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办过程中,相关高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涉及本单位人员的问题严肃调查处理,不回避、不包庇,对此应予肯定。上述案件也反映出,有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和经费管理上不履责甚至弄虚作假、乱作为,少数科研人员学风浮躁、学术失范、诚信失守。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科研管理秩序,严重损害了科技创新良好生态,对我国科技创新事业发展和科技界整体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必须坚决制止、严肃惩处。
取消专家资格评定、警告记过,严重的直接开除。因为论文造假败坏了学术界的风气,浪费了国家的经费。
论文造假无疑是对知识产权的一种侵犯。这种行为也否定了很多人的努力,使得一些本来没有能力的人通过了测试。
应该会受到严格的惩罚吧,因为这样的行为已经属于学术不端了。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在论文造假、考试作弊问题治理领域,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并视情节追回责任人所获利益,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行“零容忍”,在晋升使用、表彰激励、参与项目等方面“一票否决” 。
案件查办过程中,相关高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涉及本单位人员的问题严肃调查处理,不回避、不包庇,对此应予肯定。上述案件也反映出,有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和经费管理上不履责甚至弄虚作假、乱作为,少数科研人员学风浮躁、学术失范、诚信失守。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科研管理秩序,严重损害了科技创新良好生态,对我国科技创新事业发展和科技界整体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必须坚决制止、严肃惩处。
应该会受到严格的惩罚吧,因为这样的行为已经属于学术不端了。
会有很严重的后果,很可能会导致学位不能正常颁发。
在读学生,会直接开除学籍;已经毕业,但在申请学位的,会取消涉事人的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涉事人的学位资格并且从处罚开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科技部网站于9月16日发布《关于论文造假等违规案件查处结果的通报》,披露了9起涉及购买论文、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套取财政科研资金的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终止承担的国家项目、追回项目资金、停止研究生招生资格、终止或撤销相关荣誉称号、追回科研奖励资金等处罚。
论文造假违规会对不同的涉事人做出不同的处罚,对于尚未获得学位而进行论文造假,取消涉事人的学位申请资格、在获得学位后被发现论文造假,则撤销涉事人的学位资格并且从处罚开始之日起三年内,禁止涉事人进行任何学位申请、是在读学生被发现论文造假,除了撤销学位申请资格外还会开除学籍、是在职人员论文造假,不仅撤销相关学位资格,而且涉事人还需要接受所在单位的纪律处分。
教学部规定,对这种行为,如果是未取的学位的,撤销其学位申领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资格,同时自处理之日起三年内,剥夺其学位申请的资格,如果是在读学生还可开学除其学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认为“查重经济”的发展就是规范学术论文的衍生物。这样其实对于学生们的要求会更高的。虽然很多时候单纯的追求不重复,将各种词语、术语什么的进行修改,是一种尴尬,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这种要求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非要说,“查重经济”尴尬了谁,我想没有别人,尴尬的是我们参与进来的每一个人。作为一名大学党,深知现在写作业、写论文的流程。很多时候,我们的作业,我们的论文,都是从网上复制粘贴的,当然了,我不否认有很多人是自己写的。但是我相信,像我一样的大有人在。而查重,就是为了避免复制粘贴党的存在的。毕业论文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毕竟这关乎着我们毕业这件大事。不能应付了事。所以每一个使用查重软件来检测自己论文的人都是尴尬的,自己写的人是为了放心,为了一次就过。复制别人的人是为了不被老师发现,不被系统检测到,要将重复率降到最低。所以,学生们是尴尬的。对于老师而言,自然是别想着看到复制粘贴式的论文,但是在要求重复率的情况下,很多自己写的论文往往不能过,往往重复率不达标。当老师看到一篇不是抄袭、创新性很强、但是重复率很高的论文时,老师不尴尬吗?为了追求那所谓的低的重复率,让自己的学生将论文改的满目疮痍,这怎能不尴尬?对于查重,机器肯定是没有太高的能力来完成的,毕竟它追求的是一就是一,追求的是高标准的重复。而中国文化是博大精深的,同样的事情,我们可以有着不同的说法,别有用心的人稍微一改,就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的。所以,这样的规矩真的有必要存在吗?就我个人而言,还是比较排斥这样的一味的要求重复率低,而不要求质量的论文的。所以,我觉得“查重经济”尴尬了我们每一个人!
1 学术造假的原因及治理措施 摘要:学术造假已经成为高校的顽疾,近年来学术造假的案例的层出不穷,不仅对高校学术的发展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也对社会风气和国家声誉造成严重的危害。究其原因有社会环境、个人品质、高校管理制度等,特别是学术造假利益链中高校和相关组织的不端行为加重了学术造假的情况。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各类原因,建立合理、透明、规范的管理制度、法律制度、工作制度,才能真正的解决学术造假现象,促进中国学术的良性发展,改善中国学术界在国际上的声誉。 关键词:学术造假; 管理制度; 学术声誉 1 引言 近年来,学术造假行为成为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术造假是指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或者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学术造假首先是一种违背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的表现,是学术领域中学风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产物。从世纪初的汉芯事件,到邻国日本的小保方晴子事件,再到如今风口浪尖之上的河北科大韩春雨事件,学术造假层出不穷,形式多变。学术造假不但使得造假者获取了显赫的社会声誉、学术身份,也让所在高校分得了科研经费等实际好处,形成了包庇放纵的利益链。就近年来的学术造假事件来看,造假者仅仅受到学术界内的批判,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学术造假俨然成为低风险高回报甚至无本万利的学术快车道。长此以往,就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造假者越来越多,学术风气难以扭转,中国在国际学术界的社会声誉一落千丈,更谈不上学术进步,期望这些造假者做出真成果。 2 学术造假的表现 仅从媒体曝光的个案来看,造假形式花样百出,除一般人所熟知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捏造、篡改数据,编造各种申报项目、成果 奖励材料等,亦出现了很多新的现象,如高校给高官、商贾颁发高学历文凭和各种学术头衔,学术期刊通过种种公关活动进入各类期刊索引,“影响因子”造假等。但总体来说,当前学术造假突出表现 在以下三个方面。 [1] 1 学术剽窃 学术造假行为的首要表现,就是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从学术打假的历史来看,学术剽窃已是一个“屡禁不绝”的老大难问题,但是近年来,关于学术剽窃的案例呈上升趋势却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并且就其情节、性质及影响程度而言,也有日 趋严重的苗头。 2 学术行贿 学术行贿是当今学术造假的一种新类型现象。一般来讲受贿者为有权有势有钱者,而行贿者一般掌握着高校的学术资源。具体来讲,拥有学术资源者( 有高校、有掌握着学术资源的高校领导) 向受贿者提供高学历文凭、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等头衔。当然,作为回报,他们也会给高校带来各种直接或间接 的好处。 3 学术期刊造假 高校学者和研究
任何领域都是需要有规则来约束的,尤其是在学术领域,如果没有约束机制,抄袭、造假这些学术不端的行为也就成为了冠冕堂皇的学术研究,查重经济的滋生正是因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或者说查重经济本身就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但这跟设置学术造假的防火墙机制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如果学术研究的诚信能够保持较高水平,各种检测也是不可或缺的,这也是确保公平公正的基本前提。严格来说,查重经济是因为学术不端行为造成的,而实施这些行为的学术研究着无疑是最为尴尬的,不过对这些能够选择弄虚作假的人来说,根本不会为了所谓的尴尬而放弃学术不端行为的实施,所以查重经济的滋生只不过是对社会现状和学术乱象的直观体现而已。抄袭也好,造价也罢,都是为了能够顺利通过毕业答辩并拿到相应的学位证书,这在中国目前的教育体制下,几乎是所有大学生的共同选择,但对大部分的大学生来说,对毕业论文的创作是难以独立完成的,即便是没有任何学术难度的论文,也会因为时间、精力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无法保质保量的完成,这也就在无形之中与毕业答辩产生了冲突,而作为学生来说,既然独立完成的论文无法通过审核,肯定要寻求其他的解决方式避免拿不到学位证明,这也是查重经济的滋生土壤,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因为我国现象教育机制造成的学术弊端,毕竟重数据而轻创作已经成为了高等院校的通病。学术造假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只不过程度有所不同,相比较而言,无论是职称论文还是学生毕业论文,我国的学术造假现象比较严重,甚至已经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各种权威性的核心期刊甚至能够一次查处上百篇来自中国的学术论文,这也从客观角度凸显了我国的学术不端现象已经非常严重,这也对查重经济的监管和整治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无论是高等院校还是学术研究的科研单位,都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而立法工作的不到位,也是学术造假得不到有效遏制的主要原因,所以说这些单位和机构要对查重经济的蔓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学术造假我的理解就是你的学历学习证书,技术等级等证书都是找别人带写的,其实真实的自己就是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只懂了一点点。
取消专家资格评定、警告记过,严重的直接开除。因为论文造假败坏了学术界的风气,浪费了国家的经费。
论文造假无疑是对知识产权的一种侵犯。这种行为也否定了很多人的努力,使得一些本来没有能力的人通过了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