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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用干部实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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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用干部实战化

政绩考核制和考试制度,例如公务员考试。

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

一、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性年轻干部是党和人民事业的战略接班人,肩负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薪火相传、继往开来的历史重任。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十分重要而紧迫。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非常重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90多年来,党能够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从组织工作看,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始终高度重视培养选择年轻干部工作,不断推进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与合作,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事业发展的根本要求。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这要求我们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能力素质和精神状态,归根结底取决于一批又一批年轻干部的健康成长。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年轻干部差距拉大、所占比例日趋下降、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情况比较明显。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存在的问题年轻干部总量较少。无论是整体上分级别看,还是按层级分级别看,都存在年轻干部总量较少、比例较低的问题。这说明,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在各个层面都是个薄弱环节,成为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一个普遍性问题。领导班子年龄断层。各级领导班子不同程度地存在青黄不接的问题,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出现“断链”。关键岗位配备不多。关键岗位干部,年龄普遍偏大,成长空间受限;而很多年轻干部缺乏关键岗位的历练,能力和经验储备不够,难以担当更大重任。面向基层历练不够。一些年轻干部缺乏基层领导工作经验、没有经受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和艰苦复杂环境的考验,心态比较浮躁,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吃苦、奉献精神相对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特别是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已经成为年轻干部亟需补上的重要一课。培养选拔渠道不畅。当前,年轻干部的成长渠道和上升空间较窄,晋升一般只有公开选拔和换届两条渠道,在平时的班子调整中,由于各个层级都积压了一大批年龄偏大的领导干部,年轻干部一般很难通过民主推荐上来。同时,现有的干部政策,对提前离岗退养、退线改非等作了严格限制,再加上职数的限制,年轻干部晋升空间很小。三、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针对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提出如下建议:制订总体规划。加强对提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原则、目标、思路、措施,既体现方向性、实践性和前瞻性,也具有操作性、可行性和约束性。明确“时间表”。着眼中长期培养选拔目标的实现,和换届相衔接,制定3年、5年的阶段性目标,分步抓好落实,逐步配备到位。实行常态配备。一是落实刚性配备制度。重要岗位出现空缺时,要优先考虑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统筹,实行干部统一调配,如果领导班子中没有年轻干部,一时又没有职位空缺,采取进出平衡的办法,通过交流选配。二是实行最低比例办法。对党委(党组)提拔配备年轻干部作出硬性规定,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宏观分析,以年度为单位,提拔重用的干部中,年轻干部所占比例应达到20—30%,直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趋于合理。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审查把关,每年进行督促落实。三是拓宽配备职位空间。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配套措施,畅通干部“出口”,为年轻干部成长拓展空间。拓宽选拔方式。一是加大竞争选拔力度。推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常态化,坚持和完善机关内设机构竞争上岗办法,为选拔机关优秀年轻干部提供“通道”,进一步探索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有效途径。二是选拔重点培养对象。采取民主推荐、考试测评、组织考察等方式,分级分类选拔一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持续跟踪培养锻炼,抓住换届、机构改革等时机大胆使用。为实现各级各类领导班子年轻干部的配备打好基础。三是实行“先挂后任”办法。对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年轻干部,采取“先挂后任”的方式,进行重点培养锻炼,挂职期满后考核优秀的按照程序正式任职。加强源头建设。一是改进编制管理。加强公务员编制的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对长期没有调整编制数量的个别地区和部门,适时给予调整,用于补充年轻干部。二是面向基层遴选。以县乡机关为主体直接考录公务员,确保除特殊岗位外,新进公务员首先补充到县乡基层接受锻炼,一律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基层遴选。三是吸纳社会人才。在坚持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基础上,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名额,面向农民、工人、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的优秀分子进行定向招录,安排到乡镇基层工作,保证年轻干部来源的多样性。四是提高选调质量。把选调生队伍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力量,提高进入门槛,进行重点培养。对选调生实行重点培养制度,由市州组织部门直接对选调生进行联系和培养。强化实践锻炼。一是完善挂职锻炼制度。二是建立多岗锻炼制度。把关键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平台,对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放到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常务副职岗位进行培养历练。有重点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较多的地方或单位锻炼,提高他们应对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优化成长环境。一是强化责任,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一把手”的重要政治责任,把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述职和“一报告两评议”的范围,实行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定期考核。要对各地各部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通过严格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堵塞漏洞、鞭策后进。三是加强统筹。统筹做好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其他年龄段干部的选拔使用,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防止其他年龄段干部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产生抵触情绪。

新录用干部培训

培训分好几次,有省培训也有市里组织培训。时间不定,最长可能一个月,最短可能就一周。培训住的会安排,你不用操心。吃住全包。培训按正常上班时间处理,发给试用期工资。培训后会考试。七八月上班,上班不久就会发制服。你的问题真多,多给点分啊!

公务员培训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也称初任培训;二是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培训,即任职培训;四是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四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  初任培训的对象是机关新录用人员,即经考试录用进入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目的在于通过培训,使新录用人员对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机关工作特点、组织纪律和行为准则有所了解,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初步掌握即将从事的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了解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为正式上岗工作做好准备。初任培训在试用期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十天。初任培训合格者才能正式任职,不合格或未参加培训的不能任职。  任职培训是指机关对准备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晋升职位的要求所实施的相应的培训。培训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公务员进行拟任职务所需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为公务员履行拟晋升职务的职责打好基础。任职培训一般在到职前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十天。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先到职后培训,但必须在到职后一年内完成。  专门业务培训是指机关为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而提供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应视专项工作需要确定。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是指析需要,从机关暂时抽调公务员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公务员的专门业务培训,就是指围绕从事上述专项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工和方法等开展的培训活动。培训对象是从事该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培训由负责该专项工作部门组织。培训目的是保证公务员能够胜任专项工作的需要。  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是指机关有计划地对在职的公务员所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常规性全员培训。培训的目的在于,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帮助全体在职公务员及时调整知识结构,补充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来说,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已经开展多年,有较好的实践基础,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形成了较完备的制度,所以公务员法规定,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的在职培训,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后备领导人员培训,也就是平常所说的后备干部培训,是培训的一种特殊形式。根据后备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后备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的对象是列入后备队伍的人选,培训的目的是促进后备领导人员的成长,使其在需要时能担负起更高层次的领导职务。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要求其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因此,后备领导人员培训的内容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中心内容是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还要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知识、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等等。对后备领导人员的培训,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在培训方法上提倡采用自学、研讨、进修等符合领导人特点的方法。

我是安徽的,今年才考上的国税公务员。我们市好像最早9月才能上班,去年的都拖到11月才培训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干部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干部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培训对象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技能,以提高干部工作效率。第三条 干部培训工作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第四条 干部培训工作的管理实行统一规划指导、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第五条 建立培训登记制度,个人培训成绩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其任职与晋升的依据。第二章 培训对象第六条 本规定所指的干部是:  (一)市、区、镇政府国家公务员;  (二)市、区、镇党委、人大、政协、政府、法院、检察、群团等机关及下属机构和派出机关(以下统称非政府系统机关)的工作人员;  (三)市、区、镇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市、区、镇属国有企业(含政府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五)市、区、镇属国有企业派驻境外人员。第七条 接受培训是每个干部的权利和义务,每个干部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第三章 培训类型与内容第八条 干部培训包括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和提高培训五种基本类型。  (一)初任培训的对象是:新录用到市、区、镇政府机关的公务员、非政府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聘任到市、区、镇属国有企业的人员和派驻境外人员。  (二)任职培训的对象是:晋升领导职务的人员和调换领导岗位的人员。  (三)专业培训的对象是:所有干部。  (四)知识更新培训的对象是:所有干部。  (五)提高培训的对象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挑选的处以上干部和市、区属企业的领导人员及年轻后备干部。第九条 不同类型培训在内容上各有侧重:  (一)初任培训侧重职业道德、基本业务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的培训;  (二)任职培训根据职务级别和部门工作要求,侧重运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深圳的发展趋势,研究工作规律;  (三)专业培训根据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专业性质和业务需要侧重部门规范知识和岗位技能的训练;  (四)知识更新培训侧重于了解重大社会信息(包括新的政策、法律、理论和社会动向)、掌握新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手段以及个人的自修提高。  (五)提高培训侧重于境外培训和硕士生、博士生的培养。第四章 培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第十条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市人事局、投资管理公司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干部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召集,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的决定应及时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各有关单位在干部培训工作中应认真执行联席会议的决定,并按分工要求做好各自的工作。第十一条 市委组织部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处以上干部(市政府机关正副处级公务员除外)、市属一、二类企业领导人员及备案管理人员、市管后备干部、各区正处级以上干部、国有企业派驻境外人员的培训,负责市、区、镇非政府系统机关、市属一、二类企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第十二条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各系统宣传、理论骨干的培训。第十三条 市人事局负责市政府机关正副处级公务员的培训和市政府机关各部门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第十四条 市投资管理公司负责市属三类企业领导人员及备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市属三类企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第十五条 市城管办、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局、卫生局应认真承担起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培训的管理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订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培训工作,由所挂靠的机构负责管理。第十六条 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区委组织部、各区人事局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的培训和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市属一、二、三类企业负责本企业中层及中层以下干部的培训和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上述机关和企业均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主管部门的培训计划,做好送训安排;  (二)根据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业务需要和人员素质情况,制订各级人员五类培训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培训计划和委托有关培训机构实施教学;  (四)指导和协调下属单位的培训工作。

新录用干部座谈会

公务员的录用程序主要有四步,依次为:考核、体检、录取和试用。考核工作有两个重点,一是政治素质,一是拟录用职位的要求。政治素质考核的具体内容有: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方针,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坚持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是否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德;能否团结同志,与人合作共事,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拟录用职位工作要求的考核,是通过对考核对象在原单位工作或学习的表现和实绩的考核,了解其是否具备拟录用职位的工作要求和发展潜力。具体内容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了解工作中较突出的成绩、科研工作的成果、本人撰写的研究论文、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所表现出来的组织管理能力,包括与人交往、联系协调、合作共事、语言表达、制定计划、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职位的需要,主动自学有关知识的态度和能力,包括总结自身经验教训、虚心向他人学习、终身接受教育的能力等。资料拓展:国家公务员考试,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时间相对比较固定,一般集中在10-11月份,简称“国考”。国考是国家部、委、署、总局招考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一种方式,招考条件相对比较苛刻、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国家公务员,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总数已超53万人,最热职位竞争比达到2320:1。 2017年补录4127人,11省份国税局职位空缺超百。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黑龙江省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资料参考:国家公务员考试 百度百科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朋友们:你们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座谈会,非常感谢市委组织部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交流与学习的机会。我叫***,人,今年**岁,毕业于***。九月份参加工作,第一站便落脚在了***。转眼之间,工作已经四个月,四个月的时间虽不长,但初入社会,深入基层,却让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下面,就想向组织汇报这几个月在基层的一些感触与收获。

回答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要从历史和现实结合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工作的重要性:要从现代化建设和和谐**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工作的紧迫感:要从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的角度,充分认识做好***工作的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责任 为做好***工作,部委已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有**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学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部门下去以后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要建立****制,****制,****制,****制,为***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合作,强化措施 ***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希望各部门加强合作,同心协力,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级各部门要拿出强有力的措施,落实人员,安排经费,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进一步加强督办,狠抓落实 当前,个别部门和个人,热衷于搞形式,开大会,以会议传达会议,一文件传达文件,说些官腔,做些不切实际的事,严重败坏了风气,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的开展。部委将成立有相关部门组成的督察小组,对各级个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在全市通报批评,责令问题部门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将严肃处理相关部门责任人。 同学们,新形势,新阶段,我部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让我们紧密的团结在部委的领导下,以******为指导,以******为目标,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我部早日进入全省综合实力**强,为构建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麻烦给个赞哦~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十分感谢局领导、团总支对我们青年同志的关怀关心,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专门组织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让我们有锻炼、交流、提高的机会。我来到局里快一年了,借这次座谈会的机会,静下心来对这一年来的工作和学习、思想情况进行了梳理,特别是从资产处借用到财务处,从事了两个完全不同的岗位。现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谈一些粗浅的感受和打算,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同事批评指正。一是转变角色,融入新岗位。由??处到财务处,由主要从事?到从事企业现金会计工作。目前先后担任??现金会计,岗位和工作内容都发生了变化,如何适应新的工作岗位成为摆在面前的首要问题。进入新岗位,首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逐步熟悉状况,入手具体工作。其次在平时工作中,日常事务按领导批示和公司规章制度处理,重要事项及时向领导汇报,遇到问题及时与领导沟通,勤请示,多汇报,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二是强化学习,满足新要求。来到财务处从事具体的现金会计业务工作,对个人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在工作中遇到不清楚、不了解、把握不准的东西,多查阅财务资料,多向领导、同事请教,力求搞懂、吃透。注重加强学习,因为财务岗位的特殊性,要求不断学习掌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并具备应有的职业道德。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工作,完善提高,以工作需要指引学习方向,以理论学习指导工作实践,学以致用。三是主动思考,做好新工作。主动思考、积极作为尤为重要。由单纯应对处理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到立足处室职能,主动思考,主动谋划,主动作为,工作思路逐步进行调整。面对各项财务工作,努力摒弃惯性思维,拓宽思路,积极培养主动作为、改革创新的意识。四是严格律己,树立新形象。财务人员,特别是工程财务人员会具体经办大量资金往来,对此,我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严格按照工程支付条件支付工程款项,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坚决抵制,不做人情账、利益账,让每一笔资金的往来都清清楚楚,不做虚账、假账,对自己负责,对领导负责。同时通过积极学习、积极思考、积极实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青年干部形象。

聘用干部和录用干部

聘用制干部是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单位行政主管对合适人员进行有期限的聘任。也可以说是临时干部。家正式干部是经过组织部门考核、任命、备案的,只要不违法乱纪就是只升不降、终身制的。

颁发部门】: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人事局 【颁布日期】:1994-7-30【法律文号】:沪人[1994]94号 【执行日期】:1994-7-30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人事局沪人[1994]94号 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聘用制干部的管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聘用制干部是指从原非国家录用制干部的人员中聘用到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人员,其确立的是岗位任用关系,在聘期内待遇随岗而定,享受同职、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解聘下岗后不再保留聘用制干部身份和待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原则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本单位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确定管理人员所占比例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制订岗位规范。 第五条 聘用制干部与所在单位的录用制干部在工作、学习、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以及晋职升级、评定职称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            第二章 聘用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 干部实行聘用制,必须严格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坚持德才兼备标准,贯彻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 聘用制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二)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业心强;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拟聘职务所要求的基本知识及工作技能;  (四)有三年以上工龄;    (五)首次聘用的年龄一般在三十五岁以下,特殊需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身体健康。 第八条 聘用程序:  (一)公开竞争,择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  (二)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统一制发的《聘用制干部审批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三)首次聘用,应有六个月的试用期。        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九条 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条 聘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一)工作岗位、职责和任务;(二)聘用期限;  (三)岗位待遇;  (四)变更合同的条件及双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五)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聘用合同内容不得与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 第十二条 变更聘用合同应经双方同意,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第十三条 聘用合同期满后,即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续订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一)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不能履行合同的;  (二)由于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违法乱纪和失职、渎职情况严重的;  (四)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需要调整聘用制干部工作的。 第十五条 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六条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聘期未满,又不符合第十四、十五条所列款项的;  (二)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 第十七条 在下列情况下,聘用制干部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二)按国家规定考入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或应征入伍的;  (三)经过必要程序,被招考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中一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不能履行合同的; (二)由于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违法乱纪和失职、渎职情况严重的; (四)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需要调整聘用制干部工作的。 第四章 聘用期间的调动 第十九条 聘用制干部在聘用期内作为聘用制干部进行工作调动,应在实行干部聘用制的单位之间进行。聘用制干部调动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聘期内且聘用时间满三年的; (二)接受单位继续安排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上的。 第二十条 调出单位审核同意聘用制干部的调动申请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商调手续,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出具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制发的《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接受单位应根据聘用制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调动的聘用制干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办理调动的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批准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后,与接受单位协商签订聘用合同,原聘用合同即行解除,其聘用年限可连续计算。 第二十二条 聘用制干部从本市郊县调入市区的,按照本市郊调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因随调、人才引进、照顾家庭特殊困难等原因需从外省市调入本市的聘用制干部,由用人单位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报市人事局审批。 第五章 退休、退职 第二十四条 聘用制干部受聘十年(本办法颁布之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下同),在聘用岗位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干部办理退休手续:(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至五十五周岁(按聘用合同期满时的年龄为限,聘用合同无聘期规定的,以五十五周岁为限)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经过指定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指定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二十五条 聘用制干部受聘十年,经过指定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应当办理退职手续。 第二十六条 聘用制干部的退休、退职手续,按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办理。根据本人意愿,聘用制干部也可以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第二十七条 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制干部,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八条 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纳入干部统计,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合同要求,对聘用制干部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升、续聘、解聘的依据。 第三十条 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对聘用制干部管理工作负有指导和协调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 聘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自行协商或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市或区、县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和裁决。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聘用制干部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一、指代不同录干,指的是工人、农民、学生等非干部身份的人员,通过国家机关、企业单位的考试方法,然后加以选拔,成为干部。聘干,指的是“聘任制干部”,是单位工人身份的聘任制干部。二、管理档案不同录干,是录用完成不了的档案,需要放到单位里面的档案管理部门。聘干,聘用制干部的档案,根据它的管理权限,存放在人事部门或者是组织部门。三、二者规定不同录干,录用干部的原则、条件、来源、考试与考核、审批权限、试用期、待遇以及辞退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聘干,企业内部实行干部聘用制,是从优秀的工人中选拔干部的一种重要举措。但缩小了可聘任为干部的人员的一个范围,该文明确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的管理,可参照本规定严格管理与执行。扩展资料:聘干手续既聘用为国家干部身份的手续。需要本人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户口在外地而想在石家庄发展,那就要先把户口转到石家庄,然后在办理相应的手续就好了。聘干的手续费一般是300元,以后就不用在交了。时间也比较短,半月内就会办好。要求的年龄一般是28岁之内(以河北省人事听人才中心为标准)。过了28岁在办理要麻烦一些,可能要多交钱。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毕业证、档案、户口本、两张一寸彩照就可以。聘干的认可范围是河北省内,北京很多地方也认可。录干手续是录用为国家干部身份的手续。也是需要本人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录干的手续要求比较严格,要报到我们省人事厅批准。费用一般是800,一个月左右。需要有大专以上学历,而且毕业时间不超过5年才能办理。它的使用范围是全国都认可。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有机会进入事业单位并且有正规编制的话,那最好办理录用手续。需要带的东西也是一样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聘用制干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录用制干部

、指代不同录干,指的是工人、农民、学生等非干部身份的人员,通过国家机关、企业单位的考试方法,然后加以选拔,成为干部。聘干,指的是“聘任制干部”,是单位工人身份的聘任制干部。二、管理档案不同录干,是录用完成不了的档案,需要放到单位里面的档案管理部门。聘干,聘用制干部的档案,根据它的管理权限,存放在人事部门或者是组织部门。三、二者规定不同录干,录用干部的原则、条件、来源、考试与考核、审批权限、试用期、待遇以及辞退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聘干,企业内部实行干部聘用制,是从优秀的工人中选拔干部的一种重要举措。但缩小了可聘任为干部的人员的一个范围,该文明确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的管理,可参照本规定严格管理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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