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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体检了公司却说不录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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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体检了公司却说不录用了

这个不要的,不要赔偿。

你签订合同前要体检那时合同上怎么写的?公司可以说你是这一个月的得病

如果根据体检结果,你确实患有疾病,且这种疾病是法律不允许工作的,那单位可以也应当辞退。比如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能在食品、药品行业工作的。如果根据体检结果,你确实患有疾病,但这种疾病不是法律禁止的,也不会影响所在岗位的工作,那单位就不能以此为由辞退劳动者。如果根据体检结果,你确实患有疾病,且这种疾病确实会影响所在岗位的工作,那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比如色盲的不能做需要分辨颜色的工作。如果单位违背医学知识,明明正常的却胡乱说劳动者体检不合格而要辞退劳动者,那是违法的。至于是入职时还是入职一个月后通知辞退,这都是次要的,反正你上了一个月的班就要给你一个月的工资。单位辞退你是否合法还是要看上面的分析。

虽然我们很同情该男子的遭遇,但是公司也是为了员工安全考虑,这也是无可厚非。

公司录用了我却不要了

不可以让他进行赔偿,因为还没有和公司进行合同签订,所以还没有具有法律效益,即使是起诉也不会胜诉。

大家都知道offer是英文“录取通知书”的意思。求职者通过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的筛选考察、面试等环节,最终被对方同意录用,对方便发出一份offer,表示求职者应聘成功。一份完整并规范的offer里面会写到应聘者入职的时间、地点、岗位,联系人、试用期的薪资和转正后的薪资,也会写到入职所需携带的个人资料\入职体验等其它内容。那么offer是怎么发出的呢?有些公司会采取快递的方式将盖好单位公章的offer一式两份快递到应聘者手里,签订之后你只需将其中一份返还给对方,有些公司会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往你邮箱,你邮件回复接受即可,不管哪种形式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收到offer后,如果你对这份offer满意,你可以选择接受,如果不满意,你还可以选择拒绝。至于怎么拒绝,方式很多,你可以电话通知,也可以写一封诚恳的邮件说明原因,如果不想把原因说得太详细,那么你找个借口说明一下就可以了,HR都不是傻子,看到你的邮件自然就明白你看不上他们公司,强扭的瓜不甜,HR也任何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像我的同行们一致都认为,如果一个候选人来了公司后不久就离职,还不如不来的好。否则真的就是诚心给HR添乱。offer虽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但是经过应聘者的承诺之后它也具有民法上的合同效应,受民法的调整,因此在应聘者接受offer之后,等于应聘者与公司之间就有了一份民事合同,双方都要遵守履行。如果应聘者签字确认,用人单位撤消offer就是拒绝履行offer的约定,也就是拒绝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对方的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候选人可以根据对方毁约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提出补偿要求,比如因接受这份新offer而在原单位辞职产生的工资福利的损失、面试中产生的费用等等。但是如果是候选人毁约,在法律上并没有说明需承担什么违约责任,这就好比是单位辞退员工,单位需支付员工违约金,但是员工自行离职,只要没有给单位带来什么损失,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今年的整体经济环境都不好,就业还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求职者如果想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还是存在一定难度的。你已经被公司录取,但你并不想去,说明你和公司之间的需求是不对等的,也就是说公司肯定某些方面是不能够满足你的需求的,比如说薪资没有达到你的期望值,公司离家太远,工作时间不满意等等。不过,一份工作并不能满足一个人所有的职业价值观,什么是最重要的,什么是可以舍弃的,你自己一定要想清楚,这样你的职业发展之路才能走得顺利。

当然可以进行赔偿,因为是他们反悔在先,你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你可以去举报一下。

回答 新人在求职的时候拿到了公司的offer,就准备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份工作中去,但又接到了人事部的通知说不需要他了,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赔偿的申请呢?其实要明确一点的是,公司对新人提供的就业通知(俗称offer)和正式的劳动合同有很大的不同,尽管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和工资都有明确的约定。根据《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通知为聘任合同,在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反悔已发出的聘用通知,不提供工作,不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不能视为劳动争议,只能按照《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处理

公司说录用你了却很久没发offer

可能通知没到,可以打电话问问的

公司发了录用函又说不要了

通知书作为处于缔约阶段之合同关系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随意违约撤销,不仅是一种违背《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行为,更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是实质上如果双方并没有明确的约定是没有相应的法律后果的。

可以,被认定为违背诚信信誉原则,需要承担劳动赔偿,在录用环节反悔拒绝录用劳动者,导致劳动者需要重新寻找工作。期间遭遇了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肯定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可以拿上相关的合同去劳动局进行解决就可以获得赔偿,对方也会去给自己一些解释,甚至会直接录用自己。

体检完了又说不录用

虽然我们很同情该男子的遭遇,但是公司也是为了员工安全考虑,这也是无可厚非。

肯定谈不上什么违法的了,毕竟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还没有正式生效确定和发生,在这之前的招聘程序如果有纠纷那也是很常见的了,除非因为这种事让你身体或是财物上有较大伤害损失的话,那才会有维权的出现。

我认为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因为男子的检查结果符合劳动法,而且不影响入职,所以公司不应该拒绝录用。

由于你参加体检是在接到该单位的入职及体检通知书后,按单位特定要求参加体检的,故体检费用应由该单位支付。若单位拒不支付,可以选择走法律途径。

  • 索引序列
  • 都体检了公司却说不录用了
  • 公司录用了我却不要了
  • 公司说录用你了却很久没发offer
  • 公司发了录用函又说不要了
  • 体检完了又说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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