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区别,排第一位的那个好,并且文章的版权问题与第一个作者的第一单位有直接关系。
是第三作者,评职称时有用
共同一作可以有,但有几个共同一作,这篇论文就认几分之一。另外,都是本校的通讯作者,只认第一个。如果一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非同一个人,那其中一个人已经用这篇文章来参评职称了,另外一个人就不能用其来评职称。这些办法不一定科学,但可以有效地杜绝成果一文多用,降低共同一作、共同通讯作者等在职称评审中的功效,对这类行为不明确限制,但也绝不鼓励。
论文,是一个让多少人既头疼又无奈的字眼。曾几何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职晋级的必要硬件,论文影响和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将改革职称的评价标准,不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做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做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全新第四代汉兰达耀世登场广告图片在职称评审“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当下,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出台,无疑是一个惊天喜讯,给广大基层评职者松了绑。一时间,职称评审告别“三唯”( 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时代成为互联网上的热词。论文,到底是只什么“鸟”,让人如此欢喜如此忧,评职与论文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联?一篇篇看似不起眼的论文,到底有多重要?评职称,需不需要论文“职改后,评职称到底还需不需要论文?”这是许多人的关注和疑问。大家发现,近年来,尽管国家已经陆续对职称论文松了绑,但在许多地区,职称评审还是与论文挂钩的。半年前,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就明确指出,“县级以下基层专技人员评职称对论文不做要求”。意见出台后,各级媒体相继发表了“县级以下基层专技人员评职称取消论文”的相关报道,但基层评职者很快发现,在当年的职称评审中,论文仍然是个“硬杠杠”。为此,许多评职者怨声载道,认为国家政策到了地方就变味。其实,“县级以下基层专技人员评职称取消论文”之说只是一种误读。2016年7月,人社部在《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文件中指出,“将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对论文、科研等不再作硬性要求,而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在这份文件中,并没有出现“职称评审将取消论文”的字眼,文件中“对论文、科研等不再作硬性要求”的表述,只是表明国家正在建立多元的更为科学的职称评审标准和考核制度。
分享了一个期刊署名小知识
一般文章的第一作者只有一个,不过可以加二作,一般一作二作没什么区别的,你可以去中国期刊库看看
不可以的 可以两篇文章 互为第二作者,也不错啊 第一作者只有一个的,如果详细了解可以联系我
虽说共同第一作者也是第一作者,两者对文章的贡献是差不多的。但是在评职称等作用上,sci共同第一作者用来评职称,有的单位可能就只会认可排在首位的作者,所以这也就可能会使排在第二位的共同第一作者评职称无效,作用会不大。因此,就算是共同一作,也一定要将位置标注清楚,在署名前与其他作者、杂志社、单位进行沟通与确认,在署名时做好相应标注,以免因署名问题影响到sci论文发表。
28日上午,小西在平台有看到一位硕士研究生的提问:导师要求小论文一作挂自己师母,二作是自己,这样对我以后大论文抽查和申请博士有没有影响?事实上,此类事情之前在学术圈内并不少见,小西一样有听过、见过。但是,在严查学术不端行为的大背景下,还有导师敢这么大胆搞夫妻档,要求学生文章挂媳妇一作,真有底气啊!在你的疑惑中,我们可以确定2件事:导师爱人(师母)未参与论文工作,没有贡献度署名一作属于已学术不端。在家照顾你们导师不算贡献,尴尬!这篇文章会作为你学位论文的核心内容,将作为申请毕业、授予学位的支撑材料。基于此,同为研究生导师的小西针对此事的看法是:对你影响非常大,远不止是学位论文抽查、申请博士等环节。教育部2016年印发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指出“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可以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此文章是你学位论文的核心内容,一作非指导老师的话,抽查时可能会被认定为“抄袭”(除非是不列入学位论文和答辩表)。毕竟,专家不清楚一作和通讯的关系,就算知晓也会瞧不起此事的。或者说,这件事总归是个“雷”。谁敢保证有没人举报你导师,要是你之后某个师弟、师妹比较刚,就悲剧咯!目前,学术不端可是终身追责的。之前,已有不少研究生因已发表文章出问题,被取消学位、收回双证。同时,不清楚你们学校在学位授予(硕士毕业)文件上的具体内容,大部分高校是要求申请毕业时提交的文章(已接收或发表),学生自己必须是一作、二作(仅限于导师一作)或讯作者(比较少)。因此,此时你需要认真翻阅下学校的《研究生手册》,肯定会有类似规定。这篇文章可能将无法作为毕业支撑,还需再完成相应数量的文章。大白话就是你白干啦!师母一作、你二作和导师通讯的文章没有意义。事实上,很多高校在博士人才引进时,比这个要求还严格些。导师一作、学生二作直接无法认定为成果(除NCS等顶刊),不符合应聘要求。因此,不少团队会靠考虑给博士生发表文章一作,利于其求职。遇到不肯给的,二作(导师一作)也符合毕业要求,得看入学前面谈时两人如何约定。硕士新生在选择到时也可以提前打听下。硕士生求职时,企业HR不太看发表如何,论文二作(导师一作)能毕业就行。走博士申请-考核的话,院校同样认可学生二作,但前提是导师一作,并非是师母或其他人。没其他文章的话,很有可能就不符合申请条件。去年,我校就有一位副教授评教授时,人事处发现其几篇文章挂了媳妇通讯(自己一作),学校有文件不得发文搞夫妻档。不符合条件的他被取消资格。你试着委婉的和导师沟通下,说明厉害关系,也会影响他日后的各类评选。当然,我们也知晓学生在此事上的话语权不大,硬刚可能无法毕业。实在谈不妥,争取个共同一作(排第2),或者导师一作(自己二作、师母通讯)也比现在强些。最后,小西想说类似这样坑的导师真不建议跟,哪怕圈内知名。若是我的文章对你稍有帮助,请帮忙点个赞或转发,让更多人看到,非常感谢!
当然有区别,排第一位的那个好,并且文章的版权问题与第一个作者的第一单位有直接关系。
共同一作可以有,但有几个共同一作,这篇论文就认几分之一。另外,都是本校的通讯作者,只认第一个。如果一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非同一个人,那其中一个人已经用这篇文章来参评职称了,另外一个人就不能用其来评职称。这些办法不一定科学,但可以有效地杜绝成果一文多用,降低共同一作、共同通讯作者等在职称评审中的功效,对这类行为不明确限制,但也绝不鼓励。
不会有用吧。。。第三作者比第一作者的地位低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