲的人。那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梁元帝《采莲赋》里说得好: 于是妖童媛女,荡舟心许;鷁首徐回,兼传羽杯;欋将移而藻挂,船欲动而萍开。尔其纤腰束素,迁延顾步;夏始春余,叶嫩花初,恐沾裳而浅笑,畏倾船而敛裾。 可见当时嬉游的光景了。这真是有趣的事,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 于是又记起《西洲曲》里的句子: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今晚若有采莲人,这儿的莲花也算得“过人头”了;只不见一些流水的影子,是不行的。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这样想着,猛一抬头,不觉已是自己的门前;轻轻地推门进去,什么声息也没有,妻已睡熟好久了。 1927年7月,北京清华园我读完《荷塘月色》,感觉到作者朱自清写得很生动,富有光彩,我颇喜欢朱自清的作品,令我陶醉。语文课的时候,郭老师踱步走进我班教室里,郭老师拿起一直陪伴她的语文书,郭老师给我们讲《荷塘月色》这一课,我还不知道它是什么内容。我打开语文书一看,我一看“荷塘”这个地名,我便想起去年的暑假前,我一个人到我家旁边的花园观赏荷花的情景。那宁静的画面让我至今想起来还恍如昨日。记得那天晚上我在家里一个人,感到寂寞,也像朱自清先生一样寻排遣,我背着手踱着出了家门,我想起那个美观的小花园。我独自走在曲曲折折地小石头路上,抬头一看,看见有满月的光很美好的。月亮渐渐地升高了,照射在大地上,我缓缓地走在荷塘路上,弥望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的都是树,有的明亮可辨,有的阴阴暗暗,而最多的是郁郁葱葱的松树。令人看起来多可怕!但我有点勇气走下去,走着走着,豁然开朗!啊!原来在荷塘的周围都是铜枝铁干一样的树,中间的荷塘里有不少荷花的花蕾,像安睡的样子。我只好轻轻地走步。走到荷塘的旁边,坐下一看,荷塘有田田的叶子,层层的叶子中间,朵朵粉红色的花,中间露出几丝淡黄色的花蕊,还有的荷花白如玉石。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使我心旷神怡!突然,一朵荷花里有灯光闪烁,变成粉白粉白的荷花灯,仿佛宝莲灯似的,真漂亮!我非常不可思议!我想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打开一看,哇!是一个萤光闪闪的小萤光虫,我好奇地看着它,萤火虫慢慢地飞落在我的胳膊上。萤火虫悄悄地跟我说:“你不要寂寞,多来看荷塘一下。”萤火虫又飞来舞去地回去了。我有点心灰意冷,我站立转身沿着荷塘走回去。我观赏完荷塘,大饱眼福,恋恋不舍地离开荷塘。荷塘相当纯洁,宁静,美丽的荷塘,在我眼里和心里是最伟大的。
《残雪断想》岑桑残雪不甘沦落,东一堆,西-堆,在那坑坑洼洼的地方,还积得老深,散发出令人战栗的寒气。所以,你还不相信隆冬已尽,春天已经来临了吗?那时候,朔风凛冽,周天寒彻,我们这个世界埋在坚冰底下,气息奄奄。人间是喑哑的,欢乐和树林一起凋零了。希望蜷伏在冻土的深处冬眠;生活的光彩都已褪尽,歌声都已隐没,只有叹息,只有风声和寒鸦的啼叫。人们心都碎了,神经都麻木了。绿色的信念随着枯枝败叶慢慢地枯萎,如果说世界还有鲜丽的色彩留存,指的也许就是雪原之上的斑斑血迹了。那简直是一个漫长的冰川时期呵!长夜里,人们习惯于在苦寒和无望中生活,以致到了冰消春暖的时光,对于时序的迁流,竟还有人木然不敢置信。莫非正是因为这样,你才不相信春光就在眼前?残雪不甘逝去,这里一摊,那里-摊;在那背着阳光的角落还积得很厚,发出咄咄逼人的余威。所以,你还不承认隆冬已尽,春天已经来临了吗?那时候,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我们这个世界委实凝结得太久太久了。人们屈处于冰雪的淫威之下,痛苦地期待着、期待着。对于春天的渴望,使他们焦灼得快要撕裂自己的胸膛。呵,什么时候,才有彩蝶蹁跹,才见群茑飞舞?什么时候呵,才让繁花竞放,树木葱茏,蜂房酿满蜜汁,人心注满情谊?……美丽的期待,在人们心怀里跳荡不安;因为生活荒凉已久,谁也难以继续忍受了。人们祈求一夜之间冰化雪消,花繁叶茂;而坚冰毕竟太厚,最初的春色毕竟还不够浓艳。现实并无点化而成的奇迹,得以满足人们可以理解的迫切心愿,以致到了飞燕衔泥的时光,竟还有人感觉不到如今已是换了人间。莫非正是由于这样,你才不承认春光就在眼前?残雪以它白皑皑的回光,刺痛我们的眼睛;然而它正在崩溃,再也堆不起几个雪罗叹了。残雪以它冷冰冰的神态,傲然盘踞在依旧可容立足的东边一角、西边一隅;然而它正在没落,再也不能无休无止的扼杀大地的生机了。残雪呵,你是丑恶势力绝不甘心退隐的明证;也是它摆脱不掉败亡命运的象征。你是属于冬天的,有着冷酷而凌厉的秉性;然而你以自身残缺的形象,反证了春的胜利,我们因之得以透过你的寒光,探寻到切切实实的春意。隆冬溃退了,残雪是为它殿后的。时间无情,却也深情,它让该死的死,该生的生;让该诅咒的归于毁灭,该赞美的郁郁葱葱。春天从天外轻盈地飞了回来,化作柔风和云雀、春天从地里悄悄地冒了出来,化作草叶和芽苗。春天从山间喧闹地奔了过来,化作溪流、河川和波光潋滟的湖泊。春天化作一千一万种生命的形式;还化作歌声,还化作微笑,还化作温暖和美丽的色彩……久违了,春天,你这生机萌发的美妙时节!今天我们贴起挥春,挂起灯笼,架起高矗的彩楼,点起不眠的灯火;孩子们还烧起他们的爆竹和烟花,姑娘们还戴起她们的蝴蝶结,穿起她们的花衣裳,高高兴兴,衷心把你欢迎。呵呵,春天,唱不尽的大好时光!比起我们对你如此激动的情怀,这一切加起来又算得上什么?我想最好还是用我们刚刚苏醒过来的希望,来把你欢迎吧!我想最好还是用我们刚刚升腾而起的志气,来把你欢迎吧!我们要用自己的志气,把希望点燃,煽得它通明透亮,煽得它烈焰飞扬,把那希望的火炬高高举起,插上泰山之顶,树在昆仑之巅。残雪呵残雪,当希望之火越烧越旺,我们将怀着宽慰的心情,看见你呵,你这隆冬的余孽终于彻彻底底溶入泥泞,坠于沟壑,化作摊摊污水。就在那样的时刻。我们那绿色的梦幻,将会在现实中明确无误地呈现出来,一天浓似一天,一层浓似一层……[美文品评]《残雪断想》岑桑冬日残雪,常人总是唾弃,践踏,更不会去欣赏。所以文章开头有“残雪不甘沦落,东一堆,西-堆,在那坑坑洼洼的地方,还积得老深,散发出令人战栗的寒气。”这是作者的“欲扬先抑”,“抑”的是残雪带来的“隆冬”之阴霾,生活的荒凉,“扬”的是残雪预示着的冬日将尽,春日已来。赞的是残雪毁灭自己,带来的生活的生机和希望。文章细处落笔,小中见大。写的是残雪,串写的是生活的希望。我们看到作者对事物的体察与描写是那么精细入微。作者善于抓住最富特色、足以寄寓自己思想感情的细部,如“然而你以自身残缺的形象,反证了春的胜利,我们因之得以透过你的寒光,探寻到切切实实的春意”。寥寥几笔,便能写出十分丰富与复杂的内容,让人“能于极小中独见其大”。文章的语言冼练,生动。作者用灵活的笔法,浓烈的情味和优美的语言,文章随着作者的思路层层推进,向纵深开掘,赋予了残雪“置死地而后生”的新的内涵。文章值得读者深细地体味出作品内含的情、理、意、味,即作者对人生或自然的特殊感悟。作品有着丰富的内涵,是因为作者一样拥有一颗热爱自然的心灵,思考着大自然给人的启迪与哲思,保持了一种独特的观察视角,只有融进作者笔下之,才能真正理解文章的意味。
居里夫人传》读后感500字我在这几周,阅读了老师推荐的《居里夫人传》。这本书使我被居里夫人所震撼。当我看了一点的时候,就激动不已,感觉找到了人生的楷模,生活的榜样。我很少敬佩什么人,但是居里夫人,把我折服了。她的一生,对于我,有着太多太多的启示。居里夫人具有知识分子的家庭背景,给了她良好的修养和强烈的责任感,当然也将聪明和坚强遗传给了她。开明又和蔼的爸爸妈妈和五个孩子组成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尽管当时施行着严厉的殖民统治,但是,做为小妹妹的玛妮雅,还是幸福地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他们的教育方式的却很值得现在的父母们借鉴。另一方面,他们又把一个个的严酷现实摆在眼前;探索真理,那是一条漫漫长路。假如没有足够的毅力,就不要参与。科学的研究不能有半点虚假,也不能心浮气躁,否则永远无法踏进科学的殿堂。真正的学者是心怀就像宇宙一样宽广的。也只有具备这样的胸襟才能发现真正的道理,并且会真正的懂得真理的价值。这是我的一些感悟,但是还有一些东西难以让人琢磨。我看只有慢慢体会了。以上的这些感悟是我这几周来,仔细阅读《居里夫人传》慢慢悟出来的道理,我相信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一定会被居里夫人这种精神,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征服!具体的范文模板链接: 提取码: 13eb
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文章!!!!!!!!!!!! 读书与人生 哲学家吉尔伯特曾经讽刺人类不过是剃净了毛的猴子,史密斯据以反驳的理由是:人类会著书,会读书。人类能将心灵的精华诉诸文字,流传后世,也只有人类,才能阅读先哲的智慧,从中获益。 拿破仑有句名言:“真正的征服,唯一不令人遗憾的征服,就是对于无知的征服。”此话从这位雄霸欧洲的帝王口中道出,更添一番深意,令人回味无穷。无疑。对于知识的追求,令人身心愉快。 读书是精神王国的探险,是灵魂的壮游,是内在灵性不断成长的源泉。书籍改变了世界,读书丰富了人生。 对于一位真正的读书人,读书之意不在寻求什么“黄金屋”、“千钟粟”与“颜如玉”,读书自然不是一件需锥刺股、头悬梁的苦差,而是人生的一大享受。一册好书,往往浓缩了作者一生的全部情感体验与思想洞见。所以,智者苏格拉底声称,一册好书能引诱他走遍全世界。宋代诗人尤袤对书的赞语更富于浪漫的味道,所谓:“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贫贱读之以当友朋,寂寞读之以当金石琴瑟也。”书人心境,历历可见。 静夜如水,放下帘儿,泡上一杯清茗,独自于灯下展读,悠悠然游于道。夜读的境界醇厚如酒,以至“三更有梦书当枕”,连梦中也飘逸出阵阵书香了。 雨天读书另有一番幽趣。在滴滴答答的敲檐声中最宜于开卷了。选择一个惬意的姿势,让整个心灵浸润于大师的泽惠里,怡然如西湖卧游,静定如枯荷听雨。待街灯四起,掩卷沉思,心里是抑制不住的莫名的怅惘和美丽的忧郁。 至于金圣叹所言“雪夜闭户读禁书”,那样一个富于神秘色彩的环境,那样一册富于诱惑力的书,构成的意趣自然令书人神而往之了。 读书是件乐事,访书、淘书、购书、藏书也是件乐事。郑西谛访得一册所需古书,“往往大喜数日,如大将之克名城”。不得已而售书时,竟如“李后主挥泪斩宫娥”之黯然。阿英说起上海城隍庙的旧书店、旧书摊,如数家珍。像英国书痴乔治?吉辛那样,为买一套好书而克扣口腹之欲的体验,得书后摩挲书页的幸福,恐怕书人都有同感。持四壁为书,漫步于书林小径,作绕室旅行,自是别有风光。静静地伫立于书橱前,单是那一个个书名,便是一串串动人的故事。随手抽出一册,若是重读之书,如晤旧友,那是亲切而坦诚的长谈,透着往事的温馨;若是未裁之新书,则庆幸终于有了阅读时间,那份负疚便可收回。何况,除了书本身的故事外,还有隐进书页的无数故事:那买书的艰辛,得书的欢欣,赠书人的情谊……一册册书,便可串起一寸寸生命的时光。 不过,坐拥书城须时时输入相识的清新空气才是。进得书山,出得书山,方是纵意书卷。酸腐气太盛,难免不被人讥为书呆子,想孔乙己那样,自然要不得。今日,科举取士已成过去,现代社会涤荡了古人读书特有的浪漫意味,商浪冲击下,所患不是书呆子多,而是读书人少。然而,对于今日的读书人来说,要在霓光璀璨中独守一柱青灯,则要抵制更多的诱惑。但我们欣喜地看到,大浪淘沙,留下了一群痴心不改的真正的读书人,他们更为执著地坚守人类的精神空间,努力探寻生命转圜的途径。 书是小人生,人生是大书
我推荐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狂人日记》: 这是我上高中时候学习过的一篇文章,我推荐它是因为看到这个问题我最先想起的是这篇文章,他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刻了,其实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有它的魅力,也都有不同的特点和语言风格,这一篇《狂人日记》描写了旧社会人吃人的现状,人们的精神已麻木,社会已病入膏肓,此文语言犀利文笔尖锐,以讽刺手法批判了当时社会这种不可救药人人精神沦陷的现实情况,而且此文也是鲁迅先生极为著名的文章,若要读鲁迅的作品,此文不可错过,鲁迅先生弃医从文,也正是为了用文章作为有力武器呼唤人民的精神意志,此文很生动很有力,给人心灵一种震撼,是我自己非常喜欢的作品,也希望你能够喜欢。(和你一样在做作业本语文七年级下,给你吧。) 狂人日记 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新文学运用的奠基之作,形象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制度的“吃人”本质。《朝花夕拾》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作品:《阿Q正传》 推荐理由:表现出了旧社会受到残酷压迫剥削下的劳动者,却未能有觉醒的思想,而是利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的典型形象。其“精神胜利法”揭露了我国国民的劣根性。 小说集《呐喊》 Outcry 《呐喊》自序,《呐喊》目录,狂人日记,孔乙己,药 明天,一件小事,头发的故事,风波,故乡 阿Q正传,端午节,白光,兔和猫,鸭的喜剧,社戏 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也是中国最早的现代白话小说,标志着中国小说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这篇小说,凝聚了鲁迅从童年时起到那时为止的全部痛苦的人生体验和对于中华民族现代命运的全部痛苦思索。它通过“狂人”之口,把几千年的中国封建专制的历史痛斥为“吃人”的历史,向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发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严厉质问,大声疾呼:“救救孩子!”可以说,鲁迅的《狂人日记》是讨伐传统封建专制文化的一篇檄文,是呼唤重建中国现代新文化的宣言书。它带着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中华民族的凄厉的声音向全世界宣告了中华民族重新崛起的意志和信念。 鲁迅的小说作品数量不多,意义却十分重大。中国的小说,只有到了鲁迅那里,才把目光集中到社会最底层这个更广大的题材领域,描写这些底层人民的日常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这是与鲁迅的创作目的分不开的。鲁迅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孔乙己、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陈士成、祥林嫂、爱姑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啊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在《孔乙己》里,有恶意嘲弄孔乙己的短衫顾客;在《阿Q正传》中,别人欺侮阿Q,阿Q则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小尼姑;在《祝福》中,鲁镇的村民把祥林嫂的悲剧当作有趣的故事来欣赏……所有这一切,让人感到一股透骨的寒意。这是一个多么冷酷无情的世界!这是怎样一种扭曲的人生!鲁迅对他们的态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鲁迅爱他们,但希望他们觉悟,希望他们能够自立、自主、自强,挺起腰杆来做人,争取自己幸福的未来。
林清玄的散文很好! 美,且有禅意。两只眼睛 --林清玄情感是我们心的眼睛。智慧是其中一只,慈悲是另一只。当我们过度钟情的时候,一只眼瞎了,因为钟情使我们痴。当我们生起怀恨的时候,另一只眼瞎了,因为怀恨使我们嗔。一个爱恨强烈的人,两眼就会处在半盲状态。在我们从爱欲中得到菩提,有更广大的爱时;在我们连那些可恨的人都能生起无私的悲悯时;我们心的眼睛就会清明,有如晨曦中薄雾退去的湖水。忧伤的雨--林清玄下雨的时候走在街上,有时会不自觉地落下泪来,心里感到忧伤。有阳光的时候走在街上,差不多都能保持愉快的心,温暖地看待世界。从前不知道原因何在,后来才知道,水性不二,我们心中的忧伤不就是天上的雨吗?明性也不二,我们心中的温暖就会与阳光的光明相映。下雨天特别能唤起我们的悲心,甚至会感觉到满天的雨也比不上这忍苦世间所流的泪。由于世间是这样苦,雨才下个不停。我相信,在诸佛菩萨的净土一定是不下雨的,在那里,满空的光明里,永远有花香随着花瓣飘飘落下。在苦痛的时候,我们真的可以感受到每一滴雨水,都是前世忧伤的泪所凝结。雨,是忧伤世间的象征,使我看见了每一位雨中的行人,心里都有着不为人知的隐秘的辛酸。但想到我们今生落下的每一滴泪,在某一个时空会化成一粒雨珠落下,就感到抬头看见的每一颗雨珠都是我们心田的呈现。下雨天的时候,我常这样祈愿:但愿世间的泪,不会下得像天上的雨那样滂沱。但愿天上的雨,不会落得如人间的泪如此污浊。但愿人人都能有阳光的伞来抵挡生命的风雨。但愿人人都能因雨水的清洗而成为明净的人。这样许愿时,感觉雨和泪都清明了起来。这样许愿时,使我知道,娑婆世界的雨也是菩萨悲心的感召。
最近呢不是很忙碌,经常在家里看一些小说,有一些朋友看到不错的推荐给我,那我在这里分享几本我觉得比较有价值的书供大家参考。
首先要跟大家分享的是余秋雨的《文化苦旅》,这本书是我在学校图书馆借的,然后零零散散阅读了能有一小月之久。当时读的时候那觉得口齿生香,在这里不得不特别说明一下,我读的是老版的文化苦旅,这个版本的《文化苦旅》封面也是饱受吐槽啊。它是一个开本较小而且也不是很厚的小本, 虽说装订的是小本,但是里面的内容确实是相当的丰富,相比后来新出的这个新版而言,在内容上是相对要较丰富一些,新版因为做了一些调整,有一些内容上的删减,包括我比较喜欢的一些章节,很多被做了删减。所以说我还是比较推荐大家有时间的时候,那样可以去找一下哪里能够找到这个老版本的文化苦旅,忽略它这个在这个封面上的一些问题。
我印象尤其深刻的几篇文章是《道士塔》,《莫高窟》,《东坡突围》,看的时候那看的叫一个过瘾啊!在这个过瘾同时也有一丝丝的这种遗憾。这本书是作者在以游记的方式描写他行走到这个祖国的大好河山各处,用文字记录下所看到的一些景象?但是不同于我们平常所看到的单纯描写风景,作者联系了这个时代和这个地方的一些历史文化和故事。每每读到相关的历史文化故事的时候,整个人都很亢奋,会为极具历史文化色彩的古物质流出而感到愤怒,也会为历史上无知的人的一些所作所为而感到万分遗憾而无奈,甚至内心有时会喷发出一种悲怆,可惜文章中那么多文化那么多应当传承的东西就此消亡。不得不说作者的这个文笔是相当的了得,能够使我们读者在阅读的时候能够跟他产生一种共鸣,深刻的理解作者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把当时所怀揣的一种心情。
其次要跟大家分享的一篇文章是相对于比较轻松的文章,那就是夏目漱石的《我是猫》。刚开始阅读会觉得《我是猫》是一本上冗长无味的作品,但是慢慢的坚持下越往后会越发的觉得,文字很生动很活泼会很有意思,那种文字之间相互调侃意味就会愈发明显。忍不住将自己想象成作者笔下的那只猫,整个人完全沉迷在猫的世界。这本我拿起就不想放下的书看到最后,得知那么可爱的一只猫的结局是死亡的时候,还真的是满满的不舍。真真切切的希望这本书能一直这样写下去。
如此一本有趣引人入胜的书,他的作者也是想当有趣的一个人,多少人在阅读他的书籍的时候都在渴望什么时候能有夏目漱石一般如此有趣的男朋友。冲着作者你也可以去读读他的其他作品哦!
荷塘月色好词:曲曲折折 袅娜 轻纱 凝碧 波痕 点缀好句: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好段: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赏析:这篇文章可以说美到了极致,让人感到飘飘欲仙,如荷花一般,在风中摇摆,让人陶醉。
狄戎各族以狼为图腾,高车祖老狼,突厥族狼母,薛延陀祖狼头人,蒙古族以苍狼白鹿为图腾成吉思汗为什么能够远征到欧洲进行大屠杀?中国人性格里究竟狼的成分有多少?有狼的风景会带给你怎样的震撼与冲击?这是一部关于狼的著作,一部对中国历史进行解读的小说,一部可以给包括商界、文化界、学术界带来震撼的作品。本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读者可从书中每一篇章、每个细节中攫取阅读快感。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的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进而思考一个个疑问:当年十几万蒙古骑兵为什么能够远征到欧洲进行大屠杀?中华民族今日辽阔疆土由来的原因?历史上究竟是华夏文明征服了游牧民族,还是游牧民族为汉民族输血才使中华文明得以延续?为什么中国马背上的民族,不崇拜马图腾而信奉狼图腾?中华文明从未中断的原因,是否在于中国还存在着一个狼图腾文化?于是,我们发出叩问:我们自诩是炎黄子孙,可知“龙图腾”极有可能是从“狼图腾”演变而来?华厦民族的“龙图腾崇拜”,是否将从此揭秘?我们究竟是龙的传人还是狼的传人?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实在是当代读者的幸运。千百年来,占据正统主导地位的鸿学巨儒,畏狼如虎、憎狼为灾,汉文化中存在着太多对狼的误解与偏见,更遑论为狼写一部书,与狼为伍探微求真了
百度优美散文
我收藏的最为感动的一篇文章:《他做为儿子的身份已完全死亡》作者:康国平我觉得:感动、感激、同情是人性最美好的在三个元素,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真的有一种久违了的感动,就像当年看《妈妈再爱我一次》一样,我哭了。我为了那个父亲的无私的爱而哭,为世界的不平为儿子的不孝而哭,为那些伟大的父爱母爱而哭!这个来自偏远农村出来的男子竟然和我是如此的相似,我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我人生的唯一目标就是让我们家过上好日子,而这个男子竟是如此的不堪,让我的心里在滴血……这篇文章我看了很多遍,每每看一遍我的汗毛就会竖起来,我的血管会胀开,我的眼框会湿润……下面就是这篇文章:你伤害他们有多深 2004年06月04日10:38 千龙新闻网一个从很偏远农村出来的男子,很努力的念书,考上了大学。为了他的学费及生活费,田地里的父母日出而做日暮而归,老父亲的白内障因为没钱治疗而几乎看不清楚东西。他也很用功的学习,大本毕业后考上研究生,最后再考上了博士。很光明的前景在他面前。优秀的男人当然有女生抢着要,高校副校长的千金就爱上了他,娇媚的她让他觉得生活很是满足。可是,当她知道他的家在很穷的农村就不依不饶了,大骂他的血管里的“红苕血”。副校长利用某些关系让他有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年薪30万以上,并把女儿嫁给了他。妻子跟他约法三章:不能说他来自己农村,只说自己的父母是高校的老师;不能给农村的家再有任何联系;不准家乡的老乡来他们城里的家。看着眼前如花似锦的一切,他答应了。结婚的酒席上,来来往往的全是女方的亲朋好友。他也有想哭的冲动。从此,他只敢偷偷的寄钱回家,但都不会超过200。他怕家里人以为他在城里好了,来城里投靠他。二年以后,他才告诉他的父母,他在城里结婚了。高兴得失眠的母亲在昏暗的灯下一针一针的缝着小孙子的小衣服小裤子。收到农村寄来的包裹,有20来斤。他很难想象瘦小的母亲怎么把它们拿到几十里外的县城。妻子用两根指头捏着小衣服,真嚷嚷叫他扔出去,说有跳蚤。他想打她,忍了很久。最后,那包衣服的归宿还是垃圾箱。有了儿子了,儿子满周岁的那天,家里很多的人。200平米的家人声鼎沸。他忙里忙外的招呼着。突然也有一刻想到老父亲。小区的保安在对讲机里说有人找。他以为是客人,兴冲冲的迎了出来。他在离开农村的家很多年以后的现在才看见了他的父母。外面下着很大的雨,两老的头发都在滴着水,他愣住了。呆在门口不知所措。妻子看他半天没进来,也出来看。那时的脸色用文字根本无法描述。引两老进门。粘着泥的解放鞋一踩就吱吱做响,父亲的双脚在光洁的木地板上不知道怎么走路。他只有把他们带到厨房。然后给一脸不解的宾客说是找错了人的老人。妻子叫他赶快把人带人,没办法,他没办法对满屋的老总老教授总之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解释那是他的双亲。父亲的眼睛完全失明了,大医院的医生说是耽误了时间,如果早几年一定不会失明的。看着那两只完全混浊的眼睛,他觉得他不是人。在宾馆里住了两周的双亲终于明白了他们的儿子不可能把他们迎进他们认为该进的家门。至于他的妻子,从那天的勿勿一面后就再没露过脸。他总说要带他们去看看大城。母亲看着父亲的双眸,说“伢,我们住不惯这里,我们回家。”过了两个月以后,他终于以一次出差的名义回了老家。邻里乡亲都来看这个穷山沟里飞出的大人物。从乡亲们的言谈里,他知道,那次父母进城是把田地送给了别人种,把猪卖了,完完全全的是想去他那里安渡晚年。父母回到农村还对他们说,儿子对他们很好,不要他们走,但是他们住不习惯,想老家的人。还给大伙带了很多的“杂包”。老父亲摸摸索索的在家做饭,手上常有未愈的伤口;七十多岁的母亲还在田地为口粮而苦苦挣扎,做一会就直起身来捶捶自己的腰。走的时候,他给了父亲两万块钱,说是两千块,十元一张的,要父亲细细放好,以后有困难的时候就拿出来应急。他知道,他做为儿子的身份已完全死亡。看完了这篇文章不知你们作何感想,我是在感动之余甚为愤怒,我愤怒那个儿子的懦弱与胆怯、愤怒那个妻子的庸俗与无知!
爱情是文人们永恒的话题。关于爱情的散文文章尤为多,很多文章都能让我们感悟到爱情的美丽!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感人的爱情文章1000字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感人的爱情文章1000字篇1:趁我未老,你来可好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孤独这两个字,开始进入我的心。我开始觉得一个人的日子是那么的难熬,可能是因为年龄大了吧!还记得年少时的我,也曾一个人独来独往,可那时的我,却未曾感到过孤单,更不曾感到过孤独,或许只有经历过思念的苦涩与心酸,才能体会什么是真正的孤单。只有拥有过爱情的悲伤与幸福,才能感受到一个人独处的孤独。爱情就像酒,而孤独则是喝酒上了的瘾。没有喝过酒的人,永远不知道酒的滋味,更不能理解喝酒上了瘾的那种感觉,我就如同一个喝过酒的人,如今酒没有了,我却发现已经上瘾了,戒不掉了。于是我开始对爱情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渴望,我渴望一段长长久久的爱情,这种爱情,即是平平淡淡却又是从一而终的。既是争争吵吵却又是白守不分离的。于是我开始寻觅,开始争取。可是在爱情的世界里,我永远都是一个感性而又愚蠢的人。为了爱情,我卸下了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我毫不犹豫的拾起了年少时的那份单纯。我以为,情之深则感天动地,爱之深则可以感动于你。可我错了,更可恨的,是我一次又一次的错,而且还知错不改。我就是这样一个对爱执着的人。正是这样的执着,让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遇见那个同样爱我的你。
我从来没有放弃过属于我的每一次缘分,更没有错失过人生中该有每一次珍惜。我是个多情的人,而这一种多情,只为了遇见那个未来唯一的你。每一次十字路口的徘徊,每一次人海之中的转身,都只为遇见你,那个我心中认为命中注定的你,那个我眼里觉得似曾相识的你,那个愿意和我相伴一生的你。我相信缘分,所以我相信会有人和我心有灵犀。总有一个人会在某个路过执着的等着我。可是茫茫人海,你又在哪里等我,我又该如何才能遇上你。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了今生与你的擦肩而过”。我想我前世肯定是少
感人的爱情文章1000字篇2:外面风大,我等你回家
外面风大,我等你回家雨水顺着屋檐顶往下滑落,街道很安静,一点也透不出往日的繁华和热闹。我站在阳台上望着远处,是不是翻过那座山,趟过那条河,就可以去你的城市,与你相见,多希望这是真的。
伤痛总是比快乐来得从容,这大概与我也太过默契。我们约定好的,等三年以后就上同一所大学,越想你,越胡思乱想,越觉得不安,所谓的异地恋真不是随意的,真怕不久你会觉得没劲而牵别人的手,再也不会与我有任何联系,仅仅是剩下一句简单的抱歉。青春的爱恋,真的还早,知道我们的努力不简单,早该好聚好散。我错误的认为这样就可以让你恨我,甚至将我忘记。到头来才发现,放不下的,忘不掉的竟然是我自己,可悲了过往的深情,或许这一切在你是多么可笑,多么虚伪,多么绝情。是的,我也一直这么认为。
这远方的菇凉一直念着他,那个属于她的太阳先生,一刻都不曾忘记。
外面风大,我等你回家。
对不起,我错了,真错了。仅仅是一个安慰能解决的事,非要闹到分手,我真的错了,爱一个人,懂一个人,要经过意外不是么?就当是给我一次警告吧!有时候我们都习惯的害怕,习惯的猜忌,相信我们都是彼此特别的人。你的一个问候,一句贴心的话都能让我感动到流泪,虽然我很淡然,但我难舍难分,很真很真。我从来都没想过你离开我会是什么样子,失去了之后才知道,痛不欲生。
闭上眼睛,努力地不再去想,可脑子里都是你。你是不是也在像我一样想你,是不是不是也像我一样放不下,忘不掉,是不是像我一样颓废,失落,难过。我想要的很简单,早上醒来可以看见你就在我身边。这不像是奢望,可又似是奢望,即便我可以有重新爱你的机会,可我也无法进入你的生活陪伴。我很难过,当时没有考虑你的感受,伤透了你的心。
外面风大,我等你回家。
你不介意我来过,却让我苍白独活。我不愿这样,不愿让你伴随着悲伤离去,我爱你。
远距离的欣赏,近距离的迷茫。我都不在乎,即便看不见,没关系,我们一起等。
你是我最舍不得的曾经,我不想让你成为我生命中的过客,就这样爱你,挺好。
我终于鼓起勇气去请求你的原谅,求你不要走。你都愿意留了下来,这便是我最幸运的事。未来不会很远,因为我一直在你身边,从未曾走远。
外面风大,我等你回家。
你说过,我们会有一个久远的未来,我都记着。但愿我们都活成彼此期望的样子,我希望你好好的。太阳先生的怀抱也依旧很暖对么?我很珍惜,很醉,这些有你的日子。还有三天便是七夕,我不愿与你一起过,传说那天是牛郎与织女一年一次的重逢节,可我看来,那却是生死离别。仅是见上一面又分开,可我不愿这样。我们会久久,这不是我们一起许下的承诺么?
我只愿在内心深处为你虔诚的祈祷,希望我不在你身边的日子你会爱惜自己,让自己开心,难过的时候跟我讲,让我给你一个隐形的怀抱,就像我一直在你身边。不要生病,这样我会难过。
我相信有那么一天,我不用对着手机对你说晚安,不用隔着手机跟你讲思念,你就在我身边。
愿时光善待所有的异地恋,善待所有相爱的恋人,善待我爱的太阳先生。
外面风大,我等你回家。
感人的爱情文章1000字篇3:思念,在凄美的风月中徘徊
我将你深情守望,在凄美的风月中徘徊。夜,寂寞难耐,想你的时候,举着一杯红酒,想将自己灌醉。当醉难醉,一杯红酒,怎能将我带入沉沉的梦中?想你的夜,漆黑到没有尽头。孤独,蚀入骨髓;悲伤,在心湖荡漾;思念,在脑海蔓延。你要我怎样,才能将你忘记?你要我怎样,才能潇洒地告别与你共同的美好时光?你要我怎样,才能不再企求与你再续前缘?
黑夜里默默伤心,黑夜独自彷徨,黑夜里企求天明。难眠的夜晚,想你,想你,还是想你。岁月可否给我一怀忘情水,让我一生不流泪。想你的夜晚,星星在为我眨眼,月亮在为我发亮,知了在为我歌唱。想你,望着星星,星星变成了你;想你,望着月亮,月亮是你;想你,听着知了歌唱,歌声中全是你。
夜,静谧无声。一世界的空旷,一世界的黑暗,一世界的寂寥。那些山山水水,花花草草,都变得静止而深情。夜里依稀,依稀有泪光。一份情,难舍难了;一份缘,难聚易散;一份思念,情深似海。泪眼朦胧,夜里的星空如此绚烂,夜里的烟花如此璀璨,夜里的灯火如此通明,可是,它们就像被水漫过的风月,在我眼里摇摇晃晃,如倒映在水中的阑珊灯火,微风吹过,起了褶皱的波纹。
一个人的夜太漫长,漫长到让人感觉那是一个世纪的时光。没有你的陪伴,再耀眼的星星,看着也是如此的暗淡;再温柔的月亮,看着也是如此的寒冷;再迷人的烟火,看着也是如此的孤独。你可知,我心的悲伤,若鸿鹄的哀鸣?你可知,我的心的痛楚,若没了吴刚陪伴的嫦娥在清一色的月宫中郁郁寡欢?你可知,我的心的凄凉,如相隔万里银河的牛郎织女,想见却不能见?
夜色茫茫,凄清几许?我是那痛失爱人的李清照,在忧忧郁郁的宋词中悲戚;我是深深思念陆游的唐婉,在曲曲折折的爱情故事中别离;我是霸王别姬中的虞姬,在纷纷扰扰的战乱中哀叹。为情而痴,为情而伤,为情而乱,为情而痛,为情而苦,为情感动,为情思念,为情纠缠,为情不眠,为情含恨,为情温柔,为情打扮,为情缠绵,为情癫狂。
想你的夜,太过温柔。一次次将你的名字痴痴的念;一次次将你的脸轻轻画在纸上;一次次闭上眼睛将你一遍遍放映。爱在哪里?爱在我眼里,在我脑海里,在我心里。日日夜夜,朝朝暮暮,分分秒秒,我活在思念你的温柔里。爱,你要往哪里去,为何离开了我,还要带走我的灵魂?为何离开了我,还要带走我的温柔似水?为何离开了我,还要深种我的情难自拔?
想你,不是轻浮随便,而是情根深种;想你,不是一帘幽梦,而是落花成冢;想你,不是镰月弯刀,而是天涯海角。多么想,你是我的郭靖,我是你的黄蓉;多么想,你是我的杨过,我是你的小龙女;多么想,你是我的张无忌,我是你的赵敏;多么想,你是我的令狐冲,我是你的任盈盈;多么想,你是我的段誉,我是你的王语嫣。
思念你,无药可救。一天天,活在你的故事里,活在你的情绪中,活在你的容颜里。一心一意,想将你忘掉,可是我怎么也逃不掉;一心一意,想逃离对你执着的思念,可是我怎么也忘不了;一心一意,想将你封存,可是我怎么也抑制不了对你的思念;一心一意思,想将你排除在我的生命之外,可是我怎么也除不了你在我心中开过的花;一心一意,想将你抛出我的灵魂,可是我怎么也摘不掉你在我心中种下的果。
如果说,生命,是人生一朵常开不败的花,那么爱情就是生命中最美丽的绽放。爱情短暂,却使人仍在灯火阑珊处守望;爱情短暂,却使人在心中延绵一个世纪的思念;爱情短暂,却使人为之黯然销魂;爱情短暂,却使人甘愿为之付出为之献身;爱情短暂,却使人对它忠心耿耿情难自禁;爱情短暂,却使人为它抛弃金银珠宝功名利禄。
爱,是人最忠心的奴仆,叫人甘愿为它放弃日月山河,甘愿为它奔走天涯海角,甘愿为它献出青春美貌;甘愿为它忍受亲人的无情责骂;甘愿为它弃命运前途而不顾;甘愿为它痴痴傻傻疯疯癫癫;甘愿为它独守“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山盟海誓;甘愿为它鞍前马后,马首是瞻;甘愿为它舍弃最宝贵的性命和最珍贵的名节。
想你,在最多情的夜。与你缠缠绵绵的那个雨夜,你用手轻轻地抚摸我的发际,你用深情而纯真的眼神看着我,你用温暖的嘴唇爱护着我的每一寸肌肤。我们彼此相溶,彼此相爱,我用我的初夜来信守我们的诺言。那手帕上的落红,是你最想看到的贞洁。爱你,不管是非对错;爱你,义无反顾;爱你,在激情燃烧的青春里。
情纷飞,爱相随。我们的爱情怒放在仲夏夜里。那一池的百里香,那一池的荷塘月色,那一池的月夜星辉。浓烈的情在月夜里蔓延;迷人的浪漫在月光下飘散;甜甜的亲吻在星光下芬芳。你牵着我的手,我依着你的肩,我们沐浴在全世界最美丽的日月山河中。我们好比罗密欧与朱利叶,用彼此的生命在守护着自己的爱情;我们好比梁山伯与祝英台,用最凄美的结局来捍卫爱情的忠贞。
我以为,年年月月,每分每秒,你都会守在我身旁,用最真的心,爱我一生一世;用最真的情,护我无悲无痛;用最真的爱,为我的生命保驾护航。不知,是你太过多情还是太过无情,你将对我的凿凿誓言奉献在别的花朵身上,不过一年之期,你就离开了我这朵莲花,奔向那人见人爱的红玫瑰。
你曾说,我是你心上的一颗朱砂痣,我懂你的温柔,你的才情,你的志向,你的款款深情。你曾说,我是你身体的一部分,更是你生命的一部分,我就是你心中一朵纯洁高雅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我是你心中的雅典娜,为爱而生,为爱而活,为爱而战。我是你心中圣洁的情人,你总是用抬头微笑的姿态仰望着我。
可惜,这段情缘总归有落幕的时候。今夜,我想你,思念在无限凄美的风月中徘徊。想你,想你,还是深深的思念着你。这份美丽的缘,这份深厚的情,这份藕断丝连的想念,在我生命中,永远是最弥足珍贵的回忆,永远是最馨香馥郁的花朵,永远是最绚烂迷人的花火。
还是三国演义好啊!因为那里面的计谋多.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我们难免会萌生一些新的感悟,顺其自然的,我们就可以写一篇关于感悟的文章。为了让大家在写感悟的时候更加简单,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生活感悟作文1000字(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生活犹如一盏茶,当你喝下一口,或许有着涩涩苦味,如若慢慢细品,也是别一番滋味,人生在世,白驹过隙,忽然之间,不知不觉成长的年轮已经转了一圈又一圈,时光也正在从指缝中一点点溜走,当你握紧拳头想去抓紧她,后来,发现也只是徒劳。我很喜欢《大鱼海棠》里面的一句话,这短短的一生我们都最终都会失去,你不妨大胆一些,爱一个人,攀一座山,追一个梦。
当我们遇见挫折,有人会迎难而上,有人会知难而退,我想,你会怎么抉择呢?其实,你不知道的是在光茫万丈下会有你看不见的平凡,掌声下,会有你看不见的汗水,舞蹈生每一次的华丽演出,底下是每天的坚苦的练习,音乐生每一次完美的演奏,底下是每天反复的练习,美术生的每一次精美的作品,底下是每天打磨的基础。人人都想成功,人人都想站在顶峰,如果只是空想,不付出行动,不去计划,不勇敢从空想中走出,那么你还会再原地打转。
生活,也并不会像我们预期中的样子发展下去,有时我也会幻想着未来,那时候有没有成为自己心目中的样子,有没有变好看,有没有变优秀,有没有找到那个对的人。而现在的我会感到迷茫,也会常常望着蔚蓝的天空发呆,面对未来的人生不知所措,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站再人生交叉口,却没有红绿灯的事实,时光也并不会为你停滞,为你而停留。
在世界上的我们或许都是孤独的,每当遇到不如意的事情,如遭遇挫折,被人误解,受到批评,当时感觉无疑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障碍,但是现在,蓦然回首,那只不过是人生长河中的一朵浪花,岁月中的一朵芬芳。自我性格不爱说话,我很庆幸拥有足够的勇气,让我迈出孤独的世界,遇见不一样的自己,每当再遇见困难,我都会暗想,自己也已经走过如此多的路,也笑过,苦过,哭过,现在遇到的算什么呢。我想是岁月中的沉淀给了我继续生活的勇气。而我也会变的积极乐观。勇对人生。
父母的期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含辛茹苦养育我们,父母也是我们的坚强的后盾,可能让你泪流满面的不是现实,是父母的暖言,每当我父亲总会笑道说:没有钱尽管找我要,你想学什么就学,钱总会有,我会赚的。这些话,似乎很烫温暖着我的心窝,每当这时,我也会问自己,你是否优秀,能否让父母以后过上好日子吗?我陷入了沉思,我们拥有的现在,看着外面繁华的世界,吃着山珍海味,出入高级场所,都是站在父母的肩上,父母将机会让给了我们,父母给我们的无以回报。
保持初心,热爱生活。
未来,就是你站在茫茫大海,憧憬着海的另一边,正是对未来的不了解与向往才会有追逐的勇气。所以,生活虽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美好,但是也并不会那么糟糕。
加油,未来可期!
一滴水,积聚的是大海;一片绿叶聚集成一片森林;一朵花和一株植物,被保护起来,变成了一座花园;一粒沙子堆成一座塔。而一枚小小的硬币,保存下来,会有无数的希望和财富。
这就是节约的力量!崇尚勤俭节约的人举手投足都散发着优雅和高贵。多少伟人,因为勤劳能干,能屈能伸,拿着司马光“以俭成名,以奢自败”的座右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脱颖而出,成名成杰。成名之后,他们不骄不躁,依然坚守“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不断思考物质困难”的信念,终于成为一代伟人!“也许,这就是《伟人是怎样炼成的》的励志版本。但是,我们可以知道,“勤俭节约”是不能为了成就大事而缺席的。一个人,无论他多么富有,无论他多么伟大,没有“节俭”这个客人,再多的钱也不会挥霍,再完美无瑕的大英雄,也永远不会成为人们心目中的顶天立地。
“简单”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美德,无数人的经历赋予了它丰富而深刻的含义。然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原有的紧缩正在发生变化,消费观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不能否认这一现象,但绝不能抛弃中华民族——节俭的传统美德。我们不提倡“新三年,旧三年,拼凑再三年”的做法。而是要从前人身上汲取这种宝贵的精神财富,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写到这里,我不想举出“毛主席的毛巾被用了十几年”、“周总理捡米粒”这样离我们太远的正面例子。我们需要担心的是现在青少年的挥霍无度!很多像“郭美美事件”、“中学生微博炫富”这样的案例,确实需要我们警惕和担忧。是的,我们现在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我们比过去的人更懂得享受生活。但是,一定要坐豪车出行吗?你就不能开车而不是走路吗?包包一定要lv吗?能装东西的东西不是很好吗?如果能省下钱和精力去买这些奢侈品,不知道贫困山区会崛起多少所学校,会满足多少双求知的大眼睛。——拥有奢侈品的快乐和帮助别人的快乐有可比性吗?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这离我太远了!我不买奢侈品,我不炫富,跟我有什么关系?”但是,浴室的水龙头呢?教室里通宵的日光灯怎么办?还有空调吹空调,垃圾桶里躺着的食物哭了怎么办?这些不是废物是什么?
“勤俭节约”不应该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应该成为我们每个人的习惯。从小处着手,从小处着手!拧紧滴水的水龙头,擦干它的眼泪;关掉正在发光的日光灯,让它好好睡觉;调高空调的温度,吃下每一粒米.小事,你最终会积累一条勤奋的河!习惯一天天养成,每天又多了一件小事,因为“沙聚成塔,胳肢窝聚成裘”。如果每个人都把勤俭节约当成自己的习惯和义务,那就很难想到更好的世界了!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临走前一夜的文艺汇演,虽然有些人说很俗气,但这都是我们国家的传统艺术的精华,作为一个中国人就应该热爱自己拥有璀璨文明的中国。宣传爱国主义,想必也是军训的目的之一。如今,我们的艺术,大部分已经被剽窃,当所有人都在崇洋媚外的时候,我们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还需要国人来继承。
伴随着洪亮、严厉的哨音,迈着年轻而有力的步伐,我们开始了大学的军训。不容置疑,在军训中,很苦很累,但这是一种人生体验,战胜自我、锻炼意志的最佳良机。心里虽有说不出的酸甜苦辣,在烈日酷暑下的曝晒,皮肤变成黑黝黝的,但这何尝不是一种快乐、一种更好地朝人生目标前进的勇气,更增添了一份完善自我的信心吗?
军训有苦。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从七点一直训练到十一点;烈日当空,热量逼人,挺胸收腹,我们在站军姿。汗流下来了,在身上流淌,痒痒的,但不能擦;喉咙干了,火在心中燃烧,很难受,但不能喝水;脚麻了,血在脚下集中,脑缺氧,但不能休息。一二一,向右看,踢正步,脚肿了。很多人都叫苦,但是人生何时没有苦,苦并不可怕,关键是坚持,坚持才能去克服。
军训有乐。休息时,雄壮军歌为疲倦的身体增添了力量;幽默小品为枯燥军训增添力量。有人说,辛苦后的收获是加倍的快乐,现在我有了更深的体会。
我和大多数人差不多,一提起秋天,就想到了瑟瑟的秋风,想到了金黄的落叶,想到了丰收的果实。秋天,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美好的季节,它美丽中散发着金光,金光中散发着凉爽,凉爽中散发着无比的惬意。情不自禁地躺在天然的落叶铺就的金黄地毯上,我真的感受到一种微风拂过的怡人气息,穿过一棵棵高大的树木,举起一片片落叶又舒缓的悄悄放下,抚摸着我红扑扑的脸颊。但是,在这惬意凉爽的同时,我分明也感受到了一种悲伤,一种说不出什么滋味的落寞。
在《秋悟》这篇文章中,每一个自然段,甚至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作者对秋天的喜爱。想想也是,秋天虽稍带悲伤,但却总能让人陶醉并忘我。秋天的景色,与所有的季节也是不同的。它不像春天那样万物复苏,不像夏天那样绿意葱茏,也不像冬天那样寒风凛凛。说它是温暖的,但它又不像春天那样指引植物生长;说它是闷热的,但它又不像夏天那样使人大汗淋漓;说它凉爽袭人,但它又不像初冬那样阴雨绵绵,寒意沁骨。在我看来,秋天是最特殊的一个季节了。它在温暖、闷热、凉爽中,存在的是落寞,是孤独,正所谓“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
时间割舍了很多事物,溜走的秋天已经一去不复返。如今,度过了冬天的我,又一次盼望秋的到来,盼望可以退去夏日里浮躁的秋天,盼望一年绿了又黄,黄了又绿,绵延不绝,从容诗意的秋天……
毕业了,蓦然回首我苦涩的高三生活,我终于顿悟:一切终将黯淡,包括笑容,包括苦,包括痛,包括泪水,只有亲历过高三磨砺的我们将更加成熟和坚强……
我的高三历程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我的高三生活是灰色的,
由于我的基础太差,我无法投入到正常的高三生活之中去。那种濒临绝望的痛苦与癫狂是局外人永远无法体会的。
而我的六月是金色的,我非常幸运地在家里玩。生活在让我尝尽苦酒之后,终于赐我一杯甘露……
痛定思痛,痛何如哉!但,痛苦难道是白忍受的么?
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只有经历过苦难,我们的精神才能超越世俗,我们才可能深谙生活的真谛。为了使更多的同学不再体验我的痛苦,为了使更多的同学能有一个金色的六月,我终于提起笔来,用幼稚的语言书写我的高三生活,及我对高三的感悟与体验。
调节我们的心态,以最佳心理状态,精神状态投入生活。这种心态包括学习心态和人际关系心态。
十年寒窗苦,一朝定乾坤。毋需质疑,高考是人生的'重大转折点。特别是在二十一世纪经济时代,要实现人生理想,体现自我价值,受高等教育是一个必要的条件。要想高考成功,端正学习心态是关键。
要建立端正的学习心态,首先要树立合理的学习方法。这样才有无穷的学习动力。
要建立合理的学习方法首先应有正确的自我认识。即对自己的学习状态如智力水平,现有成绩,努力程度,潜力挖掘程度等,对自己的身体状态如体质强弱,耐力水平等,对自己的心理状态如心理素质强弱,心态的稳定性,注意的持久性等,有全面,客观的认识和思考。这样就可以据此树立合理的奋斗目标:报考哪所大学,报考哪个专业。
目标是导航的灯塔,有了目标学习就不会盲目就有了奋斗的方向。
树立学习目标后,就可以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有的放矢,步步为营地投入到高三学习之中去了。在学习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和挫折,这就需要坚强的意志力,克服困难,勇往直前。
这样学习一定会立竿见影,因为遵循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切实可行,避免了好高骛远和妄自菲薄来年各种不良倾向。
如果我们能以这样一种自信,乐观的健康心态备考,这种情绪反作用于学习活动,就会形成良性循环,不断完成计划,不断提升自己,层层推进,一鼓作气,取得高考的成功。
当然,在原则中有灵活性。如可以及时根据学习成绩反馈调节学习计划,甚至调整奋斗目标。以求确保高考的最后成功。
用百分之百的精力来自我剖析,制定计划;更要用百分之二百的精力来履行计划,完成计划。
只要我们能够这样做下去,我们的未来会更光明、更辉煌的。
军训是对人的意志、品质和体质的全面考验,军训虽苦,但却可以锻炼我们,让我们从温室里的花朵变成一棵棵茁壮成长的小草,有很多的意义和价值。
小时候,我曾经多么希望快点长大,便能尽快体验军训生活;快开学之际,一想到马上就可以参加丰富多彩的军训,心里乐开了花,对军训生活充满了无穷的期待。但常常事与愿违,才军训了半天好心情就立马烟消云散了。
第一天,同学们都踩着并不整齐的步子向吕梁学院走去,每个人都精神饱满,像凌晨时的朝阳,笑脸如向着太阳盛开的向日葵。一上午训练的主要内容有军姿和稍息,但在我记忆中尤为深刻的便是军姿。“两脚打开60度,双腿并拢,两肩护罩,膝盖向后顶,脖颈贴住衣领,重心放在前脚掌上……”这是站军姿时教练常说的话,只有达到要求,才算站标准了。一个小小的站姿,平时在我们看来,是再平凡不过的了,但在军队中,却是一切军事动作的基础,初站军姿并不觉得累,但是时间越久,胳膊越酸,腿越困,表情变得困窘,脚变得麻木,多么想一屁股坐在那铺满沙土的操场上啊!教官的一声放松,是所有同学们最期待的话语,听到这话,同学们发出一声声叹息,如释重负,像一个个重获自由的囚犯,我不禁感叹:一个小小的军姿,就反映出我们体质太差,也说明了细节的重要性。
蹲姿也是整个军训过程中最煎熬的一项,虽说它出现的次数并不多,但却被教官们当作惩罚的道具。烈日似火般的天气,每当同学们吵闹,动作做得不给力时,教官的脸上阴云密布,一种不祥的预感随之而来,“生气”二字赫然写在了教官脸上,蹲姿惩罚开始。听到蹲下的口令后,右脚向后退,坐在右脚根上,两手放在膝盖上,上体保持正直,蹲一分钟不是问题,但时间越久痛苦越难耐,腿脚酸痛,腰酸背疼,汗如雨下,当教官下令站起来时,右腿根本直不了,我心想:真累啊,真不知道军人当兵是怎么熬下来的,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呀!
军训前,我们一个个娇生惯养,弱不经风,面对一点点小小的困难就叫苦不迭;军训后,我们的身体变强壮了,更健康了,意志变坚强了,团结合作的精神也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与新同学们也互相认识,和睦相处,明白了团结的力量之大与重要性。
尽管每天累得发麻,但回首这五天的艰苦训练,我发现锻炼了我们的意志和体质,让我们更坚定,更健康,可见,五天的汗水没有白流,有付出,就有回报。经过军训,让我熟悉了初中生活,明白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也要有坚持不懈的信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为目标奋斗不停,相信自己,更要有团结就是力量的思想。开学了,我们要以对待军训的认真坚持,去对待学习与生活,迎接更美好的明天!
人生的事看起来好像很复杂,其实很简单,就两件:一是拿得起;二是放得下。
人生来就有两只手,有手就要拿。人生的过程,无论你走什么样的路,一路上,你总要拿得起许多东西,拿多拿少,要看个人的智慧、机缘、天分。但最后,无论是富可敌国,还是一贫如洗,又有哪个人能够拿得走一针一线,所有的人都得放下。
人生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不是你没有饭吃,不是你没有地位。而是你总喜欢和不相干的人比。不论你比什么,哪怕就是拿你自己的优点和别人的缺点比,比过之后你也一定会有索然无味之感。更何况大多数的人,和别人比的永远是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因为有攀比,自然会失落,失落就伤心,这就是拿别人的优势,砸碎自己的自信,与别人无损,与自己无益。如果一个人老是拿着这些东西,又怎麽可能有快乐的心情,对待坏心情,我们像放风筝,彻底“撒手”,它就会永远离你而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放得下,需要有放眼未来的慧眼,有一笑了之的襟怀,有看淡得失的境界。善于放得下的人,他的心里肯定没有包袱;善于放得下的人,他的心里绝不会有阴霾。
有人说,人一辈子只做三件事:自己的事,他人的事,老天爷的事。
我认为,人一辈子只做两件事:饿了吃饭,困了睡觉。
因为,人一辈子能把饭吃得很香,把觉睡得很甜,的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年轻时,林清玄因失恋而顿顿饭吃不香,睡觉不甜。
禅师告诉他:“人,需要修炼。”
林清玄问:“怎么修炼啊?
禅师说:“饿了吃饭,困了睡觉。”
林清玄反问:“难道吃饭睡觉也得修炼吗?”
禅师说:“同样是吃饭、睡觉,却有不一样的结果。凡人吃饭时,左顾右盼,千般计较;睡觉时,颠倒梦寝,思绪万千。修行者,吃饭就是吃饭,睡觉就是睡觉,别无它念啊!”
“可是,怎么才能做到‘饿了吃饭,困了睡觉’呢?”
“你不能左右天气,但你可以改变心情;你不能改变容貌,但你可以展现笑容。”禅师说:“求人不如求己,求己不如求心!心,应该是一池清水。心水清澈了,山水花树映在水面上才美丽。那样,日日是好日,夜夜是清宵,处处是福地,就没有什么可迷惑、污浊我们的了。”
在人的一生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和事,有些是必需的,而有些是完全用不着的,比如名利、贪心、虚荣、嫉妒、仇恨等等。这些都是负担,应该果断地删除它!就像电脑中的垃圾文件、错误信息一样,及时删除,操作才能顺利进行。人生,就是一步一步走,一步一步扔。走出来的是路,扔掉的是包袱。这样,路就会越走越长,心就会越走越静。
读《水浒传》有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