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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非全日制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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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非全日制毕业论文

肯定是有用的,只是毕业证上会标注(非全日制)。认可度方面因为这个标注确实会低一些,但是还是有好多用人单位不在意这些字样的。除非那些非常苛刻的,有用肯定是有用的。

非全法硕基本介绍 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现已成为考研热门专业之一,随着每年报考人数的增加,各大招生院校对录取要求都提高,根据以往的录取政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复试分数线都是相同的,但是对于全日制法律硕士来说,一些竞争激烈的高校,如果初试考生的成绩仅仅是过了复试分数线,那也不过是杯水车薪,无缘录取,而对于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由于招生人数的短缺,多数院校对一本线的考生不满意,会从全日制法律硕士的生源中调剂录取。 非全时法律硕士,在大多数大学都有同样的政策,没有奖学金,没有宿舍,学生全额承担学费,学制与全时法律硕士一样,采用集中授课,毕业论文答辩后颁发双证。按照教育部发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社会上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都需要对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同等的就业标准和政策,但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是否会按照教育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理还不清楚。 非全现状 对于在职公务员来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不仅可以提高自己的法学水平,还可以为将来的职场晋升画龙点睛,对于在职律师来说,律师这个行业属于自我打工的职业,收入与自己的支付成正比,学历只是选择职业初期的敲门砖,对于工作了几年的律师来说,全日制的法律硕士学位给他带来的作用非常弱,律师的工作能力和经验远远优于一张学位,但是选择非全日制的法律硕士学位,至少可以提高学历 对于在职企业的员工来说,在职场从事法律工作,收入待遇好,不想放弃,只能选择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自我提高。 应届毕业生是走出校门进入社会大门的新生代,对于没有采用全日制的学生和对全日制不满意的学生来说,名校的非全日制法硕有可能成为最佳选择。 发表初试成绩以来,很多同学和我交流,商量着名学校法硕的可读性和意义,其实内心的意思不言而喻。 但会有学生会担心这些问题: ①985的非全日制和全日制是一样的吗 ②211、985的非全部比普通学校的全日制好吗? ③本科在211以上,读双非全日制没有意义吗? 事实上,所有这些问题都没有固定的答案,因为一旦人们的思维被深深地理解,其他人很难改变细节,但是我们可以进行问题来寻求接近答案。 例如,如果985的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相同的话,为什么招不满,学生们为什么不自愿考985的非全日制,而且要求也很低呢?- 其实大家都知道答案。 例如,211/985的非全部比普通大学全日制好,具体好在哪里?- 好像只能告诉我增加了品牌,还有吗? 例如,对于非全日制非法学法律硕士毕业生来说,3年的学制,3年不工作,通过法律考试后至少2年的工作经验,已经在某个行业熟悉,再次就业时,学位发挥的效用比纯应届毕业生就业低得多,例如律师行业,律师行证明书再次就业 基于上述内容,如果你已经是通过法律考试的学生,不想参加考试,可以选择学习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的学位,至少可以在学历上补充短板,但是如果还没有通过法律考试,非法学习法律硕士的同学建议慎重。 即使选择了非全日制的学习,第一年也需要准备法律考试。这对你来说考验很大。因为需要工作的同时准备法律考试,所以参加学校的学习。当然,如果没有工作的话,最好全职复习。 对非全法硕的建议 如你的成绩能调剂全日制的前提下,建议尽量就读全日制法硕,我们这个专业就读的目的很直接也很现实,就是为了就业,这也是符合教育部对“专业学位”的定义。如果你的个人情节较深,另当别论,如名校情节,一线城市情节等等,但光阴如梭不等人,对于大部分非法本的同学来说,如果自己没有家庭背景和关系,仅靠一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去求职会有一定的困难,这种困难随着你择业考虑的地域、择业的方向等因素的升高而升高,但是有一张文凭也就等于多一个加分项。

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毕业论文

现在你主要的任务就是英语法硕考不上大多数都是英语和政治拖后腿专业课不过的人不多

2018年全日制法律硕士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统一考试在2016年之前,法律硕士分为一月法律硕士和十月法律硕士,其中一月法律硕士(往年考研初试都是在一月上旬进行,改到12月下旬考试是最近两年的事情)就是指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录取后转学籍的普通法律硕士,十月法律硕士就是指十月份进行考试的在职法律硕士。在职法硕2015年是最后一年,2016年取消十月在职硕士联考,在2016年9月份,教育部下发文件,将法律硕士区分为全日制法律硕士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就是和本科一样上课学习,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一般都是周末上课或者每年集中几个时间段上课(和之前的在职法硕类似),但是,非全日制法硕也是发双证,即有毕业证和学位证,而之前的在职法硕是只有学位证没有毕业证的。全日制法硕和非全日制法硕,招生区分开,比如一个学校是否招非全日制法硕,招多少,相对于全日制法硕来说都是独立的。但是,非全日制法硕和全日制法硕的试卷是一样的,只是届时复试分数线会不一样。所以,非全日制法硕的复习,用书,考试和全日制法硕没有区别。一般而言,非全日制法硕的复试分数线会比全日制法硕的复试分数线低一些,从一般意义上来说,非全日制法硕更好考一些,当然也不排除有特例的存在。非全日制法硕的产生,将对全日制法硕具有一定的影响,首先因为非全日制法硕也有双证,那么必然会导致部分之前打算考全日制法硕的同学改考非全日制法硕。此外,由于非全日制法硕不占用高校太多的资源,如不需要安排住宿,且每年只是集中授课,而且收取的学费还高,这可能会导致有的高校会给予非全日制法硕更多的招生名额。

我也曾打算考法硕。我把我知道的给你吧,一定要早早准备!要考什么法律研究生????是法律硕士还是法学硕士 我国的高层次法律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分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主要培养面向法律教学、科研和实务部门的专门人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JM)只招收非法律专业本科生(含同等学力者),不再划分具体专业,其知识结构是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的通用人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与法学硕士学位处在同一层次上,各有侧重。前者是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后者是学术型、专业型高级法律人才。从长远来看,随着法律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教学、科研人才应主要通过法学博士生教育来培养,法学硕士将逐渐减少,最终与法律硕士并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作为一种承上启下的学位,一方面为法律实务部门输送人才,另一方面也将为法学博士生教育提供宽广的生源基础。 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是从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培养方式引进而来,要求考生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是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我国政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从96年开始批准设立该新学位,从2000年开始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毕业生报考,只招非法律专业毕业生。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以及社会政治、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等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用社会主义市场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法律硕士的招生院校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始于九十年代中期,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加快与国际法律教育接轨,满足社会对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设立的。 199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八所高校首批试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到2004年国家已批准45所高校有权招收法律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是: 1996年批准的第一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1997年批准的第二批: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 1998年批准的第三批:复旦大学、浙江大学、黑龙江大学、湘潭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 1999年批准的第四批:清华大学、辽宁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 2003年批准的第五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河南大学、烟台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湖南大学、海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 2004年批准的第六批:大连海事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福州大学、内蒙古大学、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法律硕士的种类 第一种是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39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计划外自费,学习方式有脱产学习和不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种是参加每年十月份全国39所高校联考的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的在职法律工作者,考试科目除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外语和三门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录取后全部是委托培养,采取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毕业时只获硕士学位证书。 法律硕士的录取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招生时定向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招生时委托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不转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承担,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招生时学生和学校签订合同,培养经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将转入学校,毕业后由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收费标准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不等。 法律硕士的教学 法律硕士采用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学习不超过四年。在教学上,法律硕士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采用学分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3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法律硕士实行导师组集体培养,导师组由各专业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组成,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原专业背景有所侧重,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报考条件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在职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份),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力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也可报考 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法律硕士的报名时间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报名时间相同,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报名。(在职的一般在七月份) 报名方式 (一)考生填写诚信承诺书 教育部要求,从今年起,考生要在《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以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 全面试行网上报名 (从今年起,硕士研究生招生在全国范围全面试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然后于11月10日-14日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以上是2005年报考时间,2006年如有改动,中国考试在线()法律硕士频道将第一时间公布,尽请关注。) (三)注意事项: 1、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两个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院校。 2、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填写报名登记表时,相应项目应与报名机读卡一致,二者有出入的以机读卡为准,因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法律硕士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教育部统一规定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一月份。 (在职的一般在十月份) 3、“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外语、专业课一(民法、刑法)、专业课二(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 2、教育部依据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对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招生单位一般进行差额复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法律硕士联考”考生,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录取,未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法律硕士专业录取。 届时请考生关注中国考试在线的关于考试的信息。 身体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应按照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计划内国家培养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二者有着很大的区别。 第一,报考条件不同,报考要求不同。 我国的法律研究生阶段教育包括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两种。报考法律硕士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且同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报考法学硕士的不管是学什么专业的,只要是本科毕业生(但主要是法律专业的)即可,但不招收同等学历的非本科生。 第二,招生方式、考试试题不同。 法律硕士是通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试点单位联合考试来招收的,法学硕士是全国有资格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的高校各自单独命题(除公共课外)。全国有权招收法律硕士的院校只有少数院校;而全国重点大学和一部分一般本科院校一般都有招收法学硕士的资格。 第三, 教育方式、培养目标不同。每个法学硕士有一个导师,在读期间能得到导师的全面辅导,深入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因此,法学硕士专业划分较细,研究领域一般只有一个方向,但研究有很大的深度。培养方向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 法律硕士不分专业,一般不设导师,在入学时一般选定一个方向进行学习。注重实践和应用,主要是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法律实务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 另外,针对法硕招生的具体细节是: ?报考法律硕士有什么特殊要求? 拥护中国GCD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同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硕的条件: 本科同等学力是指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但业务水平达到本科生毕业水平的生源。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基本要求是: (1)大专毕业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一般学校规定自毕业时至录取年的9月1日) (2)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由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报考时,即每年的11月中旬,并没有取得本科学历,所以只能以同等学力的资格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党校学历的考生。 在国家基本规定的基础上,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攻读法律硕士的各校又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同等学力的考生规定更为严格的报考条件:如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此外,还在复试中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几门本科主干课程。另外,有部分院校只招收本科考生,并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所以,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前必须先通览一下各校的招生简章,选择合适自己的院校,再准备报考。 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硕士限制条件比较严格的学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安徽大学等。所谓报考较严,是指一般需要考生具备大学四级甚至六级英语证书,或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数篇论文。比如,北京大学要求同等学力考生英语达到大学四级水平,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中国人民大学也要求同等学力考生英语达到大学四级水平,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中山大学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已在省级学术杂志发表过两篇以上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一篇,或获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对同等学力报考法律硕士有一定要求的学校有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浙江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等,所谓有一定要求是指,一般只要求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而不需要在报刊上发表论文。 对同等学力报考法律硕士基本无特殊要求的学校有南京大学、山西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山东大学、苏州大学、四川大学等。所谓对同等学力报考法律硕士基本无特殊要求,是指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复试时加试本科主干课程外,一般只需要具备国家所规定的一般条件(即文章开始所列举的4类考生的基本学历条件和其他一般性条件),就可以报考,没有英语等级证书和发表论文等限制。 ?法律硕士考试方式 经教育部批准,从2000年开始,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试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试点单位联合考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文)、外语、民法学、刑法学、综合考试(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理论(文)和外语的考试参加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学、刑法学和综合考试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5年中国大学法学100强排行出炉 2005年1月,由武书连领衔的《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表了2005年度中国一流大学名单及入选标准。 《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认为:中国一流大学是中国的顶尖大学,代表中国大学各学科门类最高学术水平。对于应届高中毕业生来说,平时学习成绩优异,希望进入国内最好的大学接受最好的专业教育,将来成为中国社会的精英。可报考中国一流大学最好的专业。 2005中国大学法学前80名 排名 等级 校 名 1 A++ 北京大学 2 A++ 中国人民大学 3 A++ 武汉大学 4 A+ 中国政法大学 5 A+ 复旦大学 6 A+ 清华大学 7 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 A 吉林大学 9 A 浙江大学 10 A 西南政法大学 11 A 中山大学 12 A 厦门大学 13 A 华东政法学院 14 A 南京大学 15 A 南开大学 16 A 华东师范大学 17 B+ 苏州大学 18 B+ 山东大学 19 B+ 华中师范大学 20 B+ 四川大学 21 B+ 南京师范大学 22 B+ 暨南大学 23 B+ 北京师范大学 24 B+ 外交学院 25 B+ 云南大学 26 B+ 华中科技大学 28 B+ 山西大学 27 B+ 中央民族大学 29 B+ 上海大学 30 B+ 西北政法学院 31 B+ 首都师范大学 32 B+ 郑州大学 33 B+ 华南师范大学 34 B 安徽大学 35 B 兰州大学 36 B 湘潭大学 37 B 湖北大学 38 B 河南大学 39 B 湖南师范大学 40 B 黑龙江大学 41 B 中南民族大学 42 B 湖南大学 43 B 西南财经大学 44 B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45 B 东北师范大学 46 B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47 B 河北大学 48 B 扬州大学 49 B 深圳大学 50 B 广东商学院 51 B 云南民族大学 52 B 广西民族学院 53 B 烟台大学 54 B 内蒙古大学 55 B 宁波大学 56 C+ 西北大学 57 C+ 天津师范大学 58 C+ 辽宁大学 59 C+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60 C+ 中南大学 61 C+ 新疆大学 62 C+ 福建师范大学 63 C+ 西南师范大学 64 C+ 汕头大学 65 C+ 西北师范大学 66 C+ 河北师范大学 67 C+ 东北财经大学 68 C+ 浙江师范大学 69 C+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70 C+ 同济大学 71 C+ 上海财经大学 72 C+ 山东师范大学 73 C+ 哈尔滨工业大学 74 C+ 北京科技大学 75 C+ 西南民族大学 76 C+ 河南师范大学 77 C+ 西安交通大学 78 C+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79 C+ 南通大学 80 C+ 曲阜师范大学

非全法硕基本介绍 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现已成为考研热门专业之一,随着每年报考人数的增加,各大招生院校对录取要求都提高,根据以往的录取政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复试分数线都是相同的,但是对于全日制法律硕士来说,一些竞争激烈的高校,如果初试考生的成绩仅仅是过了复试分数线,那也不过是杯水车薪,无缘录取,而对于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由于招生人数的短缺,多数院校对一本线的考生不满意,会从全日制法律硕士的生源中调剂录取。 非全时法律硕士,在大多数大学都有同样的政策,没有奖学金,没有宿舍,学生全额承担学费,学制与全时法律硕士一样,采用集中授课,毕业论文答辩后颁发双证。按照教育部发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社会上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都需要对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同等的就业标准和政策,但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是否会按照教育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理还不清楚。 非全现状 对于在职公务员来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不仅可以提高自己的法学水平,还可以为将来的职场晋升画龙点睛,对于在职律师来说,律师这个行业属于自我打工的职业,收入与自己的支付成正比,学历只是选择职业初期的敲门砖,对于工作了几年的律师来说,全日制的法律硕士学位给他带来的作用非常弱,律师的工作能力和经验远远优于一张学位,但是选择非全日制的法律硕士学位,至少可以提高学历 对于在职企业的员工来说,在职场从事法律工作,收入待遇好,不想放弃,只能选择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自我提高。 应届毕业生是走出校门进入社会大门的新生代,对于没有采用全日制的学生和对全日制不满意的学生来说,名校的非全日制法硕有可能成为最佳选择。 发表初试成绩以来,很多同学和我交流,商量着名学校法硕的可读性和意义,其实内心的意思不言而喻。 但会有学生会担心这些问题: ①985的非全日制和全日制是一样的吗 ②211、985的非全部比普通学校的全日制好吗? ③本科在211以上,读双非全日制没有意义吗? 事实上,所有这些问题都没有固定的答案,因为一旦人们的思维被深深地理解,其他人很难改变细节,但是我们可以进行问题来寻求接近答案。 例如,如果985的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相同的话,为什么招不满,学生们为什么不自愿考985的非全日制,而且要求也很低呢?- 其实大家都知道答案。 例如,211/985的非全部比普通大学全日制好,具体好在哪里?- 好像只能告诉我增加了品牌,还有吗? 例如,对于非全日制非法学法律硕士毕业生来说,3年的学制,3年不工作,通过法律考试后至少2年的工作经验,已经在某个行业熟悉,再次就业时,学位发挥的效用比纯应届毕业生就业低得多,例如律师行业,律师行证明书再次就业 基于上述内容,如果你已经是通过法律考试的学生,不想参加考试,可以选择学习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的学位,至少可以在学历上补充短板,但是如果还没有通过法律考试,非法学习法律硕士的同学建议慎重。 即使选择了非全日制的学习,第一年也需要准备法律考试。这对你来说考验很大。因为需要工作的同时准备法律考试,所以参加学校的学习。当然,如果没有工作的话,最好全职复习。 对非全法硕的建议 如你的成绩能调剂全日制的前提下,建议尽量就读全日制法硕,我们这个专业就读的目的很直接也很现实,就是为了就业,这也是符合教育部对“专业学位”的定义。如果你的个人情节较深,另当别论,如名校情节,一线城市情节等等,但光阴如梭不等人,对于大部分非法本的同学来说,如果自己没有家庭背景和关系,仅靠一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去求职会有一定的困难,这种困难随着你择业考虑的地域、择业的方向等因素的升高而升高,但是有一张文凭也就等于多一个加分项。

非全日制专硕毕业论文

文科的论文一般要求3万字以上,论文方向基本上都是在报考的时候就可以确定下来了。一般学校没有要求公开发表论文,能够发表论文的是少数。

报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其招生标准、毕业要求与我国全日制研究生是相同的,学员在毕业前同样需要参加论文答辩。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导师能够能够更加直接的了解学员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及创新能力。同时,论文答辩也是报名学员必须参加的考核。

不需要公开发表,具体的研究方向是跟你的导师沟通定下来,一般会给你几个范围。如果自己想发表些期刊等可以问一下研究生的导师,建议你在什么上面去发表。有关论文的字数,格式等,学校都会给统一的要求

需要很肯定的一点就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想要获得证书必须写论文还需要完成论文答辩。可以拿到的证书是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历证书。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一般是申硕考试通过后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内写论文。而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是经过2-3年的学习,在毕业时参加完院校组织的考试以后就可以获得硕士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证书并不容易获取,想要获得相关证书,考生需要完成一月联考,只有考试通过后,考生被录取,才有资格获得双证。一月联考的考试一般初试是由国家组织的,复试主要是由院校组织的。初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复试。

全日制和非全硕士毕业论文

硕士研究生教育是在本科毕业后深造的一种方式,通常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内注册,按学校规定的课程体系进行学习、研究和实践,需要全职参与,并按期完成学业要求;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则不需要全职参与,可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和研究,通常会有更多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具体来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要在学校内参加一些强制性的课程,例如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以及参加导师组织的科研项目、论文写作等活动,学习周期一般为2-3年。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则可以自由选择课程和学习时间,但是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要求和毕业论文,学习周期一般为3-4年。

总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有各自的优缺点,需要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求做出选择。

肯定不一样啊。。非全日制就一个学位证。。全日制的学历和学位证都有

1、区别是上课学习时间不同、获取的证书不同、录取制度不同、学习经费渠道不同、专业和用途不同、考试方式不同。

2、上课学习时间不同:统招研究生是属于周一到周五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职研究生是属于非脱产学习,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的那种,上课方式主要有3种,周六日上课、假期集中上课、网络教学,跟工作时间是没有冲突的。

3、获取的证书不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标有“非全日制”字样。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标有“全日制”字样。

4、录取制度不同:在职研究生参加研究生课程班不需入学考试,学分修满者可由办班院校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满足申硕条件者可以通过在职联考或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并完成学术论文答辩后获得硕士学位。

而统招研究生则是通过统考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其录取制度为淘汰选拔制,修满学分后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学习经费渠道不同:非全日制学费较高,一般在5到15万元不等。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专业硕士学费按照不同专业类别差别较大。例如,MBA学费要十几甚至几十万元,而工程硕士的学费一般为3-4万元。

6、专业和用途不同:按照专业和用途的不同,分为普通研究生和特殊种类研究生。常见的大都是普通研究生,特殊类研究生,即专业学位研究生,

7、考试方式不同:按照考试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的考试方式主要包括全国统考、单独考试、法律硕士联考、MBA联考等。

扩展资料:

1、研究生教育属于国民教育序列中的高等教育,又分为两个层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在职研究生按照入学和考核方式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包括参加十月联考的攻读专业学位、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和单独考试取得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按学习经费渠道不同,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简称委培生)和自费研究生。国家计划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又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简称定向生)。

4、其中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的自由就业制度,定向生则在录取时就必须签订合同,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录取时要签订合同,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

5、自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自己提供,有时候也可以从导师科研经费中开支,或获取社会赞助。国家计划非定向研究生,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公费"研究生,目前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中占据较大份额,但随着连年扩招,自费研究生的名额也在不断扩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全日制研究生

本科法学毕业论文非全日制

法学本科论文范文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在毕业前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专业的论文呢?以下是我精心准备的法学本科论文范文,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当然可以。尤其对于继续读研的同学来说,毕竟毕业论文花费了我们很长时间来完成,而且查重率也过了,也得到了老师的指导。如果你们学校本科毕业论文不入知网,就可以按照答辩时老师给出的意见进行修改,等研究生开学时,去向一些学术期刊或一些学术论坛投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论文要求一样,因为他们拿到的毕业证书是一样的,学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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